第 3 部分阅读
干掉了讨厌的苍蝇,薛天衣继续享用他的葱花油饼,身周的绚烂灯饰、繁华夜景,他恍若不见。
“吱……”
一阵尖锐刺耳的车轮摩擦地面声在前方的停车场上响起,一辆全球限量版的银色兰博基尼跑车风驰电掣般由远而近,以一个漂亮的漂移动作,停靠在帝王商厦广场前的两辆红色法拉利之间。
车门打开,一个身材窈窕、雪肤樱唇的年轻女郎出现在人们视线中。
女郎穿着交叉绑颈V领的黑色修身晚礼服,丝绸般的黑亮秀发高高盘起,香肩半露,酥胸微显,腰间的抓皱设计使得她腰肢看起来更加纤细,及膝的蕾丝镂空透明裙摆下,那双雪白修长的美腿为她平添了几分性感魅惑气息。
她挺秀的鼻梁上架着副大号墨镜,纤长粉颈上戴着串镶嵌有海蓝色宝石的项链,手中拎着一个名贵时尚的黑色手包,随随便便在那里一站,大家名媛的高贵优雅气质就已经显露无遗。
尽管她的脸庞被墨镜遮住了半边,但从那红嫩如同玫瑰花瓣般的两片嘴唇以及尖巧的下巴上,就能推断出她一定有着精致的五官、如画的容颜。
超值的跑车、炫酷的车技、惊艳的美女,这年轻女郎的出现,使得帝王广场上众多行人为之侧目。
年轻女郎似乎早已习惯了万众瞩目的场面,对于四周投射过来的一道道惊羡目光,她神色淡然,不卑不亢,关上车门后,迈开修长美腿,踏着轻盈步伐,像一只骄傲的黑天鹅般向帝王商厦走去。
她脚下的水晶高跟鞋踩踏在广场的水磨石地面上,发出一阵清脆悦耳的“嗒嗒”声响,吸引无数人的目光追随着她的曼妙身影一直向前。
此时此刻,帝王商厦入口处的一尊石狮前,两个嘴里叼着香烟的青年男子正在那里喷云吐雾。
初秋时节,“秋老虎”余威尚在,天气依然有些燥热,大多数市民只穿了一件单衫,而这两个青年男子却在单衫之外另加了一件灰色夹克,也不怕捂出一身痱子来。
两人一个短发平头、一个脑袋光秃,身材都不算高,却都是一副精明强悍的模样,两双贼兮兮的眼睛穿过缭绕在眼前的一缕缕烟雾,扫视着广场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当看到那年轻女郎时,目光同时一亮。
“是条大鱼!”
“准备动手!”
两个青年男子用力吐掉嘴里的烟头,交换了个眼色,一左一右迎向年轻女郎。
年轻女郎款款前行,心里似乎在想着什么开心的事情,嘴角边挂着一抹浅浅笑容,对于迎面走来的两个陌生男人根本没有在意,直到双方快要擦肩而过时,她这才漫不经心的向着其中一人瞟了一眼,撞上的却是两道狂热贪婪的目光。
年轻女郎心里“咯噔”一跳,立即生出一种不详预感,下意识的停住脚步。
就在这时,两个青年男子带着一脸狞笑,闪电般出手。
左侧的短发青年右掌倏出,去夺年轻女郎手中的黑色手包,右侧的光头青年五指箕张,鹰爪般抓向年轻女郎粉颈上的项链。
两人动作娴熟,配合默契,显然都是干这一行的老手,年轻女郎只觉手中一空、粉颈微疼,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手包和项链已经落入到对方手中。
这一下变起仓猝,年轻女郎吓的花容失色,目瞪口呆。
她被抢的黑色手包里装有一部手机、几张银行卡和少量现金,另外还有几家美容养颜会所的贵宾卡,再就是一些女性用品;项链是纤细精巧的仿丝链,被对方用力扯断后,只是在颀长雪白的粉颈上留下一道红痕,并没有造成什么创伤。
对于年轻女郎来说,丢掉再多的钱财也是小事,可那串镶嵌着“海洋之心”蓝宝石的项链却是她们夏家的传家之宝,价值连城,意义非凡,如果不是今晚去参加一帮闺蜜好友的聚会,她根本不舍得把这串项链戴出来,怎么也没想到途中准备给几位闺蜜好友买些礼物带过去时,却遭遇了抢劫事件。
“哎……你们……你们还我东西……抢劫啦……”
直到两个青年男子撒腿狂奔出几十米远,即将冲进广场西侧的一条小胡同里时,年轻女郎才从呆愕中回过神,尖叫一声,摘下架在秀气鼻梁上的墨镜,紧咬着樱唇追了上去。
她心急气乱,忘了自己穿的是高跟鞋儿,根本不能这样快速奔跑,只追出几步远,就“哎呀”一声痛呼,扭到了左腿足裸,面容痛苦的蹲在地上。
她出身名门大家,自幼被众星捧月般的呵护着,成长之路一帆风顺,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只觉足裸处的痛楚一阵接一阵传来,虽然咬紧牙关强忍着,但美眸中还是迅速蕴满了泪水。
尽管四周有不少路人目睹了抢劫过程,却没有一个出手帮忙的,有些好事者居然还幸灾乐祸的围聚到年轻女郎身边,笑嘻嘻的看起了热闹。
广场上发生的抢劫事件,每一个细节都没有逃过薛天衣的眼睛,当两个抢劫得手的青年男子从他身边跑过时,他手中的油饼恰好吃完,水壶也放到了身边一个鼓鼓囊囊的旧布包袱旁。
他掏出手帕擦去手上的油渍,懒洋洋的站起身,向着广场中瞟了一眼,影影绰绰中,看到被抢去财物的年轻女郎蹲坐在地上,用手揉捏着扭伤的足裸,秀眉紧紧蹙起,似乎很委屈很痛苦。
“开的是豪华轿车、戴的是宝石项链、拎的是精美皮包、穿的是名贵服饰……出门在外,这样招摇显摆,不被人盯上才怪!换成我是劫匪,也专挑你这样的抢!”薛天衣撇了撇嘴,心中暗想:“看看我,像我这样的穷小子,就不会有人把主意打到我身上。好吧,看在那串宝石项链的份上,帮你一把。”
这时一个放学归来的美丽小女生从排椅前路过,看到穿着“另类”的薛天衣时,忍不住停下脚步,好奇的向他看了几眼。
薛天衣警惕回头,目光和那小女生对上后,嘴角微翘,释放出一个充满善意的笑容。
那小女生约有十四、五岁的年龄,正值懵懂情爱的青春时季,见薛天衣冲她一笑,心头顿时小鹿乱撞,两抹红云立即在粉颊雪腮上晕染开来。
“呼!”
刚刚还温柔如水的晚风,陡然间变的强势起来,小女生身后的一株高大枫树在大风席卷下,发出“哗哗”的响声,枝摇叶颤中,无数枫叶脱离树枝,漫天飞舞。
几片翻卷不停的枫叶缓缓自女孩儿眼前飘过,将她的视线遮住了一瞬,她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随之轻轻眨动了几下。
薛天衣的身形,就在这一刻发动!
第9章:销魂丧魂手指功
薛天衣左足在地面用力一个蹬踏,右足顺势向前跨出,身形随着这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如脱弦怒箭般激射出去,落地时人已在七、八米开外。
紧接着,他右足踏地,左足跨出,重复了一下刚才的那个动作,于是身形再一次向前飞掠出去,这第二步,更是直接跨越了十几米的距离。
他的动作姿势,和正常人奔跑时无异,但是速度之快、每一步跨出的距离之远,都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人能够理解的范畴。
仅仅只是数步,薛天衣就“奔出”了几十米远的距离,别人眼里能够看到的,就只是一道若有若无的淡淡虚影而已。
眨眼时间,薛天衣的身形就已从广场排椅前,闪电般掠行到了两名劫匪逃进的小胡同里,随着涌入胡同的一股风势,他双足轻点地面,整个人如柳絮般随风飘起,轻飘飘的落在胡同北侧的高高墙头上。
广场上灯光亮如白昼,而高墙遮掩下的胡同里,却愈发显得幽深黑暗,里面的一景一物已经难以看清,然而薛天衣目光如电,放眼看去,轻易就发现了正在匆忙逃窜的两个身影。
他哂然一笑,身形展动,如履平地般向前追了过去。
…………
当几片枫叶飘落地面时,站在枫树前的那个美丽女孩儿再次把目光投向薛天衣刚才的站立地点。
只不过是短短一瞬,女孩儿却惊讶的发现,刚才还在排椅前伸着懒腰、冲自己露出微笑的那个帅气男孩,居然人间蒸发了似的没了踪影,只有那个旧包袱和那个褪了色的军用水壶,依然还遗留在男孩坐过的排椅中。
“好奇怪哦,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呢?”
女孩儿努力瞪大了眼睛,目光四处搜寻着,希望能再次捕捉到那个男孩的身影,可惜却一无所获,她两道细长柳叶眉儿微微蹙起,喃喃自语道:“是我眼花了吗?不会呀,刚才他明明就在那里的……”
女孩儿原地站了片刻,忽然间想到书包里繁重如山的家庭作业,只好轻轻叹了口气,两片粉润有如桃花花瓣似的嘴唇儿嘟了嘟,怅然若失的一步步走开,还没完全长开的娇小身形一点点没入前方的璀璨灯光里。
…………
两个青年男子脚步如飞,在胡同里快速奔行着。
这条胡同幽深狭窄,几经曲折,据说距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因此虽然处在市中心的黄金地带,却作为一个古遗址被保留了下来。
半年前的时候,胡同里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此后就再没人敢从这里经过了,尤其是每天日暮黄昏时分,胡同里一副阴风恻恻、幽秘可怖的景象,让人不自禁的头皮发麻,心中发怵,因此这条胡同也被附近的市民们戏称为“鬼胡同”。
两个青年男子却不管什么“鬼胡同”、“妖胡同”,他们抢劫得手之后,没有片刻停留,只管咬牙向前狂奔。
这条胡同是他们早就计划好的逃跑路线,只要冲到胡同的另一端出口,和开着面包车在那里负责接应的同伴汇合,他们就能溜之大吉。
“嗖……”
头顶风声飒然,似乎有什么东西以极快的速度飞掠了过去。
两个青年男子作贼心虚,心里“咯噔”一跳,下意识的停住脚步抬头上望,见没什么异样,这才松了口气。
胡同里的一盏破旧路灯已经亮了起来,只不过那昏黄的灯光非但不能带给人心理上的安全感,反而平添了几分诡异沉寂的气息。
在以往的这个时间点上,已经不会有人再敢踏进胡同里半步了,可是当两个青年男子转过胡同的第二个拐角时,却赫然发现前方的昏黄路灯下,竟然伫立着一个高大削瘦的身影。
那身影背对着灯光,脸部隐匿在一片阴影当中,五官分辨不清,从身材轮廓上可以看出,那是个年龄不大的男子。
男子寂静肃立,默然无声,似乎已经在那里站了很久,只等着两个青年男子送上门来。
“咝……”
两个青年男子同时倒抽了一口凉气,齐齐顿住身形,第一个反应就是“见鬼了”。
小胡同到了这里,狭窄的只能容纳两、三个人并肩通过,那男子站在正中间的位置,虽然身形有些削瘦,但给人的感觉却如同一尊万斤巨石堵在那里,无法轻松的逾越过去。
“把你们抢来的东西交给我,一个小黑包、一串宝石项链。”
男子忽然开口说话,语气平淡,不徐不急,却自有着一股不容抗拒的霸道气势。
我靠,遇上黑吃黑的了?
两个青年男子面面相觑,这种事情他们以前也碰到过几次,可对方都是在人数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才敢黑吃黑,像这样单枪匹马前来挑衅的,还是破天荒的头一次。
“兄弟,出来混都不容易,我们不想伤害你,你最好也别惹祸上身!识相的话,就给我们让出一条道出来,咱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今后天南海北好相见!”
两个青年男子到处流窜作案,都是刀头舔血的亡命之徒,当然不会被区区一个拦路者吓住,最先回过神来的短发青年一步步向前逼近着,话间透出一股江湖味儿。
“和他啰嗦个鸟!想死就挡着,想活就他娘的快滚蛋!”
光头青年的脾气显然要比同伴暴躁许多,他脸色阴冷,目泛凶光,冲上几步赶在同伴身前,手中不知何时已多出一把匕首。
匕首有半尺来长,在昏黄路灯映照下闪烁出令人心悸的寒芒,犹如一条随时准备都会扑噬而出的毒蛇。
双方距离渐渐拉近,男子的容貌也一点点清晰起来,光头青年眯起眼睛,看清那男子竟然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龟儿子的,原来是个小屁孩!”光头青年紧绷的神经陡然放松,挥舞了一下手中匕首,恶狠狠的瞪视着薛天衣,“小兔崽子,瞎了你的狗眼,黑吃黑居然吃到我们头上来了!我一刀捅死你!”
“就用你手里的匕首?”挡住两个青年男子去路的,自然就是薛天衣了,他不屑一笑,伸出右手的食、中两指晃了晃,“你有匕首,我有手指,看看谁的更厉害!”
“手指?”
光头青年男子先是一怔,随即面面相觑,放声大笑起来。
“**的手指再厉害,能厉害得过加藤鹰?”
光头青年怪笑道。
“你能强得过陆小凤?”
紧随其后的短发青年接口道。
“加藤英?陆小凤?”薛天衣一怔,“这两个人……手指功夫也很厉害?”
出山之前,薛天衣曾听师父说过当今武学界的一些著名人物,可是这两个名字实在是很陌生。
“不知道陆小凤就算了,不知道加藤英……我呸你一脸口水!”
“**还是男人吗?是男人有不知道加藤前辈的吗?”
两个青年男子看得出薛天衣不是在装,而是真不知道加藤英、陆小凤其人,不由一脸的鄙夷。
“告诉你,听好了,记住喽,我们说的那两位,都是手指上有绝活的高手。嘿嘿,加藤英的手指,能让女人销魂……”
短发青年一脸邪笑,摇头晃脑的道。
光头青年不满的瞪了同伙一眼,似乎怪他抢了自己的话头,立即接道:“至于陆小凤……他的手指,能让敌人丧魂!”
两人言简意赅的两句话,就概括了传说中两个大名鼎鼎的“指功高手”的各自特点,至于薛天衣能不能懂,他们就懒得详细解释了。
“哦,那我和后者比较像了……”薛天衣凝视着自己在昏黄路灯下泛出一层淡淡光晕的右手食、中两指,“因为我的手指,也能让敌人丧魂!”
“丧你妹的魂!”
两个青年男子急着逃离这里,哪有闲心和薛天衣闲扯下去?光头青年见他不肯让路,目中凶芒大盛,怒骂声中,身形一个加速冲上前去,手中的匕首如毒蛇吐信般刺向薛天衣胸口。
薛天衣没有躲闪,也没有作出任何防御动作,仿佛被吓傻了,呆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光头青年脸上带着森冷残酷的笑意,耳边恍惚听到了薛天衣受伤倒地后发出的凄厉惨叫声。
寒光冷冽,白芒疾闪,匕首锐利的锋芒瞬间就触及到薛天衣胸口的衣衫,直到这时,薛天衣的右臂才微微一动,然后光头青年就惊讶的发现,自己凝聚了全身力气刺出的匕首,竟已落在了他的右手食、中两指之间。
锋利无匹、吹毛可断的匕首,被薛天衣的食、中两指稳稳夹住,看似轻描淡写,浑没用力,可光头青年无论怎样用力,都不能再向前刺进一毫,也无法抽回一寸,仿佛只要薛天衣两根手指不松,他的匕首就会永恒固定在那里。
光头青年猛然抬头,看着薛天衣嘴角泛起的一丝嘲讽笑意,不由瞠目结舌,心中的震撼之情难以言喻。
我的手指,也能让敌人丧魂!
光头青年忽然间明白了薛天衣刚才所说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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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宅男女神(求推荐票、求收藏)
可惜的是,光头青年明白的已经有些晚了,就在他准备舍弃匕首、抽身后退时,薛天衣的左手已经出现在他的胸前,食指指尖向前轻轻一送,正戮在他胸口正中的“檀中|穴”上。
光头青年仿佛触电似的,浑身一颤,麻木的感觉由胸口迅速蔓延到全身,整个人像泄气的皮球似的,软软瘫倒在地,眼皮一翻,没了任何知觉。
论起战力值,短发青年自认远远不如光头青年,所以看到光头青年被击倒在地,生死不知,他嘴角不自禁的抽搐了一下,身上的冷汗立即“刷”的一下涌了出来。
乖乖,难怪他敢一个人来黑吃黑啊,原来手底下真的有两下子!没想到我们兄弟两人闯荡江湖这么多年,今天会八十老娘倒绷孩儿、阴沟里面翻了船!我那兄弟一动不动,会不会是死了?我现在怎么办?好兄弟,讲义气,和这小子拼了!可是……我连我那兄弟都打不过……
短发青年的脑中一瞬间掠过许多念头,最后一咬牙一跺脚,当机立断——转身向后,撒腿就跑。
奶奶的,生死关头,“义气”算个屁!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保住自己小命最重要!
“想跑?”
薛天衣冷笑一声,夹住匕首的那只手反转挥出,匕首在夜空中划出一道长长寒芒,柄部重重撞击在高速奔跑中的短发青年后背上。
短发青年如遭重击,头脑“嗡”的一声,眼前一黑,身体软软扑倒在地。
“老老实实把东西交给我,还用受这个罪吗?这是你们自找的!”薛天衣摇头叹气,缓步走到两个昏迷的青年男子身边,俯身捡起地上的黑色手包和项链。
对于黑色手包里的现金和各种卡券,薛天衣毫无兴趣,他的目光只是凝注在那串项链所镶嵌的“海洋之心”蓝宝石上。
昏黄灯光下,蓝宝石闪烁着点点星芒,绚丽耀眼。
“师父说天为阳,地为阴,这世上所有的宝石,都是在大地深山中埋藏了亿万年岁月,不断的吸纳着地底灵气才衍化形成。世人佩戴宝石,只是为了炫耀富贵、彰显身份,他们很少有人知道,其实在每一块宝石里,都蕴含着来自地底的灵气,更不会知道这些灵气有着怎样玄妙的作用……”
薛天衣把项链摊在手心里,凝目打量着上面镶嵌的那枚蓝色宝石,眼中闪掠过一道异彩。
“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只外,就只有师父和爷爷才知道类似这样的宝石,对我来说有着怎样重要的意义……呵,那个被抢走东西的女孩子现在肯定快急哭了吧?我这就去把东西还给她。不过在还她之前,这宝石中的灵气,我却要借用了。”
薛天衣收起脸上的笑意,神色变的庄严肃穆起来,左臂缓缓向上抬起,尽力向前伸展出,露出了手腕上佩戴着的那串五色腕珠。
他轻轻拨转了一下腕珠,把那颗白色珠子移到上面,让项链的蓝宝石与它紧紧贴靠在一起。
月光下,蓝色宝石光芒陡涨,炫目耀眼的海蓝色光芒瞬间将包括薛天衣在内的一大片空间笼罩其间,于是本来就阴气森森、幽暗吓人的小胡同又平添了几分恐怖气息。
当蓝光亮度达到一个极限时,宝蓝石内开始有丝丝缕缕的蓝气向外渗出,旋即又没入到和它贴靠在一起的白色珠子里。
薛天衣盘膝坐地,抱守元一,运转心法,片刻间就将白珠中吸储的那些蓝气纳体内的丹田中。
“一枚小小的宝石,蕴含的灵气终究还是太少了!照这样下去,我何年何月才能突破‘九重天’第一层的炼神还虚之境?”
等到胡同里的异象消失,薛天衣这才从地上站起,自言自语的嘟囔了几句,带着一脸的失望向胡同外走去。
地上的两名青年男子虽然昏迷过去,实际上并没有受到大的伤害,他们的|穴位被薛天衣暂时封住,二十四小时后就会自然解开,至于他们醒来后是成功逃掉还是被人抓到,那就不是薛天衣关心的事了。
返回帝王广场时,那个被抢的年轻女郎已被看热闹的路人团团围起,薛天衣站在厚厚的人墙外面,低头看着手里的手包和项链,无奈摇头苦笑。
“当……当……当……”
矗立在帝王商厦最顶端的城市大钟忽然敲响,时针指向了夜晚九点。
薛天衣想到自己还有事情要办,这样耽搁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在厚厚的人墙间寻找到一条缝隙,用力向里挤去。
他身体滑如泥鳅,力量大的惊人,所经之处,人群似乎被一股无形的大力向两侧推开,眨眼间,薛天衣就已挤进了人群的最里一层。
可能是因为足裸疼痛,那年轻女郎此刻依然蹲坐在地上,她似乎不想被人认出真面目,不知何时又把那副大号墨镜架到了鼻梁上去,尽管如此,她身上那种震撼人心的惊艳风姿和气质,却怎么都无法掩饰。
她编贝似的玉齿轻咬着下唇,精致修长的手掌小心翼翼的揉捏着扭伤的足裸,从那紧紧蹙起的秀眉就能看出,她此刻墨镜遮拦下的脸蛋上一定满是痛苦、焦急、无助的表情。
年轻女郎身上的黑色晚礼服在站立时只到膝盖,这时蹲坐在地,两条浑圆如玉、紧致修长的美腿露出了一大截,惹得围观的一些男人大吞口水,双目放光。
“妈妈,虽然这位姐姐戴着眼镜,可我知道她一定长的很漂亮很漂亮!”
一个粉嫩小萝莉扯着身边妈妈的手掌,用羡慕的眼光看着眼前的年轻女郎,乌溜溜的大眼睛眨啊眨的,毫不吝啬的赞美着。
“这小姑娘戴着墨镜的样子,很像广告牌上那个也戴着墨镜的大明星啊!”
一位眼神很好的大妈看了看蹲坐在地上的年轻女郎,又看了看帝王商厦前悬挂着的一个巨幅广告牌,忍不住说道。
“广告牌上的大明星我认识,叫夏清歌!哎呀,你还别说呢,她的鼻子、她的嘴巴……哇,真的很像夏清歌耶!老天,她会不会就是夏清歌呢?”
一个头发半秃,长相猥琐的中年大叔眯起眼睛,伸长脖子,仔细打量着年轻女郎,眼睛里已经泛出了兴奋的光芒。
“据我所知,夏清歌最近在咱们燕京没有任何演出计划、也没商业活动要参加,无缘无故的,她不可能来这里。好吧,就算夏清歌要来,她出现的地方,身边肯定也会保镖如云,能让你这么轻易接近?”
一个穿着性感时尚的年轻女孩道。
“这位大叔,你也知道夏清歌?”
一个清秀少女看了那中年大叔一眼,吃吃笑着问道。
“切,夏清歌谁不知道?我们全家都是她的粉丝!还是铁杆的哦!”
中年大叔双掌合胸口、满脸生光,那卖萌的姿势和声音,着实把围观的众人恶心了一把。
“美女,把你的墨镜摘下来,让哥哥仔细瞧瞧,是不是长的很像夏清歌!有三分的像,哥就包养了你!”
一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上前一步,在年轻女郎面前蹲下,笑嘻嘻的道。
“夏清歌!她是夏清歌!我研究过夏清歌的所有宣传海报和图片,她的左耳垂那里有一颗米粒大小的黑痣……哈哈,她的左耳也有黑痣!她就是夏清歌!她就是夏清歌!一定是!”
一个站在年轻女郎身后观察了半天、脸上长满了青春痘的少年忽然发疯似的,大声叫嚷起来。
“轰……”
青春痘少年的这句话像是捅了马蜂窝,惹得四周人群一阵骚动,不管男女老少,人人都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起来,一道道灼热痴狂的目光直勾勾的盯在年轻女郎的身上。
有人直接蹲到年轻女郎身后,瞪大眼睛去寻找她左耳垂上的黑痣,以验证青春痘少年的话是真是假。
有人拿出相机、手机等等一切可以拍摄的东西,冲着年轻女郎“噼哩啪啦”一阵狂拍。
有人搓着双手,蠢蠢欲动,想要动手去摘年轻女郎粉嫩脸庞戴着的那副墨镜。
……
众人的情绪越来越激动,现场的气氛已经有了失控的倾向。
夏清歌是谁?
十六岁时以学生身份加盟华夏最具影响力的“娱美人”唱片公司,随后发行第一张个人专辑《十六岁·懵懂爱》,一举创下两百万张的惊人销量,轰动整个华语乐坛。
此后几年,接连不断推出新专辑,每一张都在不断超越着自己,其中的《夏夜清歌》专辑一经推出,更是风靡整个华人世界,一举刷新了华语歌手唱片的销售纪录,令其他歌手望尘莫及。
凭借着天籁般的歌喉、天使般的容貌、魔鬼般的身材以及睿智优雅的风姿气质,夏清歌自出道那一天起就倾倒了无数歌迷,她的歌声轻柔处缠绵悱恻、激扬处荡气回肠,听来令人梦魂萦绕,如醉如痴。
她的每一张专辑都堪称经典,每一首歌曲都脍炙人口,广为传唱,她本人更是被粉丝们冠以“时尚教主”、“性感女王”、“疗伤天使”、“情歌皇后”、“宅男女神”等等封号。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世界上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夏清歌的歌声。
第11章:幸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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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清歌平时深居简出,除了在自己的演唱会、歌友会、签售会这些场合里露面外,其他地方难觅其踪,给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感觉。
而在华夏“色狼界”盛传的那份《都市绝色榜》中,更有“南清歌、北曼舞”之说,“北曼舞”指的是燕京叶家那个在商界中纵横捭阖的叶曼舞,而“南清歌”指的就是居住在金陵的乐坛天后夏清歌了。
这两个女人一南一北,遥相呼应,一个是商界新生代的领军人物,一个是乐坛新一代天后,她们不但在各自的领域里取得了辉煌耀眼的成就,还同样拥有着深厚的背景、绝世的容貌、倾城的风姿,因此成为无数成功男士的追求目标和宅男们的意淫对象。
由于身份职业的不同,身为乐坛天后的夏清歌在公众面前抛头露面的机会要远远超过叶曼舞,所以论起人气和知名度来,夏清歌无疑遥遥领先,她的粉丝更是遍及华夏甚至全球各地。
如果眼前这个年轻女郎真的是夏清歌,又怎能不让人情绪高涨,激动兴奋?
“不是……我不是……你们……认错人了……”
年轻女郎不停摇头摆手,极力否认,但微弱的声音立即就被四周掀起的狂热声浪淹没。
围观的人群中不乏夏清歌的忠实粉丝,而粉丝的力量又是极其强大的,很快又有人在年轻女郎身上发现了一些夏清歌独有的特点,更加坚信眼前这个年轻女郎就是自己的偶像。
粉丝们猜测的并没有错,这个被抢去财物、扭伤足裸、戴着大号墨镜、遭到众人围堵的年轻女郎,正是当今华夏的全民偶像——夏清歌。
夏清歌这次去参加闺蜜好友的聚会,考虑到是私人性质,如果带着一帮助手保镖去,难免会给人留下招摇炫耀的印象,于是决定驱车独自前往,怎么都没想到中途会遇上这样一桩倒霉事情。
“夏清歌,真的是你耶!天啦,居然能在这里看到你,好激动!”
“夏清歌,你的每一张专辑我都有买!我的房间里贴满了你的大海报!”
“夏清歌,我们全家人都好喜欢你!我可以跟你个合个影吗?”
“夏清歌,帮我签个名吧!”
“夏清歌,我爱你!”
“求签名!”
“求合影!”
“……”
粉丝们热情如火,不断的向着夏清歌身边围拢,有人眼睛里全是星星、有人激动的满脸通红、有人幸福的泪流满面,有人失控的尖叫出声……
夏清歌无法预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她很想立即逃离这里,可是扭伤的足裸疼的钻心,根本无法站起。
她想打个电话求援,可是装着手机的小黑包又被人抢了去,眼看着身边那一张张狂热到有些变形的陌生脸孔越聚越多、越凑越近,她失去了往日的睿智淡定,心里紧张恐惧,委屈的泪水在眼眶中泫然欲滴。
“哎,你的东西!”
一个清澈干脆的少年声音在夏清歌耳边响起,压过了四周嘈乱纷杂的声浪,紧接着一只修长如玉的手掌伸到夏清歌面前。
手掌里,是一串镶嵌着蓝宝石的项链、一个精致名贵的黑色手包。
幸福是什么?
有人说,幸福就是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有人说,幸福就是牵着自己最爱的另一半,满世界的去游览。
有人说,幸福就是父母健康、儿女幸福、夫妻和睦、全家平安……
而对于此时此刻的夏清歌来说,幸福就是上一刻失去的心爱之物,下一刻又回到眼前。
她仔细看了看那只手掌里的手包和项链,确定是自己被抢去的东西后,一种难以言喻的喜悦和激动涌上心头,就连足裸处的痛楚似乎都大大减轻。
“拿好你的东西,小心别再被人抢去!”少年的声音再一次响起,“这次有我帮你抢回来,下次你就不一定有这么幸运了!”
夏清歌的目光顺着那只手掌一路向上,眼前出现的是一张清秀的少年脸庞,那张脸庞上笑容灿烂,如同冬日里的暖阳照射在身上,一直暖到了自己的心里去。
“谢谢……谢谢你……”
夏清歌接过少年递来的手包和项链,紧紧的攥在手掌里。
那少年正是刚刚挤进人群的薛天衣,他本来准备把东西还给夏清歌后就离开这里,去办自己的事情,可看到夏清歌蹲坐在地、一副柔弱无助的样子,以及四周躁动不安的人群,却又临时改变了主意。
“你的脚……疼的很厉害?”
薛天衣蹲下身去,目光凝注在夏清歌扭伤的足裸上,见那里已经有些红肿,眉头轻皱了一下,觉得自己问这话有点多余了。
“嗯,很疼……”
夏清歌的目光透过墨镜,打量着薛天衣,听他询问,下意识的就点点头。
薛天衣左手突然伸出,捉住夏清歌足裸扭伤的那条腿,只觉入手处滑腻绵软,柔若无骨,露在裙外的那只小腿修长纤细,线条优美,粉嫩细腻的肌肤在灯光映照下隐隐泛出一层白色光晕,仿佛玉瓷一般。
“哎哟!你……你干什么?”
夏清歌吓了一跳,感觉到被薛天衣抓住的那条腿猛然一阵扯痛,难受的眼泪差点流了出来,同时想到自己穿的是条及膝裙装,这个姿势很可能会春光外泄,羞急之下,就要不顾疼痛的奋力挣扎。
“别动,我在帮你治伤!”
薛天衣沉喝了一声,口气中透着让人无法抗拒的威严,夏清歌心头一凛,果然安静下来。
见夏清歌不再乱动,薛天衣迅速脱下她脚上的水晶高跟鞋,顾不得去欣赏美人玉足,手掌翻飞,以令人眼花缭乱的动作手法在她足裸附近揉捏了几下,然后轻轻替她把鞋子穿好。
“试试看吧,应该没刚才那么痛了。”
薛天衣拍去手掌上的灰土,笑眯眯的道。
“嗯……好多了……不怎么痛了……”
夏清歌小心翼翼的动了几下足裸,只觉先前那种钻心的痛楚果然大为减轻,心里又惊又喜,看向薛天衣的目光里带上了更多的感激。
“回家之后,买瓶专治跌打损伤的药酒抹抹,再休养大概一周就能痊愈了。记住,一周之内最好别乱走动,否则会好的很慢很慢。”
薛天衣随口叮嘱了夏清歌几句,紧接着又做出了一件令夏清歌和围观者们全都目瞪口呆的事情。
他俯下身去,左臂从夏清歌的玉臂下穿过,左臂横在夏清歌两条雪白修长的美腿腿弯处,轻轻用力,把她整个人抱了起来。
“禽兽!拿开你的手!”
“靠!快把夏清歌放下!”
“浑蛋!不许亵渎我的女神!”
“放开夏清歌!赶紧的!立即的!否则我要揍人了啊!”
“你母亲的!虽然我是个斯文人,但你这样骚扰我的梦中情人,我已经忍无可忍!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小心我咬你!”
“……”
现场短暂的沉寂后,接踵而来的就是围观者们的愤怒谩骂声,一道道充满了羡慕忌妒的目光从四面八方投射在薛天衣身上,如果这些目光是一支支利箭的话,薛天衣恐怕当场就已被万箭穿心了。
第12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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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薛天衣霸道抱在怀中的夏清歌头脑有些发懵,她长这么大以来,除了几个至亲的人以外,还是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男人这样抱过。
“看他的样子,似乎不像个坏人。他这么做,应该是想帮我……”
夏清歌自我安慰着,尽管心里有些羞急,却没有作出什么激烈的反抗动作。
“我不是占你的便宜,只是想送你离开这里。”薛天衣不理四周众人的嚷闹,低头轻声去问夏清歌,“你现在开车应该没问题吧?”
“没……”
薛天衣说话时,口中喷出的温热气息撩过夏清歌的脸庞,让她有些心慌,身体不自禁的一阵燥热。
“那好,我把你送到你的车旁,你自己开车离开这里,行吧?”
“行……”
夏清歌心里一喜,下意识的点点头,可是看到四周的层层人群时,却又有些绝望。
在夏清歌想来,要想摆脱围观人群、回到自己那辆兰博基尼跑车里,几乎没有可能,除非那些狂热的路人能主动让出一条道来,要不然就只能电话求助。
让她感到欣慰的是,现在自己手里已经有了手机,只要一个电话打出去,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赶来为自己解围。
她刚刚生出电话求援的念头,薛天衣的身形就突然动了起来,抱着她轻柔绵软的娇躯,以一往无前的气势,高速冲向南侧的人群。
“天啊,他疯了吗?”
眼看薛天衣抱着自己就要撞到厚厚的人墙上,夏清歌吓的花容失色,俏脸苍白,双手紧紧抓住薛天衣的一条手臂,脑袋深深埋进他的怀里,不敢继续看下去。
“哎哟!”
“啊呀!”
“靠,你撞疼我?”
“妈的,我又不是故意的!”
“奶奶个熊,你踏老子的脚了!”
“龟儿子的,谁让你站我身后了?你活该!”
“……”
大呼小叫声和惊怒谩骂声不断传入夏清歌耳中,这些声音上一刻似乎还在耳边回荡着,下一刻就已经远离,等到夏清歌忍不住睁开双眼看时,却惊讶的发现,自己的那辆银色兰博基尼跑车竟然就停在眼前。
“你快走吧,那些人就要追上来了!”
薛天衣把一脸茫然的夏清歌轻轻放在驾驶位一边的车门旁,微笑说道。
夏清歌恍如大梦初醒,怔怔看着薛天衣,怎么都想不通他是怎么抱着自己冲出那一堵厚厚人墙的,本想说几句感激的话表达谢意,却发现那边的粉丝们竟然尖叫着如潮水般向这里涌来。
“夏清歌,我要跟你合影!”
“夏清歌,我要你的签名!”
“夏清歌,我爱你!”
“……”
看到粉丝们如此疯狂,夏清歌不敢在继续逗留下去,匆匆向薛天衣道了声谢,从黑色手包里拿出车钥匙,打开车门坐到驾驶位上,发动了跑车。
“哎,你叫什么名字?”
看到薛天衣转身走开,夏清歌摇下车窗,探出头大声问道。
“想报答我的救命之恩?”薛天衣也不回头的继续向前走着,右手举过肩头摆了几下,声音飘飘渺渺的传过来,“算了吧,小事一桩,没那个必要!如果下次有机会见面,你请我吃碗燕京馄饨就行了!再见!”
“燕京馄饨?呵,真是个有趣的男人……他年龄不大,只能算是个小男人吧?”
夏清歌看着薛天衣的背影,哑然失笑。
她轻踩油门,在一阵悦耳的发动机轰鸣声中,兰博基尼跑车化为一道银箭窜了出去,瞬间融入到前方的滚滚车流中。
夏清歌的离去,令她的那些狂热粉丝大失所望,他们在广场上徘徊良久,这才面带沮丧,三三两两的离开。
…………
按照出门前爷爷交待的,薛天衣来到燕京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应该是找一间房子租下来,作为今后学习生活的住所,然后再抽出时间去做别的。
然而薛天衣心里惦记着上学的事情,在燕京西站下车后,直接就去了“叶氏公馆”找叶威帮忙,刚才又因为夏清歌那事耽搁了一些时间,等想起房子还没租时,已经有些晚了。
他漫无目的的走过几条街道,也没看到哪里有房屋出租的信息,只好决定先找个便宜点的小旅馆住下,一切等明天再说。
他在燕京城的繁华热闹的地段转了半天,接连问过多家旅馆酒店,住宿价格都高的让他心惊肉跳,无奈之下,只好跑到郊区一带看看,并最终走进一家叫做“春风旅馆”的小楼里。
“春风旅馆”位于燕京市西郊,距离绕城而过的密云河不远,这一带已经算是燕京城的最外围了,附近几乎都是低矮简陋的老式建筑,居民也以外来务工人员和当地的低收入群体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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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
一阵尖锐刺耳的车轮摩擦地面声在前方的停车场上响起,一辆全球限量版的银色兰博基尼跑车风驰电掣般由远而近,以一个漂亮的漂移动作,停靠在帝王商厦广场前的两辆红色法拉利之间。
车门打开,一个身材窈窕、雪肤樱唇的年轻女郎出现在人们视线中。
女郎穿着交叉绑颈V领的黑色修身晚礼服,丝绸般的黑亮秀发高高盘起,香肩半露,酥胸微显,腰间的抓皱设计使得她腰肢看起来更加纤细,及膝的蕾丝镂空透明裙摆下,那双雪白修长的美腿为她平添了几分性感魅惑气息。
她挺秀的鼻梁上架着副大号墨镜,纤长粉颈上戴着串镶嵌有海蓝色宝石的项链,手中拎着一个名贵时尚的黑色手包,随随便便在那里一站,大家名媛的高贵优雅气质就已经显露无遗。
尽管她的脸庞被墨镜遮住了半边,但从那红嫩如同玫瑰花瓣般的两片嘴唇以及尖巧的下巴上,就能推断出她一定有着精致的五官、如画的容颜。
超值的跑车、炫酷的车技、惊艳的美女,这年轻女郎的出现,使得帝王广场上众多行人为之侧目。
年轻女郎似乎早已习惯了万众瞩目的场面,对于四周投射过来的一道道惊羡目光,她神色淡然,不卑不亢,关上车门后,迈开修长美腿,踏着轻盈步伐,像一只骄傲的黑天鹅般向帝王商厦走去。
她脚下的水晶高跟鞋踩踏在广场的水磨石地面上,发出一阵清脆悦耳的“嗒嗒”声响,吸引无数人的目光追随着她的曼妙身影一直向前。
此时此刻,帝王商厦入口处的一尊石狮前,两个嘴里叼着香烟的青年男子正在那里喷云吐雾。
初秋时节,“秋老虎”余威尚在,天气依然有些燥热,大多数市民只穿了一件单衫,而这两个青年男子却在单衫之外另加了一件灰色夹克,也不怕捂出一身痱子来。
两人一个短发平头、一个脑袋光秃,身材都不算高,却都是一副精明强悍的模样,两双贼兮兮的眼睛穿过缭绕在眼前的一缕缕烟雾,扫视着广场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当看到那年轻女郎时,目光同时一亮。
“是条大鱼!”
“准备动手!”
两个青年男子用力吐掉嘴里的烟头,交换了个眼色,一左一右迎向年轻女郎。
年轻女郎款款前行,心里似乎在想着什么开心的事情,嘴角边挂着一抹浅浅笑容,对于迎面走来的两个陌生男人根本没有在意,直到双方快要擦肩而过时,她这才漫不经心的向着其中一人瞟了一眼,撞上的却是两道狂热贪婪的目光。
年轻女郎心里“咯噔”一跳,立即生出一种不详预感,下意识的停住脚步。
就在这时,两个青年男子带着一脸狞笑,闪电般出手。
左侧的短发青年右掌倏出,去夺年轻女郎手中的黑色手包,右侧的光头青年五指箕张,鹰爪般抓向年轻女郎粉颈上的项链。
两人动作娴熟,配合默契,显然都是干这一行的老手,年轻女郎只觉手中一空、粉颈微疼,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手包和项链已经落入到对方手中。
这一下变起仓猝,年轻女郎吓的花容失色,目瞪口呆。
她被抢的黑色手包里装有一部手机、几张银行卡和少量现金,另外还有几家美容养颜会所的贵宾卡,再就是一些女性用品;项链是纤细精巧的仿丝链,被对方用力扯断后,只是在颀长雪白的粉颈上留下一道红痕,并没有造成什么创伤。
对于年轻女郎来说,丢掉再多的钱财也是小事,可那串镶嵌着“海洋之心”蓝宝石的项链却是她们夏家的传家之宝,价值连城,意义非凡,如果不是今晚去参加一帮闺蜜好友的聚会,她根本不舍得把这串项链戴出来,怎么也没想到途中准备给几位闺蜜好友买些礼物带过去时,却遭遇了抢劫事件。
“哎……你们……你们还我东西……抢劫啦……”
直到两个青年男子撒腿狂奔出几十米远,即将冲进广场西侧的一条小胡同里时,年轻女郎才从呆愕中回过神,尖叫一声,摘下架在秀气鼻梁上的墨镜,紧咬着樱唇追了上去。
她心急气乱,忘了自己穿的是高跟鞋儿,根本不能这样快速奔跑,只追出几步远,就“哎呀”一声痛呼,扭到了左腿足裸,面容痛苦的蹲在地上。
她出身名门大家,自幼被众星捧月般的呵护着,成长之路一帆风顺,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只觉足裸处的痛楚一阵接一阵传来,虽然咬紧牙关强忍着,但美眸中还是迅速蕴满了泪水。
尽管四周有不少路人目睹了抢劫过程,却没有一个出手帮忙的,有些好事者居然还幸灾乐祸的围聚到年轻女郎身边,笑嘻嘻的看起了热闹。
广场上发生的抢劫事件,每一个细节都没有逃过薛天衣的眼睛,当两个抢劫得手的青年男子从他身边跑过时,他手中的油饼恰好吃完,水壶也放到了身边一个鼓鼓囊囊的旧布包袱旁。
他掏出手帕擦去手上的油渍,懒洋洋的站起身,向着广场中瞟了一眼,影影绰绰中,看到被抢去财物的年轻女郎蹲坐在地上,用手揉捏着扭伤的足裸,秀眉紧紧蹙起,似乎很委屈很痛苦。
“开的是豪华轿车、戴的是宝石项链、拎的是精美皮包、穿的是名贵服饰……出门在外,这样招摇显摆,不被人盯上才怪!换成我是劫匪,也专挑你这样的抢!”薛天衣撇了撇嘴,心中暗想:“看看我,像我这样的穷小子,就不会有人把主意打到我身上。好吧,看在那串宝石项链的份上,帮你一把。”
这时一个放学归来的美丽小女生从排椅前路过,看到穿着“另类”的薛天衣时,忍不住停下脚步,好奇的向他看了几眼。
薛天衣警惕回头,目光和那小女生对上后,嘴角微翘,释放出一个充满善意的笑容。
那小女生约有十四、五岁的年龄,正值懵懂情爱的青春时季,见薛天衣冲她一笑,心头顿时小鹿乱撞,两抹红云立即在粉颊雪腮上晕染开来。
“呼!”
刚刚还温柔如水的晚风,陡然间变的强势起来,小女生身后的一株高大枫树在大风席卷下,发出“哗哗”的响声,枝摇叶颤中,无数枫叶脱离树枝,漫天飞舞。
几片翻卷不停的枫叶缓缓自女孩儿眼前飘过,将她的视线遮住了一瞬,她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随之轻轻眨动了几下。
薛天衣的身形,就在这一刻发动!
第9章:销魂丧魂手指功
薛天衣左足在地面用力一个蹬踏,右足顺势向前跨出,身形随着这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如脱弦怒箭般激射出去,落地时人已在七、八米开外。
紧接着,他右足踏地,左足跨出,重复了一下刚才的那个动作,于是身形再一次向前飞掠出去,这第二步,更是直接跨越了十几米的距离。
他的动作姿势,和正常人奔跑时无异,但是速度之快、每一步跨出的距离之远,都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人能够理解的范畴。
仅仅只是数步,薛天衣就“奔出”了几十米远的距离,别人眼里能够看到的,就只是一道若有若无的淡淡虚影而已。
眨眼时间,薛天衣的身形就已从广场排椅前,闪电般掠行到了两名劫匪逃进的小胡同里,随着涌入胡同的一股风势,他双足轻点地面,整个人如柳絮般随风飘起,轻飘飘的落在胡同北侧的高高墙头上。
广场上灯光亮如白昼,而高墙遮掩下的胡同里,却愈发显得幽深黑暗,里面的一景一物已经难以看清,然而薛天衣目光如电,放眼看去,轻易就发现了正在匆忙逃窜的两个身影。
他哂然一笑,身形展动,如履平地般向前追了过去。
…………
当几片枫叶飘落地面时,站在枫树前的那个美丽女孩儿再次把目光投向薛天衣刚才的站立地点。
只不过是短短一瞬,女孩儿却惊讶的发现,刚才还在排椅前伸着懒腰、冲自己露出微笑的那个帅气男孩,居然人间蒸发了似的没了踪影,只有那个旧包袱和那个褪了色的军用水壶,依然还遗留在男孩坐过的排椅中。
“好奇怪哦,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呢?”
女孩儿努力瞪大了眼睛,目光四处搜寻着,希望能再次捕捉到那个男孩的身影,可惜却一无所获,她两道细长柳叶眉儿微微蹙起,喃喃自语道:“是我眼花了吗?不会呀,刚才他明明就在那里的……”
女孩儿原地站了片刻,忽然间想到书包里繁重如山的家庭作业,只好轻轻叹了口气,两片粉润有如桃花花瓣似的嘴唇儿嘟了嘟,怅然若失的一步步走开,还没完全长开的娇小身形一点点没入前方的璀璨灯光里。
…………
两个青年男子脚步如飞,在胡同里快速奔行着。
这条胡同幽深狭窄,几经曲折,据说距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因此虽然处在市中心的黄金地带,却作为一个古遗址被保留了下来。
半年前的时候,胡同里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此后就再没人敢从这里经过了,尤其是每天日暮黄昏时分,胡同里一副阴风恻恻、幽秘可怖的景象,让人不自禁的头皮发麻,心中发怵,因此这条胡同也被附近的市民们戏称为“鬼胡同”。
两个青年男子却不管什么“鬼胡同”、“妖胡同”,他们抢劫得手之后,没有片刻停留,只管咬牙向前狂奔。
这条胡同是他们早就计划好的逃跑路线,只要冲到胡同的另一端出口,和开着面包车在那里负责接应的同伴汇合,他们就能溜之大吉。
“嗖……”
头顶风声飒然,似乎有什么东西以极快的速度飞掠了过去。
两个青年男子作贼心虚,心里“咯噔”一跳,下意识的停住脚步抬头上望,见没什么异样,这才松了口气。
胡同里的一盏破旧路灯已经亮了起来,只不过那昏黄的灯光非但不能带给人心理上的安全感,反而平添了几分诡异沉寂的气息。
在以往的这个时间点上,已经不会有人再敢踏进胡同里半步了,可是当两个青年男子转过胡同的第二个拐角时,却赫然发现前方的昏黄路灯下,竟然伫立着一个高大削瘦的身影。
那身影背对着灯光,脸部隐匿在一片阴影当中,五官分辨不清,从身材轮廓上可以看出,那是个年龄不大的男子。
男子寂静肃立,默然无声,似乎已经在那里站了很久,只等着两个青年男子送上门来。
“咝……”
两个青年男子同时倒抽了一口凉气,齐齐顿住身形,第一个反应就是“见鬼了”。
小胡同到了这里,狭窄的只能容纳两、三个人并肩通过,那男子站在正中间的位置,虽然身形有些削瘦,但给人的感觉却如同一尊万斤巨石堵在那里,无法轻松的逾越过去。
“把你们抢来的东西交给我,一个小黑包、一串宝石项链。”
男子忽然开口说话,语气平淡,不徐不急,却自有着一股不容抗拒的霸道气势。
我靠,遇上黑吃黑的了?
两个青年男子面面相觑,这种事情他们以前也碰到过几次,可对方都是在人数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才敢黑吃黑,像这样单枪匹马前来挑衅的,还是破天荒的头一次。
“兄弟,出来混都不容易,我们不想伤害你,你最好也别惹祸上身!识相的话,就给我们让出一条道出来,咱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今后天南海北好相见!”
两个青年男子到处流窜作案,都是刀头舔血的亡命之徒,当然不会被区区一个拦路者吓住,最先回过神来的短发青年一步步向前逼近着,话间透出一股江湖味儿。
“和他啰嗦个鸟!想死就挡着,想活就他娘的快滚蛋!”
光头青年的脾气显然要比同伴暴躁许多,他脸色阴冷,目泛凶光,冲上几步赶在同伴身前,手中不知何时已多出一把匕首。
匕首有半尺来长,在昏黄路灯映照下闪烁出令人心悸的寒芒,犹如一条随时准备都会扑噬而出的毒蛇。
双方距离渐渐拉近,男子的容貌也一点点清晰起来,光头青年眯起眼睛,看清那男子竟然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龟儿子的,原来是个小屁孩!”光头青年紧绷的神经陡然放松,挥舞了一下手中匕首,恶狠狠的瞪视着薛天衣,“小兔崽子,瞎了你的狗眼,黑吃黑居然吃到我们头上来了!我一刀捅死你!”
“就用你手里的匕首?”挡住两个青年男子去路的,自然就是薛天衣了,他不屑一笑,伸出右手的食、中两指晃了晃,“你有匕首,我有手指,看看谁的更厉害!”
“手指?”
光头青年男子先是一怔,随即面面相觑,放声大笑起来。
“**的手指再厉害,能厉害得过加藤鹰?”
光头青年怪笑道。
“你能强得过陆小凤?”
紧随其后的短发青年接口道。
“加藤英?陆小凤?”薛天衣一怔,“这两个人……手指功夫也很厉害?”
出山之前,薛天衣曾听师父说过当今武学界的一些著名人物,可是这两个名字实在是很陌生。
“不知道陆小凤就算了,不知道加藤英……我呸你一脸口水!”
“**还是男人吗?是男人有不知道加藤前辈的吗?”
两个青年男子看得出薛天衣不是在装,而是真不知道加藤英、陆小凤其人,不由一脸的鄙夷。
“告诉你,听好了,记住喽,我们说的那两位,都是手指上有绝活的高手。嘿嘿,加藤英的手指,能让女人销魂……”
短发青年一脸邪笑,摇头晃脑的道。
光头青年不满的瞪了同伙一眼,似乎怪他抢了自己的话头,立即接道:“至于陆小凤……他的手指,能让敌人丧魂!”
两人言简意赅的两句话,就概括了传说中两个大名鼎鼎的“指功高手”的各自特点,至于薛天衣能不能懂,他们就懒得详细解释了。
“哦,那我和后者比较像了……”薛天衣凝视着自己在昏黄路灯下泛出一层淡淡光晕的右手食、中两指,“因为我的手指,也能让敌人丧魂!”
“丧你妹的魂!”
两个青年男子急着逃离这里,哪有闲心和薛天衣闲扯下去?光头青年见他不肯让路,目中凶芒大盛,怒骂声中,身形一个加速冲上前去,手中的匕首如毒蛇吐信般刺向薛天衣胸口。
薛天衣没有躲闪,也没有作出任何防御动作,仿佛被吓傻了,呆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光头青年脸上带着森冷残酷的笑意,耳边恍惚听到了薛天衣受伤倒地后发出的凄厉惨叫声。
寒光冷冽,白芒疾闪,匕首锐利的锋芒瞬间就触及到薛天衣胸口的衣衫,直到这时,薛天衣的右臂才微微一动,然后光头青年就惊讶的发现,自己凝聚了全身力气刺出的匕首,竟已落在了他的右手食、中两指之间。
锋利无匹、吹毛可断的匕首,被薛天衣的食、中两指稳稳夹住,看似轻描淡写,浑没用力,可光头青年无论怎样用力,都不能再向前刺进一毫,也无法抽回一寸,仿佛只要薛天衣两根手指不松,他的匕首就会永恒固定在那里。
光头青年猛然抬头,看着薛天衣嘴角泛起的一丝嘲讽笑意,不由瞠目结舌,心中的震撼之情难以言喻。
我的手指,也能让敌人丧魂!
光头青年忽然间明白了薛天衣刚才所说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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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宅男女神(求推荐票、求收藏)
可惜的是,光头青年明白的已经有些晚了,就在他准备舍弃匕首、抽身后退时,薛天衣的左手已经出现在他的胸前,食指指尖向前轻轻一送,正戮在他胸口正中的“檀中|穴”上。
光头青年仿佛触电似的,浑身一颤,麻木的感觉由胸口迅速蔓延到全身,整个人像泄气的皮球似的,软软瘫倒在地,眼皮一翻,没了任何知觉。
论起战力值,短发青年自认远远不如光头青年,所以看到光头青年被击倒在地,生死不知,他嘴角不自禁的抽搐了一下,身上的冷汗立即“刷”的一下涌了出来。
乖乖,难怪他敢一个人来黑吃黑啊,原来手底下真的有两下子!没想到我们兄弟两人闯荡江湖这么多年,今天会八十老娘倒绷孩儿、阴沟里面翻了船!我那兄弟一动不动,会不会是死了?我现在怎么办?好兄弟,讲义气,和这小子拼了!可是……我连我那兄弟都打不过……
短发青年的脑中一瞬间掠过许多念头,最后一咬牙一跺脚,当机立断——转身向后,撒腿就跑。
奶奶的,生死关头,“义气”算个屁!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保住自己小命最重要!
“想跑?”
薛天衣冷笑一声,夹住匕首的那只手反转挥出,匕首在夜空中划出一道长长寒芒,柄部重重撞击在高速奔跑中的短发青年后背上。
短发青年如遭重击,头脑“嗡”的一声,眼前一黑,身体软软扑倒在地。
“老老实实把东西交给我,还用受这个罪吗?这是你们自找的!”薛天衣摇头叹气,缓步走到两个昏迷的青年男子身边,俯身捡起地上的黑色手包和项链。
对于黑色手包里的现金和各种卡券,薛天衣毫无兴趣,他的目光只是凝注在那串项链所镶嵌的“海洋之心”蓝宝石上。
昏黄灯光下,蓝宝石闪烁着点点星芒,绚丽耀眼。
“师父说天为阳,地为阴,这世上所有的宝石,都是在大地深山中埋藏了亿万年岁月,不断的吸纳着地底灵气才衍化形成。世人佩戴宝石,只是为了炫耀富贵、彰显身份,他们很少有人知道,其实在每一块宝石里,都蕴含着来自地底的灵气,更不会知道这些灵气有着怎样玄妙的作用……”
薛天衣把项链摊在手心里,凝目打量着上面镶嵌的那枚蓝色宝石,眼中闪掠过一道异彩。
“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自己只外,就只有师父和爷爷才知道类似这样的宝石,对我来说有着怎样重要的意义……呵,那个被抢走东西的女孩子现在肯定快急哭了吧?我这就去把东西还给她。不过在还她之前,这宝石中的灵气,我却要借用了。”
薛天衣收起脸上的笑意,神色变的庄严肃穆起来,左臂缓缓向上抬起,尽力向前伸展出,露出了手腕上佩戴着的那串五色腕珠。
他轻轻拨转了一下腕珠,把那颗白色珠子移到上面,让项链的蓝宝石与它紧紧贴靠在一起。
月光下,蓝色宝石光芒陡涨,炫目耀眼的海蓝色光芒瞬间将包括薛天衣在内的一大片空间笼罩其间,于是本来就阴气森森、幽暗吓人的小胡同又平添了几分恐怖气息。
当蓝光亮度达到一个极限时,宝蓝石内开始有丝丝缕缕的蓝气向外渗出,旋即又没入到和它贴靠在一起的白色珠子里。
薛天衣盘膝坐地,抱守元一,运转心法,片刻间就将白珠中吸储的那些蓝气纳体内的丹田中。
“一枚小小的宝石,蕴含的灵气终究还是太少了!照这样下去,我何年何月才能突破‘九重天’第一层的炼神还虚之境?”
等到胡同里的异象消失,薛天衣这才从地上站起,自言自语的嘟囔了几句,带着一脸的失望向胡同外走去。
地上的两名青年男子虽然昏迷过去,实际上并没有受到大的伤害,他们的|穴位被薛天衣暂时封住,二十四小时后就会自然解开,至于他们醒来后是成功逃掉还是被人抓到,那就不是薛天衣关心的事了。
返回帝王广场时,那个被抢的年轻女郎已被看热闹的路人团团围起,薛天衣站在厚厚的人墙外面,低头看着手里的手包和项链,无奈摇头苦笑。
“当……当……当……”
矗立在帝王商厦最顶端的城市大钟忽然敲响,时针指向了夜晚九点。
薛天衣想到自己还有事情要办,这样耽搁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在厚厚的人墙间寻找到一条缝隙,用力向里挤去。
他身体滑如泥鳅,力量大的惊人,所经之处,人群似乎被一股无形的大力向两侧推开,眨眼间,薛天衣就已挤进了人群的最里一层。
可能是因为足裸疼痛,那年轻女郎此刻依然蹲坐在地上,她似乎不想被人认出真面目,不知何时又把那副大号墨镜架到了鼻梁上去,尽管如此,她身上那种震撼人心的惊艳风姿和气质,却怎么都无法掩饰。
她编贝似的玉齿轻咬着下唇,精致修长的手掌小心翼翼的揉捏着扭伤的足裸,从那紧紧蹙起的秀眉就能看出,她此刻墨镜遮拦下的脸蛋上一定满是痛苦、焦急、无助的表情。
年轻女郎身上的黑色晚礼服在站立时只到膝盖,这时蹲坐在地,两条浑圆如玉、紧致修长的美腿露出了一大截,惹得围观的一些男人大吞口水,双目放光。
“妈妈,虽然这位姐姐戴着眼镜,可我知道她一定长的很漂亮很漂亮!”
一个粉嫩小萝莉扯着身边妈妈的手掌,用羡慕的眼光看着眼前的年轻女郎,乌溜溜的大眼睛眨啊眨的,毫不吝啬的赞美着。
“这小姑娘戴着墨镜的样子,很像广告牌上那个也戴着墨镜的大明星啊!”
一位眼神很好的大妈看了看蹲坐在地上的年轻女郎,又看了看帝王商厦前悬挂着的一个巨幅广告牌,忍不住说道。
“广告牌上的大明星我认识,叫夏清歌!哎呀,你还别说呢,她的鼻子、她的嘴巴……哇,真的很像夏清歌耶!老天,她会不会就是夏清歌呢?”
一个头发半秃,长相猥琐的中年大叔眯起眼睛,伸长脖子,仔细打量着年轻女郎,眼睛里已经泛出了兴奋的光芒。
“据我所知,夏清歌最近在咱们燕京没有任何演出计划、也没商业活动要参加,无缘无故的,她不可能来这里。好吧,就算夏清歌要来,她出现的地方,身边肯定也会保镖如云,能让你这么轻易接近?”
一个穿着性感时尚的年轻女孩道。
“这位大叔,你也知道夏清歌?”
一个清秀少女看了那中年大叔一眼,吃吃笑着问道。
“切,夏清歌谁不知道?我们全家都是她的粉丝!还是铁杆的哦!”
中年大叔双掌合胸口、满脸生光,那卖萌的姿势和声音,着实把围观的众人恶心了一把。
“美女,把你的墨镜摘下来,让哥哥仔细瞧瞧,是不是长的很像夏清歌!有三分的像,哥就包养了你!”
一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上前一步,在年轻女郎面前蹲下,笑嘻嘻的道。
“夏清歌!她是夏清歌!我研究过夏清歌的所有宣传海报和图片,她的左耳垂那里有一颗米粒大小的黑痣……哈哈,她的左耳也有黑痣!她就是夏清歌!她就是夏清歌!一定是!”
一个站在年轻女郎身后观察了半天、脸上长满了青春痘的少年忽然发疯似的,大声叫嚷起来。
“轰……”
青春痘少年的这句话像是捅了马蜂窝,惹得四周人群一阵骚动,不管男女老少,人人都像打了鸡血似的兴奋起来,一道道灼热痴狂的目光直勾勾的盯在年轻女郎的身上。
有人直接蹲到年轻女郎身后,瞪大眼睛去寻找她左耳垂上的黑痣,以验证青春痘少年的话是真是假。
有人拿出相机、手机等等一切可以拍摄的东西,冲着年轻女郎“噼哩啪啦”一阵狂拍。
有人搓着双手,蠢蠢欲动,想要动手去摘年轻女郎粉嫩脸庞戴着的那副墨镜。
……
众人的情绪越来越激动,现场的气氛已经有了失控的倾向。
夏清歌是谁?
十六岁时以学生身份加盟华夏最具影响力的“娱美人”唱片公司,随后发行第一张个人专辑《十六岁·懵懂爱》,一举创下两百万张的惊人销量,轰动整个华语乐坛。
此后几年,接连不断推出新专辑,每一张都在不断超越着自己,其中的《夏夜清歌》专辑一经推出,更是风靡整个华人世界,一举刷新了华语歌手唱片的销售纪录,令其他歌手望尘莫及。
凭借着天籁般的歌喉、天使般的容貌、魔鬼般的身材以及睿智优雅的风姿气质,夏清歌自出道那一天起就倾倒了无数歌迷,她的歌声轻柔处缠绵悱恻、激扬处荡气回肠,听来令人梦魂萦绕,如醉如痴。
她的每一张专辑都堪称经典,每一首歌曲都脍炙人口,广为传唱,她本人更是被粉丝们冠以“时尚教主”、“性感女王”、“疗伤天使”、“情歌皇后”、“宅男女神”等等封号。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世界上凡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夏清歌的歌声。
第11章:幸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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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清歌平时深居简出,除了在自己的演唱会、歌友会、签售会这些场合里露面外,其他地方难觅其踪,给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感觉。
而在华夏“色狼界”盛传的那份《都市绝色榜》中,更有“南清歌、北曼舞”之说,“北曼舞”指的是燕京叶家那个在商界中纵横捭阖的叶曼舞,而“南清歌”指的就是居住在金陵的乐坛天后夏清歌了。
这两个女人一南一北,遥相呼应,一个是商界新生代的领军人物,一个是乐坛新一代天后,她们不但在各自的领域里取得了辉煌耀眼的成就,还同样拥有着深厚的背景、绝世的容貌、倾城的风姿,因此成为无数成功男士的追求目标和宅男们的意淫对象。
由于身份职业的不同,身为乐坛天后的夏清歌在公众面前抛头露面的机会要远远超过叶曼舞,所以论起人气和知名度来,夏清歌无疑遥遥领先,她的粉丝更是遍及华夏甚至全球各地。
如果眼前这个年轻女郎真的是夏清歌,又怎能不让人情绪高涨,激动兴奋?
“不是……我不是……你们……认错人了……”
年轻女郎不停摇头摆手,极力否认,但微弱的声音立即就被四周掀起的狂热声浪淹没。
围观的人群中不乏夏清歌的忠实粉丝,而粉丝的力量又是极其强大的,很快又有人在年轻女郎身上发现了一些夏清歌独有的特点,更加坚信眼前这个年轻女郎就是自己的偶像。
粉丝们猜测的并没有错,这个被抢去财物、扭伤足裸、戴着大号墨镜、遭到众人围堵的年轻女郎,正是当今华夏的全民偶像——夏清歌。
夏清歌这次去参加闺蜜好友的聚会,考虑到是私人性质,如果带着一帮助手保镖去,难免会给人留下招摇炫耀的印象,于是决定驱车独自前往,怎么都没想到中途会遇上这样一桩倒霉事情。
“夏清歌,真的是你耶!天啦,居然能在这里看到你,好激动!”
“夏清歌,你的每一张专辑我都有买!我的房间里贴满了你的大海报!”
“夏清歌,我们全家人都好喜欢你!我可以跟你个合个影吗?”
“夏清歌,帮我签个名吧!”
“夏清歌,我爱你!”
“求签名!”
“求合影!”
“……”
粉丝们热情如火,不断的向着夏清歌身边围拢,有人眼睛里全是星星、有人激动的满脸通红、有人幸福的泪流满面,有人失控的尖叫出声……
夏清歌无法预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她很想立即逃离这里,可是扭伤的足裸疼的钻心,根本无法站起。
她想打个电话求援,可是装着手机的小黑包又被人抢了去,眼看着身边那一张张狂热到有些变形的陌生脸孔越聚越多、越凑越近,她失去了往日的睿智淡定,心里紧张恐惧,委屈的泪水在眼眶中泫然欲滴。
“哎,你的东西!”
一个清澈干脆的少年声音在夏清歌耳边响起,压过了四周嘈乱纷杂的声浪,紧接着一只修长如玉的手掌伸到夏清歌面前。
手掌里,是一串镶嵌着蓝宝石的项链、一个精致名贵的黑色手包。
幸福是什么?
有人说,幸福就是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有人说,幸福就是牵着自己最爱的另一半,满世界的去游览。
有人说,幸福就是父母健康、儿女幸福、夫妻和睦、全家平安……
而对于此时此刻的夏清歌来说,幸福就是上一刻失去的心爱之物,下一刻又回到眼前。
她仔细看了看那只手掌里的手包和项链,确定是自己被抢去的东西后,一种难以言喻的喜悦和激动涌上心头,就连足裸处的痛楚似乎都大大减轻。
“拿好你的东西,小心别再被人抢去!”少年的声音再一次响起,“这次有我帮你抢回来,下次你就不一定有这么幸运了!”
夏清歌的目光顺着那只手掌一路向上,眼前出现的是一张清秀的少年脸庞,那张脸庞上笑容灿烂,如同冬日里的暖阳照射在身上,一直暖到了自己的心里去。
“谢谢……谢谢你……”
夏清歌接过少年递来的手包和项链,紧紧的攥在手掌里。
那少年正是刚刚挤进人群的薛天衣,他本来准备把东西还给夏清歌后就离开这里,去办自己的事情,可看到夏清歌蹲坐在地、一副柔弱无助的样子,以及四周躁动不安的人群,却又临时改变了主意。
“你的脚……疼的很厉害?”
薛天衣蹲下身去,目光凝注在夏清歌扭伤的足裸上,见那里已经有些红肿,眉头轻皱了一下,觉得自己问这话有点多余了。
“嗯,很疼……”
夏清歌的目光透过墨镜,打量着薛天衣,听他询问,下意识的就点点头。
薛天衣左手突然伸出,捉住夏清歌足裸扭伤的那条腿,只觉入手处滑腻绵软,柔若无骨,露在裙外的那只小腿修长纤细,线条优美,粉嫩细腻的肌肤在灯光映照下隐隐泛出一层白色光晕,仿佛玉瓷一般。
“哎哟!你……你干什么?”
夏清歌吓了一跳,感觉到被薛天衣抓住的那条腿猛然一阵扯痛,难受的眼泪差点流了出来,同时想到自己穿的是条及膝裙装,这个姿势很可能会春光外泄,羞急之下,就要不顾疼痛的奋力挣扎。
“别动,我在帮你治伤!”
薛天衣沉喝了一声,口气中透着让人无法抗拒的威严,夏清歌心头一凛,果然安静下来。
见夏清歌不再乱动,薛天衣迅速脱下她脚上的水晶高跟鞋,顾不得去欣赏美人玉足,手掌翻飞,以令人眼花缭乱的动作手法在她足裸附近揉捏了几下,然后轻轻替她把鞋子穿好。
“试试看吧,应该没刚才那么痛了。”
薛天衣拍去手掌上的灰土,笑眯眯的道。
“嗯……好多了……不怎么痛了……”
夏清歌小心翼翼的动了几下足裸,只觉先前那种钻心的痛楚果然大为减轻,心里又惊又喜,看向薛天衣的目光里带上了更多的感激。
“回家之后,买瓶专治跌打损伤的药酒抹抹,再休养大概一周就能痊愈了。记住,一周之内最好别乱走动,否则会好的很慢很慢。”
薛天衣随口叮嘱了夏清歌几句,紧接着又做出了一件令夏清歌和围观者们全都目瞪口呆的事情。
他俯下身去,左臂从夏清歌的玉臂下穿过,左臂横在夏清歌两条雪白修长的美腿腿弯处,轻轻用力,把她整个人抱了起来。
“禽兽!拿开你的手!”
“靠!快把夏清歌放下!”
“浑蛋!不许亵渎我的女神!”
“放开夏清歌!赶紧的!立即的!否则我要揍人了啊!”
“你母亲的!虽然我是个斯文人,但你这样骚扰我的梦中情人,我已经忍无可忍!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小心我咬你!”
“……”
现场短暂的沉寂后,接踵而来的就是围观者们的愤怒谩骂声,一道道充满了羡慕忌妒的目光从四面八方投射在薛天衣身上,如果这些目光是一支支利箭的话,薛天衣恐怕当场就已被万箭穿心了。
第12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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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薛天衣霸道抱在怀中的夏清歌头脑有些发懵,她长这么大以来,除了几个至亲的人以外,还是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男人这样抱过。
“看他的样子,似乎不像个坏人。他这么做,应该是想帮我……”
夏清歌自我安慰着,尽管心里有些羞急,却没有作出什么激烈的反抗动作。
“我不是占你的便宜,只是想送你离开这里。”薛天衣不理四周众人的嚷闹,低头轻声去问夏清歌,“你现在开车应该没问题吧?”
“没……”
薛天衣说话时,口中喷出的温热气息撩过夏清歌的脸庞,让她有些心慌,身体不自禁的一阵燥热。
“那好,我把你送到你的车旁,你自己开车离开这里,行吧?”
“行……”
夏清歌心里一喜,下意识的点点头,可是看到四周的层层人群时,却又有些绝望。
在夏清歌想来,要想摆脱围观人群、回到自己那辆兰博基尼跑车里,几乎没有可能,除非那些狂热的路人能主动让出一条道来,要不然就只能电话求助。
让她感到欣慰的是,现在自己手里已经有了手机,只要一个电话打出去,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赶来为自己解围。
她刚刚生出电话求援的念头,薛天衣的身形就突然动了起来,抱着她轻柔绵软的娇躯,以一往无前的气势,高速冲向南侧的人群。
“天啊,他疯了吗?”
眼看薛天衣抱着自己就要撞到厚厚的人墙上,夏清歌吓的花容失色,俏脸苍白,双手紧紧抓住薛天衣的一条手臂,脑袋深深埋进他的怀里,不敢继续看下去。
“哎哟!”
“啊呀!”
“靠,你撞疼我?”
“妈的,我又不是故意的!”
“奶奶个熊,你踏老子的脚了!”
“龟儿子的,谁让你站我身后了?你活该!”
“……”
大呼小叫声和惊怒谩骂声不断传入夏清歌耳中,这些声音上一刻似乎还在耳边回荡着,下一刻就已经远离,等到夏清歌忍不住睁开双眼看时,却惊讶的发现,自己的那辆银色兰博基尼跑车竟然就停在眼前。
“你快走吧,那些人就要追上来了!”
薛天衣把一脸茫然的夏清歌轻轻放在驾驶位一边的车门旁,微笑说道。
夏清歌恍如大梦初醒,怔怔看着薛天衣,怎么都想不通他是怎么抱着自己冲出那一堵厚厚人墙的,本想说几句感激的话表达谢意,却发现那边的粉丝们竟然尖叫着如潮水般向这里涌来。
“夏清歌,我要跟你合影!”
“夏清歌,我要你的签名!”
“夏清歌,我爱你!”
“……”
看到粉丝们如此疯狂,夏清歌不敢在继续逗留下去,匆匆向薛天衣道了声谢,从黑色手包里拿出车钥匙,打开车门坐到驾驶位上,发动了跑车。
“哎,你叫什么名字?”
看到薛天衣转身走开,夏清歌摇下车窗,探出头大声问道。
“想报答我的救命之恩?”薛天衣也不回头的继续向前走着,右手举过肩头摆了几下,声音飘飘渺渺的传过来,“算了吧,小事一桩,没那个必要!如果下次有机会见面,你请我吃碗燕京馄饨就行了!再见!”
“燕京馄饨?呵,真是个有趣的男人……他年龄不大,只能算是个小男人吧?”
夏清歌看着薛天衣的背影,哑然失笑。
她轻踩油门,在一阵悦耳的发动机轰鸣声中,兰博基尼跑车化为一道银箭窜了出去,瞬间融入到前方的滚滚车流中。
夏清歌的离去,令她的那些狂热粉丝大失所望,他们在广场上徘徊良久,这才面带沮丧,三三两两的离开。
…………
按照出门前爷爷交待的,薛天衣来到燕京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应该是找一间房子租下来,作为今后学习生活的住所,然后再抽出时间去做别的。
然而薛天衣心里惦记着上学的事情,在燕京西站下车后,直接就去了“叶氏公馆”找叶威帮忙,刚才又因为夏清歌那事耽搁了一些时间,等想起房子还没租时,已经有些晚了。
他漫无目的的走过几条街道,也没看到哪里有房屋出租的信息,只好决定先找个便宜点的小旅馆住下,一切等明天再说。
他在燕京城的繁华热闹的地段转了半天,接连问过多家旅馆酒店,住宿价格都高的让他心惊肉跳,无奈之下,只好跑到郊区一带看看,并最终走进一家叫做“春风旅馆”的小楼里。
“春风旅馆”位于燕京市西郊,距离绕城而过的密云河不远,这一带已经算是燕京城的最外围了,附近几乎都是低矮简陋的老式建筑,居民也以外来务工人员和当地的低收入群体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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