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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部分阅读

    中午十二点左右,正是“千里香馄饨馆”生意最红火的时候,不管是中间的大厅内还是两侧的包厢里,都坐了不少市民,上座率大概在八成左右,几名身穿统一水绿色餐服的男女服务员忙碌的穿梭来去,为客人们端送小菜馄饨。

    就在这时,一辆银色兰博基尼跑车、一辆红色甲壳虫轿车、一辆绿色军用越野军、一辆警车组成的车队缓缓驶来,停在馄饨馆前的空场地上,这四辆迥然各异、各具特色而又价值不菲的车辆一字排开,在馄饨馆前组成了一道特殊风景,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

    “千里香馄饨馆”在燕京市只属于低档的餐饮场所,来这里吃饭的市民,绝大多数都收入不高,开着如此豪华车辆来这里消费的,并不多见,所以这支车队的到来,才会让人感到稀奇。

    四辆车的车门打开后,分别走下来三女一男,男子当先而行,三女紧随其后。

    走在前面的男子身穿警服,高大魁梧,走起路来龙行虎步,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彪悍气息,一双眼睛仿佛两道电光似的,和他眼光对上的人,不自禁的就会感受到一种威慑和压力。

    三名女子中,走在中间的穿着黑色修长裙装,腰肢纤细,玉腿修长,秀发高高盘起,显得优雅而知性,只可惜她戴了一副大号的墨镜,鼻眼几乎全被遮挡住,让那些无法一窥其全貌的路人大叫可惜,不过从她红润的樱辱以及尖巧精致的下巴可以推猜出,她一定拥有着让人惊艳的美貌。

    左侧女子鹅黄|色的紧身T恤衫搭配着深蓝色牛仔裤,胸挺臀翘,长发束成一条直垂腰际的马尾辫,浑身洋溢着青春活力。

    右侧女子一身军用迷彩服,脚上登着一双皮靴,走路时昂首挺胸,英姿飒爽,看到她的路人都没想到这样一个看起来娇嫩如花、容貌极美的女子,居然会去从军,心里都替她感到可惜,只是她的目光并不像一般女子那样温柔如水,偶尔射出的清亮光芒,竟似比那个穿着警服的男子还要让人不敢逼视。

    三个女人全都是身材窈窕,肤白如雪,她们并肩走在一起,嘴角含笑,神态亲密,边走边低声谈论着什么,四周无数路人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们进入“千里香馄饨馆”中,这才恋恋不舍的走开。

    不用说,这四个人,自然就是宁凌云、宁小妃、夏清歌和闻人若即了,他们在电话中相互约好了碰面地点,聚集到一起后,再一同来到“千里香馄饨馆”前。

    四人都是出身于华夏的名门豪族,彼此间通过一些家族式的酒宴或者聚会等等,偶尔会在一起聚聚,相互间由此认识,有的交谈下来觉得对方很合自己口胃,于是就惺惺相惜,结成了挚交好友。

    宁小妃、夏清歌、闻人若即三女,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认识的,只不过三女虽然都是名门闺秀,但是抛开家族因素,她们自身的发展成就却各有优劣,这多多少少造成了她们心理上的一种地位高低的差距。

    三女中无疑以夏清歌取得的成就最高,在整个华语乐坛,夏清歌的人气值和影响力无人能及,近期据说更是准备进军影视界,大有影视歌三栖齐头并进、在娱乐圈席卷起一股“夏式”旋风之势。

    而闻人若即虽有“军中之花”的美誉,但是她的名声只限于华夏军界,外人并不知道,所以她虽然拥有和夏清歌一样绝美的身材容貌,却没有她那么恐怖的名声和人气,只不过她平时注重的只是自我修炼、以及指导“雷霆”特种大队的队员们进行擒拿格斗和传统武学的训练,崇尚的是铁血无畏的精神、追求的是冒险刺激的感觉,并不在意社会上的那些虚名假誉,更不注重什么地位的高低。

    至于宁小妃,她现在还是在校大学生,没有自己的事业,只能依靠着家里的供养生活,所以在三个女人里面,她不但年龄最小,而且自我感觉也是最差劲的一个,和夏清歌、闻人若即走在一起,总觉得没有底气。

    不过宁小妃好歹也是豪门千金,走在两女身边,她暗暗吸气收腰,一双修长玉腿绷的直直的,胸脯尽量高高挺起,心想论起事业我暂时还不如身边的这两位美女姐姐,但是在气势和气质上面,可坚决不能输给她们了。

    第117章:馄饨馆

    PS:我靠,一转眼间,095555、公子KK两位就从执事同时晋升为舵主了,可喜可贺!辰东书童_也升任学徒身份,也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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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家百年不倒、生意一直保持红火的老店,这家馄饨馆的历任老板自然都是极有眼光、极会做生意的人,招聘的几名店员在老板的亲自点拨下,也一个个眼光精明,八面玲珑,看到宁凌云等人停车后走进店里来,男的气度不凡,女的气质高贵,立即就有一人迎了上来,满脸堆笑的殷勤询问他们一共有几个人、是坐大厅中还是坐包厢里。

    宁凌云左右看了看,见大厅里虽然热闹,但是人多眼杂,为避人耳目而戴着墨镜的夏清歌一定不会喜欢,于是低声和三女简单交流了几句,一致决定坐到西侧的一个小包厢里。

    不多时小菜、饮料、啤酒、馄饨等等相继送上,虽然简单,但宁凌云这几个出身富贵的人却吃喝的津津有味,仿佛以前的山珍海味都不如这小小的一碗馄饨面。

    一碗碗味道鲜美的馄饨送到一张张餐桌上,馄饨馆内一时间香气弥漫,有些人还没有开吃,只闻闻这在鼻端缭绕不散的香味儿,就已经口中生津、嘴角垂涎了。

    馄饨馆大厅西北侧的角落里,摆放着一张方形小餐桌,两名少女和一个少年正围坐在那里吃饭,餐桌上摆放着四样清淡可口的素菜,两名少女面前各有一瓶饮料、一碗馄饨,而少年的面前却有一碗馄饨。

    少年从始至终只是低头吃着馄饨,没有去夹一点菜吃,仿佛几样小菜只是点给两名少女的,他自己只要一碗馄饨就已足够。

    当宁凌云四人走进馄饨馆时,被吸引的不仅仅是其他顾客的目光,这张餐桌上的三人也都停下了手里的筷子,扭头看向他们,随即三人面面相觑,脸上表情变的丰富多彩起来。

    “那不是闻人教官吗?她……她也来这里吃饭了……”

    三人中那个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穿着白色雪纺裙的少女看到闻人若即后,脸色微变,整个人竟拘谨起来。

    “雪忆,你似乎很怕她啊?”

    坐在白裙少女身边、留着精简短发的靓丽少女小嘴微微撇了一下,轻声道。

    “是啊小手姐姐,闻人教官很厉害的,我那次军训迟到,她凶巴巴的批评我,还要处罚我,要不是天衣哥帮我,我就惨了。”

    “呵,你的天衣哥是护花使者,英雄救美是他的义务所在。是吧薛天衣?”

    短发少女向一旁穿着青衣布鞋的少年斜睨了一眼,虽然脸色淡漠,但目光里却透出几分笑意。

    坐在两名少女对面的那少年闻言只是淡淡一笑,向着宁凌云四人那里再次扫了一眼,当他的目光从夏清歌那副墨镜上扫过时,脸上的表情有些古怪,然后低头继续扫荡自己面前的一大碗馄饨。

    这张餐桌上的三人,自然就是薛天衣、何小手、林雪忆了。

    上午的开学典礼结束后,薛天衣本想回家吃饭,走出校门没多远却被何小手和林雪忆两女赶上,两女首先向薛天衣表示了祝贺,然后何小手就以薛天衣获得了“见义勇为好市民”证书和百万奖金为由,非要他请客不可,还说薛天衣能把随手得到的百万奖金捐献出去,肯定家财万贯,穿成一副穷酸样,只是为了掩人耳目,不想露富。

    林雪忆知道薛天衣手头并不宽裕,并不受何小手的怂恿鼓动,反过来替薛天衣说话时,却被何小手数落了一阵,说她“见色忘友”、胳膊肘子向外拐,羞的林雪忆满脸通红,不再出声。

    薛天衣不是小气抠门的人,何小手要他请吃饭,看在林雪忆的面子上,他笑着答应了,只是身上带的钱不多,所以就由何小手提议,一起来到这家消费低廉的馄饨馆,没想到闻人若即居然也会来这里吃饭。

    宁凌云那边的四个人里,何小手和林雪忆只认识他们中的闻人若即,而薛天衣在“叶氏公馆”里结识了宁小妃、在“帝王广场”帮助夏清歌抢回“海洋之心”项链、在银行抢劫案中和宁凌云一起成为劫匪人质、军训中闻人若即是他们的教官,所以这四个人都是他认识的。

    尽管夏清歌戴了一副大大的墨镜,一张精致俏脸几乎遮去了半边,但是对于有着过目不忘能力、擅长易容术的薛天衣来说,只要见过她一次,那么无论她掩饰的再好,都能被一眼辨认出来。

    宁小妃是薛天衣来到燕京后认识的第一个出色的女孩子,对她直爽泼辣的性格印象深刻,能这么快又和她见面,薛天衣有些意外,却又有种“故人相见”的欣喜,只是他的性格属于从来不喜欢主动和人搭讪型的,宁小妃要是不出声,他是不会豁然上前去打招呼的。

    至于宁凌云,薛天衣和他接触的虽然不多,但那次银行抢劫案中他敢把自己置之死地、去换取人质的安全,让人油然生出敬佩之心,觉得这是条真汉子。

    至于闻人若即,薛天衣现在只要一看到她,就觉得有点头疼,真怕她拉住自己后就提什么加入“雷霆”的事情,虽然受到爷爷的影响对军队充满向往,但薛天衣明白至少在五、六年之内,自己的任务是读书学习、顺带修炼天机门的功法绝学、是不可能去参军服役的。

    薛天衣认识夏清歌、宁小妃、宁凌云、闻人若即四人,但是和四人又全都不熟悉,既然对方没有看到自己这些人,那自己也就当没有看到他们就是。

    “小手姐姐,我们如果不过去和闻人教官打声招呼,她会不会生气?会不会怪我们不讲礼貌呢?”

    林雪忆低声又道。

    何小手不以为然的道:“现在军训已经结束,你们的闻人教官再厉害也没有管理你们的权利了!雪忆,咱们吃咱们的饭,不用理她!”

    薛天衣也不住点头道:“是啊,不理她!咱们吃饭!唔……这馄饨真好吃!雪忆,你们两个多吃点,我身上带的钱虽然不太多,但管你们饱还是没问题的!”

    “哦……”林雪忆听话的点点头,低头继续慢慢吃喝起来。

    就在这时,又有三名顾客光顾馄饨馆,这三人是两男一女,当他们走进馄饨馆内时,所受到的关注度,一点都不比刚才夏清歌等人来的时候低了。

    走在三人最前面的那名女人穿的是一袭黑色紧身牛仔装,身材前凸后凹,异常劲爆,脸上上了浓妆,眼如烟熏,脸似抹粉,嘴唇猩红,显得性感妖艳,尤其是双手十指长长的涂抹了黑油的指甲,让人过目难忘。

    如果说妖艳女人带给人的是一种诱惑,那么跟随在她身后左侧、穿着黑色背心的那名男子,带给人们的却是一种无形压力。

    第118章:神秘人

    黑背心男子皮肤黝黑如炭,看不出实际年龄有多少,身高约在两米左右,仅仅是这个高度,就足以让人望而生畏了,偏偏他双臂粗壮,胸膛坚厚结实,裸露在外的肌肉宛如一块块铁疙瘩似的,更让人心跳胆寒,他每向前迈进一步,就像是一座小山在向前移动,脚下的地面似乎都被震的隐隐发颤。

    妖艳女人右侧的男人看起来似乎只有三十岁左右,穿着一身标新立异的豹纹西装,身材中等,走路时目光警惕的向四周扫视着,双拳紧紧握起,身体有如标枪般紧绷直挺,脚下步伐轻盈稳健,仿佛一只看到猎物后可以随时凶猛扑击的猎豹。

    三人无论穿着打扮还是身材容貌,都各有特色,给人留下的印象极为深刻,但有一点他们是却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看人的目光,都透露着几分森寒阴冷,让人如坠冰窟,遍体生寒,不敢与他们对视。

    三人在馄饨馆服务员的引领下,坐到了大厅中央的一个餐桌上,与薛天衣那一张隔了有四、五张桌子、大概也就是十几米的距离,然后叫上几样小菜、几瓶啤酒白酒,旁若无人的大吃大喝起来。

    “天衣哥,你怎么了?”

    林雪忆在低头吃饭的时候,偶尔也会抬头关注一下薛天衣,见自从那妖艳女人三人来到之后,薛天衣的表情就开始变的严肃起来,目光也凌厉的可怕,小心肝儿猛然一颤,小心翼翼的问道。

    “啊?我没事……没事……雪忆,吃饭吧……”

    薛天衣回过神来,目光从那妖艳女子三人的身上收回,这才发现林雪忆一副关切担心的模样,嘴角一抿,给了她一个阳光般的微笑。

    “天衣哥,你那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

    林雪忆忽然指了指薛天衣的左手腕部,惊声提醒道,就连何小手的目光也被吸引了过去。

    “哦,没什么,只是一串带有震动功能的玩具腕珠而已……刚才不小心碰到了开头,它就震动了几下……”

    薛天衣把左手的衣袖向下拉了拉,遮掩住了自从妖艳女子三人进入馄饨馆后就颤动不止的那串五色腕珠。

    按照师父的说法,五色腕珠发生异乎寻常的震颤感应,就说明对方不是普普通通的凡人,他们身份奇特,来历神秘,和天机门是天生死对头,只要和他们遇上,一旦发生了冲突,就将是不死不休的结局,所以那三人进来之后,薛天衣就开始对他们留上了心。

    不久前和血蛭的那一战,薛天衣吸纳了血蛭体内的阴邪气息,实力因此获得一个大的飞跃,而眼前这三人的实力与血蛭相差无己,所以薛天衣在这个距离内,能够轻易感应到他们身体向外释放的气息,而对方三人却无法窥探到他的实力,因此也没有关注他所在的这张餐桌。

    或许是不想在这种公众场合里呆的太久、也或许是怕被人认出身份后麻烦,夏清歌等人来的虽晚了一点,但走的却很早,薛天衣这一桌还没有吃完,他们四人就已经从包厢里鱼贯走出,结帐后出了馄饨馆大门,坐到各自的车里。

    夏清哥等人从妖艳女子三人的桌边经过时,三人的鼻翼同时猛吸了一下,然后就像发现了无限诱惑的美味食物一般,同时舔了下舌头,面露狂喜之色。

    他们眼见夏清歌等人走出了馄饨馆,相互使了个眼色,丢弃掉了手中的餐具,随手抛下几张钞票后,也不管是多是少,匆匆离开餐桌,疾步追了出去。

    薛天衣一直在暗暗关注着妖艳女子三人,把他们的言行举止、一切表情也全都捕捉在眼中,发现他们看到夏清歌等人后的贪婪模样,一副要吃人的样子,心头不由一凛。

    直觉告诉薛天衣:这三个神秘人要对夏清歌等人不利!

    那三人前脚刚走,薛天衣这里就坐不住,豁然起身,掏出两张钞票放到林雪忆面前,低声对两女道:“我有点急事要先走了!这是饭钱,你们一会儿自己结帐!”

    说完这句话后,他没有丝毫的犹豫,转身就向外走。

    “天衣哥!你……”

    “薛天衣,你怎么回事啊!请人吃饭,怎么吃到一半自己先闪人了?喂……”

    林雪忆和何小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见薛天衣忽然离开,也不说理由,都有些诧异,两人叫了他几声,见他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馄饨馆,不由相视苦笑。

    “天衣一定遇到急事了,不然不这么急着离开。”

    林雪忆看着薛天衣背影消失的方向,嘴里喃喃说着,小脸上一片忧虑,面前碗里的馄饨虽香,她居然无心再吃了。

    “不管他,咱们吃咱们的!“

    何小手拿过薛天衣留下的两张钞票,用手指轻弹了一下,笑道:“哟,留了两百块给咱们啊,看不出来他一副穷酸模样,出手还挺大方的!雪忆,咱们多吃一点,花不完的钱,拿着去KTV唱歌!”

    “这样不好吧……”林雪忆皱眉道:“天衣也很穷的,我觉得……剩下的钱应该还给他……”

    “穷?穷能把一百万随随便便捐给别人?我怀疑薛天衣的穷酸样子是不是故意装出来的!”

    何小手说到这里,似笑非笑的看着林雪忆,“嗯,按照某些小说里的故事情节,薛天衣可能是某个大家族的阔少爷,在某一天发现了你这位美丽的灰姑娘,于是化身穷小子前来泡你。、他在开学典礼上慷慨大方,一掷百万,可能是想用这种方法来博取你的感动……雪忆,你可别上他的当啊!”

    林雪忆红着脸摇头道:“小手姐姐,可能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觉得天衣哥肯把自己本应得到的钱捐给别人,并不是他多么有钱,也不是为了做给谁看,而是他有一颗伟大的爱心。我觉得天衣哥好伟大!好让人敬佩!”

    看到林雪忆俏脸上一副崇拜之色,何小手无可奈何的叹道:“完了……雪忆,你要完蛋了!一个女孩子一旦对一个男生犯起花痴,那就说明这个女孩子已经深深爱上了那个男孩子,而且爱的死心踏地、义无反顾!雪忆,我很为你担心耶!”

    林雪忆脸色更红,低头吃了两个馄饨,忽然把何小手拿在手里的两百块钱夺回,轻笑道:“这是天衣哥交给我的,我要替他保管着。一会儿吃饭剩下的钱,我回去后还给他。”

    “哟,你替他保管?你是他什么人啊!你们什么关系啊?”

    何小手笑眯眯的道,语气里带着几分调侃。

    “他是我哥哥,我是他妹妹,我们是兄妹关系。”

    “哦,原来是情哥哥、情妹妹的关系啊!”

    “小手姐你……”

    “呵呵,又脸红了……我就喜欢看你脸红的样子”

    第203章:为歌而歌

    啊嚏!”啊嚏!”

    就在夏青山、林挽歌夫妇在金陵家中对话的同时,正坐在燕京城内一个小餐馆里吃着夜宵、聊着天的薛天衣和夏清歌几乎同时打了个喷嚏,然后纳闷的想道:“这是谁在背后说我呢?”

    甩脱了夏清歌的那些保镖之后,为了防止被他们追踪到,两人把车停在了城郊一个偏僻黑暗的小胡同里,然后在夏清歌的引领下,一路来到这家挂着“燕京第一吃”牌子的餐馆里。

    在过来餐馆的一路上,薛天衣发现了不少“搜索者”他知道这些人都是寻找夏清歌的,不过以他的身法,又怎会可能会被对方发现?他拉着夏清歌的手穿街过巷,轻而易举的就避开了为数众多的搜索者的耳目。

    虽然餐馆经营的小吃多种多样,但主打的还是燕禀琨钝,夏清歌每次来燕京,燕京琨钝是必吃的,燕京城里经营诓钝生意的何止百家,夏清家几乎吃遍了这里的大街小巷,最后发现还是这里的味道最好,所以她这次请薛天衣吃夜宵,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里。

    之前为了甩脱那些讨厌的保镖,两人hud费了不少时间,等安安稳稳的坐到这家餐馆的桌前时,已经快接近午夜十二点了,还好这家餐馆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而且此刻居然还有七、八个客人,那些客人中有的像是一对深夜幽会的情侣、有的似乎是加夜班的上班族、还有就是喜欢熬夜的宅男。

    作为一个知名度极高的公众人物,夏清歌出现在这种公众场合里是极不方便的,所以为了掩饰自己,她戴上了一顶棒球帽架上了一副大墨镜、扎起了马尾辫、穿上了平底鞋,就连身上的衣服也换成了普通的女孩子们穿的t恤牛仔,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平民化一些,可尽管如此,她倾国倾城的雪肤娇颜、曲线曼妙的完美身材、以及身上那股与生俱来的超脱气质,还是无法完全隐藏起来。

    薛天衣能够把自己的强大气场很好的收敛起来,让别人看着自己时,只认为是个普通少年,而夏清歌却没有这个本事,她自成名以来,经常会遇到面对千万人的盛大场面,时间一久,身上自然而然的也就出现了一种强大气场,当她和薛天衣一起出现在餐馆时,这种气场让正在馆内就餐的那几个顾客有种被震住的感觉。

    娄清歌压低了帽沿,和薛天衣牵手走到餐馆内的一个偏僻角落里坐下,然后脘声道:“老板,两碗琨钝,要大碗的!”

    她的声音实在太过独特,这一出声,立即就引起了几名顾客的关注,有的顾客甚至心中一动,思付:“这声音听起来感觉好熟悉,和我的偶像夏清歌夏天后好像..“.

    也有顾客偷眼观察着夏清歌,心想:“这女人的身材很正点,不过十有**是个极品丑女,否则她会把自己的脸遮的这么严?是美女的话,巴不得能少穿一点,多吸引一些眼球,根本不怕有人看!”

    没有人能想到眼前这个女人是夏清歌,因为大家都认为夏清歌是如此的优雅高贵、如此的光彩照人,她来到鼻京,住的肯定是五星级酒店、吃的肯定是酒店提供的山珍海味,她无论走到哪里,身边肯定会跟随着一大帮保镖,她的身份,注定了她不可能出现在这种低档次的餐馆里。

    但他们怎么都没想到,夏清歌不但来到了这个小餐馆里吃饭,而且还是和一个男人手牵着手一起来的。

    薛天衣和夏清歌在桌前坐着闲聊,片刻后,餐馆里的服务员就送上了两大碗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琨钝。

    夏清歌是面对着墙壁坐的,这样就避免被餐馆里的其他人看到她的容貌,等那名服务员离开后,她轻呼了口气,随手摘掉了棒球帽,拿掉了墨镜,露出一张如画娇颜来。

    “看什么呢?”见薛天衣盯着自己的脸蛋儿怔怔发呆,夏清歌嫣然一笑。

    “我曾经看到过一幅画,那幅画里画着很多很美的女人,其中一个和你很..伢极了”

    薛天衣近距离观察夏清歌的眉神眼情,不由又想到了那幅飞天神女图来,又由那幅图想到了现实中的几个美丽女子,总觉得飞天神女图中女子,和夏清歌她们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

    夏清歌饶有兴趣的道:“你在哪里看到的

    那幅画?有时间了我也击欣赏一下!”

    “是我无意间发现的,那画看起来很古老了。呵,如果你有兴趣,以后我找出来给你欣赏欣赏!”

    “一言为定!”夏清歌笑了笑,随即轻叹了口气,道:“人人都想做明星,其实明星也有明星的难处和苦衷,就像我现在,出来吃个饭都像做贼似的。好想像你们一样〖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薛天衣道:“那你就别做大明星了,做回普通人啊!”

    夏清歌秀眉一蹙,苦笑道:“哪有那么容易?我现在已经有了一点名气,这张脸也被很多人记住了,就算我退出乐坛,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能被人认出来,然后许多人过来围观再说了,我还年轻,现在就退出乐坛,我有点不甘心!我选择唱歌,并不是因为名利钱财,而是我热爱音乐、喜欢唱歌,仅此而已。”

    夏清歌说的一点不错,金陵夏家,富甲天下,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既使夏清歌当初没有走上歌坛,她的父母为她准备的嫁妆,就已足够她开开心心的hud销一辈子。

    和那些“为钱而歌”的歌手不同,夏清歌是真真正正的“为歌而歌”所以她的歌声才能如此打动人心,涤荡灵魂。

    薛天衣笑道:泡怨自己没有〖自〗由,又不想退出歌坛,你这是自相矛盾啊!”

    “我也这么觉得,可是我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夏清歌一脸苦恼的表情,叹道:“唉,什么时候既可以像普通人那样可以随心所yù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又能继续唱我喜欢的歌呢?”

    “这个容易,你找我啊!让我做你的保镖,你就能两全其美了!

    薛天衣随口开了句玩笑。

    “你?”夏清歌看了他一眼,笑道:“刚才你不是已经拒绝我了吗?怎么,现在又想通了?”

    第204章:临时保镖

    薛天衣刚才那句话一说出口..就.有点后悔了,当下打了个哈哈,道:“我就是随口说说,你不用当真!”

    “可我已经当真了!我就觉得你能保护我!”夏清歌紧紧盯住薛天衣的眼睛,一根根的扳起手指,同时口中说道:“咱们第一次相遇是在帝王〖广〗场上,那次我被人围住,是你抱着我冲了出来:第二次我被人从酒店里绑架到城外的山里面,几名保镖伤亡,又是你赶到救了我:这一次你又开车带着我甩脱了保镖的跟踪你这三次的表现,让我身边那些保镖们黯然失sè!你要愿意来做我的保镖,我就把其他的保镖统统都赶走,只留你一个!怎么薛天衣,我还是那句话,随便开个价吧、,我真的需要你!”

    薛天衣耸肩道:“大明星,真对不起,我也还是那句话,现在不行..“.“.“.“..,真的不行!”

    “咱们是不是朋友?”“是..“.

    “是的话,那你就答应了吧。

    当是帮娄的忙了!”

    “对不起,我以后会考虑..“.

    “唉,被你接连拒绝了两次,真没面子唉有点小伤心了”

    娄清歌闷闷不乐的道。

    “不好意思..“.薛天衣歉然道。

    夏清歌刚刚被薛天衣拒绝了一次,知道再怎么劝他,他也不可能答应,自己这么做,只是为了表明一份诚心而已,这时候她的心里其实已经有了另外一个想法,接着说道:“这样吧,我雇佣你做我的临时保镖,按小时付给你薪水!”见薛天衣一脸茫然,她继续解释道:“我这“临时保镖,的意思,就是你只需要在我到燕京来开演唱会的时候,跟随在我身边、为我提供人身安全方面的保护就行,其他时间都还是你的。我的演唱会一般都是放在晚上举行就像今晚这样,也不会影响到你的学习和生活。

    薪水方面..“.可以每小时给你一万块,是我那些保镖的十倍!怎么薛天衣?这你能接受吧?你要还是拒绝的话,就让我太伤心了!”夏清歌态度诚恳,语气中甚至已经带上了几分恳求,薛天衣心想自己再不答应,真的有点说不过去,心里权衡了一下,点头道:‘好,我答应你,以后你来燕京开演唱会,我就是你的保镖临时保镖...呵,这词儿听着很新鲜,不知道这份职业算不算是个新兴职业?”夏清歌见他答应下来,心中欢喜不已,道:“是,从你这里开始,一个新兴的职业正式诞生了!”

    薛天衣道:“你说每个小时付给我一万块钱的薪水?”夏清歌点头道:‘‘嫌少的话,我再给你加!”金陵夏家本来就以豪富闻名天下,夏清歌每年的各项收入加起来,也是一个天文数字,因此钱在夏清歌的眼里,只是一个符号,只要薛天衣肯加入自己的保镖阵营,夏清歌会不计代价。

    哪知薛天衣却摇了摇头,道:“我不要你的钱!”夏清歌皱眉道:“为什么?”

    “因为我们是朋友!”薛天衣一脸严隶的道:“我不喜欢把友谊和金钱牵扯到一起!如果我拿了你的钱,那我们之间就不再是朋友关系了,而是买卖关系!这不是我所希望的!”夏清歌笑道:“你对待自己的朋友是不是都这样啊?”

    薛天衣道:“我的朋友不多,但是一旦成为了我的朋友,我就会用十二分的真心去经营这份友谊。我希望我和我的朋友之间,彼此能够真诚坦率的相处,不要受到金钱等等因素的干扰,否则就会变质!”“你说的好像有点道理哦!”夏清歌点点头,道:“那好,我不给你钱了!可是我觉得这样对你不公平,这样你不是白忙活了?”薛天衣淡淡一笑,道:“我觉得公平就行!再说了,帮朋友的忙,怎么能叫白忙?还有,我现在住在燕京,算是半个地主,你来这里开演唱会,就是客人,地主陪着客人四处走走玩玩,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保护客人的人身安全,也是地主应该做的事情!不是吗是!是!”夏清歌笑道:“那么地主先生,以后我来燕京,不管是开演唱会还是游玩,是不是什么都不用带、提前给你打个电话就一切了?”

    薛天衣道:“我是个穷小子,手里的钱勉强只够自己生活开支的,你这样娇生宠养、细皮嫩从的大明星过来

    ,肯定要住高级酒店、要吃山珍海味吧?我负担不起啊!当然,如果你不嫌吃的差、住的差那一切包在我身上也行”...

    夏清歌道:“你#得下的食物、住得了的房子,我也能!下次再来燕京,我就盯着你了,你到时候别推托有事不管我就行!”薛天衣道:“绝对不会!只要大明星光临,就算手头有再要紧的事情我也会立即放下,然后听侯大明星的差遣!”

    夏清歌伸出一根手指道:“拉勾!”“又拉勾?”薛天衣哭笑不得的伸出手指,和夏清歌的手指勾在一起拉了拉,心想夏清歌看起来如此的高贵优雅,丰姿绰约,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能想到她也有如此童真的一面?

    收了薛天衣做“临时保镖”夏清歌明显开心了不少,这时候午夜十二点已过,她不但没有一点倦意,反而愈加有了jīng神。

    之前一连三个小时的演唱会,夏清歌顾不得吃喝,这个时候已经很饿了,看着眼前那碗香气扑鼻的琨钝,口水几乎流了出来,她把.向面前拉了拉,道:‘好饿,我先吃饭啦!先说好了,这顿饭还是由我请,以后我再来燕京,吃喝就由你包了!”薛天衣微笑道:“行。我准备以后打点零工挣些钱,等你来的时候用!”夏清歌查过薛天衣的资料,知道他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手头拮据,心里一万个想帮助他,可是当她对薛天衣有了深太一步的了解后,知道薛天衣不是个轻易接受施舍的人,也似乎根本不看重钱财,所以听他说要打零工挣钱时,尽管有种芳心一疼的感觉,但也没有提及这方面的事情,免得薛天衣会生气。

    夏清歌是名门闺秀,有着良好的素养,平时气质高贵典雅就不说了,就连吃饭时的动作也堪称优美,薛天衣坐在她的对面,静静看着她樱口微张,缓咬慢嚼的吃着一个个琨钝,第一次体会到了“秀sè可餐”

    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美女果然如同美味,同样可以让人胃口大开、口水长流,恨不得一口吃到肚子里去。

    夏清歌低头吃了七、八个诓钝,见薛天衣看着自己发呆,却不动筷子,妩媚一笑,轻声道:“看什么呢?还不吃饭!”

    薛天衣“哦”了一声,这才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和夏清歌比起来,薛天衣的吃相实在不敢恭维,虽然吃的晚了一些,但风卷残云的猛扒了一阵后,一大碗琨钝竟然一扫而空,而此时夏清歌的第十个馄钝才刚,刚吃下。

    夏清歌樱口微张,呆呆看着他的碗筷,半晌才道:“这就吃完了?”“吃完了!”薛天衣抹了抹嘴道。

    “可是..“..,很烫的

    ..“.刚刚下出来的馄钝,自然很烫,夏清歌吃一个馄钝、喝一小口汤,生怕被烫住了,每个动作都是小心翼翼,而薛天衣吃的时候中间几乎就没有停顿过,一口就是几个琨钝下肚,然后大口大口的喝汤,三下五除二的就结束了这顿夜宵,速度之快,让人怀疑他的嘴巴和喉咙是不是肉长的,否则眨巴可能不怕烫?

    “烫?没感觉到!”薛天衣知道自己的吃相把夏清歌吓住了,嘿嘿一笑,说道:“我从小吃饭就是这个样,不管饭菜是凉是热,一古脑儿的就朝着肚里扒,速度快的很!”

    夏清歌回过神来想了想,觉得这事儿也没值得什么大惊小怪的,男人吃饭快一点不是正常的事情?于是转移了话题,笑问道:“这里的琨钝,味道还不错吧?”薛天衣回味了一下,点头道:“很好!我来燕京这么久了,琨钝也没少吃,但感觉只有这里的味道最好!大明星,谢谢你带我来到这么个好地方,我想我以后可能会是这里的常客了!”

    夏清歌笑眯眯的道:“吃饱了没有?一碗不够饱的话,我再给你多叫一碗,总要让你吃到饱为止!”

    薛天衣摇了摇头,道:“不了。人体五脏,在进入午夜之后会轮番休息,如果吃太多的东西,就会影响到它们的休息,时间一久,就会身体产生影响!以往我从没吃过夜宵,今天是第一次!”

    “第一次?呵呵,看来我这个大明星的面子还是很大的嘛!既然你说吃夜宵不好,那我以后也少吃点了!”

    夏清歌慢条斯理的吃完了那碗琨钝,喝了两口汤就说饱了,

    她重新戴上墨镜和棒球帽,叫过服务员结了帐,然后和薛天衣一起离开餐馆。

    205章:又不是没抱过我

    外面的街道上灯光依然辉煌,却更难再看到一个路人,′秋夜的风吹拂过身体,寒意轻易的就能侵入衣内,夏清歌穿的有些单薄,身体被夜风一吹,禁不住打了个激凌。

    薛天衣也只是穿了件粗布上衣,并没有多余的衣服能够脱下来、然后很绅士的给夏清歌披上,但他却有一双比这世间绝大多数人都温暖的手掌。

    “有点冷?”

    “嗯,早知道多穿一件衣服出来。你穿的也不多啊,不冷吗?”

    就算是寒冬腊月里,我也这么穿!”薛天衣傲然一笑,随即温声道:“把你的右手给我!”娄清歌虽然不明白她要自己的手干什么,但还是依言伸了出去,随即那只手就被薛天衣的左手轻轻握住。

    一瞬间,夏清歌只觉自薛天衣的手掌心里源源不断涌出热气,那些热气沿着她的手掌手臂一直向上,很快蔓延到她的全身,只觉说不出的温暖舒适,鼻夜风再吹过时,夏清歌感觉那风已变的有如chūn风般惬意。

    ‘好奇怪我感觉有股热气从你的手掌心里进入到我的手掌心里,浑身都热了起来”夏清歌假头看着薛天衣,跟随着他的脚步缓缓前行

    薛天衣笑了笑,也没和她解释这是什么原因,目光投向街道远方的灯火深处,道:“说吧,现在要去哪里玩?”

    “还没想好”夏清歌和薛天衣握在一起的那只手掌紧了紧,身体向他靠近了一些,轻声道:“咱们去开车吧,你载着我四处兜兜风。我想再体会一下你驾车飞飙的那种感觉!”

    薛天衣道:“如果我猜的没错,你那辆车现在应该已经被你的保镖们发现并监控起来了,咱们现在回去,会被他们当场逮到的!我倒没什么,说走就走了,你可就要失去〖自〗由了。”

    夏清歌道:“那算了,不开车了,你陪我散散步吧。以前来过燕京很多次,很难有机会在夜里出来玩,燕京的夜sè其实也是很美的。”薛天衣笑道:`空气质量太差,比我们家乡那边差远了!我来燕京的这些天里,几乎忘了“新鲜,这个词!说起景sè,我觉得燕京实在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倒是我们家乡四周水光山sè的,那才叫美景!知道吗,在我们家乡附近的山坡上躺下来仰望夜空,星星比这里更繁、月光比这里更亮,成群的萤火虫在你身边飞舞,还能闻到夜风里带弃的野hud芬芳那种感觉,会让你体到‘世外桃源,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说的我都想立即到你家乡了”夏清歌一脸的向往。

    薛天衣道:“去了你一定不会失望!不过去我们家乡的路不太好走,车肯定是开不进去的,只能依靠着自己双腿走,而且要走整整一天的山路,你受不了那份苦!”“不是有你吗?”夏清歌杏眼流波的看了看薛天衣“咯咯”笑道:“我要是走不动了,你就抱着我走别不好意思,你又不是没抱过我,而且抱过两次了呢!”“..“.“.“.“.

    薛天衣有些脸红,心想我那两次抱你都不是有心的,只是为了救你,不过回想一下当时软玉温香抱满怀的滋味,倒还真有些心神荡漾,毕竟这样一个倾国倾城、家喻户晓的大明星,不是谁都有机会能抱在怀里的。

    两人从餐馆前离开,漫无目的沿着街道对面的河岸缓步向前走动,风拂杨柳,河面生波,美人在畔,暗香幽浮,薛天衣没有喝酒,却已有些迷醉的感觉。

    薛天1!衣目力极佳,这一路上,他远远的看到几个可疑的人,知道这些人很可能是在寻找夏清歌,于是早早的就拉着夏清歌隐藏到一旁,负责搜索夏清歌的人虽然遍布全城,手段高明,但是遇到薛天衣这种境界的高手,他们只有徒叹无奈。

    经过一家小超市时,两人进去买了些零食边走边吃,当他们付了钱前脚刚离开,那名超市的店主就用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然后急急说道:“刚刚有一男一女两个人在我这里买东西,那女人戴着帽子墨镜,看不清脸,不过从气质、身形还有说( 龙战都市 http://www.xlawen.org/kan/1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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