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部分阅读
再次,顺路买了点食物,储藏在石头家,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吃了早饭,叮嘱石头没事不要出门,在家也要加倍小心。
做完了这些,我衣服,向太守府走去。
一路之上,热闹非凡。要在巴尔扎克或者大仲马笔下,那非得写成一部出色的长篇小说不可。各个帮会仿佛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还想抓紧最后的时间套近乎,打招呼。一大早,各帮帮主和高手们都到齐了,有的小帮会实在无处插脚,不得不花钱把自己帮会的旗帜插在路边民房上,好引起我的注意,让我有个印象。他们不能不花钱,人家npc哪会随便让你在门上墙上插旗,那旗帜都黑咕隆咚的,又不是什么好看的东西。
至于打招呼的方式那就更多了。有的人一味恭维,还想趁机送点东西请吃饭什么的;有的人看来原本比较强硬,这时微笑打招呼未免也带着几分威胁之意,同时又夹杂着许多的期待……总之,各不相同,简直是一副“人间百面图”。
我一路抱拳微笑,唯恐对人漏打了招呼,那就后患无穷。人家不会以为我没看见他们,而是认为是故意不跟他们打招呼的,说不定由此就引起以后的事端来。
终于到了太守府,这一路可比其他任何时候走的都累。太守刘挟客客气气招待我,我称呼他“太守大人”,他称呼我“灵大人”。我倒是一愣,猛然想起原来我也是所谓的“大人”了。真是讽刺,谁见过像我这么战战兢兢的“大人”了。
在太守府待了半个时辰,其实任务奖励的事情不过几秒钟就完成了,我只是交给刘挟一张纸,所有奖励上面都写的清清楚楚。当然,我的毛笔字有些让人“不忍目睹”,连刘挟看了都忍不住又是惊讶又要笑。不可思议的,他忍住了,这证明他的忍耐力很强。
其他时间,我喝着茶,听着刘挟一遍遍地请我代他向大贤良师问好,又着实夸赞了大贤良师一番,最后我俩还讨论了一下《太平要术》。最后这讨论让我俩都有点吃不消,于是就浅尝辄止了,我也乘机告辞。
刚刚出了太守府的大门,系统公告开始了。
啊呀!我大吃了一惊,净跟刘挟瞎扯了,正事一件都没办,我忘了嘱咐他等我回到安全的地方再布公告了!他的效率还真是快啊!不过,这个时候,哪还有什么安全的地方?
第一则公告:“恭喜日不落帮在这次巨鹿行动中,功勋卓著,升级为本游戏第一个郡级帮会。”天空中一阵焰火,似是从天而降。
紧接着,系统公告:“恭喜骷髅帮在这次巨鹿行动中,功勋卓著,升级为本游戏第二个郡级帮会。”又是一阵焰火。
我经过再三考虑,还是选择了骷髅帮。理智终于又一次战胜了傲慢,公正也再一次代替了偏见。骷髅帮的牺牲远在其他帮之上,所起作用不可代替。我也不指望骷髅帮领情,就算以后恩怨继续,我情愿选择到那时再不择手段,而不是此时的背后暗算。这极大违背了我在游戏中一贯原则,但有时候,人总是矛盾的,复杂的。
我在太守府门前也许只待了一会,但是在我心里却好似经过了极为漫长的时间。看着门外的石板路,总是要去面对的。
这时系统6续公布了升级为县级帮会,和准许建立村级帮会的名单,天空中处处焰火不断。接着是获得中等一阶装备的二十名玩家名单。
我已经无心再理会其他事情,逃命的时间到了。大街上有许多人在欢呼,但是有更多人在失望,在愤怒。
逃到哪里去呢?城外?去了会死得更快。石头家?也不能回,把危险带给石头只有让我更头疼。下线么?哼,绝不能让这些人以为灵大将军害怕。去张角府?这倒是个选择,但我不能容忍日后有人嘲笑说张角的徒弟如何狼狈地躲到师父的翅膀下去了。其实我是害怕张角会把这次当成是对我的考验,巨鹿城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他要想救我,早就来了。
我有些漫无目的地时走时跑,还没到中心街口,就遭遇了三次偷袭!
第一次是“凑巧”一匹疯的马拉着一辆马车突然从巷道里冲出来。幸好旁边“凑巧”有一棵树,我及时躲到树后面去了。
第二次是“恰好”路边楼上有一盆“水”泼下来。幸好我非常谨慎,听到了开窗户的声音,及时闪到一旁。
第三次就非常恶毒了——从墙缝里射出来一支针!没错,就是我拿去拍卖的单孔针筒暗器。若不是升起的太阳反射出针尖的一点光芒正被我瞥见,我十有**会死在自己卖的暗器之下,针上不会不涂有剧毒的。
幸亏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前一步已经选好了后一步的掩护,要不然这么一小会工夫足以让我去复活三回了!
谁也不敢正大光明地跳出来杀我,特别是那些帮会玩家。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做一名“忠实的观众”,“欣赏”着那些非帮会玩家中的大胆之辈偷偷摸摸来暗算我。“观众们”窃窃私语,恐怕赌我还能走几步。于是昨天醉仙楼前还对我洋溢着热情和尊敬的人们,今天成了地道的不相干的看客;而那些升级的帮会和得到装备奖励的人此刻哪还管我的死活,早在庆祝胜利了。
忽然通讯器响了。我很是奇怪,这段时间呼叫我的人太多,我又把通讯器设成只有好友呼叫才会提示,而我的好友又实在有限,先前有唐周和一诺千金,后来又加上了石头张角孙仲沈枪赵一等。
难道是唐周张角来救我了?我疑惑着,找个易于藏身的地方,迅打开一看,原来是一诺千金。
“灵兄,你现在的处境很危险,你不要说话,按我说的做。你走到下一个十字路口右转,再向前走两条街,之后向前十米,右边路上有个小胡同,胡同里有个身着红色披风的美女。你就跟着她走,或许能有一条活路。”一诺千金低声说道。
原来他这么清楚我的位置,肯定是看到我了,怎么我没现他?
“千金兄,你在哪?”我低声问。
“你要是能坚持到看见那名红披风美女,跟着她说不定就能见到我了。要不然,兄弟只好等着给你收尸了,55——555——”一诺千金哭道。
我叹了口气,一诺千金啊,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5”,这到底是哭呢,还是笑?
第一百一十四章 穿红披风的美女
一诺千金这厮,他不会是要跟我开个大大的玩笑吧?在胡同里等着我的怎么会是红披风的美女,我看八成是凶猛的暗杀者!但此时形势危急,我只有姑且照他说的试试,希望他不会趁乱来消遣我
当下快步走到前面路口,假装继续向前走了两步,突然加向右一转,飞跑起来。
猛听到弓弦一响,我连看都没看,只慌忙一扑,连滚带爬地起来,半矮着身子向前跑去。这射来的一箭甚是凶猛,只要我一犹豫就要被射个窟窿。
一诺千金还在通讯器里聒噪:“灵兄,坚持住。我现在越来越相信那句话了,所谓世事无常,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你听不懂是不是,待我给你解释解释。嗯嗯,就是说,这个好事,有时候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样好,往往潜藏着祸患;那个坏事,也许有可能最后反而变成好事。比如说吧,像灵兄你,这次只要挂不了,或许还能演一出‘佳人救英雄’的美事,认识了这个红披风的美女,兄弟我再替你美言两句,以灵兄一表人才,还能不获得佳人垂青么……”
“佳人?哼,你自己留着了吧!”我一面急跑,一面说。他又能认识什么“佳人”了?就算有,他也一定下手了,哪里还会巴巴地来给我介绍。
一条街……两条街……再十多米……咦?果然有条小胡同。这胡同如此狭窄,要是有埋伏我可万万躲不了,那便糟糕!一诺千金,你可别在这个时候开玩笑啊!
我在胡同口四下里看看,犹豫了一秒钟,再向里看时——还真的在里面十几丈外有个穿红披风的蒙面女子,她戴着头罩,只露着一双含情的大眼睛,眨了几下,又轻轻向我招了招手,转身扭着**,一扭两扭,转进了另一条胡同。
我急忙跟了过去。危急关头,一诺千金不亲自来救我,却躲在背后让一个女人来冒危险,这哪是我侠义中人所为啊?
等我跑到胡同口,却见她早已在十多丈外路口等着了。咦,她刚才明明走得不快,原来是深藏不露,跟我的度有一拼!我急忙又追了过去。
如此转来转去,我始终没能追上她。这女子到底是谁啊?一诺千金的姘头?一诺千金果然就是一诺千金,找的这个相好可不俗!
又转了一个弯,却忽然见前面是一个死胡同,一道窄墙有一丈多高,挡住去路。那女子准是翻墙过去了,她不但轻功不弱,臂力也很强!我向前一跑,脚在墙上一蹬,身体向上一纵,双手攀住墙头,稍微用力,跳了过去。
上前两步,却不见了那女子。转来转去,我也不知到了什么地方。再仔细一辨认,咦,怎么这条小道有些熟悉?前面往右转第二户人家不就是石头家么?对石头家四周我还是很熟悉的,可也从没来到这里过。
“千金兄?”我在通讯器里叫了一声,却没人答话。正在纳闷,忽然旁边门内伸出一只手来,抓住我一只胳膊,拉进门去!
这只手好快!而且力道不弱!要是暗算我的话,可能就得手了!我急忙看去,原来是那名红披风女子,于是另一只手顺便关了门。
那女子也不说话,走到院中一棵树旁。
此间院子颇大,十分清幽。院内只有一棵梧桐树,树干颇粗,高有四丈,撑着树冠,几乎遮住了整个院子。树旁又有一张方石桌,桌上摆着茶壶茶杯,桌旁四个方向上各有一个石墩。也不见一诺千金的影子,我咳嗽两声,说道:“多谢这位姑娘相救,还未请教芳名?”
“人家的名字是可以随便告诉你的么?”那女子略尖着嗓子道。
碰了个软钉子,我不由一怔,一时间也不知说什么。一诺千金从哪认识她的,可不太好对付呀,看她身材颇高,身形稳重,有些,有些那个粗了一点。不过不要紧,我是不会跟一诺千金抢的。还是人家一诺千金有主意,找了这么个相好,那肯定不用担心别的男人的“惦记”。
那女子转过身来,两只大眼睛滴溜溜看着我,声音细细地说道:“这位公子在跟漂亮女孩子说话前,总要咳嗽两声的么?”
咦,这个声音,这个眼神……好哇!
我一边走上前,一边说道:“姑娘真是大胆,这里就咱们两个人,你不怕我色心忽起,将有不利于……”说到这里,已离她不远,我一把抓向她头罩。
那人敏捷一闪身,拉下头罩,哈哈大笑道:“灵兄,这次骗到你了吧……”
果然是一诺千金男扮女装!我早该想到了,他要不是在街上看见我,哪会这么清楚我的行踪?这么危险的事,他又哪会让一个女人出面?怪不得“她”跑得这么快,还假装一扭一扭的。
“骗到了,当然骗到了,千金兄,这次你可骗到我了,兄弟真是……”我笑着走到他身边,猛地将他双臂反锁,挤在树上。
一诺千金忍着痛,又强忍着笑,逼着嗓子细细说道:“哎哟,这位公子下手好重,也略松一松,让人家喘口气……哎哟……”
还嘴硬!今天我认栽了,你也别想好受。我加重了手劲。
“哎呀,灵兄,哎呀,好痛,兄弟向你……赔礼道歉,快……快放手吧。”一诺千金哼哼哈哈起来。
事已如此,我哪能真把他怎么样。看看折磨的他也差不多了,于是松了手。
一诺千金活动了一下手臂,看着我笑道:“灵兄武功竟然进步这么多!佩服,佩服!”
“千金兄跑得可也不慢啊!”我说道。看他还在艰难忍着没大笑出来,我也不跟他计较了,在危急关头他出手相助,当日虽跟他相处时日不多,总算没看错人。
一诺千金等级到了18级,升得不慢!看他一身装备,也真让人惊讶,好像都是低等三阶的。当日他得到的那件沉重的犀牛甲,看来他是不会再穿的了,此时的一身白色战衣,真叫人眼馋。这厮什么时候迹的?!还有这件红披风,看来也相当不错,但是有点奇怪,披风上有股气味,嗯,女人身上的。
“灵兄得脱大难,必有后福啊!先坐下喝杯茶。”一诺千金说道,顺手取下披风,放在一个石墩上。
石桌旁坐定,我说道:“前些天在大战百兽之时,兄弟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当时一闪而过,没能认清,原来真的是千金兄。”我确实在当时混乱之中扫了他一眼,只是当时还不能确定就是一诺千金。
一诺千金道:“我倒是早就见识到灵将军的风采了,还听了一篇慷慨激昂的战前动员呢!”
我叹了口气:“千金兄是讽刺我来了!到巨鹿想必有一段日子了吧,却不跟我联络。”
一诺千金道:“这是有原因的,灵兄那时春风得意,一来兄弟不愿被别人误会是喜欢找门路,拉关系之辈,二来兄弟越来越相信那句话了,所以才没跟灵兄相见,今日才能帮上忙啊!”
“那句话,是哪句?”
一诺千金摇头晃脑道:“所谓世事无常,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就是说,这个好事,有时候……”
又来了!怎么几天不见,这一诺千金变得有些……有些奇怪了!我早该想到是这句话,他在通讯器里已经大大解说过一遍了。唉,我压根就不该再提这句该死的话……
第一百一十五章 鼻子和嗓子
一诺千金不厌其烦地又大大解说了一遍“那句话”,说到最后神色也郑重起来
我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也不便打断,待他说完,才说道:“有那么灵?”
一诺千金正色道:“当然,实践证明一切。比如灵兄你,早先何等威风,但我那时已经感到不妥。在这游戏中,没有谁服谁的,更何况是凌驾在二十万人之上,不遭人嫉恨才怪,灵兄那时其实渐渐走到风头浪尖之上了。”
“兄弟也知道,只是没办法。干咱们这一行的,就是富贵险中求啊,越是风险大,越是收益大,还记得在太平县抢六鬼帮的犀牛甲么?”我说道。
“我并不是说灵兄做错了,换了是我,也会这么做。只不过当时兄弟有个计较,先不与灵兄相见,也好以后有个照应。看看今天,也应了兄弟那句话了吧——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
又来了!到底是什么刺激让一诺千金把这句话记得这么牢,还时时挂在嘴边。我看看他,叹了口气:“是啊,大难不死,还认识了千金兄这个美女!不过,这件披风好生奇怪,这气味……嗯……”我忽然一想,一诺千金不会有什么嗜好吧,难道他在游戏中真的想扮女人,披风上涂了些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
一诺千金叹道:“灵兄,你知道我最羡慕你的是什么?”
我摇摇头道:“兄弟一无是处……”
“不,”一诺千金道,“灵兄的优点多得很,不过我最羡慕的还是灵兄有一个好鼻子!”
我听他说的认真,表情也不似有假,不禁摸了摸鼻子。我还从来没注意过我的鼻子,真的有那么好看,那么出众么?
“这披风上面的女人的气味已经很淡了,我都快闻不到了,灵兄却一下子就闻了出来。”一诺千金道。
原来不是说我的鼻子好看,是说我的嗅觉。但其实这根本没什么好夸赞的,闻到香味的时候固然感觉不错,但是其他的气味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那时恨不能丧失了嗅觉。
“我羡慕的却是千金兄的嗓子,假扮女声真是得心应手。”
一诺千金笑道:“是么?不过还是不那么逼真,不然就不会两句话不到,就被灵兄现破绽了。”
“这件红披风明明是女人用过的,难道千金兄已经有了红颜知己?”我问道。那也不对,他的红颜知己干嘛送他这件披风,这分明是防身的装备,一诺千金平时是不会穿的;要说送一件有她身上气味的东西,那可以送别的物件。
“没有,没有。现在游戏中美女一个比一个凶,再说,也不知道是真的美女,还是假的,兄弟犯不上,还不如在游戏之外寻摸寻摸。”一诺千金道。又看了看我,说道:“不过,灵兄,你的眼力运气倒是很好,花飞雪不错,一定是真面貌。”
“千金兄看着还行?”我问道。
“当然!”一诺千金立即说道,又狐疑地看着我,“听灵兄这意思,对她好像还不满意呀!灵兄的要求这次兄弟觉得有点高了,我在游戏中没见过比花飞雪更漂亮的女人,无论玩家还是npnetbsp; “那我马上给千金兄联络联络介绍介绍她!”我说道。
“算了,算了,我到关于她的帖子实在太多了,兄弟自认本领低微,应付不了。这个艰巨任务还是交给灵兄,能者多劳啊!况且无论君子还是小人,都不能夺人之爱!”一诺千金道。
“看来千金兄真的误会了!”我叹道,“她跟我是敌非友,还抢了我一件至宝。总有一天,我要叫她加倍偿还。”
“噢?照她的作风,是有可能。不过,还是那句话,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所以,事物总是相互联系,彼此转化的。有时候,朋友就是敌人,敌人就是朋友,现在是朋友未必将来不是敌人,当然现在的敌人将来也可能变成朋友……”一诺千金滔滔不绝。
我盯着他,这么一会工夫,他那句话不知说了多少遍了,这哥们大概是受什么刺激了,打断他道:“自太平县一别,千金兄一切可好?”
一诺千金道:“好坏各半,马马虎虎,还是那句话……”
“对对对,兄弟已经十分明白了。”我赶紧打住他的话,“六鬼帮后来到了巨鹿,但当时在太平县的时候没再找过千金兄的麻烦吧?”
“他们?些许跳梁小丑,整日里跳来跳去。”一诺千金道,“自从他们得知我有一匹马后,三番四次声称要报抢夺犀牛甲的仇,其实是看中了我的小白。那时本来我已经打算离开太平县去西川见我的那个好朋友了,不料他们竟公然向我叫嚣挑衅,于是我跟他们约好了地方,大家做个了断。”
“千金兄好气概,那六鬼帮当日也至少有四五百人吧。”
“兄弟的武功还没到能一个人对付几百人的境界,而且好像也没那个胆量。只不过,还是用老一套,给六神……鬼帮选了一个好地方,不到半个时辰,六鬼帮一个不少,全被犀牛挂回城了。”一诺千金道。
原来还是常用的引怪杀人那一招。但我不禁又有些疑惑,问道:“六鬼帮久在太平县,熟悉地势,而且人数又多,难道先前没派人查探?”
“怎么会没有,他们可早就想到了,只不过对那个地方绝没有防备,因为那个地方本来是很安全的,没有怪物出没。也是兄弟运气,偶然现太平县的犀牛对附近出产的一种果子很感兴趣,于是我事先采摘了一些,算好时间,在犀牛聚集地和我跟六鬼帮相约的地方之间,沿途摆了一路。六鬼帮还以为我会请什么帮手,是以全帮出动,等他们到了约好的地点,百多只犀牛正好一路寻着果子呼啸而来。我这才现原来犀牛对人的兴趣仿佛还在那种喜欢的果子之上。于是乎,六鬼帮一个也没能逃命;而兄弟我仗着小白,侥幸逃脱。”一诺千金道。
“好,有勇有谋!”
不料一诺千金叹了口气,说道:“好什么呀!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啊……”
我跟着叹了口气,又来了。不过这次我没打断他,似乎他就是在那时受了刺激,却不知道是什么。
一诺千金继续道:“兄弟当时到了远处,正津津有味看着犀牛屠人,突然听到后面有人说道:‘你可聪明得很啊!’这一下,当时还真让我魂飞魄散,那人能不知不觉到我身边,要我的小命当然也是轻而易举了!我当时想原来六鬼帮还请了一个高手来。”
换了是我,也肯定会大吃一惊的。不过我会趁他说话杀一招回马枪,只要不是武功相差太多,近距离一般是躲不开的。
一诺千金道:“当时我虽然吃惊,可也不能坐以待毙。于是头也未回,一矮身,手中铁钩反手钩出,心想,先卸了她一条腿再说。”
嗯……
第一百一十六章 放火
一诺千金的短钩我早已见过,当初他曾用钩尖坏了犀牛的眼睛,钩里刃也十分锋利。:他本来见机极快,这次誓死一搏,出招狠毒。
“这一下想必已经得手了。”
一诺千金道:“我本来也是这么认为的。不瞒灵兄,我的钩法虽然不是系统中规定的武功,但这一招专门对付后面偷袭之人,我练了不止几千遍,是以很有信心。不料这一下击出,钩子却被那人踩!我也没有看清她如何抬脚,这时急忙抽了一下,没能抽回,但我仍不死心,弃钩拿出匕,又向她腿上划去。”
是啊,怎么能轻易放弃!但是,好像那人武功很高。不禁有点疑惑道:“他怎么会给你时间拿匕?”
“灵兄有所不知,我这把匕不是放在腰带空间的,是藏在靴筒里面。这一下拔匕,我也练得纯熟无比,不知道的人绝对难以躲闪。我的匕上沾了沼泽腐烂动物的毒血,厉害无比,被击中后若没有解药,保准活不成。”
我惊讶了一下,倒不是因为他专门去苦练拔匕这一招,江湖凶险,谁没有防身的一二绝技,只要能保命,那是什么也顾不得了。只不过去太平县毒雾沼泽里沾染动物腐烂的毒血是件冒险的事,而且这毒竟然这么厉害……我是想,是不是以后咱也得与时俱进,弄点毒药什么的,当初在太平村那老鼠药之毒简直微不足道……边想边说道:“这一下想必他再也躲不过了。”
一诺千金叹道:“是啊,她根本就没躲,一脚就把我踢了出去!这一脚十分厉害,我好像撞上了一辆火车,被撞的还剩一点血!”
“一点?!”我惊讶道。也不是惊讶那人这一脚如何厉害,而是这也太凑巧了,只让一诺千金留下一点血。这要不是“凑巧”,而是有意为之,那人的武功真是高得离奇!
“一点。”一诺千金道。
我心想这一下他虽然受伤甚重,但一诺千金是什么人,想必会假装无力还击,示敌以弱,让那人放松警惕,再用什么厉害暗器反击。
一诺千金接着道:“我只好束手待毙了。”
啊?
他看了看我,道:“换了是灵兄,想必也会这么做。因为她根本不是玩家,而是一名武功极高的npc,虽然蒙面看不到她的等级名字,但我估计她至少在4o级以上。”
我叹道:“六鬼帮居然有此本事,能请来这么一个高手!千金兄如此倒霉!”
“那也未必。还是那句话……”一诺千金道。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我实在是不能忍受再让他说出这句话,索性替他说出来。
“所以好事就是坏事,坏事就是好事。她要是六鬼帮请来的,我当时就没命了。看她身穿红披风,白衣服,身材窈窕,颇为动人,想不到出手这么厉害,你道我只剩一点血是凑巧的么,她根本就是故意的!”一诺千金叹道。
“那人是女的?”
“嗯。”
“那还能有什么好事?难道她看到千金兄对付六鬼帮的手段,认为千金兄潜力非常,所以对千金兄产生了好感?”
“原来灵兄是这等浪漫之人。我当时可没那么想,我想的是她不杀我,肯定是有什么事让我做了。果然,被我猜着了,她让我去做一件事。”
“原来如此,所以这本来的坏事就变成好事了?”
“还没变。她三言两语就让我去做这么一件事,我当然不肯了,非让她个任务给我。”
任务?是了,一诺千金是想跟她要奖励,做任务当然是要有奖励的可以随便布任务,这一点相当不妙。试想一下,如果一个npnetpc就可以布任务,让别的玩家去杀这个玩家。
“那她让你做什么要紧的事?”我问道。
“她让我去广宗城放火,烧死叫朱远的一家人。”
“放火杀人?”
“我当时也甚为惊奇,她本事这么大,大可以自己去做,犯不上找我等级这么低的人。况且,这个任务很古怪,她叫朱报雪,却让我去烧死朱远一家,都是姓朱,我当时想,不会有什么牵连吧?”
“她真的叫朱报雪?!”我大吃了一惊。
一诺千金看到我神色,倒愣了一下,道:“是啊。”
“她蒙了面,你如何知道?”
一诺千金笑道:“灵兄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想来那朱报雪也没料到,她任务给我,当然我就知道她的名字了。她虽然蒙面,却任务,这就叫掩耳盗铃。我就知道她当时没有想到。”
朱报雪!再没有第二个朱报雪了!武功甚高,身穿白衣。我叹道:“这个任务是有些蹊跷。千金兄接了这个任务并且去做了,是不是?”
“我并不担心有什么蹊跷,毕竟咱是玩家,再困难的任务也不用担心真的把命丢掉,而且只不过是放火杀几个人而已,那六鬼帮不也是一眨眼几百人全挂了么?都是生命,npc的命难道就那么金贵么?我让她任务,第一是想搞清楚她是什么人,这一节是必须知道的,知己知彼,她要是以后想对付我,可没那么容易;第二是想和她讨价还价,要点奖励,要是只有任务没有奖励,谁干啊!没有奖励,就变不成好事了。”一诺千金道。
“那你成功了?”
“成了,要不这个……”他指指红色披风,道:“哪能到手?”
“千金兄要来这个披风,难道是羡慕东方不败么?”
“兄弟是没有办法,本想游戏中披风极少,正好碰上她这个冤大头,她也没有什么别的值钱的东西,只好跟她要了这件披风,想不到她最后答应了。那可好得很,今日正好拿来骗骗灵兄,哈哈。灵兄究竟对花飞雪有没有兴趣,这件披风送给你,你再拿去哄她,保准马到成功。”
都什么时候了,这厮还在开玩笑,八成还没打听出朱报雪是谁。
“后来呢?”
“放火杀人这事我最在行。急匆匆到了广宗,在拍卖场里买到了一段迷香,又买了种种引火之物;当晚半夜时候,点着迷香扔了进去,估计时间差不多,就放火烧了房子。朱远一家三口一个也没能逃出来。”
我叹了一口气,本来以为我自己已经很恶了,认识他之后,才知道这个世上比我善良的人实在不多。
一诺千金道:“灵兄认为我太过心狠手辣?”
“那倒不是,千金兄也是被人所逼。你可知道朱报雪是谁?”
“我哪能不知道?她虽然狡猾,毕竟是游戏里的人物,还不太明白咱们玩家。我做完了任务后,到城外找她;她给我披风,叫我滚的远远的。但她前脚刚走,我立即戴了一个头罩,又返回了广宗城。”
“你又回去了?”
“是啊,不过得戴个头罩,放火是大罪,还烧死了人,广宗城都在通缉我。”
这厮也够大胆的了,被通缉之下又返回了广宗,要是一个不小心被识破了,那可就没戏可唱了……
“咦!?”一诺千金惊讶道,“真是世事无常呀!怎么说到放火,那边就着火了呢?”
我正想着朱报雪的事情,不经意地顺着他眼光看了一眼。嗯,火势很大,浓烟滚滚。管它呢,烧去吧。再看一眼,猛然感到不对劲,那个方向……
“糟了!”我猛地站起,大声说道。
一诺千金吃了一惊,忙问:“什么糟了?”
我还未答,通讯器直响,打开了,只听石头大声喊道:“大哥,房子被人放火烧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戏里戏外
谁***这么大胆,敢烧我兄弟家的房子,这摆明是冲我来的!
我忙问道:“石头,你怎么样?”
“我……我正在救火……”
“别救了!你赶快到后面胡同来,向左拐,右面第二所房子,大哥在这!”
“我的锅还在里面,还有很多……”
“石头!”我厉声喊道,“快过来!”房子烧了就烧了,要是再被人趁火打劫,来个打闷棍暗算什么的,房子没了再搭个人进去,岂不糟糕!
一诺千金有些尴尬,刚说到放火他最在行,这时说道:“我去接石头。k”说完快步走到门前。刚开了门,见有个名字是石头的,一把抓住他胳膊就要拉进来。不料石头内力有成,一拉之下立受感应,石头又不认识一诺千金,反手一抓一拽,就把一诺千金摔了出去,撞在前面房子后墙壁上。这下撞得好不沉重,墙皮刷刷而下。
我连忙过去,说道:“石头住手,那是你一大哥。”
一诺千金拍拍衣服,跟石头一起走进来,关了门,笑道:“真是英雄出少年。”
石头搔了搔头,疑惑道:“一大哥?”
一诺千金这个名字,该让石头叫他什么好呢?那个“一大哥”,“诺大哥”,好像都不太好听,“千金大哥”又嫌有点不伦不类,千金小姐还差不多……
“你可以叫我金大哥。”一诺千金道。
石头道:“金大哥。”
一诺千金道:“既然是大哥,当然要送你点礼物,待我看看……这个……嗯……”一诺千金翻着腰带里东西。
石头没在意一诺千金的话,向院子里看了一眼,忽然目光落在石墩上那件红披风上。
一诺千金这种绝顶聪明的人如何能不知道?于是拉了他手走了过去,将披风放在他手里,道:“金大哥不送你金子了,就送你这个。”
石头低头,喃喃道:“我只是看见……没想要……”
“金大哥当然知道了,不是你想要的,是金大哥送你的。”
石头转头看看我。披风是极为难得的装备,我急忙说道:“石头,怎么能收金大哥这么贵重的礼物呢?”石头将披风又送到一诺千金身前。
一诺千金道:“金大哥送便送了,一件披风而已,我又没用,还不如送了给你,将来有什么喜欢的人,你可以送给她。”
我心中一动,石头哪会自己用这件披风,难道真的想送人?我怎么不知道,难道是邻居家的小红妹?于是道:“那你谢谢金大哥吧。”
石头低声谢过了。
一诺千金拍拍我肩膀,道:“有时候越是身边的人,有些事情越是容易忽视。”
当下三人又坐在石桌旁。我问道:“是谁放的火?”
石头道:“是梅山三杰!”
梅山三杰,梅山三杰?我要让你们变成梅山三鬼。
一诺千金道:“世事无常,福兮……”正想再说那句话,忽然看到我脸色不太好,于是“嗯”了一声,改口说道:“看来形势严峻,这段时间你们就住在我这里,不要外出,暂时平息一下,等风平浪静之后再作打算。”
我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一诺千金先是救我,现在又提供避难所,这番人情实是非同小可,虽然我和他一见如故,但也是非还不可的。转念又想,他这番来巨鹿,还买了房子,想必有事。
“千金兄来到巨鹿,可是有什么事情?兄弟早来几日,或能出出主意。”
一诺千金道:“灵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这件事还得我自己做。”
我叹了口气,点点头,既是他不方便说,我也不便强求,以后再还他的人情好了。
一诺千金察言观色,已知其意,说道:“其实这事说来惭愧。只因往年之时,兄弟一时糊涂,在酒吧喝醉了酒,不小心把酒瓶摔在别人头上,致人重伤,要不是一位好朋友帮助,免不了牢狱之灾。”
听他说到好朋友,我忽然想起在离开太平县之时,他曾经也言道,一位好朋友要在游戏里见他。如果是游戏中刚认识的朋友万万没有这么大的面子能调动一诺千金,难道他去见的就是现实之中帮他的那位。试探问道:“那位好朋友也在游戏之中?”
一诺千金道:“在。他组织了一个帮会,帮中之人多半也是现实之中的朋友,或者是朋友的朋友。”
“那他一定十分豪爽,交游广阔了。”
一诺千金叹道:“我再没碰见第二个像他这般令人一见心折的人了!”
我听了这话,不免想到一诺千金来到巨鹿不会是找人加入他朋友的帮会的吧,他要是让我加入,我还真是为难了。不过他又曾经说过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不加入帮会的,不知他加入了没有。
“你见到了那位好朋友?他是在哪里来着,对了,西川。”
“见到了。”
“怎地没( 网游之夺宝奇遇 http://www.xlawen.org/kan/1330/ )
最后,吃了早饭,叮嘱石头没事不要出门,在家也要加倍小心。
做完了这些,我衣服,向太守府走去。
一路之上,热闹非凡。要在巴尔扎克或者大仲马笔下,那非得写成一部出色的长篇小说不可。各个帮会仿佛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还想抓紧最后的时间套近乎,打招呼。一大早,各帮帮主和高手们都到齐了,有的小帮会实在无处插脚,不得不花钱把自己帮会的旗帜插在路边民房上,好引起我的注意,让我有个印象。他们不能不花钱,人家npc哪会随便让你在门上墙上插旗,那旗帜都黑咕隆咚的,又不是什么好看的东西。
至于打招呼的方式那就更多了。有的人一味恭维,还想趁机送点东西请吃饭什么的;有的人看来原本比较强硬,这时微笑打招呼未免也带着几分威胁之意,同时又夹杂着许多的期待……总之,各不相同,简直是一副“人间百面图”。
我一路抱拳微笑,唯恐对人漏打了招呼,那就后患无穷。人家不会以为我没看见他们,而是认为是故意不跟他们打招呼的,说不定由此就引起以后的事端来。
终于到了太守府,这一路可比其他任何时候走的都累。太守刘挟客客气气招待我,我称呼他“太守大人”,他称呼我“灵大人”。我倒是一愣,猛然想起原来我也是所谓的“大人”了。真是讽刺,谁见过像我这么战战兢兢的“大人”了。
在太守府待了半个时辰,其实任务奖励的事情不过几秒钟就完成了,我只是交给刘挟一张纸,所有奖励上面都写的清清楚楚。当然,我的毛笔字有些让人“不忍目睹”,连刘挟看了都忍不住又是惊讶又要笑。不可思议的,他忍住了,这证明他的忍耐力很强。
其他时间,我喝着茶,听着刘挟一遍遍地请我代他向大贤良师问好,又着实夸赞了大贤良师一番,最后我俩还讨论了一下《太平要术》。最后这讨论让我俩都有点吃不消,于是就浅尝辄止了,我也乘机告辞。
刚刚出了太守府的大门,系统公告开始了。
啊呀!我大吃了一惊,净跟刘挟瞎扯了,正事一件都没办,我忘了嘱咐他等我回到安全的地方再布公告了!他的效率还真是快啊!不过,这个时候,哪还有什么安全的地方?
第一则公告:“恭喜日不落帮在这次巨鹿行动中,功勋卓著,升级为本游戏第一个郡级帮会。”天空中一阵焰火,似是从天而降。
紧接着,系统公告:“恭喜骷髅帮在这次巨鹿行动中,功勋卓著,升级为本游戏第二个郡级帮会。”又是一阵焰火。
我经过再三考虑,还是选择了骷髅帮。理智终于又一次战胜了傲慢,公正也再一次代替了偏见。骷髅帮的牺牲远在其他帮之上,所起作用不可代替。我也不指望骷髅帮领情,就算以后恩怨继续,我情愿选择到那时再不择手段,而不是此时的背后暗算。这极大违背了我在游戏中一贯原则,但有时候,人总是矛盾的,复杂的。
我在太守府门前也许只待了一会,但是在我心里却好似经过了极为漫长的时间。看着门外的石板路,总是要去面对的。
这时系统6续公布了升级为县级帮会,和准许建立村级帮会的名单,天空中处处焰火不断。接着是获得中等一阶装备的二十名玩家名单。
我已经无心再理会其他事情,逃命的时间到了。大街上有许多人在欢呼,但是有更多人在失望,在愤怒。
逃到哪里去呢?城外?去了会死得更快。石头家?也不能回,把危险带给石头只有让我更头疼。下线么?哼,绝不能让这些人以为灵大将军害怕。去张角府?这倒是个选择,但我不能容忍日后有人嘲笑说张角的徒弟如何狼狈地躲到师父的翅膀下去了。其实我是害怕张角会把这次当成是对我的考验,巨鹿城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他要想救我,早就来了。
我有些漫无目的地时走时跑,还没到中心街口,就遭遇了三次偷袭!
第一次是“凑巧”一匹疯的马拉着一辆马车突然从巷道里冲出来。幸好旁边“凑巧”有一棵树,我及时躲到树后面去了。
第二次是“恰好”路边楼上有一盆“水”泼下来。幸好我非常谨慎,听到了开窗户的声音,及时闪到一旁。
第三次就非常恶毒了——从墙缝里射出来一支针!没错,就是我拿去拍卖的单孔针筒暗器。若不是升起的太阳反射出针尖的一点光芒正被我瞥见,我十有**会死在自己卖的暗器之下,针上不会不涂有剧毒的。
幸亏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前一步已经选好了后一步的掩护,要不然这么一小会工夫足以让我去复活三回了!
谁也不敢正大光明地跳出来杀我,特别是那些帮会玩家。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做一名“忠实的观众”,“欣赏”着那些非帮会玩家中的大胆之辈偷偷摸摸来暗算我。“观众们”窃窃私语,恐怕赌我还能走几步。于是昨天醉仙楼前还对我洋溢着热情和尊敬的人们,今天成了地道的不相干的看客;而那些升级的帮会和得到装备奖励的人此刻哪还管我的死活,早在庆祝胜利了。
忽然通讯器响了。我很是奇怪,这段时间呼叫我的人太多,我又把通讯器设成只有好友呼叫才会提示,而我的好友又实在有限,先前有唐周和一诺千金,后来又加上了石头张角孙仲沈枪赵一等。
难道是唐周张角来救我了?我疑惑着,找个易于藏身的地方,迅打开一看,原来是一诺千金。
“灵兄,你现在的处境很危险,你不要说话,按我说的做。你走到下一个十字路口右转,再向前走两条街,之后向前十米,右边路上有个小胡同,胡同里有个身着红色披风的美女。你就跟着她走,或许能有一条活路。”一诺千金低声说道。
原来他这么清楚我的位置,肯定是看到我了,怎么我没现他?
“千金兄,你在哪?”我低声问。
“你要是能坚持到看见那名红披风美女,跟着她说不定就能见到我了。要不然,兄弟只好等着给你收尸了,55——555——”一诺千金哭道。
我叹了口气,一诺千金啊,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5”,这到底是哭呢,还是笑?
第一百一十四章 穿红披风的美女
一诺千金这厮,他不会是要跟我开个大大的玩笑吧?在胡同里等着我的怎么会是红披风的美女,我看八成是凶猛的暗杀者!但此时形势危急,我只有姑且照他说的试试,希望他不会趁乱来消遣我
当下快步走到前面路口,假装继续向前走了两步,突然加向右一转,飞跑起来。
猛听到弓弦一响,我连看都没看,只慌忙一扑,连滚带爬地起来,半矮着身子向前跑去。这射来的一箭甚是凶猛,只要我一犹豫就要被射个窟窿。
一诺千金还在通讯器里聒噪:“灵兄,坚持住。我现在越来越相信那句话了,所谓世事无常,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你听不懂是不是,待我给你解释解释。嗯嗯,就是说,这个好事,有时候并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样好,往往潜藏着祸患;那个坏事,也许有可能最后反而变成好事。比如说吧,像灵兄你,这次只要挂不了,或许还能演一出‘佳人救英雄’的美事,认识了这个红披风的美女,兄弟我再替你美言两句,以灵兄一表人才,还能不获得佳人垂青么……”
“佳人?哼,你自己留着了吧!”我一面急跑,一面说。他又能认识什么“佳人”了?就算有,他也一定下手了,哪里还会巴巴地来给我介绍。
一条街……两条街……再十多米……咦?果然有条小胡同。这胡同如此狭窄,要是有埋伏我可万万躲不了,那便糟糕!一诺千金,你可别在这个时候开玩笑啊!
我在胡同口四下里看看,犹豫了一秒钟,再向里看时——还真的在里面十几丈外有个穿红披风的蒙面女子,她戴着头罩,只露着一双含情的大眼睛,眨了几下,又轻轻向我招了招手,转身扭着**,一扭两扭,转进了另一条胡同。
我急忙跟了过去。危急关头,一诺千金不亲自来救我,却躲在背后让一个女人来冒危险,这哪是我侠义中人所为啊?
等我跑到胡同口,却见她早已在十多丈外路口等着了。咦,她刚才明明走得不快,原来是深藏不露,跟我的度有一拼!我急忙又追了过去。
如此转来转去,我始终没能追上她。这女子到底是谁啊?一诺千金的姘头?一诺千金果然就是一诺千金,找的这个相好可不俗!
又转了一个弯,却忽然见前面是一个死胡同,一道窄墙有一丈多高,挡住去路。那女子准是翻墙过去了,她不但轻功不弱,臂力也很强!我向前一跑,脚在墙上一蹬,身体向上一纵,双手攀住墙头,稍微用力,跳了过去。
上前两步,却不见了那女子。转来转去,我也不知到了什么地方。再仔细一辨认,咦,怎么这条小道有些熟悉?前面往右转第二户人家不就是石头家么?对石头家四周我还是很熟悉的,可也从没来到这里过。
“千金兄?”我在通讯器里叫了一声,却没人答话。正在纳闷,忽然旁边门内伸出一只手来,抓住我一只胳膊,拉进门去!
这只手好快!而且力道不弱!要是暗算我的话,可能就得手了!我急忙看去,原来是那名红披风女子,于是另一只手顺便关了门。
那女子也不说话,走到院中一棵树旁。
此间院子颇大,十分清幽。院内只有一棵梧桐树,树干颇粗,高有四丈,撑着树冠,几乎遮住了整个院子。树旁又有一张方石桌,桌上摆着茶壶茶杯,桌旁四个方向上各有一个石墩。也不见一诺千金的影子,我咳嗽两声,说道:“多谢这位姑娘相救,还未请教芳名?”
“人家的名字是可以随便告诉你的么?”那女子略尖着嗓子道。
碰了个软钉子,我不由一怔,一时间也不知说什么。一诺千金从哪认识她的,可不太好对付呀,看她身材颇高,身形稳重,有些,有些那个粗了一点。不过不要紧,我是不会跟一诺千金抢的。还是人家一诺千金有主意,找了这么个相好,那肯定不用担心别的男人的“惦记”。
那女子转过身来,两只大眼睛滴溜溜看着我,声音细细地说道:“这位公子在跟漂亮女孩子说话前,总要咳嗽两声的么?”
咦,这个声音,这个眼神……好哇!
我一边走上前,一边说道:“姑娘真是大胆,这里就咱们两个人,你不怕我色心忽起,将有不利于……”说到这里,已离她不远,我一把抓向她头罩。
那人敏捷一闪身,拉下头罩,哈哈大笑道:“灵兄,这次骗到你了吧……”
果然是一诺千金男扮女装!我早该想到了,他要不是在街上看见我,哪会这么清楚我的行踪?这么危险的事,他又哪会让一个女人出面?怪不得“她”跑得这么快,还假装一扭一扭的。
“骗到了,当然骗到了,千金兄,这次你可骗到我了,兄弟真是……”我笑着走到他身边,猛地将他双臂反锁,挤在树上。
一诺千金忍着痛,又强忍着笑,逼着嗓子细细说道:“哎哟,这位公子下手好重,也略松一松,让人家喘口气……哎哟……”
还嘴硬!今天我认栽了,你也别想好受。我加重了手劲。
“哎呀,灵兄,哎呀,好痛,兄弟向你……赔礼道歉,快……快放手吧。”一诺千金哼哼哈哈起来。
事已如此,我哪能真把他怎么样。看看折磨的他也差不多了,于是松了手。
一诺千金活动了一下手臂,看着我笑道:“灵兄武功竟然进步这么多!佩服,佩服!”
“千金兄跑得可也不慢啊!”我说道。看他还在艰难忍着没大笑出来,我也不跟他计较了,在危急关头他出手相助,当日虽跟他相处时日不多,总算没看错人。
一诺千金等级到了18级,升得不慢!看他一身装备,也真让人惊讶,好像都是低等三阶的。当日他得到的那件沉重的犀牛甲,看来他是不会再穿的了,此时的一身白色战衣,真叫人眼馋。这厮什么时候迹的?!还有这件红披风,看来也相当不错,但是有点奇怪,披风上有股气味,嗯,女人身上的。
“灵兄得脱大难,必有后福啊!先坐下喝杯茶。”一诺千金说道,顺手取下披风,放在一个石墩上。
石桌旁坐定,我说道:“前些天在大战百兽之时,兄弟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当时一闪而过,没能认清,原来真的是千金兄。”我确实在当时混乱之中扫了他一眼,只是当时还不能确定就是一诺千金。
一诺千金道:“我倒是早就见识到灵将军的风采了,还听了一篇慷慨激昂的战前动员呢!”
我叹了口气:“千金兄是讽刺我来了!到巨鹿想必有一段日子了吧,却不跟我联络。”
一诺千金道:“这是有原因的,灵兄那时春风得意,一来兄弟不愿被别人误会是喜欢找门路,拉关系之辈,二来兄弟越来越相信那句话了,所以才没跟灵兄相见,今日才能帮上忙啊!”
“那句话,是哪句?”
一诺千金摇头晃脑道:“所谓世事无常,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就是说,这个好事,有时候……”
又来了!怎么几天不见,这一诺千金变得有些……有些奇怪了!我早该想到是这句话,他在通讯器里已经大大解说过一遍了。唉,我压根就不该再提这句该死的话……
第一百一十五章 鼻子和嗓子
一诺千金不厌其烦地又大大解说了一遍“那句话”,说到最后神色也郑重起来
我看着他一本正经的样子,也不便打断,待他说完,才说道:“有那么灵?”
一诺千金正色道:“当然,实践证明一切。比如灵兄你,早先何等威风,但我那时已经感到不妥。在这游戏中,没有谁服谁的,更何况是凌驾在二十万人之上,不遭人嫉恨才怪,灵兄那时其实渐渐走到风头浪尖之上了。”
“兄弟也知道,只是没办法。干咱们这一行的,就是富贵险中求啊,越是风险大,越是收益大,还记得在太平县抢六鬼帮的犀牛甲么?”我说道。
“我并不是说灵兄做错了,换了是我,也会这么做。只不过当时兄弟有个计较,先不与灵兄相见,也好以后有个照应。看看今天,也应了兄弟那句话了吧——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
又来了!到底是什么刺激让一诺千金把这句话记得这么牢,还时时挂在嘴边。我看看他,叹了口气:“是啊,大难不死,还认识了千金兄这个美女!不过,这件披风好生奇怪,这气味……嗯……”我忽然一想,一诺千金不会有什么嗜好吧,难道他在游戏中真的想扮女人,披风上涂了些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
一诺千金叹道:“灵兄,你知道我最羡慕你的是什么?”
我摇摇头道:“兄弟一无是处……”
“不,”一诺千金道,“灵兄的优点多得很,不过我最羡慕的还是灵兄有一个好鼻子!”
我听他说的认真,表情也不似有假,不禁摸了摸鼻子。我还从来没注意过我的鼻子,真的有那么好看,那么出众么?
“这披风上面的女人的气味已经很淡了,我都快闻不到了,灵兄却一下子就闻了出来。”一诺千金道。
原来不是说我的鼻子好看,是说我的嗅觉。但其实这根本没什么好夸赞的,闻到香味的时候固然感觉不错,但是其他的气味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那时恨不能丧失了嗅觉。
“我羡慕的却是千金兄的嗓子,假扮女声真是得心应手。”
一诺千金笑道:“是么?不过还是不那么逼真,不然就不会两句话不到,就被灵兄现破绽了。”
“这件红披风明明是女人用过的,难道千金兄已经有了红颜知己?”我问道。那也不对,他的红颜知己干嘛送他这件披风,这分明是防身的装备,一诺千金平时是不会穿的;要说送一件有她身上气味的东西,那可以送别的物件。
“没有,没有。现在游戏中美女一个比一个凶,再说,也不知道是真的美女,还是假的,兄弟犯不上,还不如在游戏之外寻摸寻摸。”一诺千金道。又看了看我,说道:“不过,灵兄,你的眼力运气倒是很好,花飞雪不错,一定是真面貌。”
“千金兄看着还行?”我问道。
“当然!”一诺千金立即说道,又狐疑地看着我,“听灵兄这意思,对她好像还不满意呀!灵兄的要求这次兄弟觉得有点高了,我在游戏中没见过比花飞雪更漂亮的女人,无论玩家还是npnetbsp; “那我马上给千金兄联络联络介绍介绍她!”我说道。
“算了,算了,我到关于她的帖子实在太多了,兄弟自认本领低微,应付不了。这个艰巨任务还是交给灵兄,能者多劳啊!况且无论君子还是小人,都不能夺人之爱!”一诺千金道。
“看来千金兄真的误会了!”我叹道,“她跟我是敌非友,还抢了我一件至宝。总有一天,我要叫她加倍偿还。”
“噢?照她的作风,是有可能。不过,还是那句话,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所以,事物总是相互联系,彼此转化的。有时候,朋友就是敌人,敌人就是朋友,现在是朋友未必将来不是敌人,当然现在的敌人将来也可能变成朋友……”一诺千金滔滔不绝。
我盯着他,这么一会工夫,他那句话不知说了多少遍了,这哥们大概是受什么刺激了,打断他道:“自太平县一别,千金兄一切可好?”
一诺千金道:“好坏各半,马马虎虎,还是那句话……”
“对对对,兄弟已经十分明白了。”我赶紧打住他的话,“六鬼帮后来到了巨鹿,但当时在太平县的时候没再找过千金兄的麻烦吧?”
“他们?些许跳梁小丑,整日里跳来跳去。”一诺千金道,“自从他们得知我有一匹马后,三番四次声称要报抢夺犀牛甲的仇,其实是看中了我的小白。那时本来我已经打算离开太平县去西川见我的那个好朋友了,不料他们竟公然向我叫嚣挑衅,于是我跟他们约好了地方,大家做个了断。”
“千金兄好气概,那六鬼帮当日也至少有四五百人吧。”
“兄弟的武功还没到能一个人对付几百人的境界,而且好像也没那个胆量。只不过,还是用老一套,给六神……鬼帮选了一个好地方,不到半个时辰,六鬼帮一个不少,全被犀牛挂回城了。”一诺千金道。
原来还是常用的引怪杀人那一招。但我不禁又有些疑惑,问道:“六鬼帮久在太平县,熟悉地势,而且人数又多,难道先前没派人查探?”
“怎么会没有,他们可早就想到了,只不过对那个地方绝没有防备,因为那个地方本来是很安全的,没有怪物出没。也是兄弟运气,偶然现太平县的犀牛对附近出产的一种果子很感兴趣,于是我事先采摘了一些,算好时间,在犀牛聚集地和我跟六鬼帮相约的地方之间,沿途摆了一路。六鬼帮还以为我会请什么帮手,是以全帮出动,等他们到了约好的地点,百多只犀牛正好一路寻着果子呼啸而来。我这才现原来犀牛对人的兴趣仿佛还在那种喜欢的果子之上。于是乎,六鬼帮一个也没能逃命;而兄弟我仗着小白,侥幸逃脱。”一诺千金道。
“好,有勇有谋!”
不料一诺千金叹了口气,说道:“好什么呀!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啊……”
我跟着叹了口气,又来了。不过这次我没打断他,似乎他就是在那时受了刺激,却不知道是什么。
一诺千金继续道:“兄弟当时到了远处,正津津有味看着犀牛屠人,突然听到后面有人说道:‘你可聪明得很啊!’这一下,当时还真让我魂飞魄散,那人能不知不觉到我身边,要我的小命当然也是轻而易举了!我当时想原来六鬼帮还请了一个高手来。”
换了是我,也肯定会大吃一惊的。不过我会趁他说话杀一招回马枪,只要不是武功相差太多,近距离一般是躲不开的。
一诺千金道:“当时我虽然吃惊,可也不能坐以待毙。于是头也未回,一矮身,手中铁钩反手钩出,心想,先卸了她一条腿再说。”
嗯……
第一百一十六章 放火
一诺千金的短钩我早已见过,当初他曾用钩尖坏了犀牛的眼睛,钩里刃也十分锋利。:他本来见机极快,这次誓死一搏,出招狠毒。
“这一下想必已经得手了。”
一诺千金道:“我本来也是这么认为的。不瞒灵兄,我的钩法虽然不是系统中规定的武功,但这一招专门对付后面偷袭之人,我练了不止几千遍,是以很有信心。不料这一下击出,钩子却被那人踩!我也没有看清她如何抬脚,这时急忙抽了一下,没能抽回,但我仍不死心,弃钩拿出匕,又向她腿上划去。”
是啊,怎么能轻易放弃!但是,好像那人武功很高。不禁有点疑惑道:“他怎么会给你时间拿匕?”
“灵兄有所不知,我这把匕不是放在腰带空间的,是藏在靴筒里面。这一下拔匕,我也练得纯熟无比,不知道的人绝对难以躲闪。我的匕上沾了沼泽腐烂动物的毒血,厉害无比,被击中后若没有解药,保准活不成。”
我惊讶了一下,倒不是因为他专门去苦练拔匕这一招,江湖凶险,谁没有防身的一二绝技,只要能保命,那是什么也顾不得了。只不过去太平县毒雾沼泽里沾染动物腐烂的毒血是件冒险的事,而且这毒竟然这么厉害……我是想,是不是以后咱也得与时俱进,弄点毒药什么的,当初在太平村那老鼠药之毒简直微不足道……边想边说道:“这一下想必他再也躲不过了。”
一诺千金叹道:“是啊,她根本就没躲,一脚就把我踢了出去!这一脚十分厉害,我好像撞上了一辆火车,被撞的还剩一点血!”
“一点?!”我惊讶道。也不是惊讶那人这一脚如何厉害,而是这也太凑巧了,只让一诺千金留下一点血。这要不是“凑巧”,而是有意为之,那人的武功真是高得离奇!
“一点。”一诺千金道。
我心想这一下他虽然受伤甚重,但一诺千金是什么人,想必会假装无力还击,示敌以弱,让那人放松警惕,再用什么厉害暗器反击。
一诺千金接着道:“我只好束手待毙了。”
啊?
他看了看我,道:“换了是灵兄,想必也会这么做。因为她根本不是玩家,而是一名武功极高的npc,虽然蒙面看不到她的等级名字,但我估计她至少在4o级以上。”
我叹道:“六鬼帮居然有此本事,能请来这么一个高手!千金兄如此倒霉!”
“那也未必。还是那句话……”一诺千金道。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我实在是不能忍受再让他说出这句话,索性替他说出来。
“所以好事就是坏事,坏事就是好事。她要是六鬼帮请来的,我当时就没命了。看她身穿红披风,白衣服,身材窈窕,颇为动人,想不到出手这么厉害,你道我只剩一点血是凑巧的么,她根本就是故意的!”一诺千金叹道。
“那人是女的?”
“嗯。”
“那还能有什么好事?难道她看到千金兄对付六鬼帮的手段,认为千金兄潜力非常,所以对千金兄产生了好感?”
“原来灵兄是这等浪漫之人。我当时可没那么想,我想的是她不杀我,肯定是有什么事让我做了。果然,被我猜着了,她让我去做一件事。”
“原来如此,所以这本来的坏事就变成好事了?”
“还没变。她三言两语就让我去做这么一件事,我当然不肯了,非让她个任务给我。”
任务?是了,一诺千金是想跟她要奖励,做任务当然是要有奖励的可以随便布任务,这一点相当不妙。试想一下,如果一个npnetpc就可以布任务,让别的玩家去杀这个玩家。
“那她让你做什么要紧的事?”我问道。
“她让我去广宗城放火,烧死叫朱远的一家人。”
“放火杀人?”
“我当时也甚为惊奇,她本事这么大,大可以自己去做,犯不上找我等级这么低的人。况且,这个任务很古怪,她叫朱报雪,却让我去烧死朱远一家,都是姓朱,我当时想,不会有什么牵连吧?”
“她真的叫朱报雪?!”我大吃了一惊。
一诺千金看到我神色,倒愣了一下,道:“是啊。”
“她蒙了面,你如何知道?”
一诺千金笑道:“灵兄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想来那朱报雪也没料到,她任务给我,当然我就知道她的名字了。她虽然蒙面,却任务,这就叫掩耳盗铃。我就知道她当时没有想到。”
朱报雪!再没有第二个朱报雪了!武功甚高,身穿白衣。我叹道:“这个任务是有些蹊跷。千金兄接了这个任务并且去做了,是不是?”
“我并不担心有什么蹊跷,毕竟咱是玩家,再困难的任务也不用担心真的把命丢掉,而且只不过是放火杀几个人而已,那六鬼帮不也是一眨眼几百人全挂了么?都是生命,npc的命难道就那么金贵么?我让她任务,第一是想搞清楚她是什么人,这一节是必须知道的,知己知彼,她要是以后想对付我,可没那么容易;第二是想和她讨价还价,要点奖励,要是只有任务没有奖励,谁干啊!没有奖励,就变不成好事了。”一诺千金道。
“那你成功了?”
“成了,要不这个……”他指指红色披风,道:“哪能到手?”
“千金兄要来这个披风,难道是羡慕东方不败么?”
“兄弟是没有办法,本想游戏中披风极少,正好碰上她这个冤大头,她也没有什么别的值钱的东西,只好跟她要了这件披风,想不到她最后答应了。那可好得很,今日正好拿来骗骗灵兄,哈哈。灵兄究竟对花飞雪有没有兴趣,这件披风送给你,你再拿去哄她,保准马到成功。”
都什么时候了,这厮还在开玩笑,八成还没打听出朱报雪是谁。
“后来呢?”
“放火杀人这事我最在行。急匆匆到了广宗,在拍卖场里买到了一段迷香,又买了种种引火之物;当晚半夜时候,点着迷香扔了进去,估计时间差不多,就放火烧了房子。朱远一家三口一个也没能逃出来。”
我叹了一口气,本来以为我自己已经很恶了,认识他之后,才知道这个世上比我善良的人实在不多。
一诺千金道:“灵兄认为我太过心狠手辣?”
“那倒不是,千金兄也是被人所逼。你可知道朱报雪是谁?”
“我哪能不知道?她虽然狡猾,毕竟是游戏里的人物,还不太明白咱们玩家。我做完了任务后,到城外找她;她给我披风,叫我滚的远远的。但她前脚刚走,我立即戴了一个头罩,又返回了广宗城。”
“你又回去了?”
“是啊,不过得戴个头罩,放火是大罪,还烧死了人,广宗城都在通缉我。”
这厮也够大胆的了,被通缉之下又返回了广宗,要是一个不小心被识破了,那可就没戏可唱了……
“咦!?”一诺千金惊讶道,“真是世事无常呀!怎么说到放火,那边就着火了呢?”
我正想着朱报雪的事情,不经意地顺着他眼光看了一眼。嗯,火势很大,浓烟滚滚。管它呢,烧去吧。再看一眼,猛然感到不对劲,那个方向……
“糟了!”我猛地站起,大声说道。
一诺千金吃了一惊,忙问:“什么糟了?”
我还未答,通讯器直响,打开了,只听石头大声喊道:“大哥,房子被人放火烧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戏里戏外
谁***这么大胆,敢烧我兄弟家的房子,这摆明是冲我来的!
我忙问道:“石头,你怎么样?”
“我……我正在救火……”
“别救了!你赶快到后面胡同来,向左拐,右面第二所房子,大哥在这!”
“我的锅还在里面,还有很多……”
“石头!”我厉声喊道,“快过来!”房子烧了就烧了,要是再被人趁火打劫,来个打闷棍暗算什么的,房子没了再搭个人进去,岂不糟糕!
一诺千金有些尴尬,刚说到放火他最在行,这时说道:“我去接石头。k”说完快步走到门前。刚开了门,见有个名字是石头的,一把抓住他胳膊就要拉进来。不料石头内力有成,一拉之下立受感应,石头又不认识一诺千金,反手一抓一拽,就把一诺千金摔了出去,撞在前面房子后墙壁上。这下撞得好不沉重,墙皮刷刷而下。
我连忙过去,说道:“石头住手,那是你一大哥。”
一诺千金拍拍衣服,跟石头一起走进来,关了门,笑道:“真是英雄出少年。”
石头搔了搔头,疑惑道:“一大哥?”
一诺千金这个名字,该让石头叫他什么好呢?那个“一大哥”,“诺大哥”,好像都不太好听,“千金大哥”又嫌有点不伦不类,千金小姐还差不多……
“你可以叫我金大哥。”一诺千金道。
石头道:“金大哥。”
一诺千金道:“既然是大哥,当然要送你点礼物,待我看看……这个……嗯……”一诺千金翻着腰带里东西。
石头没在意一诺千金的话,向院子里看了一眼,忽然目光落在石墩上那件红披风上。
一诺千金这种绝顶聪明的人如何能不知道?于是拉了他手走了过去,将披风放在他手里,道:“金大哥不送你金子了,就送你这个。”
石头低头,喃喃道:“我只是看见……没想要……”
“金大哥当然知道了,不是你想要的,是金大哥送你的。”
石头转头看看我。披风是极为难得的装备,我急忙说道:“石头,怎么能收金大哥这么贵重的礼物呢?”石头将披风又送到一诺千金身前。
一诺千金道:“金大哥送便送了,一件披风而已,我又没用,还不如送了给你,将来有什么喜欢的人,你可以送给她。”
我心中一动,石头哪会自己用这件披风,难道真的想送人?我怎么不知道,难道是邻居家的小红妹?于是道:“那你谢谢金大哥吧。”
石头低声谢过了。
一诺千金拍拍我肩膀,道:“有时候越是身边的人,有些事情越是容易忽视。”
当下三人又坐在石桌旁。我问道:“是谁放的火?”
石头道:“是梅山三杰!”
梅山三杰,梅山三杰?我要让你们变成梅山三鬼。
一诺千金道:“世事无常,福兮……”正想再说那句话,忽然看到我脸色不太好,于是“嗯”了一声,改口说道:“看来形势严峻,这段时间你们就住在我这里,不要外出,暂时平息一下,等风平浪静之后再作打算。”
我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一诺千金先是救我,现在又提供避难所,这番人情实是非同小可,虽然我和他一见如故,但也是非还不可的。转念又想,他这番来巨鹿,还买了房子,想必有事。
“千金兄来到巨鹿,可是有什么事情?兄弟早来几日,或能出出主意。”
一诺千金道:“灵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这件事还得我自己做。”
我叹了口气,点点头,既是他不方便说,我也不便强求,以后再还他的人情好了。
一诺千金察言观色,已知其意,说道:“其实这事说来惭愧。只因往年之时,兄弟一时糊涂,在酒吧喝醉了酒,不小心把酒瓶摔在别人头上,致人重伤,要不是一位好朋友帮助,免不了牢狱之灾。”
听他说到好朋友,我忽然想起在离开太平县之时,他曾经也言道,一位好朋友要在游戏里见他。如果是游戏中刚认识的朋友万万没有这么大的面子能调动一诺千金,难道他去见的就是现实之中帮他的那位。试探问道:“那位好朋友也在游戏之中?”
一诺千金道:“在。他组织了一个帮会,帮中之人多半也是现实之中的朋友,或者是朋友的朋友。”
“那他一定十分豪爽,交游广阔了。”
一诺千金叹道:“我再没碰见第二个像他这般令人一见心折的人了!”
我听了这话,不免想到一诺千金来到巨鹿不会是找人加入他朋友的帮会的吧,他要是让我加入,我还真是为难了。不过他又曾经说过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不加入帮会的,不知他加入了没有。
“你见到了那位好朋友?他是在哪里来着,对了,西川。”
“见到了。”
“怎地没( 网游之夺宝奇遇 http://www.xlawen.org/kan/1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