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部分阅读
“好!”第一次看到如此壮美的大战,知县甘霖禁不住击节叫好。可好没等他的声音落下,那些中箭的敌人马速不减,依旧狂风一样奔波来。
“这……怎么没用?”
方国安冷哼一声,也懒得解释。敌人都是具装重骑,就连马匹的头、胸也裹上棉袄。看得出来,李自成在这支骑兵身上下了大本钱。他不认为仅仅靠这一阵箭雨就能将这队武装到牙齿的敌人一一点杀。之所以放箭,不过为迟缓敌人的攻势,以便让前排的牌子手和长矛手有反应时间。这样的羽箭就算射中敌人,在穿透铁甲之后也不过给敌人造成一点皮外伤,有的甚至连油皮也没刺破。
方才落马的几个其实大多是因为马受伤才倒下的,总共也不过三五骑。
对付重骑兵,要想解决战斗还得靠前排的长矛。
毕竟是经过多场大战的精兵,一声令下,前排的士兵都竖地一人高的牌子,将两米多长的长矛从头顶伸出去。士兵们挤得很紧,密密麻麻一片长矛伸出,矛尖的金属质感尖锐锋利,如同一只缩成一团的刺猬。
敌人若还像现在这样不顾一切冲锋,无疑自杀。
浑身铁甲虽然有很好的保护作用,但这么高的速度下,在长矛面前就想纸糊一样。当然,如果长矛手训练度不够,也有可能在瞬间被敌人冲垮。
这是一个矛盾的聚合体,矛尖还是盾坚,靠的就是士卒们的训练、勇气和决心。
一切就交给老天爷来决定吧。
整个大地都在颤抖,蹄声已经震得人心跳停止。敌人的速度已经提到最高,领头的是黄大牛的一百骑,分为前后两排。
这仅仅是前队,顶住这一次冲锋,还有中队和后队。敌人的次第进攻应该越来越猛。
看得出来,敌人要给自己来一个铁拳攻势,将所有的骑兵捏成一团,反复冲击,不断用力,直到对手崩溃为止。
“找死!”方国安嘴角凝着丝微笑。他的人多,队型密集,就算前排被冲开,敌人也失去速度,缠也缠死他们。他甚至还来得及抬头看天,计算了一下时间,再扛几个时辰天就该黑了。那时候再从容撤退吧。
“该死,如果现在手头再有一门炮就好了。”他心中有些懊恼,只要有一门炮,轰他几下,敌人也不至于如此明目张胆地向自己发动冲锋。
正在这个时候,黄大牛的骑兵在明军阵前十米处瞬间改变路线,变成一字长蛇阵,风一样从阵前掠过。
“啊!”方国安张大嘴巴叫出声来,他没想到敌人骑兵的骑术居然精妙到这种程度,能够在高速运动中突然改变方向。敌人虽然是重骑兵,但手上却都持着一杆火绳枪,枪上的火绳已经燃起,星星点点,红得醒目。
“不是重骑兵,不是……”一种危险的感觉从心底升起。
根本就没有机会刺出长矛,敌人一个接一个从阵前滑过,幽雅自在,只片刻便包抄到方阵的左翼。而这一边,正是甘霖征召的乡勇。
左翼的乡勇根本来不及反应,正伸着脖子看热闹,却突然发现敌人已经出现在自己面前。
“举牌,挡住,挡住!”身边,甘霖的声音都沙哑起来。他虽然不懂军事,却也能看出这个莫大的危机。
乡勇们乱成一团,前排的几个动作也快,立即竖起木盾。还没等他们将长矛架起,“轰!”大片烟雾扩散开来。
一排乡勇惨叫着倒下,身上有大片血点飞溅。
左翼的阵形乱了起来,已经有人开始后退,却苦于人太多,挤在一起,动弹不得。
“后队往前面顶,把溃军给我向前推。督战队,抽刀,后退者杀。”方国安大骇,刚下完命令,却看见敌人火枪军领头的那个骑士突然停了下来,扬起一张稚气的脸朝他笑了笑,擢起嘴唇像是吹了一声口哨,然后伸手折断插在肩上那支羽箭,一拍马,冲进自己的队伍。
“贼子辱我太甚!”方国安懊恼地伸拳打了自己大腿一记。
这队火枪骑兵并没有停留,在一轮射击之后飞快脱离战场,游鱼一样划了一个大圈朝本阵本后撤退。
左翼已被敌人的火枪兵,弄出一个缺口,如果没猜错,敌人的主力该出动了,他们一定会该沿着这个缺口扩大战果。
方国安举起手,试图命令正面的精兵也顺着敌人攻击的方向变换阵型。还没等他将命令发出,闯军中队两百骑呼啸而出,竭尽全力冲锋,正好同火枪骑兵组成一个首尾相连的雁翼。
这一队骑兵都手持眉尖刀,一冲到乡勇阵前,都是双手握柄,大喝一声劈下。
鲜血飞舞,如同扑上堤坝的红潮。
这队敌人也是一触即收,瞬间脱离战场,奔回本阵。
然后,闯军后队也来了。这一队两百人一水雁翎刀,也不见他们挥舞兵器,只将刀平持于马头左侧,剃刀一样从已经乱了的乡勇阵前刮过。同时有几十颗人头跃上半空。
“还没有结束吗?”
火枪队在装填好弹药之后再次出现,更大的硝烟扩散开来。阵前像是起了一场大雾。透过雾气,方国安还是能够看到那个火枪队领头小将脸上的笑容,听到那一声尖锐的口哨。
三支队伍循环出击,首尾连接成一个大环,环形正中是敌主将高原的预备队。
红色的高字大旗威风凛凛地招摇。
“实在是太快了!这是北方蛮子的标准战法,轻重骑兵交替出击。唯一的区别是骑射换成了火枪。这真的是闯贼的军队吗?”方国安只看得头昏眼花,浑身都在颤抖。内心之中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照目前的态势发展下去,也许用不了半个时辰,自己的队伍就会全面崩溃。
天黑,只怕等不到天黑了。
乡勇队已经乱了,潮水一样朝方国安队涌来,直接将弓手的阵形冲乱。
实际上,弓手也不起什么作用。刚才一阵乱射,也不过射落十来个敌人。
而乡勇那边已经有三百多人倒在了地上。
尸体越堆越高,逐渐在阵前堆出一条不高的矮墙。红色的鲜血在地上流淌,须臾凝结成膏状。
不过,因为的尸体的阻挡,敌人的攻击强度有所减弱。
知县甘霖大叫:“方大人,我们应该进攻,这么被动挨打可不是办法。”
“进攻,进攻……,怎么进攻?”方国安满口都是苦味。步兵进攻骑兵?
第十二章 方国安的计算
第十二章方国安的计算
可如果再不出击,这个步兵方阵就彻底崩溃了。到时候,上万人一乱,不用敌人来袭,自己人相互践踏就是一场大悲剧。
毕竟是经久沙场的老将,方国安的督战队在一口气杀了二十多个乡勇之后总算稍微稳定住阵形。
现在就是找机会杀出去,看能不能让敌人吃些亏,拖延一点时间。等天一黑,再结成厚实的步兵方阵,慢慢后退。到时候,就算整个步兵阵乱成一团,漫山遍野放鸭子,敌人也没办法追击。只要保存住实力,等回了城,花点时间收集残兵,未免不能守住县城。
想到这里,方国安眯起眼睛寻找着合适的出击机会。他手头还有三十名骑兵,都是宣州、大同军的老底子,还是前一任宣、大总督卢象升大人留下的亲兵。卢大人在崇祯十一年死于建州人手里后,这支亲兵被大同、保定、宣府的几个将军接收,
明朝末年的强兵说起来也不过三路:东北关宁军、山西宣大军、西北陕西军。
自古北方多强兵,这三只强兵也是将星闪烁:杨鹤、孙承宗、杨嗣昌、卢象升、洪承酬、左良玉、贺人龙……虽然很多人都是文官,比如杨鹤父子就是以兵部尚书身份领军,可明朝以文御武是即定国策。许多文官本就是上马治军,下马治民。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王阳明。
这三路军队中,陕西军已经被李自成消灭的差不多,关宁军现在还在东北同建州人对峙。整个中原地区的朝廷军队几乎都出自山西宣、大系。
方国安的这三十名亲兵是手头唯一可动用的本钱,人虽不多,却个个悍勇,也是他唯一可以用来扭转局势的手段。
当然,如果能够找准机会的话。
虽然这三十人实在太少,可如果不出击,等队伍一乱,敌人又全是骑兵,到时候来一个衔尾追杀,只怕自己带出来的这几千人都要丢在这里,能够活着回去的只怕没几个。
敌人一直不敢正面冲击步兵方阵,却是有着一个明显的弱点:只要一冲进人海之中,立即失去机动力和冲击力,到时候大家纠缠在一起,骑在不动的马匹身上,骑兵比步兵还不如。
要破敌人的骑兵冲击,最好的办法是步兵阵同时前移,和敌人撞在一起,大家裹成一团。
不过,看敌人精妙战术,这一手只怕不能得逞。而敌人的将领也很有经验,整只队伍并非一窝蜂涌来,而是分梯队分层次冲来,像一个大铁锤,一下一下猛击,直到明军崩溃为止。队与队之间的秩序也是非常好,一个小队接一个小队轮番上阵,一触即收,又飞快离去,让人抓不住摸不到。
也许,再来一次这样的冲锋,我军就要彻底混乱了。
不能再等下去了。
方国安看着前排一边倒的屠杀,尤其是自己的精兵没死在敌人手里,反被同伴践踏倒地,心中一阵滴血。
他扭过头对甘霖知县道:“甘大人,被动挨打不是办法,我准备带亲兵打他们一下,我走之后,你来指挥,什么都不用做,稳住阵角就成。”
知县甘霖已经被刚才的残酷厮杀惊得面如土色。说起来,他这个人虽然有点贪财好色,附庸风雅,胆量却不算小。可敌人战术的精妙即便在他这么个不懂军事的门外汉看来,也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他此刻才明白,国家当初花了那么多钱,投入那么多精锐士卒,在辽东还是一败涂地的原因。
农耕民族的步兵对上游牧骑兵,若没有艰苦的训练和精良的武器,基本就是送死。
“可敌人太强大了,大人你的骑兵这么少,贸然投入能起什么作用?”即便如此,甘霖还是命令侍从升起了中军大旗,接过了指挥权。反正也不过是暂代总指挥,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努力维持好秩序,让队型不至于彻底烂掉就行。
“敌人是很强大,可也不是没有机会,只要……突袭他们的火枪骑兵就行。”方国安大声说,声音中居然带着自信。
这自信的由来很简单。敌人的火枪骑兵虽多,但只要一靠近他们,近身突击,他们手中的火枪比烧火棍还不如。加上他们又是从左向右掠过,若自己正中突击他们柔软的腹部,只需一个刹那,就能叫敌人这队火枪兵彻底垮掉。
只要击溃这支火枪兵,敌人的整个战术体系就不再完整。若如此,闯贼要想吃掉自己就不得不正面硬冲。
即便我军无法抵抗敌人重骑兵的冲击,但在高涨的士气下,却也不至于立即崩溃。
最关键的是,时间也不够了。等天一黑,不管是分散撤退还是结成厚阵缓慢后移,都能从容回城。
那么,来吧,闯贼,让你看看我宣、大军的厉害!
“后队,斩杀前排后退士卒。”
“督战队,出刀。”
“保定军,把乡勇给我赶开。”
最后下了一连串将令,方国安深吸一口气,将目光投向混乱的战场。刚才的两轮接触,阵前已是硝烟弥漫,视线朦胧,|乳白呛人的烟雾中有人马呼啸的声音。
两队重骑兵突袭完毕,接下来应该是敌人的火枪骑兵了。
“保定军,冲锋!”
随着方国安的一声大喝,三十骑如融化的金属融液朝前快速流淌,所经之处,一片开阔。有两个乡勇来不及让路,被方国安一刀一个砍翻在地,又很快被随后的马蹄踩成烂泥。
方国安的骑兵从后阵出发,沿着自己的方阵从右往左划了一个大圈,在硝烟的掩护下,正好拦腰斩在闯军的队型正中。这一记恰好切入敌人柔软的腹部,这个时候,敌人都侧着身,只怕来不及掉头了。
这一下,应该能够胜利,一定能够!
方国安从来没有如此自信过。只要将这队火枪骑兵冲散,敌人应该会稍微后退重整队伍。没半个时辰弄不好。
只要有这点时间,明军已经陷入崩溃的方阵也得到了喘息。
然后便是没完没了的对峙。
时间拖得越长,对我越有利。
第十三章 完胜
军已经连续攻击了两轮,如果没猜错,现在敌人的马度也快不了。方国安心中得意,在河南的明军中,他是少数几个同北方游牧民族战斗过的将领,至少在经验上要比其他人强上许多。
说起来,战斗一开始,他就开始计算这敌人的冲击时间和速度,现在出击正是时候。
战争,其实不过是职业军人的一个考场。而经验正是决定考试成绩的重要的砝码,这一次,至少要吃掉敌人一百火枪兵,并且要在瞬间同敌人纠缠在一起,否则距离一旦拉开,自己这可怜的三十人被人家一个冲击只怕就要全丢了。
正当方国安在心中反复推演着可能出现的任何一个突发事件时,敌人的身形突然在烟雾中出现了。
“啊,这是什么?”
一看清敌人的模样,方国安心中一片冰凉。敌人浑身都是厚实铁甲,手中也不是那支已经发烫发红的火枪,而是亮闪闪的弯刀。同先前已经略显疲倦的火枪兵不同,这队人马一个个精气神十足,跨下的马也兴奋地咆哮着。
四蹄翻动,大片泥土翻卷而起,灰尘比任何一次都呛人。
这……一定是敌人的总预备队。
可是,他们没道理在这个时候投入预备队呀!
还没等方国安做出任何指示,他这三十骑已完全被一片雪亮的刀光吞没了。
战马怒啸,鲜血飞渐。断肢乱舞。
方国安全手下的这三十骑全是他地亲兵,每一个人都有是十次以上的肉搏经验。能够在高死亡率的明末战场活下来,已经足够说明问题。这里的每一个人若派出去,至少可以当一个小军官,为了保持军队的战斗力,方国安一直没舍得放出去。
这队人马一同敌人接触,就显得悍勇无比。
交战双方的战斗方式也极度相似,双方刚一接触。没有人躲闪。没有人格挡。没有人呐喊,没有人惨叫。只是同时挥出武器,“轰!”一声,人马交错,生者继续前进,死伤者扑地气绝。
也因此,这场战斗一开始就显得特别的惨烈和沉闷。双方的交换比是一比一。谁也没吃亏。
不过,敌人因为占着数量地优势,只一个冲锋就将这一队人马干净彻底地吃掉了。
满地都是鲜血、尸体和无主地马儿。
方国安在同敌人骑队对撞地一瞬间提刀一挥,狠狠堪在一个闯军骑兵身上。敌人的冲击速度是如此之快,身下的马匹明显比明军高上一头,浑身都是优美而结实的肌肉,缎子一样的皮毛在奔跑中如同一条巨大的游鱼。看得出来,这样的马匹需要大量粮食喂养。
被这样地马匹冲击。滋味绝对不好受。加上又被敌人身上的铁甲阻挡,只听得“啪嚓!”一声,方国安手上的长柄眉尖刀齐柄断裂。虎口一疼。低头一看,满手都是鲜血。手上只剩两尺长的一截断柄。
“老了!”方国安叹息一声,想当初在山西剿灭渡黄河的反贼时,他一口气连杀十人,手都没有软过。先只一个照面,居然有些心跳气喘。
这个时候,又有一个闯军骑士挥舞着马刀冲来,刀快如风,借着马力朝他脖子削去。
好个方国安,也不惊慌,将身体往后一仰,整个地躺在马背上。
刀风扑面,断须飞扬。
这一刀带来的劲风居然将他下颌的胡子割去了一缕。
双马交错而过,方国安猛地坐起,右手回刺,将那尖锐的刀柄深深插进敌人地后颈。
后颈脊椎正是人体地中枢神经通路,那人立即失去力气,米口袋一样摔落在地。
“老林!”一阵悲呼,两个敌人大叫着拔马冲来,一左一右将方国安夹在正中。
敌人还是标准的劈砍动作,同时一个斜下大回环,这一刀若被砍实,只怕立即就被人分成四大块。单单依靠正常的躲闪和格挡根本没有可能躲过这一劫。
方国安也是武艺精熟之辈,从小就勤练马术和刀法,在这危急关头,他也双脚同时同马镫里抽出,手在鞍上一按,身体敏捷地一个后跃,直接落到马屁股后面。
敌人地这两刀也同时砍在马鞍上,陷进皮革和木料当中。
巨大的撕扯力传来,空气中响起两声骨折的脆响。两个闯军骑士的手腕都同时折断了。
方国安抽出腰刀,轻松地将这两个敌人砍下马来,骑上一匹无主战马,这才将一口浊气吐出。方才一连串动作花哨漂亮之极,看起来似乎如行云流水般流利舒展,其实不过是他一身修为的集中体现,没有个十年的苦功根本做不到这一点。但从一开始到最后斩杀两个骑兵,他都憋着劲,惟恐那一口气松了。
现在总算解决战斗,他已经感觉肺中涨得快样爆炸。待到这一口气吐出,已是浑身热汗,一双腿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回头一看,自己身边已经空无一人,敌人的这一波浪攻势已经结束。他正好冲到敌人循环攻击的中心,前后左右都是奔突的烈马,和敌人口中的欢呼。
而他所带的三十骑已经化着地上的尸体。这可是他所有的亲兵,很多人都是他的子侄,就算在酷烈的辽东战场也没死几个。现在居然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丢了个精光。
心中一酸,眼泪突然迸出。现在,敌人的新一轮攻势又开始了,继续对着乡勇的阵形开始凶猛的攻击。也许,这是最
进攻了,脆弱的防线已再无法承受这钟不间隙的轰炸
自始至终,敌人压根就没想过要同自己带来的两千强兵做一场公平地较量。
没错。敌人非常狡猾。只要乡勇一乱,不需他们动手,保定军就会被自己人践踏致死。
现在,有一条路可走,立即调头杀回本阵。收拢队伍,不在理会那群无用的乡勇,将剩余的两千保定军收拢成一团,且战且退。虽然可能付出巨大代价。但只要能活着回去。保留下这支队伍的种子,也不是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不过,这并不容易,敌人的队伍组成一个大环,要突破他,至少要穿透三层敌骑。那么,只有靠自己多年苦修的武艺了。
方国安一咬牙。强忍着身上的疲倦,在马背上一俯身,在高速运动中从地上捞起一把腰刀,双刀挥舞,转身朝本阵冲去,“闯贼,爷爷来得,也去得。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这下,方国安归心似箭,勇猛无比。一口气杀死三个闯军骑士,眼看着就要再次透阵而出。那边,明军已经开始为主将地武艺欢呼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又是一标人马冲来。当头地居然是大大一个“高”字。
果然是敌人地总预备队,连主将都来了。一个头戴尖顶铁盔,身穿烂银山文字铠的高大武将坐在马背上,在一大堆剽悍的骑士中鹤立鸡群般显眼。
“高原,拿命来!”方国安立即来了精神,只要杀掉高原,敌人就垮了。他大喝一声,舞动双刀朝敌人一个冲刺。
“大胆!”同时有两个骑士挡在那个高大将军的面前。
“我不是高原!”那将军突然一笑,指着旁边一个身穿棉甲的读书人大叫:“他才是高原!”
“不是,我……我不是。”那个文士连连摆手,面色发青。
不过,被他们这一打搅,方国安也有点脑筋混乱,速度不禁一慢。
这个时候,一排黑洞洞的枪口举起,如同林立的森林。
“轰!”眼前是金光四射。
虽然火绳枪准头不好,可这么多枪对着一个方向射击,就算是一只苍蝇也要轰成碎片了。
“敌这回总算碰到火枪骑兵了!”方国安全重重地从马上摔下,只感觉全身力气都在快速地流失。
随着枪声地消失,整个战场同时安静下来。
方国安在一瞬间身中二十多弹,胸口的盔甲也被密集的铁丸扯得稀烂。
他却一时未死,挣扎着想站起来,可刚站起一半身体却失去了力气。可他也是个硬气的汉子,自然不愿在反贼面前失去朝廷官员的尊严,口一张,想说什么,仰头却吐出一口粘稠的血块。手臂张开,将腰刀狠狠插在地里,支撑着身体跪在地上。
……
“哈哈哈,傅山,看你吓成那个模样。”尖顶头盔的将军大笑。没错,他就是闯军主将高原。刚才这一系列循环出击的战法是高原前一段时间地训练成果。可刚才用中军预备队替换火枪骑兵地计策却出自傅山之手。
傅山吃准了敌人不肯就此束手受擒,在连续两次进攻,马力疲乏之时,悄悄让高原用已经休息多时的预备队代替火枪兵顶了上去。他虽然没有什么军事经验,可因为生长在太原,加上又有恩师那层关系,同山西各级别文武官员非常熟悉。没吃过羊肉,也见过羊跑,对所谓的兵法自然是耳熟能详。今日小试牛刀,居然大获全胜。
“这个,这个……”傅山面色苍白,刚才方国安若真信了高原地话朝自己冲过来,那可大大不妙。
“青主果然大才,高原服气了,以后就安心做我的参谋吧。”高原一笑,“当然,战场之上容不得妇人之仁,胆怯与懦弱都要不得。这方国安已经快要死了。你去取他的头颅过来。”说着就解下腰刀递了过去。
傅山身体一颤,“不不不。”
“没用的家伙!”高原嘿嘿一笑,将刀扔给王滔:“去,把敌将的首级给我取来。”
“得令。”王滔也不多说,接过刀,一夹马腹朝方国安冲去。
“不劳你动手。”濒临死亡的方国安突然回光返照,猛地抬起头来,大喝,“吾怎能死于叛贼之手。”手一抬,腰刀在自己脖子上一抹。
王滔见敌人已自杀身亡。从马上跳下,就要去摘他的脑袋。
高原大喝一声:“停,念在他是一条汉子,留他全尸。”
所有地人都没说话,整个战场都停滞下来。再无半点声息。
风呼呼吹过,旌旗猎猎。天已经有些发暗,晚春的天气虽然很热,但早晚却极凉。夹杂着黄沙的风吹在身上又干有冷。饿了一天的士兵们都累了。
甘霖坐在马背上。突然一弯腰,吐出一口清水。然后歇斯底里地大叫:“武夫,武夫!撤退,都给我撤退!”嗓音又干又哑。
拔转马头,疯狂地向后狂奔。
仿佛一颗水珠子落进沸油,安静的战场顿时骚动起来。所有的明军都狂嚎一声,丢掉手中武器朝后跑去。一万多人满山遍野乱跑,眼前全是黑压压的人影。
“那么,战斗应该结束了吧!”高原叹息地看着前方的溃兵,接过王滔还给他地腰刀,“现在,传我将令,立即追击,不给敌人重新集结地机会。咬住他们。吃掉他们。”
“传令兵,立即联络荀宗文队,让他们过来打扫战场。
“将军。我们不能冲得太猛,要同他们保持一定距离,否则一但被乱军裹进人潮就大大糟糕。”傅山满脸喜色。这场大胜虽然在预料之中,可胜得如此漂亮却同他有莫大关系。虽然不打算在高原军中长期呆下去,说句实在话,他留在高原身边不过是权宜之计策。开玩笑,一个大名士怎么能做反贼。但为了保活命,还得同他们虚与委蛇。不过,骨子里地表现欲望还是让他忍不住出谋划策。
今天的胜利不但是高原军强悍实力的体现,也是傅山的精心策划。
敌人伤亡惨重,已经完全崩溃,连主将方国安也阵亡了。而高原军损失不过五十来人。可算是压倒性的胜利。
傅山得意无比。
“然。”高原点点头,立即传令,让手下人同敌人溃兵保持距离,不需要杀太多人,只需在后面不停追击,让敌人就这么乱下去好了。
“将军,如果你对我放心,这回就让我来指挥吧。”傅山一拱手。
高原哈哈一笑,“好有什么好指挥的,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追杀过去就是……也行,反正敌人已经变成死老虎,让你试试也好。”
“得令。”傅山神采熠熠地挺直胸膛,“大军分为前后两路。王滔、黄镇、黄大牛听令。你三人为前队,各带本部衔尾追杀,不可同敌人做过多纠缠,你三人只许追四里地,然后停下来。其余众将,放慢马速,慢慢跟上去。等前队停下,这才加速冲去。前后两路人马交替出击,不给敌人喘息和收拢溃兵的机会。”
将令一下,所有地百夫长都静静地看着傅山,没有人动。
高原淡淡地扫视大家一眼,“青主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执行吧。”
众人这才轰然应道:“是!”
战斗在夜幕降临的时候结束,明军的混乱在一开始就显得仓促和混乱,也没组织起任何有效的反抗。高原军分为前后两路,交替追杀。前军刚杀得手软,后军已养足马力。在如此不间歇的追击下,就算是一块铁板也被拆成了一盘散沙。
火把燃了起来,战士们一手提刀,一手高擎松明,浑身铁甲都被这红色的光晕照亮,风吹来,强烈地松烟味甚至将血腥都掩盖住了。是役,高原队战损五十有四,杀敌一千三百零一,虏获六千四百二十六。敌主将保定总兵方国安阵亡,通许知县甘霖也做了俘虏。
甘霖此刻浑身津湿地站在高原面前,白胖地脸被冷风吹得铁青。他也是倒霉,按说,那头白马也算神骏,又首先逃跑,怎么也能逃出去。可刚跑没几步路,因为速度太快,马术不精,居然被颠了下来。以他的是身体,平时多走几步路都带喘息,让他同一群大头兵一起逃跑,肯定跑不过。
无奈之下,只得找地方躲藏。
恰好路边有一条不深的堰渠,知县大人顾不得春水冰寒,一咬牙跳了下去,躲在水边地草丛里。
本来,这地方也算隐蔽。可问题是,人实在太多了,但凡能藏人的地方都有一大群人挤在一起,只听得耳边“扑通”落水声不断,须臾,四米宽的水渠中便塞满了人。
结果可想而知,细皮嫩肉的甘霖挤在一群黝黑的农夫之中醒目得像一只大饺子。
“雨声兄,你好毒辣的反间计,上次我可被你骗惨了。”看到被士兵押送过来的知县大人,高原不坏好意地笑了笑。
“的的的。”甘霖上下牙不停磕击,“冷,真冷,能不能给件皮裘?”
高原一笑:“你觉得我该给你良好的待遇吗?”
傅山潇洒一挥手,“这等腐儒拿来何用,杀了!”
应宝抽出腰刀走在甘霖背后比了比,双手反握刀柄就要对着他的后心刺下去。无奈他身材不够高,怎么也拿不准位置,“跪下。”
“太冷了,给件皮裘。”
“哈哈!”所有人都被他气得笑了起来。
“笑什么笑,君子死而不免冠。同你们这些粗人真没什么好说的,哎!”知县甘霖摇着头,好象不害怕的样子。
甘愿不禁有些佩服他的胆气,这家伙当初在自己面前胆小成那个样子,又联想起他先前的骂阵,骨子里却原来是一个颇为傲气的家伙。
高原朝应宝摇了摇头,示意他且不忙下手,笑吟吟地看着甘霖,“雨声兄,按说我不该杀你,毕竟当初你也救过我一命。”
“不需要吧。”甘霖浑身冷得发抖,气色灰败,“反正通许也要丢了,我也没地方可去,死在你手里,也不丢人。要不,你来个痛快的。“
高原淡淡道:“我改主意了,不杀你。你放过我一次,我也放你一次,大家扯平。”
“真的。”甘霖眼睛一亮,依旧执着地问高原要衣服,并说,如果不给干衣服穿,冷也要冷死了,还不如一刀被高原杀了痛快。
所有人都被甘霖的狂妄激怒了,都怒视着这个狗官,只恨不得立即动手将他砍成肉酱。高原也不以为意,让人给了他一件棉祅,又亲自牵了一匹马过去,笑道:“我高原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你放我一次,我也放你一次。至于被你阴了一道,我会找回来的。”
甘霖一拱手,自骑马去了。
第十四章 对骂
幕四合,到处都是人。夜风很冷,吹得篝火摇曳,火苗居然在空中发出裂帛般的脆响。
垂头丧气的俘虏散坐在地上,一个个头发蓬乱,满面污垢,衣服上全是结了硬块的血迹。从下午到现在已经好几个时辰过去了,所有人都粒米未进,身体已是疲劳到极点。更别说做了别人的俘虏,沮丧伴随着恐惧,让所有的精神同时崩溃。没有人说话,整个世界死一般沉寂。
一千多具体尸体堆在一起,犹如一座小山。
看到这片惨烈的战场,高原只感觉一阵疲倦。今天战果辉煌,以五十骑的代价消灭了上万敌人,可算一场漂亮的大胜仗。可是,内心之中却有一些落寞。敌人,这就是敌人吗?
按说,对待敌人应该像秋风扫落叶般的无情,可不知道怎么的,他对敌人怎么也恨不起来。甚至在内心中对那个自杀而死的总兵方国安有一丝淡淡的欣赏。
朝廷的军官并不都是混蛋和懦夫,也是勇士的。
在闯军中呆的时间越长,对这只队伍的认识也越深刻。当初的那点所谓的革命激|情和单纯的理想已经被现实磨灭。
现在,又是一场大战。
好象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军队不是用来打内战的。
内战,恩,眼前就是。
没有恨,没有爱,只有机械的战斗。
这一切好象没有任何意义。
不过,既然自己被老天爷带这个该死的世界。总会有他地目的。既然这个世界已经乱成这样,为什么不亲手将它解决。以干戈以济世。将自己的名字留在史册上。
傅山说得好,不管你有什么样的理想和抱负,空谈和嗟叹毫无用处。路要一步步走下去,首先要有自己的力量,然后不断培养壮大,直到这股力量足以影响到整个天下。
没有力量的空想总归不过是一个笑话。索性什么也不想,就这么做下去。
加油吧。高原!
高原狠狠地对着夜空一挥拳头。只感觉已经冷下去的血液又沸腾起来。雄心勃发,壮怀激烈。
三个十人队骑兵在俘虏群四周来回巡逻警戒。虽然认数不多,可这六千多俘虏谁也兴不起反抗的念头。先前一战,如旋风般袭来地骑兵手中地弯刀已经将他们地胆子吓破了。在这一片空旷的大平原上,一小队骑兵就足以将一个营的毫无战心的步兵完全击溃。这一点没有任何疑问。
一队闯军步兵推着小车过来,将一大堆锄头扔在地上,指着一堆俘虏下令。“你们几个过来,挖坑。”
挖坑?
俘虏开始骚动,坑杀降卒在这个时代并不鲜见,尤其是在俘虏数目太大,无法有效控制的时候,很多将军都乐意用这种简单的方法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
“闹什么闹,都不许乱说乱动。”三个骑兵策马冲过来,手中鞭子接连挥下。抽得底下的俘虏额头冒血。一片哀叫声中。俘虏们又挤在一起,拼命地用手抱头。
“是黄大牛吗?我是你八叔公呀!”一个苍老地俘虏突然大喊。
“安静点,这是我们的黄将军。”一个骑士怒喝。
“是你。真是八叔公。”领头的那个孩子猛地从马上跳下来,跪在那老头身前,磕了一个头,又飞快地将他扶起,“八叔公,你怎么会在这里,唉,你没受伤吧?”
黄大牛用手在老头身上一阵乱摸,表情很是腼腆。
“死不了。”老头子有些生气,“他娘的,你什么狗屁将军,一样是老子的孙儿。别摸了,我好着呢,没受一点伤,有吃的没有,我快饿死了。对了,我问你,你们是不是要活埋我?你***敢。”
听老头子这么一问,所有的俘虏都竖起了耳朵。
“哪里能呢?”黄大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从怀里掏出一块饼递了过去,又在八叔公身边坐好,“我们马上就要开拔进通许城了,这里又死了这么多人,曝尸荒野也不是个法。将军令我们找人将他们都埋了。”
八叔公吃了一口饼,又将饼子递给身边地一个十二岁模样地孩子,介绍说这是他的孙子,又让那小孩叫黄大牛牛哥。
“怎么来的,还不是被朝廷征召过来守城。结果却被拉了出来,老子也不是笨蛋,反正带着孙子专往人多地地方挤,前面一败,我也稀里糊涂地跟着跑,跑不了几步就被抓了。”
老头子呵呵一笑,“大牛,你怎么做将军了。若还在家,没准也被抓了丁被派过来了?( 猎明 http://www.xlawen.org/kan/1333/ )
“这……怎么没用?”
方国安冷哼一声,也懒得解释。敌人都是具装重骑,就连马匹的头、胸也裹上棉袄。看得出来,李自成在这支骑兵身上下了大本钱。他不认为仅仅靠这一阵箭雨就能将这队武装到牙齿的敌人一一点杀。之所以放箭,不过为迟缓敌人的攻势,以便让前排的牌子手和长矛手有反应时间。这样的羽箭就算射中敌人,在穿透铁甲之后也不过给敌人造成一点皮外伤,有的甚至连油皮也没刺破。
方才落马的几个其实大多是因为马受伤才倒下的,总共也不过三五骑。
对付重骑兵,要想解决战斗还得靠前排的长矛。
毕竟是经过多场大战的精兵,一声令下,前排的士兵都竖地一人高的牌子,将两米多长的长矛从头顶伸出去。士兵们挤得很紧,密密麻麻一片长矛伸出,矛尖的金属质感尖锐锋利,如同一只缩成一团的刺猬。
敌人若还像现在这样不顾一切冲锋,无疑自杀。
浑身铁甲虽然有很好的保护作用,但这么高的速度下,在长矛面前就想纸糊一样。当然,如果长矛手训练度不够,也有可能在瞬间被敌人冲垮。
这是一个矛盾的聚合体,矛尖还是盾坚,靠的就是士卒们的训练、勇气和决心。
一切就交给老天爷来决定吧。
整个大地都在颤抖,蹄声已经震得人心跳停止。敌人的速度已经提到最高,领头的是黄大牛的一百骑,分为前后两排。
这仅仅是前队,顶住这一次冲锋,还有中队和后队。敌人的次第进攻应该越来越猛。
看得出来,敌人要给自己来一个铁拳攻势,将所有的骑兵捏成一团,反复冲击,不断用力,直到对手崩溃为止。
“找死!”方国安嘴角凝着丝微笑。他的人多,队型密集,就算前排被冲开,敌人也失去速度,缠也缠死他们。他甚至还来得及抬头看天,计算了一下时间,再扛几个时辰天就该黑了。那时候再从容撤退吧。
“该死,如果现在手头再有一门炮就好了。”他心中有些懊恼,只要有一门炮,轰他几下,敌人也不至于如此明目张胆地向自己发动冲锋。
正在这个时候,黄大牛的骑兵在明军阵前十米处瞬间改变路线,变成一字长蛇阵,风一样从阵前掠过。
“啊!”方国安张大嘴巴叫出声来,他没想到敌人骑兵的骑术居然精妙到这种程度,能够在高速运动中突然改变方向。敌人虽然是重骑兵,但手上却都持着一杆火绳枪,枪上的火绳已经燃起,星星点点,红得醒目。
“不是重骑兵,不是……”一种危险的感觉从心底升起。
根本就没有机会刺出长矛,敌人一个接一个从阵前滑过,幽雅自在,只片刻便包抄到方阵的左翼。而这一边,正是甘霖征召的乡勇。
左翼的乡勇根本来不及反应,正伸着脖子看热闹,却突然发现敌人已经出现在自己面前。
“举牌,挡住,挡住!”身边,甘霖的声音都沙哑起来。他虽然不懂军事,却也能看出这个莫大的危机。
乡勇们乱成一团,前排的几个动作也快,立即竖起木盾。还没等他们将长矛架起,“轰!”大片烟雾扩散开来。
一排乡勇惨叫着倒下,身上有大片血点飞溅。
左翼的阵形乱了起来,已经有人开始后退,却苦于人太多,挤在一起,动弹不得。
“后队往前面顶,把溃军给我向前推。督战队,抽刀,后退者杀。”方国安大骇,刚下完命令,却看见敌人火枪军领头的那个骑士突然停了下来,扬起一张稚气的脸朝他笑了笑,擢起嘴唇像是吹了一声口哨,然后伸手折断插在肩上那支羽箭,一拍马,冲进自己的队伍。
“贼子辱我太甚!”方国安懊恼地伸拳打了自己大腿一记。
这队火枪骑兵并没有停留,在一轮射击之后飞快脱离战场,游鱼一样划了一个大圈朝本阵本后撤退。
左翼已被敌人的火枪兵,弄出一个缺口,如果没猜错,敌人的主力该出动了,他们一定会该沿着这个缺口扩大战果。
方国安举起手,试图命令正面的精兵也顺着敌人攻击的方向变换阵型。还没等他将命令发出,闯军中队两百骑呼啸而出,竭尽全力冲锋,正好同火枪骑兵组成一个首尾相连的雁翼。
这一队骑兵都手持眉尖刀,一冲到乡勇阵前,都是双手握柄,大喝一声劈下。
鲜血飞舞,如同扑上堤坝的红潮。
这队敌人也是一触即收,瞬间脱离战场,奔回本阵。
然后,闯军后队也来了。这一队两百人一水雁翎刀,也不见他们挥舞兵器,只将刀平持于马头左侧,剃刀一样从已经乱了的乡勇阵前刮过。同时有几十颗人头跃上半空。
“还没有结束吗?”
火枪队在装填好弹药之后再次出现,更大的硝烟扩散开来。阵前像是起了一场大雾。透过雾气,方国安还是能够看到那个火枪队领头小将脸上的笑容,听到那一声尖锐的口哨。
三支队伍循环出击,首尾连接成一个大环,环形正中是敌主将高原的预备队。
红色的高字大旗威风凛凛地招摇。
“实在是太快了!这是北方蛮子的标准战法,轻重骑兵交替出击。唯一的区别是骑射换成了火枪。这真的是闯贼的军队吗?”方国安只看得头昏眼花,浑身都在颤抖。内心之中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照目前的态势发展下去,也许用不了半个时辰,自己的队伍就会全面崩溃。
天黑,只怕等不到天黑了。
乡勇队已经乱了,潮水一样朝方国安队涌来,直接将弓手的阵形冲乱。
实际上,弓手也不起什么作用。刚才一阵乱射,也不过射落十来个敌人。
而乡勇那边已经有三百多人倒在了地上。
尸体越堆越高,逐渐在阵前堆出一条不高的矮墙。红色的鲜血在地上流淌,须臾凝结成膏状。
不过,因为的尸体的阻挡,敌人的攻击强度有所减弱。
知县甘霖大叫:“方大人,我们应该进攻,这么被动挨打可不是办法。”
“进攻,进攻……,怎么进攻?”方国安满口都是苦味。步兵进攻骑兵?
第十二章 方国安的计算
第十二章方国安的计算
可如果再不出击,这个步兵方阵就彻底崩溃了。到时候,上万人一乱,不用敌人来袭,自己人相互践踏就是一场大悲剧。
毕竟是经久沙场的老将,方国安的督战队在一口气杀了二十多个乡勇之后总算稍微稳定住阵形。
现在就是找机会杀出去,看能不能让敌人吃些亏,拖延一点时间。等天一黑,再结成厚实的步兵方阵,慢慢后退。到时候,就算整个步兵阵乱成一团,漫山遍野放鸭子,敌人也没办法追击。只要保存住实力,等回了城,花点时间收集残兵,未免不能守住县城。
想到这里,方国安眯起眼睛寻找着合适的出击机会。他手头还有三十名骑兵,都是宣州、大同军的老底子,还是前一任宣、大总督卢象升大人留下的亲兵。卢大人在崇祯十一年死于建州人手里后,这支亲兵被大同、保定、宣府的几个将军接收,
明朝末年的强兵说起来也不过三路:东北关宁军、山西宣大军、西北陕西军。
自古北方多强兵,这三只强兵也是将星闪烁:杨鹤、孙承宗、杨嗣昌、卢象升、洪承酬、左良玉、贺人龙……虽然很多人都是文官,比如杨鹤父子就是以兵部尚书身份领军,可明朝以文御武是即定国策。许多文官本就是上马治军,下马治民。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王阳明。
这三路军队中,陕西军已经被李自成消灭的差不多,关宁军现在还在东北同建州人对峙。整个中原地区的朝廷军队几乎都出自山西宣、大系。
方国安的这三十名亲兵是手头唯一可动用的本钱,人虽不多,却个个悍勇,也是他唯一可以用来扭转局势的手段。
当然,如果能够找准机会的话。
虽然这三十人实在太少,可如果不出击,等队伍一乱,敌人又全是骑兵,到时候来一个衔尾追杀,只怕自己带出来的这几千人都要丢在这里,能够活着回去的只怕没几个。
敌人一直不敢正面冲击步兵方阵,却是有着一个明显的弱点:只要一冲进人海之中,立即失去机动力和冲击力,到时候大家纠缠在一起,骑在不动的马匹身上,骑兵比步兵还不如。
要破敌人的骑兵冲击,最好的办法是步兵阵同时前移,和敌人撞在一起,大家裹成一团。
不过,看敌人精妙战术,这一手只怕不能得逞。而敌人的将领也很有经验,整只队伍并非一窝蜂涌来,而是分梯队分层次冲来,像一个大铁锤,一下一下猛击,直到明军崩溃为止。队与队之间的秩序也是非常好,一个小队接一个小队轮番上阵,一触即收,又飞快离去,让人抓不住摸不到。
也许,再来一次这样的冲锋,我军就要彻底混乱了。
不能再等下去了。
方国安看着前排一边倒的屠杀,尤其是自己的精兵没死在敌人手里,反被同伴践踏倒地,心中一阵滴血。
他扭过头对甘霖知县道:“甘大人,被动挨打不是办法,我准备带亲兵打他们一下,我走之后,你来指挥,什么都不用做,稳住阵角就成。”
知县甘霖已经被刚才的残酷厮杀惊得面如土色。说起来,他这个人虽然有点贪财好色,附庸风雅,胆量却不算小。可敌人战术的精妙即便在他这么个不懂军事的门外汉看来,也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他此刻才明白,国家当初花了那么多钱,投入那么多精锐士卒,在辽东还是一败涂地的原因。
农耕民族的步兵对上游牧骑兵,若没有艰苦的训练和精良的武器,基本就是送死。
“可敌人太强大了,大人你的骑兵这么少,贸然投入能起什么作用?”即便如此,甘霖还是命令侍从升起了中军大旗,接过了指挥权。反正也不过是暂代总指挥,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努力维持好秩序,让队型不至于彻底烂掉就行。
“敌人是很强大,可也不是没有机会,只要……突袭他们的火枪骑兵就行。”方国安大声说,声音中居然带着自信。
这自信的由来很简单。敌人的火枪骑兵虽多,但只要一靠近他们,近身突击,他们手中的火枪比烧火棍还不如。加上他们又是从左向右掠过,若自己正中突击他们柔软的腹部,只需一个刹那,就能叫敌人这队火枪兵彻底垮掉。
只要击溃这支火枪兵,敌人的整个战术体系就不再完整。若如此,闯贼要想吃掉自己就不得不正面硬冲。
即便我军无法抵抗敌人重骑兵的冲击,但在高涨的士气下,却也不至于立即崩溃。
最关键的是,时间也不够了。等天一黑,不管是分散撤退还是结成厚阵缓慢后移,都能从容回城。
那么,来吧,闯贼,让你看看我宣、大军的厉害!
“后队,斩杀前排后退士卒。”
“督战队,出刀。”
“保定军,把乡勇给我赶开。”
最后下了一连串将令,方国安深吸一口气,将目光投向混乱的战场。刚才的两轮接触,阵前已是硝烟弥漫,视线朦胧,|乳白呛人的烟雾中有人马呼啸的声音。
两队重骑兵突袭完毕,接下来应该是敌人的火枪骑兵了。
“保定军,冲锋!”
随着方国安的一声大喝,三十骑如融化的金属融液朝前快速流淌,所经之处,一片开阔。有两个乡勇来不及让路,被方国安一刀一个砍翻在地,又很快被随后的马蹄踩成烂泥。
方国安的骑兵从后阵出发,沿着自己的方阵从右往左划了一个大圈,在硝烟的掩护下,正好拦腰斩在闯军的队型正中。这一记恰好切入敌人柔软的腹部,这个时候,敌人都侧着身,只怕来不及掉头了。
这一下,应该能够胜利,一定能够!
方国安从来没有如此自信过。只要将这队火枪骑兵冲散,敌人应该会稍微后退重整队伍。没半个时辰弄不好。
只要有这点时间,明军已经陷入崩溃的方阵也得到了喘息。
然后便是没完没了的对峙。
时间拖得越长,对我越有利。
第十三章 完胜
军已经连续攻击了两轮,如果没猜错,现在敌人的马度也快不了。方国安心中得意,在河南的明军中,他是少数几个同北方游牧民族战斗过的将领,至少在经验上要比其他人强上许多。
说起来,战斗一开始,他就开始计算这敌人的冲击时间和速度,现在出击正是时候。
战争,其实不过是职业军人的一个考场。而经验正是决定考试成绩的重要的砝码,这一次,至少要吃掉敌人一百火枪兵,并且要在瞬间同敌人纠缠在一起,否则距离一旦拉开,自己这可怜的三十人被人家一个冲击只怕就要全丢了。
正当方国安在心中反复推演着可能出现的任何一个突发事件时,敌人的身形突然在烟雾中出现了。
“啊,这是什么?”
一看清敌人的模样,方国安心中一片冰凉。敌人浑身都是厚实铁甲,手中也不是那支已经发烫发红的火枪,而是亮闪闪的弯刀。同先前已经略显疲倦的火枪兵不同,这队人马一个个精气神十足,跨下的马也兴奋地咆哮着。
四蹄翻动,大片泥土翻卷而起,灰尘比任何一次都呛人。
这……一定是敌人的总预备队。
可是,他们没道理在这个时候投入预备队呀!
还没等方国安做出任何指示,他这三十骑已完全被一片雪亮的刀光吞没了。
战马怒啸,鲜血飞渐。断肢乱舞。
方国安全手下的这三十骑全是他地亲兵,每一个人都有是十次以上的肉搏经验。能够在高死亡率的明末战场活下来,已经足够说明问题。这里的每一个人若派出去,至少可以当一个小军官,为了保持军队的战斗力,方国安一直没舍得放出去。
这队人马一同敌人接触,就显得悍勇无比。
交战双方的战斗方式也极度相似,双方刚一接触。没有人躲闪。没有人格挡。没有人呐喊,没有人惨叫。只是同时挥出武器,“轰!”一声,人马交错,生者继续前进,死伤者扑地气绝。
也因此,这场战斗一开始就显得特别的惨烈和沉闷。双方的交换比是一比一。谁也没吃亏。
不过,敌人因为占着数量地优势,只一个冲锋就将这一队人马干净彻底地吃掉了。
满地都是鲜血、尸体和无主地马儿。
方国安在同敌人骑队对撞地一瞬间提刀一挥,狠狠堪在一个闯军骑兵身上。敌人的冲击速度是如此之快,身下的马匹明显比明军高上一头,浑身都是优美而结实的肌肉,缎子一样的皮毛在奔跑中如同一条巨大的游鱼。看得出来,这样的马匹需要大量粮食喂养。
被这样地马匹冲击。滋味绝对不好受。加上又被敌人身上的铁甲阻挡,只听得“啪嚓!”一声,方国安手上的长柄眉尖刀齐柄断裂。虎口一疼。低头一看,满手都是鲜血。手上只剩两尺长的一截断柄。
“老了!”方国安叹息一声,想当初在山西剿灭渡黄河的反贼时,他一口气连杀十人,手都没有软过。先只一个照面,居然有些心跳气喘。
这个时候,又有一个闯军骑士挥舞着马刀冲来,刀快如风,借着马力朝他脖子削去。
好个方国安,也不惊慌,将身体往后一仰,整个地躺在马背上。
刀风扑面,断须飞扬。
这一刀带来的劲风居然将他下颌的胡子割去了一缕。
双马交错而过,方国安猛地坐起,右手回刺,将那尖锐的刀柄深深插进敌人地后颈。
后颈脊椎正是人体地中枢神经通路,那人立即失去力气,米口袋一样摔落在地。
“老林!”一阵悲呼,两个敌人大叫着拔马冲来,一左一右将方国安夹在正中。
敌人还是标准的劈砍动作,同时一个斜下大回环,这一刀若被砍实,只怕立即就被人分成四大块。单单依靠正常的躲闪和格挡根本没有可能躲过这一劫。
方国安也是武艺精熟之辈,从小就勤练马术和刀法,在这危急关头,他也双脚同时同马镫里抽出,手在鞍上一按,身体敏捷地一个后跃,直接落到马屁股后面。
敌人地这两刀也同时砍在马鞍上,陷进皮革和木料当中。
巨大的撕扯力传来,空气中响起两声骨折的脆响。两个闯军骑士的手腕都同时折断了。
方国安抽出腰刀,轻松地将这两个敌人砍下马来,骑上一匹无主战马,这才将一口浊气吐出。方才一连串动作花哨漂亮之极,看起来似乎如行云流水般流利舒展,其实不过是他一身修为的集中体现,没有个十年的苦功根本做不到这一点。但从一开始到最后斩杀两个骑兵,他都憋着劲,惟恐那一口气松了。
现在总算解决战斗,他已经感觉肺中涨得快样爆炸。待到这一口气吐出,已是浑身热汗,一双腿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回头一看,自己身边已经空无一人,敌人的这一波浪攻势已经结束。他正好冲到敌人循环攻击的中心,前后左右都是奔突的烈马,和敌人口中的欢呼。
而他所带的三十骑已经化着地上的尸体。这可是他所有的亲兵,很多人都是他的子侄,就算在酷烈的辽东战场也没死几个。现在居然在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丢了个精光。
心中一酸,眼泪突然迸出。现在,敌人的新一轮攻势又开始了,继续对着乡勇的阵形开始凶猛的攻击。也许,这是最
进攻了,脆弱的防线已再无法承受这钟不间隙的轰炸
自始至终,敌人压根就没想过要同自己带来的两千强兵做一场公平地较量。
没错。敌人非常狡猾。只要乡勇一乱,不需他们动手,保定军就会被自己人践踏致死。
现在,有一条路可走,立即调头杀回本阵。收拢队伍,不在理会那群无用的乡勇,将剩余的两千保定军收拢成一团,且战且退。虽然可能付出巨大代价。但只要能活着回去。保留下这支队伍的种子,也不是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不过,这并不容易,敌人的队伍组成一个大环,要突破他,至少要穿透三层敌骑。那么,只有靠自己多年苦修的武艺了。
方国安一咬牙。强忍着身上的疲倦,在马背上一俯身,在高速运动中从地上捞起一把腰刀,双刀挥舞,转身朝本阵冲去,“闯贼,爷爷来得,也去得。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这下,方国安归心似箭,勇猛无比。一口气杀死三个闯军骑士,眼看着就要再次透阵而出。那边,明军已经开始为主将地武艺欢呼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又是一标人马冲来。当头地居然是大大一个“高”字。
果然是敌人地总预备队,连主将都来了。一个头戴尖顶铁盔,身穿烂银山文字铠的高大武将坐在马背上,在一大堆剽悍的骑士中鹤立鸡群般显眼。
“高原,拿命来!”方国安立即来了精神,只要杀掉高原,敌人就垮了。他大喝一声,舞动双刀朝敌人一个冲刺。
“大胆!”同时有两个骑士挡在那个高大将军的面前。
“我不是高原!”那将军突然一笑,指着旁边一个身穿棉甲的读书人大叫:“他才是高原!”
“不是,我……我不是。”那个文士连连摆手,面色发青。
不过,被他们这一打搅,方国安也有点脑筋混乱,速度不禁一慢。
这个时候,一排黑洞洞的枪口举起,如同林立的森林。
“轰!”眼前是金光四射。
虽然火绳枪准头不好,可这么多枪对着一个方向射击,就算是一只苍蝇也要轰成碎片了。
“敌这回总算碰到火枪骑兵了!”方国安全重重地从马上摔下,只感觉全身力气都在快速地流失。
随着枪声地消失,整个战场同时安静下来。
方国安在一瞬间身中二十多弹,胸口的盔甲也被密集的铁丸扯得稀烂。
他却一时未死,挣扎着想站起来,可刚站起一半身体却失去了力气。可他也是个硬气的汉子,自然不愿在反贼面前失去朝廷官员的尊严,口一张,想说什么,仰头却吐出一口粘稠的血块。手臂张开,将腰刀狠狠插在地里,支撑着身体跪在地上。
……
“哈哈哈,傅山,看你吓成那个模样。”尖顶头盔的将军大笑。没错,他就是闯军主将高原。刚才这一系列循环出击的战法是高原前一段时间地训练成果。可刚才用中军预备队替换火枪骑兵地计策却出自傅山之手。
傅山吃准了敌人不肯就此束手受擒,在连续两次进攻,马力疲乏之时,悄悄让高原用已经休息多时的预备队代替火枪兵顶了上去。他虽然没有什么军事经验,可因为生长在太原,加上又有恩师那层关系,同山西各级别文武官员非常熟悉。没吃过羊肉,也见过羊跑,对所谓的兵法自然是耳熟能详。今日小试牛刀,居然大获全胜。
“这个,这个……”傅山面色苍白,刚才方国安若真信了高原地话朝自己冲过来,那可大大不妙。
“青主果然大才,高原服气了,以后就安心做我的参谋吧。”高原一笑,“当然,战场之上容不得妇人之仁,胆怯与懦弱都要不得。这方国安已经快要死了。你去取他的头颅过来。”说着就解下腰刀递了过去。
傅山身体一颤,“不不不。”
“没用的家伙!”高原嘿嘿一笑,将刀扔给王滔:“去,把敌将的首级给我取来。”
“得令。”王滔也不多说,接过刀,一夹马腹朝方国安冲去。
“不劳你动手。”濒临死亡的方国安突然回光返照,猛地抬起头来,大喝,“吾怎能死于叛贼之手。”手一抬,腰刀在自己脖子上一抹。
王滔见敌人已自杀身亡。从马上跳下,就要去摘他的脑袋。
高原大喝一声:“停,念在他是一条汉子,留他全尸。”
所有地人都没说话,整个战场都停滞下来。再无半点声息。
风呼呼吹过,旌旗猎猎。天已经有些发暗,晚春的天气虽然很热,但早晚却极凉。夹杂着黄沙的风吹在身上又干有冷。饿了一天的士兵们都累了。
甘霖坐在马背上。突然一弯腰,吐出一口清水。然后歇斯底里地大叫:“武夫,武夫!撤退,都给我撤退!”嗓音又干又哑。
拔转马头,疯狂地向后狂奔。
仿佛一颗水珠子落进沸油,安静的战场顿时骚动起来。所有的明军都狂嚎一声,丢掉手中武器朝后跑去。一万多人满山遍野乱跑,眼前全是黑压压的人影。
“那么,战斗应该结束了吧!”高原叹息地看着前方的溃兵,接过王滔还给他地腰刀,“现在,传我将令,立即追击,不给敌人重新集结地机会。咬住他们。吃掉他们。”
“传令兵,立即联络荀宗文队,让他们过来打扫战场。
“将军。我们不能冲得太猛,要同他们保持一定距离,否则一但被乱军裹进人潮就大大糟糕。”傅山满脸喜色。这场大胜虽然在预料之中,可胜得如此漂亮却同他有莫大关系。虽然不打算在高原军中长期呆下去,说句实在话,他留在高原身边不过是权宜之计策。开玩笑,一个大名士怎么能做反贼。但为了保活命,还得同他们虚与委蛇。不过,骨子里地表现欲望还是让他忍不住出谋划策。
今天的胜利不但是高原军强悍实力的体现,也是傅山的精心策划。
敌人伤亡惨重,已经完全崩溃,连主将方国安也阵亡了。而高原军损失不过五十来人。可算是压倒性的胜利。
傅山得意无比。
“然。”高原点点头,立即传令,让手下人同敌人溃兵保持距离,不需要杀太多人,只需在后面不停追击,让敌人就这么乱下去好了。
“将军,如果你对我放心,这回就让我来指挥吧。”傅山一拱手。
高原哈哈一笑,“好有什么好指挥的,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追杀过去就是……也行,反正敌人已经变成死老虎,让你试试也好。”
“得令。”傅山神采熠熠地挺直胸膛,“大军分为前后两路。王滔、黄镇、黄大牛听令。你三人为前队,各带本部衔尾追杀,不可同敌人做过多纠缠,你三人只许追四里地,然后停下来。其余众将,放慢马速,慢慢跟上去。等前队停下,这才加速冲去。前后两路人马交替出击,不给敌人喘息和收拢溃兵的机会。”
将令一下,所有地百夫长都静静地看着傅山,没有人动。
高原淡淡地扫视大家一眼,“青主的命令就是我的命令,执行吧。”
众人这才轰然应道:“是!”
战斗在夜幕降临的时候结束,明军的混乱在一开始就显得仓促和混乱,也没组织起任何有效的反抗。高原军分为前后两路,交替追杀。前军刚杀得手软,后军已养足马力。在如此不间歇的追击下,就算是一块铁板也被拆成了一盘散沙。
火把燃了起来,战士们一手提刀,一手高擎松明,浑身铁甲都被这红色的光晕照亮,风吹来,强烈地松烟味甚至将血腥都掩盖住了。是役,高原队战损五十有四,杀敌一千三百零一,虏获六千四百二十六。敌主将保定总兵方国安阵亡,通许知县甘霖也做了俘虏。
甘霖此刻浑身津湿地站在高原面前,白胖地脸被冷风吹得铁青。他也是倒霉,按说,那头白马也算神骏,又首先逃跑,怎么也能逃出去。可刚跑没几步路,因为速度太快,马术不精,居然被颠了下来。以他的是身体,平时多走几步路都带喘息,让他同一群大头兵一起逃跑,肯定跑不过。
无奈之下,只得找地方躲藏。
恰好路边有一条不深的堰渠,知县大人顾不得春水冰寒,一咬牙跳了下去,躲在水边地草丛里。
本来,这地方也算隐蔽。可问题是,人实在太多了,但凡能藏人的地方都有一大群人挤在一起,只听得耳边“扑通”落水声不断,须臾,四米宽的水渠中便塞满了人。
结果可想而知,细皮嫩肉的甘霖挤在一群黝黑的农夫之中醒目得像一只大饺子。
“雨声兄,你好毒辣的反间计,上次我可被你骗惨了。”看到被士兵押送过来的知县大人,高原不坏好意地笑了笑。
“的的的。”甘霖上下牙不停磕击,“冷,真冷,能不能给件皮裘?”
高原一笑:“你觉得我该给你良好的待遇吗?”
傅山潇洒一挥手,“这等腐儒拿来何用,杀了!”
应宝抽出腰刀走在甘霖背后比了比,双手反握刀柄就要对着他的后心刺下去。无奈他身材不够高,怎么也拿不准位置,“跪下。”
“太冷了,给件皮裘。”
“哈哈!”所有人都被他气得笑了起来。
“笑什么笑,君子死而不免冠。同你们这些粗人真没什么好说的,哎!”知县甘霖摇着头,好象不害怕的样子。
甘愿不禁有些佩服他的胆气,这家伙当初在自己面前胆小成那个样子,又联想起他先前的骂阵,骨子里却原来是一个颇为傲气的家伙。
高原朝应宝摇了摇头,示意他且不忙下手,笑吟吟地看着甘霖,“雨声兄,按说我不该杀你,毕竟当初你也救过我一命。”
“不需要吧。”甘霖浑身冷得发抖,气色灰败,“反正通许也要丢了,我也没地方可去,死在你手里,也不丢人。要不,你来个痛快的。“
高原淡淡道:“我改主意了,不杀你。你放过我一次,我也放你一次,大家扯平。”
“真的。”甘霖眼睛一亮,依旧执着地问高原要衣服,并说,如果不给干衣服穿,冷也要冷死了,还不如一刀被高原杀了痛快。
所有人都被甘霖的狂妄激怒了,都怒视着这个狗官,只恨不得立即动手将他砍成肉酱。高原也不以为意,让人给了他一件棉祅,又亲自牵了一匹马过去,笑道:“我高原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你放我一次,我也放你一次。至于被你阴了一道,我会找回来的。”
甘霖一拱手,自骑马去了。
第十四章 对骂
幕四合,到处都是人。夜风很冷,吹得篝火摇曳,火苗居然在空中发出裂帛般的脆响。
垂头丧气的俘虏散坐在地上,一个个头发蓬乱,满面污垢,衣服上全是结了硬块的血迹。从下午到现在已经好几个时辰过去了,所有人都粒米未进,身体已是疲劳到极点。更别说做了别人的俘虏,沮丧伴随着恐惧,让所有的精神同时崩溃。没有人说话,整个世界死一般沉寂。
一千多具体尸体堆在一起,犹如一座小山。
看到这片惨烈的战场,高原只感觉一阵疲倦。今天战果辉煌,以五十骑的代价消灭了上万敌人,可算一场漂亮的大胜仗。可是,内心之中却有一些落寞。敌人,这就是敌人吗?
按说,对待敌人应该像秋风扫落叶般的无情,可不知道怎么的,他对敌人怎么也恨不起来。甚至在内心中对那个自杀而死的总兵方国安有一丝淡淡的欣赏。
朝廷的军官并不都是混蛋和懦夫,也是勇士的。
在闯军中呆的时间越长,对这只队伍的认识也越深刻。当初的那点所谓的革命激|情和单纯的理想已经被现实磨灭。
现在,又是一场大战。
好象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军队不是用来打内战的。
内战,恩,眼前就是。
没有恨,没有爱,只有机械的战斗。
这一切好象没有任何意义。
不过,既然自己被老天爷带这个该死的世界。总会有他地目的。既然这个世界已经乱成这样,为什么不亲手将它解决。以干戈以济世。将自己的名字留在史册上。
傅山说得好,不管你有什么样的理想和抱负,空谈和嗟叹毫无用处。路要一步步走下去,首先要有自己的力量,然后不断培养壮大,直到这股力量足以影响到整个天下。
没有力量的空想总归不过是一个笑话。索性什么也不想,就这么做下去。
加油吧。高原!
高原狠狠地对着夜空一挥拳头。只感觉已经冷下去的血液又沸腾起来。雄心勃发,壮怀激烈。
三个十人队骑兵在俘虏群四周来回巡逻警戒。虽然认数不多,可这六千多俘虏谁也兴不起反抗的念头。先前一战,如旋风般袭来地骑兵手中地弯刀已经将他们地胆子吓破了。在这一片空旷的大平原上,一小队骑兵就足以将一个营的毫无战心的步兵完全击溃。这一点没有任何疑问。
一队闯军步兵推着小车过来,将一大堆锄头扔在地上,指着一堆俘虏下令。“你们几个过来,挖坑。”
挖坑?
俘虏开始骚动,坑杀降卒在这个时代并不鲜见,尤其是在俘虏数目太大,无法有效控制的时候,很多将军都乐意用这种简单的方法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
“闹什么闹,都不许乱说乱动。”三个骑兵策马冲过来,手中鞭子接连挥下。抽得底下的俘虏额头冒血。一片哀叫声中。俘虏们又挤在一起,拼命地用手抱头。
“是黄大牛吗?我是你八叔公呀!”一个苍老地俘虏突然大喊。
“安静点,这是我们的黄将军。”一个骑士怒喝。
“是你。真是八叔公。”领头的那个孩子猛地从马上跳下来,跪在那老头身前,磕了一个头,又飞快地将他扶起,“八叔公,你怎么会在这里,唉,你没受伤吧?”
黄大牛用手在老头身上一阵乱摸,表情很是腼腆。
“死不了。”老头子有些生气,“他娘的,你什么狗屁将军,一样是老子的孙儿。别摸了,我好着呢,没受一点伤,有吃的没有,我快饿死了。对了,我问你,你们是不是要活埋我?你***敢。”
听老头子这么一问,所有的俘虏都竖起了耳朵。
“哪里能呢?”黄大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从怀里掏出一块饼递了过去,又在八叔公身边坐好,“我们马上就要开拔进通许城了,这里又死了这么多人,曝尸荒野也不是个法。将军令我们找人将他们都埋了。”
八叔公吃了一口饼,又将饼子递给身边地一个十二岁模样地孩子,介绍说这是他的孙子,又让那小孩叫黄大牛牛哥。
“怎么来的,还不是被朝廷征召过来守城。结果却被拉了出来,老子也不是笨蛋,反正带着孙子专往人多地地方挤,前面一败,我也稀里糊涂地跟着跑,跑不了几步就被抓了。”
老头子呵呵一笑,“大牛,你怎么做将军了。若还在家,没准也被抓了丁被派过来了?( 猎明 http://www.xlawen.org/kan/1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