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阅读
作者:悠远的心
第一章 其实,算命是很危险的
某个伟人说过,人倒霉的时候,放个屁都能让自己昏迷,这一点孙振宇实在是真切的体会到了。本来裁员这种事情死活也轮不到他,但这几天居然发生了一连串诡异的事情,先是在路边吃烧烤的时候得罪了城管大队引来群殴,接下来居然因为在值班室里透着使用热得快让整个公司的大面积停电,这么多倒霉的事情聚在一起,孙振宇真怀疑自己是不是招惹了耶稣如来观世音,为什么所有的麻烦都赶在自己的身上悄然发生。
不出意料,他很快接到了公司的辞退函,从主管室里走出来的时候,孙振宇本来想发扬一下自己大无畏的精神骂那个三十岁的老女人一声死三八,但看到一帮人虎视眈眈的模样,他还是忍了——这年头工作不好找,他也不想得罪太多的人。
孙振宇今年二十八,已经被划入了大龄未婚男性的范畴,作为一个身体健康取向正常的男人,他早就应该找个女人结婚生孩子什么的了,一起鬼混的人也大多如此,可孙振宇很倒霉。他一直觉得自己喜欢的人应该在远方,迷迷糊糊过了这么多年,身边的好女孩儿一个个嫁为人妇,而他又不愿意降低身份找一个史前生物,于是这件事就这么拖着,一直拖到现在。
有钱人不找老婆是因为他们有太多的选择和备份,但孙振宇那就纯属无奈了,从三流职业学院毕业后他选择了不对口专业,当了一个光荣的保安,慢慢混日子,一年一年的混过来,别说备份了,他连选择都没有。现在烈日当头,树枝上的蝉幸灾乐祸的叫个不停,孙振宇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场抄起一块石头扔过去,这一下准头超好,他几乎能听见那只蝉发出一声惨叫,然后掉在地上。
“哼,连你这东西都敢欺负老子。”
孙振宇工作的地方是本市的一家大型夜总会,当时选择这家夜总会的时候,孙振宇完全是奔着这牛逼的名字来的。
石器时代!这名字听上去就很场面,出去说自己是在石器时代混的,连道上的人都要退避三分,在整个泉水市,这家夜总会简直是妇孺皆知,据说他的后台老板是本市乃至全国都很牛叉的大人物,但孙振宇从来没见过他。当时石器时代招工的时候,他一眼就相中了保安这个有无限光明前途的职务,一干就是六年,也算是公司的资深员工。
想到这,孙振宇叹了口气,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长叹一声,心想当年我孙振宇也是凭借自己的英俊相貌和绝世武功才在石器时代的混的风生水起,从一个小保安一直混到保安头子,周围0——5岁的小孩儿一提到宇哥的大名立刻不敢啼哭,甚至有几个六岁的孩子冒充宇哥的小弟硬是从七岁的小孩儿手里抢到了棒棒糖——当然这也被人事主管那个死三八当作孙振宇不务正业的证据,本着公司不能接受社会垃圾的原则将孙振宇扫地出门。
“宇哥,今儿气色不好啊,是不是出门没看黄历,踩了大粪了?”在早上刚刚被扫地出门的时候,一个大舌头吊儿郎当的声音在孙振宇耳边想起,他一抬头,眼前那个让他恶心的影子让他中午省了不少钱,这小子不知道是从那个旮旯逃荒来的,平时对孙振宇那可是尊敬的像敬神一样,但看到孙振宇出事,他第一个跳出来热嘲冷讽,让孙振宇这才知道什么是人情冷暖。
“有多远滚多远,孙振宇虽然走了,但还是那个宇哥。”孙振宇冷冷的说,他和那个大舌头擦身而过,那小子明显不知进退,也许他觉得自己已经有了挑战孙振宇的机会,于是他故意用肩膀和孙振宇撞在一起。这一撞不要紧,随着大舌头的一声惨叫,一个人影真的滚出去了好远,在地上翻了十几个跟头才停下来。其他人更多的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没有人希望和发怒的野兽正面冲突,但也不愿意和他攀上什么关系,纷纷让开一条道,孙振宇冷哼一声,拍众而出。
“我杀了你!”那个不知死活的小子在这么多人面前是受到如此侮辱,岂能就此忍气吞声,他抄起一把椅子,对着孙振宇的后脑勺打下来,孙振宇依然在往前走,似乎对后面的事情浑然不觉。
“宇哥,小心啊!”一个今年新来的小保安终于忍不住提醒道。
之间孙振宇猛地转过身来,一个大跨步迅速贴到大舌头的面前,大舌头狂怒之下反应反而慢半拍,居然被孙振宇轻易接近,接着,他看到眼前的黑影在不断地扩大——
“唉,人情冷暖啊,这么多老兄弟,最后居然还是一个刚来的小孩儿……”孙振宇长叹一声,他走之前很感谢的拍了拍那个小保安的肩膀,那个小保安笑了笑,比较真诚,至于其他人笑的那叫一个苦涩,恨不得立刻赶孙振宇出门。
口袋里还有五百块钱,这是公司给的遣送费,公司对员工一向不薄,孙振宇对这个数额也可以接受,他现在必须立刻解决工作问题,要不然过不了多久他要回到解放前了,他甚至寻思自己以后是不是应该去坐台补贴家用,但一向认为自己审美水平相当不凡的孙振宇立刻否决了这种可能。
“啊,郁闷啊,我孙振宇居然被逼到这种地步!”
要是这辈子能重来该多好啊!孙振宇不甘心的幻想着。当年大学毕业后,他也踌躇满志了很久,但最后还是因为相对稳定的收入而放弃了许多雄心壮志,最后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他不甘心,今天事情这么衰,他也没心情回家吃饭,所幸在大街上逛一圈,顺便看看有没有招工的地方。
泉水市在夏天给人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全市大大小小的泉眼不停的喷出叮咚的泉水,让人心旷神怡。好在现在是旅游旺季,找个一般的工作还是没有问题的,孙振宇转了一上午,这才感觉到有些饿了,于是伸了个懒腰,准备找一个小摊吃顿饭。
“哦,这不是大名鼎鼎的宇哥吗?听说宇哥最近不大顺啊。”
哼,又是一个脑残。一个在夏天都穿皮夹克的瘦子在孙振宇面前晃来晃去,脸上带着贼笑,这家伙是城管大队的副队长,叫陈旭,前几天还和孙振宇大打出手,孙振宇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些疯狗,瞪了他一眼,转身离开。
“好啊,你还狂了,当年叱咤风云的宇哥现在已经虎落平阳,还敢这么牛逼?你就不信以后出门被我们大队抄了?”以前城管一直不敢和孙振宇公开撕破脸皮的原因是因为忌惮石器时代的后台老板,但现在孙振宇如此落魄,他们自然是嚣张无比,但这家伙和孙振宇认识不是一天两天了,知道贸然出手一定会被他打成肿猪头,所以到现在也只敢损他两句而已。
“别走啊。”陈旭伸手拦住孙振宇,不怀好意的说道:“宇哥最近事事不顺,不如问问神仙,求个上上签,以后出门的时候小心一点儿才好啊。”
孙振宇这才发现,人行道上坐着一个胖子,正在给过往的行人相面,生意很好,他倚在道旁树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那棵树上还挂着一副龙飞凤舞的大字——
“风水大师,麻衣神相。”
陈旭神神秘秘的说:“这可是泉水市的半仙李子良大师,料事如神,能算前五千年后五百年。”
城里有个算命大仙的事情孙振宇一早就听说过,只是没想到居然有人这么嚣张的坐在大街上给人算命,要是一般人物,城管队早就把他连人带摊子砸得粉碎。
“给我说这个做什么,这家伙是你们的托?”
陈旭一脸惶恐的样子,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小声骂道:“你这孩子真是不知好歹!李半仙能掐会算,得罪他……再说现在风水已经被列为世界遗产,李大师在这里宣传传统文化,你居然敢如此侮辱李大师,真是……”
孙振宇不理他,大步朝李子良走去,前面还有几个排队算命的,但一看到陈旭在附近纷纷拔腿就跑,给孙振宇闪开一条道。
“哦,这位年轻人,你有什么想问无所不知的半仙我吗?”李子良懒洋洋的说,他的年纪看上去比孙振宇大不了几天,居然还敢叫孙振宇年轻人,孙振宇被奉承惯了,自然感到大大不爽,他慢慢蹲下,问道:“无所不知的李大仙,你算的准不准啊?”
李子良笑呵呵的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说道:“给钱越多算的越准!”
扑通!孙振宇一下子歪倒在地上,想不到李子良居然这么直白。
“好,那我问你,我想发大财,还不想下力,还想快点,这该怎么办?”
噗通!李子良一下倒在地上,他也没想到孙振宇会这么直白。
“那你就只能去抢银行了。”李子良喃喃的时候,但看到孙振宇脸上鄙夷的神色,他立刻改口,说道:“违法犯罪的事情咱们不能做,那就……那就炒股!”
孙振宇一声冷笑,说道:“现在街上三岁小孩儿都知道股市跌到底了,居然还敢炒股?”
李子良老脸一红,争辩道:“还没有跌到底……那个,嗯,这样吧,你去买彩票,中了大奖你就发财了。”
孙振宇乐了,他感慨的说:“那就这样吧,你帮我算算什么号码能中大奖,中奖以后我分你一万!”
要是李子良真有这个本事,他还用的着在大街上摆摊算命吗?孙振宇明摆着给他出难题,想不到李子良居然一口答应,说道:“很稳,这件事我办了!”他大笔一挥,在一张皱巴巴的废纸上飞速写着什么,然后将那张纸捏成一个纸团,严肃的说道:“拿去吧,去彩票站直接给老板,记住,不得自己打开,否则就不灵了!”
孙振宇晕乎乎的接过纸团,他说了声谢谢,然后拔腿就跑。李子良的样子不像伪装,难道他真的有测探大奖的异能?天哪,如果是真的,那这可是百万的巨奖啊……要是假的,就回来把这个死胖子海扁一顿。
离李子良的算命摊不到二百米的地方就有一个彩票投注点,很是隐蔽,要没有李子良提醒孙振宇还真是看不见,这家投注站非常隐蔽……怎么说呢,虽然是在繁华的商业街上,但他的位置绝对不会引人注目,如果不仔细寻找还真是找不到。孙振宇觉得自己的心跳猛地加快,百万的诱惑对他来说实在是不可抵挡,他迫不及待的推门而入,把纸团交给老板。
那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一脸和善的样子,但孙振宇能从他的眼睛中看出贪婪和邪恶,那老板好像早就知道孙振宇的到来,笑眯眯的接过纸团,仔细打量着孙振宇,看得他浑身发毛。孙振宇自知自己的长相还算对得起观众,但还没到传说中玉树临风的境界,被一个男人这样盯着不禁阵阵恶寒,在看这彩票站里设施简陋,连往期大奖投注板都没有,一个不好的念头在他心中蔓延……
完了完了,老子不会是进了黑店吧?
“很好,三年多了,终于有人上门了。”那个投注站老板阴测测的说,更是让孙振宇阵阵胆寒。老板随手按下几个号码,立刻传来一阵嗡嗡的轰鸣声,一台看上去跟钳工用的台虎钳没什么区别的老式机器慢悠悠的突出一张发黄的票子,老板呵呵一笑,把票子递给孙振宇。
“我靠,这玩意真的是彩票吗?”孙振宇不禁有些狐疑,他缓缓展开那张纸,却没从上面看到任何的数字。
“你骗老子!”要不是觉得有点儿奇怪,孙振宇早就上去扁人了,老板笑着摇摇头,说道:“在仔细看。”
孙振宇定睛一看,却发现那张什么都没有的纸片上多了许多奇异的花纹,他仔细盯着那些花纹看着,渐渐觉得有些头晕。
“不好!”他立刻觉得有诈,想要扔掉那张纸,但他的双手没有服从大脑的指挥,他依然盯着那张纸看,直到眼前一阵漆黑……
第二章 其实,重生跟以前一样
孙振宇听见耳边有人不停喊着自己的名字,他万般不愿意的翻了个身——这一番不要紧,居然从什么地方掉了下去,好在他已经练出了不俗的反应能力,居然能在睡梦中作出最准确的反应,他在下坠过程中完成一个鲤鱼打挺的动作,硬是让自己的身体保持住平衡,就是这一下子可把孙振宇折磨的不轻,他甚至觉得自己的腰是不是被扭断了。
“好,好好!”耳边居然是一阵掌声和疯狂的尖叫,孙振宇睁开眼,只见自己还保持着半蹲的姿势,周围一群年轻人对着他呼呼的吹口哨,脸上的敬佩之情溢于言表。刚才自己在睡梦中露出的一招功夫绝对足够让这些喜欢打打杀杀的小痞子们传诵一时,他也乐呵呵的站起来,向大家挥手致意,但站起来的时候他才发现有点儿不对劲——
不对啊,老子明明是在买彩票的时候昏过去了,怎么跑到这来,自己连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我靠,宇哥,你居然这么牛叉,这招是不是醉拳啊,有机会教教兄弟们啊。”
“好说好说!”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孙振宇立刻飘飘然,满口答应,这身本事可是他叱咤风云的利器,被人夸奖的滋味还真是好啊。夸他本是好的那家伙是孙振宇这条街上的好兄弟张良,这家伙瘦的跟竹竿有一拼,走在大街上大多数女人都羡慕他的好身材,但他打架可是一把好手,再加上他老爸是某个国有钢铁集团的副总,每次打架都有人负责擦屁股。可现在站在孙振宇面前的张良居然这么年轻,比记忆中的那个瘦竹竿子还英俊了几分。
“良子,你的脑袋没事了?”前几天孙振宇和张良在路边买盗版书的时候巧遇城管执法,那些城管队员硬是掀翻了周围的几个水果摊,还把一个农村来的小姑娘踢到在地上,张良和孙振宇本来就和城管不对付,当时立刻带人和城管大打出手,虽然面对全中国仅次于武警的超强战斗部队,但孙振宇等人毫不畏惧,张良运气不好,被城管抄起木桌打得头破血流,把脑袋缠的跟个木乃伊似的,可他现在却大摇大摆的在酒吧里晃悠,一点儿受过伤的感觉都没有,不禁让孙振宇目瞪口呆。
“宇哥,我说你是不是把梦里的事情当真了,老子脑袋什么出事了?”张良伸手在孙振宇的脑袋上摸了摸,问道:“宇哥,你刚才真是吓死我了,喝着喝着就翻过去了,要是外人听说堂堂宇哥被一瓶啤酒就放到,咱兄弟们的面子也挂不住啊。”
孙振宇瞪大了眼,好一会儿,他才伸出手来给了自己两个耳光,然后直奔洗手间。脸上火辣辣的疼,说明现在不是在做梦,孙振宇迫切想要知道现在的状况,他对着洗手间的大镜子仔细看了良久,一颗心渐渐提到了嗓子眼里。镜子里的孙振宇左边的眉间还有一道极其明显的伤口,那是在大学毕业后不久被人用啤酒瓶打伤。那时候的孙振宇年轻气盛,脸上和身上的伤口不计其数,密密麻麻的看得让人心惊肉跳,而孙振宇明明记得,这些伤口随着岁月的流逝早已消失不见,为什么现在会出现这种事情?
重生!这两个大字突然生生的打进了孙振宇的脑海中,震得他半天没有缓过劲来,他从洗手间出来,两个坐台小姐立刻围上来,用发嗲的声音一口一个宇哥,孙振宇没心思跟她们纠缠,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在想着自己居然重生的事情,这种只会发生在玄幻故事里的情节居然会在自己的身上发生,到底是福是祸就不清楚了。
他突然想起那个算命半仙李子良和开黑店的彩票站老板,这两个人一定和自己重生的事情有关。现在他心里一团乱麻,小说里的主人公总是能很快适应重生后的生活,但孙振宇总觉得很别扭,心里也很矛盾。一方面他想回到原来的那个时间,另一方面,他又想从头开始,做一番大事业。
重生的机会可不是每个人都能碰上的,这辈子一定要好好混。
经过了长时间的思考,孙振宇总算是勉强接受了自己的命运,他笑着和几个小姐打了声招呼,回去的时候却发现张良早就不知道去了哪。好在平时和服务员混的很熟,那个画着浓妆的风骚女人立刻告诉孙振宇说,张良要了个大包厢,说到这,她还向孙振宇抛去一个暧昧的眼神,看得孙振宇一阵恶寒。
“良子去做什么了?”孙振宇多问了一句,那个服务员一愣,随即说道:“大概是看球去了吧,今天有中国队的热身赛。”
孙振宇叹了一声,他终于知道自己到底去了哪一年。
2002年,孙振宇从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那一年发生了许多的事情——中国男足如日中天(当然是和他们自己相比),甚至杀进了韩日世界杯;韩国籍日本女优兰兰姐的事业也达到巅峰,给后人留下无法磨灭的印记。也是在这一年,孙振宇找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他依然清楚的记得,自己在石器时代领到的第一份薪水在两个小时之后就全都散在了饭厅酒肆之中,虽然之后孙振宇被迫打零工送报纸以免饿死,但那一晚的洒脱让他终生难忘。
“宇哥,来了啊!”看到倚在沙发上向自己举杯致意的宋月宁,孙振宇定定神,大步上去和这个高挑个的女孩儿来了个兄弟般的拥抱。宋月宁笑嘻嘻的,给孙振宇一个飞吻,然后一点儿不淑女的扑到沙发上,指着一旁的空位,说道:“宇哥,来坐啊。”
张良坐在沙发的末端,聚精会神的看着电视,看孙振宇过来,笑骂道:“我还以为你掉到厕所里去了,怎么今天这么不成,一瓶啤酒就把你弄成这样啊。”
这小子肯定以为孙振宇是酒量不济,到厕所里上吐下泻去了,孙振宇也只好苦笑一声,随意坐在宋月宁的身边。他和这个女孩儿没什么超友谊的关系,和张良一样,宋月宁是孙振宇的好兄弟。说老实话,宋月宁是孙振宇见过的为数不多的另类美女,她一米七多的个头在一群叽叽喳喳的女生里显得鹤立鸡群,而且她非常明白自己的优势,总是穿着长长的靴子,凸显出自己修长的美腿,足以让所有的男人为之动心。宋大小姐有一双星目,那眼光美得像沉静的泉水,就算是她在迪厅里随着音乐摇摆的时候也未曾改变。
刚刚认识的时候,孙振宇以为拥有星目的女孩儿是跑到酒吧里找刺激的小太妹一类的人物,但随着了解加深,他才渐渐觉得这个女人不寻常,她在白天和夜晚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白天的宋月宁像她的名字一样,优雅宁静,说话细声细气,听见脏话都会脸红,但到了夜晚,她立刻化身酒吧里的女皇,疯狂地展现自己野性十足的魅力,夜晚的她可以不眨眼的灌下高度白酒,可以和一群平均文化程度只有小学的男人跑火车一般的说脏话。
但想到宋月宁的结局,孙振宇不禁一阵心寒。这个拥有一双美丽星目的女孩儿是某个大跨国集团老总的独生女,在备受疼爱的同时也注定成为了大家族间利益联合的的工具,这个在那群老顽固看来内向而柔弱的女孩儿在得知自己被嫁给国外一个大银行家老总的儿子时,并没有作出激烈的反抗,她在一片虚伪的祝福声之中踏上婚礼的殿堂,然后,在牧师用英语问她是否愿意嫁给身边那个无论气质还是学历都是顶尖的洋人时,她用英语勇敢的说了一句:“FUCK!”
然后,一抹殷红浸透了雪白的婚纱——宋大小姐用藏在婚纱里的匕首在自己精巧的脸上划出一道道深深的伤口。孙振宇没资格参加那种高规格的婚庆典礼,不幸参与其中的张良几乎被当时的情景震得昏了头。从那以后,孙振宇就再也没有见过宋月宁,听张良说,这桩婚事最后不了了之,宋月宁被她父亲安排去了南方接受生意,她再也没有回泉水市,张良尝试联络过她,但一直没有结果。
现在见到宋月宁,孙振宇受到的震动可想而之,他不停的在宋月宁身上扫来扫去。重生之后他才发现,宋月宁的魅力实在是难以抵抗,上辈子只是把她当作了兄弟,还真是……
宋月宁对着酒瓶咕嘟咕嘟的喝着冰凉的啤酒,察觉到孙振宇的目光,她的一双星目中露出诧异的目光。
“怎么了,宇哥,看上我了?”她故意拉了拉胸口的衣服,脖颈下拜能的肌肤清晰可见,让孙振宇心中一荡。这么有魅力的女人自己上辈子居然没有发现,早知道如此,他无论如何不能让宋月宁嫁给那个老外。于是,孙振宇说道:“是啊,宋大美人每天都是那么诱人,让人有些情不自禁啊。”
“哦,真的假的啊?”宋月宁故意把声音弄得很嗲,她朝孙振宇的身上靠了靠,张开小口在他面颊上轻轻吹了口气,美人的体香容让孙振宇阵阵心驰,他也下意识的朝宋月宁的方向靠了靠,两个人的身体贴在一起,孙振宇真后悔自己今天怎么穿了一声长袖,要不然……
不过他能看出,宋月宁虽然是一副意乱情迷的样子,但她的一双星目依然宁静无波,她的左手悄悄探上一旁的桌子,只要孙振宇敢妄动,宋大小姐就算不用酒瓶敲他脑袋也一定把冰凉的啤酒倒到他的身上。于是孙振宇清清嗓子,岔开话题,说道:“对了,良子,球赛如何?”
“不如何!”张良是球迷,别人弄个一号大包厢都是喝酒唱歌玩小姐什么的,只有张良这种有钱没地方花的人喜欢弄个大包厢享受高清晰转播——这里的电视信号不是吹得,因为用了最牛的信号接收器,什么日本韩国电视频道根本不在话下(这种东西是不能随便安装的)。
中国队和对手杀的难解难分,一个个记忆中的身影在眼前再现,让孙振宇激动了好一阵子。想当年宇哥我也是一代追风少年,什么孙继海、郝海东、宿茂臻都是他的偶像。这个年代的中国队虽然一直让人失望,但还没有像之后几年那样逢打必输。这时候仍然有不少痴心的球迷在苦苦等候着中国男足的创造奇迹,殊不知几年之后,中国男足就彻底从体育界进军娱乐界。
不知道一切重来,国足能不能创造奇迹。孙振宇很苍凉的叹了口气,然后抓起啤酒瓶咕嘟咕嘟的灌了起来。从二十八岁一下掉到二十二岁,现在的孙振宇虽然外表上年轻了不少,但心智上却比当年成熟了许多。现在的孙振宇刚刚大学毕业,还是个无业游民,找工作成了重中之重。
看着电视上不断奔跑的球员,以及场下那个顶着方便面发型的老头,孙振宇突然有了一种干大事业的念头。这种念头以前也有过,但随着时间的一点点儿过去,自己的热血被磨去不少,但现在他有了从头再来的机会,这个别人梦寐以求的机会,自己要弥补过去的很多遗憾。
比如,月宁……
第三章 其实,人生的转机很多
重生后的第一个夜晚,孙振宇没睡好,他几乎忘了当年自己住的房子在哪,在门口他像撬门一样把自己那扇破门慢慢撬开。一个男生居住的屋子一般不会很整洁,孙振宇没有女朋友,回到这间屋子里,一种久违的寂寞感觉立刻扑面而来。好久没有这种难言的寂寞感了,在大学毕业后的一段时间里,孙振宇也曾经有过不小的抱负,自恃才高却在各家公司频频碰壁,只好租了一间不足十平米的破屋子作为自己的根据地。
哼哼,就算房子大了又能怎样,还不是一个人吗?当上保安头子之后,孙振宇的工资已经足够租下一间远远比现在更大的屋子,但每天晚上那种无聊的感觉还是让他难以忍受,于是他大部分的时间都放在和张良、宋月宁一起在酒吧里鬼混,宋月宁出事后,便只有张良那个闷骚一个人和自己喝酒划拳什么的。
记得张良后来剃了个光头,酷似某位领导人,于是在那家酒吧里的小姐们都嗲声嗲气的喊他委员长。其实如果拜托张良的话,孙振宇能找到一个好得多的工作,以张良老爸在那家钢厂的地位,想要弄进去一个半个人还不是举手之劳,但孙振宇宁愿自己找一份收入不高,却是全凭自己打拼得来的工作。上辈子保安的工作,他一点儿不后悔。
算算又是该找工作的时候了,学历这玩意不可能因为重生就随之提高,自己又没有雄厚的财力,想要干一番大事业还真是难啊……
所以,第二天早起的时候,他还是只想到了保安这个职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说不定自己能把保安这一行发挥到极致。孙振宇满脑子都是城市猎人的影子,他心想,别人重生之后都能继承几十亿的财产供自己挥霍,自己要是有这个机会就好了,到时候把良子家的钢厂买下来,让良子给自己当小弟,然后再把月宁老爸的公司买下来,看他到时候还敢不敢把月宁嫁给洋鬼子。
孙振宇想得口水都留下来了,出门的时候一不注意居然撞在了门框上,只听哐当一声,铁质的门框居然被他的铁头功撞得凹下去一大块。
“咦,这是怎么回事?”孙振宇一愣,刚才那一下虽然撞得很狼狈,但出乎意料的是,自己居然没有丝毫疼痛的感觉,这根本不符合自然规律啊……他对着门框傻愣愣的看了半天,愣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难道说……他不敢再拿自己的脑袋做实验,于是伸过手去,抓住门框,用力一捏。
孙振宇晃晃悠悠走下楼的时候,还在为刚才的事情陶醉不以,重生后的自己果然得到了老天的眷顾,能轻而易举的将钢铁捏成各种各样的形状,就像在捏一团烂泥巴一样。有了这个,他隐约觉得自己的大事业将开始了。
泉水市的人才市场这几年一共扩建了三次,在奥运会开始前已经扩大到了一个堪比奥运主体育场的规模,但零二年的时候,这个人才市场的名字还叫泉水市劳务与就业中心,从名字上就知道规模不大,来招聘的企业也仅限于泉水市的几家不入流的私营企业,但就算是这些企业也需要过人的高学历,让孙振宇很是郁闷,比如当时石器时代找保安的时候还像模像样的问了问众人的学历水平。
孙振宇是借了张良家的保时捷来的,开这种车最大的好处是,在等红灯的时候后面没有人敢不停的按喇叭,按照一般人的思维,开这种车的都是大人物,但据孙振宇所知,张良等一般太子党家里的名车都是他们的司机在开。张良开车的技术实在是难以恭维,他出去开车一般是到附近的大学城里装逼吊女人用,所以在张良通宵看球之后,孙振宇很容易就借来了这辆牛逼哄哄的跑车。
张良这辆车已经被记上了无数次的交通违章,整个泉水市的交警见到这辆嚣张的保时捷都唯恐避之不及,刚刚发现自己有一身神奇能力的孙振宇兴奋的嘴角都咧到了后脑勺上,他死命的踩住油门在大街上疯狂飙车。孙振宇对自己的车技很有信心,他一直想试一试在大街上风驰电掣的感觉,今天有了张良这辆牛逼的车,他自然全身心的投入到飙车之中。
现在的车速是八十公里,如果咋飙车党的眼中,这速度实在是让人无语的龟速,但这毕竟是在繁华大街上,能保持这样的速度,孙振宇也小自豪了一点儿。但他的自豪感还没有维持多久,他就从后视镜里看到了两辆警车。而且更恐怖的是,那两辆车显然不是交警用的鬼子三轮,是正牌的刑警队专用警车,一开始只有两辆警车在后面紧追,但过了没几秒,后视镜里的警车数量已经增加到了五辆。那些警察的车技是在无数次的追逐中锻炼出来的,他们轻而易举的就追上了孙振宇的保时捷。
“完了完了……”孙振宇满头大汗,他怎么也想不到今天的事情闹得这么大,看来重生得到一身神奇力量之后,他有点儿忘乎所以了。这个世界……毕竟还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啊。孙振宇万念俱灰,心想这件事看来不好轻易了断,看来重生后的第一天自己就会栽个大跟头。
他叹了口气,刚想把车停下,突然听见一阵爆炸声,然后,前面的一辆大众车就像美国警匪片里经常出现的经典镜头一样被冲击波掀倒天上,然后轰的一声坠落在地。
“轰!”
长这么大,孙振宇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如此惊心动魄的爆炸景象,好在他刚才已经减速,否则自己借来的这辆保时捷肯定被轰的面目全非。
一阵滴答答的声音在孙振宇的耳边响起,他下意识的低下头,又听见一声闷响,刚才一直追在后面的一辆警车轮胎爆裂,在大街上一路蛇形撞出好远。
枪战!孙振宇立刻明白了眼前的情况,原来那两辆警车不是冲着自己来的——我就说嘛,对付一个超速驾驶的普通人没必要刑警队如此兴师动众吧。
国内的枪械管理相当严格,但从刚才的声音判断,刑警队这次对付的对手手里不只有轻型冲锋枪之类的武器,还很可能有自制手雷一类的东西,这些人显然是惯犯,居然在刑警队的堵截下从容不迫的进行抵抗。他们乘坐的一辆白色长安之星在大路上转了几圈之后就停了下来,车门迅速打开,孙振宇看到几条黑色的身影从车上跳下来——这些人跳下来的动作相当专业,他们鱼跃而出,在地上飞速的打了个滚,然后各自找好掩体。
毕竟是在大街上,警察不敢贸然开枪,否则光是跳弹就很可能伤及周围群众,几个警察在忙碌的指挥周围的群众疏散,这群歹徒相当嚣张,看来警察不一定能对付,孙振宇寻思,一会儿大概就能看到传说中的武警部队了。
那些歹徒也没有立刻开枪,他们的弹药有限,不能和警察硬抗,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保持冷静,这些歹徒该不会是专业的恐怖分子吧?这些人就算是视死如归的勇士,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可能什么都不做,很快,孙振宇立刻知道这些人准备拿什么和警察对抗了。
“呯!”长安之星后面的一个歹徒用单点招呼警察,刑警队的警员们相当冷静,没有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傻乎乎的使用密集火力,他们在掩体后面各自守备,没有被歹徒的火力吸引。但这正好随了歹徒的心愿,两个歹徒分别从两个方向冲出,朝着大街冲过去,刑警们一愣,立刻开枪攻击,有个歹徒的大腿被子弹擦了一下,顿时喷出多多血花,但他却拖着一条腿冲到大街上,举枪就射,当场就将两个仍然没有疏散的路人击倒,生死不明,这个歹徒随后被一枚子弹击中头部,血溅当场。
要是只有这样的手段,这些人只不过是一般的歹徒而已,在警察们刚刚松了一口气的时候,一声惊叫传来,一个用黑布包住半边脸的歹徒居然死死抓住一个中年妇女,他用左手把女人死死钳住,右手举枪,眼神相当冷酷。
这是不言而喻的威胁,刑警们到吸一口凉气,显然没想到事情会恶化到这种地步。
今天街上的行人很多,而且刚才歹徒们在车上的一轮扫射,将己方和警察的距离拉开,他们的长安之星和警车之间有一段相当长的真空区,路上的行人们很难快速疏散,那些歹徒一边用火力进行压制,一边冲向大街,很快抓到了几名人质。孙振宇暗暗心惊,自己的车就在这段真空区中,随便一个异动都很可能引起注意,他只好在车里猫着静观其变,但事实证明,今天他出门真没有看黄历。
在他准备装死躲过一劫的时候,保时捷的车门被迅速拉开,一支枪已经顶在了他的脑门上。
事实证明,装有钱人是不对的,在这种情况下,劫持一个有钱人当人质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吧……
第四章 装逼是潜意识的行为
孙振宇真是没想到,重生之后自己居然会赶上这一出,还被当成|人质扣住,那个歹徒一言不发,但眼中的杀气让人好不怀疑他会在必要的时候扣动扳机。
“大哥,有话好说啊,别随便开枪,枪这玩意可是会随便走火的。”
孙振宇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跟真枪亲密接触,在高中军训的时候曾经见过教官实弹打靶,那时候孙振宇激动了差点上去从教官手里抢下来自己试一试,但出于安全原因,知道那次军训结束他还是没有玩过真枪,这次真有一把冰冷冷的铁家伙顶在自己的脑门上,孙振宇除了苦笑还是苦笑。
奶奶的,这生活还真是精彩啊!为什么重生之后遇上这种倒霉的事情。他想起电视上报道过有人用玩具枪抢劫的事情,但很明显,这次自己的运气实在是太背了。
那个歹徒一直用手枪指着自己的脑门,一声不出,大概是怕被孙振宇记下自己的声音,他伸手抓住孙振宇的衣领,把他从车上拖下来,这家伙的手段相当专业,他用孙振宇的身体挡住自己的头部,然后慢慢后退。像孙振宇这样开着保时捷的人一般都会被认为是有身份的人,歹徒也会重视一点儿,他的手枪倒是没有顶在孙振宇的脑门上,也是担心一时不慎干掉了他引起警察的强攻。
这样的位置,除了高楼上的狙击手,还真没有人能轻易解决这些人,而那群绑匪已经抓到了足够多的人质,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撤退,只要挟持人质进入周围的商店里,就算是狙击手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了。
“你们听着,周围已经被封锁了,武警部队很快就到,现在投降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唉,毫无新意的说辞,喊话的人也不怕那些人狗急跳墙,一通扫射先把人质干掉泄愤。孙振宇的身体被那个歹徒健壮有力的胳膊死死扼住,看上去已经陷入绝境——孙振宇脸上也故意表现的很惊慌——但以他的身体素质,干掉这个劫持者简直是举手之劳,孙振宇敢保证他没有使用手枪的时间。但他的同伙都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孙振宇就算干掉一个,很快就会被后面的人射成马蜂窝。
虽然重生后有了比上辈子更强的力量,但他还没有胆大到去对抗子弹。所以他没有选择激烈的抵抗,任由那个歹徒扼住自己往后拖。这些歹徒占据了一家花店,这么短的功夫里,他们已经布置好了掩体,将花店的鲜花全都推倒在门口和橱窗边,利用这些让狙击手不敢贸然开枪。
被劫持的人质大多数是女人,除了孙振宇之外的少数男性都是这些女人的丈夫或者男朋友,而孙振宇被特殊照顾的原因大概就是因为那辆保时捷。
“别动。”一个脸上蒙着黑布的男人恶狠狠的说,他没有像电视上那样用枪在人质身上指来指去,他知道这些人的重要性,反正没有人敢反抗,没必要继续吓唬他们,至于几个贵妇人一边哭一边大声求饶,他们权当没听见。在刚才的行动中,他们也有一名成员被行径当场击毙,但这显然没有影响他们的部署,这些人一脸镇定的样子,看来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
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的人自然不会把别人的性命当回事。孙振宇打了个寒战,他看过的所有小说和电视剧中,警察和歹徒谈判都是权宜之计,最后和歹徒干上一架是在所难免的事情,要是这些人最后狗急跳墙杀光人质……
妈的,要是又死了,会不会再重生一遍?孙振宇在歹徒的指挥下被迫站起来——记得看守所的总是让犯人蹲着……孙振宇老老实实的站起来,还不等吩咐便双手抱头,一副很有悟性的样子。跟他享受不敢回头,同等待遇的还有一个矮胖的中年男子,孙振宇打量他一会儿,发现这男子全身上下除了阿迪就是耐克,说不定也有点儿小钱,但这时候钱已经没什么用处了。这群人就算以前没有做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只凭劫持人质这一项就能让他们被枪毙几十次,要是刑警队不撤退,估计歹徒是不会老老实实放人。
“大哥,你怎么也被弄来了?”同病相怜,孙振宇便主动去套近乎,那男子叹了一声,说道:“我女儿被他们扣为人质,我总不能……”
孙振宇不敢回头,所以不知道他女儿是哪个,不过他对这家伙突然产生了一点儿好感。
太冷静了,就算被人用手枪指着,这个人依然能微笑以对。而且,孙振宇这么多年阅人无数,却无法从他眼中看到一丝波澜。好像他现在只是在玩一个警察抓小偷的游戏一样。
“兄弟,你不怕死吗?”
“嘿嘿,当然怕死。”孙振宇老实说,“不过我相信警察,相信政府……当然更相信自己,凭我的本事,就算这些人狗急跳墙,我也有一半的把握从这里面( 重生之山寨时代 http://www.xlawen.org/kan/1348/ )
第一章 其实,算命是很危险的
某个伟人说过,人倒霉的时候,放个屁都能让自己昏迷,这一点孙振宇实在是真切的体会到了。本来裁员这种事情死活也轮不到他,但这几天居然发生了一连串诡异的事情,先是在路边吃烧烤的时候得罪了城管大队引来群殴,接下来居然因为在值班室里透着使用热得快让整个公司的大面积停电,这么多倒霉的事情聚在一起,孙振宇真怀疑自己是不是招惹了耶稣如来观世音,为什么所有的麻烦都赶在自己的身上悄然发生。
不出意料,他很快接到了公司的辞退函,从主管室里走出来的时候,孙振宇本来想发扬一下自己大无畏的精神骂那个三十岁的老女人一声死三八,但看到一帮人虎视眈眈的模样,他还是忍了——这年头工作不好找,他也不想得罪太多的人。
孙振宇今年二十八,已经被划入了大龄未婚男性的范畴,作为一个身体健康取向正常的男人,他早就应该找个女人结婚生孩子什么的了,一起鬼混的人也大多如此,可孙振宇很倒霉。他一直觉得自己喜欢的人应该在远方,迷迷糊糊过了这么多年,身边的好女孩儿一个个嫁为人妇,而他又不愿意降低身份找一个史前生物,于是这件事就这么拖着,一直拖到现在。
有钱人不找老婆是因为他们有太多的选择和备份,但孙振宇那就纯属无奈了,从三流职业学院毕业后他选择了不对口专业,当了一个光荣的保安,慢慢混日子,一年一年的混过来,别说备份了,他连选择都没有。现在烈日当头,树枝上的蝉幸灾乐祸的叫个不停,孙振宇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场抄起一块石头扔过去,这一下准头超好,他几乎能听见那只蝉发出一声惨叫,然后掉在地上。
“哼,连你这东西都敢欺负老子。”
孙振宇工作的地方是本市的一家大型夜总会,当时选择这家夜总会的时候,孙振宇完全是奔着这牛逼的名字来的。
石器时代!这名字听上去就很场面,出去说自己是在石器时代混的,连道上的人都要退避三分,在整个泉水市,这家夜总会简直是妇孺皆知,据说他的后台老板是本市乃至全国都很牛叉的大人物,但孙振宇从来没见过他。当时石器时代招工的时候,他一眼就相中了保安这个有无限光明前途的职务,一干就是六年,也算是公司的资深员工。
想到这,孙振宇叹了口气,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长叹一声,心想当年我孙振宇也是凭借自己的英俊相貌和绝世武功才在石器时代的混的风生水起,从一个小保安一直混到保安头子,周围0——5岁的小孩儿一提到宇哥的大名立刻不敢啼哭,甚至有几个六岁的孩子冒充宇哥的小弟硬是从七岁的小孩儿手里抢到了棒棒糖——当然这也被人事主管那个死三八当作孙振宇不务正业的证据,本着公司不能接受社会垃圾的原则将孙振宇扫地出门。
“宇哥,今儿气色不好啊,是不是出门没看黄历,踩了大粪了?”在早上刚刚被扫地出门的时候,一个大舌头吊儿郎当的声音在孙振宇耳边想起,他一抬头,眼前那个让他恶心的影子让他中午省了不少钱,这小子不知道是从那个旮旯逃荒来的,平时对孙振宇那可是尊敬的像敬神一样,但看到孙振宇出事,他第一个跳出来热嘲冷讽,让孙振宇这才知道什么是人情冷暖。
“有多远滚多远,孙振宇虽然走了,但还是那个宇哥。”孙振宇冷冷的说,他和那个大舌头擦身而过,那小子明显不知进退,也许他觉得自己已经有了挑战孙振宇的机会,于是他故意用肩膀和孙振宇撞在一起。这一撞不要紧,随着大舌头的一声惨叫,一个人影真的滚出去了好远,在地上翻了十几个跟头才停下来。其他人更多的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没有人希望和发怒的野兽正面冲突,但也不愿意和他攀上什么关系,纷纷让开一条道,孙振宇冷哼一声,拍众而出。
“我杀了你!”那个不知死活的小子在这么多人面前是受到如此侮辱,岂能就此忍气吞声,他抄起一把椅子,对着孙振宇的后脑勺打下来,孙振宇依然在往前走,似乎对后面的事情浑然不觉。
“宇哥,小心啊!”一个今年新来的小保安终于忍不住提醒道。
之间孙振宇猛地转过身来,一个大跨步迅速贴到大舌头的面前,大舌头狂怒之下反应反而慢半拍,居然被孙振宇轻易接近,接着,他看到眼前的黑影在不断地扩大——
“唉,人情冷暖啊,这么多老兄弟,最后居然还是一个刚来的小孩儿……”孙振宇长叹一声,他走之前很感谢的拍了拍那个小保安的肩膀,那个小保安笑了笑,比较真诚,至于其他人笑的那叫一个苦涩,恨不得立刻赶孙振宇出门。
口袋里还有五百块钱,这是公司给的遣送费,公司对员工一向不薄,孙振宇对这个数额也可以接受,他现在必须立刻解决工作问题,要不然过不了多久他要回到解放前了,他甚至寻思自己以后是不是应该去坐台补贴家用,但一向认为自己审美水平相当不凡的孙振宇立刻否决了这种可能。
“啊,郁闷啊,我孙振宇居然被逼到这种地步!”
要是这辈子能重来该多好啊!孙振宇不甘心的幻想着。当年大学毕业后,他也踌躇满志了很久,但最后还是因为相对稳定的收入而放弃了许多雄心壮志,最后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他不甘心,今天事情这么衰,他也没心情回家吃饭,所幸在大街上逛一圈,顺便看看有没有招工的地方。
泉水市在夏天给人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全市大大小小的泉眼不停的喷出叮咚的泉水,让人心旷神怡。好在现在是旅游旺季,找个一般的工作还是没有问题的,孙振宇转了一上午,这才感觉到有些饿了,于是伸了个懒腰,准备找一个小摊吃顿饭。
“哦,这不是大名鼎鼎的宇哥吗?听说宇哥最近不大顺啊。”
哼,又是一个脑残。一个在夏天都穿皮夹克的瘦子在孙振宇面前晃来晃去,脸上带着贼笑,这家伙是城管大队的副队长,叫陈旭,前几天还和孙振宇大打出手,孙振宇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些疯狗,瞪了他一眼,转身离开。
“好啊,你还狂了,当年叱咤风云的宇哥现在已经虎落平阳,还敢这么牛逼?你就不信以后出门被我们大队抄了?”以前城管一直不敢和孙振宇公开撕破脸皮的原因是因为忌惮石器时代的后台老板,但现在孙振宇如此落魄,他们自然是嚣张无比,但这家伙和孙振宇认识不是一天两天了,知道贸然出手一定会被他打成肿猪头,所以到现在也只敢损他两句而已。
“别走啊。”陈旭伸手拦住孙振宇,不怀好意的说道:“宇哥最近事事不顺,不如问问神仙,求个上上签,以后出门的时候小心一点儿才好啊。”
孙振宇这才发现,人行道上坐着一个胖子,正在给过往的行人相面,生意很好,他倚在道旁树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那棵树上还挂着一副龙飞凤舞的大字——
“风水大师,麻衣神相。”
陈旭神神秘秘的说:“这可是泉水市的半仙李子良大师,料事如神,能算前五千年后五百年。”
城里有个算命大仙的事情孙振宇一早就听说过,只是没想到居然有人这么嚣张的坐在大街上给人算命,要是一般人物,城管队早就把他连人带摊子砸得粉碎。
“给我说这个做什么,这家伙是你们的托?”
陈旭一脸惶恐的样子,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小声骂道:“你这孩子真是不知好歹!李半仙能掐会算,得罪他……再说现在风水已经被列为世界遗产,李大师在这里宣传传统文化,你居然敢如此侮辱李大师,真是……”
孙振宇不理他,大步朝李子良走去,前面还有几个排队算命的,但一看到陈旭在附近纷纷拔腿就跑,给孙振宇闪开一条道。
“哦,这位年轻人,你有什么想问无所不知的半仙我吗?”李子良懒洋洋的说,他的年纪看上去比孙振宇大不了几天,居然还敢叫孙振宇年轻人,孙振宇被奉承惯了,自然感到大大不爽,他慢慢蹲下,问道:“无所不知的李大仙,你算的准不准啊?”
李子良笑呵呵的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说道:“给钱越多算的越准!”
扑通!孙振宇一下子歪倒在地上,想不到李子良居然这么直白。
“好,那我问你,我想发大财,还不想下力,还想快点,这该怎么办?”
噗通!李子良一下倒在地上,他也没想到孙振宇会这么直白。
“那你就只能去抢银行了。”李子良喃喃的时候,但看到孙振宇脸上鄙夷的神色,他立刻改口,说道:“违法犯罪的事情咱们不能做,那就……那就炒股!”
孙振宇一声冷笑,说道:“现在街上三岁小孩儿都知道股市跌到底了,居然还敢炒股?”
李子良老脸一红,争辩道:“还没有跌到底……那个,嗯,这样吧,你去买彩票,中了大奖你就发财了。”
孙振宇乐了,他感慨的说:“那就这样吧,你帮我算算什么号码能中大奖,中奖以后我分你一万!”
要是李子良真有这个本事,他还用的着在大街上摆摊算命吗?孙振宇明摆着给他出难题,想不到李子良居然一口答应,说道:“很稳,这件事我办了!”他大笔一挥,在一张皱巴巴的废纸上飞速写着什么,然后将那张纸捏成一个纸团,严肃的说道:“拿去吧,去彩票站直接给老板,记住,不得自己打开,否则就不灵了!”
孙振宇晕乎乎的接过纸团,他说了声谢谢,然后拔腿就跑。李子良的样子不像伪装,难道他真的有测探大奖的异能?天哪,如果是真的,那这可是百万的巨奖啊……要是假的,就回来把这个死胖子海扁一顿。
离李子良的算命摊不到二百米的地方就有一个彩票投注点,很是隐蔽,要没有李子良提醒孙振宇还真是看不见,这家投注站非常隐蔽……怎么说呢,虽然是在繁华的商业街上,但他的位置绝对不会引人注目,如果不仔细寻找还真是找不到。孙振宇觉得自己的心跳猛地加快,百万的诱惑对他来说实在是不可抵挡,他迫不及待的推门而入,把纸团交给老板。
那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一脸和善的样子,但孙振宇能从他的眼睛中看出贪婪和邪恶,那老板好像早就知道孙振宇的到来,笑眯眯的接过纸团,仔细打量着孙振宇,看得他浑身发毛。孙振宇自知自己的长相还算对得起观众,但还没到传说中玉树临风的境界,被一个男人这样盯着不禁阵阵恶寒,在看这彩票站里设施简陋,连往期大奖投注板都没有,一个不好的念头在他心中蔓延……
完了完了,老子不会是进了黑店吧?
“很好,三年多了,终于有人上门了。”那个投注站老板阴测测的说,更是让孙振宇阵阵胆寒。老板随手按下几个号码,立刻传来一阵嗡嗡的轰鸣声,一台看上去跟钳工用的台虎钳没什么区别的老式机器慢悠悠的突出一张发黄的票子,老板呵呵一笑,把票子递给孙振宇。
“我靠,这玩意真的是彩票吗?”孙振宇不禁有些狐疑,他缓缓展开那张纸,却没从上面看到任何的数字。
“你骗老子!”要不是觉得有点儿奇怪,孙振宇早就上去扁人了,老板笑着摇摇头,说道:“在仔细看。”
孙振宇定睛一看,却发现那张什么都没有的纸片上多了许多奇异的花纹,他仔细盯着那些花纹看着,渐渐觉得有些头晕。
“不好!”他立刻觉得有诈,想要扔掉那张纸,但他的双手没有服从大脑的指挥,他依然盯着那张纸看,直到眼前一阵漆黑……
第二章 其实,重生跟以前一样
孙振宇听见耳边有人不停喊着自己的名字,他万般不愿意的翻了个身——这一番不要紧,居然从什么地方掉了下去,好在他已经练出了不俗的反应能力,居然能在睡梦中作出最准确的反应,他在下坠过程中完成一个鲤鱼打挺的动作,硬是让自己的身体保持住平衡,就是这一下子可把孙振宇折磨的不轻,他甚至觉得自己的腰是不是被扭断了。
“好,好好!”耳边居然是一阵掌声和疯狂的尖叫,孙振宇睁开眼,只见自己还保持着半蹲的姿势,周围一群年轻人对着他呼呼的吹口哨,脸上的敬佩之情溢于言表。刚才自己在睡梦中露出的一招功夫绝对足够让这些喜欢打打杀杀的小痞子们传诵一时,他也乐呵呵的站起来,向大家挥手致意,但站起来的时候他才发现有点儿不对劲——
不对啊,老子明明是在买彩票的时候昏过去了,怎么跑到这来,自己连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我靠,宇哥,你居然这么牛叉,这招是不是醉拳啊,有机会教教兄弟们啊。”
“好说好说!”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孙振宇立刻飘飘然,满口答应,这身本事可是他叱咤风云的利器,被人夸奖的滋味还真是好啊。夸他本是好的那家伙是孙振宇这条街上的好兄弟张良,这家伙瘦的跟竹竿有一拼,走在大街上大多数女人都羡慕他的好身材,但他打架可是一把好手,再加上他老爸是某个国有钢铁集团的副总,每次打架都有人负责擦屁股。可现在站在孙振宇面前的张良居然这么年轻,比记忆中的那个瘦竹竿子还英俊了几分。
“良子,你的脑袋没事了?”前几天孙振宇和张良在路边买盗版书的时候巧遇城管执法,那些城管队员硬是掀翻了周围的几个水果摊,还把一个农村来的小姑娘踢到在地上,张良和孙振宇本来就和城管不对付,当时立刻带人和城管大打出手,虽然面对全中国仅次于武警的超强战斗部队,但孙振宇等人毫不畏惧,张良运气不好,被城管抄起木桌打得头破血流,把脑袋缠的跟个木乃伊似的,可他现在却大摇大摆的在酒吧里晃悠,一点儿受过伤的感觉都没有,不禁让孙振宇目瞪口呆。
“宇哥,我说你是不是把梦里的事情当真了,老子脑袋什么出事了?”张良伸手在孙振宇的脑袋上摸了摸,问道:“宇哥,你刚才真是吓死我了,喝着喝着就翻过去了,要是外人听说堂堂宇哥被一瓶啤酒就放到,咱兄弟们的面子也挂不住啊。”
孙振宇瞪大了眼,好一会儿,他才伸出手来给了自己两个耳光,然后直奔洗手间。脸上火辣辣的疼,说明现在不是在做梦,孙振宇迫切想要知道现在的状况,他对着洗手间的大镜子仔细看了良久,一颗心渐渐提到了嗓子眼里。镜子里的孙振宇左边的眉间还有一道极其明显的伤口,那是在大学毕业后不久被人用啤酒瓶打伤。那时候的孙振宇年轻气盛,脸上和身上的伤口不计其数,密密麻麻的看得让人心惊肉跳,而孙振宇明明记得,这些伤口随着岁月的流逝早已消失不见,为什么现在会出现这种事情?
重生!这两个大字突然生生的打进了孙振宇的脑海中,震得他半天没有缓过劲来,他从洗手间出来,两个坐台小姐立刻围上来,用发嗲的声音一口一个宇哥,孙振宇没心思跟她们纠缠,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在想着自己居然重生的事情,这种只会发生在玄幻故事里的情节居然会在自己的身上发生,到底是福是祸就不清楚了。
他突然想起那个算命半仙李子良和开黑店的彩票站老板,这两个人一定和自己重生的事情有关。现在他心里一团乱麻,小说里的主人公总是能很快适应重生后的生活,但孙振宇总觉得很别扭,心里也很矛盾。一方面他想回到原来的那个时间,另一方面,他又想从头开始,做一番大事业。
重生的机会可不是每个人都能碰上的,这辈子一定要好好混。
经过了长时间的思考,孙振宇总算是勉强接受了自己的命运,他笑着和几个小姐打了声招呼,回去的时候却发现张良早就不知道去了哪。好在平时和服务员混的很熟,那个画着浓妆的风骚女人立刻告诉孙振宇说,张良要了个大包厢,说到这,她还向孙振宇抛去一个暧昧的眼神,看得孙振宇一阵恶寒。
“良子去做什么了?”孙振宇多问了一句,那个服务员一愣,随即说道:“大概是看球去了吧,今天有中国队的热身赛。”
孙振宇叹了一声,他终于知道自己到底去了哪一年。
2002年,孙振宇从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那一年发生了许多的事情——中国男足如日中天(当然是和他们自己相比),甚至杀进了韩日世界杯;韩国籍日本女优兰兰姐的事业也达到巅峰,给后人留下无法磨灭的印记。也是在这一年,孙振宇找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他依然清楚的记得,自己在石器时代领到的第一份薪水在两个小时之后就全都散在了饭厅酒肆之中,虽然之后孙振宇被迫打零工送报纸以免饿死,但那一晚的洒脱让他终生难忘。
“宇哥,来了啊!”看到倚在沙发上向自己举杯致意的宋月宁,孙振宇定定神,大步上去和这个高挑个的女孩儿来了个兄弟般的拥抱。宋月宁笑嘻嘻的,给孙振宇一个飞吻,然后一点儿不淑女的扑到沙发上,指着一旁的空位,说道:“宇哥,来坐啊。”
张良坐在沙发的末端,聚精会神的看着电视,看孙振宇过来,笑骂道:“我还以为你掉到厕所里去了,怎么今天这么不成,一瓶啤酒就把你弄成这样啊。”
这小子肯定以为孙振宇是酒量不济,到厕所里上吐下泻去了,孙振宇也只好苦笑一声,随意坐在宋月宁的身边。他和这个女孩儿没什么超友谊的关系,和张良一样,宋月宁是孙振宇的好兄弟。说老实话,宋月宁是孙振宇见过的为数不多的另类美女,她一米七多的个头在一群叽叽喳喳的女生里显得鹤立鸡群,而且她非常明白自己的优势,总是穿着长长的靴子,凸显出自己修长的美腿,足以让所有的男人为之动心。宋大小姐有一双星目,那眼光美得像沉静的泉水,就算是她在迪厅里随着音乐摇摆的时候也未曾改变。
刚刚认识的时候,孙振宇以为拥有星目的女孩儿是跑到酒吧里找刺激的小太妹一类的人物,但随着了解加深,他才渐渐觉得这个女人不寻常,她在白天和夜晚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白天的宋月宁像她的名字一样,优雅宁静,说话细声细气,听见脏话都会脸红,但到了夜晚,她立刻化身酒吧里的女皇,疯狂地展现自己野性十足的魅力,夜晚的她可以不眨眼的灌下高度白酒,可以和一群平均文化程度只有小学的男人跑火车一般的说脏话。
但想到宋月宁的结局,孙振宇不禁一阵心寒。这个拥有一双美丽星目的女孩儿是某个大跨国集团老总的独生女,在备受疼爱的同时也注定成为了大家族间利益联合的的工具,这个在那群老顽固看来内向而柔弱的女孩儿在得知自己被嫁给国外一个大银行家老总的儿子时,并没有作出激烈的反抗,她在一片虚伪的祝福声之中踏上婚礼的殿堂,然后,在牧师用英语问她是否愿意嫁给身边那个无论气质还是学历都是顶尖的洋人时,她用英语勇敢的说了一句:“FUCK!”
然后,一抹殷红浸透了雪白的婚纱——宋大小姐用藏在婚纱里的匕首在自己精巧的脸上划出一道道深深的伤口。孙振宇没资格参加那种高规格的婚庆典礼,不幸参与其中的张良几乎被当时的情景震得昏了头。从那以后,孙振宇就再也没有见过宋月宁,听张良说,这桩婚事最后不了了之,宋月宁被她父亲安排去了南方接受生意,她再也没有回泉水市,张良尝试联络过她,但一直没有结果。
现在见到宋月宁,孙振宇受到的震动可想而之,他不停的在宋月宁身上扫来扫去。重生之后他才发现,宋月宁的魅力实在是难以抵抗,上辈子只是把她当作了兄弟,还真是……
宋月宁对着酒瓶咕嘟咕嘟的喝着冰凉的啤酒,察觉到孙振宇的目光,她的一双星目中露出诧异的目光。
“怎么了,宇哥,看上我了?”她故意拉了拉胸口的衣服,脖颈下拜能的肌肤清晰可见,让孙振宇心中一荡。这么有魅力的女人自己上辈子居然没有发现,早知道如此,他无论如何不能让宋月宁嫁给那个老外。于是,孙振宇说道:“是啊,宋大美人每天都是那么诱人,让人有些情不自禁啊。”
“哦,真的假的啊?”宋月宁故意把声音弄得很嗲,她朝孙振宇的身上靠了靠,张开小口在他面颊上轻轻吹了口气,美人的体香容让孙振宇阵阵心驰,他也下意识的朝宋月宁的方向靠了靠,两个人的身体贴在一起,孙振宇真后悔自己今天怎么穿了一声长袖,要不然……
不过他能看出,宋月宁虽然是一副意乱情迷的样子,但她的一双星目依然宁静无波,她的左手悄悄探上一旁的桌子,只要孙振宇敢妄动,宋大小姐就算不用酒瓶敲他脑袋也一定把冰凉的啤酒倒到他的身上。于是孙振宇清清嗓子,岔开话题,说道:“对了,良子,球赛如何?”
“不如何!”张良是球迷,别人弄个一号大包厢都是喝酒唱歌玩小姐什么的,只有张良这种有钱没地方花的人喜欢弄个大包厢享受高清晰转播——这里的电视信号不是吹得,因为用了最牛的信号接收器,什么日本韩国电视频道根本不在话下(这种东西是不能随便安装的)。
中国队和对手杀的难解难分,一个个记忆中的身影在眼前再现,让孙振宇激动了好一阵子。想当年宇哥我也是一代追风少年,什么孙继海、郝海东、宿茂臻都是他的偶像。这个年代的中国队虽然一直让人失望,但还没有像之后几年那样逢打必输。这时候仍然有不少痴心的球迷在苦苦等候着中国男足的创造奇迹,殊不知几年之后,中国男足就彻底从体育界进军娱乐界。
不知道一切重来,国足能不能创造奇迹。孙振宇很苍凉的叹了口气,然后抓起啤酒瓶咕嘟咕嘟的灌了起来。从二十八岁一下掉到二十二岁,现在的孙振宇虽然外表上年轻了不少,但心智上却比当年成熟了许多。现在的孙振宇刚刚大学毕业,还是个无业游民,找工作成了重中之重。
看着电视上不断奔跑的球员,以及场下那个顶着方便面发型的老头,孙振宇突然有了一种干大事业的念头。这种念头以前也有过,但随着时间的一点点儿过去,自己的热血被磨去不少,但现在他有了从头再来的机会,这个别人梦寐以求的机会,自己要弥补过去的很多遗憾。
比如,月宁……
第三章 其实,人生的转机很多
重生后的第一个夜晚,孙振宇没睡好,他几乎忘了当年自己住的房子在哪,在门口他像撬门一样把自己那扇破门慢慢撬开。一个男生居住的屋子一般不会很整洁,孙振宇没有女朋友,回到这间屋子里,一种久违的寂寞感觉立刻扑面而来。好久没有这种难言的寂寞感了,在大学毕业后的一段时间里,孙振宇也曾经有过不小的抱负,自恃才高却在各家公司频频碰壁,只好租了一间不足十平米的破屋子作为自己的根据地。
哼哼,就算房子大了又能怎样,还不是一个人吗?当上保安头子之后,孙振宇的工资已经足够租下一间远远比现在更大的屋子,但每天晚上那种无聊的感觉还是让他难以忍受,于是他大部分的时间都放在和张良、宋月宁一起在酒吧里鬼混,宋月宁出事后,便只有张良那个闷骚一个人和自己喝酒划拳什么的。
记得张良后来剃了个光头,酷似某位领导人,于是在那家酒吧里的小姐们都嗲声嗲气的喊他委员长。其实如果拜托张良的话,孙振宇能找到一个好得多的工作,以张良老爸在那家钢厂的地位,想要弄进去一个半个人还不是举手之劳,但孙振宇宁愿自己找一份收入不高,却是全凭自己打拼得来的工作。上辈子保安的工作,他一点儿不后悔。
算算又是该找工作的时候了,学历这玩意不可能因为重生就随之提高,自己又没有雄厚的财力,想要干一番大事业还真是难啊……
所以,第二天早起的时候,他还是只想到了保安这个职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说不定自己能把保安这一行发挥到极致。孙振宇满脑子都是城市猎人的影子,他心想,别人重生之后都能继承几十亿的财产供自己挥霍,自己要是有这个机会就好了,到时候把良子家的钢厂买下来,让良子给自己当小弟,然后再把月宁老爸的公司买下来,看他到时候还敢不敢把月宁嫁给洋鬼子。
孙振宇想得口水都留下来了,出门的时候一不注意居然撞在了门框上,只听哐当一声,铁质的门框居然被他的铁头功撞得凹下去一大块。
“咦,这是怎么回事?”孙振宇一愣,刚才那一下虽然撞得很狼狈,但出乎意料的是,自己居然没有丝毫疼痛的感觉,这根本不符合自然规律啊……他对着门框傻愣愣的看了半天,愣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难道说……他不敢再拿自己的脑袋做实验,于是伸过手去,抓住门框,用力一捏。
孙振宇晃晃悠悠走下楼的时候,还在为刚才的事情陶醉不以,重生后的自己果然得到了老天的眷顾,能轻而易举的将钢铁捏成各种各样的形状,就像在捏一团烂泥巴一样。有了这个,他隐约觉得自己的大事业将开始了。
泉水市的人才市场这几年一共扩建了三次,在奥运会开始前已经扩大到了一个堪比奥运主体育场的规模,但零二年的时候,这个人才市场的名字还叫泉水市劳务与就业中心,从名字上就知道规模不大,来招聘的企业也仅限于泉水市的几家不入流的私营企业,但就算是这些企业也需要过人的高学历,让孙振宇很是郁闷,比如当时石器时代找保安的时候还像模像样的问了问众人的学历水平。
孙振宇是借了张良家的保时捷来的,开这种车最大的好处是,在等红灯的时候后面没有人敢不停的按喇叭,按照一般人的思维,开这种车的都是大人物,但据孙振宇所知,张良等一般太子党家里的名车都是他们的司机在开。张良开车的技术实在是难以恭维,他出去开车一般是到附近的大学城里装逼吊女人用,所以在张良通宵看球之后,孙振宇很容易就借来了这辆牛逼哄哄的跑车。
张良这辆车已经被记上了无数次的交通违章,整个泉水市的交警见到这辆嚣张的保时捷都唯恐避之不及,刚刚发现自己有一身神奇能力的孙振宇兴奋的嘴角都咧到了后脑勺上,他死命的踩住油门在大街上疯狂飙车。孙振宇对自己的车技很有信心,他一直想试一试在大街上风驰电掣的感觉,今天有了张良这辆牛逼的车,他自然全身心的投入到飙车之中。
现在的车速是八十公里,如果咋飙车党的眼中,这速度实在是让人无语的龟速,但这毕竟是在繁华大街上,能保持这样的速度,孙振宇也小自豪了一点儿。但他的自豪感还没有维持多久,他就从后视镜里看到了两辆警车。而且更恐怖的是,那两辆车显然不是交警用的鬼子三轮,是正牌的刑警队专用警车,一开始只有两辆警车在后面紧追,但过了没几秒,后视镜里的警车数量已经增加到了五辆。那些警察的车技是在无数次的追逐中锻炼出来的,他们轻而易举的就追上了孙振宇的保时捷。
“完了完了……”孙振宇满头大汗,他怎么也想不到今天的事情闹得这么大,看来重生得到一身神奇力量之后,他有点儿忘乎所以了。这个世界……毕竟还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啊。孙振宇万念俱灰,心想这件事看来不好轻易了断,看来重生后的第一天自己就会栽个大跟头。
他叹了口气,刚想把车停下,突然听见一阵爆炸声,然后,前面的一辆大众车就像美国警匪片里经常出现的经典镜头一样被冲击波掀倒天上,然后轰的一声坠落在地。
“轰!”
长这么大,孙振宇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如此惊心动魄的爆炸景象,好在他刚才已经减速,否则自己借来的这辆保时捷肯定被轰的面目全非。
一阵滴答答的声音在孙振宇的耳边响起,他下意识的低下头,又听见一声闷响,刚才一直追在后面的一辆警车轮胎爆裂,在大街上一路蛇形撞出好远。
枪战!孙振宇立刻明白了眼前的情况,原来那两辆警车不是冲着自己来的——我就说嘛,对付一个超速驾驶的普通人没必要刑警队如此兴师动众吧。
国内的枪械管理相当严格,但从刚才的声音判断,刑警队这次对付的对手手里不只有轻型冲锋枪之类的武器,还很可能有自制手雷一类的东西,这些人显然是惯犯,居然在刑警队的堵截下从容不迫的进行抵抗。他们乘坐的一辆白色长安之星在大路上转了几圈之后就停了下来,车门迅速打开,孙振宇看到几条黑色的身影从车上跳下来——这些人跳下来的动作相当专业,他们鱼跃而出,在地上飞速的打了个滚,然后各自找好掩体。
毕竟是在大街上,警察不敢贸然开枪,否则光是跳弹就很可能伤及周围群众,几个警察在忙碌的指挥周围的群众疏散,这群歹徒相当嚣张,看来警察不一定能对付,孙振宇寻思,一会儿大概就能看到传说中的武警部队了。
那些歹徒也没有立刻开枪,他们的弹药有限,不能和警察硬抗,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保持冷静,这些歹徒该不会是专业的恐怖分子吧?这些人就算是视死如归的勇士,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可能什么都不做,很快,孙振宇立刻知道这些人准备拿什么和警察对抗了。
“呯!”长安之星后面的一个歹徒用单点招呼警察,刑警队的警员们相当冷静,没有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傻乎乎的使用密集火力,他们在掩体后面各自守备,没有被歹徒的火力吸引。但这正好随了歹徒的心愿,两个歹徒分别从两个方向冲出,朝着大街冲过去,刑警们一愣,立刻开枪攻击,有个歹徒的大腿被子弹擦了一下,顿时喷出多多血花,但他却拖着一条腿冲到大街上,举枪就射,当场就将两个仍然没有疏散的路人击倒,生死不明,这个歹徒随后被一枚子弹击中头部,血溅当场。
要是只有这样的手段,这些人只不过是一般的歹徒而已,在警察们刚刚松了一口气的时候,一声惊叫传来,一个用黑布包住半边脸的歹徒居然死死抓住一个中年妇女,他用左手把女人死死钳住,右手举枪,眼神相当冷酷。
这是不言而喻的威胁,刑警们到吸一口凉气,显然没想到事情会恶化到这种地步。
今天街上的行人很多,而且刚才歹徒们在车上的一轮扫射,将己方和警察的距离拉开,他们的长安之星和警车之间有一段相当长的真空区,路上的行人们很难快速疏散,那些歹徒一边用火力进行压制,一边冲向大街,很快抓到了几名人质。孙振宇暗暗心惊,自己的车就在这段真空区中,随便一个异动都很可能引起注意,他只好在车里猫着静观其变,但事实证明,今天他出门真没有看黄历。
在他准备装死躲过一劫的时候,保时捷的车门被迅速拉开,一支枪已经顶在了他的脑门上。
事实证明,装有钱人是不对的,在这种情况下,劫持一个有钱人当人质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吧……
第四章 装逼是潜意识的行为
孙振宇真是没想到,重生之后自己居然会赶上这一出,还被当成|人质扣住,那个歹徒一言不发,但眼中的杀气让人好不怀疑他会在必要的时候扣动扳机。
“大哥,有话好说啊,别随便开枪,枪这玩意可是会随便走火的。”
孙振宇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跟真枪亲密接触,在高中军训的时候曾经见过教官实弹打靶,那时候孙振宇激动了差点上去从教官手里抢下来自己试一试,但出于安全原因,知道那次军训结束他还是没有玩过真枪,这次真有一把冰冷冷的铁家伙顶在自己的脑门上,孙振宇除了苦笑还是苦笑。
奶奶的,这生活还真是精彩啊!为什么重生之后遇上这种倒霉的事情。他想起电视上报道过有人用玩具枪抢劫的事情,但很明显,这次自己的运气实在是太背了。
那个歹徒一直用手枪指着自己的脑门,一声不出,大概是怕被孙振宇记下自己的声音,他伸手抓住孙振宇的衣领,把他从车上拖下来,这家伙的手段相当专业,他用孙振宇的身体挡住自己的头部,然后慢慢后退。像孙振宇这样开着保时捷的人一般都会被认为是有身份的人,歹徒也会重视一点儿,他的手枪倒是没有顶在孙振宇的脑门上,也是担心一时不慎干掉了他引起警察的强攻。
这样的位置,除了高楼上的狙击手,还真没有人能轻易解决这些人,而那群绑匪已经抓到了足够多的人质,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撤退,只要挟持人质进入周围的商店里,就算是狙击手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了。
“你们听着,周围已经被封锁了,武警部队很快就到,现在投降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唉,毫无新意的说辞,喊话的人也不怕那些人狗急跳墙,一通扫射先把人质干掉泄愤。孙振宇的身体被那个歹徒健壮有力的胳膊死死扼住,看上去已经陷入绝境——孙振宇脸上也故意表现的很惊慌——但以他的身体素质,干掉这个劫持者简直是举手之劳,孙振宇敢保证他没有使用手枪的时间。但他的同伙都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孙振宇就算干掉一个,很快就会被后面的人射成马蜂窝。
虽然重生后有了比上辈子更强的力量,但他还没有胆大到去对抗子弹。所以他没有选择激烈的抵抗,任由那个歹徒扼住自己往后拖。这些歹徒占据了一家花店,这么短的功夫里,他们已经布置好了掩体,将花店的鲜花全都推倒在门口和橱窗边,利用这些让狙击手不敢贸然开枪。
被劫持的人质大多数是女人,除了孙振宇之外的少数男性都是这些女人的丈夫或者男朋友,而孙振宇被特殊照顾的原因大概就是因为那辆保时捷。
“别动。”一个脸上蒙着黑布的男人恶狠狠的说,他没有像电视上那样用枪在人质身上指来指去,他知道这些人的重要性,反正没有人敢反抗,没必要继续吓唬他们,至于几个贵妇人一边哭一边大声求饶,他们权当没听见。在刚才的行动中,他们也有一名成员被行径当场击毙,但这显然没有影响他们的部署,这些人一脸镇定的样子,看来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
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的人自然不会把别人的性命当回事。孙振宇打了个寒战,他看过的所有小说和电视剧中,警察和歹徒谈判都是权宜之计,最后和歹徒干上一架是在所难免的事情,要是这些人最后狗急跳墙杀光人质……
妈的,要是又死了,会不会再重生一遍?孙振宇在歹徒的指挥下被迫站起来——记得看守所的总是让犯人蹲着……孙振宇老老实实的站起来,还不等吩咐便双手抱头,一副很有悟性的样子。跟他享受不敢回头,同等待遇的还有一个矮胖的中年男子,孙振宇打量他一会儿,发现这男子全身上下除了阿迪就是耐克,说不定也有点儿小钱,但这时候钱已经没什么用处了。这群人就算以前没有做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只凭劫持人质这一项就能让他们被枪毙几十次,要是刑警队不撤退,估计歹徒是不会老老实实放人。
“大哥,你怎么也被弄来了?”同病相怜,孙振宇便主动去套近乎,那男子叹了一声,说道:“我女儿被他们扣为人质,我总不能……”
孙振宇不敢回头,所以不知道他女儿是哪个,不过他对这家伙突然产生了一点儿好感。
太冷静了,就算被人用手枪指着,这个人依然能微笑以对。而且,孙振宇这么多年阅人无数,却无法从他眼中看到一丝波澜。好像他现在只是在玩一个警察抓小偷的游戏一样。
“兄弟,你不怕死吗?”
“嘿嘿,当然怕死。”孙振宇老实说,“不过我相信警察,相信政府……当然更相信自己,凭我的本事,就算这些人狗急跳墙,我也有一半的把握从这里面( 重生之山寨时代 http://www.xlawen.org/kan/13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