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部分阅读
婉儿微微一笑,递上了已经折叠好的衣服,“晓枫公子,我刚才帮你把这件羊皮衣服稍微补了一下,很多地方已经破了。不知道您还满意吗?”
叶晓枫用那颤抖的双手接过了自己历经风霜的羊皮外套,他的思绪早已飞到了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中土帝国。叶晓枫家中殷实,虽从未穿过缝补的衣裤,但自己身上每一件华丽的着装都是他的母亲一针一线精心缝制的,而且每天早晨,母亲都会将要换的衣裤整齐地叠好放在叶晓枫的床前,叶晓枫好久都没有感受到这种温馨的家的感觉了。
婉儿惊讶地看着叶晓枫微红的双眼,变得手足无措起来,“公子怎么了?是不是奴婢把您的衣服弄破了?奴婢该死。”
叶晓枫强装笑颜,“没什么,我只是想家了!你,你不要自称奴婢了,我听着不喜欢。你现在是我在这里唯一的亲人了,咱们之间不应该这样生分。”
“哦,我知道了,我懂,我也很想家,想念我的爹妈。”叶晓枫的哀愁也立刻感染了婉儿,一行悲泪,唰地一下流了下来。叶晓枫立刻深情地搂住了婉儿,轻轻为她擦拭起眼泪来。
“咯吱!”门被打开了,“老大你在磨蹭什么呢?诶哟!”阿尔米达立刻捂住了自己的双眼,“打扰打扰,你们继续继续!哈哈哈哈哈!”
叶晓枫和婉儿被唐突的阿尔米达整得异常尴尬,叶晓枫轻轻地咳了声,一边穿着衣服,一边走向门口,“婉儿,今天有好吃的,我再去叫个毛兽来,咱们一起吃。”
“啊?还要叫毛兽,能不能不叫,婉儿很怕他们。”
叶晓枫一拍胸脯,“怕个毛!谁要敢欺负你,我马上叫他脑袋开花!就是那个什么三皇子也不例外!”
说话间,他已走到了门口,“阿尔米达,来,先把这些酒菜抬进我屋内,我再去叫几个毛兽来。”叶晓枫挽着棕毛兽的胳膊,说道:“大哥,你陪我一起去请人吧,我对这里还不是很熟悉。”
他们扣开了先前跟棕毛兽打了嘴仗的那个脑筋不太灵光的毛兽的房间,得到的却是冷冷的回答,“我已经吃过了!”说着,还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一连几户,均是如此。
棕毛兽无奈地摊开了双手,“我看还是算了吧,咱们是异族,他们自命高贵,不屑与我们同桌!”
叶晓枫奇道:“异族?你,也是吗?”
棕毛兽有些小怒,“你没看见我的毛发跟他们不一样吗?大家都说人类精明狡猾,你这家伙却像块木头一样。”
“哦!”叶晓枫恍然大悟,“我还以为只要是毛兽就是一家呢!算了,咱们一起进去吃吧。”
还没走到房门口,就听见阿尔米达和婉儿两人爽朗的笑声,看来这个毛兽话唠到哪都能跟别人打成一片。
“说什么呢?那么开心?”叶晓枫推开房门,笑嘻嘻地问道。婉儿害羞地朝叶晓枫望了望,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哈哈,老大,我刚才正在给她讲你在地牢地练功的情形呢!”,说着,他双手蜷成了爪子的模样,“汪汪汪!”地喊了几声。
叶晓枫头上直冒冷汗,“我顶你个肺,你小样居然敢揭我的短,把老子得狂犬病的事,到处宣扬!老子跟你拼啦!”叶晓枫说着,就“哇哦”一声吼叫,向阿尔米达扑落,做咬人之势!吓得阿尔米达上蹿下跳,连忙躲闪,他跑出去几步,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回身凌然道:“差点忘了,你都好了,我还怕个啥!”说着又坐回了原位,抡起先前扯下的鸡腿自顾自大口撕咬起来,“老大,你不是说叫人吗,人呢?”
叶晓枫无奈地说道:“他们都瞧不起我。”
阿尔米达大喜,“好好好!这些东西我一个人吃都还嫌不够呢!爱来不来!”
叶晓枫向棕毛兽指道:“大哥,请坐。”
棕毛兽笑道,“你别叫我大哥了,我只是个卑贱的马夫,叫我坎桑纳斯吧。”坎桑纳斯说着,就坐到了阿尔米达边上,准备进食了。
叶晓枫问道:“坎桑纳斯大哥,你一个棕毛兽,怎么会在这里的?”
坎桑纳斯摇了摇头,“说来话长啊,总之是我们棕毛兽国被覆灭了,我们都成了奴隶,我只不过擅长养马,就被三皇子收容了。”
“养马?”阿尔米达满脸疑惑,“养马谁不会啊?”
坎桑纳斯顿时满脸放光,自豪地说道:“我养的可是咱们棕兽国纯种的汗血毛马,一般人可伺候不了。”
“哇!”阿尔米达满脸羡慕的神色,“你说,这府上有汗血毛马?”
“是的,有很多咧!最出彩的要数三皇子的坐骑,追风,其次是逐日,还有奔月!”
追风、逐日、奔月这三个富有中土韵味的名字其实是已经在叶晓枫的脑海中意译过来的汉名。叶晓枫听了这些宝马的名字,心中不免咯噔一下,暗想,我要是得了这等宝马,将来奔逃回国,岂不是事半功倍?叶晓枫有意要与那坎桑纳斯搞好关系,敬酒不断。
“格鲁萨,我在钢都角斗场看过你的比赛,你真是太厉害了!哈哈,也因为你,我赚了不少银子呢!”
“赚什么银子?”叶晓枫一时没反应过来。
“赌注啊!我从你比试的第二场起,就买你胜了,你果然从未让我失望过!佩服佩服啊!来来来,我敬你一杯,你是我心中的大英雄!”
阿尔米达听了这话,心中不免有些泛酸,他可是四十六胜的角斗士哦,战绩远比叶晓枫辉煌,却没有得到坎桑纳斯的肯定。他终于忍不住了,“我说,我的比赛,你看过吗?”
坎桑纳斯满脸尴尬,“看是看过几场,不过我在你身上赔了不少钱,我每次都押你输,但是……”
“别说了!”阿尔米达大怒,“你也太小瞧人了!”
叶晓枫大笑:“阿尔米达,你坐下说!我看,这事就是你的不对了!明明有实力,却每天都在装瘟,害得我们这位仁兄输了不少钱,你应该好好补偿人家一下。”
一说到装瘟,阿尔米达又开心起来,他自鸣得意地说道:“怎么样?我装得像吧?两天一小伤,三天一大伤的,别人还真以为我好欺负呢!哈哈!”
“是是,”坎桑纳斯满脸推笑,“我有眼不识英雄,罪过罪过。”
叶晓枫问道:“请问,三皇子平日里有些什么爱好呢?”叶晓枫毕竟心思缜密,他想借此机会好好了解一下这王府里的门道,将来也好投其所好。
坎桑纳斯说道:“三皇子平日里政务繁忙,也没多少闲暇的时光娱乐。他最喜欢的就数金色毛兽了。那几个金毛尤物都是阿赫穆鲁从前从西域带过来的,那小子为此得了不少赏钱呢!”
叶晓枫心中暗叹:贩卖妇女毛兽这种事情,我还是做不来的。
坎桑纳斯又说道:“三皇子殿下还喜欢打猎,经常带着大批随从到皇家林园狩猎,殿下虽然招募了许多弓箭手,但是,你们都知道的,咱们毛兽天生不会使弓,每次出去收获总是不大,殿下始终未能尽兴。格鲁萨,你们人类应该很会用弓箭吧,我想这次狩猎,三皇子可能会带上你。”
叶晓枫点了点头,“这个我知道,殿下前面跟我讲过。我也不大会用弓箭,更没打过猎,也不知道行不行。”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第七十五章 闷骚
坎桑纳斯笑着对叶晓枫说道:“你就别谦虚了,谁不知道你弹无虚发啊?到时候,好好干,让三皇子高兴高兴,咱们跟着也沾点光,开开洋荤。”
阿尔米达剔着牛骨,又开始犯馋了,“格鲁萨,你那投石功夫要是不用来打猎,那可就糟蹋了!一说到野味,我特别怀念我小时候,咱们阿里纳斯山上的黄麂。”
“黄麂是什么东西?”叶晓枫又听到了一个兽语新名词。
“哦,那是鹿的一种,个头小,喜欢在山林里穿梭。啊,说起那个味儿,赞呐!”
叶晓枫听明白了,他是在说麂(jǐ),这种野味,在中土帝国的广大山川中也有分布,跟黄狗差不多大。“阿里纳斯山,我也去过的,我从南边来的时候经过那里的。”
“怎么样?那边风光秀丽吧?”一说起自己的家乡,阿尔米达立刻两眼放光。
叶晓枫苦笑地摇了摇头,“我那时候哪有心思欣赏风光?”,叶晓枫的思绪随即飞到了当日阿里纳斯山坳下阿赫穆鲁、富骊山毛贼、三皇子嗨格尔的御林军三方激战的场景,那又是一段险象环生、以命相搏的悲壮遭遇。叶晓枫现在仍在后悔,当日骑马逃跑的时候为什么慌不择路,偏偏遇上了嗨格尔这个冤大头。
“恩,”叶晓枫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过些日子,我们撺掇三皇子一起去阿里纳斯山吧!好歹去抓几个传说中的黄麂。”叶晓枫心中明白,阿里纳斯山远离钢都之城,离南疆的中土帝国却又更近了一步,这分明是个机会。
阿尔米达拍手叫好,“老大,你最哥们了!到时候留头大的给我!”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大的你敢要吗?”
阿尔米达随即醒悟,“是是是,大的自然是三皇子殿下的,咱们分小的。肉还是小的嫩。”
婉儿在一旁一直不敢伸手,只是卑微地啃着面饼,叶晓枫觉察出了异样,“婉儿,你自己动手拿肉啊。只有你吃好了,我才会开心。”
婉儿迟疑了一下,也伸手掰了个鸡翅,她显得非常珍惜,连鸡翅上的软骨都一起啃了下去。叶晓枫看了她一眼,深有同感地叹了口气,他深知奴隶的悲哀,因为不久前,他也是个低声下气的奴隶。“婉儿,你之前怎么搞得那么脏呢?”
婉儿不好意思起来,“我一直被关在牢房里,从来没洗过澡。再说,俺娘说了,为了防止那些毛兽又不轨之心,还是把自己弄脏一点比较好,毛兽们看了我恶心,也不会来欺负我了。”
叶晓枫大笑,“这办法倒是不错!可你差点把我都恶心死了。他们毛兽其实只喜欢毛发浓郁,高大丰满的异性,对于咱们这种光秃秃的人类,他们觉得是病态,不会有什么想法的。”
婉儿笑道:“今天,他们跟我说,要把我送给一个男人做丫鬟,当下就慌了神,还故意把自己再弄脏了些。”
叶晓枫满心欢喜,“你后来怎么又洗干净了呢?该不是……”要放在以前,叶晓枫肯定会说,“你该不是看上了我这么个丰神俊朗的公子哥儿,动了春心,决心好好装扮一番,来勾引于我。”不过眼下,时过境迁,特殊的遭遇使得他的心智越发地成熟起来,他略微觉得有些不妥,终究还是忍住了没说出口。
婉儿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现在只希望晓枫公子不要嫌弃我。该洗,还是得洗。”
“哪的话呢!我怎么会嫌弃你?婉儿你放心,在这里,你就把自己当成女主人,放开肚皮吃,有我叶晓枫在一天,就不会让你饿肚子。”
阿尔米达又开始敲桌子了,“你们小两口又在说什么悄悄话呢?老大,你能不能不说人话,讲兽语行不?每次你们两个说话,我就会以为你们又在偷偷地说我坏话!”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就你能对婉儿说我的坏话,不让我说吗?”
阿尔米达一脸无辜的样子,“想不到你那么记仇,我就说了你一回,就一回啊!”
婉儿正色道:“以后一回也不许说!”
阿尔米达直摇头,“你们俩才认识一会,就粘得跟糠巴巴似的。我看,过不了几天,小格鲁萨就会生出来了,哈哈哈哈!”
阿尔米达的一席话,顿时如一记猛棍敲在叶晓枫的心坎,“小格鲁萨?额滴神呐!”原本叶晓枫坐在婉儿身边早就已经心驰荡漾,他也觉得婉儿对自己颇有好感,正YY着待会饭桌散了,好好温存一番。“小格鲁萨”顿时让他惊醒,如果以后拖儿带女的话,那不就得在这里扎根了?想要逃跑更是难上加难。三皇子赠女的用意,叶晓枫终于明白了。
叶晓枫是处儿,加之中土帝国历来封建不化,谈性色变,“避孕”一说,更是奇谈怪论,所以他对“夫精母血”这种生理常识知之甚少,一时之间心乱如麻,不知如何应对。
酒足饭饱之后,阿尔米达和坎桑纳斯纷纷起身告退,偌大的房间只剩下叶晓枫和婉儿两人。婉儿趴在地上,开始收拾起残根剩饭来,她的臀部微微翘起,更显得风情万种,擦着擦着,婉儿的身体挪到了叶晓枫的对面,胸前的衣衫略微下垂,露出了诱人的|乳沟。
“嘶溜!”两行不争气的鼻血从叶晓枫的鼻子里流了出来。“哇拷,太给力了!麻块妈妈,受不了了!”叶晓枫立刻闭上了自己的眼睛,“蛋定,蛋定!”,他开始盘膝坐地,运起固本培元来,他想用修炼来抚平自己荡漾的春心。很快,叶晓枫进入了修炼状态。
当修炼真气在体内盘旋游回了三十六遍之后,叶晓枫睁开了迷离的眼睛,他瞥了一眼窗外,此刻暮色已经降临,而屋内婉儿正坐在烛台便静静地注视着自己,看到叶晓枫练功完毕,婉儿便高兴起来,“你练完啦?不知道我有没有打扰到你?”
叶晓枫心想:你这不废话嘛!当然打扰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打扰。他无奈地笑了笑,“那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婉儿指着床铺说道:“晓枫公子,这里实在没什么东西可用,我只好拿麻布做成了被褥,你就将就着睡吧!”
叶晓枫摇了摇头,“我今晚不打算睡觉,以后或许也不睡了。我要通宵达旦吐纳真气,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只有实力才是生存的保证,现在又多了个你,所以我必须加倍努力才行。再说了,我体热,不需要盖被子,寒冷的环境更加能激发我自身的潜能,让我练功事半功倍。”
婉儿疑惑地点了点头,“我什么都不懂,公子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一切都听公子的。”
叶晓枫暗暗心惊,真的什么都听我的吗?我要跟你OOXX……罢了罢了,算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先培养下感情再说,老子在这里举目无亲的,就这么一个同类,她万一不从,一哭二闹三上吊起来,那可就麻烦了。想当年叶晓枫在国立军官学院,向三个女同学求爱均遭拒的经历(详见第一章),让他幼小的心灵蒙上了一层阴影,使他在面对婉儿的时候显得畏首畏尾。
叶晓枫又说道:“你就踏实地睡吧。明天也不用早起,早饭阿尔米达会准备的。”
“好的。”婉儿说着,就向床边走去,“不过,公子,婉儿总得做些什么事情啊?”
叶晓枫挠了挠头皮,“咱们两个孑然一身,又没什么家务好做,更不需要你种田织布,你的脸色太差,身体也很单薄,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吃好喝,争取把身体养好咯。呵呵,阿尔米达刚才说你的话你也听见了吧?”
婉儿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口中轻轻地嘀咕了一声,“公子还是嫌弃我。”
叶晓枫遂不再理她,自顾自开始新的一轮修炼。
破晓,一缕阳光从窗户中照射进来,刺激到了叶晓枫的眼皮,他站起身来,稍微活动了下自己的手脚,深情地来了个大懒腰,他突然间瞥见婉儿仍然熟睡在床,便不敢发出声响,深怕吵醒了人家。叶晓枫微微地叹了口气,“看来这小妮子实在是太累了,肯定从来没睡过一个囫囵觉。”
这时,门外咚咚咚传了一阵敲门声,叶晓枫赶忙将门打开,只见阿尔米达正端着几个面饼站在门外,叶晓枫赶紧用食指抵住了自己的嘴唇,“嘘~别把人家吵醒了。”
阿尔米达一脸坏笑,“怎么?昨天晚上太累了?一宿没睡吗?嘻嘻。”
叶晓枫尴尬地摇了摇头,“没咋样。”
阿尔米达向他抛了个媚眼,“你别不好意思嘛,咱俩谁跟谁啊?快说说,昨晚几次?”
叶晓枫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说真的呢,没骗你!”
阿尔米达一脸疑惑,“怎么?这女的不对你胃口?”
叶晓枫叹了口气,“还不都是你,昨天跟我说什么小格鲁萨,吓得我一晚没敢有什么动静,我想,我还是尽早逃出去为妙。”
第七十六章 狩猎
阿尔米达大笑,“原来是这样啊!哈哈,我还倒是什么难事呢!”他俯身贴到叶晓枫耳根前,“你只要如此这般,这样,这样……”
阿尔米达传授“避孕技艺”,顿时让叶晓枫茅塞顿开,他恍然大悟地猛拍了一下大腿,“诶呀,我怎么连这都没想到,我真是太愚蠢了!”
“嘿嘿。”阿尔米达把面饼递给了叶晓枫,“拿好,你们继续,嘿嘿!”
叶晓枫刚想把房门关上,外面跑过来一个士兵,“格鲁萨、阿尔米达听令,三皇子殿下命你等速速前往王府大门口,部队已经整装待发,就差你们两个了。”
阿尔米达疑惑不解,“大伙都在等我们吗?怎么昨天没接到通知?诶呀,让三殿下等咱们可就不好了,走走走,格鲁萨,咱们快去。”
传令士兵解释道:“这是殿下临时决定的,你们两个动作快点。”
叶晓枫将两个面饼留在了屋内,就和阿尔米达一起向大门口跑去。叶晓枫一边跑一边嚼着阿尔米达亲自烧烤的面饼,赞道:“真香啊!不错!”
阿尔米达满脸自豪,“那可不?我以前可是卖烧饼的。”
叶晓枫差点将面团从嘴里喷了出来,他听过很多死不要脸的吹牛逼的,但没见过以卖烧饼为荣的。他心中对阿尔米达更是鄙夷了几分,这小子就这点出息。
其实卖烧饼在钢都也算是个不错的职业,总好过奴隶和奴仆以及杂役,个体户的身份比起钢都角斗场里的角斗士来说地位实在是高贵了不少。
叶晓枫又问道:“跟你认识那么多天了,你还没告诉我呢,你是怎么沦落成了个角斗士?”
阿尔米达满脸通红,“一说这事儿我就来气,我那个闷骚的老婆在外面偷人,被我捉奸在床,我一怒之下,把她和情夫砍了。结果我被判了绞刑,后来我自愿去角斗场当角斗士抵罪,这才活了下来。”
“哦,原来在这里犯了事还可以这样抵罪的。”
阿尔米达摇了摇头,“死刑犯都是秋后处决的,而去角斗场,一般人挨不过两天的,所以,这种抵罪用的很少。老大,你就放心大胆地逃吧,大不了被抓回去,反正可以再当角斗士来抵罪吧!你就风风光光地杀成战神,又可以出去了。”
叶晓枫怒道:“放屁,你这不是咒我嘛!我要逃,自然会找个万无一失的机会。”
阿尔米达笑道:“逃啥哦,好吃好喝供着,又有女人抱着,换了我,打死也不逃。”
叶晓枫说道:“我老家那边还有老婆呢!要不早点回去,估计她就跟你老婆一样了,给我戴顶大大的绿帽子。”
阿尔米达奇道:“戴绿帽子是啥意思?”
叶晓枫说道:“就是偷人的意思啊。”
阿尔米达挠了挠头皮,“你们人类说话真有意思,为什么是绿帽,不是红帽?黄帽呢?”
叶晓枫说道:“这有个故事呢:古时候,有一对夫妻,妻子是一位主妇,生得娇艳可人、风韵犹存,平时在家里做点针线活。因生得貌美,早就已招徕一些狂蜂浪蝶追求,丈夫是一个生意人,要经常到外地去做生意,两口子的日子过得也富裕,在丈夫外出的日子里,妻子就不免枕冷襟寒、寂寞难耐,终于有一天,妻子忍不住跟街市一个卖布的好上了,在丈夫外出做生意的时候,他们就巫山云雨地在一起厮混。有一次,丈夫回家后三个月都没有外出,直煎得那个卖布的天天在他们家附近打转,一天,丈夫骑着马到城外打猎去了,经过街市,那卖布的见了非常高兴,以为他又要外出做生意,当晚就迫不及待地窜进了妻子的卧室,准备和相好幽会,当晚丈夫回来了,几乎将他逮了个正着,妻子也吓了个半死,那卖布的只好哆嗦在人家的床底一整晚。这件事后,妻子就向那卖布的要了一块绿色的布料,做了一顶帽子给丈夫,还和那卖布的约定,当你看见我丈夫戴上绿帽子外出的时候,你就可以来了。过了几天,丈夫又要外出做生意了,妻子赶紧拿出那顶绿帽子对丈夫说:‘外面的风沙大,戴上就不会弄脏了头发,这颜色让你看起来很俊,以后你每次外出我都为你做一顶,就像我跟在你身边一样,你就不用牵挂我了。’丈夫听了很开心,以为自己真的很俊,于是高高兴兴戴上那顶绿帽子,骑着马得意洋洋穿过街市,到外地做生意去了,当晚,他妻子就和那卖布的睡在他的床上。以后,那个卖布的凡见了那丈夫戴着绿帽子外出时,心里都不禁心花怒放:‘哈!你的绿帽子真是很俊,不过今晚该到我俊了。’”
阿尔米达大笑,“哈哈,有趣有趣,听了你这个故事,郁结在我心头的恶气似乎也平息了不少。”
说话间,他们已经跑到了王府大门口,三皇子一身戎装,正坐在一匹高大的酱红色的毛马之上,更显得威风凛凛。
“格鲁萨!我今天差点把你给忘了,打猎怎么可以少了你呢!”
叶晓枫向三皇子作了一礼,“殿下,小的没打过什么猎,也不知道中用不中用。”
“哼哼!”嗨格尔一声冷笑,“不中用的话,那你就继续回角斗场吧!”
叶晓枫头上直冒冷汗,原本是向谦虚一下,却换来了三皇子的抢白,“是是是,小的一定尽力。”
“这是我给你准备的逐日宝马!你可得好好给我骑着。”
叶晓枫听得“逐日”二字,心中不由咯噔一下,他昨天可是听了马夫坎桑纳斯的介绍,逐日这匹汗血毛马在王府中可是排名第二,仅次于三皇子御驾“追风”,“乖乖,这麻块妈妈三皇子对老子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好,估计要羡煞周边的毛兽食客了!”
叶晓枫做大喜状,“谢殿下赠马!”
“赠马?我什么时候说送给你了,就今天让你骑一下。切,想得挺美啊你!”
叶晓枫顿时暴汗淋漓,自觉颜面扫地,“是是是,殿下教训的是。”说着便接过了缰绳,翻身上马。这汗血毛马比起中土国的马匹来说,高大了不少,叶晓枫上马伊始,还不是很适应,好在这路途遥远,就给了他充分的时间来熟识马性。
一时间,旌旗招展,号角声声,绵长的大道上,赤色的御林军开道,御驾缓行,武士具是一身骑射装扮,策马随行,阿尔米达也做了殿下的保镖,背了口剑跟在身后。
出了钢都之城,向西缓行了三十华里,一望无垠的皇家狩猎场终于到了,视线里是绵密而地势平坦的树林,轻柔的微风拂过,眼前是棵棵高大的阔叶乔木,耳边不断传来丛林中呼啸的林风和阵阵隐约的动物叫声。
叶晓枫向嗨格尔询问道:“殿下,请问小的该怎么做?”
嗨格尔白了他一眼,“你就先在边上看着吧,现在还用不到你。”
“小的遵旨。”叶晓枫轻轻地松了口气,暗想,“无事便是好事,说起打猎,老子还真是门外汉,先前被我干死的棕熊啊饿狼什么的,都是自己送上门来的,现在要我去抓,可有点难办,那些畜生可机灵了,咱这么大的阵势,早把这些飞禽走兽给吓跑了。”
只见嗨格尔左手一挥,身边的传令官立刻挥动旗语,那些兽族部队立刻一字排开,动作甚是迅猛,嗨格尔指着面前的乔木林,一声令下,“围!”,位在两头的骑兵率先策马,急速冲进丛林,他们身后的士兵也立刻跟进,成包围之势。
这一行三百余人的骑兵战团顿时将乔木林围了个水泄不通,一些惊慌失措的獐子、麋鹿被围进了这个圈内,然后这些士兵便手持着兵器开始慢慢缩小包围圈,一步步的逼近。
只可惜这一波撒网准星不是太好,落入包围圈的猎物寥寥无几,只有两头麋鹿和一只小獐子,而很多野兔则趁着马蹄间的空隙中溜了出去,毛兽们动作迟缓,射术不精,三百多个士兵竟是连一只逃窜的兔子都没射中。
这三只入围的鹿科动物,很不幸地被当场宰杀了。如此劳师动众,结果只搞了三只野味,嗨格尔自是不会罢休,只见他脸色沉郁,调转马头就向林外跑去,叶晓枫和黑白双煞则紧跟其后。嗨格尔跑出了丛林,一马当先,在广阔的草原漫无目的的狂奔,他可不是职业猎人,没有敏锐的洞察能力,要想准确找到兽群谈何容易,但谁叫他是领导呢?要的就是这个范儿!
嗨格尔的马快,叶晓枫其次,奔跑许久之后,连黑白双煞都已经失去了踪迹,跟别提那另外三百骑士兵了。
远处,草原与蓝天相交的地平线上冒出了几个黄点点,嗨格尔兴奋起来,转身向叶晓枫说道:“看,找到鹿群了!”
“是嘛?”叶晓枫眯起了眼睛仔细眺望,果不其然,那几个黄点漫不经心地在草地上优哉游哉地踱着脚步,好大一片鹿群啊!
第七十七章 立功
叶晓枫随即便拍起了马屁,“殿下英明,殿下神武,小的对你的敬仰之情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嗨格尔楞了楞,“你的赞美之词很是新潮嘛,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虽然有不少语病,但听起来还是很受用的。”
“谢殿下夸奖,小的以后一定努力学习兽语,绝不犯语病。”
嗨格尔白了他一样,“现在是你磨叽的时候吗?石头准备好了吗?给我上!”
“嗨!”叶晓枫朗声应道,随即快马一鞭,向那鹿群冲去。嗨格尔也取下了佩弓,单手持缰,放马急驰。
当距离鹿群还有两三百米的时候,正在吃草的麋鹿顿时觉察出了草地的震动,“呼啦”一下四散奔逃。叶晓枫调整方位,瞄着了最多的一群麋鹿追去,他们两位的坐骑可是万中无一的汗血毛马,顷刻之间就已奔到了跟前,叶晓枫随即取出了鹅卵石,他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呼呼呼地就向地上的麋鹿投掷起来,只见他左右开弓,出手敏捷,麋鹿顿时哀号遍野,唧唧哼哼地散了一地。嗨格尔也毫不示弱,弯弓射箭,竟也力毙了两头麋鹿。很快,这一行逃窜的麋鹿被他们全部歼灭。
这一人一兽在空旷的大草原上横刀立马,相视而笑,三皇子嗨格尔向叶晓枫伸出了表示赞许的中指(毛兽风情就是如此)。叶晓枫立刻依葫芦画瓢,还以中指,不过这跟中指却隐晦地包含了中土帝国的另类涵义。
远处,传了一声沉闷的吼声,叶晓枫一愣,随即循声望去,哇拷!只见一头体型高大的金毛狮王从草丛中站了起来。
“哄!”它发出了愤怒的吼叫声,这更像是一种命令的声音。“哄”地一下,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数十头母狮,正从四面八方向叶晓枫他们围剿过来。
很不幸,他们误入了狮群的包围圈!在大草原上,拥有高级智慧的狮子经常全家族一起出动,它们非常擅于围捕猎物,会从多方位多角度出击,配合得天衣无缝。而家族中唯一的成年雄性——狮王是不参与直接捕捉的,更的时候充当了总指挥的角色,它的这种角色定位像极了“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的当今社会的BOSS,当然也有吃软饭的嫌疑。此处正是这群狮子的领地,它们一天前就已经盯上这匹鹿群,跟踪、精心踩点埋伏了大半天,正准备出击,却被叶晓枫他们完全搅和了。怒火中烧的狮王决心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两个强盗。
叶晓枫环顾四周,却发现根本没有退路,“我顶你个肺,老子成瓮中之鳖了!这可如何是好?”正当叶晓枫骇然的时候,“呜呜呜!”两匹血统高贵的汗血毛马也惊慌失措地蹦跶起来。嗨格尔大喝一声,“下马!”,叶晓枫想也不想,就猛地跃下了颠簸失稳的马背。嗨格尔又喝道:“快来,背靠背!”叶晓枫立刻紧挨到嗨格尔身边,这时,他就算心智再慌乱,也知道了接下去该怎么做。
嗨格尔:“近了就打,你猛,多罩着我些!”
叶晓枫:“我会看着办的!打!”说着,他就开始向奔近的母狮投掷起石块来。嗨格尔则又多等了几秒,母狮这才进入他的射程范围,他对准了一头母狮的额头就乓地一声,射出一箭,只可惜稍微差了些,那根箭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却在母狮两只前爪中间射落。嗨格尔顿时冷汗直冒,赶忙又抽出一箭,抖抖索索地射了出去,这下,偏的更加离谱了!而与此同时,叶晓枫已经点翻了四头母狮。嗨格尔大骇!干脆将弓箭往地上一扔,嗖地一声抽出了一把宝剑,迎着扑近的母狮就冲了上去。
叶晓枫只觉得背后一空,随即回身看,只见嗨格尔已与两头母狮缠斗在一起,他宝剑乱挥,那两只母狮忽左忽右却也不敢进犯。这时,从西北方向奔来的母狮对准嗨格尔的身后冲去,眼见就要扑落,“啪!”叶晓枫的飞石赶到,顿时拍落了那头母狮的一排利齿,那母狮痛苦万分地就地打滚起来。嗨格尔听得声音,转过身来就补了一剑。
叶晓枫回头一看,又有两只母狮和那狮王已经奔到了自己跟前,叶晓枫随即左右开弓,将那两头母狮力毙于胯下,可最后那头狮王,却无论如何也来不及射杀了。
“哄!”金毛狮王张开了它那血盆大口猛地向叶晓枫扑落。说时快那时迟,叶晓枫马步一扎,“霍”地挥出一拳,使得正是叶家咏春神拳第一式,只不过,叶晓枫在上面附上了固本培元的修炼得来的内力。“乒!”这一拳,只打得那金毛狮王眉骨断裂,脑浆四溢,叶晓枫顺势右起一脚,顿时将三百来斤重的狮王踢飞了,然后重重地摔在了数十米开外的草地上,就这么嗝屁了!
叶晓枫潇洒地拍了拍手掌上的灰尘,回身一看,额滴神呐,只见嗨格尔口中仍在不停地骂骂咧咧,唾沫横飞,那柄宝剑倒舞得呼呼作响,竟也护住了全身,和那两只母狮形成了僵持之势。
“哈哈,就剩两个小畜生了!”叶晓枫顿时意气风发,“嗖嗖!”掷出了两枚鹅卵石,当场搞定!
“哐当!”嗨格尔的宝剑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然后呼呼地大口喘起气来。
这时,黑白双煞已经拍马赶到,他们两个顿时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只见方圆数百米的大草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一头头的梅花鹿、狮子,数量颇为可观。
他们立刻翻身下马,“殿下受惊了!属下来迟,属下罪该万死!”
嗨格尔躺在地上喘着粗气,“没事,不怪你们,幸好有格鲁萨在。”
黑白双煞一脸诧异地看着叶晓枫,而叶晓枫,则双手交叉靠在身后,一脸得意的摸样。
“轰隆隆!”后方灰尘大作,那三百个骑兵也陆续赶了过来。
叶晓枫突然振臂高呼,“殿下威武!”
陆续赶到的骑兵看到地上硕果累累,均是兴高采烈,立马随声附和起来,一时之间,“殿下威武!殿下威武!”的喊声响彻整个钢都皇家猎场的大草原。
他们开始清点猎物,总共击毙九头母狮,一头公狮,外加十三头梅花鹿,这几乎都是叶晓枫一人所为,他们那些个不知详情的骑兵还以为三殿下今天小宇宙爆发,大显神威。只有那些拾掇尸体的毛兽士兵才看得清楚,几乎每一头狮子的额骨都已经粉碎,显然是那个驰名钢都角斗场的爆头哥,格鲁萨所为。很快,这件事情在士兵们私底下传开了。
嗨格尔犹自惊魂未决,地上那柄宝剑却怎么也提不起来了。叶晓枫凑到嗨格尔跟前,举起了沾满鲜血的宝剑,跃到了毛马背上,登高一呼,“殿下剑术高超!手刃狮群!”
“个哟!殿下威武!”毛兽士兵齐声应道。
叶晓枫嬉笑着跳了下马背,将宝剑在狮子的尸体上擦拭干净,然后还给了嗨格尔。嗨格尔重重的拍了下叶晓枫的肩膀,“好兄弟,真厉害!”
叶晓枫谦虚地一个鞠躬,“小的就算再快,也万般敌不过十头狮子的围攻,要不是殿下舍身缠住了三头狮子,小的恐怕在明天的这个时候都成了狮子拉出的大便了。”
嗨格尔见他说得滑稽,顿时开怀大笑,“你今天立了大功,回去我要好好赏你!”
叶晓枫一脸谄媚,“小的不奢望什么赏赐,只求伺候殿下鞍前马后!”
嗨格尔笑道:“你这小子古灵精怪,悟性又高,看来我先前还是小瞧你了哦。”
“谢殿下夸奖。”
嗨格尔大手一挥,“回!”,部下们都啧啧称奇。要放在以前,出来狩猎,不在外面待个三天两夜的,殿下可绝不会就此罢手的。不过今天收获实在是来的太快,数量也非常可观,像剿灭整个狮群这样的壮举以前也从未有过,而且还?( 枫魔行 http://www.xlawen.org/kan/1526/ )
叶晓枫用那颤抖的双手接过了自己历经风霜的羊皮外套,他的思绪早已飞到了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中土帝国。叶晓枫家中殷实,虽从未穿过缝补的衣裤,但自己身上每一件华丽的着装都是他的母亲一针一线精心缝制的,而且每天早晨,母亲都会将要换的衣裤整齐地叠好放在叶晓枫的床前,叶晓枫好久都没有感受到这种温馨的家的感觉了。
婉儿惊讶地看着叶晓枫微红的双眼,变得手足无措起来,“公子怎么了?是不是奴婢把您的衣服弄破了?奴婢该死。”
叶晓枫强装笑颜,“没什么,我只是想家了!你,你不要自称奴婢了,我听着不喜欢。你现在是我在这里唯一的亲人了,咱们之间不应该这样生分。”
“哦,我知道了,我懂,我也很想家,想念我的爹妈。”叶晓枫的哀愁也立刻感染了婉儿,一行悲泪,唰地一下流了下来。叶晓枫立刻深情地搂住了婉儿,轻轻为她擦拭起眼泪来。
“咯吱!”门被打开了,“老大你在磨蹭什么呢?诶哟!”阿尔米达立刻捂住了自己的双眼,“打扰打扰,你们继续继续!哈哈哈哈哈!”
叶晓枫和婉儿被唐突的阿尔米达整得异常尴尬,叶晓枫轻轻地咳了声,一边穿着衣服,一边走向门口,“婉儿,今天有好吃的,我再去叫个毛兽来,咱们一起吃。”
“啊?还要叫毛兽,能不能不叫,婉儿很怕他们。”
叶晓枫一拍胸脯,“怕个毛!谁要敢欺负你,我马上叫他脑袋开花!就是那个什么三皇子也不例外!”
说话间,他已走到了门口,“阿尔米达,来,先把这些酒菜抬进我屋内,我再去叫几个毛兽来。”叶晓枫挽着棕毛兽的胳膊,说道:“大哥,你陪我一起去请人吧,我对这里还不是很熟悉。”
他们扣开了先前跟棕毛兽打了嘴仗的那个脑筋不太灵光的毛兽的房间,得到的却是冷冷的回答,“我已经吃过了!”说着,还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一连几户,均是如此。
棕毛兽无奈地摊开了双手,“我看还是算了吧,咱们是异族,他们自命高贵,不屑与我们同桌!”
叶晓枫奇道:“异族?你,也是吗?”
棕毛兽有些小怒,“你没看见我的毛发跟他们不一样吗?大家都说人类精明狡猾,你这家伙却像块木头一样。”
“哦!”叶晓枫恍然大悟,“我还以为只要是毛兽就是一家呢!算了,咱们一起进去吃吧。”
还没走到房门口,就听见阿尔米达和婉儿两人爽朗的笑声,看来这个毛兽话唠到哪都能跟别人打成一片。
“说什么呢?那么开心?”叶晓枫推开房门,笑嘻嘻地问道。婉儿害羞地朝叶晓枫望了望,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哈哈,老大,我刚才正在给她讲你在地牢地练功的情形呢!”,说着,他双手蜷成了爪子的模样,“汪汪汪!”地喊了几声。
叶晓枫头上直冒冷汗,“我顶你个肺,你小样居然敢揭我的短,把老子得狂犬病的事,到处宣扬!老子跟你拼啦!”叶晓枫说着,就“哇哦”一声吼叫,向阿尔米达扑落,做咬人之势!吓得阿尔米达上蹿下跳,连忙躲闪,他跑出去几步,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回身凌然道:“差点忘了,你都好了,我还怕个啥!”说着又坐回了原位,抡起先前扯下的鸡腿自顾自大口撕咬起来,“老大,你不是说叫人吗,人呢?”
叶晓枫无奈地说道:“他们都瞧不起我。”
阿尔米达大喜,“好好好!这些东西我一个人吃都还嫌不够呢!爱来不来!”
叶晓枫向棕毛兽指道:“大哥,请坐。”
棕毛兽笑道,“你别叫我大哥了,我只是个卑贱的马夫,叫我坎桑纳斯吧。”坎桑纳斯说着,就坐到了阿尔米达边上,准备进食了。
叶晓枫问道:“坎桑纳斯大哥,你一个棕毛兽,怎么会在这里的?”
坎桑纳斯摇了摇头,“说来话长啊,总之是我们棕毛兽国被覆灭了,我们都成了奴隶,我只不过擅长养马,就被三皇子收容了。”
“养马?”阿尔米达满脸疑惑,“养马谁不会啊?”
坎桑纳斯顿时满脸放光,自豪地说道:“我养的可是咱们棕兽国纯种的汗血毛马,一般人可伺候不了。”
“哇!”阿尔米达满脸羡慕的神色,“你说,这府上有汗血毛马?”
“是的,有很多咧!最出彩的要数三皇子的坐骑,追风,其次是逐日,还有奔月!”
追风、逐日、奔月这三个富有中土韵味的名字其实是已经在叶晓枫的脑海中意译过来的汉名。叶晓枫听了这些宝马的名字,心中不免咯噔一下,暗想,我要是得了这等宝马,将来奔逃回国,岂不是事半功倍?叶晓枫有意要与那坎桑纳斯搞好关系,敬酒不断。
“格鲁萨,我在钢都角斗场看过你的比赛,你真是太厉害了!哈哈,也因为你,我赚了不少银子呢!”
“赚什么银子?”叶晓枫一时没反应过来。
“赌注啊!我从你比试的第二场起,就买你胜了,你果然从未让我失望过!佩服佩服啊!来来来,我敬你一杯,你是我心中的大英雄!”
阿尔米达听了这话,心中不免有些泛酸,他可是四十六胜的角斗士哦,战绩远比叶晓枫辉煌,却没有得到坎桑纳斯的肯定。他终于忍不住了,“我说,我的比赛,你看过吗?”
坎桑纳斯满脸尴尬,“看是看过几场,不过我在你身上赔了不少钱,我每次都押你输,但是……”
“别说了!”阿尔米达大怒,“你也太小瞧人了!”
叶晓枫大笑:“阿尔米达,你坐下说!我看,这事就是你的不对了!明明有实力,却每天都在装瘟,害得我们这位仁兄输了不少钱,你应该好好补偿人家一下。”
一说到装瘟,阿尔米达又开心起来,他自鸣得意地说道:“怎么样?我装得像吧?两天一小伤,三天一大伤的,别人还真以为我好欺负呢!哈哈!”
“是是,”坎桑纳斯满脸推笑,“我有眼不识英雄,罪过罪过。”
叶晓枫问道:“请问,三皇子平日里有些什么爱好呢?”叶晓枫毕竟心思缜密,他想借此机会好好了解一下这王府里的门道,将来也好投其所好。
坎桑纳斯说道:“三皇子平日里政务繁忙,也没多少闲暇的时光娱乐。他最喜欢的就数金色毛兽了。那几个金毛尤物都是阿赫穆鲁从前从西域带过来的,那小子为此得了不少赏钱呢!”
叶晓枫心中暗叹:贩卖妇女毛兽这种事情,我还是做不来的。
坎桑纳斯又说道:“三皇子殿下还喜欢打猎,经常带着大批随从到皇家林园狩猎,殿下虽然招募了许多弓箭手,但是,你们都知道的,咱们毛兽天生不会使弓,每次出去收获总是不大,殿下始终未能尽兴。格鲁萨,你们人类应该很会用弓箭吧,我想这次狩猎,三皇子可能会带上你。”
叶晓枫点了点头,“这个我知道,殿下前面跟我讲过。我也不大会用弓箭,更没打过猎,也不知道行不行。”
(请点收藏+推荐谢谢各位书友。另外推荐我朋友闲云一鹤的红书《超能老师》)
第七十五章 闷骚
坎桑纳斯笑着对叶晓枫说道:“你就别谦虚了,谁不知道你弹无虚发啊?到时候,好好干,让三皇子高兴高兴,咱们跟着也沾点光,开开洋荤。”
阿尔米达剔着牛骨,又开始犯馋了,“格鲁萨,你那投石功夫要是不用来打猎,那可就糟蹋了!一说到野味,我特别怀念我小时候,咱们阿里纳斯山上的黄麂。”
“黄麂是什么东西?”叶晓枫又听到了一个兽语新名词。
“哦,那是鹿的一种,个头小,喜欢在山林里穿梭。啊,说起那个味儿,赞呐!”
叶晓枫听明白了,他是在说麂(jǐ),这种野味,在中土帝国的广大山川中也有分布,跟黄狗差不多大。“阿里纳斯山,我也去过的,我从南边来的时候经过那里的。”
“怎么样?那边风光秀丽吧?”一说起自己的家乡,阿尔米达立刻两眼放光。
叶晓枫苦笑地摇了摇头,“我那时候哪有心思欣赏风光?”,叶晓枫的思绪随即飞到了当日阿里纳斯山坳下阿赫穆鲁、富骊山毛贼、三皇子嗨格尔的御林军三方激战的场景,那又是一段险象环生、以命相搏的悲壮遭遇。叶晓枫现在仍在后悔,当日骑马逃跑的时候为什么慌不择路,偏偏遇上了嗨格尔这个冤大头。
“恩,”叶晓枫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过些日子,我们撺掇三皇子一起去阿里纳斯山吧!好歹去抓几个传说中的黄麂。”叶晓枫心中明白,阿里纳斯山远离钢都之城,离南疆的中土帝国却又更近了一步,这分明是个机会。
阿尔米达拍手叫好,“老大,你最哥们了!到时候留头大的给我!”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大的你敢要吗?”
阿尔米达随即醒悟,“是是是,大的自然是三皇子殿下的,咱们分小的。肉还是小的嫩。”
婉儿在一旁一直不敢伸手,只是卑微地啃着面饼,叶晓枫觉察出了异样,“婉儿,你自己动手拿肉啊。只有你吃好了,我才会开心。”
婉儿迟疑了一下,也伸手掰了个鸡翅,她显得非常珍惜,连鸡翅上的软骨都一起啃了下去。叶晓枫看了她一眼,深有同感地叹了口气,他深知奴隶的悲哀,因为不久前,他也是个低声下气的奴隶。“婉儿,你之前怎么搞得那么脏呢?”
婉儿不好意思起来,“我一直被关在牢房里,从来没洗过澡。再说,俺娘说了,为了防止那些毛兽又不轨之心,还是把自己弄脏一点比较好,毛兽们看了我恶心,也不会来欺负我了。”
叶晓枫大笑,“这办法倒是不错!可你差点把我都恶心死了。他们毛兽其实只喜欢毛发浓郁,高大丰满的异性,对于咱们这种光秃秃的人类,他们觉得是病态,不会有什么想法的。”
婉儿笑道:“今天,他们跟我说,要把我送给一个男人做丫鬟,当下就慌了神,还故意把自己再弄脏了些。”
叶晓枫满心欢喜,“你后来怎么又洗干净了呢?该不是……”要放在以前,叶晓枫肯定会说,“你该不是看上了我这么个丰神俊朗的公子哥儿,动了春心,决心好好装扮一番,来勾引于我。”不过眼下,时过境迁,特殊的遭遇使得他的心智越发地成熟起来,他略微觉得有些不妥,终究还是忍住了没说出口。
婉儿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现在只希望晓枫公子不要嫌弃我。该洗,还是得洗。”
“哪的话呢!我怎么会嫌弃你?婉儿你放心,在这里,你就把自己当成女主人,放开肚皮吃,有我叶晓枫在一天,就不会让你饿肚子。”
阿尔米达又开始敲桌子了,“你们小两口又在说什么悄悄话呢?老大,你能不能不说人话,讲兽语行不?每次你们两个说话,我就会以为你们又在偷偷地说我坏话!”
叶晓枫白了他一眼,“就你能对婉儿说我的坏话,不让我说吗?”
阿尔米达一脸无辜的样子,“想不到你那么记仇,我就说了你一回,就一回啊!”
婉儿正色道:“以后一回也不许说!”
阿尔米达直摇头,“你们俩才认识一会,就粘得跟糠巴巴似的。我看,过不了几天,小格鲁萨就会生出来了,哈哈哈哈!”
阿尔米达的一席话,顿时如一记猛棍敲在叶晓枫的心坎,“小格鲁萨?额滴神呐!”原本叶晓枫坐在婉儿身边早就已经心驰荡漾,他也觉得婉儿对自己颇有好感,正YY着待会饭桌散了,好好温存一番。“小格鲁萨”顿时让他惊醒,如果以后拖儿带女的话,那不就得在这里扎根了?想要逃跑更是难上加难。三皇子赠女的用意,叶晓枫终于明白了。
叶晓枫是处儿,加之中土帝国历来封建不化,谈性色变,“避孕”一说,更是奇谈怪论,所以他对“夫精母血”这种生理常识知之甚少,一时之间心乱如麻,不知如何应对。
酒足饭饱之后,阿尔米达和坎桑纳斯纷纷起身告退,偌大的房间只剩下叶晓枫和婉儿两人。婉儿趴在地上,开始收拾起残根剩饭来,她的臀部微微翘起,更显得风情万种,擦着擦着,婉儿的身体挪到了叶晓枫的对面,胸前的衣衫略微下垂,露出了诱人的|乳沟。
“嘶溜!”两行不争气的鼻血从叶晓枫的鼻子里流了出来。“哇拷,太给力了!麻块妈妈,受不了了!”叶晓枫立刻闭上了自己的眼睛,“蛋定,蛋定!”,他开始盘膝坐地,运起固本培元来,他想用修炼来抚平自己荡漾的春心。很快,叶晓枫进入了修炼状态。
当修炼真气在体内盘旋游回了三十六遍之后,叶晓枫睁开了迷离的眼睛,他瞥了一眼窗外,此刻暮色已经降临,而屋内婉儿正坐在烛台便静静地注视着自己,看到叶晓枫练功完毕,婉儿便高兴起来,“你练完啦?不知道我有没有打扰到你?”
叶晓枫心想:你这不废话嘛!当然打扰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打扰。他无奈地笑了笑,“那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婉儿指着床铺说道:“晓枫公子,这里实在没什么东西可用,我只好拿麻布做成了被褥,你就将就着睡吧!”
叶晓枫摇了摇头,“我今晚不打算睡觉,以后或许也不睡了。我要通宵达旦吐纳真气,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只有实力才是生存的保证,现在又多了个你,所以我必须加倍努力才行。再说了,我体热,不需要盖被子,寒冷的环境更加能激发我自身的潜能,让我练功事半功倍。”
婉儿疑惑地点了点头,“我什么都不懂,公子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一切都听公子的。”
叶晓枫暗暗心惊,真的什么都听我的吗?我要跟你OOXX……罢了罢了,算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先培养下感情再说,老子在这里举目无亲的,就这么一个同类,她万一不从,一哭二闹三上吊起来,那可就麻烦了。想当年叶晓枫在国立军官学院,向三个女同学求爱均遭拒的经历(详见第一章),让他幼小的心灵蒙上了一层阴影,使他在面对婉儿的时候显得畏首畏尾。
叶晓枫又说道:“你就踏实地睡吧。明天也不用早起,早饭阿尔米达会准备的。”
“好的。”婉儿说着,就向床边走去,“不过,公子,婉儿总得做些什么事情啊?”
叶晓枫挠了挠头皮,“咱们两个孑然一身,又没什么家务好做,更不需要你种田织布,你的脸色太差,身体也很单薄,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吃好喝,争取把身体养好咯。呵呵,阿尔米达刚才说你的话你也听见了吧?”
婉儿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口中轻轻地嘀咕了一声,“公子还是嫌弃我。”
叶晓枫遂不再理她,自顾自开始新的一轮修炼。
破晓,一缕阳光从窗户中照射进来,刺激到了叶晓枫的眼皮,他站起身来,稍微活动了下自己的手脚,深情地来了个大懒腰,他突然间瞥见婉儿仍然熟睡在床,便不敢发出声响,深怕吵醒了人家。叶晓枫微微地叹了口气,“看来这小妮子实在是太累了,肯定从来没睡过一个囫囵觉。”
这时,门外咚咚咚传了一阵敲门声,叶晓枫赶忙将门打开,只见阿尔米达正端着几个面饼站在门外,叶晓枫赶紧用食指抵住了自己的嘴唇,“嘘~别把人家吵醒了。”
阿尔米达一脸坏笑,“怎么?昨天晚上太累了?一宿没睡吗?嘻嘻。”
叶晓枫尴尬地摇了摇头,“没咋样。”
阿尔米达向他抛了个媚眼,“你别不好意思嘛,咱俩谁跟谁啊?快说说,昨晚几次?”
叶晓枫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说真的呢,没骗你!”
阿尔米达一脸疑惑,“怎么?这女的不对你胃口?”
叶晓枫叹了口气,“还不都是你,昨天跟我说什么小格鲁萨,吓得我一晚没敢有什么动静,我想,我还是尽早逃出去为妙。”
第七十六章 狩猎
阿尔米达大笑,“原来是这样啊!哈哈,我还倒是什么难事呢!”他俯身贴到叶晓枫耳根前,“你只要如此这般,这样,这样……”
阿尔米达传授“避孕技艺”,顿时让叶晓枫茅塞顿开,他恍然大悟地猛拍了一下大腿,“诶呀,我怎么连这都没想到,我真是太愚蠢了!”
“嘿嘿。”阿尔米达把面饼递给了叶晓枫,“拿好,你们继续,嘿嘿!”
叶晓枫刚想把房门关上,外面跑过来一个士兵,“格鲁萨、阿尔米达听令,三皇子殿下命你等速速前往王府大门口,部队已经整装待发,就差你们两个了。”
阿尔米达疑惑不解,“大伙都在等我们吗?怎么昨天没接到通知?诶呀,让三殿下等咱们可就不好了,走走走,格鲁萨,咱们快去。”
传令士兵解释道:“这是殿下临时决定的,你们两个动作快点。”
叶晓枫将两个面饼留在了屋内,就和阿尔米达一起向大门口跑去。叶晓枫一边跑一边嚼着阿尔米达亲自烧烤的面饼,赞道:“真香啊!不错!”
阿尔米达满脸自豪,“那可不?我以前可是卖烧饼的。”
叶晓枫差点将面团从嘴里喷了出来,他听过很多死不要脸的吹牛逼的,但没见过以卖烧饼为荣的。他心中对阿尔米达更是鄙夷了几分,这小子就这点出息。
其实卖烧饼在钢都也算是个不错的职业,总好过奴隶和奴仆以及杂役,个体户的身份比起钢都角斗场里的角斗士来说地位实在是高贵了不少。
叶晓枫又问道:“跟你认识那么多天了,你还没告诉我呢,你是怎么沦落成了个角斗士?”
阿尔米达满脸通红,“一说这事儿我就来气,我那个闷骚的老婆在外面偷人,被我捉奸在床,我一怒之下,把她和情夫砍了。结果我被判了绞刑,后来我自愿去角斗场当角斗士抵罪,这才活了下来。”
“哦,原来在这里犯了事还可以这样抵罪的。”
阿尔米达摇了摇头,“死刑犯都是秋后处决的,而去角斗场,一般人挨不过两天的,所以,这种抵罪用的很少。老大,你就放心大胆地逃吧,大不了被抓回去,反正可以再当角斗士来抵罪吧!你就风风光光地杀成战神,又可以出去了。”
叶晓枫怒道:“放屁,你这不是咒我嘛!我要逃,自然会找个万无一失的机会。”
阿尔米达笑道:“逃啥哦,好吃好喝供着,又有女人抱着,换了我,打死也不逃。”
叶晓枫说道:“我老家那边还有老婆呢!要不早点回去,估计她就跟你老婆一样了,给我戴顶大大的绿帽子。”
阿尔米达奇道:“戴绿帽子是啥意思?”
叶晓枫说道:“就是偷人的意思啊。”
阿尔米达挠了挠头皮,“你们人类说话真有意思,为什么是绿帽,不是红帽?黄帽呢?”
叶晓枫说道:“这有个故事呢:古时候,有一对夫妻,妻子是一位主妇,生得娇艳可人、风韵犹存,平时在家里做点针线活。因生得貌美,早就已招徕一些狂蜂浪蝶追求,丈夫是一个生意人,要经常到外地去做生意,两口子的日子过得也富裕,在丈夫外出的日子里,妻子就不免枕冷襟寒、寂寞难耐,终于有一天,妻子忍不住跟街市一个卖布的好上了,在丈夫外出做生意的时候,他们就巫山云雨地在一起厮混。有一次,丈夫回家后三个月都没有外出,直煎得那个卖布的天天在他们家附近打转,一天,丈夫骑着马到城外打猎去了,经过街市,那卖布的见了非常高兴,以为他又要外出做生意,当晚就迫不及待地窜进了妻子的卧室,准备和相好幽会,当晚丈夫回来了,几乎将他逮了个正着,妻子也吓了个半死,那卖布的只好哆嗦在人家的床底一整晚。这件事后,妻子就向那卖布的要了一块绿色的布料,做了一顶帽子给丈夫,还和那卖布的约定,当你看见我丈夫戴上绿帽子外出的时候,你就可以来了。过了几天,丈夫又要外出做生意了,妻子赶紧拿出那顶绿帽子对丈夫说:‘外面的风沙大,戴上就不会弄脏了头发,这颜色让你看起来很俊,以后你每次外出我都为你做一顶,就像我跟在你身边一样,你就不用牵挂我了。’丈夫听了很开心,以为自己真的很俊,于是高高兴兴戴上那顶绿帽子,骑着马得意洋洋穿过街市,到外地做生意去了,当晚,他妻子就和那卖布的睡在他的床上。以后,那个卖布的凡见了那丈夫戴着绿帽子外出时,心里都不禁心花怒放:‘哈!你的绿帽子真是很俊,不过今晚该到我俊了。’”
阿尔米达大笑,“哈哈,有趣有趣,听了你这个故事,郁结在我心头的恶气似乎也平息了不少。”
说话间,他们已经跑到了王府大门口,三皇子一身戎装,正坐在一匹高大的酱红色的毛马之上,更显得威风凛凛。
“格鲁萨!我今天差点把你给忘了,打猎怎么可以少了你呢!”
叶晓枫向三皇子作了一礼,“殿下,小的没打过什么猎,也不知道中用不中用。”
“哼哼!”嗨格尔一声冷笑,“不中用的话,那你就继续回角斗场吧!”
叶晓枫头上直冒冷汗,原本是向谦虚一下,却换来了三皇子的抢白,“是是是,小的一定尽力。”
“这是我给你准备的逐日宝马!你可得好好给我骑着。”
叶晓枫听得“逐日”二字,心中不由咯噔一下,他昨天可是听了马夫坎桑纳斯的介绍,逐日这匹汗血毛马在王府中可是排名第二,仅次于三皇子御驾“追风”,“乖乖,这麻块妈妈三皇子对老子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好,估计要羡煞周边的毛兽食客了!”
叶晓枫做大喜状,“谢殿下赠马!”
“赠马?我什么时候说送给你了,就今天让你骑一下。切,想得挺美啊你!”
叶晓枫顿时暴汗淋漓,自觉颜面扫地,“是是是,殿下教训的是。”说着便接过了缰绳,翻身上马。这汗血毛马比起中土国的马匹来说,高大了不少,叶晓枫上马伊始,还不是很适应,好在这路途遥远,就给了他充分的时间来熟识马性。
一时间,旌旗招展,号角声声,绵长的大道上,赤色的御林军开道,御驾缓行,武士具是一身骑射装扮,策马随行,阿尔米达也做了殿下的保镖,背了口剑跟在身后。
出了钢都之城,向西缓行了三十华里,一望无垠的皇家狩猎场终于到了,视线里是绵密而地势平坦的树林,轻柔的微风拂过,眼前是棵棵高大的阔叶乔木,耳边不断传来丛林中呼啸的林风和阵阵隐约的动物叫声。
叶晓枫向嗨格尔询问道:“殿下,请问小的该怎么做?”
嗨格尔白了他一眼,“你就先在边上看着吧,现在还用不到你。”
“小的遵旨。”叶晓枫轻轻地松了口气,暗想,“无事便是好事,说起打猎,老子还真是门外汉,先前被我干死的棕熊啊饿狼什么的,都是自己送上门来的,现在要我去抓,可有点难办,那些畜生可机灵了,咱这么大的阵势,早把这些飞禽走兽给吓跑了。”
只见嗨格尔左手一挥,身边的传令官立刻挥动旗语,那些兽族部队立刻一字排开,动作甚是迅猛,嗨格尔指着面前的乔木林,一声令下,“围!”,位在两头的骑兵率先策马,急速冲进丛林,他们身后的士兵也立刻跟进,成包围之势。
这一行三百余人的骑兵战团顿时将乔木林围了个水泄不通,一些惊慌失措的獐子、麋鹿被围进了这个圈内,然后这些士兵便手持着兵器开始慢慢缩小包围圈,一步步的逼近。
只可惜这一波撒网准星不是太好,落入包围圈的猎物寥寥无几,只有两头麋鹿和一只小獐子,而很多野兔则趁着马蹄间的空隙中溜了出去,毛兽们动作迟缓,射术不精,三百多个士兵竟是连一只逃窜的兔子都没射中。
这三只入围的鹿科动物,很不幸地被当场宰杀了。如此劳师动众,结果只搞了三只野味,嗨格尔自是不会罢休,只见他脸色沉郁,调转马头就向林外跑去,叶晓枫和黑白双煞则紧跟其后。嗨格尔跑出了丛林,一马当先,在广阔的草原漫无目的的狂奔,他可不是职业猎人,没有敏锐的洞察能力,要想准确找到兽群谈何容易,但谁叫他是领导呢?要的就是这个范儿!
嗨格尔的马快,叶晓枫其次,奔跑许久之后,连黑白双煞都已经失去了踪迹,跟别提那另外三百骑士兵了。
远处,草原与蓝天相交的地平线上冒出了几个黄点点,嗨格尔兴奋起来,转身向叶晓枫说道:“看,找到鹿群了!”
“是嘛?”叶晓枫眯起了眼睛仔细眺望,果不其然,那几个黄点漫不经心地在草地上优哉游哉地踱着脚步,好大一片鹿群啊!
第七十七章 立功
叶晓枫随即便拍起了马屁,“殿下英明,殿下神武,小的对你的敬仰之情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嗨格尔楞了楞,“你的赞美之词很是新潮嘛,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虽然有不少语病,但听起来还是很受用的。”
“谢殿下夸奖,小的以后一定努力学习兽语,绝不犯语病。”
嗨格尔白了他一样,“现在是你磨叽的时候吗?石头准备好了吗?给我上!”
“嗨!”叶晓枫朗声应道,随即快马一鞭,向那鹿群冲去。嗨格尔也取下了佩弓,单手持缰,放马急驰。
当距离鹿群还有两三百米的时候,正在吃草的麋鹿顿时觉察出了草地的震动,“呼啦”一下四散奔逃。叶晓枫调整方位,瞄着了最多的一群麋鹿追去,他们两位的坐骑可是万中无一的汗血毛马,顷刻之间就已奔到了跟前,叶晓枫随即取出了鹅卵石,他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呼呼呼地就向地上的麋鹿投掷起来,只见他左右开弓,出手敏捷,麋鹿顿时哀号遍野,唧唧哼哼地散了一地。嗨格尔也毫不示弱,弯弓射箭,竟也力毙了两头麋鹿。很快,这一行逃窜的麋鹿被他们全部歼灭。
这一人一兽在空旷的大草原上横刀立马,相视而笑,三皇子嗨格尔向叶晓枫伸出了表示赞许的中指(毛兽风情就是如此)。叶晓枫立刻依葫芦画瓢,还以中指,不过这跟中指却隐晦地包含了中土帝国的另类涵义。
远处,传了一声沉闷的吼声,叶晓枫一愣,随即循声望去,哇拷!只见一头体型高大的金毛狮王从草丛中站了起来。
“哄!”它发出了愤怒的吼叫声,这更像是一种命令的声音。“哄”地一下,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数十头母狮,正从四面八方向叶晓枫他们围剿过来。
很不幸,他们误入了狮群的包围圈!在大草原上,拥有高级智慧的狮子经常全家族一起出动,它们非常擅于围捕猎物,会从多方位多角度出击,配合得天衣无缝。而家族中唯一的成年雄性——狮王是不参与直接捕捉的,更的时候充当了总指挥的角色,它的这种角色定位像极了“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的当今社会的BOSS,当然也有吃软饭的嫌疑。此处正是这群狮子的领地,它们一天前就已经盯上这匹鹿群,跟踪、精心踩点埋伏了大半天,正准备出击,却被叶晓枫他们完全搅和了。怒火中烧的狮王决心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两个强盗。
叶晓枫环顾四周,却发现根本没有退路,“我顶你个肺,老子成瓮中之鳖了!这可如何是好?”正当叶晓枫骇然的时候,“呜呜呜!”两匹血统高贵的汗血毛马也惊慌失措地蹦跶起来。嗨格尔大喝一声,“下马!”,叶晓枫想也不想,就猛地跃下了颠簸失稳的马背。嗨格尔又喝道:“快来,背靠背!”叶晓枫立刻紧挨到嗨格尔身边,这时,他就算心智再慌乱,也知道了接下去该怎么做。
嗨格尔:“近了就打,你猛,多罩着我些!”
叶晓枫:“我会看着办的!打!”说着,他就开始向奔近的母狮投掷起石块来。嗨格尔则又多等了几秒,母狮这才进入他的射程范围,他对准了一头母狮的额头就乓地一声,射出一箭,只可惜稍微差了些,那根箭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弧线,却在母狮两只前爪中间射落。嗨格尔顿时冷汗直冒,赶忙又抽出一箭,抖抖索索地射了出去,这下,偏的更加离谱了!而与此同时,叶晓枫已经点翻了四头母狮。嗨格尔大骇!干脆将弓箭往地上一扔,嗖地一声抽出了一把宝剑,迎着扑近的母狮就冲了上去。
叶晓枫只觉得背后一空,随即回身看,只见嗨格尔已与两头母狮缠斗在一起,他宝剑乱挥,那两只母狮忽左忽右却也不敢进犯。这时,从西北方向奔来的母狮对准嗨格尔的身后冲去,眼见就要扑落,“啪!”叶晓枫的飞石赶到,顿时拍落了那头母狮的一排利齿,那母狮痛苦万分地就地打滚起来。嗨格尔听得声音,转过身来就补了一剑。
叶晓枫回头一看,又有两只母狮和那狮王已经奔到了自己跟前,叶晓枫随即左右开弓,将那两头母狮力毙于胯下,可最后那头狮王,却无论如何也来不及射杀了。
“哄!”金毛狮王张开了它那血盆大口猛地向叶晓枫扑落。说时快那时迟,叶晓枫马步一扎,“霍”地挥出一拳,使得正是叶家咏春神拳第一式,只不过,叶晓枫在上面附上了固本培元的修炼得来的内力。“乒!”这一拳,只打得那金毛狮王眉骨断裂,脑浆四溢,叶晓枫顺势右起一脚,顿时将三百来斤重的狮王踢飞了,然后重重地摔在了数十米开外的草地上,就这么嗝屁了!
叶晓枫潇洒地拍了拍手掌上的灰尘,回身一看,额滴神呐,只见嗨格尔口中仍在不停地骂骂咧咧,唾沫横飞,那柄宝剑倒舞得呼呼作响,竟也护住了全身,和那两只母狮形成了僵持之势。
“哈哈,就剩两个小畜生了!”叶晓枫顿时意气风发,“嗖嗖!”掷出了两枚鹅卵石,当场搞定!
“哐当!”嗨格尔的宝剑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然后呼呼地大口喘起气来。
这时,黑白双煞已经拍马赶到,他们两个顿时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只见方圆数百米的大草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一头头的梅花鹿、狮子,数量颇为可观。
他们立刻翻身下马,“殿下受惊了!属下来迟,属下罪该万死!”
嗨格尔躺在地上喘着粗气,“没事,不怪你们,幸好有格鲁萨在。”
黑白双煞一脸诧异地看着叶晓枫,而叶晓枫,则双手交叉靠在身后,一脸得意的摸样。
“轰隆隆!”后方灰尘大作,那三百个骑兵也陆续赶了过来。
叶晓枫突然振臂高呼,“殿下威武!”
陆续赶到的骑兵看到地上硕果累累,均是兴高采烈,立马随声附和起来,一时之间,“殿下威武!殿下威武!”的喊声响彻整个钢都皇家猎场的大草原。
他们开始清点猎物,总共击毙九头母狮,一头公狮,外加十三头梅花鹿,这几乎都是叶晓枫一人所为,他们那些个不知详情的骑兵还以为三殿下今天小宇宙爆发,大显神威。只有那些拾掇尸体的毛兽士兵才看得清楚,几乎每一头狮子的额骨都已经粉碎,显然是那个驰名钢都角斗场的爆头哥,格鲁萨所为。很快,这件事情在士兵们私底下传开了。
嗨格尔犹自惊魂未决,地上那柄宝剑却怎么也提不起来了。叶晓枫凑到嗨格尔跟前,举起了沾满鲜血的宝剑,跃到了毛马背上,登高一呼,“殿下剑术高超!手刃狮群!”
“个哟!殿下威武!”毛兽士兵齐声应道。
叶晓枫嬉笑着跳了下马背,将宝剑在狮子的尸体上擦拭干净,然后还给了嗨格尔。嗨格尔重重的拍了下叶晓枫的肩膀,“好兄弟,真厉害!”
叶晓枫谦虚地一个鞠躬,“小的就算再快,也万般敌不过十头狮子的围攻,要不是殿下舍身缠住了三头狮子,小的恐怕在明天的这个时候都成了狮子拉出的大便了。”
嗨格尔见他说得滑稽,顿时开怀大笑,“你今天立了大功,回去我要好好赏你!”
叶晓枫一脸谄媚,“小的不奢望什么赏赐,只求伺候殿下鞍前马后!”
嗨格尔笑道:“你这小子古灵精怪,悟性又高,看来我先前还是小瞧你了哦。”
“谢殿下夸奖。”
嗨格尔大手一挥,“回!”,部下们都啧啧称奇。要放在以前,出来狩猎,不在外面待个三天两夜的,殿下可绝不会就此罢手的。不过今天收获实在是来的太快,数量也非常可观,像剿灭整个狮群这样的壮举以前也从未有过,而且还?( 枫魔行 http://www.xlawen.org/kan/1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