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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到乡翻似烂柯人
天气十分炎热,火辣辣的太阳散发出强烈的光芒,广袤的天空上竟是一丝云彩也无,天是一种高远的蓝色,在这片蓝色下,是反射着阳光的林立的高楼。
这里是这个二线城市边郊最繁华的小县城,十几家大学的几十万的学生使得这里的经济迅速地发展了起来。此时正是下午两点多,街上的行人不多,宽阔的大马路上行驶过一辆老式的公交车。
在这种二线城市里,这种一元钱的老式公交车已经不常见了。公交车后排的一个窗户上,出现了一只白色的手臂,拉了拉破旧的窗帘,试图遮挡这灼热的阳光。
女孩伸出手挡了挡眼睛,刺眼的阳光将她纤长的睫毛镀成了一种美丽的金棕色,她蹙了蹙眉,随即叹了一口气,不再理会这看起来毫无作用的窗帘。
她的手中是一张纸条,纸条上写了一个地址,由于天气的炎热,她的手心的汗液已经将纸条浸的湿乎乎的,有些发皱,在炎热的风中颤颤地发着抖。
似是热的有些烦闷,她转过头去看窗外的景色,大学城已经消失在了眼前,取而代之的是乡村的景色,两边是一望无际的农田,六月的稻米已经成熟了,金黄|色的一片蔓延开去,在六月的热浪里像是海水一般似要翻滚起来。
渐渐地,乡村的景色消失了,出现在眼前的是一片精致的园林,一排精美的栅栏将来自各国的植物围了起来,在繁茂的景观植物中,露出了一座座尖尖屋顶的小别墅。
“小姑娘,已经到了世纪天湖了,该下车啦!”这时候,司机高声喊了一句,“从这里下车,往前走两百米,再往右走五百米就到了。”
“谢谢。”女孩低着头,声音很低,近乎呢喃。
下了车之后,女孩抬起头,脸上的表情有些茫然,随即,她深吸了一口气,露出一副郑重的样子,如同上刑场的人一样,飞快的朝前走去。
一辆名车从她的身旁开了过去,她抬头看了一眼车牌,是宝马z4,她蹙了蹙眉,眼中有怯弱和自卑,明晃晃的阳光下,她就像是形单影只的人,活在自己阴郁的世界里。
一辆凯迪拉克擦着她的衣角飞快的开了过去,然后径直地撞上了一旁的水泥柱子,车身翻倒,坐在车里的穿着妖娆的女大学生和一个中年胖子没有痉挛几下,便惨死了。
“啊——!”她后知后觉地惨叫一声,闭上眼睛,吓得浑身发抖。
当她缓过神来,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只见车厢的阴影处,躲着两个魂魄,那个女大学生正对胖子怒目而视。
应该找别墅区的保安过来,她这样想着。
可是紧接着,一辆低调的黑色奥迪停在了凯迪拉克的面前,从车内下来了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有一张非常清秀的脸,他手上戴着的几万美元的劳力士手表瞬间将她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年轻人走到两具尸体前,手伸到胖子的天灵盖上,手指上带着一枚古旧的玄铁戒指发出了一道暗淡到令人难以察觉的红光,然后,胖子的魂魄就被吸进了戒指里。
女孩的身体开始不可抑制地发起了抖,她转过身去,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到,可是脸上,是惊恐到近乎扭曲的表情。
一步、两步、三步……她感到那个男人朝她走了过来,她吓得呼吸都快停止了,浑身僵直着,一动也不敢动。
一只手搭到了她的肩膀上,就在她要尖叫出来的那一刻,年轻人静静地说了一句:“小姐,你钱包掉了。”
悬在半空中的心瞬间掉了下来,她喘了口气,接过他从地上捡起来递给她的破旧的钱包,连最基本的谢谢都忘了说。年轻人回到自己的车上,发动引擎离开了这里。
女孩捏着自己的钱包,还有些心有余悸,正当她打算离开这里的时候,一道刺眼的光芒经过阳光的反射刺入她的眼中,她下意识的眯了眯眼,偏过头朝地上看去,只见地上躺着一只银色的钥匙。
是刚刚那个年轻人掉下来的吗?她捡起钥匙看了几眼,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居然鬼使神差地将钥匙放入了自己的钱包中。
走到别墅区的大门口,将这边发生的车祸报告给了保安,由于她低着头,说话的声音又小,一看到陌生人说话就结结巴巴的,搞了好半天保安也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她急了,又是一番比手画脚,保安这才明白原来出了车祸。
舒了一口气,女孩拿出纸条,紧张地语无伦次地询问保安,那栋别墅的地址,好在随之而来的另一个保安比较聪明,一下子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朝她指了指右边的一条道路。
女孩将纸条紧紧地攥在手心,脸上露出一抹怯弱和担忧,低着头拖拖拉拉地走到别墅的门前,张望了一阵,又犹豫了十多分钟,才像是做贼心虚一样,按响了栅栏外的门铃。
很快的,栅栏打开了,她紧张地走了进去,穿过一片小花园,来到大门前,一串笑语响起,门被打开,一个抱着一只活泼好动的哈士奇的小姑娘有些好奇地看着她,带着陌生的眼神。
“杨婷小姐吗?你……你好,”女孩紧张的攥着衣角,“我……我是天使之家的义工简韶华,我这次是……是来家访的。”
面前的女孩穿着一身绣着精致图案的丝绸睡衣,领口和袖口还有繁复的花边,韶华低头看着自己有些发黄的白色t—shirt和洗的发白的白色牛仔裤,自卑的低下了头,双手绞在一起。
杨婷疑惑地打量了她一样,压抑着怀抱里兴奋的哈士奇:“葛玲姐姐呢?”
“她……她现在已经不做义工了……所以,以后的家访,都会、都会由我负责。”她鼓起勇气,喃喃的说完这几句话,面上已经起了一阵红潮。
别墅太华丽,她不敢看,她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她穿的太陈旧了,唯恐被杨婷当成骗子给赶出去。
杨婷虽然还有些不放心,却只是简单的笑了笑:“进来吧,外面的太阳很大,难为你大热天的跑一趟。”
“谢谢。”韶华点点头,规规矩矩地走了进来,在看到两百多平米的贴着锃亮的地板砖的华丽大厅后,她有些进退两难的停了下来。
“没关系,不用换鞋,这里会有钟点工过来打扫的。”杨婷解了她的尴尬和局促,然后将哈士奇放了下来。
很二很傻的哈士奇虽然瘸了一条腿,但依旧在大厅里跑的很欢畅,围着韶华转了一圈又一圈。
“坐吧,”杨婷指了指柔软的沙发,然后走向厨房,“你要喝什么饮料?这里有果汁、绿茶、鸡尾酒……”
“不不不,”韶华连忙摆手,“我不渴……真的……”
杨婷微微一笑,从厨房里拿出两个杯子,给韶华倒了一杯冰果汁:“女孩子还是喝果汁好,养颜。”
韶华拿起桌前的冰果汁,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后,就不再喝,眼睛盯着脚下的意大利纯手工地毯,不敢乱瞟。
“嗯,好了,开始家访吧。”杨婷喝了一大口果汁后,将哈士奇抱在怀里,微笑。
宠物收容所的家访也就是例行公事,韶华不敢看杨婷,结结巴巴地提着之前准备好的问题,杨婷一一作答,说的非常详细。
看来这一周,哈士奇与这个新主人相处的不错,韶华放下心来,取走了杨婷的拍摄一些哈士奇的生活照片,打算就此告辞。
就在这时,别墅的大门被打开了,一个很有磁性的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婷婷,爸爸喊你打个电话回家。”
像是全身的血液倒流一样,韶华浑身冰冷,她背转身,垂着头,刘海深深的遮住了她的脸庞,她努力地减少着自己的存在感。
“他不是我爸爸!”杨婷愤怒地将手中的玻璃杯砸在地上。
“怎么说话的?爸爸之前是委屈了你,可是从今往后,你就是萧家的唯一的女儿,萧家不会亏待你,爸爸一定会把以前亏待你的全部补偿给你!”他的声音带着强烈的不满。
杨婷冷哼一声,冲上二楼的一间房,直接将门重重的关上,发出砰的响声。
男人松了松领带,正打算去一旁的吧台拿一瓶酒的时候,目光与韶华不期而遇。
“你是谁?新来的钟点工?傻站着干什么?还不把地上的碎玻璃收拾了?”
如此有磁性的声音,即使是说着冰冷的话语,也如同大珠小珠落玉盘般悦耳动听。
韶华僵了一下,随即不动声色的低着头走到工具房拿扫把,把地上的碎玻璃扫干净。这个空间是密闭的,她如同置身于深海一般窒息,有些回忆仿佛已经停留在很深很深的地方了,深的如同马里亚纳海沟。
瞧着身上浆洗了几年的在地摊上买的衣服,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种时候,韶华居然还能露出一个笑容,时隔五年,大彻大悟。年少的时候,你有没有做过一个梦,梦想着自己是灰姑娘,虽然非常贫寒,总是受人欺负,但是最后却能得到王子的爱,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题外话------
《画心》,这本书叫《画心》,《画心倾城》真的好难听,好难听……
犹恐相逢是梦中
在14岁的时候,韶华做过这样的梦,可是后果太惨太惨了,直到绝望的那一天,她再次翻起格林童话看到灰姑娘的故事时,才发现,原来她一直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情节,那就是灰姑娘也是贵族女子。如果她不是贵族女子,她甚至不知道王子的选妃宴,更拿不到请柬,最后王子也不会娶她,因为他们之间,门不当户不对。
一直一直以来,都是她痴心妄想,直到梦醒,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她才向生活妥协了,甘心做一个小人物。从不相信童话的那天开始,她开始信命,一个人的境遇是上天注定好的,若是强行想改,只会撞得头破血流。
所以这些年,即使生活艰难,她依旧能平心静气。
将扫把放回工具间,正当她打算偷偷溜走时,男人慵懒的声音传了过来:“去厨房拿些冰来。”
她开始紧张起来,面对这个最熟悉的陌生人,她心里的自卑达到了一个临界点,几乎要崩溃。走到厨房拿出冰块,她将冰盆放在吧台不远处,就朝门口走去。
“站住。”
她浑身一僵,屏住呼吸,深怕他认出她来。
“放那么远干嘛?放到我面前来。”他的声音中带着微微的不满。
韶华垂头,端着冰盆走到他面前,正打算离开的时候,右手忽然被他紧紧地攥住,下一秒,她的下巴被人攫住,用力地抬起,她的眼里闪过一抹惊慌,在深深的刘海下,对上了他那蕴含着复杂情绪的眼神。
右手上的铃铛叮当作响,微微摇曳,年代久远的铃铛带着微微的沉闷,就像此刻他们之间的气氛。他深邃的眼里,有一团雾气弥漫,所有的心事如同暗河的水,不分昼夜阴暗流淌,而她在对岸,模糊观望,也许一下脚,便会葬身。
“是你?”他静静地看着她,凤眼微眯,如同一个国王巡视着自己的领土。
在那样的眼神下,她的心中闪过一种强烈的屈辱。
铃铛声静止,屈辱消散,她垂眸用尽全身力气支撑着她脸上平静的表情,尽管嘴唇早已颤抖:“今天只是个意外……我……我不知道你住在这里……我以后……以后不会再来了。”
他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这一抹笑容让她的心中陡然刺痛,她试图挣开他的手:“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来了……萧先生不必担心……”
说完这句,她一个用力撤回自己的手腕,转身朝门外走去。
不料手腕被再次扯住,他唇边似笑非笑:“我有说让你走了吗?”
“萧先生……”韶华急切地挣扎了起来,眼眶红了,泪水打转,“以前是我痴心妄想……我以后……以后再也不敢了……”
他亲吻着她洁白如玉的右手,摩挲着她手腕上古旧的铃铛,声音里带着淡淡的温柔,像是随风潜入夜的春雨,丝丝扣入人心:“这个铃铛你还戴着?”
“我只是……只是取不下来……”她挣扎,铃铛再次发出一串串响声,记忆带着混乱的脚步纷至沓来。
他像是确定了什么,眼中带着安心:“我原本已经打算放过你了,可是这次是你自己撞上来的,韶华,我不打算再放开你了。”
身材高大的他抱着她像是抱着一个大型洋娃娃一般,多年过去,曾经身形单薄的少年已经变成了强健如斯的男人了。过去的一切物是人非,如黄粱一梦,书生梦醒,而店家的黄粱饭还没有蒸熟。
“萧先生……你真的……真的误会了……”
“嘘……别说话,”他闭上眼,在她白皙的后颈深深的嗅了一口,那独特的少女清香浸入鼻中,“在欧洲五年,每一次深夜半梦半醒之间,我总能看见你,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犹恐相逢是梦中。韶华,当年的事,你恨不恨我?”
五年前的事情,她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偶尔想起来,也隔了厚重的大雾,恍如隔世。她诚实地摇摇头:“不恨……”
大彻大悟之后,是真的不恨,当年本就是她痴心妄想,想嫁入豪门,落得如此下场,不过是她咎由自取。至于那些深刻的爱恨,随他吧。
“可是,我却是有些恨你的呢,”他在她耳边低喃,语气却温柔地如同鹅毛拂过肌肤,“可是现在我不恨了,原本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过得不好,现在才发现,原来你也过得不好。”
他抚摸着她手上厚重的茧子,带着一股怜惜和心疼:“韶华,从前的事情都忘了吧,我们重新开始,我们好好过,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我们好好过,物质还是精神,我已经不在乎了。经过这五年,我才明白,韶华,不管你带着多少附加条件,都没关系,我只要你。”
如果是五年前,自己一定会痛哭流涕,感慨上天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心声,让自己丑小鸭便天鹅,然后满怀憧憬地与他甜蜜恩爱。可是现在,心境不同了。
“谢谢你,但是……但是不必了,”她抽出手,用低沉的声音冷静地陈述着事实,“以前是我不懂事。”
他的眼眸黯了黯,迅速的闪过一抹难过,随即,他又像是什么都没有听到似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戒指盒,弹开戒指盒。
落地窗的窗帘没有拉,午后炙热的阳光照射在精美的戒指上,钻石切面经过重重的折射,散发出七彩的璀璨光芒,梦幻的色彩一如灰姑娘的童话。
“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她疑惑地皱眉,他在她耳边温柔的解释:“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这枚戒指我准备了很久,本来想着,过了今日,我便把戒指扔到湖里,就当是封存了那段记忆。可是你看,就在这最后的一天,我们重逢,命运转了一个圈,时过五年,只为破镜重圆,过去的那些愚蠢的错误,不会再发生。”
璀璨的七彩光芒模糊了她的视线,仿佛回到了那个充满彩色泡泡的夏天。
透明的泡泡内流转着七彩的光芒,一个个慢悠悠地飘向了天空,在刺眼的眼光下破碎成水雾,15岁的她穿着一条绣着薰衣草的淡紫色裙子,露出一抹甜甜的笑容。风吹来,将漫天的泡泡吹向右边,她一边吹着泡泡,一边追随着泡泡离去的方向。
不知不觉中,她来到镇子里最有钱的镇长家,镇长在去年的时候,在这里盖了一栋小型别墅,别墅中带有一个小型的游泳池和一个玫瑰花园。
就在前几天,镇长一家人都搬出了小别墅,而今天,小别墅的门前停了一辆白色的流线型法拉利,法拉利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漂亮的如同堆积的白雪。
15岁的女孩子,正是看言情小说的时期,自然明白法拉利代表的价值,她很想上前摸一摸那辆法拉利。穿过半掩的栅栏,盛开的如同骄阳一般灿烂的火红玫瑰,她看到,在那不知何时蓄满水的游泳池里,一个穿着泳裤的高个子的男孩像是一条矫健的海豹一般,跃出水面,爬了上来。
男孩很高,他的瘦非常健康,八块腹肌,肌肉看起来并不像是健美先生那样的僵化,那是一种年轻的、活力的肌肉。
她站在玫瑰丛中看着他,就在男孩回过头来看着她的一瞬间,脸色突然红的堪比玫瑰,然后她捂住自己的脸,忙不择路地跑出了别墅,一路跑回了自己的家,剧烈的心跳还久久不能恢复正常。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可真傻,”他也回忆起了那阳光灿烂的一天,“那时候我不屑地在想,这种傻女孩,没有一点魅力,可是现在,我落到了你手里。原来爱一个人,无关对方的魅力,我们一直在时间的荒芜里,等待着彼此,所以,我不想一错再错了。韶华,重新开始吧。”
他温柔的低喃像是巫族的蛊惑,可是韶华只是微微晃了一下神,转过头,后退几步,与他保持到了安全的距离,低着头说道:“对……对不起,当年的事情给你带来困扰了,萧先生,我还有事,先走了。”
“韶华,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当年不是这样的,为什么你现在说话都不敢看着我的眼睛?为什么你现在说话这么胆小怯弱?”他走向前握住她削瘦的肩膀,“还有,为什么这些年,你不肯打电话给我?”
韶华不语。
“韶华?”她沉默的对峙不知为何,让他心里产生了一种严重的恐慌,“韶华?”
“你不是问我恨不恨你吗?我后来……后来想了很久,”她偏了偏头,“萧先生,我不恨你,当时年纪小,不懂事,所有的伤害都被放大了,其实现在想想,很多事情……很多事情根本就是很可笑的不是吗?”
她终于抬起了头,刘海落到一边,露出了一双漆黑的大眼睛,黑色的瞳仁部分与眼白部分的分界并不明显,仿佛氤氲开一般,水汪汪的。秋水剪瞳,说的大概就是她的眼睛。
等闲变却故人心
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眼睛,干净、水润,仿佛所有的肮脏都映不进去,黑眼珠边带着的婴儿般的蓝色,犹如湖水的波纹。她笑的时候,精致的唇边露出一抹米白色的小细牙,带着可爱与甜美,像是夏日的冰淇淋。
“可笑?”他瞳孔一缩,紧盯着她的眼睛,“你竟然认为可笑?韶华,你忘了当年是谁说开始的吗?”
仿佛是遇到刺猬的乌龟,韶华又将自己缩回了壳里,她垂下头,打开他握着她双肩的手,自卑的情绪又将她全身笼罩:“当年……当年全是我痴心妄想,我现在明白了,所以……所以萧先生,你放心吧,我现在不会去奢求我得不到的东西,我以后……以后不会再缠着你了。”
他的话句句凌迟着她的心,将她的自尊血肉淋漓的剥除,眼眶有些酸涩,韶华咬咬唇:“萧先生,如果没事的话,我真的要走了。”
如果曾经的她是一朵绚烂的夏花,那么现在的她就是一枚干枯的冬果,她转身离开,佝偻着身体,漆黑的头发如同瀑布一样笼罩了她大半个瘦小的身体。
他感到一阵心疼,追上去:“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我自己能回去。”
“我送你回去,”他不由分说地拉着她走向车库,用遥控器打开车库的大门,不顾她的挣扎拉着她坐上了车,“手机给我。”
“我……我没有手机。”她的脸上染起一层浓浓的红晕,贫穷使她感到羞耻,而当年他的羞辱,令她自卑。
他拿出一个商务手机塞到她手中:“这是我办公用的手机,你先用着,我私人手机的号码你还记得吧?今晚回去给我打个电话。”
他的私人号码她如何不记得,还是热恋时期她给他选的,那年他换卡,让她给他选号码,而她居然在号码单里看到了15211314179,谐音为:我爱你,一生一世一起走。
“不……不用了……我不需要……”这种施舍令她越发难堪,在他身边,她如坐针毡。
“韶华,”他一手将她圈在自己与车座的中间,“把你的人生交给我,以后,你的人生都由我来安排。”
“萧礼,”她垂着头,绞着自己的手指,“那些可笑的往事,都忘了吧。”
“忘了?”他狂怒,举起她的右手,“你问问铃铛,铃铛忘了吗?”
铃铛叮当作响,就像当年,他们摇摆不定的爱情。韶华沉默地用左手去拔右手上的铃铛,铃铛的项圈很小,她用力地拔着,手背上箍出了一层剥离的血肉,隐隐看得见薄薄的皮肉下的白骨。
“够了!”他一手拍开了她的左手,伤心欲绝,一踩油门倒车出了车库,以最快的速度在公路上狂飙着。
他还记得,那一年,他们去泰国的寺庙见那个降头师,那个降头师说,她八字轻,容易遇到鬼,于是他为她求来了这个护身的铃铛,虽然不能彻底杜绝她遇见鬼的情况,但在关键时刻,却能保她平安。
他本以为她心中还有他,所以一去五年,都舍不得摘下这个铃铛,可她却用最决绝的方式证明着她的迫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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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嗯,有一点点虐,保证完结。
却道故人心易变
一切是不是他在自作多情?就像最后两年吵架分手那样,他痛骂她,羞辱她,说她不知廉耻,虚荣浅薄,处心积虑的成为他的女朋友只为嫁入豪门,如脚底的泥土那般不堪!
那一年,她的眼泪纷纷而落,每一滴泪都是一滴硫磺,腐蚀着他的心,可当时的他被愤怒蒙蔽了眼睛,只想看到她狠狠痛。
去英国的那几年,很多事情他已经想明白了,当时自己那么自以为是的误解着她,不给她任何解释的机会。其实,就算他真的那么虚荣浅薄又怎么样呢?他爱她,这就够了。
她要车,他给她车,她要房,他给她房,她要钱,他给她钱……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爱一个人要接受她的一切,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无关你是不是热爱着我的金钱。
无头无脑地开到了市区,他才从自己的思绪中走出来,问道:“你住在哪里。”
她叹了一口气,报出自己的地址。
车子一路开到一家医院,这是属于逐鹿集团的私人医院,逐鹿财团在国内乃是首屈一指的集团,后台更是深不见底。
车子进入地下停车库,萧礼拉着她走了出来,停车库有电梯可以直达楼上,在另一侧有一个需要密码的电梯,电梯上雕刻着一朵金色的莲花。
萧礼输入密码之后,拉着她走了进去,她发现这辆电梯居然只到达这栋医院最高的一层。一直都知道萧礼是有钱的,只是不知道萧礼与着逐鹿集团又有什么关系。
她不敢胡思乱想,斥骂自己那又孳生出来的可笑念头,五年前自己得到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你与他根本就是两路人,或许他现在对你的一番甜言蜜语只是出于不甘心,毕竟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你在奢望什么?
沉默中,电梯到达了顶层,随着叮当一声响,她的思绪被拉了回来。
最顶层只有一间两百多平米的高级病房,其他的都是各种各样的研究室和医疗室,几乎是一出电梯门,医院的院长便带着一帮主任医师迎了过来,恭敬地喊了一声:“二少爷!”
“她的手受伤了。”他的神色非常淡漠,带着一种上位者的沉静,享受着芸芸众生的顶礼膜拜。
院长瞧了一眼低着头的韶华,立刻吩咐主任医师将她带到了办公室,语气中不无恭敬和谄媚。
一帮人小心翼翼地给她打麻药,缝合着手上的伤口,期间,韶华皱了一次眉,给她缝伤口的医师顿时打了个寒颤,战战兢兢地。
韶华知道这一切都是偷来的,她不是光芒万丈的白天鹅,只是一只丑小鸭,萧礼给她的一切,就像是12点之前的魔法,等到12点一过,平穷、困苦会再次回到她身上。
浓浓的自卑再次将她笼罩,在这个窗明几净的宽敞办公室里,在周围的人殷勤的目光中,她觉得她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他们的世界,她是多余的。
上了药包了纱布后,主任医师给她配了药,领着她去了唯一的一间豪华病房,让她躺在床上打吊针,吊瓶中的药水,是防止伤口发炎的。
宁可信其有 1
病房里除了一间主卧室之外还有三间客房,洗手间、浴室、厨房、吧台,所有的一切采取的都是高科技智能声控装置。
萧礼推开门走了进来,见韶华垂眸依然在躲避着她,坐到床边的椅子上,拉着她没有受伤的那只手,叹了一口气:“韶华,韶华我知道当年是我对不起你,但是,一切都过去了。你说得对,有些事情是很可笑,但那些可笑的事情我不会再做。”
她的手指颤抖了一下,可是她依然没有说话,漆黑的刘海过长,遮住她美丽的眼睛,她洁白的容颜看起来如同石膏般,静默而没有生气,看不出丝毫情绪的流淌。
她不可否认她心底的颤动,但她颤动仅只一秒,她再也经不起这么伤筋动骨的爱情了。佛语有云: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林中,心不动则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则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他拨开她额前厚厚的刘海,露出那张因为营养不良而有些苍白削瘦的小脸,她的眼睛晶莹剔透,一如初见:“你的眼睛真美,虽然这种看起来水汪汪的眼睛,实际上是能通晓两界的阴阳眼,可依旧止不住它对我的吸引。你还记得我们第二次见面吗?”
窗户没有关,大风鼓动,窗帘飞舞了起来,一如那一年中元节,夕阳中满街飞舞的纸钱。
每一年七月十四日,是中元节,鬼门开的日子。中元节源自道教,后来佛教改为现现在俗称的鬼节。盂兰节在印度语中意指“倒悬”,“倒悬”指的的是释迦十大弟子目莲的母亲死后后受饿鬼之苦,不能吃东西。后来目莲得到释迦帮助,用百味五果供养十方神佛,并藉功德救母亲。所以现在为了祭祀孤魂都在鬼月农历7月举行普渡会。
关于鬼节的来历,还有第二种说法。
传说地藏菩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阎王爷,他的母亲去世后来到阴朝地府,被关在牢房里受到十八层地狱的种种折磨,地藏菩萨是个孝顺的儿子,看到母亲受罪心中不忍,在七月十五这天竟恂私情,让看守牢房的小鬼偷偷把牢门打开放他母亲出来,谁知这一开牢门不要紧,牢房中的小鬼们蜂拥而出跑到人间为害百姓,所以就有了“七月半,鬼乱窜”之说。那些跑回家乡的鬼纷纷向家人索要钱财以便回去用来生活和打通关节希望早日托生。
那日的天色已经有点昏暗了,整个大街上几乎没有一个行人,到处都是缭绕的烟雾,以及飘向天空的灰烬,有些还未燃烧完的纸钱,火光幽幽的,黄中带着一点青色,舔舐着纸钱上歪歪扭扭的文字,撕裂着扭曲的空气。
火烧纸钱的味道弥漫在鼻尖,带着一股压抑,天色更加的昏沉了,偶尔吹来的一阵风,都吹不散这么重的味道,只让那些灰烬与半烧的纸钱飞舞地更加猖狂而已。
道路两边,还有摆放得整整齐齐三牲、水果等祭品,正是入夜初时,街灯未亮,整个街道犹如鬼蜮一般。
宁可信其有 2
在街道的尽头,走来了一群勾肩搭背的少年,那些少年穿着那个年代流行的非主流风格的衣服以及“杀马特”风格的头发,前额厚重的刘海遮盖到了眉毛以下。
少年们嘴里骂着脏话,一手还拿着酒瓶子,摇摇摆摆地走着。为首的一个少年被搀扶着,嘴里说着胡话,在不住地傻笑。
“大哥就是不一样,勾勾手指,连我们这条街上最漂亮的女孩子都投怀送抱了!”扶着他的那个满脸痘疤的少年谄媚地说道。
“呵呵,”他笑了笑,喝了一口酒,“那种货色?我送你,你要不要?”
“她不肯跟我在一起吧?”
“哼,”他冷笑一声,“她就是个绿茶婊!只要有钱,不用我勾手指都能贴上来!我今天把她送给你了,明天给她点钱,今晚随你玩!”
扶着他的少年立刻眉开眼笑了起来。
“这年头啊,有钱能使鬼推磨,”他叹了口气,随即又大笑起来,“只要老子有钱,鬼都得听老子的,哈哈哈哈!”
说着,他举着酒瓶子喝了一口啤酒,一脚踹翻了旁边摆放地整整齐齐的一堆祭品。
扶着他的少年立刻紧张地拉着了他:“大哥,现在可是七月半啊,容易、容易沾上脏东西!”
他一脸的不以为意:“那种东西我从来都不相信的,怕个鬼啊!怕鬼是吧,来啊来啊,我倒要看看世界上有没有鬼,有种就冲着我来!”
说着,他摇摇晃晃地挣开少年搀着他的手,东一脚西一脚地将地上燃烧着的纸钱全部都踩熄灭了,口气非常狂妄:“要真有鬼魂,那就来缠着我啊!来啊来啊!”
一阵大风吹了过来,顿时,所有的灰烬都朝他们迎面扑来,浓郁的味道似要令人窒息,那黑色的灰烬也逼得人睁不开眼睛。夜色更深了,夜雾与烟雾弥漫在一起,由于白天下过雨,整个街道有些湿漉漉的,更显清寒。
寒意从毛孔钻入四肢百骸,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一群打架闹事无恶不作的少年们,此刻也觉得有些诡异。
众人都没有再说话,只剩下他一个人在那里骂骂咧咧。
走到巷子口的时候,分道扬镳的时刻就到了。
搀着他的少年左右看了看这犹如鬼蜮般的清冷街道,说道:“大哥,要不我先送你回去吧,这大晚上的不安全啊。”
“不安全?”他嗤笑了两声,摆摆手,“有什么不安全的,我一个大老爷们的,又不是那些漂亮小妞,还能不安全?”
“大哥,今天可是七月半鬼门开啊。”少年担心的说道。
“封建迷信!”他摇摇晃晃地走到巷口一家早已关门的茶馆的台阶上坐了下来,“你先走吧,我休息一会儿,自己回去!”
少年走后,他靠着背后的墙壁躺了一会儿,一阵冷风吹来,他也清醒的差不多了。抬头看了看头顶的街灯,不由得骂了一句:“靠,今晚的路灯怎么现在还没亮?”
天色已经全黑了,远近只能看到楼上的房间亮着几盏灯,在这样的日子里,家家户户都关了门。
宁可信其有 3
正打算走回家,突然想起早上出门的时候,妈妈跟他说,让他回家的时候顺便去干洗店帮他拿一下衣服,他只好无奈地从口袋里掏出两块钱,穿过这条街道,走到大马路上的公交站牌,等307路公交车。
其实干洗店离这里很近,坐个公交车也就是一站路程,而这一站路程就是307的终点站。
等了几分钟,不远处走来了一个穿着一条淡紫色裙子的女孩,女孩的裙子上绣着一些深紫色的薰衣草。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想到此处,他不由得笑了笑,这些脑残的小女生!
女孩手里拎着一袋桃子,在他低头的时候,本来已经走过了公交站牌,可是在他抬起头的那一瞬间,女孩无意间回眸看到他的脸,脸上突然起了一层红晕,犹如白色宣纸上盛开的绯色桃花。
她留着中分的头发,露出两只美丽的大眼睛,原本水汪汪的眼睛在看到他的一瞬间更是激动地秋波盈盈。
他当然明白她的眼神中代表着怎样的意思,这样的眼神他见得太多。他身边的女孩子,要么爱他的相貌,要么爱他的金钱,要么两者都爱,托他那个美丽的不可一世的妈妈的福,他的容颜俊美如画,不似凡人,似是谪仙。
即使是留着可笑的“杀马特”发型,依旧帅气得令所有人移不开眼睛。
那个女孩低着头走到他的身旁,小心翼翼地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他,没有提桃子的手紧张地绞着自己的衣角,大气也不敢喘。
这是他第二次见到她,想起一个半月之前,在玫瑰花园中她落荒而逃的傻样,他的嘴边噙了一抹恶作剧的笑容,打算逗逗她。
随即,他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搬来这里的一个半月,他听过不少关于她的传言,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们都说这个女孩是个神经病,有时候莫名其妙的对着空气说话,表情或喜或忧或怒……
307公交车停在了他们面前,车厢里除了司机,没有一个人,这也不奇怪,毕竟这是个偏僻的小镇,到这一站车厢内还有人的情况并不多。
两个人上了车,女孩似乎非常害羞,不敢和他坐在一起,他们便一个坐在公交车的最前面,一个坐在公交车的最后面。可是即使这样,他还是能感受到她那炽热的目光,无时不刻地在盯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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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乡翻似烂柯人
天气十分炎热,火辣辣的太阳散发出强烈的光芒,广袤的天空上竟是一丝云彩也无,天是一种高远的蓝色,在这片蓝色下,是反射着阳光的林立的高楼。
这里是这个二线城市边郊最繁华的小县城,十几家大学的几十万的学生使得这里的经济迅速地发展了起来。此时正是下午两点多,街上的行人不多,宽阔的大马路上行驶过一辆老式的公交车。
在这种二线城市里,这种一元钱的老式公交车已经不常见了。公交车后排的一个窗户上,出现了一只白色的手臂,拉了拉破旧的窗帘,试图遮挡这灼热的阳光。
女孩伸出手挡了挡眼睛,刺眼的阳光将她纤长的睫毛镀成了一种美丽的金棕色,她蹙了蹙眉,随即叹了一口气,不再理会这看起来毫无作用的窗帘。
她的手中是一张纸条,纸条上写了一个地址,由于天气的炎热,她的手心的汗液已经将纸条浸的湿乎乎的,有些发皱,在炎热的风中颤颤地发着抖。
似是热的有些烦闷,她转过头去看窗外的景色,大学城已经消失在了眼前,取而代之的是乡村的景色,两边是一望无际的农田,六月的稻米已经成熟了,金黄|色的一片蔓延开去,在六月的热浪里像是海水一般似要翻滚起来。
渐渐地,乡村的景色消失了,出现在眼前的是一片精致的园林,一排精美的栅栏将来自各国的植物围了起来,在繁茂的景观植物中,露出了一座座尖尖屋顶的小别墅。
“小姑娘,已经到了世纪天湖了,该下车啦!”这时候,司机高声喊了一句,“从这里下车,往前走两百米,再往右走五百米就到了。”
“谢谢。”女孩低着头,声音很低,近乎呢喃。
下了车之后,女孩抬起头,脸上的表情有些茫然,随即,她深吸了一口气,露出一副郑重的样子,如同上刑场的人一样,飞快的朝前走去。
一辆名车从她的身旁开了过去,她抬头看了一眼车牌,是宝马z4,她蹙了蹙眉,眼中有怯弱和自卑,明晃晃的阳光下,她就像是形单影只的人,活在自己阴郁的世界里。
一辆凯迪拉克擦着她的衣角飞快的开了过去,然后径直地撞上了一旁的水泥柱子,车身翻倒,坐在车里的穿着妖娆的女大学生和一个中年胖子没有痉挛几下,便惨死了。
“啊——!”她后知后觉地惨叫一声,闭上眼睛,吓得浑身发抖。
当她缓过神来,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只见车厢的阴影处,躲着两个魂魄,那个女大学生正对胖子怒目而视。
应该找别墅区的保安过来,她这样想着。
可是紧接着,一辆低调的黑色奥迪停在了凯迪拉克的面前,从车内下来了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有一张非常清秀的脸,他手上戴着的几万美元的劳力士手表瞬间将她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年轻人走到两具尸体前,手伸到胖子的天灵盖上,手指上带着一枚古旧的玄铁戒指发出了一道暗淡到令人难以察觉的红光,然后,胖子的魂魄就被吸进了戒指里。
女孩的身体开始不可抑制地发起了抖,她转过身去,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到,可是脸上,是惊恐到近乎扭曲的表情。
一步、两步、三步……她感到那个男人朝她走了过来,她吓得呼吸都快停止了,浑身僵直着,一动也不敢动。
一只手搭到了她的肩膀上,就在她要尖叫出来的那一刻,年轻人静静地说了一句:“小姐,你钱包掉了。”
悬在半空中的心瞬间掉了下来,她喘了口气,接过他从地上捡起来递给她的破旧的钱包,连最基本的谢谢都忘了说。年轻人回到自己的车上,发动引擎离开了这里。
女孩捏着自己的钱包,还有些心有余悸,正当她打算离开这里的时候,一道刺眼的光芒经过阳光的反射刺入她的眼中,她下意识的眯了眯眼,偏过头朝地上看去,只见地上躺着一只银色的钥匙。
是刚刚那个年轻人掉下来的吗?她捡起钥匙看了几眼,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居然鬼使神差地将钥匙放入了自己的钱包中。
走到别墅区的大门口,将这边发生的车祸报告给了保安,由于她低着头,说话的声音又小,一看到陌生人说话就结结巴巴的,搞了好半天保安也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她急了,又是一番比手画脚,保安这才明白原来出了车祸。
舒了一口气,女孩拿出纸条,紧张地语无伦次地询问保安,那栋别墅的地址,好在随之而来的另一个保安比较聪明,一下子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朝她指了指右边的一条道路。
女孩将纸条紧紧地攥在手心,脸上露出一抹怯弱和担忧,低着头拖拖拉拉地走到别墅的门前,张望了一阵,又犹豫了十多分钟,才像是做贼心虚一样,按响了栅栏外的门铃。
很快的,栅栏打开了,她紧张地走了进去,穿过一片小花园,来到大门前,一串笑语响起,门被打开,一个抱着一只活泼好动的哈士奇的小姑娘有些好奇地看着她,带着陌生的眼神。
“杨婷小姐吗?你……你好,”女孩紧张的攥着衣角,“我……我是天使之家的义工简韶华,我这次是……是来家访的。”
面前的女孩穿着一身绣着精致图案的丝绸睡衣,领口和袖口还有繁复的花边,韶华低头看着自己有些发黄的白色t—shirt和洗的发白的白色牛仔裤,自卑的低下了头,双手绞在一起。
杨婷疑惑地打量了她一样,压抑着怀抱里兴奋的哈士奇:“葛玲姐姐呢?”
“她……她现在已经不做义工了……所以,以后的家访,都会、都会由我负责。”她鼓起勇气,喃喃的说完这几句话,面上已经起了一阵红潮。
别墅太华丽,她不敢看,她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她穿的太陈旧了,唯恐被杨婷当成骗子给赶出去。
杨婷虽然还有些不放心,却只是简单的笑了笑:“进来吧,外面的太阳很大,难为你大热天的跑一趟。”
“谢谢。”韶华点点头,规规矩矩地走了进来,在看到两百多平米的贴着锃亮的地板砖的华丽大厅后,她有些进退两难的停了下来。
“没关系,不用换鞋,这里会有钟点工过来打扫的。”杨婷解了她的尴尬和局促,然后将哈士奇放了下来。
很二很傻的哈士奇虽然瘸了一条腿,但依旧在大厅里跑的很欢畅,围着韶华转了一圈又一圈。
“坐吧,”杨婷指了指柔软的沙发,然后走向厨房,“你要喝什么饮料?这里有果汁、绿茶、鸡尾酒……”
“不不不,”韶华连忙摆手,“我不渴……真的……”
杨婷微微一笑,从厨房里拿出两个杯子,给韶华倒了一杯冰果汁:“女孩子还是喝果汁好,养颜。”
韶华拿起桌前的冰果汁,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后,就不再喝,眼睛盯着脚下的意大利纯手工地毯,不敢乱瞟。
“嗯,好了,开始家访吧。”杨婷喝了一大口果汁后,将哈士奇抱在怀里,微笑。
宠物收容所的家访也就是例行公事,韶华不敢看杨婷,结结巴巴地提着之前准备好的问题,杨婷一一作答,说的非常详细。
看来这一周,哈士奇与这个新主人相处的不错,韶华放下心来,取走了杨婷的拍摄一些哈士奇的生活照片,打算就此告辞。
就在这时,别墅的大门被打开了,一个很有磁性的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婷婷,爸爸喊你打个电话回家。”
像是全身的血液倒流一样,韶华浑身冰冷,她背转身,垂着头,刘海深深的遮住了她的脸庞,她努力地减少着自己的存在感。
“他不是我爸爸!”杨婷愤怒地将手中的玻璃杯砸在地上。
“怎么说话的?爸爸之前是委屈了你,可是从今往后,你就是萧家的唯一的女儿,萧家不会亏待你,爸爸一定会把以前亏待你的全部补偿给你!”他的声音带着强烈的不满。
杨婷冷哼一声,冲上二楼的一间房,直接将门重重的关上,发出砰的响声。
男人松了松领带,正打算去一旁的吧台拿一瓶酒的时候,目光与韶华不期而遇。
“你是谁?新来的钟点工?傻站着干什么?还不把地上的碎玻璃收拾了?”
如此有磁性的声音,即使是说着冰冷的话语,也如同大珠小珠落玉盘般悦耳动听。
韶华僵了一下,随即不动声色的低着头走到工具房拿扫把,把地上的碎玻璃扫干净。这个空间是密闭的,她如同置身于深海一般窒息,有些回忆仿佛已经停留在很深很深的地方了,深的如同马里亚纳海沟。
瞧着身上浆洗了几年的在地摊上买的衣服,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种时候,韶华居然还能露出一个笑容,时隔五年,大彻大悟。年少的时候,你有没有做过一个梦,梦想着自己是灰姑娘,虽然非常贫寒,总是受人欺负,但是最后却能得到王子的爱,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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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心》,这本书叫《画心》,《画心倾城》真的好难听,好难听……
犹恐相逢是梦中
在14岁的时候,韶华做过这样的梦,可是后果太惨太惨了,直到绝望的那一天,她再次翻起格林童话看到灰姑娘的故事时,才发现,原来她一直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情节,那就是灰姑娘也是贵族女子。如果她不是贵族女子,她甚至不知道王子的选妃宴,更拿不到请柬,最后王子也不会娶她,因为他们之间,门不当户不对。
一直一直以来,都是她痴心妄想,直到梦醒,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她才向生活妥协了,甘心做一个小人物。从不相信童话的那天开始,她开始信命,一个人的境遇是上天注定好的,若是强行想改,只会撞得头破血流。
所以这些年,即使生活艰难,她依旧能平心静气。
将扫把放回工具间,正当她打算偷偷溜走时,男人慵懒的声音传了过来:“去厨房拿些冰来。”
她开始紧张起来,面对这个最熟悉的陌生人,她心里的自卑达到了一个临界点,几乎要崩溃。走到厨房拿出冰块,她将冰盆放在吧台不远处,就朝门口走去。
“站住。”
她浑身一僵,屏住呼吸,深怕他认出她来。
“放那么远干嘛?放到我面前来。”他的声音中带着微微的不满。
韶华垂头,端着冰盆走到他面前,正打算离开的时候,右手忽然被他紧紧地攥住,下一秒,她的下巴被人攫住,用力地抬起,她的眼里闪过一抹惊慌,在深深的刘海下,对上了他那蕴含着复杂情绪的眼神。
右手上的铃铛叮当作响,微微摇曳,年代久远的铃铛带着微微的沉闷,就像此刻他们之间的气氛。他深邃的眼里,有一团雾气弥漫,所有的心事如同暗河的水,不分昼夜阴暗流淌,而她在对岸,模糊观望,也许一下脚,便会葬身。
“是你?”他静静地看着她,凤眼微眯,如同一个国王巡视着自己的领土。
在那样的眼神下,她的心中闪过一种强烈的屈辱。
铃铛声静止,屈辱消散,她垂眸用尽全身力气支撑着她脸上平静的表情,尽管嘴唇早已颤抖:“今天只是个意外……我……我不知道你住在这里……我以后……以后不会再来了。”
他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这一抹笑容让她的心中陡然刺痛,她试图挣开他的手:“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来了……萧先生不必担心……”
说完这句,她一个用力撤回自己的手腕,转身朝门外走去。
不料手腕被再次扯住,他唇边似笑非笑:“我有说让你走了吗?”
“萧先生……”韶华急切地挣扎了起来,眼眶红了,泪水打转,“以前是我痴心妄想……我以后……以后再也不敢了……”
他亲吻着她洁白如玉的右手,摩挲着她手腕上古旧的铃铛,声音里带着淡淡的温柔,像是随风潜入夜的春雨,丝丝扣入人心:“这个铃铛你还戴着?”
“我只是……只是取不下来……”她挣扎,铃铛再次发出一串串响声,记忆带着混乱的脚步纷至沓来。
他像是确定了什么,眼中带着安心:“我原本已经打算放过你了,可是这次是你自己撞上来的,韶华,我不打算再放开你了。”
身材高大的他抱着她像是抱着一个大型洋娃娃一般,多年过去,曾经身形单薄的少年已经变成了强健如斯的男人了。过去的一切物是人非,如黄粱一梦,书生梦醒,而店家的黄粱饭还没有蒸熟。
“萧先生……你真的……真的误会了……”
“嘘……别说话,”他闭上眼,在她白皙的后颈深深的嗅了一口,那独特的少女清香浸入鼻中,“在欧洲五年,每一次深夜半梦半醒之间,我总能看见你,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犹恐相逢是梦中。韶华,当年的事,你恨不恨我?”
五年前的事情,她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偶尔想起来,也隔了厚重的大雾,恍如隔世。她诚实地摇摇头:“不恨……”
大彻大悟之后,是真的不恨,当年本就是她痴心妄想,想嫁入豪门,落得如此下场,不过是她咎由自取。至于那些深刻的爱恨,随他吧。
“可是,我却是有些恨你的呢,”他在她耳边低喃,语气却温柔地如同鹅毛拂过肌肤,“可是现在我不恨了,原本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过得不好,现在才发现,原来你也过得不好。”
他抚摸着她手上厚重的茧子,带着一股怜惜和心疼:“韶华,从前的事情都忘了吧,我们重新开始,我们好好过,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我们好好过,物质还是精神,我已经不在乎了。经过这五年,我才明白,韶华,不管你带着多少附加条件,都没关系,我只要你。”
如果是五年前,自己一定会痛哭流涕,感慨上天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心声,让自己丑小鸭便天鹅,然后满怀憧憬地与他甜蜜恩爱。可是现在,心境不同了。
“谢谢你,但是……但是不必了,”她抽出手,用低沉的声音冷静地陈述着事实,“以前是我不懂事。”
他的眼眸黯了黯,迅速的闪过一抹难过,随即,他又像是什么都没有听到似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戒指盒,弹开戒指盒。
落地窗的窗帘没有拉,午后炙热的阳光照射在精美的戒指上,钻石切面经过重重的折射,散发出七彩的璀璨光芒,梦幻的色彩一如灰姑娘的童话。
“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她疑惑地皱眉,他在她耳边温柔的解释:“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这枚戒指我准备了很久,本来想着,过了今日,我便把戒指扔到湖里,就当是封存了那段记忆。可是你看,就在这最后的一天,我们重逢,命运转了一个圈,时过五年,只为破镜重圆,过去的那些愚蠢的错误,不会再发生。”
璀璨的七彩光芒模糊了她的视线,仿佛回到了那个充满彩色泡泡的夏天。
透明的泡泡内流转着七彩的光芒,一个个慢悠悠地飘向了天空,在刺眼的眼光下破碎成水雾,15岁的她穿着一条绣着薰衣草的淡紫色裙子,露出一抹甜甜的笑容。风吹来,将漫天的泡泡吹向右边,她一边吹着泡泡,一边追随着泡泡离去的方向。
不知不觉中,她来到镇子里最有钱的镇长家,镇长在去年的时候,在这里盖了一栋小型别墅,别墅中带有一个小型的游泳池和一个玫瑰花园。
就在前几天,镇长一家人都搬出了小别墅,而今天,小别墅的门前停了一辆白色的流线型法拉利,法拉利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漂亮的如同堆积的白雪。
15岁的女孩子,正是看言情小说的时期,自然明白法拉利代表的价值,她很想上前摸一摸那辆法拉利。穿过半掩的栅栏,盛开的如同骄阳一般灿烂的火红玫瑰,她看到,在那不知何时蓄满水的游泳池里,一个穿着泳裤的高个子的男孩像是一条矫健的海豹一般,跃出水面,爬了上来。
男孩很高,他的瘦非常健康,八块腹肌,肌肉看起来并不像是健美先生那样的僵化,那是一种年轻的、活力的肌肉。
她站在玫瑰丛中看着他,就在男孩回过头来看着她的一瞬间,脸色突然红的堪比玫瑰,然后她捂住自己的脸,忙不择路地跑出了别墅,一路跑回了自己的家,剧烈的心跳还久久不能恢复正常。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可真傻,”他也回忆起了那阳光灿烂的一天,“那时候我不屑地在想,这种傻女孩,没有一点魅力,可是现在,我落到了你手里。原来爱一个人,无关对方的魅力,我们一直在时间的荒芜里,等待着彼此,所以,我不想一错再错了。韶华,重新开始吧。”
他温柔的低喃像是巫族的蛊惑,可是韶华只是微微晃了一下神,转过头,后退几步,与他保持到了安全的距离,低着头说道:“对……对不起,当年的事情给你带来困扰了,萧先生,我还有事,先走了。”
“韶华,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当年不是这样的,为什么你现在说话都不敢看着我的眼睛?为什么你现在说话这么胆小怯弱?”他走向前握住她削瘦的肩膀,“还有,为什么这些年,你不肯打电话给我?”
韶华不语。
“韶华?”她沉默的对峙不知为何,让他心里产生了一种严重的恐慌,“韶华?”
“你不是问我恨不恨你吗?我后来……后来想了很久,”她偏了偏头,“萧先生,我不恨你,当时年纪小,不懂事,所有的伤害都被放大了,其实现在想想,很多事情……很多事情根本就是很可笑的不是吗?”
她终于抬起了头,刘海落到一边,露出了一双漆黑的大眼睛,黑色的瞳仁部分与眼白部分的分界并不明显,仿佛氤氲开一般,水汪汪的。秋水剪瞳,说的大概就是她的眼睛。
等闲变却故人心
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眼睛,干净、水润,仿佛所有的肮脏都映不进去,黑眼珠边带着的婴儿般的蓝色,犹如湖水的波纹。她笑的时候,精致的唇边露出一抹米白色的小细牙,带着可爱与甜美,像是夏日的冰淇淋。
“可笑?”他瞳孔一缩,紧盯着她的眼睛,“你竟然认为可笑?韶华,你忘了当年是谁说开始的吗?”
仿佛是遇到刺猬的乌龟,韶华又将自己缩回了壳里,她垂下头,打开他握着她双肩的手,自卑的情绪又将她全身笼罩:“当年……当年全是我痴心妄想,我现在明白了,所以……所以萧先生,你放心吧,我现在不会去奢求我得不到的东西,我以后……以后不会再缠着你了。”
他的话句句凌迟着她的心,将她的自尊血肉淋漓的剥除,眼眶有些酸涩,韶华咬咬唇:“萧先生,如果没事的话,我真的要走了。”
如果曾经的她是一朵绚烂的夏花,那么现在的她就是一枚干枯的冬果,她转身离开,佝偻着身体,漆黑的头发如同瀑布一样笼罩了她大半个瘦小的身体。
他感到一阵心疼,追上去:“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我自己能回去。”
“我送你回去,”他不由分说地拉着她走向车库,用遥控器打开车库的大门,不顾她的挣扎拉着她坐上了车,“手机给我。”
“我……我没有手机。”她的脸上染起一层浓浓的红晕,贫穷使她感到羞耻,而当年他的羞辱,令她自卑。
他拿出一个商务手机塞到她手中:“这是我办公用的手机,你先用着,我私人手机的号码你还记得吧?今晚回去给我打个电话。”
他的私人号码她如何不记得,还是热恋时期她给他选的,那年他换卡,让她给他选号码,而她居然在号码单里看到了15211314179,谐音为:我爱你,一生一世一起走。
“不……不用了……我不需要……”这种施舍令她越发难堪,在他身边,她如坐针毡。
“韶华,”他一手将她圈在自己与车座的中间,“把你的人生交给我,以后,你的人生都由我来安排。”
“萧礼,”她垂着头,绞着自己的手指,“那些可笑的往事,都忘了吧。”
“忘了?”他狂怒,举起她的右手,“你问问铃铛,铃铛忘了吗?”
铃铛叮当作响,就像当年,他们摇摆不定的爱情。韶华沉默地用左手去拔右手上的铃铛,铃铛的项圈很小,她用力地拔着,手背上箍出了一层剥离的血肉,隐隐看得见薄薄的皮肉下的白骨。
“够了!”他一手拍开了她的左手,伤心欲绝,一踩油门倒车出了车库,以最快的速度在公路上狂飙着。
他还记得,那一年,他们去泰国的寺庙见那个降头师,那个降头师说,她八字轻,容易遇到鬼,于是他为她求来了这个护身的铃铛,虽然不能彻底杜绝她遇见鬼的情况,但在关键时刻,却能保她平安。
他本以为她心中还有他,所以一去五年,都舍不得摘下这个铃铛,可她却用最决绝的方式证明着她的迫不得已。
------题外话------
此文,嗯,有一点点虐,保证完结。
却道故人心易变
一切是不是他在自作多情?就像最后两年吵架分手那样,他痛骂她,羞辱她,说她不知廉耻,虚荣浅薄,处心积虑的成为他的女朋友只为嫁入豪门,如脚底的泥土那般不堪!
那一年,她的眼泪纷纷而落,每一滴泪都是一滴硫磺,腐蚀着他的心,可当时的他被愤怒蒙蔽了眼睛,只想看到她狠狠痛。
去英国的那几年,很多事情他已经想明白了,当时自己那么自以为是的误解着她,不给她任何解释的机会。其实,就算他真的那么虚荣浅薄又怎么样呢?他爱她,这就够了。
她要车,他给她车,她要房,他给她房,她要钱,他给她钱……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爱一个人要接受她的一切,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无关你是不是热爱着我的金钱。
无头无脑地开到了市区,他才从自己的思绪中走出来,问道:“你住在哪里。”
她叹了一口气,报出自己的地址。
车子一路开到一家医院,这是属于逐鹿集团的私人医院,逐鹿财团在国内乃是首屈一指的集团,后台更是深不见底。
车子进入地下停车库,萧礼拉着她走了出来,停车库有电梯可以直达楼上,在另一侧有一个需要密码的电梯,电梯上雕刻着一朵金色的莲花。
萧礼输入密码之后,拉着她走了进去,她发现这辆电梯居然只到达这栋医院最高的一层。一直都知道萧礼是有钱的,只是不知道萧礼与着逐鹿集团又有什么关系。
她不敢胡思乱想,斥骂自己那又孳生出来的可笑念头,五年前自己得到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你与他根本就是两路人,或许他现在对你的一番甜言蜜语只是出于不甘心,毕竟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你在奢望什么?
沉默中,电梯到达了顶层,随着叮当一声响,她的思绪被拉了回来。
最顶层只有一间两百多平米的高级病房,其他的都是各种各样的研究室和医疗室,几乎是一出电梯门,医院的院长便带着一帮主任医师迎了过来,恭敬地喊了一声:“二少爷!”
“她的手受伤了。”他的神色非常淡漠,带着一种上位者的沉静,享受着芸芸众生的顶礼膜拜。
院长瞧了一眼低着头的韶华,立刻吩咐主任医师将她带到了办公室,语气中不无恭敬和谄媚。
一帮人小心翼翼地给她打麻药,缝合着手上的伤口,期间,韶华皱了一次眉,给她缝伤口的医师顿时打了个寒颤,战战兢兢地。
韶华知道这一切都是偷来的,她不是光芒万丈的白天鹅,只是一只丑小鸭,萧礼给她的一切,就像是12点之前的魔法,等到12点一过,平穷、困苦会再次回到她身上。
浓浓的自卑再次将她笼罩,在这个窗明几净的宽敞办公室里,在周围的人殷勤的目光中,她觉得她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他们的世界,她是多余的。
上了药包了纱布后,主任医师给她配了药,领着她去了唯一的一间豪华病房,让她躺在床上打吊针,吊瓶中的药水,是防止伤口发炎的。
宁可信其有 1
病房里除了一间主卧室之外还有三间客房,洗手间、浴室、厨房、吧台,所有的一切采取的都是高科技智能声控装置。
萧礼推开门走了进来,见韶华垂眸依然在躲避着她,坐到床边的椅子上,拉着她没有受伤的那只手,叹了一口气:“韶华,韶华我知道当年是我对不起你,但是,一切都过去了。你说得对,有些事情是很可笑,但那些可笑的事情我不会再做。”
她的手指颤抖了一下,可是她依然没有说话,漆黑的刘海过长,遮住她美丽的眼睛,她洁白的容颜看起来如同石膏般,静默而没有生气,看不出丝毫情绪的流淌。
她不可否认她心底的颤动,但她颤动仅只一秒,她再也经不起这么伤筋动骨的爱情了。佛语有云: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林中,心不动则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则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他拨开她额前厚厚的刘海,露出那张因为营养不良而有些苍白削瘦的小脸,她的眼睛晶莹剔透,一如初见:“你的眼睛真美,虽然这种看起来水汪汪的眼睛,实际上是能通晓两界的阴阳眼,可依旧止不住它对我的吸引。你还记得我们第二次见面吗?”
窗户没有关,大风鼓动,窗帘飞舞了起来,一如那一年中元节,夕阳中满街飞舞的纸钱。
每一年七月十四日,是中元节,鬼门开的日子。中元节源自道教,后来佛教改为现现在俗称的鬼节。盂兰节在印度语中意指“倒悬”,“倒悬”指的的是释迦十大弟子目莲的母亲死后后受饿鬼之苦,不能吃东西。后来目莲得到释迦帮助,用百味五果供养十方神佛,并藉功德救母亲。所以现在为了祭祀孤魂都在鬼月农历7月举行普渡会。
关于鬼节的来历,还有第二种说法。
传说地藏菩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阎王爷,他的母亲去世后来到阴朝地府,被关在牢房里受到十八层地狱的种种折磨,地藏菩萨是个孝顺的儿子,看到母亲受罪心中不忍,在七月十五这天竟恂私情,让看守牢房的小鬼偷偷把牢门打开放他母亲出来,谁知这一开牢门不要紧,牢房中的小鬼们蜂拥而出跑到人间为害百姓,所以就有了“七月半,鬼乱窜”之说。那些跑回家乡的鬼纷纷向家人索要钱财以便回去用来生活和打通关节希望早日托生。
那日的天色已经有点昏暗了,整个大街上几乎没有一个行人,到处都是缭绕的烟雾,以及飘向天空的灰烬,有些还未燃烧完的纸钱,火光幽幽的,黄中带着一点青色,舔舐着纸钱上歪歪扭扭的文字,撕裂着扭曲的空气。
火烧纸钱的味道弥漫在鼻尖,带着一股压抑,天色更加的昏沉了,偶尔吹来的一阵风,都吹不散这么重的味道,只让那些灰烬与半烧的纸钱飞舞地更加猖狂而已。
道路两边,还有摆放得整整齐齐三牲、水果等祭品,正是入夜初时,街灯未亮,整个街道犹如鬼蜮一般。
宁可信其有 2
在街道的尽头,走来了一群勾肩搭背的少年,那些少年穿着那个年代流行的非主流风格的衣服以及“杀马特”风格的头发,前额厚重的刘海遮盖到了眉毛以下。
少年们嘴里骂着脏话,一手还拿着酒瓶子,摇摇摆摆地走着。为首的一个少年被搀扶着,嘴里说着胡话,在不住地傻笑。
“大哥就是不一样,勾勾手指,连我们这条街上最漂亮的女孩子都投怀送抱了!”扶着他的那个满脸痘疤的少年谄媚地说道。
“呵呵,”他笑了笑,喝了一口酒,“那种货色?我送你,你要不要?”
“她不肯跟我在一起吧?”
“哼,”他冷笑一声,“她就是个绿茶婊!只要有钱,不用我勾手指都能贴上来!我今天把她送给你了,明天给她点钱,今晚随你玩!”
扶着他的少年立刻眉开眼笑了起来。
“这年头啊,有钱能使鬼推磨,”他叹了口气,随即又大笑起来,“只要老子有钱,鬼都得听老子的,哈哈哈哈!”
说着,他举着酒瓶子喝了一口啤酒,一脚踹翻了旁边摆放地整整齐齐的一堆祭品。
扶着他的少年立刻紧张地拉着了他:“大哥,现在可是七月半啊,容易、容易沾上脏东西!”
他一脸的不以为意:“那种东西我从来都不相信的,怕个鬼啊!怕鬼是吧,来啊来啊,我倒要看看世界上有没有鬼,有种就冲着我来!”
说着,他摇摇晃晃地挣开少年搀着他的手,东一脚西一脚地将地上燃烧着的纸钱全部都踩熄灭了,口气非常狂妄:“要真有鬼魂,那就来缠着我啊!来啊来啊!”
一阵大风吹了过来,顿时,所有的灰烬都朝他们迎面扑来,浓郁的味道似要令人窒息,那黑色的灰烬也逼得人睁不开眼睛。夜色更深了,夜雾与烟雾弥漫在一起,由于白天下过雨,整个街道有些湿漉漉的,更显清寒。
寒意从毛孔钻入四肢百骸,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一群打架闹事无恶不作的少年们,此刻也觉得有些诡异。
众人都没有再说话,只剩下他一个人在那里骂骂咧咧。
走到巷子口的时候,分道扬镳的时刻就到了。
搀着他的少年左右看了看这犹如鬼蜮般的清冷街道,说道:“大哥,要不我先送你回去吧,这大晚上的不安全啊。”
“不安全?”他嗤笑了两声,摆摆手,“有什么不安全的,我一个大老爷们的,又不是那些漂亮小妞,还能不安全?”
“大哥,今天可是七月半鬼门开啊。”少年担心的说道。
“封建迷信!”他摇摇晃晃地走到巷口一家早已关门的茶馆的台阶上坐了下来,“你先走吧,我休息一会儿,自己回去!”
少年走后,他靠着背后的墙壁躺了一会儿,一阵冷风吹来,他也清醒的差不多了。抬头看了看头顶的街灯,不由得骂了一句:“靠,今晚的路灯怎么现在还没亮?”
天色已经全黑了,远近只能看到楼上的房间亮着几盏灯,在这样的日子里,家家户户都关了门。
宁可信其有 3
正打算走回家,突然想起早上出门的时候,妈妈跟他说,让他回家的时候顺便去干洗店帮他拿一下衣服,他只好无奈地从口袋里掏出两块钱,穿过这条街道,走到大马路上的公交站牌,等307路公交车。
其实干洗店离这里很近,坐个公交车也就是一站路程,而这一站路程就是307的终点站。
等了几分钟,不远处走来了一个穿着一条淡紫色裙子的女孩,女孩的裙子上绣着一些深紫色的薰衣草。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想到此处,他不由得笑了笑,这些脑残的小女生!
女孩手里拎着一袋桃子,在他低头的时候,本来已经走过了公交站牌,可是在他抬起头的那一瞬间,女孩无意间回眸看到他的脸,脸上突然起了一层红晕,犹如白色宣纸上盛开的绯色桃花。
她留着中分的头发,露出两只美丽的大眼睛,原本水汪汪的眼睛在看到他的一瞬间更是激动地秋波盈盈。
他当然明白她的眼神中代表着怎样的意思,这样的眼神他见得太多。他身边的女孩子,要么爱他的相貌,要么爱他的金钱,要么两者都爱,托他那个美丽的不可一世的妈妈的福,他的容颜俊美如画,不似凡人,似是谪仙。
即使是留着可笑的“杀马特”发型,依旧帅气得令所有人移不开眼睛。
那个女孩低着头走到他的身旁,小心翼翼地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他,没有提桃子的手紧张地绞着自己的衣角,大气也不敢喘。
这是他第二次见到她,想起一个半月之前,在玫瑰花园中她落荒而逃的傻样,他的嘴边噙了一抹恶作剧的笑容,打算逗逗她。
随即,他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搬来这里的一个半月,他听过不少关于她的传言,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们都说这个女孩是个神经病,有时候莫名其妙的对着空气说话,表情或喜或忧或怒……
307公交车停在了他们面前,车厢里除了司机,没有一个人,这也不奇怪,毕竟这是个偏僻的小镇,到这一站车厢内还有人的情况并不多。
两个人上了车,女孩似乎非常害羞,不敢和他坐在一起,他们便一个坐在公交车的最前面,一个坐在公交车的最后面。可是即使这样,他还是能感受到她那炽热的目光,无时不刻地在盯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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