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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部分阅读

    家可以看看噢~~~)

    第八章 小镇老道

    小镇内,人群流动,一个身穿白袍的男子缓缓而行。レ&spdes;思&herts;路♣客レ

    一身白袍简单朴素,没有其他任何的装饰,倒是腰间盘着一根黑sè的腰带,不但起了束腰的效果,使得整个人的身材更为挺拔,同时也使得他看起来更为飘逸潇洒。

    男子约莫及冠年纪,这会儿一头长长的黑发,就用一根黑sè的丝带随意地扎着,眼睛稍显温和,里面还有一股欣喜之意流转,似乎很是开心,皮肤白皙,鼻梁微微高挺,但却显得更加英俊,有点略微的鹰钩鼻,但不明显,也不会给人一种狠厉的感觉。

    此刻背后一个书箱,就似一名游学的书生。

    金乘风此刻化为了人形,除了鼻子微微高挺,比较符合之前雕的形态之外,此刻也没有了之前的锐利,恢复了前世的那一股书卷气,至于傲慢和凶狠,则被隐藏地很深。

    负笈游学,自然不会是他会做的事情,他后面的书箱里,装的则是几百根铁羽,还有一颗九花玉露丸,还有就是银两了。

    至于他此刻腰间,则放有一把长剑,属于那种学子书生比较喜爱的那种,外表显得比较漂亮,实际上没啥威力的长剑。

    好不容易化为了人形,金乘风自然很闷sāo地打扮了一番,不过不喜欢花哨的他,觉得这样一身白袍,最是好看。

    人群之中,金乘风显得有些惹眼,不管怎么说,长相俊朗清秀,而且身子修长,比起周围的人都要高上一些,显得有些鹤立鸡群的样子。

    金乘风眼睛流转,以往都不能大摇大摆地在人类世界行走,现在就无须这些顾忌了,他此刻已经是个人了。

    不过转而金乘风面sè带有了一丝哀伤,他能够感觉到,此刻身体还在变异着,没过一会儿,他总会觉得有些地方不同了,虽然说不上是具体哪里,但感觉还是很明显的,既然变异明显,说明变化巨大,他甚至感觉自己还会变回一只雕,如今化为人形,或许只是变异和易经锻骨篇的结合,只是昙花一现罢了。

    金乘风找了个小茶肆,就坐下饮茶。

    茶肆已经是小镇比较角落的地方了,生意也并不好,除了金乘风,此时就没有客人了。

    茶肆的主人是个约莫已经有三十几岁的妇人。妇人已经有了一些皱纹,毕竟是古代,没有那么的多保养,女子地位也偏低,要做的家务活也多,也过的辛劳,不过可以看出,年轻的时候应该还是有几分姿sè的。

    “公子您请坐,公子看来是负笈游学的书生吧,一看就知道肯定有出息,将来必定高中,我现在就去把最好的茶哪来给公子品尝。别看我这儿地方小,可茶还是不错的。”

    老板娘给金乘风拉开了椅子,招呼金乘风坐下,然后就跑去摆弄一些茶水。

    金乘风缓缓坐下,看着人来人往,思前想后了一番,决定还是自己买下一匹快马,前往西域,也不知道这个小镇里,会不会有什么好马。

    老板娘很快就将金乘风的茶水摆弄好,金乘风闲来无事,也便叫老板娘坐在自己对面,和自己聊聊天。

    过程中,金乘风了解到这个老板娘年轻的时候还算小有姿sè,后来嫁给了一个秀才,当初可是很增脸面的事情,毕竟这里是宋朝,读书人的地位可高了。太祖赵匡胤曾说与士大夫共天下,这可不是玩笑话,北宋南宋,文人的地位比起前朝,只高不低。

    老百姓,嫁给了秀才老爷,已经是高攀了。

    如今自家丈夫在家读书,老板娘还面sè喜悦,说自家男人说了,这一次肯定能够中举当老爷。

    金乘风却是吐了口气,这会儿的书生大多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而且读书人如果烧饭做活,都是不雅之举,同时也会被人笑话,能够看出,这个书生估计始终都是秀才,除了会一点文章之外,一直是靠女人养活。而女人却不以为意,一直以自家丈夫有功名在身为傲。

    看金乘风是个负笈游学的书生,长相也俊朗异常,可以说从来没见过如此清秀漂亮的年轻男子,这种小镇,哪里出得了这种眉清目秀的人?心中喜爱,也便少收了一些银钱,怎知这书生却是大方,反而多给了一些,让老板娘越发欣喜,看来今晚能给丈夫多补补身子了,多ri的熬夜苦读,恐怕也把他累坏了。

    “不知道公子可有功名在身?”老板娘开口问道。

    在她看来,像金乘风这种长相气质,必定是世家子弟,孤身一身出来穷游游学的,也算是一番经历,想来书香门第,一般多出才子,恐怕少说也是个秀才吧。

    见金乘风摇了摇头,心中有些惊愕,但还是安慰了几句,说公子是人中龙凤,必定能够大器晚成之类的。

    金乘风倒是不以为意,苦笑了一声,只觉得这个妇人误会了自己,自己还真不是这个年代的读书人,相反,而是武林人士吧。

    老板娘只觉得这个公子是想到了伤心事,连忙离开,接着去打扫整理,惹得金乘风越发无奈。

    这会儿倒是有个突兀的声音传来,“这位公子一看就是人中龙凤,恐怕只是如今的气运郁结,不如让贫道给公子算上一卦,必定能够逢凶化吉。”

    “呸!李老头,这个公子是我的客人,你就别来骗他钱财了,给,今天我开心,请你喝茶吧。”老板娘给一个老人倒上了一杯茶水。

    老人穿着一身道袍,身上都是污渍,有酒有油,显得有些脏乱,头发确实梳得一丝不苟,手上拿着一根桃枝,长得很是普通。

    此刻听说有茶水喝,很是开心,也便不去理会金乘风了,似乎也懒得再去骗人钱财,喝点茶水,也算不错,毕竟此刻天气已经有点热起来了。

    老人边喝茶水,桃枝边敲着地面,最终呢喃着一些听不懂的调调,好似是在唱歌一般。

    老板娘哼了一声道:“李老头,还是这么不正经,唱着什么呢。”

    老人却是不以为意,接着哼哼,喝着茶水,一脸的享受模样,道:“唉,要是有绿蚁就好了,茶水毕竟淡了一些。”

    金乘风却是坐到了老人这张桌子,道:“老先生,刚刚不是说算卦么,那要不来一卦?”

    第九章 江湖一代新人换旧人

    金乘风坐在这个老人旁边,开口找老人算卦。

    老人确实摆了摆手,自顾自地喝着凉茶,一脸的惬意模样,拢了拢自己的衣袖,眼睛都没看金乘风一眼,道:“不算了不算了,今rì已经泄露了太多的天机,改天吧改天吧。”

    老板娘却是凑出头来道:“公子,别听到他的,李老头在这儿算卦有三四年了,从来没准过,倒是有几个冤大头被他骗了,追了好几天街,想把这个老头子抓起来打。”

    李老头似乎被老板娘点破,有点不开心,吹鼻子瞪眼了一阵子,不过看着老板娘拿出来的一屉小包,瞬间眉开眼笑,理都不去理会金乘风,抽出筷子就开开心心地吃了起来。

    刚出笼的包子自然烫,老人似乎完全不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直接一口放入,然后张大嘴巴喘气,还用手扇了扇。

    金乘风只能笑了一声,还真是个有趣的老头子。

    老板娘却是走了过来,双手叉腰,道:“李老头,这是给这位公子准备的,你怎么自己吃起来了。”

    说完,老板娘拿起一根筷子就去打老头子的手。

    老头缩了缩手,脸上堆满了笑容,忙吞下口中的包子,似乎还怕老板娘叫他吐出来一般,还真有些赖皮的模样。然后就转过头来看向金乘风,道:“要不你把包子给我,我给公子算上一卦?”

    感情这个老东西只是之前有茶喝,有东西吃,是懒得赚外快了,这会儿想吃东西,又想来骗财了!

    金乘风却是不以为意,一点钱财罢了,如今他腰揣着几百两银票,都是之前剩下的,他也不是那种喜欢享受的人,这么多钱,可以花很久了,只是为了满足自己想当富豪的愿望罢了。

    “老板娘,包子再拿两笼,再来些小菜,算是我请老先生了。”金乘风也抽出了筷子,就朝着老头前面的包子夹去。

    老人立马开心了,还不忘朝着老板娘道:“再来一壶绿蚁。”

    金乘风也不去责怪这个老头不知道客气。他知道绿蚁是一种酒,酒糟如同绿sè的小虫。这种酒便宜,但是味道却是不差,不烈,微甜,很受老百姓的喜爱。

    姓李的老人转过身来,看着金乘风道:“你是要算读书还是算习武?”

    金乘风却是眼前一亮,这老头儿还能看出自己习武?

    “老先生,我可只是一介书生,不会武功的。”金乘风打了个哈哈。

    老头却是直接侃侃而谈,说了一大堆读书的事情,无非是公子肯定节节高升之类的马屁话。

    金乘风自然不可能去走功名的道路,倒是听的云里雾里的,也只能苦笑了几声。

    老人似乎觉得自己已经尽到义务了,也不算是白吃白喝,吃的格外不客气,动作迅速,金乘风才吃了四个包子,剩下的就都被老人解决了。

    “老人家叫什么名字?”金乘风问道。

    “李太行。”老人直接道。

    老板娘插口道:“李老头以前老是喜欢说江湖四五十年前的一些绝世高手,还说什么就有一个叫李太行的剑道高手。就知道吹牛,你要是高手,那老娘就是微服私访的皇妃!”

    老板娘似乎自己把自己逗乐了,开心地说着一些话。

    叫做李太行的老头又有些不开心了,道:“你个妇道人家自然无法领会李太行这等高手的风采。”

    他一把抓过金乘风的右手,道:“小子,现在江湖上的人都只知道天下五绝一类的了,可再老一辈的前辈,又有多少人知道?既然小子是读书人,见识肯定更广,给这个无知的妇道人家说说,李太行老前辈是何等的英姿!”

    老板娘却是不计较,相反,被称为无知的妇道人家,还乐得很。道了好几句女子无才便是德。估计也是从自己丈夫那里听来学来的。

    金乘风自然不知晓这些,天龙八部和shè雕英雄传相差了好多年的光景,中间这一段空白时间,必定也有无数的绝世高手。

    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新人换旧人,江湖一直都是如此,而也正因如此,除了正当时下的一些高手,老一辈的前辈往往也很快被人遗忘,等他们退隐了,或者死了,只要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便会销声匿迹,不复有名。

    的确,说起来天下五绝,年纪也称不上太大太大,看看东邪,也估摸着就是个年轻外公。更老一辈的前辈高手,也不代表就真没有,或许还真有几个活着,可能是隐居了或者怎样。

    就好像独孤求败,杨过那会儿也没有在江湖上听说过他老人家的名号,如若不是剑冢和雕神,恐怕杨过这辈子都不会知道这么个老前辈。江湖就是如此,总是有那么多人,很快就被人遗忘。相忘于江湖,或许是被江湖相忘。

    金乘风倒是来了兴趣,道:“那老先生就说说看那个更您同名同姓的高手的风采吧?最好再告诉在下一些其他的江湖前辈。”

    李太行直接一摆衣襟,惹得老板娘又调笑了几句,但是他全然不去理会,接着说一些江湖往事,或许是活得久了,很多事情,看来都是真的知道,也应该都是事实。

    “想当初,李太行被称为独占江湖八斗风流,无数女侠对之趋之若鹜,青衫长剑,仗剑江湖,除尽天下不平事,无愧天下有心人。”

    老人接着喝了一口水,接着道:“如今有天下五绝,当初也有四大高手,剑道李太行,被称为剑圣,还有个高僧,甚是无趣,不提也罢。然后就是一个女子莫青衣,一手绣花针出神入化,接下来还有个耍刀的疯子,叫吴太平,不过他死得早,还就是被剑圣给一剑削了。”

    “说起来,李太行这人甚是狂傲,二十岁行走江湖,败尽同辈英豪,三十岁已经是大有名头,四十岁几近天下无敌,也成了天下四大高手之一,剑圣的名号,也绝非是浪得虚名。”

    “老实告诉你,王重阳还知道不?就是死去的那个天下第一。李太行还曾教了他一剑,后来他自己领悟,到最后简化成了那一套全真剑法,老头子我看来,却是未得那一剑jīng髓,还是差上那么一点点。”

    金乘风喝了一口绿蚁,只觉得这酒江湖人应该不喜,太甜,果酒一般,应该不受豪爽人士的欢迎吧。

    李太行也喝了一口,摇了摇杯子,看着杯里的绿蚁,眼神浑浊,道:“当初李太行号称千杯不醉,独爱烈酒,自称酒剑仙是也,后来才晓得,自己就是一混蛋,其实醉了整整四十年,才错过了那一袭青衣。”

    (正如之前所说,我要写的,不仅仅是金庸写过的,还有他没有写过的,以及大家所不知道的世界!)

    第十章 又见匪寇

    金乘风没有把李老头的话当回事儿,这个和所谓的剑圣同名同姓的老家伙,恐怕是以此为豪了一辈子了吧,就连原来的老剑圣归隐或者死去了的时候,还把这些事情拿出来吹嘘,不过似乎已经不受欢迎了。

    金乘风听得倒是有滋有味,也佩服这个老剑圣的风采,独占江湖八斗风流,所到之处,江湖女子趋之若鹜,一手剑出鞘,无人能敌,败尽天下不收手,好一个一气冲太行!

    正当金乘风准备再聊的时候,只听见一阵阵惊恐的尖叫声传来,整个小镇开始炸开了锅一般。

    小镇不大,总共估计万人不到,这会儿从城门处有人开始慌乱往里逃来,大声嚷嚷着:“有土匪!有土匪!快逃啊!好几百人!”

    整座城市开始慌乱起来,五百匪寇,很明显是来洗劫小镇,一个几千人的小镇,还有很多妇孺,再加上都是普通人,完全就抵挡不住。五百人看似不多,但五百个拿着武器的壮汉,不是任何人都有勇气上前的,正如此刻,都在逃窜,乱成了一团。

    金乘风右手拿着酒杯,微微转了转,面sè没有丝毫变化,但心中却是思绪万千。正如他之前所到之处,遇到了许多匪寇一般,宋朝,这个朝代的匪寇可是出奇得多,当初岳飞都曾经剿匪了好几年,从这一点看来,就可见一斑。

    老板娘有些慌乱了,此刻她却不急着逃跑,而是惊呼道:“哎呀!我丈夫这会儿恐怕还在打盹儿,不行!我要先回去!”

    说完,撒腿就朝着自己的屋子跑去。

    “萍水相逢即是缘,老先生是否也如此认为?”金乘风道。

    李老头还没有说话,金乘风就在他的脖子上敲了一下,李老头立马晕倒在桌子上。金乘风一手将他抱起,就起身走去。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头了,金乘风可不认为他逃得出去。

    如今他秉承着的是尽人事听天命,五百人,哪怕是天下五绝,也挡不住整整五百人吧?

    又不是说两军交锋取上将首级,一打五百,太夸张了些,至少如今的金乘风,是吃不消的,也不可能做到。

    既然如此,还不如把能救得救下。而且融合了雕的xìng子,还有和独孤在一起的感染,让他骨子里有了一些凉薄的个xìng。

    慌乱之中,一个书生手上抓着一个一身脏乱衣袍的老人,在如此杂乱的时候,不慌不忙地行走着。

    金乘风一手拎着李老头,一手拿着一壶绿蚁,仰头喝下一口,真的好像散步小饮一般,但几个转身,就来到了老板娘所到之处,只看见老板娘此刻趴在地上正哭得撕心裂肺,她的丈夫,也就是让她自得了一辈子的秀才老爷,此刻倒在地上,身上都是血,家里也是一团乱糟糟的,很明显被洗劫了。

    此刻已经有二十多个匪寇入城了,属于最前面的小部队,剩下的大部队恐怕无须多久也会进来,金乘风看着倒在地上痛哭的老板娘,细细一看,怀中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女孩儿,此刻女孩儿居然被削掉了大半个脑袋。

    一股煞气开始慢慢蔓延开来,无须几年,蒙古铁骑就会踏来,他是受到了前世大一统观念的熏陶,但是他怒气不争,男子汉大丈夫,却不保家卫国!一个个穷酸书生,不知道多出谋划策,只知道拖后腿,只知道为了一世的清名,撞柱,自杀,等等等等,崖山之后无中国,这句话当初直接刺痛了金乘风的双眼!

    蒙古人和汉人,金乘风不会有歧视,但是,他看不惯随意地肆虐百姓,更重要的是,如今他娘的是自己汉人在烧杀抢夺汉人!

    金乘风惨然一笑,道:“金乘风,你个**,这种时候居然想多管闲事了,忘记了前世那些老人都不敢扶的人了么?”

    金乘风将李老头放在地上,将左右摆动了一下,确保隐蔽之后,才缓缓朝着城门口走去。

    “这儿有个书生,看那把剑似乎还要些银两!”一个匪寇朝着旁边的一个矮个子叫到。

    话刚说完,只觉得胸口一痛,整个人就被大力拍飞,轰入墙中,吐了几口血后,就倒地身亡!

    “唉,以前都不肯出头,这辈子也算是多出来的,当了这么久的禽兽,好不容易成了人了,总要多做点人事是不是?好歹也算有些武功,不做次大侠,岂不是白来了一趟?哥哥我可是雕神,是神雕啊!”

    金乘风喃喃自语,再次挥出一拳,矮个子直接也被打飞,倒地就立刻咽气,直接给了他一个痛快。

    一路上,金乘风见到了匪寇就杀,他不知道自己救下了多少人,也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他只知道一路杀过来,总算杀到了城门口。

    看着远处的烟尘,很明显剩下的四百多人已经快到了。

    金乘风在心中告诉自己,留下半成力气逃跑便是了,能做的都做到,不就问心无愧了吗?

    抬头看了看天空,天空居然有些yīn暗。“还真有些山雨yù来风满楼的感觉呢?金乘风,现在该叫你金大侠了呢。独孤说过,人活一世,只求一个快意潇洒,既然心有不平事!何必说与山鬼听!想做什么,那便做什么!既然看不惯,那便——杀杀杀杀杀!”

    “前方何人!呦!一个小书生啊,被吓傻了吧?孬种,还不赶紧来接你爷爷下马?”几百人中,走在前面的一个大汉叫到。

    “二当家的,你的孙子长得真俊俏,要不赏给我吧!”一个尖嘴猴腮的男子在旁边说道!

    “滚你娘的,就知道你好这口!”二当家的哈哈大笑,后面的众人也都是如此。

    一群人缓缓靠前,二当家的一夹胯下的大马,大马开始飞驰,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很明显,他要带头杀入城去,这会儿,挡路的,只能被马撞飞了!

    金乘风双眼一眯,瞳孔猥琐,二当家的在马上微微愣住,都差点没握住缰绳。这个白衣书生,他的衣袍一尘不染,可是拳头上,却能看到满是鲜血!而且最恐怖的,是那双眼睛,那眼神,孤僻,傲慢,锐利,杀伐,就好似,就好似,就好似一只九天之上的神雕!

    金乘风双腿分开,一只手托住大马的肚子,另外一只手直接一翻,就连人带马直接翻起,朝着后面的人群砸去!

    二当家的被摔了个人仰马翻!也立刻知道眼前的是高手,慢慢隐退到了人群后,开口道:“小的们,谁杀了他!我就把二娘送他玩两天,然后赏两百两银子!”

    都是刀口上舔血的人,虽然没有什么规矩,但最不怕的,可能就是死了,只求大富大贵,只求能够多加享乐,否则也不会去做匪寇山贼。

    “的确是盗门里最难管教的实力,要叫胖子加把劲了啊,剿匪雕剿匪雕,都***化形了,还是离不开剿匪!”

    第十一章 一夫当关!(求收藏推荐)

    一把把蹭亮的大刀晃眼,还有一些长矛,可谓十八般武器基本都有,有马的直接大喝一声,就骑马而至。

    这是一个小镇,城门口窄狭,如果是行人,估计也就容得下五六人,至于马匹的话,两匹还能过,如果三匹,绝对会卡住。

    金乘风拔出了腰间的绣花枕头一般的长剑,长剑做工jīng细,煞是jīng美,但威力可想而知,不过也还算锋利,至少斩人脖子的时候,不会半路卡住。

    金乘风微微踏前,匪寇只觉得眼前一花,然后就觉得脖颈一凉,然后就觉得头和身体分开了!

    他的雪白衣袍上,溅上了点点鲜血,就好似白雪之中,傲然开放的红sè梅花!

    今rì以血绣梅!

    金乘风长剑一转,舞了一个剑花,另外一匹马的马腿直接被砍下,匪寇在跌落之前,金乘风膝盖一顶,直接就被轰在了城墙之上,全身骨头好似散架了一般,不可能还有机会活下去了!

    金乘风趁着空隙,将背后书箱里的九花玉露丸取出,夹在腰带之上,以备不时之需。整整近五百人,他可不认自己是个万人敌,能够见百人而面不变sè,还能够杀敌无数,全身而退!

    所谓侠客,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那也是边走边杀!你可以躲开!

    可如今的雕神,是堵在城门口,手脚有些放不开,只能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这样总会有力竭的时候。

    更何况人家不会傻乎乎地一个个上来让你杀,时不时会有暗箭,或者直接有短矛投来,金乘风好几次甚是惊险。

    一身白袍此刻已经大半染血,手上的长剑也已经完全卷刃,金乘风只能拍大腿,当初就应该把剑冢里的宝剑给带出来的,玄铁剑重量大,直接拍人就行了,一拍就是一条命!另外的宝剑可是裂土穿金,可谓是无所不破,也不会像如今这般狼狈。

    双手呈爪状,直接按住一人的肩膀,用力一抓,两个琵琶骨应声而碎,将他一甩,砸向了另外一人,金乘风微微上前几步,一脚踢起那根不争气的绣花枕头剑,长剑就朝着那个所谓的二当家飞去!

    二当家长得三大五粗,可是头却有些小,和身体显得有些不匀称,此刻一脸惊恐,不过好歹也有一些武艺,不然也当不上这么个二当家,将手上的大刀一甩,就拍飞了金乘风的破剑。

    不过似乎是没料到会有如此大的巨力,虎口直接一震,甚至已经震出血来!另外一只手抓着右手,牙齿硬咬,明显吃痛,大怒之下,一声爆喝,就取出了背后的弓箭。

    二当家最擅长的,就是连珠箭!他也是凭此坐上了二当家的位置!

    他姓公孙,有典籍记载,古有西楚公孙式,擅使连珠箭!

    可是原先还算显赫的家族,到了现在,却是已经落草为寇,家传绝学,却成了草菅人命的武器!

    二当家公孙龙直接三箭齐出!那把大弓,恐怕绝对是当世良弓!没有巨大的力道,说不准还拉不开!

    金乘风眼睛微缩,好家伙,本以为是个草包,没想到还有这等本事。

    城门口狭窄,不方便躲避,金乘风只可猛地一转身,然后一手抓住两箭,本来左手还要抓住另外一箭,可奈何旁边有人直接挥刀而下!只可先用手掌拍向刀背!

    长剑直接刺入金乘风的小腿处,这是他站在这儿的第一处受伤,他的眼神越发锐利,还微微充血,已经有些杀红了眼!

    今rì,我站在这儿,只要多站一会儿,里面的人就多些机会逃脱!后面还有个城门口,至于这些所谓的草菅人命的匪寇,能多杀一个,就等于是多为民除害一个!既然是神雕,那就要有些神雕的样子,这一回,老子就偏偏打肿脸充胖子了,就偏偏当一回大侠!

    实在不行的时候,老子再跑就是!

    金乘风一咬牙,一拳轰碎那个耍大刀的头颅,眼睛盯着二当家,二当家只觉得心底有寒气涌来,一个眼神,居然恐怖如斯!让他心怀恐惧!

    因为那一双眼,不似人!反似雕!

    他慌乱之中,又取出三箭,就朝着金乘风shè来。

    城内,一个yīn暗角落处,李老头手上拿着那一根桃枝,侧着头看着城门口的一幕,喃喃自语道:“怎么招式这么眼熟,不可能啊,我就一个徒弟,还不成气候,没有外传啊?”

    “不过这个小子,还真不错,有点老夫年轻时候的风范!”

    李老头哈哈一笑,身形一闪,速度居然快得惊人,在城墙的一个角落,一脚点住城墙,直接就呈九十度的模样,翻过了城墙!哪里有一点七老八十的普通老人的模样!

    他叫李太行!江湖老剑圣!并非同名同姓!

    他冷然往下看了一眼,挑了挑手上的桃枝,翻身就朝外施展轻功飞去。

    城门口,金乘风的整件白袍已经全是鲜红的鲜血,就好似一个血人一般,哪里还有半分白袍的模样?也别说是白袍绣梅了,此刻已经完全在红sè的颜料里泡过了,上sè了!

    金乘风从书箱里取出几根铁羽,凭着着锐利的雕目视力,哪怕已经是人形,但这些特xìng都还在!还有强大的力道,以及当初修炼雨剑和天罗地网式之后的jīng准控制力,完全就当起了飞刀来耍,一有机会,就投出一两根!一根铁羽,就能要一人xìng命!

    二当家有些怕了,这个看起来刚刚及冠的书生,长得温文尔雅,此刻却好像浴血杀神一般!转眼间已经杀了四五十人!此刻虽然身上也是负伤,但却不会致命,而且似乎力气大得惊人,似乎此刻还没有一丝一毫力竭的模样!

    当初金乘风山上剿匪,凭借着自己会飞,完全可以在高空投暗器,一个个玩死,此刻则不行了。何况他们基本都有马,凭借着马的冲击力,和那些山上的山贼完全就不是一个档次的,杀了几十个,身上居然就已经挂彩了。

    满身的血,也有不少是自己的吧!

    这种时候,心思却是越发空明!仰天哈哈一笑,反手一记手刀,又杀一人!

    “听李老头说,李太行这个老剑圣,一气冲太行!此刻我这个后辈,是否也有些剑圣风采!”金乘风仰头喝道。

    俊朗男子,一身血衣,招招潇洒!

    一夫当关。

    万夫莫开!

    第十二章 入世人一剑,一气冲太行!

    城门口,金乘风满身血红,拿自己和六十年前扬名的老剑圣比较。

    “如果李太行还活着,这会儿应该有九十几岁的高龄了吧,想来如今的我,也绝不会比他年轻时候太差,金乘风,你不错,独占江湖八斗风流!”

    说完,长舒一口浊气,又是一招,再杀一人!

    二当家公孙龙已经有些急眼了,这下子看来,这个书生模样,实际上是江湖好手的家伙,已经杀了自己七八十个弟兄了,该死的,再这样下去,指不定还有几个人会死。

    而且这家伙明摆着想要擒贼先擒王,时不时的朝自己扔一下暗器,或者朝自己扔一具尸体,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神,让自己从心底觉得恐惧,那不似人类的眼神,就好像一只野兽!

    金乘风此刻已经有些疲惫,他很清楚,加上城里所杀的十几个匪寇,如今他已经杀了八十七人!

    而且还要和这些匪寇纠缠,防一防暗箭之类的,实在是累的慌。

    金乘风一阵发狠,他知道自己如今也挡不了多久了,不如把那个二当家给杀了,报自己那一箭之仇再说!

    鬼剑!

    一个匪寇的脖颈处被金乘风一点,内力催动,立刻爆炸开来,一片血肉模糊,金乘风一脚将他踢出,趁着他们躲避尸体的慌乱时候,脚步游走,捕蝉功作为天下有数的强大轻功,自然万分灵活,脚步游动,就来到了人群和马群之中!

    一个山贼一拉缰绳,胯下大马就撩起了前蹄,朝着金乘风踩下!

    金乘风转头一瞪,大马居然收拢了马蹄朝后后退,周围的大马也在金乘风的注视之下齐齐后退!

    动物很多时候比起人类都要敏感得多,它们能够感受到这个人类身上那一股恐怖的气息,让他们恐惧的猛兽之王的气息!

    周围被驯服的马儿,此刻都隐隐有些不听使唤了!

    此刻,后面却有了sāo乱,传来了数声惨叫声!

    二当家回头一看,瞬间大惊!今天遇到的到底都是什么怪物!眼前一个年轻男子,实力居然如此超群!而此刻,从后头杀来的,居然是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儿!而且一身道袍,却脏得好像数年没有清洗过一般!

    并且这个老人没有拿剑,手上就是一根半人高的桃枝,上面还有着两朵桃花来着,此刻还沾染了一些鲜血,显得煞是诡异妖冶!

    桃枝微微一甩,速度确实快到了极致,完全没有看清发生了什么,就有人被桃枝直接砸碎了脑袋或者内脏受损!如此内力,堪称惊世骇俗!

    金乘风也注意到了后面的混乱,一只脚直接踩上一匹马的马头,让后一脚将马上的人踢死,恐怖的巨力,完全不是这些只练了粗浅武功的匪寇所能抵挡的。

    那匹马儿明显受到了惊吓,都不敢再动弹,金乘风放目看去,只觉得心脏有些抽搐,这个画面感太强烈了,一个老头,拿着根桃枝杀人也便算了,你不要杀的这么强悍好不好?这个速度之快,直逼金乘风这个有着一身怪力的变态!

    而且一眼就能看出,内力绝强!一招就死一个,就好像切菜一般!比起金乘风要厉害上太多太多!

    “不是吧,这老头还真的是李太行?六十年前的那个剑圣李太行?那岂不是现在已经九十多岁了!”金乘风骇然。

    古人的寿命比起现代人要少得多了,也就一个张三丰,是真的老而弥坚,不说他大器晚成,光光活了这么久,就已经够厉害了。独孤求败厉害吧?现在还不是一抔黄土?徒留下这么一只大雕活了这么久还没死。

    最重要的是,人年纪大了,身体机能也肯定下降了,九十多岁,居然还如此强悍,那强盛时期到底有多强!金乘风能感觉到,哪怕是现在,他或许都不会输给黄老邪!如若全盛,恐怕只有王重阳有的一拼!

    而且他曾说,曾指点王重阳剑术!

    此人之强,绝对难以想象!

    桃枝为剑!也就是堪比独孤求败木剑的层次!绝对的高手!

    李太行此刻似乎还中气十足,也听到了金乘风把自己和他比较的话语,开口道:“小子,莫要信口雌黄,让你见见老夫三十岁领悟的剑招,你就会知道了,年轻人,还是不要太大口气比较好!”

    金乘风一脸黑线,感情是觉得自己轻视他了,实在是没有一点高手风范啊,你说你传得破破烂烂也就算了,为人还如此小气,小气地堪比东邪,可人家至少外表看起来外貌和气质都出众。不过金乘风此刻却是双眼凝视,这个老先生,此番言语,其实是抱有着一种传剑于你的味道!

    六十年前的风流剑圣,此刻在六十年后,给金乘风,传剑!

    他曾说,曾传一剑于王重阳!

    “小子,看好了!”李老头喝了一声,桃枝却是舞动了起来。

    气机流转,老人似乎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枝头的两朵桃花在无风的情况下居然悄然抖动着,一杆桃枝,直接向前一刺,没有惊天动地的场景,不似金乘风的一剑惊仙,凭借着爆发力会有巨响,老人这一招,有着一鼓作气的感觉!

    就好像一股气流涌过四肢百骸,卷起身体内的全部内力,然后涌入剑中,接下来,却是如同六脉神剑一般,剑气四溢!

    但不似六脉神剑直接shè出,而是在桃枝内外游走!

    老人刺出了桃枝,桃枝宛若游龙,仅仅一招,整整二十三人什么都没有发觉,就直接连人带马直接被撕裂开来!

    强横的内力!强横的剑招!

    老人其实就好似一个入世之人,大隐隐于市,就是这等道理,连老板娘和他认识了这么多年,都只以为这个老头是一个平凡的老头,甚至金乘风和老人聊了这么久,也是如此认为。

    “小子,今rì可敢陪着老夫,杀尽此五百人!”李太行斜眼看了眼金乘风。

    金乘风夺过一个匪寇的长剑,朗声道:“有何不敢!”

    老人是入世之人,却有出世一剑!

    入世人一剑,一气冲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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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化形三天,再次成雕!

    “江湖可还记得,六十年前桃花剑圣李太行?”

    此rì,小镇城门,横尸五百。

    金乘风长剑斩敌一百二十有六。

    等到金乘风杀完剩下的人的时候,只听到了一句这么一句话语。

    “江湖可还记得,六十年前桃花剑圣李太行?可还记得其师独孤?”

    金乘风豁然贯通,怪不得,怪不得自己觉得他的剑法稍显眼熟,虽然和独孤的剑法有所差异,但明显有相似之处,最后那剑气冲太行,或许是他自己所领悟的,但那速度之快,完全合乎独孤九剑的那一种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奥义。

    金乘风现在明白了,为何独?( 神雕来了 http://www.xlawen.org/kan/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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