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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倨后恭。
“沈先生这样的才能,做这些有些屈才了。”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个精致的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名片递给沈子清:“鄙人谭东城,想必沈先生听过谭氏国际,如果沈先生感兴趣,不妨到谭氏国际来找我,谭氏一定不会委屈了像沈先生这样的人才。”
第一卷第十一章一只价值百万的猫
wωw奇Qìsuu書com网更新时间:2012…6…2622:18:50本章字数:3370
沈子清接过名片,上面印着谭氏国际的LOGO,上面印着企划部总经理的头衔,心中猜想,这个谭东城想必是谭氏家族内的人。
谭东城静静地等着沈子清的反应,嘴角微微翘起,对于沈子清这样的人,去谭氏工作,无疑是天下掉馅饼,他相信,沈子清至少会考虑一下,只是这样就足够了,只要沈子清露出一点想去谭氏的**,沈子清就会在于小歌的面前失分,刚刚沈子清对他的无礼已经惹怒了他,而同自己钟情的人谈笑风生,只这两点,就足以让自己出手了。如果沈子清答应能去谭氏那就更好了,到时候沈子清在他的手心中,还不是想要圆就圆,要扁就扁。
于小歌也在看着沈子清的反应,这种场景,于小歌熟悉无比,谭东城不止一次在她面前落过别人的面子,于小歌也从来没有反对过,在她看来,既然身边的男人烦不胜烦,有一个人挡在前面也不错,而且谭东城是个精明的人,在于小歌面前做事极有分寸,也足够体贴,于小歌有时候甚至想,如果爱情真的是可遇不可求,那么谭东城也算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小歌当然不会对沈子清有他念,她只是对沈子清的猫感兴趣而已,找一只乖巧伶俐的小动物对许多女人有着无比的诱惑,沈子清的猫臭屁得二五八万似的,偏偏对了于小歌的胃口,只是沈子清是个软硬不吃的主,好像也从没有过把这只猫卖掉的想法。
看着谭东城施展那些小手段,于小歌也不阻拦,他甚至希望沈子清能接受谭东城的“好意”,这对沈子清来说是件好事,毕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谭氏的,就算是研究生学历想进谭氏也不是一件轻而举的事儿,看沈子清的样子就知道,他混得十分差劲儿,能进谭氏,对沈子清这样的人来说,就是一次机会,一次命运转折的拐点。
只要沈子清表露出想进谭氏的意愿,那么谭东城无疑成功地激发了沈子清的**,谭东城不止一次对于小歌说过,人只要有**,就会受别人的控制。只要沈子清有**,而且他们能把握住他的**,于小歌就有把猫买到手中的希望。一个满足了**的人,当别人要夺走他的希望时,他会低头的,人同此理。
然而,谭东城和于小歌失望了,他们并没有在沈子清脸上看到他们希望的表情,依然云淡风清。他们哪里知道沈子清经历的丰富,沈子清做过的无数工作中,其中有多少份是谭氏国际旗下公司的,沈子清自己都不清楚,彼时的沈子清只知马不停蹄地找工作,当一份工作失去时,最开始的时候,他还恳求对方给自己一个机会,但经历多了以后,一旦被辞工,沈子清会马上走人,连解释都没有,不要说早上上工晚上被辞退,更有甚者,沈子清曾经一天内在两家公司上班,而这两家公司都在同一天辞退了他。这种换工作速度,沈子清前无古人。
现在的沈子清对工作远没有当初的热切,宠物市场一次出手足够他以前工作一个月,二道贩子也不错啊,沈子清有些得意的想。
“多谢谭总瞧得起我,我这个穷命,只适合当二道贩子,去谭氏只会尸位素餐,还是算了吧。”说着,沈子清掏出手机看了一下。这个小小的动作于小歌和谭东城马上明了,沈子清不想将话题进行下去,要闪人了。
谭东城当然不会让沈子清马上走掉,他一向惯会察言观色,立即转变话题:“那真是遗憾,冒昧地问沈先生一句,沈先生的这只猫卖吗,我一个朋友十分喜欢猫,人出手也大方,如果有意的话,我愿替这个朋友买下,价格沈先生尽管开口。”
于小歌知道,谭东城看出了自己对那只猫的渴望,说到揣摩人的心思,谭东城确实高人一筹,这个本事也让其左右逢缘,在商圈里名声颇佳。
“不卖。”沈子清将手机放进兜里,十分干脆地道。
沈子清毫不犹豫的拒绝让于小歌多少有些失望,不过对沈子清倒有了几分欣赏的意思。谭东城看着于小歌的表情心中一紧,心念电转,直接向沈子清道:“我出5万怎么样?”
谭东城用了最直接的方式,在谭东城看来,世界上没有不能交易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有价格的,这也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事实上,我们就在一个什么都可以交易的世界中。
“5万啊。”沈子清想,当初自己被车撞时如果有5万,老爸老妈也不至于房子都卖了,没想到祸事之后,反而是自己身边的一只猫值了5万,不过这5万也只是让沈子清感慨了一下而已,他的观念中假虎是不能用来买卖的,从假虎把他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那天起,假虎成了他的救命恩“猫”,与他形影不离,他和假虎嬉闹无忌,比之周围冷漠的人际,假虎更让他感到舒心一些,当有人和他沈子清谈假虎的价格问题时,沈子清会感到别人和他谈亲人的价格,沈子清从心里反感。
“你买不起。”沈子清的语气已经十分不快了。
沈子清话音刚落,谭东城眼皮也不眨地道:“10万!”
于小歌一动不动地看着沈子清,谭东城也是。
沈子清笑了,看着假虎道:“这位谭先生要花10万买你,没想到你这小烂猫还这么值钱啊,我得把你看好了,免得让别人拐去。你要不要跟这位公子去享受一下美车豪穿宅的人生?”假虎喵乌了一声,还向着谭东城挥了挥爪子。谭东城吓了一跳,心想这猫会不会上来给自己一爪,脸上也露出了戒备的神色,同时心中惊诧,这猫还真能听得懂人语。他当然不知道,这猫是听得懂人语,但也是只能听懂沈子清的人语。
“我的猫说他不愿意和不喜欢的人去。”沈子清语气已经不像先前平淡而保持着距离,而是略带嘲讽的意味。
谭东城的火突地窜上了脑门,沈子清的这种不屑刺伤了他,他感到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一个生在鸡窝里的草根的践踏。谭东城受过良好的教育,毕业直接执掌家族企业,身居高位,一个草根用讽刺的语气和他说话,谭东城脸上不复先前那八面玲珑一团和气,多少变得有些阴冷,语气非常生硬地道:
“50万!”
谭东城用最直接的方式对沈子清的嘲讽进行回击。谭东城相信,接下来,他会击碎许多哲理名言,比如“人穷志不短”,比如“钱财如粪土”,谭东城觉得类似这样的话都是伪命题,他不只一次的证明过,这些话是谬论,今天他相信结果依然不会有什么改变。
于小歌也在看,她自问如果易地而处,自己面对这50万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心底的答案居然是模棱两可。子非鱼,安知鱼。她不是沈子清,也没有沈子清的草根经历,实际上,钱对于对于沈子清的重要比于小歌想像得还要重要。
于小歌和谭东城都在看沈子清,沈子清依然淡淡地,声音却越发冷漠:“我说了,你买不起。”说毕,转身而去,根本不曾理会谭东城,好像谭东城说出的是一串虚拟的数字。
谭东城看着沈子清转身,向他的背影道:“100万!”
沈子清的身躯定在了那里。
第一卷第十二章破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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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东城笑了,仿佛早就知道结果一般。
“如果你愿意卖这只猫,我现在就可以把支票给你,你可以在任意一家银行随时提走这100万。”谭东城的声音诱惑十足,100万是许多草根一生都攒不够的钱,有许多人如果有机会得到这个数字的存款,会出卖亲人和朋友,这种事,谭东城见得多了,也怂恿人做得多了,他不相信沈子清会为了一只猫舍掉100万。
沈子清的身躯定在那里好久都没有动,谭东城以为沈子清此刻在心正在波澜起伏,于小歌也如此以为,100万啊,这世间,有多少人梦想着一夜拥有这样一个数字呢。
直到他们发现,沈子清思想斗争的时间太久了,他们才发现了情况不对。
他们发现沈子清正盯着一个地方一动不动,他们顺着沈子清的视线方向望去,一个收破烂的老头正推着车子尴尬地看着沈子清。
于小歌在医院见过这个收破烂的老头,那是沈子清的父亲。
沈子清看着推车的沈父,喉间不停涌动,不住地往下咽吐沫,他心间醒悟,原来这就是沈父平时早出晚归说的在上工。沈子清想当街给自己两个嘴巴。
沈父显然没想到会在这个情况下与沈子清相遇,手足无措地道:“栓儿,你怎么回来得这么早。”显然,和沈子清的意外相遇不在沈父的意料中,他以为沈子清不会这么早回来,才推着收破烂的车回来取些水和吃的。
沈子清强忍着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心里却在翻江倒海,跑过去接过沈父的手推车道:“爸,咱们回去吧。”沈父慌忙把车让到一边道:“你别动,这玩艺儿脏。”
沈子清不由分说,接过了沈父的手推车,这样也许能让自己好过一些。
于小歌以为沈子清的家境窘迫了一些,只是没想到,窘迫的程度比她预想得更糟,以她的经历,自然不知道也无法亲自体会出那些走投无路求借无门的无奈,但她的心里装满了同情。
于小歌走了过去,对沈父道:“你好啊,伯父。”
这声“伯父”也算是对沈父的尊称,表明自己是和沈子清是朋友,对于沈父来说,当然不觉得“伯父”和“大爷”有什么区别,不过一个捏得出水似的姑娘甜甜地称呼自己,沈父还是很高兴的,至少直观的印象是这孩子懂礼貌,人不错。沈父心里甚至还有点怪自己的儿子,上回怎么就把人家这个好好的姑娘气成那样。这样想着,笑着对于小歌道:“是于记者啊,你这回又跑这里弄啥节目啊。”
于小歌道:“伯父,还是叫我小歌吧。听说这片地区要拆迁,我来采访。”
“小哥?”
于小歌自然知道自己的名字别扭之处,笑着解释道:“我的名叫于小歌,歌曲的歌,你要是觉得别扭,就叫我歌子吧。”
“哦,不别扭,不别扭,小歌歌子啊有空到我家来玩儿啊。”
“会的伯父,就怕你的儿子不欢迎我啊。”于小歌说着拿眼瞥了沈子清一下,颇有点使坏给沈子清上眼药的意思。
沈子清正心中难过得要命,没心情理会于小歌的那点小心思,只想带着父亲尽快回家,然后,两个人好好的谈一谈,他当然不愿意自己的父亲推着破烂车四处遭人白眼,他觉得自己这个儿子当得实在是太过失败。
尽管沈子清表面上平静无波,人精一般的于小歌还是在沈子清的眼里看到了难过,于小歌吞吞吐吐地对沈子清道:“如果你接受这一百万的话,你别误会,我是说伯父就不用这样,可以过得更好些”
谭东城又加了一把火道:“沈先生,我是很有诚意的,只要你点头,我现在就可以把钱存进你的账户。”
沈父听着几人的说话一头雾水,遂问道:“栓儿,什么一百万,你可不要作什么坏事。”
沈子清道:“他们要拿一百万买假虎。”
“一百万?”沈父张大了嘴巴,拥有这样一笔钱从来不是他这种土里土气的老农民的梦想,因为那是一种奢望。那梦想不如想着地里多收点粮食更实在。
沈父惊呆了几秒钟,“栓儿,这钱咱们不能拿,我跟你妈都还能动,你也有手有脚,要那么多钱干嘛,这钱要收下了我们不是连只猫都不如了,要不是这只猫,你的命早没了。”
沈子清原来还在想,如何同沈父说假虎对自己的重要,可沈父的一句话让他感觉再说什么都有些多余,沈子清看着父亲笑了,老天没让自己出生在大富之家,却给了自己一个好父亲,看来老天也不是那么不公平。
沈子清转头对谭东成道:“有什么样的老子,就有什么样了儿子,老爹不为那点小钱财忘恩负义,我是他的儿子,自然不能给他丢脸。我说过,你买不起,整个谭氏国际也不值我的这只猫。”
沈子清说毕,扶起沈父收破烂的小车道:“爸,走吧,我们回家。”
“好,你妈在家也等急了吧。”沈父跟在推着收破烂小车的沈子清后边,旋又好像想起什么回头对于小歌道:“小歌歌子,你真是来采访这片拆迁的事的?”
于小歌道:“是啊。”
沈父道:“那你可得好好把这事儿在节目上说一说,那些人太缺德了,逼着人拆迁,给的那些钱根本就不值房子钱。”
于小歌眉头一皱,走上前对沈父道:“伯父,你说得能具体一些吗,我对这情况不太了解。”
“本来每平米6000元的补偿,可是钱只给了一半,而且那些人太不霸道了,好些人家还受到了搔拢,半夜都不消停,白天还动不动就停水停电,明摆着就是有人故意的”一向老实的沈父说起这些来有点义愤填膺,而且也丝毫没有顾忌。一是打抱不平,二是存了抱恩的心思,毕竟沈子清被车撞得差点没命的时候,这村里的人帮助了他们。
沈子清前些日子养伤,很少出去,伤好了的这几天也几乎不在村里,倒是不知道这些事儿,此时听沈父说起,也存了帮一下这些村民的心思,所谓受人点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救命之恩呢。只是他对于小歌多少心里有些疙疙瘩瘩,心里暗暗盘算着该怎样打动这位美女记者。倒是于小歌一听沈父说起拆迁里有猫腻,立刻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对沈父道:“伯父,你说得这些情况能不能再详细一些,你还认识其他的人吗,能不能把他们都找来,我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于小歌的态度让沈子清对之好感立升,心想这于小歌倒是个挺有正义感的记者。
沈父道:“这些你到村里一问就都知道了,老顾和老王都被搅和好多天了,半夜里都提心吊胆,报警了也没有人理”。
沈父一边说,于小歌让摄像的人在一边录,间惑插上一句,事情慢慢浮出了水面,沈子清也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无非是强制拆迁,开发商低价拿到西关村的地块,这当中当然有猫腻,村民不满,上访举报这些日子屡禁不止,这地块的开发商也不敢有什么太大的动作,于是耍起了歪门邪道,你不是不搬吗,我也不打你,我也不骂你,我天天骚扰你,偶尔再给你停停水停停电,断断网,上边的人就算是来调查了,也会把责任事故掌控在可控的范围内。不断搔扰的同时,派人说服,村里有些人不堪其扰,加之先行拆迁有一些优惠,几家已经签订了拆迁的合同。
于小歌听着沈父说了些具体情况后,越听越来劲儿,就想着要和沈父去村里具体了解一下情况,不过却被谭东城拦住了:“小歌,时候不晚了,咱们应该回去了,就算是你要采访,也可以明天再来啊。”
于小歌瞥了谭东城一眼:“好吧,咱们先回去,我正要和你说这件事儿。”谭东城被于小歌的这一眼瞥得浑身不舒服,谭东城当然知道原因,西关村的拆迁就是谭氏国际的项目,而负责这个项目的就是谭东城。
谭东城看着于小歌不爽,心道:你以为我愿意弄这个破地方啊,还不是为了你,为了你的那个官迷老爸。
第一卷第十三章西关村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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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西关村的拆迁,还真是个难题,这里并不是什么黄金地块,边上又有个垃圾场,开发的价值并不大,于小歌的父亲市长于则诚想要发展宠物市场,西关村就必须拆迁,于则诚原本想交给老婆齐欣的投资公司,但却怕人拿此事做文章,想来想去,解决西关村的拆迁问题,谭氏无疑是首选,在顺城,谭氏不但是地头蛇,也是过江龙。于则诚这么做也有投石问路的意思,他想看看谭氏到底与市委书记李真生瓜葛多深。
谭氏接手了这个项目,负责此项目的就是谭老爷子的侄子谭东成,谭东成接手这个地块,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博得于小歌的欢心,虽然说这个地块赚不着什么钱,但也不至于赔本,这样既讨好佳人,又卖政府一个好的事情,谭氏也不过是顺手而为。虽然在顺城政府一直都是仰谭氏鼻息,但对于谭老爷子还是谨慎十足,若是谭东城决策的话,他是绝对不对把钱投到这里的,讨好于小歌有千万种方法,这种方法显然不是谭东城想要的,谭东城不过是顺水推舟,公事泡妞一起都办了。不过,谭东城还是尽可能的想在这个项目上挤出一些利润来,他的想法是要把这件别人看来没什么价值的投资办得漂漂亮亮,在董事会的那些老家伙眼中加分,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能力,将来为顺利接收谭氏国际做铺垫。谭老爷子也早有把谭氏交到他这个侄子手上的意思,谭东城自然拼命表现。
新闻采访车里。
“说吧,怎么回事儿。”于小歌冷着脸对谭东城道。
“小歌,这是生意上的事儿,而且牵扯到你爸爸,这件事你也最好不要插手。”谭东城小心地道。
于小歌道:“我爸爸难道告诉你搔扰村民,用这种下流手段强行拆迁了吗?”
“小歌,生意运作上的事你不懂,这种事情全国天天都在发生,你就是想管也管不过来啊,而且你爸爸为了这个项目顺利进行可谓耽精竭虑,资金问题他很难得到李书记的支持,你母亲的齐桓投资呢还不方便伸手,谭氏也是冒着风险在做这个项目”谭东城是在点醒于小歌,别给自己的父亲添堵,也别反而帮了他父亲的政敌。
于小歌整日游走在这个城市,对这里熟悉无比,她很快就明白了谭东城话语中的含义,她打断了谭东城:“我不懂什么商业运作,也不明白官场权术,齐桓投资和谭氏之间的事我也不感兴趣,我只明白一件事,我是个记者,我要做我该做的事”说毕于小歌推开车门下了车。
谭东城耸了耸肩,觉得自己要征服这个女人恐怕任重道远,这反而让他兴致大增,如果女人像夜总会的歌女一样任君采摘,那还有什么趣味。
对于能够人财两得的事儿,谭东城觉得十分具有挑战性。“刚才的那个家伙还挺硬气,我倒要看看他有几斤几两。”
沈子清推着沈父收破烂的车越往前走,越是感到心中郁结难去,沈父却在不停地唠叨这些天村里被人骚扰的事儿,言语间颇有不忿,为自己不能伸手帮上村里人一把感到有些遗憾,这大抵是出于村民们曾经救助过沈子清的感激之情。而满心愧疚的沈子清不知道如何开口表达自己对父亲的歉疚,沈父看着沈子清有些难看的脸道:“栓儿,你爹无论做什么都是凭力气吃饭,一个收破烂也没什么大不了,等你好了,挣大钱了,我就不收了,我雇人收,到那个时候,我就过一把当老板的瘾!”
沈子清被父亲逗乐了,哭笑不得的道:“爸,你这理想可真伟大,好,等我有钱了,我给你成立个公司,专门管这些收破烂的,到时候你手下肯定有几百号人使唤。”
“好,你爹我就等那一天了。”
“那一天,应该不会太远了啊”沈子清喃喃道,言语间像是在为自己打气一般。
当天晚上,沈母回来的较早,特意多做一个菜,看样子沈母对自己的工作还算满意,说到底还多亏一个村里的陈大爷帮忙,就是那天领着几个村民救了沈子清的老大爷。这位老大爷是个热心肠,知道了沈子清一家的窘迫,让自己在一家公司里当个小领导的儿子为沈母安排了个保洁的工作,虽然说工资不多,但据沈母说这家公司不错,待员工比较宽厚,沈母做着挺舒心。
沈子清自然将陈大爷和村里人的那份感激记在了心中。
晚上吃过饭后,沈子清本想将自己今天赚到的钱拿出来让父母改善一下生活,但一想到自己如果将钱拿出来,沈父沈母多半会将钱存起来,不会舍得花掉,沈子清遂打消了这个念头,觉得这钱还是自己拿着吧,以后天天多买一点好菜好饭和营养品回来,不然这老两口还只会苦着自己。如果顺利的话,再有一个月,自己应该会存一小笔钱,如此沈父也不用满街乱窜着收破烂了,有了第一桶金,就为沈父弄个小店吧
沈子清还在胡思乱想,听见敲门的声音,沈母拉开破旧掉了漆的木门,却看见陈大爷站在门口,沈母忙将陈大爷让进了屋里,沈子清为陈大爷端了一杯热水过来,陈大爷端过热水笑着对沈子清道:“好点了吧,孩子。”
沈子清木讷地点点头,想说些感激的话,但又感觉话出口有些苍白,不如不说,记在心里更好一些。
沈父道:“老陈等会儿,我穿件衣服,咱们就出去。”
沈子清道:“爸,你们去哪?”
“这几天村里不消停,还不是拆迁闹的,各家各户就轮流着值夜,免得有人总来村里骚扰,今儿个陈大爷值班,我就寻思着跟他一起去。”沈父道。
沈子清听罢灵机一动,突然道:“陈大爷,今天我替你值夜吧。”
“那可不行,你这身子刚好,老实在家呆着吧。”
“没事儿,我这都好了许多天了,寻思着怎么也要为村里人做点事儿,正好有这个机会,陈大爷,你就让我去吧。”
沈父见儿子主动要求,也不好当着陈大爷的面不让儿子守夜,又一想一个小伙子,夜里在外面走动走动也没什么大不了,当下也就对陈大爷道:“老陈,那就让小栓儿去吧,他那病早好了,年轻人,走一晚上也没什么大不了,咱们两个老骨头正好轻闲一下,睡一个好觉。”
陈大爷见沈子清态度竖决,沈父也是说得诚恳,就同意了,嘱咐沈子清,如果有什么情况就吹笛儿,别自己个儿往上冲沈子清一一答应,接过了沈大爷手中的响哨和手电筒,又拿了件外套,就出去了。
收到编辑联系签约的短信,欣喜若狂,感谢编辑费立国,感谢叶子,你们女儿将来嫁不出去,我让我儿子全包了。感谢,感谢,感谢
编辑,你确定没把短信发错地方吗,你确定签约的人是我?那啥,麻烦你打自己两巴掌
第一卷第十四章理想与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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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歌白天被沈子清伤得心中郁闷,一回到家就甩掉了鞋子,正要软倒在沙发里懒上一会儿,却发现沙发边一只狗趴在那里睡得正舒服,把于小歌吓得啊地一声尖叫。
007被齐欣带到宠物美容店里从里到外收拾了一番,对这只听话的狗齐欣也喜欢到了极点,直接就给他在屋子里搭了窝。
于小歌的尖叫打扰了007的美梦,起身站立起来。于小歌立时精神极度紧张,生怕它会冲过来咬自己一口,齐欣从厨房走出来道:“007很乖的,不用怕。”话音刚落,于小歌就看见007跑到沙发上叨了一个靠垫,然后献宝似的跑到自己面前送给自己。
于小歌被007乖巧的表现弄得心情好了起来,问母亲从哪里买了这只狗,齐欣得意地大讲自己和这只狗的缘分,“宠物市场那么多人,他偏偏选了跟我走,你说是不是缘分。”在家里,这位女强人回归了母亲和妻子的角色,说话带起了水分,齐欣无疑夸大了事实,007的选择不过是在她和杜老虎之间而已。
于小歌心想,这只狗似乎比那只猫也不错啊。
于小歌吃过饭后,和一家人一起逗弄007,顺便对父亲于则诚说起了西关村拆迁的事儿。
于则诚听了情况后立时脸色阴沉,于小歌的母亲齐欣取笑他道:“怎么,于大市长是不是感到自己被耍了。”于则诚无奈地摇摇头:“我本想结好顺城的本地力量,看来,地头蛇们把我当成了冤大头啊。”
于则诚空降A城没有多久,受到李真生的压制,一直不得施展,自己的夫人虽然手中掌握着齐桓投资,但若投资A城,难免瓜田李下,给别人攻讦自己的口实。所以,齐桓投资一直按兵不动,于则诚结好谭氏,不无试探一下顺城本土势力与李真生的虚实的意味,如今看来,不借助夫人,自己还真难以在顺城马上打开局面。谭氏敢在背后阴自己一下,这中间难说没有李真生的授意。
按照自己的稳重性子,自然是徐徐图之,但自己必须配合家族的大战略,理顺A城已势在必行。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于则诚明升暗降被扔到顺城,实际却是被家族委以重任,是来顺城打开局面的,这关系到战略全局,自然是越早谋划越会占得先手,最好在对方没有回味过来之前,自己打开局面,完成步署,若是待对手觑破,先机尽失。
齐欣道:“我明天去注册一个新公司吧,把简简调来。”
于小歌道:“小姨毕业了吗?”
“你天天就知道外面四处乱跑,连你小姨毕业都不知道,你要是当初听我的安排肯去国外读书,比简简也差不到哪里去,家里的事儿什么时候上过心,一个记者有什么好当的,我的公司到最后要扔给谁,难道解散吗?便宜那些白眼狼吗?”
齐欣在外面呼风唤雨,在家里却不免家长里短,发发牢骚。
于小歌笑着道:“你不总说吗,女儿迟早是人家的人,我要是接手了齐桓,将来一嫁人,齐桓不就跟着改姓了,所以啊,我不去齐桓是为了老妈你辛苦攒下的家业负责。”
于母气得咬牙切齿:“你这记者倒没白当,嘴皮子练得挺利落,我每次一说公司的事儿,你总有话对付我,等你爸这边的事一了,我不管你做什么,马上给我到齐桓报道,我以前宠着你,由着你来,是想让你多一些阅历,现在,阅历时间结束了,别以为我不会拿你怎么样。从今天开始,我就做一回恶人,你就当我是后妈好了。”
于小歌不停吐着舌头,用求助的目光看于则诚,于母发起飙来,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就于则诚而言,倒是希望女儿活得自在快乐一些,自己选择人生,但就事实而言,显然不太可能,齐桓投资要是不是由自己的女儿继承,于则诚也觉得绝不可接爱。一直想找机会和于小歌谈一谈的于则诚表情也认真起来,招呼女儿坐到自己身边来:“小歌啊,你有没有想过,齐桓投资如果掌控在别人手里,用来攻击爸爸和妈妈会有什么后果?”
于小歌自然知道后果,于母的那些哥哥姐姐在一边虎视眈眈,若不是于则诚的威慑,只怕那些人早就小动作不断了。但齐欣只是一想到穿上职业装,在各色人之间虚伪的谈笑应酬,头大如斗。
于父接下来的话,更象是谈判:“我和你妈妈在你婚姻的问题上已经做了让步,你爱谁将来要和谁结婚生子,这都由得你,但你要清楚,你是有一个家的,你有责任为这个家承担一些东西,哪怕是你不愿意的,就像你为了你的记者事业也必须去做你不喜欢的娱乐八卦一样,你自己想一想吧。”
于父的认真让于小歌长长叹了口气,表情索然,还有些落漠。于父于母对望了一眼,悄然走进了屋子,留下于小歌独自静一静。
于小歌顺势倒在了沙发里,抱着靠垫,突然想起了自己无忧无虑的大学,彼时,自己是个经常热血晕头的靓女,那时的于小歌自信而快乐,她觉得不靠当官的父亲做董事长的母亲,自己的生活一样绚烂如花,独立而自由。但工作后的第一件事就让她恶心到了,虽然她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到顺城的电视台工作,但他没能力阻止龌龊上司对自己的觊觎,那个看上去道貌岸然的台长连掩饰一下的动作都懒得去作了,无耻得云淡风清:你跟了我,可以当主任,拒绝我,你最后会被逼得走投无路,只能离开。
于小歌对这个台长感到好笑,煽了他一巴掌,泼了他一脸水,于小歌自然有这么做的底气,但随后的于小歌就被打发到办公室端茶送水了,台长的意图再明白不过,先挤兑你,然后找个借口你就直接走人。
台长大人正好撞到了于则诚的枪口上,彼时刚到顺城的于则诚正要杀鸡给猴看的时候,台长大人就把脑袋伸过来了,于大市长手起刀落,连带着宣传部长和台长大人都去纪委报道了,随后关进了监狱。
于小歌想,如果不是自己有一个当官的爸爸,是不是自己那个时候就已经离开电视台,离开了自己喜欢的职业呢。就算是做了这个职业,于小歌多数时候仍是身不由已,就像她大老远要去沈子清那里拍一只猫,他想到了沈子清那句让她感到难堪的话:“我们是穷人,没时间跟你们娱乐,我们只想着明天怎么生活,如果你要采访的话,你应该去警局问一下,撞我的肇事者为什么现在都没有抓到,你应该去西城桥底下看一看,为什么那么多人在桥底下搭个窝篷睡觉而不是把所有的宝贵时间搭在一只猫的身上,你们人不会感到无聊,但是我的猫会。”
这句话不只是面子上让于小歌感到难堪,而是从内心里有一种理想被鄙视的感觉。尽管于小歌被沈子清的话气得想杀人,但她却不得不承认,沈子清击中了自己。自己对这个职业的理解已经不是最初的样子,她不可能想要揭露什么就可以揭露什么,也不可能想挖哪的**就可以随意报道,有时候,她还会在网上被删贴,正义只在理想中。
这一刻,于小歌感到心中的理想正在瘫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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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子清来村里有些日子了,前些时候因为身体的原因,一直在家中里囚着,倒是对西关村的格局不是太过清楚。西关村地处城西郊,离市中心倒也不是太远,公交很是方便,拆迁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以沈子清升斗小民的眼光,自然不清楚为什么这里直到现在还是脏乱差,如果不是这次被车撞倒差点死在西城桥,他也许根本不会知道市郊有这么一个村子。
沈子清有时甚至想自己是不是要感激这里的脏乱差,也许这种底层人的生活状态才让这些人没有丢掉人性中的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弱者,所以对于弱者会天生亲近同情,如果这里是一个高层人士聚居的别墅区,也许那晚沈子清就会抛尸野外了,就沈子清的经历而言,越往上,越是冷漠。
所以,这里虽然破烂,但沈子清觉得亲近。他觉得自己必须为这里做点什么。
沈子清记得西关村东边总有野狗出没,那里有个土丘,野草丛生,平时少有人去,沈子清的目标就是那里。
土丘边寂无人迹,沈子清的肩头上,假虎瞪着眼珠,一双猫瞳暗夜里散着的光有些妖异。沈子清学着野狗,狂吠了几声,立即传来了几只野狗的应喝声,一时间,土丘周围狗吠声一片,在夜里传出老远,让人头皮发麻。
据说原来这一带是坟场,不是没有人打过这里的主意,想把这地块开发出来谋利,但最后,想开发这里的人都莫名其妙出了意外,出于禁忌,这块地再鲜有人问津,谁都不愿触这个霉头。
看着那些狗围过来,沈子清多少有些兴奋,他从口袋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馒头,掰开了向围过来的野狗们扔去,一边扔馒头,沈子清一边呼喝着野狗们保持秩序,他尽量用最简单的音节,说最简单的字,这样野狗们方能听得明白。
野狗们吠声过后,被眼前这个奇异的人类惊住,在他们的简单的思维里,沈子清的声音直透灵魂,他们很容易就能明了沈子清所要表达的意思,并且有一种臣服的**,那声音传入耳中,是一种心灵有了信仰后的奇妙的归属感,好像以前的浑浑噩噩突然之间被醍醐灌顶。
第一卷第十五章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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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子清当然不清楚,自己在野狗们眼中成了神一般的存在,他只要眼前这五只野狗听话就好。
五只野狗吠声过后,听从了沈子清的安排,野狗们对于能主导自己意识的人,理所当然地服从,这与弱者追随强者的道理相同。
在沈子清的呼喝下,五只野狗有秩序地叨起馒头。吃过后,乖乖地伏在沈子清的脚边,野狗们眼中,沈子清成了能让他们吃上饭的人。
沈子清看着排在脚边的五只野狗,感觉自己好像在检阅士兵,沈子清对自己当下的心理多少有些自嘲,面对这些野狗,沈子清居然找到了做王者的感觉。虽然这个王有些让人哭笑不得,但那种面对着野狗们一切尽在掌握,可以生杀予夺的感觉却是在心中真切无比,有时候,野狗们一声卑微略带讨好意味的轻吠,沈子清会心潮起伏,十分享受。
几只被主人遗弃有些精神分裂的流浪狗,一个肩上骑着一只猫,身影冷萧的男子,凑在一起,这场景在月色下有些诡异。
四个黑色的身影摸进了西关村,他们并没有多少掩饰形迹的意思,他们今天晚上受到的指示是玩一点大的,哪怕放一把火烧个一两家也没什么关系,几个人来这里轻车熟路,他们知道这里有人值夜班,不过没关系,他们早就知道值夜的村民不敢靠近他们。
几个地痞走进村子的时候微微感觉有些奇怪,具体哪里奇怪他们说不清,直到有一个人骂骂咧咧说了一句:“今儿个这村子里的人都死了吗?”另几个人突然醒悟,今天,这里太静了,往日的鸡鸣猫欢狗吠全不见声响,有些令人窒息。
混混们当然不会在意这些,他们的任务是放火走人,领头的混混已经掏出了纵火的物品,四处瞄看哪里最容易燃烧,这混混正好看见了一副诡异的画面:
一个人就站在不远的前方,看着他们,借着微弱的灯光,他们能看到那人脸上露出的讥笑表情。那人浑身黑色,肩上伏着一只猫,猫的瞳子里放射出一种妖异的光。这人的脚边一左一右伏着两只嗞牙低吼随时要冲上来的野狗。
领头的小混混浑身一抖,就想逃跑,但又不愿在同伙面前失了面子,他盯着沈子清,将手边纵火的工具将到一个混混手中道:“我拦着他,你快点点火,完事儿咱们赶紧走。”
沈子清看着那个小混混,面容有些冷,眼睛也眯成了一条线,他不明白这些人到底有什么底气,会如此毫无忌惮,难道他们不知道这可能会让别人家的房子片瓦不存,甚至祸及生命吗,就算是下三滥的手段也要有个底线,这已经不是只为了吓一吓村民那么简单。
沈子清当然不清楚到底这个小村开发触动了多少人的神经,但眼前这些人已经触怒了他,既然如此,那就让觊觎这个小村的人先付出一点利息,如果能力足够,沈子清不介意会让躲在幕后的人连本带利的偿还。
沈子清口中呼喝了一声,伏在身边的两只野狗箭一般地冲了出去,两只野狗呲着牙,面露凶相,如恶狼一般,气势惊人,沈子清也没料到自己短短时间调教后的野狗们会如此凶狠勇悍,完全是不要命一般。
沈子清自然不知道,两只野狗想在沈子清面前表现一下自己。
一只野狗冲向了那个领头的混混,另一只冲向了那个准备纵火的混混。
两只野狗的气势让那些混混身上不由自主打了个冷战,两只野狗一口咬在了两个混混的手上,两个混混惨叫着向野狗踢去,两只野狗却迅速松嘴,闪到了一边,他们弓着身子,凶狠的眼光盯住眼前的人类,随时准备再发动一击。
另外两个混混吓得浑身发抖,也不管身边的伙伴,撒腿就跑,但他们刚拨腿起步,另外三只野狗就拦住了去路。
四个人对着五只野狗面面相觑,沈子清冷冷地道:“我要是你们,就会乖乖坐着,免得被狗咬死。”
那个领头的混混道:“坐你妈的坐,都给我把家伙抄起来,几只野狗也想拦住你爷爷,给我废了他。”
沈子清见惯了这种( 兽语新说 http://www.xlawen.org/kan/1937/ )
“沈先生这样的才能,做这些有些屈才了。”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个精致的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名片递给沈子清:“鄙人谭东城,想必沈先生听过谭氏国际,如果沈先生感兴趣,不妨到谭氏国际来找我,谭氏一定不会委屈了像沈先生这样的人才。”
第一卷第十一章一只价值百万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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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子清接过名片,上面印着谭氏国际的LOGO,上面印着企划部总经理的头衔,心中猜想,这个谭东城想必是谭氏家族内的人。
谭东城静静地等着沈子清的反应,嘴角微微翘起,对于沈子清这样的人,去谭氏工作,无疑是天下掉馅饼,他相信,沈子清至少会考虑一下,只是这样就足够了,只要沈子清露出一点想去谭氏的**,沈子清就会在于小歌的面前失分,刚刚沈子清对他的无礼已经惹怒了他,而同自己钟情的人谈笑风生,只这两点,就足以让自己出手了。如果沈子清答应能去谭氏那就更好了,到时候沈子清在他的手心中,还不是想要圆就圆,要扁就扁。
于小歌也在看着沈子清的反应,这种场景,于小歌熟悉无比,谭东城不止一次在她面前落过别人的面子,于小歌也从来没有反对过,在她看来,既然身边的男人烦不胜烦,有一个人挡在前面也不错,而且谭东城是个精明的人,在于小歌面前做事极有分寸,也足够体贴,于小歌有时候甚至想,如果爱情真的是可遇不可求,那么谭东城也算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小歌当然不会对沈子清有他念,她只是对沈子清的猫感兴趣而已,找一只乖巧伶俐的小动物对许多女人有着无比的诱惑,沈子清的猫臭屁得二五八万似的,偏偏对了于小歌的胃口,只是沈子清是个软硬不吃的主,好像也从没有过把这只猫卖掉的想法。
看着谭东城施展那些小手段,于小歌也不阻拦,他甚至希望沈子清能接受谭东城的“好意”,这对沈子清来说是件好事,毕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谭氏的,就算是研究生学历想进谭氏也不是一件轻而举的事儿,看沈子清的样子就知道,他混得十分差劲儿,能进谭氏,对沈子清这样的人来说,就是一次机会,一次命运转折的拐点。
只要沈子清表露出想进谭氏的意愿,那么谭东城无疑成功地激发了沈子清的**,谭东城不止一次对于小歌说过,人只要有**,就会受别人的控制。只要沈子清有**,而且他们能把握住他的**,于小歌就有把猫买到手中的希望。一个满足了**的人,当别人要夺走他的希望时,他会低头的,人同此理。
然而,谭东城和于小歌失望了,他们并没有在沈子清脸上看到他们希望的表情,依然云淡风清。他们哪里知道沈子清经历的丰富,沈子清做过的无数工作中,其中有多少份是谭氏国际旗下公司的,沈子清自己都不清楚,彼时的沈子清只知马不停蹄地找工作,当一份工作失去时,最开始的时候,他还恳求对方给自己一个机会,但经历多了以后,一旦被辞工,沈子清会马上走人,连解释都没有,不要说早上上工晚上被辞退,更有甚者,沈子清曾经一天内在两家公司上班,而这两家公司都在同一天辞退了他。这种换工作速度,沈子清前无古人。
现在的沈子清对工作远没有当初的热切,宠物市场一次出手足够他以前工作一个月,二道贩子也不错啊,沈子清有些得意的想。
“多谢谭总瞧得起我,我这个穷命,只适合当二道贩子,去谭氏只会尸位素餐,还是算了吧。”说着,沈子清掏出手机看了一下。这个小小的动作于小歌和谭东城马上明了,沈子清不想将话题进行下去,要闪人了。
谭东城当然不会让沈子清马上走掉,他一向惯会察言观色,立即转变话题:“那真是遗憾,冒昧地问沈先生一句,沈先生的这只猫卖吗,我一个朋友十分喜欢猫,人出手也大方,如果有意的话,我愿替这个朋友买下,价格沈先生尽管开口。”
于小歌知道,谭东城看出了自己对那只猫的渴望,说到揣摩人的心思,谭东城确实高人一筹,这个本事也让其左右逢缘,在商圈里名声颇佳。
“不卖。”沈子清将手机放进兜里,十分干脆地道。
沈子清毫不犹豫的拒绝让于小歌多少有些失望,不过对沈子清倒有了几分欣赏的意思。谭东城看着于小歌的表情心中一紧,心念电转,直接向沈子清道:“我出5万怎么样?”
谭东城用了最直接的方式,在谭东城看来,世界上没有不能交易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有价格的,这也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事实上,我们就在一个什么都可以交易的世界中。
“5万啊。”沈子清想,当初自己被车撞时如果有5万,老爸老妈也不至于房子都卖了,没想到祸事之后,反而是自己身边的一只猫值了5万,不过这5万也只是让沈子清感慨了一下而已,他的观念中假虎是不能用来买卖的,从假虎把他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那天起,假虎成了他的救命恩“猫”,与他形影不离,他和假虎嬉闹无忌,比之周围冷漠的人际,假虎更让他感到舒心一些,当有人和他沈子清谈假虎的价格问题时,沈子清会感到别人和他谈亲人的价格,沈子清从心里反感。
“你买不起。”沈子清的语气已经十分不快了。
沈子清话音刚落,谭东城眼皮也不眨地道:“10万!”
于小歌一动不动地看着沈子清,谭东城也是。
沈子清笑了,看着假虎道:“这位谭先生要花10万买你,没想到你这小烂猫还这么值钱啊,我得把你看好了,免得让别人拐去。你要不要跟这位公子去享受一下美车豪穿宅的人生?”假虎喵乌了一声,还向着谭东城挥了挥爪子。谭东城吓了一跳,心想这猫会不会上来给自己一爪,脸上也露出了戒备的神色,同时心中惊诧,这猫还真能听得懂人语。他当然不知道,这猫是听得懂人语,但也是只能听懂沈子清的人语。
“我的猫说他不愿意和不喜欢的人去。”沈子清语气已经不像先前平淡而保持着距离,而是略带嘲讽的意味。
谭东城的火突地窜上了脑门,沈子清的这种不屑刺伤了他,他感到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一个生在鸡窝里的草根的践踏。谭东城受过良好的教育,毕业直接执掌家族企业,身居高位,一个草根用讽刺的语气和他说话,谭东城脸上不复先前那八面玲珑一团和气,多少变得有些阴冷,语气非常生硬地道:
“50万!”
谭东城用最直接的方式对沈子清的嘲讽进行回击。谭东城相信,接下来,他会击碎许多哲理名言,比如“人穷志不短”,比如“钱财如粪土”,谭东城觉得类似这样的话都是伪命题,他不只一次的证明过,这些话是谬论,今天他相信结果依然不会有什么改变。
于小歌也在看,她自问如果易地而处,自己面对这50万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心底的答案居然是模棱两可。子非鱼,安知鱼。她不是沈子清,也没有沈子清的草根经历,实际上,钱对于对于沈子清的重要比于小歌想像得还要重要。
于小歌和谭东城都在看沈子清,沈子清依然淡淡地,声音却越发冷漠:“我说了,你买不起。”说毕,转身而去,根本不曾理会谭东城,好像谭东城说出的是一串虚拟的数字。
谭东城看着沈子清转身,向他的背影道:“100万!”
沈子清的身躯定在了那里。
第一卷第十二章破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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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东城笑了,仿佛早就知道结果一般。
“如果你愿意卖这只猫,我现在就可以把支票给你,你可以在任意一家银行随时提走这100万。”谭东城的声音诱惑十足,100万是许多草根一生都攒不够的钱,有许多人如果有机会得到这个数字的存款,会出卖亲人和朋友,这种事,谭东城见得多了,也怂恿人做得多了,他不相信沈子清会为了一只猫舍掉100万。
沈子清的身躯定在那里好久都没有动,谭东城以为沈子清此刻在心正在波澜起伏,于小歌也如此以为,100万啊,这世间,有多少人梦想着一夜拥有这样一个数字呢。
直到他们发现,沈子清思想斗争的时间太久了,他们才发现了情况不对。
他们发现沈子清正盯着一个地方一动不动,他们顺着沈子清的视线方向望去,一个收破烂的老头正推着车子尴尬地看着沈子清。
于小歌在医院见过这个收破烂的老头,那是沈子清的父亲。
沈子清看着推车的沈父,喉间不停涌动,不住地往下咽吐沫,他心间醒悟,原来这就是沈父平时早出晚归说的在上工。沈子清想当街给自己两个嘴巴。
沈父显然没想到会在这个情况下与沈子清相遇,手足无措地道:“栓儿,你怎么回来得这么早。”显然,和沈子清的意外相遇不在沈父的意料中,他以为沈子清不会这么早回来,才推着收破烂的车回来取些水和吃的。
沈子清强忍着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心里却在翻江倒海,跑过去接过沈父的手推车道:“爸,咱们回去吧。”沈父慌忙把车让到一边道:“你别动,这玩艺儿脏。”
沈子清不由分说,接过了沈父的手推车,这样也许能让自己好过一些。
于小歌以为沈子清的家境窘迫了一些,只是没想到,窘迫的程度比她预想得更糟,以她的经历,自然不知道也无法亲自体会出那些走投无路求借无门的无奈,但她的心里装满了同情。
于小歌走了过去,对沈父道:“你好啊,伯父。”
这声“伯父”也算是对沈父的尊称,表明自己是和沈子清是朋友,对于沈父来说,当然不觉得“伯父”和“大爷”有什么区别,不过一个捏得出水似的姑娘甜甜地称呼自己,沈父还是很高兴的,至少直观的印象是这孩子懂礼貌,人不错。沈父心里甚至还有点怪自己的儿子,上回怎么就把人家这个好好的姑娘气成那样。这样想着,笑着对于小歌道:“是于记者啊,你这回又跑这里弄啥节目啊。”
于小歌道:“伯父,还是叫我小歌吧。听说这片地区要拆迁,我来采访。”
“小哥?”
于小歌自然知道自己的名字别扭之处,笑着解释道:“我的名叫于小歌,歌曲的歌,你要是觉得别扭,就叫我歌子吧。”
“哦,不别扭,不别扭,小歌歌子啊有空到我家来玩儿啊。”
“会的伯父,就怕你的儿子不欢迎我啊。”于小歌说着拿眼瞥了沈子清一下,颇有点使坏给沈子清上眼药的意思。
沈子清正心中难过得要命,没心情理会于小歌的那点小心思,只想带着父亲尽快回家,然后,两个人好好的谈一谈,他当然不愿意自己的父亲推着破烂车四处遭人白眼,他觉得自己这个儿子当得实在是太过失败。
尽管沈子清表面上平静无波,人精一般的于小歌还是在沈子清的眼里看到了难过,于小歌吞吞吐吐地对沈子清道:“如果你接受这一百万的话,你别误会,我是说伯父就不用这样,可以过得更好些”
谭东城又加了一把火道:“沈先生,我是很有诚意的,只要你点头,我现在就可以把钱存进你的账户。”
沈父听着几人的说话一头雾水,遂问道:“栓儿,什么一百万,你可不要作什么坏事。”
沈子清道:“他们要拿一百万买假虎。”
“一百万?”沈父张大了嘴巴,拥有这样一笔钱从来不是他这种土里土气的老农民的梦想,因为那是一种奢望。那梦想不如想着地里多收点粮食更实在。
沈父惊呆了几秒钟,“栓儿,这钱咱们不能拿,我跟你妈都还能动,你也有手有脚,要那么多钱干嘛,这钱要收下了我们不是连只猫都不如了,要不是这只猫,你的命早没了。”
沈子清原来还在想,如何同沈父说假虎对自己的重要,可沈父的一句话让他感觉再说什么都有些多余,沈子清看着父亲笑了,老天没让自己出生在大富之家,却给了自己一个好父亲,看来老天也不是那么不公平。
沈子清转头对谭东成道:“有什么样的老子,就有什么样了儿子,老爹不为那点小钱财忘恩负义,我是他的儿子,自然不能给他丢脸。我说过,你买不起,整个谭氏国际也不值我的这只猫。”
沈子清说毕,扶起沈父收破烂的小车道:“爸,走吧,我们回家。”
“好,你妈在家也等急了吧。”沈父跟在推着收破烂小车的沈子清后边,旋又好像想起什么回头对于小歌道:“小歌歌子,你真是来采访这片拆迁的事的?”
于小歌道:“是啊。”
沈父道:“那你可得好好把这事儿在节目上说一说,那些人太缺德了,逼着人拆迁,给的那些钱根本就不值房子钱。”
于小歌眉头一皱,走上前对沈父道:“伯父,你说得能具体一些吗,我对这情况不太了解。”
“本来每平米6000元的补偿,可是钱只给了一半,而且那些人太不霸道了,好些人家还受到了搔拢,半夜都不消停,白天还动不动就停水停电,明摆着就是有人故意的”一向老实的沈父说起这些来有点义愤填膺,而且也丝毫没有顾忌。一是打抱不平,二是存了抱恩的心思,毕竟沈子清被车撞得差点没命的时候,这村里的人帮助了他们。
沈子清前些日子养伤,很少出去,伤好了的这几天也几乎不在村里,倒是不知道这些事儿,此时听沈父说起,也存了帮一下这些村民的心思,所谓受人点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救命之恩呢。只是他对于小歌多少心里有些疙疙瘩瘩,心里暗暗盘算着该怎样打动这位美女记者。倒是于小歌一听沈父说起拆迁里有猫腻,立刻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对沈父道:“伯父,你说得这些情况能不能再详细一些,你还认识其他的人吗,能不能把他们都找来,我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于小歌的态度让沈子清对之好感立升,心想这于小歌倒是个挺有正义感的记者。
沈父道:“这些你到村里一问就都知道了,老顾和老王都被搅和好多天了,半夜里都提心吊胆,报警了也没有人理”。
沈父一边说,于小歌让摄像的人在一边录,间惑插上一句,事情慢慢浮出了水面,沈子清也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无非是强制拆迁,开发商低价拿到西关村的地块,这当中当然有猫腻,村民不满,上访举报这些日子屡禁不止,这地块的开发商也不敢有什么太大的动作,于是耍起了歪门邪道,你不是不搬吗,我也不打你,我也不骂你,我天天骚扰你,偶尔再给你停停水停停电,断断网,上边的人就算是来调查了,也会把责任事故掌控在可控的范围内。不断搔扰的同时,派人说服,村里有些人不堪其扰,加之先行拆迁有一些优惠,几家已经签订了拆迁的合同。
于小歌听着沈父说了些具体情况后,越听越来劲儿,就想着要和沈父去村里具体了解一下情况,不过却被谭东城拦住了:“小歌,时候不晚了,咱们应该回去了,就算是你要采访,也可以明天再来啊。”
于小歌瞥了谭东城一眼:“好吧,咱们先回去,我正要和你说这件事儿。”谭东城被于小歌的这一眼瞥得浑身不舒服,谭东城当然知道原因,西关村的拆迁就是谭氏国际的项目,而负责这个项目的就是谭东城。
谭东城看着于小歌不爽,心道:你以为我愿意弄这个破地方啊,还不是为了你,为了你的那个官迷老爸。
第一卷第十三章西关村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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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西关村的拆迁,还真是个难题,这里并不是什么黄金地块,边上又有个垃圾场,开发的价值并不大,于小歌的父亲市长于则诚想要发展宠物市场,西关村就必须拆迁,于则诚原本想交给老婆齐欣的投资公司,但却怕人拿此事做文章,想来想去,解决西关村的拆迁问题,谭氏无疑是首选,在顺城,谭氏不但是地头蛇,也是过江龙。于则诚这么做也有投石问路的意思,他想看看谭氏到底与市委书记李真生瓜葛多深。
谭氏接手了这个项目,负责此项目的就是谭老爷子的侄子谭东成,谭东成接手这个地块,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博得于小歌的欢心,虽然说这个地块赚不着什么钱,但也不至于赔本,这样既讨好佳人,又卖政府一个好的事情,谭氏也不过是顺手而为。虽然在顺城政府一直都是仰谭氏鼻息,但对于谭老爷子还是谨慎十足,若是谭东城决策的话,他是绝对不对把钱投到这里的,讨好于小歌有千万种方法,这种方法显然不是谭东城想要的,谭东城不过是顺水推舟,公事泡妞一起都办了。不过,谭东城还是尽可能的想在这个项目上挤出一些利润来,他的想法是要把这件别人看来没什么价值的投资办得漂漂亮亮,在董事会的那些老家伙眼中加分,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能力,将来为顺利接收谭氏国际做铺垫。谭老爷子也早有把谭氏交到他这个侄子手上的意思,谭东城自然拼命表现。
新闻采访车里。
“说吧,怎么回事儿。”于小歌冷着脸对谭东城道。
“小歌,这是生意上的事儿,而且牵扯到你爸爸,这件事你也最好不要插手。”谭东城小心地道。
于小歌道:“我爸爸难道告诉你搔扰村民,用这种下流手段强行拆迁了吗?”
“小歌,生意运作上的事你不懂,这种事情全国天天都在发生,你就是想管也管不过来啊,而且你爸爸为了这个项目顺利进行可谓耽精竭虑,资金问题他很难得到李书记的支持,你母亲的齐桓投资呢还不方便伸手,谭氏也是冒着风险在做这个项目”谭东城是在点醒于小歌,别给自己的父亲添堵,也别反而帮了他父亲的政敌。
于小歌整日游走在这个城市,对这里熟悉无比,她很快就明白了谭东城话语中的含义,她打断了谭东城:“我不懂什么商业运作,也不明白官场权术,齐桓投资和谭氏之间的事我也不感兴趣,我只明白一件事,我是个记者,我要做我该做的事”说毕于小歌推开车门下了车。
谭东城耸了耸肩,觉得自己要征服这个女人恐怕任重道远,这反而让他兴致大增,如果女人像夜总会的歌女一样任君采摘,那还有什么趣味。
对于能够人财两得的事儿,谭东城觉得十分具有挑战性。“刚才的那个家伙还挺硬气,我倒要看看他有几斤几两。”
沈子清推着沈父收破烂的车越往前走,越是感到心中郁结难去,沈父却在不停地唠叨这些天村里被人骚扰的事儿,言语间颇有不忿,为自己不能伸手帮上村里人一把感到有些遗憾,这大抵是出于村民们曾经救助过沈子清的感激之情。而满心愧疚的沈子清不知道如何开口表达自己对父亲的歉疚,沈父看着沈子清有些难看的脸道:“栓儿,你爹无论做什么都是凭力气吃饭,一个收破烂也没什么大不了,等你好了,挣大钱了,我就不收了,我雇人收,到那个时候,我就过一把当老板的瘾!”
沈子清被父亲逗乐了,哭笑不得的道:“爸,你这理想可真伟大,好,等我有钱了,我给你成立个公司,专门管这些收破烂的,到时候你手下肯定有几百号人使唤。”
“好,你爹我就等那一天了。”
“那一天,应该不会太远了啊”沈子清喃喃道,言语间像是在为自己打气一般。
当天晚上,沈母回来的较早,特意多做一个菜,看样子沈母对自己的工作还算满意,说到底还多亏一个村里的陈大爷帮忙,就是那天领着几个村民救了沈子清的老大爷。这位老大爷是个热心肠,知道了沈子清一家的窘迫,让自己在一家公司里当个小领导的儿子为沈母安排了个保洁的工作,虽然说工资不多,但据沈母说这家公司不错,待员工比较宽厚,沈母做着挺舒心。
沈子清自然将陈大爷和村里人的那份感激记在了心中。
晚上吃过饭后,沈子清本想将自己今天赚到的钱拿出来让父母改善一下生活,但一想到自己如果将钱拿出来,沈父沈母多半会将钱存起来,不会舍得花掉,沈子清遂打消了这个念头,觉得这钱还是自己拿着吧,以后天天多买一点好菜好饭和营养品回来,不然这老两口还只会苦着自己。如果顺利的话,再有一个月,自己应该会存一小笔钱,如此沈父也不用满街乱窜着收破烂了,有了第一桶金,就为沈父弄个小店吧
沈子清还在胡思乱想,听见敲门的声音,沈母拉开破旧掉了漆的木门,却看见陈大爷站在门口,沈母忙将陈大爷让进了屋里,沈子清为陈大爷端了一杯热水过来,陈大爷端过热水笑着对沈子清道:“好点了吧,孩子。”
沈子清木讷地点点头,想说些感激的话,但又感觉话出口有些苍白,不如不说,记在心里更好一些。
沈父道:“老陈等会儿,我穿件衣服,咱们就出去。”
沈子清道:“爸,你们去哪?”
“这几天村里不消停,还不是拆迁闹的,各家各户就轮流着值夜,免得有人总来村里骚扰,今儿个陈大爷值班,我就寻思着跟他一起去。”沈父道。
沈子清听罢灵机一动,突然道:“陈大爷,今天我替你值夜吧。”
“那可不行,你这身子刚好,老实在家呆着吧。”
“没事儿,我这都好了许多天了,寻思着怎么也要为村里人做点事儿,正好有这个机会,陈大爷,你就让我去吧。”
沈父见儿子主动要求,也不好当着陈大爷的面不让儿子守夜,又一想一个小伙子,夜里在外面走动走动也没什么大不了,当下也就对陈大爷道:“老陈,那就让小栓儿去吧,他那病早好了,年轻人,走一晚上也没什么大不了,咱们两个老骨头正好轻闲一下,睡一个好觉。”
陈大爷见沈子清态度竖决,沈父也是说得诚恳,就同意了,嘱咐沈子清,如果有什么情况就吹笛儿,别自己个儿往上冲沈子清一一答应,接过了沈大爷手中的响哨和手电筒,又拿了件外套,就出去了。
收到编辑联系签约的短信,欣喜若狂,感谢编辑费立国,感谢叶子,你们女儿将来嫁不出去,我让我儿子全包了。感谢,感谢,感谢
编辑,你确定没把短信发错地方吗,你确定签约的人是我?那啥,麻烦你打自己两巴掌
第一卷第十四章理想与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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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歌白天被沈子清伤得心中郁闷,一回到家就甩掉了鞋子,正要软倒在沙发里懒上一会儿,却发现沙发边一只狗趴在那里睡得正舒服,把于小歌吓得啊地一声尖叫。
007被齐欣带到宠物美容店里从里到外收拾了一番,对这只听话的狗齐欣也喜欢到了极点,直接就给他在屋子里搭了窝。
于小歌的尖叫打扰了007的美梦,起身站立起来。于小歌立时精神极度紧张,生怕它会冲过来咬自己一口,齐欣从厨房走出来道:“007很乖的,不用怕。”话音刚落,于小歌就看见007跑到沙发上叨了一个靠垫,然后献宝似的跑到自己面前送给自己。
于小歌被007乖巧的表现弄得心情好了起来,问母亲从哪里买了这只狗,齐欣得意地大讲自己和这只狗的缘分,“宠物市场那么多人,他偏偏选了跟我走,你说是不是缘分。”在家里,这位女强人回归了母亲和妻子的角色,说话带起了水分,齐欣无疑夸大了事实,007的选择不过是在她和杜老虎之间而已。
于小歌心想,这只狗似乎比那只猫也不错啊。
于小歌吃过饭后,和一家人一起逗弄007,顺便对父亲于则诚说起了西关村拆迁的事儿。
于则诚听了情况后立时脸色阴沉,于小歌的母亲齐欣取笑他道:“怎么,于大市长是不是感到自己被耍了。”于则诚无奈地摇摇头:“我本想结好顺城的本地力量,看来,地头蛇们把我当成了冤大头啊。”
于则诚空降A城没有多久,受到李真生的压制,一直不得施展,自己的夫人虽然手中掌握着齐桓投资,但若投资A城,难免瓜田李下,给别人攻讦自己的口实。所以,齐桓投资一直按兵不动,于则诚结好谭氏,不无试探一下顺城本土势力与李真生的虚实的意味,如今看来,不借助夫人,自己还真难以在顺城马上打开局面。谭氏敢在背后阴自己一下,这中间难说没有李真生的授意。
按照自己的稳重性子,自然是徐徐图之,但自己必须配合家族的大战略,理顺A城已势在必行。自己没有多少时间了,于则诚明升暗降被扔到顺城,实际却是被家族委以重任,是来顺城打开局面的,这关系到战略全局,自然是越早谋划越会占得先手,最好在对方没有回味过来之前,自己打开局面,完成步署,若是待对手觑破,先机尽失。
齐欣道:“我明天去注册一个新公司吧,把简简调来。”
于小歌道:“小姨毕业了吗?”
“你天天就知道外面四处乱跑,连你小姨毕业都不知道,你要是当初听我的安排肯去国外读书,比简简也差不到哪里去,家里的事儿什么时候上过心,一个记者有什么好当的,我的公司到最后要扔给谁,难道解散吗?便宜那些白眼狼吗?”
齐欣在外面呼风唤雨,在家里却不免家长里短,发发牢骚。
于小歌笑着道:“你不总说吗,女儿迟早是人家的人,我要是接手了齐桓,将来一嫁人,齐桓不就跟着改姓了,所以啊,我不去齐桓是为了老妈你辛苦攒下的家业负责。”
于母气得咬牙切齿:“你这记者倒没白当,嘴皮子练得挺利落,我每次一说公司的事儿,你总有话对付我,等你爸这边的事一了,我不管你做什么,马上给我到齐桓报道,我以前宠着你,由着你来,是想让你多一些阅历,现在,阅历时间结束了,别以为我不会拿你怎么样。从今天开始,我就做一回恶人,你就当我是后妈好了。”
于小歌不停吐着舌头,用求助的目光看于则诚,于母发起飙来,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就于则诚而言,倒是希望女儿活得自在快乐一些,自己选择人生,但就事实而言,显然不太可能,齐桓投资要是不是由自己的女儿继承,于则诚也觉得绝不可接爱。一直想找机会和于小歌谈一谈的于则诚表情也认真起来,招呼女儿坐到自己身边来:“小歌啊,你有没有想过,齐桓投资如果掌控在别人手里,用来攻击爸爸和妈妈会有什么后果?”
于小歌自然知道后果,于母的那些哥哥姐姐在一边虎视眈眈,若不是于则诚的威慑,只怕那些人早就小动作不断了。但齐欣只是一想到穿上职业装,在各色人之间虚伪的谈笑应酬,头大如斗。
于父接下来的话,更象是谈判:“我和你妈妈在你婚姻的问题上已经做了让步,你爱谁将来要和谁结婚生子,这都由得你,但你要清楚,你是有一个家的,你有责任为这个家承担一些东西,哪怕是你不愿意的,就像你为了你的记者事业也必须去做你不喜欢的娱乐八卦一样,你自己想一想吧。”
于父的认真让于小歌长长叹了口气,表情索然,还有些落漠。于父于母对望了一眼,悄然走进了屋子,留下于小歌独自静一静。
于小歌顺势倒在了沙发里,抱着靠垫,突然想起了自己无忧无虑的大学,彼时,自己是个经常热血晕头的靓女,那时的于小歌自信而快乐,她觉得不靠当官的父亲做董事长的母亲,自己的生活一样绚烂如花,独立而自由。但工作后的第一件事就让她恶心到了,虽然她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到顺城的电视台工作,但他没能力阻止龌龊上司对自己的觊觎,那个看上去道貌岸然的台长连掩饰一下的动作都懒得去作了,无耻得云淡风清:你跟了我,可以当主任,拒绝我,你最后会被逼得走投无路,只能离开。
于小歌对这个台长感到好笑,煽了他一巴掌,泼了他一脸水,于小歌自然有这么做的底气,但随后的于小歌就被打发到办公室端茶送水了,台长的意图再明白不过,先挤兑你,然后找个借口你就直接走人。
台长大人正好撞到了于则诚的枪口上,彼时刚到顺城的于则诚正要杀鸡给猴看的时候,台长大人就把脑袋伸过来了,于大市长手起刀落,连带着宣传部长和台长大人都去纪委报道了,随后关进了监狱。
于小歌想,如果不是自己有一个当官的爸爸,是不是自己那个时候就已经离开电视台,离开了自己喜欢的职业呢。就算是做了这个职业,于小歌多数时候仍是身不由已,就像她大老远要去沈子清那里拍一只猫,他想到了沈子清那句让她感到难堪的话:“我们是穷人,没时间跟你们娱乐,我们只想着明天怎么生活,如果你要采访的话,你应该去警局问一下,撞我的肇事者为什么现在都没有抓到,你应该去西城桥底下看一看,为什么那么多人在桥底下搭个窝篷睡觉而不是把所有的宝贵时间搭在一只猫的身上,你们人不会感到无聊,但是我的猫会。”
这句话不只是面子上让于小歌感到难堪,而是从内心里有一种理想被鄙视的感觉。尽管于小歌被沈子清的话气得想杀人,但她却不得不承认,沈子清击中了自己。自己对这个职业的理解已经不是最初的样子,她不可能想要揭露什么就可以揭露什么,也不可能想挖哪的**就可以随意报道,有时候,她还会在网上被删贴,正义只在理想中。
这一刻,于小歌感到心中的理想正在瘫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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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子清来村里有些日子了,前些时候因为身体的原因,一直在家中里囚着,倒是对西关村的格局不是太过清楚。西关村地处城西郊,离市中心倒也不是太远,公交很是方便,拆迁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以沈子清升斗小民的眼光,自然不清楚为什么这里直到现在还是脏乱差,如果不是这次被车撞倒差点死在西城桥,他也许根本不会知道市郊有这么一个村子。
沈子清有时甚至想自己是不是要感激这里的脏乱差,也许这种底层人的生活状态才让这些人没有丢掉人性中的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弱者,所以对于弱者会天生亲近同情,如果这里是一个高层人士聚居的别墅区,也许那晚沈子清就会抛尸野外了,就沈子清的经历而言,越往上,越是冷漠。
所以,这里虽然破烂,但沈子清觉得亲近。他觉得自己必须为这里做点什么。
沈子清记得西关村东边总有野狗出没,那里有个土丘,野草丛生,平时少有人去,沈子清的目标就是那里。
土丘边寂无人迹,沈子清的肩头上,假虎瞪着眼珠,一双猫瞳暗夜里散着的光有些妖异。沈子清学着野狗,狂吠了几声,立即传来了几只野狗的应喝声,一时间,土丘周围狗吠声一片,在夜里传出老远,让人头皮发麻。
据说原来这一带是坟场,不是没有人打过这里的主意,想把这地块开发出来谋利,但最后,想开发这里的人都莫名其妙出了意外,出于禁忌,这块地再鲜有人问津,谁都不愿触这个霉头。
看着那些狗围过来,沈子清多少有些兴奋,他从口袋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馒头,掰开了向围过来的野狗们扔去,一边扔馒头,沈子清一边呼喝着野狗们保持秩序,他尽量用最简单的音节,说最简单的字,这样野狗们方能听得明白。
野狗们吠声过后,被眼前这个奇异的人类惊住,在他们的简单的思维里,沈子清的声音直透灵魂,他们很容易就能明了沈子清所要表达的意思,并且有一种臣服的**,那声音传入耳中,是一种心灵有了信仰后的奇妙的归属感,好像以前的浑浑噩噩突然之间被醍醐灌顶。
第一卷第十五章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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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子清当然不清楚,自己在野狗们眼中成了神一般的存在,他只要眼前这五只野狗听话就好。
五只野狗吠声过后,听从了沈子清的安排,野狗们对于能主导自己意识的人,理所当然地服从,这与弱者追随强者的道理相同。
在沈子清的呼喝下,五只野狗有秩序地叨起馒头。吃过后,乖乖地伏在沈子清的脚边,野狗们眼中,沈子清成了能让他们吃上饭的人。
沈子清看着排在脚边的五只野狗,感觉自己好像在检阅士兵,沈子清对自己当下的心理多少有些自嘲,面对这些野狗,沈子清居然找到了做王者的感觉。虽然这个王有些让人哭笑不得,但那种面对着野狗们一切尽在掌握,可以生杀予夺的感觉却是在心中真切无比,有时候,野狗们一声卑微略带讨好意味的轻吠,沈子清会心潮起伏,十分享受。
几只被主人遗弃有些精神分裂的流浪狗,一个肩上骑着一只猫,身影冷萧的男子,凑在一起,这场景在月色下有些诡异。
四个黑色的身影摸进了西关村,他们并没有多少掩饰形迹的意思,他们今天晚上受到的指示是玩一点大的,哪怕放一把火烧个一两家也没什么关系,几个人来这里轻车熟路,他们知道这里有人值夜班,不过没关系,他们早就知道值夜的村民不敢靠近他们。
几个地痞走进村子的时候微微感觉有些奇怪,具体哪里奇怪他们说不清,直到有一个人骂骂咧咧说了一句:“今儿个这村子里的人都死了吗?”另几个人突然醒悟,今天,这里太静了,往日的鸡鸣猫欢狗吠全不见声响,有些令人窒息。
混混们当然不会在意这些,他们的任务是放火走人,领头的混混已经掏出了纵火的物品,四处瞄看哪里最容易燃烧,这混混正好看见了一副诡异的画面:
一个人就站在不远的前方,看着他们,借着微弱的灯光,他们能看到那人脸上露出的讥笑表情。那人浑身黑色,肩上伏着一只猫,猫的瞳子里放射出一种妖异的光。这人的脚边一左一右伏着两只嗞牙低吼随时要冲上来的野狗。
领头的小混混浑身一抖,就想逃跑,但又不愿在同伙面前失了面子,他盯着沈子清,将手边纵火的工具将到一个混混手中道:“我拦着他,你快点点火,完事儿咱们赶紧走。”
沈子清看着那个小混混,面容有些冷,眼睛也眯成了一条线,他不明白这些人到底有什么底气,会如此毫无忌惮,难道他们不知道这可能会让别人家的房子片瓦不存,甚至祸及生命吗,就算是下三滥的手段也要有个底线,这已经不是只为了吓一吓村民那么简单。
沈子清当然不清楚到底这个小村开发触动了多少人的神经,但眼前这些人已经触怒了他,既然如此,那就让觊觎这个小村的人先付出一点利息,如果能力足够,沈子清不介意会让躲在幕后的人连本带利的偿还。
沈子清口中呼喝了一声,伏在身边的两只野狗箭一般地冲了出去,两只野狗呲着牙,面露凶相,如恶狼一般,气势惊人,沈子清也没料到自己短短时间调教后的野狗们会如此凶狠勇悍,完全是不要命一般。
沈子清自然不知道,两只野狗想在沈子清面前表现一下自己。
一只野狗冲向了那个领头的混混,另一只冲向了那个准备纵火的混混。
两只野狗的气势让那些混混身上不由自主打了个冷战,两只野狗一口咬在了两个混混的手上,两个混混惨叫着向野狗踢去,两只野狗却迅速松嘴,闪到了一边,他们弓着身子,凶狠的眼光盯住眼前的人类,随时准备再发动一击。
另外两个混混吓得浑身发抖,也不管身边的伙伴,撒腿就跑,但他们刚拨腿起步,另外三只野狗就拦住了去路。
四个人对着五只野狗面面相觑,沈子清冷冷地道:“我要是你们,就会乖乖坐着,免得被狗咬死。”
那个领头的混混道:“坐你妈的坐,都给我把家伙抄起来,几只野狗也想拦住你爷爷,给我废了他。”
沈子清见惯了这种( 兽语新说 http://www.xlawen.org/kan/1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