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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部分阅读

    有什么,人才嘛!总要拉风一点呀!

    教师看到那些学生羡慕的眼神,不由地也有一些得意,然后他接着说道。“大家有什么不懂的问题都可以来问我,我都会为你们做出最好的解答的!”

    台下有调皮地学生问道:“老师你能借我点钱吗?我没钱了!”

    台下哄笑一片。

    青年教师也哈哈一笑,道:“可以啊!但是你得给我打个欠条!”

    台下又是一阵哄笑,然后同学们都鼓起了掌来。

    青年教师往身后一退,接着一名身材魁梧的大汉往前面一站,他全身散发着与青年教师完全不一样的气息,大汉是那种有话直说的人,所以也不啰嗦,直接道:

    “我是你们体力训练的教师,我姓明名……”大汉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台下不少人又给他这动作给逗笑了,这个大汉竟然这么腼腆!

    “我叫明月!”大汉还是说出了口,台下立刻又是一阵哄笑,这么魁梧的大汉竟然有着这么女性化的名字,而且还是剑术学院的老师。

    但是接下来的一句话,让同学们再也笑不出声了,“我是一名剑圣,和邹易老师一样,你们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来找我帮忙,借钱……”大汉似乎思考了一会,略有难处的样子,然后还是咬牙道:“也可以!”

    台下的学生都吃了一惊,所以便又是一阵小声议论,因为他之前并没有使用心传心,所以大家都以为这家伙应该与邹易一样是一名一星剑气使用者,但这看似笨拙的大汉竟然是一名剑圣,他的样貌不过才四十出头,按照这个速度,他有生之年应该能达到剑神的级别才是!

    大汉往身后一退,又是一名白发老者登场了,是一名女性,老婆婆的背有些佝偻了,似乎再也撑不起岁月的年轮而有些吃力的样子。

    她并没有说话,但是那浑厚的话语还是传入了大家的耳朵里,“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剑术教练,我姓金名羽!”

    接着便往后一站,不再多语。

    台下有同学说道,“金羽老师我听说过,据说他是一名剑圣级别的老师,在剑术方面的造诣颇高,别看她已经老了,背也驼了,但是确实有一手独到的功夫!”

    粱逸风竖起耳朵仔细地听着那些学生小声的谈话声。

    接下来那醉老头终于登场了,只见他手拿紫金葫芦,在他往前走的同时,还不停地往自己的口中不停地灌这酒水,因为老头走路有些颠簸,所以不少酒水都漏了出来,就像一个真的醉了的酒的老汉,眼看就要失去平衡倒在地上了,可是就是没有倒在地上。真的难以想象,这样的人竟然是我们剑术学院的老师,而且他还是那日的主考官。不少学生都在心中这样想着。

    这里的学生都认得他,因为谁都不会忘了那天的主考官。

    老翁打了个嗝,略带疲态的说道:“大家好!”他顿了顿,然后有些口齿不清地说道:“我叫……我叫……我叫什么来着的?哈哈哈,我竟然给忘了,算了,名字不过是一个记号,你们记住我是你们剑术学院的院长就行了!”

    台下并没有人因为老汉的失礼而痴笑,同时这些学生都有些吃惊,其中不少人还是知道的,整个皇家国立魔剑学院有三名神级导师,分别是两个院长和一个校长,那么这个人毫无疑问就是剑神级别的人物了!在他们面前,分分钟就可以把自己打个半死。

    剑术学院的院长平时都不给学生们上课,只是偶尔你会在学院的那一角碰到他,这时他便会指点那幸运的学生一下,凡是经过他指导的学生总能够在短时间内精进不少实力,可以说也是一断学院佳话吧!所以说没人敢对他不敬,相反不如说全校的学生都很尊敬他,期望着自己也有那样的机遇。

    粱逸风并不知道这名醉酒老汉的名字,但是他还是从身边学生的交谈中听出了老汉的名字,老汉姓王名志,与德玛西亚的王室同姓,据说他与德玛西亚皇室成员有亲戚关系,但是这不过是道听途说罢了。毕竟他本人都没有说过什么。台下的那名白衣少年望着这名老者,眼光因为炽热而显得有些炯炯有神。

    醉翁老汉往身后一退,而且在往后退的过程中险些一个踉跄摔倒了。

    同学们都紧张着看着这一幕,粱逸风确是淡然一笑。

    粱逸风身后的白衣少女显然也对这名老头有些好奇,不停地盯着他看去。

    接着校长又说了一席简短的话,大致内容就是希望同学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意思。

    然后就让学生们退场了,接着诸位老师也都纷纷退场了。整个礼堂只剩下了汤元与王志两人。汤元紧紧地盯着粱逸风那离去的背影,眼神有些迷茫,身后的王志似乎注意到了这点,拍了拍他的肩膀。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我自己都不会相信!”汤元对着王志心传心道。

    汤元不禁有些莞尔,这就是命运吧!

    人生总是充满了巧合,虽然难以置信,但却是真的。

    ……

    粱逸风并没有吃早饭,所以一出来就急匆匆地去赶往食堂,他身后的白衣少女本想跟他说个几句话,但转瞬间就再也找不到粱逸风的身影了。这也是一个腿发麻眼发花的人该有的样子吗?粱逸风在饥饿的时候对食物总是没有抵抗力。

    那个时候,大概一个面包就能把粱逸风给骗走了……

    第二十二章 我的武器是个锤子

    感冒好痛苦。。。

    ————

    粱逸风最喜欢的食物就是米饭了,什么菜都能没有,但是不能没有米饭。呃,粱逸风怎么感觉哪里不对啊!没有菜吃当然只能吃饭了啊。怪不得粱逸风会这么喜欢米饭……

    粱逸风还是选择在食堂的一楼吃饭,虽然他也想去二楼,可是只怕现在的自己还消受不起那个福分!

    女服务员已经认得他了,他那惊奇的骨骼可谓是万中无一,人中龙凤,女服务员怎么可能会记错呢,所以一眼就认出了他。

    “客官您今天又来了啊!我这就给您端水来,您先拿着菜单慢慢看!”女服务员仍然是一如既往的礼貌有加。粱逸风也十分满意她的服务态度与热情。

    虽说这一楼的小店赚不到什么钱,但是这些店家每年都能从学校拿到不少的基本保证金。

    光是那些钱就够他们用的了,所以可谓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他们做的菜都是十分的讲究,而且极其的卫生,而且这里是没有地沟油和皮鞋的,所以粱逸风对这里还是极其的满意的,粱逸风现在最喜欢的就是性价比高的东西了,尤其是像这样的店家,因为自己现在还是没有收入的,只能靠着老板娘那的“工资”度日。

    倒不是嫌弃老板娘的工资给的少了,而是……粱逸风于心不忍,自己明明没有理由拿她的钱的。

    粱逸风还是跟往常一样,要了一个菜和一碗饭,而且都是最便宜的那种。因为粱逸风走的比较急,心急吃到饭,所以走的最快,可以说是第一个到这食堂的人。这个时候又有一些人陆陆续续地来了,不少人都是直接上了二楼,二楼其实只比一楼好了也就那么一丁点而已,三楼才是最为奢华的,最费无量币的地方。

    大部分学生都还是去二楼的,只有少部分学生才会在一楼和三楼徘徊。

    这里的学生大多都是剑气五级以上,即便是那些资质稍微差一点的王公贵族在家人的帮助下都能够达到五级剑气。

    可是粱逸风也就才是这么个小小的两级剑气的使用者,虽说已经能够当选为一个战士了,但是相比其他人,这怎么说也都是不够的。

    粱逸风大口大口地吃着饭,不少贵族虽然嘴上都没有说什么,但是在心中还是很鄙夷粱逸风的。粱逸风在地球上曾经也是一个绅士,只是现在看什么都看淡了,所以也没有太过在意自己的吃相。

    其实最关键的不是粱逸风的吃相,如果粱逸风在三楼就餐,也是这样的吃相,有人敢鄙夷吗?你敢鄙夷皇帝的吃相吗?很显然没有人敢!

    这时一名白衣少年也走进了这食堂,他也注意到了粱逸风,同时也注意到了那些对着粱逸风小声讨论而上了二楼的人。

    他的眼神中明显透着一些愤怒,不少贵族看到白衣少年心中都是一怔,然后便匆匆上了二楼了。

    白衣少年并没有走上楼梯,而是同样在一楼拉开了椅子坐下来了。

    女服务员走向他,白衣少年温婉一笑,风度翩翩,显得十分的大方自然。

    但是粱逸风却没有注意到他,只是一个人低着头吃着饭,眼看就要吃完了。

    白衣少年也注意到了粱逸风,他并不认得粱逸风,不像粱逸风早先就认得他了。

    白衣少年走向粱逸风,重新在他的身边拉开了一张椅子,并坐在了他的身旁。

    粱逸风一看身旁有了动静,便一边吃着一边转头望向身旁,嘴角还挂着几颗米粒,显得十分的搞笑。

    白衣少年看到这样纯真的粱逸风不由的觉得有些好笑,但是还是忍住没有笑的出来。

    “敢问少侠尊姓大名啊!”白衣少年率先开口,白衣少年看得出,粱逸风确实不算富有的样子,但是……白衣少年反而更喜欢这种人,他从小就在那些虚伪的王公贵族中长大,所以反而喜欢这样质朴的粱逸风。而且,凡是进入到皇家国立魔剑学院的人,除了那些王公贵族们那就都是有着极高的天赋的人了,粱逸风并不富有,看来那就是天赋极其高超的人了。白衣少年的心中是真真正正地对粱逸风有着崇高的敬意的。

    粱逸风不停地大口大口地嚼着菜跟米饭,也不咽下喉咙,就直接对着白衣少年说道:“我认得你!你就是那日在我前面被皇家国立魔剑学院剑术学院的那个老头给录取的人!”粱逸风边吃边说,结果不小心把饭米粒给喷了出来,结果不小心喷到了白衣少年的头上。

    白衣少年摸了摸湿润的头发,米饭的上面还沾着不少的口水。

    粱逸风似乎没有发现这些细节,所以并没有感到什么愧疚之意与失礼之感,还在低头大口大口的嚼着米饭。

    白衣少年倒也没有生气,反而哈哈一笑。“没想到你还认得我!真乃三生有幸啊!”

    粱逸风淡淡说道:“在问别人姓名的同时应该先报上自己的名字吧!”粱逸风有些不甘示弱的感觉。

    白衣少年先是一愣,从来都没有人敢在当面违背过自己的意愿,粱逸风大概是第一人吧!

    白衣少年一拱手道,“在下姓王,名大锤!”

    粱逸风吃了一惊,这是什么怪名字,险些噎住了。

    “王大锤?难道你不是用剑的,是用大锤的吗?”粱逸风笑道。

    “不错,在下确实更喜欢用大锤而非宝剑。”与此同时,少年便从身后掏出一把大锤头,大锤通体泛这金黄|色的光芒,眼看就不是凡物,差点亮瞎了粱逸风的钛合金双眼。

    “原来你的武器是这副锤头啊。”粱逸风虽然知道剑术学院不过是一个泛称,但是这里的学生用的武器真可谓是千奇百怪啊!金羽虽说在称谓上是剑术指导,但是她同样是样样武器都很精通,所以才会被当选为这个职务的。

    “兄台,我已经算的上自报家名了,你的名字呢?”白衣少年紧紧地盯着粱逸风的双眼。

    被王大锤那炙热的眼光盯着,粱逸风使劲咽下了嘴里的东西,道:“我叫粱逸风!”

    粱逸风缓缓吐出这几个字后,又在不停地大口大口地吃饭了,不再理会王大锤。

    王大锤看了看粱逸风身后的长剑,只见上面系着一个红色的飘带,但是还是显得十分普通的样子,那剑套一看就是地摊上的便宜货。但是还是问出了口:“你的武器是剑吗?”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粱逸风摸了摸身后的井中月,“这不是剑还是个锤子吗?”

    王大锤有些无语,平日里何时有人敢这么对他说话,虽说他的心中却是有那么一丝不快,但是相反在某些层面上还是极为高兴的,也不知道自己多久没有与人这样交谈过了。王大锤心中那不知名的开关就这么被粱逸风给打开了……当然王大锤绝不是什么抖m……

    粱逸风就这么把饭给吃了个精光,而王大锤点的东西还没有送来,粱逸风起身就要离开。

    “你也不等等我么……”王大锤看着粱逸风道。

    粱逸风转头向着王大锤丢下了这么句话就离开了:

    “……”

    第二十三章 四元素

    “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你给我一万个无量币我就等你!”

    吃饱喝足的粱逸风感觉到了那淡淡的幸福感在心中弥漫,他走在那林间小道上,又有那么一瞬间感觉到这鸟语花香的美好了。

    树叶间偶尔有那么一小丝阳光从绿叶间透过,那丝强光让粱逸风眯起了眼来。

    粱逸风几乎兴奋地想哼歌小曲来了。

    粱逸风嘴里一边说着“啦、啦、啦……!”一边又蹦又跳地回到了宿舍。

    也就是这么将近一上午的功夫,粱逸风似乎觉得自己的身体又恢复了不少,虽然还有一点点淡淡地酸痛,但是身体已经习惯了那不适感,重新充满了活力。

    粱逸风在心里是这么想的,在剑术学院上只要保持与同学们一样的进度就行了,那之后只要全身心的投入到魔法修炼就行了,自己毕竟在魔法上更有天赋,粱逸风在心中暗暗地计划道。

    其实粱逸风之所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恢复了身体是有原因的,因为他毕竟已经修炼过剑气了,而天地间的元素在经过他的身体的时候,也在那顺便就带走了他身上的疲惫,让他的身体再度地充满了活力。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些修炼过的人非常的长寿的原因了。

    粱逸风当然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这个原因,因为在他眼里,他毕竟才是剑气二级罢了,他实在是想不到为什么剑气二级还会给他带来这么大的身体恢复能力。

    粱逸风来到宿舍,疲软地往床上一趴,虽然淡淡地疲劳感充斥着粱逸风的全身,但是粱逸风的心里却极其的兴奋,因为自己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粱逸风心里十分喜欢这种充实的感觉,每当充实感填满全身的时候,粱逸风都会感到异常地兴奋,当然粱逸风就是这种命,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幸运呢?还是不幸呢?

    粱逸风也不想多想这些事情,因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意义。

    粱逸风坐起身来,伸了个懒腰,时间还很早,而学校今天还没有上课。之前离开的时候。粱逸风就在于志楼的公示板上看到了自己的课程与分班情况,他把自己所在的班级和自己课程上课的时间都背了下来。也就在这个时候,粱逸风想起了一件事。对,他无意间想到了那个名字——王大锤。当时,他就把自己一个班的人的名字都看了一遍,当时就注意到了王大锤这个名字,那个时候就觉得好玩而显露出一副得十分好奇的样子。他还炫耀着自己的发现,“这人叫王大锤啊!名字好怪啊!”不少贵族在听到了这个名字之后都有些避都有些来不及的样子,匆匆地离开了。

    “原来是一个班的!”粱逸风感叹道,“当时怎么就没有想起来呢!”

    粱逸风也不思考太多,就站了起来,也不是他不想多思考,而是现在他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自己的体格锻炼,还有剑气方面的修炼都还不够格啊,至少要跟他们那些学生先看个齐才是,自己好歹也是个剑术学院的学生……粱逸风打了个哈哈,要是自己的魔法修炼的太好,否则会被当成魔法学院派来的间谍的!

    粱逸风拿起桌上的《我有特别的练剑技巧》,就准备出门走向图书馆了。

    ……

    大约半柱香的功夫,粱逸风就来到了那高大雄伟的图书馆前,门前人山人海……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了,门前就只有粱逸风一个人。

    当然不是粱逸风来早了,而是图书馆是全天都一直开着的,不少修为出群的人,一晚上不睡觉都不是什么问题,且不说他们。就是在地球上的那些人,你让他打个游戏,打个三天三夜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做到。

    粱逸风面无表情地推开了图书馆的大门,走了进去。

    其实粱逸风在得知图书馆的书其实不用归还的时候,就心生一念了,自己……不如每天都拿一些图书馆的书去卖,那肯定能卖出一个好价钱的!

    但是粱逸风也就只是想想罢了,自己还是做不出那样的事情的,粱逸风心里还是十分清楚自己的为人的。

    除非生死攸关,否则粱逸风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粱逸风来到顶层,粱逸风的记忆力还是不错的,毕竟自己也是背了那么多诗歌读了那么些诗的人了,只要他有意记住什么,一般都不会忘记,粱逸风还是找到了那天来取书的地方,将书放在了原来拿的地方。

    虽说图书馆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在将书籍不断的分类与重整。但是,粱逸风觉得,自己还是能多做一件好事是一件,粱逸风不是雷锋,但是他还是把这当做他生活的一个准则来实行。

    “大家叫我红领巾就行了!”粱逸风又打了个哈哈道。

    粱逸风想了想,自己现在的魔法等级几乎跟剑气等级差不多,虽说天赋更好一些,但是毫无疑问在整个皇家国理学院都是垫底的,所以说他想趁热打铁,继续钻研有关剑术方面的书籍,等他也到达了剑气五级。嘿嘿,到时候再偷偷地学习魔法也行啊,到时候再认识一两个魔法学院的学生,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粱逸风在心里乐开了花,嘴都要合不拢的样子。

    粱逸风来到一个书架旁,不停地盯着书籍的简介与标题,找了一会儿,他的目光停留在了一本书上,上面印着这么几个大字“如何巧妙地使用元素”

    书是被归类在剑术书籍里的,但是粱逸风看着这个书名,其实对魔法和剑气都很有用处,这元素属性与剑气跟魔法修炼的关系不管是谁都需要知道的事情,粱逸风一拍脑袋道,对啊,自己还可以找一些两边都着道的书籍来优先解读。

    这样既对剑气修炼有帮助,也对魔法修炼有帮助的事情,虽说对于那些专攻一门的来说是没有用的,但是粱逸风这就相当于是文理双修,当然还是一齐修炼的比较好了。

    粱逸风似乎有些满意今天的发现与想法,而显得有些兴奋。

    粱逸风将书籍拿出来,便要阅读。

    粱逸风不停地思考着看到的一页页内容,粱逸风有些吃惊,虽说他知道属性间有相生的原因,但是在事实面前他还是有些吃惊。

    在虚无大陆上有这么四种元素——风、水、土、火,但是这四种元素却有相生的关系,如果你刚好有两种相生的剑气属性,那么毫无疑问你的剑气会更加的厉害。但是这单属性四种元素拿出来比较,是并没有相克的关系的,谁强谁弱?那就看你自身的魔法与剑气的强度了。

    粱逸风接着往下看……

    第二十四章 奇书

    原来风属性的元素和火属性的元素混在一起能发挥出更强大的力量,而土属性和水属性加在一起,也可以发挥更强的力量,但是目前还没有人知道这四种属性都发挥在一起的情况,其实也是有人尝试过的,但是因为四种属性可能使用者不同的原因,始终无法合二为一。

    粱逸风想了想,自己的青色剑气是风属性的,而土黄|色的剑气就是土属性的了。看来并不能将两种元素合二为一。

    想到这里的粱逸风稍带沮丧,他想了想那些天生就可以使用三种元素属性的人,怎么说那些人也有两种元素可以混在一起使用了,真实羡慕嫉妒恨啊!

    但是能同时拥有有两种元素属性的人已经算是比较稀有的了。

    所以说粱逸风也不多说什么了,有总比没有的好。自己也算是个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人了。

    粱逸风接着往下看,书中还介绍道,两个拥有相生属性元素的人可以在一起使用这相生的元素来发挥更强大的力量,粱逸风两眼放光,看来自己只需要找到一个火元素或者水元素的使用者,也能发挥那意想不到的力量了,改天一定要试试。

    粱逸风就这么一页一页的翻着,不一会儿就又把一本书给看完了,粱逸风略带一丝兴奋,可是与此同时还有一丝淡淡的懊恼。

    粱逸风把书放回原位,重新从身旁的书架上拿来一本《意境修炼》。

    这本书光听名字就是十分地深奥,粱逸风并不知道,就在他拿起书的一刹那,整个图书馆的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

    不少人都小声嘀咕起来。“你看那个人,竟然在看《意境修炼》!”

    “是啊,是啊,据说只有达到剑圣级别的人才可以在法则上达到大突破!”

    “看不出来那人小小年纪,竟然就达到了剑圣的级别,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啊!”

    身旁的人你言我一语的,即便是粱逸风在怎么专心看书也会有些受不了,他大声地说道:“我也就是一个剑气二级的人!真是的,不就是看一本书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听到这句话身旁不少的人都叹了口气,又在不停地小声嘀咕起来。“原来只是一个剑气二级的人!我就说嘛,看他那样子就不像剑圣!”

    “就是啊,就是啊!虽说整个皇家国立魔剑学院卧虎藏龙,但是这样的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儿!”

    “可是你看他的鼻孔!”

    “诶,刚才好像没发现诶,说不定这个人就是一个练武的奇才!”

    “是啊,是啊。说不定他只是在谦虚而已,你刚才不是说了皇家国立魔剑学院里卧虎藏龙了吗?”

    年轻人一听身上就泛起了一阵冷汗,也许他已经得罪了一个了不起的人了,便闭口不再提起粱逸风。

    粱逸风有些无奈,自己确实是一个剑气二级的使用者罢了,什么剑圣啊?

    粱逸风有些感叹,只是看一本书而已,自己也太拉风了一点吧。

    别人看这书也会发生这种情况吗?粱逸风不由地想到,自己还没有到那种树大招风的火候呢吧!

    粱逸风不再理睬身边人的小声低语,完全投入到了整本书当中,而那些人似乎也有些忌惮粱逸风而识趣地不在小声地谈论他了,而是也一起认真地看书,而不发出一丝声响。

    整个图书室又恢复了宁静。

    粱逸风仔细地看着《意境修炼》的第一页,上面一个“序”字深入了粱逸风的眼帘,之后那几个大字也是不停地震撼着粱逸风的神经。

    满目山河远,落花更伤春。恨世事无常总无奈,叹人生无助有冷暖。

    孤桥残雪,忘川红梅傲秋水。暮色与晚霞照亮了了这迷情的彼岸,充满着泪水与期盼。

    月光皎洁徒留对影而成三,依稀的面庞今不再,我想我也能习惯,这独自的夜晚。迷茫的转弯,只是还残留着不甘!

    日暮穿云染松柏,我于此轻声呢喃,春去终会来,花谢又花开……昔日的花朵随风而散。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轻声地低喃,天涯沦落人在否?纵写的离愁万种,又有谁来寄?落花人独立,微雨**!人间自古多情痴,从此不恨风与月!

    看流红千浪总闲情,叹缺月长映独孤楼。人去早已空流水,花飞无奈半掩门!

    粱逸风,闭起了眼睛,他阅诗无数,早已精通各种思想。不论是多么多愁善感的诗人,在他的面前,他都能一眼看穿。虽说粱逸风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谁,但是毫无疑问作者已经活了很久,对人生都有了很大的感悟,才会写出如此之序。作者一看就是在感叹人生已逝,到头来才发现自己孤苦伶仃,而自己的深情挚爱早已不知去向,大概是过世了,徒留作者一个人悲愤地活在了这个人间,让作者一个人孤零零地感受着世人冷暖。

    作者自此之后可能就大彻大悟,感悟了世间的自然法则,从此在修为上平步青云。

    但是这序既是开始也是终结,作者当然不可能忘记心中的悲痛,正是因为这样的郁情悲志才造就了这样的作者。作者想要的早已不是修为,而是一份普通的幸福,可是连这样的资格他都失去了,因为他自始至终都忘记不下这份情,所以每日沉浸在苦修中,盼望着自己能有所改善,忘记时间,忘记痛苦。谁知这一练就是几十年,等他头发皆白的时候,发现自己仍然放不下这份情,所以才会想到了那远在忘川的故人。

    那淡淡的红梅不就是自己那心爱之人吗?即便自己会习惯,但是终究却剪不断这最后的一缕情丝,那突飞猛涨地修为反而再次成为了自己的枷锁……

    粱逸风也在感叹作者的多愁善感,看来这确实是一本好书了。

    粱逸风的诗也不是白读的,凡是他读过的诗,他都是顿悟了诗人内心所想的。

    他又不自觉地把这序小声地念了几遍,就在那一个瞬间,放佛他自己已经化为了那名孤苦伶仃的老者在不停地感叹着人生了。

    粱逸风慢慢地闭起了双眼,一丝缓缓地异变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粱逸风瞬间觉得这世界的元素变得更加地亲近了,他俯身一抓,风元素与土元素都向着他缓缓涌来。

    周围人都没有注意到发生异变的粱逸风,都在低头读着书,只有少数人对着他一扫而过,却丝毫没有发现粱逸风的异样。

    粱逸风在内心感受着这温暖的元素,本该凛冽的风元素一下子变得和蔼了起来,让他不在孤独,他似乎感到这个世界的真理正在缓缓地向着他靠拢。

    等粱逸风再次睁开双眼时,已是两个时辰之后了。

    粱逸风有感觉,自己的实力又有了不小的提升,他不由地有些兴奋与激动,看来之前看的书是对的,对这自然法则的感悟确实是有助于实力的提高的。粱逸风在这个时候,确实魔法和剑气等级都达到了四级了,算得上不小的提升了。

    粱逸风的内心有些激动,看来自己的朗诵技巧绝不是徒有虚名,他想继续往下看这本书,可是他惊讶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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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 笔墨纸砚

    虽说稍后还有一章。但是大家还是早些睡吧。注意身体!不要像我,都感冒了……本来只是喉咙疼。呜呜,现在竟然又咳嗽啦!

    只有序是文字内容,接下来一页页纸上画的都是一些图片而再无其他文字内容了。

    粱逸风吃了一惊,这些图片都是画上去的,虽说惟妙惟肖,但是粱逸风并不知道其中的意思,粱逸风仔细的观摩一阵子,看来自己现在还是无法领悟的,不如说根本就不明白作者的意图。所以他准备把这本书带走,因为时间已是不早了,就快到晚上了,粱逸风看着昏暗的天空,天空的那副阴沉的样子就好像伤心的人儿快要滴出泪来。

    看来天要下雨了,粱逸风不由地想起了那句话“天要下雨了,你妈喊你回家偷菜了!”

    可是如今身在异界的粱逸风再也听不到那熟悉的话语了,所以不由地有些伤感,再一想那还在抽着旱烟的老板娘,心里不由地有些感触。老板娘早年丧夫,之后就成了寡妇,并未再嫁,如今更是无一个子嗣,也许隐隐在她心里,粱逸风已然成了她的亲人也说不定了。

    粱逸风暗自叹息一声,自己怎么说也得写封信给老板娘啊,把自己被皇家国立魔剑学院录取的好消息告诉她。

    可是自己竟然这么快就忘了老板娘,实在有些不仁不义。

    粱逸风有些惭愧,自己以前也是这样吗?自己生活在别人的赞美与簇拥中,不知什么时候变成这样冷血的人了?

    粱逸风来到这虚无大陆的感触十分地多,也算得上是参透了一些重要的人生大道理了。

    人们常说:“长大就在一夜之间!”粱逸风也是这样。

    粱逸风拿起就要往外走。

    就在他走后,图书馆顶层的人又有不少人开始议论起来,众人你一言我一语。

    “你看刚才那个人,把那本书给拿走了诶!”

    “什么书?什么书!”

    “就是那本啊!”

    “什么?那本奇书?我听说过很多人其实暗地里都偷偷地看过那本书呢!我们现在看的不过都是流传下来的半章稿件罢了,据说完本的书籍被藏在一个极其隐秘的地方!”

    “什么?只是半本书籍?怎么可能?奥!怪不到只有序是文字啊说不定接下的半本就全是文字了呢!”

    “嘿嘿,听你这语气,你小子是偷偷地看过那本书了吧!”

    “哼!没办法,没想到说漏嘴了。其实你也偷偷看过了吧!”

    “哈哈!确实!但是据说这本书乃是虚无大陆飞升成仙的第一人所著。乃是一本仙书!只有有缘人能够看懂,可惜如今传下来的复印本只剩下了半章,本来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就参不破这其中的奥妙,这只剩下了半本。无疑是给我们雪上加霜喽!”

    青年叹了口,有些无奈。

    “确实,我等凡夫俗子还是老老实实地修炼吧!不要为这等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烦心!”

    另一个青年似乎有些豁达,安慰先前的那位青年道。

    ……

    粱逸风在路上并没有停留就匆匆走到了宿舍,将仍在了桌上。

    便又准备匆匆离去了,真可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当然粱逸风的寝室不是什么厕所啦!

    粱逸风之所以要出门,是有两个原因的!一个他是要写信给老板娘,可是他既没有笔,也没有纸。所以得先去买。

    还有一件事就是把学校每个月都会发的那三十个魔晶石拿出去给卖了。

    粱逸风拿起身旁的一个小袋,解开系在上面的绳子,露出了里面的魔晶石。

    魔晶石晶莹剔透,散发出诱人的光芒,要是这放在地球啊!女生肯定会喜欢这些东西,因为这可比那些钻石漂亮多了。

    粱逸风对这些花花绿绿,光彩夺目的东西并不是特别敏感,在他看来把它们都兑换成钱才是硬道理。

    粱逸风重新把袋子捆绑起来,就准备要起身离开。

    还好粱逸风没有误入游戏世界,否则根据某些有些游戏的规则,这些魔晶石肯定是给绑定的了,不能随便送给别人。

    当然即便是那样,也是能卖给npc的啦!

    粱逸风想到这里竟觉得有些好笑了,接着他拾掇了拾掇就出门了。

    粱逸风行走在那幽幽地小路上,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当然皇家国立魔剑学院的面积大事一方面,还有就是不管是外面的人,还是学院的人,谁没有事会像粱逸风这样瞎溜达呢!

    粱逸风的身体已经没有任何酸痛感了,他一琢磨,这样等回来之后,他就又可以锻炼肌肉了。虽然他感到了他实力的提升,但是他并没有立刻测试自己的实力,而是选择了先写信给老板娘,可见他还是极其的尊重老板娘的。

    粱逸风读书无数,内心早已是一个柔情万种的人儿了。

    或许岁月的年轮让他变得有些冷血,但是在来到这里之后,他已经慢慢地在改变了。当然粱逸风并没有这份自觉,在他眼里,他改变的不过是一些自认为改变的东西罢了。

    诗人都很自负,而这样的粱逸风,大概也是极其自负的吧!

    粱逸风又往前走了一阵子,终于又来到了大门前,门前的那个告示栏还是一往的破破烂烂,那“闲人入内,后果自负”意思的红色字条还是那么的碍眼。

    粱逸风匆匆地出了门。

    皇家国立魔剑学院的门是终日敞开的,随意进出,其实主要是为了方便这里的学生。因为那些平明百姓没有几个人会闲着没事做来到这里的。

    来这里游山玩水?只怕玩的不好,玩脱了,分分钟要把自己的命给送了吧!

    粱逸风出了校门往前走了一阵,就在一个拐弯处找到了一个杂货店,在虚无大陆,杂货店是一个比较神奇的店,里面经常有些你意想不到的东西!

    粱逸风来到杂货店,老板笑眯眯地往他看了看:“哟,小伙子!要些什么啊!”

    粱逸风礼貌道:“我想要些纸跟笔,不知您这里有没有啊!?”

    “笔跟纸?我这可是当地赫赫有名的杂货店,那些东西可不在话下啊。”

    在虚无大陆,纸跟笔并不是常人要经常用到的东西,所以说一般很少有人购买,而且即便他们买,也是一下买一堆,因为这些东西并不贵,但最重要的一点他们要这些东西没有用!所以市场那看不见的手才会自动选择了货少,然后他们才会买一些以备不时只需。

    粱逸风来到的杂货店,确实是一个大店。所以说( 我有特别的朗诵技巧 http://www.xlawen.org/kan/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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