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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部分阅读

    够发挥隐身的效果。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么一个最差最差的隐身者,最后竟然让李云霄阴沟里翻船!

    “狂啊,你不是很狂很能打吗,起来,给我起来,把我也杀了呗,妈的,干嘛不站起来对我动手?你不是很吊的吗?才中了四枪就老实了?瞧你流了多少血,我都看得为你捉急啊……”

    半透明的隐身天选者连连怪笑,笑声里充满了得意的嘲讽,还有一种歇斯底里的戏谑,李云霄干掉了所有人,最后却栽在他手里,这让他有种扭曲的胜利荣誉感。

    他握着手枪,一步步地走进客房,嘿嘿冷笑着用手指头蘸了蘸李云霄胸腹流出来的血,凑到鼻尖闻了闻:

    “原来你也会流血啊…我还以为你是什么三头六臂的钢铁人,看来也不过如此嘛……哼,老子刚才跟那少·妇在床上乐着呢,你特么就杀了进来,隆隆作响,吓都把老子给吓得阳·痿早泄了,为了报复你,老子特意开门,轻手轻脚地去捡一把枪,特么就是要射爆你的脑袋!不过你放心……你杀了我那么多兄弟,我会让你饱受酷刑,后悔活在这世上!”

    说罢,他一圈打在李云霄的腹部伤口处,尽管他肥胖的身躯没多大力气,但枪伤被拳头击打,疼痛感极为强烈,疼得李云霄满头冷汗,几乎无法呼吸了。

    拳打脚踢了一会,他又蓦然想起了什么,一边走出去一边冷笑道:

    “我忽然想试试开水的滋味,正好下午烧了一锅沸水在保温瓶里!”

    十秒钟后,他带回了一个保温瓶,拔掉塞子之后尽数将滚烫的开水倒在李云霄的腹部上,烫得皮开肉绽,冒着白烟的开水顺着弹孔流进了李云霄的肚子里,给他带来前所未有的折磨。

    李云霄的牙关咬得嘎吱嘎吱作响……

    紧绷的全身也在剧痛的刺激下剧烈地战栗,就连灵魂都在悸动着!

    这一刻,李云霄心中悔恨到了极点,如果他能留一点心,在客房房门打开的一瞬间就联想到隐身天选者……

    如果能早点干掉刀疤光头,不让他的哀嚎声掩盖住隐身者的轻微脚步声……

    如果能早点从那个女人的“看不见的鬼”的提示中联想到隐身,或者说之前有过与隐身者交手的经验……

    那也许现在,就不至于被眼前这个肥胖如猪的男人这般折磨了,如果还有重来的机会……

    悔恨,现在李云霄只剩下吐不出的悔恨。

    但那股悔恨的强烈情绪,却又让李云霄的灵魂沸腾起来,产生了某种茧化成蝶的奇妙感觉……

    下一刻,那肥胖的半透明面孔就模糊扭曲,同时李云霄也眼前一花,像是重新见到了阳光,犹如从黑暗深渊中回返到陡峭的悬崖!

    他脸上的冷汗彻底消失,就连嘴里流出的血液也消失不见,恍惚间,他猛地发现自己没有躺在血泊中,而是站在床边!

    床上,依旧是那个可怜的三十多岁女人,她颤抖着嘴唇道:

    “你…你小心…这里有鬼…”

    轰!

    听到她的话,李云霄的脑海不由地炸开了!

    这句话,分明就在数十秒钟之前听到过啊!

    难道说……

    难道说我真的又一次得到重来的机会,再次引起时间倒流,回到了被偷袭枪击的那一刻吗?

    就犹如昨天激战雷狼蝎那样,苏倩倩、艾丽莎都被杀死,李云霄后悔不跌之下,也同样引发了时间倒流,回溯了一分钟!

    昨天那次,还可能会以为是幻觉……

    但今天,却实实在在地又一次时间回溯!

    难道说……

    我能够控制时间倒流?

    刹那间,李云霄也被自己的想法震惊到了,与此同时那三十多岁的女人也继续说道:

    “那是一只看不见的鬼……”

    她的话还没说完,李云霄就心头猛然一抽搐,他知道,客房外面必然会有一把枪要朝他背脊射击!

    “唰”

    电光火石之下,李云霄想都不想,直接就一个打滚侧闪开,只听“嘭”地一声枪响,他刚才站立的地方果然穿过一颗子弹!

    “嗯?”

    外面,传来了一声压抑的低呼,那低呼声充满了不可思议。

    这怎么可能?

    他明明隐了身,特意去外面捡一把枪,理论上不可能被李云霄发现的啊。

    况且李云霄也在忙着跟那女的说话,怎么可能在千钧一发中躲开子弹,难道他的的脑后还长了眼睛不成?

    这简直就像是提前知晓一样!

    隐身天选者刚从疑惑中反应过来,就想要冲进客房,再度朝李云霄开枪。

    可就在这时,翻滚出去的李云霄顺手就抄起床头柜的一个铁质闹钟!

    他狠狠地将闹钟扔出,就好像是扔铅球一样,呼呼地就朝那柄悬浮手枪掷了过去。

    如果隐身者扔掉了手枪,浑身透明,也许李云霄就看不到他的踪迹,可现在他手持枪械,恰恰就是枪械暴露了他的身形!

    “啪”

    闹钟如出膛的炮弹,势如万钧地砸在手枪上,不单只把手枪砸飞,就连隐身者的右手都被砸得红肿一片,血水都流了出来。

    “啊,啊,我的手……”

    隐身者尖叫起来,再也无法保持镇定,瞬间就在空气中显露出他的肥胖躯体,左手捏着右手,站着连连倒吸着凉气。

    李云霄想都不想,脚步一滑果断冲上去,左手捏住隐身者的脖子,按着他的肥胖脑袋就朝墙壁狠狠撞下去!

    “砰!砰!砰!砰!”

    连续按着那脑袋撞了四下墙,撞得他头破血流,李云霄才停下手,此时那肥胖的隐身者五官扭曲,鼻梁骨尽断,浑身颤抖,慌张恐惧得像是羊癫疯发作一样,沙哑着嗓子,又是害怕又是不甘地低吟:

    “你、你……你,是怎么看到我,提前躲开那一枪的…你真的脑后长了眼睛吗…”

    李云霄笑了,笑得很诡异,也很耐人寻味,他也跟着压低嗓子,不疾不徐道:

    “眼睛没长,但我来自未来。”

    “咔”

    李云霄手上一用力,便将这肥胖中年人的颈骨扭断,哪怕他是个生命力强大的天选者,能暂时不死,但颈骨断裂也足以要了他的大半条命,再也折腾不起风浪。

    呼……

    李云霄松了口气,可算是把隐身天选者给制伏了,但他很快又警觉起来,在这家一百八十平方的房子搜了一圈,确定再也没有任何威胁他才敢安下心。

    这次真的太险了,若非有时间回溯了几十秒钟,恐怕李云霄就完蛋了,真的会被那胖子用开水、刀械、**等等刑具折磨得不成|人样,死得比谁都惨。

    李云霄一阵庆幸,这时间回溯的能力太过逆天了,如果他能掌握这种能力,随时遇到危险都能倒退回去,那他岂不是总能逢凶化吉?

    “我的天,真要能控制时间的话…我几乎是无所不能啊,就连那些超一线的天选者都远不如我……难道说我也是天选者?控制时间的天选者?好,再试一下,时间回溯!”

    李云霄闭上眼睛集中注意力,可是念了几遍,睁开眼却还是看到那肥胖的中年人歪着脖子倒在血泊中。

    怎么不灵光,没法时间倒退了?

    难道这是被动技能?

    或者说……

    时间倒退并非我的能力……而是手上的金色寄生虫所致?

    李云霄知道,时间和空间的力量才是最为强大的,如果真的是那条寄生虫让整个地球的时间倒流一分钟……那它的本领也未免太过恐怖了吧?

    回溯时间,那理论上所需要的能量该需要多少啊,怕是几十颗太阳的热能加起来都远远不够,因为那已经牵涉到多维空间的奥秘了。

    但不管怎么说,今天也算是托了金色寄生虫的福才能死里逃生,李云霄收回了他的鲁莽,变得更加谨慎,也不敢再去小瞧任何一名天选者。

    诚然,现在的天选者都还没成长起来,大多数都还只是战五渣,可是他们那匪夷所思的能力令人防不胜防,你若不多留点心,以后怎么死都不知道的。

    第七十六章 吞噬异能

    李云霄并不急着杀死那两个天选者,他要让这两个仇人受够罪再死,所以仅仅只是捏碎他们的脖子,扭断他们的四肢,让他们倒在血泊中发出痛苦的哀嚎。

    现在天色已晚,很快就会有焦螟虫从地缝里爬出来,它们对人类的血腥味最是敏感,就好像是苍蝇扑向大便一样热衷。

    李云霄不会让他们好过,特意扛着这两个高度残疾的天选者从十五楼下到底层,再将他们的残躯扔在一条地缝旁边。

    相信再过一会,就会有焦螟虫爬到他们身体里,顺着血脉和皮肉,一路涌进脑腔之中啃食脑髓,再在里面产卵…

    而且,因为这两个天选者已经没有抵抗之力,到时候冲进他们脑子里的,绝对不只是一条两条焦螟虫那么简单!

    “唔…唔…”

    刀疤光头还在发出不甘的闷哼,怨毒的眼睛里也闪过一抹冷冰色的蓝芒,如果这个时候他还有力量,他绝对要把李云霄冻成冰雕以泄心头之恨。

    “再见,你们慢慢享受最后的人生吧,焦螟虫会教你们怎么做人的,不要用这种怨毒的眼神盯着我,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想想今天你们杀了多少人,害得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在刚才的房子里,还有那么多女人被你们轮流侮辱,你们就是一群没人性的牲畜,下了地狱,他们会找你两报复的。”

    李云霄残酷一笑,露出森白的牙齿,恶人自须恶人磨,世上恶人如此之多,李云霄并不介意自己成为更大的恶人,让其他恶人对他闻风丧胆。

    临走前,李云霄还伸出手拍了拍那刀疤光头的脑袋:

    “下辈子别去投胎了,好好待在地狱赎罪吧……”

    李云霄的话还没说完,猛然间,他的手心又是一阵炽热,那张血盆大口再次浮现!

    “啊——”

    那刀疤光头本来嗓子都被捏碎了,喊不出多大声,可是李云霄拍他脑袋的时候,他却剧痛难当纵声嚎哭,那是一种比肉体被撕裂还要强烈十倍的痛楚,就好像被丢进滚烫油锅,被万千钢针刺穿一样。

    “这……”

    李云霄也是惊愕异常,没料到天选者的脑袋也能激发起寄生虫的兴趣,它张开血盆大口,细密的尖牙紧紧地扣咬着刀疤光头的头皮,吸取着他的血液!

    不,不是血液,而是他的生命精气!

    瞬息之间,刀疤光头的脸颊就凹陷下去,眼眶也深陷成大眼窝,眉毛和胡子尽数发白,脸上布满了老树皮般褶皱的皱纹。

    而他那壮硕的身躯,也变得驼背收缩,浑身皮肤都浮现出了老人斑,竟然在短短的几秒钟之内从一个三四十岁的壮汉变成了垂垂老矣的老头!

    “唔…唔……啊…”

    那个隐身胖子看到这一幕,吓得魂飞魄散,就犹如真的见到了地狱魔鬼一样,如果他现在双腿没断,他绝对会有多远跑多远。

    下一刻,那刀疤光头就从百岁老头的状态再一次恶化,只消三四秒钟的时间,就皮肤干枯,浑身都是皮包骨,他竟然化作了一具干尸,就犹如所有的血液都被抽干了一样!

    “嘭”

    干尸摇晃了两下,最后重重地摔落在了地上,捡起了一抹灰尘,干尸的眼睛依旧充满了挥之不去的惊惧骇然。

    十分钟前,干尸还坐在沙发上跟小弟喝着红酒,掌握着异常强大的冰系异能,可现在……他就是一具皮包骨的干尸,这其中的因果造化,叫人唏嘘不已。

    旁边那隐身胖子已经吓得小便**,脸上毫无血色了,他终于意识到李云霄有多么可怕,吞噬,那可是吞噬啊,李云霄掌握着吞噬的异能,比之什么隐身、冰能之流强悍太多了,连人都能吸成干尸,那还有什么不能吸的!

    “呕——”

    可是李云霄并不好过,他张嘴就不久前吃的巧克力全都吐了出来,吐得黄胆水也跟着流出,胸口一阵发闷。

    他可以接受自己杀人……可他无法接受自己把那光头的血液吸干,那种感觉怪怪的,很叫人反胃,打从心底里就相当的抵触。

    而且他能感觉到,吸了那刀疤的血液之后,他的脑子里也跟着闪现出刀疤的破碎记忆,断断续续的,还夹杂着刀疤的暴戾情绪,这让李云霄的精神压力也很大,会造成精神污染……

    李云霄刚刚吐完,可是忽然左手竟是不受控制地朝那胖子伸过去,显然是还想要把那胖子也吸干。

    那胖子这下子可看清楚了,他看到李云霄的掌心之中露出一张獠牙外露的森然大嘴!

    李云霄赶紧用右手拉住左腕,态度坚决道:

    “停下,给我停下!不要再胡来了……我要是再把那胖子也吸了,他的凌乱记忆也会涌进我脑子里,我脑子会承受不了的,多半得精神错乱,寄生虫兄弟,我要是精神错乱了,对你没有半点好处!”

    散发出金光的左手愣了愣,五指颤动,最后就平静了下来,显然是听从李云霄的话,放弃去吸干那胖子的打算。

    “寄生虫兄弟,把你刚才吸的人血也吐出来吧……拜托了,我不希望我的身体里有别人的血,那很恶心,令人很不舒服…我愿意以后帮你多找点高级的虫子…”

    也许是心理洁癖在作祟,李云霄能接受自己吸取蜈蚣精血,却无法接受他吸取人血,就好像人类能接受吃猪肉牛肉,却没法接受吃人肉一样,那群丧心病狂的越狱犯心理扭曲,才会对人肉也来之不拒,可李云霄三观很正,打死都不能接受的。

    “……”

    左手好像是有点为难,也像是有点生气,几根手指头动来动去的,血盆大口也朝着李云霄龇牙咧嘴,像是在反抗和示威。

    但最后,左手还是选择了妥协,毕竟李云霄是它的饲主,或多或少它也得给几分面子,更何况这两天时间,李云霄每天都给它喂食四五十头蜈蚣,伙食相当的好。

    “咔…噗!”

    血盆大口磨了磨牙,随即,嘴里就喷出了一道血柱,竟是把刚才吸取的血液全部都喷吐出来,就好像是水龙头喷水一样不要钱。

    可是快要喷完的时候……

    最后的那一点血,竟然散发出微微的冰白之光,还弥漫着刺骨的寒气!

    第七十七章 暂时的宁静

    李云霄愕然,目光呆滞地看着左手掌心的那一小块血冰。

    冰?

    哪来的冰?

    血液怎么会结冰?

    难道是因为那血液来自冰系天选者,所以血液也会结冰吗?可为什么刚才喷出那么多血液都没结冰?

    猛然间,李云霄想到了一个极其荒唐的可能。

    该不会是……

    寄生虫吸取刀疤光头的血液的时候……连带他那变异的基因也给吸取过来了?或者说把他的异能也吞噬掉了?

    李云霄艰难地吞咽了一口唾液,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细细地感受着身体的变化,果然,骨髓之中好似有一股冰凉的寒流!

    他睁开眼,看了看地上的一大滩血泊,蹲下来心念一动,用手指点在血泊上,顿时吸附了不少血液,约莫三秒钟之后,李云霄的手指周围就接出了直径十公分的圆形血冰。

    呼……

    李云霄叹了口气。

    他当真拥有凝水化冰的异能了……

    没想到寄生虫当真把刀疤光头的冰能给吞噬掉,然后又分出一小半送给李云霄……

    只是,这么弱的冰系异能,连冻出一块冰都得一个呼吸的时间,似乎是没办法用来战斗的吧?顶多只能拿来冷藏一下食物。

    除非李云霄能得到那些珍贵的虫晶,击杀高阶的巨虫就有几率获得属性虫晶,但想要击杀巨虫谈何容易,李云霄没有自己的团队,想要单人对付高级的巨虫,简直比登天还难,像雷狼蝎那种中级虫子就不是李云霄能抗衡的了。

    “妈的,这丫真的只是一条寄生虫吗…我怎么感觉它像是要逆天成神,千斤之力、孵化虫卵、时间回溯、吞噬异能…尼玛的这是万能的吗!连我都开始感到害怕了……”

    不过感慨归感慨,寄生虫的能力也不是李云霄能承受得起的,就好像“吞噬异能”,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实际上李云霄却吃不消,没办法消融掉别人的记忆,要是再吞一个指不定会脑子出问题,要是连续吞几个,很有可能就要脑溢血变成疯子了。

    所以,“吞噬异能”这个功能直接取消掉吧,有等于没有,李云霄好好地经营这项冰系异能就足够了。

    在常见的元素系天选者里,风火水土雷就属水系最多变,而水系分支冰系更是相当的强劲,要防御有防御,要攻击有攻击,要辅助有辅助,还能让敌人减速,算是相当全面的一种元素。

    “呃…呃…”

    那个隐身胖子还在发出呜咽声,尽管四肢被扭断,可他对李云霄畏之如虎,仍旧拼命地想要挪动身体,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地要投入到地缝中。

    他宁愿摔下万丈深渊来个痛快,也不想被李云霄吸成干尸啊!

    “莫怕,我不会再吸血了,虽然我也很凶残暴力,但最基本的人性我还是保留的,你啊,好好给我留在这儿吧。”

    李云霄伸手去拍拍胖子的肩膀,又将他挪离开地缝,拉开了七八米的距离,这下子无论他怎么拼命挪动,也绝无可能提前自杀了。

    正要离开之际,忽然楼道传来了哒哒哒的下楼声,却是四五个披着床单、头发凌乱的女人下来了。

    她们就是刚才房子里的女人,被那群越狱犯捉回来惨遭轮·奸,饶是她们身心受创下体撕裂,她们也忍着剧痛和悲伤含恨复仇,先是将房子里的几个小弟的尸体剁碎,血液溅了一身,然后一个个又提着菜刀、水果刀下楼,要找那刀疤光头和死胖子报复。

    李云霄扫了她们一眼,没说什么,毕竟这些女人也是苦命之人,光是看她们红肿的眼睛就知道眼泪都流干了,她们不单只是被玷污那么简单,极有可能她们的亲人家属也在反抗的时候遇害了……

    李云霄不太会安慰人,也确实帮不了这群女人,只能默默地离开,可他这么一走,那群恨意滔天的女人便冲到那胖子面前,有仇报仇有怨抱怨,一刀刀地割下他的肉,一刀刀地跺着肉下的骨头,比之被蜈蚣缠身还要折磨人,他的哀嚎声传遍了整个小区!

    ……

    回到医院,艾丽莎看到李云霄一身是血,就连脸上都沾满了血花,她吓了一跳,关怀地询问,但李云霄没说什么,只是随便去盥洗室洗了一把脸,再脱掉沾血的棉衣换上一件一生的白大褂,就背起姐姐,再带着艾丽莎回去了。

    那孕妇还留在医院,鼻青面肿的她勉强站立着朝李云霄鞠了鞠躬,以示感谢,若非李云霄刚才在医院杀死了那三个板寸头,恐怕她将身坠地狱,被他们掳回去奸·污了。

    不过这些无谓的感激,李云霄丝毫都没有放在心上,对他而言,能让他在乎的人就那么几个。

    姐姐是其中之一。

    回到家,李云霄连忙把姐姐放回到床上,给她盖好被子免得着凉,而后才回到客厅收拾那些凌乱的东西,清扫满地的玻璃碎屑,扶起桌子椅子,做一些善后的工作。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李云霄才坐在沙发上,随便从背包里取出一些面包罐头,大口大口地啃食填一下肚子。

    今天真心累坏了,不单只是身体上的累,更是精神上的累,一大早就从大学骑着自行车,兜兜转转跑去大桥那里坐面包车,下车后又一路暴走到江城区,还杀了一帮越狱犯和两名天选者,几乎每个都是带有匕首枪械的,而且李云霄还挨了四枪,还被滚烫的开水烫过,真的是身心疲惫……

    桌子上,是淡淡的烛光,现在已经全城停电了,家庭式的发电机又少之又少,反正现在晚上的照明工具就只有火光了。

    “霄,你还饿吗?”艾丽莎靠在李云霄旁边,烛光照在她脸上,如轻烟淡雾,朦朦胧胧,美丽极了。

    “饿。”

    “我去给你…做点吃的?”

    “不必,我姐家里的食物都被那群越狱犯搬空了…”

    说到这里,李云霄打了个激灵,猛地就想到家里确实食物不多了,那十五楼的房子里堆放着大量越狱犯搜集来的食物和生活用品,为什么他就不拿点来用呢?

    想做就做,李云霄又回到十五楼,可是十五楼已经开始弥漫出淡淡的酸臭味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也足以让室内那些被肢解的小弟的尸体在诡异细菌的作用下发臭。

    第七十八章 胃里的无底深渊

    按理说,李云霄离开的这半个多小时也算很久了,居然没人跑到十五楼来瓜分这些堆积得到处都是的食物。

    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

    今天才是虫子降临的第二天,虽然变异细菌会加快十几二十倍的腐烂速度,但腐烂的也仅仅是蔬菜、瓜果、熟食这些暴露在空气底下的食材,像那些糖果、奶粉、干果之类不易腐烂,且又有良好包装没接触空气的,肯定还保留有一大半,一时间根本就吃不完的。

    所以,虫灾降临的一周之内,人们还不怎么为食物而发愁,自然而然地,这栋楼里的人就不太会积极地想搬走这里的食物了。

    李云霄摇头笑了笑,呵,现在可好,大家都还没尝过闹饥荒的滋味,以后真被饿到两腿发软肚皮贴到背脊的时候,他们就知道食物有多么可贵了,往往会为了一只死老鼠而撕破脸皮大打出手,甚至不乏饿晕脑袋的,连人肉都敢吃!

    随手拿了一个袋子,装满了奶粉、罐头、面条、大米、果酱、肉干,沉甸甸的,差不多有四十斤重,嗯,这么多的食物应该够三个人吃两个星期了。

    不过李云霄还是鬼使神差地又多拿了一个行李箱,将地上对方的所有食物都装进去,而后左手扛着行李箱,右手提着袋子回到姐姐所在的六楼。

    “这、这么多…我们真的吃的晚吗…”

    当李云霄摊开袋子和箱子的时候,琳琅满目地倒出大量的食物,就连艾丽莎都看呆了。

    “这叫有备无患,吃不完也可以藏起来,而且必须要藏好,彻底地隔绝空气。”

    李云霄也有自私的一面,与其放任那么多食物在十五楼迟早被别人拿走,倒不如留给自己,自己不挨饿才是王道,尤其是十天之后闹起大饥荒,食物的价格就会直线狂升,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食物的**力非常的恐怖,往往一个罐头就能让别人给你做牛做马,一大袋泡面就能收买一群人给你当打手,一罐奶粉就足以**一个姿色不俗的少·妇!

    李云霄就尝够了忍饥挨饿的苦头,当时是真的饿晕了,连地上的草,树上的叶子和树皮他都啃得下去,在下水道里游走的时候,更是连长在肮脏管道上的青苔都一大片一大片地扣下来,没命地往嘴里塞,那个酸苦腥臭的滋味别提了…

    若非李云霄的肠胃够健康,恐怕早就被折磨出肠胃病,那时候全校师生倒是有不少人得了急性肠胃炎之类的肠胃病,没有医疗条件也没有药物,一个个只能等死了,毕竟大家都是为了逃亡,没有人会留下来照顾病人的……

    艾丽莎借着暗淡的烛光,翻弄着琳琅满目的食物:“面条、肉干、葡萄干…居然还有好多红酒…呀,这是什么…鹿鞭酒…”

    “嗯?”

    李云霄愣了愣,却见艾丽莎忽然从食物里翻出一瓶酒,应该是自主酿制的那种,他抢过那瓶酒看看上面贴的纸片,顿时脸上布满了黑线。

    “云霄,你们…中文里…鹿鞭是什么意思…跟啤酒有区别吗…”

    看见艾丽莎好奇地眨巴着蓝眸,一副虚心求教的天真样子,李云霄大感尴尬,咳嗽一声:

    “区别很大,但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你年纪还小…等你以后长大了嫁了人,再过个二三十年,你就需要这种酒给你老公喝了…”

    “为什么呀?我…我也不小了…快满十八了…你们中国不就是十八岁…成年的吗…还有为什么…这种酒不能给我喝吗…酒瓶子里面的那一条东西,是人参吗…”

    “……”

    李云霄一阵无语,特么的艾丽莎你要不要这么逗,别的不问就问这个,能把鹿鞭看成|人参,你也真是太有才了。

    “你还是喝红酒吧…这种鹿鞭酒是用来壮阳的,壮阳你不明白吧,就是给男人喝了以后,会更想mke·love,你确定你想要喝吗?”

    “不,不想……”

    艾丽莎闹了个大红脸,可爱精致的脸上满是红晕,她不敢再跟李云霄待在一起,连忙拿起一包意大利面,一瓶番茄酱,一盒牛肉罐头就小跑着溜进了厨房。

    “我、我给你做点晚餐……你好好休息一下吧。”

    李云霄笑了笑,也没说什么,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回忆着今天所发生的一切。

    今天最让他震惊的,无外乎就是时间倒退的异能……

    虽然发生过两次,但是至今他还不晓得如何控制这项能力,也不晓得这项能力的具体数据是啥,冷却时间多长,一次性可以回溯多久。

    他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现在是晚上七点五十分三十秒,好,现在闭上双眼,时间回溯!

    结果,秒针根本就没有倒退……

    李云霄叹了口气,这项能力可真不好摸索啊……

    十几分钟之后,厨房就传出了香味,艾丽莎端着做好的意大利面出来,上面混合着番茄酱、碎牛肉和稍许辣椒酱,她似乎对中国的菜肴有点了解,居然还懂得加一点蒜蓉,蒜香味和番茄牛肉的香味混合在一起,热腾腾的地叫人闻着就开胃。

    “要不要给你姐姐留一点?可能她半夜就会醒过来…”

    “不必了,吃吧,她真要醒过来给她吃果酱和糖果会更好。”

    李云霄迫不及待地坐下,大口大口地就吃着难得的晚餐,还别说,艾丽莎的手艺还真的不错,虽然材料简单,但她做的确实很好吃,让李云霄三两口就把意面吃了个干净。

    不过吃完以后,李云霄傻眼了。

    怎么肚子里的饥饿感一点都没有消除?

    非但没有消除,反而还更饿了!

    都快要饿得胃部痉挛了,无奈之下,李云霄赶紧去拆开一包火腿肠,一分钟之内就吞掉了十二根,可是吃完以后还是跟刚才那样,非但没缓解饥饿感,反而还更加强烈了!

    饼干、果冻、肉干、小面包,在艾丽莎那难以置信的目光中,李云霄吃掉了半箱食物,老天,那可是旅行箱啊,半箱食物该是有四十斤吧!

    第七十九章 成长期

    别说是艾丽莎傻眼,就连李云霄自己都跟着傻眼了,他这一顿饭可是吃了整整一个小时,嘴巴就没有停止过咀嚼!

    吃了那么多的食物,才仅仅是八成饱!

    他拍了拍自己的肚皮,那里居然没有撑起来!

    老天,我肚子里是通往异次元的吗?

    普通人吃上三斤米饭绝对要撑大肚皮,吃上五斤就得被撑死,可是李云霄现在的饭量却是别人的十几倍之多!

    “难道这又是寄生虫在作怪?寄生虫不仅需要蜈蚣的精血,就连真正的食物营养也需求那么多吗……若真如此,那我以后岂不是每天都要搜集五十斤的东西来吃?每吃一次都得花费一个多小时?”

    李云霄脑子里空白一片,隐隐中有一种猜测,也许是那条寄生虫开始进入成长期了,所以在力量提升的同时,所需要的营养也大幅度攀升。

    嗯?

    等等。

    如果寄生虫真的是进入成长期,那随着它长大,岂不是说左手的蛮力也将会急速增长?

    一千斤,两千斤,五千斤,一万斤都不是不可能!

    不过……

    寄生虫越是长大,是否对李云霄的威胁就越大,万一将来有一天这条寄生虫鸠占鹊巢,反过来彻底控制李云霄的肉身,那又该如何是好?

    喜忧参半之下,李云霄的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滋味难言,不够有一点能够确信,那就是未来的短时间之内,自保能力会大大提高,面对那些二流三流的天选者也有反抗之力。

    在李云霄接触过的天选者之中,那个于如烟(曾被李云霄救过,脸颊被蜈蚣的口水腐蚀毁容,幸得李云霄帮解毒治疗)就是二流天选者里面的佼佼者,控制金属的力量超级厉害,挥一挥手,漫天都是银光,密密麻麻数百枚银币激射出去,威力相当的惊人。

    她根本就是一个女版万磁王,被逼到绝境的时候就连房屋里的钢筋她都能抽出来,削尖成一支支锋利钢箭,天女散花般激射而出,眨眼就能杀死数十头蜈蚣、螳螂、巨型尸蹩。

    相比起于如烟那种天选者……李云霄还差的远呢,他杀蜈蚣还得一条条地杀,效率慢了很多。

    但没办法,谁叫于如烟是得到老天爷眷顾的幸运儿呢?

    “明天的夜幕时分,也即是虫灾降临的第三天,天选者会一一觉醒,发掘出不可思议的力量,而接下来的这一个星期,天选者们会渐渐地适应自己的能力,积累战斗经验…到时候比我厉害的大有人在…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也得加入一个天选者小队,一起猎杀巨虫……”

    组队猎杀巨虫好处多多,风险也会降到最低,不过这些还很遥远,现在李云霄只希望姐姐赶紧苏醒,赶紧养好身体。

    经历了今天这件事,李云霄暂时不敢到处溜达了,他必须时时刻刻待在姐姐身边,寸步不离,否则他难以安心。

    他现在很期待姐姐苏醒,以验证她到底是不是天选者……如果她真的能够控制重力磁场,或者拥有强大念力,那么李云霄就真的是高枕无忧了……

    “艾丽莎,麻烦你跟我姐睡在同一间房,时刻照看她,我就在隔壁,有什么情况你可以立刻喊我进去。”

    “嗯。”

    艾丽莎乖巧地点了点头,还想要说点什么,可是看到李云霄很疲惫的样子也就不好意思打扰。

    今天晚上同样很冷,冷得冰风呼啸,气温骤降到零度以下,由于阳台的窗玻璃都碎掉了,外面的冷风呼啸着吹进来,像是随时都会把客厅冻成冰窖一样。

    零度气温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南方潮湿,潮湿的冷空气能冻到骨子里,似乎连血液都会结冰一样。

    李云霄也盖着厚厚的棉被,在床上辗转反侧,可是他又担心姐姐那边会着凉,便起身过去敲门,把那雷狼蝎幼虫也送过去。

    艾丽莎裹着被单出来开门,冻得嘴唇都发白:“霄,这么晚了还有事吗…”

    “这个给你。”

    “小蝎子?”

    艾丽莎惊喜地接过背包,迫不及待地打开拉链将晶莹如玉的小蝎子抱出来,顿时之间,那奇异的电流流遍她全身,刺激着她的血液循环,驱散了她身上的寒冷。

    李云霄笑了笑,他很喜欢艾丽莎那纯净到没有一丝杂质的天真笑容:“今晚比昨晚还要冷…你听,外面还在下冰雹呢,就算你两盖着被子也终究不太够的,我姐她身体还那么虚弱…所以,你把小蝎子放在被窝里吧,它会发热,也会发电,能让你们舒服很多的。”

    “那你呢?你不冷吗……”

    “我没事。”

    “霄,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你的手…为什么会发出金色的光芒…还会发出霸王龙的声音…”

    “我也不知道。”

    就在李云霄刚说完的时候,他的左手恰好就在黑暗中焕发出一道璀璨的金光,耀眼夺目,犹如日光灯一般将整个客厅都照得金光熠熠,亮如白昼。

    却见左手手背之上,流动着一条金线,仔细看去,那是一条铅笔般粗细的蛇状生物!

    李云霄傻眼了,艾丽莎也看呆了,她想不明白,怎么李云霄的手背里还寄居着一条小蛇?

    人的肉质里面有着无数条血管,那条小蛇比血管粗多了,它是怎么在手背里游来游去畅行无阻的,这不科学啊!

    “霄,这是……”

    “不要问我,我也头疼着呢。”

    “昂——”

    这时候,手背发出了清越的龙吟声,声音虽然不大,却让两人灵魂一震,有种暮鼓晨钟振聋发聩的感觉。

    “这种咆哮声……难道是龙?”

    李云霄愕然至极,他一直都以为寄居在左手的是一条寄生虫,根本就没想过那会是一条龙,毕竟在他根深蒂固的思想中,龙是虚构出来的图腾神物,不可能真的存在。

    可是现在听到龙吟,再联想到左手的种种神奇能力,他才幡然醒悟,那很可能真的是一条幼龙,覆雨翻云纵横九霄的华夏神龙!

    可就在这时候……

    李云霄的左手不受控制地朝艾丽莎伸了过去,直扑向她那高耸的双峰。

    第八十章 周雨欣

    艾丽莎的双峰胀鼓鼓的,如两只香瓜般饱满高耸,而且还很( 末世之幼龙分身 http://www.xlawen.org/kan/2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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