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新辣文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血族之我是帝王 > 血族之我是帝王 第 2 部分阅读

第 2 部分阅读

    彻底地无语了,跟吸血鬼谈生意这可真是……想了想我都冒汗啊。不过貌似我也有吸血鬼血统吧,可是为什么我就不像他们呢?难道是因为我有炎黄血脉?嗯,嗯,嗯,肯定是这么回事!

    威廉看着我的表情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不过却是一脸的臭屁地表情。我们俩的关系有点奇怪,如果说是别的吸血鬼对自己的长辈可以说是怀着无比尊敬的心理,可是这一点在我的身上似乎是找不到哦。至于,长辈对晚辈的爱护,在威廉地身上也找不到。或者说我们俩一直以来都是朋友关系?可是这在吸血鬼的社会中是极不正常地,当然了,我现在有了实力了,这种血统的影响已经降到了最低了,好像是只有这一个原因可以解释了吧?算啦,想不通的事情还不要再去想了,再说了,我们两个这样不是很好吗?难不成还要我对着威廉就好像是儿子对老子一样?想想我的身上都汗毛直立!

    现在的西方社会并不发达,好像是在这个时间里唐朝都发明了火药了吧?嗯~~~以后还是找个人做火枪的好,就算是对会血族男爵,火枪也有一定的杀伤力,更不用说是对付人类了。还是中国人厉害呀,公元600多年就发明了火药了,虽然最后是被自己发明的东西炸开了国门。这可真是够讽刺地呀~~~~~

    不过,从今以后,我要将火枪的生产技把在自己的手里。我绝对不会容许我的国家变成别人眼中的病猫,西方?我猛地一挥手,墙上的一副胸甲上冒出了一片火花,之后出现了四条爪印,整个胸甲上都被我抓透了。心里想:西方,你也只能跟在中国的屁股后边。

    之后,我张开了自己的蝠翼飞出了城堡。尽情地飞在夜空里,享受着月光,享受着黑暗赐给我的力量。我在空中尽情地跳着独特的舞蹈,属于我自己的月下舞步。

    威廉则站在城堡地房顶静静地看着我放肆的舞动,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眼里闪动着光芒。长发在夜风中随意地飘动,整个人在月下有着一种让人难以抗拒的魅力。在这一刻,我们才是真正的黑暗的宠儿。

    也许这是我惟一的一次月下狂舞,这舞蹈过后我便是一个真正的吸血鬼,我将为了我的生存而战斗,无论是谁,都不可以危协到我的生存。这之后我将以吸血鬼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以吸血鬼的思维去思考问题。

    也许千百年之后我还会再一次放肆,但是那时心境怕是已发生了不可估计的变化。毕竟,时间会改变很多事,虽然它不会再改变我的样子,但是它依然有力量慢慢地改变我的心境,谁也不知道千百年之后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我的到来,已使这个世界充满了无尽的变数,事情的发展将不会再按原来的进程了。

    在空中狂舞的我突然一振双翼,向远方飞去。云中出现了一圈圈的涟漪,如同我的身后脱着灰色的烟雾一般。当城堡彻底地消失在我的眼中的时候我落了下来,双翼慢慢收拢将我的整个身体包了起来,最后变成了一套黑色的衣服。而后我便向远方走去,现在我要去寻找我“御天”家族的成员了,我必须要在御天堡建成之前找到些家族的成员才行,不然的话怕是会很丢脸啊。

    说真的,我现在都不知道我在吸血鬼当中到底是个什么等级了。仅仅只是吸血鬼的特殊技能便足以让我在西方称王称霸了,至于《血神大法》和《魔炼心经》,貌似现在跟本就是用不到啊,嗯,也许无敌的感觉真的很让人不爽。最起码在这个空间之中跟本没有人是我的对手,也许千百年之后,我可以能在上层空间中找到几个对手吧。毕竟,僵尸的恐怖只有僵尸自己才知道。

    其实僵尸与吸血鬼本来就差不多的,只不过僵尸的本源力量较之吸血鬼更加的精纯。吸血鬼是通过血液、月光等来提升自己的力量,而僵尸并不单单是这两种。僵尸还可以利用这世间的怨气、阴气来提升力量,这些能量通过僵尸的身体之后全都被提纯成为了更加精纯的太阴之力。其实说白了,也就是阴气,极其精纯的阴气,可以生出极阳之火的阴气!否则的话也不会有“旱魃一出赤地千里”的传说了。

    这还不是僵尸最可怕的地方,最可怕的是僵尸那变态的速度、惊人的防御力、无与伦比的恢复力。所有的僵尸在全力战斗的时候都将身体交给本能,因为在那种速度之下,眼睛、神识等已经无法再反应过来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生物能比僵尸的本能更加适合那种速度下的战斗,同时,也没有什么生物能跟得上僵尸的战斗节奏。大部分人在面对僵尸的时候也只有挨宰的份,就算是有人能跟僵尸战斗也不是靠速度,而是靠法宝,靠能够克制僵尸体质的法宝。

    但是吸血鬼无论力量、速度、防御力还是恢复力都没有办法与僵尸相比。惟一比僵尸强一点的就是有一对翅膀可以飞,当然了,这也只是说低级的僵尸,对付高级僵尸可就未必了。

    我坐在山顶,看着红色的太阳从地平线上一点点的冒出来。红色的霞光撒满了天空,照得天地间也是一片淡红色。最后,太阳仿佛是一下子就跳了出来似的,红光也顿时消失无踪,心里不禁感叹:又是新的一天了。

    这是我近两百年来第一次看日出,以前威廉几乎每一天都会在城堡上边看日出,而我则是在棺材中呆着。有时候还睡不着,睡不着的时候就一定是在想着总有一天我也要像威廉一样能在太阳下行走,能随意的看看日出。

    唉,世事无常啊。两百年前我还是个“婴儿”,两百年后的今天,我已经可以随手将一个伯爵提升到亲王了。现在如果我愿意的话甚至可以从太阳中取下太阳真火,当然,我并不是说真的到太阳上去。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卷 第四章

    第四章

    我伸一只出手,挡住那已经有点刺眼的阳光。突然身边响起了弓箭地声音,心里暗叹:又有煞风景地人来了——强盗!在这个年代中强盗和马贼很多,或者说是这两个职业很盛行。以肉眼不可辨地速度抽出了随身带的剑,随手一挥打掉了飞来的箭。乘着那帮强盗还在发愣的时候冲了过去,一剑斜刺,洞穿了一个人的胸膛。手中的剑还未拔出来便已经旋了半圈,直接用力一拉,只听“刺啦”一声,剑从他的身体中横切了出来直奔另一个人的脖子。手起,头落。

    一辆马车飞驰在弯延的山路上,山路崎曲无比,仅容一人通过。一边是山壁,而另一边就是深不见底的悬崖。车和马在这里显得如此的渺小,犹如巨人身边的蚂蚁一样。在这种路上一不留神就会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

    尽管路如此的难行却不足以抵挡我的脚步。我的车夫是一个名为堂本木的日本人,一个日本浪人。现在嘛,现在他是我的奴隶。

    因为他在我出门物色家族成员的第一天冒犯了我。所以,我将他变成了御天家族的第一个成员。尽管他现在只是一个卑微的奴隶,分不是吸血鬼,同样也不是人类,半吸血鬼半人类。有着吸血鬼的习性却不怕阳光,依然要靠血液维生,不过可惜的是他没有吸血鬼应有的心理。他从此以后就要挣扎在疯狂的本能与人类的良知之间,不错,他会恨我!

    只可惜他的身体永远也不会做出背判我的动作,甚至自杀他都做不到。对于他的灵魂来说,他是无比痛恨我的;但是对他的身体来说,我的命令将高于一切。他一边眼中闪着涛天的恨意;另一边,身体却不由自主的作出无比尊敬我的动作!这就是我给他的惩罚,一个永远也不会完结的惩罚!

    威廉说过家族中最多有三百名成员,可是在我的眼里三百名还是多了点,现在来讲最多只需要二百名就好了。弄那么多人每天的食物都是个问题,我总不能将我领地里的人全都让他们吸成|人干吧?更何况,在这个年代里有二百名子爵就已经是任何一股势力也无法乎视的实力了,现在我还不想太冒尖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我还是懂得的。

    以前我是学机械学的,所以对历史并不是太了解,更何况是西方历史。天知道这里将会发生什么事?御天堡现在的位置便是将来的伦敦,这是我特意的,将来御天堡将会占据伦敦近二十分之一的面积,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大的城堡。

    呵,我自嘲地笑了一下,想: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现在,我坐在一个旅馆的房间里,在我的面前放着的是一本五公分厚,长三十公分,宽二十五公分的大书。书是用一种不知名的生物的皮制成的,书面上写着“亡灵笔记”几个字。这是威廉送给我的,里面记载的全都是亡灵魔法,是很久以前由一名亡灵魔导师著成的。这里面的亡灵魔法之全极其少见,而且现在几乎所有的亡灵法师的魔法都是由这本书里所记载的魔法所演变而成的。

    我想学亡灵魔法,也许有人会问:你的实力已经那么强了,还用学亡灵魔法吗?就算是要学的话还要那么费劲吗?

    其实不然,无论你的实力达到什么地步,你想学另外一种技能都必须由根本一点点地学起。当然,如果你只是学来玩的那就另算了。因为无论是谁,学另一种技能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隔行如隔山嘛!

    我坐在桌子前,打开了书的第一页。上面写满了一个个艰难、深涩的符号,这算是另一种语气,每一个符号都是一句话,或者说每一个符号都是一个法术。当然,每个符号下方都有注解,是历代亡灵法师做出的解释。第一页是的魔法并不是很难,因为这一页中都是辅助魔法,根本没有攻击类的魔法。但是却涉及亡灵魔法中所有的理论知识,所以这一页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一个魔法:衰弱射线。这个魔法几乎所有的黑暗生物都会,算是诅咒类的魔法,其作用就是减弱对手的攻防速度等。但是对实力高出自己太多的敌人并没有太大的用处,而且就算是对根自己实力差不多的敌人也可以躲过去,可以说最大的用处就是欺负实力不如自己的人。

    第二个魔法:恐惧之眼。这算是一个半攻击类的魔法,最大的作用就是可以让与你对视的人产生恐惧心理,这是一个非常实用的魔法。而且这个魔法还可以进阶,以后还有亡灵之眼以及最强的死亡凝视。

    第三个魔法:诅咒。名字很简单却很实用,其实把它算作是衰弱射线的加强版也不为过。它的作用与衰弱射线基本相同,惟一不同的是他也可以令人死亡,让人看着自己的身体一点点地腐烂。但是他对于黑暗生物来说却是第一个加持魔法,对其他生物它是诅咒,但是对于黑暗生物来说他却是最基本的祝福术!

    第四个魔法:淬毒。可以将武器附加毒素伤害,至于毒的强弱则是由对该魔法的熟练程度决定的。这种毒并不是人类所用的那些毒,而是由死亡之气产生的,中毒之后身体会渐渐僵硬并且慢慢腐败。

    当我学完这四个魔法之后天已经黑了下来,这速度已经算是很快了,别的亡灵法师最厉害的也不过是一天学一个魔法而已。这些基本魔法如果使用得当的话,其威力不下于比它高级的魔法,而且低级魔法还有一个最大的优势——施放时间短、所需魔力小。对于法师来说,这些短时间便可施放的魔法其实就是最好的魔法。

    堂本木从外边进来了,眼里看不出有什么心事,我暗笑:看来这个家伙已经学会了掩示自己的心事了。他说:“主人,我已经打听到了,这附近的山里有一个村庄,里边只有105人。而且,外人也很少去那个村子,倒是副合主人的要求。”

    我说:“哦?还真有这样的村子,要是这是真的话那可就省了我不少的事了。唉,虽然还是要四处奔走寻找家族的成员,但是我想那一百多人里边找出来十几个人还是可以地,这样一来就倒是省了我不少事了。”

    我伸了个懒腰,说:“走,带我去看看吧。”

    于是,堂本木便在前头带路,将我带出了城镇,走进了一片树林。透过林木的枝叶可以看到远外有一座大山,以我的眼力自然可以看到远处还有股股炊烟。看来那里是真的有不少人住啊,呵呵,现在在这个年代中人命如草芥一般,跟本没有人会在乎死多少人,在乎的也只有自己能不能活下去。或者说,现在的西方根本就是一帮蛮夷也不为过。

    我边走边对堂本木说:“嗯,有时间我也要去扶桑去看看,还真是期待啊。”

    在这丛林之中,到处都是猛兽。不过它们的灵觉可比早已经被各种欲望涂抹了灵魂的人类要强得多,所以在我附近跟本就找不到任何野兽,有的也只是堂本木一个半人半鬼的家伙而已。

    我随手扔给堂本木一个徵章,那上面只有一把血色的镰刀,整个徵章都是一种诡异黑色,这个自然就是我御天家族的家徵了。很快地,我们就来到了那个小山村里面。

    但是我们并没有走进那个村子,因为没有必要。要现我要将别人变成我的后裔已经不再需要再像其他血族一样要咬完之后再给他们自己的血了,我只需要将自己的血液逼出身体,再让它们与人类的血液融合。之后,与我血液融合的人就成了我的后裔了。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就是:不会再像其他的血族一样,每初拥一次都会另自己的实力损失一些,需要时间才能恢复过来。

    对于血族来说,过度的给人初拥会令自己的实力降低,甚至是降级!这是所有的血族所不能接受的,所以现在才没有多少血族。而我,现在已经完全不再需要再那么做了。不过,与其他血族的初拥相比,我这种传播后裔的方法有些危险,是后裔有危险。因为这是一种完全的强制性的“初拥”,大部分人会受不了这种方法,最终的结果就是爆体而亡。成功的机率不是很快,十个人里边能有四个到五个能接受得了已经算是不错了,也就是说,在我面前的这个小村子里面过一会再起码会死一半人!或者更多!

    不要说我残忍也不要怪我,难道人类会在乎一只牛的死活吗?他们真正关心的是牛血放没放干净,否则牛肉会不好吃。仅此而已!

    只见我的身前散发出了淡淡血雾,忽然一阵风吹过,将这血雾吹进了那个小山村里。不一会的时间,便听见里边传来了阵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凡是吸进了血雾的人都躺在地上痛苦地挣扎,而那些住在村子最里面的人却不知道怎么回事都跑了出来,结果也吸进了血雾。变得和那些人一样了,只见他们都躺在地上,手不断的在自己的身体抓出一道道的血痕。但是那些血痕却转眼间就消失不见了,甚至他们连血都没有流出来。

    整个小村似乎变成了人间地狱,很快,就有人受不了我的能量了,只见他的身体渐渐地膨胀,最后整个人胀得如同气球一样。眼睛也突出来了,全身上下没有一个正常的地方。最后,整个人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嘭”的一声爆掉了。

    有了第一个自然就会有第二个,没有多久就听见这个村子里面不断地响起“嘭嘭”地声音。地上到处都布满了身体的碎肉、内脏还有血液,整个村里的地面都被染成了血红色。而那些剩下来的人正在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最后几口空气,这是他们做为人类时的最后时刻了,从匣刻开始,他们将会属于我,他们将不会再是人类了。

    我仔细地数了一下,很不错,竟然有五十二个人。也就是说,如果按照这种比例的话那么我只要再找一到两个村子便可以让我满意了。当然了,最好还是山村,因为山里的人比普通人要强壮一些,所以成功的机率也会大上不少。

    果然,在我刚刚数完人数的时候,那帮小吸血鬼全都站了起来,垂首站在我的前面。我看着他们,微微一笑,说:“孩子们,欢迎你们来到御天家族。现在时间有点不太好,太阳快要出来了,现在的你们还见不得太阳。现在,你们需要做的是,找一个好地方先躲起来,等到了晚上的时候我会再来找你们的,到时候我会教给你们你们应该会的一切。”

    我的话刚说完那帮小吸血鬼就全都跑了,因为此时的太阳已经要升起来了,这让这些小家伙觉得很不舒服。

    当月光又一次代替了阳光的时候,那帮小吸血鬼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第一件事自然是将家族徵章交给他们,并告诉他们威廉城堡的位置,让他们拿着家族的徵章去找威廉了。我在出来之前已经和威廉商量好了,暂时由他找人帮我教育这些新生的吸血鬼。

    而我却因为时间太紧张了,所以只是教了他们点最基本的东西,告诫他们在路上应该注意的情况之后便让他们出发了。在他们离开之后我对堂本木说:“堂本,你说我是不是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长者啊?连教育自己的后辈都要找人代劳,唉!”

    堂本木:“主人只不过是因为太忙了,否则一定会是一个合格的长辈,定会将他们教导得无比出色。”

    我哈哈一笑,说:“堂本,不错嘛。都学会拍我的马屁了!”

    “跟着主人是我一生最大的光荣,主人的命令高于一切!”

    我心里说:呵呵,天知道现在你的心里头有多恨我呢,不过我不在乎,你的恨跟本掀不起多大的风浪来。

    我柱着拐杖,向外边走去,夜晚是美好的,因为有了黑暗。我在其后的时间里一直奔走于西方各地,寻找着能让我满意的家族成员。

    终于,两年之后,家族的成员已经变成了两百多人了,我也终于满意了。这一天,我站在海边,看着那片大海,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大海。和这大海相比,无论是人还是吸血鬼都会有相同的心情。那片蔚蓝是如此的纯结,可是它却又如此的多变,可以在一瞬间就变得无比的可怕,它的一片浪花便可以吞没一个生命。

    第一卷 第五章

    第五章

    终于,两年之后,家族的成员已经变成了两百多人了,我也终于满意了。这一天,我站在海边,看着那片大海,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大海。和这大海相比,无论是人还是吸血鬼都会有相同的心情。那片蔚蓝是如此的纯结,可是它却又如此的多变,可以在一瞬间就变得无比的可怕,它的一片浪花便可以吞没一个生命。

    貌似我的御天堡还需要五年时候才能完工,现在完成的只有葡萄园。二百名子爵,其中有几个潜力还是很不错的。

    第一个叫做:维克托。一个长像貌似中年大叔的人物,已经有了子爵顶级的实力了,不出十年就可以达到伯爵了。

    第二个叫:詹姆斯。同样也是一个子爵顶级,长像斯文,很起来很绅士,也很有女人缘。

    第三个叫做:克里特。长得五大三粗,绝对是血族中的另类,要说他是狼人都有人信,是个典型的暴力份子。

    第四名是个女人,叫做:莉莉丝。和传说中撒旦的情人同名,无比。现在他是我的“私人秘书”,这女人的能力也很强,绝对不会输给候任何男人,最喜欢玩的就是温柔一刀。

    第五个叫做:菲林。名子很女性化,长像一般,但却是黑暗中的一条眼镜蛇。为人阴险,最喜欢背后下刀子。

    第六个叫做:斯特诺。是个非常典型的管家兼军师的人物。

    这六个人现在可以说是我最得力的助手,所以他们也经常跟在我的身边,自然从我这里得到了不少的好处。我又将家族分成了不同的阶级,除了我之外,等级最高的就是维克托等六人了。再往下就是这六人所统领的210人,再往下便是那210人所初拥的人,最低级的就是人类了。至于堂本木,他跟本就不在这些等级之中。

    当然,以现在这种情况来说跟本就用不上这种等级方法,也许以后会用得上也说不定。

    现在我的御天堡仍在建设过程中,所以我们现在只好暂时的住在威廉的城堡里了。只是人多了点,看起来有点挤,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地事了。本来成为伯爵可以有自己的城堡是不假,可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我竟然会这么快就从婴儿进阶成伯爵,所以根本来不及给我建城堡。

    唉,真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御天堡能建成啊,到时候我就可以有自己的天地了,在自己的领地之内,领主拥有绝对的权力。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哪里我说的话就是法律,而别的黑暗生物来到我的领地之内就必须要遵守我的规距,否则的话我有权将其干掉。

    我现在要做的最主要的事就是写书——写成一部家族成员的修炼指南。每个家族的技能之类的都不相同,所以必须由家长写一本家族自己的修炼大纲。而这本大纲将被视为家族成员修炼的根本,就好像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样。

    另外,家族成员必须为家族的荣耀而奔斗,至于家族的奋斗史则不需要我这个家长来写。而是由管家斯特诺来写。这些历史必须要完全的真实,以便后世随时查阅。当然了,也不是谁都能查的,必须有家长或长老的手喻才行。

    家长在一个家族中的地位是非常超然地,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管事情,大部份事情都是由手下的人自己去做好。由于可以活很长时间,所以自己手下最得力的助手,往往都可以跟据你的一言一行得知你想做什么,那么他们自然就会去做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一个血族的直属后裔便属于他的一个分身。他会以你为主,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站在他的主人的角度来考虑的,当然这是需要时候来磨合的。因为时候太短,所以我的后裔还无法真正的了解我,所以要他们去做什么还是得我下令才行,这种情况一般看来是要维持百年之久。

    威廉的那几个跟我一样的直属后裔就能够很好地理解到威廉在想什么,有些时候我还真是有点妒忌威廉,活得时间长了还真是有不少好处啊,最起码跟他们比起来我还是太年轻。这要是以前的话他们会说我太小,可是现在他们只会说我还年轻。那是因为我现在有了力量,而以前则没有力量。无论是什么种族永远都是用实力说话的,如果说是别的人在刚升到伯爵级就来两百个初拥给别人,保证他会从伯爵一下子变回婴儿。但是我现在却还是伯爵,这也只能证明我很有实力。

    因为我不经意之间显露出来的实力,所以现在有很多人都找上了我,其中的假意或真心可不是现在就能看得出来的。

    第一个找上我的是狼王:查里。我倒是很喜欢这个大个子,狼人一般都不会太滑头,其中的绝大部份都是实在人。但是实在人并不是不聪明,很明显这个查里就很聪明,否则他也不会从圣战中活下来。

    做为惟一一个从圣战中活下来的狼人,他得到了他应该得到的尊重。虽然他现在还没有达到狼王的境界,但也只是时间问题,他现在可是一个高级狼人,离狼王也只是一步之差。他可以说是现在所有黑暗势力中个人实力最强的,当然这是在不算上我和威廉的前提下。

    他的到来给我带来了一个友好的讯息,从今以后他和我便是朋友,或者说是盟友,在他还活着的时候我们两个家族永远合作,永远不得被约!

    另外,几乎所有在黑暗社会中能够说得上话的人都来到了威廉的古堡,来看看我这个新生的伯爵。现在硕果仅存的一个黑暗魔导士:里维斯,一个非常典型的法师,身体瘦弱。

    还有亡灵魔导士:莱希尔。身体上布满了尸斑的老者,但是所有的黑暗社会里的人都不敢小视这个老头。

    还有女巫:玛利。一个看起来只有三十岁的风韵犹存的中年妇人,他保持这个样子已经有两千多年了。凡是知道她的年纪的人对她都没有什么想法,也包括我,现在我才两百来岁,对这种上午年的老妖婆不觉兴趣。当然,这种话可不能当她的面说,不对,确切地说是不能当她的面想,没错,连想都不能想。这个老妖婆绝对能通过你的心灵波动知道你的脑袋里边在想什么,如果你不想有麻烦的话还是不要开罪她的好!

    还有其他的几个血族家长:克尔拉、杰克&8226;李、法贝利、德古拉、因诺奇、希拉。可以说因为我的出现,使各个黑暗势力暂时的放下了各自之间的恩怨,整个黑暗世界得到了难得的暂时的和平。对此别说威廉了就连我自己都很意外,真是没有想到我竟然起到了这种作用,真是有意思的一件事啊。

    几天之后终于把这些大爷给送走了,威廉说:“臭小子,从开始给你建城堡开始你都没有过去看看,整天就我在哪里给你盯着。外边的人还以为那个城堡是我的呢,我劝你还是过去看看吧,别整天呆着没事干成不?”

    我说:“我没事?你没看我整天都很忙吗?家族刚刚成立,事多呀,你就辛苦点帮我看着点就得了呗。”

    威廉:“你成天都忙些什么呀,不就是写个修炼用的大纲嘛。以你的实力写这个东西还不快地,你就别跟我装了啊,就你那点小心思是个人都能看出来。你不就是想偷赖吗!”

    于是,我终于被威廉给逮住了,跟他一起去看我城堡的建设情况。说实在的吧,这个城堡从刚开始建立那天起,就是威廉在帮我忙这忙那的。实在是应该谢谢他呀,而且建城堡用的人也是威廉家族的奴隶,在这个时代中奴隶是很正常的存在,越是有实力的人奴隶就越多。

    我跟着威廉来到了施工现场,到哪里一看,嗯,还不错嘛。整个城堡已经初具模型了,大体上已经完工了,可是真正难做的还在后面。比如装修之类的,那个工程最起码也得一年多呀。

    当我出现在施工现场的时候那部奴隶好像是很意外,看来真的如同威廉说的那样,他们都把这座城堡当做是威廉地了。其实在这个年代里做血族的奴隶往往要好过做人类的奴隶,因为做血族的奴隶的待遇要好上很多。

    当威廉告诉奴隶里面的一个头目这个城堡其实是给我建的时候,我从他的脸上看到了不可思议的表情。也难怪,没见过这么不上心的主。城堡建了几年了,可是这城堡的主人才第一次露面,说真的连我自己都不好意思。

    整个城堡有三座主堡,高有五十几米,在这个年代里这么高的楼可是一个大工程。有葡萄园、有马场,地下还有酒窖,地牢等等,整个古堡占地极广,要是骑马走的话也得二十来分钟才能走一圈。

    建城堡用的材料可都是选择极其坚固的大理石,还有别的材料也都是极其考究的。边走边听着威廉家的那个奴隶头目给我们讲解解工程的进展等等,倒也算是不错,一头午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看着那些奴隶在我们的面前忙忙录录的倒也算是一种享受,真是期待啊,期待它快点建成。我挥挥手,让那个奴隶头目自己去忙了,不用陪我。等他走了之后,我转过身,对威廉说:“威廉,等我我御天堡建起来之后我们去别的国家玩玩吧,不如去非洲吧,哪里的人很穷的,但是资源很多。”

    威廉:“非洲?远是远了点,不过那里现在来看那里可是一个好地方啊,我们可以将各种资源掌据在自己的手里。那可是一大笔财富呀,呵呵,想想我都会很激动啊。”

    我说:“得了吧,你还会缺钱吗?别那么贪心了,不如你让给我好了。”

    威廉:“切~~血族的财富是不少,可是谁也不会嫌自己的钱多呀,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用到,而且还不知道会用到多少。所以现在来看啊,还是多弄点钱地好啊。”

    我摇了摇头,说:“算了,到时候再说吧。也不知道你们这帮家伙都这么在乎钱干嘛,我现在刚刚建成家族,用钱的地方多着呢,也不说让着我点,切~~~~~~什么人呐这是~”

    威廉无语了~~~~~~~~~~~~~~~~~~

    夜晚,月色如钩。我管威廉要了不少钱,准备出去玩一晚。赌,从古至今,乃至到了未来还有无数人在赌。真正的赌徒是不会在乎输赢的,他们只是在享受赌博时的过程。或者说从古至今,凡是靠运气的事就都可以算是赌,在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的人以无数种形式在赌。输的和赢的都不一样,有倒是小赌养家糊口大赌兴国兴邦,倒也有几分道理!

    现在的赌场非常的简陋,在后世来看完全就是一个小作坊一样。但是里面的气氛却丝毫也不比后世差,里面吆五喝六的声间不绝于耳。对于我来说,来这里不过是因为一时兴起,可是一到这里却没有了兴致。所以干脆找了一个地方坐了下来,看别人玩。

    不过,主角永远都是主角,永远都不会少了找主角麻烦的配角。纵然最后也只是一闪而过,可是他们还是乐此不疲。对此,我实在是没有什么话好说地了,既然他们那么不怕死我也只好成全他们了。

    我侧身躲开了他的剑,却把他给晃得差点趴到地上,惹来了围观的人一阵欢笑。对于我来说,他的攻击只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地玩意,毫无威胁性。抬手,用手中的拐杖点在他的后背上,只听“咔”地一声,他的脊椎骨就成了两断。趴在地上动不了了。

    我摇摇头小声说:“看看,这是何苦呢。”扫视了一圈,那些看热闹地人全都倒退了一步,怕我了。人呐,就是这样,我心里嘲笑地笑了一下。曾几何时,我也曾是他们中的一员,可是现如今我却可以轻易地断人生死。

    力量、角色不同,所以看事情的角度也不相同。有时候看着人类的争斗都觉得可笑,当然,这也不是说我们这些家伙不会争斗。我们自然也会争斗,我们不会为了权力却争斗,而是为了最基本的一条——生存。只有能生存下来的一方才会有其他的东西:权力、金钱等等等等,如果是为了权力才去争斗那就是本末倒置了。

    看来,这里已经没有再呆下去的必要了。

    第一卷 第六章

    第六章

    十年之后,御天堡终于迎来了它的主人以及第一批客人。各个黑暗巨头齐聚御天堡;我虽为主人却并不忙碌,十年来,维克托等人已经完全的成长了起来。很多事都不再需要我费神了,今天最忙的要属斯特诺了,他现已然成为了我的管家了。

    而最高兴的则是莉莉丝了,因为她今天是以女主人的身份出现的。尽管每个人都知道她只不过是我的情人,可是她却认为就算只能做我的情人也好。而如今我的做法无疑是对她的感情的承认。

    不错,这的确是我对她的承认,就算是向灰血族拥有不死的生命,但是也一样会有感情,会感动、会愤怒!这十年来莉莉丝一直对我全心全意,这些也都是她应得的。

    我穿着血族的晚礼服挽着莉莉丝,另一只手里拿着杯红酒。看着这些聚在御天堡里的巨头,他们中的任何一个跺一跺脚,全世界都会颤三颤。看着他们,虽然我表面上并没有什么异常,可是心里却仍然豪情顿生。

    我走到主人的位置,举起了手中的酒杯。多年来抑制的王者之气终于全面的展开了,必欲令人顶礼膜拜。看着自己手下的崇拜地神色,我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得意地笑容。

    在他们还沉浸在我的气势中的时候,我说:“今天众位能来我御天堡,便是赏我御天的脸。客气的话我也不多说了,因为在座的众位都是我的朋友。希望大家从今以后能够同心协力,再创黑暗的辉煌!干杯!”

    “干杯!!!”众人齐声应道。虽只有聊聊数语,但在我独特的气势之下还是让他们豪情丛生。众人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我说:“现在宴会正式开始,祝大家能有一个难忘的夜晚。”

    我微笑着看着他们,心里说:“看起来这的确是一个令他们难忘的夜晚啊。因为无论如何他们都得惊叹我的实力,我手有六个伯爵,再加上我现在表现出来的是位侯爵。同样的,威廉现在也是个侯爵。本来维克托他们按照现在的规距来说已经可以去建立自己的家族了,可是他们却非要留在( 血族之我是帝王 http://www.xlawen.org/kan/2283/ )

本站所有小说都是转载而来,所有章节都是网友上传!转载至本站只是为了宣传本书让更多读者欣赏。
备案号:粤ICP备1234567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