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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部分阅读

    ,可是我又怎么可能追得上摩托车!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人跑掉。

    这回记者们精神了,不管身上有多湿,挂了很多彩,就像捡到宝似的把我围了起来。

    “勾先生,刚才那伙人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砸店!?”

    这个问题我是不敢怠慢,我可怕他们乱写,要说这开业第一天就被人砸店,理由不让人同情的话,我这名声不是又臭了嘛!

    我诚恳地说“我想是前阵子因为不良分子调戏我的员工,我出手教训他们后,本是被他们寻仇过一次,显然这是他们不甘心,再次来寻仇的吧。”

    “您是指前些天您被黑社会聚众围殴的那件事吗?”

    “是的,害我缝了好几针,你们看……”我撩起衣服让记者们观看伤疤,“看!这就是他们对我下的毒手,令我休养了很久呢。”

    卡卡卡卡……这群记者们的相机的电池怎么这么耐用,闪了这么多次还有电,我又被晃瞎一次,害得我走进了隔壁,唉——

    感觉故事讲得差不多,解释的也差不多,我就赶去第二时间开张的小敏那边。

    没想到的是,这两个摩托车再次出现!还是在剪彩的时候!那蓝水一泼,不光把记者们淋了个落汤鸡,就连围观的群众也挂了彩。

    唉——又要破费了,为保持我这般负责的好形象,安抚无辜受害者是必须要做的。而且还要再磨一次嘴皮子向人解释,并且倒歉。还好人们是通情答理的,这边解决的差不多后,我就能安心赶去第三时间开业的明明那里。

    这回我可是提前报了警,不管有没有人来捣乱,先叫警察埋伏再说!

    还真没想到,这两个摩托车还真敢来,当场就被按倒,扣上手拷带回局里。

    结果还是留下一个烂摊子,制止并不及时,还是有人被泼,店的玻璃被砸,不过却令我纳闷的是,经过这个事件,客人却是一个劲地向店内涌进,一点都不怕再出什么事。

    哦!——敢情这与《算死草》中,陈梦吉帮人出鬼点子招揽客人的原理是同出一辙哦!

    好奇心,人皆有之,吸引到客人的注意力,财源就自而广进了。

    歪理!没准是有谁想被砸,趁机要点医药费的说。

    没准!

    同居第三年

    第四十一篇 - 鸿门宴

    早知被人捣乱有“助兴”的效果,我就应该在去maria那里时报警,如今maria这边虽然也有不少客人,但是没有像前面那般火暴,悔呀!

    话说这泼彩扔砖头的四位,在警局供认是阿龙的小弟,但是他们说自己不受任何人指使,只是自发性的为老大报复。警察也很无奈,虽然相信他们是受人指使,却也只能定罪罚款加送进大牢,就此结案……听说他们在里面的生活有滋有味,吃得好睡得好,感觉是在渡假一般。

    看来……我有必要去跟他们的老大谈谈,总是跟他们玩硬的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得想法和解才是上策。但是苦于无法联系,想见个面都无从着手。

    无奈……只好等下次人来捣乱时,逮个小弟来严刑逼供了。

    然后……悠闲的过了几天,天下很太平,难道说阿龙的小弟要么被关进大牢,要么散伙了吗?我看不像,暴风雨的前夜是很平静的。

    果然,今天中午,我正在楼上吃午饭时,就听一楼十分喧哗。

    “叫你们老板出来!”

    夔菲艳很客气地说“请问你们找我的老板有什么事?”

    “别废话!快点叫他出来!别说老子对你不客气!”

    “哎!——你这人是怎么说话呢!?找麻烦是不!?夔小姐别怕,有我保护你!”

    “对!还有我!”,“还有我!”,“我也是!”……不同的声音陆续响起……看来是superman登场了,即是说不需要我下去了。

    一时间楼下人声鼎沸,不过都是夔菲艳的护卫队的叫嚷声,我是再没听到那个找碴小弟的声音,估计是吓瘫了吧。

    “妈的都给我让开!”很突然的传来他的声音,一楼刹那间静悄悄,只听他喊道“来啊!都他妈的来啊!不想活的都过来!”

    难不成是动刀子了!不行!我得赶紧下去,见血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此时我穿着短裤,一件白色的衣领被扯得很圆的半截袖衫,鞋也没穿就走下楼去……果然,一楼有个面目狰狞的男子拿着六寸长刀对着人们比划着,不停地说着挑衅的字句。而人们畏惧刀口,没人敢靠近他,都尽可能的躲避着。

    而执刀男子身后还跟着五个人,手里面也拿着小刀子对人们比划着。

    见状我立即沉声道“我就是老板。”然后我就光着脚丫子走到了执长刀男子的面前,鼻尖几乎贴到刀尖,却是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眼睛还死死的盯着他的眼睛说“找我有什么事情?”

    男子还想举着刀,但他的眼睛闪烁着,我知道他害怕了,我的威力他一定晓得,见我如此从容而又有自信,他晓得这点人对我来说是小意思,如果动起手来,不是眼瞎就是绝后,是非常严重的后果。

    这份恐惧令他觉得刀很重,渐渐的放了下来,态度也随之和气,当他把刀完全放下后,他的背也驼弯了,并从口袋中拿出一张精美的请柬说“勾老板,这是我们老大的请柬,到时候请务必出席。”一转脸,他又恢复了趾高气昂的神色,对着小弟们一招手说“走!回去!”

    他们就这样子走了,犹如平静的日子中的一段噪音。

    我回到楼上,看着手中红通通的请柬,背面什么都没有,唯有正面上用金字写着一个“邀”字。翻开看里面,是一竖行电脑打印出来的隶书体字“勾老板,请于这周五晚九点到英雄楼一聚。”

    哇了个呸地!连个署名都不写!写一下会死人那!

    尽管看着不爽,可我是异常兴奋,没想到有生之年,我居然能受邀去“鸿门宴”,小时候我是多么崇拜《上海滩》的许文强和丁力,不只一次幻想过与老大们明争暗斗,最想的就是付一次鸿门宴,尝尝那种命悬生死关的滋味!

    说起这个“鸿门宴”那,得从秦末说起。

    这刘邦与项羽各自攻打秦始皇的部队,刘邦先破咸阳(秦始皇的都城),但刘邦兵力不及项羽,项羽大怒,派当阳君击关。项羽入咸阳后,到达戏西,而刘邦则在霸上驻军。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派人在项羽面前说刘邦打算在关中称王,项羽听后更加愤怒,下令次日一早让兵士饱餐一顿,击败刘邦的军队。一场恶战在即,刘邦从项羽的季父项伯口中得知此事后,大吃一惊,刘邦两手恭恭敬敬地给项伯捧上一杯酒,祝项伯身体健康长寿,并约为亲家。刘邦的感情拉拢,说服了项伯,项伯答应为之在项羽面前说情,并让刘邦次日前来谢项羽。

    鸿门宴上,虽不乏美酒佳肴,但却暗藏杀机,项羽的亚父范增,一直主张杀掉刘邦。在酒宴上,一再示意项羽发令,但项羽却犹豫不决,默然不应。范增召项庄舞剑为酒宴助兴,趁机杀掉刘邦,项伯为保护刘邦,也拨剑起舞,掩护了刘邦。在危急关头,刘邦部下樊哙带剑拥盾闯入军门,怒目直视项羽,项羽见此人气度不凡,只好问来者为何人,当得知为刘邦的参乘时,即命赐酒,樊哙立而饮之,项羽命赐猪腿后,又问能再饮酒吗。樊哙说,臣死且不避,一杯酒还有什么值得推辞的。樊哙还乘机说了一通刘邦的好话,项羽无言以对,刘邦乘机一走了之。刘邦部下张良入门为刘邦推脱,说刘邦不胜饮酒,无法前来道别,现向大王献上白壁一双,并向大将军(亚父范增)献上玉斗一双,请收下。不知深浅的项羽收下了白壁,气得范增却拨剑将玉斗撞碎,后人将鸿门宴喻指暗藏杀机。

    那么……对方摆下鸿门宴,是想宰了我呢?还是只想敲断我的手脚呢?也许顺便劫点财也说不定,总之没什么安全性可言,我是不是应该准备点自救措施呢?

    好在有两天时间,慢慢想……

    星期五晚!多么令人振奋的一晚,却没想到现在的我是忧心忡忡的,因为我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自保。

    要说找警察保护,没准还没发生什么就进来抓人,搞的仇怨越结越深。若说找人吧,我还没那路子。花钱请吧,我也不晓得上哪找,就算找来也不顶事,出了事还要赔汤药费。那就弄把武器吧……枪是搞不来,用刀还怕杀光所有人,双截棍耍不起来还会打到自己,用棍棒还不晓得往哪藏,唯有在手脚上绑上打冰球用的硬塑护具,看能不能用它来挡挡,减少受伤的概率。

    可是……今天会来50来人吧,是人都知道我一个人是应付不来的,唉——别说了,啥都是自找的。

    英雄楼——本是60年代日本人在此建造的三层楼的公馆,如今已变为酒楼。而且业主并未改变室内格局,而是以原景为基础,以当年风格来装潢此店,服务生全是女性,都穿着高叉旗袍,到了夜晚还有舞台,有歌妓有伴舞,陪合格局几乎就是歌剧院,至使来到的客人以为来了到60年代的大上海,宛如天堂般的享受。

    这种情况又怎能不让想像力丰富的我不产生错觉!?现在以为自己是许文强,潇洒地跟着美女服务生,去二楼敞厅见黑帮老大!

    门帘开处,只见方厅正中摆着一张大圆桌,上面整齐的摆放着十几副碗筷,对应的座位上却没有人。而圆桌上面的玻璃旋桌上摆满了美味佳肴,放在中心的是火锅,我进去的当口正有一只粗糙的手夹着一片几乎透明的肉片放入翻滚的热水中涮,只3秒就拿出来,肉已变白,然后就听到一阵噬嚼的声音,好像猪在咕弄嘴吧叽吧叽的,令我很不爽。

    我向前走了几步,这才看到被火锅遮住的老大。这人倒是生得一表斯文,30多岁的模样,除了皮肤过于腊黄外没什么缺点。不过这副尊容,你叫我说他是生意人我还相信,要说是号领众人的老大我可得先笑两声,他实在不像。

    见我走近他也不理,只是忙着涮羊肉,不过看着他身后站着的二、三十位人物,打着赤膊的、露着臂膀的、纹虎纹豹的纹鹰的……全都规规矩矩地站在他的身后,连大气都不敢喘,却个个极为轻视地看着我!

    要说十只眼睛我还受得了,几十只我就不好意思了,这种让人感觉沉重的气势压得我也不好受,我想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的关系。

    我强自镇定着,让自己看起来很泰然,默默的坐在老大对面的座位上,也让火锅遮住我的脸,开始无声的与他们对峙。

    眼前的食物散发着令人流口水的香气,在我面前放着一盘烤鸭,棕红色的鸭皮油光锃亮,一碗蛇羹汤漂着淡淡的野醒味儿,还有一道不知名的东西,像是肉丸子,甜香甜香的!稍微转下头,就能看到一楼舞台上耀眼的灯光,美丽的舞者,独领风骚的歌手,唱出曼妙的歌声……

    可是每当我一看站在前方的小弟们的脸色,胃里无端端地生出一股酸水,这不是看他们恶心,而是他们令我紧张,令我的胃抽搐。我还能感觉到自己的屁股缝间湿湿的,胯下也开始发痒,脚心也凉凉的,记得我第一次逃学回家站在门口编慌言就是这种感觉,那岂是一个怕字能形容得了的!?

    我不晓得过了多久,我只知道我屁股上的汗已经干透过一次,这反倒让我觉得好像洗过澡一样放松!

    大概是我的适应力很强吧,我开始觉得情况并不是很糟,觉得还好,不过如此而已,竟也跟着对方老大,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地吃!

    可我还是不敢碰火锅,怕是有所交集,就只吃我面前的三道菜,说来相当美味了!这更令我忘却当前境况,居然开心的吃起来!还敢去转动旋桌!!

    诶……我到底是不是人!?

    同居第三年

    第四十二篇 - 特别嘉宾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

    好一曲婉转而优美的《夜上海》,虽然这里不是大上海,然而此时此刻所营造出来的气氛就是大上海,那繁华的背后,一张张人皮面具的下面,不知隐藏着多少哀愁。

    坐在我对面的老大拿起摆在一旁的白色锦帕,捂到脸上似是在擦嘴上的油渍,一边翘起二郎腿深靠在椅背上,想来已是酒足饭饱。

    我正逐磨着我要不要停下来,忽见他丢甩锦帕!像是一只白鸽飞到墙上,垂落在墙角一动不动……我知道他要发难了,就放下没吃完的鸭腿,擦擦嘴擦擦手,二郎腿一翘,看对方要说什么。

    这位老大一扬手,指了指火锅,他身后的小弟就上前把火锅挪到一旁,令我们中间再无阻隔,能够看到彼此的脸。

    他再一扬手,把右手举到耳旁,食指和中指抬起,其余手指自然的垂放着。这时在他手后面的小弟就立刻从口袋里拿出一只银漆面的盒子,眨眼间从里面拿出一只雪茄,并拿出一只奇怪的像钳子的剪刀,和一盒精制外包装的有手掌那么长的火柴盒放到老大面前的桌边,规规矩矩的退在一旁,继续立正。

    这位老大还真讲究,一看就是爱抽雪茄又极为考究的主。他先用钳刀把雪茄两头剪掉一小块,然后从火柴盒中抽出一根比手指还长的火柴。点燃火柴后,他等了数秒,让燃起的那股烟散去,然后,他把雪茄放在火焰上方(而非中央)慢慢的转动着,均匀点燃,接着他慢慢的吸着,很小口,而且看起来他并没有把烟吸入肺中,只是在口中含着,这一套动作像极了电影中英国人抽雪茄的样子,显得他很尊贵,高人一等。

    雪茄的味道很香,不像烟草那样刺鼻,所以讨厌烟草味的我,对它并不怎么厌恶。他缓缓的吐出一缕清烟,令它围绕着自己,遮住了他的双眼。可他哪里晓得,此时他双眼中射出的寒光,即使在他面前遮挡一块黑布也掩饰不住,更何况只是一层像薄纱的轻烟。

    “兄弟,不知在哪条道上混的?”他把烟全吐出来时说话了,字句间夹杂着他的气息,扰乱了他面前浮于空际的轻烟,变得一片混浊,令我更加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到射着寒光的眼睛。

    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心中对他升起一股敬意,原因有很多,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属于攻于心计型的人物,不像喜欢粗口骂人、没事就砍人的老大那样无趣。

    然而他所问的问题,我真的不晓得应该如何回答,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有此一问,我的底细对他来说应该不是一件秘密的事情。

    我把视线集中在他的下巴上面,沉默着、思考着,最后我决定说“您的兄弟与我往来这么久,难道没告诉你吗?”

    他冷笑一声,说“如果这群混蛋要是有用的话,还用得着我出面吗?”

    “不晓得大哥如何称呼?”老实说我很想笑,半途硬是收了回去,不晓得有没有被发现,我是觉得脸皮上的肉颤了几下。

    他又慢慢地吸了一口烟,再次把自己遮起来,“好说,姓狄单名一个飞字。”

    “原来是飞哥,那不知令天找我来所谓何事呢?”该死!这话说的真废才!我这不是明知故明嘛!

    狄飞脸上果然现出不悦的神色,口中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出“我有一个亲兄弟,他叫狄龙。”

    晴天霹雳啊!没想到没想到!日前带人把我打成重伤的那个阿龙竟然是他的亲兄弟!!哥俩一文一武,玩笑开大了吧!?

    我想今天我不缺胳膊少条腿是走不出这个大门,要么就是我大开杀戒,可是我一个人真的搞得定这几十号人物吗?尤其狄飞身后站着的五个人,肌肉不是一般的有型,明显会武,要不就是打架经验丰富的主,我对付一个都可能有问题的说……一会儿不行就从二楼跳下去,正好下面有张椅子,应该逃得掉吧。

    试试吧,看能不能用钱来解决这件事,若不行就报警,再不行我就搬出什么大舅子二姑丈什么的,我多少还认识几位重磅级人物,还摆不平这等小事了!?

    想出对策后,我给自己倒了杯水,借机清开了紧锁的喉咙,说“关于那件事,恐怕我们之间有点误会,事情不应该全怪在我的头上。”

    “那么要怪谁呢?怪我吗?”狄飞的脸色越发难看,语气也变得十分强硬。

    “那倒不是,不过……我倒想请教飞哥一件事?”

    “说。”

    “假如你手下的小妹被人调戏,应该做何处理?”

    只听狄飞淡然地说“哪只手摸的,打断哪只手。”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那好,如果是硬来抢人呢?看起来还有被强Bao的嫌疑,飞哥会让人带走那个小妹吗?”

    “不会。”

    “那我倒想知道,这就是事情的起因,我有什么错呢?”

    狄飞听到我的话有点错愣,却也只是二秒间的事而已。他醒神即叫过身边的小弟,叫他把耳朵靠近他的嘴边,狄飞就轻声说了些什么,小弟也紧张地应了几声,然后……突然狄飞拿起酒瓶子朝他头上砸去,只听一啪地一声!好好一个洋酒瓶只剩一只壶嘴在狄飞的手上,那瓶身已是碎得七零八落,酒水掺和那人的血不停地在地上流淌,沾湿了众人的脚底。

    “拖出去!”狄飞转身就像没发生过打人事件一样,丢掉壶嘴,用锦帕拭去手掌和袖子上的酒水,再一丢甩,冷冰冰地对我说“那件事就算了,不过咱道上混的,有事就在道上解决,你却把警察扯进来,把我老弟关了进去,你说我这当哥的面子往哪摆!?”

    我微笑道“飞哥,不……按照我的方式,我应该称呼你为狄先生,因为我是个生意人,对你们来说我就是白的,本是河水不犯井水的两个人,如今发展成这样,谁错谁对已经不要紧了,重要的是怎么解决又不伤和气,狄先生你说对吧?”

    “那你想怎么办?”虽然狄飞这样说,可我感觉他自己已经有了打算。

    我说“既然我是生意人,凡事就用钱来说话,但狄先生讲究义气,凡事都要有个交待,老实说,我太年轻,还真不晓得事情应该如何解决,这就要请教大哥您了。”借机拍下他的马屁,再试探一下他的口风,我太他爷爷地天才了!

    结果狄飞说“如何解决,等今天的正主来了再说,今天是他请我们的,要动你我也要过了今晚。”

    奇怪,居然还有比狄飞更狠的角色!看起来狄飞很给这人面子,会是谁呢?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车子抛锚了——”忽然从门帘外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奇怪的是我听着竟然耳熟,貌似是我认识的一个人!

    而当这个女子掀帘进来时,着实地把我吃了一惊!这个女人是——蓝水晶!

    她怎么会在这里!?难道是进错门了!?若然如此可真的大事不妙,万一说不通打起来,我可是保护不了她呀。现在唯有希望她发现走错门,快点闪人。

    谁想她竟然对我招手,“勾勾好久不见!有没有想我啊?”还跑上来从后面抱起我,竟然还咬我的耳朵!

    对面的人全都看傻了眼,我急忙推着她的头,“喂,别闹了,快起来!”

    蓝水晶倒识趣,顺势松了口,却坐在我的旁边,竟然对狄飞说“阿飞啊,不好意思来晚了,都怪哪个挨千刀的在我车排气筒里放香蕉,你可得帮我察察谁干的!不能饶了他!”

    更想不到的是狄飞笑呵呵地说“蓝姐放心,这事包在我身上,赶整蓝姐!哪个小兔崽子活够了!草头!去!现在就办!”说着一个小弟走出方厅,走出英雄楼。

    忽然狄飞指着我问蓝水晶“你们两个认识?”

    蓝水晶似笑非笑地斜了我一眼,对狄飞说“是呀,今天我请你们来,就要商量一下怎么化解你们的恩怨。”

    “这样说来你是知道事情的经过了。”狄飞板起脸孔说“那蓝姐你想怎么算处理?”

    “要我说是阿龙他自找的。”蓝水晶摆起大姐大的样子说“当我看过报纸后就赶回来查清此事,都是你小弟调戏人家员工惹的祸,你们也不自量力,非要争一口气,我这位可是三个阿龙都解决不了地人物,栽在他手里你们还不心服口服吗?”

    “可是蓝姐……”

    “得!我知道你什么意思!可他跟我的关系非同一般的亲蜜,动他就等于动我!你看着办吧!是动手还是接受我开出的条件。”说着蓝水晶就拿出一张支票放在桌上,我偷瞄了一眼——50万。

    没等狄飞回答,我先开口说“晶晶,这钱你拿回去,要拿钱也应该是我拿,怎么能用你的钱呢?”

    “哎呀!你就别在意了。”蓝水晶温柔地笑道“就当作我送你这个大媒人的谢礼好了。”

    媒人?难道是……看到蓝水晶手指上的戒指,我立刻明白她的话中含意,“臭丫头,结婚也不通知一声!”

    蓝水晶又是一乐,“放心,你跑不掉地,我只是刚订婚,喜酒你还吃得上。”

    忽然狄飞插嘴说“蓝姐要结婚啦!恭喜恭喜,什么时候办酒席呀?”

    “快了,先不说这个,这事儿你怎么决定?”

    狄飞笑道“我怎么能不给蓝姐面子呢!这就算了,来!勾老板,咱干一杯!”

    至此,事情就如此意外而又完美的解决了。

    有惊无险,真是让人过把瘾的“鸿门宴”,HOHO~~

    同居第三年

    第四十三篇 - 当……当……当当!

    毫发无伤的走出英雄楼,照道上的兄弟讲,牛X!如今我好歹算是个英雄人物,总算对得起观众啦。

    话说这件事情虽说是由女人摆平的,可是我才不在乎,如果能让我不出手就能把事件解决,又不会让帮我的人受害,管它是谁处理的,重要的是我要轻闲,感觉不到麻烦的存在,那样才是我的最爱。

    如今麻烦事是没有了,我也不能说走就走,怎么说我和蓝水晶的交情不是嘴巴上能讲明的,不叙叙旧实在说不过去,少说要找个地方聊几句才行。

    “晶晶,你现在去哪里?”

    蓝水晶指着远方灯火辉映的地方说“陪我去那边走走吧,听说今晚有花灯。”

    我点了点头,蓝水晶就挽起我的胳膊,随着我的步伐慢慢的走着。

    蓝水晶今天穿着黑色的纺衫,深蓝色的牛仔裤,她婀娜的身形和她没有患上白血病的时候一样。更重要的是,从前的蓝水晶脸上自信满满的笑容再次出现,我想,不见的这段日子她被爱情滋润得很饱满,身心上得到补充,才会让她看起来很健康。也许,这更证明了她的病已痊愈,不会再复发,没准活到老掉牙也说不定!

    命运也许早已注定,我们却无从晓得,即成了所谓的未知之数。所以我们才会对命运抱有希望,希望它是我们希望的样子,尽管可笑,可是天底下就有这么巧合的事儿,虽然会有此许不同,然而它还是我们所希望的命运。

    这就是人生,只有到最后才能看清全貌。

    蓝水晶告诉我,她与方语松的缘份只不过四个月,他的母亲认为她是个病人,即使治好也会传给小孩儿,就拒绝接纳蓝水晶。为此方语松跟家里闹翻,说是非要跟蓝水晶在一起不可,就离开家住在外面。可蓝水晶的感觉并不是这样,自从方语松搬出家后,态度对她冷淡不少,蓝水晶觉得“即使治好也会传给小孩儿”这句话对他有一定的影响力。

    不久,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蓝水晶抓奸在床,一气之下就跑去欧洲旅行。

    说是旅行,其实是在逃避,找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清静一下。结果让她没想到的是,在她最失意潦倒之时,亨利出现在她的世界中。

    亨利是个英国人,今年37岁,结过一次婚,没有子女,他是一名儿科医生,住在蓝水晶所租的公寓旁边的大楼里。

    某一晚,闷在房中睡了三天三夜的蓝水晶终于醒来了,她觉得很饿,可家里面却只有一瓶果汁。无奈下,她只好穿上衣服出门去买吃的,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她刚走上马路的时候,她居然被打劫了!不知道哪里窜出来的小子抢了她的皮包就跑,蓝水晶就是想追也没力气。

    这下可好,护照、钱包、银行卡、信用卡、家门钥匙……所有重要的东西全在皮包里!此时的蓝水晶有家不能回,身无分文还饿得要死,这一气急就晕了过去。

    无巧不巧的是,正好溜完狗要回家的亨利看到躺在地上的蓝水晶,就把她送到了医院——这是他们的第一次邂逅。

    第二次邂逅很离奇,据蓝水晶说,若不是亨利对上帝发誓,她绝对相信是亨利故意安排的。当蓝水晶出院后的第二天早上,她出门想去买个早餐,就看到亨利和他的狗杰森正在跑步,谁想他们经过蓝水晶的时候,杰森突然围着蓝水晶绕圈圈,还把蓝水晶绊倒,竟然还扑到她的身上舔她的脸!——这样是不是可以告杰森性骚扰啊?

    蓝水晶本是很气愤,可亨利上来的第一句话是“Hi,girl,You were restored to health 。Will ask you later again not to have an empty stomach, will not be good to the body。”

    蓝水晶听他这样说,就大概猜到是怎么回事,聊了几句就更加确定是亨利把她送到医院,不禁对这个帅气的英国人产生了好感。

    而第三次邂逅,居然是因为一个小孩子。某一日蓝水晶闲逛的时候看到一个小孩子在公园里玩耍,却看不到大人在什么地方。蓝水晶本是没在意,却在即将远离公园时听到小孩子的哭声!赶去一看是那个小孩子趴在地上,额头划开一条口子,血流不止!

    当时蓝水晶就把他送到最近的医院,可没想到里面接手的大夫就是亨利。

    结果咧……一个是漂亮的东方美女,一个是帅气的英国绅士,来点电不奇怪吧。谁想进展神速,如今已是订婚了!这次蓝水晶回来,一是要结束这边的生意,二是她想在中国举办婚礼,见一见与她最亲的人。然后……她就远嫁西方了。

    “那!说好啦,你要做我的伴郎!”蓝水晶说完她与亨利的故事后,突然蹦出这么一句,并且她紧紧地抓住我,好像明知我会跑似地!

    而我确实很想跑,“这么麻烦的事情,我又不够帅,还这么挫,你找别人吧晶晶!”

    这种累死人不偿命,还超级麻烦的活我可是有一百二十个心不愿意去做。要踩排不说,还要化妆,还要帮着新郎倒酒,搞不好还要当翻译!说说!说说!这种事情我干得出来嘛!?干得成嘛!?

    可蓝水晶很固执,“不行!必须是你,别人我不要!”

    看她凝视着我的双眼,我想是推拖不掉了,唯有叹道“好吧——就当你一回伴郎好了,不过我先声明,出了什么状况,我可不负责任,是你非要我当的。”

    “扑哧!”忽然蓝水晶笑道“傻瓜,看把你吓得,不用你啦,这回安心了吧!”

    不用我了?不会是开我玩笑吧?“你会这么好心?”

    “说你是呆瓜,就不是笨瓜!”蓝水晶斥道“结婚伴郎伴娘要未婚的,最好是单身的,你说你合格吗!?”

    哇哈哈哈……到底是谁发明这个规律的,改天我要上他坟前去烧纸钱给他!

    内心虽然在狂喜,可是我是不敢流露于表面,装地很愧疚地说“既然这样就没办法了,要不要我帮忙找两个?”

    “哼!就你!”蓝水晶鄙视着我,“恐怕你认识的人还没我多吧!?”

    “那又如何!”我摇头晃脑神气地说“人不在多,够精则矣。”

    “哼!真能臭美,哎……听说你开了家铁板烧店,东西还挺好吃?”

    “是啊,虽说不是家喻户晓,却也人尽皆知。”

    “哎唷!——生意人有你这样自夸的嘛!?”

    “谁叫我令类呢。”

    “那好啊!现在带我去尝尝。”

    “OK。”

    不多时,我们进入我的家兼主店——此时已经接近0点,我想疯、明明、小敏、maria已经睡觉,就不想去吵醒她们,就让我与蓝水晶独处。

    “没想到你的店的布置不错嘛!”蓝水晶东张西望了一阵,还对我的各种设置评说一番,“你这凳子太硬了,应该加层软垫……你这墙太花了,没个重点……你这拱门太绿了,应该加点花……”

    说得我有点不爽,插嘴说“你是来吃东西的还是来买店的?”

    蓝水晶贼笑道“我只是提提意见而已嘛,你却怪人家罗嗦。”

    “嫌你又怎么样!快说!要什么口味的?”

    “那你就……给我一份简单的爱情、浪漫的爱情、刺激的爱情、狂热的爱情好了。”

    “这就够了?能吃饱吗?”

    “你当我是母猪啊!?”

    “当然不是啦,你见过猪长这么漂亮的吗?”

    “嘻嘻,讨厌你!”

    “那!简单的爱给你。”

    蓝水晶接过烤肉,美滋滋的吃起来,像所有人第一次吃一样,发出赞许的声音“嗯!——太美味了!有一手啊你!”

    “那当然咧,我可是天才!那……浪漫的爱情给你。”

    忽然蓝水晶变得惆怅,幽幽地说“浪漫的爱情……可惜你给我的是亦苦亦甜的爱、辛酸苦辣的爱,一点都不好吃……”

    难不成蓝水晶的心里还有我的位置!?那可真不是一件好事情。

    我急忙笑道“听说女人出嫁前都会得忧郁症,原来是真的。”

    “去死!你才得忧郁症呢!”蓝水晶嗔道“少废话,赶快做你的烤肉,都接不上溜了!”

    “是是是!”

    这一餐吃掉了半个冰柜!……那是漫画里才有的情节,可她仍没少吃,足有十人份!……新娘子在出嫁前不都是努力减肥吗?怎么这位……

    十余天后,在教堂里,我目睹了蓝水晶穿上婚纱的模样,好像漫画中的公主一般美丽动人,倒是有点对不住她,因为我眼中幻现出菲儿穿上婚纱的样子……

    这一天我很低调,我不喜欢人多的场面,所以我一直在角落中,倒是我们家的四个女人跟疯子一样,真是后悔带她们来。

    尤其是到了新娘丢捧花的时候,除了明明个个张牙舞爪地上前抢位置,却任谁都没想到,捧花落到了在一旁观看的明明手中……

    还真逗!

    同居第三年

    第四十四篇 - 明明的春天

    亨利和蓝水晶这对新人可真够过份的,丢完捧花打个KISS,就直接站上直升机吊着的一个花篮飞向机场,坐上飞机直奔拉斯维加斯,开始了他们的蜜月之行。

    留下仰望蓝天的我们,即使喷了超强力的发胶,头帘也被直升机的风给掀起来,乱飞的草叶蜻蜓点水般地划过某人杯中的红酒,然后在某人的礼服上轻轻勾了一笔,凭添了一道色彩……

    如今新娘和新郎离开了,婚宴俨然成为一个聚会,幸福的气息消失了,虚伪的感觉油然而升,人人都戴上了面具。

    我想说我该离开了,可是夏简书和夏简信逮住我就是不放人。夏简书是想问问我有没有菲儿的消息,夏简信想跟我探讨经商的手法,还想把我拉去见见各企业的老总,要不是夏中瑜突然出现带走我,我保证这一遭下来头变两个大。

    而这个不知哪冒出来的夏中瑜,也不知道在哪里找来两根木棒,就在宴会上与我切磋剑术!挥舞交碰之际,差点没把一位女士的鼻子打掉!

    他有这架势我能不输吗!?……还不是因为跟他有了关系,处处要留情面,以至于下不了死手,招招受拘束,不然就算夏中瑜练就了新招式,力量上也有所锻炼,可要真杀起来,就凭他一个人可不行,他缺少了我不怕流血的精神。

    非常不容易的把这些人应付完,想要离开之际,却找不着我们家的四个女人!所以我就找啊……找啊……结果在花园的矮树丛后发现疯、小敏和maria,明明却不晓得在哪里。

    只见她们把身体藏在树丛下,露着个脑袋尖不晓得在偷看什么,我顺着她们看的方向望去,却只看到一个喷水池,旁边坐着个稍显福态的男子,看起来身边还坐着个女的,只不过在那个角度上,正好被水池中的突出物遮住,看不见是谁。

    不过是谁跟她们有任何关系吗!?我心想了“这三个丫头没事偷看人家私会做什么?想丢人到什么程度啊!?好!吓吓她们!”

    我悄悄地走上前,屏息蹲了下来,虽然想伸出我的黑手去摸她们的背,可是把她们吓得尖叫起来,岂不是会让水池边的两人发现我们!那可真就是做了丢人的事。所以我在慎重考虑之下,决定对小敏下手——谁叫她的脑袋最拔尖,活该!

    我的双手悄无声息的像她靠近,当右手在耳旁,右手在腰际之时,我猛然前探!右手捂住她的嘴,左手揽住她的腰,大力地拖进我怀里!

    嘿嘿嘿,吓得小敏全身为之一震,想尖叫却张不开嘴,只能在喉咙里发出沉闷的声音,她还双手乱抓,可是身边没有凭借物,她只能抓取空气,而她的脸已经吓到扭曲,刷白刷白地,两只眼珠好像要突出来一样,什么叫花容失色,不过如此。

    听到声响的疯和maria转过头来,一看是我,反倒扑上来捂起我的嘴巴,神秘地朝我嘘了一声,指了指水池,勾勾手指叫我起来看。

    我愣了一下,小敏就掰开我的手,却一点责备的意思都没有!只看了我一眼,就立刻返回树丛旁,趴在上面偷看水池那边。

    咦喂!那边到底坐着什么人?竟然有这大的吸引力!让她们不愿放过片刻情景!搞得我也感兴趣了!

    所以我也和她们一样,蹲在树丛后露出脑袋尖,窃看水池边的两人。

    可是看了半天,我还是看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就悄悄问“喂?你们到底看什么那?”

    “嘘——”疯低声道“别吵!仔细听!”

    听?那两个人不就是在说一些兴趣上的事情吗,有什么好值得注意的?

    不过疯说仔细听,那就仔细听听看吧。

    这时男子说“不知明小姐平时喜欢上哪里玩呢?”

    明小姐?巧合吗?还是说是姓铭?或是茗?要么是鸣?

    明小姐回答“唉——由于工作上的关系,最多只能跟姐妹们一起逛街,玩是玩不上啦。”

    “难道不放假吗?”

    “呵呵,那倒不是,放假全由我们自己决定,不过最近又忙起来了,很难有时间。”

    “一个人顾店很辛苦吧?”

    “还好,再说过不久我就可以把店交给员工,自己就能轻松了。”

    “是嘛!那明小姐有没有考虑出门旅游?”

    “当然想过啦,不过我们的大老板太懒惰,不带我们去。”

    “那为什么不自己去,或是找你的姐妹去呢?”

    “呵呵,不怕你笑话,一是我们胆小,二是我们的英文不过关,虽然我们的大老板口语不行,可是听得懂也看得懂。”

    “哦?那你们的老板可真是异才,我还头次听说有人会英文是听得懂看的懂却不会说的。”

    “呵呵,他是比较另类,我看是平时不爱说话的关系。”

    呃……这两位的谈话,感觉好像是在说我,难道在这个圈子里还有一个跟我脾性相同的人吗?

    “哎……不好意思明小姐,我有事要离开,不知能否留个电话呢?好让我有机会去你店里尝尝你所说的各种爱情。”

    “可以啊……13……96,这是我的号码。”

    “嗯,我记下了,那么,明小姐再见,拜。”

    “拜拜。”

    那个男人离开了,可是那个明小姐却没有动,仍旧坐着。

    当男子消失于转角,疯、小敏、maria立刻飞身扑向水池,居然一齐把明小姐按住!

    只听小敏先嚷道“臭明明快说!刚才那个男人是谁!?居然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勾引男人!不想活了你!?”

    接着疯就嚷道“坦白从宽!不然现在就把你丢水池里面喂鱼!”

    maria更是扯起惊天动地的嗓门喊“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快说快说!”

    这么说来,明小姐就是……明明!?

    这个世界疯了,居然有人主动来泡明明!……算了算了,有啥好惊讶的,人家郑少秋还爱过沈殿霞呢,别说同种类型的明明,好这口的大有人在。

    由于这里人多,她们也不便多问,但是回到家里就不同了!我们四个人坐成一排,让明明坐在我们面前,像审犯人似地看着她。

    “哎呀~~”明明撒娇道“都说是刚认识的嘛~~有什么可问的!?”

    那她的圆脸为什么红的像蕃茄,心中百分之百有鬼!

    疯鄙夷地说“那你为啥跟人聊那么久啊?”

    maria跟着说“可不——还谈上理想了!说什么未来想有几套好房子,吃房租吃到老就满足了!”

    “还说喜欢小孩子呢!”小敏醋意昂然地说“你这意思是不是嫌我们不给你找对( 我们在同一屋檐下 http://www.xlawen.org/kan/2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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