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部分阅读
肖静怡手肘撞了撞自己的儿子,频频使眼色:没瞧见别人大献殷勤吗?你这个未婚夫倒跟个木头桩子似的一动不动,也不怕老爷子心里不舒服?真是太不懂事了。
沐彦彬接收到母亲的不满,瞅了二老一眼,人家现在哪有闲心管别的?想虽这么想,却还是无奈耸肩上前,却不料有人比他早了一步。
“安丫头,好样的,干妈以你为荣。”白锦岚双眼含笑,依旧一身干练,只是此刻明显放宽了心,脸上也全是欣慰之色。
“白市长,您怎么……”血狐狸眨了眨眼,自己没听错吧?这女人自称干妈?
“丫头,不是这么快就不认了吧?之前一口一个干妈叫得可顺溜呢!”打趣一笑,这丫头,果然有些分寸。
“爷爷、外公,这次我赚大发了!”血狐狸笑得眉眼弯弯,明白自己得了白锦岚的眼,立马改口,响亮唤了声,“干妈~”
“好好好,我白锦岚也有女儿了。干妈可不是白叫的,喏,这是我白家的传家玉,传女不传男,既然认了我做干妈,这块玉就交给你了。”白锦岚说着从自己脖子上取下一块精致的羊脂白玉佛就挂在了血狐狸颈项上,“随身携带,不许取下来,保平安的。”
第一次见面就送这么大礼?这玉一看就是上品,可人家都这么说了,却之不恭。血狐狸大方收下:“我就说我赚翻了嘛,谢谢干妈!”
好!大气不做作,这性子更对人胃口了,白锦岚心里又是一赞。
看到这里,沐彦彬眸光微闪,安浅夕你可真是行大运了,因祸得福竟然认了市长做干妈!正准备开口,只听得一声童音响起:“安姐姐……”
“狗蛋?你怎么来了?快让姐姐好好看看,长高不少,是个男子汉了。”没料到会在病房里看到狗蛋,也就是说张家人都来了,转头,“叔叔婶婶,还有东来,你们都来了啊?瞧我,多大点事,还劳烦你们不远千里跑一趟,家里的农活都耽误了吧。”
“安……安小姐,出了这么大的事你怎么就没当回事呢?那可是子弹啊,光听着就吓死人,要不是狗蛋看新闻,我们还真不知道……没事就好,真是谢天谢地,老天保佑,好人有好报啊。”
“婶婶,才一些时不见就和我生分了?哎呀,真怀念幸福村的一切,特别是您那声丫头,亲切又自然,让人无比怀念。”
“几位是从幸福村来的?”白锦岚转头,打量着眼前朴实的一家,的确和这里有些格格不入,可胜在纯真。
“是,是的。市长,我们是从幸福村来的。”肖玉兰正觉有些尴尬,当着这么些人的面,丫头二字哪叫得出口?听人一问马上接话。
“那巧了,说来你们不知道,我正升任h省省会的市长,这不还没来得及赴任就碰上这回的劫案么?而幸福村正是政府重点扶贫的对象。既然你们是幸福村的人,就给我详细讲讲村里的现状吧。”白锦岚言简意赅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也适时透露些工作。转而一笑,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看我,说起工作就有些忘乎所以了。探病不谈工作,我看这样吧,既然同路,到时一起回去,路上你们再说,我顺便去幸福村看看,一举两得。”
张汉生一愣,天大的好事啊!没想到这回探病竟然亲眼见到了市长,还说要针以后怎么在对幸福村扶贫,安小姐可真是他们的福星,想着感激投来一眼。
血狐狸听了这话心底一乐,正想着以后怎么在幸福村做些动作,机会竟然就这么从天而降。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看了眼白锦岚,这尊大佛现在可是自己的干妈呢,朝中有人好办事,自己以后的计划还不得顺风顺水?简直是瞌睡遇上枕头,一拍即合!
第九十三章 这具身体很奇怪
众人轮着慰问,碍于人刚醒不宜劳累,也没说太多,再者医生的一番例行检查,折腾下来已到了中午。要不是医生说了没见过恢复情况这么好的病人,两位老爷子还舍不得走。安父象征性地掉了几滴泪,并嘱咐安浅夜好好照顾妹妹就送老爷子回家了。白锦岚公务在身自然也不会多留,张家两口说既然来了京城,不如趁机看看打工在外的女儿。未免夫妻俩人生地不熟走冤枉路,血狐狸直接让关溯当向导,也省得这家伙在自己眼前跟个话唠似的扰人。月翎翼欲言又止,程诗诗也死活不肯离去,狗蛋更是巴巴守在床边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眼前的人就消失不见了。张东来最是沉稳,坐在一旁不言不语,可血狐狸知道他一定有话要讲。
季沐风最会察言观色,第一次见张东来就觉得这少年不似乡下莽夫,反倒透着股悠然自得的淡雅,现在一看,很识趣地带着程诗诗和月翎翼去用餐。
“安姐姐,你教导过我枪打出头鸟的道理,怎么这回自己就去做了那鸟?”狗蛋突如其来一语,张东来一口茶水哽在喉,险些喷涌而出。
你还真是什么都敢教啊!
对于张东来投来的无奈之色,血狐狸轻笑着耸了耸肩。
“安姐姐,以后小心些,打不过就跑也是你说的,怎么你自己就忘了?”狗蛋一本正经,言辞中还带了丝不满,腮帮子一股,显然有些生气,当然更多的是心疼。
“啧啧,咱狗蛋还真是个小大人了,还会教训人了呢。”血狐狸失笑,这孩子,自己不在的日子还真长心了。
“安姐姐你不爱惜自己,我就要说。是你说会等着我来找你的,可我不要像这样来看你。”说话间眼眶一红,背过身去偷偷抹了把泪,“安姐姐,以后我保护你。”
“哦?狗蛋想怎么保护我啊?”
“我要去参军,学大本事,谁欺负姐姐,我就打得谁屁滚尿流!”小拳头一挥,无比坚定而豪气。
喝!这小子什么时候起了这样的心思?虽是童言童语,却饱含了决心。既然如此,血狐狸微微一笑:“光会打那是打手,就算当兵,也不过是个听人指挥行事的毛头兵。就算你想保护姐姐,也不能罔顾军令啊。”
“那简单,我就当那指挥的大官,让大家都听我的,这样总可以了吧?”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有志气。不过,你不是说要赚大钱给姐姐用吗?”
“嘿嘿,我当然没忘。等我当了大官,就有权,有权就有钱,还怕没钱给姐姐用吗?”
“噗!”张东来一口水终是没忍住,这是要做贪官的节奏吗?斜扫一眼,这也是你教的?
血狐狸嘿嘿干笑两声,这死孩子,还真把自己的话当圣旨了!
“狗蛋,违纪犯法的事可不能做。”未免某人气得跳脚,血狐狸赶忙补了一句,不过后话又让人惊脱了眼珠,“就算那啥也得做干净,让人抓不到任何把柄那才叫本事。”
“嗯嗯,我记住了。”
“安浅夕!”张东来起身,不带这样胡乱灌输观念的。
“ok、ok,我说完了,我闭嘴。你放心,狗蛋聪明着,不是那样的人。”血狐狸撇嘴,动了动身子,顾左右而言他,“哎呀,好闷,好想起来走动走动。”
“别动——”端着一盆热水走来的安浅夜见状赶忙将手里的脸盆一放,箭步上前就按住了血狐狸,“哪里不舒服?想起来?现在还不行,再给你垫个枕头吧,这样舒服点。”
说完就拿了个软枕,小心翼翼放在了血狐狸脑后,将床位适当调高,问:“这个高度行吗?没有什么不舒服吧?”
“就这样吧。”血狐狸点头,安浅夜,这才有个哥哥的样子嘛。
安浅夜被血狐狸盯得心里阵阵抽疼,拿起毛巾给血狐狸净脸:“水温怎么样?哥哥给你擦擦。”
“这些事自有医护人员来做,你不用亲自动手。被有心人看到……”
“傻丫头……”安浅夜低声轻叹,一滴热泪就滴了下来,“哥哥照顾妹妹天经地义,谁敢有半句不是?”
血狐狸脸上一热,哭了?安浅夜竟然哭了?
“你……”
“对不起,都是哥哥不好,不光委屈你这么多年,这一回还差点……中枪的应该是我才对。”一想到当时看到那了无生气、一脸惨白的人,后悔和自责就席卷而来,自己不仅没有尽到哥哥的责任,之前还助纣为虐,险些害了自己的妹妹。该死,真该死!抬手就抽了自己一个耳光。
“你这是干什么?”还真没料到安浅夜的举动,血狐狸不由皱了皱眉,“不要功亏一篑了。”
“你是姐姐的哥哥?你欺负姐姐了?”狗蛋虽小,可聪明得很,听了这话气得小脸通红,“坏人,该打!”
“狗蛋!”张东来上前,拉住了蠢蠢欲动的狗蛋,“要用心看人!”
这安浅夜满脸悔恨和纠结,一看就是有苦衷,兄妹俩的心结得他们自己去解决,旁人只会添乱。
“哼!欺负姐姐就是坏人!姐姐肯定没错,就算错了,哥哥也得护着,不然怎么叫哥哥?姐姐说了,亲人间护短没什么大不了的,枪口得一致对外。有错自家人关起门再管教,下次不犯就是了。”
“……”安浅夕,你都教了狗蛋些什么?张东来抚额,不过细想之下,这理也不差,虽说大义灭亲是美谈,可自家人都不护,该让人多寒心?往往这种大义都是因为之前没管教好以至于后来不得已而为之,那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杜绝坏习惯呢?
“狗蛋对吗?”安浅夜蹲下身子和小朋友对视。
“哼,我叫张东亮,狗蛋是熟人叫的。”头一抬,无比骄傲,言下之意我和你不熟,别套近乎。
“呃……小亮说得对,是哥哥没做好,的确该打。小亮放心,哥哥知道自己错了,以后会好好照顾姐姐。”
“那是应该的,要是被我知道你再对姐姐不好,等我当了将军,我第一个就嘣了你!”
“……”安浅夜想笑却笑不出来,这么点孩子还是个外人,却比自己这个当哥哥更像自己妹妹的亲人,自己做人是有多失败?点了点头,“嗯,哥哥不会让小亮失望的,也不会让你安姐姐失望。”
“那最好了,说话算话?拉钩!”
“拉钩!”一大一小拉钩,安浅夜起身,“小亮,我们让姐姐休息一会,先去吃饭好不好?”
“和哥哥去吧,安姐姐这里有我看着。”张东来点了点头,有些事小家伙还是不知道的好。
“那好吧,哥哥你要好好照看姐姐哦,我给你带饭回来。”
“乖!”
二人离去,张东来才呼了口气,自己这个弟弟还真不让人省心。
“血狐狸,你太乱来了。”往床前一站,目光透着对这件事的不赞同,却又无可奈何。
“这也不能完全怪我啊,我都想活命的啊……”语落一顿,“咱这么说话她……”
“早上我趁机会已经把她的灵魂给封了,听不到我们说话,也感觉不到外界。但是时间有限,三个月。”
“那我就放心了。”血狐狸舒了口气,随即撇了撇嘴,“你既然这么大本事能把她给封印,怎么不干脆一点……好好好,当我没说,行有行规,不能逆天而行嘛,我不提这事还不行吗?”
不提你还抱怨?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张东来不语,手一伸:“拿来。”
“什么?”
“玉佛给我,那玉质地很好,我再给你加持一下就完美了。”省得你老乱来,谁知道什么什么又把命给玩没了?
“谢啦!”血狐狸赶忙将脖子上的玉佩取下递了过去,“其实我的计划不是不可行,要不是她为了活命影响了我的行动,我哪至于这么凶险?有件事确实很奇怪,明明都没心跳了,那时候我真以为这回玩完了,谁知道竟然又死而复生,啧啧!你懂行,你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倒是算了算,按理说安浅夕那时候的确死了,命数不会错才是。可是我卜卦的迹象有些蹊跷,死中又透着生机,却又不同于一般的生,这一点我始终参不透,但是唯一确定的一点是,你的命很长。”张东来说完又看了血狐狸一眼,还有一点却是没说,他在她身上看到了些许死气,却不是尸气,这现象倒和之前来的那个男人有些相似。话锋一转,“应该是你这具身体有什么古怪,什么缘由我不清楚。你感觉呢?有没有什么异样?”
异样?还真有!耳清目明,就好比那种仙侠小说中的人物易经洗髓后的感觉。以前也够机警,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及时发现,可现在比之前更甚,哪怕现在自己躺在床上,方圆几里的动静都逃不过自己的耳朵,甚至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迅速地进行自我修护。
血狐狸知道这情况很特别,却闭口不提,不咸不淡说了句:“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就是觉得这具身体的质素不错,不然医生也不会说我恢复神速了。对了,三个月她又自由了,也就是说我必须得在这三个月内夺舍成功?”
“是。”分明有话没说,算了,不说就不说,谁都有自己的秘密,他不强求。
“经过这一次,她已经学乖了,我有把握让她自愿离开,三个月倒也足够。但如果我要提前行动呢?”与人共用一体实在别扭,早夺舍早轻松。
“你自己考虑好,没有万全的把握别再乱来,这个给你。”张东来说着将玉佛和一个包成三角形类似护身符的东西递了过来,“你准备动手的时候就打开这道符,自然就解了她的封印。记住,三思后行。”
“大恩不言谢!”
“安安,我们回来了——”
血狐狸迅速将东西往枕头下一塞,咦?什么东西?当下无暇顾及,转头:“就你最咋呼,还说心疼我这个病人,快把我吵死了!”
“哟,安大小姐发脾气了,精神头不错啊,看来是真的没事了。来来来,好好和我们说说,哪来的勇气玩中枪啊!”
“滚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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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们,别说进度慢,这几章其实信息量很大,都在为后文做铺垫,所以大家耐心一点哦。
第九十四章 人?吸血鬼?
一天下来,前来医院探病的人络绎不绝,除去家人和同学,绝大多数都是自发而来,要不是医院处于对伤患的安全考虑,血狐狸所在的病房就要被来访者给踏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京城市长的亲临,这是何等殊荣?
殊荣啊、表彰啊要换做以前,对于血狐狸来说,不过是个虚名,别说她压根不会在意,甚至会嗤鼻不如金钱来得实在。可再世为人,还是身处上流社会,这份殊荣便成了那一顶必不可少的光环。而血狐狸做人向来实际,既然有名在前,何不牢牢抓住机会,还怕哪利不会应运而来么?况且人人都说她必有后福,不活个风生水起、名利双收,岂不是浪费了老天爷让她再次重生的美意?
只不过……血狐狸瞅了眼堪比小型市场的病房,吃的、喝的、用的,光那一束束的花都可以开花店了。要不是季沐风等人在一旁处理,这些礼品怕是要把整间病房给淹没,却不想忙活了大半天,依旧低估了京城人的热情,最后不得已只好在病房门口挂上“静养勿扰”的牌子。
血狐狸揉了揉太阳|||穴,缓缓吐出一口气,累!枪林弹雨都比在这病床上舒服。这世上好人什么时候起这么多了?要不是趁此机会给自己再博个美名,她犯得着在那扮乖卖巧?谁知道这些来来往往的陌生人中有多少是存心凑热闹的?
落日余晖之下,打发了一众人去吃完饭,血狐狸总算摸着机会掏出了枕头底下的硬物。
“我去,太特么耀眼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就眼晕!珠宝钻石在落日的斜映下璀璨生辉,照得血狐狸夸张地连连遮眼。
看造型,就是一把精美、且价值连城的匕首,可用得着做成这样?当装饰倒真不错,只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要来干什么?白眼一翻,拇指轻动,霎时寒光乍现。
“哇哦!”血狐狸双眸一亮,响亮吹了记口哨,这东西,绝对的削铁如泥啊。
问题是,这种危险物品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放到了自己的床头前?换言之,自己的小命正被人攥在手心,她血狐狸什么时候起成了那待宰的羔羊?不管这这匕首是警告还是别有它意,光想想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再者,将东西放在枕头底下也不怕被人发现?这是算准了自己无碍会很快醒来察觉?若说谁对这具身体比较熟悉,除了自己,剩下的也就手术室里的医生了。这么看来,这间医院,怕真不简单呢。
百转千回中细细看着手中的匕首,在瞄到几个刻痕时哦了一声,相当眼熟啊!这不正是自己之前那把么?虽改头换面,可匕首身上临近刀柄那截有自己亲手刻上的“no。1”字样,错不了,这是自己的东西。是了,那次救月翎翼时为了断身后的尾巴用过,虽说有些不舍,毕竟用着挺顺手,却不想会以这样的方式重回自己的手中。那戴眼罩的黑衣人的确难缠,竟追到这里来了?话说那天他说什么来着,等着他的初拥?
“呸!不要脸的臭男人,装吸血鬼也就算了,这算什么?打算拿钱包养我么?”血狐狸暗啐一声,虽猜不透黑衣人什么心思,可好像、至少到现在还没什么恶意。既然人家舍得,这么好的东西不要白不要。抓起匕首就是一阵研究,不停地用匕首撬着鞘上的宝石,“土豪啊土豪,有钱不带这样玩的。直接把钱给我多实在?这一颗颗给挖出来得多费劲?不知道我是伤患啊!”
门口站了一会的阎非墨哑然失笑,想过血狐狸拿到这把匕首时的千百种可能,就是没想到这女人竟然想着把上面的珠宝挖下来卖钱!
“我靠!怎么镶上去的?使了吃奶的劲还纹丝不动?尼玛!这好比一只肥美的烧鹅摆在眼前,香脆诱人、馋涎欲滴之下明明唾手可得,结果一张嘴发现没牙!要不要这么坑爹啊?”
看着发牢骚的血狐狸将一头短发揉成鸡窝,一脸抓狂,阎非墨心情大好,看吧,他就说这表情会精彩纷呈嘛。
“嘶——”薄薄的刀片入肉无声,两秒过后,食指的切口才渗出一抹鲜红,反观匕首,干净如初,泛着冷冷的光华,“好宝贝!以后就跟着我扮猪吃老虎吧。”
并未在意出血的伤口,赞起了锋利的匕首,可想这匕首是得了她的心头好。看到这里,阎非墨唇角微勾,满意点了点头。
一赞过后,那抹血腥味在感官中无限放大蔓延,血狐狸心下一惊,垂眸一看,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她这是眼花?血迹犹在,舌尖轻舔,清甜可口,食指依旧白净、完美如初。
等等,血腥味清甜可口?如果看到伤口愈合带了几分惊喜,那现在就惊悚了,不由想起了下午和月翎翼之间的对话。
“有什么话就说吧,现在没人。”血狐狸看了眼欲言又止的月翎翼,笑说,“查到蛛丝马迹了?那是好消息啊。”
“安小姐,我没用,关于艾瑞克的资料有限,除去大家都知道的,再深的就挖不出来了。”月翎翼打开电脑,惭愧地低头,“不过,虽然他行踪成谜,但是却有报导说这些年一直周游列国四处行医,而且我查了一下这些年的出入境信息,发现他每年都会回来,而且……”
“而且来的时候正好值我母亲的忌日!”如果真的对尹千月恋恋不忘,那么回来的目的可想而知,倒是个痴情种。
“是。”月翎翼推了推眼镜,安小姐就是安小姐,什么都瞒不过她细密的心思。
“这样啊……”血狐狸勾唇浅笑,又是临近尹千月忌日的一年,那可得会会不是?
“安小姐,你该不会……”要去墓碑前堵人吧?危险!
“知我者,月翎翼也,换做你你不想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
“我……”可是……有时候不知好过知。
“月翎翼,吞吞吐吐可不像是你,还有什么没说的吗?”
“没、没有了。”慌乱中起身,将电脑胡乱装包,“安小姐,我就不打扰你休息,我、我先回去了,晚点再来看你。”
血狐狸眸光微闪,这模样可有些反常呢。斜眼轻扫,一张老旧的照片自月翎翼的包里掉出,以她现在的眼力,一眼就瞧出照片上的人,可不就是艾瑞克吗?只是那打扮……中世纪贵族装束?
“你掉东西了呢!”
“啊?哦!”月翎翼回身,待看到照片心下一抖,忙蹲下抓起照片,支吾,“呵呵,没什么,就一张老照片。”
“是嘛~”血狐狸眼眸半眯,看着掩不住心绪的月翎翼拉长了语调,“看样子这照片真有些年头了呢,打哪找的?”
血狐狸这么一说,月翎翼便知自己瞒不住了。眼一闭,心一横,又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递了过去:“安小姐,这张旧照片是我黑进e国皇家医院的资料库里发现的,所以打印出来,而这一张,算是艾瑞克的近照。”
话不用多说,血狐狸两厢一对比,就知道月翎翼的后话。照片上明显是同一个人,可年代就隔得远了,世上相像之人何其多,可除了装扮不同,那气质、那容颜,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再联想起尹千月的死因,似乎也只有吸血鬼这三个字能解释所有的一切。
“月翎翼,这件事烂在肚子里明白吗?”
“安小姐,你真的要找他?他、他、他是吸血鬼吧?”向来崇尚科学的月翎翼也不敢相信这三个字会出自自己的口中,可又不得不做此猜测。
“这重要吗?”血狐狸轻笑,吸血鬼又如何?这世间最可怕的是人心。
思及此处,愣神看着手指的血狐狸心下一个咯噔,难道自己……抬手摸了摸脉搏,心跳正常,体温正常,除了比以前更敏感,似乎和常人没什么不同。可怪也怪在这里,如果艾瑞克是吸血鬼,为救尹千月转换了她,就算当时影响到了胎儿,有什么变化也早该出现才对,那现在算怎么回事?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人还是吸血鬼?
思忖中眸光一沉,阎非墨,在外面站了半天不嫌累么?正好心塞,就找个出气筒吧。
“不进来就滚!”
第九十五章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火气那么大,伤身!”阎非墨拎着保温壶就踱了进来,开盖香气四溢,舀起一瓢小心吹拂,“来,喝汤。”
艾玛!这什么汤?闻起来真诱人!血狐狸嗅了嗅,把玩着匕首头一偏:“现在还不宜进食!”
“咕噜”一声,可不就是肚子发出的抗议么。阎非墨也不说话,一手拨过犯拧的脑袋,一手举着汤匙不动,蓝眸笑意盈盈,当真不喝?
“你别害我!”扫了眼汤匙,舔了舔唇。就这身体而言,根本不存在什么医生的那套术后不宜立即进食的论调。不喝?就是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喝?无事献殷勤,谁知道这货肚子里卖的什么药?
有这么纠结吗?阎非墨轻笑着摇头,手一动转向了自己:“不喝?那真可惜了!可我又心疼浅浅怎么办?这样吧,我替你喝了……”
“阎非墨,你要不要脸?给我的汤哪有替我喝的道理!”这回血狐狸不依了,给自己的东西自己不要也别想拿回去。抬手就抓住了阎非墨的手腕,小嘴往前一凑,从人嘴边抢到了美味鲜汤,咂了咂嘴,“什么汤?味道不赖。”
“伤好了?躺好!”阎非墨意有所指扫了眼血狐狸胸口,就刚才这动作来看,这丫头想必已经痊愈,果然呢。
“流氓!眼往哪瞄呢?”血狐狸捂住胸前,回身躺好,嘴一撇,有人服侍也不错,“愣着干什么?会不会照顾人?哎哟、哎哟,刚动作太大,胸口又疼了,快给我补补。”
阎非墨也不戳穿,倒是觉得这张装模作样的脸生动无比,果然逗弄逗弄很是有趣。
“补好了再去胡闹?”阎非墨一瓢接连一瓢,似乎这样服侍人也是一种享受,只是话里有话,戳得人心虚不已。
“不识好人心!”理直气壮一语,纵然心虚也不能表现出来,好歹也的确是替人挨了一枪。
“傻妞!没下次了。”多次交锋来看,怕是巴不得自己消失不见,怎么会那么好心替自己挡子弹?除非天下红雨,要么就是故意而为,还有什么值得她不惜以命相搏?双重人格?呵呵,够狠!所以才傻。不过挡在自己身前的那一刹那,不管她是否动机不纯,不管自己是否需要,破天荒第一次被人以肉身“相护”,真心也好、假意也罢,那种突如其来的冲击还是撞得阎非墨心头一颤,惊愕中带了几分生气,却不可否认夹杂了些许欣喜。
切!你想有下次我还不干了呢!谁特么没事就玩舍己为人?
“匕首不错……”
“我的,别肖想!”血狐狸手下一紧,就将匕首塞到了兜里,那宝贝的模样又惹来阎非墨一阵愉悦的低笑。
爱财爱得如此光明磊落还真有些可爱!
“缺钱?”
“饱汉不知饿汉饥,你是大明星,你有钱。可我现在是个被流放的落难千金,生活都快没保障了,能不缺钱吗?再说了,谁会嫌钱多?”
“巾帼不让须眉,你现在可是女英雄,又是白市长的干女儿。不过一时的流放,过不了几日就风光无限。”
“风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纵然表面风光那也是虚的。有些东西,就得自己牢牢握在手心,谁都抢不走,那才踏实。”
“‘伯爵的新娘’试镜会,有兴趣不?”阎非墨抛下一语,随手擦了擦血狐狸的嘴角,亲昵自然的动作仿佛做了不下千百次。
“咳咳……”伯爵的新娘?谁起的名这么坑爹?血狐狸一下呛住,咳嗽不已。
“烫着了?”阎非墨只当不知,忍俊不禁就拍起了血狐狸的背心,“要不过会再喝吧。”
烫你妹啊!是被你吓着了。血狐狸白去一眼,一把抢过保温壶:“不劳伯爵费心,果然我没有被人服侍的命,还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好。”
“是想告诉别人你好了么?”阎非墨眉梢一挑,顺手就拎起了壶把,意有所指,在几声脚步声中柔声一语,“乖,还有几口,喝完休息。”
二人靠得很近,一个语带宠溺喂食,一个怒中含羞、半推半就,好一副暧昧之景!
“我滴个妈呀!”咋呼的程诗诗不改大咧之风,进门就是一声高呼,随即掩嘴偷笑。
她就说门口怎么站着阎非墨的经纪人来着?敢情某人这是下了通告就立刻赶来会宝贝情人了呀!这么说,他们这群人不成了坏人好事的电灯泡了?
“呃……我什么都没看到,那啥,你们继续继续。我、我们就不打扰了。”
“程诗诗,你脑子里能有点干净的东西不?”关溯不乐意了,凭什么阎非墨在他们就得走?没门。快步向前,“学长好心来看安安,怎么就被你说得见不了人似的?学长是男生,被人误会笑笑也就过了,可安安是女孩子,脸皮薄,你这么一说以后还要不要见人了?”
“程小姐心直口快,没什么坏心,关少就别数落她了。大家对浅浅都是一片好心,谈什么误会不误会?”阎非墨眉眼不抬,神情自如地继续喂汤,“既然都来了,就坐吧,这两天辛苦你们了。”
啥叫反客为主?真没见过这么把自己当回事的人!
关溯当下就沉默了,虽说对阎非墨的自说自话有些无语,却不得不佩服他的敢说敢做,而且说得那么自然。程诗诗更是嘚瑟着上前就是一阵谄媚,唯独沐彦彬,脸色就没那么好看了。
要不是肖静怡逼着,有这闲功夫,他不如去看安子卉了。想起母亲的话,就是一阵头疼脑热。
“妈,医院里什么情况您都看到了,她一人出事,所有人都赶着去探望。她自家人不必说,关溯和季沐风您看到了吧?那股殷勤劲瞎子都看得出是什么意思,就更别提那些以探病为由的其他男生了。还有那什么阎非墨,那份亲昵……说他们没点事您信吗?我沐家可不需要这样招蜂引蝶的媳妇!”
“彦彬啊,你到底是吃醋还是真不上心?安安青春靓丽,没人追才不正常,别说男人,就是个女人看到安安的样子也会羡慕。什么叫招蜂引蝶?要不是安安自身优秀,怎么会这么受人青睐?有对手,你该高兴才是。”肖静怡倒不以为意,很是满意自己的未来儿媳,“安安出事,牵动这么多人的心,说明她人好,得人心。怎么我说得不对吗?那个不也躺在病床上吗?出事的时候怎么就不见人去看看?除了她几个要好的同学你数数还有谁?人品要真好会是这个样子?我看你真是被她迷了心眼,看不清事实了。”
“妈,这事不能一概而论……”
“怎么就不能相提并论了?好,不说这个,反正安安住院期间,你得给我老老实实去照顾,你可是她未婚夫,上点心。你都看到了,连市长都认了她做干女儿,以后嫁来我们家,只会给你长脸。”
“长脸?妈,您就不怕她仗着自己身份而自觉高人一等?您愿意自己的儿子娶一个身份比自己还高的女人做老婆?我沐家只求门当户对,再高的,实在不敢高攀。”
“你这小子说的什么话?市长的干女儿说来也就是个名头好听,咱怎么就是高攀了呢?再说了,安安的心一直都在你身上,嫁了你,还不是唯你命是从?别在老妈面前说什么爱情,最重要的是找一个真心爱你,没有二心的听话媳妇。”
“二心?她都能动手推自己的姐姐了……”
“这话不要让我再次听到,这次劫案我只看到了一点,安安她大义凛然、舍己为人,有如此高尚品格,是绝对不会拿自己母亲的名誉来损人利己。就算安安真推了,那也是安子卉活该!”关于这一点,肖静怡从始至终维护,手一抬阻了沐彦彬的后话,“行了,不要再说了,你去医院看安安吧,这件事没得商量。”
所以沐彦彬来了,来得不情不愿,本来心里就不爽,在看到阎非墨的时候心底的不忿见长,上前一步,皮笑肉不笑:“医生说……”
“放心,我问过医生,浅浅恢复得很好,适当进食有益身体。”阎非墨几不可查扯了扯嘴角,手下不停,“好喝吗?明天再给你做。”
“那也有些多了,安安的身体受不了。”眼见着一壶见底,是有多饿?
“流那么多血,这么点哪补得回来?”没知识也该有常识吧?敢情受伤的不是你?再说了这汤可是他亲手制作,其间加了她现在的必须品,不喝完才浪费。
“学长,这是你亲手做的?”程诗诗的重点可不在后话,一听明天再给你做就惊了。
“有问题?”上心了自然得亲力亲为,不然怎么叫有诚意?话锋一转,“明天想吃点什么?”
“这个就不劳伯爵费心了,安安的膳食,我自会安排。”
“那是你的事,我只做浅浅喜欢的。”
“你……”是听不懂人话么?沐彦彬眸光一闪,轻笑着坐在了一旁,抬眸扫来一眼,目光灼灼“伯爵,你这么上心,是对我家安安……”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说得理所当然,喂完最后一口又细细给血狐狸擦了擦嘴,“真乖!”
这是当众承认喜欢安浅夕了?有种!
“伯爵莫不是忘了安安是我的未婚妻?”
“哦,你不说我还真不记得,一直以为你的未婚妻另有其人。”大胆挑衅,优雅起身,“男未婚、女未嫁,追求自己喜欢的是我的权力,这一点会长大人也要管么?”
妈蛋!当自己死人啊?有没有问过她的意愿?血狐狸当下就是一哼,被子往头顶一盖:“探病还是吵架?让不让人休息了?要吵要打滚外面去,死一个少一个!”
“又不听话了?闷坏了我心疼!”小野猫可算是发火了,阎非墨不以为意一笑,拉下被子俯身,“我说的你考虑考虑,等你。”
“各位,先走一步。”阎非墨淡然转身,经过沐彦彬的身边低声一语,“有种的,就去把结婚证领了。光嘴上说说可不够男人!”
十八岁领个毛的结婚证啊!挑衅!绝对红果果的挑衅!
相较于众人的神色不一,张东来默默盯着远去的阎非墨弯起了嘴角。
血狐狸,你的克星近在眼前啊!
第九十六章 血腥的回礼
不知是被阎非墨给气到了还是真的想一尽未婚夫的责任,沐彦彬这些时来得很勤,还每次都变着花样弄些吃食,唯恐床上的病人不满意。而作为病人的血狐狸,还是个被人捧在手心的大家千金,也充分发挥了“千金气度”。吃不是照单全收,这个尝尝、那个闻闻,看相好、口味佳的才勉强吃个几口。看不顺眼的?不好意思,从哪来回哪去,再不济医院( 极品老婆妖孽夫 http://www.xlawen.org/kan/2602/ )
沐彦彬接收到母亲的不满,瞅了二老一眼,人家现在哪有闲心管别的?想虽这么想,却还是无奈耸肩上前,却不料有人比他早了一步。
“安丫头,好样的,干妈以你为荣。”白锦岚双眼含笑,依旧一身干练,只是此刻明显放宽了心,脸上也全是欣慰之色。
“白市长,您怎么……”血狐狸眨了眨眼,自己没听错吧?这女人自称干妈?
“丫头,不是这么快就不认了吧?之前一口一个干妈叫得可顺溜呢!”打趣一笑,这丫头,果然有些分寸。
“爷爷、外公,这次我赚大发了!”血狐狸笑得眉眼弯弯,明白自己得了白锦岚的眼,立马改口,响亮唤了声,“干妈~”
“好好好,我白锦岚也有女儿了。干妈可不是白叫的,喏,这是我白家的传家玉,传女不传男,既然认了我做干妈,这块玉就交给你了。”白锦岚说着从自己脖子上取下一块精致的羊脂白玉佛就挂在了血狐狸颈项上,“随身携带,不许取下来,保平安的。”
第一次见面就送这么大礼?这玉一看就是上品,可人家都这么说了,却之不恭。血狐狸大方收下:“我就说我赚翻了嘛,谢谢干妈!”
好!大气不做作,这性子更对人胃口了,白锦岚心里又是一赞。
看到这里,沐彦彬眸光微闪,安浅夕你可真是行大运了,因祸得福竟然认了市长做干妈!正准备开口,只听得一声童音响起:“安姐姐……”
“狗蛋?你怎么来了?快让姐姐好好看看,长高不少,是个男子汉了。”没料到会在病房里看到狗蛋,也就是说张家人都来了,转头,“叔叔婶婶,还有东来,你们都来了啊?瞧我,多大点事,还劳烦你们不远千里跑一趟,家里的农活都耽误了吧。”
“安……安小姐,出了这么大的事你怎么就没当回事呢?那可是子弹啊,光听着就吓死人,要不是狗蛋看新闻,我们还真不知道……没事就好,真是谢天谢地,老天保佑,好人有好报啊。”
“婶婶,才一些时不见就和我生分了?哎呀,真怀念幸福村的一切,特别是您那声丫头,亲切又自然,让人无比怀念。”
“几位是从幸福村来的?”白锦岚转头,打量着眼前朴实的一家,的确和这里有些格格不入,可胜在纯真。
“是,是的。市长,我们是从幸福村来的。”肖玉兰正觉有些尴尬,当着这么些人的面,丫头二字哪叫得出口?听人一问马上接话。
“那巧了,说来你们不知道,我正升任h省省会的市长,这不还没来得及赴任就碰上这回的劫案么?而幸福村正是政府重点扶贫的对象。既然你们是幸福村的人,就给我详细讲讲村里的现状吧。”白锦岚言简意赅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也适时透露些工作。转而一笑,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看我,说起工作就有些忘乎所以了。探病不谈工作,我看这样吧,既然同路,到时一起回去,路上你们再说,我顺便去幸福村看看,一举两得。”
张汉生一愣,天大的好事啊!没想到这回探病竟然亲眼见到了市长,还说要针以后怎么在对幸福村扶贫,安小姐可真是他们的福星,想着感激投来一眼。
血狐狸听了这话心底一乐,正想着以后怎么在幸福村做些动作,机会竟然就这么从天而降。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看了眼白锦岚,这尊大佛现在可是自己的干妈呢,朝中有人好办事,自己以后的计划还不得顺风顺水?简直是瞌睡遇上枕头,一拍即合!
第九十三章 这具身体很奇怪
众人轮着慰问,碍于人刚醒不宜劳累,也没说太多,再者医生的一番例行检查,折腾下来已到了中午。要不是医生说了没见过恢复情况这么好的病人,两位老爷子还舍不得走。安父象征性地掉了几滴泪,并嘱咐安浅夜好好照顾妹妹就送老爷子回家了。白锦岚公务在身自然也不会多留,张家两口说既然来了京城,不如趁机看看打工在外的女儿。未免夫妻俩人生地不熟走冤枉路,血狐狸直接让关溯当向导,也省得这家伙在自己眼前跟个话唠似的扰人。月翎翼欲言又止,程诗诗也死活不肯离去,狗蛋更是巴巴守在床边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眼前的人就消失不见了。张东来最是沉稳,坐在一旁不言不语,可血狐狸知道他一定有话要讲。
季沐风最会察言观色,第一次见张东来就觉得这少年不似乡下莽夫,反倒透着股悠然自得的淡雅,现在一看,很识趣地带着程诗诗和月翎翼去用餐。
“安姐姐,你教导过我枪打出头鸟的道理,怎么这回自己就去做了那鸟?”狗蛋突如其来一语,张东来一口茶水哽在喉,险些喷涌而出。
你还真是什么都敢教啊!
对于张东来投来的无奈之色,血狐狸轻笑着耸了耸肩。
“安姐姐,以后小心些,打不过就跑也是你说的,怎么你自己就忘了?”狗蛋一本正经,言辞中还带了丝不满,腮帮子一股,显然有些生气,当然更多的是心疼。
“啧啧,咱狗蛋还真是个小大人了,还会教训人了呢。”血狐狸失笑,这孩子,自己不在的日子还真长心了。
“安姐姐你不爱惜自己,我就要说。是你说会等着我来找你的,可我不要像这样来看你。”说话间眼眶一红,背过身去偷偷抹了把泪,“安姐姐,以后我保护你。”
“哦?狗蛋想怎么保护我啊?”
“我要去参军,学大本事,谁欺负姐姐,我就打得谁屁滚尿流!”小拳头一挥,无比坚定而豪气。
喝!这小子什么时候起了这样的心思?虽是童言童语,却饱含了决心。既然如此,血狐狸微微一笑:“光会打那是打手,就算当兵,也不过是个听人指挥行事的毛头兵。就算你想保护姐姐,也不能罔顾军令啊。”
“那简单,我就当那指挥的大官,让大家都听我的,这样总可以了吧?”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有志气。不过,你不是说要赚大钱给姐姐用吗?”
“嘿嘿,我当然没忘。等我当了大官,就有权,有权就有钱,还怕没钱给姐姐用吗?”
“噗!”张东来一口水终是没忍住,这是要做贪官的节奏吗?斜扫一眼,这也是你教的?
血狐狸嘿嘿干笑两声,这死孩子,还真把自己的话当圣旨了!
“狗蛋,违纪犯法的事可不能做。”未免某人气得跳脚,血狐狸赶忙补了一句,不过后话又让人惊脱了眼珠,“就算那啥也得做干净,让人抓不到任何把柄那才叫本事。”
“嗯嗯,我记住了。”
“安浅夕!”张东来起身,不带这样胡乱灌输观念的。
“ok、ok,我说完了,我闭嘴。你放心,狗蛋聪明着,不是那样的人。”血狐狸撇嘴,动了动身子,顾左右而言他,“哎呀,好闷,好想起来走动走动。”
“别动——”端着一盆热水走来的安浅夜见状赶忙将手里的脸盆一放,箭步上前就按住了血狐狸,“哪里不舒服?想起来?现在还不行,再给你垫个枕头吧,这样舒服点。”
说完就拿了个软枕,小心翼翼放在了血狐狸脑后,将床位适当调高,问:“这个高度行吗?没有什么不舒服吧?”
“就这样吧。”血狐狸点头,安浅夜,这才有个哥哥的样子嘛。
安浅夜被血狐狸盯得心里阵阵抽疼,拿起毛巾给血狐狸净脸:“水温怎么样?哥哥给你擦擦。”
“这些事自有医护人员来做,你不用亲自动手。被有心人看到……”
“傻丫头……”安浅夜低声轻叹,一滴热泪就滴了下来,“哥哥照顾妹妹天经地义,谁敢有半句不是?”
血狐狸脸上一热,哭了?安浅夜竟然哭了?
“你……”
“对不起,都是哥哥不好,不光委屈你这么多年,这一回还差点……中枪的应该是我才对。”一想到当时看到那了无生气、一脸惨白的人,后悔和自责就席卷而来,自己不仅没有尽到哥哥的责任,之前还助纣为虐,险些害了自己的妹妹。该死,真该死!抬手就抽了自己一个耳光。
“你这是干什么?”还真没料到安浅夜的举动,血狐狸不由皱了皱眉,“不要功亏一篑了。”
“你是姐姐的哥哥?你欺负姐姐了?”狗蛋虽小,可聪明得很,听了这话气得小脸通红,“坏人,该打!”
“狗蛋!”张东来上前,拉住了蠢蠢欲动的狗蛋,“要用心看人!”
这安浅夜满脸悔恨和纠结,一看就是有苦衷,兄妹俩的心结得他们自己去解决,旁人只会添乱。
“哼!欺负姐姐就是坏人!姐姐肯定没错,就算错了,哥哥也得护着,不然怎么叫哥哥?姐姐说了,亲人间护短没什么大不了的,枪口得一致对外。有错自家人关起门再管教,下次不犯就是了。”
“……”安浅夕,你都教了狗蛋些什么?张东来抚额,不过细想之下,这理也不差,虽说大义灭亲是美谈,可自家人都不护,该让人多寒心?往往这种大义都是因为之前没管教好以至于后来不得已而为之,那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杜绝坏习惯呢?
“狗蛋对吗?”安浅夜蹲下身子和小朋友对视。
“哼,我叫张东亮,狗蛋是熟人叫的。”头一抬,无比骄傲,言下之意我和你不熟,别套近乎。
“呃……小亮说得对,是哥哥没做好,的确该打。小亮放心,哥哥知道自己错了,以后会好好照顾姐姐。”
“那是应该的,要是被我知道你再对姐姐不好,等我当了将军,我第一个就嘣了你!”
“……”安浅夜想笑却笑不出来,这么点孩子还是个外人,却比自己这个当哥哥更像自己妹妹的亲人,自己做人是有多失败?点了点头,“嗯,哥哥不会让小亮失望的,也不会让你安姐姐失望。”
“那最好了,说话算话?拉钩!”
“拉钩!”一大一小拉钩,安浅夜起身,“小亮,我们让姐姐休息一会,先去吃饭好不好?”
“和哥哥去吧,安姐姐这里有我看着。”张东来点了点头,有些事小家伙还是不知道的好。
“那好吧,哥哥你要好好照看姐姐哦,我给你带饭回来。”
“乖!”
二人离去,张东来才呼了口气,自己这个弟弟还真不让人省心。
“血狐狸,你太乱来了。”往床前一站,目光透着对这件事的不赞同,却又无可奈何。
“这也不能完全怪我啊,我都想活命的啊……”语落一顿,“咱这么说话她……”
“早上我趁机会已经把她的灵魂给封了,听不到我们说话,也感觉不到外界。但是时间有限,三个月。”
“那我就放心了。”血狐狸舒了口气,随即撇了撇嘴,“你既然这么大本事能把她给封印,怎么不干脆一点……好好好,当我没说,行有行规,不能逆天而行嘛,我不提这事还不行吗?”
不提你还抱怨?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张东来不语,手一伸:“拿来。”
“什么?”
“玉佛给我,那玉质地很好,我再给你加持一下就完美了。”省得你老乱来,谁知道什么什么又把命给玩没了?
“谢啦!”血狐狸赶忙将脖子上的玉佩取下递了过去,“其实我的计划不是不可行,要不是她为了活命影响了我的行动,我哪至于这么凶险?有件事确实很奇怪,明明都没心跳了,那时候我真以为这回玩完了,谁知道竟然又死而复生,啧啧!你懂行,你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倒是算了算,按理说安浅夕那时候的确死了,命数不会错才是。可是我卜卦的迹象有些蹊跷,死中又透着生机,却又不同于一般的生,这一点我始终参不透,但是唯一确定的一点是,你的命很长。”张东来说完又看了血狐狸一眼,还有一点却是没说,他在她身上看到了些许死气,却不是尸气,这现象倒和之前来的那个男人有些相似。话锋一转,“应该是你这具身体有什么古怪,什么缘由我不清楚。你感觉呢?有没有什么异样?”
异样?还真有!耳清目明,就好比那种仙侠小说中的人物易经洗髓后的感觉。以前也够机警,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及时发现,可现在比之前更甚,哪怕现在自己躺在床上,方圆几里的动静都逃不过自己的耳朵,甚至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迅速地进行自我修护。
血狐狸知道这情况很特别,却闭口不提,不咸不淡说了句:“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就是觉得这具身体的质素不错,不然医生也不会说我恢复神速了。对了,三个月她又自由了,也就是说我必须得在这三个月内夺舍成功?”
“是。”分明有话没说,算了,不说就不说,谁都有自己的秘密,他不强求。
“经过这一次,她已经学乖了,我有把握让她自愿离开,三个月倒也足够。但如果我要提前行动呢?”与人共用一体实在别扭,早夺舍早轻松。
“你自己考虑好,没有万全的把握别再乱来,这个给你。”张东来说着将玉佛和一个包成三角形类似护身符的东西递了过来,“你准备动手的时候就打开这道符,自然就解了她的封印。记住,三思后行。”
“大恩不言谢!”
“安安,我们回来了——”
血狐狸迅速将东西往枕头下一塞,咦?什么东西?当下无暇顾及,转头:“就你最咋呼,还说心疼我这个病人,快把我吵死了!”
“哟,安大小姐发脾气了,精神头不错啊,看来是真的没事了。来来来,好好和我们说说,哪来的勇气玩中枪啊!”
“滚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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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们,别说进度慢,这几章其实信息量很大,都在为后文做铺垫,所以大家耐心一点哦。
第九十四章 人?吸血鬼?
一天下来,前来医院探病的人络绎不绝,除去家人和同学,绝大多数都是自发而来,要不是医院处于对伤患的安全考虑,血狐狸所在的病房就要被来访者给踏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京城市长的亲临,这是何等殊荣?
殊荣啊、表彰啊要换做以前,对于血狐狸来说,不过是个虚名,别说她压根不会在意,甚至会嗤鼻不如金钱来得实在。可再世为人,还是身处上流社会,这份殊荣便成了那一顶必不可少的光环。而血狐狸做人向来实际,既然有名在前,何不牢牢抓住机会,还怕哪利不会应运而来么?况且人人都说她必有后福,不活个风生水起、名利双收,岂不是浪费了老天爷让她再次重生的美意?
只不过……血狐狸瞅了眼堪比小型市场的病房,吃的、喝的、用的,光那一束束的花都可以开花店了。要不是季沐风等人在一旁处理,这些礼品怕是要把整间病房给淹没,却不想忙活了大半天,依旧低估了京城人的热情,最后不得已只好在病房门口挂上“静养勿扰”的牌子。
血狐狸揉了揉太阳|||穴,缓缓吐出一口气,累!枪林弹雨都比在这病床上舒服。这世上好人什么时候起这么多了?要不是趁此机会给自己再博个美名,她犯得着在那扮乖卖巧?谁知道这些来来往往的陌生人中有多少是存心凑热闹的?
落日余晖之下,打发了一众人去吃完饭,血狐狸总算摸着机会掏出了枕头底下的硬物。
“我去,太特么耀眼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就眼晕!珠宝钻石在落日的斜映下璀璨生辉,照得血狐狸夸张地连连遮眼。
看造型,就是一把精美、且价值连城的匕首,可用得着做成这样?当装饰倒真不错,只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要来干什么?白眼一翻,拇指轻动,霎时寒光乍现。
“哇哦!”血狐狸双眸一亮,响亮吹了记口哨,这东西,绝对的削铁如泥啊。
问题是,这种危险物品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放到了自己的床头前?换言之,自己的小命正被人攥在手心,她血狐狸什么时候起成了那待宰的羔羊?不管这这匕首是警告还是别有它意,光想想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再者,将东西放在枕头底下也不怕被人发现?这是算准了自己无碍会很快醒来察觉?若说谁对这具身体比较熟悉,除了自己,剩下的也就手术室里的医生了。这么看来,这间医院,怕真不简单呢。
百转千回中细细看着手中的匕首,在瞄到几个刻痕时哦了一声,相当眼熟啊!这不正是自己之前那把么?虽改头换面,可匕首身上临近刀柄那截有自己亲手刻上的“no。1”字样,错不了,这是自己的东西。是了,那次救月翎翼时为了断身后的尾巴用过,虽说有些不舍,毕竟用着挺顺手,却不想会以这样的方式重回自己的手中。那戴眼罩的黑衣人的确难缠,竟追到这里来了?话说那天他说什么来着,等着他的初拥?
“呸!不要脸的臭男人,装吸血鬼也就算了,这算什么?打算拿钱包养我么?”血狐狸暗啐一声,虽猜不透黑衣人什么心思,可好像、至少到现在还没什么恶意。既然人家舍得,这么好的东西不要白不要。抓起匕首就是一阵研究,不停地用匕首撬着鞘上的宝石,“土豪啊土豪,有钱不带这样玩的。直接把钱给我多实在?这一颗颗给挖出来得多费劲?不知道我是伤患啊!”
门口站了一会的阎非墨哑然失笑,想过血狐狸拿到这把匕首时的千百种可能,就是没想到这女人竟然想着把上面的珠宝挖下来卖钱!
“我靠!怎么镶上去的?使了吃奶的劲还纹丝不动?尼玛!这好比一只肥美的烧鹅摆在眼前,香脆诱人、馋涎欲滴之下明明唾手可得,结果一张嘴发现没牙!要不要这么坑爹啊?”
看着发牢骚的血狐狸将一头短发揉成鸡窝,一脸抓狂,阎非墨心情大好,看吧,他就说这表情会精彩纷呈嘛。
“嘶——”薄薄的刀片入肉无声,两秒过后,食指的切口才渗出一抹鲜红,反观匕首,干净如初,泛着冷冷的光华,“好宝贝!以后就跟着我扮猪吃老虎吧。”
并未在意出血的伤口,赞起了锋利的匕首,可想这匕首是得了她的心头好。看到这里,阎非墨唇角微勾,满意点了点头。
一赞过后,那抹血腥味在感官中无限放大蔓延,血狐狸心下一惊,垂眸一看,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她这是眼花?血迹犹在,舌尖轻舔,清甜可口,食指依旧白净、完美如初。
等等,血腥味清甜可口?如果看到伤口愈合带了几分惊喜,那现在就惊悚了,不由想起了下午和月翎翼之间的对话。
“有什么话就说吧,现在没人。”血狐狸看了眼欲言又止的月翎翼,笑说,“查到蛛丝马迹了?那是好消息啊。”
“安小姐,我没用,关于艾瑞克的资料有限,除去大家都知道的,再深的就挖不出来了。”月翎翼打开电脑,惭愧地低头,“不过,虽然他行踪成谜,但是却有报导说这些年一直周游列国四处行医,而且我查了一下这些年的出入境信息,发现他每年都会回来,而且……”
“而且来的时候正好值我母亲的忌日!”如果真的对尹千月恋恋不忘,那么回来的目的可想而知,倒是个痴情种。
“是。”月翎翼推了推眼镜,安小姐就是安小姐,什么都瞒不过她细密的心思。
“这样啊……”血狐狸勾唇浅笑,又是临近尹千月忌日的一年,那可得会会不是?
“安小姐,你该不会……”要去墓碑前堵人吧?危险!
“知我者,月翎翼也,换做你你不想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
“我……”可是……有时候不知好过知。
“月翎翼,吞吞吐吐可不像是你,还有什么没说的吗?”
“没、没有了。”慌乱中起身,将电脑胡乱装包,“安小姐,我就不打扰你休息,我、我先回去了,晚点再来看你。”
血狐狸眸光微闪,这模样可有些反常呢。斜眼轻扫,一张老旧的照片自月翎翼的包里掉出,以她现在的眼力,一眼就瞧出照片上的人,可不就是艾瑞克吗?只是那打扮……中世纪贵族装束?
“你掉东西了呢!”
“啊?哦!”月翎翼回身,待看到照片心下一抖,忙蹲下抓起照片,支吾,“呵呵,没什么,就一张老照片。”
“是嘛~”血狐狸眼眸半眯,看着掩不住心绪的月翎翼拉长了语调,“看样子这照片真有些年头了呢,打哪找的?”
血狐狸这么一说,月翎翼便知自己瞒不住了。眼一闭,心一横,又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递了过去:“安小姐,这张旧照片是我黑进e国皇家医院的资料库里发现的,所以打印出来,而这一张,算是艾瑞克的近照。”
话不用多说,血狐狸两厢一对比,就知道月翎翼的后话。照片上明显是同一个人,可年代就隔得远了,世上相像之人何其多,可除了装扮不同,那气质、那容颜,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再联想起尹千月的死因,似乎也只有吸血鬼这三个字能解释所有的一切。
“月翎翼,这件事烂在肚子里明白吗?”
“安小姐,你真的要找他?他、他、他是吸血鬼吧?”向来崇尚科学的月翎翼也不敢相信这三个字会出自自己的口中,可又不得不做此猜测。
“这重要吗?”血狐狸轻笑,吸血鬼又如何?这世间最可怕的是人心。
思及此处,愣神看着手指的血狐狸心下一个咯噔,难道自己……抬手摸了摸脉搏,心跳正常,体温正常,除了比以前更敏感,似乎和常人没什么不同。可怪也怪在这里,如果艾瑞克是吸血鬼,为救尹千月转换了她,就算当时影响到了胎儿,有什么变化也早该出现才对,那现在算怎么回事?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人还是吸血鬼?
思忖中眸光一沉,阎非墨,在外面站了半天不嫌累么?正好心塞,就找个出气筒吧。
“不进来就滚!”
第九十五章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火气那么大,伤身!”阎非墨拎着保温壶就踱了进来,开盖香气四溢,舀起一瓢小心吹拂,“来,喝汤。”
艾玛!这什么汤?闻起来真诱人!血狐狸嗅了嗅,把玩着匕首头一偏:“现在还不宜进食!”
“咕噜”一声,可不就是肚子发出的抗议么。阎非墨也不说话,一手拨过犯拧的脑袋,一手举着汤匙不动,蓝眸笑意盈盈,当真不喝?
“你别害我!”扫了眼汤匙,舔了舔唇。就这身体而言,根本不存在什么医生的那套术后不宜立即进食的论调。不喝?就是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喝?无事献殷勤,谁知道这货肚子里卖的什么药?
有这么纠结吗?阎非墨轻笑着摇头,手一动转向了自己:“不喝?那真可惜了!可我又心疼浅浅怎么办?这样吧,我替你喝了……”
“阎非墨,你要不要脸?给我的汤哪有替我喝的道理!”这回血狐狸不依了,给自己的东西自己不要也别想拿回去。抬手就抓住了阎非墨的手腕,小嘴往前一凑,从人嘴边抢到了美味鲜汤,咂了咂嘴,“什么汤?味道不赖。”
“伤好了?躺好!”阎非墨意有所指扫了眼血狐狸胸口,就刚才这动作来看,这丫头想必已经痊愈,果然呢。
“流氓!眼往哪瞄呢?”血狐狸捂住胸前,回身躺好,嘴一撇,有人服侍也不错,“愣着干什么?会不会照顾人?哎哟、哎哟,刚动作太大,胸口又疼了,快给我补补。”
阎非墨也不戳穿,倒是觉得这张装模作样的脸生动无比,果然逗弄逗弄很是有趣。
“补好了再去胡闹?”阎非墨一瓢接连一瓢,似乎这样服侍人也是一种享受,只是话里有话,戳得人心虚不已。
“不识好人心!”理直气壮一语,纵然心虚也不能表现出来,好歹也的确是替人挨了一枪。
“傻妞!没下次了。”多次交锋来看,怕是巴不得自己消失不见,怎么会那么好心替自己挡子弹?除非天下红雨,要么就是故意而为,还有什么值得她不惜以命相搏?双重人格?呵呵,够狠!所以才傻。不过挡在自己身前的那一刹那,不管她是否动机不纯,不管自己是否需要,破天荒第一次被人以肉身“相护”,真心也好、假意也罢,那种突如其来的冲击还是撞得阎非墨心头一颤,惊愕中带了几分生气,却不可否认夹杂了些许欣喜。
切!你想有下次我还不干了呢!谁特么没事就玩舍己为人?
“匕首不错……”
“我的,别肖想!”血狐狸手下一紧,就将匕首塞到了兜里,那宝贝的模样又惹来阎非墨一阵愉悦的低笑。
爱财爱得如此光明磊落还真有些可爱!
“缺钱?”
“饱汉不知饿汉饥,你是大明星,你有钱。可我现在是个被流放的落难千金,生活都快没保障了,能不缺钱吗?再说了,谁会嫌钱多?”
“巾帼不让须眉,你现在可是女英雄,又是白市长的干女儿。不过一时的流放,过不了几日就风光无限。”
“风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纵然表面风光那也是虚的。有些东西,就得自己牢牢握在手心,谁都抢不走,那才踏实。”
“‘伯爵的新娘’试镜会,有兴趣不?”阎非墨抛下一语,随手擦了擦血狐狸的嘴角,亲昵自然的动作仿佛做了不下千百次。
“咳咳……”伯爵的新娘?谁起的名这么坑爹?血狐狸一下呛住,咳嗽不已。
“烫着了?”阎非墨只当不知,忍俊不禁就拍起了血狐狸的背心,“要不过会再喝吧。”
烫你妹啊!是被你吓着了。血狐狸白去一眼,一把抢过保温壶:“不劳伯爵费心,果然我没有被人服侍的命,还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好。”
“是想告诉别人你好了么?”阎非墨眉梢一挑,顺手就拎起了壶把,意有所指,在几声脚步声中柔声一语,“乖,还有几口,喝完休息。”
二人靠得很近,一个语带宠溺喂食,一个怒中含羞、半推半就,好一副暧昧之景!
“我滴个妈呀!”咋呼的程诗诗不改大咧之风,进门就是一声高呼,随即掩嘴偷笑。
她就说门口怎么站着阎非墨的经纪人来着?敢情某人这是下了通告就立刻赶来会宝贝情人了呀!这么说,他们这群人不成了坏人好事的电灯泡了?
“呃……我什么都没看到,那啥,你们继续继续。我、我们就不打扰了。”
“程诗诗,你脑子里能有点干净的东西不?”关溯不乐意了,凭什么阎非墨在他们就得走?没门。快步向前,“学长好心来看安安,怎么就被你说得见不了人似的?学长是男生,被人误会笑笑也就过了,可安安是女孩子,脸皮薄,你这么一说以后还要不要见人了?”
“程小姐心直口快,没什么坏心,关少就别数落她了。大家对浅浅都是一片好心,谈什么误会不误会?”阎非墨眉眼不抬,神情自如地继续喂汤,“既然都来了,就坐吧,这两天辛苦你们了。”
啥叫反客为主?真没见过这么把自己当回事的人!
关溯当下就沉默了,虽说对阎非墨的自说自话有些无语,却不得不佩服他的敢说敢做,而且说得那么自然。程诗诗更是嘚瑟着上前就是一阵谄媚,唯独沐彦彬,脸色就没那么好看了。
要不是肖静怡逼着,有这闲功夫,他不如去看安子卉了。想起母亲的话,就是一阵头疼脑热。
“妈,医院里什么情况您都看到了,她一人出事,所有人都赶着去探望。她自家人不必说,关溯和季沐风您看到了吧?那股殷勤劲瞎子都看得出是什么意思,就更别提那些以探病为由的其他男生了。还有那什么阎非墨,那份亲昵……说他们没点事您信吗?我沐家可不需要这样招蜂引蝶的媳妇!”
“彦彬啊,你到底是吃醋还是真不上心?安安青春靓丽,没人追才不正常,别说男人,就是个女人看到安安的样子也会羡慕。什么叫招蜂引蝶?要不是安安自身优秀,怎么会这么受人青睐?有对手,你该高兴才是。”肖静怡倒不以为意,很是满意自己的未来儿媳,“安安出事,牵动这么多人的心,说明她人好,得人心。怎么我说得不对吗?那个不也躺在病床上吗?出事的时候怎么就不见人去看看?除了她几个要好的同学你数数还有谁?人品要真好会是这个样子?我看你真是被她迷了心眼,看不清事实了。”
“妈,这事不能一概而论……”
“怎么就不能相提并论了?好,不说这个,反正安安住院期间,你得给我老老实实去照顾,你可是她未婚夫,上点心。你都看到了,连市长都认了她做干女儿,以后嫁来我们家,只会给你长脸。”
“长脸?妈,您就不怕她仗着自己身份而自觉高人一等?您愿意自己的儿子娶一个身份比自己还高的女人做老婆?我沐家只求门当户对,再高的,实在不敢高攀。”
“你这小子说的什么话?市长的干女儿说来也就是个名头好听,咱怎么就是高攀了呢?再说了,安安的心一直都在你身上,嫁了你,还不是唯你命是从?别在老妈面前说什么爱情,最重要的是找一个真心爱你,没有二心的听话媳妇。”
“二心?她都能动手推自己的姐姐了……”
“这话不要让我再次听到,这次劫案我只看到了一点,安安她大义凛然、舍己为人,有如此高尚品格,是绝对不会拿自己母亲的名誉来损人利己。就算安安真推了,那也是安子卉活该!”关于这一点,肖静怡从始至终维护,手一抬阻了沐彦彬的后话,“行了,不要再说了,你去医院看安安吧,这件事没得商量。”
所以沐彦彬来了,来得不情不愿,本来心里就不爽,在看到阎非墨的时候心底的不忿见长,上前一步,皮笑肉不笑:“医生说……”
“放心,我问过医生,浅浅恢复得很好,适当进食有益身体。”阎非墨几不可查扯了扯嘴角,手下不停,“好喝吗?明天再给你做。”
“那也有些多了,安安的身体受不了。”眼见着一壶见底,是有多饿?
“流那么多血,这么点哪补得回来?”没知识也该有常识吧?敢情受伤的不是你?再说了这汤可是他亲手制作,其间加了她现在的必须品,不喝完才浪费。
“学长,这是你亲手做的?”程诗诗的重点可不在后话,一听明天再给你做就惊了。
“有问题?”上心了自然得亲力亲为,不然怎么叫有诚意?话锋一转,“明天想吃点什么?”
“这个就不劳伯爵费心了,安安的膳食,我自会安排。”
“那是你的事,我只做浅浅喜欢的。”
“你……”是听不懂人话么?沐彦彬眸光一闪,轻笑着坐在了一旁,抬眸扫来一眼,目光灼灼“伯爵,你这么上心,是对我家安安……”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说得理所当然,喂完最后一口又细细给血狐狸擦了擦嘴,“真乖!”
这是当众承认喜欢安浅夕了?有种!
“伯爵莫不是忘了安安是我的未婚妻?”
“哦,你不说我还真不记得,一直以为你的未婚妻另有其人。”大胆挑衅,优雅起身,“男未婚、女未嫁,追求自己喜欢的是我的权力,这一点会长大人也要管么?”
妈蛋!当自己死人啊?有没有问过她的意愿?血狐狸当下就是一哼,被子往头顶一盖:“探病还是吵架?让不让人休息了?要吵要打滚外面去,死一个少一个!”
“又不听话了?闷坏了我心疼!”小野猫可算是发火了,阎非墨不以为意一笑,拉下被子俯身,“我说的你考虑考虑,等你。”
“各位,先走一步。”阎非墨淡然转身,经过沐彦彬的身边低声一语,“有种的,就去把结婚证领了。光嘴上说说可不够男人!”
十八岁领个毛的结婚证啊!挑衅!绝对红果果的挑衅!
相较于众人的神色不一,张东来默默盯着远去的阎非墨弯起了嘴角。
血狐狸,你的克星近在眼前啊!
第九十六章 血腥的回礼
不知是被阎非墨给气到了还是真的想一尽未婚夫的责任,沐彦彬这些时来得很勤,还每次都变着花样弄些吃食,唯恐床上的病人不满意。而作为病人的血狐狸,还是个被人捧在手心的大家千金,也充分发挥了“千金气度”。吃不是照单全收,这个尝尝、那个闻闻,看相好、口味佳的才勉强吃个几口。看不顺眼的?不好意思,从哪来回哪去,再不济医院( 极品老婆妖孽夫 http://www.xlawen.org/kan/2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