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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部分阅读

    亦乐乎,支持重新考证的一派骂对方是’顽固派’,不支持重新考证的一派则骂对方是’颠覆派’,其实颠覆派现在还有无数的现象无法解释,不过他们最大的依据就是水晶的形成年代,以及水晶里边那种从来没有被发现过的’风兽’。”

    说到风兽,楚歌下意识的查看了一下自己的异次元戒指,小家伙正在里边安稳的睡觉,看来过得还很滋润。

    楚歌道:“他们吵他们的吧,不关我们的事情。”

    “是啊,是不关,可是最近又有新情况了,”楚叶道:“美国那边也有一批科学家闹着要重新划定地球的起源年限,原因是他们也正在研究一颗奇怪的水晶。”

    楚叶说着,眼睛盯着楚歌,那意思分明是在询问。

    “恩,应该就是我卖出去的那颗吧,”楚歌道:“我上次跟你说过,我卖给刀疤哥了,他们这种做黑市珠宝生意的,把东西卖到外国去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美国人有钱嘛。”

    “可是……可是这种东西应该属于国宝级别呢,不该卖给外国人的吧?”楚叶皱着眉头道。

    “呵呵,没关系,”楚歌道:“我这里还有水晶呢,他们只有一颗,我们多的是。”心里却在想:“这根本就不是地球上的东西,他们要研究地球起源,让他们研究就是了,最好研究个几十上百年,多浪费点科研经费。”

    “唉,话是这么说……”楚叶仍然有些介怀:“毕竟还是不给他们的好……”

    “好啦好啦,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卖了,”楚歌拍拍她的小手:“你放心,我说话算数。”接着撇撇嘴:“还说呢,上次我送给你爸爸一颗水晶他都不要,居然又还给我了,真没面子。”

    “你放心,”楚叶温柔的把头靠到他肩膀上:“不管我爸爸怎么想,我始终都是要跟你在一起的。”

    楚歌心中温暖,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了,心里却想,一定要做出点成绩让楚正行看看,接着又想:“嘿,找个机会问问刀疤哥,看他到底把水晶卖了多少钱。”

    忽然想到一件事,问道:“叶子,你知道美国人有没有把水晶里边的动物克隆出来吗?”

    楚叶摇摇头:“没听说过,这都是几十亿年前的水晶了,上次能克隆出风兽,是因为水晶里边还存在有活性细胞,只能说是万万分之一的机会,可是这种事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我想那些美国人应该没办法克隆吧,否则他们早嚷嚷出来了。”

    楚歌点点头,莫名的松了一口气。

    上午的比赛结束,下午,篮球比赛开场了。

    楚歌他们班本来有三大高手,这三个人经常到处找高手对挑,尤其酷爱三对三的斗牛,久而久之,大家也懒得叫他们名字了,只要是在球场上,就统一称呼他们为”牛一,牛二,牛三”。这三人多次反对无效之后,也就无奈的接受了。

    这一次,班级篮球赛就是由三大高手带着许明和牛得华出战。

    楚歌他们学校,本来应该是个标准的工科学校,可是后来零星的加了些莫名其妙的专业,搞得十分不平衡,学校里最大的是他们所在的理学分院,除此之外,还从理学分院里划了一大块出去,单独成立了个”光电与机械分院”,另外,加上号称绝对鸡肋的“语言文学分院”,就这么组成了三大分院,其中,理学分院又有三大系,分别是物理系、化学系、数学系,而光电与机械分院和语言文学分院都是打着“分院”之名而行“专业”之实,小得要命,整个分院也就一两个专业,所以,参加比赛的队伍,有五十二支来自理学分院,却只有八只来自光电与机械分院,至于语言文学分院,他们永远是四支队伍,一个年级一支。这六十四支队伍,将决出今年的四强。

    比赛打的是淘汰赛,楚歌他们第一轮遇到的是一支十分平庸的队伍:数学系一班。

    比赛一开始,牛得华同学就十分出彩,率先带球突破,在两人包夹中勾手上篮得分,紧接着,许明同学接牛二妙传,投了个远距离三分球,五分一到手,场下众人兴高采烈,议论纷纷:“看来牛得华和许明真是下了苦工夫啊!”

    事实证明,工夫不负有心人,这一场球,楚歌一直站在场边想找机会帮忙,可是根本用不着他帮忙,五大高手就把对方杀得丢盔弃甲,最终以九十比五十六的大比分取胜。

    第二轮遇到的是光电与机械分院的四年级一班,这一次比上一场稍微吃力一点,不过凭借牛得华与许明精准的投篮和牛氏三杰的默契配合,还是以八十四比六十八顺利拿下。

    两轮过后,进入十六强,接下来的比赛明天再打,楚歌他们注意到,明天的第一个对手,正是语言文学分院一年级:一个拥有江芙、赵千帅两大名人的班级。

    晚上放学后,楚叶就直接回家了,楚正行最近对她管束非常严格,弄得她很少有单独的时间跟楚歌在一起了,楚叶是个孝顺的好女孩,虽然心里对父亲的行为不以为然,但也知道父亲是为自己好,所以一直以来都没反抗父亲的管束,当然,她也一直在想办法,希望能改变父亲对楚歌的看法。

    楚歌一个人回到家,坐在床上思考了将近半个小时,终于下定决心,今天晚上把光暗两系的魔法水晶吸收掉。

    尼古拉?幻教给他光、暗魔法时就跟他说过,这两系和以前学的地、水、火、风有些不一样,主要的不同之处在于,前四者都是比较偏重于物质的,而这两者却是偏重于精神的,物质的东西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容易掌握,可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却非常复杂,很多时候更是完全弄不明白,按照尼古拉?幻的说法,在升龙大陆上,会这两系魔法的人虽然很多,可是真正能够精通的,却比其他四系少太多了,原因就是这两系魔法修炼到后面时很容易伤害自己,很多天资高绝的魔法师就是因为修炼光、暗魔法,把自己搞得疯疯癫癫,精神失常,甚至于有的直接就把自己给炼死了。

    即使是在升龙大陆上,人们对这两系魔法的掌握也很不透彻,也是处于半摸索半修炼状态,尼古拉?幻的召唤系禁咒倒是属于暗系魔法中的最高级魔法,不过他使用禁咒时是有道具的,就是他的祖传宝书,所以说,其实他的魔力也远不足以真正驾御强大的暗系魔法。人类的大脑是产生精神的根源,而大脑却是世界上最复杂最神奇的东西,在地球上,甚至把大脑称为”上帝禁区”,也可见这一部分的复杂和奇妙了。

    楚歌学到光、暗魔法已经有十多天了,平时也利用魔法水晶练习过一些简单的光暗魔法,可是那都属于”借力打力”,使用的都不是他自身的魔法元素,在使用过程中,也能很清晰的感受到这两种魔法元素和自己体内的四种常规魔法元素大不相同,显得更飘忽,更捉摸不定,他今天下决心要吸收,其实也属于头脑发热,如果是真正精通魔法理论的大师,肯定不敢象他这么乱来。

    他的气海丹田处,地、水、火、风四系魔法元素一直纠缠不休,互相消长,始终保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这种现象无论是在升龙大陆还是在地球上都是从未出现过的,楚歌一直感觉自己的气海似乎非常非常庞大,可以容纳比现在多得多的元素,这也是他下定决心的原因之一,他想把光暗两系元素也加到这个平衡里边去,达到六系元素的平衡。

    他仍然没有意识到不同魔法元素的融合是多么危险的事情,这就跟核聚变和核裂变一样,不同元素的撞击,产生的能量足以将这个城市在瞬间夷为平地。

    幸好他还记得,尼古拉?幻曾经说过,光系魔法元素和暗系魔法元素天生有互相排斥的作用,如强行融合,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他先用地系元素在气海之内形成了一道厚厚的障壁,然后才一只手握着一颗水晶,开始以十分缓慢的速度,按照同样的流量大小,将两种魔法元素一起往体内吸收。

    (昨天就没精华了......见谅啊!)

    第三十九章 超级投篮(上) 〖本章字数:3131 最新更新时间:2006-08-26 02:00:54.0〗

    光、暗魔法元素十分不好控制,它们飘忽不定,似乎不喜欢受到束缚,拼命想要从楚歌安排好的通道里飞出去,还好楚歌把速度放到非常慢,这才能勉强把两系元素控制住,否则,天知道会出什么事情!

    这两种魔法元素虽然很不听话,可是楚歌的气海仿佛是它们的克星,它们只要一进入气海里边,立刻就变得非常听话,乖乖的潜伏在那里,靠着那道地系的障壁一动不动,慢慢的,楚歌体内的光、暗魔法元素开始浓厚起来,渐渐开始威胁到水、火、风三系魔法元素的地位了,这三系魔法元素仿佛是有思维一样,几乎同时,就”刷”的一下,高速运转起来,想要把光、暗元素赶出去。

    这一运转,楚歌体内顿时翻江倒海,他那点薄弱的精神力再也控制不住那么多的魔法元素,只觉得脑袋里嗡的一声,满眼发黑,那道控制的阀门已经被一冲而溃,只觉得体内那道厚厚的地系障壁在瞬间被水、火、风三系元素冲垮,光、暗两系的魔法元素立刻就撞击在一起!

    这一刻,楚歌的肉体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可是他的精神却非常清晰,发生的一切仿佛是在以放慢了无数倍的慢镜头在他眼前进行细节特写,他清楚的看到,白光闪烁的光元素和黑沉沉的暗元素互相融合、交杂,直到形成白中带黑、黑中带白的一大团均匀的物质,然后,他们在原地微微跳了一下,就义无返顾的对着水、火、风三系魔法形成的魔法兵团撞了过去。

    这一撞上去,漫天烟花飘落,整个天地间立刻充满了无穷无尽的色彩,有白有黑有青有蓝有红有黄,六种颜色彼此交融,再也分不清楚。

    几乎同时,楚歌的丹田处蓦然生出一个强大无比的旋涡,将这所有的色彩和元素都吸了进去,这六系元素拼命的挣扎,可是那吸力之强大,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们的上限,转眼就将他们搅拌成均匀的一团,那是一团闪烁着彩色光芒的奇怪物质,看起来,既不是液体也不是固体,就这么在楚歌的丹田里缓缓的旋转。

    楚歌缓缓的睁开眼睛,只觉得全身从肉体到骨头无一不疼,仿佛是刚刚经历过魔鬼式的高强度训练一般,可是在这种疼痛中,却又有着一种难以言谕的舒服,那种感觉,恩,怎么说呢,就好象完成魔鬼训练后刚刚接受过按摩师的全身按摩,懒懒的,舒服得一动也不想动。

    紧接着,他才感觉到身上黏黏糊糊的,全身都被汗水弄得湿透了。

    楚歌看了看墙上的壁灯按纽,心里想着:“如果能控制好力道,用风刃应该可以把按纽打开吧。”刚想完,便凭空生出一道微小的风刃,轻轻的打在那按纽上,”啪”的一声,灯亮了。

    楚歌吃了一惊,忍不住又想:“如果没有灯,我用光系魔法也应该可以发光吧。”刚刚想完,只觉得眼前一亮,面前大概三四公分远的地方,凭空亮起了一团光芒,光芒柔和,并不强烈,可是面前并没有任何燃烧源,那一团光,就这么漂浮在空气中,静静的漂浮在楚歌眼前。

    这正是光系魔法中最基础的”照明术!”

    楚歌平时也会施展这一魔法,不过那都是通过水晶来达到的,象今天这样念头一动魔法就施展出来还是第一次,他心里一阵狂喜,知道自己的融合又成功了!

    这一次,丹田气海处再没有什么元素平衡了,干脆的就是整个的一块,那种彩色的物质楚歌根本就没听尼古拉?幻说过,不过就凭这种物质,楚歌就足可以施展出六系中任何一系的魔法。

    到了这个时候,楚歌的魔法强度虽然还很低很低,但是毕竟也算得上是一个罕见的全系魔法师了,而且,他体内蕴涵的魔法元素从性质上来说绝对是空前绝后的,他施展魔法的速度,也远远快于大部分正统魔法师。

    只是有一点,楚歌便是想破头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别的魔法师必须先接触到元素之心,才能施展魔法,我却到现在为止,根本没有感受到任何元素之心呢?

    从元素在气海里的自发斗争来看,他们确实是有思想的,可是这个思想,楚歌偏偏无论如何也抓不住,接触不到。

    这种复杂的问题,楚歌想了一会想不明白,也就很自然的放弃了。

    他看看手机,发现现在已经是凌晨五点,从晚上九点到现在,一共花了八个小时他才完成了魔法融合,接着,他往自己身上看了看,立刻”呀”的一声,叫出声来。

    原来,他全身都黑糊糊的,那些湿透了他全身的汗水,居然全部都是黑灰色的,还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恶臭。

    “爽啊,看来这就是武侠小说中常说的’伐毛洗髓、脱胎换骨’了。”楚歌到底是大学生,立刻就想明白这个道理,身上流了这么多脏东西出来,那么身体内部一定已经被清洗得十分干净了,也许此后自己的身体素质就要上升一大截了。

    正想到这里,就开始觉得肚子疼,紧接着就是腹痛如刀割,肚子里还不断发出”唧咕唧咕”的声音,一听就是拉肚子的声音。

    楚歌三步两步冲到厕所,一蹲下去就淅沥哗啦的下来一大滩东西,逼人的恶臭顿时弥漫了整个厕所。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楚歌痛苦得死去活来,不断的拉肚子,不断的洗澡,不断的流汗,就这么一直折腾了许久,他终于躺在柔软舒服的大床上,全身的骨头都散了架,一动不动,疲倦欲死,看那样子,恐怕就算是有条蛇在身上爬,他也不会动一动了。

    就这么一会,他几乎把吃的东西全都拉了出来,把喝的水全都流了出来,他躺在床上,想苦笑,却已连苦笑都失去了力气,只是愤愤的想着:“谁说脱胎换骨很舒服的?哪本小说最先写这个的?金庸还是古龙?我靠,都他妈胡说八道!”

    偏在这个时候,手机响起了悦耳的铃声,那是他定的闹铃,现在已经是早上七点半了,该起床了。

    “起床?这他妈能起得来吗?”楚歌暗暗的叹了口气,连起床关掉铃声的力气都没有了,干脆的闭上眼睛,心想:“迟到就迟到吧,唉,可惜看不到我们班的篮球比赛了……”

    思维到此中断,他沉沉的打起了呼噜。

    楚歌正睡得迷糊,忽然觉得耳朵钻心的疼,仓皇的睁开眼睛,就看到了楚叶那张笑吟吟的俏脸,那只刚刚行过凶的小手正从楚歌的耳边撤退:“大懒猪,快起床,比赛就要开始了!”

    楚歌两只手在床上一撑,一骨碌坐起来,甩甩头,只觉得神清气爽,凌晨时候的疲惫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那种感觉,就和真的脱胎换骨了一般。

    忽然,”叽咕”一声,清晰的在静谧的房间里响起。

    楚歌的脸一红:“叶子,我……我饿了……”

    楚叶嗔怪的看着他,看得楚歌手足无措,正觉得如坐针毡,却听楚叶”噗嗤”一笑,就象对待小孩子一样,伸手在他鼻子上轻轻捏了一捏,柔声道:“傻瓜,快起床啦,早餐我给你买回来了。”

    “老婆真好!”楚歌口花花的叫了声”老婆”,飞快的跳下床,躲过了楚叶的凤爪一击,接着把衬衣往身上一披,下边套了条短裤,大声道:“好了,我们走吧。”

    “谁是你老婆了,胡说八道!”楚叶的脸儿微红:“老实交代,你昨天到底干什么了,睡得这么沉,打电话你不接,还非得我亲自来叫你。”

    “这个……恩……我昨天练功了,”楚歌拼命转着眼珠子:“你也知道,我家的祖传武术要求是很严格的,尤其是练内功的时候,绝对不能中断的……”

    “胡说!我来的时候你明明就在睡觉!”

    “那你可冤枉我了,我们祖传内功就是要躺着练的。”

    “骗人,要真是不能中断为什么我一拧耳朵你就醒了?”

    “那是你运气好,正好我的耳朵就是罩门,一拧我就会醒。”

    “我拧的是左耳还是右耳?”

    “……右耳,因为你不是左撇子。”

    “我明明是拧的右耳!”

    “……一样,一样,两只耳朵都是罩门。”

    “你还嘴硬,我来的时候你明明在打鼾!”

    “打鼾是有助于更好的吸收天地元气。”

    “可是你还流口水?”

    “那是把体内的毒素排泄出来,有利于身体健康。”

    “听起来好象挺有道理哦。”

    “本来就是真的嘛……”

    好不容易应付完毕,楚歌跟楚叶急匆匆的赶往校园,现在,太阳高挂在天空,已经是上午九点多钟了。

    第三十九章 超级投篮(下) 〖本章字数:3574 最新更新时间:2006-08-27 02:22:47.0〗

    一看到楚歌两人过来,万晓就巴巴的冲了过来:“班长大人啊,您可算来了,再不来,他们都完全放弃了。”

    球场上,五大高手好象梦游一样,没头苍蝇似的乱跑,那球在他们身边飞来飞去,他们的手捞过来捞过去,就是一个球都捞不到,完全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了。

    楚歌一看比分牌,吓了一跳,现在的比分六十二比三十四,自己班居然落后了二十八分之多,再看看时间,已经是最后十分钟了。

    “怎么回事?语言文学分院什么时候这么强了?”楚歌问。

    万晓叹道:“我怎么知道,这几天收集情报的时候,想都没想到去收集他们的情报,可是,喏,你看,他们这水准,绝对是全校顶尖的。”

    语言文学分院一年级代表队的出场人物是三男两女,他们穿着统一的白色球衣,看来也是他们刻意统一了服装的,一眼看去雪白的一片,倒是不容易认出谁是谁来,三个男生已经是他们班的全部男生了,其中当然就有那位”校草排行榜”第一名的超级大帅哥赵千帅。

    即使楚歌是个男的,这么一眼看去,也忍不住倒抽了口冷气,暗暗叫了声:“真他妈帅!”

    他的身材基本上可以算完美,上下身的比例按照严格的黄金分割构成,头发不算短,却也没披到肩膀,容貌并不酷,却也绝对不是小白脸类型,他人在场中,一举手一投足,就有一种无法形容的阳刚与阴柔并济的味道散发出来,这种气质和类型是绝对的男女通杀,老少咸宜,楚歌心里微微一动,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他如果打扮成女生,绝不比江芙逊色。”

    现在赵千帅正在运球,他的两只手纤细而白皙,并且有点小,这样的手本来是不适合打篮球的,可是他拍着球的动作轻松如意,带着点如臂使指的味道,牛得华冲过去断球,他只微一侧身,一步横跨,居然把球从胯下拍了过去,由于拍球的力道不小,球高高的弹起,正好跳到与他差不多高,许明手一伸,就要去截球,可是赵同学一只手伸出去,正好比许明早一点点碰到球,往里一拨拉,然后弯腰低头,那球居然从他的左手处沿着手臂一路滚过他的胳膊和后背,滚到了他的右手上,这居然是个潇洒无比的街头篮球动作!

    “哗啦啦”,场外顿时掌声如潮。

    赵同学看来不是个喜欢卖弄的人,他没有再玩下去,只是右手一扬,球已高高出手,居然是单手投篮,这一球飞出去的弧线非常陡,牛二一个盖帽盖了个空,眼看这球滴溜溜在空中转着,”噗”一声,空心入网。

    “哗啦啦哗啦啦”,场外又是一阵掌声,还伴随着大量女孩子的尖叫,楚歌注意到,今天观战的女生格外的多,按照校园的男女比例来计算的话,估计全校大概至少也有三分之一的女生在看这场比赛,而远远的那边,女生宿舍楼的窗户清一色的洞开,还不知道有多少女生是拿着望远镜在窗子里观看呢。

    牛三一个虎跃,把球抢到手里紧紧抱住,场外立刻就响起了一大片”嘘”声。

    “动作好难看哦。”

    “跟赵帅哥没得比哦。”

    “快点脱手快点脱手!”

    “你们输定啦,还挣扎什么呀!”

    毫无疑问,物理系一班在今天这场比赛中完全没有观众支持率。

    楚歌看了眼自己班上的同学,这些家伙一个个站在场边闷声不响,眼睛里充满了无奈,忍不住扯起嗓子喊了一声:“牛得华加油!许明加油!”

    话音才落,就见”刷”的一下,所有在场的认识的不认识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男的女的都把眼睛对了过来,一个个恶狠狠的瞪着他,每一双眼睛里都充满了火花和**裸的敌意,如果眼睛可以杀人的话,估计楚歌此刻连元神都被毁灭了。

    楚歌缩一缩脖子,躲到了楚叶身后。

    牛三抱着球,立刻被三个人围了起来,楚歌看着场上忽然觉得眼熟,问道:“咦,那个女生是谁?好眼熟呀。”

    万晓又长叹了一声:“当然眼熟了,你没看到周围这些人这么狂热吗?那正是本校第一风云人物江芙啊。”

    楚歌仔细一看,还真是江芙,楚歌只见过江芙一次,那还是在楚家坳,当时的江芙灰头土脸,还看不出有多漂亮,可是今天穿着洁白的球衣,把长发利索的扎成马尾,显得精神抖擞,容光焕发,此刻,正轻巧的一勾手,把牛三正拍着的球劈面夺了过来,别看她弱质纤纤,可是身体里却蕴涵着巨大的活力,动作快得象闪电,偏偏姿势飘逸如流云,几步就绕过了牛三,再几步又躲过了许明,最后一个飞身,居然直接扣篮了!

    一个个子也不算高的女孩子,居然在男人堆里堂而皇之的搞起个人英雄主义来,确实让人不能不惊叹。

    “啪!”球落地了,又是一个漂亮的两分,这一次,轮到场上的男同胞们山呼海啸了,他们用最热闹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美女兼才女的爱慕之心,同时,他们还憋着一口气,一定要比赵同学的女fans们更加狂热,更加火暴,否则,就是对不起心目中的女神。

    楚歌眨眨眼,有些明白为什么比分差这么多了。

    “明白了吧,”万晓这一分钟内已经是第三次叹气了:“一个赵千帅,一个江芙,强得简直一塌糊涂,另外三个人虽然不算很强,倒也中规中矩,他们这支队伍就好象是由乔丹和皮蓬两大超级明星带领的公牛队一样,我们队却一个超级明星也没有,你说怎么打?”

    “除了技术之外,还有士气和人气,你看,赵千帅和江芙已经俘虏了在场所有的观众,连我们自己的拉拉队都不敢开腔了,这一仗如果不输那才是奇怪了。”

    楚歌心里在刹那间转了千百个念头,他看看楚叶惋惜的神色,再看看万晓绝望的表情,再想一想一直困绕着自己班级的所谓”校运会宿命”,终于做出了决定。

    “暂停一下吧,”楚歌道:“说不定我有办法。”

    “你有办法?”万晓瞪大了眼睛:“别做梦了,输就输了吧,跟以前相比,今年的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暂停一下吧,”楚叶也说话了:“相信楚歌一次吧。”

    “……好吧,”万晓诧异的看了她一眼,跑到那边嘀咕了一阵,叫了暂停。

    “楚歌,你要干什么?”牛得华一肚子的烦躁,双手按着膝盖,弯着腰扬着头大口喘气:“不会打球就别瞎指挥,还嫌我们输得不够惨啊?”

    “你先别急,我是不会打篮球,”楚歌笑眯眯的道:“还记得我们打架的事吗?”

    “记得,怎么了?”提到自己的窘事,牛同学的表情开始不自然了。

    “那么,你还记得我们和化学系的游戏对抗赛吗?”楚歌又道。

    “记得,你到底要说什么?”

    “没什么,”楚歌道:“我只是想要你们相信我,关键时刻,我是能够制造奇迹的。”

    “好,你说,要怎么做,我们听你的。”许明果然是个聪明人,反正现在是个烂摊子了,就按楚歌说的做,赢了是自己的功劳,输了是楚歌的不对,这是难得的便宜事,反正楚歌是自己的情敌,这种祸害楚歌的事情,当然是多多益善了。

    “很简单,你们拿到球就投,别管投篮地点合适不合适,有没有有人盖帽,总之,拿到球,对准篮框就投,就这么简单。”楚歌道。

    “你在开玩笑吧?”牛二重重的拍了楚歌一把:“你以为我们都是神投手吗?在NBA里倒是经常有超远距离投篮的,可是你别忘了,我们只是业余大学篮球赛。”

    “呵呵,”楚歌笑了:“刚刚不是还说相信我的吗?”

    牛二狐疑的看着楚歌,看了半天,终于确定他没有发烧,咬咬牙,点头道:“好,反正是没戏了,听你一把。”

    他一表态,其他四人也陆续表态,裁判哨声响起,众人重新回场。

    牛得华第一个拿到球,他目前的位置是自己的半场,距离对方篮框的距离实在是远得不象话,可是这小子倒也干脆,说到做到,眼睛看着遥远处的篮框,使出浑身力气“呼”的就把球扔了出去,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距离实在太远,他不认为自己投篮能投这么远,所以,这一扔乃是用的单手扔铁饼的方法,一个半身回旋,把球甩了出去。

    这球一扔,连盖帽的人都没有,赵同学和江才女领衔的语言文学分院一年级篮球队用一种看疯子的表情看着他,不约而同的想:“他已经输傻了吗?”

    两秒钟后,”哧”一声,篮球应声入网。

    “超远距离三分!”这是全场第一次不是因为江芙和赵千帅而沸腾。

    二十秒后,许明在对方的篮框下抢到了球,这一次,他的位置正好在篮框的正下方,头顶上已经堵住了三双手,密集得风雨不漏,那是怎么也没办法起跳投篮的局势。

    这小子也够蛮横的,反正是楚歌说拿到球就投的,他一头钻了出来,一个勾手,把球从侧面送上天去,这个球,已经完全没有准度可言了,严格的说,他根本就天旋地转,连篮框在哪都不知道。

    一只手伸过来,对着球一拍,可是那球滴溜溜一转,微微移了一下位,这一只手立刻就拍空了。

    另一只手伸过来,一个盖帽,可是这球似乎被风吹了一下,又是微微一飘,正好擦着这只手的边上窜了过去。

    再上面,已经没有手了。

    这球正碰在篮板上,”蓬”的一声反弹回来,又被篮框一挡,”哗啦啦”绕着篮框转了三大圈,终于,缓缓的,缓缓的,掉进了篮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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