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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部分阅读

    是好幸福啊!

    “小远,你今年12了吧?”这年纪要是在现代,必然是每天背着十几斤的大书包,弓着背气喘吁吁地爬着勤快为径的书山,畅游着知识的汪洋大海吧!

    “嗯,是啊!”小远又塞来一块,嗯,这回换成芝麻糖了,很甜很好吃!

    “那你以后长大了准备干什么?”看这孩子长得眉清目秀,和山贼这种指责实在是不太符合。

    “跟着小蛮姐,伺候小蛮姐啊!”

    “孝心可嘉,但是小远,人都要有目标的,你不能总是给我端茶倒水是不是?你还小,还是留在山寨上跟着司空大叔学学认字吧!”

    “二娘说,当山贼不用识字的,像干爹那样是干不成大事业的!”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小远只是司空大叔从山下捡回来的孤儿,身世可怜。

    我摸了摸小远的头,很严肃很正经很语重心长地告诉他:“小远,不要听二娘瞎说!俗话说,山贼不可怕,就怕山贼有文化!贼分好多种的,胸无点墨的贼就算再高明,武功再高强,一辈子也就只能当一个小贼,翻不了天。但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贼就不一样了,他能飞天入地,翻云覆雨,无所不能!例如,从前有个很有名的采花贼,他的名字叫楚留香,是强盗中的元帅,流氓里的公子!明明是个人人得而诛之的采花贼,但是每天晚上少女们却自动打开窗户期盼着他的来到,知道为啥吗?”

    小远很好奇地瞪大了眼睛,摇摇头,这一求知欲甚强的表现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我喝了口水,接着讲了下去。

    “那就是因为这个楚香帅不仅长得一表人才,才华更是横溢得不得了,是个,嗯,是个儒贼!”

    “哈哈哈,我只听说过儒将,却还没听过儒贼!孺贼,嗯,第一次听到这么有趣的说法!哈哈,真是笑死人了!”

    一阵刺耳的笑声,让我皱起了眉,最烦有人在我讲解的时候出声,而且还是呛声,找死。

    我回头一看,身后的假山旁站着两个修长潇洒的身影,笑得口无遮拦的是一号楼小楼,他身边优雅而立的是裴羽辞,看得出来,他也隐忍得很辛苦。

    “楼小楼,在我的地盘上还这么猖狂,你不觉得你有点过分了吗?”

    我从贵妃椅上暴跳而起,然后觉得身子一绊,立刻失去重心,直直地向着大青石的地面倒了下去。

    他奶奶的,我忘记了古代的女装都是拖地的长裙,稍不注意,是要跌死人的!

    “啊——”

    我在五体着地着地之前,唯一能做的就是赶紧闭上嘴巴,古代牙医还是很不发达的,万一门牙磕没了,我那唯一一点值得称颂的资本可就没了。

    “传说瓦岗寨的老大不是有出神入化的神功吗?可现在怎么看起来更像一个满嘴啃泥的小猴子?”

    没有意料中的痛,我睁开眼,对上的是一张被放大到极限的嘴唇,完美的形状,娇艳欲滴的颜色,吐气若兰的淡淡香味。

    如果不是对象是这个妖孽的话,我倒也很愿意和这样一个男人来个亲密接触!

    “记住,请称呼我为帮主!还有神功要是时刻拿出来耍宝就不叫神功了,被我的一指禅打成筛子,你就美不起来了!”

    我故作凶恶,模仿着古惑仔里的血腥表情,但是很显然,我并没有吓到那个嬉皮笑脸的家伙。他拿着一把鹅毛扇半掩着嘴巴,笑得很是暧昧。

    “是,帮主,嘻嘻!”

    “笑什么笑,有这个空瞎逛,还不给我去练舞?”

    我竖起一根中指,按照自己的想象比划了一下一指禅的架势!

    两个绝世美男的身影缓缓逝去,我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手势,有点脸红!

    幸好,这里是古代,没人会明白竖中指和竖食指有什么区别!

    我悻悻地整整身上的罗裙,摸了摸一头大波浪的卷发,去看晚上的彩排了,只留下小远一个人静静地站在原地思考着。

    后来,我听说,小远到处拉着人打听谁叫楚留香,结果却没有一个人知道,于是他对我更加崇拜,因为我知道别人都不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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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相约去盗墓

    再回瓦岗寨,这里和一个月前的萧条破败已经是天壤之别了。

    高大的油桐木寨门巍峨耸立,背倚连绵巍峨的群山,面朝宛延流淌的小溪,雄踞山嘴,浑朴厚重。

    走近山寨,十几间翘角飞檐,雕梁画栋的精致又不失大气的新屋在山中缭绕的雾气中若隐若现,颇有几分世外桃源的意味。

    尤其是那块在阳光中反射着点点金光的金字大招牌,更是凸显了它与其他几个山头的巨大差别!

    “大当家,回来了?”

    赵猛笑容满面地迎了上来,接过小远手里的包袱,乐呵呵地,嘴巴都快合不上了。

    “是啊,几位当家的都在吗?召集他们到和气厅开会!”

    半小时后

    “什么盗墓?”

    司空易、雷二娘、莫老三、李老四全都瞪大着眼睛望着我,嘴巴张得足以塞进一个鸡蛋!

    我悠闲着喝着茶,享受着小远扇来的习习凉风,丝毫不把他们的惊讶放在眼里。

    不就是盗个墓吗?有必要那副表情吗?

    “虽然我们是山贼,但是掘人祖坟,坏人风水的事,还是太缺德了一点!”司空易这个老学究第一个跳出来反对!

    “小蛮啊,其实咱们现在的生活也不错了,每顿有肉有酒,生活也不愁,还要那倒霉银子干嘛?”二娘赶紧劝我。

    “是啊,大当家的,干这活儿阴气重,搞得不好怨气缠身,那就不值当了!反正男人帮也挺好赚的,不如我们索性下山改行算了。”

    就连莫老三也一副怕怕的模样,真是封建迷信害死人啊!我就不同了,我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虽然我在夜里不敢承认这一点。

    眼下,眼下只剩下老四一个人没说话了。

    “四当家,你怎么说?”

    “我听大当家的!”

    “好!既然你们大家都还称我一声大当家,那得就听我的!你们知道为什么现在桑州城里明明那么多人对我们男人帮是既眼红又嫉妒,却始终不敢有任何动作吗?那是因为我们有瓦岗寨这个绿林背景,要是哪天我们真的金盆洗手,全部用84漂白干净了,你看看到时候有没人找我们麻烦?”

    看着老头儿和各位叔伯在道上浸Yin那么些年,起起伏伏,我早就看透了其中的真理,套用某位伟人的原话就是——枪杆子里出政权!没有武力保护的革命成果是岌岌可危的!

    我不但要把男人帮开遍大元王朝的每个城镇,同时也要将瓦岗寨发扬光大,招兵买马,在黑道中蓬勃发展,黑白两道,双管齐下!

    哈哈,我刁小蛮单枪匹马也能在陌生的世界里创造一个大大的辉煌!

    “小蛮姐,什么是84啊?”

    小远这个看似很简单的问题,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难不成告诉他这是一种具有漂白、消毒性能的次氯酸钠溶液?他们八成会把我当疯子吧!

    “这个啊,哈,以后再告诉你,你去把我上山那天背的包拿出来,我要用!”

    一把99式伞兵刀,一只强光手电筒,还有一副望远镜,我翻了半天似乎也只有这三样东西可能对我的盗墓大计有用了!要是在知道会来今天,我穿的那天就带上全副的装备了!

    四当家虽然武功最高强,但是腿脚不便;雷二娘武功好,腿脚也好,但是那副庞然身躯,太容易暴露目标了;司空易就更别提了,我可不想他把墓里的死人都念叨活了,唯一的选择就是莫老三了。

    蜡烛、麻绳、小铲、火折子,当莫老三拿出一个类似于洛阳铲的小玩意时,我乐了,看来碰上行家了!

    “老三,亏你刚才还谦虚呢!”

    “哎,大当家,一言难尽啊!”

    路上,边走边聊,我也了解了不少关于莫老三的事情。

    祖上世代干着飞天大盗和打洞摸金(盗墓人的暗语)的行当,家境殷实,也是奢富一时的大户。但是到了他爹这一辈的手中,就开始家道中落。等到了他手里,就混到了不得不上山当强盗的份上了!

    古代人一般比较迷信,他爹临死前告诉他这是在墓中沾多了阴气才晦气的!所以老三对这行还是比较忌讳的,这次是怕我在墓中出点什么事,没办法对山寨交代才咬了咬牙跟过来的。

    “老三,你放心,咱们盗了宝贝多作善事,一样会有好报的啊!”

    没办法,对付迷信还得用迷信!

    不管怎么样,就冲着莫老三咬着牙陪我下墓的情分,我就认了这个比我大了不止一点点的小弟了,以后绝对不会亏待他。

    “咱道上的人,只要插了香,拜了山头,就得听老大的!待会下了墓,你可得听我的,里面危险着呢!”

    老三一脸的认真,我有种错觉,以前这张我看着有三分不爽的奸诈脸,此刻亲切无比!

    哈,古墓,宝贝,我刁小蛮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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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粽子美少年

    有专业人士在身旁就是不一样,按照一套祖上流传多年的寻龙点||穴的风水秘籍,莫老三很快将今夜的目标定在了一处前朝的皇陵上。:

    既然要干就干票大的,皇陵里的宝贝肯定不少,而且一定是价值连城的精品,更重要的是前朝的皇陵没有守兵,容易得手,事后就算被发现了,官府也不会去花人力物力大肆追捕!

    莫老三一袭夜行衣,而我则穿着一身穿越时的迷彩服,长长的卷发盘好塞在宽边的渔夫帽里。

    我们两站在陵墓前的百年大树下,打量着夜色中显得有些阴森的墓门,在晦涩的月光下,就像是一只张大了血盆大口的怪兽,叫人有些战栗。

    “老三,咱们真要从这墓门进去?我怎么感觉不对劲啊!”这龙头石雕这么明显,像是明摆着请人来盗墓似的。

    “大当家,感觉不对劲就对了!一般越是明显的墓门里越有着数不尽的机关暗道,一旦进去,九死一生!咱们还是用最保险的法子——直接打洞打到墓室去!”

    莫老三的话,让我启发很大!困难不一定非要解决,解决不了的时候绕过去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老三打洞的速度堪比土拨鼠,不一会,人已经下去三四米深了,我望着洞内渐渐深下去的黑暗,两眼不由自主地放光。

    我开始想象里面都有些什么宝贝,瓷器?字画?宝石?金银?

    那我岂不是吃喝不愁了?不过到临死前,才花掉财产的百分之一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好了,大当家,下来吧!”

    洞里传来莫老三的声音,我立刻停止幻想,跐溜一下顺着麻绳下到了洞里。*

    渐渐,原来微弱的月光也消失不见,就连手电筒的光也显得是那么无力,四周只剩下浓得化不开的黑暗,仿佛一个不小心就会把人吞噬不见似的,阴森恐怖得很!

    我突然想起了《鬼吹灯》和《盗墓笔记》中那些形形色色的粽子,他们是不是也是因为在这种黑暗的地下时间待长了才会化身为怨恨的粽子的!

    头一回,我天不怕地不怕的刁小蛮开始胆怯了,但是,现在才开始害怕是不是有点晚了?

    突然,一只手重重地拍在了我的肩膀上,我僵硬着脖子,冷汗无声地一滴一滴地顺着发丝落在地上。难道?

    我缓缓转过身,当手电筒的光芒照出一个惨白的人脸时,我尖声惊叫——妈呀,粽子啊!

    “大当家,别叫了,要是上面有人听见了就完了!”

    咦?是老三!

    “人吓人,吓死人,老三,在这种地方别动不动拍人肩膀!”

    我的那个心肝脾肺肾啊,差点全都吓得搬了家!

    “大当家,你这个火把可真有趣,只见着光,也没有火,更不烫手!”

    “你要是喜欢,明儿回去就送你了!”

    “真的?”

    莫老三跟捡了金元宝似的,蹦了起来。

    反正这手电筒里的电池也用不了多久了,我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彰显一下我这当老大的仗义呢!

    顺着绳梯,我们稳稳地落在了一个六十几平方米的墓室里,一着地,顿时我就感到了一股温润的光芒!

    我的个神哪!

    在我的右前方,有一堆闪耀着珠光宝气的小山,最最顶上发着光的,不就是传说中的夜明珠吗?

    我拿着手电,立刻扑了上去。

    玛瑙、珊瑚、宝石、玉器、金锭、银锭┅┅

    虽说我家老头儿也是一个有钱人,但是在这见到这些稀世珍宝之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做小巫见大巫,什么叫做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露出了一点小小的贪婪!

    “大当家,你可真是福星啊!我爹我爷爷盗了一辈子的墓,只怕加起来也没这个值钱啊!我这第一次出手,就是满载而归,真是不可思议啊!”

    “是啊,发了,发了!”

    我和莫老三半跪在这堆闪耀着金光的小山前,白晃晃的门牙反射着金色的光芒。

    得意忘形的我,情不自禁地哼哼唱唱了起来:

    等咱有了钱,

    宝马奔驰档次不够,林肯得要加长的;

    满汉全席开两桌,人吃一桌,喂狗一桌;

    劳斯来斯买两辆,拉人一辆,拉煤一辆;

    私人别墅两栋,一栋人住,一栋仓库;

    皮尔卡丹两套,一套撕烂,一套补洞;

    私人保镖请两队,一队背着另一队;

    直升飞机买两架,一架挂着另一架;

    上市公司开两家,一家挤垮另一家;

    航空母舰买两艘,一艘打沉另一艘。

    当那个“艘”字还在嘴里的时候,我突然停了下来,瞪大了眼睛,半天一点动静没有,就像是被人点了||穴。

    “大当家,怎么不唱了,挺好听的!”

    “粽,粽子!”

    我惊骇着双眼,指了指两个安详地靠坐在财宝堆上的两个人影儿!

    “啥粽子?”

    莫老三不以为然地大声嚷嚷,我一把捂住了他的嘴,看样子两小粽子睡着了,可千万不要把他们吵醒了!

    “嘘!”

    “大当家你别是看花了眼吧!”

    老三接过手电,壮着胆子轻轻向那两个人影走了过去。

    当手电筒的光落在那两小粽子的脸上时,我顿时一点也不害怕了!

    我的娘啊,要是粽子都长这样,你们就把我抓了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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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财宝与美男

    这两粉雕玉琢的美少年粽子看起来大概都是十四五的样子,正是含苞欲放的年纪,尤其是当我看清楚他们俩的不凡的长相之后,更是惊讶自己是不是遇上了艳鬼?

    他们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童话中城堡里的睡美人,真好奇,我要是亲他们俩一口,这两小睡美男会不会醒过来?

    左边的这个,肤色雪白,明透如玉,紧闭双眼优雅有如月夜之流云。一头黑发严谨地束于一顶小巧的麒麟金冠之内,身穿一件明黄|色滚金边的缎袍,胸口和袖处的刺绣精美高贵。

    而右边的这个,装束就显得随意了许多,只是一件质地不错的蓝色袍子,一头墨发不羁地披散着,几缕发丝斜过那张宛如刀锋镌刻出来的立体五官上,虽然稚气未脱,但是却依旧狂野帅气得让人心跳加速!尤其是那双微长的眼眸,仿佛随时会睁开,射出精光似的。

    与左边那个男孩堪比女人的白皙娇嫩相比,他的肤色稍稍有点蜜色,手上更是有一层薄薄的茧子。联系着他紧紧抱在胸前的那把宝剑看,这小家伙八成还是个会武功的粽子!

    “大当家,我觉得这里有些奇怪!”

    莫老三举着蜡烛在墓室中绕了一圈,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

    “是啊,我也有些奇怪,传说中的僵尸粽子什么的不都是浑身绿毛,狰狞恐怖的嘛?怎么这两个这么可爱啊?”

    我几乎忍不住想要去摸摸他们水嫩的小脸蛋了!

    “不是,大当家,你看这个墓室,无论是墙上的壁画还是已经腐朽的棺椁,都是前朝时兴的花纹,色彩,是个旧墓,但是我们下来时,却一点都感觉不到空气的污浊,而且你看这两小公子的穿着,明显就是我大元王朝的子民,不对啊!”

    听老三这么一说,我也懵了,还真以为自己在古墓里遇上粽子了,可现在看来是另有隐情了!

    我拿过手电,沿着墓室转了一圈,最后停在堆积如山的珠宝前。

    我捡起一个金锭,仔细翻看起来,同珠玉宝石不同,金锭银锭这种流通货币的身上一般刻有铸造日期。

    果不其然,这块金锭的一角刻有——大元天水十九年!

    天水十九年,不就是今年吗?

    今年的铸造的金锭怎么会出现在一个百年前的古墓中?匪夷所思啊!

    我又立刻捡起几块其他的金银锭,果不其然,都是近年来铸造的,其中绝大部分还都是所谓的官银!

    “老三,我想我们这次盗的不是墓,是人家的秘密基地!”

    我将其中的几块金银锭递给老三。

    莫老三也是老江湖,一看这玩意儿,立刻就明白了。

    这里地理偏僻,墓道里又是机关重重,是个藏宝的好地方,看来某个富甲天下的有钱人是把这个古墓当成自家的保险箱了!如果今天不是我和莫老三阴差阳错地摸进来,恐怕这是一个永远都没有外人知道的天大秘密啊!

    “老大,这些东西我们是拿还是不拿?”

    如果今天,我们挖的只是一座墓,那没事儿,死人不会跳起来找我们麻烦,但是现在这堆财宝有主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有能力聚集这么一堆金山的主儿,就算不是富可敌国,也是富甲一方啊,要是被人发现了,发布什么追杀令,那可就悬了!

    但是放着眼前这么一笔财富空手而回,那就太傻了!

    “不管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先拿了再说!”

    我拿自己的背包,专挑价值连城的玩意儿往里装,忙活了一个晚上,不能白做工不是?

    见我这样,莫老三也赶紧地,从怀里摸出口袋,拼命地装啊,我们两就像是掉进米缸里的老鼠,忙得团团转!

    突然,一抹晶莹的绿光晃过我的眼睛。

    一枚上好的翡翠扳指躺在檀木匣中,在珠玉堆中静静地闪耀着温润的光泽,它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远在另一个时空的老爸,他的大拇指上也套着一个翡翠扳指,是我在他五十大寿时送他的礼物,他把它当宝似的天天戴着,一刻也不肯离身。

    其实,我一直也没好意思告诉他,那只是我一时兴起在地摊上买的假货,难为他还总是拿着跟帮里的行家们炫耀,还一个劲儿坚持这是上品。谁说不是和谁急!

    一个不小心,扳指从我手心滚了下去,落在蓝衣少年的衣角上。

    我忙心疼地伸手去捡,这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绝顶货色,要是摔破了就可惜了!

    幸好,没破,我捡起来吹吹上面的灰尘,可刚一抬头,却对上一双千年寒冰似的眼眸,如一潭浸着冰霜的深幽寒潭,散发着令人牙齿打架的丝丝冷酷!

    “诈尸——啦!”

    一个啦字还没能出得了喉咙,一只有力的手已经卡住了我的脖子,任凭我手脚并用怎么用力挣扎都没有!

    肺里的空气越来越少,眼见着,我的脸色慢慢变成青紫,我甚至开始想我的墓志铭上该留下点什么!

    金钱是罪恶,它让一个前途无量的黑道大小姐死于非命。

    美男是祸水,长得再美的粽子他也还是粽子,会杀人的!

    “大当家!”

    幸亏莫老三即使发现了这一险情,在我快断气的那一瞬间,出手救了我的小命。

    “老大,这两小公子还没死呢!”

    莫老三惊奇地摸着两个小帅哥的脉搏,大呼惊喜!

    “咳咳,不可能吧,咳!”

    在这种密闭的环境中,还能活着,难不成是仙人啊!

    有了刚才的教训,我小心翼翼地爬向那两个睡美男,伸出还颤抖个不停的手指,果然,手心里传来的温热证实了莫老三的发现,他们真的还是活的。

    “他们只是中了**药,所以才会昏睡不醒。看来他们被送进这个墓室没多久,幸亏我们进来了,再晚一会,这两小公子可就没命了!”

    莫老三江湖经验老道,一眼就看出了他们昏睡不醒的原因。

    我看着这两张年轻又美丽的精致脸庞,刚才的害怕和一点点的愤怒顿时消失不见,这两苦命的娃啊,究竟是得罪了什么人,才会遭遇到这么恐怖的对待啊?

    那个忍心对他们下手的人,一定是个良心被旺财吃了的超级烂人!

    “老三,咱们俩一人背一个,救他们出去!”

    我是一个心底善良且充满爱心的好人,尤其是在面对着美男或者将来会成为美男的小美男的时候。

    “可是,老大,这些财宝?”

    “放心啦,明后两天我们再多来几趟就行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佛说我们应该多做好事!”

    踹上那颗翡翠扳指,我不记前仇将刚才那个差点掐死我的蓝衣小子背上背,我勉强站起身来才发现,这小子的身高可不像十四五的孩子,一米七绰绰有余,比我都高!

    酷小孩隆重登场,大家鼓掌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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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诡异的小楼

    驾着马车到了桑州城,天还没大亮,只是东方有浅浅的灰白色。:

    这一夜是折腾得又累又困,偏偏守城的几个家伙非说什么鸡鸣之后才能打开城门放我们进城,一点都不懂得变通。

    也许是山贼的天性,莫老三一看见胸口贴着的“勇”字的人就发怵,对方声音一高他那两条腿就发软!

    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丢脸,回来,看我的!”

    我把马鞭丢给卑躬屈膝的老三,昂首迈步走了过去,敲敲高大城门上的小方格,不一会探出半个人头:“干啥啊,不是说了等鸡鸣天亮才能开城门啊,再敲,再敲给你关大牢里吃免费的牢饭去!”

    还挺横!没有一点身为人民公仆的自觉性!

    不过幸亏我早有准备!

    三五块碎银无声无息塞进小窗户当中,相当阔气地说了句——守城辛苦了,一会去城里的醉仙居吃个早膳!

    然后我后退两步,仰头对着漫天的朝霞——喔喔喔!喔喔喔!

    高亢嘹亮,透彻九天!

    匡唐一声,天上掉下来一排广告词——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也想有这么好听的声音吗?请用金嗓子喉宝!

    “兄弟们,你看,现在鸡也鸣了,天也亮了,能不能让我们进城啊,这外面露气潮!”

    “开——城门!”

    号令声中,两扇巨大而沉重的厚实生门咯吱咯吱地缓缓开始,我感慨良多地钻回马车里进了城!

    从前,每次听到“鸡鸣狗盗”这个成语中,我总怀有深深地不屑和轻蔑,现在我终于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不得也而为之!

    从今后,我自动将这个词归结到中性词的行列中去!

    这男人帮属于昼伏夜出的行当,结束了一整夜的歌舞升平、醉生梦死之后,凌晨刚刚偃旗息鼓,安宁下来,只有三三两两的大婶大娘在打扫卫生,清理着上上下下的一片狼藉,那些正角儿们累了一天,早已进入了梦乡!

    “老三,先把人背我房里去吧,一会天亮了,你派人去请个大夫回来!”

    “好,大当家!”

    就在我们穿过后院的回廊,快要到我的房间时,迎面遇上了楼小楼。

    他挑着一双桃花眼,不怀好意地看着莫老三和另一个下人背上背着的两俊小子,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小蛮帮主,你的喜好还真是特别啊!”

    这小子肆无忌惮地上下扫视着我,用他火热的目光撩拨着我的平静,完全没有尊卑大小之分。

    “还不去睡你的美容觉啊,一个人闲逛个什么劲?”

    我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真想上前一步把他那个碍眼的笑容从他那张艳若桃李的脸上撕下来。

    “哎呀,帮主是在关心小楼吗?好感动啊,和传闻中那个一个手指头把人戳成筛子,吃人心肝的魔女一点都不像呢!”

    他像是一条妖艳的美女蛇缠上了我,一七五的身体像是一条面条挂在我的身上,明目张胆地对我进行着令人瞠目结舌的性骚扰,真是够无耻,够浪荡!

    但更无耻,更浪荡的是,我竟然很享受他在我的耳边吹气,挠痒,挑逗!

    “咳咳,我警告你啊,立刻给我住手,否则——”否则我就把你扑倒在地,就地正法!

    “哎呀,帮主,不要这么拒人于千里之外嘛!”

    小楼妖娆一笑,那个勾魂啊,我差点忘了东西南北!

    我现在知道了为何武则天当初为何年纪一大把,却对那个叫薛怀义的面首情有独钟了!

    谁说只有红颜才是祸水,我看蓝颜也一样,关键是看有没那个姿色!

    关键时候,莫老三那个不解风情的大木鱼脑袋,竟然厉声一吼:“小子,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没听见老大让你滚吗?再闹,给你那娘们儿似的脸两刀,让你再没大没小!”

    噌一下,老三从怀中拔出亮闪闪的匕首,比划了两下。

    楼小楼立刻以袖掩面,身子吓得直哆嗦,一副站不住的样子,压在我身上的重量更多了,我几乎差点被压垮!

    这家伙,看起来瘦得像根羽毛,纤巧得几乎能学赵飞燕在银盘上跳舞,但是实际上却挺有分量的嘛!

    “好了,老三,小楼可是咱们男人帮的摇钱树,别吓坏了!”

    我说这个莫老三,看起来一副挺聪明的模样,但是怎么就这么没眼神儿呢!时间不早了,该干嘛干嘛去好了!

    “嗯,嗯!”

    怀中的人还很夸张地抽噎着,我只好拍着他的背,任由他吃豆腐。

    虽然**熏心,但是我还是没有错过楼小楼眼中那一闪而过的笑意,冰冷而又无情!

    江湖复杂,人性险恶,这个男人似乎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啊!

    小乙说:

    乙首先感谢一下送偶钻石和鲜花的懒离婚,莫轻言以及亲爱的夕阳流沙!

    在钻钻和鲜花的鼓励下,我一定更好地写文啊!

    接下来是广告时间:

    《妖后》简介:

    我娶了你,但我不会多看你一眼!我可以爱尽天下女人,但惟独除了你!”大婚之夜半醉的景牧云指着身穿凤冠霞帔的宇文离歌,恨恨如是说。

    面对心爱之人决绝的话语,宇文离歌淡然一笑,尽显妖媚:“没关系,我可以等!”

    当你爱我时,我的心在沉睡;当我爱你时,你的心已冰封!

    等到离歌心倦身累离开时,景牧云才知道这个女人已经深入骨髓,只是逝去的还能追回吗?

    +++++++++++++++++

    “你可以得到我的身,却你永远都得不到我的心,因为我本就是无心之人!”

    “无妨,若你无心,那就把我的心挖了去填入你的胸中吧,这样你才能知道我有多爱你!”

    赫连风的爱,似一把熊熊燃烧的烈火,燃烧了他自己,也灼痛了宇文离歌的心!

    从一开始,她就是带着祸心来的!

    她要肉林,他造,她要酒池,他给!

    她要他每日荒废朝政,陪她荒唐度日,他欣然同意,她暗耍心机,玩弄权术,他全然当做不知情!

    从横刀立马,受万千子民敬仰的明君,到荒唐不羁,只为博美人一笑的昏君,一步步,他都心甘情愿地按着宇文离歌的步伐去走,即使明知前面是毁灭,是死亡,但他却是甘之若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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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变强的那一天,我会扫平雾凛国,娶你做我的皇后!”

    在宇文离歌临走的那夜,景惊雷站在云霄国的城墙上,对着漫天风雪中离去的人,大声呼喊。

    面对这个名义上是自己儿子的男孩,宇文离歌凄然一笑。

    茫茫白雪中的倾城一笑,成了一场混世之劫的缘由!

    *本文是乙下半年的倾力之作,相信小乙的话就勇敢地跳下这个坑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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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人生须尽欢

    莫老三,将两个深度昏睡的少年并排放在我的大床上,然后按着我的吩咐,匆匆忙忙出了门去请大夫了。/

    我趁着这个时间,从衣橱里拿出一套干净的衣裳,准备梳洗一下,看着一身的灰尘,深深感受到地下工作者的不容易!

    本来按照正常的程序,我应该先走到屏风的后面,再开始脱衣服,但是经过一整夜的折腾,我真的是累毙了,实在没有那个力气走过去,再走回来,再说两小鬼都在药力作用下,睡得昏死过去了,还避讳个屁啊!

    索性,我也就不矫情了,直接扒下身上那身满是泥巴的迷彩服,利落地换上一件式样简单但料子精良的女装。

    一件一件,一层一层,我穿得好辛苦,尤其是在系肚兜带子的时候,着实花了不少功夫。

    想当初在二十一世界我的家乡,大街上的女人,哪个不是坦胸露背,料子绝对不会比我身上这件肚兜多多少!

    难怪曾经有个名人感叹过——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女人身上衣服的多少成正比。(当然,这个规律并不适用于原始社会!)

    “哎,再见了,我亲爱的比基尼,我性感的蕾丝BR!”

    挥泪吻别这些被女人称为致命武器的可爱东西,我百感交集。*

    曾经,我梦想过穿着ubde的性感内衣,找一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在洒满玫瑰花瓣的圆形大床上解决我的第一次。

    但是现在,ubde在千年之后某个欧洲大师的大脑中沉睡,二十一世界最帅的男人的祖母的祖母的祖母都还没有出生,只有我孤身一人,在这个没有因特网,没有飞机的古代大陆中打拼。

    就在我闵怀逝去的幸福时光时,我感觉到背后有一道犀利又冷酷的视线,似乎要将我射穿。

    我拥着衣服,转过身,面对着的却是两个还在沉睡中的少年,微风浮动下,白色的轻纱在床前轻轻飘扬,如同一抹轻烟吹过,虚虚实实,如梦似幻。他们依旧睡得那么恬静,只是额上有细密的汗珠。

    我三两下穿上衣服,拿起铜盆中的毛巾,给他们擦了擦汗!

    看着这两个有着珠玉般灵韵的少年,我开始猜想他们长大成|人之后会是一副怎么样的光景?

    只要一露面,必然是万人空巷的盛大场面吧。

    想想真是有些后怕,如果那晚我没坚持要去盗墓,如果老三选错了地方,如果我们进入墓室晚了一点点,那么这两个少年现在已经是没有呼吸,没有心跳的尸体,沉睡于不见阳光的地下了。

    决定救他们或许只是一念之间的事情,但是这其中却存在一个必然的理由。

    十二岁的时候,我也和死神在一个桌上喝过茶,聊过天,如果不是运气好,我现在早就喝过孟婆汤,投胎做人了。

    被绑架在集装箱的三天三夜,我没有看见过一丝阳光,除了黑暗还是黑暗,偶尔有几只老鼠跳出来和我打个招呼之外,我没有见过任何人!

    也许老头子再晚一点点,事情就是另外一个局面了。

    或许因为个性使然,或许是因为我记性不好,这件事并没有像电视剧或者小说里那样给我留下什么后遗症,例如密闭空间恐惧症或者黑暗恐惧症之类的。

    经过那件事,我反而更乐观!

    人啊,指不定哪天就在没有收到通知书的时候毫无预警地升天了。

    与其对着阎王老爷大吐苦水,抱怨自己没来得行乐,还不如尽情享受睁开眼睛的每一天呢!

    扯得有点远了,其实我就是想说,看到他们在墓室里的样子,我不能视若无睹,因为我看见了当年的自己,那种以为自己随时会死去的感觉,真的是很难受,我不希望任何孩子再体会一次。

    “可怜的娃啊,不要怕啊,姐姐我不是坏人,你们现在已经逃出升天了。以后跟着刁姐姐我吃香的喝辣的,要是你们愿意,我还可以把你们捧成男人帮的头牌,日进斗金。这样我就能毫无顾忌地踢走那个目中无人的楼小楼了!”

    我丝毫没有察觉我的亲切关怀,在别人眼中已经成了令人讨厌的喋喋不休!

    我开心地沉浸在自己勾画的男人帮的辉煌版图中沾沾自喜时,竟没有察觉,这两少年中有一个小子微微皱起了眉毛!

    小乙说:呵呵,今天要感谢糖果和流沙的玫瑰哦!都是很熟悉的名字,老读者了,谢谢你们的支持,鞠躬,致敬!( 这个相公有点冷 http://www.xlawen.org/kan/2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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