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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部分阅读

    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这句话说,一个会打仗的人,用正统方法打不赢仗的,一定要用奇招,所以说,会出奇招的将领,战术变化才能象天地江河一样变化多端,无有枯竭。”讲到这里,尼古拉?幻忽然道:“老大,这句话有点问题吧?以正合的意思,不应该是以正统方法打不赢仗吧?”

    楚歌讲到后来,本来就是信口胡诌的多,当下暗暗叫苦:“那你说是什么意思?”

    尼古拉?幻偏着头想了想:“老大,古神语过于简略,我听不大懂,不过大概地估计一下,孙子大神的意思,大概是说,用正规方法打仗,不容易创造奇迹,但是比较能够持久,不犯错误吧。”

    楚歌支支吾吾道:“恩,那个,可能或者也许大概是这个意思吧,接下来呢,那个那个,对了,我要讲火攻篇了……”

    要知道一部孙子兵法,短短七千余字,区区十三篇,包含的却是上下五千年中国战争史最精华的战争思想,其博大精深之处,往往足够一个人研究上几年几十年,古代人能够看书的机会少,往往一个人抱着一本孙子兵法一看就是几年,把里边的每一句话,每一种思想,每一个论点,都剖析得清清楚楚,理解得明明白白,等到读懂读通之日,就是兵法大成之时,这本兵书的战争思想之宝贵,也就可想而知了。

    以楚歌的智商,显然无法理解这些,而尼古拉?幻的天才,其实也远不足以马上将这本书融会贯通,幸好楚歌这个人,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他自己搞不懂,就干脆吩咐尼古拉?幻拿来记忆水晶,把这篇文章详详细细的记录下来,然后大概地教导了一番,嘱咐尼古拉?幻自己有暇时认真看看。

    尼古拉?幻一生短短十二三年间尚是首次看到如此妙文,自然也如饥似渴,两眼放光,看他双手摩挲着那颗普通的记忆水晶的样子,竟然好象在抚摩一个绝世美女一般。

    接下来,楚歌又给他传授了著名的《三十六计》,这个就简单多了,而且,从大方向上看,三十六计只不过是把人类的所有兵法知识给予了一个很精确的总结,找出了其中最实用也最简洁的三十六条方法,尼古拉?幻既然已经从心理上接受了《孙子兵法》,再接受这东西,就容易多了。

    两人通过空间通道细细攀谈,互相讨论,转眼间,已经四个多小时过去了,本来楚歌在尼古拉?幻心目中,一直是高不可攀的神使大人,可是今天这一次长谈,却蓦然发现这个神使大人,其实也有很多不懂的东西,更甚至于,还有很多孩子气的地方,尼古拉?幻的心里,对于自己这个老大的看法,也就少了许多神圣,多了许多亲切,或许,日后两人能够建立那么深刻的真诚友谊,能够终于打破了所谓神使大人的骗局,开诚布公地讨论问题,一起改变各自的人生,也正是在这里,埋下了伏笔。

    终于,谈话告一段落,楚歌看看表,已经半夜一点多钟,想一想明天上午还要陪天工开物去比赛,就跟尼古拉?幻告辞了。

    第十四章 电脑游戏全国预选赛

    第二天,楚歌是顶着两个黑眼圈来到比赛现场的。

    WCG的选拔在某体育馆里举行,楚歌和天工开物在昨天的情缘咖啡厅集合,正好又趁机敲诈了水晶少年的一顿早餐,两人在早上九点的时候进入了比赛现场。

    天工开物早在几天前就报名了,这个报名是不限定人数的,唯一的要求是交三十块钱的报名费,天工开物抽到的比赛号码是五十三,按照规则,他要跟紧随其后的五十四号选手进行第一场淘汰赛。

    对于最开始的比赛,楚歌和他都没怎么放在心上,一般说来,越到后面,高手越多,而早期,除非寥寥几个高手正好不凑巧撞到一起,否则,大家都能轻松出线。

    楚歌在大厅里百无聊赖地四面走动,到处晃荡,别人都在看比赛,他却在到处看美女,打游戏的一般都是十几二十岁的男孩子,可是这些男孩子都喜欢带着女朋友来比赛,据楚歌分析,应该是想在自己女朋友面前展现一下自己的风采,可惜能赢的始终只是少数,最后的下场就是,女孩们没看到男友的风采,反而被某些猪哥看到了她们的美丽姿态,比如楚歌,就正好是这么个无耻之徒。

    大概到上午十二点的时候,天工开物在大厅里找到了楚歌,兴高采烈地告诉他,已经进入了十六强,然后又无比沮丧地告诉他,下一轮的对手,是上届冠军。

    “为什么我的命就这么苦哇!连续三年,楚大哥,整整三年啊,我都会碰到华中赛区的冠军。”天工开物看起来没啥酒量,酒品似乎也不咋样,喝了两杯啤酒,就开始拍桌子睬椅子了。楚歌用力把他拉着,转头看看,旁边的客人还好没注意这边,于是凑到天工开物耳边悄声道:“你放心,我包管你能赢他。”

    “你包管?”天工开物瞪大着微微有些红的眼睛:“你凭什么包管啊?人家可是华中赛区去年的冠军啊,去年,我被他打得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

    楚歌这两天尽在吃人家的免费大餐,现在自然要费心出力了:“好,我问你,如果你的操作再提高一个,不,提高两个档次,能不能打得过他?”

    天工开物终于认真起来,张大了嘴巴,舌头有些打结:“两个档次?不,不需要,我只需要提高一个档次,我……我就,我他妈一定打得他妈妈都不认识他。”

    “那就好说,”楚歌打了个响亮的响指:“你放心,下午的比赛,你赢定了!”

    然后他小心翼翼的指了指柜台:“好了,该你结帐了。”

    等到下午两点正式比赛时,天工开物又恢复了神采奕奕的样子,楚歌站在他旁边,也是一脸的神采飞扬。

    “楚大哥,你真是我的大救星大恩人,不过我还是奇怪啊,你到底是怎么把我的手变快的?”天工开物一脸的惊讶加崇拜。

    楚歌神秘兮兮的笑着:“这个是秘密,不能说,你现在手上的感觉怎么样?”

    “快啊,楚大哥,非常快,我的手指头好象要飞起来一样。”

    楚歌微笑着,显得神秘而高傲,心里却在说:“废话,能不快吗,我给你下的魔法能量可相当于三个风之敏捷的卷轴啊,还不是为了报答你请我吃的几顿大餐。”

    华中赛区去年的冠军,说起来也是全国有名的选手,今年也是夺得分赛区冠军呼声最高的选手,这家伙虽然厉害,却绝不骄傲,而且,他也还记得去年自己在三十二强比赛中亲手打败过的天工开物。

    “你今年又来啦。”冠军同志热情地给天工开物打招呼,那含义却不言而喻:“你既然‘又’来了,我就把你‘又’淘汰掉吧。”

    天工开物笑嘻嘻地道:“是啊,手下留情啦。”

    冠军同志高傲地笑了笑,开始比赛。

    楚歌站在下边,根本一点都不担心,上午随便瞄了几眼比赛,他发现这种层次的比赛,选手也并不是很厉害,大部分的选手连他都不如,看来天工开物说他是全华中地区前二十名,倒也不是夸夸其谈,而这个去年的冠军,按照一般规律,即使强,也只比天工开物强一点而已,现在天工开物的手上有三个风之敏捷的魔法波动,水平应该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位卫冕冠军。

    体育馆里有一个大屏幕,上边随机播放一些比赛的精彩画面,现在,一位排在全华中前二十的高手跟冠军对上了,大屏幕给予了全程播放的殊荣,所以楚歌看起比赛来,也不用跑到电脑后边掂起脚尖伸长脖子学鸭子了,他舒服的找了个沙发坐下来,开始看比赛,偶尔还看一看来来回回穿花蝴蝶一般的漂亮女孩。

    果然不出所料,在打了大概二十分钟后,冠军的额头上就见汗了,再过了十分钟,底下的议论声就潮水般蔓延开来,第三十五分钟的时候,冠军同志带着百般的无奈站了起来,道:“我输了。”

    天工开物非常镇定地推开键盘,走了出来,走到半路的时候,腿却忽的一软,差点就一头栽倒下去,楚歌在远处看着,差点就想暴笑一番,他心里清楚得很,天工开物虽然貌似镇定,其实不知道激动成啥样了,这腿一软,便是最好的证明。

    天工开物确实很激动,自己本来就很有实力,可是今年第三年了,才终于打进了八强,最重要的是,终于击败了本赛区最厉害的冠军人选,后边的比赛,就容易多了。所以现在,他不仅仅是激动,他简直想哭,不过看到坐在那里的楚歌,一脸贼兮兮的样子,他就坚决忍住了。

    紧接着,就有记者去采访去年的冠军,这位朋友忿忿不平的对记者说:“今天我输不是我自己的问题,是他太厉害了,我的实力绝对是华中地区前三的,可是他绝对是华中地区的第一名,你们看着吧,说不定今年的总冠军都是他的。”

    听到这番话,天工开物顿时成了大名人。

    接下来的比赛果然不出所料,八强比赛中,天工开物前半盘表现出梦幻般的操作,后半盘速度明显慢了下来,不过还是以很大的优势击败了自己的对手,进入了四强。

    观众们都在议论纷纷,认为这是天工开物在保存实力,只有楚歌心里清楚,那明明是天工开物手上的风之敏捷已经过了魔力期限了。

    半决赛的时候,天工开物的操作又提高上来,不过也没有最开始对付冠军同志时那么快了,但是这样的操作,也足以让他进入决赛了。

    晚上五点的时候,天工开物取得了做梦也想不到的好成绩,以全赛区第一的成绩,晋级北京总决赛。

    在这样神圣的时刻,楚歌却在跟他讨论一些很肮脏很见不得人的事情:“北京总决赛,你想拿冠军不?”

    “想啊,当然想。”

    “想拿的话,就带我去北京。”

    “可以啊,反正是放暑假,也没课上,闲着也是闲着。”

    “问题是,你要负责我的吃穿住行。”

    “啊……为什么?”

    “因为我是穷光蛋,我没钱。”

    “那……好吧,反正也就几千块钱而已(楚歌心想:啧啧,有钱人啊,该宰!)”

    “还不够,这次的赛区冠军奖金也应该给我。”

    “我靠,你太过分了吧!”

    “我呸,没有我的伟大牺牲,你能拿到冠军吗?”

    “切,你牺牲什么了?你只是用了一点超能力吧。”

    “嘿嘿,你小子既然知道这是超能力,那就应该知道,超能力者使用超能力,是要大耗元气的,我今天消耗的元气,大概要两年的时间才练得回来。”

    “有这种说法吗?超能力者也要练功吗?又不是中华武术。”

    “当然要练了,你小子不懂就别胡说八道,对不起我一番苦心,我还是看在我们是好兄弟的份上才愿意帮你,谁知道……谁知道你居然……唉,遇人不淑,我楚歌夫复何言哪!”

    “楚大哥,你你你别伤心,我晕,你怎么哭了,我答应了,我答应还不成吗?喏,这是奖金,这个红包我都没打开过呢,给你了。”

    “……好兄弟!”

    楚歌笑眯眯地走回学校,满肚子的心花怒放,他虽然很讲原则,也坚决不接受别人的施舍,不过那是在“无功不受禄”的前提下,而现在,他确实是有天大的功劳,那么剥削起天工开物来,也就心安理得而且不遗余力了。

    把红包塞到枕头下面,睡了一个安稳觉,楚歌梦见自己买彩票中了五百万。

    “等咱有了钱,馒头要吃白面的,想蘸红糖蘸红糖,想蘸白糖蘸白糖,豆浆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嘿嘿!”楚歌嘴角流着涎,说起了梦话。

    第二天一整天,楚歌闷在宿舍里傻笑,他起初听天工开物说“这次是选拔赛,钱不多”,还以为钱真的不多,这才心安理得的敲诈那小子的,谁知红包一开封,居然是整整五千元,这下可把他乐坏了,仔细一琢磨,大概是双方的眼界大小不一样,五千块,对于楚叶和天工开物这种有钱人来说,还不够买块水晶的,而对楚歌,却是绝对够用一年的大财富。

    既然有钱了,那就不用急着卖水晶了,楚歌手里攥着那块已经被他吸干净魔力的风系水晶石,沉思了半晌,忽然眼睛一亮,有了个好主意。

    暑假里学校安安静静,今天的天气热得不行,地球这几年的温度越来越高,在这座火炉一样的南方城市里,每年夏天,四十度的高温完全是小case,楚歌顶着毒辣的太阳走出门,立刻被太阳烤得缩了缩脖子,然后,勇敢地走了出去,一路走到上次陪着楚叶逛过的步行街上。

    那几间金碧辉煌的珠宝店还在那里,里边开着冷气,楚歌一进去,就满头大汗的站到门框正下方,对着冷气吹了五分钟,店里的服务员们一个个鄙夷的望着他,大概在想,哪里来的穷小子,别是家里买不起电风扇,跑这里乘凉来了吧。

    楚歌一直吹到身上凉快了,才自我感觉良好的走到柜台边去,仔细打量里边的项链,他昨天跟天工开物跑了一整天,热得浑身臭汗,晚上敲诈了大笔奖金,又兴奋过头,连澡都没洗,现在往柜台边一站,顿时散发出一股恶臭来,他自己是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那些服务员却是成天接触大款美女的,闻惯了高级香水的味道,鼻子比狗还敏感,立刻一个个捂住了鼻子,看着楚歌的眼睛里,鄙夷更多了几分。

    天气炎热,店里几乎没什么人,楚歌浑然不觉自己已经成了焦点,还在那里精挑细选,看了老半天,终于看中了一条细白细白的链子,用手一指,对柜台里那位漂亮的服务员mm说:“小姐,这条项链拿给我看看。”

    小姐的目光更是鄙夷:“先生,那是脚链。”

    “哦,”楚歌偏了偏头,看看那脚链,跟项链也差不多,反正是长长的一条,绕成一个环,便道:“无所谓了,拿来看看吧,这个银链子挺漂亮的。”他说着,悄悄摸了摸裤兜里的钞票,眼神里顿时多了点杀气。这次可不比上次去晓香居,裤兜里是整整五千块,人一有钱气就粗,一向谨小慎微的楚歌也开始有了点做大款的味道了,看着服务员们一个个看着自己的奇怪眼神,他暗自嘀咕:“看她们那眼神,大概都知道我身上有钱吧,眼睛真毒!果然是大商店里的人啊……”

    服务员小姐脸也绷得累了,见楚歌一点感觉都没有,心里无奈,干脆放松下来,继续解释道:“先生,那不是银的,那是白金的。”

    “白金?”楚歌把脸贴到柜台的玻璃上,再次打量了一下那条细细的链子:“白金就白金吧,反正也差不多,我说你哪那么多废话,拿出来我看看嘛。”

    “我是怕……”小姐欲言又止,总算她的工作素质还不错,明白那句“怕你拿着脚链逃跑”是只能想不能说的,她用最谨慎的态度拿出脚链,递给楚歌,然后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双手微分,呈现“鹰爪功”的标准起手式,等待随时将面前的可疑人物一把抓住,同时,双眼仔细打量楚歌身上可以下手的地方。

    恩,那件衣服还有两块补丁,看起来不太结实,恐怕一抓就破了,难道要抓他的裤子?我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去抓男人的裤子呢,再说,万一裤子掉了怎么办?那就抓头发吧,可是他的头发这么短,绝对的板寸,很显然,他是早有预谋的,算来算去,唯一可以抓的也就是那条链子了,唉,那就这么决定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逃掉!服务员mm一边用前所未有的高速思考对策,一边慢慢地把身体移近柜台的出口,随时准备上演美女追强盗的大戏。

    楚歌看了半晌,越看越满意,信口道:“多少钱?这条链子我买了。”

    小姐松了口气,道:“不贵不贵,这条脚链只有三克多,一千元整。”

    “什么!”楚歌吓了一跳:“一千块!”

    小姐看他那样子,立刻又紧张起来,道:“你到底买不买?”

    楚歌强忍着心疼,潇洒的打了个哈哈:“买,买,买,当然买,我刚才是在奇怪,这东西怎么这么……便宜啊,亏我还带了这么多钱来。”他说着,还“不小心”把裤兜里的一大沓百元大钞全部掏了出来,然后悄悄抬眼去看小姐的脸色。

    小姐的脸色果然好看了很多,甚至还露出如释重负的样子,弄得楚歌反而奇怪起来:“我靠,跟她炫耀一下而已,她怎么这副表情?难道是看上我了?”

    接下来一切顺利,楚歌拿着脚链走出去的时候,裤兜里的重量明显少了很多,可是他自我感觉良好得要命,刚刚那位漂亮mm既羞涩(其实是紧张)又激动(其实是害怕)的眼神,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回到家,楚歌花了十分钟,把那块青色的风系水晶石穿到脚链上,自己端详了一下,似乎链子细了点,水晶又太大块了点,不过没关系,楚歌安慰自己道:“如果不是脚链,又怎么会这么细?如果不是这么细,又怎么显得出水晶的大呢?如果显不出水晶的大,又怎么显得出我的真心诚意呢?”

    这几天平安无事,只是周二晚上在QQ上碰到了天工开物,这小子告诉楚歌,去北京的事情已经全部安排妥当了,坐飞机去,食宿全包,周四下午出发,最后这小子加了一句:“楚大哥,我可是用自己的零花钱请你旅游的,如果你不帮我拿个冠军,你就太对不起我了!”

    楚歌倒也知恩图报,立刻承诺:“放心,你拿不到冠军的话,我楚歌两个字倒过来写。”

    再然后,就到周三了。

    晓香居的情侣包厢内,楚叶正专心致志地往生日蛋糕上插蜡烛,过了今天,她就满二十岁了,一般人过二十岁生日都是插两根蜡烛了事,可是她却拿了一大把蜡烛,在那里一根根地插,蛋糕并不大,却做得十分精致,雪白的奶油,红色的鲜花图案,衬托着最中间的“生日快乐”四个字,看起来非常完美,可是也正因为完美,可供插蜡烛的地方就非常少了。楚叶拿出插花的艺术手法,非常用心地动作着,深怕破坏了蛋糕整体的美感。

    老板在一边看着,忍不住问道:“叶子,你到底请了几个人?”

    楚叶微微抬头,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嫣然一笑:“一个人呀。”

    老板更是好奇:“叶子,你什么时候有男朋友了?我记得你上个星期都还说你没有的。”

    楚叶的脸蛋稍稍有些发红,显得更是娇美无比,低声道:“就是上个星期有的啊。”

    老板瞪大了眼睛:“啊?不会就是上次跟你来吃饭的小子吧?”

    楚叶点点头,没有说话,却露出一个羞涩甜美的笑容。

    “我的天啦,叶子,你没烧糊涂吧?”老板用手拍了拍额头,他跟楚叶已经很熟了,所以说话也没太多顾虑:“那小子怎么配得上你呀!吃饭还要你结帐,一点风度都没有。”

    “您别这么说,他只是家庭条件不好,倒不是没有风度,您看他很普通吧,其实可厉害了,”楚叶的大眼睛闪出了动人的光彩:“而且,他又勇敢,又聪明,又谦虚,而且还很……很淳朴。”说到“淳朴”,楚叶立刻想起楚歌第一次给自己送花的情景,嘴角悄悄弯起了新月般的弧线,那种温柔含蓄的笑容看得老板一呆,心里感叹起来:“正是年少青春啊……”

    如果楚歌知道那天的一捧花,居然有那么重大的意义,估计会回去拉住唐诗再爆打两顿了。

    楚歌在中午十二点准时到达,进入包厢之前,看到老板混合着惊讶和不满的眼神,简直莫名其妙,一头撞了进去,把门关上,老板在外边为楚叶抱不平:“哪有女孩等男孩的,还说他有风度,我看根本就是个啥都不懂的傻小子!唉,真糟蹋我们叶子啊。”

    楚叶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恋爱中的女孩子,一向都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为恋人开脱的,所以在她看来,楚歌来得如此准时,只能证明他是个有信用的人。

    第十五章 复合魔法初成

    楚歌一进去,发现包厢里只有楚叶一个人,立刻怔了一怔,也没多想,连忙把怀里揣着的礼物掏了出来:“楚叶,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祝你生日快乐!”这句话是他在家里反反复复练习了好多遍的,所以说起来又熟练又认真,显得十分真诚。

    那条脚链被楚歌弄了个木头盒子装了起来,外表看来很不起眼,楚叶笑吟吟的接过来,信手打开,一道青色混合着白色的光芒闪耀在眼前,立刻吓了她一跳。

    “楚歌,这是你买的吗?你哪来这么多钱?”楚叶问。

    “当然是我买的,”楚歌硬着头皮,关键时刻当然一定要撑住:“你放心啦,钱是我自己的?”

    “说不准哦,”楚叶嘴角又流露出那种顽皮可爱的笑意:“你打架这么厉害,谁知道从哪儿抢到的钱呢!”

    “冤枉啊!天大的冤枉!”楚歌一手指天,连忙发誓:“我发誓这钱是我自己的,如果骗你,我……”在这么多年的生活经历中,楚歌倒也发现了一个规律,无论什么荒谬的事情,只要有人愿意发誓,别人一般还是相信的,这导致楚歌一旦迫切想证明一件事情真实性的时候,第一时间必然会想到要发个誓。还好他跟韦小宝毕竟不一样,骗人的誓言他是不屑去发的。

    可是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楚叶忽然伸出纤纤小手,堵住了他的嘴巴,这只手纤细光滑,柔若无骨,还带着点护手霜的香味,软绵绵的往嘴巴上一堵,立刻就把楚歌满肚子的恶毒誓言和满脑子的胡思乱想打消得一干二净,做为一个二十年没有和女孩子有过肌肤之亲的处男,就这一下,足以让楚歌彻底进入泥塑状态。

    楚叶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把手慢慢的拿开,柔声道:“笨蛋,我当然相信你。”声音里的情意,便是傻瓜也听得出来。

    也难怪她感动,刚才粗略一看,也没估计到那条链子到底值多少钱,可是无论如何,也在一千以上,加上中间挂着的那颗不知道是不是水晶的东西,总价值绝对不低,按照她对楚歌的理解,做家教是肯定挣不到钱的,家里条件又差,又拒不接受唐诗的资助,那么买这条链子的钱,毫无疑问是楚歌攒出来的。

    楚歌减肥二十公斤,一年攒出一台电脑的光荣事迹已经广为人知,楚叶虽然不知道楚歌已经有了电脑为什么还要攒钱,可是看着眼前这件礼物,她也百分之百断定,楚歌一定是把这一年来攒的钱全部拿出来买礼物了。

    她一直觉得楚歌有点不解风情,不过看到这条链子,一切的猜疑就都不存在了。

    这小子哪儿不解风情了,他分明是最高明的那种情场杀手!

    如果要问我们的女主角之一楚叶到底是如何把心系在楚歌这个绝对癞蛤蟆身上的,那么毫无疑问,她就是在这一刻,心甘情愿地选择了沦陷。至于当时楚mm心里的激动和震荡,以作者一支秃笔要描述实在有些困难,大家可以参照《大话西游》中,当至尊宝说完“曾经有一段爱情摆在我面前……”之后,朱茵扮演的紫霞仙子那种绝对的花痴反应。

    而当时,楚歌看到楚叶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融金销骨,几乎要把他融化,立刻就不识时务的问了一句:“别的同学怎么还没来啊?”

    楚叶的目光温柔如水:“傻瓜,你没发现这里是情侣包厢吗?”

    “情侣……情侣包厢?”楚歌的脸立刻就白了,吃吃的问:“你……你只请了我一个人?”

    看到楚叶肯定的点点头,楚歌蓦地“啊”的大叫一声,飞快地拉开门,一脚就踏了出去,包厢的门口有三层台阶,楚歌一脚睬空,脚下一个踉跄,向前一冲,顿时又扑倒了一张桌子,老板才来得及惊讶地抬头看了他一眼,他已经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老板打开门,发现楚叶正坐在包厢的凳子上,一个人微笑,老板惊疑的问:“叶子,没事吧?”楚叶笑笑:“没事。”看到老板走了出去,她才低下头来,雪白的牙齿咬了咬鲜红的嘴唇,用细如蚊蚋的声音轻轻自语:“楚歌啊楚歌,无论你有多害羞,有多胆小,既然你真的喜欢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她重新打开木头盒子,仔细端详里边的生日礼物,那条链子不是项链,而是脚链,这当然是菜鸟才会犯的低级错误,不过在这种时候,正好进一步说明楚歌确实没接触过高档物品,那么这件礼物的分量和心意,也就更令人感动了。楚叶的脖子又细又长,脚链虽短倒也能够戴上,至于那颗水晶??

    这块水晶似乎有点奇怪哦……见多了高级货色的楚叶,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颗水晶,神色慢慢的疑惑起来。

    楚歌这时候还不知道自己的水晶出了问题,他仓皇逃出晓香居,也没多想,就是一路狂奔,快奔到宿舍的时候,才忽然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这一跑,对楚叶实在是太大太大的不敬了。

    幸好现在手头有钱了,楚歌立刻去买了张电话卡,回到宿舍给楚叶打电话。

    “喂,”电话一通,他小心翼翼地说了一个字,然后等待那边随时可能出现的风暴和雷霆。

    “是楚歌吗?谢谢你的生日礼物哦”楚叶的声音清脆悦耳一如往常,看来心情还不错。

    “你……你不生气吧?”楚歌再次确认。

    “当然不生气了,我为什么要生气啊?”楚叶的声音里饱含着笑意。

    “可是,我还没吃蛋糕就跑了啊,还打翻了一张桌子。”楚歌坚持不懈。

    “哎,没事啦,你能够来,我就已经很满意了。”楚叶再度给他宽心。

    “嘘??那就好,那就好。”楚歌吐出一口长气,忽然觉得没话说,想了想,又道:“哦,对了,我明天要去北京。”

    “去北京干什么?有车费吗?要不要我帮你?”楚叶问。

    楚歌道:“不用了,我有点事要去一下,具体情况回来再告诉你吧。”

    “恩,好吧,”楚叶停顿了一下,又问:“这件事,还有谁知道?”

    楚歌道:“目前就你一个人知道,唐诗那家伙,这几天人影都没有,也没办法告诉他。”

    电话那头传过来一阵悦耳如银铃的笑声:“别告诉他了,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哦。”

    “呵呵,好吧。”楚歌无所谓地点点头,挂断了电话。

    这天晚上,楚歌啥都没干,掏出了红色的火系水晶和水系的蓝色水晶,开始专心致志的吸收魔力,前几天吸收的风系水晶让他的感觉非常好,因为水晶里边的魔法元素的数量远大于卷轴,大概吸收一块水晶就抵得上几十个初级卷轴,而且,吸收到自己身体里之后,完全可以控制使用魔法的量,要多少用多少,而不象用卷轴一样,一次就是一个卷轴,必须用完才行,楚歌这是第一次有机会坐飞机,也是第一次有机会去京城,为了避免一切一切的意外因素,他决定把水火这两项魔法元素先吸收了再说。

    无论如何,水箭和火球也是一般魔法书里最基本的攻击性魔法嘛,楚歌想,只会辅助魔法还是不行的,那充其量是个牧师,自己必须要学会攻击敌人,才有战斗力,才是一个真正的魔法师。

    可是这次的吸收远没有上次那么顺畅,不同的魔法元素,在身体里居然会有细微的排斥,楚歌体内充满了很多风系元素,虽然使用过几次风之敏捷,可是体内的元素还只损耗了不到十分之一,这些元素虽然给他的感觉不是很拥挤,却分散在四肢百骸里,现在,他一吸收火系元素,四肢百骸里立刻就生出一股排斥力,想强行把进入的火系元素挤出去。

    吸收魔法元素这种事情,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而不象普通做体力活,所以楚歌再怎么有心把火系元素放进身体里,也没办法用出力来,只能拼命的冥想冥想再冥想,他的想法很单纯,既然冥想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那就直接冥想两种元素融合就可以了,这也是他看了那么多YY小说和所谓的气功书籍之后得到的一点点心得。

    人们常说火借风势,风助火威,按道理说,这两种元素是很好融合的,可是楚歌费了一个小时的工夫,想得头脑发麻,还是屁用都没有,万般无奈之下,楚歌的懒惰天性又发挥了作用,把火水晶收起来,转而钻研水系水晶,这么一来,结果又和刚才一样,短短一个小时,眨眼就过去了,一点收获都没有。

    “天啦,怎么会这样呢?”楚歌哀叹道:“尼古拉那个臭小子不是说每个人都可以同时修炼几种魔法的吗?难道是他自己太天才,就误以为别人也是天才?所以把异常情况当作普通情况了?”

    如果每个人真的只能修炼一种魔法,那么,难道我的身体正好就是风属性的?楚歌凭着自己那点三脚猫的魔法理论水平,开始分析问题:我从小就不容易感冒,可是青春痘比大部分人都出得早,我的皮肤是油性的,三天两头牙齿疼,爸爸妈妈都说我容易上火,无论如何,我也该是火属性的身体吧,为什么会是风属性呢?看来,只有一个解释,我的身体是无属性的,可以接受任何属性的魔法元素,可是有个前提,就是只能接受一个属性的元素,否则,就会产生某些类似“魔法元素排斥”的现象。

    既然这样,问题就简单了,把风系魔法消耗干净,自然就可以注入火元素了,不过风元素是要用来帮助天工开物打比赛的,也是自己去北京唯一的凭借,无论如何都不能废掉,那怎么办呢?

    楚歌想来想去想不到一个好主意,最后一咬牙:管他三七二十一,干脆三种元素一起收,成不成也无所谓了,我就不信还能出啥事。

    也是他胆子大,运气好,这种馊主意,如果他告诉尼古拉?幻,估计尼古拉?幻立刻会以死相逼,不许他动手,因为这实在是魔法修炼的大忌,按照异世界的基础魔法理论,这么做的结果只有一个:元素爆炸。

    就这样,楚歌在懵然无知的情形下,开始了自己的魔法修炼,把火水晶和水水晶一起放在手上,一只手一个,握紧在手掌里,然后两手并拢,干脆把两颗水晶碰在一起,开始从两个方向缓缓抽取里边的魔法元素。

    这又是一个大忌,两种不同类型的魔法水晶一旦碰在一起了动用里边的魔法元素,往往会造成两颗水晶里的魔力互相渗透,渗透的结果百分之百又是大爆炸,而且,这些元素一旦混合,再碰触到空气中天然的双系魔法元素,产生的连锁反应,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这种理论,说起来和地球上的原子弹裂变有某些方面的类似。

    可是正好地球上根本没有魔法元素,而地球的重力值又比异世界要大得多(这也是异世界的战士总是一跳几米高的原因之一),所以不但外界没有连锁反应,连水晶内部的渗透都几乎没有,这两个在异世界几乎不可能存在的条件一达成,居然起了非常良好的效果,楚歌感觉到水火二元素开始十分听话地向自己体内聚集,这两种元素一合力,威力就远远大于风系元素,风系元素虽然是主人,也没力量驱逐外来力量了,这么一来,水火二元素固然是互不服从,风元素占据地利,也是绝不妥协,三方在体内拼命的斗争盘旋,风元素占据中原位置,可是由于消耗,能力只剩余十分之九,水系和火系却是生力军,正好战了个平手。

    楚歌本来吸得正开心,忽然觉得体内的三股元素开始疯狂的旋转,形成了三个巨大的旋涡,一在左臂,一在右臂,另外一道却在胸口,三道元素的旋风越转越快,水晶石里的魔法象流水一样被吸了进去,本来要一个小时才能吸干净的魔力,在短短五分钟内,就被吸得干干净净,随着“丁冬”两声,水晶掉在了地上,楚歌两只手紧紧地合在一起,身体已经脱离了自己的掌握,似乎立刻就要被分裂成三块来。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五马分尸?哦不,应该是三马分尸,看来我要死了,老子今年刚满二十,还没叉叉过呢,可惜了……楚歌在最痛苦的那一会儿,这么想着。

    想完这个念头,只觉得三股旋风猛地一顿,然后往下一沉,全部沉到了气海丹田的位置,再接着,他就昏了过去。

    异世界的人类,虽然看起来与地球上类似,其实在人体结构上,是不一样的。

    在那个世界,每个人的体质都适合冥想或者修炼武力,冥想的人锻炼的是精神力,他们的精神能量都是藏在脑袋里一个神秘的位置,那个位置大概类似于地球上的松果体,而修炼武力的人,锻炼的是自己的肉体和意志,他们练出来的东西,叫做斗气。

    斗气这东西,虽然听起来似乎跟地球上所谓的“真气”、“内功”差不多,其实却完全不同,因为那是和魔法操纵所需要的精神力同源的东西,战士的能量蕴藏在四肢百骸、头脑、血液当中,却偏偏缺少了地球人类一个最重要的位置,那就是“丹田”

    可以说,丹田是地球人类和异世界人类最大的不同点,也是楚歌跟异世界的人相比,最大的特殊点。

    丹田这东西,楚歌其实也不是很懂,他看的都是闲书,说起来满口的“气沉丹田”、“贯穿天地之桥”、“打通任督二脉”,可是真要他说个所以然来,他肯定屁都说不出来。

    虽然屁都说不出来,不过楚歌到底还是知道,传说中的丹田,就在小腹下三寸,而现在自己觉得鼓胀得难受的地方,正是小腹下三寸,也就是所谓的丹田。

    三种元素本来没有灵魂,只是单纯的搏斗,可是他们斗着斗着,就觉得有个地方传来巨大的吸引力,要把它们吸引过去,这三种元素根据本能,觉得要另外寻找地方生存,而不是在一个拥挤的地方斗得你死我活的,于是,几乎不约而同的顺流而下,进入了丹田气海。

    气海虽然就那么点地方,可是在元素这种无形物质的感觉中,却的的确确是一个“海”,三种元素一进去,连水花都没掀动,就遭受了灭顶之灾,而楚歌的身体本身,根据生物的本能,那些并非由身体可以控制的部分,却因为这三种从来没遇到过的东西,开始悄悄的变化了。

    当楚歌终于醒过来的时候,第一反应是看了看手里,空空如也,再去看地上,水晶赫然在目,看来还没出事,楚歌一挺腰坐了起来,发现精神振奋体力充沛,啥事都没发生。

    “我就说不会出什么事吧,哈哈”楚歌开心的想着,再去感受体内的魔法元素,这才发现,体内的风元素已经不见了,不但风元素不见了,连水火二元素也都不见了,可是丹田鼓胀鼓胀的,却多了些奇怪的元素。

    楚歌再次进入冥想,才发现三种元素已经混融无间的和平相处了。

    那么,这种混合元素施展出来有什么后果呢?最关键的是,风之敏捷到底还能不能用呢?

    楚歌走到窗口处,打开窗户,心里对空中默念着“火球”,立刻,一团碗口大小的火焰飞了出去,火焰虽然飞了出去,可是在楚歌的感觉里,似乎还可以操纵,他心里又想着:“拐弯”,那团火焰仿佛受到了大风吹拂,立刻就改变了方向,往另一头冲去,楚歌眼尖,一眼看到那边正是另外一栋宿舍的五楼,吓了一跳,心道:“快点灭火啊,要坏事了。”刚刚想完,“噗”的一团水雾凭空出现,顿时把火球浇灭了。半空中那声水火相遇时“嗤”的一声,连远在几米外的楚歌都听得清清楚楚。

    “哇!老大老三快来看,球状闪电哦!还是大晴天的球状闪电哦!”那边五楼传出某人的惊呼声,接着是一个很低沉的声音故做渊博道:“恩,根据声音和光的传播速度来判断,等会要打雷了。”

    “打你个大头鬼”楚歌心里想着,嘿嘿直笑,简直心花怒放,他是个聪明人,这次实验一完毕,他立刻就明白自己拥有了什么能力:综合使用三种魔法。

    “哈哈哈哈,在任何一本YY小说里,复合魔法都是绝对的超级魔法哦!”

    周四一大早,楚歌走出宿舍楼的时候,看到牛得华和许明两个人鬼鬼祟祟的捧着个大蛋糕从林荫道那边跑了过来。

    “咦,这是干什么?不是放假了吗,你( 魔法通行证 http://www.xlawen.org/kan/2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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