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部分阅读
谢谢,”胡芸的眸子变得有些亮晶晶的,低头慢慢的走到门边,打开了门,忽的转过头来,又是嫣然一笑:“楚歌,谢谢你。”
这一笑,再没有任何肉欲的色彩,可是那种真诚的意味,却让楚歌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一朵还滴着盈盈露珠的百合花,清丽脱俗。
“哎,等一下,”楚歌忽然道:“那个……那个……如果可以的话,把这份工作辞了吧,你那个上司……他不是好人。”
“我知道,”胡芸有些意外:“让我考虑一下好吗?”
胡芸走了,这一次,走得十分轻快,楚歌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站了半晌,忽然恨恨的骂了起来:“妈的,就会勾引我,每次都不来真的,老子也是个正常的男人嘛……好想**呀!”
公寓买好,后边的事情就很好办了,大学里的风气比较开放,大学生在外边租房子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楚歌到宿管科登记了一下,手续就算完成了,办完这些,楚歌打电话叫来楚叶,两个人去找了辆出租车,把宿舍里为数不多的那点东西都搬到了公寓里,然后把宿舍钥匙还给了宿管科,至此,楚歌就算是搬出宿舍了。
楚叶一看到公寓,两只眼睛就和楚歌一样亮起了小星星:“楚歌,这是你的房子吗?”
“不对,”楚歌摆出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看看楚叶:“这是我们俩的房子。”
“不许胡说!”楚叶笑眯眯的捶了楚歌一拳:“快想办法过我爸爸那关吧,他对你意见可大了。”
“胡说!”楚歌立刻反驳:“自从上次江大师来过之后,你爸爸对我就没有意见了。”
“哼哼,那是他故意装的,我是他女儿,我不比你清楚呀!”楚叶挥舞着小拳头:“不许反驳!否则我对你不客气!别人怕你的武功,我可不怕哦!”
楚歌果然不敢反驳,因为他确实怕被楚叶打,说起来,这又是一件郁闷的事情,自从楚叶知道楚歌是高手之后,就三天两头的对他动武,说是“反正你内功深厚又不怕疼”,楚歌听到她这话,简直哑口无言,明明每次都被打得眦牙裂嘴,偏还不敢叫疼,因为他是目前最厉害的武林高手嘛,楚叶说了:“别人用木棍打江大师,结果棍子断了,江大师都没事,你比他还厉害那么多,难道我这么稍微捶两下,你就受不了了?”
楚歌在最初还曾试着使出“冰霜之铠”,可是冰霜之铠毕竟是硬的,楚叶一拳头下去,立刻哇哇叫痛,然后便是强制楚歌撤除“硬气功”(她当然以为这是硬气功了),用少林龙爪手捏得楚歌满手臂的青紫色。
所以说,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这句话真是说得一点不错。
“楚歌,快点把风兽叫出来跟我玩!”这是楚叶每次折磨完楚歌之后必说的一句话,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楚歌现在对风兽实在是感激得很,若不是有它来分散这位“野蛮女友”的注意力,他的日子恐怕会更难过。
同时他也发现,风兽好象确实是没有任何魔法能力,它体内虽然可以生成风系魔法元素,却完全没有办法使用,它实际上只不过是一只非常可爱的没有任何杀伤力的小东西而已,在二十一世界的地球上,这样的动物最有前途的一个职业是:宠物。
事实上,它现在就已经沦落为班长大人的专用宠物了,在班长大人用纤纤玉手抚摩它的时候,它会发出非常温顺的小猫一样的“喵呜”声。
接下来的日子风平浪静,有了私人空间的楚歌除了练习魔法和与楚叶约会之外,就是成天的泡在网上,他每天都要抽出一两个小时和尼古拉?幻聊天,神谕佣兵团现在已经是升龙大陆的第一佣兵团了,据说,当团员们把那么多的龙皮龙骨都摆出来的时候,整个大陆都轰动了,那段时间,有无数的来自各个国家的达官贵人会聚到尼龙公国,想要分一杯羹,尼古拉?幻倒也爽快,干脆开了个大型拍卖会,拍卖的都是龙身上的东西。
地龙全身都是宝,龙骨是十分坚硬的材料,可以制作上等兵器,由于龙的体质天生就带有某些属性的魔法特征,并且天然可以克制很多魔法攻击,所以用龙骨制作而成的魔法兵器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极品,至于龙皮,具有非常好的韧性和延展性,同时对几乎每一系的魔法攻击都有减幅的效果,所以是制作轻型甲的好材料,龙筋的韧性和弹性非常好,用来当作弓箭的弓弦,可以比普通弓的射程提高整整十倍,而且由于龙筋相对来说十分稀少,所以更是贵重,至于龙角,这种东西根本就是升龙大陆最硬的东西,更是贵重得无法想象,尼古拉?幻还是很有经济头脑的,他把龙皮、龙骨都卖了出去,至于龙筋和龙角,则全都自己留了下来,他的想法很简单,等自己以后争霸天下的时候,还指望靠这些极品材料来制作极品武器呢。
龙这种东西,一般来说,在同一时间能够出现在大陆上的往往只有一条而已,所以它身上的每一部分,按理来说都是无价之宝,这一次神谕佣兵团一次性拿出那么多龙来,在大陆上造成了很多让人们开始根本就没想到的后果,对于这一点,楚歌倒是一开始就想到了,可是尼古拉?幻没学过政治经济学中的供求关系理论,对此压根就没想到。
后果之一,是那寥寥的几个拥有龙骨武器的高手们,忽然就找不到那种优越感了,因为忽然之间,大陆上就有一大批拿着龙骨武器的人出现了,这些人清一色的都是皇宫贵胄富家子弟,往往实力并不怎么样,层次上良莠不齐,这让大陆上一向流传的“龙骨战士都是尊贵崇高的战士”说法宣告破灭。
后果之二,是很多大陆上的武器收藏家和军火盗卖商不知不觉吃了个哑巴亏,他们收藏和倒卖的东西,本来都是独一无二的宝贝,可是忽然间大陆上就出现了几十上百个同样的东西,很多刚刚天价买进收藏品的富豪们心痛欲死,大骂尼古拉?幻这人不厚道,可是说起找他算帐,恐怕全大陆也找不出一个人来,毕竟,一个带领手下们杀掉了上百条龙的家伙,绝对不是好惹的,更何况他还刚刚凭着几千人打败了虎克帝国的二十五万大军呢!
开完拍卖会后,尼古拉?幻就开始招兵买马了,神谕佣兵团此刻的人气就和坐火箭一样飞速彪升,大陆上风云动荡,由于虎克帝国和南华帝国的兵力平衡已经被打破,有识之士都看得出来,大陆的战国时代即将来临,所以很多高人隐士和强力战士都纷纷寻求可以投靠的势力,尼古拉?幻虽然现阶段的势力还非常薄弱,不但没有自己的地盘,也只有几千人的队伍,可是名声在外,前来投靠的人络绎不绝,其中还不乏高手,居然让他在短短的十多天内把人马招到了四万多人,这个数字,已经是大陆人数最多的佣兵团的四倍左右了,当然,到这个时候,谁都知道他绝对不会只满足于一个佣兵团了,毕竟,尼古拉?幻既是“大陆最强大的圣魔导师”,又是“大陆第一名将”,这样一个人,如果不拿来开疆扩土,那才真是浪费了。
尼龙公国的国王非常明智的选择了支持尼古拉?幻,尼龙公国是个很特殊的国家,国家里边有无数的佣兵团,却没有属于国家自己的军队,所以,这位老国王即使是想反对尼古拉?幻的举动也根本无从反对,别的佣兵团并不想争霸天下,与神谕佣兵团也没有利益冲突,自然也不会跟尼古拉?幻过不去,所以,老国王干脆来了一把豪赌,把整个公国的命运,都交到了神谕佣兵团的手里,尼古拉?幻也是知恩图报的人,想到自己当时落难时国王并未把他驱逐出去,就很干脆的立下誓言:“只要神谕佣兵团不倒,尼龙公国就绝不会灭国。”
就这一句话,就把这一个兵团和一个国家,绑在了同一驾战车上。
事实证明,老国王的眼光非常精准,此后长期的争霸岁月中,这一国一团始终联手对敌,并最终取得了整个大陆,即使是在整个大陆都统一之后,尼古拉?幻依然遵守诺言,让尼龙公国成为唯一的国中之国,拥有完全独立自主的权力。
先不把话扯远了,且说楚歌这十几天的日子,过的清闲愉快,楚叶隔三岔五的来陪着他,公寓里边的东西本来已经很齐全了,可是楚叶硬是按照她自己的想法彻底的重新布置了一遍,对于这些事情,楚歌没有任何想法,反正一切随便楚叶怎么干,只要有地方住他就挺满意了,这些日子,楚歌除了天天上网、约会和练习魔法之外,还偶尔到学校操场上去观看牛得华和许明打篮球,这两人的篮球水平倒是真的突飞猛进,自从上次被楚歌用魔法悄悄帮助了一把之后,可能是两个人有了信心,水平的进步明显比以前快多了,楚歌悄悄坐在角落里默数着,这两人现在定点投篮基本上已经能十发九中了,所以两人早就在练习跑动中投篮了。
想着即将来临的夏季运动会,想一想过去三年里的郁闷和憋屈,楚歌忽然觉得雄心振奋,充满了期待。
这个夏天,就让我们物理系一班来改写校园运动会的历史吧!
九月一日,终于开学了,楚歌也终于迈入了大学四年级。
每年的夏天,开学的时候,都会有一批新同学进入学校,所以每到这时候,也是高年级的男生们最忙碌的时候。
他们忙碌,是因为要忙着接待新生,忙着搞宣传,忙着社团招新,这些大学里年复一年不断循环轮回的事情,是永远都没有完结的,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会员们一批批来了又去了,社团却永远矗立在学校里,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
还有些高年级的学生,就趁着新生们刚刚入学,手里一清二白的时候,到外边去批发一些生活必须品回来,一间间宿舍上门兜售,赚取一点微薄的生活费。
可是,要注意,以上所说的,虽然年年上演,可是那都只是冰山之一角,也绝对不是这段时间的主流活动,对于大多数既不想要求上进,又不想无所事事的同学们来说,他们最关心的,则是另一个话题:今年来的新生中,有没有mm?有几个mm?有多少漂亮mm?mm们有没有男朋友?我有没有机会?
二十多岁的少年们春心萌动热情无限,往往是新生们才报道一天,就连人家的生辰八字七大姑八大姨都调查得清清楚楚,今年,自然也不例外。
可以说,夏季运动会之所以火热,也是因为有大量漂亮的新面孔会出现在运动场上。
工科学校里的男女比例一般来说严重失调,女孩子的质量也通常都高不到哪儿去,可是正因为这样,男生们的热情反而更加高涨,都在期待着哪天让自己碰上一个绝对美妙的意外,在这种情况下,语言文学分院的新生们受到的待遇,也可想而知。
据说有一年,有一个语言文学分院的漂亮女孩来报道,结果第一天晚上,一直就有老乡过来跟她交流谈心,给她介绍学校里的各种情况,一个晚上,她从五点到十二点,一共接待了十七八个老乡,这些老乡们一个个口若悬河热情得不得了,再接待到第十八个时,女孩子终于忍不住了,开始反过来给那位高年级老乡介绍起学校的情况来,结果把那个老乡唬得一愣一愣的,末了傻傻的问一句:“难道你不是今年的新生?怎么比我还知道得多啊?”女孩子不怒反笑,道:“那是他们刚告诉我的!”
这件事,一直被语言文学分院的女生们传为笑谈。
开学第一天,楚歌走进教室的时候,正听到一个人在那里大声嚷嚷:“特大喜讯!特大喜讯!语言文学分院来了一位超级大美女!”
这个嚷嚷的人,正是物理系一班公认的“包打听”,他的名字叫万晓,江湖人称“万事通”,号称对全校每一个排得上号的女生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美女信息,发布美女新闻,并且免费制作“校园美女排行榜”,在整个物理系中,也算是一位小有名气的人物。
“谁?叫什么名字?哪个地方分来的?是我的老乡吗?”立刻就有人热情的询问。
“什么类型的?性感的?清纯的?妖媚的?还是楚楚可怜的?”还有人这样问。
“有没有男朋友啊?我可不喜欢玩三角恋爱,别到时候一场空欢喜哦。”这是一位很有忧患意识的同学。
“哦?美女?难道会比我的梦中情人楚叶还漂亮吗?那绝对不可能!”说这话的只可能是牛得华。
“唉,如果真的是美女,那我就准备出手了,想我***一身傲骨,才华绝世,一向眼高于顶,实在高处不胜寒,莫非天下真有值得我出手的女生吗?”这位显然在装叉。
……
万晓兴高采烈,兴致勃勃道:“说起这位美女,那可真是秀外慧中,才貌双绝,倾国倾城,让人一见倾心,绝对的天王巨星级偶像人物啊!”
他一跳跳到桌子上,目光四面扫射,顿时口若悬河:“且说此女刚出生时,屋顶上彩光环绕,一夜不绝,她一岁能言,三岁能文,五岁能诗,待到七八岁时,便有文学作品在多国发售,顿时名满天下,世人皆以神童名之,高中毕业时,已经是著作等身的大名人,还没到高考,全国就有六所大学抢着要她,可谓是空前绝后的荣耀啊,本来这位女生已经决定要到北京大学去读书的,可是半个月前,忽然莫名其妙改了主意,坚持要到我们学校来。”
万晓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大有豪情万丈的气势:“啊!我赞美上帝,赞美真主,赞美安拉!昨夜我夜观天象,发现自己红鸾星动,揽镜自照,发现自己面带桃花,莫非此女正是我命中注定的天命真女吗?”
“切!”于是全班同学一起竖起了中指,做鄙视状。
“哦,这么厉害啊,她叫什么名字?万晓同学。”门口有人问。
“嘿嘿,这可是独门独家大秘密呢,兄弟,今天我就算积德行善,告诉你啦,”万晓一字一顿,大有金牌说书人的风范:“她?叫?江?芙!”
忽然觉得觉得不对劲,猛的往门口一看,原来正是教物理的刘老师站在门口,刘老师今年四十出头,正是年富力强,平日不苟言笑,对待学生极其严格苛刻,刚才那一句问话,正是刘老师发出来的。
万晓这一惊非同小可,顿时一下从桌子上跳了下来,不料双腿一软,扑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顿时惹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
刘老师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走上了讲台,开始讲课。
楚歌却在下边走起神来:“江芙?这不是江水绿那老头的孙女吗?她到这来干什么?恩,那天看她也就普普通通的,没想到这么厉害啊,看来常开天这小子还是挺有眼光的,当时就对她有意思。”
刚想到这里,眼睛无意中向后一瞥,立刻呆了一呆。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刚刚想到常开天,就看到常开天了。
第三十六章 轰动效应
常开天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正在那里挤眉弄眼,看到楚歌看过来,立刻微微举起一只手来打招呼。
大学上课不比高中,老师一般都管得很宽松,对于物理系的学生来说,物理本来就是必修科目,所以一般上课都是两三个班一起上大课,学生又多,班级又杂,老师根本搞不清楚谁是谁,除了象万晓这种爱搞怪的和楚叶这种典型的优秀生外,老师能够认识的学生可谓少之又少,常开天坐在后边,居然谁都不知道他不是这里的学生。
楚歌干脆跑到后边去坐下,讲台上刘老师瞪了他一眼,却也没说什么,自顾自的讲课,常开天看到楚歌过来,立刻凑到他耳边,低声道:“我输啦。”
“你输了?”楚歌莫名其妙:“什么意思?”
“你忘啦,我到韩国打比赛呀!”常开天一脸的沮丧:“本来大家都觉得我很有希望的,可是没有你帮忙,我就打不过那群韩国佬了,毕竟,‘星际争霸’这东西,还是韩国人起步最早,职业化也最早,没办法呀。”
楚歌拍拍他的肩膀:“小子,满足吧,别忘了你是作弊的,你能到韩国去打总决赛,已经很有面子了,难道还真想拿世界冠军啊?”
“那可不,”常开天的眼睛熠熠生辉:“楚大哥,这样吧,明年你陪我去韩国,我们争取拿个世界冠军回来,怎么样?”
“恩,这样吗……”楚歌皱着眉头想了想:“倒也不是不行,到时候看我有没有时间吧,如果你真想拿冠军,光靠我是不行的,你自己还要加紧练习才行。”
“得了,我知道,”常开天忽然又振奋起来:“废话少说,我今天来,是另有要事。”
楚歌轻蔑的看他一眼:“切,不就是为了江芙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对,就是她!”常开天道:“我也是回来之后才知道她居然这么有名,更奇怪的是,她连北京大学都不去,坚持要到你们学校来读书,这下子,我可有机会了。”
“你有什么机会?”楚歌嗤之以鼻:“你别忘了,你可不是我们学校的,语言文学分院虽然只有三个男生,但是听说今年又来了三个,他们六个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哦。”
“嘿嘿,”常开天得意的笑了起来:“我给你做个自我介绍吧,常开天,男,二十岁刚满,跟你一个学校,化学系二年级一班学生,刚刚转到这所学校来,人地生疏,还请师兄多多关照!”
楚歌听得目瞪口呆:“你是说……你转到我们学校了?我晕啊,大学里还可以转校的吗?”
常开天摇头晃脑,看起来得意非凡:“大学里当然是不可以转校的,可是你别忘了,这只不过是一所二流学校,我老爸又多的是钱,这个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钱,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吗?”
“可是……”楚歌的嘴巴足可以塞进去一个鸭蛋,失声叫道:“你老爸就支持你这么胡来吗?”
“窈窕淑女君子好俅,这是人之常情嘛,”常开天道:“我老爸说了,只要我少玩电脑游戏, 其他的做什么他都支持我,何况,我找个美女做老婆还可以改良我们家的基因呢。”
楚歌翻了翻白眼,终于无言了。
忽然听到刘老师讲课的声音一下子放大了许多倍,大声喝道:“最后一排的两个同学,这里是课堂,你们要聊天就到外边去聊,别在这里影响别人上课!”
常开天一把拉住楚歌,干脆从教室里溜了出去,他是化学系的学生,当然无所谓,楚歌却在心里暗暗叫苦,刘老师这个人一向气量狭小,尤其是做老师的威严不容侵犯,自己今天这一跑,估计刘老师是记住他了。
他猜得不错,教室里,刘老师正气得够呛的问物理系一班的班长楚叶:“这个同学叫什么名字?他……他也太嚣张了,简直不把我刘某人放在眼里!”
楚叶的眼珠子乱转,拼命的想办法,嗑嗑巴巴的道:“这个……这个……刘老师,这个同学他……他……他不是我们班的,我不认识他。”
她已经想清楚了,只要把今天糊弄过去,凭楚歌貌不惊人的样子,估计过几天刘老师就不认识他了。
“你们谁认识他?快告诉我!”刘老师大怒:“我就不信今天还问不出来了,二班的班长呢,站起来,告诉我,他是谁?”
二班的班长是个挺清秀的男生,他也不傻,看到楚叶的表现哪还不知道这位美女的意思,于是也抓着头皮皱着眉头为难的道:“刘老师,他不是我们班的呀。”
紧接着,三班的班长也站了起来:“老师,他也不是我们班的。”
这两位班长还是挺狡猾的,他们也不说认不认识楚歌,只说楚歌不是他们班的,这样一来,既没有欺骗老师,也没有得罪楚叶,毕竟,即使他们对楚叶没有意思,也不想做得罪美女的事情嘛。
刘老师要抓狂了,大声呵斥道:“我就不信这里这么多人,就没一个认识他的!你们谁知道他叫什么,站起来告诉我,今年的‘电动力学’(这是刘老师所教的科目的名字)不用考试,我直接让他过关!”
果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位帅哥刷的站了起来:“刘老师,我知道!”
楚叶定睛一看,此人正是牛得华。
刘老师大喜:“你说。”
楚叶狠狠的瞪了牛得华一眼,牛得华看在眼里,却不着急,不慌不忙的道:“老师,这个人我认识,他不是我们学校的,他叫葛楚,天天到我们学校篮球场打球的,水平还凑合。”
“啊?”刘老师傻眼了:“不是我们学校的?”顿时心里凉了半截,看来这怠慢之仇,是无论如何也报不了了。
他却不知道,此刻台下无数男生在暗暗羡慕,羡慕楚歌有个这么好的红颜知己,居然为了他宁愿当面欺骗老师。
牛得华嘿嘿笑着,得意的看了楚叶一眼,楚叶对着他一笑,心想:“他这一招倒是绝妙。”
教室里,许明正在拼命的后悔,他一直把牛得华当作最强劲的竞争对手,此刻看到牛得华玩了这么漂亮的一手,便开始绞尽脑汁想要找个机会扳回一城。至于楚歌,他反而没当作竞争对手了,毕竟,他和牛得华才是最势均力敌的对手,楚歌已经远远跑到他们前面去了。
且说楚歌和常开天溜出教室之后,常开天立刻提议:“我们去语言文学分院,寻找我的梦中情人。”楚歌拗不过他,再说反正也没什么事,便跟他一起去了。
语言文学分院只有一个专业:现代汉语言文学,每个年级一个班,所以整个分院一共只有四个班。上一届的大四年级已经毕业,走了一个男生,所以现在三年级有一个男生,四年级有一个男生,二年纪一个也没有,至于这一次刚入校的一年级,却破天荒的有三个男生,不但有三个男生,还有一个被誉为“有史以来最天才学生”的江芙,可谓是藏龙卧虎,气象一新,常开天似乎对这一带十分熟悉,带着楚歌三拐两拐,就拐到了某间教室外面,低声道:“就是这里了。”
楚歌定睛一看,立刻吓了一跳,原来教室外面密密麻麻,居然布满了人,这些人一个个把脖子伸得长长的,把自己的两只眼睛死死的贴在窗玻璃上,往里边猛瞧,有些没办法挤到窗边的,则把眼睛贴到教室前后的门缝里,往里边偷窥,毫无疑问,这些人都是清一色的大老爷们。
我晕,这江芙的魅力也太离谱了吧!楚歌在想,按照那天所见,这小丫头虽然漂亮,但也还没到“非人”的地步,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来看呢?再一细想,便了解过来,大概是因为她身上套着太多的光环吧。
“中国最年轻的女作家”、“二十一世纪最天才的文学青年”、“五百年才出一个的大才女”、“文曲星转世”……这种种光环围绕之下,即使是一只母猩猩恐怕也会被层层围观了,何况这还是一个真正的大美女呢?
“看到没有!”常开天的语气里充满了自豪:“老大,我的眼光不错吧,我看中的女孩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哦,有这么多人追逐呢!”
“你先别得意,”楚歌给他打预防针:“追的人越多,你的成功率就越小。”
“那倒是,”常开天果然立刻沮丧起来:“老实说,看到这些人,我差不多已经绝望了。”
正说到这里,就听到清脆的下课铃声响了起来,教室里边某位女老师走了出来,她一出门,教室外边立刻“哗”的一声炸开了锅,大伙儿一窝蜂的从前后门里涌了进去。间或响起了大大小小的呼叫声,有的人撞到了门把手上,有的人一脚没走稳,跌倒在地,有的人干脆被别人挤得凌空悬挂起来,还有些人,明明都已经快进去了,可是被后边的人一推一拉,一挤一压,居然又落到了最外面,眼前所见,让楚歌非常直观的想到了挤公共汽车的情景。
“江芙同学,你可是我的偶像啊!”
“江芙同学,签个字好吗?”
“江芙同学,你的小说我全看了,我是你的粉丝呀!”
“江芙同学,你有男朋友了吗?如果没有就考虑一下我吧,别看我貌不惊人,我绝对是你的最佳选择,有一首歌怎么唱来着,《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
“江芙同学,我是《校园新闻》的记者,我想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要选择来到我们学校呢?我们学校有什么吸引你的地方吗?还是你觉得,在我们学校比在北京大学更有发展前途呢?”
“江芙同学,如果有什么要帮忙的,一定要找我呀,我是学生会的生活委员,专门关心大一新生的生活问题的。”
“切,生活委员算个鸟,别看我是男的,其实我是语言文学分院的女生委员,江芙同学,有事您说话。”
“江芙同学,我是学校夏季运动会的总策划,我诚恳的邀请你参加我们的夏季运动会。”
“星光文学社期待你的加入!”
……
整个教室里在瞬间被人潮填满,教室里的某张座位成为当之无愧的最中心,所有的人以这张座位为圆心,成放射状分成无数条人龙,一条条的拉开,一路排到了教室外面,那种闹哄哄的情景,绝对超过某些港台的超级明星。
楚歌和常开天属于比较理智的那种,安静的站在教室外边,有些无奈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良久,楚歌才说:“走吧,没得看了。”
正说着,“嗖”的一声,一个东西从人群中飞了出来,落到楚歌脚边,两人定睛一看,不知道是谁的假牙套,正要相视苦笑,又是“嗖”的一声,白光闪过,又一物飞了出来,正打在常开天的腿上,两人再一看,却是一颗缺了半截的牙齿,还带着丝丝的血迹,这两人终于长叹一声,再也说不出话来。
人群中热闹依旧,不断有各种各样的东西从人群里飞了出来,衣服、鞋子、背包、课本、泡泡糖、巧克力,到后来,甚至有避孕套、黄|色小说、隐形眼镜,两人越看越是目瞪口呆,终于再也承受不住刺激,放弃了欣赏美女的愿望,掉头鼠窜而去。
他们却不知道,在风暴的最中心,那个打扮得清纯如水,却偏偏带着点难言的野性的小美女江芙正慢条斯理的推了推小巧鼻梁上的眼镜,微微皱起鼻子、弯起眉毛、翘起嘴角、绽出一个甜甜的迷死人的笑容,用她那清脆如银铃的声音,对着周遭无数的男生清晰的宣布:“我来到这里,是因为这里有我喜欢的人。”
这一句话,在短短的半天之内席卷了整个校园,成为众所周知的秘密。
江芙喜欢的人到底是谁?谁也不知道,可是校园里立刻就多出了很多很多猜测和谣传。校园里的几大风云人物和知名帅哥更是成为重大嫌疑热门。
楚歌吃午饭的时候,在食堂里听说了这个爆炸性新闻,当天下午,在教室里听到了“万事通”万晓的详细解说:“当时,那个美丽的女孩就那么随随便便的站在那里,就象一朵亭亭的白莲,安静而清纯,可是她说出来的话,却具有惊天动地的效果,她说:‘我来到这里,是因为这里有我喜欢的人。’这十六个字一出,整个校园顿时天翻地覆、风云动荡,各路豪杰纷纷打听,神秘人物究竟是谁。那个时候,却有一个人,他胸有成竹,点尘不惊,置万众之喧嚣于不顾,视绝世之美女如无物,悠然赋诗曰:‘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这个人,他当然便是一代天娇才女江芙江同学的真命天子,他,到?底?是?谁?”
“他是谁?”同学们急不可耐,伸长了脖子,连呼吸都粗重起来,楚歌虽不说话,心里却也砰砰直跳,因为他老觉得江芙就是为他而来的。
只听万晓声调缓慢悠长,成熟而沧桑,叹道:“这人曾夜观天象,发觉自己红鸾星动,又曾揽镜自照,发觉自己面带桃花,这人更曾阅尽工大无数美女,始终不能得一知己,此刻一见江芙,顿时恍然大悟:原来生命中之灵魂伴侣,竟在这里!这个人,当然便是……万事通万晓!”
“去死吧,”全班同学一人一脚把他从桌子上踹了下来:“你要能得到江芙,老母猪也能上树了!”
万晓艰难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擦擦脸上的脚印,正色道:“好了,闲话少说,言归正传,现在宣布校园五大重点怀疑对象。”
“快点说,”牛得华作势道:“再不说我们一起扁你。”
“凶什么凶啊,”万晓根本不怕:“告诉你,你等着被扁吧,因为你就是五大怀疑对象的第五位。”
“啊!”牛得华愣住了,然后立刻叫起撞天屈来:“我冤枉啊!我对江芙一点兴趣都没有,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只喜欢班长大人嘛。”
“你有没有兴趣是你的事情,你要注意,现在是江芙为了她喜欢的人来到学校,而不是为了喜欢她的人来到学校,”万晓挥挥手,不耐烦的道:“你靠边站,听我慢慢说。”
牛得华蔫了,站在一边再也不说话了。
“五大热门排行第一:唐诗。此人文采风流,风度翩翩,更兼琴棋书画无一不精,虽然单纯在文学上的成就略小于江芙,可是论涉猎之广,却远远超过江芙,对于一位热爱文学的女孩子来说,此人正是典型的志同道合者,所谓高山流水觅知音,江芙如果通过某些渠道得知了唐诗其人并一见倾心,那是半点也不值得奇怪的,因为象江芙这样的天才少女,想找到一个配得上的男生,本来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除此之外,唐诗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专一。
大部分的英俊男生和才华出众的男生都有一个特点:花心,唐诗却是一个绝对的意外,连江蓉这样的美女,又是同班同学,倒追他这么久,他都毫不动心,对于其他的女生,他虽然态度友善,可是从来没有稍微逾越界限的行为,面对很多女生的投怀送抱,更是保持着独善其身的高洁态度,这样的男生,若我万晓是个女生,也肯定会爱上他的。“
万晓说到这里,忽的喘口气,神秘的道:“再给大家说一个秘密:江芙是江蓉的亲妹妹。”
这句话一说,楚歌心里“咯噔”一下,立刻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来如此!我说怎么名字这么相似了,不过……这么说的话,江蓉也应该是江家的子女吧,那她也该会武术才对啊,哦,对了,想起来了,她上次在北京碰到我的时候,看她的身法,明显是会武的,唉,真是没想到啊,这小小的学校里居然藏龙卧虎。武林世家的子弟还真是无处不在啊。”
只听万晓又道:“还告诉大家一个秘密,你们知道江氏姐妹的父亲是谁吗?那可是鼎鼎大名的人物哦,中华武术协会的会长,号称中原武术泰斗的大名人江山江大师,你们应该听说过吧?”
大家都惊呼起来。
江蓉在学校读了三年了,可是她这人始终有种孤傲高洁的味道,虽然身为学生会主席,人缘十分的广,平日的行事却一直低调,所以始终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家世,这一次如果不是江芙闹出这么大的轰动,引起诸位狗仔队们的详细调查,估计大家还被蒙在鼓里呢。
万晓一连抛出两颗炸弹,看到大家的惊讶,感到十分自豪,接着道:“五大热门排行第二,数学系三年级三班班长周崇文。此人虽是纯理科专业的高才生,可是同样写得一手好文章,虽然没办法著书立说,可是在各大文学刊物上也是作品不断,可谓是文理双全的一个典范,他最大的优点,是身体健康,篮球打得极好,是校篮球队主力,身材非常标准,一身的肌肉,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阳光型健康型的男生,在这一类型上,他有着全校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优势。可是,他目前已经有女朋友,所以,如果他是江芙喜欢的人,那么就有好戏看了。”
“五大热门排行第三,语言文学分院大一新生赵千帅,这个男生没有别的特点,就一点:帅,名字也起得好,千帅,有一千种帅,本校自我进校三年来,每到新生入校时,都只有男生去关注女同学,可是赵千帅同学打破了这个记录,据说,在他第一天来报名的时候,就惊动了学生会组织接待工作的某女,这个女生回去跟大家一说,就带了一大帮人到宿舍去看望他,这一看之下,所有女生都惊为天人,被此人男色所迷,此后,便开始有女生给他送巧克力,写情书,他住进宿舍才三天,已经收到了二十多封情书,最可怕的是,这一次居然有很多女生聚了起来,提议要排一个‘校草排行榜’,然后,把赵同学当之无愧的放到了第一位,因为这件事,语言文学分院一年级新生中的几十个女生勃然大怒,她们公然宣称:‘赵千帅是我们语言文学分院的,其他分院的女生休想插足!’,此后,他们对赵同学实行了一天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封杀战术,所以说,别看你们关注的都是江芙,可是在语言文学分院内部,绝大多数的人,都在疯狂的关注着赵千帅同学,江芙毕竟只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即使她有再多的优点,忽然看到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帅哥,难免不颠倒迷醉,然后陷入情网不能自拔,所以,赵同学虽然被我排在第三位,可是个人认为,他反而极其具有杀伤力,堪称是一匹黑马。”
这话说出来,诸位倒是没什么感觉,物理系一班本来就只有一个女生,就是班长楚叶,班长大人看起来对楚歌这坨牛粪已经死心塌地了,赵同学在这里是没什么市场的。
第三十七章 争霸校运会
“五大热门排名第五是我们班的牛得华同学,这个我刚才已经说过,牛同学能够入选也是因为帅,不过他帅得比较平均,既有俊朗的面容,又有满身的肌肉,标准的身材,偶尔还有那么一点点忧郁气质,算得上是一个对各种女生都可以通杀的全面型帅哥,不过他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没有什么独特的优点,所以说,虽然大家把他排进了五大热门,可是我认为,他根本就没有竞争力。”
这话说得有点打击人,不过牛得华倒是听得很开心,他看看楚叶,那表情分明是在说:“看,我就说我对江芙没兴趣吧。”
楚叶叹口气,对于牛同学锲而不舍的追求实在是无可奈何。
“五大热门排名第四,也是一位刚入校的新生,不过他不是一年级的,而是二年级的,大家别问我这是怎么回事,老实说我也搞不清楚,这位同学据说是转校过来的,我万晓号称通晓天下事,可是从来没听说过大学还可以转校,但是呢,事实偏偏就摆在眼前,这位刚刚转入化学系二年级一班就读的常开天同学,既没有出色的外表,也没有出色的才华,可是经过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他可以跻身五大热门排名第四,是因为两个特殊的原因。
第一,他的转校本身就非常蹊跷,他以前所在的学校并不比我们学校差,他为什么要转校?为什么他来的时候正是江芙进校的时候?为什么他们两个正好同时来到这个原本不该他们来的地方?我怀疑,他们根本早就是一对,所以才想来到同一个学校,然后双宿双栖。
第二,他是一个游戏高手,可能很多人都知道,今年中国的WCG电子竞技中,出现了一位‘星际争霸’的超级高手,据说他的手法和意识已经达到了职业选手的境界,而他的操作,更是被公认为达到了完美境界,这位选手ID叫做‘天工开物’,而他本人,正是这位常开天常同学,江芙曾经说过,她也酷爱电脑游戏,尤其喜欢玩‘星际争霸’,小女孩的感情实在是不可捉摸,或许她就是因为电脑游戏爱上常开天的呢?你们应该知道,在韩国,职业游戏比赛中,很多高手都拥有大量的游戏迷的,这些游戏迷们,通过对选手实力的崇拜,很容易转化为对选手本身的爱慕,所以,江芙喜欢毫不起眼的常开天,也很有可能。“
楚歌心里实在是佩服,对于这位“万事通”的情报收集能力无限的佩服,虽然他对其他四人的推断都不准,可是对于常开天的推断,却几乎跟事实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是,常开天也同样是剃头担子一头热。
那么,江芙喜欢的到底是谁呢?
“该不是我吧?”楚( 魔法通行证 http://www.xlawen.org/kan/2882/ )
这一笑,再没有任何肉欲的色彩,可是那种真诚的意味,却让楚歌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一朵还滴着盈盈露珠的百合花,清丽脱俗。
“哎,等一下,”楚歌忽然道:“那个……那个……如果可以的话,把这份工作辞了吧,你那个上司……他不是好人。”
“我知道,”胡芸有些意外:“让我考虑一下好吗?”
胡芸走了,这一次,走得十分轻快,楚歌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站了半晌,忽然恨恨的骂了起来:“妈的,就会勾引我,每次都不来真的,老子也是个正常的男人嘛……好想**呀!”
公寓买好,后边的事情就很好办了,大学里的风气比较开放,大学生在外边租房子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楚歌到宿管科登记了一下,手续就算完成了,办完这些,楚歌打电话叫来楚叶,两个人去找了辆出租车,把宿舍里为数不多的那点东西都搬到了公寓里,然后把宿舍钥匙还给了宿管科,至此,楚歌就算是搬出宿舍了。
楚叶一看到公寓,两只眼睛就和楚歌一样亮起了小星星:“楚歌,这是你的房子吗?”
“不对,”楚歌摆出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看看楚叶:“这是我们俩的房子。”
“不许胡说!”楚叶笑眯眯的捶了楚歌一拳:“快想办法过我爸爸那关吧,他对你意见可大了。”
“胡说!”楚歌立刻反驳:“自从上次江大师来过之后,你爸爸对我就没有意见了。”
“哼哼,那是他故意装的,我是他女儿,我不比你清楚呀!”楚叶挥舞着小拳头:“不许反驳!否则我对你不客气!别人怕你的武功,我可不怕哦!”
楚歌果然不敢反驳,因为他确实怕被楚叶打,说起来,这又是一件郁闷的事情,自从楚叶知道楚歌是高手之后,就三天两头的对他动武,说是“反正你内功深厚又不怕疼”,楚歌听到她这话,简直哑口无言,明明每次都被打得眦牙裂嘴,偏还不敢叫疼,因为他是目前最厉害的武林高手嘛,楚叶说了:“别人用木棍打江大师,结果棍子断了,江大师都没事,你比他还厉害那么多,难道我这么稍微捶两下,你就受不了了?”
楚歌在最初还曾试着使出“冰霜之铠”,可是冰霜之铠毕竟是硬的,楚叶一拳头下去,立刻哇哇叫痛,然后便是强制楚歌撤除“硬气功”(她当然以为这是硬气功了),用少林龙爪手捏得楚歌满手臂的青紫色。
所以说,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这句话真是说得一点不错。
“楚歌,快点把风兽叫出来跟我玩!”这是楚叶每次折磨完楚歌之后必说的一句话,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楚歌现在对风兽实在是感激得很,若不是有它来分散这位“野蛮女友”的注意力,他的日子恐怕会更难过。
同时他也发现,风兽好象确实是没有任何魔法能力,它体内虽然可以生成风系魔法元素,却完全没有办法使用,它实际上只不过是一只非常可爱的没有任何杀伤力的小东西而已,在二十一世界的地球上,这样的动物最有前途的一个职业是:宠物。
事实上,它现在就已经沦落为班长大人的专用宠物了,在班长大人用纤纤玉手抚摩它的时候,它会发出非常温顺的小猫一样的“喵呜”声。
接下来的日子风平浪静,有了私人空间的楚歌除了练习魔法和与楚叶约会之外,就是成天的泡在网上,他每天都要抽出一两个小时和尼古拉?幻聊天,神谕佣兵团现在已经是升龙大陆的第一佣兵团了,据说,当团员们把那么多的龙皮龙骨都摆出来的时候,整个大陆都轰动了,那段时间,有无数的来自各个国家的达官贵人会聚到尼龙公国,想要分一杯羹,尼古拉?幻倒也爽快,干脆开了个大型拍卖会,拍卖的都是龙身上的东西。
地龙全身都是宝,龙骨是十分坚硬的材料,可以制作上等兵器,由于龙的体质天生就带有某些属性的魔法特征,并且天然可以克制很多魔法攻击,所以用龙骨制作而成的魔法兵器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极品,至于龙皮,具有非常好的韧性和延展性,同时对几乎每一系的魔法攻击都有减幅的效果,所以是制作轻型甲的好材料,龙筋的韧性和弹性非常好,用来当作弓箭的弓弦,可以比普通弓的射程提高整整十倍,而且由于龙筋相对来说十分稀少,所以更是贵重,至于龙角,这种东西根本就是升龙大陆最硬的东西,更是贵重得无法想象,尼古拉?幻还是很有经济头脑的,他把龙皮、龙骨都卖了出去,至于龙筋和龙角,则全都自己留了下来,他的想法很简单,等自己以后争霸天下的时候,还指望靠这些极品材料来制作极品武器呢。
龙这种东西,一般来说,在同一时间能够出现在大陆上的往往只有一条而已,所以它身上的每一部分,按理来说都是无价之宝,这一次神谕佣兵团一次性拿出那么多龙来,在大陆上造成了很多让人们开始根本就没想到的后果,对于这一点,楚歌倒是一开始就想到了,可是尼古拉?幻没学过政治经济学中的供求关系理论,对此压根就没想到。
后果之一,是那寥寥的几个拥有龙骨武器的高手们,忽然就找不到那种优越感了,因为忽然之间,大陆上就有一大批拿着龙骨武器的人出现了,这些人清一色的都是皇宫贵胄富家子弟,往往实力并不怎么样,层次上良莠不齐,这让大陆上一向流传的“龙骨战士都是尊贵崇高的战士”说法宣告破灭。
后果之二,是很多大陆上的武器收藏家和军火盗卖商不知不觉吃了个哑巴亏,他们收藏和倒卖的东西,本来都是独一无二的宝贝,可是忽然间大陆上就出现了几十上百个同样的东西,很多刚刚天价买进收藏品的富豪们心痛欲死,大骂尼古拉?幻这人不厚道,可是说起找他算帐,恐怕全大陆也找不出一个人来,毕竟,一个带领手下们杀掉了上百条龙的家伙,绝对不是好惹的,更何况他还刚刚凭着几千人打败了虎克帝国的二十五万大军呢!
开完拍卖会后,尼古拉?幻就开始招兵买马了,神谕佣兵团此刻的人气就和坐火箭一样飞速彪升,大陆上风云动荡,由于虎克帝国和南华帝国的兵力平衡已经被打破,有识之士都看得出来,大陆的战国时代即将来临,所以很多高人隐士和强力战士都纷纷寻求可以投靠的势力,尼古拉?幻虽然现阶段的势力还非常薄弱,不但没有自己的地盘,也只有几千人的队伍,可是名声在外,前来投靠的人络绎不绝,其中还不乏高手,居然让他在短短的十多天内把人马招到了四万多人,这个数字,已经是大陆人数最多的佣兵团的四倍左右了,当然,到这个时候,谁都知道他绝对不会只满足于一个佣兵团了,毕竟,尼古拉?幻既是“大陆最强大的圣魔导师”,又是“大陆第一名将”,这样一个人,如果不拿来开疆扩土,那才真是浪费了。
尼龙公国的国王非常明智的选择了支持尼古拉?幻,尼龙公国是个很特殊的国家,国家里边有无数的佣兵团,却没有属于国家自己的军队,所以,这位老国王即使是想反对尼古拉?幻的举动也根本无从反对,别的佣兵团并不想争霸天下,与神谕佣兵团也没有利益冲突,自然也不会跟尼古拉?幻过不去,所以,老国王干脆来了一把豪赌,把整个公国的命运,都交到了神谕佣兵团的手里,尼古拉?幻也是知恩图报的人,想到自己当时落难时国王并未把他驱逐出去,就很干脆的立下誓言:“只要神谕佣兵团不倒,尼龙公国就绝不会灭国。”
就这一句话,就把这一个兵团和一个国家,绑在了同一驾战车上。
事实证明,老国王的眼光非常精准,此后长期的争霸岁月中,这一国一团始终联手对敌,并最终取得了整个大陆,即使是在整个大陆都统一之后,尼古拉?幻依然遵守诺言,让尼龙公国成为唯一的国中之国,拥有完全独立自主的权力。
先不把话扯远了,且说楚歌这十几天的日子,过的清闲愉快,楚叶隔三岔五的来陪着他,公寓里边的东西本来已经很齐全了,可是楚叶硬是按照她自己的想法彻底的重新布置了一遍,对于这些事情,楚歌没有任何想法,反正一切随便楚叶怎么干,只要有地方住他就挺满意了,这些日子,楚歌除了天天上网、约会和练习魔法之外,还偶尔到学校操场上去观看牛得华和许明打篮球,这两人的篮球水平倒是真的突飞猛进,自从上次被楚歌用魔法悄悄帮助了一把之后,可能是两个人有了信心,水平的进步明显比以前快多了,楚歌悄悄坐在角落里默数着,这两人现在定点投篮基本上已经能十发九中了,所以两人早就在练习跑动中投篮了。
想着即将来临的夏季运动会,想一想过去三年里的郁闷和憋屈,楚歌忽然觉得雄心振奋,充满了期待。
这个夏天,就让我们物理系一班来改写校园运动会的历史吧!
九月一日,终于开学了,楚歌也终于迈入了大学四年级。
每年的夏天,开学的时候,都会有一批新同学进入学校,所以每到这时候,也是高年级的男生们最忙碌的时候。
他们忙碌,是因为要忙着接待新生,忙着搞宣传,忙着社团招新,这些大学里年复一年不断循环轮回的事情,是永远都没有完结的,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会员们一批批来了又去了,社团却永远矗立在学校里,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
还有些高年级的学生,就趁着新生们刚刚入学,手里一清二白的时候,到外边去批发一些生活必须品回来,一间间宿舍上门兜售,赚取一点微薄的生活费。
可是,要注意,以上所说的,虽然年年上演,可是那都只是冰山之一角,也绝对不是这段时间的主流活动,对于大多数既不想要求上进,又不想无所事事的同学们来说,他们最关心的,则是另一个话题:今年来的新生中,有没有mm?有几个mm?有多少漂亮mm?mm们有没有男朋友?我有没有机会?
二十多岁的少年们春心萌动热情无限,往往是新生们才报道一天,就连人家的生辰八字七大姑八大姨都调查得清清楚楚,今年,自然也不例外。
可以说,夏季运动会之所以火热,也是因为有大量漂亮的新面孔会出现在运动场上。
工科学校里的男女比例一般来说严重失调,女孩子的质量也通常都高不到哪儿去,可是正因为这样,男生们的热情反而更加高涨,都在期待着哪天让自己碰上一个绝对美妙的意外,在这种情况下,语言文学分院的新生们受到的待遇,也可想而知。
据说有一年,有一个语言文学分院的漂亮女孩来报道,结果第一天晚上,一直就有老乡过来跟她交流谈心,给她介绍学校里的各种情况,一个晚上,她从五点到十二点,一共接待了十七八个老乡,这些老乡们一个个口若悬河热情得不得了,再接待到第十八个时,女孩子终于忍不住了,开始反过来给那位高年级老乡介绍起学校的情况来,结果把那个老乡唬得一愣一愣的,末了傻傻的问一句:“难道你不是今年的新生?怎么比我还知道得多啊?”女孩子不怒反笑,道:“那是他们刚告诉我的!”
这件事,一直被语言文学分院的女生们传为笑谈。
开学第一天,楚歌走进教室的时候,正听到一个人在那里大声嚷嚷:“特大喜讯!特大喜讯!语言文学分院来了一位超级大美女!”
这个嚷嚷的人,正是物理系一班公认的“包打听”,他的名字叫万晓,江湖人称“万事通”,号称对全校每一个排得上号的女生都了解得一清二楚,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美女信息,发布美女新闻,并且免费制作“校园美女排行榜”,在整个物理系中,也算是一位小有名气的人物。
“谁?叫什么名字?哪个地方分来的?是我的老乡吗?”立刻就有人热情的询问。
“什么类型的?性感的?清纯的?妖媚的?还是楚楚可怜的?”还有人这样问。
“有没有男朋友啊?我可不喜欢玩三角恋爱,别到时候一场空欢喜哦。”这是一位很有忧患意识的同学。
“哦?美女?难道会比我的梦中情人楚叶还漂亮吗?那绝对不可能!”说这话的只可能是牛得华。
“唉,如果真的是美女,那我就准备出手了,想我***一身傲骨,才华绝世,一向眼高于顶,实在高处不胜寒,莫非天下真有值得我出手的女生吗?”这位显然在装叉。
……
万晓兴高采烈,兴致勃勃道:“说起这位美女,那可真是秀外慧中,才貌双绝,倾国倾城,让人一见倾心,绝对的天王巨星级偶像人物啊!”
他一跳跳到桌子上,目光四面扫射,顿时口若悬河:“且说此女刚出生时,屋顶上彩光环绕,一夜不绝,她一岁能言,三岁能文,五岁能诗,待到七八岁时,便有文学作品在多国发售,顿时名满天下,世人皆以神童名之,高中毕业时,已经是著作等身的大名人,还没到高考,全国就有六所大学抢着要她,可谓是空前绝后的荣耀啊,本来这位女生已经决定要到北京大学去读书的,可是半个月前,忽然莫名其妙改了主意,坚持要到我们学校来。”
万晓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大有豪情万丈的气势:“啊!我赞美上帝,赞美真主,赞美安拉!昨夜我夜观天象,发现自己红鸾星动,揽镜自照,发现自己面带桃花,莫非此女正是我命中注定的天命真女吗?”
“切!”于是全班同学一起竖起了中指,做鄙视状。
“哦,这么厉害啊,她叫什么名字?万晓同学。”门口有人问。
“嘿嘿,这可是独门独家大秘密呢,兄弟,今天我就算积德行善,告诉你啦,”万晓一字一顿,大有金牌说书人的风范:“她?叫?江?芙!”
忽然觉得觉得不对劲,猛的往门口一看,原来正是教物理的刘老师站在门口,刘老师今年四十出头,正是年富力强,平日不苟言笑,对待学生极其严格苛刻,刚才那一句问话,正是刘老师发出来的。
万晓这一惊非同小可,顿时一下从桌子上跳了下来,不料双腿一软,扑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顿时惹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
刘老师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走上了讲台,开始讲课。
楚歌却在下边走起神来:“江芙?这不是江水绿那老头的孙女吗?她到这来干什么?恩,那天看她也就普普通通的,没想到这么厉害啊,看来常开天这小子还是挺有眼光的,当时就对她有意思。”
刚想到这里,眼睛无意中向后一瞥,立刻呆了一呆。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刚刚想到常开天,就看到常开天了。
第三十六章 轰动效应
常开天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正在那里挤眉弄眼,看到楚歌看过来,立刻微微举起一只手来打招呼。
大学上课不比高中,老师一般都管得很宽松,对于物理系的学生来说,物理本来就是必修科目,所以一般上课都是两三个班一起上大课,学生又多,班级又杂,老师根本搞不清楚谁是谁,除了象万晓这种爱搞怪的和楚叶这种典型的优秀生外,老师能够认识的学生可谓少之又少,常开天坐在后边,居然谁都不知道他不是这里的学生。
楚歌干脆跑到后边去坐下,讲台上刘老师瞪了他一眼,却也没说什么,自顾自的讲课,常开天看到楚歌过来,立刻凑到他耳边,低声道:“我输啦。”
“你输了?”楚歌莫名其妙:“什么意思?”
“你忘啦,我到韩国打比赛呀!”常开天一脸的沮丧:“本来大家都觉得我很有希望的,可是没有你帮忙,我就打不过那群韩国佬了,毕竟,‘星际争霸’这东西,还是韩国人起步最早,职业化也最早,没办法呀。”
楚歌拍拍他的肩膀:“小子,满足吧,别忘了你是作弊的,你能到韩国去打总决赛,已经很有面子了,难道还真想拿世界冠军啊?”
“那可不,”常开天的眼睛熠熠生辉:“楚大哥,这样吧,明年你陪我去韩国,我们争取拿个世界冠军回来,怎么样?”
“恩,这样吗……”楚歌皱着眉头想了想:“倒也不是不行,到时候看我有没有时间吧,如果你真想拿冠军,光靠我是不行的,你自己还要加紧练习才行。”
“得了,我知道,”常开天忽然又振奋起来:“废话少说,我今天来,是另有要事。”
楚歌轻蔑的看他一眼:“切,不就是为了江芙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对,就是她!”常开天道:“我也是回来之后才知道她居然这么有名,更奇怪的是,她连北京大学都不去,坚持要到你们学校来读书,这下子,我可有机会了。”
“你有什么机会?”楚歌嗤之以鼻:“你别忘了,你可不是我们学校的,语言文学分院虽然只有三个男生,但是听说今年又来了三个,他们六个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哦。”
“嘿嘿,”常开天得意的笑了起来:“我给你做个自我介绍吧,常开天,男,二十岁刚满,跟你一个学校,化学系二年级一班学生,刚刚转到这所学校来,人地生疏,还请师兄多多关照!”
楚歌听得目瞪口呆:“你是说……你转到我们学校了?我晕啊,大学里还可以转校的吗?”
常开天摇头晃脑,看起来得意非凡:“大学里当然是不可以转校的,可是你别忘了,这只不过是一所二流学校,我老爸又多的是钱,这个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钱,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吗?”
“可是……”楚歌的嘴巴足可以塞进去一个鸭蛋,失声叫道:“你老爸就支持你这么胡来吗?”
“窈窕淑女君子好俅,这是人之常情嘛,”常开天道:“我老爸说了,只要我少玩电脑游戏, 其他的做什么他都支持我,何况,我找个美女做老婆还可以改良我们家的基因呢。”
楚歌翻了翻白眼,终于无言了。
忽然听到刘老师讲课的声音一下子放大了许多倍,大声喝道:“最后一排的两个同学,这里是课堂,你们要聊天就到外边去聊,别在这里影响别人上课!”
常开天一把拉住楚歌,干脆从教室里溜了出去,他是化学系的学生,当然无所谓,楚歌却在心里暗暗叫苦,刘老师这个人一向气量狭小,尤其是做老师的威严不容侵犯,自己今天这一跑,估计刘老师是记住他了。
他猜得不错,教室里,刘老师正气得够呛的问物理系一班的班长楚叶:“这个同学叫什么名字?他……他也太嚣张了,简直不把我刘某人放在眼里!”
楚叶的眼珠子乱转,拼命的想办法,嗑嗑巴巴的道:“这个……这个……刘老师,这个同学他……他……他不是我们班的,我不认识他。”
她已经想清楚了,只要把今天糊弄过去,凭楚歌貌不惊人的样子,估计过几天刘老师就不认识他了。
“你们谁认识他?快告诉我!”刘老师大怒:“我就不信今天还问不出来了,二班的班长呢,站起来,告诉我,他是谁?”
二班的班长是个挺清秀的男生,他也不傻,看到楚叶的表现哪还不知道这位美女的意思,于是也抓着头皮皱着眉头为难的道:“刘老师,他不是我们班的呀。”
紧接着,三班的班长也站了起来:“老师,他也不是我们班的。”
这两位班长还是挺狡猾的,他们也不说认不认识楚歌,只说楚歌不是他们班的,这样一来,既没有欺骗老师,也没有得罪楚叶,毕竟,即使他们对楚叶没有意思,也不想做得罪美女的事情嘛。
刘老师要抓狂了,大声呵斥道:“我就不信这里这么多人,就没一个认识他的!你们谁知道他叫什么,站起来告诉我,今年的‘电动力学’(这是刘老师所教的科目的名字)不用考试,我直接让他过关!”
果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位帅哥刷的站了起来:“刘老师,我知道!”
楚叶定睛一看,此人正是牛得华。
刘老师大喜:“你说。”
楚叶狠狠的瞪了牛得华一眼,牛得华看在眼里,却不着急,不慌不忙的道:“老师,这个人我认识,他不是我们学校的,他叫葛楚,天天到我们学校篮球场打球的,水平还凑合。”
“啊?”刘老师傻眼了:“不是我们学校的?”顿时心里凉了半截,看来这怠慢之仇,是无论如何也报不了了。
他却不知道,此刻台下无数男生在暗暗羡慕,羡慕楚歌有个这么好的红颜知己,居然为了他宁愿当面欺骗老师。
牛得华嘿嘿笑着,得意的看了楚叶一眼,楚叶对着他一笑,心想:“他这一招倒是绝妙。”
教室里,许明正在拼命的后悔,他一直把牛得华当作最强劲的竞争对手,此刻看到牛得华玩了这么漂亮的一手,便开始绞尽脑汁想要找个机会扳回一城。至于楚歌,他反而没当作竞争对手了,毕竟,他和牛得华才是最势均力敌的对手,楚歌已经远远跑到他们前面去了。
且说楚歌和常开天溜出教室之后,常开天立刻提议:“我们去语言文学分院,寻找我的梦中情人。”楚歌拗不过他,再说反正也没什么事,便跟他一起去了。
语言文学分院只有一个专业:现代汉语言文学,每个年级一个班,所以整个分院一共只有四个班。上一届的大四年级已经毕业,走了一个男生,所以现在三年级有一个男生,四年级有一个男生,二年纪一个也没有,至于这一次刚入校的一年级,却破天荒的有三个男生,不但有三个男生,还有一个被誉为“有史以来最天才学生”的江芙,可谓是藏龙卧虎,气象一新,常开天似乎对这一带十分熟悉,带着楚歌三拐两拐,就拐到了某间教室外面,低声道:“就是这里了。”
楚歌定睛一看,立刻吓了一跳,原来教室外面密密麻麻,居然布满了人,这些人一个个把脖子伸得长长的,把自己的两只眼睛死死的贴在窗玻璃上,往里边猛瞧,有些没办法挤到窗边的,则把眼睛贴到教室前后的门缝里,往里边偷窥,毫无疑问,这些人都是清一色的大老爷们。
我晕,这江芙的魅力也太离谱了吧!楚歌在想,按照那天所见,这小丫头虽然漂亮,但也还没到“非人”的地步,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来看呢?再一细想,便了解过来,大概是因为她身上套着太多的光环吧。
“中国最年轻的女作家”、“二十一世纪最天才的文学青年”、“五百年才出一个的大才女”、“文曲星转世”……这种种光环围绕之下,即使是一只母猩猩恐怕也会被层层围观了,何况这还是一个真正的大美女呢?
“看到没有!”常开天的语气里充满了自豪:“老大,我的眼光不错吧,我看中的女孩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哦,有这么多人追逐呢!”
“你先别得意,”楚歌给他打预防针:“追的人越多,你的成功率就越小。”
“那倒是,”常开天果然立刻沮丧起来:“老实说,看到这些人,我差不多已经绝望了。”
正说到这里,就听到清脆的下课铃声响了起来,教室里边某位女老师走了出来,她一出门,教室外边立刻“哗”的一声炸开了锅,大伙儿一窝蜂的从前后门里涌了进去。间或响起了大大小小的呼叫声,有的人撞到了门把手上,有的人一脚没走稳,跌倒在地,有的人干脆被别人挤得凌空悬挂起来,还有些人,明明都已经快进去了,可是被后边的人一推一拉,一挤一压,居然又落到了最外面,眼前所见,让楚歌非常直观的想到了挤公共汽车的情景。
“江芙同学,你可是我的偶像啊!”
“江芙同学,签个字好吗?”
“江芙同学,你的小说我全看了,我是你的粉丝呀!”
“江芙同学,你有男朋友了吗?如果没有就考虑一下我吧,别看我貌不惊人,我绝对是你的最佳选择,有一首歌怎么唱来着,《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
“江芙同学,我是《校园新闻》的记者,我想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要选择来到我们学校呢?我们学校有什么吸引你的地方吗?还是你觉得,在我们学校比在北京大学更有发展前途呢?”
“江芙同学,如果有什么要帮忙的,一定要找我呀,我是学生会的生活委员,专门关心大一新生的生活问题的。”
“切,生活委员算个鸟,别看我是男的,其实我是语言文学分院的女生委员,江芙同学,有事您说话。”
“江芙同学,我是学校夏季运动会的总策划,我诚恳的邀请你参加我们的夏季运动会。”
“星光文学社期待你的加入!”
……
整个教室里在瞬间被人潮填满,教室里的某张座位成为当之无愧的最中心,所有的人以这张座位为圆心,成放射状分成无数条人龙,一条条的拉开,一路排到了教室外面,那种闹哄哄的情景,绝对超过某些港台的超级明星。
楚歌和常开天属于比较理智的那种,安静的站在教室外边,有些无奈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良久,楚歌才说:“走吧,没得看了。”
正说着,“嗖”的一声,一个东西从人群中飞了出来,落到楚歌脚边,两人定睛一看,不知道是谁的假牙套,正要相视苦笑,又是“嗖”的一声,白光闪过,又一物飞了出来,正打在常开天的腿上,两人再一看,却是一颗缺了半截的牙齿,还带着丝丝的血迹,这两人终于长叹一声,再也说不出话来。
人群中热闹依旧,不断有各种各样的东西从人群里飞了出来,衣服、鞋子、背包、课本、泡泡糖、巧克力,到后来,甚至有避孕套、黄|色小说、隐形眼镜,两人越看越是目瞪口呆,终于再也承受不住刺激,放弃了欣赏美女的愿望,掉头鼠窜而去。
他们却不知道,在风暴的最中心,那个打扮得清纯如水,却偏偏带着点难言的野性的小美女江芙正慢条斯理的推了推小巧鼻梁上的眼镜,微微皱起鼻子、弯起眉毛、翘起嘴角、绽出一个甜甜的迷死人的笑容,用她那清脆如银铃的声音,对着周遭无数的男生清晰的宣布:“我来到这里,是因为这里有我喜欢的人。”
这一句话,在短短的半天之内席卷了整个校园,成为众所周知的秘密。
江芙喜欢的人到底是谁?谁也不知道,可是校园里立刻就多出了很多很多猜测和谣传。校园里的几大风云人物和知名帅哥更是成为重大嫌疑热门。
楚歌吃午饭的时候,在食堂里听说了这个爆炸性新闻,当天下午,在教室里听到了“万事通”万晓的详细解说:“当时,那个美丽的女孩就那么随随便便的站在那里,就象一朵亭亭的白莲,安静而清纯,可是她说出来的话,却具有惊天动地的效果,她说:‘我来到这里,是因为这里有我喜欢的人。’这十六个字一出,整个校园顿时天翻地覆、风云动荡,各路豪杰纷纷打听,神秘人物究竟是谁。那个时候,却有一个人,他胸有成竹,点尘不惊,置万众之喧嚣于不顾,视绝世之美女如无物,悠然赋诗曰:‘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这个人,他当然便是一代天娇才女江芙江同学的真命天子,他,到?底?是?谁?”
“他是谁?”同学们急不可耐,伸长了脖子,连呼吸都粗重起来,楚歌虽不说话,心里却也砰砰直跳,因为他老觉得江芙就是为他而来的。
只听万晓声调缓慢悠长,成熟而沧桑,叹道:“这人曾夜观天象,发觉自己红鸾星动,又曾揽镜自照,发觉自己面带桃花,这人更曾阅尽工大无数美女,始终不能得一知己,此刻一见江芙,顿时恍然大悟:原来生命中之灵魂伴侣,竟在这里!这个人,当然便是……万事通万晓!”
“去死吧,”全班同学一人一脚把他从桌子上踹了下来:“你要能得到江芙,老母猪也能上树了!”
万晓艰难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擦擦脸上的脚印,正色道:“好了,闲话少说,言归正传,现在宣布校园五大重点怀疑对象。”
“快点说,”牛得华作势道:“再不说我们一起扁你。”
“凶什么凶啊,”万晓根本不怕:“告诉你,你等着被扁吧,因为你就是五大怀疑对象的第五位。”
“啊!”牛得华愣住了,然后立刻叫起撞天屈来:“我冤枉啊!我对江芙一点兴趣都没有,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只喜欢班长大人嘛。”
“你有没有兴趣是你的事情,你要注意,现在是江芙为了她喜欢的人来到学校,而不是为了喜欢她的人来到学校,”万晓挥挥手,不耐烦的道:“你靠边站,听我慢慢说。”
牛得华蔫了,站在一边再也不说话了。
“五大热门排行第一:唐诗。此人文采风流,风度翩翩,更兼琴棋书画无一不精,虽然单纯在文学上的成就略小于江芙,可是论涉猎之广,却远远超过江芙,对于一位热爱文学的女孩子来说,此人正是典型的志同道合者,所谓高山流水觅知音,江芙如果通过某些渠道得知了唐诗其人并一见倾心,那是半点也不值得奇怪的,因为象江芙这样的天才少女,想找到一个配得上的男生,本来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除此之外,唐诗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专一。
大部分的英俊男生和才华出众的男生都有一个特点:花心,唐诗却是一个绝对的意外,连江蓉这样的美女,又是同班同学,倒追他这么久,他都毫不动心,对于其他的女生,他虽然态度友善,可是从来没有稍微逾越界限的行为,面对很多女生的投怀送抱,更是保持着独善其身的高洁态度,这样的男生,若我万晓是个女生,也肯定会爱上他的。“
万晓说到这里,忽的喘口气,神秘的道:“再给大家说一个秘密:江芙是江蓉的亲妹妹。”
这句话一说,楚歌心里“咯噔”一下,立刻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来如此!我说怎么名字这么相似了,不过……这么说的话,江蓉也应该是江家的子女吧,那她也该会武术才对啊,哦,对了,想起来了,她上次在北京碰到我的时候,看她的身法,明显是会武的,唉,真是没想到啊,这小小的学校里居然藏龙卧虎。武林世家的子弟还真是无处不在啊。”
只听万晓又道:“还告诉大家一个秘密,你们知道江氏姐妹的父亲是谁吗?那可是鼎鼎大名的人物哦,中华武术协会的会长,号称中原武术泰斗的大名人江山江大师,你们应该听说过吧?”
大家都惊呼起来。
江蓉在学校读了三年了,可是她这人始终有种孤傲高洁的味道,虽然身为学生会主席,人缘十分的广,平日的行事却一直低调,所以始终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家世,这一次如果不是江芙闹出这么大的轰动,引起诸位狗仔队们的详细调查,估计大家还被蒙在鼓里呢。
万晓一连抛出两颗炸弹,看到大家的惊讶,感到十分自豪,接着道:“五大热门排行第二,数学系三年级三班班长周崇文。此人虽是纯理科专业的高才生,可是同样写得一手好文章,虽然没办法著书立说,可是在各大文学刊物上也是作品不断,可谓是文理双全的一个典范,他最大的优点,是身体健康,篮球打得极好,是校篮球队主力,身材非常标准,一身的肌肉,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阳光型健康型的男生,在这一类型上,他有着全校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优势。可是,他目前已经有女朋友,所以,如果他是江芙喜欢的人,那么就有好戏看了。”
“五大热门排行第三,语言文学分院大一新生赵千帅,这个男生没有别的特点,就一点:帅,名字也起得好,千帅,有一千种帅,本校自我进校三年来,每到新生入校时,都只有男生去关注女同学,可是赵千帅同学打破了这个记录,据说,在他第一天来报名的时候,就惊动了学生会组织接待工作的某女,这个女生回去跟大家一说,就带了一大帮人到宿舍去看望他,这一看之下,所有女生都惊为天人,被此人男色所迷,此后,便开始有女生给他送巧克力,写情书,他住进宿舍才三天,已经收到了二十多封情书,最可怕的是,这一次居然有很多女生聚了起来,提议要排一个‘校草排行榜’,然后,把赵同学当之无愧的放到了第一位,因为这件事,语言文学分院一年级新生中的几十个女生勃然大怒,她们公然宣称:‘赵千帅是我们语言文学分院的,其他分院的女生休想插足!’,此后,他们对赵同学实行了一天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封杀战术,所以说,别看你们关注的都是江芙,可是在语言文学分院内部,绝大多数的人,都在疯狂的关注着赵千帅同学,江芙毕竟只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即使她有再多的优点,忽然看到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帅哥,难免不颠倒迷醉,然后陷入情网不能自拔,所以,赵同学虽然被我排在第三位,可是个人认为,他反而极其具有杀伤力,堪称是一匹黑马。”
这话说出来,诸位倒是没什么感觉,物理系一班本来就只有一个女生,就是班长楚叶,班长大人看起来对楚歌这坨牛粪已经死心塌地了,赵同学在这里是没什么市场的。
第三十七章 争霸校运会
“五大热门排名第五是我们班的牛得华同学,这个我刚才已经说过,牛同学能够入选也是因为帅,不过他帅得比较平均,既有俊朗的面容,又有满身的肌肉,标准的身材,偶尔还有那么一点点忧郁气质,算得上是一个对各种女生都可以通杀的全面型帅哥,不过他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没有什么独特的优点,所以说,虽然大家把他排进了五大热门,可是我认为,他根本就没有竞争力。”
这话说得有点打击人,不过牛得华倒是听得很开心,他看看楚叶,那表情分明是在说:“看,我就说我对江芙没兴趣吧。”
楚叶叹口气,对于牛同学锲而不舍的追求实在是无可奈何。
“五大热门排名第四,也是一位刚入校的新生,不过他不是一年级的,而是二年级的,大家别问我这是怎么回事,老实说我也搞不清楚,这位同学据说是转校过来的,我万晓号称通晓天下事,可是从来没听说过大学还可以转校,但是呢,事实偏偏就摆在眼前,这位刚刚转入化学系二年级一班就读的常开天同学,既没有出色的外表,也没有出色的才华,可是经过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他可以跻身五大热门排名第四,是因为两个特殊的原因。
第一,他的转校本身就非常蹊跷,他以前所在的学校并不比我们学校差,他为什么要转校?为什么他来的时候正是江芙进校的时候?为什么他们两个正好同时来到这个原本不该他们来的地方?我怀疑,他们根本早就是一对,所以才想来到同一个学校,然后双宿双栖。
第二,他是一个游戏高手,可能很多人都知道,今年中国的WCG电子竞技中,出现了一位‘星际争霸’的超级高手,据说他的手法和意识已经达到了职业选手的境界,而他的操作,更是被公认为达到了完美境界,这位选手ID叫做‘天工开物’,而他本人,正是这位常开天常同学,江芙曾经说过,她也酷爱电脑游戏,尤其喜欢玩‘星际争霸’,小女孩的感情实在是不可捉摸,或许她就是因为电脑游戏爱上常开天的呢?你们应该知道,在韩国,职业游戏比赛中,很多高手都拥有大量的游戏迷的,这些游戏迷们,通过对选手实力的崇拜,很容易转化为对选手本身的爱慕,所以,江芙喜欢毫不起眼的常开天,也很有可能。“
楚歌心里实在是佩服,对于这位“万事通”的情报收集能力无限的佩服,虽然他对其他四人的推断都不准,可是对于常开天的推断,却几乎跟事实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是,常开天也同样是剃头担子一头热。
那么,江芙喜欢的到底是谁呢?
“该不是我吧?”楚( 魔法通行证 http://www.xlawen.org/kan/28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