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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阅读

    悄无声息,的确是把难得的利器。

    “您这是干什么?先生,请您起来。”我吓了一跳,这可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贵族向平民下跪,而且他个还是高我们不知道多少级的高级军官。我想伸手扶他起来,可背后的伤痛阻止了我,弗莱德则高傲地看着他,似乎他理应向我们下跪行礼,而我们也受之无愧。

    “年轻的先生,您用您的勇敢和高超的技艺向我们证明了您的尊严,请允许我替我的部下表达对您的不杀之恩,并为他所做的令人不齿的行为深深致歉。我以自己的家族荣誉起誓,他必将为他在决斗中做出的不道德行为付出代价,我保证给各位一个满意的答复。希望您能接受我的道歉。”说这话的时候,埃奇威尔始终直视弗莱德的眼睛,目光中充满了一个骑士的真诚。

    弗莱德对着他的眼睛看了良久,终于送了一口气,说:“我接受您的歉意,并相信您能公正地处理此事。”

    埃奇威尔又把脸转向我:“年轻的先生,您以令人钦佩的伟大勇气证明了您的真诚友谊,得到您的友谊无疑是一种莫大的荣幸。您的行为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杰出的军人最值得敬仰的兄弟情怀,请您接受一个老兵的真诚致敬。我,埃奇威尔·德·拉夫特,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说着,他向我低头行礼。

    “我……您可……别……您先起来……再……说话……”我可只是个小酒保,从来没见过这个阵势,此刻我已经语无伦次,全没有在酒馆里巧舌如簧的机灵劲。

    “你有资格接受一个骑士的敬意,杰夫。”弗莱德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他的声音里充满骄傲和一丝难以抑制的激动。

    “我……我接受,您先起来吧。”

    “那么,谢谢。”埃奇威尔站起身,看着我们两个,眼神里又变得满是和蔼,“你们都是好军人,保重。”说着转身向其他骑兵军官们走去。不远处,目睹同伴做出惊人的举动的其他几个骑兵军官满脸诧异,忙围上去追问着什么。埃奇威尔挥手驱散了他们,然后他们拖着躺在地上的里达第斯离开了。看着他的背影,弗莱德对我说:

    “这是位真正的贵族,也是个真正的战士。”

    正当弗莱德小心搀扶我进入酒馆,打算让我在老板的旅社中先行休息的时候,人群中又一次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声。

    “啊~~~~~~~~~~~”

    刚刚苏醒的罗尔看见两个满身血污、仿佛死魂恶灵一样的身影从身边走过,承受不住巨大的精神挑战,第三次昏了过去。

    第一卷 雏鹰 第七章 为朋友,干杯

    “啊~~~~~~~~~轻点!”帐篷里,弗莱德、拉玛几个正在帮我清清洗伤口。虽说埃奇威尔的伤药很管用,伤口很快就结痂了,但因为伤口太长,总是迸裂,所以很难愈合,加上他们几个都是毛手毛脚的,每次清洗都弄得像上刑一样。

    因为埃奇威尔的作用,酒馆的纠纷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麻烦,我甚至获得了长期的病假,一天到晚趴在铺上,惹得几个每天忙着溜腿的兄弟们好不羡慕,恨不得给自己身上也划上一个口子享受病号待遇。那个惹事的军官里达第斯被开除出了军级,并且被罚款以赔偿我的法特尔的医疗费。

    最可气的是法特尔这个酒鬼,因为喝得烂醉如泥,挨打的时候居然什么也没感觉到,第二天酒醒后就发现自己躺在美女如云的高级军官医院里,并获得了高额赔款,还有三个月带薪病假,乐得跟什么似的,当天晚上就拄着拐杖摸出医院去酒馆痛饮了一场,回来还跟我们说,这样的日子过得太爽了,等病假结束后,有机会应该再去找个地方挨顿揍。当然,他的愿望提前在我们这里得到了满足。

    弗莱德现在已经是新兵营里的民族英雄了,现在军营里盛传他手持光辉神剑英勇地与三名凌辱少女的邪恶骑兵军官英勇战斗,并最终赢得美人以身向许的故事,而我作为他的首席助手也出现在这个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中。因为弗莱德以高傲冷面著称,在他那里碰了软钉子的人经常来我这里求证。我自然是实话实说:

    “没错,那三个骑兵军官足足比他高出两……啊不,高出三个头,手里拿着比你的腰还宽的巨剑,骑着高头大马,马头上还长着角……我也不知道他们从哪弄来的独角兽……说是迟,那是快,他空手就捏住了袭来的剑刃,然后……他手一挥,天上就落下一道闪电……”

    在我的宣传造势下,开始有人向弗莱德索要签名,有的人要和弗莱德一起画纪念像,有的干脆看见他就抱着他的腿喊:“英雄啊,求你收我作徒弟吧。”我趁机爬在铺位上模仿弗莱德的签名笔迹,发动一个帐篷的兄弟收集他的相关物品,发了一笔不小的横财。最让我得意的是,我们把雷利穿了三个月没洗的臭袜子冠名“勇士弗莱德的迅猛之足”开了一个小型的现场拍卖会,获得了空前的成功,一个弗莱德的狂热崇拜者以出乎我们想象的高价在激烈的争夺中获得了这件“宝物”,让我们六个人整整改善了六天的伙食。后来听说这个幸运儿在一次巡逻的时候被大群闻到了袜子上咸鱼味道的野猫追赶了一宿,第二天人们在丛林深处救出他的时候,他喷着白沫由衷地感慨:原来这就是勇士迅猛无比的奥秘所在啊!

    在我们面前,尤其是在我的面前,弗莱德也渐渐蜕去了冷漠高傲难以接近的面具,开始变得开朗和健谈起来。虽然我们善意的恶作剧给他添了不少的麻烦,但他从一开始就默认了我们的胡闹。当然,作为姓名权的授权者,我们每比关于“勇士弗莱德”的生意就要给他百分之三十的红利,而这些无一例外地边成了他案头越垒越高的大部头书籍。

    “弗莱德,讲讲你以前的事情吧。”我伤口痊愈的那天晚上,大家溜出营地去饱餐了一顿以示庆祝。席间,我忽然提出。

    “是啊是啊,我们都讲过,只有你,什么都不说。”

    “你的身手这么好,以前的生活肯定很精彩,讲给我们这些土包子听听吧。”

    ……

    这个突如其来的话题让弗莱德陷入了沉默,他看着坐在面前的我们。他的情绪变化也让我们渐渐安静下来,气氛有些尴尬。正当我开始后悔提出这样的要求的时候,他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一口气喝完了一杯酒,看着手里的空杯子,出神地说:

    “好,我告诉你们……”

    我们提起了精神听着,生怕错过了一个字。

    “你们可能不知道,贵族的子女在成年以前如果犯了罪责,是不允许被进行肉体惩罚的。他们相信,自己高贵的血统不能被平民侵犯,而所有执行惩罚的仆役都是平民。所以他们总要给自己的孩子从小就寻找一个平民‘替身’,每当贵族的孩子犯了错,都要由‘替身’来接受惩罚,轻的就打手心,重的就要被鞭打。这样的‘替身’最好是孤儿或是弃婴,从小养大,随打随叫。”

    “我因为家里人口众多,生活艰难,很小就被卖到图兰城主巴克夏伯爵老爷家给跟我同岁的小少爷做‘替身’。我不记得那个时候我有多大,只是知道我姓古德里安,有过一个家,有过父母,仅此而已。”虽然他的语气尽可能地平缓,但当说到“有过父母”这四个字的时候,仍然掩不住满腔的憧憬和落寞,声音微微发颤。

    “从我记事起,每天就在不停挨打。走路的时候会挨打,吃饭的时候会挨打,睡觉的时候会挨打,甚至刚刚挨完了打接着又要挨打。每次打我的时候,小巴克夏都要在旁边看着,以示警戒。可每次他看我挨打都笑嘻嘻地,那表情就像是在看一场杂耍。”

    “开始的几年,我总是忍不住要哭,大约十岁的时候就渐渐麻木了。那个小混蛋看我没了哭声,就变着法的犯错,一开始是在别人面前故意弄错贵族礼仪,后来干脆闲着没事就摔花瓶砸窗户,然后大喊我又犯错了,快来打啊。他看着我挨打,还在旁边喊着,给我狠狠地打,打死了也不要紧,再花三十个铜板去买一个回来。三十个铜板,那是我的价格。”他又喝干了一杯酒,那杯酒的价格大约是十个铜板左右。

    “不过做‘替身’也有做‘替身’的好处。我可以和那个小蠢货一起接受贵族教育,天文、地理、文学、体操、剑术、弓弩、马术、礼仪,后来还慢慢接触了哲学、历史、宗教、军事、政治、经济这些平常人很难接触得到的知识在那里都有伯爵聘请的专人教授。另外,他们还会专门为我定做合适的衣裳,以便我在和他一起读书的时候衣着得体。贵族的教育很广泛,也很有用。我觉得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就胡乱学了不少。”他虽然这么说,但我知道,无论是其中哪一样,他都经过了刻苦的学习和练习。我毫不怀疑,凭眼前这个少年的聪明和坚忍,经过第一流的贵族式教育之后,必然是世间难得一见的杰出人才,起码在马术和武器格斗方面远远超常人。

    “进了伯爵府邸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我的父母,准确地说,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没有一个人告诉过我。我被标价出售的时候是个甚至连记忆都没有的小孩子。可是,我不怪他们。有时候我也被允许休息半天出去闲逛,我可以看得见那些终日辛勤劳作的苦命人们全家都在死亡线上挣扎着。三十个铜板能让一家四口人吃黑面包过一个月啊。”我很惭愧,虽然我也是个平民,但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世界上有这样恶劣的生活。我的整个童年都是在酒馆喧嚣的欢乐气氛中度过的。虽然我们全家都友善地对待要求施舍的乞丐,但我从来都没想过,有多少人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这些穷苦人每次看见我都远远地向我行礼,向我,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行礼。为什么?仅仅是因为我穿着干净的新衣服。在他们看来,能穿着没有补丁的衣服的人都是生活在天堂里的了不起的大人物,即使那是个拖着鼻涕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大约十二岁那一年,有一次,我在贫民窟里看见了大我两岁的汤米,他带着奄奄一息饿得快死了的弟弟迈克。我忍不住把口袋里剩下的最后一小块饼干放进他弟弟嘴里,他冲过来给我跪下,嘴里喊着:谢谢您,少爷,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

    “我不是什么少爷啊,我是和他们一样流淌着下贱的血液,应该在这贫苦城区饥寒交迫的孩子啊,这瘦弱得皮包骨头的孩子们应该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我的骨肉至亲啊。”

    “小迈克终究还是死了,一小块饼干救不活一个九天什么都没吃的孩子。”

    “从那时候起,我从每一顿饭里省下能够储存的粮食,等到允许我出门的时候就送给汤米。他是个孤儿,每天靠乞讨和干些杂活生活,有时候也去扒窃。可他从来都不偷那些穷苦的贫民,宁愿冒着更大的风险从有钱人身上摸几个零钱。他告诉我许多街头趣事和贫民区里的消息,我也教他识字。他和他弟弟依为命五年多,很爱他。虽然我经常送吃的给他,但他最感激的是我送他弟弟的那一小块饼干。他把我当恩人和朋友,维护我,鼓励我,不允许任何人侮辱我,说我的坏话。就因为有人说我是贵族家的走狗,他曾经一个人和一群年龄大他许多的孩子拼命,差点送了命。”

    “其实,我应该感谢他。在他之前,我生活在一个冷漠的世界里,没有人愿意和我说一句有感情的话。我的生活就是学习和挨打。‘弗莱德,趴下挨打。’‘打完了,滚吧!’这两句是我听到最多的话,他们打我骂我,我甚至连生气都不会。是他带给了我生活的阳光,让我看见自己还有感情,还是一个人。”

    “我们这样过了四年,这四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小巴克夏渐渐厌倦了靠鞭打我取乐的生活,开始像别的年轻贵族一样四处游荡取乐,我的自由时间也慢慢多了起来。除了每天必须的学习和工作,我总有时间和汤米待在一起。他快到了参军的年龄,他说他想当一名军人,在战场上立功,做个军官,做个贵族,然后帮助和他一样的穷苦孩子,让他们每天都有黑面包吃,不会有人像他弟弟一样饿死。”

    “在他去报名参军的前一天,我从厨房偷了些食物跑出去找他,准备为他送行。可是,我被正在街上闲逛的小巴克夏和他的狐朋狗友们看见了。他们跟着我看见了汤米,更糟糕的是他们看见了我偷出来食物。”

    “巴克夏一伙足足有二十多人,追着我们跑了四五个街区。后来,我和汤米走散了,被他们包围起来。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反抗,我几乎打碎了巴克夏的鼻子。但他们的人实在太多了,没多久就把我掀翻在地,拳打脚踢。当时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只希望汤米能够脱离危险,顺利地完成他的愿望。”

    “在我快要昏迷的时候,我听见汤米的吼叫声,后来就觉得有人扑在我的身上,把我紧抱在怀里。巴克夏在旁边喊:‘打死这两个贼!’他们的殴打似乎更猛烈了,可再也没有拳头落在我的身上。后来,我就渐渐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之后,发现汤米趴在我身上,用身体护着我。他全身是血,头被棍子打破了,身上的骨头几乎没有一块是完整的,已经不成|人样了。他看我醒过来,居然还笑着问我:你没事吧?”

    “他当时说:‘看来……我是当不成兵了,不过,我很快就能见到我的弟弟了,这样……也挺好。我的理想只能靠你来完成了,弗莱德。记得,你要当……当个贵族,我会告诉弟弟,当初给他饼干的可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是个国王,是弗莱德·古德里安陛下呢。他以前见过国王的车队出游,总想着去坐一坐国王漂亮的马车。你会有马车的,对么?漂亮的,四匹白马拉着的马车。’”

    “我来的第一天夜里梦见汤米,我告诉他,我会当一个国王的,我会去完成他的心愿。你们听见了我的梦话吧,喊我国王。我不愿否认,那是我对朋友的承诺。”

    “他说的最后的话是:再见了,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我是他的……朋友。”弗莱德终于忍不住,泣不成声。

    达克拉和雷利哭得抱成一团,拉玛用他那双油腻的胖手偷偷抹着眼泪,罗尔早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了。

    我狠狠地吸了吸鼻涕,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咸咸的泪水流到我的嘴里。我现在知道,“朋友”这个词给弗莱德留下了难以挽回的创伤,以至于他在跟人接触时总是害怕投入感情。而且我明白他喊我“朋友”的时候,表达了一种怎么样的感情,并且为什么在我替他挡下一剑之后,变得如此愤怒了。我赢得了一份称得上“伟大”的友情,这是我的幸运,也是我的荣耀。

    “让我们干一杯,为了汤米。”我举杯提议。

    “为了朋友。”弗莱德终于忍住了悲声。

    这一晚,我们每个人都对每个人说了很多,大家频频举杯祝福,一种异样的情感在我们心中流动。我们醉了,包括我在内,不是因为酒。

    我们并不知道,正当我们心情激荡,醉倒在真挚友情中的同时,战争爆发了……

    第一卷 雏鹰 第八章 愚蠢的战争,危险的兵役

    虽说德兰麦亚上次与邻国发生战争已经是五十多年以前的事情,但我们对战争并不陌生:小规模的国境冲突、围剿盗匪、平定叛乱……每三天里总是有一天要打仗的,与邻国全面开战的威胁也有过许多次。但追溯有史可查的三千年人类历史,像这次的战争这么冤枉的,却是绝无仅有。

    传闻这场战争源于一次小小的宫廷口角:北方强大的温斯顿帝国国王赫诺尔四世六十大寿的时候,各国的君主都派遣使者前来祝贺。国王陛下龙颜大悦,举办了一个盛大的皇家舞会款待客人。在众多的客人中,克里特王国特使,以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著称的王太子迪安索斯成为舞会上最受瞩目的客人之一,成为舞会上女宾们争相追逐的对象。

    迪安索斯王子在舞会上拒绝了一位女士跳舞的邀请,并且直截了当地宣称:因为这位女士已经丰满到了难以令人接受的程度,并且无论是从外观上还是从思想上都和某种圈养用于食用的家畜极为相似,因此他绝不会考虑接受这样一个舞伴。

    这位聪明得不够而又诚实得过了头的王子当时或许并不知道,他拒绝的并不是普通的贵妇人,而是赫诺尔国王陛下的长女,在社交界享有珍珠一般美好声誉和珍珠一般圆润身材,纯洁、善良、孝顺、友善的罗琳塔公主殿下。当然,平心而论,迪安索斯王子缺乏高尚骑士精神的表述还是非常实事求是的。

    当然,觉得自己女儿和自己本人受到侮辱的主人大发雷霆,要求年轻的客人收回自己的话,并向公主殿下道歉。但年轻人的骄傲自恃和对诚实这一美好品质的坚定信念让王子不愿妥协,金枝玉叶的太子殿下甚至感到国王无理取闹,使自己受到了胁迫,以至对国王陛下作出了种种不友好的表示。但是:经过一番激烈的磋商之后,两国的高层人物渐渐恢复了理智,就这一纠纷达成了一致看法,以一种不多见的绝妙外交辞令结束了这次友好的特别访问,并明确了共同解决这一纠纷的最终方法。

    国王告别语的大意是:太子殿下年轻有为,英俊潇洒,应当成为大陆所有人民的共同楷模,接受大家的景仰和祝福。(国王的原话:你这个没有家教的小王八羔子,等我抄了你克里特的老家,把你扒光了挑到竹竿子上,在每座城市里巡回展出。)

    太子殿下恭谦有礼地回答:国王陛下德高望重,希望能够来访克里特,为两国邦交的友好发展奠定基础,也为大陆和平作出更大的贡献。(太子的原话:你这个无理取闹的老顽固,要打仗就来吧。我克里特兵强马壮,人口众多,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淹死你这个老兔崽子。)

    就这样,战争爆发了。

    原本这只是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可温斯顿和克里特分别位于德兰麦亚的南北两侧,中间还隔着一道提俄涅山脉,除了从德兰麦亚穿过外别无他路。而没有一个国王会愿意看见两个强大邻国之间的战争居然在自己的国境线内爆发。就这样,德兰麦亚被拖入了一场没有意义的卫国战争。公主受到侮辱的温斯顿和王子被人欺凌的克里特纷纷派遣重兵发往德兰麦亚边境,而我们可怜的国王米盖拉一世一面忙着调兵遣将巩固两条战线,另一面四处派人奔走斡旋。这场战争不仅冤枉,而且危险:万一两条战线中的任何一条失守,那可就面临着国破家亡的悲惨处境啊。

    为什么打仗、和谁打仗、怎么打仗,这和我们这些当兵的没有任何关系。对于我们来说,战争本身就是不幸的消息。我们提前结束了本应为期半年的新兵生活,进驻到靠近北部边界的第七军团防区,开始了紧张繁重的防御准备:加固城墙、设置哨卡、调动物资……这场莫名其妙的战争让每个人怨声载道,我们甚至不知道谁将会是我们的敌人,谁将挥动武器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将死在什么人的手里。

    我开始忙着写家书,既是为了安慰父母也是为了安慰我自己。周围每个战友都强打精神,偶尔互相开开拙劣的玩笑,尽量抛弃关于战争的任何思想。不过,总有些神经粗大的人对战争没有任何感觉,比如说:我们的小队长卡尔森依然用睡眠来打发每天的大部分时光,这种人死了和没死的区别似乎仅仅在于会不会打呼噜;我的生意合伙人胖子拉玛就更受罪了:新的驻地附近既没有城镇,也没有村庄,这个贪吃的家伙每天都要与自己的食欲作艰苦卓绝的斗争。

    这一段时间,各式各样的前方战报像潮水一样涌来:温斯顿军以德兰麦亚与克里特结盟,不愿放行为由,从北部边界兵分三路向我们先行发起攻击,目前离我们最近的西路两万大军已经攻到北部坚城提特洛城下,并与提特洛守备军展开了激战。在此之前,以铁甲重骑兵为主要军力的温斯顿军发挥出了强大的平地冲击力,一路上势如破竹,步步紧逼,将德兰麦亚军打得节节败退。但在地处龙脊山脉、依山而建、粮草充裕的提特洛城面前,铁甲重骑兵发挥不出太大的作用,几次攻击均告失败,这才止住了西路军推进的势头。另外,温斯顿中路军的推进也被阻止,而东部战场的温斯顿军在横穿坎森平原时中了埋伏,陷入了局部劣势。北方战线进入僵持阶段。

    与之相比,南方的情况就稳定得多,克里特王国只是在边境地区陈下重兵,对外宣称只是为了作好抵御温斯顿入侵的武装准备,并没有进一步采取军事行动的意图,甚至征调粮食武器支援德兰麦亚。这让我们国家伟大的领袖们能够在焦头烂额之中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等待了半个月之后,前方传来消息:温斯顿西路军停止了对提特洛城的正面攻击,转而修造长期营寨进行围困,并同时试图分兵绕过提特洛进入龙脊峡谷,直接进入德兰麦亚北部腹地。

    “差不多该轮到我们上战场了。”一天夜晚,弗莱德对我们说。

    仿佛是为了验证这个才智过人的少年的准确估算,第二天,我们接到命令:第七军团全线开拔,急行军增援提特洛。我们出发了。

    提特洛城倚着龙脊山脉主峰龙首峰北侧山坳而建,城外东侧即是龙脊峡谷的入口,穿过龙脊峡谷,即可进入一马平川的萨尔忒萨斯高地。可以说,龙脊峡谷就是进入德兰麦亚的北部广阔高原地带的一个大门,而提特洛城进可封堵峡谷,退则可稳守城池,可以说是打开这扇大门的钥匙。这座坚固的城池共分内外三层,均是由山中开采的巨大岩石砌造而成,坚不可摧,其中尤以外城最为坚固,连巨大的攻城器械也很难造成致命损伤。城墙沿山崖围成一个小半圆,高达数十步,城墙上每十步一个箭垛,宽可跑马。由于城墙并不长,因此只需一两千士兵就可以完成整个城防工作,而城中常驻守军近五千人,现在加上其他地区被击溃逃到城中的守军,城中士兵已经近八千人。外城只有一个吊桥城门,面向正北方,一遇战事便用铁链拉起,攻城士兵别无其他入口。但城中有直通龙脊峡谷的隐秘通道,被围时可以与后方保持联络。城内有源自龙首峰的暗泉涌出,日夜不停,足可供应城内居民驻军饮用。城中有天然形成的巨大山洞,其中储存了大量粮草,足可供应全城人一年的吃用。由于地处门户要地,城中大多是来往的货商,长住的居民反而较少,城中的士兵到是占了多数。由于提特洛地势险要,高城壁垒,得天独厚,进可直击千里,退可扼守要道,因此虽是小城,仍能名列大陆四大坚城之中,有着“龙峰之壁障”的美誉。

    “如果完全放弃了对提特洛的控制,那么很容易在进入峡谷后被我们和提特洛的守军夹击,会面临极端不利的局面,而正面夺取又难以成功。这个时候他们必须以优势兵力控制提特洛,同时分兵尽可能切断提特洛与德兰麦亚腹地的联系,使他成为一座孤城,再想办法进攻,并等待后援部队的到来。”弗莱德一有时间就向我们这几个军事白痴讲解当前的战争局势,尤其是温斯顿的战略战术。虽然这一切与我们这些大头兵的思考水平的距离差得很远,但我们仍然听得津津有味。

    “这种战略的问题在于,温斯顿人是否有足够的兵力进行分散作战。据情报了解,西路军总共不过两万人,并非是此次进攻的主力部队,加上前面战斗中的正常损伤,围困提特洛城后能够继续正常调动的军队不过万人。这个时候再分兵骚扰,通常会出现出现两头都空虚的情况,很容易被围剿。我们这一次增援提特洛,多半是与城中守军内外夹击,先歼灭城下扎寨的敌人,然后回头堵住进入腹地敌人的退路,完成一个大包围圈。”

    “这么说,我们这场仗是赢定啦,哈哈哈……”达克拉笑着说。

    “不一定,关键是要在温斯顿人后续增援的部队之前赶到提特洛城下。不过,从目前的战局来看,中路和东部的温斯顿人不太可能有足够的兵力进行增援,而温斯顿本土的后续部队又离得太远了。可以说这一仗的胜面比较大就是了。”弗莱德对着我们侃侃而谈,听得我们一愣一愣的。

    “我才不管那么多呢,最好等我们赶到地方,温斯顿人已经知难而退,我们也就不用打什么仗了。我们还得回去开店呢,是不是,合伙人。”我满不在乎地说。

    “是啊,合伙人,我已经快一个月没吃什么肉了。”拉玛咽着吐沫说。自从在酒馆里定下了“烧烤酒吧”的合作计划后,我和拉玛就相互以“合伙人”称呼了。这个称呼让我们这两个小掌柜颇有成就感,让我们感觉自己真的在经商方面脱离了家族产业的传统,有了自己的创造,同时,这个称呼也大大拉近了我们两个的距离。这个时候,连弗莱德他们都不怎么喊我们的名字了,他们直接称呼我们“老板”,我们坦然接受了。

    “雷利,咱们换个位子。拉玛老板睡觉的时候老磨牙,我怕他饿急了把给吃了。”罗尔装模作样地开着玩笑,引得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

    “说起来,我今天问卡尔森,如果在人数相当的情况下,我们和温斯顿人正面交锋会怎么样?”雷利忽然想起了什么。

    “他怎么说?”

    “他说在温斯顿人的铁甲重骑兵面前,我们就像是一个裸体美女被扔到了色狼堆里,要多危险就有多危险了。”

    “他就不能用个好点的比喻么?”

    “我觉得这个比喻就挺好,裸体美女啊,啧啧……”雷利说着就忍不住流下了口水。

    “这个败类!离我们远点!”

    “打他……”

    “算我一份!”

    “嗷……救命啊……”虽然战争临近,但从没经历过战场的年轻人们丝毫也没有感到紧张。

    或许必须踩着尸骨才会畏惧死亡吧,这是不久之后我才明白的道理。

    第一卷 雏鹰 第九章 死去的合伙人

    虽然连续保持了六天的高速行军,周围其他小队的不少士兵都已经疲惫不堪,甚至连一些老兵都没有了趾高气扬的劲头。但这对于经过了卡尔森地狱般长跑折磨的我们来说,却是轻而易举。当拉玛边吃着晚饭边跟我们说:“我刚活动开,就休息了。”的时候,瘫坐在一边的其他士兵愤恨不已地看着他,似乎都在琢磨着找个机会把这个挺能走的胖子拆开来研究研究,看看他体内有什么与众不同的构造。

    弗莱德仍然在研究着不时传来的敌军情报:根据现有的情报显示,深入境内的温斯顿军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移动着,今天袭击了东侧的一座城堡,明天又出现在西部村庄征粮,虽然由于人数不多,无法给整个局势带来致命的影响,但却给人们的心中播下了恐慌的种子。一时间,似乎德兰麦亚整个北部高原四处都流窜着温斯顿人的铁甲骑兵,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来了多少人,也没有人知道他们下一步究竟想干什么。想必,这种混乱的局面也使德兰麦亚统帅部的高官们头疼无比,无法准确找到突入腹地的敌人主力,顺利实施铁壁合围的计划吧。

    另外,提特洛城依旧每天三次与我们保持着联系:城下的敌人每天按时列队谩骂骚扰,努力想引守军出城应战,并也曾发起过小规模的偷袭,但并没有什么具有实质威胁的攻击举动,完全不知灭顶之灾即将临头。

    因为无法顺利整理出这些零碎的消息背后的军事意图,我们的“国王”弗莱德先生无比苦恼。他总觉得整个战局背后隐藏着难以言说的危机,但所作的一切推论都缺乏可靠的依据,因此,他只能试图让自己相信,温斯顿西路军的统帅是个没什么经验的白痴,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终于,我们结束了在一片旷野上的长途奔波,前方就是龙脊峡谷的入口。按照现在的速度,今天晚上就能穿过峡谷,在提特洛城下打温斯顿人一个措手不及。

    正午的烈日直射在峡谷两旁高耸的巨大岩石上,说不出的狰狞可怖,与阴暗不见天日的峡谷内部形成强烈反差,隐约透出一丝诡异阴邪的味道来。进入谷口之后,只见左侧壁立千尺,高不可攀,遮挡住了原本应当射入谷内的阳光;而右侧却是一个陡坡,坡顶是一片树林,坡上却只有几从灌木杂草,想必是因为峭壁遮挡住了阳光,树木难以生得高大的缘故。

    我们在谷内曲曲折折走了一半,距离谷口怕也是有了两、三千步的距离,初入谷时的好奇和警醒逐渐地放松下来。正是午后贪睡精神倦怠的时候,行军中的士兵们感到了身体和精神两方面的疲惫,精神渐渐恍惚起来。我也没有了东张西望的性质,希望能够早点走出这个地势险要的所在。

    正在所有人都精神松懈松懈的时候,前方一阵轰隆隆的巨响,从两侧飞滚下来许多巨大的岩石和滚木,惊得走在前排的骑兵马匹一阵嘶鸣,四散乱冲开去,原本整齐的队伍顿时乱作一团。没有回过神来的士兵们呆立当场,还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一排排箭雨已经射了过来。

    “敌袭!散开!隐……”一个骑马的军官挥舞着手中的马刀大声呼叫着,还没有喊完就被几支箭当胸穿过,坠落马下,在也发不出声音来了。不过,惊恐的士兵们已经不用他的提醒,四处寻找着能够隐藏身形的掩体。

    “合伙人,快跑!”我身边的拉玛大叫着向后冲出去,我想跟上,但是没有。一支利箭从山坡上直穿进他的头部。我听见了头骨碎裂的细小声音,看见了这一生中对我来说最血腥最残酷的画面:

    拉玛仰面倒在地上,脸上带着难以置信的恐惧,面色灰白,两眼外凸,透着死气。箭头从拉玛头部另一侧穿了出来,两侧的创口处汩汩地淌着红白混杂的粘稠液体——不要告诉我那是什么。他一只手向前伸着,仿佛是要抓住点什么似的。

    他已经什么都抓不住了。

    他已经死了。

    我的眼前一阵眩晕,头脑里一片空白,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想不出,看不见射来的弓箭,看不见从天而降的岩石,只觉得眼前发生的事情不现实。一个鲜活乱跳的生命,就在前一刻还在同你打趣说笑,立时就失去了生命,成为了一具毫无意义的躯体,这时候你会有什么感觉?我可以告诉你,你什么感觉都不会有,甚至连自己的生命都感觉不到。

    因为死亡来得太快了。

    “啊……”刹那之后,我听见绝望惊恐的声音从我自己的嘴里发出来,然后感觉自己双手抱住头蹲在地上,紧闭上双眼,浑身颤抖不止。一支支带着风声的劲箭从我耳畔掠过,随便哪一支都能轻易地要了我的命。可是我不能动,一步也不能动。一种叫恐惧的东西牢牢抓住了我,让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杰夫!”是谁?谁在喊我?我不敢睁眼,我真的害怕看见那血淋淋的场面。

    “杰夫!!”那个声音越来越大了,接着我感到有人把我扑倒,搂着我接连打了好几个滚,然后我感到我已经靠在山壁上了。

    “杰夫,你没事吧!”我终于睁开眼,是弗莱德,他蹲在我身旁,用左手的盾牌护住我们两个。在刚才我蹲下的地方倒着一匹死马,它的主人就死在它的边上。

    我嘴唇打颤,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靠摇头来表达我的意思。拉玛的死给我的冲击太大了。

    “第二小队注意,照我的样子作!”卡尔森的喊声从我头顶传来。我努力抬头去看,看见他背靠悬崖横躺着,全身尽力蜷缩,减少受到攻击的面积,把盾牌挡在头脸前面遮挡山坡上射来的箭支。

    “别露出头来!”( 星空倒影 http://www.xlawen.org/kan/2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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