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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部分阅读

    作案杀人,我们已经掌握了很多线索,但你们儿子是最初的那个受害者,身上留有凶手的线索最多,如果交给我们,将会是对我们警方侦破此案提供最有利的线索。”沈晋给夫妻两个讲道理,他也知道过了二十多年要把已经入土为安的孩子尸骨挖出来确实非常不人道吗,但为了不让更多人被害,他们不得不提出这种要求。

    女人依旧是歇斯底里地尖叫、咒骂着他们,男人也冷了脸,摆出一副送客的表情。

    冷清风脾气上来了,用指节叩击着桌子冷冷道:“你们难道一点社会责任感都没有?就放任杀害你们儿子的凶手继续去残害别人的孩子?”

    男主人脸色一白,松开了按住妻子的手。

    沈晋在桌子下面踹了冷清风一脚——你语气太重了。

    一直沉默不语的丁灵凌看了眼又发起疯来的女人似乎想到了什么,默默走到窗口看了眼院子里的精致。她明白了……

    “树,是沉睡在树下面吧?”丁灵凌叹息般地说道。

    她的话音刚落,女人停止了疯狂的喊叫,转而变成嘤嘤啜泣。男主人的脸色由白转成了猪肝色,不住地摇头。

    “你那么疼惜那棵树,连冷队踩上一脚都心疼成那样,因为你把它当成了你的儿子来养对不对?”丁灵凌上前握住了女人的手,轻轻按了一下以示安慰,“我们会小心的,不会伤到他分毫。你也很想把凶手绳之以法以告慰你儿子的在天之灵对不对?”

    女人的表情有些松动,很快被丁灵凌捕捉到了:“你儿子死的时候只有三岁,正是懵懂无知的时候,他连这个世界的美好都没有体验过多少就离开了,一定非常遗憾。”

    女人听了这话由啜泣转为嚎啕大哭,儿子的去世是她毕生的痛。

    沈晋一看这情形,知道差不多有戏了,朝冷清风点点头,暗示他可以准备通知这边的县派出所派人来帮忙挖尸体了。

    “警方的记录上写着你儿子是在跟你去b市市中心逛街的时候走丢的,再然后就被人发现在森林公园里的花丛中,但是我觉得你撒了谎……”丁灵凌握着女人的手没有松开,她按住的是她的脉门,这也是分辨人是否撒谎的一种方法。

    沈晋茫然地看着忽然自由发挥的铃铛,小腿偷偷踢了一下冷清风——铃铛这是在唱哪出?

    冷清风摇摇头——他也不知道铃铛忽然发现了什么。

    其实丁灵凌的把握也不大,她只是凭着多年在心理学上的研究经验大胆问了这么一句,因为她总觉得这个女人在他们提到她儿子的死的时候所表现出来对凶手的恨意远远低于她自己的内疚。

    作者有话要说:我悄悄的来,又悄悄地爬走……

    蟹蟹letiti亲扔的地雷~

    五十章了,撒花儿~\(≧▽≦)/~

    第51章 眼球小偷13

    女人身体一怔,这一愣倒是把哭给止住了。她两眼通红,眼眶里噙满了泪水,掏出手帕在脸上胡乱抹了几把,木讷地看着丁灵凌没有接话。

    “其实你一直觉得你儿子是你害死的对不对?”丁灵凌语气咄咄逼人,女人捏着手中的手帕踉跄地后退了几步。

    男主人爱妻心切,眼见妻子身体摇摇欲坠一个箭步冲过去把妻子搂在了怀里,他本来对警察并没有像他太太那么强烈的反感,但也见不得丁灵凌言语刺激:“你这是什么意思?晓丽因为没有看好阿文让他遇害已经很自责了,这么些年都过得混混噩噩的,我这个孩子父亲都已经原谅了她,你凭什么胡言乱语!”

    丁灵凌没有理会男主人的责问,她知道现在是女人精神防线最脆弱的时候,错过了时机等她缓过来就再难找到机会了。

    “你要是想赎罪的话最好是把那个人讲出来,否则你就是杀害你儿子的帮凶!”丁灵凌伸出一指,指向了窗外那棵生命力旺盛的大树,树的下面就是她儿子的安息之地。

    “帮凶……我是杀害我儿子的帮凶……”女人惊慌地在男人怀里拼命摇头,这些年她当惯了受害者的角色,因为孩子的死状实在是太惨,所以从来没有人指责过她一星半点。

    男主人用手掌轻轻抹去女人脸上的泪,哄着:“不是的,都是坏人不好,跟你没有关系的,你不是帮凶。”

    沈晋和冷清风捧着热茶靠在一起,端坐在沙发上围观,铃铛套话有她自己的节奏,他们不能贸然打断了。

    “你丈夫说得对,你儿子的死不能全怪你,但是你现在要是再不把隐情讲出来那就坐实了帮凶的名头。”丁灵凌闭着眼睛瞎说,她只是觉得第一个小男孩是从b市的大街上被人掳走然后就被挖眼杀害直至弃尸的,以凶手作案手法的细致和对每一次作案的谨慎策划,绝对不会莽撞到在随时都有可能被熟人认出来的大街上作案的。如果上述推断正确的话,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凶手既是激|情作案又与李太太相熟。

    李太太没有回应丈夫的安抚,也没有为自己进行辩护,她闷不做声地跌坐到沙发上,手指用力绞着手中的帕子。

    “说吧,”丁灵凌声音变得不复方才那般凌烈,变得轻柔而空灵,“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是时候该做个了结了。”她伸手握住李太太干枯暗沉的双手,让她不再跟手中的帕子较劲。

    沈晋越听越觉得铃铛这气场很神棍很郑少枫,于是偏过头去跟冷清风咬耳朵:“喂,你说铃铛该不会真的会给人施催眠术吧?”

    冷清风用脸颊蹭了蹭沈晋的鼻尖,低声说:“这可难说,你看李太太的眼神都变了。”

    沈晋抬眼往瘫坐在沙发上的女人那里看去,她眉头深锁,两只眼睛微微闭着,可以看见在眼皮遮挡下的眼珠正在飞快地转动。她的头不住地左右小幅度晃动,看得出她的脑内正在进行相当激烈的思想斗争。丁灵凌在她耳畔持续用那种轻柔空灵的声音鼓励,看来是很快就可以知道真相了。

    沈晋把头偏回冷清风那边,鼻尖偷偷又蹭了几下那座冰山滑不溜手的脸颊,压低了声音说:“等回去以后我让铃铛偷偷给你催眠,然后让你什么都听我的。”

    冷清风挑挑眉,用他清冽富有磁性的嗓音低低地笑道:“那我先强了你,省得你老是有这些莫名其妙的鬼主意。”

    沈晋横了他一眼——老纸是攻!

    冷清风若无其事地飞了他一个媚眼——好巧,我也是。

    丁灵凌用余光瞥见了两位老大的小动作,用不用这样啊,一闲下来就开始卿卿我我。她眼角抽了抽,努力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对李太太的引导之上。

    李先生对于妻子的一反常态也是很惊诧,也就不再阻止丁灵凌的动作。他有些焦虑,因为从方才丁灵凌和他妻子指代不明的对话中隐隐嗅出一丝不安,似乎几欲破茧而出的真相会把他本就支离破碎的家庭弄得更加血淋淋。

    丁灵凌从茶几上取了杯茶递给李太太,李太太木木地看着面前的那杯茶,似乎陷入了沉思。丁灵凌也不嫌累,就这么一直举着那杯茶没有放下。直至那茶不再冒出腾腾热气,李太太终于是伸出骨瘦嶙峋的手接过了那杯茶。

    丁灵凌松了一口气,终于是搞定了。

    浅浅地抿了几口茶,李太太放下手中的茶杯,垂下眼帘不去看站在一旁焦躁地来回踱步的丈夫,将二十多年前的事情缓缓道来——

    ********

    带着小男孩的尸骨和李太太的口供,冷清风三人离开了那座孤立在荒野之中的别墅。沈晋从后视镜里看着那一圈高耸的围墙渐行渐远,像是一座被遗弃的孤岛,岛上景色秀丽却了无人烟。

    “林尧和方兑那边搞定了没?”冷清风问。

    沈晋看了眼手机,没有他们那边的未接来电,看来这俩是还没回局里。

    “不对啊,c市虽然比b市离咱们那里远,但是他们俩不用跑家属,到警局拿了东西就走,怎么会拖到现在还没到?”冷清风看了眼车上的时间显示,已经接近晚上七点了,那两个不应该还没回去。

    “会不会是他俩心血来潮跑去c市买纪念品去了?”沈晋歪着脖子胡乱猜测。

    冷清风轻笑:“他俩也没那么不靠谱,说了是紧急的事情,知道没工夫瞎玩。干脆你打个电话给他们吧,催他们赶紧的,我们这边已经差不多掌握凶手是谁了,只等两边证物到齐,然后交给楚侨整合一下,这个案子就算板上钉钉了。”

    沈晋点点头,翻出了林尧的电话打了过去——

    “喂喂,二哥!我们苦——逼——啊——啊——啊——!”

    几乎是拨出去的一瞬间林尧接通了电话,那边那小子用疑似秦腔的唱法给他吼了这么一句。

    沈晋伸小指扣了扣麻麻的耳朵:“别介……当不起。你们那边什么情况?有屁快放。”

    “我们,堵——车——了啊——”林尧的秦腔进步还挺快,很快就找着了属于自己的调子。

    沈晋一挑眉毛:“堵车就堵车了,嚎什么呢。你们堵哪了?”要是没堵高速上还好说,反正现在道路建得四通八达的,条条大路通警局。

    “格奥(高)——素捂(速)——上啊——”事实证明想不要什么偏偏就来什么,林尧和方兑两个人好死不死地正好卡在了高速的半道上,车身前后都被其他车辆个死死卡住,就算能勉强岔出去,也离前面的出口差了十几公里,只能守着后备箱的尸骨在车里干着急。

    “够了啊,好好说话。”沈晋头疼,林尧这小子估计是给堵出脾气了,于是采用林氏发泄法温和地发泄郁闷,“现在又不是节假日高峰期,高速上怎么会堵车呢?”

    林尧撇撇嘴:“我也不知道,八成是前面出了车祸把路给堵了。”

    沈晋叹了口气,照这种堵法看来不到明天凌晨这俩熊孩子是回不来了,便叮嘱道:“高速上堵车还不知道要堵多久,你和方兑两个人轮流在驾驶座上守着,另外一个抓住机会休息,别疲劳驾驶。”

    林尧苦笑:“车里还有一副白骨,哪敢掉以轻心。万一被小偷盯上了把证据给偷走了该如何是好。”

    沈晋嘴角抽了抽,林尧身为警察的职业病还挺重的,不过警惕点也好,省得被小偷偷去了一副骸骨吓破了胆,又要写一堆报告。”

    许是没有听见方兑咋咋呼呼的声音,于是沈晋多嘴问了一句:“方兑呢?”

    电话那头的林尧顿了顿,然后展现了他粗犷豪迈的秦腔:“抛凹——妻伊——弃义——子——”

    沈晋咬牙切齿:“讲人话!”

    “哦,他跑到旁边那辆车上跟人打斗地主去了。”林尧哀怨地说。

    冷清风看挂了电话的沈晋脸上的颜色七彩缤纷的,特喜庆,于是好奇地问:“林尧那边堵车了?很严重?”

    沈晋有气无力地点点头:“大概是高速上有车祸,估计还特大,所以把整条路给堵了。”

    冷清风点点头:“那你怎么一副被虐了的表情。”

    沈晋看了一眼冷队长,用手指戳了一下他的脸蛋,埋怨道:“还不是你御下不严,底下人都是群活宝,堵个车都能串到别人车上去斗地主。”

    “斗地主?哈哈哈哈!!!!方小兑同志是人才啊!”冷清风爽朗地笑了起来。

    沈晋哀怨地看了他一眼——反应不对!

    冷清风摸了摸鼻子,勉强止住了笑意。他忍笑的时候特别好看,一口整齐的银牙露出了半口,白森森的特讨人喜欢。一张帅气的脸硬是憋成了面瘫,沈晋揉了揉愈发疼的脑仁,唉,随他去了……

    回到局里,冷清风把带回来的小男孩遗骨交给了楚侨,让他在上面针对李太太所指认的那人找线索。

    冷清风叫了外卖夜宵给隔壁两个房间辛苦奋斗了一整天的‘猩猩们’,他无语地发现郑少枫果然还在,而那些膀大腰圆的壮士每人桌前都放了两串黄澄澄的香蕉,还有一大摞香蕉皮……

    沈晋看了那堆积成山的香蕉皮扶额:“那臭小子还真拿你的钱去喂猩猩吃香蕉了啊……”

    郑少枫大大咧咧地坐在高脚椅上,手里抓了只鸡腿啃,两只脚悬空晃了晃,可悠哉了。

    “楚侨……你家那个你也稍微管管不……?”沈晋冲到楚侨法医室找人,想让他把郑少枫给拴在身边,别那么嚣张。这要传出去全局的人都知道他们m..c给自己人吃肉,给外援吃香蕉……

    楚侨正埋头检查男孩遗骸,取了一柄镊子耸耸肩:“他好歹没把咱们办公室给拆了不是。”

    沈晋扯了扯嘴角,要求好低……

    “嗯?我好像发现了什么东西。”楚侨眯着眼睛,用镊子小心翼翼地从骸骨上取出了小小的一颗微粒。

    作者有话要说:我十根手指残了三根,两根被划破,一根睡觉的时候扭到了,现在只能竖着。。还好不是中指……泪牛满面……oyl

    第52章 眼球小偷14

    楚侨小心翼翼地用镊子把那颗小小的微粒放到高倍显微镜下仔细看,只能凭经验初步判断是金属,还不能判断出是从什么工具上剥离的。

    沈晋也凑过去看了一眼,黄铜色的,他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也是摸不着头脑。

    “要不然送去鉴证科让他们给验一下是什么成分?”

    楚侨摇摇头:“送去鉴证科到得出结果起码还要一天,咱们等不起。”

    沈晋看着楚侨的表情好像一点也不遗憾,充满智慧的眸子闪烁着精光,非常‘真诚’地看着他。沈晋脖子往后一缩,不得了,总觉得这个年纪轻轻却老谋深算的大法医有什么‘企图’。

    “你……有什么快说……”沈晋伸手摸了一下后脖子,凉得很。

    楚侨嘴角往上一翘,变魔术似的把旁边遮盖着什么的白布一掀。一台崭新、洋气、看起来就很高端的、沈晋完全不明白是干什么用的机器就出现在了法医室里。

    “这是……什么?”沈晋尽量保持冷静,因为这台机子一看就觉得很贵。

    “简而言之就是可以方便我们破案的玩意儿。”楚侨轻描淡写地说。

    沈晋心里警钟大作,警惕地问:“玩意儿?我怎么觉得这个‘玩意儿’非常贵?你买的……?多少钱?”

    楚侨笑意更深了,沈晋几乎都可以看见他的狐狸尾巴在身后翘啊翘。

    “不贵不贵,才几十万而已。我先打电话跟厂家预定的,货到试用三天付款。”

    “什么?!”沈晋觉得自己从头皮开始一直麻到尾椎骨,“咱们队里的预算可不够了啊!”

    楚侨朝他眨眨眼:“谁说要队里出钱的啊,你家那位不是富得流油么?”

    “你也太黑了点吧,前不久才敲了他大哥一笔狠的……”沈晋斜眼看着楚侨,手指往他的解剖台一指,那是钱啊……

    “不黑不黑,我挺白的。”楚侨摸了摸下巴,大言不惭地说。

    “你一个做法医的就不要跟人家鉴证科抢饭碗啦。”沈晋试图晓之以理。

    楚侨如梦初醒,走上前去以领导人的姿态用力握了一下沈晋的手:“多谢沈队提醒,我这就去找丁局求加工资。”

    “喂……”沈晋权衡再三,与其去找那只铁公鸡最后还是得冷大哥掏腰包,好不如直接去找冷大哥,“好吧,你先用着,钱的事情好来搞定。但是下次买这么贵的‘玩具’一定要先和我们商量!”沈晋无奈地叮嘱,这帮熊孩子喜欢拿高科技当玩具,哪一样不是贵得离谱,还偏偏每个人都有正当理由,他又没什么立场拒绝。唉,只能再麻烦冷清风他大哥放点血了……

    “小晋,楚侨那边什么进度?”冷清风坐镇办公室,负责指挥大家从嫌疑人的背景和周围人入手调查。看见沈晋从法医室出来了,于是招招手把人叫到身边来坐。

    “他从男孩的眼眶附近找到了一些颗粒,嵌得还挺深,很大可能是凶手留下的。”沈晋拉过自己的转椅坐了上去,然后长脚一伸,在地上划拉几下就挪到了冷清风身边,“对了,楚侨新买了个新玩具要找你大哥报销。”

    冷清风眼睛都不眨一下,答应了:“好呀,把对方户头给我,明天就让我大哥给他们打钱。”

    “喂……”沈晋捏了一下土豪的大腿,“你可别这么宠着那帮熊孩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指不定哪天给你买一变形金刚立警局院子里辟邪。”

    冷清风按住他越发放肆的狼爪,笑道:“那敢情好,我也有这么打算呢。”

    沈晋瞅了他漂亮的脸蛋一眼,懒得跟丫置气。

    “你还别说,陈方明这个人头脑聪明得很,给人配钥匙居然配发了家。可惜没有用这笔钱好好生活,害死了这么多人实在是浪费。”冷清风桌上一沓嫌疑人的个人资料,上面详细记叙了凶手当年是如何从一个穷困潦倒的街头小贩变成百万富翁的。

    “他年轻的时候长得也好看,否则李太太也不会跟他搞婚外情。”林尧冲了个电热水袋往方兑怀里塞。他俩运气好,发生车祸的那段路很快被交警大队的人派人清空了,总算是没有在路上熬到半夜才回来。但是在别人车里斗地主斗得太兴奋的某位仁兄出了一身汗,回来这段路风凉,这家伙连打了一串喷嚏华丽感冒了……

    “李太太跟这个陈方明是真爱吧,她儿子被奸夫搞死了愣是憋了二十多年都不说,还装得那么可怜。”郑少枫咬了一口香蕉跑来办公室串门。

    丁灵凌想了想,说:“我倒觉得她可能不是故意隐瞒,是不愿意去想,不愿意去相信。”她举了个例子,“有些人性格非常软弱或者说是个人能力不行,做很多事情不顺。这种人很多情况下会将自己的失败推到外界上面,总是要怪这个怪那个的,从来不愿意去反思是不是自己的问题。”

    “这么说这个李太太也是这样,她明明怀疑或者说基本可以肯定是陈方明杀害的她儿子,但她就是不愿意相信,所以一直刻意不去往那方面想。”方兑抱着暖水袋顺着丁灵凌的话分析。

    丁灵凌点点头:“因为真相不是她的精神能够承受的,所以她会故意回避,甚至会自己编造出理由来为陈方明开脱。当时陈方明和她的事并不是众人皆知的,所以这个人根本没有进入警方的视线。二十多年了,她虽然用这种方法在她自己的脑子里为陈方明摆脱了嫌疑,但是她却免不了受自己内疚的折磨,所以难怪我们今天去见她的时候,她的精神状况非常不稳定。”

    “等一下!这个陈方明从前是在街上给人配钥匙的?!”沈晋灵光一闪,忽然想起楚侨发现的那个微粒是黄铜色的金属,如果他没猜错的话……

    “沈队!那个微粒鉴定结果出来了,你猜是什么?!”楚侨兴奋地拿着鉴定报告冲进了办公室。

    “是钥匙吧。”沈晋说。

    楚侨看了江户川沈晋一眼——不带这样抢风头的。

    “我在那个男孩的眼眶处发现了不规则齿状划痕,那一小粒黄铜微粒就是从一个划痕造成的坑里找到的。”

    “这么一来就板上钉钉了。”冷清风愉悦地准备通知隔壁两屋子猩猩拿武器抓人。

    “这种黄铜制的钥匙相当常见,咱们哪能保证陈方明一定会留着那把钥匙。”

    林尧的顾虑是对的,凶手第一次虽然是激|情作案,但也不能保证他有收集作案工具的癖好。

    楚侨笑着摇摇头,说:“一定能找到那把钥匙。我检查了你和方兑带回来的那具尸体,虽然因为曾经被弃置在荒野遭受了野兽的啃噬,但我用仪器将上百种动物的齿痕分离出来,最终在他眼眶处也找到了和第一位受害者身上相吻合的钥匙划痕。石顶天和他奶奶的尸体上,他的处理手法精进了不少,但是第一下仍是钥匙划痕。看来我们这位凶手对最初用的作案工具始终放不下。”

    “好,我们马上出发。”冷清风下令。

    抓捕陈方明的工作比前期工作要轻松很多,虽然他用的是假身份证入住的酒店,但林尧可不是吃素的,早就把他的行踪给牢牢掌握了。

    沈晋带着一部分人把守宾馆各个出口,冷清风带着一伙猩猩们闯进里面抓人。

    在陈方明的宾馆里警方找到了大量有关眼球移植的中外文献,上面用笔作了细致的笔记,看得出他为此下了很大的功夫。

    那柄挖掉了无数受害者眼球的钥匙就挂在陈方明的脖子上,贴身收藏。楚侨摘下那柄钥匙问了问:“用氨水洗过了。”

    “还能找到线索吗?”冷清风问。

    楚侨点点头:“放心,现在科技这么发达,用氨水洗掉证据的方法已经是老黄历了。”

    “要与时俱进知道不?”楚侨伸手将那柄钥匙吊在陈方明面前晃了晃,得意地说。

    被捕了的陈方明在警局里交待情况也很爽快,冷清风和沈晋两个人几乎没怎么费力就把所有受害者的埋尸地点给问出来了,列了张表交给林尧他们通知各地警局派人去挖尸。

    “我的儿子……是我害了他……”交待完所有问题的陈方明痛苦地用手捂着脸,他沾满血污的双手被银亮的手铐紧紧铐住,发出‘铮铮’响声。

    “你儿子的眼睛因为你的失误用火钳戳瞎了确实非常可怜,但这不能成为你残害别人孩子的理由。”冷清风淡淡地说。

    “我就快要成功了!!真的!!我就快要成功了!原来是要有亲缘的!要有亲缘的啊!”陈方明癫狂地晃动手铐,发出野兽般的嚎叫。

    沈晋叹了口气,看来石顶天和他奶奶同时落入他的魔爪,倒给了他新的灵感——要用有血缘关系的人去做实验。不知道他有没有勇气挖掉自己的眼球给他儿子按上……

    父爱重如山,父亲的爱,爱得深沉,爱得无言。总可以倾其所有为孩子付出,但再浓烈的父爱也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他的儿子若是知道自己的父亲为了自己的眼睛在二十年多年间杀害了许多与他年纪相仿的孩子去做那项血腥的实验之后,恐怕对光明的渴望也会打上阴影了吧。

    *********

    “总算是搞定了这个案子,这周末加了班,下周补两天假!”冷清风伸了个优雅的懒腰,豪爽地给全队人员放了假。

    “那可不行!”方兑鼓着嘴反对。

    “咦?”

    全队人员集体对方兑行注目礼,方小兑同志带头反对放假,这可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嗯?不扣全勤的。”沈晋眨眨眼,用诱惑的口气说道。

    谁知方小兑同志坚定地摇了摇头:“不行。”

    “为啥?”这下子全队人的好奇心都被他吊起来了,都想知道这方兑非要上班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下周一局里那个文学大赛就要比了,我要上台朗诵,你们可得全部到齐了给我捧场。”

    “……”林尧额头瞬间滴了一滴冷汗下来,居然忘了这一出!

    “……”丁灵凌看了眼林尧——就说我要去相亲!

    “……”楚侨和郑少枫两只也互相看了一眼,脑子飞快地转着,拼命想借口。

    “咳……嗯……”沈晋咳嗽了一声,让冷清风发话。

    冷清风双手插在口袋里,无所谓地说:“难得咱们队里出了一个有文学修养的人,咱们都要热情支持嘛。下周一照常上班,补休顺延!”

    *******

    在比赛的当天,方小兑同志在台上闭着眼睛对着音效极好的麦克风深情朗诵自己的‘大作’。

    台下丁局的脸色很黑,m..c全队人员的脸色也很黑。大家正襟危坐,两眼放空。

    警局里其他部门的同事们纷纷侧目偷看局长大人和m..c的同僚,发现他们都听得认真,于是纷纷窃窃私语:“莫非是我们文学素养不够,所以才没有发现小方同志那首诗里蕴藏的内涵?”

    “喂……”沈晋用手指悄悄戳了一下冷清风,“你也给我写封情书吧。”

    冷清风挑了挑眉,从牙缝里挤出一句:“现在这个年代不流行那个……”

    沈晋不乐意了,嘟囔道:“这可是你先追的我,你连情书都不写一点诚意都没有!”

    冷清风沉默了一下,终于在方兑一脸兴奋地接受全局鼓掌欢呼的时候答应了。

    恢复上班的第一天,冷清风破天荒地支使沈晋去食堂买早餐。

    等沈副队长带着一大包早餐到办公室的时候,在自己办公桌上发现了一封用蓝色信封装着的信。

    呀嗬,还真写了啊。沈晋瞟了一眼仰躺在沙发上专心致志玩掌机的冷清风,忽然开始有点期待了啊。

    放下手中的早点,沈晋小心翼翼地拆开那封信,抽出信纸,信纸被简单地对折了,沈晋吸了一口气,把它打开。

    上面是与冷队长性格相符度100%的张狂字体——

    我爱你。

    冷清风

    “喂……只有一句话啊,太简单了……”沈晋拿着信纸走到沙发旁边,用信纸搔了一下被掌机挡住了大半张脸,但是不小心露出了红红的耳尖的冷大队长。

    “哼哼,背面还有一句呢。”冷清风轻咳了一声,提示他。

    沈晋扭着手腕把信纸翻了过来,只见背面写着——

    loev you!

    lengqingfeng

    沈晋再也忍不住了,用信纸遮住脸,哈哈大笑了起来,他现在忽然有一种很想伸手摸摸某人脑袋的冲动。

    “喂……你的英文,真的……很差……”笑够了以后沈晋温柔地说。

    冷清风抿着唇放下掌机,略有不满地看着某个想要情书,写给他了之后又狠狠嘲笑不知好歹的某人。

    冬日的晨曦透过窗户照在相爱的两人脸上,暖暖的。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足量吧~~~

    咱们下个案子见~=3=

    话说我写到最后忽然忍不住用东北口念冷队的名字。。。

    小沈阳的那段太经典了,哈哈哈哈

    第53章 血腥玛丽01

    传说中,古代匈牙利名门的巴托利家族出了一位遗臭万年的女吸血鬼,她的名字叫爱尔榭贝特·巴托利。这位出身高贵的女性贵族拥有数不尽的财富和瑰丽妖冶的容貌,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英俊男子何止千百。但她并不满足于此,丈夫常年不在家让她倍感空虚,同时家传的精神疾病让她痛苦不堪。最终在管家和巫师的怂恿下这位美丽富有的贵妇渐渐尝到了血腥味所带来的刺激和快乐,直到她被处死之前已经虐杀了几百位Chu女,并用所取的处子之血沐浴,永葆青春……

    “你们说是不是现在又开始流行那种看起来要死不活的亚文化了?”沈晋对电视扬了扬下巴,电视上正在播一档音乐节目,灯光昏暗、浓烟四起的舞台上在卖力演出的是五个年纪轻轻的女生。她们的脸被涂得煞白,一双嘴唇倒是染得殷红,穿的衣服说不上是什么风格,但给人的感觉分外颓废。

    “沈队你凹凸了!那是上个月刚刚出道的内地女团,叫“bless”,她们现在跳的是出道曲《vmpire》,主题就是吸血鬼。虽然才出道一个月,她们的fn club注册人数就已经超过二十万了,很有前途的哦。”林尧说得头头是道,顺带还鄙视了一下快跟不上时代的沈队长。他对着网页搜索栏敲了几个字进去,很快就出现了一大串搜索结果,“你们看,‘中国第一美少女团体’,‘史上最萌女生团’,网上评论一面倒的都是夸赞。”

    沈晋凑过去瞄了几眼,果然是好评一片。

    “林尧,你该不会是粉吧?”丁灵凌捧着咖啡坐过来笑眯眯地说。

    林尧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干笑一声:“嘿嘿,每个宅男心里都有无数女神嘛……”

    沈晋瞥了他一眼,好心道:“已婚人士可得收敛点,别惹你家小兑不高兴。”

    林尧狡黠一笑,道:“没关系没关系,我家小兑也是粉,她们昨天去上河广场签售,我和小兑两个一起排了两个小时的队才签上。”说罢,他献宝似的从抽屉里掏出一张专辑,像对待珍宝般爱怜地抚摸。

    沈晋扶额:“粉思的世界是我们凡人不能理解的。”

    丁灵凌眼中精光一闪,立马去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准备码一篇关于追星与夫妻关系的论文。

    冷清风见他们讨论得这么热乎,也偏过头看了一眼屏幕:“嘶——这脸上一个个妆化得跟鬼似的,你确定等她们卸了妆你能认得出来?”冷清风这话绝对不是夸张,bless新专辑宣传海报上的造型个个都是烟熏加红唇厚粉,在他看来全都长得一模一样,哪有半点个人特色。

    “唉,冷队你肿么也这么老气横秋。”林尧伸出一根指头左右摇了摇,一脸不赞同。

    头一次被人说“老”了的冷清风一脸黑线,沈晋忍不住手贱上去捏了捏,很快被他反过来在腰上吃了好大一口豆腐。

    “林尧同志,讲话前先把舌头捋直了,否则我会有一种把你按到解剖台上的冲动。”楚侨幽幽地说。

    “黑化黑灰化肥灰会挥发发灰黑讳为黑灰花会回飞;灰化灰黑化肥会会挥发发黑灰为讳飞花回化为灰。”林尧一口气念完一大串绕口令,不带打结的,用事实证明了自己舌头的曲线。

    冷清风看了眼沈晋,沈晋望了望天花板。这一没案子队里的这群活宝就又开始贫了。

    楚侨对着林尧皮笑肉不笑了一下,手如疾风一举把林尧手里摸着的专辑给捏手里了。

    “哎——!您老忍住……别小郑同志一不在身边你就上火,殃及了池鱼可不好。”林尧心惊肉跳地看着楚侨两指夹着的专辑,那角度岌岌可危。那可是bless全员签了名的专辑啊!他心里除了方兑排名第二的宝贝!就连保护专辑封面的塑料纸他都舍不得拆呢!

    楚侨一挑眉,呀嗬,这小子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家小枫上个星期接到他师父的电话,要他回帝都一趟,也没说归期。问他是什么事情也推说他听了也不懂,可把他郁闷坏了。

    “铃铛,这个女的长得跟你七分像啊。”楚侨指着那张海报上其中一个女生对丁灵凌说。

    丁灵凌凑过去盯着那个女生上看下看横看竖看,无论从哪个角度都看不出那女生哪里跟自己像了。确切的说,她是看不出那个女生真实的长相是什么……

    “哎,还是楚侨牛逼。人家看人都不带看皮相的,直接看骨骼。铃铛,你大概是骨头长得像她。”沈晋托着下巴点点头。

    这话说完,众人抖了抖,楚大法医就是个移动x光机,看人只看“内在”。

    打完了最后一个boss,冷队长舒爽地伸了个懒腰,把在手里握热了的掌机放下透凉。

    “反正现在天下太平,咱们不如集体出去冬游?”冷队长金口一开,群众们马上两眼放光。m..c内部的一句话可是“跟着冷队有肉吃,跟着沈队有酒喝,两位队长一搅基,有酒有肉过大年!”

    “咱们老这么出去晃,丁局会不会又要抓狂了?”沈晋这个副队长脑子里总算是还有局长大人的一星半点存在感。

    冷清风豪迈地说:“没事,反正咱们留在局里也没干什么正经事,还不如出去玩给局里省水电费。”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自家队长在这里等着呢。

    “既然是你提议的,那你说说想去哪里玩?”沈晋以为这是冷清风突发奇想,所以想先问问他的意见。因为不出所料的,这次旅行肯定是他掏腰包,总要尊重一下放血主人的意愿嘛。

    “我大哥在麓山半山腰开了个度假村,后天就开始试营业,咱们明天可以出发去玩玩。”冷清风早上接了他大哥一个电话,大哥在电话那头各种哄骗外加拐带,总算是把弟弟给说服了,顺带要求把弟媳妇也带过去给他仔细瞅瞅。

    冷清风的大哥叫冷凌峰,只比他大两岁,如果说可以用“狂暴邪魅酷叼拽”这个词来形容冷清风的话,他大哥就是“腹黑儒雅高帅富”,外加弟控一个。他大哥接管的是冷家的家族生意,具体是什么没人告诉过冷清风,他也懒得去问清楚,反正钱有大哥赚,他拿着给媳妇儿花就行了。

    前段时间他爸妈嚷着市内太吵,郊区又太荒凉没什么景致,所以大哥孝心大发,马上在麓山的半山腰上买下了一块地皮,建了一个什么主题公园,总之想法是创新的,前途是无量的,钞票肯定是滚滚来的,小白鼠他这个弟弟是必须当的。

    一听是冷家大哥投资的度假村不用细问就知道肯定很豪华,众人欢欢喜喜地收拾办公用品,准备响应老大的号召提前翘班回家收拾行李。

    “你……你确定要带这么多内裤?”沈晋颤抖着手指指了一下行李箱里目测不下三十条被叠得整整齐齐的内裤。

    在搬到沈晋家跟他同居之前,有洁癖的冷大队长的内裤一向是日抛型的,新的内裤从来不穿第二次。搬过来以后总算是在贤惠的(?)副大队长的感召下买了一台内衣洗衣机,还有n瓶( M.A.C谜案处 http://www.xlawen.org/kan/2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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