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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嘴滑舌,也不知道跟谁学地。既然知道我姓罗兰,那你应该猜到我是来自罗兰家族地吧?对于罗兰家族,你知道多少?”
“这个嘛……”雷克斯略有些尴尬地摇头,糊含不清地说道:“大陆上姓罗兰的人不少,虽然猜到你是贵族,但是我没去过圣兰帝国,也不怎么,对你地国家实在是知道的不多,更不用说你的家族了……”
“就猜到你不知道。”索菲娅有些气恼,伸出纤指在雷克斯的额头上轻轻戳了一下,无奈地说道:“算啦,不跟你计较,谁让我偏偏爱上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只好认命了。”
“嘿嘿……”雷克斯嘿嘿一笑,笑声中尽是说不出的得意,心里却暗自嘀咕:“你自己不告诉我,我怎么知道。这可怪不到我头上,唉,女人啊……”
索菲娅不知道雷克斯的心思。她再次白了雷克斯一眼,收敛起笑意,这才开始解释道:“我的家族,也就是罗兰家族,是圣兰帝国最大的贵族之一。我的爷爷是罗兰家族的家主,他年轻时就跟在圣兰大帝身边征战天下,立下无数功劳。甚至救过大帝地命,和大帝兄弟相称。我爷爷在四十岁的时候被圣兰大帝封为罗兰公爵,并且把帝国最富饶的高加索行省改名为罗兰行省赐给家族,做为家族地封地,世袭罔替。”
索菲娅的话中充满着骄傲与自豪,而她口中的圣兰大帝就是圣凯伦大帝。
圣凯伦大帝做为圣兰帝国的缔造者,他在帝国子民中的声望和号召力之强无人能及,甚至超远神祗!
雷克斯大吃一惊,他吃惊的并不是索菲娅的出身,而是她口中地爷爷。他指着桌上的信笺,问道:“索菲娅,你刚才说这些信笺都是你爷爷传送过来的。圣兰大帝在四十多年前就去世了,你爷爷怎么……”
索菲娅脸上一副你很无知的表情,说道:“我爷爷跟我一样,也是魔武双修,而且是圣域强者,活到现在有什么奇怪的?”
“原来是这样。不过你可没跟我说过,你爷爷也是圣域强者。”雷克斯恍然一笑。
普通的人类寿命在八十岁左右,如果修炼出斗气但又没有达到圣域的话,大约可以活到一百岁。而圣域阶段的人类强者大约可以活到三百岁,罗兰公爵顶多一百三十岁,再活个一百多年不成问题。
魔武双修的圣域强者非同小可,绝对比同等级的高手强上大一截。索菲娅年纪轻轻就拥有这么强大地实力,除了她本身天赋惊人以外,肯定与她的爷爷脱不开关系。她这一身所学。大半来自罗兰公爵的传授。就是不知道罗兰公爵有没有拓展出领域。在金刚所说地实力阶层中属于哪一个层次。
想到这里,雷克斯不禁有些头疼。罗兰家族的实力越强,以后他在索菲娅的问题上就会有更多的麻烦。
不过雷克斯也没有往深处想,只要索菲娅真心想跟着自己,蛮横无理一番也无所谓。以他如今的实力,即便是魔武双修的圣域强者,也不能阻止自己要做地事情。
轻轻甩了甩头,把这个问题抛到脑后,雷克斯问道:“除了圣兰皇帝遇刺之外,你爷爷还在信里说了什么?”
以索菲娅的聪明,她当然也看出雷克斯在担心什么,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爷爷让我尽快回去,我的父亲和母亲很想念我。尤其是我的母亲,这一年来她一直在担心我,现在又出了这件事,我怕她会坚持不住。”
“你母亲?”
“嗯,”索菲娅点了点头,解释道:“我母亲和陛下是孪生兄妹,也是陛下唯一的妹妹,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自从陛下昏迷不醒以后,母亲已经伤心得晕过去好几回了。”
“原来你母亲是圣兰帝国的长公主,圣兰皇帝你的舅舅!”雷克斯顿时感到一阵头大。有这层关系在,加上罗兰家族庞大的势力,索菲娅即使不是公主,身份地位也不会比公主差到哪里去,甚至更加尊贵。
雷克斯轻笑一声,说道:“这么说,你一定要回圣兰帝国了?”
索菲娅无言地点了点头,眼巴巴地看着雷克斯。
雷克斯自然知道索菲娅在期望着什么,他实在舍不得让索菲娅伤心,前世有一句话: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他虽然不是丑媳妇,但也不能这么拖下去,该来地还是要来,总有一天要去面对,堂堂男子汉大丈夫,还怕什么!恰好他目前需要大量地金币去购买厌魔金属,都说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说不定这次去圣兰帝国还能发一笔战争财呢!
前后犹豫了不到一秒钟,雷克斯就做出了决定,笑着说道:“你回娘家,我当然也要跟着去,否则也太不像话了。”
索菲娅欢呼一声,从椅子上跳起来扑到雷克斯的身上,没头没脸地吻过来。见索菲娅这么热情,雷克斯当然不会拒绝,反手抱起索菲娅就往床边走去。
第五卷 无罪之城 第十卷 圣都风云 第二百五十三章 蓝海
.罗兰公爵在半个月之内连续给索菲娅传送十几封信笺,除了因为索菲娅没有回信,担心索菲娅出现意外之外,圣兰帝国的局势也已经达到异常紧张的地步,不得不把在大陆闯荡一年多的索菲娅招回卡萨圣都,越快越好。
索菲娅在当天晚上就给罗兰公爵回信,表示立即动身回国。第二天一大早,雷克斯就带着不明所以的众人乘着金光,离开了拉纳克城。
“雷克斯,我们这是去哪里?这个方向并不是返回兽人帝国吧!”刚起飞不久,对方向极为敏感的亚摩斯就发现金光并没有按原来的计划往兽人帝国飞行。
“我们要去一趟圣兰帝国。”雷克斯笑着说道。
除了索菲娅之外,其他人闻言都是有点惊讶,转过头来看着雷克斯,他和索菲娅对视一眼,解释道:“索菲娅的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所以我们要赶过去一趟。”
接着雷克斯把昨天在旅店里听到的消息,还有索菲娅的家世全都告诉大家。听到圣兰帝国即将向布隆迪亚公国开战,众人都是为之一震,反倒是对索菲娅的身份并不觉得惊讶。大家的判断力都不弱,早已猜到索菲娅的出身极为高贵,如果说她出身平民,反而让人会觉得难以置信。
雷克斯发现萝莉娜一直沉默不语,淡淡地问道:“萝莉娜,你急着回帝国吗?”
萝莉娜连忙摇头,轻声说道:“不急。能跟着雷克斯大哥闯荡大陆,我觉得很开
“嗯,”雷克斯点了点头,说道:“在没有解除生命契约之前,你必须时刻跟在我的身边,不能离开我的精神感知范围之外,否则我无法保证你的安全。毕竟这关系我的性命,希望你够理解。”
雷克斯在回拉纳克城的路上就已经做出中这个决定,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生命契约的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费迪南德也许看不出端倪来,但是雷克斯不觉得能够瞒过教宗。以教宗的眼力和学识,仅凭一点蛛丝马迹,就能推断出事实,并且不离十。
对于教宗。雷克斯一直觉得他比兽皇和布拉德更加难缠。像一个潜伏在暗处地猎人随时会给人致命一击。
很难说教宗会不会借生命契约大做文章。最好地办法就是先拖着。不能让教宗与萝莉娜接触。等解除了生命契约再回兽人帝国。到那时候。教宗就是有天大地能耐。也折腾不出花样来了。
原本雷克斯以为萝莉娜会对这个霸道地决定恼羞成怒。谁知她竟然朝自己露出一个笑容。语气中似乎还带着几分欣喜。说道:“雷克斯大哥走到哪里。我也跟到哪里。不用担心我。而且伊温妮莎会保护我。雷克斯大哥请放心。我不会拖后腿地。”
她身边地火凤凰轻轻哼了一声。却也没有出言反驳。
愣了几秒钟。雷克斯才反应过来。感觉有点莫明其妙。不明白萝莉娜心里在想着什么。不过见她地态度这么合作。雷克斯也不好冷言冷语。只好说道:“这样就好。冕下那边你不用担心。我以后会亲自向他解释。”
萝莉娜乖巧地点头应了一声。就不再说话。
拉纳克城位于大陆极西,而圣兰帝国处在大陆东南部,从前者出发抵达后者,几乎横穿整理个圣兰大陆。途中还要穿过广袤无垠的翰海大荒原,即使不考虑旅途中的危险,普通人走上一年也未必能够到达。
不过雷克斯一行人有金光这个速度之王代步。这一切都变得极为简单。而且十分枯燥。
金光全速飞行了十天,一行人早已经离开亚述帝国。进入翰海大荒原的中部。
此时正是夏季,艳阳高照,金光地护罩可以挡住敌人的攻击,也可以挡风遮雨,偏偏对阳光的照射毫无办法。一行人在上万米的高空,被炽烈的阳光一晒,口干舌燥,全身大汗淋漓,夜月用魔法弄出的大片水汽也不管用,没两下子就全蒸发了。
一天下来,除了无惧高温的索菲娅和一龙一凤,即使是耐力超绝的雷克斯也快顶不住了。尤其亚摩斯,黑暗精灵生来就对阳光有着几分惧怕,第一天几个小时的曝晒,就让他完全失去了战斗力,整个人萎靡不振,有气力无地躺在金光的背上。
幸好第二天雷克斯灵机一动,把霜之哀伤从空间戒指里面拿出来握在手上。霜之哀伤地寒气惊人,轻而易举地把炽烈的阳光抵消掉,这样才好过了许多。
自从雷克斯把霜之哀伤拿出来以后,火晶龙艾拉西娅的眼睛就像被强力胶水粘住了一样,死活挪不开,众人隐约从她地目光中看到大片乱转的小星星!
霜之哀伤的外表华丽非常,晶莹剔透,美轮美奂,像是一件举世无双的艺术品,而且又是史诗神器,号称圣兰第一神剑,堪称圣兰大陆的终极宝物。它对一头雌性巨龙来说,简直就是至高无上的大杀器,其吸引力可想而知!就连火凤凰在仔细看了几遍之后,也显露出心动之色!
不过一龙一凤慑于雷克斯和金刚地实力,又签约订了契约,即便她们再垂涎于霜之哀伤,也不敢动手抢夺。
只是时不时的听到火晶龙模糊不清的嘀咕:“啧啧……可惜啊!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拿出全部……不,一半……不,三分之一的收藏来交换它!这可是霜之哀伤,即使是神圣巨龙,也没有这样让人迷醉的收藏品吧!”
类似这样的话,火晶龙一天要念叨个上百遍。
雷克斯的听觉极强,自然把这些话一字不漏的听进去了,他在哭笑不得地同时,对龙族贪婪地性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就在这时,一直百无聊赖地躺在身侧地金刚忽然坐了起来,指着前面,大声说道:“哈哈……大家快看,下面就是蓝海,我们到无罪之城了。”
众人向前面望去,只见在视野的尽头出现一片巨大的湖泊,蔚蓝色的湖水波光粼粼,远远望去,就像是一枚点缀在绿色大地上的蓝色宝石,在阳光下折射出淡淡的反光。雷克斯极目远眺,隐约看到在湖泊中心位置的小岛,也就是无罪之城,此时正有数十艘船只在湖面上行驶,往返于各条不同的支流之间。
“蓝海在高空上看完全不样,更漂亮一些。”雷克斯赞叹一声,这才抬头看了看天色,发现中午刚刚过去不久,说道:“飞了这么多天,金光也有点累了,我们到无罪之城休息一天,正好我有些事情要办。”
他向索菲娅投去一个询问的目光,索菲娅微微一笑,善解人意地说道:“这样也好,反正我都离家一年多了,也不差这一天。”
金刚闻言大喜,连连向索菲娅挤眉弄。他的耐性最差,连续飞了十天,都快无聊死了。想到马上又可以大吃大喝,金刚就忍不住哈哈大笑,不停地催促金光飞得再快一点,迫不及待地想要降落。
片刻之后,雷克斯一行人顺利地进入无罪之城。
时隔一年,无罪之城还是一如既往的繁华热闹,一支支的商队进进出出,街道上熙熙攘攘,佣兵和商人行色匆匆,仿佛他们总有忙不完的事情。
雷克斯和索菲娅相视一笑,他们之间的缘分起于霜之哀伤,也可以说是在无罪之城认识的,如今再次来到无罪之城,自然比其他从多出一分不同的感受。
亚摩斯曾经在无罪之城生活了十几年,回到自己所熟悉的地方,他一扫因为阳光带来的不适,显得有些兴奋。
在他的带领下,雷克斯一行人在一家档次较高的旅店住下。金刚没等进入自己的房间,就大呼小叫地让侍者上了一桌丰盛的酒菜,大吃大喝起来。
雷克斯无奈一笑,在安顿好众人之后,他才准备去办正事,说道:“亚摩斯,我要出去一趟,你对无罪之城比较熟悉,也一起来吧!”
亚摩斯不明所以,但也没有拒绝,“好,马上就来。”出了旅店之后,他才问道:“雷克斯,你要去什么地方?”
雷克斯考虑了一下,当下也不隐瞒,直接说道:“嗯,如果我要出售三磅的秘银,去哪里最好?”
亚摩斯面色一变,很快明白过来。他知道雷克斯现在急需大量的金币购买厌魔金属,随即向四周扫视一圈,发觉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这才压低了声音,说道:“我明白了,我知道有个商店,是专门进行珍贵的魔法物品交易的地方,应该会有你想要的东西,跟我来吧!”
话一说完,亚摩斯就在前面领路,行走之间带着一贯的谨慎。
雷克斯知道亚摩斯在提防什么,三磅秘银价值数十万枚金币,万一被人得知,难免会引来大堆的麻烦。不过以他的实力,如果还能被人抢走东西,那也无话可说了!
他无谓一笑,迈开脚步跟上亚摩斯。
第五卷 无罪之城 第十卷 圣都风云 第二百五十四章 秘银
.雷克斯记忆力极佳,大概记得无罪之城的地形,没走多远,他就发现亚摩斯带路的方向似乎是前往拍卖场所在的星夜城堡。
果不其然,十几分钟后,两人来到星夜城堡前面的广场边上。这个广场面积不大,雷克斯对这里的印象非常深刻,一年前,他就是在这个广场上从八个圣域强者手中抢到霜之哀伤,直到现在还在他的手里。
广场的地面全部由平整的石板铺就,去年大战造成的破坏早已被修复,没有留下一点的痕迹。此时正有不少佣兵坐在广场的边上休息,一边谈论着曾经在这里发生的惊世大战,一边扫视着路过的行人,完全不知道他们谈论的主角就在身边不远处。
看着周围耸立的数十家装饰华丽的商店,雷克斯暗自点头。这里是无罪之城的中心地区,真正的黄金地段,能够在这里开店,雄厚的资金和强大的势力,二者缺一不可。像秘银这样昂贵的魔法物品,也只有这样的商店才有可能消化了。
亚摩斯脚下不停,他对这里十分熟悉,带着雷克斯走近广场边缘处的一家商店。
雷克斯抬起头来观察,这家商店处在十字路口的一边,楼高三层,占地极广,虽然没有挂着门牌说明是做什么生意的,但是装饰得富丽堂皇,在周围的商店中数一数二,他感应到商店中隐隐透露出一股不弱地魔法波动。
这家商店往来的客人不多。但是那些为数不多的客人看起来非富即贵,甚至还有魔法师的身影。
“就是这里了。”亚摩斯在门前停下脚步,低声说道:“这家魔法商店的主人来自法奥斯帝国,专门经营与魔法有关的物品和各类价格高昂地珍稀金属,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在无罪之城很有名气。我以前跟他们打过几次交道,应该可以信任。我想也只有他们有能力收购你的秘银了。”
雷克斯点了点头,满意地说道:“嗯,就是需要这类地方,我们进去吧。”
进入商店之后,雷克斯才发现里面的装饰与外面截然不同,处处透露着一股朴实的气息。看起来倒是有一点返璞归真的意味。
扫视了一圈,大厅里只有几个客人在侍者的带领下观看物品,雷克斯才跟着亚摩斯走向大门对面地柜台,柜台后面坐着一个相貌平凡的中年人,他身穿一套标志着魔法学徒的灰色长袍,却有着一双与法师袍格格不入的市侩精明的眼睛
见有客人光顾。中年人连忙站起身来。眼中闪过一丝诧异。毕竟黑暗精灵和牛头人地组合可不常见。
“难道牛头人也可以使用魔法吗?”中年人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地声音嘀咕了一句。这才亲热地迎了上来。笑容满面地说道:“哈……这不是亚摩斯吗?好久没有看到你了。这两年上哪发财去了?”
亚摩斯不太习惯中年人地热情。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又觉得不太礼貌赶紧往前踏回一步。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地经历:“前年回了一趟地底。这两年一直在大陆上闯荡。今天才回到无罪之城。”
“地底世界?”中年人眼前一亮。急促地说道:“那里可到处都是值钱地好东西啊。这回又给我带什么来了?”
“这次不是我要卖东西。”亚摩斯摇了摇头。轻轻指了一下雷克斯。说道:“这次是我地朋友要和你做交易。我想你一定会有兴趣地。”
“哦?你地朋友?”中年人地目光转向雷克斯。他在说话地时候。目光飞快地在雷克斯身上打量了几下。总觉得这个牛头人地面貌有点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是一时半刻又想不起来。
中年人的心里有些疑惑。同时也有几分失望。兽人向来是与魔法绝缘的,自从他接手这家魔法商店以后。十几年来接待过的兽人十个指头就能数得过来。那些兽人都是一些幸运儿,无意间得到一两件魔法物品,或者珍稀地材料,来这里出售换取金币,一般不会有什么好东西。
不过本着顾客至上的原则,中年人还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道:“本人格伦恩,欢迎阁下光临奥林魔法商店。不知阁下想要出售什么物品?”
雷克斯自然看出对自己格伦恩极为轻视,在进入大厅的时候就听到格伦恩的低声抱怨,他也不以为意,淡淡地说道:“秘银,你们这里收吗?”
“果然又是一个幸运的家伙!”格伦恩心中暗道。秘银虽然珍贵,但是由他经手的秘银也不在少数,问道:“你有多少?”
“很多。”雷克斯笑了一声,“不知道你有没有本事收下?”
格伦恩对雷克斯的态度十分鄙夷,一个没有见过世面、没见过金币的幸运的家伙而已,能有多少秘银。他正想反问雷克斯有多少秘银,亚摩斯忽然上前一步,低声说道:“这里人多,说话不方便,格伦恩你找个地方再谈吧。相信我,这次是一笔大生意!”
格伦恩眉头一皱,疑惑地看着亚摩斯,见亚摩斯很肯定地朝自己点头,眼中满是焦急之色,就知道事情不简单。他向四周扫视一遍,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你们跟我来!”
雷克斯两人跟着格伦恩在其他人惊讶地目光登上三楼,很快来到一间宽敞地会客室,等分别落座之后,格伦恩迫不及待地问道:“说吧,阁下到底有多少秘银,我现在倒是很好奇了。”
雷克斯没有立即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释放出少许精神力探查一番,发现在会客室两侧地房间里藏着几个实力颇为不凡的战士,还有两名高级魔法师,想来他们就是这家魔法商店请来的护卫了。
在确定那些护卫无法听到会客室里的谈话之后,雷克斯才慢条斯理地说道:“三磅,具体地说,是三磅二盎司的秘银。”
“啊……”格伦恩惊呼一声,眼睛瞪得滚圆,难以置信地说道:“这么多!阁下不会是在开玩笑吧?”
怪不得格伦恩怀疑,他经营了一辈子的魔法物品,经手的秘银加起来也没有两磅。平时进行秘银交易都是以盎司,甚至以厘来计量,现在一个牛头人跑到自己面前说他手里有超过三磅秘银,任谁第一个念头都是:不可能!
雷克斯微微一笑,也不反驳,直接把所有的秘银从空间戒指里面取出来,在旁边的茶几上堆成一堆,一块一块大小不一的秘银射出耀眼的亮银色,把整个会客室都照亮了几分。
“嘶……”格伦恩倒吸了一口凉气,秘银的光芒差点让他耀花了眼。他情不自禁地走上前来,仔细地观察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格伦恩才坐回自己的椅子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叹为观止地说道:“我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秘银,让两位见笑了!
雷克斯和亚摩斯都露出一丝笑容,对格伦恩的失态不觉得惊讶,三磅多的秘银对雷克斯来说只是小儿科而已。如果格伦恩知道雷克斯曾经拥有上千磅的精金和十几磅秘银,还有软金以及两枚龙晶,恐怕他现在已经晕过去了!
格伦恩收回目光,没有向那堆秘银再看一眼,毕竟生意还没有谈成,以免让雷克斯产生误会。他虽然猜不到雷克斯真正的实力,但是一个能够拥有空间戒指的牛头人,也绝对不是好惹的。
“阁下果然是大手笔啊,佩服!”格伦恩不禁叹声说道。
雷克斯淡淡地说道:“过奖了。”
见雷克斯并没有显露出得意之色,格伦恩心里顿时对雷克斯的身份产生几分好奇,究竟是从哪里弄到如此巨量的秘银?不过这些问题只能放在心里了,他还没有蠢到忍不住问出来。
雷克斯不想再客套下去,他直奔主题,说道:“我的时间不多,只能在无罪之城呆一天,格伦恩老板你开个价吧!”
“看来阁下是个爽快人,那我也不说废话了。”谈到生意,格伦恩立刻收敛了笑容,正色说道:“秘银的数量极为稀少,因此它的价格近千年来始终没有变化,比金币还要稳固。一盎司秘银的价格是六千枚金币,我就按这个价格收购阁下的秘银,不知阁下是否满意?”
雷克斯不懂这些,目光投向亚摩斯,见亚摩斯朝自己微微点头,知道格伦恩并没有说谎。他不想在这方面斤斤计较,讨价还还,说道:“我没意见,就按照这个价格卖给你吧。”
格伦恩想不到这么容易就谈成数额如此巨大的生意,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心中大喜,笑容满面地说道:“阁下快人快语,鄙人佩服。”
说到这里,格伦恩手掌一翻,手上出现一架精致小巧的天平,说道:“我需要对这些秘银进行精确的称量,这台称量天平出自法奥斯帝国,最小可以称到十分之一厘的重量,两位可以对它检查一遍,再一同监督称量过程。”
雷克斯无所谓地摇头,“不用了,请便吧。”去年的帖子都被翻上来了,是谁在挖坟?)
第五卷 无罪之城 第十卷 第二百五十五章 紫晶
.格伦恩的动作非常熟练,很快就把整堆秘银的重量称出来,与雷克斯所说的重量出入不大收起称量天平,格伦恩掐着指头算了起来:“三磅二盎司零六厘,也就是五十磅零六厘,按照一盎司六千枚金币算,就是三十万又二千二百五十枚金币。”
他抬起头来,问道:“两位,我没有算错吧?”
雷克斯点了点头,“没错。”
格伦恩笑了起来,这一笔生意做成,能顶得上他大半年的收入,他现在心情大好,说道:“两位请稍等,容我离开片刻去取金币,毕竟这么大数额的金币,我可不敢整天带在身上。不瞒两位,本店能够在短时间内调集的金币也不多,如果阁下再拿出几盎司秘银来,那就只能推迟几天,让我去抽调资金了。”
“不急,”雷克斯一抬手,说道:“格伦恩老板先不急着去取金币,我还有事需要和你商量,省得待会儿多跑一趟。”
“嗯?”格伦恩停下脚步,惊讶地问道:“有什么事,阁下请说。”
雷克斯见格伦恩坐了下来,这才问道:“不知道贵店是否出售厌魔金属?”
“厌魔金属?!”格伦恩脸色一变,思量了几秒钟,小心翼翼地问道:“不知阁下是想买还是想卖?”
“当然是想买,”雷克斯对格伦恩的商人脾性有些不耐烦了,“你直说有没有厌魔金属吧。有多少我都要了。”
格伦恩做了一辈子地生意,察言观色的本领自然不在话下,立即看出雷克斯对自己产生不满,也不再拐弯抹角,说道:“厌魔金属的价格是秘银三十倍以上。平时几年也没能收购到一丁点,一直是供不应求。阁下来得很巧,本店在几个月前恰好从法奥斯帝国弄来少许的厌魔金属。虽然只有八厘,也就是半盎司,至于这个价格嘛……”
雷克斯心知肚明,格伦恩说了这么多,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他懒得讨价还价,沉声说道:“一口价,十万枚金币。愿意卖就当场交易,不愿意卖就拉倒。你去把秘银的钱拿来。我立马走人。”
“成交!阁下稍等。我马上回来。”
格伦恩知道雷克斯会说到做到不敢多说废话。连忙大喊了一声就小跑着离开会客室。生怕雷克斯反似地。实际上。半盎司地厌魔金属。他收购进来地时候只花了不到九万枚金币。这么一转手。他就赚了一万多枚金币。心里已经乐开花了。
雷克斯见格伦恩答应得这么爽快。就知道自己肯定被宰了。不过他并不在意。
半盎司地厌魔金属价值十万枚金币左右。凑齐十二盎司地厌魔金属就需要二百四十万枚金币。他现在手中只剩下二十万枚金币。还差了二百一十万枚金币。既然差了这么多。也不介意让格伦恩赚去这一点蝇头小利。
格伦恩很快回到会客室。他只是个魔法学徒。体质极差。一路小跑着来回一趟。额头已经微微出汗。
格伦恩走到桌边。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三个大小不一地袋子放在桌上。他先打开那个最小地袋子。小心翼翼地掏出几块核桃大小地黑色地东西放在桌上。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好像这几块东西会被他一口气吹走一样。
抹了把汗,格伦恩说道:“阁下请看,这些就是厌魔金属。它们的密度非常小,比秘银还要轻好几倍,别看它们的外表好像挺重,其实加起来才半盎司,一阵风就能刮走。”
雷克斯和亚摩斯凑上前去,各自拿起一块厌魔金属仔细观察起来。这几块东西黑乎乎地,看起来就像是一块黑炭,拿在手上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硬度却很高,雷克斯手上使出三分劲,也只能捏出一个微不可见地指纹,竟比钢铁还要硬许多。
另外,雷克斯在释放出精神力包裹住手中的厌魔金属的时候,脑中竟然传来一阵沉重晦涩的感觉,仿佛这一块小小的东西有上百斤重。这是厌魔金属?”
虽说这几块东西奇异非常,但是雷克斯不能确定这东西究竟是不是厌魔金属,不由得看向亚摩斯。
亚摩斯也不太确定地摇了摇头,他看着手中的黑色硬块,说道:“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不过它们跟传闻中描述的一模一样。”
格伦恩哈哈一笑,“要确定这是不是厌魔金属还不容易吗,对着它们施放一个魔法就知道了。”
雷克斯也笑了起来,“这的确是个好方法。”
格伦恩身为魔法学徒,这个试验由他来做就可以了。他拿起一块厌魔金属放到一把椅子上,在两米外站定,然后对着它念起咒语。
过了几秒钟,魔法迟迟没有出现。雷克斯不禁哑然失笑,这个格伦恩做生意的本事很大,可是实力却差到极点,一个最简单地小魔法就要准备这么久,这段时间足够敌人把他杀个七八回了。
就连亚摩斯也看不下去了,在一旁连连摇头。
足足过了十秒钟,一颗拳头大的火球出现在枚伦恩的面前,摇摇晃晃地飞向那块厌魔金属。如果不是距离够近,雷克斯两人怀疑这颗火球能不能击中目标,这玩意儿能伤人吗?
“噗……”
一声轻响,火球终于击中那块厌魔金属,闪烁一下就消失了,仅仅在椅面上留下一个淡淡的黑印。
在火球湮灭的一瞬间,厌魔金属闪耀出淡淡的彩光,直到几息之后才黯淡下去,恢复到黑不溜秋的模样。
雷克斯和亚摩斯对视一眼,“这确实是厌魔金属无疑。”
格伦恩再次抹了一把汗,好像释放这个火球比他刚才小跑一趟还要累似的,他有些尴尬地说道:“我的魔法水平……嘿嘿,让两位见笑了!上一次释放魔法已经是三年前地事情了,手生了,没办法!”
“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雷克斯两人脑后一阵冷汗,一个三年没有释放过魔法地魔法师,这是什么概念,简直比神圣巨龙还要稀罕!
一般的魔法学徒释放出来地火球术也足以把这个椅子炸成粉碎了,而格伦恩只能在椅面上留下一个黑印,虽然其中有厌魔金属的原因,但是也足以判断出他的魔法水平低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难怪他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只是个魔法学徒。”亚摩斯心里嘀咕道。
确认无疑之后,格伦恩把厌魔金属装回袋子里面,打开了另一个袋子,哗啦啦的倒出二十枚紫色的晶钻。这些晶钻全都被人工打磨成菱形,大约有拇指那么大,棱角分明,闪耀着淡淡的紫光,十分美丽。
雷克斯知道这些晶钻也是一种货币,叫作紫晶。
自从一万年前人类成为大陆主导以后,经济飞速发展,开始出现数额巨大的交易,商人们携带沉重的金币进行交易非常不便,而且具有极高的风险。为此各国收集了大陆上几乎所有的紫晶,统一进行人工打磨之后,充当全大陆通用的高端货币,深受豪门大族和商人的喜爱。
紫晶的数量稀少,而且硬度非常高,堪比钻石,极难损坏,一个手艺娴熟的工匠需要三个月才能成功打磨出一枚紫晶。每一枚紫晶上都刻着一个微不可见的编号,从这个编号就可以查出它是由哪个国家发行,甚至是哪一个工匠在什么时候打磨的,民间流传的紫晶完全不可能冒充。
一枚紫晶相当于一万枚金币,所以一般人一辈子也不可能见到紫晶。雷克斯也是第一次见到,不由得多看了几眼。他虽然从地底世界捞到几百万枚金币,但是其中没有一枚紫晶
“这是二十枚紫晶,”格伦恩当着两人的面清点了一遍紫晶,说道:“也就是二十万枚金币,携带十分方便。”接着他又打开第三个最大的袋子,里面装满了黄澄澄的金币,“这是二千二百五十枚金币,请阁下清点一下。”
“不用了,我相信格伦恩老板。”
雷克斯接过三个袋子放进空间里面收好,其实他不用看,只是释放出一缕精神力往袋子里一探,就知道里面不多不少,正好是二千二百五十枚金币。
格伦恩收好那三磅多的秘银,笑逐颜开,说道:“感谢阁下的信任,今天是我做生意以来最畅快的一天,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雷克斯也笑着应道,心想,“让你赚了这么多金币,如果还不畅快才怪了。”
交易成功,雷克斯不想多作停留,格伦恩连忙亲自把两人送下楼。
回到大厅的时候,大厅里的客人已经换了一批。雷克斯没有把这个变化放在心上,正想和亚摩斯离开大厅,却看到一个面目英俊、气质不凡的金发中年人迎面向自己走来。
雷克斯面色一变,正想说话,金发中年人就笑着说道:“雷克斯骑士,欢迎再次光临无罪之城。”
一旁的亚摩斯听到这句话,顿时神剧变,看着中年人露出骇然之色。
第五卷 无罪之城 第十卷 第二百五十六章 重拳
.“你是谁?”雷克斯不动声色地问道。^^去看^对方一口叫出自己的名字,让他吃惊不小。
“雷克斯,他就是抢走我的剑的那个人,要小心。”亚摩斯低声急忙说道,“他的声音和当初那个人的声音一模一样,我绝对不会忘记。”
雷克斯心中一惊,他当初就怀疑抢走霜之哀伤的人是无罪之城的城主,那个超阶之上的巅峰强者。就在刚才,这个金发中年人的气息极度隐晦,如果不是他主动上前,雷克斯根本不会注意到他。
即便现在面对面,雷克斯也觉得对方深不可测,仿佛个金发中年人已经与周围的环境完全融合在一起,完全看不清深浅来。仅凭这一点,雷克斯就可以肯定对方的身份,除了无罪之城的神秘城主席尔德维特之外,还有谁能躲过自己的精神感知。
从巫妖赫尔曼的口中得知,无罪之城的城主至少有几千岁了。可是眼前这个席尔德维特却一点也不显老,看起来完全是一个年富力强,风度翩翩的中年人,着实让人震惊不已。
至于席尔德维特怎么会找到自己,雷克斯一点也不惊讶。
对方身为无罪之城的幕后掌控者,整个无罪之城( 暴力王座 http://www.xlawen.org/kan/3095/ )
“这个嘛……”雷克斯略有些尴尬地摇头,糊含不清地说道:“大陆上姓罗兰的人不少,虽然猜到你是贵族,但是我没去过圣兰帝国,也不怎么,对你地国家实在是知道的不多,更不用说你的家族了……”
“就猜到你不知道。”索菲娅有些气恼,伸出纤指在雷克斯的额头上轻轻戳了一下,无奈地说道:“算啦,不跟你计较,谁让我偏偏爱上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只好认命了。”
“嘿嘿……”雷克斯嘿嘿一笑,笑声中尽是说不出的得意,心里却暗自嘀咕:“你自己不告诉我,我怎么知道。这可怪不到我头上,唉,女人啊……”
索菲娅不知道雷克斯的心思。她再次白了雷克斯一眼,收敛起笑意,这才开始解释道:“我的家族,也就是罗兰家族,是圣兰帝国最大的贵族之一。我的爷爷是罗兰家族的家主,他年轻时就跟在圣兰大帝身边征战天下,立下无数功劳。甚至救过大帝地命,和大帝兄弟相称。我爷爷在四十岁的时候被圣兰大帝封为罗兰公爵,并且把帝国最富饶的高加索行省改名为罗兰行省赐给家族,做为家族地封地,世袭罔替。”
索菲娅的话中充满着骄傲与自豪,而她口中的圣兰大帝就是圣凯伦大帝。
圣凯伦大帝做为圣兰帝国的缔造者,他在帝国子民中的声望和号召力之强无人能及,甚至超远神祗!
雷克斯大吃一惊,他吃惊的并不是索菲娅的出身,而是她口中地爷爷。他指着桌上的信笺,问道:“索菲娅,你刚才说这些信笺都是你爷爷传送过来的。圣兰大帝在四十多年前就去世了,你爷爷怎么……”
索菲娅脸上一副你很无知的表情,说道:“我爷爷跟我一样,也是魔武双修,而且是圣域强者,活到现在有什么奇怪的?”
“原来是这样。不过你可没跟我说过,你爷爷也是圣域强者。”雷克斯恍然一笑。
普通的人类寿命在八十岁左右,如果修炼出斗气但又没有达到圣域的话,大约可以活到一百岁。而圣域阶段的人类强者大约可以活到三百岁,罗兰公爵顶多一百三十岁,再活个一百多年不成问题。
魔武双修的圣域强者非同小可,绝对比同等级的高手强上大一截。索菲娅年纪轻轻就拥有这么强大地实力,除了她本身天赋惊人以外,肯定与她的爷爷脱不开关系。她这一身所学。大半来自罗兰公爵的传授。就是不知道罗兰公爵有没有拓展出领域。在金刚所说地实力阶层中属于哪一个层次。
想到这里,雷克斯不禁有些头疼。罗兰家族的实力越强,以后他在索菲娅的问题上就会有更多的麻烦。
不过雷克斯也没有往深处想,只要索菲娅真心想跟着自己,蛮横无理一番也无所谓。以他如今的实力,即便是魔武双修的圣域强者,也不能阻止自己要做地事情。
轻轻甩了甩头,把这个问题抛到脑后,雷克斯问道:“除了圣兰皇帝遇刺之外,你爷爷还在信里说了什么?”
以索菲娅的聪明,她当然也看出雷克斯在担心什么,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爷爷让我尽快回去,我的父亲和母亲很想念我。尤其是我的母亲,这一年来她一直在担心我,现在又出了这件事,我怕她会坚持不住。”
“你母亲?”
“嗯,”索菲娅点了点头,解释道:“我母亲和陛下是孪生兄妹,也是陛下唯一的妹妹,他们的感情一直很好。自从陛下昏迷不醒以后,母亲已经伤心得晕过去好几回了。”
“原来你母亲是圣兰帝国的长公主,圣兰皇帝你的舅舅!”雷克斯顿时感到一阵头大。有这层关系在,加上罗兰家族庞大的势力,索菲娅即使不是公主,身份地位也不会比公主差到哪里去,甚至更加尊贵。
雷克斯轻笑一声,说道:“这么说,你一定要回圣兰帝国了?”
索菲娅无言地点了点头,眼巴巴地看着雷克斯。
雷克斯自然知道索菲娅在期望着什么,他实在舍不得让索菲娅伤心,前世有一句话: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他虽然不是丑媳妇,但也不能这么拖下去,该来地还是要来,总有一天要去面对,堂堂男子汉大丈夫,还怕什么!恰好他目前需要大量地金币去购买厌魔金属,都说大炮一响,黄金万两,说不定这次去圣兰帝国还能发一笔战争财呢!
前后犹豫了不到一秒钟,雷克斯就做出了决定,笑着说道:“你回娘家,我当然也要跟着去,否则也太不像话了。”
索菲娅欢呼一声,从椅子上跳起来扑到雷克斯的身上,没头没脸地吻过来。见索菲娅这么热情,雷克斯当然不会拒绝,反手抱起索菲娅就往床边走去。
第五卷 无罪之城 第十卷 圣都风云 第二百五十三章 蓝海
.罗兰公爵在半个月之内连续给索菲娅传送十几封信笺,除了因为索菲娅没有回信,担心索菲娅出现意外之外,圣兰帝国的局势也已经达到异常紧张的地步,不得不把在大陆闯荡一年多的索菲娅招回卡萨圣都,越快越好。
索菲娅在当天晚上就给罗兰公爵回信,表示立即动身回国。第二天一大早,雷克斯就带着不明所以的众人乘着金光,离开了拉纳克城。
“雷克斯,我们这是去哪里?这个方向并不是返回兽人帝国吧!”刚起飞不久,对方向极为敏感的亚摩斯就发现金光并没有按原来的计划往兽人帝国飞行。
“我们要去一趟圣兰帝国。”雷克斯笑着说道。
除了索菲娅之外,其他人闻言都是有点惊讶,转过头来看着雷克斯,他和索菲娅对视一眼,解释道:“索菲娅的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所以我们要赶过去一趟。”
接着雷克斯把昨天在旅店里听到的消息,还有索菲娅的家世全都告诉大家。听到圣兰帝国即将向布隆迪亚公国开战,众人都是为之一震,反倒是对索菲娅的身份并不觉得惊讶。大家的判断力都不弱,早已猜到索菲娅的出身极为高贵,如果说她出身平民,反而让人会觉得难以置信。
雷克斯发现萝莉娜一直沉默不语,淡淡地问道:“萝莉娜,你急着回帝国吗?”
萝莉娜连忙摇头,轻声说道:“不急。能跟着雷克斯大哥闯荡大陆,我觉得很开
“嗯,”雷克斯点了点头,说道:“在没有解除生命契约之前,你必须时刻跟在我的身边,不能离开我的精神感知范围之外,否则我无法保证你的安全。毕竟这关系我的性命,希望你够理解。”
雷克斯在回拉纳克城的路上就已经做出中这个决定,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生命契约的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费迪南德也许看不出端倪来,但是雷克斯不觉得能够瞒过教宗。以教宗的眼力和学识,仅凭一点蛛丝马迹,就能推断出事实,并且不离十。
对于教宗。雷克斯一直觉得他比兽皇和布拉德更加难缠。像一个潜伏在暗处地猎人随时会给人致命一击。
很难说教宗会不会借生命契约大做文章。最好地办法就是先拖着。不能让教宗与萝莉娜接触。等解除了生命契约再回兽人帝国。到那时候。教宗就是有天大地能耐。也折腾不出花样来了。
原本雷克斯以为萝莉娜会对这个霸道地决定恼羞成怒。谁知她竟然朝自己露出一个笑容。语气中似乎还带着几分欣喜。说道:“雷克斯大哥走到哪里。我也跟到哪里。不用担心我。而且伊温妮莎会保护我。雷克斯大哥请放心。我不会拖后腿地。”
她身边地火凤凰轻轻哼了一声。却也没有出言反驳。
愣了几秒钟。雷克斯才反应过来。感觉有点莫明其妙。不明白萝莉娜心里在想着什么。不过见她地态度这么合作。雷克斯也不好冷言冷语。只好说道:“这样就好。冕下那边你不用担心。我以后会亲自向他解释。”
萝莉娜乖巧地点头应了一声。就不再说话。
拉纳克城位于大陆极西,而圣兰帝国处在大陆东南部,从前者出发抵达后者,几乎横穿整理个圣兰大陆。途中还要穿过广袤无垠的翰海大荒原,即使不考虑旅途中的危险,普通人走上一年也未必能够到达。
不过雷克斯一行人有金光这个速度之王代步。这一切都变得极为简单。而且十分枯燥。
金光全速飞行了十天,一行人早已经离开亚述帝国。进入翰海大荒原的中部。
此时正是夏季,艳阳高照,金光地护罩可以挡住敌人的攻击,也可以挡风遮雨,偏偏对阳光的照射毫无办法。一行人在上万米的高空,被炽烈的阳光一晒,口干舌燥,全身大汗淋漓,夜月用魔法弄出的大片水汽也不管用,没两下子就全蒸发了。
一天下来,除了无惧高温的索菲娅和一龙一凤,即使是耐力超绝的雷克斯也快顶不住了。尤其亚摩斯,黑暗精灵生来就对阳光有着几分惧怕,第一天几个小时的曝晒,就让他完全失去了战斗力,整个人萎靡不振,有气力无地躺在金光的背上。
幸好第二天雷克斯灵机一动,把霜之哀伤从空间戒指里面拿出来握在手上。霜之哀伤地寒气惊人,轻而易举地把炽烈的阳光抵消掉,这样才好过了许多。
自从雷克斯把霜之哀伤拿出来以后,火晶龙艾拉西娅的眼睛就像被强力胶水粘住了一样,死活挪不开,众人隐约从她地目光中看到大片乱转的小星星!
霜之哀伤的外表华丽非常,晶莹剔透,美轮美奂,像是一件举世无双的艺术品,而且又是史诗神器,号称圣兰第一神剑,堪称圣兰大陆的终极宝物。它对一头雌性巨龙来说,简直就是至高无上的大杀器,其吸引力可想而知!就连火凤凰在仔细看了几遍之后,也显露出心动之色!
不过一龙一凤慑于雷克斯和金刚地实力,又签约订了契约,即便她们再垂涎于霜之哀伤,也不敢动手抢夺。
只是时不时的听到火晶龙模糊不清的嘀咕:“啧啧……可惜啊!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拿出全部……不,一半……不,三分之一的收藏来交换它!这可是霜之哀伤,即使是神圣巨龙,也没有这样让人迷醉的收藏品吧!”
类似这样的话,火晶龙一天要念叨个上百遍。
雷克斯的听觉极强,自然把这些话一字不漏的听进去了,他在哭笑不得地同时,对龙族贪婪地性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就在这时,一直百无聊赖地躺在身侧地金刚忽然坐了起来,指着前面,大声说道:“哈哈……大家快看,下面就是蓝海,我们到无罪之城了。”
众人向前面望去,只见在视野的尽头出现一片巨大的湖泊,蔚蓝色的湖水波光粼粼,远远望去,就像是一枚点缀在绿色大地上的蓝色宝石,在阳光下折射出淡淡的反光。雷克斯极目远眺,隐约看到在湖泊中心位置的小岛,也就是无罪之城,此时正有数十艘船只在湖面上行驶,往返于各条不同的支流之间。
“蓝海在高空上看完全不样,更漂亮一些。”雷克斯赞叹一声,这才抬头看了看天色,发现中午刚刚过去不久,说道:“飞了这么多天,金光也有点累了,我们到无罪之城休息一天,正好我有些事情要办。”
他向索菲娅投去一个询问的目光,索菲娅微微一笑,善解人意地说道:“这样也好,反正我都离家一年多了,也不差这一天。”
金刚闻言大喜,连连向索菲娅挤眉弄。他的耐性最差,连续飞了十天,都快无聊死了。想到马上又可以大吃大喝,金刚就忍不住哈哈大笑,不停地催促金光飞得再快一点,迫不及待地想要降落。
片刻之后,雷克斯一行人顺利地进入无罪之城。
时隔一年,无罪之城还是一如既往的繁华热闹,一支支的商队进进出出,街道上熙熙攘攘,佣兵和商人行色匆匆,仿佛他们总有忙不完的事情。
雷克斯和索菲娅相视一笑,他们之间的缘分起于霜之哀伤,也可以说是在无罪之城认识的,如今再次来到无罪之城,自然比其他从多出一分不同的感受。
亚摩斯曾经在无罪之城生活了十几年,回到自己所熟悉的地方,他一扫因为阳光带来的不适,显得有些兴奋。
在他的带领下,雷克斯一行人在一家档次较高的旅店住下。金刚没等进入自己的房间,就大呼小叫地让侍者上了一桌丰盛的酒菜,大吃大喝起来。
雷克斯无奈一笑,在安顿好众人之后,他才准备去办正事,说道:“亚摩斯,我要出去一趟,你对无罪之城比较熟悉,也一起来吧!”
亚摩斯不明所以,但也没有拒绝,“好,马上就来。”出了旅店之后,他才问道:“雷克斯,你要去什么地方?”
雷克斯考虑了一下,当下也不隐瞒,直接说道:“嗯,如果我要出售三磅的秘银,去哪里最好?”
亚摩斯面色一变,很快明白过来。他知道雷克斯现在急需大量的金币购买厌魔金属,随即向四周扫视一圈,发觉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这才压低了声音,说道:“我明白了,我知道有个商店,是专门进行珍贵的魔法物品交易的地方,应该会有你想要的东西,跟我来吧!”
话一说完,亚摩斯就在前面领路,行走之间带着一贯的谨慎。
雷克斯知道亚摩斯在提防什么,三磅秘银价值数十万枚金币,万一被人得知,难免会引来大堆的麻烦。不过以他的实力,如果还能被人抢走东西,那也无话可说了!
他无谓一笑,迈开脚步跟上亚摩斯。
第五卷 无罪之城 第十卷 圣都风云 第二百五十四章 秘银
.雷克斯记忆力极佳,大概记得无罪之城的地形,没走多远,他就发现亚摩斯带路的方向似乎是前往拍卖场所在的星夜城堡。
果不其然,十几分钟后,两人来到星夜城堡前面的广场边上。这个广场面积不大,雷克斯对这里的印象非常深刻,一年前,他就是在这个广场上从八个圣域强者手中抢到霜之哀伤,直到现在还在他的手里。
广场的地面全部由平整的石板铺就,去年大战造成的破坏早已被修复,没有留下一点的痕迹。此时正有不少佣兵坐在广场的边上休息,一边谈论着曾经在这里发生的惊世大战,一边扫视着路过的行人,完全不知道他们谈论的主角就在身边不远处。
看着周围耸立的数十家装饰华丽的商店,雷克斯暗自点头。这里是无罪之城的中心地区,真正的黄金地段,能够在这里开店,雄厚的资金和强大的势力,二者缺一不可。像秘银这样昂贵的魔法物品,也只有这样的商店才有可能消化了。
亚摩斯脚下不停,他对这里十分熟悉,带着雷克斯走近广场边缘处的一家商店。
雷克斯抬起头来观察,这家商店处在十字路口的一边,楼高三层,占地极广,虽然没有挂着门牌说明是做什么生意的,但是装饰得富丽堂皇,在周围的商店中数一数二,他感应到商店中隐隐透露出一股不弱地魔法波动。
这家商店往来的客人不多。但是那些为数不多的客人看起来非富即贵,甚至还有魔法师的身影。
“就是这里了。”亚摩斯在门前停下脚步,低声说道:“这家魔法商店的主人来自法奥斯帝国,专门经营与魔法有关的物品和各类价格高昂地珍稀金属,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在无罪之城很有名气。我以前跟他们打过几次交道,应该可以信任。我想也只有他们有能力收购你的秘银了。”
雷克斯点了点头,满意地说道:“嗯,就是需要这类地方,我们进去吧。”
进入商店之后,雷克斯才发现里面的装饰与外面截然不同,处处透露着一股朴实的气息。看起来倒是有一点返璞归真的意味。
扫视了一圈,大厅里只有几个客人在侍者的带领下观看物品,雷克斯才跟着亚摩斯走向大门对面地柜台,柜台后面坐着一个相貌平凡的中年人,他身穿一套标志着魔法学徒的灰色长袍,却有着一双与法师袍格格不入的市侩精明的眼睛
见有客人光顾。中年人连忙站起身来。眼中闪过一丝诧异。毕竟黑暗精灵和牛头人地组合可不常见。
“难道牛头人也可以使用魔法吗?”中年人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地声音嘀咕了一句。这才亲热地迎了上来。笑容满面地说道:“哈……这不是亚摩斯吗?好久没有看到你了。这两年上哪发财去了?”
亚摩斯不太习惯中年人地热情。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又觉得不太礼貌赶紧往前踏回一步。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地经历:“前年回了一趟地底。这两年一直在大陆上闯荡。今天才回到无罪之城。”
“地底世界?”中年人眼前一亮。急促地说道:“那里可到处都是值钱地好东西啊。这回又给我带什么来了?”
“这次不是我要卖东西。”亚摩斯摇了摇头。轻轻指了一下雷克斯。说道:“这次是我地朋友要和你做交易。我想你一定会有兴趣地。”
“哦?你地朋友?”中年人地目光转向雷克斯。他在说话地时候。目光飞快地在雷克斯身上打量了几下。总觉得这个牛头人地面貌有点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是一时半刻又想不起来。
中年人的心里有些疑惑。同时也有几分失望。兽人向来是与魔法绝缘的,自从他接手这家魔法商店以后。十几年来接待过的兽人十个指头就能数得过来。那些兽人都是一些幸运儿,无意间得到一两件魔法物品,或者珍稀地材料,来这里出售换取金币,一般不会有什么好东西。
不过本着顾客至上的原则,中年人还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道:“本人格伦恩,欢迎阁下光临奥林魔法商店。不知阁下想要出售什么物品?”
雷克斯自然看出对自己格伦恩极为轻视,在进入大厅的时候就听到格伦恩的低声抱怨,他也不以为意,淡淡地说道:“秘银,你们这里收吗?”
“果然又是一个幸运的家伙!”格伦恩心中暗道。秘银虽然珍贵,但是由他经手的秘银也不在少数,问道:“你有多少?”
“很多。”雷克斯笑了一声,“不知道你有没有本事收下?”
格伦恩对雷克斯的态度十分鄙夷,一个没有见过世面、没见过金币的幸运的家伙而已,能有多少秘银。他正想反问雷克斯有多少秘银,亚摩斯忽然上前一步,低声说道:“这里人多,说话不方便,格伦恩你找个地方再谈吧。相信我,这次是一笔大生意!”
格伦恩眉头一皱,疑惑地看着亚摩斯,见亚摩斯很肯定地朝自己点头,眼中满是焦急之色,就知道事情不简单。他向四周扫视一遍,点了点头,说道:“那好吧,你们跟我来!”
雷克斯两人跟着格伦恩在其他人惊讶地目光登上三楼,很快来到一间宽敞地会客室,等分别落座之后,格伦恩迫不及待地问道:“说吧,阁下到底有多少秘银,我现在倒是很好奇了。”
雷克斯没有立即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释放出少许精神力探查一番,发现在会客室两侧地房间里藏着几个实力颇为不凡的战士,还有两名高级魔法师,想来他们就是这家魔法商店请来的护卫了。
在确定那些护卫无法听到会客室里的谈话之后,雷克斯才慢条斯理地说道:“三磅,具体地说,是三磅二盎司的秘银。”
“啊……”格伦恩惊呼一声,眼睛瞪得滚圆,难以置信地说道:“这么多!阁下不会是在开玩笑吧?”
怪不得格伦恩怀疑,他经营了一辈子的魔法物品,经手的秘银加起来也没有两磅。平时进行秘银交易都是以盎司,甚至以厘来计量,现在一个牛头人跑到自己面前说他手里有超过三磅秘银,任谁第一个念头都是:不可能!
雷克斯微微一笑,也不反驳,直接把所有的秘银从空间戒指里面取出来,在旁边的茶几上堆成一堆,一块一块大小不一的秘银射出耀眼的亮银色,把整个会客室都照亮了几分。
“嘶……”格伦恩倒吸了一口凉气,秘银的光芒差点让他耀花了眼。他情不自禁地走上前来,仔细地观察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格伦恩才坐回自己的椅子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叹为观止地说道:“我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秘银,让两位见笑了!
雷克斯和亚摩斯都露出一丝笑容,对格伦恩的失态不觉得惊讶,三磅多的秘银对雷克斯来说只是小儿科而已。如果格伦恩知道雷克斯曾经拥有上千磅的精金和十几磅秘银,还有软金以及两枚龙晶,恐怕他现在已经晕过去了!
格伦恩收回目光,没有向那堆秘银再看一眼,毕竟生意还没有谈成,以免让雷克斯产生误会。他虽然猜不到雷克斯真正的实力,但是一个能够拥有空间戒指的牛头人,也绝对不是好惹的。
“阁下果然是大手笔啊,佩服!”格伦恩不禁叹声说道。
雷克斯淡淡地说道:“过奖了。”
见雷克斯并没有显露出得意之色,格伦恩心里顿时对雷克斯的身份产生几分好奇,究竟是从哪里弄到如此巨量的秘银?不过这些问题只能放在心里了,他还没有蠢到忍不住问出来。
雷克斯不想再客套下去,他直奔主题,说道:“我的时间不多,只能在无罪之城呆一天,格伦恩老板你开个价吧!”
“看来阁下是个爽快人,那我也不说废话了。”谈到生意,格伦恩立刻收敛了笑容,正色说道:“秘银的数量极为稀少,因此它的价格近千年来始终没有变化,比金币还要稳固。一盎司秘银的价格是六千枚金币,我就按这个价格收购阁下的秘银,不知阁下是否满意?”
雷克斯不懂这些,目光投向亚摩斯,见亚摩斯朝自己微微点头,知道格伦恩并没有说谎。他不想在这方面斤斤计较,讨价还还,说道:“我没意见,就按照这个价格卖给你吧。”
格伦恩想不到这么容易就谈成数额如此巨大的生意,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心中大喜,笑容满面地说道:“阁下快人快语,鄙人佩服。”
说到这里,格伦恩手掌一翻,手上出现一架精致小巧的天平,说道:“我需要对这些秘银进行精确的称量,这台称量天平出自法奥斯帝国,最小可以称到十分之一厘的重量,两位可以对它检查一遍,再一同监督称量过程。”
雷克斯无所谓地摇头,“不用了,请便吧。”去年的帖子都被翻上来了,是谁在挖坟?)
第五卷 无罪之城 第十卷 第二百五十五章 紫晶
.格伦恩的动作非常熟练,很快就把整堆秘银的重量称出来,与雷克斯所说的重量出入不大收起称量天平,格伦恩掐着指头算了起来:“三磅二盎司零六厘,也就是五十磅零六厘,按照一盎司六千枚金币算,就是三十万又二千二百五十枚金币。”
他抬起头来,问道:“两位,我没有算错吧?”
雷克斯点了点头,“没错。”
格伦恩笑了起来,这一笔生意做成,能顶得上他大半年的收入,他现在心情大好,说道:“两位请稍等,容我离开片刻去取金币,毕竟这么大数额的金币,我可不敢整天带在身上。不瞒两位,本店能够在短时间内调集的金币也不多,如果阁下再拿出几盎司秘银来,那就只能推迟几天,让我去抽调资金了。”
“不急,”雷克斯一抬手,说道:“格伦恩老板先不急着去取金币,我还有事需要和你商量,省得待会儿多跑一趟。”
“嗯?”格伦恩停下脚步,惊讶地问道:“有什么事,阁下请说。”
雷克斯见格伦恩坐了下来,这才问道:“不知道贵店是否出售厌魔金属?”
“厌魔金属?!”格伦恩脸色一变,思量了几秒钟,小心翼翼地问道:“不知阁下是想买还是想卖?”
“当然是想买,”雷克斯对格伦恩的商人脾性有些不耐烦了,“你直说有没有厌魔金属吧。有多少我都要了。”
格伦恩做了一辈子地生意,察言观色的本领自然不在话下,立即看出雷克斯对自己产生不满,也不再拐弯抹角,说道:“厌魔金属的价格是秘银三十倍以上。平时几年也没能收购到一丁点,一直是供不应求。阁下来得很巧,本店在几个月前恰好从法奥斯帝国弄来少许的厌魔金属。虽然只有八厘,也就是半盎司,至于这个价格嘛……”
雷克斯心知肚明,格伦恩说了这么多,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他懒得讨价还价,沉声说道:“一口价,十万枚金币。愿意卖就当场交易,不愿意卖就拉倒。你去把秘银的钱拿来。我立马走人。”
“成交!阁下稍等。我马上回来。”
格伦恩知道雷克斯会说到做到不敢多说废话。连忙大喊了一声就小跑着离开会客室。生怕雷克斯反似地。实际上。半盎司地厌魔金属。他收购进来地时候只花了不到九万枚金币。这么一转手。他就赚了一万多枚金币。心里已经乐开花了。
雷克斯见格伦恩答应得这么爽快。就知道自己肯定被宰了。不过他并不在意。
半盎司地厌魔金属价值十万枚金币左右。凑齐十二盎司地厌魔金属就需要二百四十万枚金币。他现在手中只剩下二十万枚金币。还差了二百一十万枚金币。既然差了这么多。也不介意让格伦恩赚去这一点蝇头小利。
格伦恩很快回到会客室。他只是个魔法学徒。体质极差。一路小跑着来回一趟。额头已经微微出汗。
格伦恩走到桌边。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三个大小不一地袋子放在桌上。他先打开那个最小地袋子。小心翼翼地掏出几块核桃大小地黑色地东西放在桌上。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好像这几块东西会被他一口气吹走一样。
抹了把汗,格伦恩说道:“阁下请看,这些就是厌魔金属。它们的密度非常小,比秘银还要轻好几倍,别看它们的外表好像挺重,其实加起来才半盎司,一阵风就能刮走。”
雷克斯和亚摩斯凑上前去,各自拿起一块厌魔金属仔细观察起来。这几块东西黑乎乎地,看起来就像是一块黑炭,拿在手上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硬度却很高,雷克斯手上使出三分劲,也只能捏出一个微不可见地指纹,竟比钢铁还要硬许多。
另外,雷克斯在释放出精神力包裹住手中的厌魔金属的时候,脑中竟然传来一阵沉重晦涩的感觉,仿佛这一块小小的东西有上百斤重。这是厌魔金属?”
虽说这几块东西奇异非常,但是雷克斯不能确定这东西究竟是不是厌魔金属,不由得看向亚摩斯。
亚摩斯也不太确定地摇了摇头,他看着手中的黑色硬块,说道:“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不过它们跟传闻中描述的一模一样。”
格伦恩哈哈一笑,“要确定这是不是厌魔金属还不容易吗,对着它们施放一个魔法就知道了。”
雷克斯也笑了起来,“这的确是个好方法。”
格伦恩身为魔法学徒,这个试验由他来做就可以了。他拿起一块厌魔金属放到一把椅子上,在两米外站定,然后对着它念起咒语。
过了几秒钟,魔法迟迟没有出现。雷克斯不禁哑然失笑,这个格伦恩做生意的本事很大,可是实力却差到极点,一个最简单地小魔法就要准备这么久,这段时间足够敌人把他杀个七八回了。
就连亚摩斯也看不下去了,在一旁连连摇头。
足足过了十秒钟,一颗拳头大的火球出现在枚伦恩的面前,摇摇晃晃地飞向那块厌魔金属。如果不是距离够近,雷克斯两人怀疑这颗火球能不能击中目标,这玩意儿能伤人吗?
“噗……”
一声轻响,火球终于击中那块厌魔金属,闪烁一下就消失了,仅仅在椅面上留下一个淡淡的黑印。
在火球湮灭的一瞬间,厌魔金属闪耀出淡淡的彩光,直到几息之后才黯淡下去,恢复到黑不溜秋的模样。
雷克斯和亚摩斯对视一眼,“这确实是厌魔金属无疑。”
格伦恩再次抹了一把汗,好像释放这个火球比他刚才小跑一趟还要累似的,他有些尴尬地说道:“我的魔法水平……嘿嘿,让两位见笑了!上一次释放魔法已经是三年前地事情了,手生了,没办法!”
“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雷克斯两人脑后一阵冷汗,一个三年没有释放过魔法地魔法师,这是什么概念,简直比神圣巨龙还要稀罕!
一般的魔法学徒释放出来地火球术也足以把这个椅子炸成粉碎了,而格伦恩只能在椅面上留下一个黑印,虽然其中有厌魔金属的原因,但是也足以判断出他的魔法水平低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难怪他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只是个魔法学徒。”亚摩斯心里嘀咕道。
确认无疑之后,格伦恩把厌魔金属装回袋子里面,打开了另一个袋子,哗啦啦的倒出二十枚紫色的晶钻。这些晶钻全都被人工打磨成菱形,大约有拇指那么大,棱角分明,闪耀着淡淡的紫光,十分美丽。
雷克斯知道这些晶钻也是一种货币,叫作紫晶。
自从一万年前人类成为大陆主导以后,经济飞速发展,开始出现数额巨大的交易,商人们携带沉重的金币进行交易非常不便,而且具有极高的风险。为此各国收集了大陆上几乎所有的紫晶,统一进行人工打磨之后,充当全大陆通用的高端货币,深受豪门大族和商人的喜爱。
紫晶的数量稀少,而且硬度非常高,堪比钻石,极难损坏,一个手艺娴熟的工匠需要三个月才能成功打磨出一枚紫晶。每一枚紫晶上都刻着一个微不可见的编号,从这个编号就可以查出它是由哪个国家发行,甚至是哪一个工匠在什么时候打磨的,民间流传的紫晶完全不可能冒充。
一枚紫晶相当于一万枚金币,所以一般人一辈子也不可能见到紫晶。雷克斯也是第一次见到,不由得多看了几眼。他虽然从地底世界捞到几百万枚金币,但是其中没有一枚紫晶
“这是二十枚紫晶,”格伦恩当着两人的面清点了一遍紫晶,说道:“也就是二十万枚金币,携带十分方便。”接着他又打开第三个最大的袋子,里面装满了黄澄澄的金币,“这是二千二百五十枚金币,请阁下清点一下。”
“不用了,我相信格伦恩老板。”
雷克斯接过三个袋子放进空间里面收好,其实他不用看,只是释放出一缕精神力往袋子里一探,就知道里面不多不少,正好是二千二百五十枚金币。
格伦恩收好那三磅多的秘银,笑逐颜开,说道:“感谢阁下的信任,今天是我做生意以来最畅快的一天,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雷克斯也笑着应道,心想,“让你赚了这么多金币,如果还不畅快才怪了。”
交易成功,雷克斯不想多作停留,格伦恩连忙亲自把两人送下楼。
回到大厅的时候,大厅里的客人已经换了一批。雷克斯没有把这个变化放在心上,正想和亚摩斯离开大厅,却看到一个面目英俊、气质不凡的金发中年人迎面向自己走来。
雷克斯面色一变,正想说话,金发中年人就笑着说道:“雷克斯骑士,欢迎再次光临无罪之城。”
一旁的亚摩斯听到这句话,顿时神剧变,看着中年人露出骇然之色。
第五卷 无罪之城 第十卷 第二百五十六章 重拳
.“你是谁?”雷克斯不动声色地问道。^^去看^对方一口叫出自己的名字,让他吃惊不小。
“雷克斯,他就是抢走我的剑的那个人,要小心。”亚摩斯低声急忙说道,“他的声音和当初那个人的声音一模一样,我绝对不会忘记。”
雷克斯心中一惊,他当初就怀疑抢走霜之哀伤的人是无罪之城的城主,那个超阶之上的巅峰强者。就在刚才,这个金发中年人的气息极度隐晦,如果不是他主动上前,雷克斯根本不会注意到他。
即便现在面对面,雷克斯也觉得对方深不可测,仿佛个金发中年人已经与周围的环境完全融合在一起,完全看不清深浅来。仅凭这一点,雷克斯就可以肯定对方的身份,除了无罪之城的神秘城主席尔德维特之外,还有谁能躲过自己的精神感知。
从巫妖赫尔曼的口中得知,无罪之城的城主至少有几千岁了。可是眼前这个席尔德维特却一点也不显老,看起来完全是一个年富力强,风度翩翩的中年人,着实让人震惊不已。
至于席尔德维特怎么会找到自己,雷克斯一点也不惊讶。
对方身为无罪之城的幕后掌控者,整个无罪之城( 暴力王座 http://www.xlawen.org/kan/3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