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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部分阅读

    的,姑娘在医院里挂了一百多瓶葡萄糖。最后,还是死了。妈妈说,姑娘得的其实是神经性厌食症。

    凌志知道,白玫绝对不是厌食症,但是,她拒绝吃有营养的东西,凌志担心她也会营养不良,甚至最后……,她不敢想下去。

    这时,有声音从门槛那里传来,象是有活物在啃那木门槛。阿光已睡得呼呼地,凌志不想喊他。他从门背后拿起一把用来抵门的铁锤,慢慢地、轻轻地开了门,照准门槛上的那东西一锤下去,那东西闷哼了一声,就不动了。凌志打开灯,看清了,原来是一条狗。

    糟,这是谁家的狗,被我打死了。嗨,这狗也太不禁打了,才一下就没气了。

    凌志不想想他的双手是打铁的,狗是血肉之躯,怎么禁得起!他倒怪这狗不禁打。看来,人都是自说自话的,凌志也不例外。

    紧接着,凌志高兴了,他想,是不是上帝听到了我的心声?一定是的,这送上门来的狗肉,却之不恭,受之无愧。问题是,怎样才能把狗处理好,并烧出好吃的狗肉来呢?凌志发愁了。只一会儿,他就骂自己迟纯:“不是有阿光么!”

    “阿光,阿光!”凌志站在阿光床前,大声喊。阿光正在做一个好梦,梦里,一大锅红烧肉正在咕嘟咕嘟翻滚,他用鼻子使劲嗅那香气。猛然,嗅不到香味了,连气也喘不上来了,然后就醒了,他迷迷瞪瞪睁开眼睛,见凌志一脸恶相站在床前,完全不是平常的模样,一下子清醒了。

    被弄醒的阿光很不高兴,说:“是你,干什么捏我鼻子?”

    凌志说:“对不起,我喊不醒你,就出此下策了。起来,起来,有好吃的。”

    “什么好吃的?”

    “你起来,起来就知道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 雪中送炭2

    阿光不情不愿地起来,待看到一条死狗时,他高兴了,也明白了为什么他一睁开眼睛时看到的凌志是那种表情的原因。阿光说:“我说呢,原来你当了凶手。哈!我梦见的都是真的呀。”

    凌志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自己的脸颊,不相信地说:“你梦到死狗了?”

    “那倒不是,我梦见一大锅红烧肉,这不是差不多吗?我们来炖它一锅狗肉。”

    凌志说:“你会弄吗?应该怎么弄?”

    阿光说:“没有,连鸡也没有弄过。不过,这有什么难的,你去烧水,我来弄,我们连夜烧好它。”

    凌志说:“奇怪,这狗为什么会来这里啃门槛的呢?”

    阿光想了一下,神秘地笑笑,说:“你知道的,我捉了一条狗来养,那是一条雌狗,这只雄狗大概是来找它的。”

    凌志不安了,说:“你是说,它们是一对?”

    阿光说:“人说整天看书的人是书呆子,还真没有说错,狗又不是人,还一对呢?雄狗都是知道哪里有雌狗,就找到哪里去的。它们的鼻子灵,闻到味道就来了。咦?奇怪,又不是春天,可能,狗跟猫不一样吧。不过,管它那么多呢,我已经好久不吃肉了,嘴巴里都淡出口水来了。这倒霉的狗既然来了,就是送上门来的美味,不吃白不吃。我们得快快收拾,烧好,省得让人知道了,说我们偷杀农民的狗,到时上大学档案上不好看。”

    凌志说:“那你去收拾狗,我来烧水。”

    阿光说:“我们把它拖到灶间去,难道要在房间里弄?”

    两人把死狗拖到灶间,阿光就无师自通地处理起死狗来。灶间小,凌志烧开水时,眼睛也不敢移,生怕看到血腥的场面,但是阿光弄出来的声音还是没法不听,凌志恨不得拿两朵棉花把耳朵堵起来,他其实是个胆小鬼,连杀鸡也不敢,自己也搞不懂刚才怎么糊里糊涂地竟然亲手锤杀了一条大狗。

    凌志刚把一锅水烧开,阿光说:“剥好了。”

    凌志一看,那光溜溜的狗,它的四肢还在抽搐,凌志的胃里一阵翻腾,差点吐出来。说:“你怎么把它搞成这样了,它还没死透啊。”

    阿光说:“褪毛多麻烦,把狗皮剥了干脆。要开膛了,开了膛,我看它还动不动。凌志,你来还是我来?”

    凌志说:“帮帮忙,你来吧。这样好了,等会儿烧狗肉归我来,你只管睡觉,明天一起来就可以吃香喷喷的狗肉了。”

    阿光同意这样的分工。他把光狗开膛剖肚,收拾好了,剁成一块一块,然后交给凌志,自己就去睡觉了。凌志直忙到天亮才烧好狗肉,因为锅不够大,他把狗肉分成两锅烧。

    给阿光留了一张纸条,凌志就踏上了去白玫生产队的路。冷风,白霜,凌志心里热呼呼的。他提了一只篮子,里面是一个钵子,钵子里是满满一钵子狗肉。

    又是奶奶开的门,奶奶见凌志,一边让他进门,一边笑着说:“上次早上一开门,你站在门口,提了一只蟹篓,今朝一开门,你又站在门口,拎了一只篮子。拿的什么?为什么不喊门呢?外面那么冷。”

    凌志笑嘻嘻地说:“我刚想喊,门就开了。篮子里是什么,奶奶你猜吧。”

    奶奶说:“我猜不出。”

    一个声音说:“我来猜。”原来,白玫也起来了。

    凌志说:“猜到天黑也猜不出的,你来看看就知道了。”

    钵子打开,白玫说:“肉,这是什么肉啊?”

    凌志刚想说狗肉,突然想到阿黄,改口说:“是兔子肉,野兔子肉,闻闻,香不香?”

    白玫凑上去一闻,说:“嗯,真香,原来野兔子肉是这样的啊。”

    奶奶刚想说什么,猛看到凌志朝自己眨眼睛,就说:“我也是第一次见,闻着挺香的。凌志,你几点起来的,这一大早的。”

    白玫笑说:“凌志是田螺姑娘,不用睡觉的。”

    凌志说:“不是田螺姑娘,是田螺哥哥。”

    第一百五十六章 雪中送炭3

    白玫说:“田螺哥哥,一起吃早饭吧,奶奶肯定已经烧好了。”

    凌志说:“不了,我一吃,你们就不够了。”

    奶奶说:“不会,我们吃粥吃肉,就够了呀。”

    大多数农家,早饭是绝对不会吃荤菜的,不过,白玫奶奶个性独特,她自称无肉不欢,每顿都要把那碗“黑烧肉”端到桌子上的,所以会说吃粥吃肉这样的话。

    三人当真吃粥吃凌志送来的肉,吃完早饭,凌志回去,白玫出工。

    这一钵子狗肉,给贫困的白玫增添了急需的营养。奶奶见白玫爱吃,几乎不动筷子,借口野兔子有腥味。从来没有吃过野兔子的白玫,真的把狗肉当成了野兔肉。

    当一钵子狗肉才吃完,凌志又拿来了一钵子狗肉。白玫奇怪,问:“凌志,你什么时候学会了打猎?野兔子很多吗?我怎么从来也没有见过呢?”

    凌志说:“我是谁?我是田螺哥哥。”

    原来,那半只狗的肉,凌志自己只吃了一点点,几乎全拿过来了。幸亏是冬天,他们那间漏风的小灶间又冷得象冰窖,狗肉不会坏,否则,凭他是凌志,也只能有心无力了。

    白玫现在爱死了凌志送来的肉,她说:“奶奶,我现在发现,野兔肉是我从小到大吃过的最好吃的肉。”

    奶奶说:“野兔肉再好吃,也比不上狗肉,知道人家是怎么说的吗?‘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白玫说:“狗肉再好吃,我也不会吃,我会想起阿黄。”

    奶奶听了,再一次在心里称赞她的干孙子。她想:唉,这么好的小伙子,难得呀,这么能干,这么善解人意,人又长得顺眼,可惜了,和我们家一样,成分不好,不然,和玫玫真是一对呢。

    冬天过了一半的时候,白玫的脸上有了红晕,她自己也觉得不象前一段时间那样,没到田头就觉得疲劳,一到晚上不想吃饭就想上床睡觉。

    冬天吃狗肉是最补的,不过,在凌志善意的谎言下,吃了几乎半条狗的白玫她一点也不知道。

    人就这样,身体差的时候,对什么事都懒得想,懒得做,身体一好,就会想着找点事干干。白玫一天忽然想到,自己的一件宝蓝色的毛线外套,可以拆了给凌志打件毛衣。说干就干,白玫把毛线外套拿出来拆。奶奶见了,说:“好好的外套,拆它干什么?”

    白玫说:“我想给凌志打件毛衣。”

    奶奶马上说:“好!奶奶赞成。凌志对你多好,应该的,你爷爷说过,受恩莫忘。还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现在没有多大的能力,就尽尽心吧。”

    白玫把毛衣拆好,用冷水泡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烧了开水一烫,毛线笔直,就象新的一样。奶奶说:“这毛线多好!”

    白玫笑笑说:“当然!我妈妈说,这毛线她从年轻时起一直藏到当妈妈,然后到我长大,才打给我穿。是皇后牌的呢。”

    奶奶说:“老牌子就是好。”说完又加一句:“对别人不要说什么老牌不老牌的。”

    白玫笑笑说:“奶奶,你就象惊弓之鸟一样。”

    奶奶说:“小心无大错。”

    得到***赞同,白玫打毛衣的进度就快了,因为奶奶帮她把烧饭、甚至洗碗的活全包了。

    一连一个星期,白玫一回家就打毛衣。毛衣打好的那一晚,白玫很高兴,想象着凌志穿上它的样子,心里有一种甜蜜的感觉。她想,有句话确实有道理,就是“施比受幸福”。

    为了不耽误出工,白玫起了个大早,当她站在凌志门外敲门并喊着凌志的名字时,着实把睡梦中的凌志吓了一大跳,出什么事了?这是他的第一个念头。

    连披件棉衣都顾不上,凌志从被窝里爬起来就出来开门,见脸颊通红的白玫笑嘻嘻的,凌志一颗心才恢复了正常的跳动。

    第一百五十七章 男儿有泪1

    凌志看到白玫第一句话就问:“你怎么来了?是不是有什么消息?”说话时,他的牙齿打着架。因为冷,也因为内心的紧张。一大早的,没有特别的事情,白玫是不会来的。

    白玫急忙说:“快去穿衣服,着凉生病那就是我害的了。”

    一会儿,凌志就穿好了棉衣,说:“好了,现在快讲吧。”

    白玫从背着的黄书包里拿出一件针法新颖、图案精美的宝蓝色毛衣,说:“穿穿看,不知道大小是不是合适。”

    凌志接过毛衣,瞪大了眼睛,足足两分钟不说话,然后把毛衣仔细地用手捏了捏,捻了捻,而后眼睛也不眨地看了白玫好久,把白玫看得莫名其妙。最后他说:“我不要。”

    “为什么?很难看吗?”白玫的眼睛瞪得比他还大。

    “我不要穿你的毛衣。”

    “怎么是我的呢?你看清楚,明明是你的,那么大,象是我的吗?”白玫其实已经猜到凌志话里的意思。

    凌志心情复杂地说:“我猜得不错的话,这毛衣本来是你的。”

    白玫说:“这象旧的吗?你是从哪里看出它本来是我的呢?”

    凌志说:“我敢说,这毛线根本不是现在买的。”

    “你是说我很穷,根本买不起是不是?”

    “白玫,说到穷,一天挣几个工分,一个工分只合几分人民币,我们现在谁不穷?可是,即使有钱,有再多的钱,你去买这样的毛线,你试试,你能买到吗?现在的毛线都是四股,可这毛线是六股的,对不对?”凌志说了这么多话,眼睛却一下也没有眨,一直盯着白玫的眼睛。

    “神了,你怎么知道?难道,你刚才摸了一下,就知道了?女孩子也不一定会懂,你怎么会懂?”白玫再一次对凌志佩服得近乎崇拜,她傻傻地看着凌志,象是想从他脸上找出答案来。

    凌志有点心酸,他闭了一下眼睛,然后望着虚空,说:“我爸爸是画家,可他不光色感好,对东西的质感也非常敏锐,他对衬衣,毛衣要求都非常高。记得我爸说过,蜜蜂牌、皇后牌毛线穿着舒服,因为柔软。还说,六股的毛线就是比四股的质感好,用手一摸就知道。”

    白玫说:“原来是这样。对不起,惹你伤心了。”

    凌志微微地摇了一下脑袋,说:“白玫,谢谢你,可是我真的不能要,这礼物太重了。”

    白玫急了,说:“是不是秋贞给的你才要呢?”

    凌志比白玫更急,他说:“你说错了,如果秋贞给我毛衣,我是不会要的;你给我的这件毛衣,穿上它一定暖到心里。这不是因为毛线的质量好,不是因为你的毛衣打得好,是因为,是因为,它是你的一颗心,我从这件毛衣上看到了你的心,你懂吗?可是,我暖了,你却冷了,所以,我不能要。”多情的凌志,这一席话说下来,他的眼睛里竟然有了一些晶莹的东西在透过玻璃窗的晨光中闪亮。

    第一百五十八章 男儿有泪2

    凌志双手捧着毛衣,眼含热泪,望着白玫。

    白玫被震动了,想不到,凌志对自己送他一件毛衣看得如此意义重大。她想,我只不过是投桃报李,没想那么多啊。难道,我对凌志真的有着别于兄妹的情感吗?真象他说的那样?白玫有点迷糊,同时也有点害怕。她答应过爸爸妈妈,不在农村谈恋爱。

    “我要走了,回去出工。毛衣你爱穿就穿,不爱穿我拿走算了。”白玫轻描淡写地说。

    凌志又急又难过,眼泪就掉下来了。他急,急的是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他难过,为自己的贫穷,也为白玫的贫穷。他在想,白玫如果不是家里出了事,一定不会在意几个工分而起大早踏白霜赶路。要是我有钱,我会立马去买毛线,送给白玫,让她不要受冻,我呢,就接受这件毛衣,感受暖意。可是,我有钱吗?我没有钱。最为难的是,如果不要这件毛衣,那就辜负了白玫的一片心。

    我该怎么办?凌志深深感到,贫穷,原来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白玫曾经怪凌志过度的关心,给她带来了负担,殊不知,她把自己的毛衣拆了打给凌志穿,同样给凌志带来了负担。所以啊,说人容易责己难。

    看凌志哭了,白玫笑着说:“好意思!还当人哥哥呢,小姑娘一样。我走了。还说不要,一直捧着,很喜欢对吧?”

    凌志眨眨长睫毛的黑眼睛,难为情地苦笑了一下,然后决定收下这件珍贵的毛衣。他说:“谢谢你,白玫,这件毛衣,我要了,我穿,我马上就穿。你回去吧,慢慢走,我就不送你了。”

    凌志心里是很想送送白玫的,可是,他现在希望白玫快点离开。一方面,他知道白玫要赶回去吃早饭,然后出工;另一方面,他觉得今天自己的眼泪好象坏了的自来水龙头一样,关不住了,在白玫面前这种样子,他觉得不好意思。

    白玫出门,接着,阿光就过来了。当阿光过来时,凌志正抱着毛衣在发呆,眼睛里晶莹闪亮。阿光刚才其实已经听得清清楚楚的了,这时,却装作刚刚睡醒,什么也不知道,堆出满脸惊讶,说:“凌志,出什么事了?一大早的在这儿哭。”

    凌志不响。一堵薄壁能挡住什么声音?阿光是明知故问,不然,他也不会过来。

    “唷,这么漂亮的毛衣!哪来的?”阿光好象刚刚发现了稀奇的东西一样大声地说。

    凌志使劲眨眨眼睛,哑声说:“天上掉下来的。”

    阿光说:“你的运气真好,前不久,一条狗送上门来给你吃,今天,又有一件毛衣掉进你怀里给你穿,坐在家里就有吃有穿的,我真嫉妒你呀,怎么好事都让你碰上了。”

    凌志说:“那狗肉你不是也吃了?”

    阿光说:“是啊是啊,我是吃了狗肉,不过,我那是借光。”

    凌志说:“能借到光,那也叫碰上好事,你能说不是吗?人又不是天天能借到光的,对不对?所以,你也不是没有碰到过好事。”

    阿光说:“反正,我没有你运气好。”

    第一百五十九章 男儿有泪3

    凌志不知道,秋贞是阿光的梦中情人,不过,秋贞从来没有对阿光笑过,为此,阿光非常受伤。但是,他也没有办法,只能在心中恨恨地想:一个乡下姑娘,有什么了不起。等哪天……,哼!哪天怎么样,阿光也不知道。

    刚才,正做梦的阿光被敲门声吵醒,无意中知道了凌志的秘密,原来,凌志这小子艳福不浅,既有白玫对他好到把自己的毛衣拆了打给他穿,从他们的对话里听出,他俩的感情故事里,还有秋贞的影子!不过,好象凌志对秋贞并没有意思。这让一向以红五类子弟为傲的阿光很不服气。

    阿光愤愤地想,一个从来不对我笑的漂亮姑娘对你有意思,你居然还看不上!还有白玫,看起来一副清高的样子,想不到对凌志这么好。凌志有这么好吗?不就长得端正一点吗,还是臭老九家庭出来的。

    看凌志的德性,想必是幸福得快要晕了,阿光嫉妒地想着。

    面对表情复杂的阿光,凌志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就是马上全生产队都会议论凌志、白玫、秋贞这三个名字了,这可怎么办?尤其秋贞就是老队长的女儿,不象白玫,远在三里之外,人家讲什么她还听不到。但是,如果对阿光说,不要讲给别人听,那等于没说,也许说了比不说还不好。劳苦贫穷的生活,枯燥平淡的日子,有什么比传些熟人的新闻更让人起劲的呢?人说穷开心,的确,再穷再苦,寻开心还是必要的,从某个角度讲,因为穷,所以更想要苦中作乐。

    “阿光,现在还说不准谁的运气好,不知大学招生的事情有没有新的消息,我们什么时候去找小鹏玩玩,顺便打听一下?”凌志说。

    凌志忽然把话题转到上大学的事上来,阿光一时间有点回不过神来,他说:“你说什么?”

    凌志只得又重复了一遍,阿光说:“好啊,闷死人了,去玩玩也好,这又有好久不开知青会了,什么消息也没有。”

    凌志说:“我估计下次开会就会讲招生的事了。真盼啊,这样吊着,心里没底,不如有个结果,行就上,不行也死心,干脆。”

    阿光说:“是啊,弄得我们不知道是该考虑个人问题了,还是先别考虑,等着。”

    凌志本来把话题换了,可是,阿光却又转了回来。凌志想,也好,将计就计。他说:“当然不忙考虑,省得到时麻烦。”

    果然,阿光忍不住了,他挑明说:“你真的这样想?说一套做一套吧,白家村的那个女知青不是你女朋友吗?”

    凌志说:“你说到哪儿去了,白玫是我干妹妹。”

    “你真行!插队还认到个干妹妹,我就没有那个本事。”

    凌志说:“这也不是什么本事,上次我在河里救了她,她就认我当哥哥了。”

    阿光说:“真的?怎么从来也没有听你说过。”

    凌志说:“小事一桩,没什么值得到处讲的,你碰到了你也会救的。”

    阿光脱口而出:“要是我救了,我就会争取弄个学毛著积极分子当当,你真笨。”

    听阿光这样说,凌志笑笑,他猜想,阿光宣扬今天早晨他听到的事的可能性只有百分之二十了。

    第一百六十章 根正苗红1

    凌志虽然和阿光不那么亲近,但是,同学那么多年,他对阿光还是比较了解的。

    凌志第一次见阿光是四年级那一年。那天,四个漂亮的姐姐陪着他们的弟弟来到凌志所在的教室,整个教室里的同学都被吸引住了,都非常羡慕这位新同学。这位幸福的弟弟就是阿光,他是转校来的,据说在原来的小学打了校长的儿子,怕报复,只得转学。

    阿光没有姐姐们长得漂亮,但是长相平平的他才是他们家的小皇帝。他的妈妈是年轻漂亮非常得宠的小老婆,子以母贵。再一个,资本家家庭唯一的男孩子,能不众星捧月?和阿光同时转来学校的还有他的小姐姐,任务是陪伴、保护阿光。小姐姐上五年级。小姐姐成绩很好,常得奖、受表扬。阿光则常被老师留下来,为了上课做小动作,为了抄别人的作业,为了又打了同学,可是,不管他比小姐姐差了多少,家里的宝贝仍然是他,因为他是男孩子。

    开始了,阿光家里被抄家,许多大字报贴在他家大门口,其中有一张上面披露了一件让大家吃惊不已的事情。

    原来,阿光其实不是这家亲生的。当年,资本家的大老婆生了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没有儿子。盼子心切的她怂恿丈夫把她从娘家带来的丫头收房当了小老婆,可是,小老婆三年不生,急得不得了,而大老婆却又意外地怀孕了,于是,小老婆想了个极办法,一边假装怀孕,一边准备找个男孩子来当作是自己生的。当大老婆生下第四个女儿刚满月,小老婆假装的十月怀胎也到期了,正巧,这时,一直秘密物色的男婴也找到了,这个男婴就是阿光。

    这件事情,大老婆是知道的,但是,她装聋作哑,为的是丈夫在外人面前有面子,说起来,他是有儿子的。

    阿光看到大字报,吃惊不小,他马上去问他的妈妈,妈妈承认了。她说:“不错,你是我们抱养的。可是,你说这么多年来,我们亏待你了吗?你比你的四个姐姐都宝贝,你承认吗?”

    阿光高兴了,他说:“妈,你为什么不早说?差点害死我。原来我不是资本家的狗崽子,太好了!想象得出来,把我扔掉的我的亲生父母当然是穷人,所以,我肯定是根正苗红的红五类。我要和你们划清界线,我不想做剥削阶级的殉葬品。”

    “你怎么能这样对我们?”依然漂亮的妈立起了眉毛。

    “为什么不能,妈,你也可以和这个家庭划清界线,你家要是不穷。你能给人家当丫头吗?你也是红五类,我肯定。”

    “我不做这样的事。这个家就是我的家。”

    “没有觉悟。”阿光恨铁不成钢。

    不管大妈妈、小妈妈怎样哭,怎样骂,阿光铁了心要和资本家一家划清界线。姐姐们骂他是白眼狼,阿光反唇相讥:“你们羡慕我了是不是,如果你们是捡来的,你们保证和我一样做,谁愿意当资本家的狗崽子啊?”

    阿光在那张大字报旁边贴了一张大大的大字报,声明和资本家家庭脱离关系,回到自己的阶级队伍中来。

    第一百六十一章 根正苗红2

    对于阿光的举动,周围的人说什么的都有,当然有的是台面上的话,有的只是私底下议论议论。

    回到无产阶级队伍里来的阿光,受到了学校的表扬,也得到了居委的夸奖。不过,他只是风光了一阵子,接着,就被上山下乡的洪流裹卷着到了农村插队落户。农村里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正宗的红五类,阿光他的红五类只不过是推理得出的结果而已,没什么稀奇,真好比是庶出遇到了嫡出,阿光心中很是失落。

    下乡不久,阿光就已经为自己当初的举动而难受了,从小没有吃过苦的阿光,哪里受得了缺吃少喝的罪。终于,他试探性地悄悄地去找他的那个舍不得和资本家划清界限的妈,这个妈妈后来走出家庭,是个有工作的妈,不管怎么样,想来,妈妈的工作是不会丢的。妈妈数落了他几句,依旧把他当作回家的儿子。人们常说,生母不如养母大,诚哉此言,尽管没有血缘关系,毕竟是从小养大的,有感情。妈妈给他好吃好喝了一顿之外,还给了他一些钱和吃的、用的,这让阿光心里更加难受。不过,表面上,他还是不理那一家人。

    每一念此,阿光心中就有说不出的惆怅,下了这么大的决心,做出了这么惊人的举动,竟然收效甚微,阿光不由得生出了一种得不偿失的讪讪的感觉。况且,相比之下,同屋的凌志,一个非红五类子弟,社员们也并没有给他白眼,甚至在不少社员心目中,还比他阿光吃香不少。

    和凌志分到一个生产队,住一间屋子,阿光相当不乐意,但是,又没有办法。到不是和凌志有过什么矛盾,而是面对凌志,他的自我感觉就怎么也良好不起来。

    从四年级到高中,相比于一直处于中下水平的阿光,所有的老师都喜欢全面发展、门门功课优秀的凌志。同学们也都喜欢凌志,下课时,凌志的周围总是围了一圈人。邻居们也喜欢凌志,说他长得好,说他懂礼貌。来到农村没多久,社员们又都夸奖凌志,夸他聪明,又肯吃苦。还有,生产队的一些姑娘们,眼睛老是围着凌志转。同样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我怎么就这么不招人欢喜呢?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是阿光有多差,而是凌志太优秀,这样,凌志并没有对阿光做过什么,说过什么,但是,他的存在的本身,就成了对阿光的一种妨碍。

    好在凌志下乡不久,就跟老铁匠学打铁去了,这让阿光暗暗高兴。凌志不在跟前,阿光笑起来也响亮些,说起话来也自如些,也免得自己在他面前闯祸。

    阿光忘不了那一次,他差点送了性命,结果虽然受了点小伤,但是,狼狈不堪的经历却让他终身难忘。那天,干活休息时,队里几个小青年打赌,说谁敢骑到队里一头最凶的水牯牛背上去,其他的人就凑钱送他一盒牡丹烟。凌志不吱声,阿光说他敢。结果,阿光一骑上去,那头水牯牛就突然撒腿朝牛棚跑去。阿光起先还庆幸,庆幸水牯牛没有往水里跑,因为他只会一点点水。但是,快到牛棚时,他的小脸惨白了,他望见牛棚的门矮矮的,而他骑在牛背上高高的,只消一会儿,他的头就得被牛棚的木门框撞坏,弄得不好,撞断脖子,非死不可。水牯牛越跑越快,牛棚越来越近,阿光傻了,脑子里一片空白。

    一个声音炸雷一样响起:“快跳!阿光。”

    阿光清醒过来,慌忙滚下牛背,紧接着,大水牛就箭一样窜进棚里去了,阿光侥幸躲过一劫。幸亏老队长正巧在牛棚不远的地方,千钧一发之际救了阿光。

    阿光在庆幸命大的同时,对凌志生出了莫名的怨气,他想:要不是凌志在现场,我不会冲动。要是凌志劝我一句,我也不会逞能。

    第一百六十二章 根正苗红3

    一个有担当的人,是不会无端抱怨别人的。一个内心强大的人,是不惧人家有成绩,不怕人家超越的。一个品质优秀的人,定会是一个替人隐恶扬善的人。

    在凌志把救过白玫的事说给阿光听的同时,他就大致认定了阿光不会在人前背后提白玫这个名字了,尤其是在将要由生产队、大队层层推荐知青上大学这种紧要关头,阿光不会把别人的光荣事迹拿出来使自己相形见绌的,这是凌志凭他对阿光的了解作出的判断。

    至于阿光会不会把秋贞拿出来说事,凌志不敢肯定,但愿阿光为了能在将来档案上写得体面些而投鼠忌器,不去牵扯老队长的宝贝小女儿,这样的话,凌志就万分庆幸了。对于秋贞的勇敢示爱而被自己婉言所拒这件尴尬事,凌志深有歉意,但是,他是心不由己。什么都可以勉强,自己的心不可以,感情不可以。

    不说凌志的思绪万千,阿光心里也是波澜翻滚,他心里酸溜溜地想:原来凌志这个家伙,不声不响地竟然认了白玫这个清高孤傲的姑娘做干妹妹。什么干妹妹!所谓干妹妹,还不是情妹妹的代名词。更过分的是,山花般娇艳的秋贞居然不在他眼中,这些,都是些多么刺激性的新闻!可是,这么撩动人心的秘闻,硬是堵在喉头不敢说出口,胸闷啊。阿光现在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心痒痒的感觉。由此,他也佩服起他的大妈妈来,大妈妈明知他阿光是小妈妈用小枕头换大儿子的方法换来的,可是,不但将近二十年三缄其口,还让自己的四个亲生女儿甘居他后,不易啊!

    “小不忍则乱大谋”,阿光忽然间想出这么一句话来。

    如果自己讲出今天一大早白玫顶寒风踏白霜给凌志送毛衣的事,再一不小心扯出藤蔓牵出瓜,扯到她是凌志的干妹妹,再由此扯到凌志曾在大河里救出了白玫,那么,这样的结果,无异是替凌志义务宣扬了他的光荣事迹。不,我才不那么呆呢。

    一对插兄插弟,同处一室,却是话不投机半句多,这是凌志的不幸,也是阿光的不幸。不然,两人和谐相处的日子,将来大可以成为艰苦的岁月里一段温暖的回忆。这是没法子的事,谁不想管仲遇鲍叔?可是,人海茫茫,知音难觅。

    阿光不理解凌志为什么不把自己救人的事情讲出来作为自己政治表现好的根据,同样,凌志也不认为做了好事一定要拿出来宣扬。这真是“智小者不可以谋大,趣卑者不可以谈高”。

    阿光心情复杂地出门下地,凌志是心怀甜蜜地去打铁。

    师傅见到春风满面的凌志,心头一喜,他已经好久不见这个年轻人如此好的状态了,问:“凌志,昨晚做了好梦啊?”

    凌志说:“不是昨晚,是今朝,不是做梦,是真事。师傅,白玫今天一大早给我送来了一件毛衣!宝蓝色的,是用她的毛线外套打的,你说,我开不开心呢!”

    师傅说:“恭喜恭喜!师傅也开心啊!”

    师傅捧起水烟筒,用纸媒点着了,说:“凌志,说句心里话,白家口碑不错,白玫小姑娘玲珑乖巧,你,是一个好小伙子,你们真是一对啊。可是,两个知青,连间房子都没有,你们两人又都是这样的出身,不然,我早跑去白家村做媒了。凌志,你说,我是不是想太多了呢?”

    凌志说:“师傅,你说的我也想过,反正,我们都还年轻,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师傅说:“对,打铁得看火候,慢慢再说吧。”

    第一百六十三章 蓝天绿海1

    当零星的?雪从枯草丛中消失,当软软的微风从淡绿的柳枝条上吹过,春姑娘,她低语:“我来了。”好象只是一夜的工夫,天,蓝了。草,绿了。花,红了。

    起初,一切的色彩都是淡淡的。花,娇红。草,嫩绿。天,淡蓝。一眨眼,各种色彩斑斓了,浓墨重彩了。天,湛蓝。草,翠绿。田埂上、河滩边的野花,一丛丛,一簇簇,一片片,鹅黄、浅紫、淡粉、深红、宝蓝、纯白、镶边,争妍斗艳,你方开罢我上来。

    绿草的清香,野花的芳香,混合着微腥的泥土气息,直让人的梦也香了。大地经过一冬的沉睡,苏醒了。人们经过一冬的瑟缩,舒展了。

    淙淙的小河水,从电灌站的蓄水池流向一条条水渠里,流到一块块待耕的稻田里。歇了一冬的水牛,“哞、哞”地叫着,准备在春耕的战场上大显身手。

    一垅一垅的麦苗长高了,已看不出垅和沟,成了绿油油的一片。社员们脱掉了臃肿的棉衣,身穿春装下地。生产队今天种棉花,社员们在麦垅里用种棉钩子拉出浅槽,准备撒棉籽。远远望去,只见一块块鲜艳的红色在快速移动,那是女社员们拉槽热了,纷纷脱了外衣,露出了鲜红的毛衣。她们时而轻柔、时而高亢的笑声响亮了初醒的大地。

    在那个灰色、蓝色、军绿色一统天下的年头,爱美的姑娘都有一件红色的毛衣。为了这件毛衣,她们中有好几个人捉来蚯蚓、剪开、洗净、晒干,拿到药店卖钱,以至于双手都烂了好久。爱惜手的阿芳不靠捉蚯蚓换红毛衣,她卖血,卖两次血正好够一件毛衣。她对人开玩笑说:“我的毛衣最红,因为是用鲜血换来的。”

    白玫今天也穿了一件鲜红的毛衣,不过,她的毛衣不是自己挣钱买的,是用离家回乡时妈妈送的毛线打的,所以,在大家各自夸口怎样挣钱买毛衣时,她只能不响了。

    凌志又来了,他是来送鲫鱼的。他把鲫鱼放在一个盆里,就问奶奶:“白玫出工了?”

    “你来晚了一步,玫玫刚出去,你去找她吗?她说过,今天她们组在河南边麦田里种棉花。”奶奶告诉凌志。

    凌志说:“我去看看她。”

    站在隔河的桑树下望过去,几件鲜红的毛衣映入眼帘,凌志一下就认出了白玫。其时,刚好她们撒好了一垅棉籽,站直身子在休息。几乎同时,白玫也看见了凌志,他的旧军衣敞开着,露出里面宝蓝色的毛衣。两人相视一笑,白玫就跑过来了。

    凌志说:“我想看看你就走,好久不见你了。”

    白玫笑着说:“我们都穿着一样的衣服,你能认出我来?”

    凌志说:“当然,不看别的,就看毛衣的式样,你的就别出心裁。”

    “你眼睛那么好?”白玫看看凌志的眼镜。

    “人家的毛衣几乎看不到领子,你的,领子那么大,差不多遮住了半个背,我就想,那一定是一顶帽子,现在看清楚了有根拉链,我没有猜错,这个创意不错。”

    “算你聪明。领子打大点,装根拉链,不( 这样的情,那样的爱 http://www.xlawen.org/kan/3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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