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部分阅读
,为阿波罗立下过无数战功,当然不会被尼克-陈这一招吓住。“全军,布圆阵。”随着他的令下,太阳战士们聚集在一起,站成一个圆环,用盾牌连接起来,就如在地面上出现了一座小山一样的半圆大盾牌。子弹打在盾牌上,叮当乱响,却无法在攻击到盾牌后面的人。
尼克-陈满意的说道:“有两下子,很好,这样才好玩,一下子干掉那样的EASE难度,我可从不来的。我可是可以在两分钟内完成豆腐模式的真正高手,游戏界的天才。”
这时,公寓楼的另一侧大楼上,几个人也在看着这边的战况。正是委托李长信的两个女人和三名和太阳战士气质很像的三个男子。三个男子全都是黑色晚礼服,打着领结,在这夜色中,也戴着魔镜。中间的男子问道:“他一个人恐怕不行,需要我们解决赫克托尔吗?”
年轻女人恩娜摇头道:“不要着急,英勇的阿基理斯,你和赫克托尔的战斗从神代持续到如今,并不急于在这个时候杀掉他。阿波罗这次派遣军队前来,证实了他确实是想要背叛父亲。但是我们还不知道还有多少神和他勾结,如果现在就和他们敌对,会让我们过早的成为靶子。我们的责任是找到父亲,而不是发动神间的战争。”
伊丽莎白有些担心的说道:“命运女神说只有这个东方人才可以找到他,可是万一阿波罗他们获胜,李长信就会永远的停留在冥府。那我们该怎么办?”
“尊贵的天后,请你不需要担心。我对于李长信还知道一些,到底在东方天界,我有一些朋友。她们告诉过我,这个人要是能够简单就杀死的话,她们早就让他死掉一万次了。”
伊丽莎白还是有些担心:“她们的话可信吗?”
“这一点,她们没有欺骗我的必要。”
伊丽莎白还是有些担心:“可是就算是李长信有这样大的本事,他现在在冥界,只要敌人破坏他的归路,他就算是再强大,也无法打破天地的规律。这个疯疯癫癫的人,可以抵挡住二百名太阳战士吗?何况还有赫克托尔。”
恩娜回头问道:“睿智的奥德修斯,勇敢的埃阿斯,神一样的阿基理斯,你们三人是赫刺托勒斯之后世界上最伟大的三位战士,请你们告诉我,这场战斗,这个东方人可以取胜吗?”
左边的男子只是说了一个字:“能。”然后就闭嘴不语。沉默的埃阿斯,以自己的勇敢和高尚的情操,还有就是沉默寡言的个性被众神所称赞。
“胜利者是他。”被称为黄金战士中,最睿智的奥德修斯,毫不犹豫的回答道:“虽然目前看来他处于下风,但是阿波罗的战士在全力战斗,而他,只是在玩耍。我相信他还没有拿出自己的真正本领。”
阿基理斯则是跃跃欲试,“要是他打输了,女神,就让我去对付这些阿波罗的士兵吧。我想向您保证,就算是没有胜利女神落在我的肩头,我也可以将他们全部人的脑袋摘下来,当作您的贡品。”
第九章
“盾牌阵,野蛮人的玩意,你们这些东西,真是没有前途。”尼克-陈嘲笑一声,两手手枪高速旋转,当手枪停止旋转的时候,他手中已经多了两根肩携式导弹发射装置。“哇咔咔,看你们怎么挡!”尼克-陈兴高采烈的将两枚导弹发射了出去,只见两道白线,在夜空中划过,击中盾牌后爆炸。气浪四面扩散,数十具人体在空中飞舞,碎裂的血肉满天纷飞,就像是下了一场血雨。
“这就是所谓的太阳战士?根本是狗屎。”尼克-陈挥动着导弹发射器:“再给你们几发,把你们炸回奥林匹斯山去放羊。”
赫克托尔沉不住气了,他半弯下腰,手背在背后,气流在他身边高速旋转,就像是一个小型风眼。要是李长信看到,就知道这是那宛如标枪一样虚影之枪,会警告尼克陈闪开。不过现在李长信不在,尼克-陈玩的高兴,没有注意赫克托尔的这一招。
赫克托尔用力做出了投掷的动作,划过空气的虚影之枪,因为高速摩擦,在夜色下流星般带起了一道燃烧的光芒。虚影之枪掠过之后,尖啸声才会响起。它的速度还远在音速之上。
不过对于尼克-陈这样的高手来说,在他动手的时候不存在什么偷袭的概念。他的气就像是半圆的雷达,任何东西不论前后左右,只要进入他的身边十五米之内,他就能发现。
但是这一枪速度太快,快的他也来不及闪避。两只导弹发射器架在胸前,当做盾牌。虚影之枪几乎不带任何停顿的击断了两只导弹发射器,只是稍微偏了一点方向,没有刺穿尼克-陈的胸膛,却刺在他的左侧肩头上。
尼克-陈身上的血雾喷溅出很远,肩部出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空洞。他看了看自己肩头的伤口,用一根手指在伤口里面探了探,勾出一根断裂的神经,放入自己的口中。
“嘿嘿哈哈呵呵,好玩,真***好玩,小子,你让大爷我玩出兴致了。”尼克-陈疯狂的大笑起来,任由身上的鲜血直流。
伊丽莎白皱眉道:“他疯了吗?”
李哪吒吹了声口哨:“要看到精彩的了,费长房,你知道陈可逆的外号是什么吗?”
“化身真人。”
李哪吒道:“那是道名,不是外号,这小子有好几个外号,还是天狼星起的,军火库,疯子真人,还有,破灭。”
费长房颇感惊讶:“破灭?战争星天狼星会将破灭这个词送给别人?”
李哪吒道:“逆天七妖仙,也许他们比七大圣更危险,至少那七个妖精王侯脑子还是正常的。费长房,你要是知道李长信归入西昆仑之前的名字,你才会惊讶那,不过那个名字在天界也是属于禁忌,不可再提了。幸好现在他,已经不那么危险了。否则,这些虾兵蟹将哪敢来找他麻烦。他们的主神也得逃得远远的。”
李哪吒右手一挥,一朵半透明的金色莲花将他和费长房罩在其中。“这家伙要发飙了,还是早做准备的好,否则,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可就不好玩了。”
赫克托尔隐隐感觉到不对,当年在特洛伊,他是唯一一个敢于迎战海仙女之子,希腊最强大的战士阿基理斯的。在和阿基理斯决斗失败后,赫克托尔的灵魂被阿波罗带到了太阳神神殿,并且为他重新制作了身体。在守卫太阳神神殿的日子中,赫克托尔曾经多次奉命出击,和大地母神盖亚的后裔进行着激烈的战斗。虽然没有过与纯血泰坦巨人交手的记录,但是也是斩杀过无数魔物的黄金战士。在整个奥林匹斯的黄金战士中,赫克托尔也是名列前矛的勇士。
可是这时,他却觉得喉咙干涩,两腿在微微的颤抖,当年面对雅典娜祝福过的阿基理斯和埃阿斯,赫克托尔也没有这样恐惧的感觉。可是现在,他只想赶快扭头逃走。
尼克-陈的鲜血蒸腾化为雾气,雾气盘旋一点点形成固态。那是两条浑身鳞甲,头生独角蜿蜒游动的血龙。尼克-陈平举双手,两手伸长,变成两只长五米粗如碗口深红色绘着十七种符咒的枪管。血龙从背后冲入尼克-陈的两肩,两手变成的枪管中,红色的光芒闪烁,让人两眼不可直视。
费长房手中的苞米花都掉到了地下:“这是血龙化影?居然同时召唤两条血龙,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紧张什么?”李哪吒哼道:“难道在我的金莲守护下你还担心会被卷进去?”
费长房暗叫不好,李哪吒虽然身为天界第一武神,位高权重,战力无敌。可是因为他不是正统修行成仙的,精神上并不会如一般仙人那样成长。不但是身体永远是十一二岁的样子,任性好强的程度,也和十一二岁的小孩没有什么区别。如果让他生气了,说不定会直接将自己踢出金莲的守护范围。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散仙,要是被血龙化影挂上,恐怕千年道行就要毁于一旦了。
“我怎么会怀疑您的力量,两条血龙算得了什么,当年龙族敖家四王也要在您的乾坤浑天之下俯首称臣。我只是奇怪,他为什么将血龙吞入自己的身体内。血龙会直接腐蚀魂魄和肉身,他难道不想活了?”费长房转移了话题,李哪吒好勇斗狠,狂妄野蛮,身居天界高位,却经常跨界去其他神界寻找比武的对手。就是诸天神界中最凶狠的阿修罗族,看到他也要逃之夭夭。
将话题转到战斗上,李哪吒果然上当,不再追究费长房话语里对自己力量的怀疑,耐心的解释道:“这是这家伙自创的法术。当年在南天门,魔家兄弟放出花狐貂追他。反而被他将花狐貂做为子弹,重创魔家兄弟。他的这种法术,可以将灵兽的灵气压缩成子弹,用自己身体作为媒介,将灵气粒子和空气混合,造成粒子间的爆炸,然后将粒子流轰出去。据说如果这种法术完全发挥的话,威力可以媲美人类制造的最强武器核子弹。”
第十章
费长房低声道:“可是这对使用的人身体负担太重了吧?”
“这就是他为什么被叫做疯子真人了,陈可逆的战斗和自杀没有什么区别,偏偏到现在他还没有死。这也算是命运跟他开的一场大玩笑。”
红色的光流从两只炮管中轰出,化作千万条游动的红色小龙,将数百平米内所有物体都笼罩。数百名太阳战士,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就被红色的光流吞没。盾牌也好,青铜铠甲也好,在光流中瞬间崩溃粉碎。赫克托尔终于在尼克-陈攻击前,作出了一生中第一次逃跑的决定,从楼上跃下,在光流击中他身体前,没入地面,逃过一劫。
游动的红色光流并没有停顿,向着四面扩散而去,瞬间整个天地一片血红。阿基理斯脸色大变,一抬手,一面足有常人高,宽两米上圆下尖绘着在海中嬉闹仙女的青铜盾出现在他的手中。盾牌迎风而长,看起来慢实际上确实飞快。红色的光流冲击在盾牌上,发出了沙哑的咝咝声,就像是硫酸泼到了沙子上一样。
“呓呀。”尼克-陈一把撕开他胸前的衣服,五指过处,胸肌上出现了五道鲜红的裂痕,喷涌的鲜血顺着胸口滴下,将他整个胸前染的通红。他纵声狂吼,就如发狂的魔兽。
“走吧。”恩娜皱起眉头,如果留下这个疯子大概会把我们也当作敌人攻击了。
阿基理斯不满的哼了一声:“那来呀,我这面盾牌可以抵挡太阳神的神剑,还会害怕他不成?”
“阿基理斯,没有人会怀疑你的勇气,但是我们的敌人不是他,不要进行没有必要的战斗。你的力量,要用在更加适合的地方。”几人无声无息的退开,随着她们的离去,周围又有不少人静静的离开。尼克-陈不满的注视着周围,他显然还没有打够。
最后目光落在了那一朵金色的莲花上,尼克-陈的七巧之眼连续变换色彩,兴奋的表情令到他的双手都在哆嗦。“李-哪-吒。”他几乎是一字一句的吼了出来。
费长房不可思议的看着目露凶光的尼克-陈,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人到底是有多疯,难道要挑战天界第一武神三太子李哪吒?任何还有思维能力的人都不应该会选择这样的蠢事。尤其是,李哪吒明显只是一个看客,并没有出手的打算。
“走吧。”李哪吒的话出乎费长房的预料。素来好斗的他居然肯自动退避?“不要奇怪,我是喜欢打架,可是不代表我会愿意和疯子打架,这家伙就跟疯狗一样。揍一条疯狗,哪里会有乐趣。”
在李哪吒离开后,尼克-陈彻底的失去了目标,只能在楼顶上向着天空狂吼。浑身被血染的通红的他,看起来还真像一只染了狂犬病的狼。
李长信的身体,在虚空中飘落着,这是人类难以想象的天空。空中没有日月群星,只有一团团大小不一的绿色火焰。大的绿焰长达数百公里,小的绿焰只有指甲大小。一道道由各种生物骨骼塔成的骨梯从黑色的云雾下伸展出来,在空中飘荡着。每一道骨梯都有数百米宽,爬满了密密麻麻的人。不时有人失手发出惨烈的嗥叫声,从骨梯上落下去,消失在厚厚的云层中。
“啧啧”李长信感叹两声:“还是这么难看难闻,一点都不知道环保的重要性。好歹也要种几朵花,栽几株树,净化净化环境。”发着牢骚在空中快速落下,李长信毫不在意自己要落多久。因为冥界和人间不同,是一种纯粹的精神体构成的世界。正所谓一念化神州,明心行天下。这也正是为什么听到不同神话长大的人,所知道的冥界就是完全不同的。信仰上帝的,看到的是天堂。信仰佛陀的,看到的是净土,信仰阎王的,看到的就是十层地狱。因为冥界会根据他们的思维而幻化出不同的冥界。简单来说,就像坐着火车看窗外的树木,不会以为是自己在行动,而是树木迎面而来一样的。
人生而不平等,生命中充满了争斗,总是有人成功有人失败。憎恨,嫉妒,悲伤等情绪永远纠缠着人,而罪恶更是永远也不可能绝迹。在活着的时候,无法求得公平,无法信仰正义的人就祈求,这个世界有地狱,做坏事的人会在地狱里受报应。
可是对于修行者来说,最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天道至私。人类太自以为是,这个天地的运转,并不是以人类的意志为核心的。人死后会进入冥界,灵魂在冥界转化成生命的最初力量,带着生命的印记归还于生命之河。宇宙所有的生命从他而来,也终归会归还于他。
不过在不知道多少岁月前,冥界中也开始诞生了和人类接近的生命。他们利用天地本身的规律,建设着冥界,也随之诞生了掌管冥界的王者。人们称他们为冥王。可是就如同地球上有着名目繁多的人类王者。比如皇帝,国王,总统,元首等等。冥界中也有着数目繁多的冥王,阎王,死神等。其数目之多,就如黄河泥沙,不可数量。因为死亡的世界之广大,远超过人类所能想象的极限。以李长信的本领见识,也只知道最接近人类世界的那一部分。但是冥界更为广大的部分,隐藏在没有任何光明的黑暗中,浓厚的就像铅块一样,比硫酸更可怕的雾气永远的笼罩在那无边无际广大的世界上。
在李长信所知道的冥界土地上,有着上百位冥王,其中掌握最强力量的,就是数千年来被称为五大冥王的强悍存在。
李长信所落下的地方,是五大冥王中的阎魔所掌管的冥界。这一道道白骨天梯,就是阎魔利用忘者的怨恨诅咒所创造的。就像是人类被送进监狱,首先要监狱原来的势力者教训一顿,让他们知道监狱的规矩。冥王们也喜欢这一手,让进入冥界的灵魂在痛苦中知道谁是这里管事的。
第十一章
阎魔所掌管的冥界,天空要比大地广阔的多,一座座大小不等的陆地,飘浮在黑色的天空中。大的陆地,就如一座现代的超级都市,可以容纳千万灵魂。小的陆地,不过十余米宽,上面满是长一米的蓝色铁钉。从骨梯上落下的灵魂,落下来要是倒霉落在这些小的浮空之岛上,就只有被穿在铁钉上哀嚎。由于灵魂非常难以彻底死亡,而冥界运转的时间又是无所定数,往往有的灵魂会感觉到要受苦如几十辈子在人间的时间。又得浮空岛屿,则满是流动的熔岩。灵魂落下就立刻燃烧起来,化成飞灰。
一条白骨巨鸟,在黑色天空中展翅飞翔着。不时掠过一道道骨梯,将上面正艰苦攀爬的生命打落黑云。看着他们发出凄惨的哀鸣落入各个折磨灵魂的小岛上。白骨巨鸟兴奋的发出尖锐的名叫声。这是它在这荒凉的冥土上,最大的乐趣。在冥府,弱肉强食比人间要更加惨烈。人类总以为地府是公平的,却不知道,地府是更加黑暗毫无光明正义的可怕地方。
这只白骨巨鸟,也不知道在这块冥土上飞行了多久了,也不知道有多少灵魂被他扫入地狱,饱受折磨。它是冥王阎魔亲手造的骨灵鸟,灵魂们在它面前只能无助的哭泣。
今天当骨灵鸟第十二次掠过骨梯时,却看到空中一个人双手环保胸前,在远方的天空中落下。看他的样子,实在不像是那些惊恐的落下亡魂。而且这个落下的人类灵魂,身体上散发着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味道。这种味道,令到骨灵鸟泛起了从来没有需求。饥饿感,不知道多少年以来,隐藏在灵魂深处的饥饿感被这个灵魂引发了。想要吃,这是骨灵鸟从来没有过的强烈需求。那种似乎自己整个身体都是空虚的,需要灼热的鲜血肉块的需求,令到骨灵鸟失去了一切的判断力,展翅用从来没有的速度,向着落下的灵魂冲去。
李长信听到远方传来尖锐的鸣叫声,看到骨灵鸟发疯一样的冲过来,吹了声口哨。和被本能引导的骨灵鸟不同,李长信非常清楚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为了什么。在冥土,活人的血肉可以让原本由虚无诞生,只有精神烙印的冥土生物获得肉体。生者的香味,会令很多冥土的生物发狂的。有些生物的强大,也许还在冥王之上。这也就是,那怕是冥王在过去的岁月中,也很少让生者进入死亡的世界。因为一个活人活着进入冥界,再活着出去的可能性,就如将一个刚出生的小孩扔到太平洋里面,结果他却活着从意大利上岸的可能性是一样的。
不过看到来的是骨灵鸟,李长信却非常满意。不是他比较担心的几种冥土生物。虽然他不怕那些生物,但是如果被那些生物缠上,也许需要人类时间几百年才可能脱身。
骨灵鸟明明是看着李长信冲过来的,张开的大口要将李长信一口吞下,可是两排牙齿用力的咬到一起,却没有半点血肉的香味。反而是头顶一沉。
李长信踩在骨灵鸟的头顶上,哈哈大笑,手中不知道从那里拿出来一根长长的白色绣金丝带,将骨灵鸟的脖子套上。“死鸟,刚好你来当坐骑,给我带路吧。”
一道汹涌的力量顺着丝带让骨灵鸟浑身战栗,身体完全失去了控制,以它平时十倍的速度,向着黑云下冲去。
骨灵鸟连反抗的念头都来不及生出,超过他身体承受的高速让它本来就不太灵光的脑袋变的一片空白,冲进了浓厚的黑云中。
白骨在黑云中摩擦,嗤嗤的发出一股焦臭的硫磺味道,这些黑云对灵魂有非常强的腐蚀作用。就算是冥土中服务于冥王的骨灵鸟,也不能对抗冥土本身的法则。平时他们穿越这无边无际的黑云时,都是从冥王制造的通道中穿梭,才避免了身体的损坏。
可是李长信却没有丝毫关心它的身体的想法,用最快的速度,驾驭着骨灵鸟,冲过云层。等到从云从中冲出来,原本翅展可达百米的骨灵鸟,只剩下了两只焦黑的,只有七八米长宛如两只被烧黑的肯德鸡鸡翅一样的翅膀在扑棱棱的拍打着。
可是这样的翅膀不足以负担起它的身体,骨灵鸟就像一块石头一样的坠落了下去。
下方是一条静静流淌的大河。说是河,因为河水向着一个方向流淌,而且水流湍急。虽然水面平静如境,就是落下的巨大的灵魂,也溅不起多大的波浪。可是落下的身体,浮沉间,就出现在视线难以看到地方,可见这条巨河的宽广。
河的两边,怪石林立,数不清的亡魂呆若木鸡的前进着。这些人都是生前昏昏噩噩过日子的人,没有追求,没有信仰,没有做过好事,也没有做过坏事,没有关心他人死后也没有被人关心的亡魂。他们的灵魂,在冥土也是没有任何加值的废物。连受苦都没有资格,只能在无边无际的冥河旷野上无休止的徘徊。
唯一的解脱,是那些在冥河河畔穿行,三头的巨犬,将亡魂撕裂吃掉。可是如果不是三张口同时吞下亡魂,被撕裂的亡魂很快又会将残破的躯体长回,继续在冥河河畔无休止的游荡。
冥河是宽广的,可以说,不知道其宽广有多少。一切世界因为水而死亡的生命,都会没入冥河。
李长信的目标,也是冥河。踩着骨灵鸟,在接近冥河的河面时,李长信跃起。骨灵鸟一头扎进冥河,连半点水花都没有溅出来,就消失不见。
李长信从口袋中掏出一面长方形的白玉玉板,扔下冥河中。玉板和冥河之水相碰,立刻长大道三米长,三尺宽。周身放射出耀眼的光华,在连灵魂也不能飘浮的冥河上,玉板竟然静静的浮在上面。
第十二章
李长信落在玉板上,颇感满意。上次他来冥界,因为没有可以停留在冥河上的法器,结果要在冥土上穿过很多危险地狱,才到达目的地。为了炼剑冥界一行,离开冥界时,人间已经过了一百年。这一次,李长信可不想再犯上一次的错误。这一次,他没有时间耗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前些年,碰到了昆仑的老朋友。李长信顺手从一个喜欢装可爱卖花的小鬼那里偷了他的玉板,据说这块玉板可以飘浮在一切上面,哪怕是冥河或者弱水也不例外。回想起来,李长信颇为后悔当时没有把那个小丫头弄上手。当时几乎就要得手的时候,该死的纯阳真人却从中作梗。想到此处,李长信觉得自己该去找白牡丹,让纯阳那王八蛋小心肝也心痛一下。
冥河水流湍急,顺水而下,犹如坐着磁悬浮火车,瞬息千里。可是这样的高速下李长信却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微风。眼前景物千万年来毫无变化,到处是一样难看的怪石巨兽。
至少李长信可以肯定一件事,冥土是绝对不适合做为旅游开发区的。
前进中,李长信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只见远方的岸上出现了一条黑气,高速前行。他印象里面,冥土中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情景。掏出抢来的千里镜,眼前顿时豁然开朗。只见冥河岸边,怪石巨兽之间,一队黑甲骑兵高速奔驰。前进中马不鸣人无声,这一队骑兵最少一万人。可是行进中,就如一个身体运转般协调。
士兵都是扎斜插发髻,身体上的甲胄相当古老,是将皮革包上青铜做成甲片一片片的连接起来的。所有人身上都背着弩弓和两壶箭。左侧挂着青铜剑。每十五人,会有一名士兵手举黑色大旗。大旗上绣着一个大大的古篆秦字。旗面右侧是竖写的四个较小的青色篆字。武安侯白。
李长信几乎一头扎进冥河中,他对这支军队并不陌生。上次进入冥界他见过这支军队。人类历史上最可怕的一只军队,大秦帝国的无敌铁骑。
当年始皇帝驾崩,赵高胡亥假传圣旨,逼死了身受驻守边疆的四十万秦军爱戴的大王子扶苏和大将军蒙恬。随即,天下起兵反秦。在边境驻守的四十万秦军,不愿服从于赵高胡亥。并没有进入中原镇压。结果让项羽刘邦攻入关中,秦灭。失去家乡的四十万大军,在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之时,接受了方士墨傲的建议,从墨傲为他们打开的冥界之路,进入了冥界,寻找他们唯一的王,秦始皇。
也正是因为这四十万最强大军的失踪,秦才没有再次反攻,有了数百年的大汉天下。让人间得到了百年和平,可是地府中,这支生者的军队轻松攻破了修罗地狱,找到了生前就做好扫荡冥界准备的空前绝后的霸主,秦王政。而在数百年战争中,战死的秦军亡灵全部被集合在秦王政的旗下。这样有了生者死者两道大军的秦王政,开始了冥界的战争。
不过在那时候,秦王的军队还只能在永远厮杀的修罗地狱里进行着永恒的战争。除了秦军最强的四位大将,白起,李恒,王剪,蒙恬之外,其他人包括秦始皇都无法离开修罗地狱。
看着奔驰的秦军军队,李长信想起了得到的情报,秦始皇终于扫平了修罗地狱开始新的征途了吗?离开修罗地狱的他,恐怕冥界里面无人可挡他的大军。也许有一个人可以,但是秦始皇肯定也知道那个人,如果自己是秦始皇,那么从修罗地狱打出来第一件事,一定是消灭那个人。看来,嬴政选择了和自己所想的一样的道路。
李长信苦笑,“我还真***倒霉,这种见鬼的事情都能够碰到。苍天保佑,别让我卷进他们之间的战争,顺顺利利的拿到我想要的东西就成。”
李长信却忘了一件事情,就是他的起到从来都不会生效。或者说,每当李长信祈求苍天保佑的时候,事态肯定会向着另一个方向前进,而且,一定是最糟糕的那种。
只见冥河正中,一条Gui头龙尾,两侧有如白鹤一样的白翅的巨型战舰顺着冥河永远不停歇的水流前进着。足有三公里以上长度的黑色战舰,宽达数千米的白色的双翼,行走在绿色如镜子一般的冥河之上,庄严耸立,虽然毫无一点声息,但是其威严煞气自然的充斥冥河之上。
“祸事来了。”李长信看到船脑子里面只有这个词,因为战舰的中间,高悬在天空中,展开的黑旗上绘着上百米的一个血红色的白字。在大秦帝国无敌的军队中,这面黑底血色白字旗,是最可怕的。而他的主人,可以说和李长信的关系并不好。
当年李长信进入冥土,就和他干了一架。两人从修罗地狱一直打到冥河岸边。因为他不喜欢水面战,李长信借助冥河水势摆脱了他。那是李长信一辈子打的最窝火的几架之一。
在李长信看到这艘战舰的时候,战舰甲板上的人也看到了他。“候爷,那玉板是仙家宝贝,难道是有帮他的仙人?我们现在就先杀了这不知道好歹敢于插手我们事情的狂妄后辈。”
被称作候爷的人,坐在一张完全由人的骷髅建造的太师椅上,一头整齐的黑发披散双肩,两手上各戴十只鲜红的戒指,他十指轮流轻敲椅背,发出“嗒嗒”的悦耳轻响声。这十只戒指敲击在椅子扶手上居然会发出完全不同的音调的动听声音,他就像是一个音乐家在演奏着美丽的钢琴曲。
“不用,你们不是对手,而且,我想仙人们应该也不会插手这里的事情。神仙精灵,仙人是散漫自由主义者,仙界是最封闭的中立主义者,修行者都是自私自利只管自己修行,那管他沧海桑田的无情人,才不会插手和自己没有切身关系的战争。这个人尤其是如此。”
第十三章
李长信认真的盘算自己是不是应该放弃从冥河前往目的地的打算,改走陆地。可是不从冥河走,陆地上颇多各个冥府之间的结界。看着一步之遥,也许就差出千里,自己实在没有时间。
可是万一被他缠上,可比绕路更加麻烦。自己和他虽然没有深仇大恨,但是怎么说也是是敌非友,他恐怕不会轻易让自己过去。
以李长信之能,这时候也是毫无办法,左右为难,想不出可以顺利解决目前困境的方法。
这时,巨舰尾部打开,一道黑气顺着冥河只飞向玉板。李长信刚想躲开,却看到这道黑气所到之处,冥河水也为之分开,黑气凝固在河面上,是一座浮桥。一匹黑色骏马顺着浮桥驶来,停在李长信身前十米远人力而起。马上骑士单拳握在左胸行礼道:“李先生,大秦武安候请李先生上船叙旧。”
李长信虽然心中有些忐忑,虽然秦王利害,但是他宁可面对秦王帐下那据说可令鬼神不堪一击的十二金人,也不愿意面对中土第一杀戮狂大秦武安候白起。白起在世之时,用兵如神,从无一败。以三万之众破楚国都城,长平一战,坑杀四十万赵军更是让他留名史书。实际上,在长平之前的岁月里,白起已经先后屠杀了六国百万大军。中国大地数千年历史中,可谓军神者,只此一人。
军人之魂为军魂,杀人愈多,军魂在死后就越难超生。冥界中,有一专门地狱,名为修罗战魂狱,所有死去的军人之魂,都会被投入此狱,继续着无休止的厮杀,直到将生前的杀意全部在被人无数次杀掉之后化解掉才可以脱离修罗战魂狱。
白起之魂,曾经有人言道“随沧海桑田,地府不存,白气也无法化解其罪孽。”以杀一人就要在修罗地狱受此人年纪同等时间的苦来说,白起要在修罗战魂狱中呆上数千万年,才可以脱离。却没有想到此人之力,竟超出鬼神所料,硬生生的带领秦军从修罗地狱中杀出了一条通道。始皇帝生前就为死后,冥土之战作了充分的准备,可是要是没有白起,他也没有这么容易的离开修罗战魂狱。
李长信知道白起的利害,虽然看起来这次白起似乎没有敌意,他还是不由得犹豫了一下。只听到舰上传来稍微有些尖锐,就像是金属在摩擦的冷笑声:“李长信,多年不见,你居然连我的面都不敢看一下。原来逆天妖仙就是如此胆色,令人可笑。”
面对挑衅,李长信已经没有退路,打了个哈哈。:“人笑有什么的,天下间没有不笑之事。”李长信踏上黑气桥,黑气缩回,将李长信带到了船舱内。十八名士兵将李长信带到甲板上,看到白起坐的那样舒服,李长信哼了一声,坐到白起对面。“人言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事。白起,你又不是人,你有什么好笑的?”
白起让人上茶道:“笑天笑地笑命运,李长信,看来我们还真有缘。”
李长信摆手道:“我们的缘分肯定是被人诅咒的,还是没有的好。上次我们是误会,这一次我只是路过,你要干吗跟我没有关系,我也不会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所以,请你让路让我过去就行。”
白起并不理会李长信的废话,而是自顾自地问着自己的问题:“你要去那里?”
“天之涯,海之角。”李长信没有打算给他说实话,在打马虎眼。
白起两条稀疏地眉头一挑,嘴角浮现温和却令人心中发寒的微笑:“从这里是到不了天之涯,海之角的。也就是说你是骗我了,李长信,我好心招待你,你居然骗我,你知道骗一个如此诚实的人会有什么恶果吗?”
李长信跳了起来:“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白起,少装了,你到底要怎么样?”
白起却依然稳稳的喝着他的茶:“修行者心如流水,意如磐石。不以物喜,不以情悲。李长信,你在地仙中,也是身份显赫的真人,怎么如此心浮气糙,说出去不怕丢脸吗?”
“别人的感觉跟我有什么关系,他们愿意把我想成什么样子随他们的便。”李长信被白起教训,颇为恼火。“在怎么我也轮不到你这杀人狂教训。快说,你究竟打什么主意?”
白起当年在人间,人说其算无遗策。李长信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笨人,他相信自己比大多数人都聪明,但是面对白起,李长信却深知斗心眼,自己绝对不是这个看起来和蔼,笑起来还有两个小酒窝的有些娘娘腔男人的对手。
与其和他绕来绕去被他算计,还不如单刀直入,万一说不过了,了不起打了就逃。白起既然连这样的巨舰都用上了,肯定不是为了游山玩水,他重任在肩的话,也许不会追自己。
李长信是这样盘算的,没想到白起却突然变得好脾气,居然在李长信这样挑衅的情况下依然稳坐钓鱼台。手中端着热茶,轻轻的用茶碗盖子拨动茶叶,慢条斯理的将一杯茶喝了一大半,才将茶放下有些可惜的说道:“这是陆羽为大王特制的星彗茶。我为了此人的灵魂,孤身前往森罗城,杀了九名判官,才把他带到大王座前。可惜此人前不久,元神归位,再也喝不到他所泡的天下第一的茶。李长信,你错过这次的机会,可就再也没有机会喝道如此美味的茶水了。”
李长信没有耐心的打断白起的话:“得,得,白起,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们不是朋友,我也不是大秦的子民,你不要在这里给我装老友,我有急事要办,你只要给我让路,我就算承你的人情。其他不用多说了。”
白起叹息一声:“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李长信,你未免太曲解我的好意了?”
第十四章
李长信的表情几乎像吃了苦瓜:“你什么时候也学会看电影了?”
“嗯,前一阵子从抓了一个姓冯的鬼魂,他说他有转生的功劳,因为他拍过很多让人笑的电影。我看了两部,确实不错。”
“你让他转世了?”
“嗯,我把他送给钟馗了。”钟馗吃天下之鬼,李长信不由为那个可怜人发生的命运报以同情。
白起抬头看了一下前方,对李长信说道:“你的选择来了,我为什么请你上( 风月街的道士 http://www.xlawen.org/kan/3566/ )
尼克-陈满意的说道:“有两下子,很好,这样才好玩,一下子干掉那样的EASE难度,我可从不来的。我可是可以在两分钟内完成豆腐模式的真正高手,游戏界的天才。”
这时,公寓楼的另一侧大楼上,几个人也在看着这边的战况。正是委托李长信的两个女人和三名和太阳战士气质很像的三个男子。三个男子全都是黑色晚礼服,打着领结,在这夜色中,也戴着魔镜。中间的男子问道:“他一个人恐怕不行,需要我们解决赫克托尔吗?”
年轻女人恩娜摇头道:“不要着急,英勇的阿基理斯,你和赫克托尔的战斗从神代持续到如今,并不急于在这个时候杀掉他。阿波罗这次派遣军队前来,证实了他确实是想要背叛父亲。但是我们还不知道还有多少神和他勾结,如果现在就和他们敌对,会让我们过早的成为靶子。我们的责任是找到父亲,而不是发动神间的战争。”
伊丽莎白有些担心的说道:“命运女神说只有这个东方人才可以找到他,可是万一阿波罗他们获胜,李长信就会永远的停留在冥府。那我们该怎么办?”
“尊贵的天后,请你不需要担心。我对于李长信还知道一些,到底在东方天界,我有一些朋友。她们告诉过我,这个人要是能够简单就杀死的话,她们早就让他死掉一万次了。”
伊丽莎白还是有些担心:“她们的话可信吗?”
“这一点,她们没有欺骗我的必要。”
伊丽莎白还是有些担心:“可是就算是李长信有这样大的本事,他现在在冥界,只要敌人破坏他的归路,他就算是再强大,也无法打破天地的规律。这个疯疯癫癫的人,可以抵挡住二百名太阳战士吗?何况还有赫克托尔。”
恩娜回头问道:“睿智的奥德修斯,勇敢的埃阿斯,神一样的阿基理斯,你们三人是赫刺托勒斯之后世界上最伟大的三位战士,请你们告诉我,这场战斗,这个东方人可以取胜吗?”
左边的男子只是说了一个字:“能。”然后就闭嘴不语。沉默的埃阿斯,以自己的勇敢和高尚的情操,还有就是沉默寡言的个性被众神所称赞。
“胜利者是他。”被称为黄金战士中,最睿智的奥德修斯,毫不犹豫的回答道:“虽然目前看来他处于下风,但是阿波罗的战士在全力战斗,而他,只是在玩耍。我相信他还没有拿出自己的真正本领。”
阿基理斯则是跃跃欲试,“要是他打输了,女神,就让我去对付这些阿波罗的士兵吧。我想向您保证,就算是没有胜利女神落在我的肩头,我也可以将他们全部人的脑袋摘下来,当作您的贡品。”
第九章
“盾牌阵,野蛮人的玩意,你们这些东西,真是没有前途。”尼克-陈嘲笑一声,两手手枪高速旋转,当手枪停止旋转的时候,他手中已经多了两根肩携式导弹发射装置。“哇咔咔,看你们怎么挡!”尼克-陈兴高采烈的将两枚导弹发射了出去,只见两道白线,在夜空中划过,击中盾牌后爆炸。气浪四面扩散,数十具人体在空中飞舞,碎裂的血肉满天纷飞,就像是下了一场血雨。
“这就是所谓的太阳战士?根本是狗屎。”尼克-陈挥动着导弹发射器:“再给你们几发,把你们炸回奥林匹斯山去放羊。”
赫克托尔沉不住气了,他半弯下腰,手背在背后,气流在他身边高速旋转,就像是一个小型风眼。要是李长信看到,就知道这是那宛如标枪一样虚影之枪,会警告尼克陈闪开。不过现在李长信不在,尼克-陈玩的高兴,没有注意赫克托尔的这一招。
赫克托尔用力做出了投掷的动作,划过空气的虚影之枪,因为高速摩擦,在夜色下流星般带起了一道燃烧的光芒。虚影之枪掠过之后,尖啸声才会响起。它的速度还远在音速之上。
不过对于尼克-陈这样的高手来说,在他动手的时候不存在什么偷袭的概念。他的气就像是半圆的雷达,任何东西不论前后左右,只要进入他的身边十五米之内,他就能发现。
但是这一枪速度太快,快的他也来不及闪避。两只导弹发射器架在胸前,当做盾牌。虚影之枪几乎不带任何停顿的击断了两只导弹发射器,只是稍微偏了一点方向,没有刺穿尼克-陈的胸膛,却刺在他的左侧肩头上。
尼克-陈身上的血雾喷溅出很远,肩部出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空洞。他看了看自己肩头的伤口,用一根手指在伤口里面探了探,勾出一根断裂的神经,放入自己的口中。
“嘿嘿哈哈呵呵,好玩,真***好玩,小子,你让大爷我玩出兴致了。”尼克-陈疯狂的大笑起来,任由身上的鲜血直流。
伊丽莎白皱眉道:“他疯了吗?”
李哪吒吹了声口哨:“要看到精彩的了,费长房,你知道陈可逆的外号是什么吗?”
“化身真人。”
李哪吒道:“那是道名,不是外号,这小子有好几个外号,还是天狼星起的,军火库,疯子真人,还有,破灭。”
费长房颇感惊讶:“破灭?战争星天狼星会将破灭这个词送给别人?”
李哪吒道:“逆天七妖仙,也许他们比七大圣更危险,至少那七个妖精王侯脑子还是正常的。费长房,你要是知道李长信归入西昆仑之前的名字,你才会惊讶那,不过那个名字在天界也是属于禁忌,不可再提了。幸好现在他,已经不那么危险了。否则,这些虾兵蟹将哪敢来找他麻烦。他们的主神也得逃得远远的。”
李哪吒右手一挥,一朵半透明的金色莲花将他和费长房罩在其中。“这家伙要发飙了,还是早做准备的好,否则,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可就不好玩了。”
赫克托尔隐隐感觉到不对,当年在特洛伊,他是唯一一个敢于迎战海仙女之子,希腊最强大的战士阿基理斯的。在和阿基理斯决斗失败后,赫克托尔的灵魂被阿波罗带到了太阳神神殿,并且为他重新制作了身体。在守卫太阳神神殿的日子中,赫克托尔曾经多次奉命出击,和大地母神盖亚的后裔进行着激烈的战斗。虽然没有过与纯血泰坦巨人交手的记录,但是也是斩杀过无数魔物的黄金战士。在整个奥林匹斯的黄金战士中,赫克托尔也是名列前矛的勇士。
可是这时,他却觉得喉咙干涩,两腿在微微的颤抖,当年面对雅典娜祝福过的阿基理斯和埃阿斯,赫克托尔也没有这样恐惧的感觉。可是现在,他只想赶快扭头逃走。
尼克-陈的鲜血蒸腾化为雾气,雾气盘旋一点点形成固态。那是两条浑身鳞甲,头生独角蜿蜒游动的血龙。尼克-陈平举双手,两手伸长,变成两只长五米粗如碗口深红色绘着十七种符咒的枪管。血龙从背后冲入尼克-陈的两肩,两手变成的枪管中,红色的光芒闪烁,让人两眼不可直视。
费长房手中的苞米花都掉到了地下:“这是血龙化影?居然同时召唤两条血龙,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紧张什么?”李哪吒哼道:“难道在我的金莲守护下你还担心会被卷进去?”
费长房暗叫不好,李哪吒虽然身为天界第一武神,位高权重,战力无敌。可是因为他不是正统修行成仙的,精神上并不会如一般仙人那样成长。不但是身体永远是十一二岁的样子,任性好强的程度,也和十一二岁的小孩没有什么区别。如果让他生气了,说不定会直接将自己踢出金莲的守护范围。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散仙,要是被血龙化影挂上,恐怕千年道行就要毁于一旦了。
“我怎么会怀疑您的力量,两条血龙算得了什么,当年龙族敖家四王也要在您的乾坤浑天之下俯首称臣。我只是奇怪,他为什么将血龙吞入自己的身体内。血龙会直接腐蚀魂魄和肉身,他难道不想活了?”费长房转移了话题,李哪吒好勇斗狠,狂妄野蛮,身居天界高位,却经常跨界去其他神界寻找比武的对手。就是诸天神界中最凶狠的阿修罗族,看到他也要逃之夭夭。
将话题转到战斗上,李哪吒果然上当,不再追究费长房话语里对自己力量的怀疑,耐心的解释道:“这是这家伙自创的法术。当年在南天门,魔家兄弟放出花狐貂追他。反而被他将花狐貂做为子弹,重创魔家兄弟。他的这种法术,可以将灵兽的灵气压缩成子弹,用自己身体作为媒介,将灵气粒子和空气混合,造成粒子间的爆炸,然后将粒子流轰出去。据说如果这种法术完全发挥的话,威力可以媲美人类制造的最强武器核子弹。”
第十章
费长房低声道:“可是这对使用的人身体负担太重了吧?”
“这就是他为什么被叫做疯子真人了,陈可逆的战斗和自杀没有什么区别,偏偏到现在他还没有死。这也算是命运跟他开的一场大玩笑。”
红色的光流从两只炮管中轰出,化作千万条游动的红色小龙,将数百平米内所有物体都笼罩。数百名太阳战士,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就被红色的光流吞没。盾牌也好,青铜铠甲也好,在光流中瞬间崩溃粉碎。赫克托尔终于在尼克-陈攻击前,作出了一生中第一次逃跑的决定,从楼上跃下,在光流击中他身体前,没入地面,逃过一劫。
游动的红色光流并没有停顿,向着四面扩散而去,瞬间整个天地一片血红。阿基理斯脸色大变,一抬手,一面足有常人高,宽两米上圆下尖绘着在海中嬉闹仙女的青铜盾出现在他的手中。盾牌迎风而长,看起来慢实际上确实飞快。红色的光流冲击在盾牌上,发出了沙哑的咝咝声,就像是硫酸泼到了沙子上一样。
“呓呀。”尼克-陈一把撕开他胸前的衣服,五指过处,胸肌上出现了五道鲜红的裂痕,喷涌的鲜血顺着胸口滴下,将他整个胸前染的通红。他纵声狂吼,就如发狂的魔兽。
“走吧。”恩娜皱起眉头,如果留下这个疯子大概会把我们也当作敌人攻击了。
阿基理斯不满的哼了一声:“那来呀,我这面盾牌可以抵挡太阳神的神剑,还会害怕他不成?”
“阿基理斯,没有人会怀疑你的勇气,但是我们的敌人不是他,不要进行没有必要的战斗。你的力量,要用在更加适合的地方。”几人无声无息的退开,随着她们的离去,周围又有不少人静静的离开。尼克-陈不满的注视着周围,他显然还没有打够。
最后目光落在了那一朵金色的莲花上,尼克-陈的七巧之眼连续变换色彩,兴奋的表情令到他的双手都在哆嗦。“李-哪-吒。”他几乎是一字一句的吼了出来。
费长房不可思议的看着目露凶光的尼克-陈,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人到底是有多疯,难道要挑战天界第一武神三太子李哪吒?任何还有思维能力的人都不应该会选择这样的蠢事。尤其是,李哪吒明显只是一个看客,并没有出手的打算。
“走吧。”李哪吒的话出乎费长房的预料。素来好斗的他居然肯自动退避?“不要奇怪,我是喜欢打架,可是不代表我会愿意和疯子打架,这家伙就跟疯狗一样。揍一条疯狗,哪里会有乐趣。”
在李哪吒离开后,尼克-陈彻底的失去了目标,只能在楼顶上向着天空狂吼。浑身被血染的通红的他,看起来还真像一只染了狂犬病的狼。
李长信的身体,在虚空中飘落着,这是人类难以想象的天空。空中没有日月群星,只有一团团大小不一的绿色火焰。大的绿焰长达数百公里,小的绿焰只有指甲大小。一道道由各种生物骨骼塔成的骨梯从黑色的云雾下伸展出来,在空中飘荡着。每一道骨梯都有数百米宽,爬满了密密麻麻的人。不时有人失手发出惨烈的嗥叫声,从骨梯上落下去,消失在厚厚的云层中。
“啧啧”李长信感叹两声:“还是这么难看难闻,一点都不知道环保的重要性。好歹也要种几朵花,栽几株树,净化净化环境。”发着牢骚在空中快速落下,李长信毫不在意自己要落多久。因为冥界和人间不同,是一种纯粹的精神体构成的世界。正所谓一念化神州,明心行天下。这也正是为什么听到不同神话长大的人,所知道的冥界就是完全不同的。信仰上帝的,看到的是天堂。信仰佛陀的,看到的是净土,信仰阎王的,看到的就是十层地狱。因为冥界会根据他们的思维而幻化出不同的冥界。简单来说,就像坐着火车看窗外的树木,不会以为是自己在行动,而是树木迎面而来一样的。
人生而不平等,生命中充满了争斗,总是有人成功有人失败。憎恨,嫉妒,悲伤等情绪永远纠缠着人,而罪恶更是永远也不可能绝迹。在活着的时候,无法求得公平,无法信仰正义的人就祈求,这个世界有地狱,做坏事的人会在地狱里受报应。
可是对于修行者来说,最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天道至私。人类太自以为是,这个天地的运转,并不是以人类的意志为核心的。人死后会进入冥界,灵魂在冥界转化成生命的最初力量,带着生命的印记归还于生命之河。宇宙所有的生命从他而来,也终归会归还于他。
不过在不知道多少岁月前,冥界中也开始诞生了和人类接近的生命。他们利用天地本身的规律,建设着冥界,也随之诞生了掌管冥界的王者。人们称他们为冥王。可是就如同地球上有着名目繁多的人类王者。比如皇帝,国王,总统,元首等等。冥界中也有着数目繁多的冥王,阎王,死神等。其数目之多,就如黄河泥沙,不可数量。因为死亡的世界之广大,远超过人类所能想象的极限。以李长信的本领见识,也只知道最接近人类世界的那一部分。但是冥界更为广大的部分,隐藏在没有任何光明的黑暗中,浓厚的就像铅块一样,比硫酸更可怕的雾气永远的笼罩在那无边无际广大的世界上。
在李长信所知道的冥界土地上,有着上百位冥王,其中掌握最强力量的,就是数千年来被称为五大冥王的强悍存在。
李长信所落下的地方,是五大冥王中的阎魔所掌管的冥界。这一道道白骨天梯,就是阎魔利用忘者的怨恨诅咒所创造的。就像是人类被送进监狱,首先要监狱原来的势力者教训一顿,让他们知道监狱的规矩。冥王们也喜欢这一手,让进入冥界的灵魂在痛苦中知道谁是这里管事的。
第十一章
阎魔所掌管的冥界,天空要比大地广阔的多,一座座大小不等的陆地,飘浮在黑色的天空中。大的陆地,就如一座现代的超级都市,可以容纳千万灵魂。小的陆地,不过十余米宽,上面满是长一米的蓝色铁钉。从骨梯上落下的灵魂,落下来要是倒霉落在这些小的浮空之岛上,就只有被穿在铁钉上哀嚎。由于灵魂非常难以彻底死亡,而冥界运转的时间又是无所定数,往往有的灵魂会感觉到要受苦如几十辈子在人间的时间。又得浮空岛屿,则满是流动的熔岩。灵魂落下就立刻燃烧起来,化成飞灰。
一条白骨巨鸟,在黑色天空中展翅飞翔着。不时掠过一道道骨梯,将上面正艰苦攀爬的生命打落黑云。看着他们发出凄惨的哀鸣落入各个折磨灵魂的小岛上。白骨巨鸟兴奋的发出尖锐的名叫声。这是它在这荒凉的冥土上,最大的乐趣。在冥府,弱肉强食比人间要更加惨烈。人类总以为地府是公平的,却不知道,地府是更加黑暗毫无光明正义的可怕地方。
这只白骨巨鸟,也不知道在这块冥土上飞行了多久了,也不知道有多少灵魂被他扫入地狱,饱受折磨。它是冥王阎魔亲手造的骨灵鸟,灵魂们在它面前只能无助的哭泣。
今天当骨灵鸟第十二次掠过骨梯时,却看到空中一个人双手环保胸前,在远方的天空中落下。看他的样子,实在不像是那些惊恐的落下亡魂。而且这个落下的人类灵魂,身体上散发着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味道。这种味道,令到骨灵鸟泛起了从来没有需求。饥饿感,不知道多少年以来,隐藏在灵魂深处的饥饿感被这个灵魂引发了。想要吃,这是骨灵鸟从来没有过的强烈需求。那种似乎自己整个身体都是空虚的,需要灼热的鲜血肉块的需求,令到骨灵鸟失去了一切的判断力,展翅用从来没有的速度,向着落下的灵魂冲去。
李长信听到远方传来尖锐的鸣叫声,看到骨灵鸟发疯一样的冲过来,吹了声口哨。和被本能引导的骨灵鸟不同,李长信非常清楚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为了什么。在冥土,活人的血肉可以让原本由虚无诞生,只有精神烙印的冥土生物获得肉体。生者的香味,会令很多冥土的生物发狂的。有些生物的强大,也许还在冥王之上。这也就是,那怕是冥王在过去的岁月中,也很少让生者进入死亡的世界。因为一个活人活着进入冥界,再活着出去的可能性,就如将一个刚出生的小孩扔到太平洋里面,结果他却活着从意大利上岸的可能性是一样的。
不过看到来的是骨灵鸟,李长信却非常满意。不是他比较担心的几种冥土生物。虽然他不怕那些生物,但是如果被那些生物缠上,也许需要人类时间几百年才可能脱身。
骨灵鸟明明是看着李长信冲过来的,张开的大口要将李长信一口吞下,可是两排牙齿用力的咬到一起,却没有半点血肉的香味。反而是头顶一沉。
李长信踩在骨灵鸟的头顶上,哈哈大笑,手中不知道从那里拿出来一根长长的白色绣金丝带,将骨灵鸟的脖子套上。“死鸟,刚好你来当坐骑,给我带路吧。”
一道汹涌的力量顺着丝带让骨灵鸟浑身战栗,身体完全失去了控制,以它平时十倍的速度,向着黑云下冲去。
骨灵鸟连反抗的念头都来不及生出,超过他身体承受的高速让它本来就不太灵光的脑袋变的一片空白,冲进了浓厚的黑云中。
白骨在黑云中摩擦,嗤嗤的发出一股焦臭的硫磺味道,这些黑云对灵魂有非常强的腐蚀作用。就算是冥土中服务于冥王的骨灵鸟,也不能对抗冥土本身的法则。平时他们穿越这无边无际的黑云时,都是从冥王制造的通道中穿梭,才避免了身体的损坏。
可是李长信却没有丝毫关心它的身体的想法,用最快的速度,驾驭着骨灵鸟,冲过云层。等到从云从中冲出来,原本翅展可达百米的骨灵鸟,只剩下了两只焦黑的,只有七八米长宛如两只被烧黑的肯德鸡鸡翅一样的翅膀在扑棱棱的拍打着。
可是这样的翅膀不足以负担起它的身体,骨灵鸟就像一块石头一样的坠落了下去。
下方是一条静静流淌的大河。说是河,因为河水向着一个方向流淌,而且水流湍急。虽然水面平静如境,就是落下的巨大的灵魂,也溅不起多大的波浪。可是落下的身体,浮沉间,就出现在视线难以看到地方,可见这条巨河的宽广。
河的两边,怪石林立,数不清的亡魂呆若木鸡的前进着。这些人都是生前昏昏噩噩过日子的人,没有追求,没有信仰,没有做过好事,也没有做过坏事,没有关心他人死后也没有被人关心的亡魂。他们的灵魂,在冥土也是没有任何加值的废物。连受苦都没有资格,只能在无边无际的冥河旷野上无休止的徘徊。
唯一的解脱,是那些在冥河河畔穿行,三头的巨犬,将亡魂撕裂吃掉。可是如果不是三张口同时吞下亡魂,被撕裂的亡魂很快又会将残破的躯体长回,继续在冥河河畔无休止的游荡。
冥河是宽广的,可以说,不知道其宽广有多少。一切世界因为水而死亡的生命,都会没入冥河。
李长信的目标,也是冥河。踩着骨灵鸟,在接近冥河的河面时,李长信跃起。骨灵鸟一头扎进冥河,连半点水花都没有溅出来,就消失不见。
李长信从口袋中掏出一面长方形的白玉玉板,扔下冥河中。玉板和冥河之水相碰,立刻长大道三米长,三尺宽。周身放射出耀眼的光华,在连灵魂也不能飘浮的冥河上,玉板竟然静静的浮在上面。
第十二章
李长信落在玉板上,颇感满意。上次他来冥界,因为没有可以停留在冥河上的法器,结果要在冥土上穿过很多危险地狱,才到达目的地。为了炼剑冥界一行,离开冥界时,人间已经过了一百年。这一次,李长信可不想再犯上一次的错误。这一次,他没有时间耗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前些年,碰到了昆仑的老朋友。李长信顺手从一个喜欢装可爱卖花的小鬼那里偷了他的玉板,据说这块玉板可以飘浮在一切上面,哪怕是冥河或者弱水也不例外。回想起来,李长信颇为后悔当时没有把那个小丫头弄上手。当时几乎就要得手的时候,该死的纯阳真人却从中作梗。想到此处,李长信觉得自己该去找白牡丹,让纯阳那王八蛋小心肝也心痛一下。
冥河水流湍急,顺水而下,犹如坐着磁悬浮火车,瞬息千里。可是这样的高速下李长信却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微风。眼前景物千万年来毫无变化,到处是一样难看的怪石巨兽。
至少李长信可以肯定一件事,冥土是绝对不适合做为旅游开发区的。
前进中,李长信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只见远方的岸上出现了一条黑气,高速前行。他印象里面,冥土中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情景。掏出抢来的千里镜,眼前顿时豁然开朗。只见冥河岸边,怪石巨兽之间,一队黑甲骑兵高速奔驰。前进中马不鸣人无声,这一队骑兵最少一万人。可是行进中,就如一个身体运转般协调。
士兵都是扎斜插发髻,身体上的甲胄相当古老,是将皮革包上青铜做成甲片一片片的连接起来的。所有人身上都背着弩弓和两壶箭。左侧挂着青铜剑。每十五人,会有一名士兵手举黑色大旗。大旗上绣着一个大大的古篆秦字。旗面右侧是竖写的四个较小的青色篆字。武安侯白。
李长信几乎一头扎进冥河中,他对这支军队并不陌生。上次进入冥界他见过这支军队。人类历史上最可怕的一只军队,大秦帝国的无敌铁骑。
当年始皇帝驾崩,赵高胡亥假传圣旨,逼死了身受驻守边疆的四十万秦军爱戴的大王子扶苏和大将军蒙恬。随即,天下起兵反秦。在边境驻守的四十万秦军,不愿服从于赵高胡亥。并没有进入中原镇压。结果让项羽刘邦攻入关中,秦灭。失去家乡的四十万大军,在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之时,接受了方士墨傲的建议,从墨傲为他们打开的冥界之路,进入了冥界,寻找他们唯一的王,秦始皇。
也正是因为这四十万最强大军的失踪,秦才没有再次反攻,有了数百年的大汉天下。让人间得到了百年和平,可是地府中,这支生者的军队轻松攻破了修罗地狱,找到了生前就做好扫荡冥界准备的空前绝后的霸主,秦王政。而在数百年战争中,战死的秦军亡灵全部被集合在秦王政的旗下。这样有了生者死者两道大军的秦王政,开始了冥界的战争。
不过在那时候,秦王的军队还只能在永远厮杀的修罗地狱里进行着永恒的战争。除了秦军最强的四位大将,白起,李恒,王剪,蒙恬之外,其他人包括秦始皇都无法离开修罗地狱。
看着奔驰的秦军军队,李长信想起了得到的情报,秦始皇终于扫平了修罗地狱开始新的征途了吗?离开修罗地狱的他,恐怕冥界里面无人可挡他的大军。也许有一个人可以,但是秦始皇肯定也知道那个人,如果自己是秦始皇,那么从修罗地狱打出来第一件事,一定是消灭那个人。看来,嬴政选择了和自己所想的一样的道路。
李长信苦笑,“我还真***倒霉,这种见鬼的事情都能够碰到。苍天保佑,别让我卷进他们之间的战争,顺顺利利的拿到我想要的东西就成。”
李长信却忘了一件事情,就是他的起到从来都不会生效。或者说,每当李长信祈求苍天保佑的时候,事态肯定会向着另一个方向前进,而且,一定是最糟糕的那种。
只见冥河正中,一条Gui头龙尾,两侧有如白鹤一样的白翅的巨型战舰顺着冥河永远不停歇的水流前进着。足有三公里以上长度的黑色战舰,宽达数千米的白色的双翼,行走在绿色如镜子一般的冥河之上,庄严耸立,虽然毫无一点声息,但是其威严煞气自然的充斥冥河之上。
“祸事来了。”李长信看到船脑子里面只有这个词,因为战舰的中间,高悬在天空中,展开的黑旗上绘着上百米的一个血红色的白字。在大秦帝国无敌的军队中,这面黑底血色白字旗,是最可怕的。而他的主人,可以说和李长信的关系并不好。
当年李长信进入冥土,就和他干了一架。两人从修罗地狱一直打到冥河岸边。因为他不喜欢水面战,李长信借助冥河水势摆脱了他。那是李长信一辈子打的最窝火的几架之一。
在李长信看到这艘战舰的时候,战舰甲板上的人也看到了他。“候爷,那玉板是仙家宝贝,难道是有帮他的仙人?我们现在就先杀了这不知道好歹敢于插手我们事情的狂妄后辈。”
被称作候爷的人,坐在一张完全由人的骷髅建造的太师椅上,一头整齐的黑发披散双肩,两手上各戴十只鲜红的戒指,他十指轮流轻敲椅背,发出“嗒嗒”的悦耳轻响声。这十只戒指敲击在椅子扶手上居然会发出完全不同的音调的动听声音,他就像是一个音乐家在演奏着美丽的钢琴曲。
“不用,你们不是对手,而且,我想仙人们应该也不会插手这里的事情。神仙精灵,仙人是散漫自由主义者,仙界是最封闭的中立主义者,修行者都是自私自利只管自己修行,那管他沧海桑田的无情人,才不会插手和自己没有切身关系的战争。这个人尤其是如此。”
第十三章
李长信认真的盘算自己是不是应该放弃从冥河前往目的地的打算,改走陆地。可是不从冥河走,陆地上颇多各个冥府之间的结界。看着一步之遥,也许就差出千里,自己实在没有时间。
可是万一被他缠上,可比绕路更加麻烦。自己和他虽然没有深仇大恨,但是怎么说也是是敌非友,他恐怕不会轻易让自己过去。
以李长信之能,这时候也是毫无办法,左右为难,想不出可以顺利解决目前困境的方法。
这时,巨舰尾部打开,一道黑气顺着冥河只飞向玉板。李长信刚想躲开,却看到这道黑气所到之处,冥河水也为之分开,黑气凝固在河面上,是一座浮桥。一匹黑色骏马顺着浮桥驶来,停在李长信身前十米远人力而起。马上骑士单拳握在左胸行礼道:“李先生,大秦武安候请李先生上船叙旧。”
李长信虽然心中有些忐忑,虽然秦王利害,但是他宁可面对秦王帐下那据说可令鬼神不堪一击的十二金人,也不愿意面对中土第一杀戮狂大秦武安候白起。白起在世之时,用兵如神,从无一败。以三万之众破楚国都城,长平一战,坑杀四十万赵军更是让他留名史书。实际上,在长平之前的岁月里,白起已经先后屠杀了六国百万大军。中国大地数千年历史中,可谓军神者,只此一人。
军人之魂为军魂,杀人愈多,军魂在死后就越难超生。冥界中,有一专门地狱,名为修罗战魂狱,所有死去的军人之魂,都会被投入此狱,继续着无休止的厮杀,直到将生前的杀意全部在被人无数次杀掉之后化解掉才可以脱离修罗战魂狱。
白起之魂,曾经有人言道“随沧海桑田,地府不存,白气也无法化解其罪孽。”以杀一人就要在修罗地狱受此人年纪同等时间的苦来说,白起要在修罗战魂狱中呆上数千万年,才可以脱离。却没有想到此人之力,竟超出鬼神所料,硬生生的带领秦军从修罗地狱中杀出了一条通道。始皇帝生前就为死后,冥土之战作了充分的准备,可是要是没有白起,他也没有这么容易的离开修罗战魂狱。
李长信知道白起的利害,虽然看起来这次白起似乎没有敌意,他还是不由得犹豫了一下。只听到舰上传来稍微有些尖锐,就像是金属在摩擦的冷笑声:“李长信,多年不见,你居然连我的面都不敢看一下。原来逆天妖仙就是如此胆色,令人可笑。”
面对挑衅,李长信已经没有退路,打了个哈哈。:“人笑有什么的,天下间没有不笑之事。”李长信踏上黑气桥,黑气缩回,将李长信带到了船舱内。十八名士兵将李长信带到甲板上,看到白起坐的那样舒服,李长信哼了一声,坐到白起对面。“人言笑口常开,笑天下可笑之事。白起,你又不是人,你有什么好笑的?”
白起让人上茶道:“笑天笑地笑命运,李长信,看来我们还真有缘。”
李长信摆手道:“我们的缘分肯定是被人诅咒的,还是没有的好。上次我们是误会,这一次我只是路过,你要干吗跟我没有关系,我也不会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所以,请你让路让我过去就行。”
白起并不理会李长信的废话,而是自顾自地问着自己的问题:“你要去那里?”
“天之涯,海之角。”李长信没有打算给他说实话,在打马虎眼。
白起两条稀疏地眉头一挑,嘴角浮现温和却令人心中发寒的微笑:“从这里是到不了天之涯,海之角的。也就是说你是骗我了,李长信,我好心招待你,你居然骗我,你知道骗一个如此诚实的人会有什么恶果吗?”
李长信跳了起来:“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白起,少装了,你到底要怎么样?”
白起却依然稳稳的喝着他的茶:“修行者心如流水,意如磐石。不以物喜,不以情悲。李长信,你在地仙中,也是身份显赫的真人,怎么如此心浮气糙,说出去不怕丢脸吗?”
“别人的感觉跟我有什么关系,他们愿意把我想成什么样子随他们的便。”李长信被白起教训,颇为恼火。“在怎么我也轮不到你这杀人狂教训。快说,你究竟打什么主意?”
白起当年在人间,人说其算无遗策。李长信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笨人,他相信自己比大多数人都聪明,但是面对白起,李长信却深知斗心眼,自己绝对不是这个看起来和蔼,笑起来还有两个小酒窝的有些娘娘腔男人的对手。
与其和他绕来绕去被他算计,还不如单刀直入,万一说不过了,了不起打了就逃。白起既然连这样的巨舰都用上了,肯定不是为了游山玩水,他重任在肩的话,也许不会追自己。
李长信是这样盘算的,没想到白起却突然变得好脾气,居然在李长信这样挑衅的情况下依然稳坐钓鱼台。手中端着热茶,轻轻的用茶碗盖子拨动茶叶,慢条斯理的将一杯茶喝了一大半,才将茶放下有些可惜的说道:“这是陆羽为大王特制的星彗茶。我为了此人的灵魂,孤身前往森罗城,杀了九名判官,才把他带到大王座前。可惜此人前不久,元神归位,再也喝不到他所泡的天下第一的茶。李长信,你错过这次的机会,可就再也没有机会喝道如此美味的茶水了。”
李长信没有耐心的打断白起的话:“得,得,白起,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们不是朋友,我也不是大秦的子民,你不要在这里给我装老友,我有急事要办,你只要给我让路,我就算承你的人情。其他不用多说了。”
白起叹息一声:“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李长信,你未免太曲解我的好意了?”
第十四章
李长信的表情几乎像吃了苦瓜:“你什么时候也学会看电影了?”
“嗯,前一阵子从抓了一个姓冯的鬼魂,他说他有转生的功劳,因为他拍过很多让人笑的电影。我看了两部,确实不错。”
“你让他转世了?”
“嗯,我把他送给钟馗了。”钟馗吃天下之鬼,李长信不由为那个可怜人发生的命运报以同情。
白起抬头看了一下前方,对李长信说道:“你的选择来了,我为什么请你上( 风月街的道士 http://www.xlawen.org/kan/3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