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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醉美男》
关于请假事件。。
( )流风最近工作比较忙,新书暂且停过这周,过了25号流风就解放了……鞠躬敬礼外加痛哭流涕。另,老书不会断更滴。。
第一章 再回人间
( )“28957号!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号!”
“27774号!南京市长江路号!”
“29741号……哎呦我的祖宗哎!你倒是快点啊!”
夜色回到大厅的时候就是这么一番繁忙的景象,一个个西装革履的鬼差忙的脚不沾地,说实话,已经很久没这么忙了,她也懒得去问是不是轮到她了。
自从六年前被两个实习鬼差给错抓回来之后,阎罗殿山东办事处菏泽分部就一直拖着她回魂的时间,她上诉了无数次,都被分部副部长给驳回了,理由是她原本的肉身在死亡后没有保存好,导致灵魂无法归位。想到这个夜色就气闷,要不是你喝醉了第二天才发现我被抓错了我至于肉身腐坏么?现在只能等一个灵魂波长跟她同样的人死亡后把她换进去……当然,男人的身体她不要,小娃娃的身体她不要,老太太的身体她更不要。只是灵魂波长相同而年龄又差不多的死因比较和谐尸体保护比较好的……这一长串条件真是难啊。
“夜,这次差不多能到你哦。”一个宛如流水般清澈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得了吧,不抱希望。”夜色低头看看地板,死时18岁的脸过了六年还是那张18岁的脸,有点清秀有点妩媚,却距离漂亮动人还有那么点距离。
“不抱希望还在这个时候来阎罗殿?当我这么多年都白混了不是?”珏瑟揭穿她的谎言,主人那时候也是,说不抱希望了不抱希望了,却还是一直等着。也算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吃了那么苦,终有一日汉家皇帝派人把她赎了回去。
被揭穿心底所想,夜色脸上微微一变,又恢复了正常:“那又怎么样,死了这么久了,他们也该给我个说法。我人间还有父母要养活呢。”
“又嘴硬了不是?如果你父母还在,怎么会六年都没给你烧张值钱?”珏瑟再一次的打破夜色的谎言,琴弦般动听的声音让夜色觉得很是刺耳。只是他猜错了,夜色的父母的确是还在,而且过得不错,只是……
只是为什么?夜色不想说的时候她就会安静的看着珏瑟,直到珏瑟老实的闭嘴。过不一会儿,他又忍不住说道:“记得说好的,如果轮到你回人间的话,一定得带着我。”飘荡了一千多年,阴间实在是让他觉得太乏味了。没错,一千多年了,主人离开那天,左贤王砸碎了眼前所有的胡笳,包括他。是的,他不是人,他只是一把胡笳,或者说,是胡笳的音魂。在主人唱出那首流芳百世的《胡笳十八拍》时起,他就被赋予了灵魂。
“9527号!9527号!……靠,林夜色你再不来就别投胎了!”六年的时间,当初的菜鸟新手鬼差也已经成了一代精英,听说要调到东北大区做区长助理了。
听到鬼差声音,夜色浑身一激灵,说实话她早就不记得自己编号是多少了,六年来有无数个被抓错的灵魂重新轮回,光看编号就知道了,她还是四位数,现在都两万多了。她只记得10000号是个很有个性的女生,投胎的时候被一个死了的明星捣乱,两人没喝孟婆汤就投胎了,好像转生之后叫……林迷醉?记得18888号很吉利,人却是个倒霉的,投胎投到了正要嫁人的新娘身上,只是后来日子过得挺好,好像叫什么红裳。
知道夜色又出神了,珏瑟只得再次出言叫醒她,提醒她赶紧去投胎。
“死夜色你磨磨蹭蹭的是不是真不想回人间了。”受不了她磨蹭,鬼差上来提起夜色就往奈何桥边推,边推边喊,“前边的都给我让让,赶时间!”惹得一干等着重回人世的鬼魂怒目而视,只是不敢大声争辩——谁不知道鬼差洪锦最护着夜色,谁不知道夜色身边的珏瑟一千多年什么都没修炼就修炼出了对付鬼魂的本事?
“孟婆,赶紧的,给她灌完汤就走,那边赶时间!”洪锦把夜色往前一推,珏瑟偷偷缩小了身形躲在夜色的袖子里。
孟婆其实不是个老婆婆,她其实很漂亮,只是夫家姓孟,称其为孟家老婆,叫的越来越久,就变成了孟婆而已。“好久不见,夜色。”递过一只高脚玻璃杯,琥珀般温润晶莹的在杯壁上荡漾出一圈圈光晕,香气扑鼻。孟婆汤其实是一杯酒,只有来过阴间的人才知道,然后又会迅速忘掉。
皱着眉看着眼前的孟婆汤,她时真不想喝,喝了这杯酒代表着她之前的人生完全被抹杀,可她有些东西还不想忘记。时间越拖越久,后面等着投胎的鬼魂更不耐烦起来,细碎的抱怨声也越来越响亮。
“喝吧,有我呢。”珏瑟的声音在一片嘈杂中清晰的传来。
没有了顾虑,夜色接过高脚杯一饮而尽,只是并没有液体流过喉咙的感觉。还没等她想明白怎么回事,洪锦看她喝完了孟婆汤连忙把她往六道轮盘上一推。在一片刺眼的白光中,夜色失去了知觉。
“洪锦,你有告诉她那件事情么?”孟婆继续一杯接一杯的递出孟婆汤,头也不抬的问道。
“我觉得这个噩耗还是不要告诉她比较好——不过能怪谁呢,谁让她挑挑拣拣只有这个合适呢?”
“汤没喝。”
“我知道。”
“珏瑟跟着去了。”
“我知道。”
后面的声音渐不可闻。
有鸟鸣声,有风声。
夜色皱了皱眉,好像跟这个身体融合的不太好啊,感觉已经融合了很久了,却依然有种隐隐的疼——不是身体,而是灵魂上的疼痛。
“夜色,不要贪心,这个身体很不错哦,融合的久一点也是因为我帮你把那孟婆汤给挡了而已,不然你就只能用她的身份活下去而失去自我。”珏瑟的声音在耳边絮絮叨叨,“这个身体跟你长的有几分相似哦,而且好像家里过的不错,你灵魂融合的这几天里,这个身体的父母一直在这里陪着,还有挺多亲人来看望哦。”
夜色没回答,还在仔细接收着这个身体的记忆。莫聆夜是她的新名字,18岁,父母只有她这一个女儿,家里生活条件比较好,父亲有一间服装公司,经营有方,目前正稳定发展中,母亲是一个高中老师。莫聆夜自己是高中毕业后高考成绩不错,已经被一所不错的学校录取了,现在在暑假中,等着九月报到。死因是失恋想不开吃了大量安眠药,夜色轻轻的笑了,竟然因为这么无聊的原因就放弃了生命,倒是便宜了她。有那么疼爱自己父母还不满足么?死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父母会伤心难过?不过,现在都不是问题,以后的路由她走下去。
“珏瑟,以后叫我莫聆夜。”轻轻的告诫珏瑟,今后,她就是莫聆夜了。
“知道啦,好啦,你融合完了差不多就醒吧,我好像听到你现在的父母过来了。”珏瑟没表示反对,反正不管是林夜色还是莫聆夜都是同一个灵魂而已。
缓缓睁开了眼睛,眼前的明亮让她忍不住眯起了眼。太亮了,阴间也有光,只是月光再怎么提炼凝结也比不上太阳的亮度,许久不见阳光让她有点无法接受。门悄无声息的被推开了一条缝,一只胖胖软软的小手从门缝里伸了出来,接着是一个圆滚滚的身子,莫聆夜迅速从记忆力找到她的资料:小蜜儿,二姑姑的女儿,才四岁,是个小人精。
“舅舅舅妈,你们快来,夜姐姐她睁开眼睛了!”看到莫聆夜正眯着眼睛看向自己,小蜜儿连忙冲门外喊道,话音未落自己就跌跌撞撞的跑到了床边,小手一边摸着莫聆夜的脸一边问道:“夜姐姐你醒了是不是,你醒了是不是?”只是也许她电影看多了,手指老是在莫聆夜的鼻子下探着。
好笑的咬了一口小蜜儿的手,莫聆夜回答:“姐姐会喘气,别摸了。”
“小夜!”
一个美妇人冲进门,在莫聆夜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抱住了她,虽然没看清样子,但身体的记忆告诉她,这就是她现在的母亲。
“妈……”莫聆夜以为自己会喊她“妈”会很别扭,没想到却是相当顺口的叫了出来。
“小夜,你终于醒了,呜……”妈妈抱着莫聆夜喜极而泣。
莫聆夜叹了口气,回抱住妈妈的肩膀轻轻拍着:“妈,对不起……”你自杀的那一刻后悔了吧?不然你的心脏现在怎么会这么疼?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你的父母我会替你好好孝敬的。
“聆夜,我先休息会了,大人虽然看不到灵魂体,但年龄比较小的幼儿有时候却是能发现我的,你那个小表妹刚刚就老往我这边看。”珏瑟说完化作一道蓝光躲进了莫聆夜的左耳垂。
为了庆祝莫聆夜康复出院,莫家在家里举行了一场家宴,两个姑姑,一个伯伯,三个舅舅全部到场,更有一群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很快莫聆夜就彻底融入了新的生活。
“小夜你放心,就那小子,我和你大哥三哥已经把他狠狠收拾过了。”说话的是二表哥,从记忆里看,家里几个堂哥表哥都比较宠着她,当然也都是喜欢用武力说话的人。
“谢谢二哥,放心,我现在没事了,他怎么样都与我无关。”有这么好的家人不知道珍惜,偏偏为了那么个朝三暮四的男人寻死,莫聆夜再次冷笑,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的,而你,就安心的投胎转世去吧!作为报答,我会好好孝顺你父母,顺便帮你教训下那个男人——如果有机会再发生什么纠葛的话!
第二章 亲人难负
( )珏瑟,每个人都有个疼爱自己的父母吗?
小夜,你不觉得这个问题对于一个身为乐器的我来说,有点困难么?不过,大抵是如此吧。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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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莫聆夜反复强调自己已经没事了,但莫父莫母,包括一群兄弟姐妹都深信莫聆夜只是为了让他们安心而故意做出的坚强样子,从而更加心疼她,这让莫聆夜实在是有点接受不了。
“小夜,这个家庭很不错哦,洪锦他也算是有心了。”以防被小蜜儿发现,珏瑟化作了一只琵琶形的耳坠挂在了莫聆夜的耳垂上,自从被砸碎的那一刻起,珏瑟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变幻为胡笳的形状。
“要不是他当初抓错了我,如今也不需要他费这个心。”莫聆夜撇撇嘴,洪锦那小子那时候哪有现在的精明样子,自己不过是发烧没力气倒在了雪地里,明明还不至于当场死亡,他就火急火燎的勾走了她的魂魄。
小琵琶摇晃了继续,清澈如流水的声音缓缓流出:“其实,他那时候不去,过一会儿你可能也会挂掉吧?”
“但也有可能被人救起来。”
“那么大的雪,又是傍晚,会有多少人注意到?”
“但也许就是会有人来也说不定。”
“世间哪有那么多‘也许’。”
接下来是长久的沉默,虽然知道珏瑟的话没错,但她那时候的确奢望一个“也许”,不,是很多个“也许”,也许他们会想起来自己生病,也许他们会发现自己还没回去,也许他们会为她伤心……只是,世间哪有那么多“也许”。
“呐,小夜?”
“恩?”
“已经有新身份了,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恩,好好活着。
“呐,小夜。”
“恩?”
“唱个歌吧。”
“你要求还真多。”
今天莫父有应酬,他参加各种交际应酬向来都是莫母充当女伴,40岁的女人,容颜保养的如同30许人,兼有岁月带来的韵致与知识女性的文雅,这让莫父不论出席何种场合都相当有面子。当然,此刻家里没人,否则莫聆夜还真不敢在客厅里就和珏瑟旁若无人的交谈。
“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
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
不必费心地彼此约束,
更不需要言语的承诺,
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
融合后她发现这个身体有副好嗓子,不论什么歌听过几遍就能唱出来,而且优美动听,用天籁之音形容也算不得太过,只是人世间这几年流行的歌曲她是在接受不了,还是过去的一些老歌更合她胃口。
能够重回人世,又有了这么一个幸福的家庭,莫聆夜一直小心翼翼维持着和父母亲朋间的关系,这让莫父莫母感慨经过了那件事,小夜真的长大了不少。
要不是出了那件事情,小夜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之前的小夜总是那么大而化之,从来不会注意爸爸夜里回来有没有吃过晚饭,更不会做一碗面送到爸爸面前,而现在的小夜,会在爸爸喝酒后端上温和的茶水,在妈妈备课累了后帮妈妈揉揉肩,这一切让他们欣慰更让他们心疼。可惜过不了多久小夜就要去黑龙江上大学了,趁这段时间,他们更要好好疼爱小夜。
“小夜你还差什么没买?”三表哥拦住莫聆夜的去路问道。
珏瑟在莫聆夜耳边幸灾乐祸:“小夜,看来你的嫁妆他们都给你准备好了。”
看着大表哥二表哥还有二堂哥几人手里那堆小山般的生活用品,她真的不知道她还缺什么,连每个月要用的小翅膀都不缺,她实在无法接受几个男人站在女生用品专柜前挑挑拣拣,并且貌似比她更了解产品质量的事实。
“三哥,我真的什么都不缺,咱们回去吧。”别再外边丢人了……
以她身体不好为由强行剥夺了她帮忙拿东西的权利,现在莫聆夜两手空空的走在前面,后面是四个抱着各种生活用品的帅哥——真的很糟蹋人的说。
推门走出去,热浪滚滚而来,莫聆夜享受的吸了一口热气,虽然热,但在阴间哪会有这种感受,这种太阳光直接打在身上的感觉,真是舒服……“小夜,左边那个男人怎么回事?见了你跟见了鬼似的。”珏瑟在莫聆夜耳垂上轻轻摆动,幸好无人注意,否则必定会有人惊呼为什么一个人站在那里,她的耳坠会无风自动。
莫聆夜转向左边,很快就找到了珏瑟口中的那个男人,无他,只是因为这个人太过熟悉了——徐少华,本尊记忆中,那个朝三暮四脚踏两条船的男人。看到莫聆夜看向了自己,那男人更是连连退后,看到莫聆夜身后几人更是脸色大变的快步走开。她自杀就是为了这么个东西?莫聆夜忍不住嘲讽的笑了起来,就是这么个除了脸蛋还勉强能算得上不错的男人,本尊就是为了他而自杀?她可没看漏了刚刚那个男人身边还有一个娇俏可爱的女孩儿。
“小夜,在看什么呢?赶紧进车里,小心中暑。”大堂哥奇怪的顺着莫聆夜的视线看过去,自然是什么都没看到。
“没事,晒晒太阳而已。”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莫聆夜的头也一天一天开始疼,还没到报道的时间,家里准备的东西已经是她几年也用不完的了,照这个样子发展下去,等她去报道时估计会跟二姑父借车队去送东西。
“妈,衣服足够了,再多了我也穿不了。”三大皮箱衣服,还不包括冬衣。
“爸,卫生纸洗脸盆什么的到那边再买也可以。”四个脸盆,她有几张脸可洗?
“姑姑,别再给我塞零食了,我又不是开杂货铺。”两个箱子没放别的,全是各种零食。
终于在莫聆夜的强烈要求下,堆满了一整个储藏室的行李经过精简再精简之后,终于化作了三个大皮箱以及两个大行李袋,莫父莫母担心她到了新学校睡不习惯,特意让人用干茶叶和荞麦皮做了两个枕头,又定做了新的羽毛被——虽然现在是夏天,但有备无患是不是?
现在让莫聆夜更头疼的是,她想起本尊为了和之前的男朋友在一起,是和他考取了同一个学校的,总归会见面,虽然她是不在乎,但那个男人在不在乎就不一定了,况且为情自杀不是什么好听的名声,那个男人会不会说出去谁也不能保证。该死的本尊——不,已经死了的本尊,你可真是给我留下了个烂摊子。
“阿姐你放心,等明年我就考你学校,到时候我罩着你!”以为莫聆夜在为未知的学校生活担心,表弟拍拍胸脯安慰道。
莫聆夜笑了,有这么一群关心她的亲人,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难道她这个死了六年又复活的人,还会害怕什么么?
一天天的期待中,报道的日子很快便如约而至了。
第三章 你们训练我闲逛
( )珏瑟,如果我没有捡起那半把胡笳,你此刻还会在我身边吗?
小夜,人间没有那么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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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大学毫无例外的第一个月必然是军训,让炽热的阳光给各大化妆品品牌创造一个又一个的销售佳绩。
莫聆夜因为有医院开具的证明以及莫父莫母的事先安排,所以在众多同学的嫉妒目光中,她每日悠闲的游荡于图书馆与食堂之间。图书馆是为了打发时光以及补充知识,毕竟本尊学过的东西她根本一点基础都没有,在阴间六年里,前三年在拼命的躲避以及对抗其他投不了胎的恶灵的吞噬与欺压,后三年在珏瑟的影响下一直学习各种乐器和古曲,唯一从阳间汲取的知识也不过是时事新闻,毕竟她回魂之后不能与社会脱节。食堂则是她作为宿舍里唯一一个不用参加军训的人每日必备的工作了,每天中午11点半,下午5点准时到达食堂将带来的课本书包放满四个座位——好像哪个大学的食堂吃饭都是靠抢。
小夜,这算不算祸福相依?珏瑟曾经幸灾乐祸的问过。
这还不算是祸。莫聆夜也很淡然的回答,每天占位置不算什么,重要的是她要能够保住这几个位置,常常一错眼不见用来占位置的课本书包就被丢到了地上,与菜汤餐巾纸为伍。
“小夜,你名字好少见,为什么叫聆夜?听夜的声音?”室友之一宋佳问道,她是个直爽的女孩,无论有什么想法向来是有话就说。
“恰恰相反。”莫聆夜用餐巾纸抹了抹嘴,微微叹气,看来真是这段时间在新家里被养刁了嘴,竟然吃不惯食堂这样的大锅饭了,想当初,这也是她内心深处一份小小的奢望,“我姓‘莫’,这样的姓跟姓‘吴’一样,不是很好起名字。比如我希望我爱国,但我如果叫莫爱国,你们觉得是什么意思?”
“哈哈哈,莫爱国!真是这样你可就倒霉死了……咳咳……”张晶晶没来及吞下口中的馒头就被莫聆夜的话给刺激到了。
“我爸爸说,如果夜的声音听久了,就会被夜勾走,所以是莫聆夜。”莫聆夜幽幽的声音令几个室友背后都有了晾凉的感觉。
邵雪是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偏偏是几个女生中胆子最大的,听了莫聆夜的话有点害怕但更多的是兴奋,她在一个灵异杂志做专栏写手,遇到感兴趣的题材自然不会放过。
除了图书馆和食堂外,莫聆夜更喜欢去的地方是学校的明德广场。《大学》有云: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於至善。明德广场之所以得名就来于此。或许是在阴间呆久了的缘故,即使是盛夏,莫聆夜身上也是微微发凉,但她正是迷上了这种被辣的阳光肆意照射时浑身忍不住战栗的感觉。
“小夜,你真是自虐。”珏瑟笑道,却没有阻止她,人间的阳光真是久违了啊。
“呵呵,我有自虐的本钱。”莫聆夜轻轻转了个圈,在阳光下荡漾起一交错的光影。有着阴间常年不可驱散的阴气相护,她即使是被太阳暴晒也不会晒伤。当然这个事实她不会告诉学校老师,毕竟能不用站队出操还是比较舒服的事情不是?
“珏瑟,为什么你的力量被削弱的这么厉害?”走累了在广场旁的走廊下休息坐下,莫聆夜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之前她忘记带钥匙想让珏瑟帮她把钥匙从房间里拿出来,结果珏瑟竟然告诉她办不到。
小小的琵琶摇晃了几下,发出了无奈的叹息声:“我的力量主要是对付鬼类,而且人间的阳气太重,虽然我不怕阳气,但终归是异类,在阴间还没什么,在阳间却是受到压制。如果有鬼魂我可以压制住,但如果让我对付活人或者拿什么东西这个我却办不到了。”
“那,你现在的作用就是陪我聊聊天顺便当耳坠儿?”
“小夜,有几个耳坠儿是会说话的?不要不知足。”言下之意,的确是这样没错。
好吧,本来也没奢望什么,过一过普通人的生活也好。但过了一会,莫聆夜又忍不住问道:“如果现在有鬼类出现你能对付么?”
“如果不是很难,我应该没问题,不过不要奢望拿我当护身符,遇到太强的鬼类,我就是一碗上好的十全大补汤。况且阴间现在管理的这么严格,哪有那么多鬼魂跑到人间界?”
“那你会不会被人发现?人间也有修行者吧?”
“告诉你别看那么多仙侠小说,世间哪有那么多修仙问道的人,而且只要没有冲突,喜欢管闲事的没几个。”
眯眼看了看天空,好像一切都在向正常的轨道上靠拢,除了这只会讲话的耳坠儿。
军训的大一新生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在操场上挥洒汗水,莫聆夜自从被成千上万的嫉妒眼神灼伤后,再也没去旁观过大一新生们的军训。
“这位同学,”正如往常一样沐浴着阳光的时候,一个带着金丝眼镜的男孩拦住了莫聆夜的路,“可以打扰你几分钟吗?”
小夜,有人追你哦。珏瑟悄无声息的在莫聆夜耳边说道。
莫聆夜歪了歪头,小小的琵琶也跟着荡漾了起来,少给我胡说八道!这是她的回答,虽然没出声但珏瑟猜得到。
“有什么事情吗?”看着眼前的男生,莫聆夜还是有几分好感的,当然不是因为珏瑟的话,而是这个男生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眼镜框也不是时下那些流行的各种形状各种颜色奇形怪状的境况,对于一个死了六年的人来说,她纵然时事能跟得上社会,但喜好实在是难以改变。
“是这样的,”金丝眼镜男生忍不住眯了眯眼,他很难理解为什么这个女生非要在太阳这么晒的时候在广场散步,直射的阳光让他眼镜很不舒服,“我是咱们学校信息工程大二的学生,同时也是学校文艺部的副部长,我叫周站。咱们学校每年的新生军训结束后都会有大型迎新晚会,我想邀请你参加晚会表演可以吗?”
文艺部?迎新晚会?表演?莫聆夜疑惑的看向这个自称周站的男生:“我认识你么?”
“不认识。”
“那你认识我?”
“额,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邀请我?”
“刚刚在走廊那边是你在唱歌吧?虽然听不真切,但也可以听出你唱功常当深厚。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刚入学的新生,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没参加军训,但不是新生还有这么好嗓子的同学——不是我说大话——还真没有我不认识的。”
珏瑟,都是你,非要我唱。莫聆夜无声的指责。
我又不知道有人偷听,刚刚你不是也看了周围没人么。珏瑟不在意的摇了摇,唱就唱呗,当年主人那一曲成名赚得多少离人辛酸泪。
看到莫聆夜不说话,周站再接再厉:“也许你之前没在人前演唱过,不过别担心,毕竟台下的都是咱们学校的老师和同学,而且以你的嗓子,肯定会在学校里一唱成名。多参加文艺活动不仅能锻炼自己的交际能力,而且在各种优秀评比以及奖学金评比中都是有很多好处的。以你的资质足以成为咱们学校的明星。”这句话他跟很多人人都说过,但说的这么诚恳的却是第一次。
“咱们学校是演艺学校吗?”
“当然不是啊。”
“你是星探?”
“怎么可能。”
“那你怎么笃定我会成名?”
“额,这个……”没想到他说谎的时候没人怀疑,这次真心去评价她却被质疑了。
“不过,我答应了。”满意了吧你?莫聆夜摇了摇头,小小的琵琶再次摇晃起来。
看着莫聆夜反客为主的所要排练时间,注意事项,周站还有点反应不过来,明明一直兴致缺缺为什么又突然转变了口风?不过,她答应了就好,莫聆夜,真是个特殊的名字。
“你是说迎新晚会?!”训练了一天累的腰酸背痛的三个人听闻这个消息立刻都精神了。
“你知不知道咱们系上届的学姐安琪?她在迎新晚会上一舞成名,现在是学校街舞社的社长。”
“还有大三的学长张纵宇,据说已经有公司签他当男模了。”
“还有……”
你们不是每天忙着训练么?哪儿来的这么多八卦?莫聆夜腹诽。显然,她并不明白有人的地方就有八卦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
珏瑟,你就是个唯恐天下不乱不乱的。熄了灯躺下,莫聆夜和珏瑟开始无声的交流。
小夜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呢?我也是不希望你的才华被埋没才鼓励你同意的。
但是我觉得被埋没也没什么不好。
小夜,如果当初主人的才华没人发现,汉家皇帝会命人把她赎回去吗?
我不是你主人。
当然。
鼾声轻轻响起,伴着一声叹息。
第四章 变身美男
( )你主人很爱唱歌吗?
不爱,她不是歌姬,她只是在讲述心中的执念。
在万众欢呼群民雀跃的期盼中,军训终于结束了,苦于相思的小鸳鸯们自是相携共筑临时爱巢去,没有另一半的也在努力将一瓶瓶化学成分不明的液状体膏状体涂满全身。
当然,这些对于莫聆夜来都毫无关系。她目前要应付的就是今天晚上的迎新晚会,歌曲是珏瑟挑的李玉刚的《南飞燕》。看过介绍她才知道这个李玉刚的过去,对于这么个男人她是佩服的,不论他身份如何,但能把音乐演绎的这么优美,是男是女又如何?
“同学麻烦你让一下,我要换衣服了。”
晚会还没开始,莫聆夜抓紧时间熟悉旋律,这首歌曲调优雅而伤感,更有一种固执的坚持味道在其中,如何唱出其中的无怨无悔,她还是没有把握。本尊之前为情自杀,而她却是压根儿就没谈过恋爱,那些情情爱爱的电视剧也没看过,一个没恋爱过的人如何去演绎一段不悔的深情,她真是不知道唱出曲中的动人之处。于是,沉思中的她很正常的没听到有人在叫她。
“小夜,有人叫你。”珏瑟轻轻的摆动起来,小夜认真的时候很可爱,可惜不是人人都能欣赏这种可爱啊——尤其是心中有刺的时候。
“啊?……不好意思啊学姐!”回过神来的莫聆夜连忙让开路。
恨恨的瞪了一眼莫聆夜,安琪伸手推开换衣间的门重重的甩上。不过是一个大一的小丫头,竟然敢不把她放在眼里!周站也是,至于讨好这个小丫头甚至帮她订做服装么?
“我惹她了?”莫聆夜愣了愣神。
“你早就惹她了。”珏瑟怡然自得的摇晃着,小夜啊小夜,并不是只有言语火肢体上的冲击才会造成矛盾。
“想不懂。”莫聆夜摇摇头继续琢磨着歌词,“珏瑟,我唱歌的时候也要跳舞吗?我不会跳舞的说。”
“要说起舞蹈,我跟在主人身边之前是左贤王乐师的乐器,跟着他倒也看了不少舞姬的舞蹈,反正你主要是唱歌,在舞蹈上有几个动作就行了,去角落里,我指点指点你。”
不知道珏瑟是如何指点莫聆夜的,但时间并没有因为莫聆夜学舞蹈而有所减慢。
“聆夜,快换衣服,再过一会儿就该你上场了!”周站喊道,刚刚看着莫聆夜走到角落他还奇怪她是不是紧张了,却看见她接下来开始笨手笨脚的旋转、摆手,这才明白她是在练习舞蹈动作,只是那生硬的动作明显是个新手。他正想叫来安琪指点指点她,没想到接下来的莫聆夜动作越来越优美越来越娴熟,仿佛有高人一遍遍的在身边指点一般,看着那轻轻旋转的小小身影,他不禁迷惑了。
回头应了一声,莫聆夜摸摸耳朵上的小小琵琶,走进了换衣间。
服装是周站特意帮她申请定制的古装,青色下裳的裙摆绽放着大朵的青莲,走动间层层叠叠翻涌出不尽的风情;上衣是纯白色用碧色的线勾勒出大片的荷叶,粉色丝带勒着束腰长长的自腰间垂下,一领白纱制成的外袍更增添了几分飘然与无尘。
“你还真是适合穿古装呢。”珏瑟满意的说。
“你还真是适合穿古装呢。”看到莫聆夜走出来,周站不禁赞叹。虽然长得并不是很美艳,但却有一股典雅味道,越是在不经意间,越是能发现这种时下少见的古典风情。
“你还真是适合穿古装呢。”给莫聆夜化妆的梅点妆笑道,拈起一支眉笔开始给莫聆夜化妆。
莫聆夜的眉头不禁抽搐了下,同一句话到底要说几遍才罢休?如果不是本书没有上架,她会怀疑作者是不是在凑字数。
本来就白皙的脸上不需要多做修饰,只是过于苍白的脸色需要用腮红补一补,眉心一颗朱砂痣,眼角一支妖艳的红梅,水色嘴唇没有刷唇彩,只用透明的润唇膏擦出晶莹的效果。仿佛蒙尘的美玉,莫聆夜在梅点妆的手下一点点焕发出光彩。
“你好厉害。”看着镜子中有如变了一个人的自己,莫聆夜忍不住赞叹。
“呵呵,谢谢夸奖——不过这也要你的底子好才行啊。”梅点妆细心的所有眉笔胭脂收拾整齐,她的目标是成为一个高明的化妆师,虽然现在上的是油画专业,“聆夜,到你了,加油!”
伴着《南飞雁》乐曲的奏起,莫聆夜按照珏瑟的指点轻移莲步缓缓走出。扬起宽阔的水袖轻盈的转了一个圈,莫聆夜握紧手中的话筒轻启樱唇:“……有情人多羡慕鸳鸯飞,可我却想把你来追随……”
莫聆夜随着曲子的流转轻轻起舞,小小的琵琶随着动作摇摇晃晃反射出淡蓝的光线,无声的指点着她的动作。正如珏瑟所言,不需要太多太复杂的动作,偶尔的一个转身一个挥手,不经意间泄露出的风情才是最耐人寻味。
台下很安静,应该来说是相对安静。上过大学的人都知道,无论什么晚会,都不会有绝对宁静的存在。不过,越来越多的闲聊的人开始将目光投向台上,那清扬悦耳的歌声越来越清晰:“……今生难后悔不要那体会,只想跟雁一起向南飞……”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后悔刚才没有留意,以至于错过了大半,现在歌曲已经到了结尾。伴着曲声渐渐隐去,莫聆夜向台下轻轻一躬退回了幕后。
身后,掌声如潮。
换回原本的休闲服,放下挽起的长发,洗净脸上的妆容,原本典雅优美的女子又变回了那个有点儿清纯有点儿妩媚但和美丽还差那么点距离的小女生。
“聆夜,以后想要化妆找我哦。”梅点妆可惜的看着自己一手打造的美人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
“呵呵,谢谢。一定会的。”
珏瑟,你主人走的时候后悔了吗?
如果她知道左贤王之后的情形,也许会吧。
哪有那么多“也许”。
小夜,不要盗用我的话。
——
“小夜~~~~!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手!来,干杯!”
学校附近的小饭店里,四个女生,几盘小菜,几瓶啤酒,说是为莫聆夜首次登台成功举行的庆功酒——虽然只是学校的迎新晚会。当然莫聆夜不会坏心的猜测她们是在庆祝终于摆脱军训以及迎接国庆长假的到来。
“干杯!”生前没喝过啤酒,复活后也没喝过啤酒,有点清凉有点苦涩的液体一入喉,莫聆夜就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哈哈哈哈,小夜,你不会没喝过吧?”张晶晶笑道,手中一整杯啤酒一饮而尽。
莫聆夜脸上一红,她还真就是没喝过,不过这个味道她喜欢。
“来来来,小夜,尝尝这个,这可是我们东北的特色菜哦。”邵雪把刚上来的一盘菜推到莫聆夜面前。
这是什么?那个疑似白菜的,应该是传说中的酸菜吧?但这个红红的圆滚滚的东西是什么?她可以选择不吃吗?
“这是酸菜炖血肠啦,也叫杀猪菜,你们南方可是没有的。”看到莫聆夜不解的打量着眼前的菜,宋佳解释道。
“我不是南方人好不好……从地理划分上来说,山东属于华北地区,过了秦岭淮河一线才是南方呢。”莫聆夜无奈的说,在这里她竟然成了南方人。
“对我们来说你就是南方人。”邵雪驳回上诉,“来,尝尝我们的锅包肉。”
这一餐宾主尽欢,当然也分不清宾主,因为买单的是来自异乡的客人莫聆夜,当地的三个主人是负责吃饭的。
回去的脚步有点虚浮,不过莫聆夜真的很开心,有朋友的感觉,还有喝酒的感觉,那种有?( 重生醉美男 http://www.xlawen.org/kan/364/ )
        
        
                
        关于请假事件。。
( )流风最近工作比较忙,新书暂且停过这周,过了25号流风就解放了……鞠躬敬礼外加痛哭流涕。另,老书不会断更滴。。
第一章 再回人间
( )“28957号!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号!”
“27774号!南京市长江路号!”
“29741号……哎呦我的祖宗哎!你倒是快点啊!”
夜色回到大厅的时候就是这么一番繁忙的景象,一个个西装革履的鬼差忙的脚不沾地,说实话,已经很久没这么忙了,她也懒得去问是不是轮到她了。
自从六年前被两个实习鬼差给错抓回来之后,阎罗殿山东办事处菏泽分部就一直拖着她回魂的时间,她上诉了无数次,都被分部副部长给驳回了,理由是她原本的肉身在死亡后没有保存好,导致灵魂无法归位。想到这个夜色就气闷,要不是你喝醉了第二天才发现我被抓错了我至于肉身腐坏么?现在只能等一个灵魂波长跟她同样的人死亡后把她换进去……当然,男人的身体她不要,小娃娃的身体她不要,老太太的身体她更不要。只是灵魂波长相同而年龄又差不多的死因比较和谐尸体保护比较好的……这一长串条件真是难啊。
“夜,这次差不多能到你哦。”一个宛如流水般清澈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得了吧,不抱希望。”夜色低头看看地板,死时18岁的脸过了六年还是那张18岁的脸,有点清秀有点妩媚,却距离漂亮动人还有那么点距离。
“不抱希望还在这个时候来阎罗殿?当我这么多年都白混了不是?”珏瑟揭穿她的谎言,主人那时候也是,说不抱希望了不抱希望了,却还是一直等着。也算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吃了那么苦,终有一日汉家皇帝派人把她赎了回去。
被揭穿心底所想,夜色脸上微微一变,又恢复了正常:“那又怎么样,死了这么久了,他们也该给我个说法。我人间还有父母要养活呢。”
“又嘴硬了不是?如果你父母还在,怎么会六年都没给你烧张值钱?”珏瑟再一次的打破夜色的谎言,琴弦般动听的声音让夜色觉得很是刺耳。只是他猜错了,夜色的父母的确是还在,而且过得不错,只是……
只是为什么?夜色不想说的时候她就会安静的看着珏瑟,直到珏瑟老实的闭嘴。过不一会儿,他又忍不住说道:“记得说好的,如果轮到你回人间的话,一定得带着我。”飘荡了一千多年,阴间实在是让他觉得太乏味了。没错,一千多年了,主人离开那天,左贤王砸碎了眼前所有的胡笳,包括他。是的,他不是人,他只是一把胡笳,或者说,是胡笳的音魂。在主人唱出那首流芳百世的《胡笳十八拍》时起,他就被赋予了灵魂。
“9527号!9527号!……靠,林夜色你再不来就别投胎了!”六年的时间,当初的菜鸟新手鬼差也已经成了一代精英,听说要调到东北大区做区长助理了。
听到鬼差声音,夜色浑身一激灵,说实话她早就不记得自己编号是多少了,六年来有无数个被抓错的灵魂重新轮回,光看编号就知道了,她还是四位数,现在都两万多了。她只记得10000号是个很有个性的女生,投胎的时候被一个死了的明星捣乱,两人没喝孟婆汤就投胎了,好像转生之后叫……林迷醉?记得18888号很吉利,人却是个倒霉的,投胎投到了正要嫁人的新娘身上,只是后来日子过得挺好,好像叫什么红裳。
知道夜色又出神了,珏瑟只得再次出言叫醒她,提醒她赶紧去投胎。
“死夜色你磨磨蹭蹭的是不是真不想回人间了。”受不了她磨蹭,鬼差上来提起夜色就往奈何桥边推,边推边喊,“前边的都给我让让,赶时间!”惹得一干等着重回人世的鬼魂怒目而视,只是不敢大声争辩——谁不知道鬼差洪锦最护着夜色,谁不知道夜色身边的珏瑟一千多年什么都没修炼就修炼出了对付鬼魂的本事?
“孟婆,赶紧的,给她灌完汤就走,那边赶时间!”洪锦把夜色往前一推,珏瑟偷偷缩小了身形躲在夜色的袖子里。
孟婆其实不是个老婆婆,她其实很漂亮,只是夫家姓孟,称其为孟家老婆,叫的越来越久,就变成了孟婆而已。“好久不见,夜色。”递过一只高脚玻璃杯,琥珀般温润晶莹的在杯壁上荡漾出一圈圈光晕,香气扑鼻。孟婆汤其实是一杯酒,只有来过阴间的人才知道,然后又会迅速忘掉。
皱着眉看着眼前的孟婆汤,她时真不想喝,喝了这杯酒代表着她之前的人生完全被抹杀,可她有些东西还不想忘记。时间越拖越久,后面等着投胎的鬼魂更不耐烦起来,细碎的抱怨声也越来越响亮。
“喝吧,有我呢。”珏瑟的声音在一片嘈杂中清晰的传来。
没有了顾虑,夜色接过高脚杯一饮而尽,只是并没有液体流过喉咙的感觉。还没等她想明白怎么回事,洪锦看她喝完了孟婆汤连忙把她往六道轮盘上一推。在一片刺眼的白光中,夜色失去了知觉。
“洪锦,你有告诉她那件事情么?”孟婆继续一杯接一杯的递出孟婆汤,头也不抬的问道。
“我觉得这个噩耗还是不要告诉她比较好——不过能怪谁呢,谁让她挑挑拣拣只有这个合适呢?”
“汤没喝。”
“我知道。”
“珏瑟跟着去了。”
“我知道。”
后面的声音渐不可闻。
有鸟鸣声,有风声。
夜色皱了皱眉,好像跟这个身体融合的不太好啊,感觉已经融合了很久了,却依然有种隐隐的疼——不是身体,而是灵魂上的疼痛。
“夜色,不要贪心,这个身体很不错哦,融合的久一点也是因为我帮你把那孟婆汤给挡了而已,不然你就只能用她的身份活下去而失去自我。”珏瑟的声音在耳边絮絮叨叨,“这个身体跟你长的有几分相似哦,而且好像家里过的不错,你灵魂融合的这几天里,这个身体的父母一直在这里陪着,还有挺多亲人来看望哦。”
夜色没回答,还在仔细接收着这个身体的记忆。莫聆夜是她的新名字,18岁,父母只有她这一个女儿,家里生活条件比较好,父亲有一间服装公司,经营有方,目前正稳定发展中,母亲是一个高中老师。莫聆夜自己是高中毕业后高考成绩不错,已经被一所不错的学校录取了,现在在暑假中,等着九月报到。死因是失恋想不开吃了大量安眠药,夜色轻轻的笑了,竟然因为这么无聊的原因就放弃了生命,倒是便宜了她。有那么疼爱自己父母还不满足么?死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父母会伤心难过?不过,现在都不是问题,以后的路由她走下去。
“珏瑟,以后叫我莫聆夜。”轻轻的告诫珏瑟,今后,她就是莫聆夜了。
“知道啦,好啦,你融合完了差不多就醒吧,我好像听到你现在的父母过来了。”珏瑟没表示反对,反正不管是林夜色还是莫聆夜都是同一个灵魂而已。
缓缓睁开了眼睛,眼前的明亮让她忍不住眯起了眼。太亮了,阴间也有光,只是月光再怎么提炼凝结也比不上太阳的亮度,许久不见阳光让她有点无法接受。门悄无声息的被推开了一条缝,一只胖胖软软的小手从门缝里伸了出来,接着是一个圆滚滚的身子,莫聆夜迅速从记忆力找到她的资料:小蜜儿,二姑姑的女儿,才四岁,是个小人精。
“舅舅舅妈,你们快来,夜姐姐她睁开眼睛了!”看到莫聆夜正眯着眼睛看向自己,小蜜儿连忙冲门外喊道,话音未落自己就跌跌撞撞的跑到了床边,小手一边摸着莫聆夜的脸一边问道:“夜姐姐你醒了是不是,你醒了是不是?”只是也许她电影看多了,手指老是在莫聆夜的鼻子下探着。
好笑的咬了一口小蜜儿的手,莫聆夜回答:“姐姐会喘气,别摸了。”
“小夜!”
一个美妇人冲进门,在莫聆夜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抱住了她,虽然没看清样子,但身体的记忆告诉她,这就是她现在的母亲。
“妈……”莫聆夜以为自己会喊她“妈”会很别扭,没想到却是相当顺口的叫了出来。
“小夜,你终于醒了,呜……”妈妈抱着莫聆夜喜极而泣。
莫聆夜叹了口气,回抱住妈妈的肩膀轻轻拍着:“妈,对不起……”你自杀的那一刻后悔了吧?不然你的心脏现在怎么会这么疼?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你的父母我会替你好好孝敬的。
“聆夜,我先休息会了,大人虽然看不到灵魂体,但年龄比较小的幼儿有时候却是能发现我的,你那个小表妹刚刚就老往我这边看。”珏瑟说完化作一道蓝光躲进了莫聆夜的左耳垂。
为了庆祝莫聆夜康复出院,莫家在家里举行了一场家宴,两个姑姑,一个伯伯,三个舅舅全部到场,更有一群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很快莫聆夜就彻底融入了新的生活。
“小夜你放心,就那小子,我和你大哥三哥已经把他狠狠收拾过了。”说话的是二表哥,从记忆里看,家里几个堂哥表哥都比较宠着她,当然也都是喜欢用武力说话的人。
“谢谢二哥,放心,我现在没事了,他怎么样都与我无关。”有这么好的家人不知道珍惜,偏偏为了那么个朝三暮四的男人寻死,莫聆夜再次冷笑,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的,而你,就安心的投胎转世去吧!作为报答,我会好好孝顺你父母,顺便帮你教训下那个男人——如果有机会再发生什么纠葛的话!
第二章 亲人难负
( )珏瑟,每个人都有个疼爱自己的父母吗?
小夜,你不觉得这个问题对于一个身为乐器的我来说,有点困难么?不过,大抵是如此吧。
哦……
——————
虽然莫聆夜反复强调自己已经没事了,但莫父莫母,包括一群兄弟姐妹都深信莫聆夜只是为了让他们安心而故意做出的坚强样子,从而更加心疼她,这让莫聆夜实在是有点接受不了。
“小夜,这个家庭很不错哦,洪锦他也算是有心了。”以防被小蜜儿发现,珏瑟化作了一只琵琶形的耳坠挂在了莫聆夜的耳垂上,自从被砸碎的那一刻起,珏瑟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变幻为胡笳的形状。
“要不是他当初抓错了我,如今也不需要他费这个心。”莫聆夜撇撇嘴,洪锦那小子那时候哪有现在的精明样子,自己不过是发烧没力气倒在了雪地里,明明还不至于当场死亡,他就火急火燎的勾走了她的魂魄。
小琵琶摇晃了继续,清澈如流水的声音缓缓流出:“其实,他那时候不去,过一会儿你可能也会挂掉吧?”
“但也有可能被人救起来。”
“那么大的雪,又是傍晚,会有多少人注意到?”
“但也许就是会有人来也说不定。”
“世间哪有那么多‘也许’。”
接下来是长久的沉默,虽然知道珏瑟的话没错,但她那时候的确奢望一个“也许”,不,是很多个“也许”,也许他们会想起来自己生病,也许他们会发现自己还没回去,也许他们会为她伤心……只是,世间哪有那么多“也许”。
“呐,小夜?”
“恩?”
“已经有新身份了,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恩,好好活着。
“呐,小夜。”
“恩?”
“唱个歌吧。”
“你要求还真多。”
今天莫父有应酬,他参加各种交际应酬向来都是莫母充当女伴,40岁的女人,容颜保养的如同30许人,兼有岁月带来的韵致与知识女性的文雅,这让莫父不论出席何种场合都相当有面子。当然,此刻家里没人,否则莫聆夜还真不敢在客厅里就和珏瑟旁若无人的交谈。
“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
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
不必费心地彼此约束,
更不需要言语的承诺,
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
融合后她发现这个身体有副好嗓子,不论什么歌听过几遍就能唱出来,而且优美动听,用天籁之音形容也算不得太过,只是人世间这几年流行的歌曲她是在接受不了,还是过去的一些老歌更合她胃口。
能够重回人世,又有了这么一个幸福的家庭,莫聆夜一直小心翼翼维持着和父母亲朋间的关系,这让莫父莫母感慨经过了那件事,小夜真的长大了不少。
要不是出了那件事情,小夜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之前的小夜总是那么大而化之,从来不会注意爸爸夜里回来有没有吃过晚饭,更不会做一碗面送到爸爸面前,而现在的小夜,会在爸爸喝酒后端上温和的茶水,在妈妈备课累了后帮妈妈揉揉肩,这一切让他们欣慰更让他们心疼。可惜过不了多久小夜就要去黑龙江上大学了,趁这段时间,他们更要好好疼爱小夜。
“小夜你还差什么没买?”三表哥拦住莫聆夜的去路问道。
珏瑟在莫聆夜耳边幸灾乐祸:“小夜,看来你的嫁妆他们都给你准备好了。”
看着大表哥二表哥还有二堂哥几人手里那堆小山般的生活用品,她真的不知道她还缺什么,连每个月要用的小翅膀都不缺,她实在无法接受几个男人站在女生用品专柜前挑挑拣拣,并且貌似比她更了解产品质量的事实。
“三哥,我真的什么都不缺,咱们回去吧。”别再外边丢人了……
以她身体不好为由强行剥夺了她帮忙拿东西的权利,现在莫聆夜两手空空的走在前面,后面是四个抱着各种生活用品的帅哥——真的很糟蹋人的说。
推门走出去,热浪滚滚而来,莫聆夜享受的吸了一口热气,虽然热,但在阴间哪会有这种感受,这种太阳光直接打在身上的感觉,真是舒服……“小夜,左边那个男人怎么回事?见了你跟见了鬼似的。”珏瑟在莫聆夜耳垂上轻轻摆动,幸好无人注意,否则必定会有人惊呼为什么一个人站在那里,她的耳坠会无风自动。
莫聆夜转向左边,很快就找到了珏瑟口中的那个男人,无他,只是因为这个人太过熟悉了——徐少华,本尊记忆中,那个朝三暮四脚踏两条船的男人。看到莫聆夜看向了自己,那男人更是连连退后,看到莫聆夜身后几人更是脸色大变的快步走开。她自杀就是为了这么个东西?莫聆夜忍不住嘲讽的笑了起来,就是这么个除了脸蛋还勉强能算得上不错的男人,本尊就是为了他而自杀?她可没看漏了刚刚那个男人身边还有一个娇俏可爱的女孩儿。
“小夜,在看什么呢?赶紧进车里,小心中暑。”大堂哥奇怪的顺着莫聆夜的视线看过去,自然是什么都没看到。
“没事,晒晒太阳而已。”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莫聆夜的头也一天一天开始疼,还没到报道的时间,家里准备的东西已经是她几年也用不完的了,照这个样子发展下去,等她去报道时估计会跟二姑父借车队去送东西。
“妈,衣服足够了,再多了我也穿不了。”三大皮箱衣服,还不包括冬衣。
“爸,卫生纸洗脸盆什么的到那边再买也可以。”四个脸盆,她有几张脸可洗?
“姑姑,别再给我塞零食了,我又不是开杂货铺。”两个箱子没放别的,全是各种零食。
终于在莫聆夜的强烈要求下,堆满了一整个储藏室的行李经过精简再精简之后,终于化作了三个大皮箱以及两个大行李袋,莫父莫母担心她到了新学校睡不习惯,特意让人用干茶叶和荞麦皮做了两个枕头,又定做了新的羽毛被——虽然现在是夏天,但有备无患是不是?
现在让莫聆夜更头疼的是,她想起本尊为了和之前的男朋友在一起,是和他考取了同一个学校的,总归会见面,虽然她是不在乎,但那个男人在不在乎就不一定了,况且为情自杀不是什么好听的名声,那个男人会不会说出去谁也不能保证。该死的本尊——不,已经死了的本尊,你可真是给我留下了个烂摊子。
“阿姐你放心,等明年我就考你学校,到时候我罩着你!”以为莫聆夜在为未知的学校生活担心,表弟拍拍胸脯安慰道。
莫聆夜笑了,有这么一群关心她的亲人,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难道她这个死了六年又复活的人,还会害怕什么么?
一天天的期待中,报道的日子很快便如约而至了。
第三章 你们训练我闲逛
( )珏瑟,如果我没有捡起那半把胡笳,你此刻还会在我身边吗?
小夜,人间没有那么如果。
————————
进入大学毫无例外的第一个月必然是军训,让炽热的阳光给各大化妆品品牌创造一个又一个的销售佳绩。
莫聆夜因为有医院开具的证明以及莫父莫母的事先安排,所以在众多同学的嫉妒目光中,她每日悠闲的游荡于图书馆与食堂之间。图书馆是为了打发时光以及补充知识,毕竟本尊学过的东西她根本一点基础都没有,在阴间六年里,前三年在拼命的躲避以及对抗其他投不了胎的恶灵的吞噬与欺压,后三年在珏瑟的影响下一直学习各种乐器和古曲,唯一从阳间汲取的知识也不过是时事新闻,毕竟她回魂之后不能与社会脱节。食堂则是她作为宿舍里唯一一个不用参加军训的人每日必备的工作了,每天中午11点半,下午5点准时到达食堂将带来的课本书包放满四个座位——好像哪个大学的食堂吃饭都是靠抢。
小夜,这算不算祸福相依?珏瑟曾经幸灾乐祸的问过。
这还不算是祸。莫聆夜也很淡然的回答,每天占位置不算什么,重要的是她要能够保住这几个位置,常常一错眼不见用来占位置的课本书包就被丢到了地上,与菜汤餐巾纸为伍。
“小夜,你名字好少见,为什么叫聆夜?听夜的声音?”室友之一宋佳问道,她是个直爽的女孩,无论有什么想法向来是有话就说。
“恰恰相反。”莫聆夜用餐巾纸抹了抹嘴,微微叹气,看来真是这段时间在新家里被养刁了嘴,竟然吃不惯食堂这样的大锅饭了,想当初,这也是她内心深处一份小小的奢望,“我姓‘莫’,这样的姓跟姓‘吴’一样,不是很好起名字。比如我希望我爱国,但我如果叫莫爱国,你们觉得是什么意思?”
“哈哈哈,莫爱国!真是这样你可就倒霉死了……咳咳……”张晶晶没来及吞下口中的馒头就被莫聆夜的话给刺激到了。
“我爸爸说,如果夜的声音听久了,就会被夜勾走,所以是莫聆夜。”莫聆夜幽幽的声音令几个室友背后都有了晾凉的感觉。
邵雪是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偏偏是几个女生中胆子最大的,听了莫聆夜的话有点害怕但更多的是兴奋,她在一个灵异杂志做专栏写手,遇到感兴趣的题材自然不会放过。
除了图书馆和食堂外,莫聆夜更喜欢去的地方是学校的明德广场。《大学》有云: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於至善。明德广场之所以得名就来于此。或许是在阴间呆久了的缘故,即使是盛夏,莫聆夜身上也是微微发凉,但她正是迷上了这种被辣的阳光肆意照射时浑身忍不住战栗的感觉。
“小夜,你真是自虐。”珏瑟笑道,却没有阻止她,人间的阳光真是久违了啊。
“呵呵,我有自虐的本钱。”莫聆夜轻轻转了个圈,在阳光下荡漾起一交错的光影。有着阴间常年不可驱散的阴气相护,她即使是被太阳暴晒也不会晒伤。当然这个事实她不会告诉学校老师,毕竟能不用站队出操还是比较舒服的事情不是?
“珏瑟,为什么你的力量被削弱的这么厉害?”走累了在广场旁的走廊下休息坐下,莫聆夜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之前她忘记带钥匙想让珏瑟帮她把钥匙从房间里拿出来,结果珏瑟竟然告诉她办不到。
小小的琵琶摇晃了几下,发出了无奈的叹息声:“我的力量主要是对付鬼类,而且人间的阳气太重,虽然我不怕阳气,但终归是异类,在阴间还没什么,在阳间却是受到压制。如果有鬼魂我可以压制住,但如果让我对付活人或者拿什么东西这个我却办不到了。”
“那,你现在的作用就是陪我聊聊天顺便当耳坠儿?”
“小夜,有几个耳坠儿是会说话的?不要不知足。”言下之意,的确是这样没错。
好吧,本来也没奢望什么,过一过普通人的生活也好。但过了一会,莫聆夜又忍不住问道:“如果现在有鬼类出现你能对付么?”
“如果不是很难,我应该没问题,不过不要奢望拿我当护身符,遇到太强的鬼类,我就是一碗上好的十全大补汤。况且阴间现在管理的这么严格,哪有那么多鬼魂跑到人间界?”
“那你会不会被人发现?人间也有修行者吧?”
“告诉你别看那么多仙侠小说,世间哪有那么多修仙问道的人,而且只要没有冲突,喜欢管闲事的没几个。”
眯眼看了看天空,好像一切都在向正常的轨道上靠拢,除了这只会讲话的耳坠儿。
军训的大一新生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在操场上挥洒汗水,莫聆夜自从被成千上万的嫉妒眼神灼伤后,再也没去旁观过大一新生们的军训。
“这位同学,”正如往常一样沐浴着阳光的时候,一个带着金丝眼镜的男孩拦住了莫聆夜的路,“可以打扰你几分钟吗?”
小夜,有人追你哦。珏瑟悄无声息的在莫聆夜耳边说道。
莫聆夜歪了歪头,小小的琵琶也跟着荡漾了起来,少给我胡说八道!这是她的回答,虽然没出声但珏瑟猜得到。
“有什么事情吗?”看着眼前的男生,莫聆夜还是有几分好感的,当然不是因为珏瑟的话,而是这个男生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眼镜框也不是时下那些流行的各种形状各种颜色奇形怪状的境况,对于一个死了六年的人来说,她纵然时事能跟得上社会,但喜好实在是难以改变。
“是这样的,”金丝眼镜男生忍不住眯了眯眼,他很难理解为什么这个女生非要在太阳这么晒的时候在广场散步,直射的阳光让他眼镜很不舒服,“我是咱们学校信息工程大二的学生,同时也是学校文艺部的副部长,我叫周站。咱们学校每年的新生军训结束后都会有大型迎新晚会,我想邀请你参加晚会表演可以吗?”
文艺部?迎新晚会?表演?莫聆夜疑惑的看向这个自称周站的男生:“我认识你么?”
“不认识。”
“那你认识我?”
“额,不认识。”
“那你为什么邀请我?”
“刚刚在走廊那边是你在唱歌吧?虽然听不真切,但也可以听出你唱功常当深厚。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刚入学的新生,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没参加军训,但不是新生还有这么好嗓子的同学——不是我说大话——还真没有我不认识的。”
珏瑟,都是你,非要我唱。莫聆夜无声的指责。
我又不知道有人偷听,刚刚你不是也看了周围没人么。珏瑟不在意的摇了摇,唱就唱呗,当年主人那一曲成名赚得多少离人辛酸泪。
看到莫聆夜不说话,周站再接再厉:“也许你之前没在人前演唱过,不过别担心,毕竟台下的都是咱们学校的老师和同学,而且以你的嗓子,肯定会在学校里一唱成名。多参加文艺活动不仅能锻炼自己的交际能力,而且在各种优秀评比以及奖学金评比中都是有很多好处的。以你的资质足以成为咱们学校的明星。”这句话他跟很多人人都说过,但说的这么诚恳的却是第一次。
“咱们学校是演艺学校吗?”
“当然不是啊。”
“你是星探?”
“怎么可能。”
“那你怎么笃定我会成名?”
“额,这个……”没想到他说谎的时候没人怀疑,这次真心去评价她却被质疑了。
“不过,我答应了。”满意了吧你?莫聆夜摇了摇头,小小的琵琶再次摇晃起来。
看着莫聆夜反客为主的所要排练时间,注意事项,周站还有点反应不过来,明明一直兴致缺缺为什么又突然转变了口风?不过,她答应了就好,莫聆夜,真是个特殊的名字。
“你是说迎新晚会?!”训练了一天累的腰酸背痛的三个人听闻这个消息立刻都精神了。
“你知不知道咱们系上届的学姐安琪?她在迎新晚会上一舞成名,现在是学校街舞社的社长。”
“还有大三的学长张纵宇,据说已经有公司签他当男模了。”
“还有……”
你们不是每天忙着训练么?哪儿来的这么多八卦?莫聆夜腹诽。显然,她并不明白有人的地方就有八卦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
珏瑟,你就是个唯恐天下不乱不乱的。熄了灯躺下,莫聆夜和珏瑟开始无声的交流。
小夜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呢?我也是不希望你的才华被埋没才鼓励你同意的。
但是我觉得被埋没也没什么不好。
小夜,如果当初主人的才华没人发现,汉家皇帝会命人把她赎回去吗?
我不是你主人。
当然。
鼾声轻轻响起,伴着一声叹息。
第四章 变身美男
( )你主人很爱唱歌吗?
不爱,她不是歌姬,她只是在讲述心中的执念。
在万众欢呼群民雀跃的期盼中,军训终于结束了,苦于相思的小鸳鸯们自是相携共筑临时爱巢去,没有另一半的也在努力将一瓶瓶化学成分不明的液状体膏状体涂满全身。
当然,这些对于莫聆夜来都毫无关系。她目前要应付的就是今天晚上的迎新晚会,歌曲是珏瑟挑的李玉刚的《南飞燕》。看过介绍她才知道这个李玉刚的过去,对于这么个男人她是佩服的,不论他身份如何,但能把音乐演绎的这么优美,是男是女又如何?
“同学麻烦你让一下,我要换衣服了。”
晚会还没开始,莫聆夜抓紧时间熟悉旋律,这首歌曲调优雅而伤感,更有一种固执的坚持味道在其中,如何唱出其中的无怨无悔,她还是没有把握。本尊之前为情自杀,而她却是压根儿就没谈过恋爱,那些情情爱爱的电视剧也没看过,一个没恋爱过的人如何去演绎一段不悔的深情,她真是不知道唱出曲中的动人之处。于是,沉思中的她很正常的没听到有人在叫她。
“小夜,有人叫你。”珏瑟轻轻的摆动起来,小夜认真的时候很可爱,可惜不是人人都能欣赏这种可爱啊——尤其是心中有刺的时候。
“啊?……不好意思啊学姐!”回过神来的莫聆夜连忙让开路。
恨恨的瞪了一眼莫聆夜,安琪伸手推开换衣间的门重重的甩上。不过是一个大一的小丫头,竟然敢不把她放在眼里!周站也是,至于讨好这个小丫头甚至帮她订做服装么?
“我惹她了?”莫聆夜愣了愣神。
“你早就惹她了。”珏瑟怡然自得的摇晃着,小夜啊小夜,并不是只有言语火肢体上的冲击才会造成矛盾。
“想不懂。”莫聆夜摇摇头继续琢磨着歌词,“珏瑟,我唱歌的时候也要跳舞吗?我不会跳舞的说。”
“要说起舞蹈,我跟在主人身边之前是左贤王乐师的乐器,跟着他倒也看了不少舞姬的舞蹈,反正你主要是唱歌,在舞蹈上有几个动作就行了,去角落里,我指点指点你。”
不知道珏瑟是如何指点莫聆夜的,但时间并没有因为莫聆夜学舞蹈而有所减慢。
“聆夜,快换衣服,再过一会儿就该你上场了!”周站喊道,刚刚看着莫聆夜走到角落他还奇怪她是不是紧张了,却看见她接下来开始笨手笨脚的旋转、摆手,这才明白她是在练习舞蹈动作,只是那生硬的动作明显是个新手。他正想叫来安琪指点指点她,没想到接下来的莫聆夜动作越来越优美越来越娴熟,仿佛有高人一遍遍的在身边指点一般,看着那轻轻旋转的小小身影,他不禁迷惑了。
回头应了一声,莫聆夜摸摸耳朵上的小小琵琶,走进了换衣间。
服装是周站特意帮她申请定制的古装,青色下裳的裙摆绽放着大朵的青莲,走动间层层叠叠翻涌出不尽的风情;上衣是纯白色用碧色的线勾勒出大片的荷叶,粉色丝带勒着束腰长长的自腰间垂下,一领白纱制成的外袍更增添了几分飘然与无尘。
“你还真是适合穿古装呢。”珏瑟满意的说。
“你还真是适合穿古装呢。”看到莫聆夜走出来,周站不禁赞叹。虽然长得并不是很美艳,但却有一股典雅味道,越是在不经意间,越是能发现这种时下少见的古典风情。
“你还真是适合穿古装呢。”给莫聆夜化妆的梅点妆笑道,拈起一支眉笔开始给莫聆夜化妆。
莫聆夜的眉头不禁抽搐了下,同一句话到底要说几遍才罢休?如果不是本书没有上架,她会怀疑作者是不是在凑字数。
本来就白皙的脸上不需要多做修饰,只是过于苍白的脸色需要用腮红补一补,眉心一颗朱砂痣,眼角一支妖艳的红梅,水色嘴唇没有刷唇彩,只用透明的润唇膏擦出晶莹的效果。仿佛蒙尘的美玉,莫聆夜在梅点妆的手下一点点焕发出光彩。
“你好厉害。”看着镜子中有如变了一个人的自己,莫聆夜忍不住赞叹。
“呵呵,谢谢夸奖——不过这也要你的底子好才行啊。”梅点妆细心的所有眉笔胭脂收拾整齐,她的目标是成为一个高明的化妆师,虽然现在上的是油画专业,“聆夜,到你了,加油!”
伴着《南飞雁》乐曲的奏起,莫聆夜按照珏瑟的指点轻移莲步缓缓走出。扬起宽阔的水袖轻盈的转了一个圈,莫聆夜握紧手中的话筒轻启樱唇:“……有情人多羡慕鸳鸯飞,可我却想把你来追随……”
莫聆夜随着曲子的流转轻轻起舞,小小的琵琶随着动作摇摇晃晃反射出淡蓝的光线,无声的指点着她的动作。正如珏瑟所言,不需要太多太复杂的动作,偶尔的一个转身一个挥手,不经意间泄露出的风情才是最耐人寻味。
台下很安静,应该来说是相对安静。上过大学的人都知道,无论什么晚会,都不会有绝对宁静的存在。不过,越来越多的闲聊的人开始将目光投向台上,那清扬悦耳的歌声越来越清晰:“……今生难后悔不要那体会,只想跟雁一起向南飞……”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后悔刚才没有留意,以至于错过了大半,现在歌曲已经到了结尾。伴着曲声渐渐隐去,莫聆夜向台下轻轻一躬退回了幕后。
身后,掌声如潮。
换回原本的休闲服,放下挽起的长发,洗净脸上的妆容,原本典雅优美的女子又变回了那个有点儿清纯有点儿妩媚但和美丽还差那么点距离的小女生。
“聆夜,以后想要化妆找我哦。”梅点妆可惜的看着自己一手打造的美人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
“呵呵,谢谢。一定会的。”
珏瑟,你主人走的时候后悔了吗?
如果她知道左贤王之后的情形,也许会吧。
哪有那么多“也许”。
小夜,不要盗用我的话。
——
“小夜~~~~!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一手!来,干杯!”
学校附近的小饭店里,四个女生,几盘小菜,几瓶啤酒,说是为莫聆夜首次登台成功举行的庆功酒——虽然只是学校的迎新晚会。当然莫聆夜不会坏心的猜测她们是在庆祝终于摆脱军训以及迎接国庆长假的到来。
“干杯!”生前没喝过啤酒,复活后也没喝过啤酒,有点清凉有点苦涩的液体一入喉,莫聆夜就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哈哈哈哈,小夜,你不会没喝过吧?”张晶晶笑道,手中一整杯啤酒一饮而尽。
莫聆夜脸上一红,她还真就是没喝过,不过这个味道她喜欢。
“来来来,小夜,尝尝这个,这可是我们东北的特色菜哦。”邵雪把刚上来的一盘菜推到莫聆夜面前。
这是什么?那个疑似白菜的,应该是传说中的酸菜吧?但这个红红的圆滚滚的东西是什么?她可以选择不吃吗?
“这是酸菜炖血肠啦,也叫杀猪菜,你们南方可是没有的。”看到莫聆夜不解的打量着眼前的菜,宋佳解释道。
“我不是南方人好不好……从地理划分上来说,山东属于华北地区,过了秦岭淮河一线才是南方呢。”莫聆夜无奈的说,在这里她竟然成了南方人。
“对我们来说你就是南方人。”邵雪驳回上诉,“来,尝尝我们的锅包肉。”
这一餐宾主尽欢,当然也分不清宾主,因为买单的是来自异乡的客人莫聆夜,当地的三个主人是负责吃饭的。
回去的脚步有点虚浮,不过莫聆夜真的很开心,有朋友的感觉,还有喝酒的感觉,那种有?( 重生醉美男 http://www.xlawen.org/kan/36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