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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部分阅读

    温柔。

    两个人走在放学的路上,周围路过的同学们见到这班长都是一副崇敬外加羡慕的表情。而一旁的楚英雄则显得颓废邋遢,给他们一种癞蛤蟆吃了天鹅肉的鄙夷感。

    新月道:“你的小说里面,我觉得那个叫新月的人物真的好幸福?”

    楚英雄低着头,脸上露出前所未有的赧然,或许是因为从未感受过这种突如其来的示好,此刻他竟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只听他道:“其实……其实……”

    “其实什么?”

    楚英雄终于鼓起勇气,抬着眼睛瞧着她,道:“其实那个新月,正是以你为原型写的。”

    新月“咦”了一声,虽然她清楚这名字跟自己一模一样的角色,必定这楚英雄塑造她的时候有某种特殊的用意,然而在得到这种确认以后,她的情绪依旧表现得喜出望外。

    “在这个故事里,‘新月’和主角最终劫后余生,她们所经历的磨难虽谈不上波澜壮阔,却有一种独特而平凡的幸福,我就喜欢这种幸福的感觉……”新月如数家珍般讲述着故事的大概内容,与楚英雄一起说得十分投机。

    那一刻,两个人都感觉彼此之间有一种暖暖的感情在流淌。

    夕阳下的街道上,梧桐叶落满一地,平坦的林荫道上,两个高中生在肩并肩闲庭信步,近乎将周围一切存在都置之度外。

    走着走着,新月的头竟不自禁地靠在楚英雄的肩膀上,楚英雄感觉有点儿受宠若惊,呼吸开始凝重,不过他掩饰得很好,并没有夸张地流露出来。

    两个人的身影渐行渐远,消失在地平线上,然而在他们经过的某一处街道的拐角,却站着一个白发如霜的中年人。

    他以艳羡的目光瞧着这两个幸福相偎的璧人,那双炯炯的目光中却依旧波澜不惊,仿佛万年前他就一直站在那里。

    (全书完)

    正文  完本感言

    更新时间:2013-04-01 12:03:15 本章字数:2393

    很短的一个故事,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可能无法再每天不断更新了,而且这个故事我觉得太长了就像女人的裹脚布,并不一定精彩。现在我并不喜欢写太长的故事,感觉驾驭起来有一定难度,我知道这样其实会让我的小说很难积聚人气。

    以后我会慢慢适应过来的,《英雄怒》这本书其实有好多《异世》的影子,这让我感觉到很亲切。我不知道读者会是怎样的心态,不过我觉得写续集的时候,会有种说不出的快乐。就好像看《射雕》和《神雕》一样,总觉得“一代新人胜旧人”的感觉会让我感觉到历史的车轮在滚滚向前。

    愈发有点儿梁羽生写小说的感觉,老子写了写儿子,儿子写了写孙子,好像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就是一大段一大段的人生轨迹,世界都由你自己去掌控。

    不得不承认,其实我看的网络小说并不多,比较欣赏的神机的小说,因为写到修炼和战斗的时候,总会有点儿玄乎的感觉,怎么仅仅凭修炼智慧就能够产生强大的战斗力呢?这个问题我自己都在拷问自己,估计是受《阳神》的影响太大,因为我第一次看这书的时候就感觉里面的东西超出了我固有的想象。

    其实在我的骨子里,主要还是在受传统武侠的熏陶。我比较喜欢古龙的小说,虽然现在逐渐小白了已经找不到多大的痕迹,情节里可能还含得有很多金庸小说的影子,这些烙印是深沉的,可能一辈子都改变不了。我看过许多古龙所写的序,知道很多作家其实最初写书还是避免不了浓重的模仿味道。很多人看了我的小说都觉得我的文笔还行,但故事实在是俗套,逐渐的我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创新对每个人来说其实都不简单,我很少去准备大纲之类的东西,差不多就是兴之所至就写下来。在我码字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会首先浮现所有的画面,就像放电影那样。每次在印象中的画面都是恢弘而壮丽的,但定格成文的时候,就会感觉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令人满意。

    这或许是几乎所有写作者的通病吧。我不太喜欢说自己故事的优点,因为我觉得它即便存在,也只有读者自己才能体会到,每个人的感觉都迥乎不同。

    计划中,四月份我将要去工作了,我十分喜欢这份工作,虽然可能很辛苦。也因此,这本书的大结局我已提前两三天就写完了。我一直在想,其实不管小说怎么变化,它所书写的人性是不变的,财、欲、色、权、胜,永远是人们心中不变的爽点,这些爽点其实我也清楚,因为曾经为了抓住读者口味去阅读过各种写作技巧。但我清楚自己并没有很好的运用上,这本书依然是扑街众的一本,并不是我满意的。毕竟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自然选择都是这样的,网络文学这块土壤上,也同样存在这样残酷的竞争。

    现在我应该回到属于自己的生活中去了,我应该去充充电,最主要的是把工作的事情稳定下来,正如院长对我说的,生活才是你写作的保障和灵感的基础,小说的故事不管任何变,人情是不会变的,所以接下来我想我会好好调整的。

    想想这半年来我都写了一百四十万的小说了,曾经电脑里还有百万字废稿未动过,就纯当练手吧,看到灌水的文字自己就觉得以前好幼稚。这或许也侧面反映出,其实我一直在成长,尽管走得缓慢,但并不是原地踏步。

    其实在这个平台上呆了半年,心情也逐渐沉淀了下来。从一个满心以为日码万字就可以年薪百万的水军逐渐蜕变成一个蛋定的苦逼,也终于知道了网文写手的苦楚。其实很多时候望着那可怜的全勤,都产生过想要放弃的想法,毕竟这东西既耽搁时间,又没有合理的回报。

    但不知不觉,我竟发觉,其实写作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当你不码字的时候,就会觉得这个月的全勤虽然可怜,但毕竟都已经码了大半个月了,不写下去,总是划不来。

    然后又重新拾起厌躁的情绪,继续码字,每天看着故事发展了一点儿,内心底就会把自己当成导演,觉得就像是不耗费一分钱在给自己拍一部戏。这里面的角色都是靠自己塑造的,他们任劳任怨替你的故事服务,只要你肯任劳任怨,肯去思考和创造,他们就会给你带来精彩。

    或许,还有寥寥几个观众,他们在无聊的时候,随意翻开这个故事,阅读它的时候,脑海中所浮现的正是电视剧中流动的画面,那其实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体验。

    小说不值钱,但总觉得你把它当真一个剧本或者一部正在筹拍的大片来看待,你就会觉得自己的写作其实也蛮有价值的。你可以随意动用大腕儿明星,拍出投资过亿的大片。至少,这种YY的方法对我是十分有用的。

    曾经听过一个职场成功人士讲述自己成为高管的经历,当然这个路人甲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别人问他,你怎么能出色胜任现在这个职位的,路人甲便回答,我一直都是在以这个职位的身份来要求自己。这与我的“阿Q幻想法”稍有异曲同工之妙,每次写到大结局的时候,其实我都很纠结,因此也写得慢,而且总觉得意犹未尽,但不知道再写多了会不会狗尾续貂,所以便写了个不太符合网文界喜欢主人公登峰造极的结局。

    故事毕竟是故事,只要贯穿其始末的情感是令人满意的,那故事的价值就算小有成功了吧。《英雄怒》中,“葬日神话”那个桥段其实是我那百万字废稿中自认为最精彩的部分,然后我便把它用上了。还记得当初写嫦娥和后羿的感情戏时,自己都忍不住掉泪了。

    不过那份最初的感动并没有转移到这个故事中来,废掉那百万字,只撷取如此小的一个部分,这算不算去粗取精呢?呵呵,我笑笑。不过后来在把他写到这个故事中的时候,我觉得当初的原段子太拖沓了一些,就删减了许多,原本有十来章的故事就只有两三章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已经看不出那种感动了。

    或许感动仅仅是最初的吧,就像我高中第一次读神雕的时候,看到杨过拉着小龙女在重阳宫立誓娶妻以及古墓中洞房花烛那一段,看到两个孤苦无依,却真情相爱的人被世俗摈弃,却依旧忠贞不渝的那种真情,我一下子便哭得稀里哗啦。然而第二遍,第三遍读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段子很一般了。

    现在,我终于能够写完第二个故事,记得高中到大三以前,我写的每个长篇都是被TJ的,能够完完整整写完一个故事,对我自己来说已经算是不错的收获了。我希望大家喜欢我的故事,我依旧默默无闻坚持我的写作。

    总之,还是那句话,生命不息,码字不停。洛阳亲友如相问,就说我还在码字,哈哈。( 英雄怒 http://www.xlawen.org/kan/3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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