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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部分阅读

    气,才柔声说道:“池中泥土是从蚯蚓大仙处重金购得,即可保水中温度不变,有能不断地提供养分。然后我在荷花池上空施了法术,可保池水周围湿度适中,阳光适度......如此种种,池中各色荷花才得以四季常开。”

    他的声音低醇如酒,不急不缓,又充满磁性,让人忍不住沉溺其中。恍惚中,爱爱好像记起自己曾经走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的荷花。炽烈似火的红色、活泼可爱的粉色、生机勃勃的黄|色、清新宁静的绿色、清雅舒适的蓝色、华贵魅惑的紫色,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荷花,铺天盖地的开满整个池塘。

    蓦地,一曲婉转悠扬的琴音传进了她耳中,琴声如泣如诉,似有千言万语,万般不甘,又似有失而复得的喜悦,患得患失的烦恼,却又似一切都无从说起,把她从沉思中慢慢拉了回来......

    不远处,一男子正轻拨琴弦。他白衫飘飘,宛若仙人,似不食人间烟火,顷刻间就欲乘风归去。只是那满面的柔情,却泄露了他心中早已被红尘俗物纠结绕缠的事实。

    他手指纤长,剑眉朗目,动作优雅。他身似琉璃,净无瑕秽,本应不惹尘埃,却又为何眸中似喜又忧,彷佛有点点荧光闪烁?

    “思前别,记时节,美人颜色如花。美人归,天一涯,娟娟姮娥,三五湖还亏。翠眉蝉鬓生离诀,遥望青楼心欲绝。梦中寻,卧巫云,觉来珠泪,滴向湘水深。”

    爱爱呆呆地望着他抚琴的身影,隐约中,似乎看到了一男一女深情相拥的身影——红尘万丈,生生死死,悲欢离合。是谁说过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又是谁说过海誓山盟,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他们是谁,是谁呢?怎么样子如此模糊,让人看不清楚?”爱爱用力挣扎,想要看得清楚一些,手紧紧地抓住身旁的桌子,指甲深深地嵌入桌木之中也不自知。她的头又开始晕了,隐约还有些胀痛,像是有一只蝴蝶要破茧而出。

    “爱爱......爱爱......”有人在耳边轻声呼唤,如同中了邪咒般,爱爱呆呆地随他来到荷花池旁。

    阵阵香气飘来,她只觉得整个荷花池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边。那些前世的今生的消失了的记忆彷佛要冲破重重禁制浮出水面,却又被不知何物生生地按了回去。

    “爱爱,你还记得吗?以前你最大的心愿便是有满园五颜六色的荷花,一年四季都能开放。现在我真的做到了!自从你离开以后,我就天天守在这里。因为只有这样,才让我感到和你在一起的一切不是一场梦。”蓝瑟的声音有些嘶哑低沉,却又饱含深情。

    “我到底是谁?”爱爱呆呆地问出口。

    “你,是我的妻子。”如初见之时,蓝瑟的语气不容置疑。

    像是中咒般昏昏沉沉,爱爱感觉脑中有根弦在随着蓝瑟魅惑的磁性声音反复拉扯。这种感觉很不好,既甜蜜,又伤感,似是雾里看花,又似水中捞月。

    她暗中拧了自己一下,疼痛感袭来,心神微定,蓦然想起坠落此地之时的那一场婚礼,心中不禁产生疑惑。

    她喜欢紫色没错,喜欢荷花也没错,蓝瑟见到她时第一句话便是“你回来了”,很显然他之前肯定是认识她的。但究竟事实真相是不是像他所说的呢?她真的是他的妻子吗?可如果二人彼此相爱,他又为何要另娶她人,和别人拜堂成亲?想到这点,心里那莫名的醋意来得不知所谓,却又挥之不去。

    “没关系。你不记得的我会帮你想起来,而且我们也可以重新开始。”蓝瑟出言安慰。

    重新开始么?对着这么个深情款款的帅哥,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只是连帅哥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是不是早了点?况且他似乎心有所属。爱爱盯着蓝瑟看了半天,突然嘿嘿一笑,顺水推舟道:“呃,那个蓝先生......不是不是,应该叫蓝公子,对吧?以前的事情我都不记得了。既然要重新开始,现在你先介绍一下自己吧!”

    “好吧。”蓝瑟美目低垂,思索了片刻,终于像是下定决心般,一字一句说道:“我,蓝瑟,是,狼族领。”

    “雪域银狼一族,每万年才遇一只银狼,此狼生就灵力惊人,天生便是半仙半妖之体,须遵循狼族古训担任领之职。”

    “不过,世界万物,有利必有弊,皆是相辅相成。我天生神力,可每到千年应劫之时都会灵力尽失,恢复本体原形。”

    闭住眼睛,蓝瑟放佛回到了二人初遇的时候。那时,他头一次应劫,拥有狼族至高权利的自己,因灵力尽失,竟被一个小女孩错当成了一条宠物狗。生气震惊之余,竟也鬼使神差的做起了她的小跟班。丢下整个狼族不管,随她浪迹天涯,劫富济贫,行善布施。

    直到有一天......

    不愿再想,蓝瑟睁开了眼睛,继续说道:“狼族有训,凡领者,二次应劫之前,必须成婚,否则族人必遭天谴。我的此次千年之劫,就是五月十五。这就是之前那场婚礼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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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色狼是狼

    “狼?什么狼?色狼......七匹狼......还是灰太狼......”爱爱的脑袋有些短路。

    蓝瑟本来神情严肃,听到爱爱的话却哭笑不得,正欲解释,却听到“哎呀”一声。只见她双手抓头,一副要崩溃疯的样子,吓得本来到嘴边的话也憋了回去,最后换成了一声轻叹。算了!让她自己想想,或许很快就能明白。

    且说爱爱,虽是来彩荷园之前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看眼前之人神采非凡的样子必非池中之物,可听到他亲口说出自己不是人,是一只狼,还是银狼王的时候,心里还是狠狠地吃了一惊!

    银狼王?还半妖半仙?没想到自己当时一语中的,那个见第一次面就害她春光外泄的人,真的是一只狼!

    一只狼啊!不是色狼,而是真正的狼!

    额滴神那!这到底是个是个什么地方呀!

    如果蓝瑟是银狼王,那这狼王府岂不是一个“狼窝”?这也太雷人了吧!没想到巫山一游,一觉醒来竟掉在了狼窝里,还无意中搅了银狼王的婚礼,虽然蓝瑟对她深情款款,柔情似水,可谁能保证不会一时不爽,就把她一口吞掉?

    这可真是弱势群体的悲哀啊!

    人们常常嘴里唱着什么“狼爱上羊”,可真要是临到自己头上,就绝对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

    试想一下,你会爱上一盘鱼香肉丝吗?即使有幸爱上这牌菜,可天天把这盘菜放在眼前,哪一天保不准你就动了吃掉它的心思啊!说不定到时候还美名其曰——放在肚子更安全!

    哭啊!爱爱心里思索着,瞬间转了无数的心思,全都和自己的小命有关,不禁暗暗叫苦。

    “乖!不要怕!你是我地妻子。我不会伤害你地!”看到爱爱先是满脸惊讶。接着变成惊恐。蓝瑟苦笑了一声。耐着性子柔声安慰。生怕吓到了她。

    蓝瑟磁性魅惑地声音传入爱爱地耳中。很有安定人心地功效。她闭住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努力把飘远地思绪集中起来。再次睁开地时候已然恢复清明。

    不论如何。既来之。则安之。况且自己地身世到现在还是个迷。既然蓝瑟与自己早已相识。如果这个迷能在这里解开。岂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蓝瑟美目含情。温柔如水地注视着她。一如初见之时黑亮清澈。虽然才见过几次面。爱爱却总觉得对他朦朦胧胧中似曾相识。或许就是这份直觉让她感到莫名地心安吧。

    女人地直觉告诉她。眼前地人应该如他所说。不会伤害她。可扪心自问。她岂能仅凭一面之词。草草地嫁给这个根本就是陌生人地陌生人?不对!连陌生人都不算是。充其量是只陌生“狼”啊!

    爱爱地目光掠过蓝瑟。停留在满园五彩荷花上。呼吸有些紊乱。强扯出一丝笑容道:“我。不是这里地人。”终归是要回去地。与狼共舞终究太过匪夷所思......

    “可是爱爱,你是我唯一的妻子。这里就是你的家。”听到她这么说,蓝瑟有些焦急,忍不住打断了她,墨眸闪过一丝血色,却异常坚定地说道:“我不会让你再次消失的,即使你忘记了我们以前的种种,我也会让你重新爱上我的!”说完不顾爱爱的反抗,紧紧的把她拥入怀中,像是怕她再次溜走似的。

    “可是,我究竟是谁?难道我也是山精?妖怪?”被迫紧紧地贴在蓝瑟的怀中,闻着他身上淡淡的荷花香和他特有的男性气息,爱爱脑中忽地灵机一现,苦着一张小脸问道:“你说我是你的妻子——狼王的妻子,那岂不是也是狼?难道我也不是人?是只狼?”或者是狼人?晕啊!天哪!

    “不。你不是狼族,更不是妖。”蓝瑟放开怀里的爱爱,很肯定地答道。“狼族并没有领必须娶本族同胞的规定,所以狼王的妻子并非一定属于狼族。况且你身上也没有任何妖气存在,所以我敢肯定,你并不是妖。但你究竟是何身份,我就妥实不知了。”

    “哦。还好,还好不是妖怪。”爱爱轻舒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嘿嘿笑道:“那就暂且把我还是归到人族吧。呵呵。这样还习惯些,习惯些......”

    蓝瑟低头静静凝视着她可爱俏皮的面容,她黑亮的眸子依旧如往昔般那么清澈无瑕,似乎能够净化世间一切污穟,缓解世间一切苦难。

    一切都像是变了,一切又都像是没变。唯有她这清澈的水墨眸子没有一丝变化,让他一眼就认出了她。

    闭上热美目,再次睁开时,纷乱的思绪已经回归原点,蓝瑟慢慢回忆道:“说来惭愧,你我在湘溪河畔初遇,我本也以为你是普通人族。可后来时日久了,才知你深通法术,灵力更在我之上。虽后来你我相爱,可每次问起你来自何方,你总是支支吾吾,不愿谈起。我本想,既然你我真心相爱,无论你是何人,来自何方,都没有关系,所以后来便没有追问,谁知一日醒来,你竟消失不见。”

    “等等!你说什么?我深通法术,灵力更在你之上?”爱爱惊道,刚刚缓上来的一口气又提到了嗓子眼儿,“人怎么会有什么灵力啊?不是妖,不是人,更不是鬼,那你,难道你是说我是神仙啊?”当然,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魔,不过这个直接被她自己否定了。我这么纯真可爱,怎么会是魔呢?切~~

    不过,神仙这个推论似乎比不是妖怪还雷人,饶是爱爱她脸皮够厚,心脏承受力够强,也被吓得不轻。一时间只觉得口干舌燥,额头似乎有冷汗滴下来。

    旁边有仆人斟上茶水,蓝瑟拿起桌上的茶杯递给她,看她喝了一口,才微微一笑道:“爱爱出尘脱俗,又冰雪聪明,确实有若仙女下凡。”

    “噗!”爱爱一口茶悉数喷在了桌子上,连连摆手道:“还仙女呢!别寻我开心了!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我怎么从不知道自己会什么法术,有什么灵力。”

    蓝瑟用手抚上爱爱的脸,轻轻地摩擦着,喃喃地说道:“实不相瞒,此次相见,爱爱确已灵力尽失。连容貌都变了呢!爱爱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呢......”担忧之情溢于言表。

    “连容貌也变了吗?”爱爱怔怔的说道,本想问他是不是认错了人,可到嘴边的话竟怎么都说不出口。尽管才认识这么短的时间,但对他有意无意间的触碰却并不反感,他的手指修长白皙,他的怀抱温暖有力,统统都像是有魔力似得。

    良久,蓝瑟叹了口气,又说道:“上天让我们再次重逢,便是对我不薄。爱爱,你放心。无论如何,这次我会护你周全,不会让你再次消失,离开我的!”

    眼前这个男人深情款款的表白与呵护,直觉告诉爱爱,他没有说谎,可是为什么这一切又那么匪夷所思?如果千年前她就认识他,来过这个神秘的地方,那她岂非真的不是凡人?有哪个凡人能活几千岁的?可她怎么去的人间,又莫名其妙的被带回了这里?

    头痛欲裂,无数的问题困扰着爱爱,她感觉自己好像有些神经错乱了。

    自己究竟是谁?是人是仙是鬼是妖?

    “别着急,慢慢会想起来的。”蓝瑟握着她的手紧了紧,像是生怕她再次从眼前溜走般。忽然,他想起了传说中的因缘池来,不由得喜道:“过几天我带你去因缘池去看看,或许会有帮助。”

    “因缘池?难道是传说中那种能知过去未来的宝贝?”爱爱睁大了眼睛,双眼泛着光,殷殷切切的望着他。

    “哈哈。哈哈。爱爱,你太可爱了。”看着爱爱脸颊上的红晕,某人忍不住低下头想来在爱爱脸上偷了个香,却换得一记暴栗,还捂着头哈哈哈的笑个不停,严重破坏自己的公子形象。紧张忧郁的气氛刹那间被一扫而空。

    蓝瑟笑得眉毛都弯了,被爱爱狠狠一瞪,赶紧解释道:“因缘池,并不是可以知晓过去未来生的事情。所谓天机不可泄露,如果人人都靠着它来知晓旦夕祸福,那岂不乱套了?不过,只要人诚心祈求,它却能给人们以某种提示。所谓谋事在天,成事在人,可能就是说的这个意思吧。”

    “那我们赶快去吧。”爱爱从座位上站起身来,拉着他的袖子就要往外冲!她急切的想去开开眼。开玩笑,来了这个奇怪的世界,怎么也要看看宝贝过过眼瘾。更何况这事关她的身世,早一天知道岂不更好?

    “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此事需要从长计议。我会去安排的。放心吧。我也想让你尽快恢复记忆呢。”蓝瑟似乎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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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神奇村庄

    接下来的几天,蓝瑟总是来去匆匆很忙的样子,只是无论每天多么忙,早饭晚饭都会和爱爱一起吃。爱爱每天在狼王府里除了吃就是睡,余下的时间便去彩荷园看荷花,彻底地做起了米虫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虽然惬意,可对于向来喜欢活蹦乱跳的她来说,三天简直就是极限了!不能和狐朋狗友胡侃乱侃,不能shopping,不能上网,不能看电视,她把蓝瑟书房里的书翻了个遍,全是令人看之头痛的繁体字,天哪!有人简直要暴走!

    于是,第四天头上,她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一定要出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

    可是外面貌似有很多妖怪耶!爱爱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有点凉,看了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总共加起来也没有几两肉,应该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如果有蓝瑟陪着就好了,可是每次跟他谈,他都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总是语重心长安慰道:“这几天外面不太平,还是先等等吧。”

    等等。等等。等的人都快要霉了。苦恼啊!爱爱挠头苦思对策。早饭的时候,她偷偷地望了蓝瑟好几眼,最终还是忍了下来。算了!既然明着不行,那就偷偷溜出去吧!大丈夫能屈能伸,小女子自然也可以,嘿嘿!只要在晚上蓝瑟回府之前回来就行了。

    既然主意拿定了,就看怎么行动了。

    早晨,爱爱笑眯眯地看着进来送茶水的丫鬟阿布,不禁计上心来。

    “阿布呀......”爱爱抬眼看了看阿布,摆了个狼外婆的标准笑容,柔声叫道。

    小丫头阿布大概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很爱笑,笑的时候大大的眼睛眯成一对小月牙,很是天真可爱。听说从小就跟在蓝瑟身边,爱爱来了以后就成了她的贴身丫鬟,估计算是一只幼狼仔吧。自己算不算是在老虎嘴里拔牙?爱爱恶寒了一下,却还是决定硬着头皮“迎难而上”。

    “小姐,有何吩咐?”小幼狼仔——阿布眨着纯洁的大眼睛,丝毫没有想到面前的大姐姐正“心怀不轨”。一看就没听过狼外婆的故事,不知道人世间的险恶啊!

    “桌子上地那盒胭脂。送你了!”爱爱对阿布展开了一个大大地笑容。这可是她地必杀技。想当初她进医院地时候。哭哭啼啼地求了那个老院长好久。他都没答应。最后才被她这个招牌笑容俘虏地。就不信骗不过一个小丫头。

    “真地吗?太好了!谢谢小姐!”果真。阿布听她那么说。一脸地欣喜。妖族地女子们一项直来直去。喜欢就是喜欢。毫不掩饰。一点都不会矫揉造作。故作推辞。

    “当然是真地。我来地这几天全靠你照顾。你那么辛苦。我心里好感激。”这句话倒是说地真心话。

    爱爱说完便起身向梳妆台走去。拿起桌子上地胭脂。向阿布挥挥手。笑道:“过来。过来。我给你试试。咱们阿布将来肯定是大美人一个呢!哦。不对!阿布现在已经是个大美人了呢!跟我说说。有没有心上人啊?”

    一谈到这个问题。阿布地脸瞬间成了个红苹果。好可爱哦!好想捏一捏!呵呵。她害羞地站在一旁。结结巴巴地说道:是不要了吧?那些都是王特地买给小姐地......”

    成功荼毒到下一代。爱爱心里别提多爽啦!差点把正事都忘了。她把阿布拉过来。按在椅子上。沾了一点胭脂轻轻涂在她地小脸上。嘴里说道:“没事地啦。反正我又不用。送给你更好。瞧。我地天哪!真是小美人一个。迷死我了。”

    “真的吗?听说这个胭脂是村里最贵的美宝斋特制的。小姐真好。”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正是爱美的年纪,听到她夸奖,心里自然乐开了花。

    美宝斋?还是特制的吗?爱爱记起那天蓝瑟把一大堆东西放在梳妆台上的时候,分明什么都没说啊。应该挺贵的吧?她手上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没有忍住出门的诱惑,趁着递给阿布的功夫,一狠心,故意把那盒胭脂“掉”在了地上。原谅我吧,阿布!过后我一定买盒更大的补给你。呜呜。

    “啪嗒”一声,盒子掉地。“哎呀!”爱爱故作惊呼了一声。

    这突来的变故把阿布吓了一跳,她蹲下身,惊慌失措地想把散落一地的胭脂重新拢起来,“糟糕!这可怎么办那!都是阿布不好,非要让小姐给我试胭脂,反而把它打碎了。呜呜。怎么办啊?王回来肯定会生气的......”

    看着阿布焦急的样子,爱爱心里好内疚,赶忙安慰道:“阿布别着急,我陪你去美宝斋再买一盒一样的。呃。不对,是你陪我。嘿嘿。”

    蓝瑟千叮咛万嘱咐阿布好好照顾爱爱,不让她出狼王府,阿布自然不敢轻易违抗命令,可终究是个小女孩,最终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兼施连番轰炸,答应带她偷偷溜出去。

    于是,在到达狼王府第四天的日子,爱爱终于踏在了门外的大街上。好一个神清气爽啊!

    --

    这是一个神奇而古老的村庄。它有一个奇怪的名字,叫做“临仙村”。

    临仙,临仙,难道它以前曾经有过大牌的神仙降临?

    玉皇大帝?还是太上老君?嘿嘿!爱爱不禁又yy起来......

    它更奇怪的地方是这是一个人、妖、仙共存的地方。

    爱爱所住的狼王府处在村子里最繁华的一条大街上。出了狼王府,尽管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可看到那些红头、绿眼睛、长耳朵、大尾巴的村民们,她还是被吓了一跳。

    街边上一群小孩子在玩类似“蹴鞠”的游戏,说是类似,是因为它明显添加了些“入乡随俗”的成分。这群小孩子大概有十五人之多,仔细看去,他们虽都是人形,却或多或少都与人类有所区别。

    他们有的面色苍白,双眼却红得吓人,头上顶着二个长长的大耳朵,像是几个兔宝宝。有的体型消瘦,翘跃攀爬如履平地,像是几个猴宝宝。也有的面呈暗绿,眼无聚焦,明显视力不佳,且上身较宽,下身较窄,整个身体隐约有些疲软,腰似乎还有些直不起来,依稀能看出像是刚刚**形的蛇宝宝。

    小小的蹴鞠在他们之中传来传去,不是用脚踢,而是用尾巴。蓬蓬松松的大尾巴小尾巴长短不一,形状各异,可是都非常灵活地甩来甩去,左扫,右扫,上传,下传,于是蹴鞠就成功地飞进了一个类似嘴巴的“球门”之中了。

    仔细一看,守门员竟然是两条盘踞在那里的大蟒蛇,这蹴鞠显然也是用特殊的材料制成的,因为眼看着那蟒蛇迅地闭上了嘴巴,一副咀嚼享受的样子,使得对面阵营的同伴馋得口水滴滴答答的流了一地。

    简直太强大了,长这么大第一次看到这种比赛,真是开眼界啊!爱爱叹道。她扶了扶自己的下巴,接着往前走,便看到一条蜿蜒的小溪。一群女孩子正指着半空中的一个男子嘻嘻哈哈笑个不停。那个男子白衣飘飘,像是个......像是个......神仙!

    神仙咧!嘿嘿。爱爱飞也似地向那边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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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神人仙人

    溪水清澈见底,有很多女孩子在洗衣服,三五成群的,时不时的指着一个方向哄笑一片。顺着她们手指的方向看去,一名相貌俊俏的男子脚踏祥云,站在半空中,一派道骨仙风的样子,与欢快流淌的溪水相映成一道美丽的风景。

    呃。只不过......他嘴里嘀嘀咕咕的,正在唱个什么鸟?这样哼唧哼唧、嘟嘟囔囔的,不知道很破坏神仙在世人——爱爱同学心目中的脱尘出俗形象么?还不如俺家小瑟瑟看着像仙人嘞!(众人:踹之!小瑟瑟什么时候成了你家的了?爱爱:我错了,我错了,小瑟瑟是大家滴!不是偶一个人滴!掩面溜走......)

    爱爱脚下生风,紧走几步,到那人面前。侧耳仔细倾听——倒要听听他到底嘀咕个什么东西!听了好半天,终于从那人沙哑的嗓音中模模糊糊地辨别出了一些。

    “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额的神那!

    那人满脸局促的唱着情歌,显然已经站在半空中唱了很长时间了,白皙的脸庞已经被太阳晒得通红,额头的汗一滴一滴的流下来,可是仍然在咬牙坚持。原本清澈的嗓音已经变得沙哑,饶是爱爱功力深厚,要是不是对这歌太过“熟悉”,或是没有靠近了仔细听,就根本听不清楚他在嘟囔什么。他简直就在自虐啊!

    爱爱听清楚了歌词的内容,又望了望溪边的几个女孩子,一口气差点被雷的喘不上来。原来——这个仙人是在求婚嘞!

    再往近处凑凑,抬眼望去,他手里还紧紧的捧着一个花盆,爱爱猜想,里面一定种的是玫瑰吧?好浪漫哦。没想到这里的男孩子这么开放,这么浪漫。可仔细定睛一瞧,花盆里面开着几朵五颜六色的花,可不正是玫瑰......玫瑰的姐妹——月季么!

    神那!要说这玫瑰和月季的区别,她可是了如指掌的。一般说来,月季叶少,也就3-5片左右,而玫瑰呢,大约在5-9片。再者,月季刺少,玫瑰刺多,月季叶泛亮光,玫瑰叶无亮光。因此......所以......那仙人手里捧着的......捧着的......分明是——一盆月季花嘛!

    看来以后不该叫他“仙人”,应该叫他——“神人”才对!恐怖!爱爱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

    再看那群洗衣服的女孩子里面,有一个身穿黄衫的,手里反反复复的揉搓着一件衣衫,那衣衫分明已经洗的干干净净,在她手中都快要揉破了,女孩儿也浑然不觉,只是满脸焦急着时不时瞅瞅那名半空中的男子,又时不时的瞅瞅岸边的一所民居。

    爱爱一脸地不解。不知道他们到底在搞什么家家酒。身旁地阿布赶紧帮忙解释。原来这是村子里仙人们非常流行地一种求爱方式。

    据说很早以前。村子里地一个仙人爱上了凡人。可是凡人地父母认为仙凡有别。一直不肯答应这门亲事。仙人苦等数十年。后决定张榜求助。凡能有办法促成好事者甚至可以以仙籍交换。当时一度成为临仙村地一大热闻。后来很多人都来试过了。也帮那个仙人出了很多千奇百怪地主意。却都无功而返。

    最后。仙人地真情感动了上天。据说有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很奇怪地梦。梦里美丽地观音菩萨教他唱了一歌。还让他去找一种叫做玫瑰地花。观音菩萨说玫瑰花里住着爱情之神。爱情之神一定会保佑他。只要如此这般。必定能够提亲成功。

    于是。在一个秋高气爽地清晨。那个仙人脚踏祥云。手里捧着自己亲手种地九百九十九支玫瑰花。在那个凡人家门口唱了一天一夜地情歌。终于感动了她地父母。有情人终成眷属。终于双宿**。

    后来这个故事一传十。十传百。成了临仙村地一段佳话。而亲眼目睹这一传奇地村民们都说。其实那个仙人手里拿地玫瑰花。分明就是村子里常见地月季花。为此村子里还曾举行过一次辩论会。辩论会地内容就是仙人拿地到底是月季还是玫瑰。结果大人们统一都认为不管是哪个。提亲地时候看地是诚意。而不是花朵;男孩们都希望是月季。因为毕竟有迹可循;而女孩们都希望是玫瑰。因为里面有浪漫地爱情之神。还有观音菩萨地祝福。

    众说纷纭。最后还是村长出面。折中了大多数地意见。暂定为了月季花。

    从那以后,很多反对仙凡恋的父母们因为受了观音菩萨的点化,则根据月季花的大小多少和男孩唱情歌的时间长短来决定要不要自己女儿嫁给他。致使很长一段时间里,村里的花农们手里的月季花一度脱销。与此同时,因为这个而带动兴起的产业还有那些卖祥云类飞行器的商人和教人唱歌的老师。

    看着阿布满脸憧憬的样子,爱爱好不容易才忍住了笑。神哪!救救我吧!不知道这个传说中的观音大师是不是我的穿越前辈,否则怎么会教人唱妹妹你坐船头呢。还有那玫瑰花和月季花,再怎么相似也是两种不同的花呀。看来,如果自己在这里呆的时间长的话,一定要给村民们恶补一下两者的差别!

    沿着小溪走过去,就来到了村子里最大的酒楼前——“醉仙楼”。一群人围在那里闹哄哄地,房上树上都占满了“人”。有些“猴类”村民甚至倒卷着尾巴,挂在门前的一颗老槐树上,伸直了脑袋向里看。

    更绝的是,天空中围着一群“鸟类”村民,黑色的是乌鸦,白色的是鸽子,花尾巴的是喜鹊,还有一些不知名的、人头鸟身的鸟儿,全都小眼泛着精光,黑压压地停在醉仙楼上空,几乎遮挡住了天上的太阳光芒。它们身下一群村民可劲儿地伸着脖子向里看,有的还张着嘴巴,也不怕鸟屎掉在身上,或者嘴巴里。

    听说鸟拉屎可是不受脑神经控制的,那这醉仙楼的饭......爱爱浑身打了个冷战,用手推了推阿布,问道:“他们在干什么啊?”

    “不知道哦。我们去看看!”阿布摇摇头,心里也充满了好奇,拉着她就要往前冲。到底是小丫头,一有新奇的事情就忘记了早晨被拐**门的事情。

    呃。要不要过去?过去了,会不会被鸟粪“掩埋”啊?爱爱犹豫了一下,还是耐不住心里的好奇,和阿布一起向“人”群挤去。心里不住地祈祷着——这些头顶上的鸟类村民们千万不要随地大小便啊!一定要做死好村民,讲卫生、讲礼貌的说......

    *

    某年某月某日滴某一天,

    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清晨(废话!伸手见到十个指头嘛...众人pi飞~)

    某弥正端坐在自家阳台上东张西望、左顾右盼,

    要问她在寻摸啥米宝贝?

    切~这个都不晓得?票票呗!

    突听得“啪嗒”一声!——似乎什么东西掉在了头上。

    打断了她滴自卑自怜自怨自艾。

    黄金乎?还是鸟屎乎?

    某弥一摸被砸痛的脑袋,咧嘴嘿嘿一笑——嘿嘿!原来是被票票砸中!

    值得啊!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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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金鲤娘子

    爱爱拉着阿布,使劲儿向人群内挤去,看到里面的座无虚席。一群人闹哄哄的正围着一个厨娘,原来是在看她现场展示厨艺。

    “哇塞!古代版性感美女哦!”爱爱出一声惊叹,一幅色迷迷的样子望着那个厨娘,差点口水直流。

    “不得了了!难道王心仪的这位小姐好女风?”阿布额头上隐隐有几滴冷汗冒出,悄悄挪了挪地方,和爱爱稍微拉开点距离,也向醉仙楼看去。

    那厨娘的年纪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绸缎似的黑随随便便的用一个簪子挽了起来,却显得更加风情万种。她的皮肤完全不同于那些养在深闺,皮肤白白嫩嫩的古代美女,竟然是蜜色的,天然健康的古铜色皮肤与那些特意去海滩边上晒出来的截然不同,很是养眼。

    她的身上穿着一件薄如蝉翼的黄纱裙,围着一条金色的围裙,那围裙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在阳光下闪闪光,像是鱼鳞一样。身材很好,整个一个古代版的夏威夷风情美女,站在那里妖妖娆娆的,本身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只见她先是很优雅的朝众人挥了挥手,周围一下就安静了下来。然后三下二下的把菜切好,把锅放在火上,围裙一撩,突然露出一截金灿灿的鱼尾,快的在锅里抹了抹。

    接着再煎炒烹炸,浓浓的香味儿就随着她一高一低的翻炒动作冒了出来。连站在远处瞪大眼睛看着的爱爱都差点流了口水。

    “这是金鲤娘子。她可是我们临仙村最好的厨娘,也是这醉仙楼的老板。”阿布看着爱爱垂涎欲滴的样子,挺着胸脯自豪地说道。

    了不起啊!原来美女还是个女强人类型的。啧啧!瞧瞧那群垂涎欲滴的男人们吧,不知道醉翁之意在酒乎,还是在美女乎?

    爱爱使劲儿吸了吸鼻子,刚想迈步向前,却看见不远处一只鸽子嘴里衔着一个什么东西径直向她们飞来,她赶忙伸手去接。触手湿滑,竟然是一片金灿灿的鱼鳞。她吓了一跳,脚下一滑,差点摔了跟头,幸好被阿布扶住。

    抬眼望去,里面的金鲤娘子已经完成了厨艺表演,满桌色香味俱全的酒菜华丽丽的摆在人们的面前,她望着门外的爱爱笑了笑,做了一个里面请的手势。

    爱爱一怔。指了指自己——是在叫我吗?金鲤娘子笑眯眯地点了点头。

    好吧。既然主人诚信相邀。又有美食诱惑。爱爱也不好拒绝。就这样鬼使神差。毅然决然地迈进了醉仙楼。很快便有店小二招呼了上来。说是金鲤娘子已经给她们留了雅间。让她们楼上请。

    雅间地方很大。可以容纳十几人用餐。装修也很豪华。到处是金灿灿地。有点像西游记里金碧辉煌地龙宫地味道。倒是很符合金鲤娘子地风格。

    不过。真让爱爱在一堆金子面前还漠无其事地吃饭。还确实有点为难。在她正两眼冒着美元符号。遐想是不是可以用那片鱼鳞换个金子什么地时候。雅间地门被推开了。

    此时地金鲤娘子已经换下那条金灿灿地围裙。却仍然是身穿一身金黄|色地衣衫。袖口和裙摆上用明黄地丝线绣着大朵大朵地牡丹花。近距离看她。当真是肩若削成。腰如约素。明艳不可方物。

    “冒昧相邀。还请见谅。”金鲤娘子爽朗地笑道。“我是这家醉仙楼地厨娘。也是老板。大家都叫我金鲤娘子。”

    爱爱点头微笑,问道:“我叫舒爱,初来贵宝地,似乎你我并不相识呀,不知叫我来有何事呢?”又指了指自己放在桌子上的那片鱼鳞,“还有这个,这个是做什么的?”

    金鲤娘子赞赏地看了她一眼,答道:“姑娘果真是爽快之人啊!既然如此,我就直言不讳了。它——是我们水族的令牌。可以调动千万水族。”

    “什么?水族令牌?我要调动千万水族走什么?”爱爱满脸惊讶,杏眼睁得溜圆。

    金鲤娘子星眸一眨,不回答她的问题,反而又开口道:“姑娘可是近日才到临仙村?”

    “是啊!”爱爱心里又是一惊。这几天她足不出户,她肯定二人是初次见面,难道这个金鲤娘子村子里的人都认识?

    金鲤娘子笑道:“姑娘可能有所不知,水族自古以来就有一些不为人知的能力,能看到很多你们6地生物所不能看到的东西。譬如说刚刚看你站在店门口,头上就有一种奇异的光环,和村( 穿越之色狼现形记 http://www.xlawen.org/kan/4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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