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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部分阅读

    的人本来就不多,父亲大概也不想要我了吧...”

    灾荒年间,大家都在饥饿这头野兽面前挣扎着,哪还与血缘同类之分,活下去才是心里唯一的信仰。

    “所幸怜姨之前教了我龟息之法,我总算挨了过来,之后又从姐姐又从怜姨给的手镯里找到了食物,我们家才度过那一段日子,父亲要问食物的来由,我们就推说是拣的、偷的、抢的,怜姨教的武功让父亲没有怀疑我们的理由,或者是食物让他相信了我们的理由。”

    说完,淼夕长叹一声:“我不知道怜姨当年为什么救我们,但是我知道她救了我们,和她相处的那些日子我听她说她有不少敌人,要我们不要随便告诉别人见过她的事,否则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怜姨的事成了我和姐姐心中的秘密,我们本打算把这个秘密带进坟墓去的,但今天先生是怜姨的朋友,又救了师傅,我自当对先生以实相告。”

    听了淼夕的故事,穆挲显然还没回神,他怎么也想不透怜会救人,正简直比告诉他火是冷的,冰是烫的,月亮是方的,太阳是黑的...还难理解。(汐:原来你爱滴系这样滴女人哦,充分证明你有被虐癖咧)

    “可否让老夫...看看少侠的面容?”听凛说这个少侠有仙人的美貌,难道怜想收徒?

    淼夕依言摘下面具,就算她现在不给他看,南宫修也会找人画给他看的,而且她也确实要给穆挲“解惑”。

    “这张脸...”

    穆挲倒吸一口气,多年前在冰洞里看到的容颜与眼前这张脸重叠,他突然明白怜的用意了,只是眼前这张脸多了份男子的英气,那据说是他双胞胎的姐姐应该拥有与那沉睡中的女子完全相同的面容了吧,怜所在意的那个女子...

    淼夕很快又戴上面具,借着袖子掩饰嘴边的笑意,演员果然不是普通人干的职业,忍的好辛苦哦,看穆挲那神色,这次蒙混又成功了吧,为自己鼓掌。

    第六十九话 移居

    送穆挲回了客厅,只见其它人都伸长脖子看着他们俩,几双眼睛瞪得雪亮,耳朵也像大象般张大再张大,就等一个解释。

    这次解释的任务就丢给穆挲说了,毕竟他是长辈,而且淼夕也知道现在自己不适合再编谎言,一个谎话就需要更多的谎话来掩饰,如果不小心说错一个字甚至可能前功尽弃,长辈的话远比淼夕更有说服力。

    穆挲也没有把真相说出来,只说淼夕是他故人的侄子,现在他们只是叙叙旧,没什么大事,他也为刚才打断墨羽和淼夕比试的事道歉了。

    “可惜啊,没看到结果,不知道是曦的武艺高一点呢,还是墨羽比较厉害?”凛王爷惟恐天下不乱地插嘴。

    淼夕正在想个合理的理由,墨羽却先一步开口了:“他赢了。”

    他赢了?这三个字就像重磅炸弹一样把整个府里的人都炸得站不稳脚,连一边还想调侃的凛王爷表情也僵了一下。

    “是墨羽承让了,在下并没有赢。”出头鸟不好当啊,不小心就被枪杆子瞄到了。

    “是啊是啊,墨羽你怎么说是曦赢了,你们不是还没分出胜负吗?”

    “虽然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手下留情,可我知道你的实力在我之上,虽然不得不承认你确实把雾缘长笛用的很好,但我感觉你似乎也并不是很熟悉使用它,或许是因为你的职业并没有使用它的必要,而且...”墨羽看了看那双白皙的手上精美的镯子,自从看到这个和夕手上一样的手镯时,他就输了。

    “对哦,我上次也听宇文老头说了,曦似乎更习惯用手呢,你是练拳法的吗?”南宫修回想到醉仙楼婚礼那天宇文涟说过的话,他说到淼夕习惯用手的时候眼神也闪过一丝恐惧,不像是说谎的神情。

    “也没有啦,就是觉得做我这个职业动手比动武好,手上快一点更方便完成委托。”小偷嘛,当然要手快的了,“你说是吧,师傅?”

    淼夕一反刚才的沉默,热情地和南宫修攀谈起来,她身后的宇文涟却在听到徒弟那声甜到能腻死某小强的“师傅”后身体抖得像发羊癜疯,他知道徒弟是在责怪他又多嘴了,可是他也是说实话嘛,徒弟怎么就不能让他炫一炫呢?

    呜呜,今晚不得安宁了,不,说不定会更惨,上次给她惹了说媒的就被她投毒放血,到现在他还在因为贫血头昏,看徒弟背后悄悄往上翘起的头发就知道她现在心情很差,徒弟什么时候内力强到可以操纵自己的头发了?

    宇文涟越想越不安,他甚至希望南宫修今天就留在别苑过夜,不然他跟着到南宫府去也好,至少在别人面前徒弟还是会给他点面子的。

    “师傅啊,南宫前辈邀请你到南宫府去静养,您觉得如何?”

    什么,他才想到就发生了,南宫老头,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哦不,是上天给我的救星啊!宇文涟连忙用力点头,他去,他一定去!

    “既然师傅答应了,南宫前辈,那就麻烦您了。”淼夕在宇文涟看得到的地方嘴角上弯10度。

    “不会麻烦,我们府上人手比较多,能防范一些像今天这样的‘意外’发生,能为老朋友尽点力也是应该的,我可不想这祸害老头死得那么早,我们的比试都还没分出胜负呢。”南宫修的咒骂里有着关切,“真正麻烦的是春兰姑娘啊,我府上还收藏了几支千年人参,能用得上的不用客气。”

    “是啊,要辛苦春兰了,不过这也是为了师傅好,要让南宫前辈破费了。”

    “等等,你们刚才说什么?”宇文涟突然嗅到他们的异样的“关心”。

    只见淼伊一手拍上宇文涟的肩膀:“师傅,您今天发生这样的意外是在是出乎意料,我也希望你能早日康复,为了您的健康和您的习惯,我打算让春兰跟您一起去南宫府负责您每天的饮食,春兰虽然是我的婢女,但她本也是个小姐,通晓一些药理,相信有她的饮食条理能让您更好地恢复哦,南宫前辈也说会拿出他珍藏的人参给你炖鸡,千年人参鸡汤可是大补啊,别人大概一辈子也吃不上,您可不要浪费南宫前辈的一番心意。”哦呵呵呵呵,小样的,敢对别人透露我的情报,当我是吃素的吗?

    “是啊,老头,你徒弟对你真挂心,好孝顺呢。”南宫修称赞道,却赢来宇文涟一个白眼。

    宇文涟恐惧地看了一眼旁边站着的春兰,真是求天天不应,求地地不灵啊!可怕的不是春兰,是他现在刚刚放过血的身体情况,不用说春兰只会给他做一种东西吃——人参鸡汤!比起人参鸡汤,他情愿吃小葱拌豆腐,在自己府上吃还不打紧,至少大家都和他一样,心理能自我安慰以求平衡,可到南宫府别人吃的是炒菜烧肉,他只能干看着,一对比下,心里那个难受啊。

    “咳,春兰啊,我看不用了,你好好照顾你家少爷就好了,南宫老头那里应该有厨子能做饭的...”挣扎啊,挣扎!

    淼夕驳回了宇文涟的挣扎:“我这也是为师傅您好啊,您在这里住了这么久每天都只吃春兰做的饭(宇文:那是你不让我吃其他的),我也是怕您吃不惯南宫前辈府上厨子做的饭嘛,而且我们都这么打扰南宫前辈了,怎么好意思再让他的厨子添麻烦呢,您也知道病人的饭不能和其他人一起,我看您还是带上春兰吧。”

    南宫修也无视宇文涟求救的眼神,还一个劲夸奖淼夕懂事,气得宇文涟差点吐血。

    “宇文前辈,您就别推辞少爷的好意了,春兰虽然也担心少爷的身体,但您现在的状况更需要调养,而且您这一病倒,为了不损坏您的名号,您接的那几件任务得少爷去做呢,您就放心到南宫将军府上调养吧,春兰一定会好好照顾您的。”春兰信誓旦旦地对承诺。

    奸诈!宇文涟突然瞄到淼夕嘴边的笑,她是打算到其他地方享受美食!却要他喝人参鸡汤,看南宫修对淼夕的站上和春兰坚决的表情,宇文真是欲哭无泪啊。

    叫上春兰,淼夕先扶宇文涟回房间,美其名曰“收拾衣物”,其实是给宇文涟做“收尸保证”。

    “徒弟,你怎么能...怎么能把为师的陷于水火之中?我不就多说了一句话吗?”想到每天三餐的大补人参鸡汤,宇文涟都快带上哭腔了。

    “师傅,这也是情非得以啊,这几天确实不安定,你的委托可能很快就要开始执行了,你最好和春兰先到南宫府上避一避,那里毕竟是将军府,还算安全,不过你想好了吗?真的要我保四王爷,他可差点要了你的命啊。”

    “唉,他有恩于我,我自当以命相报。”

    淼夕对宇文涟这种想法不是很赞同,但她知道宇文涟的性子也就不和他争辩:“你的想法我理解,不过你可以换一种兑现方式,比如...让四王爷留后,这样不是更好吗?你想一想,四王爷现在虽还算健壮,但年岁毕竟高了点,要再得子恐怕不易,小王爷是他唯一的血脉,你何不保小王爷为四王爷留后呢?”

    “保小王爷?”宇文涟低头思索淼夕的话,“我可以再加价,两个都...”

    “不行,不是我想陷师傅你不义,但情势来说我只能保一个。”

    淼夕知道要给他时间想想,她先叫上春兰收拾包裹,等收拾完后,宇文涟也想通了。

    “好吧,就照你说的做。”

    淼夕会心一笑,从四王爷不敢接近宇文涟就能看出他以为宇文涟的病是会传染的,所以他根本不知道那株“神草”的功效,相反,凛王爷才是这次的主谋,四王爷身边的亲信大概是凛王爷的人吧,让人唆使四王爷送神草给宇文涟,再由穆挲出面治疗,并解释神草的功效,为的就是挑拨宇文涟和四王爷的关系,也正好合了淼夕的意思,她本来就看四王爷不顺眼,玉麒麟的持有人是小王爷,最好能让宇文涟修改约定,她的催化剂是投对了。

    “师傅,你这次是去人家人里作客,可不能再顺手牵羊了,被逮到太丢脸了。”淼夕说的是宇文涟的习惯,别人不知道,她可是很清楚自己师傅的性格。

    说起来淼夕还想到一件事,南宫修当年用百蛇长鞭和宇文涟换的双刀其实是宇文涟是从南宫府偷出来的...双刀不过是宇文涟当年在南宫府转悠的时候偶然看上摸到的,潜出南宫府时遇到南宫修,人家刚好看上那双刀才用“百蛇”和宇文涟交换。

    幸好据宇文涟说那双刀是他在一个简陋貌似废弃多时的柴房里找到的,看起来还挺顺眼就顺手拿了(淼:我BS你,柴刀你也不放过),可能是太久没用了所以没人知道,不过淼夕觉得更可能是有人知道也不敢说,难道要告诉一个将军他用宝鞭换了柴刀吗?

    换句话说,宇文涟那一次做的完全是无本生意,还赚了个人情,淼夕很想知道,如果南宫修知道这件事后是不是还会称宇文涟为“老朋友”,只怕会叫他“借花献佛的老不死”吧。

    第七十话 机密情报

    几天后,宇文涟就知道淼夕的话是什么意思了,皇帝陛下要小王爷领兵对高和开战,四王爷却留守安玖城,旁人看来让小王爷带兵是对他的信任,可这分明是想置小王爷于死地!皇帝陛下是想把他们父子两分开来铲除,边关与安玖相隔万里,淼夕只能救其中一个。

    小王爷虽是很好的军事家,但不代表他是个好将领,他可以在纸上分析出最好的战机,可他从来没有领过兵,更不用说亲自上战场杀敌了,能不能挺下一场仗也不可知。

    听了这个调令,四王爷也多次早朝堂上上书请皇帝陛下收回成命,或是让他也带兵出征协助,但都被皇帝压了下来,说他年事以高,小王爷又正值壮年,既然可以在安玖城向前线献计,何不亲到前线,把高和并入龙灵也指日可待。

    王命不可违,何况小王爷几年前在龙灵对高和的战役中确实没少出谋划策,在民众心里他也确实是出征高和的不二人选,四王爷的上书反而成了过度袒护儿子,并没得到人们的多大反应。

    无奈之下四王爷只好尽量给儿子征集人手,务必找高手陪同在侧保护安全。

    这时又从别苑探子那里传来墨羽对淼夕认输的事,虽然前些日子在醉仙楼两人闹得很不愉快,但为了自己唯一的儿子,四王爷还是决定对淼夕低头,请她和小王爷一同出征,并在他身边保护他的安全。

    这刚好合了淼夕的心意,不过那么简单就答应了不是太没面子了吗?反正古人就是喜欢看别人自命清高,越高价才越显得有能耐,所以淼夕也狮子大开口要了十万两黄金,不要银票,要真金,并且要一匹千金难买的好马。

    四王爷也是豁出去了,居然当天就把足足十万两黄金抬进了别苑给淼夕清点,淼夕也不客气收下,至于好马还得等几天,马王府是有一匹,就是野性难驯,是从草原进贡来的,本来是四王爷自己想要,现在也只好让给淼夕。

    不过淼夕拒绝了四王爷的建议,她要亲自驯马,真正的好马好比赤菟,一生只会有一个主人,那就是第一个驯服它的人。

    其实前几天她夜探四王府的时候就已经发现那匹马了,膘肥身壮,尾巴细而散,棕毛遇风则摇,全身漆黑也遮不了油亮,两眼看似空洞半透明,却如玻璃晶莹,在常人看来只是匹瞎马,只有识货的人才知道这是叫“琉璃眼”的好马,虽然身上都是驯马师而留下的伤痕,但仍坚持野性与不屈。

    见淼夕坚持自己驯马,四王爷也就让人把马送到别苑,淼夕兴致勃勃开始了她的驯马大业,但...

    为什么会这样?淼夕不止一次这么问自己,为什么她准备好驯马三宝“鞭子、药草、跌打膏”后,这马居然和她的小雪打成一片,连带也对她顺从了!没道理啊!做好心理准备了却得到这个结果,任谁都有说不出的滋味。

    如果四王爷府上的被跌得骨头都散了的驯马师知道这事会怎么样?淼夕大大感慨,自己家的狐狸实在是太聪明,太抵用了!

    躺在马上娇憨地甩着大尾巴的小雪看到淼夕过来,立刻娇叫一声扑上去蹭着淼夕的脸:美女主人,我帮你搞定那匹笨马了,我最乖,夸奖我。

    “好了好了,小雪很乖,等会给你买油炸豆腐。”淼夕挠着小雪脖子后面的软毛。

    小雪享受地眯起眼睛,乖乖躺在淼夕的手上,还是靠在美女主人身上最舒服,主人的身体好香哦。

    淼夕走到马边,这匹马和小雪相处得不错嘛,小雪好象很受马的欢迎哦,墨羽的邀晴也很喜欢它的说(邀晴:我才不喜欢那只小白脸狐狸!),淼夕试探地摸了摸马的头,马也温顺地低下头接受淼夕的抚摩,并没有咬她的手。

    “嗯,真是匹好马(好收买的马),以后你就叫...玄天吧。”

    玄天低嘶一声,很满意这个名字,有水平的主子就是不一样,不像王府的傻瓜只会叫他什么大黑小黑,听了就不爽,谁要给那种傻瓜骑啊!

    淼夕又给玄天上了鞍,骑着它在别苑里绕了一下,玄天也不需要鞭子控制,只要小雪叫一声它就会照淼夕的指示跑,好马与普通马的差别不仅是马速与持久,玄天和淼夕以前骑的马比起来跑得更平稳,不会颤得三魂颠了七魄。

    淼夕跑得正高兴,一个仆人就慌慌张张跑了过来:“少爷,缪少爷,醉仙楼的唐少爷来了。”

    唐瑞?他来干嘛?淼夕叫小雪陪玄天玩。

    “淼夕,听说你要和四王爷的小王爷一起出征是吗?我前几天给你的消息还不够吗?这场仗是有去无回的啊,你怎么还想跑去?!”淼夕刚到门口就被焦急的唐瑞捉住肩膀摇晃不止,“十万两黄金和一匹马也抵不了你的命啊!战场上刀箭无眼,防不胜防,就算你能打赢墨羽也不能一个人去挡千军万马啊!”

    唐瑞想到前几天淼夕才和他打听过皇帝那边对四王爷和小王爷的安排,还听淼夕的建议让宫廷里的内线向皇帝进言把小王爷派到战场,留下四王爷在安玖城方便保护,现在淼夕居然说她要上战场帮小王爷,这...

    “咳!唐瑞你先冷静一下。”淼夕把唐瑞推进屋里,叮嘱仆人都退下,“唐瑞,有话慢慢说嘛。”

    “你叫我怎么冷静!你要上战场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皇帝的意思,你是拿自己的命去开玩笑!”唐瑞坐在一边生闷气不理淼夕。

    “唐瑞,我没开玩笑啊,我确实是要保护小王爷。”

    “你当初不是说保护四王爷吗?”就是这样他才答应让醉仙楼的内线给皇帝进言啊。

    “那是当初,两天前师傅又改变主意了,要保小王爷,我这也是没办法啊。”不过这个“两天”是在要唐瑞帮忙的前两天啦,“师傅的东西我收也收了,用也用了,何况他又是我师傅,我不答应不行,而且我这一去也未必有事,说不定还能赏玩一下风景嘛。”

    “你还笑得出来,这次皇帝打什么主意你又不是不知道,就算小王爷不死在战场上,他也不能活着回龙灵,保他要比保四王爷还难上数倍。”

    “天下没有做不到的事,只是还没想到办法而已,说不定保小王爷更简单呢。”淼夕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你...我说不过你,不过真的没办法,你要以自己的性命为重,别为了那些黄金丢了自己的命,黄金还可以再赚过。”

    “当然,我很珍惜自己的生命啦,你别担心。”

    “要不要我让鸷陪你,有他在身边你也能省点力。”

    “不用啦,这样会给醉仙楼惹上偏袒之名,我的能力你也知道的,不会有事啦,而且四王爷给了我一匹好马,我打不过还跑不过吗?”她可没有古人那些失败等于耻辱的思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的武艺或许不是天下最强的,我的轻功绝对是一流的。”

    “说到这个,听说你赢了墨羽,真的吗?”

    “也不是啦,我们没有分出胜负,是墨羽承让我罢了。”墨羽也确实是有手下留情,真的要打赢墨羽恐怕也得费一番心力。

    “你已经到这个实力了...”唐瑞一脸不可置信。

    “怎么了,很奇怪吗?你也真是的墨羽不就是南宫前辈的徒弟吗,说得那么玄,害我都不敢问别人。”

    此话一出,唐瑞用“你是外星人”的眼神把淼夕扫了N遍:“你只知道这个?”

    “什么只知道这个?”淼夕被看得莫名其妙,我就是外星人不行啊!她是打算赖到底等唐瑞解释了。

    “还是告诉你吧,免得日后惹了祸,墨羽他是至幽宫的宫主。”

    “至幽宫?”啥来的?

    唐瑞再次产生昏迷的冲动:“就是天下第一杀手组织!墨羽十三岁就挑战武林排行榜榜首,之后建立了杀手组织,他十九岁时发展成了至幽宫并名扬天下,只有他们不想杀的人,没有他们杀不了的人,墨羽年纪轻轻已经是武林实力榜第十五位,更是天下第一杀手。”

    “哦哦。”原来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啊。

    “而且...”唐瑞对淼夕勾勾手指,压低声音在她耳边说,“听说他是先王的私生子,先王当年为了巩固王位而想除了他,不过南宫修早一步收了他为徒,先王不敢难为南宫修,只好作罢,但是他自出师后已经多年没与南宫将军联系过了...记住,以后别对别人乱说,这是醉仙楼的机密。”当年醉仙楼就是查到这里不敢再查下去,涉及王族机密会引来杀身之祸,他们醉仙楼也只是普通的商人而已。

    淼夕点点头,她当然也知道这话的严重性。

    第七十一话 出征

    秋高气爽,是踏青的好日子,无边落木潇潇下,这种气氛最适合烧烤了。(汐:现在系初冬好8好?)

    淼夕一边不紧不慢地翻动自己手里的兔子,一边均匀地洒上调料,不多时,一只色香味俱全的烤野兔出炉了,淼夕用力扯下一只兔子腿分给小雪,自己也开心地吃起来,享受啊。

    在光明之下就是浓浓的黑暗,反观淼夕旁边的将士们无比对她投以浓浓的怨**,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她早被砍成肉浆了。

    臭小子!他们现在在行军,这个白面小子居然弄得和野炊一样,妈的,那只兔子真他娘的香,军队的粮草和它比起来简直连猪吃的都不如,这小子分明是扰乱军心!他是高和派的奸细吗?还有那只死狐狸,吃地那么爽也不分些过来,自己军队的厨子都是喂猪的!

    吃自己的饭,让他们看去吧,淼夕才不把他们的目光当成一回事,她是负责保护小王爷的,干嘛委屈自己去吃那种难以下咽的食物,而且如果军队的粮草被下毒的话,她要吃了自己都小命不保,还保护小王爷个P,还是自己弄的安全啊。

    玄天吃完草回来又和小雪玩成一团,小雪很不厚道地借着在玄天背上打翻时把嘴上吃兔子沾的油都蹭到玄天的棕毛上,被淼夕发现了训斥一顿,玄天好歹是她要坐的,把油蹭上去了等会不就沾到她衣服上了吗?

    小雪拉耸着脑袋听训,对不起嘛,美女主人,我不是故意的,我怎么舍得弄脏美女主人的衣服,以后我会蹭到笨马的肚子上,也不对,那会弄脏美女主人的裤子,尾巴也不行,那不是去摸马屁股吗?呜呜,我只好用自己的尾巴擦嘴了,可怜我柔软又干净的大尾巴要弄脏了。

    看它可怜兮兮瞪大眼睛的样子,淼夕也不好再说下去,把小雪抱到手上挠挠它的下巴,又用系有狐狸妈妈软毛的璎珞佩逗小雪,看它前爪一搭一搭的样子好似拿麦穗子逗猫咪的感觉,一人一宠又恢复快乐了。

    相对来说,军队已经吃完饭上路了,不过淼夕不担心,以玄天的速度马上就能追上他们了,淼夕依然轻松自在地逗小雪。

    等军队完全离开之后,淼夕站起身子伸了个懒腰。

    “他们已经走了,你们可以出来了。”

    不一会,鸷从一棵树上跳下来:“我奉少爷的命令前来保护公子。”

    “我知道,不过另一位仁兄也出来吧,是至幽宫的吧?”

    “缪少侠果然好眼力,在下至幽宫四大护法之一,秋明。”

    木乃伊!淼夕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到了埃及,虽说杀手是不能给别人看到容貌,但也不至于包成这样吧,粽子都比他好剥,难道他是玩人型旋转陀螺的,还是他又变装癖专穿怪衣服?杀手,果然是一群怪人!

    “没什么,只是阁下身上的杀气太重了。”本来她只知道还有个人跟踪,是小雪对血腥味太敏感,只有杀手才有这种混合血腥的杀气,“阁下是来要我的命的吗?”

    “不,只是好奇,想来看看是什么样的人居然能赢墨宫主。”

    “那你现在不是很失望喽?我又没有三头六臂,更不是虎背熊腰,而且我和墨羽也没有分出胜负,当天的比试在中途被打断你是知道的。”天下大概没有人不知道那场比试吧,毕竟是和“墨羽”有关的消息。

    “但是要墨宫主亲口说出你赢了比打赢他更难,你是第一个。”虽然眼前的人看起来很平常,但秋明凭多年的杀手经验还是感觉到对方也是杀人的主,“你是天生的杀手。”

    “啊?这怎么可能?我只是个小偷罢了,一无名气,二没地位,找工作都难,现在还兼职做人家的保镖。”不过这个身体倒确实是很适合杀人,夕的身体...奇怪,最近是不是受身体的影响,感觉很想尝尝血呢。

    “墨宫主要我带一句话,至幽宫随时欢迎你加入。”

    “要我一个小偷加入至幽宫?至幽宫只收杀手吧?我暂时还不想转职呢,小偷干起来清闲一点。”

    “但这是‘暂时’,如果你有转职的意思随时可以来至幽宫,不管是以小偷还是杀手的身份,墨宫主吩咐过,你是特别的。”秋名看向淼夕的目光也带了点狂热,那种渴望与高手对决的狂热,“如果你改变可以随时叫人带路,你身边随时会有至幽宫的人待命,当然我们也随时欢迎你给我们下委托,除了墨宫主,你可以在至幽宫自由挑选完成委托的人。”

    “那就谢啦,不过你说的两种想法我都还没有,以后如果我想的话再说吧。”

    “我我们至幽宫就静侯佳音了。”秋明对淼夕作了揖,转身运起轻功离开了。

    “公子,你真的想去至幽宫?”鸷不赞同地看着淼夕。

    淼夕依然是优雅的笑容:“有何不可?我本来就打算当杀手的哦,只不过因为当时心态不够所以打消了这个意**,但人总是会变的,身在江湖,不沾血是不可能的了,那就一次过染红吧。”

    “但是你可以到醉仙楼来,我们可以给你不沾血的工作,少爷也不希望你走上杀手这一行的。”

    淼夕挥挥手:“鸷,这个世界有很多不想做但不得不做的事哦,人生不可能按着自己希望的道路走,人啊,就像个傀儡,总是被拉扯着牵引着做出自己所不希望的举动呢,对了,唐少爷已经成家了,上次没来得及说,替我转告一声,就说祝他和他的新娘早生贵子,早点让唐老板抱上孙子。”

    “...是。”鸷无奈地应了一声,淼夕的潜台词是叫少爷不要再管他的事吗?

    “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再不追上去可就掉队喽,有机会再见吧。”

    淼夕抱着小雪翻身跃上玄天,小雪叫了一声,玄天长嘶一声,疾驰而去。

    玄天不愧是百里挑一的好马,只花了半个时辰就追上队伍,淼夕让它奔到小王爷旁边后再放缓脚步,惹得小王爷旁边的将领都对她投来杀人目光。

    这个小子实在太嚣张了,居然过了这么久才上来,故意和他们炫耀他的马好吗?一匹好马可是军人的最爱,听说这匹马在骅王府呆了一个月也没有驯服,居然落到这个小白脸手里,一定是那一个月被折腾得太疲惫了才会对这个小白脸屈服的,真是糟蹋了好马!说他打赢墨羽也一定是墨羽故意放水或者是他用了贱招!一个成天戴着面具不敢见人的小子那里值得南宫将军亲自送行,到了战场只怕他会吓得屁滚尿流,他们一定会让他知道什么才识真正的军人!(汐:说白了就是就是妒忌嘛)

    “缪少侠,你刚才去做什么了?”

    “回小王爷,没什么看到几个老朋友说回话而已,我想高和就算派出刺客也不会在光天化日又有这么多将士的保护下偷袭的,所以离开了一下。”

    “缪少侠,咱们现在是行军,你还是...不要离军队太远比较好。”

    “当然,我会有分寸的。”淼夕轻笑,我只负责你的安全嘛,要你安全我就没有违约,军队怎么想就是你们自己的事了。

    小王爷把自己的马和淼夕拉近距离,显得有点局促,支吾了半天才小声问:“缪少侠,你这次怎么会答应父亲和我一起出征的,你和宇文前辈的约定怎么办?”

    “我就是在履行和师傅的约定啊。”淼夕摸着小雪的软毛,天气变了,小雪都在脱毛,一摸又摸下好多,不过换上冬天的皮毛会更厚更软吧。

    “可你不是应该在安玖城保护父亲才对的吗?”

    “我没告诉你吗?师傅已经更改约定了,我现在只负责你的安全。”

    “负责我的安全?你之前没说啊,那父亲怎么办?”

    “四王爷就不在我的职责范围了,四王府高手如云,应该不缺我一个吧,不过你如果有心情关心四王爷倒不如想想怎么打这场仗吧。”

    反正就算有再多的人也保不了四王爷,安玖城现在恐怕已经布下天罗地网就等四王爷这个猎物上钩了,所以她才安排叫唐瑞让醉仙楼的内线把小王爷推上战场,不这样皇帝恐怕还不会放小王爷离安玖城,以后要保他可难了。

    第七十二话 意识约定

    北风乱,夜深霜寒,出征军队的营火跳动不已。

    大概是以为现在在龙灵境内不会有高和兵袭击,又可能是天气寒冷让安逸惯了的龙灵军队松懈,巡夜的将士少得可怜,谁在营边走动也没人会干涉。

    白天在马上睡饱了(淼夕特级之一:马上睡觉),淼夕这个夜行动物没有晚上睡觉的习惯,连带她的宠物小雪也养成和她一样的习惯,不过小雪并不嗜睡,周围只要有一点动静它就会醒来。

    风把云都吹走了,今晚的月光很亮呢,是个修行的好天气。

    带上当警卫的小雪,淼夕几个蹬足越出了军营,在外面找了一块没有遮荫的空地,虽然在树上更安全,不用担心猛兽,但是树上叶子多,风一吹叶子就摇动,不适合吸收月光。

    淼夕把小雪放到地上,自己则把厚厚的外衣脱了,反正她本身就没有温度感觉,衣服不过是摆摆样子罢了,当然她还得提防有高手在旁边监视,为了不暴露身份,她不敢把内衫也脱了,只是把袖子挽起露出手臂,鞋子袜子也脱了。

    做好准备,淼夕盘腿坐下照玉简写的那样放松身体,五识归一,排除杂**,心神相合,慢慢感受月光照在身上的感觉,直到丝丝清凉由皮肤渗透,淼夕知道身体已经开始吸收阴气了,她将这些气引入经脉,与身体里那种她所不知道的力量融合,随着经脉流向全身,身体的感觉越来越冷。

    淼夕根据身体的感觉变换手印,越来越多的阴气流进她体内,她总算明白夕为什么会那么执著于修炼了,凉凉的感觉很舒服,巡完周身后,凉气向淼夕的脑门渗入。

    这个步骤是修炼最危险的地方,人的大脑是最精致却很脆弱的组织,它的主宰着身体的行动,并负责承载记忆与语言,贸然把异物引入脑部,稍有差池就会造成大脑瘫痪,最轻也要记忆混乱变成疯子或者身体的某部分无法活动,所以做到这一步的时候要求精神的绝对专一,淼夕也不敢大意,意识进入空灵状态,全权交给夕的身体负责,她相信身体的记忆是最精确的。

    “异世人,你好。”虚无中,一个声音飘进淼夕的耳朵里。

    “你是...”淼夕有点怀疑是否自己走火入魔了,那个声音很耳熟,好象每天都有听到的...自己的声音,是夕的声音!

    “对,我就是身体的主人,夕。”

    是吗?夕要醒来了,那我也要消失了吧?淼夕心里有一点点的悲哀,看来她还是无法完全看开呢,就算人生再怎么不如意,她也希望自己能够活着。

    “不,我并没有醒,我只是用意识与你沟通,你依然可以用我的身体活着。”

    意识沟通?淼夕这才想到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有出过一句声,她现在是在自己的意识里?

    “对,你是在自己的意识里,也是在我的意识里,我们共用一个身体,自然也分享同一个意识层,所以我们是在做思想的交流,也不会造成语言不通。”

    好象是哦,夕用的都是和她一样的白话,没有像唐瑞所的那样满口古老的文言文。

    “我的话是比较古老,我想我已经沉睡了五千年,这五千年让世界有了很多的变化,语言也不一样了,虽然我一直在沉睡,但我可以和你拥有一样的记忆,我能透过你的眼睛看到现在的世界。”

    那我不是没有**了?

    “也可以这么说,我的意识比你强,你的记忆就由我接收,不过我没有偷窥的爱好,只看了一点点而已,你的知识给了我不少顿悟,可惜我不能修炼。”

    ...你怎么说都行啦,反正我也不知道你说的“一点点”是多少,等你醒来身体就物归原主了,我只能算是你沉睡中的一场梦。淼夕心酸酸地想,反正身体本来就不是她的,她甚至只能算是一个外来的借宿者,要用自己的灵魂作为借宿的代价。

    “不,我还不会醒来,如果可以,我很乐意和你分享我的身体,不过你不可以说出去,对怜也不可以说,我会教你我所知道的修炼方法,相信你也听怜说过,我的悟性很高,修炼的速度比常人快上数十倍,我可以把我的心得给你,如果用怜给你的玉简,你根本不可能修成仙,最多也只能比常人强一些罢了。”

    这是什么意思?夕要帮她成仙,还是想让这个身体成仙?

    “当然是帮你成仙了,你看了玉简难道还没有发现吗?虽然仙人要求身体的锻炼,我的身体早超过仙人的标准了,但成为仙人最重要的是精神,很多法术法诀都是靠强大的精神力发动的,除了这些,我还可以教你炼器和制符,还有很多怜给你的玉简里没有写到的。”

    为什么这么帮我?没理由啊,我们只是陌生人,而且我还是占着她身体的寄宿者,夕应该不会不知道如果我的精神强起来的话会不利于她的决定吧。

    “我知道啊,如果你的精神比我强,那我就会被抑制,再也醒不过来了,甚至可能( 红颜一笑思倾国 http://www.xlawen.org/kan/4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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