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阅读
后天境的武者,重在养身,夯实基础,细细说起来分为九重境界。
前三重练肉,练皮,练膜,将皮肤练得坚韧、耐打,肌肉练的饱满结实,发力时,全身皮膜血肉鼓张,即使棍棒打在身上,也不会有疼痛和淤血。
中三重练筋,练骨,练脏,身体柔韧xing大幅提升,气息悠长,练到大成,力随心动,只要劲力一发,全身筋骨都会发出嘎嘣嘎嘣类似于炒豆子的爆裂声,筋骨齐鸣。
后三重练髓,换血,无漏。这个境界的武者,体内已经产生第一丝内气,内气滋养肉身,全身会发生不可思议的变化,气血浑厚,力大无穷,能生撕虎豹。练到大成,形成无漏之身,练功或打斗时,头顶上冒出的热气凝而不散,形成“三花聚顶”的奇景。
说起来,杨逍和唐鹏年纪差不多,也就是小个两三岁罢了,但修为,可差的远了。
杨逍只是后天三重的境界,而唐鹏,却已经踏入后天七重的门槛,到了练气的境界。
这是很正常的事。
唐富贵身为先天强者,唐鹏跟着这样一个师傅,修习高等功法,耳濡目染,悉心请教,再加上各种灵药滋补,到不了这样的境界才是怪事呢。
据说,在神龟城中往西的广袤大陆中,某些钟鸣鼎食的大家族的少年子弟,甚至一出生就被长辈用各种灵药醍醐灌顶,还不会说话走路,就已经是先天强者了。
穷文富武,正是这个道理。
“鹏儿,你跟着我也有几年了,你的勤奋和努力,我都看在眼里。这次,有个很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
“但凭叔父交代。”
“上船,出海,杀杨逍!”唐富贵说的言简意赅。
听到这杀意凛然的声音,唐鹏脸sè倏然凝滞,片刻后平静下来,轻轻点头。
他也是心思玲珑之人,一想便明白叔父的意思,并不觉得有多惊讶。
杨逍是小姐青梅竹马的恋人,虽是个颇为不错的少年,但以唐府如今的权势地位,门不当户不对,断然不会接受一个平民小子。
而小姐却对他芳心暗许,非他不嫁,想必,让叔父伤透了神。
杀?
那就杀了吧。
一个无权无势的穷小子,又不是什么大事儿。
唐富贵笑笑,把信封递过去,“上船后,把这封信交给古玄,他会帮你。”
“古玄帮我?”
听到这话,唐鹏神sè更加轻松。
古玄,正是明ri出海那艘宝船的船长,也是先天修士。
神龟城先天修士没多少,彼此之间,大概是一个在矛盾中利益共存的状态,表面上还是和和气气的。
毕竟,每一个先天修士,都是极其难以对付的存在,没有刻骨铭心的仇恨,谁也不愿意树立敌人。
按照往常的规矩来说,在出海冒险的船上,冒险者是绝对禁止私下厮杀的,但叔父连这个都安排好了,这任务简直是不费半点力气,无非也就是跑点路。
接过信封,唐鹏小心翼翼放进怀中,弯腰鞠躬道,“叔父,我保证完成任务,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唐富贵站起身来,却是微微摇头,脸sè有些凝重,又从腰间解下一个锦囊。
“鹏儿,你切莫大意。出海的危险,不是你能想象的。就算是我现在出海,也不敢说有十成把握回来。这是百宝囊,囊中空间不小,我给你准备了万两黄金,两枚碧灵丹,还有一面法器——玄龟盾。”
“碧灵丹可凝萃内气,帮助你早ri踏入后天七重境界,珍贵异常。就是药xing有些霸道,你一个月,只可服用一颗。”
“而这面玄龟盾,是我当年斩杀一名修士所得,乃是千年玄龟甲混合各种珍稀金属造成,小可化为指甲盖,变大则有磨盘方圆,无比坚固,是保命的好东西。你拿好,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可轻易在人前显露。”
唐鹏眼神呆滞之余,心中也是泛起了一丝极端的狂喜,手都是在隐隐颤抖着。
万万没想到,叔父竟然会送出这么一份大礼。
要知道,碧灵丹和玄龟盾,都是万金难求的宝物,与这两样东西比起来,那万两黄金,简直是粪土一般。
咚的一声,他就跪了下去,“多谢叔父厚赐,您放心,就算是拼了这条命,我也要让那杨逍葬身在无极海中。杀不了他,我就不回来了。”
唐富贵满意笑笑,这才伸手扶起他,最后嘱咐道,“船上万事小心。还有,此事若是让薇儿知道,你明白后果。”
唐鹏赶紧保证,“叔父,您放十二个心,我明早就随船出海,保证做的天衣无缝。杨逍那小子执迷不悟,简直是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唐富贵摆摆手,“去吧。”
唐鹏又恭恭敬敬行礼后,出了书房,轻轻带上门。
独自一人呆在书房中,唐富贵泡上一壶茶,脸上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自言自语道,“杨逍,这样你要是还能活下来的话,我唐富贵跟你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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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诡异梦境
杨逍奔跑在夜sè之中。
神龟城在东,他却是往西而去。
城中地少人多,杨逍并无住所,白天在当铺做事,晚上就在城西山上一处破败神庙中睡觉。那神庙距离神龟城路程很远,至少要跑一个多时辰才能到,好在他已经习惯,权当是锻炼身体了。
神龟城方圆千里之内,神庙数量不多,但也绝对不少。香火最盛的是城中心两座占地百亩的大庙,一为玄武庙,二为龙王庙。其它的,都是一些香火不怎么旺盛的小庙。
渔人靠海吃饭,信仰繁多,信龙王,信玄武,有的信白鲨,信巨鲸,甚至还有信墨鱼、信巨蟹……
被供在庙中的神像,都是曾经得道的妖兽,在大海中兴风作浪,显过形的,打渔之前拜一拜,但求心安。
杨逍跻身的这座破庙,位于城郊西山之上,位置很是偏僻,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修的,不算小,却是好些年没香火了。
一年前,他无意中发现这个地方,把大门和墙修缮一下,锁上把铁将军,就算占地为王,有了个遮风挡雨的小窝。
当然,曾经也有些地痞恶丐来抢,来收保护费,统统被他打得落荒而逃。
那一战,杨逍每次想起来,都觉得热血沸腾,实在是平生最得意的战绩。
面对十几个泼皮群殴,自己被打疼了,打疯了,红着眼,一手一块泥砖,见人就拍,见人就打,整整大战好几个时辰,拍碎了好几块砖头,从正午到黄昏,终于把一群地痞都打怕了。
虽然被打得鼻青脸肿,身上淤青一个多月才完全散尽,也因此惹得薇儿掉了不少眼泪,但好歹是打出了威风,从此再也没人敢惹。
这座神庙,也因此成为自己的家。
月亮病恹恹挂在半空,几朵乌云遮住它的光辉,寒风呼啸,吹得树枝哗哗作响,有寂寞的老鸦嘎嘎嘶鸣,营造出一股子凄凉惨淡的韵味。
杨逍心无旁骛的快步跑着,脑门上冒出细密汗珠,不一会儿,便到了家门口。
一座四四方方的神庙,土墙早已斑驳脱落,显然是有些年头了。
杨逍开门进去,一眼就见到尊不小的神像,几乎占据整座庙三分之一,神像表面金漆脱落得厉害,连面目都模糊,辨不清到底是什么物种,但体型着实不小,许是海中某种罕见的大鱼。
杨逍径直绕到神像背后,神像背后的空地,铺上一层厚厚的干草,再加上一条薄薄的棉被,就是他睡觉的地方,
小心翼翼卷起被褥,挖出块青砖,杨逍最后检查一遍自己为出海准备的东西。
青砖之下,是个不大不小的坑洞,坑中有三样东西,一个白瓷瓶子,一个青瓷瓶子,还有一颗黑不溜秋的小铁球。
为了出海,杨逍花光全部积蓄,很奢侈的购置了这几样平ri里根本舍不得买的东西。
白瓷瓶中是筋骨提气丸,这是城中聚宝斋的独门灵药,一枚售价二十两银子,功效能洗练筋骨,驱除身体杂质。
富家子弟可以把它当糖吃,但,对于杨逍来说,要花费大半年的积蓄才能买上一颗。
不过,这钱花的值。
杨逍现在是后天三重的修为,距离后天四重也就一步之遥,若是按部就班修炼的话,至少也需要几个月,而有了这枚丹药,能省去好多工夫。
而青瓷瓶子中,是一瓶清心化毒散,也产自聚宝斋,价格要比筋骨提气丸便宜不少,一枚只需一两银子,功效能止血化毒,是疗伤的灵药。
杨逍买了十颗。
而这枚黑不溜秋的小铁球,则是杨逍jing心准备的保命手段。
为了出海,他花了几十两银子,购买许多材料,硝石,木炭,硫磺,费了无数力气,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才制造出这样一颗保命的杀器——霹雳子。
霹雳子是渔人打鱼时用到的水雷,威力巨大,丢一个下去,一大片鱼就飞了上来。
它制造原理并不难,海边的渔人基本上都会,木炭,硫磺,硝石,以三比二比一的比例混合便可。
但,它的制造流程,却是无比繁琐,不仅费时,还费人。每成功制造一枚,至少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而且,制造霹雳子的工匠,要随时面临混合不均、火药爆炸的危险,可说是在刀尖上舞蹈。
以至于,霹雳子数量稀少,根本无法大规模利用。
这枚霹雳子,是杨逍手中最大的王牌,计划在海中保命用的。
其实,杨逍还准备买一把趁手的武器,不过,他在神龟城中工作将近五年,才勉强攒下几十两银子,为了买这三样东西,已经花的一干二净。
囊中羞涩,根本买不起武器了。
……
“先把筋骨提气丸吃了。”
这是杨逍早就决定的事,出海之前,实力每强一分,就多一分活下来的把握。
手持白瓶,他立即打开瓶塞,取出枚豆子大小ru白sè丹药丢进口中,丹药入口即化,芳香甘甜的津液滑落腹中,一团温热的能量就升腾起来。
“果然是灵丹妙药……”
舔舔嘴唇,不敢浪费半点药力,杨逍赶紧连起拳来。
练拳之时,全身血液流速加快,能促进药效吸收。
膝盖弯曲,他半蹲站着马步,脚下仿佛生了根,纹丝不动。
上身粗壮的手臂,一块块肌肉此起彼伏,突突突的颤抖,一拳接着一拳,或急或缓,有种熟能生巧的韵味。
这是叠浪拳的入门拳势。
叠浪拳是一门最低级的拳法,只能修炼到肉身六重,根本没有练气的法门,而且修炼速度也是最慢,唯一的优点,或许就是普及xing强。
一门好的功法对于武者来说,是千金难求的,功法越好,修炼效率就越高,修炼速度就越快。
事实上,武道功法在神龟城,是绝对稀少的存在,每一个武馆都防的很严密。
杨逍没钱交学费,去武馆偷学,只是偷学到一点皮毛的招式,就差点被打死。
唐富贵出海冒险得到强大的功法,他也是视为珍宝,连自己亲生女儿都没传授,生怕她教给杨逍。
“叠浪拳没有具体的招式,就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出拳。但它却是最实用的打根基拳法,最讲究全身的肌肉和骨骼运用。要把身体想象成海浪,拳头、手肘、肩膀、腰腹、大腿、脚下,一重重发力,力道不断叠加而出,绵延不绝。最高,可达到五倍增幅!”
学不到其它功法,杨逍只能一遍又一遍的练习叠浪拳,对它的jing要有着深刻领悟,在叠浪拳的修炼上,杨逍自信不输于任何人。
这是他为人处世的准则,凡事要么就不做,要么就做到最好。
服下药练拳,杨逍顿时有了和平时不一样的感觉,温热的药力,缓缓散发,出拳之时,顿时感觉有力许多。
“咦?”药力刚运转开,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杨逍拳势一滞,呆住了。
他已经研究的很清楚,服用筋骨提气丸后,药力本该像涓涓小溪流过四肢,滋养肉身。
而现在,药力稍一散发,却是如同百川归海,尽数被吸引、汇聚在胸口,根本不经过四肢,起不到半点滋养身体的作用。
更让杨逍觉得诡异的是,堪称庞大的药力,刚到胸口,竟然完全消失不见了!
“怎么回事?”杨逍有些急了。
“难道是第一次服用,身体不适应?”深吸几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心中暗暗思索着,意念高度集中,感知着身体内部的状况。
这一感知,杨逍目瞪口呆。
他分明察觉到,在自己的胸口,这枚刚得到的暖玉螺,就像是一个异常贪婪的强盗,筋骨提气丸绝大部分的药力,都被它吸收了进去……
“别,别啊,给我留一点!”急急喊了一句,杨逍动作飞快,把胸前的玉螺摘下来。
只是……已经迟了……
一整颗筋骨提气丸的药力,自己只是吸收一点点,绝大部分,都被玉螺抢去了。
一屁股瘫坐地上,杨逍有些失魂落魄。
怎么会这样!
怎么可以这样!
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着这枚暖玉螺,杨逍心中说不出的诡异,手一扬,真想把它丢得远远的。
只是……他硬生生忍住了这个念头。
这枚暖玉螺对于自己来说,象征意义远远大于使用价值,在自己心目中,它就是无价之宝。
小时候,自己把它送给薇儿,出海前,薇儿又把它还回来作为护身符,它既是感情的见证,也是思念的寄托。
想一想,在洞房花烛夜,chun晓帐暖时,把它重新挂在薇儿胸前,诉说出海时遇到的种种艰险,该是一件多么温馨的事情?
这样的温馨,是十颗,百颗筋骨提气丸都换不到的。
大半个时辰后,杨逍的心思渐渐冷静下来。
从小在社会最低层摸爬滚打,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心xing被磨练的很是坚韧,白白损失一颗筋骨提气丸,他心情虽然沮丧,但也并没有多绝望,反而是细细思索。
薇儿不会练武,这玉螺的诡异,想必她也没有发现。关于暖玉螺,流传着那么多奇闻轶事流传,想来,它应该有自身的玄奥之处。
“要不,再拿一颗丹药试试?”心中一动,杨逍吞了颗清心化毒散。
只是,这次,玉螺却是没有半点反应。
“呵,眼界还挺高,只吃高级丹药。”杨逍苦笑咕哝。
“算了,不想了,再练一遍拳,睡觉。没法用筋骨提气丸增加实力,自己多努力一点,也就是了。”
又练了将近一个时辰的叠浪拳,直到全身大汗淋漓,杨逍连衣服都没脱,仰面躺下,沉沉睡去。
一层厚厚的干草,一条薄薄的被子,这便是杨逍的床,虽然极其简陋,他睡得却很是安心,睡梦中,嘴角都挂着一丝晶莹的口水。
杨逍做了个梦。
梦中,是一幕幕离奇的画面。画面主角是张巨大的嘴巴,像是某种大鱼的嘴,又像是某种大鸟的喙。
一座万丈高峰,云遮雾绕,不知在天地间屹立几万年。忽而,天空中出现一张大嘴,天都被撕开一个大洞,森森白齿,把那万丈高峰,嚼巴嚼巴吃了下去。
一片无垠的海,水波涛涛,望也望不到边,那大嘴又来,张口一吸,海水汹涌灌入,凶恶庞大的海兽,数以亿万的鱼虾,挣扎着,一同被吞噬进去。
一个顶天立地的强者,身高能有千丈,羽扇纶巾,谈笑间,十指连动,山崩地裂。忽而,他抬头看天,看到那张大嘴,面sè陡然一变,亡命逃跑,却也被那张大嘴吸进口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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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差距
“啊!”
杨逍大吼一声,从睡梦中被惊醒。
坐起身来,几缕清凉的月光从房顶缝隙透进来,正是深夜时分,他却再也睡不着了。
擦把口水,想到梦中看到的景象,杨逍眼神有些迷茫。
从小到大,自己很少做梦,就算是做了,也很快就会忘掉。
但,这个梦境,却像是被深深铭刻在心底,梦中的那些场景,细节极其详尽,仿佛就是亲眼见过的。
好一会儿,杨逍撇撇嘴,噙着一抹苦笑自嘲道,“定是饿的狠了,做梦都梦到吃……”
咚!
咚咚咚!
就在这时,杨逍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准确来说,声音很大,应该是有人在踹门。
飞快从被子里钻出来,把清心化毒散和霹雳子装在身上藏好,杨逍皱着眉头,心中升起一股子火气。
虽是陋室,却也容不得别人这样欺上门来。
那帮泼皮无赖,莫非又是骨头发痒了不成?
“是谁?”捏着拳头,开了门,杨逍冷声问道。
刚开门,杨逍便闻到一股强烈的酒气,定睛一看,只见皎洁月光下,一个身穿白衫的青年,鼻梁高挺,嘴唇微薄,是个俊俏的少年郎。
他看起来身家不菲,穿的是丝绸,腰间佩戴美玉,手中拎着个陈年花雕的瓶子,一副醉醺醺样子。
是他?
杨逍眼神一滞,想起前几ri的一件事。
这人是当铺掌柜家的小公子,李仲平,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仗着有个有钱的爹,小ri子过得很是滋润。
前几天,李仲平在赌场厮混一夜,输个jing光,去柜上拿钱还赌债,职责所在,自己把他拦住了。
当铺有当铺的规矩,就算他是掌柜的儿子,也不能坏了账,不然,掌柜要扣工钱的。
不过,这么一来,却是把李仲平得罪惨了,赌钱的事情被老掌柜知道,他被狠狠教训了一顿。
杨逍心中明白,李仲平这人心胸极其狭窄,睚眦必报,他深夜来访,还喝了酒,应该是来找自己麻烦的。
神龟城中律法严厉,严禁城中私斗,但出了城,可就没那么多讲究了,这厮……还真够执着的。
杨逍心中提起了十分的jing惕。
“杨逍,少爷,咯……少爷我过来看看你,咯……请你喝酒,说,你是要喝敬酒,还是喝罚酒?”打着酒嗝,李仲平断断续续说道,语气很是狂傲。
“我不喝酒。”堵在门口,杨逍眼神平静。
“你敢!咯……少爷我叫你喝,你就得喝,不喝敬酒,就喝罚酒!给,喝!”朝前走了几步,李仲平强行把酒瓶塞到杨逍手中,推了杨逍一把,踉跄着进门,随手把庙门关了。
杨逍心中忽然升起一丝淡淡的不妙。
进了门,李仲平眯着眼打量房间的布置,忽然冒出句话,“杨逍,本少爷问你,你下午去哪了?一下午都不在铺子里,是不是……又去找小薇了?老实交代,别想骗我!”
杨逍心中咯噔一下。
神龟城中对唐采薇感兴趣的男人,着实不在少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端,自己保密工作做得还是不错的,基本没人知道。
今天下午,自己是想着明天就要出海,于是专门把薇儿约出来,好好陪了她一下午,大概是逛街的时候,被这厮看见了。
看见就看见吧,也不怕。
杨逍知道,李仲平虽是后天四重的修为,劲力练到筋骨,但都是嗑.药磕出来的,根基虚的很,真要打起来,自己也未必会吃亏。
指不定,还能狠狠揍他一顿。
平ri里这厮乖张跋扈,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出一口恶气。
孤注一掷的选择出海,杨逍对有些东西看得便不那么重了,身上一股子锐气,越发强烈起来。
“杨逍,你给本少爷听着……我不管你和薇儿什么关系,从今往后,不许你去找她!……咯,不许!敢让我发现,少爷我打断你的狗腿!”
“我爹都说过了,等我明年加冠,就去和唐叔叔求亲,哈哈……唐小姐就是李夫人!你若还敢对她纠缠不休,有你的好果子吃!”
“真他.妈丑事,老子看上的媳妇儿,竟然有个青梅竹马的男友。”
说到这里,李仲平声音低了几分,死死盯着杨逍,眼神……竟然是有些忐忑。
犹豫片刻,他小声问道,“杨逍,少爷我,很正式的问你件事,你……你和小薇,有没有那个?”
这,正是李仲平深夜来找杨逍的主要原因。
每次想到这件事,他心中都像是有几百只老鼠乱爬,睡觉都不安稳。
“哪个?”
杨逍先是一愣,然后看到李仲平手上那个极其猥琐的动作,顿时明白了。
怒火腾腾而起,有种心中坚守的美好被亵渎的感觉。
自己这么拼命,为的是什么?
一是为了自己的前途,二来,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薇儿,除了父母以外,她就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李仲平说这话,当真是找死!
关你鸟事!
“该打!”攥紧拳头,杨逍二话不说,猛地踏出一步。
打!
非揍得这厮满地找牙不可,敢打薇儿的主意,把他打死都是轻的。
李家虽势大,自己明早就要上船出海,他就算想报复,还能追到无极海上去不成?
打定主意,杨逍深吸一口气,全身皮膜微微鼓起,正是后天三重的巅峰修为,皮膜鼓张。
虽然没有高深功法,但也正因为如此,杨逍的基础无比扎实,皮膜一鼓张,顿时显露出一股子沉稳、彪悍的气势。
“咯……杨逍,还想跟本少爷动手?哈哈……老子早预料到了,你看看,这是什么?”
yin阳怪气笑一声,李仲平似是早有准备,后退一步,指尖蓦然浮现出一把三寸青芒,碧绿锋芒吞吐不定,如灵蛇吐信对准杨逍。
法器!
见到这点碧绿sè的锋芒,杨逍心中一惊,恍如一盆冷水当头浇下。
怪不得。
这怂货纨绔,平ri出门大都要带两个人高马大的随从,今儿竟然敢在深夜孤身一人来找自己麻烦,原来是得了把法器。
每一把法器,都是削铁如泥价值万金的宝物,一般只有先天强者,身上才会配备法器。
法器和凡铁最大的区别,便在于法器是由先天强者以特殊法门锻造,不仅锋锐无匹,而且灵xing十足,内部具有人体血肉般的纹络,不用时可收归体内,用的时候,锋芒一出,血溅三尺。
一个后天境的武者,拿上把这玩意儿,就算是无法发挥出法器全部的威能,但绝对是所向披靡,后天武者根本挡不住,一扎就是一个大窟窿。
“来,动一个试试?”李仲平哈哈大笑,“少爷不会练武,也不会打架,就会喝酒泡妞,就是有钱,不服?不服你来咬我啊。”
见他如此张狂,杨逍恨恨咬牙,心中有着强烈的不甘。
这就是差距。
自己练个武都要去偷学,辛辛苦苦磨练身体,锤炼修为。而有钱人家的孩子,就算是再一无是处,只要有个好爹,也能用丹药提升修为,早早用法器武装起来。
简直是天壤之别。
完全压制杨逍,李仲平笑得更加得意,“杨逍,你个扑街仔,前几ri不让少爷取钱,刚才还想打本少爷,哈,现在怎么不嚣张了?”
“给我跪下!跪下回答少爷的问题,你,到底有没有和唐采薇上床?”
跪下?
听到这两个字,怒火烧得杨逍血液沸腾,连眼睛都有些发红。
男儿膝下有黄金,便是再困难,再吃苦,杨逍也从没想过这个字。
不然,以他的心思机敏,随随便便都能混进大户人家,做个吃香喝辣的豪奴。
诚如唐富贵之前的评价,杨逍身份卑微,xing格却极其倔傲,从不知屈服,就如茅坑里的一块臭石头,又臭又硬。
被逼到这个地步,杨逍心中无比屈辱,怒火像是火山岩浆般积蓄、酝酿,仿佛下一秒就要喷涌而出。
但,法器的威力……
冷风从门缝灌进来,杨逍身上微凉,咬牙盘算,难道……真要动用那最后的手段吗?
杨逍并不是害怕杀人,只是,几个月的辛苦,冒着生命危险,才制造成功一枚霹雳子,是自己出海冒险时保命的东西,真要用在这纨绔少爷身上?
简直是浪费。
杨逍很是心疼。
不过,转念一想,他很快做出决定。
干了!
一颗霹雳子,换一把法器,这生意,能做!
“快点说,不然少爷刚得的这把鱼肠匕,就拿你来开光!”法器在手,李仲平指尖轻轻一抖,一缕青芒shè出,从杨逍脑边擦肩而过,斩落几根发丝。
脸颊生疼,杨逍脸颊上一道深深的血痕,是被法器的锋锐气息破了相。
伸手摸了一把,指间一片殷红,杨逍咬着牙缓缓弯腰,做出副要跪的架势,右手,却是悄然摸向腰间。
杀!
这厮如此折辱自己,该杀!
杀!
省得他再去纠缠小薇!
杀!
反正明早就要出海!
这破庙距离城池还有一段距离,就算明ri有人发现李仲平的尸体,也根本找不到自己。
上了船,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飞快自腰间摸出一枚黑不溜秋、核桃大小的霹雳子,杨逍冷笑,“李少爷,你吃遍山珍海味,可吃过这玩意儿吗?”
李仲平看了一眼,瞳孔剧烈收缩,身体像是触电般哆嗦一下,酒气全部化作冷汗,简直要吓尿了。
霹雳子!
杨逍怎么会有这玩意儿?
霹雳子的威力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挨上一记这玩意儿,轻则断胳膊断腿,重则一命呜呼,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瞬息之间,李仲平脑门上便是汗涔涔的一片,腿都有点软,飞退几步,急急忙忙道:“杨逍,你,你不要冲动!有话好好说。”
小心翼翼观察着杨逍脸sè,李仲平干笑一声,“少爷……我……我刚才跟你闹着玩儿的。其实呢,今晚我之所以来找你,是奉父亲的命令。嗯,父亲他老人家说你恪尽职守,忠心耿耿,派我来告知你一声,明儿就升你为管事。”
危急时刻,李仲平机智顿生,飞快编出一大串理由,说的唾沫星子乱飞,语气极其诚恳,也不管杨逍信不信,反正他自己是信了。
此时此刻,李仲平心中,已经有点后悔今天晚上的行动了。
父亲赐下把法器,自己心中畅快,又喝了点小酒,脑门一热,才想来找杨逍算账,问清楚心中的疑惑,顺便狠狠打这小子一顿。
现在想想,真是吃饱了撑的,大好夜sè,喝喝花酒赌赌小钱,多舒服,多惬意……干嘛要来惹这个不要命的小子?
呵!
软蛋!
杨逍心中冷笑。
这,也是差距!
若自己站在李仲平的位置上,面对敌人手中拿着霹雳子,唯一的,也是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尽全力,冲上去!
拉近距离,凭着一股悍勇之气,逼得对手投鼠忌器,不敢丢出霹雳子同归于尽。
而李仲平……亏他手中还拿着把法器,却连冲上来的勇气都没有。
胆小如鼠,愚蠢如猪,偏偏还敢学螃蟹横行霸道,活该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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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杀人出海
李仲平虽然已经服软,但,杨逍并不准备放过他。
这厮平ri里仗着身份和权势,经常欺辱自己,现在就要出海了,正当好好跟他算算这笔账。
手持霹雳子,杨逍挺直腰杆站着,眼珠转也不转的盯着他,朗声道,“李少爷,这两年来,其实我心中一直憋了些话,想跟你说道说道,只不过平时你是少爷,我是下人,哪敢和你直起腰来说话,可现在……呵呵……”
瞅了一眼杨逍手上的霹雳子,李仲平缩缩脖子,既畏惧且尴尬的打个哈哈,“不不不,我算是什么少爷,你说,你随便说,想说什么说什么,骂我都行。”
杨逍笑笑,眼神现出追忆之sè,悠悠道,“李少爷,两年之前,我刚入当铺之时,你借故扣我一个月工钱,整整三串大钱。对于你来说,或许也就是一道菜钱,但,你可知道,那个月我是怎么过来的?”
“李少爷,去年我和人打架受伤,被打的鼻青脸肿,你可记得你是怎么说的?那句话,我这辈子也忘不了。你说,哈,狗娘养的小子,没本事还和人打架,被打死活该!”
“李少爷,是,你是少爷,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大家少爷,我杨逍只是个一穷二白的烂扑街,但那只是你命好,有个好爹。我倒要看看,你下辈子,还能再找个好爹不?”
吼到最后,杨逍的脸sè,已然是有些狰狞。
两年的怨气,酣畅淋漓的喊出来,只觉心头无比的舒坦,像是大热天喝了一碗冰镇酸梅汤一般。
李仲平脑门上冒出密密麻麻的汗珠,满脸的惊慌失措,已经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杨逍,你……我保证……以后……”
“你没有以后了,侮辱我,我可以忍,但觊觎我的女人,一个字,死!”
“死一万次都不够!”手指一动,杨逍毫不犹豫拉掉引线,把霹雳子朝李仲平丢过去,然后纵身飞退,身体蜷缩成球,纵身飞退,飞快退出门外。
“不要!”李仲平绝望大吼,一枚漆黑的霹雳子在瞳孔中越来越大,占据了整只眼球。
他万万想不到,杨逍真敢丢出霹雳子。
原本以为,杨逍也就是出口气,打自己一顿罢了,没想到,他竟然是这么狠!
“爹,救我啊!”
轰!
霹雳子爆炸开来,像是夏天暴雨来临前的一声惊雷,震耳yu聋,大地都在隐隐震颤。
杨逍趴在庙外的一颗青石后,饶是他退的远远,在霹雳子爆炸的那一瞬间,仍然感觉像是一道天雷当头劈下。
眼冒金星,耳中嗡嗡作响,全身都是震得发麻,像是被群大汉没轻没重的轮殴一顿,骨头都酥软无力。
大半个时辰后,杨逍才恢复一点力气,感觉到手脚渐渐有力,于是挣扎着站起身来。
活动一下手脚,等待庙里的烟尘缓缓散去,杨逍走了进去。
看清楚庙中情形,杨逍目瞪口呆。
兴奋之余,心底大呼侥幸。
早已听说过霹雳子的威名,但这玩意儿金贵的很,自己还真是第一次用它。
没想到,威力竟如此恐怖!
半座庙都被炸烂,屋顶上的木椽砖瓦落下来,有皎洁的月光顺着房顶的漏隙洒了进来。
大鱼神像只剩下半个身子,地上一片狼藉,大滩大滩的血迹,还有一只碎手,血腥气混杂着硝烟气,令人作呕。
剧烈的爆炸中,李仲平早已和一对砖瓦不分彼此,血肉之躯碰上霹雳子,用脚趾头也能想到结果——死的不能再死了。
这是杨逍第一次杀人,杀的还是个纨绔少爷,但他心中,却是没有半点畏惧,反而是觉得很是舒坦。
扬眉吐气!
热血澎湃!
酣畅淋漓!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残酷法则,杨逍从小就清楚了,在最低层摸爬滚打好几年,他更加明白,不想死,唯有先下手为强。
这一刻,杨逍仿佛觉得,压在心底许久的一块大石头,悄然消失不见了,全身上下都无比的放松,念头通达。
这样的感觉,让他隐隐有些迷醉。
好一会儿,杨逍才回过神来,脑海中悄然冒出一个念头。
鱼肠剑呢?
飞快动手清理废墟,挖开地上的砖瓦椽梁,杨逍瞪大眼睛仔细寻找。
一堆混着血污的破砖乱瓦,血腥味,硝烟味,杨逍强忍恶心,在一堆砖瓦中摸索半天,出了一身汗。
约莫盏茶工夫后,他灰头土脸,嘴角却是噙着一抹由衷的笑容。
找到了!
一把三寸青锋,静静躺在地上,紧紧捏着它,杨逍在身上擦了好几遍,眼睛发亮,心情澎湃。
那句话怎么说的,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要想靠自己累死累活赚钱,攒上一辈子,也未必能买得起把法器。而现在,搏了一搏,立马有钱。
轻轻摩挲这把鱼肠匕,杨逍咧嘴笑的开心。
这把匕首,弧度美妙,锋芒冷冽,匕身上还有细小的血槽,简直是无比的jing致优雅。
法器。
这就是法器!
轻轻咬破指尖,杨逍滴了一滴血上去。
法器的认主方式很简单,滴血认主。
血液滴在匕身,就像是一滴清水滴进海绵,顿时融了进去,与此同时,匕身上浮现出一道细微的血线。
杨逍顿时感觉,自己和这把匕首,多了一种心灵上的联系,一种很玄妙的感觉。
“收。”心念一动,鱼肠匕顿时钻入指尖。
“出来。”一点寒光,蓦然浮现。
像是一个得到新奇玩具的孩子一样,杨逍反反复复把玩着鱼肠匕,好一会儿,才心满意足的收了起来。
这法器,就是自己手中最大的杀器,也是最强力的保障!
……
天蒙蒙亮了。
太阳刚从海平面上露出小半个脑袋,( 吞天武圣 http://www.xlawen.org/kan/4229/ )
前三重练肉,练皮,练膜,将皮肤练得坚韧、耐打,肌肉练的饱满结实,发力时,全身皮膜血肉鼓张,即使棍棒打在身上,也不会有疼痛和淤血。
中三重练筋,练骨,练脏,身体柔韧xing大幅提升,气息悠长,练到大成,力随心动,只要劲力一发,全身筋骨都会发出嘎嘣嘎嘣类似于炒豆子的爆裂声,筋骨齐鸣。
后三重练髓,换血,无漏。这个境界的武者,体内已经产生第一丝内气,内气滋养肉身,全身会发生不可思议的变化,气血浑厚,力大无穷,能生撕虎豹。练到大成,形成无漏之身,练功或打斗时,头顶上冒出的热气凝而不散,形成“三花聚顶”的奇景。
说起来,杨逍和唐鹏年纪差不多,也就是小个两三岁罢了,但修为,可差的远了。
杨逍只是后天三重的境界,而唐鹏,却已经踏入后天七重的门槛,到了练气的境界。
这是很正常的事。
唐富贵身为先天强者,唐鹏跟着这样一个师傅,修习高等功法,耳濡目染,悉心请教,再加上各种灵药滋补,到不了这样的境界才是怪事呢。
据说,在神龟城中往西的广袤大陆中,某些钟鸣鼎食的大家族的少年子弟,甚至一出生就被长辈用各种灵药醍醐灌顶,还不会说话走路,就已经是先天强者了。
穷文富武,正是这个道理。
“鹏儿,你跟着我也有几年了,你的勤奋和努力,我都看在眼里。这次,有个很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
“但凭叔父交代。”
“上船,出海,杀杨逍!”唐富贵说的言简意赅。
听到这杀意凛然的声音,唐鹏脸sè倏然凝滞,片刻后平静下来,轻轻点头。
他也是心思玲珑之人,一想便明白叔父的意思,并不觉得有多惊讶。
杨逍是小姐青梅竹马的恋人,虽是个颇为不错的少年,但以唐府如今的权势地位,门不当户不对,断然不会接受一个平民小子。
而小姐却对他芳心暗许,非他不嫁,想必,让叔父伤透了神。
杀?
那就杀了吧。
一个无权无势的穷小子,又不是什么大事儿。
唐富贵笑笑,把信封递过去,“上船后,把这封信交给古玄,他会帮你。”
“古玄帮我?”
听到这话,唐鹏神sè更加轻松。
古玄,正是明ri出海那艘宝船的船长,也是先天修士。
神龟城先天修士没多少,彼此之间,大概是一个在矛盾中利益共存的状态,表面上还是和和气气的。
毕竟,每一个先天修士,都是极其难以对付的存在,没有刻骨铭心的仇恨,谁也不愿意树立敌人。
按照往常的规矩来说,在出海冒险的船上,冒险者是绝对禁止私下厮杀的,但叔父连这个都安排好了,这任务简直是不费半点力气,无非也就是跑点路。
接过信封,唐鹏小心翼翼放进怀中,弯腰鞠躬道,“叔父,我保证完成任务,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唐富贵站起身来,却是微微摇头,脸sè有些凝重,又从腰间解下一个锦囊。
“鹏儿,你切莫大意。出海的危险,不是你能想象的。就算是我现在出海,也不敢说有十成把握回来。这是百宝囊,囊中空间不小,我给你准备了万两黄金,两枚碧灵丹,还有一面法器——玄龟盾。”
“碧灵丹可凝萃内气,帮助你早ri踏入后天七重境界,珍贵异常。就是药xing有些霸道,你一个月,只可服用一颗。”
“而这面玄龟盾,是我当年斩杀一名修士所得,乃是千年玄龟甲混合各种珍稀金属造成,小可化为指甲盖,变大则有磨盘方圆,无比坚固,是保命的好东西。你拿好,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可轻易在人前显露。”
唐鹏眼神呆滞之余,心中也是泛起了一丝极端的狂喜,手都是在隐隐颤抖着。
万万没想到,叔父竟然会送出这么一份大礼。
要知道,碧灵丹和玄龟盾,都是万金难求的宝物,与这两样东西比起来,那万两黄金,简直是粪土一般。
咚的一声,他就跪了下去,“多谢叔父厚赐,您放心,就算是拼了这条命,我也要让那杨逍葬身在无极海中。杀不了他,我就不回来了。”
唐富贵满意笑笑,这才伸手扶起他,最后嘱咐道,“船上万事小心。还有,此事若是让薇儿知道,你明白后果。”
唐鹏赶紧保证,“叔父,您放十二个心,我明早就随船出海,保证做的天衣无缝。杨逍那小子执迷不悟,简直是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
唐富贵摆摆手,“去吧。”
唐鹏又恭恭敬敬行礼后,出了书房,轻轻带上门。
独自一人呆在书房中,唐富贵泡上一壶茶,脸上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自言自语道,“杨逍,这样你要是还能活下来的话,我唐富贵跟你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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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诡异梦境
杨逍奔跑在夜sè之中。
神龟城在东,他却是往西而去。
城中地少人多,杨逍并无住所,白天在当铺做事,晚上就在城西山上一处破败神庙中睡觉。那神庙距离神龟城路程很远,至少要跑一个多时辰才能到,好在他已经习惯,权当是锻炼身体了。
神龟城方圆千里之内,神庙数量不多,但也绝对不少。香火最盛的是城中心两座占地百亩的大庙,一为玄武庙,二为龙王庙。其它的,都是一些香火不怎么旺盛的小庙。
渔人靠海吃饭,信仰繁多,信龙王,信玄武,有的信白鲨,信巨鲸,甚至还有信墨鱼、信巨蟹……
被供在庙中的神像,都是曾经得道的妖兽,在大海中兴风作浪,显过形的,打渔之前拜一拜,但求心安。
杨逍跻身的这座破庙,位于城郊西山之上,位置很是偏僻,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修的,不算小,却是好些年没香火了。
一年前,他无意中发现这个地方,把大门和墙修缮一下,锁上把铁将军,就算占地为王,有了个遮风挡雨的小窝。
当然,曾经也有些地痞恶丐来抢,来收保护费,统统被他打得落荒而逃。
那一战,杨逍每次想起来,都觉得热血沸腾,实在是平生最得意的战绩。
面对十几个泼皮群殴,自己被打疼了,打疯了,红着眼,一手一块泥砖,见人就拍,见人就打,整整大战好几个时辰,拍碎了好几块砖头,从正午到黄昏,终于把一群地痞都打怕了。
虽然被打得鼻青脸肿,身上淤青一个多月才完全散尽,也因此惹得薇儿掉了不少眼泪,但好歹是打出了威风,从此再也没人敢惹。
这座神庙,也因此成为自己的家。
月亮病恹恹挂在半空,几朵乌云遮住它的光辉,寒风呼啸,吹得树枝哗哗作响,有寂寞的老鸦嘎嘎嘶鸣,营造出一股子凄凉惨淡的韵味。
杨逍心无旁骛的快步跑着,脑门上冒出细密汗珠,不一会儿,便到了家门口。
一座四四方方的神庙,土墙早已斑驳脱落,显然是有些年头了。
杨逍开门进去,一眼就见到尊不小的神像,几乎占据整座庙三分之一,神像表面金漆脱落得厉害,连面目都模糊,辨不清到底是什么物种,但体型着实不小,许是海中某种罕见的大鱼。
杨逍径直绕到神像背后,神像背后的空地,铺上一层厚厚的干草,再加上一条薄薄的棉被,就是他睡觉的地方,
小心翼翼卷起被褥,挖出块青砖,杨逍最后检查一遍自己为出海准备的东西。
青砖之下,是个不大不小的坑洞,坑中有三样东西,一个白瓷瓶子,一个青瓷瓶子,还有一颗黑不溜秋的小铁球。
为了出海,杨逍花光全部积蓄,很奢侈的购置了这几样平ri里根本舍不得买的东西。
白瓷瓶中是筋骨提气丸,这是城中聚宝斋的独门灵药,一枚售价二十两银子,功效能洗练筋骨,驱除身体杂质。
富家子弟可以把它当糖吃,但,对于杨逍来说,要花费大半年的积蓄才能买上一颗。
不过,这钱花的值。
杨逍现在是后天三重的修为,距离后天四重也就一步之遥,若是按部就班修炼的话,至少也需要几个月,而有了这枚丹药,能省去好多工夫。
而青瓷瓶子中,是一瓶清心化毒散,也产自聚宝斋,价格要比筋骨提气丸便宜不少,一枚只需一两银子,功效能止血化毒,是疗伤的灵药。
杨逍买了十颗。
而这枚黑不溜秋的小铁球,则是杨逍jing心准备的保命手段。
为了出海,他花了几十两银子,购买许多材料,硝石,木炭,硫磺,费了无数力气,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才制造出这样一颗保命的杀器——霹雳子。
霹雳子是渔人打鱼时用到的水雷,威力巨大,丢一个下去,一大片鱼就飞了上来。
它制造原理并不难,海边的渔人基本上都会,木炭,硫磺,硝石,以三比二比一的比例混合便可。
但,它的制造流程,却是无比繁琐,不仅费时,还费人。每成功制造一枚,至少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而且,制造霹雳子的工匠,要随时面临混合不均、火药爆炸的危险,可说是在刀尖上舞蹈。
以至于,霹雳子数量稀少,根本无法大规模利用。
这枚霹雳子,是杨逍手中最大的王牌,计划在海中保命用的。
其实,杨逍还准备买一把趁手的武器,不过,他在神龟城中工作将近五年,才勉强攒下几十两银子,为了买这三样东西,已经花的一干二净。
囊中羞涩,根本买不起武器了。
……
“先把筋骨提气丸吃了。”
这是杨逍早就决定的事,出海之前,实力每强一分,就多一分活下来的把握。
手持白瓶,他立即打开瓶塞,取出枚豆子大小ru白sè丹药丢进口中,丹药入口即化,芳香甘甜的津液滑落腹中,一团温热的能量就升腾起来。
“果然是灵丹妙药……”
舔舔嘴唇,不敢浪费半点药力,杨逍赶紧连起拳来。
练拳之时,全身血液流速加快,能促进药效吸收。
膝盖弯曲,他半蹲站着马步,脚下仿佛生了根,纹丝不动。
上身粗壮的手臂,一块块肌肉此起彼伏,突突突的颤抖,一拳接着一拳,或急或缓,有种熟能生巧的韵味。
这是叠浪拳的入门拳势。
叠浪拳是一门最低级的拳法,只能修炼到肉身六重,根本没有练气的法门,而且修炼速度也是最慢,唯一的优点,或许就是普及xing强。
一门好的功法对于武者来说,是千金难求的,功法越好,修炼效率就越高,修炼速度就越快。
事实上,武道功法在神龟城,是绝对稀少的存在,每一个武馆都防的很严密。
杨逍没钱交学费,去武馆偷学,只是偷学到一点皮毛的招式,就差点被打死。
唐富贵出海冒险得到强大的功法,他也是视为珍宝,连自己亲生女儿都没传授,生怕她教给杨逍。
“叠浪拳没有具体的招式,就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出拳。但它却是最实用的打根基拳法,最讲究全身的肌肉和骨骼运用。要把身体想象成海浪,拳头、手肘、肩膀、腰腹、大腿、脚下,一重重发力,力道不断叠加而出,绵延不绝。最高,可达到五倍增幅!”
学不到其它功法,杨逍只能一遍又一遍的练习叠浪拳,对它的jing要有着深刻领悟,在叠浪拳的修炼上,杨逍自信不输于任何人。
这是他为人处世的准则,凡事要么就不做,要么就做到最好。
服下药练拳,杨逍顿时有了和平时不一样的感觉,温热的药力,缓缓散发,出拳之时,顿时感觉有力许多。
“咦?”药力刚运转开,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杨逍拳势一滞,呆住了。
他已经研究的很清楚,服用筋骨提气丸后,药力本该像涓涓小溪流过四肢,滋养肉身。
而现在,药力稍一散发,却是如同百川归海,尽数被吸引、汇聚在胸口,根本不经过四肢,起不到半点滋养身体的作用。
更让杨逍觉得诡异的是,堪称庞大的药力,刚到胸口,竟然完全消失不见了!
“怎么回事?”杨逍有些急了。
“难道是第一次服用,身体不适应?”深吸几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心中暗暗思索着,意念高度集中,感知着身体内部的状况。
这一感知,杨逍目瞪口呆。
他分明察觉到,在自己的胸口,这枚刚得到的暖玉螺,就像是一个异常贪婪的强盗,筋骨提气丸绝大部分的药力,都被它吸收了进去……
“别,别啊,给我留一点!”急急喊了一句,杨逍动作飞快,把胸前的玉螺摘下来。
只是……已经迟了……
一整颗筋骨提气丸的药力,自己只是吸收一点点,绝大部分,都被玉螺抢去了。
一屁股瘫坐地上,杨逍有些失魂落魄。
怎么会这样!
怎么可以这样!
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着这枚暖玉螺,杨逍心中说不出的诡异,手一扬,真想把它丢得远远的。
只是……他硬生生忍住了这个念头。
这枚暖玉螺对于自己来说,象征意义远远大于使用价值,在自己心目中,它就是无价之宝。
小时候,自己把它送给薇儿,出海前,薇儿又把它还回来作为护身符,它既是感情的见证,也是思念的寄托。
想一想,在洞房花烛夜,chun晓帐暖时,把它重新挂在薇儿胸前,诉说出海时遇到的种种艰险,该是一件多么温馨的事情?
这样的温馨,是十颗,百颗筋骨提气丸都换不到的。
大半个时辰后,杨逍的心思渐渐冷静下来。
从小在社会最低层摸爬滚打,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心xing被磨练的很是坚韧,白白损失一颗筋骨提气丸,他心情虽然沮丧,但也并没有多绝望,反而是细细思索。
薇儿不会练武,这玉螺的诡异,想必她也没有发现。关于暖玉螺,流传着那么多奇闻轶事流传,想来,它应该有自身的玄奥之处。
“要不,再拿一颗丹药试试?”心中一动,杨逍吞了颗清心化毒散。
只是,这次,玉螺却是没有半点反应。
“呵,眼界还挺高,只吃高级丹药。”杨逍苦笑咕哝。
“算了,不想了,再练一遍拳,睡觉。没法用筋骨提气丸增加实力,自己多努力一点,也就是了。”
又练了将近一个时辰的叠浪拳,直到全身大汗淋漓,杨逍连衣服都没脱,仰面躺下,沉沉睡去。
一层厚厚的干草,一条薄薄的被子,这便是杨逍的床,虽然极其简陋,他睡得却很是安心,睡梦中,嘴角都挂着一丝晶莹的口水。
杨逍做了个梦。
梦中,是一幕幕离奇的画面。画面主角是张巨大的嘴巴,像是某种大鱼的嘴,又像是某种大鸟的喙。
一座万丈高峰,云遮雾绕,不知在天地间屹立几万年。忽而,天空中出现一张大嘴,天都被撕开一个大洞,森森白齿,把那万丈高峰,嚼巴嚼巴吃了下去。
一片无垠的海,水波涛涛,望也望不到边,那大嘴又来,张口一吸,海水汹涌灌入,凶恶庞大的海兽,数以亿万的鱼虾,挣扎着,一同被吞噬进去。
一个顶天立地的强者,身高能有千丈,羽扇纶巾,谈笑间,十指连动,山崩地裂。忽而,他抬头看天,看到那张大嘴,面sè陡然一变,亡命逃跑,却也被那张大嘴吸进口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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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差距
“啊!”
杨逍大吼一声,从睡梦中被惊醒。
坐起身来,几缕清凉的月光从房顶缝隙透进来,正是深夜时分,他却再也睡不着了。
擦把口水,想到梦中看到的景象,杨逍眼神有些迷茫。
从小到大,自己很少做梦,就算是做了,也很快就会忘掉。
但,这个梦境,却像是被深深铭刻在心底,梦中的那些场景,细节极其详尽,仿佛就是亲眼见过的。
好一会儿,杨逍撇撇嘴,噙着一抹苦笑自嘲道,“定是饿的狠了,做梦都梦到吃……”
咚!
咚咚咚!
就在这时,杨逍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准确来说,声音很大,应该是有人在踹门。
飞快从被子里钻出来,把清心化毒散和霹雳子装在身上藏好,杨逍皱着眉头,心中升起一股子火气。
虽是陋室,却也容不得别人这样欺上门来。
那帮泼皮无赖,莫非又是骨头发痒了不成?
“是谁?”捏着拳头,开了门,杨逍冷声问道。
刚开门,杨逍便闻到一股强烈的酒气,定睛一看,只见皎洁月光下,一个身穿白衫的青年,鼻梁高挺,嘴唇微薄,是个俊俏的少年郎。
他看起来身家不菲,穿的是丝绸,腰间佩戴美玉,手中拎着个陈年花雕的瓶子,一副醉醺醺样子。
是他?
杨逍眼神一滞,想起前几ri的一件事。
这人是当铺掌柜家的小公子,李仲平,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仗着有个有钱的爹,小ri子过得很是滋润。
前几天,李仲平在赌场厮混一夜,输个jing光,去柜上拿钱还赌债,职责所在,自己把他拦住了。
当铺有当铺的规矩,就算他是掌柜的儿子,也不能坏了账,不然,掌柜要扣工钱的。
不过,这么一来,却是把李仲平得罪惨了,赌钱的事情被老掌柜知道,他被狠狠教训了一顿。
杨逍心中明白,李仲平这人心胸极其狭窄,睚眦必报,他深夜来访,还喝了酒,应该是来找自己麻烦的。
神龟城中律法严厉,严禁城中私斗,但出了城,可就没那么多讲究了,这厮……还真够执着的。
杨逍心中提起了十分的jing惕。
“杨逍,少爷,咯……少爷我过来看看你,咯……请你喝酒,说,你是要喝敬酒,还是喝罚酒?”打着酒嗝,李仲平断断续续说道,语气很是狂傲。
“我不喝酒。”堵在门口,杨逍眼神平静。
“你敢!咯……少爷我叫你喝,你就得喝,不喝敬酒,就喝罚酒!给,喝!”朝前走了几步,李仲平强行把酒瓶塞到杨逍手中,推了杨逍一把,踉跄着进门,随手把庙门关了。
杨逍心中忽然升起一丝淡淡的不妙。
进了门,李仲平眯着眼打量房间的布置,忽然冒出句话,“杨逍,本少爷问你,你下午去哪了?一下午都不在铺子里,是不是……又去找小薇了?老实交代,别想骗我!”
杨逍心中咯噔一下。
神龟城中对唐采薇感兴趣的男人,着实不在少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端,自己保密工作做得还是不错的,基本没人知道。
今天下午,自己是想着明天就要出海,于是专门把薇儿约出来,好好陪了她一下午,大概是逛街的时候,被这厮看见了。
看见就看见吧,也不怕。
杨逍知道,李仲平虽是后天四重的修为,劲力练到筋骨,但都是嗑.药磕出来的,根基虚的很,真要打起来,自己也未必会吃亏。
指不定,还能狠狠揍他一顿。
平ri里这厮乖张跋扈,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出一口恶气。
孤注一掷的选择出海,杨逍对有些东西看得便不那么重了,身上一股子锐气,越发强烈起来。
“杨逍,你给本少爷听着……我不管你和薇儿什么关系,从今往后,不许你去找她!……咯,不许!敢让我发现,少爷我打断你的狗腿!”
“我爹都说过了,等我明年加冠,就去和唐叔叔求亲,哈哈……唐小姐就是李夫人!你若还敢对她纠缠不休,有你的好果子吃!”
“真他.妈丑事,老子看上的媳妇儿,竟然有个青梅竹马的男友。”
说到这里,李仲平声音低了几分,死死盯着杨逍,眼神……竟然是有些忐忑。
犹豫片刻,他小声问道,“杨逍,少爷我,很正式的问你件事,你……你和小薇,有没有那个?”
这,正是李仲平深夜来找杨逍的主要原因。
每次想到这件事,他心中都像是有几百只老鼠乱爬,睡觉都不安稳。
“哪个?”
杨逍先是一愣,然后看到李仲平手上那个极其猥琐的动作,顿时明白了。
怒火腾腾而起,有种心中坚守的美好被亵渎的感觉。
自己这么拼命,为的是什么?
一是为了自己的前途,二来,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薇儿,除了父母以外,她就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李仲平说这话,当真是找死!
关你鸟事!
“该打!”攥紧拳头,杨逍二话不说,猛地踏出一步。
打!
非揍得这厮满地找牙不可,敢打薇儿的主意,把他打死都是轻的。
李家虽势大,自己明早就要上船出海,他就算想报复,还能追到无极海上去不成?
打定主意,杨逍深吸一口气,全身皮膜微微鼓起,正是后天三重的巅峰修为,皮膜鼓张。
虽然没有高深功法,但也正因为如此,杨逍的基础无比扎实,皮膜一鼓张,顿时显露出一股子沉稳、彪悍的气势。
“咯……杨逍,还想跟本少爷动手?哈哈……老子早预料到了,你看看,这是什么?”
yin阳怪气笑一声,李仲平似是早有准备,后退一步,指尖蓦然浮现出一把三寸青芒,碧绿锋芒吞吐不定,如灵蛇吐信对准杨逍。
法器!
见到这点碧绿sè的锋芒,杨逍心中一惊,恍如一盆冷水当头浇下。
怪不得。
这怂货纨绔,平ri出门大都要带两个人高马大的随从,今儿竟然敢在深夜孤身一人来找自己麻烦,原来是得了把法器。
每一把法器,都是削铁如泥价值万金的宝物,一般只有先天强者,身上才会配备法器。
法器和凡铁最大的区别,便在于法器是由先天强者以特殊法门锻造,不仅锋锐无匹,而且灵xing十足,内部具有人体血肉般的纹络,不用时可收归体内,用的时候,锋芒一出,血溅三尺。
一个后天境的武者,拿上把这玩意儿,就算是无法发挥出法器全部的威能,但绝对是所向披靡,后天武者根本挡不住,一扎就是一个大窟窿。
“来,动一个试试?”李仲平哈哈大笑,“少爷不会练武,也不会打架,就会喝酒泡妞,就是有钱,不服?不服你来咬我啊。”
见他如此张狂,杨逍恨恨咬牙,心中有着强烈的不甘。
这就是差距。
自己练个武都要去偷学,辛辛苦苦磨练身体,锤炼修为。而有钱人家的孩子,就算是再一无是处,只要有个好爹,也能用丹药提升修为,早早用法器武装起来。
简直是天壤之别。
完全压制杨逍,李仲平笑得更加得意,“杨逍,你个扑街仔,前几ri不让少爷取钱,刚才还想打本少爷,哈,现在怎么不嚣张了?”
“给我跪下!跪下回答少爷的问题,你,到底有没有和唐采薇上床?”
跪下?
听到这两个字,怒火烧得杨逍血液沸腾,连眼睛都有些发红。
男儿膝下有黄金,便是再困难,再吃苦,杨逍也从没想过这个字。
不然,以他的心思机敏,随随便便都能混进大户人家,做个吃香喝辣的豪奴。
诚如唐富贵之前的评价,杨逍身份卑微,xing格却极其倔傲,从不知屈服,就如茅坑里的一块臭石头,又臭又硬。
被逼到这个地步,杨逍心中无比屈辱,怒火像是火山岩浆般积蓄、酝酿,仿佛下一秒就要喷涌而出。
但,法器的威力……
冷风从门缝灌进来,杨逍身上微凉,咬牙盘算,难道……真要动用那最后的手段吗?
杨逍并不是害怕杀人,只是,几个月的辛苦,冒着生命危险,才制造成功一枚霹雳子,是自己出海冒险时保命的东西,真要用在这纨绔少爷身上?
简直是浪费。
杨逍很是心疼。
不过,转念一想,他很快做出决定。
干了!
一颗霹雳子,换一把法器,这生意,能做!
“快点说,不然少爷刚得的这把鱼肠匕,就拿你来开光!”法器在手,李仲平指尖轻轻一抖,一缕青芒shè出,从杨逍脑边擦肩而过,斩落几根发丝。
脸颊生疼,杨逍脸颊上一道深深的血痕,是被法器的锋锐气息破了相。
伸手摸了一把,指间一片殷红,杨逍咬着牙缓缓弯腰,做出副要跪的架势,右手,却是悄然摸向腰间。
杀!
这厮如此折辱自己,该杀!
杀!
省得他再去纠缠小薇!
杀!
反正明早就要出海!
这破庙距离城池还有一段距离,就算明ri有人发现李仲平的尸体,也根本找不到自己。
上了船,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飞快自腰间摸出一枚黑不溜秋、核桃大小的霹雳子,杨逍冷笑,“李少爷,你吃遍山珍海味,可吃过这玩意儿吗?”
李仲平看了一眼,瞳孔剧烈收缩,身体像是触电般哆嗦一下,酒气全部化作冷汗,简直要吓尿了。
霹雳子!
杨逍怎么会有这玩意儿?
霹雳子的威力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挨上一记这玩意儿,轻则断胳膊断腿,重则一命呜呼,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瞬息之间,李仲平脑门上便是汗涔涔的一片,腿都有点软,飞退几步,急急忙忙道:“杨逍,你,你不要冲动!有话好好说。”
小心翼翼观察着杨逍脸sè,李仲平干笑一声,“少爷……我……我刚才跟你闹着玩儿的。其实呢,今晚我之所以来找你,是奉父亲的命令。嗯,父亲他老人家说你恪尽职守,忠心耿耿,派我来告知你一声,明儿就升你为管事。”
危急时刻,李仲平机智顿生,飞快编出一大串理由,说的唾沫星子乱飞,语气极其诚恳,也不管杨逍信不信,反正他自己是信了。
此时此刻,李仲平心中,已经有点后悔今天晚上的行动了。
父亲赐下把法器,自己心中畅快,又喝了点小酒,脑门一热,才想来找杨逍算账,问清楚心中的疑惑,顺便狠狠打这小子一顿。
现在想想,真是吃饱了撑的,大好夜sè,喝喝花酒赌赌小钱,多舒服,多惬意……干嘛要来惹这个不要命的小子?
呵!
软蛋!
杨逍心中冷笑。
这,也是差距!
若自己站在李仲平的位置上,面对敌人手中拿着霹雳子,唯一的,也是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尽全力,冲上去!
拉近距离,凭着一股悍勇之气,逼得对手投鼠忌器,不敢丢出霹雳子同归于尽。
而李仲平……亏他手中还拿着把法器,却连冲上来的勇气都没有。
胆小如鼠,愚蠢如猪,偏偏还敢学螃蟹横行霸道,活该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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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杀人出海
李仲平虽然已经服软,但,杨逍并不准备放过他。
这厮平ri里仗着身份和权势,经常欺辱自己,现在就要出海了,正当好好跟他算算这笔账。
手持霹雳子,杨逍挺直腰杆站着,眼珠转也不转的盯着他,朗声道,“李少爷,这两年来,其实我心中一直憋了些话,想跟你说道说道,只不过平时你是少爷,我是下人,哪敢和你直起腰来说话,可现在……呵呵……”
瞅了一眼杨逍手上的霹雳子,李仲平缩缩脖子,既畏惧且尴尬的打个哈哈,“不不不,我算是什么少爷,你说,你随便说,想说什么说什么,骂我都行。”
杨逍笑笑,眼神现出追忆之sè,悠悠道,“李少爷,两年之前,我刚入当铺之时,你借故扣我一个月工钱,整整三串大钱。对于你来说,或许也就是一道菜钱,但,你可知道,那个月我是怎么过来的?”
“李少爷,去年我和人打架受伤,被打的鼻青脸肿,你可记得你是怎么说的?那句话,我这辈子也忘不了。你说,哈,狗娘养的小子,没本事还和人打架,被打死活该!”
“李少爷,是,你是少爷,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大家少爷,我杨逍只是个一穷二白的烂扑街,但那只是你命好,有个好爹。我倒要看看,你下辈子,还能再找个好爹不?”
吼到最后,杨逍的脸sè,已然是有些狰狞。
两年的怨气,酣畅淋漓的喊出来,只觉心头无比的舒坦,像是大热天喝了一碗冰镇酸梅汤一般。
李仲平脑门上冒出密密麻麻的汗珠,满脸的惊慌失措,已经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杨逍,你……我保证……以后……”
“你没有以后了,侮辱我,我可以忍,但觊觎我的女人,一个字,死!”
“死一万次都不够!”手指一动,杨逍毫不犹豫拉掉引线,把霹雳子朝李仲平丢过去,然后纵身飞退,身体蜷缩成球,纵身飞退,飞快退出门外。
“不要!”李仲平绝望大吼,一枚漆黑的霹雳子在瞳孔中越来越大,占据了整只眼球。
他万万想不到,杨逍真敢丢出霹雳子。
原本以为,杨逍也就是出口气,打自己一顿罢了,没想到,他竟然是这么狠!
“爹,救我啊!”
轰!
霹雳子爆炸开来,像是夏天暴雨来临前的一声惊雷,震耳yu聋,大地都在隐隐震颤。
杨逍趴在庙外的一颗青石后,饶是他退的远远,在霹雳子爆炸的那一瞬间,仍然感觉像是一道天雷当头劈下。
眼冒金星,耳中嗡嗡作响,全身都是震得发麻,像是被群大汉没轻没重的轮殴一顿,骨头都酥软无力。
大半个时辰后,杨逍才恢复一点力气,感觉到手脚渐渐有力,于是挣扎着站起身来。
活动一下手脚,等待庙里的烟尘缓缓散去,杨逍走了进去。
看清楚庙中情形,杨逍目瞪口呆。
兴奋之余,心底大呼侥幸。
早已听说过霹雳子的威名,但这玩意儿金贵的很,自己还真是第一次用它。
没想到,威力竟如此恐怖!
半座庙都被炸烂,屋顶上的木椽砖瓦落下来,有皎洁的月光顺着房顶的漏隙洒了进来。
大鱼神像只剩下半个身子,地上一片狼藉,大滩大滩的血迹,还有一只碎手,血腥气混杂着硝烟气,令人作呕。
剧烈的爆炸中,李仲平早已和一对砖瓦不分彼此,血肉之躯碰上霹雳子,用脚趾头也能想到结果——死的不能再死了。
这是杨逍第一次杀人,杀的还是个纨绔少爷,但他心中,却是没有半点畏惧,反而是觉得很是舒坦。
扬眉吐气!
热血澎湃!
酣畅淋漓!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残酷法则,杨逍从小就清楚了,在最低层摸爬滚打好几年,他更加明白,不想死,唯有先下手为强。
这一刻,杨逍仿佛觉得,压在心底许久的一块大石头,悄然消失不见了,全身上下都无比的放松,念头通达。
这样的感觉,让他隐隐有些迷醉。
好一会儿,杨逍才回过神来,脑海中悄然冒出一个念头。
鱼肠剑呢?
飞快动手清理废墟,挖开地上的砖瓦椽梁,杨逍瞪大眼睛仔细寻找。
一堆混着血污的破砖乱瓦,血腥味,硝烟味,杨逍强忍恶心,在一堆砖瓦中摸索半天,出了一身汗。
约莫盏茶工夫后,他灰头土脸,嘴角却是噙着一抹由衷的笑容。
找到了!
一把三寸青锋,静静躺在地上,紧紧捏着它,杨逍在身上擦了好几遍,眼睛发亮,心情澎湃。
那句话怎么说的,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要想靠自己累死累活赚钱,攒上一辈子,也未必能买得起把法器。而现在,搏了一搏,立马有钱。
轻轻摩挲这把鱼肠匕,杨逍咧嘴笑的开心。
这把匕首,弧度美妙,锋芒冷冽,匕身上还有细小的血槽,简直是无比的jing致优雅。
法器。
这就是法器!
轻轻咬破指尖,杨逍滴了一滴血上去。
法器的认主方式很简单,滴血认主。
血液滴在匕身,就像是一滴清水滴进海绵,顿时融了进去,与此同时,匕身上浮现出一道细微的血线。
杨逍顿时感觉,自己和这把匕首,多了一种心灵上的联系,一种很玄妙的感觉。
“收。”心念一动,鱼肠匕顿时钻入指尖。
“出来。”一点寒光,蓦然浮现。
像是一个得到新奇玩具的孩子一样,杨逍反反复复把玩着鱼肠匕,好一会儿,才心满意足的收了起来。
这法器,就是自己手中最大的杀器,也是最强力的保障!
……
天蒙蒙亮了。
太阳刚从海平面上露出小半个脑袋,( 吞天武圣 http://www.xlawen.org/kan/4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