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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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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莫思归续——似是故人来(GL)》

    第一章

    回家路上,哥哥打过电话来,小侄子出生了。健康强壮的宝宝,欢天喜地来到人世间。

    地铁里信号很糟,断续听到哥哥的声音,初为人父的喜悦掩盖不了对我流离在外的担忧。“下班了吧?自己买点好的吃,要注意身体,知道吗?”

    “我会的,别担心我。”只字不提妈妈,看来仍是郁结在心。尤其小侄子的出生,许是更让她联想到我可能孤苦无依的未来。

    如此,不提也罢。

    回去小区,意外发现订的自行车送到了。要知道在一线城市,工作地点又不算太远的话,自行车可是上班族的最佳交通工具,意味着我再也不用忍受地铁的沙丁鱼罐头折磨。

    “漫漫,我回来了!”进门,弯身换鞋,漫漫迎面扑来,围着打转。“知道啦,带你出去。”都说松鼠犬智商不高情商很高,看来不假。当初更名只用了一晚便成功,我几乎夸它神犬,后来才知,只要态度温柔,叫它张三李四它都会跑来。

    漫漫,漫漫,如长路,如心事,如我唯一的亲人与陪伴。牵好绳子下楼,不远处,奶茶店的小妹大声招呼:“小姐姐,你又遛狗呀?”

    因为经常光顾而熟识,二十出头的年纪正是爱交朋友,又嘴甜心细,不似我,眼老气横秋,心千疮百孔。

    戴黑框眼镜,扎高马尾,趿懒人鞋,每晚一杯草莓味奶茶风雨无阻,如我这般的客人,想来要不记得也很难。

    “还是草莓味?小姐姐,你老喝一个味道的不腻吗?”

    怎会呢。是那女人惯喜欢的味道,入骨般清晰。草莓味的蛋挞与奶茶,柠檬味的漱口水,issey miyke的睡莲清香。我是个没什么挑剔的人,更不喜新厌旧,只要习惯了一种味道就会一直迷恋下去。

    我安静微笑,她了然点头。递给我奶茶便去逗弄漫漫,“乖狗狗,来,叫一声,乖狗狗。”片刻,放弃起身。“它好乖呀,怎么逗都不叫。”

    漫漫跟我久了,也渐渐染上些宅女子的小毛病,骄傲的小嘴紧紧闭着,见到再多热闹也不爱吠叫。倒衬了我入骨的寂寞。

    “小姐姐,你男朋友很忙吧,怎么每天都只见你一个人?”

    我错愕扬眉,她许是误解,忙又道:“忙着挣钱吧,这么贵的房子一般人可买不起哦。”

    目前住的房子是仲夏找的,她一个亲戚全家移民去了加拿大。最初以为不过是普通居屋,谁知竟是近两百平的小豪宅,装修俱全,华丽又典雅。

    “房子空着也是空,你就当帮忙看房子呗。”不容我拒绝,仲夏坚持要我入住,房租却不肯收。

    “至少,物业水电必须我自己负责。否则我立刻搬走,自己找房子。”旁人或许根本不缺这点小钱,我也只是想让自己住得安心。

    眼下这小姑娘明显是误会了,拿我当作时下流行的金丝鸟,被人养在此处藏了娇。

    “房子是租的,我也没有男朋友。”

    “怎么会?”

    喝完奶茶,我牵着漫漫回家。

    随她信不信吧。

    夏季总是夜得极晚,近八点钟,天色仍是微亮。电脑上敲敲打打半天才想起肚子的需求,幸好,街角有家24小时便利店。

    “还是小鸡炖蘑菇?”店员是个五十来岁的大婶,热爱聊天,记性也好,见过三次以上便认你做了熟客,十分热情。

    点点头,看她麻利地取出便当,放进微波炉加热。

    等待的时间里我习惯性放空,直到叮一声响,抬眼,进来一个瘦高身材的女孩子。背一个黑色的背包,摩托车的头盔还戴在头上,几步走到我身边。

    “给我那个西兰花的。”

    “这里加热吃还是带走?”

    “带走。”女孩伸手在裤兜里掏了几下,顿一顿,又换另个裤兜掏摸。

    “算了不要了。”

    前后最多十几秒,那女孩便转身离开了柜台,步履匆匆。

    “出门买饭都能忘记带钱,你们年轻人哦。”大婶宽容地笑笑,取出我的餐盒,“小心烫。”

    “谢谢。”取出钱包付账,眸光滞留的地方,是熟悉的笑靥如雾。真可悲,相恋两年,竟粗心得不曾留下一张合影。那女人对拍照无感,许也是性子谨慎,我只好偶尔偷拍,再悄悄影印出来。

    指尖无端胶着,眉目如画早已不在,旧日情深隔了滔滔岁月,山水在望,却再未相逢。

    吃完,回去家中,临睡前总喜欢零碎地逛些网站,时事新闻乱看一番。五年前注册的博客一度断更,却在和她分开后再次写了起来。先哲说得没错,痛苦才是灵感的源泉,而幸福会令人忘乎所以。

    从第一夜到现在,已近七百篇,我给它们编一个分类:一千零一夜。仲夏曾好奇询问,是不是写满一千零一夜之后就会放弃?

    实话说,我也不知道。会怎样呢?我已不再年轻,灵魂更见苍老。不过是抓着青春的尾巴最后任性一把。从来都知,那女人,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敲击键盘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回响,漫漫窝在脚边睡态安详。

    第六百八十六夜

    银字笙调,心字香烧。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这一场千里跋涉,仿佛刚刚开始,又仿佛已经结束。

    你离开了,留下了我自己,守着一段被抛弃的过去。你不会看到这些为你而生的文字,那些我难以释怀的旧事,于你却不过只是些往事,在那个猩红的夏夜里结伴死去。

    我的生日,从此成了爱的祭日。

    我时常在想,若人生当真只如初见,该有多好?不必面对分离时的难堪与苦痛,只需品咂初见时的好感与懵懂。是否,你也会认同?

    如果有天我们在都市的人潮中相逢,如果那时候我选择了退缩,请你,请你一定要喊我。记忆鲜活而时光却长出死亡的花朵,我怕我记得的你再不是现在的你,而这些,多么令人绝望。

    第二章

    工作已近两月,仍是没太大头绪。说是实习律师,其实就是打杂,每天早早过去将公共办公区先打扫一遍,然后做些打印文件、发传真之类的琐碎工作,从中积累经验,以挨过实习期,拿到真正的律师牌照。

    托仲夏的福,我不必浪费光阴到处投递简历,一来就顺利进入了秦霜华的事务所实习。秦霜华此人,我其实只在很久前见过一次,对她的印象仍停留在“林雪那一群人”里。

    “华姐跟小雪可不一样。”仲夏特意强调。

    当然不一样,我想。林雪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而秦霜华却是台面上打拼的女强人。一个女人,能在藏龙卧虎的s市挣出如此身家,如何不令人敬服。

    “即墨,你过来一下!”

    “即墨,给我把这几份文件复印一下。”

    “即墨,来给我发份传真!”

    我忙到陀螺转,正遇上人事主管何静从茶水间出来。“又是罗律叫你弄的吧?”她不以为然,“你叫别的实习生也帮帮手,别老一个人做。”

    “没事的何姐,做得多学得多。”

    “你这个小孩倒是老实,太老实。”笑,她摇摇头。“罗律可是个老油子,要是肯收你做徒弟也算了。回头我帮你说说。”

    许是仲夏对秦霜华有过嘱托,抑或自身性格谦恭,总之,这位长相慈和的大姐对我印象不错,颇有照拂之心。

    “谢谢何姐!”我也笑,摆摆手,“我去做事了。”

    “即墨,你过来下。”还没坐热板凳,罗律又过来敲我桌子。“咳,给我搞几份文件,我有事出去。”

    罗律是个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发话时总习惯先咳嗽一声。他的秘书请了产假,他便俨然将我当作替补秘书使用了。

    进了办公室,他自眼镜后看看我,问:“之前看你简历,你有bec证书?”

    “嗯。”大学课业轻松,当时很多同学都自学过一些课程,我便选了商务英语。对语言始终是较多学习兴趣的,四六级考完,便去考了商务英语bec证书。

    “那好,把这几份文件用英文列一个清单。”

    一沓文件被推到眼前,我伸手接了。是个上市项目,粗略翻翻有七八家公司的资料。“什么时候要?”

    “尽快吧,最好能明天。”他又丢来一份样板文件。“就按这个格式做,每份文件都要列明名称,发布时间、单位。别弄错了。”

    “好的。”

    一整天便在马不停蹄地赶文件中度过。啃着抽屉里已经放软的饼干奋力赶工,谢天谢地,总算在壁钟走到十点前完成了工作。

    锁门,回家。路过24小时便利店,忙停车进去。“给我一份这个。”多年肠胃病饿不起,再累也得吃饭。

    “小姑娘,你加班到现在啊?”

    “是啊。”

    坐在一边吃饭,大门又开了,竟是几天前偶遇的女孩再次走了进来。仍是头盔也不摘径直开口:“给我一份这个。”然后,照旧的摸兜动作,左边摸完换右边。

    大婶笑笑,眼底无不是淡淡的感慨,这粗心的姑娘,看来又忘记带钱了。

    “我请你吧。”我喊住她。

    她愣住,隔着头盔看我,不说话。

    我也愣住。这种毫无动机地好意只是脱口而出,可别人会不会误会?

    社会跟以前不同了,如我小时候,一条巷子里谁家做了好吃的,巷头巷尾的孩子都可以去吃一口。这种朴实的热情放到现在,却有些不合时宜了。

    “谢谢。”她忽然开口,隔着头盔看不清表情。手指自裤兜里捻出一张钞票,“今天带了。”

    怔住。原来她也记得那天?

    吃完便当走人,到得家中已经十点过半,忙碌一天,我只想快些洗漱歇下。

    给漫漫的食盆添了口粮,又添了水,拿颗会叫的玩具球便逗得它兴致高涨,前跑后跳,蹭我一手口水。

    真是容易满足,像我。

    起身去到盥洗间,开了热水。近视的度数仿佛又加深了,摘了眼镜,竟连空气也觉朦朦胧胧。也难怪,这一年多几乎读完了寻常人一辈子的书,散光再加深一点,从此月亮就是一个半了。

    扑了水在面上,真解乏。对镜怔忡,想拿毛巾的手指却不受控制地覆在了镜面,然后,魔障般细细划出二字。

    “苏曼”。这烧灼我魂灵的名字,渐渐凝成一个人像,竟是初见时的惊艳,明眸皓齿,妍妩撩人。带着初见时的韶光,如天际金芒乍现,打开鸿蒙初开的懵懂与彷徨。

    从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轻哼。滚滚红尘,这是首相当喜爱的老歌,近来尤其愿听。每个有心事的人,大约,都能从这样的歌里找到自我。

    片刻,人像终究模糊。字体渐渐流失了,收笔处像凝了两颗硕大的泪珠,狼狈下落。

    狠狠心挥手擦尽了一切。眼泪赶在水滴之前更快汇聚在下颚,再瑟得滴落池中。

    涟漪阵阵,无端惊扰,一池伤春。

    翌日去到公司,罗律拿了我做好的文件入里,不到半小时。

    “照我修改的再重新整理出来。”他把文件递给我。

    我接过去一看,就见昨夜我列好的清单被他大刀阔斧改得面目全非,不由很是尴尬。

    见我站着没动,他看我一眼:“还有问题?”

    “没。”我赶紧出去。那文件他改过的地方不仅详细注解了参考法规,还从法律角度分析对比了各种投资方案的利弊,比起我原先死板生硬地照本宣科,这样一份资料,无疑绝对可以更实用地提供给客户最大的参考价值。

    我照着他修改的重新打好文件,经他确认无误后给客户传了过去。想起何静玩笑式的提议,不由心动,若罗律真能收了我做徒弟且该多好。比起这样每天打杂瞎忙,有师傅带着跑案子长经验,成长何止事倍功半!

    想找机会问问,又羞于启口。所里像我一样实习的有五六个,个个资历都老过我。

    第三章

    下午闲下了,无事反而心慌,便找了卷宗看着。罗律忽然行色匆匆出来:“即墨,我有点事要出去,有个客户预约了三点,她来了你给我招呼下。”

    “哦,好的。”

    “不要给我打电话。走了。”

    我十分不解,坐下便听隔座的小李嘀咕:“肯定又是跟法官打牌去了。”

    小魏马上接话:“高院的那个地中海吧?每次开案子都这样,吃完原告吃被告,什么打牌,就是送钱去呗。”

    “那也是人家有钱送。罗律师接个案子随随便便就十几万,那还是少的。再说小钱不出,大钱难进,不摆平法官,怎么赢官司?”小李拍拍我的肩,笑得意味深长。“即墨,罗律师挺看重你,有前途啊。”

    中国目前的法律制度其实是打着大陆法系口号的社会主义特殊法系,没有陪审团系统,这使得一件案子的量刑上法官的权限很大。我也不是第一天进社会,不会不明白这种交换规则,心中不以为然,面上只是笑笑:“我是新人嘛,多做点事是应该的。”

    小李没趣地缩回身子。虽是同事,平时交流却并不多,他们几个自成一党,我向来独来独往。

    并非刻意离群,只是心淡,对任何情感关系都提不上心。同事交际,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我没有兴趣。

    罗律的客户准时来了,一个年轻女人,王女士,是罗律师的老客户,因丈夫婚外情要办离婚。没见到罗律师有些不满,也不肯与我多说,我只好按规矩问了情况,简单做了记录,收了她提供的抓奸证据——私游照、床照若干,不堪入目。

    虽无实战经验,不过过错方证据明显,这样的离婚案大抵都能胜诉。

    送走王女士,去茶水间喝茶,遇上宁致远。之所以记得他,是因为“宁静以致远”,这名字,很有特点。

    见我拿出茶叶,他笑凑过杯子,“也给我点?”

    宁致远阳光爱笑,有些自来熟,却不算惹人厌。我给了他茶叶,他闻一闻,表情夸张:“好香。”

    笑笑,没什么聊天的*。我抱着杯子欲走,却被他喊住:“即墨,那个……”

    “什么事?”我只是惫于交际,却非冷漠无情,也见不得别人难以企口的模样。“你说。”

    他正色望我,片刻道:“你别多想,我就是想提醒你,别跟罗律师走太近。”

    走太近?什么意思?

    他摆摆手,“总之你相信我就对了。我在所里一年多了,有些事,我比你清楚。”

    “谢谢。”不知说什么,只好委婉道谢。走太近?最近也只会是师傅跟徒弟的关系罢了,何况八字还没一撇。这人,真爱瞎操心。

    临下班,接到罗律电话,让我去华庭会所找他,带上盛世集团的文件。

    打车去到华庭会所。“怎么这么慢。”罗律师埋怨,接过文件。

    我刚要转身。“小罗,这是你新秘书?”一个看起来温和正派的中年男子笑问。

    罗律师笑道:“哦,是我新带的小苗子,底子不错,人也聪明。”看我仍是站着,堆了笑,努努嘴:“即墨,不忙走,来,坐。对了,这位是高院的曹法官。”

    “曹法官您好。”我忙低头行礼,规矩坐好。偷眼看他,微胖,谢顶,他就是那天小李说的高院的地中海法官?

    “即墨?是叫这个名字还是复姓即墨?”

    曹法官很有兴趣的样子,我只好解释:“复姓即墨,我叫即墨思归。”

    “呵呵,这个姓倒是不常见。名字不错,书香气十足嘛。”曹法官端起茶杯。

    “谢谢曹法官夸奖。”

    “呵呵,我就是喜欢看见新丁们朝气蓬勃的样子,好好努力,将来为律法事业多作贡献,国家需要你们这些人才啊。”

    曹法官一看便是官场高人,法官私下约见当案律师,又打牌又吃回扣,当面却说着这样的漂亮话,滴水不漏。

    我只好漂亮回去:“以后还要请曹法官多多关照。”

    “哪里哪里。”曹法官笑眯了眼,却看也没看文件一眼。放下茶杯,“好了,今天不早了,有什么事,下次再说吧。”

    罗律师一怔,陪笑:“晚上不去了?我都订好地方了。”

    曹法官却摆摆手。“不了,改天你来找我,我们再谈。”

    “什么,改天?可我这都……”罗律欲言又止,一脸不甘。

    曹法官道:“小罗啊,不是我说你,当律师也这么久了,还想一口吃出个胖子?这么大的案子,这一半天能说得清楚明白吗?”

    “是是是,是我糊涂了。”罗律忙改了口风,恭敬给他送了出去。“那咱们改天再约,那文件,您先收着?”

    曹法官这才满意点头,接过文件。“我回去看看吧。”

    “会开车吗?”

    “会。”

    出了华庭会所,罗律师把车钥匙丢了过来。“那正好,送我回龙华苑。哎,年纪大了不服不行,才一瓶洋酒就倒了。”

    “罗律,你们不是喝的茶吗?”

    “哪儿能呢,先上的酒,干掉了两瓶83年的拉菲,这都是出我的血啊。案子要是拿不下来,我还得倒贴钱。”

    “罗律,我看了文件,感觉咱们胜算很大,对方公司拖欠了三年多的货款,就算宣告破产,我们也可以申请冻结对方公司法人的其他资产来还债。为什么你这么担心?”想了想,还是决定问出心中的疑问。

    “你这就是愣头话了。冻结资产没你想得那么简单。对方公司法人另外注册的公司不在大陆境内,要申请,里头还牵涉很多问题。管辖权首先要解决。一个山头有一个山头的规矩,被对方拿住了就可以使绊子。”

    “我明白了。”怪不得这案子拖了一年多迟迟判不下来。

    “明白了吧?”罗律嘿嘿笑着,“你是个聪明姑娘,好好做,这案子要是吃下了,不用何主任开口,以后我带你。”

    罗律的承诺令我十分振奋。“谢谢罗律!”

    第四章

    近来天气反复,嗓子不舒服,例会的时候没忍住咳了几声,中午吃饭,一瓶止咳糖浆忽然放在面前。

    我咬着筷子,宁致远正收回手去。“吃完饭喝点药。”语气熟络温暖,仿佛多年老友。

    我推了回去,“谢谢,不用了。”

    “即墨,你是不是不太喜欢我们啊?”在我面前坐下,他端正看我。“喊你吃饭你也不去,每次都自己吃盒饭。”

    “没有啊,我们是同事。”同事之间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

    “我总觉得你挺特别的,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应该活泼阳光才对。可你总是冷冰冰的。”

    “即墨,我们交个朋友吧,我也算是师兄,挺,挺喜欢你的。别这么拒人千里之外。”

    大中午的,不看卷宗也可以睡个午觉,我可没兴致跟一个男人走内心戏。匆匆合上饭盒,“我吃完了,去那边趴会。回见。”

    宁致远不甘心的表情落在眼底,只觉无聊。这种因好奇而生的关注,我早过了小姑娘的虚荣,更何况,心已是荒地。

    临下班前接到仲夏的邀约,不出所料仍是请酒。来s市不过两月,被她以各种明目约去喝酒次数已不下十次。我只能喟叹,大小姐就是大小姐,花天虽不至于,酒地倒真不虚。

    “非去不可吗……”

    “一定要来哟。华姐从美国回来了,今晚是给她办趴。你不是一直想当面谢谢她?”

    这下倒真被堵了嘴。喝酒我是没兴趣,可秦霜华的面子却是非给不可。谁叫我承了人家这样大的情?

    打了车,很快到达今晚的目的地,一家名叫“witing”的酒吧。我曾在一部玄幻色彩的老港剧里见过这名字,当时很是惊艳,却不知两街之隔竟真真有这样一个所在。

    报了仲夏名字,被服务生引着一路向里,越往里走越觉误入了盘丝洞。劲爆的音乐,斑斓的冰灯,美女如云,连端着酒盘的侍应生都个个高挑纤细,帅气欺人。

    “小姐,里边请。”

    走进一个豪华卡座,抬眼便见正中央沙发上斜坐一个气度高华的女人,大约三十五六的年纪,端一杯红酒散漫地晃着。左手边坐着初夏,右手边一位女子身处暗处,看不清面容。

    “华姐!”仲夏拉着我,“都见过的,不用介绍了吧?”

    我恭敬上前。“华姐您好。”

    秦霜华微微一笑。“你好。”

    优雅的微笑震慑了我。上次见面,我与她界限分明无心打量,不似此次。她的容貌是相当精致且耐看的,气质端庄高华,五官像极了一个我很喜欢的女演员,俞飞鸿。并非美艳不可方物,谈笑间却轻易夺人眼目。

    我诚恳开口:“一直以来蒙华姐照顾,没有机会当面言谢。”

    “太客气了。怎么样,做得还习惯吗?”

    “挺好的。谢谢华姐关心。”

    “思归,坐。”见我仍是站着,仲夏伸手拉我。

    这一坐下,正与暗处那女子对上面。容姗姗!我警惕起来,怎么她也在?那次被林雪设计陷害,容姗姗便是灌我喝酒之人。

    秦霜华微微一笑。“以后大家都是朋友。姗姗,你敬思归一杯。”

    容姗姗斟了酒来。秦霜华的面子不好驳,我只得伸手接了。

    她咯咯笑着:“小美人,我先干为敬。放心,这杯酒没有加料。”

    “姗姗,你正经点!”仲夏看不过眼,“思归现在是我的朋友,你要尊重她!”

    未免气氛闹僵,我一饮而尽。又满上一杯。“过去的事一笔勾销,以后就不要再提了。容小姐,这杯我敬你。”

    容姗姗愣住了。秦霜华慵慵一笑。“心胸广阔才能广结善缘。姗姗,你要学着点。”

    不一会,有侍应过来放下两瓶红酒,果盘,一应特色小吃。“华姐,安小姐,容小姐,这是我们老板请你们的,几位美女请慢用。”

    挨近时我惯性躲了身子避让,那侍应见我脸生,笑问:“这位美女以前怎么没见过,第一次来玩?”

    我有些不自在,嗯一声便不再理会。

    “很少出来玩吧?”秦霜华笑问。

    “嗯,很少。”我老实点头。

    “呵呵,vness不光吃独食,还很护食。”却不想秦霜华也加入了调侃队列,“其实偶尔出来玩玩也不错,年轻人嘛。”

    蓦然从旁人口中听到这个名字,尽管已过去近两年时间,铜墙铁壁包裹起的心仍是裂开一道口子,虽然细小,已足够伤人。心底走马灯般闪过几许片段,或晨曦中,或细雨里,那女人与我牵手并肩,湛眸一笑,清妩动人。

    只是转眼便已人去楼空,曾经的护佑,变成昨日陌路之殇。

    酒饮多了,难免内急。我独自去往洗手间,出来时,却撞见容姗姗在门口抽烟。虽是刚才借酒解仇,可要心中全无芥蒂却也是不可能,我绕过她准备离开,未料,她却忽然开口。“我要是你,我就不会留在这里。”

    我只当不曾听见,抬腿再走,她便明喊:“即墨思归,你都没有自尊心的吗?”转脸看她,烟雾缭绕中,一张红唇轻快蠕动。“vness已经嫁人了,而且我听说,她根本连你是谁都不记得。你留在这,有意义吗?”

    “她没嫁人,她只是订婚。”我冷静回答。“至于我留下有无意义,想必不需你来操心。”

    “我可懒得替你操心,只是觉得可笑。”容姗姗吐一口烟雾,走近几步,眯眼看我。“我就是看不出你有什么了不起,值得vness另眼相看,连仲夏——都当你是朋友!”

    “所以我们永远不会是朋友,因为,你看不出我有什么了不起。”

    我想我的回答应该激怒了她,她的脸色变了:“你不可能赢的,别说我没告诉你,小雪也回来了。她对vness……呵呵,向来是志在必得。”

    心底一震。林雪她回来了?她不是嫁去香港了吗?

    仿佛看出了我的迟疑,容姗姗又道:“vness的性子我太清楚了,什么都想要个公平嘛,当年小雪背叛她,所以她找了你。你自己想想,她们在一起多久,跟你才多久?你凭什么觉得你能赢?”

    纵然不甘,却仍哑口无言。心头渐渐苦涩,是啊,跟我才多久,不到两年的光阴,巨大落差的对比让我连嫉妒都显得那么没底气。

    “再告诉你一件事好了。”容姗姗熄灭了烟蒂,冷冷一笑。“小雪离婚了,你不知道吧?呵呵,不管是小雪还是夏叡庭,总之,vness是绝对不会和你在一起了。哈哈。”

    第五章

    更甚前次的冲击,我脚步虚浮,险些后退一步。林雪她为了苏曼……离婚了?

    不想让敌意之人欣赏我的痛苦与徘徊,待要转身离开,却忽然被人抓住了手腕。“你们在做什么?”仲夏警惕地看着容姗姗,“姗姗,我可警告过你,不准再欺负思归。”

    容姗姗冷哼一声,扭头便走。

    “思归?”

    “我们只是聊天。”我打破僵局。

    “真的?”仲夏却并不尽信,“要是她欺负你,你尽管告诉我,别藏着。”

    “真的。”我微笑,“关于,我是否值得做你朋友的聊天。”

    仲夏笑了。许是已有了些许醉意,她脚步略有虚浮,眼神却异常透亮。“思归,你知道吗?你至情至性,感情专一,还那么勇敢。在你身上,我学到许多。不用管别人说什么,你是我的朋友,我说值得就值得。”顿一顿,她拉住我的手。“我想,vness对你,一定也是这样。”

    淡淡一句,却几乎激出我隐忍多时的泪。仲夏,知我如她,是在这场前途渺茫的追爱旅途中我唯一的支持者,能得友如她,又何尝不是我的幸运?

    回去席间坐好。

    “思归太闷了,要常喊她出来坐坐。”拍拍我,仲夏大声道。“变成书呆子就不好玩了。”

    我心知她是故意说给谁听,只好附和笑笑。

    “做律师这行,专业是一方面,良好的社交也很重要。专业决定你能不能走这条路,而人际关系决定你能在这条路上走多远。”秦霜华举起酒杯向我示意。

    “谢谢华姐教导。”我忙捧了酒杯敬上。

    “思归,我们华姐可是本地最有名的美女律师,身兼中美两国法律学博士学位,你以后跟着她可有得学了。”

    被仲夏的话惊了惊,竟是如此厉害!

    “你听丫头胡说。我?半退休了已经。”

    商界女强人又多了大律师的光辉,我对秦霜华的敬慕更重几分。“华姐是打什么官司的?”

    “华姐是律师界的万金油,什么官司都能打!”仲夏为秦霜华续了酒,大笑。

    秦霜华宽容地睨她一眼,嗔道:“听她胡说。术业有专攻,万金油?那反倒是绣花枕头了。”

    是这个道理。我连连点头。

    秦霜华又道:“近些年接手的多是些经济案。你呢,主修的什么?”

    “哦,大学时主修的民商。”

    “挺好。”她微微一笑,“好好做,年轻人,前途无量。”

    席间琐碎的闲谈,推杯换盏,因有着仲夏这个淘气包,气氛终归是热得到位。可不知是否我多心,仲夏与初夏的态度却分明透着些怪异。仲夏忽而话痨,忽而大杯灌酒,初夏却自顾自与容姗姗玩骰子,本是亲亲密密的姐妹俩,半小时里竟没有正面说上一句话。

    九点多的时候秦霜华接了个电话离开,容姗姗随后离去。席间便只余了我与仲夏初夏姐妹。

    “要不我们也走吧,我想早点回去看看书。”

    “好,走吧。”仲夏明显喝高了,眼睛亮得发光。摇摇晃晃就来拉我,“我先送你回家。”

    “别了,我自己打车走,你千万不准开车知道吗?”醉成这样还开车,这是想上新闻了。

    一直没有说话的初夏蓦地一把拽住她,抢过钥匙扔给我。“车子你开回去,明天我让她找你取车。”

    “你干吗?放开我!放手!”仲夏使劲挣扎,却头重脚轻栽倒在沙发上。

    “你一个人可以吗?”

    “废话。”

    我这才看见卡座外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彪形大汉,说话间已经俯身过来。“二小姐,得罪了。”

    老鹰捉小鸡般,轻轻松松便将仲夏抱了起来。

    “放开我放开我放开我!”一叠声的呼喊被音乐盖住多半,我皱眉看着仲夏就这样被带走,忍不住喊:“初夏。”

    “有事就说。”初夏挑眉看我,一脸不耐。

    要怎么说呢。我看着躺在大汉怀中较小柔弱的仲夏,泪痕在冰灯闪烁下如此显眼,初夏眼又不盲。

    “仲夏好像不开心。就这样。”

    “哼。”初夏转开脸去,一贯的傲慢中终究是掺杂了些许不安。

    “我先走了。”

    仲夏的grncbrio小跑车实在太过高调,我担心超速不敢开快,竟被三四个骑摩托的年轻人吹了一路的口哨,并三番四次超车在我车前x路线骚扰,配合无间。

    “美女!嗨,美女,下来聊聊啊?”其中一个甚至飞快掠过,车子自我车头险险擦过,几乎撞上。

    我吓到,立刻踩了刹车。

    “哟呼!”始作俑者兴奋地吹起口哨,三四辆摩托围着我开始跑圈。

    我只能强作镇定:“你们再不走我要报警了!”

    “哇,报警,好害怕!”尖锐地笑,然后将摩托声开到更大,雷鸣般震耳欲聋。

    又一个尖着嗓子大喊:“美女,我就是警察,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怎么办怎么办!头一次遇到这种失控场面,手足无措。

    “胡狼,就你那点水平还好意思出来泡妞?”

    刺眼的灯光骤闪,一辆摩托停在身后。雌音明显,车手却是个女人。

    双臂环抱靠着车子站定,路灯将她身影拉得很长。“上次摔得还不够惨?”

    “死三八你别太过分了!”一个小平头挥舞着拳头,“上次赛车分明是你耍诈,要不是最后你挤那一下,我哥他会撞上去吗!今天你要是不给个说法,哥几个非砸了你的车不可!”

    “有本事就砸。”

    “别以为你是女人我就不敢揍你!”

    “够胆子就揍。”

    “你!”

    “好了。”貌似头头的那位终于发话了。“mus,上次的亏我认了,一码归一码,下周的比赛,还希望你能准时来。”

    “这才像句人话么。”

    “不过,现在的事似乎就与你无关了吧?”

    “胡哥,我这可是为你好。”她笑,“你正在骚扰的这位,可是位大律师。你不怕转脸告得你倾家荡产?”

    “你真是律师?”

    我骑虎难下,只好死撑。“你们再不走,明天就等着收律师函吧。”

    “哥,别听这女人瞎掰扯!”

    “闭嘴!”胡狼看看我,又看看她。“好,既然是你朋友,我给你面子。我们走。”

    “算你狠!”小平头开出不远一个甩尾,恶狠狠比中指。“有种你以后都别输!”

    不过片刻,人烟散尽。

    “刚才的事,多谢你了。”我惊魂未定,颤声道谢。

    头盔摘了下来,很自然地左右甩甩头发。昏黄的路灯下一双清透的黑瞳迎面撞来,眉毛修饰地利落飞扬。

    她略比我高些,皮肤雪白,夜风中夹着头盔的样子帅气漂亮。

    “是你?”我想起来了,那晚在便利店忘记带钱的女孩。应该就是她吧。

    无须刻意记住,只因她辨识度太高。

    她扬眉,疏朗一笑。“是我。”

    第六章

    意外遮掩不住,这样想来,我与她还真算有缘。

    “你的车?”

    看一眼给我惹来如此麻烦的grncbrio,深感无奈。“不是,是我朋友的。”

    “男朋友?”她笑。

    几乎是本能地反驳:“当然不是!”

    “哦,那是女朋友。”

    “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我也笑了。“是好朋友。”

    “女的好朋友,我没说错什么呀。”她的眼睛夜色中熙熙发亮。“车子不错,不过,不太适合你的气质。”

    “呵呵,当然不适合,我的气质最适合自行车。”

    “说什么呢。”她被逗乐了,“我是指,这车太高调了。而你,是个低调的人。”

    明明只是第二次见。我对她好感上升,“对了,你刚才怎么会想到说我是律师?”

    “你不是吗?我上次看到你的胸牌,你在律师楼工作。”

    “那你一定少看了两个字。实习。”原来是工作证出卖了我。

    “哈,有什么关系呢。”她耸耸肩,笑。

    我其实很讨厌中国人学外国人做这种耸肩的动作,明明不是那个语言环境,也没有共通的民族幽默,硬生生模仿过来便总觉有些不伦不类。可不知为何( 君莫思归续——似是故人来(GL) http://www.xlawen.org/kan/5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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