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部分阅读
军蚁认为盗墓是极其优雅的事情,甚至把盗墓技术上升到艺术的范畴,但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后代干这一行。
原因很简单,太危险了。
前半生所盗来的宝物,足以使军蚁的晚年生活相当优裕,可以在海边的大别墅中,找上十几个仆人伺候到他死那天。甚至连他的儿子,孙子都会衣食无忧。
可是,他觉得自己这手绝活,必须找一个人传授衣钵才行。面前这个少年,就是他选中的关门弟子。
“有毅力,够聪明,知道进退而且不贪财。”眼前这个少年是军蚁三年来找到的最满意的徒弟,至于之前的几个徒弟,都已经死在不知名的坟墓里,有俩个还是军蚁亲自下的手。
“够狠!”除了上面四个条件之外,军蚁认为盗墓者也必须有的第五个条件。
最成功的盗墓者,当然不是盗掘清东陵的孙殿英,那种强盗般的行为,在军蚁心里根本算不上盗墓。
军蚁认为,最成功的盗墓者,就这自己这种不为人知,隐藏在迷雾之后的高手。
但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常在河边走,鞋肯定有湿的那天。军蚁盗墓的时候也被人发现过。他补救的方法很简单,打昏以后往墓室里面一塞,然后黄土一浇就一了百了。
敢以盗墓为职业的人,杀个把人,根本不算什么事。至少军蚁是这样认为的。
今天晚上也算王会晦气到了极点,军蚁打昏他的原因很简单,一是因为他认为王会看到他们盗墓,二是为了让徒弟杀个人练练手。
他这徒弟什么都好,就是太过心慈手软。不过他不在意,狠心肠是练出来的,想当年他也心慈手软过。杀惯了之后,心里就没了感觉,跟杀鸡宰牛差不了多少。
“喏,知道该做什么吧?”军蚁对少年怒了努嘴,意思再明显不过,“刚才你试探用的那个盗洞还没填呢,去吧。”
说完,他背着手走到一边,用阴鹜的眼神盯着自己的徒弟。
这岭上以前也有几个大墓,不过早都被人倒空了,但是带徒弟练习却是十分合适。所以他指挥着徒弟打了好几个盗洞,不为钱财,只是为了练手。
脸色苍白的少年没奈何,只好用力抓着王会的双脚,拖到一个隐蔽的盗洞前,将他头冲下贯了下去。然后拿起铁锨,飞快的铲起土来。
军蚁微微皱了皱眉,如果是他,肯定会朝头上再补一下,再拿一个石头堵住洞口,最后再灌土。不过见王会是头冲下被扔进洞里的,他就没有吭声。这种情况下就算不堵石头,被打晕的人能生还的几率也近乎等于零。
“感觉怎么样?”军蚁看着额头直冒汗的少年,笑着说,“天快亮了,记住咱们干这行讲究绝不走空,就算是空|穴,也要捡点破瓦片上来。咱们这就下去吧。”
活埋王会的盗洞只是试探用,挖的并不是很深,而旁边不远处一个更加隐蔽的地方还有一个真正盗洞,直通墓|穴深处。
在军蚁的催促下,少年悻悻走了过去,一头钻进盗洞里,然后军蚁紧随其后也钻了进去。
盗墓,一般墓|穴上面会有人把风。但军蚁连他亲老子都信不过,仗着艺高人胆大,练就了一身独行的功夫。而传授给徒弟的,当然也是独行盗墓的本事,所以必须下洞亲自辅导。
这时,盗洞中被活埋的王会已经幽幽醒来,虽然他刚才昏迷过去,但醒来后阿惜把两人的对话似模似样的模拟了一遍,直气的他浑身发抖,在心里破口大骂。
“我X你大爷!这帮倒斗的,真是无法无天!”
第十一章山是能封印齐天大圣的大杀器
如果换做普通人,到了这般绝境,必然已经绝望等死了。但是,王会并不是普通人。
不过王会作为一个还未步入社会的学生,对世界的黑暗面了解的实在太少。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只是在一个不凑巧的时间,走过一个不凑巧的地点,就遭遇如此厄运。
活埋!古已有之的残酷刑罚。受到这种刑罚的人,除了因为窒息会极端痛苦之外。更可怕的,是从心底涌上的那种极端的绝望。
王会还是一个极有血性的年轻人,而且从小就没有吃过什么苦,也没有被什么恶霸混混欺负过。当然中学叛逆的时候,也打过几次群架,不过都是些小打小闹。可今天忽然被人活埋,他心头的邪火就像雨后春笋,飕飕的往外狂冒。
这个盗洞打的奇窄无比,王会又是头冲下。
幸亏他今天吸收到了一点胡夫特粒子,手上的吸力增强了不少,这才勉强将填进来的虚土全给吸走,但他还是非了好大的劲才从洞中挣扎出来。
“活埋是吧!”这时月亮已经落到山下,正是黎明前的黑暗,王会朝地上狠狠啐了口带土的唾沫,喃喃自语。
他翻出根香烟咬在嘴上,忽明忽暗的火星,勾勒出他那全是决然的脸庞
军蚁带着徒弟在墓|穴里转了一圈,正准备出去。他眼力奇佳,就算是这满是盗洞的岭上,还是被他找到一个盗墓贼光顾较少的墓|穴。金银珠宝虽然没有找到,但也找了几件零碎的小玩意,能换上几个钱。
就在这时,盗洞中传来一个突兀的声音:“我知道你们在里面,老子也让你们尝尝被活埋的滋味!”正是王会找到他们的盗洞,在洞口大喊。
刚刚填入盗洞的虽然都是虚土,但只要那青年醒了之后开始挣扎,必然是越踩越实,根本没有出来的可能。所以就连军蚁这种玩土德老手也没有料到,刚刚埋进去的青年,没过一会就爬了出来。
军蚁狠狠的瞪了自己徒弟一眼,脸庞之上浮现出凌烈的杀意。
活埋什么的,他根本没放在心上。这世界上,能埋住他的墓|穴还不存在呢。就算是上面的人拿石头把洞口堵上,以这山岭松软的土质,他大不了再打一个洞出去就是了。
军蚁唯一有些在乎的,就是怕外面的人报警。
挖掘这种小墓,罪过并没有多大。所以凭着他的关系和经济实力,就算进了局子,使几个钱就能出来。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到时候免不了被同道嘲笑。到了他这种级别,面子比什么都重要。
“不过听这傻子的意思,应该是没有报警!”军蚁冷冷一笑,瞳孔骤然缩起,狰狞之色毫不掩饰,“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想把我活埋在地下,真是天真的可怕!”
军蚁带着徒弟慢慢凑到盗洞边,仔细听着外面的声音,如果外面的人敢进来,他就一铲子撂倒。如果不进来,他就想办法打盗洞出去。
霍然间,一大篷细沙犹如洪水般从盗洞中汹涌进来,洞口的少年措不及防,被冲了个正着,一下淹没在沙子化为的江河之中,霎时间就找不到人影了。幸亏军蚁眼疾手快,先一步躲开,不然他自己肯定也会陷进去。
“怎么回事?”
墓|穴上面好像有人将一车的沙子都倾泻在这,就连见惯了诡异事情的军蚁也疑惑起来。他摇了摇头,慌忙钻进墓|穴最深处藏了上去。
军蚁见过长毛的粽子,见过千年不坏的恶毒机关,但今天这种诡异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常年倒斗让他性格极其沉稳,就算是这般劣势的境地,还是没有失去冷静。
对未知的恐惧,让天不怕地不怕的军蚁身体微微颤抖起来。
“难道盗洞里有‘翻天斗’!”军蚁只能往自己最熟悉的专业上联想。翻天斗是陷阱的一种,就是在墓道上面藏上许多流沙,只要一触动机关,沙子就会倾泻下来,仍是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逃出去。不过这种简陋的墓|穴,根本不可能有翻天斗的存在。
盗洞狭小,沙子只掩住小半个墓|穴就慢慢住,不再灌进来,军蚁见自己捡了条性命,恨得咬牙切齿:“小兔崽子,别让军爷我出去,出去以后非要拔了你的皮不可。”
不管怎么说,从原先的盗洞挖出去已经是不可能了。幸亏手里有合适的工具,军蚁站起来走了一圈,就测好了方位,找了一个最近角度,斜斜朝外面打起盗洞来。
从外往墓|穴里挖跟从墓|穴里往外,困难程度高了十倍都不止。但军蚁不愧是技艺高超,只花了一个小时,就打通了往外面盗洞。
哗啦!
刚刚打开一个极小的口子,白色的细沙就从小小的缝隙里涌了进来,流了军蚁一头一脸。他慌忙往后急退,这时沙子已经冲破洞口疯狂涌入,幸亏他反应快,这才被他堪堪避过。
“怎么回事?”军蚁完全想不通了,如果刚刚那个盗洞上方有翻天斗还有可能,但这个盗洞可是他新挖的啊!
“难道是鬼要取我的性命吗?”盗墓人最怵鬼神之说,这情形跟传说中的五鬼搬运之法差不多。军蚁倒斗一生,天地不惧,此刻却竟也流出冷汗了。
墓|穴本就不大,又被沙子占去了大半的空间,空气已经有些稀薄了起来。
军蚁感到自己的心里极其的憋闷,一股邪火汹涌沸腾起来。
这种感觉就像是横行江湖多年的大高手,却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给一巴掌拍出内伤。
如果被别人知道,整个亚洲都能派上名次的盗墓专家,竟然被活埋进这么小小一个墓|穴中,任谁都要笑掉大牙吧。
“妈的!”
军蚁知道如果再拖延下去,自己这条命非要报销在这不可,便选了一个最远的方向,奋力挖掘起来。
“除非你把山搬过来!”
军蚁心里恶狠狠的想。就算是把山搬了过来,他也有办法打穿。
可他哪能想到,王会真的是把沙山搬了过来。
山他虽然不怕,但会流动的沙就不同了,那完全就盗墓者的坟墓。
王会果断将空间里三百多吨的沙全都喷泄在这片山地上,将山谷所有的沟沟坎坎都填满,确定盗墓贼根本没有出来的可能,这才趁着夜色悄悄溜走。
三百多吨沙,是什么概念。
一个中型的大卡车能拉十吨的货物。相当于三十辆卡车同时把车上的沙倾倒在这里,等于硬生生搬了一个小山头过来。
地下的墓|穴才有多大面积,除非军蚁能打出十几米的通道,不然就别想从里面爬出来。
而现在墓|穴里的空气已经极少,就算军蚁体力无限,也不可能支持他打出那么远的盗洞来。更别说他只要稍稍一心急,向上多挖那么一点,整个盗洞就会被沙子填满,前功尽弃
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村民们都已经起床了。有人无意间发现远处山岭的尾矿山好像被谁移走了一部分,纷纷上山查看。到了地方后又赫然发现,被移走的那些尾砂出现在岭腰离大路不远的谷地里。因为这怪事,市里的电视台还专门过来采访。但是所有村民都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采访到的结果也是五花八门。最后有专家出来现身说法,说是风刮的(见CCTV的坑爹节目走进科学),更是让人大跌眼镜。
可任谁也想不到,这片尾砂的下面,埋葬着叱咤一生的盗墓专家,活活被憋死在盗洞中的军蚁和他的小徒弟。
战士死在沙场上,是最大的荣耀。
但盗墓贼死在墓|穴里,却是最大的耻辱。
更何况这种小小的,根本上不了台面的墓|穴。相信临死前,军蚁肯定难受的想死,在九泉之下,也不会瞑目的吧。
而此时,王会还跟没事人一样,在镇上旅馆的床上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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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妹子叫,五菱跑
(二十四第一时间祝大家新年快乐!祝大家,前途平坦,兜里有款,甜长苦短;薪水翻番,好吃好穿,常有新欢,追求的路程越走越宽!)
这两天王会白天在小镇的旅馆里睡觉,晚上就去草沟村的尾砂山晃荡,趁着夜色偷偷吸取矿砂。
村民们发现矿砂在以惊人的速度减少,心里十分奇怪,虽然晚上没有特地派人看守,但是看生人的眼神都多出几分狐疑。王会生怕夜长梦多,拼着不睡觉,花了两天晚上的时间把裸露在外面的矿砂吸了个干净,净赚了320克的黄金。
除此之外,这近千吨的沙子还使吸尘器还多修复了一个备用功能——吸收声波。
这只是一个附带的技能,使王会的手掌可以吸收声波,然后由阿惜翻译,再告知他内容。现在只是一个半吊子的窃听能力,只是聊胜于无。
但是具阿惜所说,这功能也可以升级,到达最高级的时候,不仅可以吸收手机的信号,甚至可以拦截间谍卫星的信号,是一个极其强大的功能。
吸收全球的各种声波和电磁波?这个貌似有点BUG啊!一个小小的辅助功能都能变成金大腿?短短五百年的时间,科技能竟然发展到如此恐怖的地步吗?王会不禁对吸尘器的功能更是期待起来。
半山腰封死盗墓贼那三百吨沙子,王会确没有再管。
虽然说没有亲眼看到什么血淋淋的场面,但他毕竟是杀了人,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舒服,所以这俩天都绕道走,根本就没有经过那里。
因为昨天一直忙到凌晨,王会睡醒的时候已经中午了,他在旅馆的床上把玩着手里的320克黄金,打算找个地方卖掉。
金子沟到处都是收购金矿的地方,虽说价格比市区便宜,但金子这种硬通货的价格,全国各地也差不了多少。
现在王会已经穷的叮当乱响,如果再不找点钱花花,连回去的车票钱都不够了。
王会披着衣服下楼,向旅馆老板打听哪有收购黄金的地方。
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正在旧电脑上玩纸牌接龙,听说王会想要卖黄金,当即热心的拉着他的袖子,把他带到旁边的一个小店铺里。
“320克黄金,成色不错,能有18K,不过应该是矿金,还没冶炼过,我给你一个高价,一克205,这一共嘛,有六万五千六,我再给你添点,六万六整!”光头的大叔穿着一身破旧的工作服,接了金块后狐疑的瞅了瞅王会,便拿到里屋捣鼓了一番,报出一个价码。
“我这金子足足有21K,虽然成色上给的少了点,但还算实在。”虽然花了王会三天的时间,但这些黄金跟捡来的却是差不了多少。他思索了一会,便准备答应下来。
三天时间赚了六万多啊,一天两万啊!一个月六十多万!一年七百多万!千万富豪指日可待!
王会面无表情,但心里确是乐得像朵盛开的牡丹花。
“怎么样?卖吗?我给的价钱可没有什么虚头,不信你去别的店铺问问。”光头大叔虽然嘴上说的轻松,但一点都没有把金块还给王会的意思。
“卖了!”见旁边旅馆的老板也在怂恿,王会一咬牙便同意了下来。
他以后可是赚大钱的人,如果在这些小钱上斤斤计较,也难免太没气量了。
“好,那你等着。”大叔嘴角露出笑容,拿这金块走进里屋,不一会便拿了一个袋子出来。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这光头大叔邋里邋遢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下能拿出几万现金的人,可事实上,这个袋子里确确实实是六万现金。大叔又从柜台里点出六十张红票票出来,交到王会手上。
“当场数清楚啊,过后出啥情况我可不负责。”大叔笑着说。
“嘿嘿,那哪能呢!”虽然如此说着,王会还是仔仔细细把钞票点了一遍,接着道了一声谢,便准备出门。
这时,王会的手机忽然响了,是鹏子打来的。
“喂,王会,这几天你跑哪了?”鹏子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兴奋。
“我有点事,在金子沟玩呢,怎么了?”王会毫不在意的回答。
“咳,你真不够意思,认识那么漂亮的妹子也不告诉兄弟。”鹏子的语气酸溜溜的。
“妹子?什么妹子?”王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嘿嘿,小子你还装,让她给你说话了啊。”鹏子贱笑了两声,电话那边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会哥哥吗?我是小宁。”电话那头传来少女的声音。
“小宁?”王会吃了一惊。
小宁是王会的青梅竹马,全名温思宁。她父亲温国华和王会的父亲是好朋友,所以小时候温思宁和王会经常一起玩。
后来王会到江北市上大学,大一刚开学的时候,温思宁还来过王会的住处一回,后来因为温思宁谈了男朋友,俩人的联系才慢慢变少了。
大学四年,岁月蹉跎,物是人非。如果不是今天温思宁忽然打电话过来,王会几乎都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妹妹。
“你怎么来江北了?怎么不给我先打个电话?”王会奇怪的问。
“我我钱包和手机都被小偷偷走了,我想起会哥哥你在江北大学上学,就只好先来找你。”温思宁声音还有些哽咽,应该是刚哭过。
“这孩子,到底是个天然呆,还是个天才!这都快四年过去了,凭着那一丁点印象,还能摸到我住的地方。”王会在心中暗道。
“好好,我现在没在市区,你在我那玩会,我马上就回去。”王会挂了电话,便心急火燎的走出门。
因为最近几年金子沟发展旅游业,小镇的墙上到处贴的都是租车的电话。
王会身负巨款,自然不肯再去挤破公共汽车,便从墙上随便挑了个号码拨了过去。没过五分钟,一辆半新的五菱之光面包车便冒着黑烟跑了过来。
“你一个人?”一个跟王会年纪相仿的小伙子用狐疑的目光打量着王会。
“恩,就我一个。”王会懒得跟他废话,拉开车门大大咧咧的坐到后排。
“就算是一个人可也不打折。”小伙儿发动了车,电机响起了剧烈的咳嗽声。
“喏,先给你钱,路上别再接别人的活了。我有点晕车,你开稳点。”王会抽出两张红票子递过去。
“好嘞,你说不接就不接!”小伙子见了钱,登时眉开眼笑,一脚油门,车就飙了出去。金子沟离市区也就几十公里,面包车又省油,这趟跑下来,他能落个150块钱,心情自然大好。
“你开慢点”这面包车看起来虽然不旧,但跑起来,却没有一个地方不响的。而且这小伙儿年轻气盛,就算超他的车是奔驰宝马,他也非要跟人较较劲。
开着这叮当乱响的破面包,他时速竟然能飙到一百四,不禁让王会怀疑他是不是开喷气式飞机的。
一直到了市区,测速和红灯多了起来,小伙儿这才慢慢减速,将一脸苍白的王会送到江北大学的路口,便一股黑烟消失了。
“黑云来,黑烟去,你是妖精吧!”王会扶着垃圾桶,吐了个昏天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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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商家最喜欢带妹子的顾客
(祝大家新年快乐)
“会哥哥。”王会刚一进门,一个身材苗条少女慌忙站来起来,怯生生的喊道。
少女纤细的腿上穿着黑色的丝袜,完美的腿型勾出诱人的弧度,脚上踩着一双棕色的短筒小皮靴,更是衬得少女亭亭玉立。
少女身上穿着一套玫红的连衣裙,颜色有些艳俗,乍一看有些风尘味道。但配上少女清丽的面容,却形成了强大反差,好似堕入凡尘的天使。
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开来,有几缕耷拉在少女很有料的胸脯上,好像磁铁一般吸引眼球。
除了嘴唇上淡淡的浅粉色唇彩和浓密的长睫毛,少女脸上其他地方看起来都很自然,应该没怎么化妆。
“靠!都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我原来以为都是扯淡,现在我总算信了!小宁这丫头真是我看走眼了!”见到少女的模样,王会不禁一愣,心头暗叹。
他看女人从来都是从下到上,如果露脚就先看脚,之后看腿,再看腰,然后是胸,最后才是脸蛋。温思宁小的时候长得也不难看,但却是一个小胖妞,虽然脸上圆滚滚的也很可爱,但身材却不好,并不是王会的菜。
没想到几年不见,除了胸脯还是保持原来的高度,她竟然脱落成一个苗条的美女了,而且这身打扮,也忒勾人了点。
“呵呵,小宁,这么久不见,你比以前更漂亮了。”王会将外套脱下来,笑着说道。
“谢谢”少女脸一红,低着头发出几近蚊喃的声音。
“走走,坐屋里再说。”王会瞅着鹏子一脸垂涎三尺的模样,心里有些不爽。
“王会,你真不够意思。有这么个好妹妹,也不介绍给兄弟我。”鹏子把王会拉到一边,小声说道。
“你不是有女朋友了,还都快结婚了?怎么?想脚踏两只船?”王会眼睛一翻,挥手示意让温思宁先进去。
“咳,美女多认识一个又没什么坏处,你到底有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你要没,我可就进攻了。到时候别说我挖你墙角。”鹏子眯缝着眼,贱笑道。
“我当然有意思!你少打我妹子的注意。”王会狠狠白了鹏子一眼,“以后再有美女,肯定先介绍给你认识,小宁你就别想了。我明天再请你吃饭,今天我陪她出去吃,和你这个色狼搅和在一起,我不放心。”
说完,王会在鹏子极其鄙视的目光中,走进自己房间,反手把门锁上。
“呵呵,小宁你怎么来江北了,我听说你不是在读大专呢?”王会屋里地方不大,只好让少女坐在自己床上。
“恩,我去年就毕业了,最近一直在家闲着呢,有时候帮家里点忙。”温思宁白嫩的手指抚摸着床上的单子,若有所思。
“那你男朋友呢?上学还是工作呢?”王会从小冰箱里取了瓶统一绿茶递过去。
“没男朋友呢。”温思宁小脸一红,死死盯着自己的脚尖。
“哦?”王会心中没来由的一喜,不露声色的问,“我听说以前不是有个吗?”
“那个都是别人瞎传的,我们俩只是关系比较好,而且早就不联系了。”温思宁慌忙辩解,白嫩的小手乱挥,发丝随着摇曳起来。
“会哥哥,你女朋友可真信心,房间打扫的这么干净。”温思宁低着头小声说道,手掌又在床上摩挲起来。
“哪有什么女朋友啊!虽说不谈恋爱的大学是不完整的大学,但是我家出事你也应该知道,哪有那闲工夫。”王会扯了个谎。他总不能说自己没谈恋爱是因为别人看不上自己吧。
温思宁的身体不为人知的一颤,脸上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
“天也不早了,咱们先出去帮你补个手机卡,再买个手机。”王会掏出手机瞅了瞅时间,都四点多了,再不抓点紧,移动就下班了。
说着,跟鹏子打了个招呼,然后带着少女朝门外走去
大学旁边就是商业区,王会先带温思宁到移动营业厅补了电话卡,便带她到了旁边一个手机专卖店。
“我用普通的手机就好了,不用最新款的,太贵的话,我该没钱还你了。”温思宁见王会让店员拿出的全是最新型的手机,慌忙拉着他的衣袖轻轻说。
“没事,就当我送你的。”六万钞票说多不多,但买几个手机确是绰绰有余,王会难得这么阔气一会。
“不行,我一定要把钱还给你,不然就算你买给我,我也不要。”温思宁手臂一挥,挺翘的小鼻子微微皱起。
“好好,你说怎样就怎样。”王会给温思宁挑了最新的苹果手机,自己要了一个诺基亚N9。
“一共多少钱?”王会装作从西装的口袋掏钱出来。其实他早在回来的时候就把钞票全吸入空间里,身上拿那么多钱,总是不方便。
“诺基亚4500,苹果5500,一共一万。”店员已经将两款手机盒子都放进塑料袋里,放在柜台上。
“这么贵?抢钱啊!咱们换一家吧。”听到这个价格,温思宁吃了一惊,慌忙拉着王会往外走。
“时间不早了,换地方多麻烦,就这吧。喏,这是一万块钱。”王会微微一笑,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叠红色票子。
“你”见到王会阔气的表现,温思宁一张俏脸上阴晴不定,忽然一甩手,扭头朝门外走去。
“果然是女人心海底针,送她东西,她也会不乐意。她人生地不熟的,万一出了什么差池,我可以后悔一辈子。”
王会怎么也想不到温思宁说翻脸就翻脸,慌忙一个箭步冲过去,拉住少女的胳膊。
“会哥哥,你家出了那么大的事,你怎么花钱还大手大脚的!”温思宁眼圈一红,一抹眼泪在眼眶里面打转。
“没事,这是我自己靠本事赚的,又不是问家里要的。”听到温思宁这么说,王会才知道她是关心自己,慌忙解释。
“可是”温思宁欲言又止,被王会抢过话头,“没什么可是的,给你,你就拿着,反正你说要还我钱,就当是借给你的。”
这时店员已经数过钱,去柜台开了发票,让王会填保修卡。
王会填了保修卡拿了发票,就拉着兀自发愣的温思宁走出手机专卖店,挥手拦了出租车,朝江北市最上档次的饭店“豪客”开去。
第十四章赌瘾毒瘾的戒除难度都排不了第一
“豪客”——江北市数一数二的大饭店,这里的饭菜也许不是最好吃的,这里的服务可能不是最周到的,但这里的价钱绝对是最贵的。
豪客的老板申生星的经营理念就是——让顾客去豪客吃饭成为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
所以饭店里的装饰,绚烂奢华,光是大厅上面巨大的水晶吊灯,据说就花了上百万钞票。更别说大厅中间,闪亮着金色光芒的狮子型喷泉,墙壁上精美无比的浮雕壁画,还有鎏金的穹顶。
推开旋转的水晶玻璃门,王会心里暗暗吃惊,有种来到皇宫的感觉。
“先生您好?请问预约了吗?”身穿华服的高挑女子,一副甜美的笑容,轻声问道。
“没有预约。没位置了吗?”王会穷人乍富,心里还有些没底,见到如此奢华的场面,气势不禁颓了几分。
“请问先生几位。”身材高挑的女服务员依旧一脸笑容。
“肯定是没位置了,咱们换个地方吧。”温思宁藏在王会身后,悄悄拽了拽他的胳膊。
“就我们两个。”王会握了握温思宁柔若无骨的小手,微笑着点了点头。
“先生请随我来。”见到这种暧昧的场面,女服务员连眉眼之间都泛出笑意来,对着局促的两人说道。
店大欺客在别的地方可能是至理,但在江北市却并不适用。
豪客的服务员都受过专业训练。即使是一个衣衫褴褛,满脸烟灰的落魄中年人,她们也会一直保持职业微笑,尽全力服务周到,因为这人保不齐就是哪个矿场的大老板。
曾经有过这样的新闻:两个开着宝马的富二代在街上与一个开着长安之星的中年男人发生争执。这两富二代年少气盛,又嚣张跋扈惯了,见这男人其貌不扬,开的又是烂车。一言不合拿出车里的金属棒球棍将长安之星砸了个稀烂。那中年男人默默不语,拿出其貌不扬的手机拨了个电话。十分钟不到,五辆奥迪A6狂奔而来,从里面钻出十几个穿着西装的大汉,二话不说,对着宝马一通乱砸。吓得那俩青年赶紧打电话给他老子。
结果他老子怒气冲冲的赶过来,见到那中年男人也是一顿点头哈腰,最后掏出十万赔了长安之星,这才算了事。
江北市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暴发户,而暴发户们还喜欢扮猪吃虎的城市。
王会虽然一身衣衫不怎么高档,神情之间也有些局促,但眉宇中隐隐有着一股傲气。
女服务员干服务业也有几年了,自然懂得莫欺少年穷的道理,更别说王会出手阔绰,甩手给了她一百块的小费。虽然出于规矩,她没有收,但已经知道这青年是个年少多金的主,保不齐是哪家的公子,所以服务更是周到。
“极品鲍鱼,澳洲龙虾,小宁,你要点什么?”这几个菜都是王会听说过,没吃过的东西,所以今天全都要了,想过过嘴瘾。
“会哥哥,就这些吧,咱们两个吃不了那么多。”温思宁把小手端端正正的放在膝盖上,低着头轻轻的说。
“没事,吃不完打包回去,给鹏子解馋。”王会已经点玩菜,又要了一盒软中华,靠在椅子上,舒服的吞云吐雾。
有钱的感觉,就是爽!这一段天天吃泡面,肚里的馋虫都快被饿死了。
王会翘着二郎腿,轻轻的哼着小曲,眯缝着眼睛欣赏着眼前秀色可餐的少女,心里无比的惬意。
“会哥哥,我这次来江北,其实找你有事。”从耳朵上垂下来的头发盖住她的侧脸,让人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是光听语气,就有什么难言之隐。
“什么事,你说吧,只要我能帮忙的,一定帮忙!”王会轻轻一笑,语气庄重起来,朝着温思宁微微倾了倾身子。
“恩其实是为我爸的事来的。你知道吧,我爸很喜欢玩那个。”温思宁做了个起牌码牌的动作。
王会当然知道。温思宁的爸爸温国华,不抽烟不喝酒,但有一个极恶劣的毛病,就是喜欢赌博。
不光是麻将,只要能赌钱的东西,他都喜欢。前几年还去过澳门的赌场玩过一次,结果大败而回,消停了一段之后,又忍不住手痒,天天搓麻度日。
幸亏温思宁家家底殷实,她妈又坚强能干,倒是勉强维护着家里的生计,期望等到温国华有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不过赌博这泥潭可不是能轻易爬出来的,所以温国华最近又犯了毒瘾,从王会的家乡鼎洲市跑到省会江北市来玩。
“你的意思是说,让我好好劝劝你爸?实在不行找俩同学把他架走?”听完温思宁所说,王会面露难色。
他何德何能可以劝动温国华,到时必然是把老爷子强行架走。但这事毕竟只是温思宁家的家事,他一个外人插手可不太好。
“可是,可是我爸的身体最近十分不好,我怕他”温思宁着急起来,眼泪又在眼眶里滚动着,好似马上就要流出来。
王会最见不得女人哭,而起温叔叔以前对自己也是不错,心一软,只好答应,“江北市这么大,你知道他在哪吗?”
“恩,昨天他给我打电话让我给他送两千块钱过来,我当时没答应。现在说给他送钱,他肯定告诉我在哪。”见到王会答应,温思宁这才破涕为笑,使劲点了点头。
“那吃完饭,我就跟你一起过去,先劝劝看,实在不行的话,我就打电话找鹏子过来。”这时服务员已经开始上菜,见到这些饭菜惹人垂涎三尺的色泽,王会食指大动,也没跟温思宁多客气,便开动起来。
温思宁的吃相很文雅,一看就是家教很好。不过她明显心事重重,吃了几筷子就停了下来,盯着自己的脚尖,默默不语。
王会只好一个人狼吞虎咽胡吃海塞。
“额~!”王会使劲打了个饱嗝,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这些饭菜贵是贵,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好吃嘛!”
王会叫服务员过来结了帐,便带着温思宁走出门,上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
凉爽的夜风透过车窗吹进来,温思宁柔软的长发在风中摇曳,王会凝视着少女的侧脸。
“如果不是这一脸愁苦相,怎么看也是一个魅惑众生的极品美女啊!就算是这一副愁苦相,也有一种西施捧心的凄美感觉啊。”
出租车走了大半个钟头,按照温思宁的提供的地点,停靠在江北市北城区一个不算繁华的地段。
这一片多是低矮的小楼,而且楼上的窗户上,无不挂着大大的广告,写着“棋牌酒水”四个字。
第十五章过年打麻将是中国人的传统
富裕的物质生活,空虚乏味的精神生活。
强烈的反差让许多人无所适从,许多人在经历过浑浑噩噩的生活后,都向往过上刺激的生活。
怎样的生活刺激?
偷情、婚外恋、逛夜店。这样的生活虽然也算刺激,可是很快就会乏味,特别是在这个到处都是婚外恋的社会。这种背德的快感,根本无法长久的保持。
所以真正能体验刺激生活的途径,大约只有两个,毒粉和赌博。
毒粉被国家严厉禁止,而且会对身体产生强烈的依赖作用,最后导致死亡。
有钱的人大约都是怕死的,所以他们会选取第二种,赌博。
其实赌博是比毒粉更加恐怖的洪水猛兽。几百万的资产光是毒粉的话,还能维持个几年。而几百万资产在赌博上,只需要一晚。
而这种豪赌带来的刺激与快感,才是真正麻醉人的心灵毒药,只要上瘾,就很难戒掉。
虽然国家严厉禁止赌博,但棋牌室明面上并不是赌博,所以还是大行其道,整个江北市,光棋牌室就有近万个。
温国华所在的棋牌室,只是其中的一个。
王会牵着温思宁柔软的小手,穿过昏暗的走廊,来到四楼棋牌室门口,推门走了进去。
几台自动麻将机,十几张椅子,强烈的白炽灯,满地的烟头,屋里呛人的劣质香烟味道,组成了这个小小棋牌室的一切。
因为棋牌室的竞争激烈,这个小小的棋牌室只有四个人在激烈的战斗。
三个大腹便便愁眉苦脸的中年大叔还有一个穿着花衬衫中分头的青年。
“自摸!混一色!(麻将的一种牌型)六番!位位六百!”王会他们到了还不到一分钟,那个穿着花衬衫的青年就已经胡了。而且还是混一色,一种较为难胡的特殊牌型,因为这次是他坐庄,庄家输赢翻倍,所以这一把牌为他带来1800块的收入。
“靠!真他妈的邪门!”其中两个大叔唉声叹气的掏出钱来,一张张数出来交到花衬衫手上。
“小宁,你可来了,快把钱拿出来,先把叔叔们的账给还上。”一个谢顶的中年胖子这才慌忙站起来,对温晓宁喊道,额头上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滚落下来。
能看出,温国华输的极惨,竟完全没有注意到和温思宁一起来的王会。
“呵呵,温叔叔好。”王会只好主动打招呼。
“啊这不是王会吗?你怎么来了?”温国华吃惊起来。
王会却一直讪笑,并不说话。他总不能说,是为了绑你回去的吧。
“我坐车的时候钱包被小偷偷走了,所以没钱带给你。”见到自己父亲这般模样,温思宁小嘴一撅,气鼓鼓的说,“爸,别玩了,反正都没钱了,咱们先回去吧。”
“哎,不是我不想走啊,昨天还行,赢了点钱。今天邪门透了,硬是连一个屁胡都没,带来的五万块钱全给输光了。还欠下两万的账。我这账不清,怎么走啊!”温国华脸上露出难色,小眼珠地溜乱转。
温国华也算是麻坛高手,他从小就喜欢打麻将,玩了有大半辈子,所以他在鼎洲市也算是赫赫有名的高手。这次他跟朋友到江北,本意是找几个肉鸡圈钱来的,但怎么也想不到,今天遇到史无前例的惨败。
不管他使出怎样的麻将技术,不管他怎么小心,可摸来的一直是烂牌,所以从中午到晚上,竟然没有胡过一把。他们玩的又大,一番算50块,要不是因为他后来换了策略,打的保守,也支撑不到现在。
好不容易支撑到温思宁来了,自己女儿竟然一分钱都没带来,温国华自然着急上火,看起来跟挨了枪子的兔子差不多。
“那叔叔你的意思是,如果不把欠账还光,就不能走?”王会算是听明白了意思,问道。
温国华使劲点了点头,从怀里摸出皱巴巴的烟卷正要点着。
“抽我的吧。”王会把豪客里买的中华递了过去。
“咦!好烟啊。王会你最近发财了?”温国华看王会的眼神有些怪异,取了一根烟点燃后,把烟盒还了回去。
“老温,快点啊!墨迹什么呢!”麻将桌旁的两名中年大叔也输昏了头,催促起来。
“好好,就过去。王会你身上有钱没,几百块也行。等翻本了加倍还你。”温国华急躁起来,竟然拉下脸向王会借钱。
“爸!你!”温思宁使劲瞪了她父亲一眼,“会哥哥,别给他!”
“哎呀,叔叔都说了,不赢钱就没法回去,再说他也不一定会输,这输一天了,肯定该转运了。”王会眼珠一转,心里忽然冒出来一个主意,从兜里掏出一千块钱,递到温国华手上。
“会哥哥,你!”温思宁见王会根本不听她的意见,硬是把钱给了自己父亲,急的小脚一跺,转身就要走,被王会一把拉住。
“你放心吧!我保管两个钟头内把叔叔给带回去,不信的话,咱们俩拉钩。”王会把少女的娇躯揽在怀里,在她耳边轻声说着。
温思宁虽然一脸不信的样子,但看王会说的坚决。她忽然想起小时候总是和王会玩拉钩上吊的游戏,他确实从来没有骗过自己。心里不由一甜,只好闷闷不乐的搬了个椅子坐在温国华身后。
麻将是中国人发明的游戏,传说还跟水浒传的108将有关。本来是一项极其有趣的娱乐活动,温文尔雅,老少咸宜。但是随着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麻将成为那些见物思赌,嗜赌若?( 超级无敌吸尘器 http://www.xlawen.org/kan/974/ )
原因很简单,太危险了。
前半生所盗来的宝物,足以使军蚁的晚年生活相当优裕,可以在海边的大别墅中,找上十几个仆人伺候到他死那天。甚至连他的儿子,孙子都会衣食无忧。
可是,他觉得自己这手绝活,必须找一个人传授衣钵才行。面前这个少年,就是他选中的关门弟子。
“有毅力,够聪明,知道进退而且不贪财。”眼前这个少年是军蚁三年来找到的最满意的徒弟,至于之前的几个徒弟,都已经死在不知名的坟墓里,有俩个还是军蚁亲自下的手。
“够狠!”除了上面四个条件之外,军蚁认为盗墓者也必须有的第五个条件。
最成功的盗墓者,当然不是盗掘清东陵的孙殿英,那种强盗般的行为,在军蚁心里根本算不上盗墓。
军蚁认为,最成功的盗墓者,就这自己这种不为人知,隐藏在迷雾之后的高手。
但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常在河边走,鞋肯定有湿的那天。军蚁盗墓的时候也被人发现过。他补救的方法很简单,打昏以后往墓室里面一塞,然后黄土一浇就一了百了。
敢以盗墓为职业的人,杀个把人,根本不算什么事。至少军蚁是这样认为的。
今天晚上也算王会晦气到了极点,军蚁打昏他的原因很简单,一是因为他认为王会看到他们盗墓,二是为了让徒弟杀个人练练手。
他这徒弟什么都好,就是太过心慈手软。不过他不在意,狠心肠是练出来的,想当年他也心慈手软过。杀惯了之后,心里就没了感觉,跟杀鸡宰牛差不了多少。
“喏,知道该做什么吧?”军蚁对少年怒了努嘴,意思再明显不过,“刚才你试探用的那个盗洞还没填呢,去吧。”
说完,他背着手走到一边,用阴鹜的眼神盯着自己的徒弟。
这岭上以前也有几个大墓,不过早都被人倒空了,但是带徒弟练习却是十分合适。所以他指挥着徒弟打了好几个盗洞,不为钱财,只是为了练手。
脸色苍白的少年没奈何,只好用力抓着王会的双脚,拖到一个隐蔽的盗洞前,将他头冲下贯了下去。然后拿起铁锨,飞快的铲起土来。
军蚁微微皱了皱眉,如果是他,肯定会朝头上再补一下,再拿一个石头堵住洞口,最后再灌土。不过见王会是头冲下被扔进洞里的,他就没有吭声。这种情况下就算不堵石头,被打晕的人能生还的几率也近乎等于零。
“感觉怎么样?”军蚁看着额头直冒汗的少年,笑着说,“天快亮了,记住咱们干这行讲究绝不走空,就算是空|穴,也要捡点破瓦片上来。咱们这就下去吧。”
活埋王会的盗洞只是试探用,挖的并不是很深,而旁边不远处一个更加隐蔽的地方还有一个真正盗洞,直通墓|穴深处。
在军蚁的催促下,少年悻悻走了过去,一头钻进盗洞里,然后军蚁紧随其后也钻了进去。
盗墓,一般墓|穴上面会有人把风。但军蚁连他亲老子都信不过,仗着艺高人胆大,练就了一身独行的功夫。而传授给徒弟的,当然也是独行盗墓的本事,所以必须下洞亲自辅导。
这时,盗洞中被活埋的王会已经幽幽醒来,虽然他刚才昏迷过去,但醒来后阿惜把两人的对话似模似样的模拟了一遍,直气的他浑身发抖,在心里破口大骂。
“我X你大爷!这帮倒斗的,真是无法无天!”
第十一章山是能封印齐天大圣的大杀器
如果换做普通人,到了这般绝境,必然已经绝望等死了。但是,王会并不是普通人。
不过王会作为一个还未步入社会的学生,对世界的黑暗面了解的实在太少。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只是在一个不凑巧的时间,走过一个不凑巧的地点,就遭遇如此厄运。
活埋!古已有之的残酷刑罚。受到这种刑罚的人,除了因为窒息会极端痛苦之外。更可怕的,是从心底涌上的那种极端的绝望。
王会还是一个极有血性的年轻人,而且从小就没有吃过什么苦,也没有被什么恶霸混混欺负过。当然中学叛逆的时候,也打过几次群架,不过都是些小打小闹。可今天忽然被人活埋,他心头的邪火就像雨后春笋,飕飕的往外狂冒。
这个盗洞打的奇窄无比,王会又是头冲下。
幸亏他今天吸收到了一点胡夫特粒子,手上的吸力增强了不少,这才勉强将填进来的虚土全给吸走,但他还是非了好大的劲才从洞中挣扎出来。
“活埋是吧!”这时月亮已经落到山下,正是黎明前的黑暗,王会朝地上狠狠啐了口带土的唾沫,喃喃自语。
他翻出根香烟咬在嘴上,忽明忽暗的火星,勾勒出他那全是决然的脸庞
军蚁带着徒弟在墓|穴里转了一圈,正准备出去。他眼力奇佳,就算是这满是盗洞的岭上,还是被他找到一个盗墓贼光顾较少的墓|穴。金银珠宝虽然没有找到,但也找了几件零碎的小玩意,能换上几个钱。
就在这时,盗洞中传来一个突兀的声音:“我知道你们在里面,老子也让你们尝尝被活埋的滋味!”正是王会找到他们的盗洞,在洞口大喊。
刚刚填入盗洞的虽然都是虚土,但只要那青年醒了之后开始挣扎,必然是越踩越实,根本没有出来的可能。所以就连军蚁这种玩土德老手也没有料到,刚刚埋进去的青年,没过一会就爬了出来。
军蚁狠狠的瞪了自己徒弟一眼,脸庞之上浮现出凌烈的杀意。
活埋什么的,他根本没放在心上。这世界上,能埋住他的墓|穴还不存在呢。就算是上面的人拿石头把洞口堵上,以这山岭松软的土质,他大不了再打一个洞出去就是了。
军蚁唯一有些在乎的,就是怕外面的人报警。
挖掘这种小墓,罪过并没有多大。所以凭着他的关系和经济实力,就算进了局子,使几个钱就能出来。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到时候免不了被同道嘲笑。到了他这种级别,面子比什么都重要。
“不过听这傻子的意思,应该是没有报警!”军蚁冷冷一笑,瞳孔骤然缩起,狰狞之色毫不掩饰,“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想把我活埋在地下,真是天真的可怕!”
军蚁带着徒弟慢慢凑到盗洞边,仔细听着外面的声音,如果外面的人敢进来,他就一铲子撂倒。如果不进来,他就想办法打盗洞出去。
霍然间,一大篷细沙犹如洪水般从盗洞中汹涌进来,洞口的少年措不及防,被冲了个正着,一下淹没在沙子化为的江河之中,霎时间就找不到人影了。幸亏军蚁眼疾手快,先一步躲开,不然他自己肯定也会陷进去。
“怎么回事?”
墓|穴上面好像有人将一车的沙子都倾泻在这,就连见惯了诡异事情的军蚁也疑惑起来。他摇了摇头,慌忙钻进墓|穴最深处藏了上去。
军蚁见过长毛的粽子,见过千年不坏的恶毒机关,但今天这种诡异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常年倒斗让他性格极其沉稳,就算是这般劣势的境地,还是没有失去冷静。
对未知的恐惧,让天不怕地不怕的军蚁身体微微颤抖起来。
“难道盗洞里有‘翻天斗’!”军蚁只能往自己最熟悉的专业上联想。翻天斗是陷阱的一种,就是在墓道上面藏上许多流沙,只要一触动机关,沙子就会倾泻下来,仍是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逃出去。不过这种简陋的墓|穴,根本不可能有翻天斗的存在。
盗洞狭小,沙子只掩住小半个墓|穴就慢慢住,不再灌进来,军蚁见自己捡了条性命,恨得咬牙切齿:“小兔崽子,别让军爷我出去,出去以后非要拔了你的皮不可。”
不管怎么说,从原先的盗洞挖出去已经是不可能了。幸亏手里有合适的工具,军蚁站起来走了一圈,就测好了方位,找了一个最近角度,斜斜朝外面打起盗洞来。
从外往墓|穴里挖跟从墓|穴里往外,困难程度高了十倍都不止。但军蚁不愧是技艺高超,只花了一个小时,就打通了往外面盗洞。
哗啦!
刚刚打开一个极小的口子,白色的细沙就从小小的缝隙里涌了进来,流了军蚁一头一脸。他慌忙往后急退,这时沙子已经冲破洞口疯狂涌入,幸亏他反应快,这才被他堪堪避过。
“怎么回事?”军蚁完全想不通了,如果刚刚那个盗洞上方有翻天斗还有可能,但这个盗洞可是他新挖的啊!
“难道是鬼要取我的性命吗?”盗墓人最怵鬼神之说,这情形跟传说中的五鬼搬运之法差不多。军蚁倒斗一生,天地不惧,此刻却竟也流出冷汗了。
墓|穴本就不大,又被沙子占去了大半的空间,空气已经有些稀薄了起来。
军蚁感到自己的心里极其的憋闷,一股邪火汹涌沸腾起来。
这种感觉就像是横行江湖多年的大高手,却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给一巴掌拍出内伤。
如果被别人知道,整个亚洲都能派上名次的盗墓专家,竟然被活埋进这么小小一个墓|穴中,任谁都要笑掉大牙吧。
“妈的!”
军蚁知道如果再拖延下去,自己这条命非要报销在这不可,便选了一个最远的方向,奋力挖掘起来。
“除非你把山搬过来!”
军蚁心里恶狠狠的想。就算是把山搬了过来,他也有办法打穿。
可他哪能想到,王会真的是把沙山搬了过来。
山他虽然不怕,但会流动的沙就不同了,那完全就盗墓者的坟墓。
王会果断将空间里三百多吨的沙全都喷泄在这片山地上,将山谷所有的沟沟坎坎都填满,确定盗墓贼根本没有出来的可能,这才趁着夜色悄悄溜走。
三百多吨沙,是什么概念。
一个中型的大卡车能拉十吨的货物。相当于三十辆卡车同时把车上的沙倾倒在这里,等于硬生生搬了一个小山头过来。
地下的墓|穴才有多大面积,除非军蚁能打出十几米的通道,不然就别想从里面爬出来。
而现在墓|穴里的空气已经极少,就算军蚁体力无限,也不可能支持他打出那么远的盗洞来。更别说他只要稍稍一心急,向上多挖那么一点,整个盗洞就会被沙子填满,前功尽弃
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村民们都已经起床了。有人无意间发现远处山岭的尾矿山好像被谁移走了一部分,纷纷上山查看。到了地方后又赫然发现,被移走的那些尾砂出现在岭腰离大路不远的谷地里。因为这怪事,市里的电视台还专门过来采访。但是所有村民都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采访到的结果也是五花八门。最后有专家出来现身说法,说是风刮的(见CCTV的坑爹节目走进科学),更是让人大跌眼镜。
可任谁也想不到,这片尾砂的下面,埋葬着叱咤一生的盗墓专家,活活被憋死在盗洞中的军蚁和他的小徒弟。
战士死在沙场上,是最大的荣耀。
但盗墓贼死在墓|穴里,却是最大的耻辱。
更何况这种小小的,根本上不了台面的墓|穴。相信临死前,军蚁肯定难受的想死,在九泉之下,也不会瞑目的吧。
而此时,王会还跟没事人一样,在镇上旅馆的床上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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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妹子叫,五菱跑
(二十四第一时间祝大家新年快乐!祝大家,前途平坦,兜里有款,甜长苦短;薪水翻番,好吃好穿,常有新欢,追求的路程越走越宽!)
这两天王会白天在小镇的旅馆里睡觉,晚上就去草沟村的尾砂山晃荡,趁着夜色偷偷吸取矿砂。
村民们发现矿砂在以惊人的速度减少,心里十分奇怪,虽然晚上没有特地派人看守,但是看生人的眼神都多出几分狐疑。王会生怕夜长梦多,拼着不睡觉,花了两天晚上的时间把裸露在外面的矿砂吸了个干净,净赚了320克的黄金。
除此之外,这近千吨的沙子还使吸尘器还多修复了一个备用功能——吸收声波。
这只是一个附带的技能,使王会的手掌可以吸收声波,然后由阿惜翻译,再告知他内容。现在只是一个半吊子的窃听能力,只是聊胜于无。
但是具阿惜所说,这功能也可以升级,到达最高级的时候,不仅可以吸收手机的信号,甚至可以拦截间谍卫星的信号,是一个极其强大的功能。
吸收全球的各种声波和电磁波?这个貌似有点BUG啊!一个小小的辅助功能都能变成金大腿?短短五百年的时间,科技能竟然发展到如此恐怖的地步吗?王会不禁对吸尘器的功能更是期待起来。
半山腰封死盗墓贼那三百吨沙子,王会确没有再管。
虽然说没有亲眼看到什么血淋淋的场面,但他毕竟是杀了人,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舒服,所以这俩天都绕道走,根本就没有经过那里。
因为昨天一直忙到凌晨,王会睡醒的时候已经中午了,他在旅馆的床上把玩着手里的320克黄金,打算找个地方卖掉。
金子沟到处都是收购金矿的地方,虽说价格比市区便宜,但金子这种硬通货的价格,全国各地也差不了多少。
现在王会已经穷的叮当乱响,如果再不找点钱花花,连回去的车票钱都不够了。
王会披着衣服下楼,向旅馆老板打听哪有收购黄金的地方。
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正在旧电脑上玩纸牌接龙,听说王会想要卖黄金,当即热心的拉着他的袖子,把他带到旁边的一个小店铺里。
“320克黄金,成色不错,能有18K,不过应该是矿金,还没冶炼过,我给你一个高价,一克205,这一共嘛,有六万五千六,我再给你添点,六万六整!”光头的大叔穿着一身破旧的工作服,接了金块后狐疑的瞅了瞅王会,便拿到里屋捣鼓了一番,报出一个价码。
“我这金子足足有21K,虽然成色上给的少了点,但还算实在。”虽然花了王会三天的时间,但这些黄金跟捡来的却是差不了多少。他思索了一会,便准备答应下来。
三天时间赚了六万多啊,一天两万啊!一个月六十多万!一年七百多万!千万富豪指日可待!
王会面无表情,但心里确是乐得像朵盛开的牡丹花。
“怎么样?卖吗?我给的价钱可没有什么虚头,不信你去别的店铺问问。”光头大叔虽然嘴上说的轻松,但一点都没有把金块还给王会的意思。
“卖了!”见旁边旅馆的老板也在怂恿,王会一咬牙便同意了下来。
他以后可是赚大钱的人,如果在这些小钱上斤斤计较,也难免太没气量了。
“好,那你等着。”大叔嘴角露出笑容,拿这金块走进里屋,不一会便拿了一个袋子出来。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这光头大叔邋里邋遢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下能拿出几万现金的人,可事实上,这个袋子里确确实实是六万现金。大叔又从柜台里点出六十张红票票出来,交到王会手上。
“当场数清楚啊,过后出啥情况我可不负责。”大叔笑着说。
“嘿嘿,那哪能呢!”虽然如此说着,王会还是仔仔细细把钞票点了一遍,接着道了一声谢,便准备出门。
这时,王会的手机忽然响了,是鹏子打来的。
“喂,王会,这几天你跑哪了?”鹏子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兴奋。
“我有点事,在金子沟玩呢,怎么了?”王会毫不在意的回答。
“咳,你真不够意思,认识那么漂亮的妹子也不告诉兄弟。”鹏子的语气酸溜溜的。
“妹子?什么妹子?”王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嘿嘿,小子你还装,让她给你说话了啊。”鹏子贱笑了两声,电话那边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会哥哥吗?我是小宁。”电话那头传来少女的声音。
“小宁?”王会吃了一惊。
小宁是王会的青梅竹马,全名温思宁。她父亲温国华和王会的父亲是好朋友,所以小时候温思宁和王会经常一起玩。
后来王会到江北市上大学,大一刚开学的时候,温思宁还来过王会的住处一回,后来因为温思宁谈了男朋友,俩人的联系才慢慢变少了。
大学四年,岁月蹉跎,物是人非。如果不是今天温思宁忽然打电话过来,王会几乎都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妹妹。
“你怎么来江北了?怎么不给我先打个电话?”王会奇怪的问。
“我我钱包和手机都被小偷偷走了,我想起会哥哥你在江北大学上学,就只好先来找你。”温思宁声音还有些哽咽,应该是刚哭过。
“这孩子,到底是个天然呆,还是个天才!这都快四年过去了,凭着那一丁点印象,还能摸到我住的地方。”王会在心中暗道。
“好好,我现在没在市区,你在我那玩会,我马上就回去。”王会挂了电话,便心急火燎的走出门。
因为最近几年金子沟发展旅游业,小镇的墙上到处贴的都是租车的电话。
王会身负巨款,自然不肯再去挤破公共汽车,便从墙上随便挑了个号码拨了过去。没过五分钟,一辆半新的五菱之光面包车便冒着黑烟跑了过来。
“你一个人?”一个跟王会年纪相仿的小伙子用狐疑的目光打量着王会。
“恩,就我一个。”王会懒得跟他废话,拉开车门大大咧咧的坐到后排。
“就算是一个人可也不打折。”小伙儿发动了车,电机响起了剧烈的咳嗽声。
“喏,先给你钱,路上别再接别人的活了。我有点晕车,你开稳点。”王会抽出两张红票子递过去。
“好嘞,你说不接就不接!”小伙子见了钱,登时眉开眼笑,一脚油门,车就飙了出去。金子沟离市区也就几十公里,面包车又省油,这趟跑下来,他能落个150块钱,心情自然大好。
“你开慢点”这面包车看起来虽然不旧,但跑起来,却没有一个地方不响的。而且这小伙儿年轻气盛,就算超他的车是奔驰宝马,他也非要跟人较较劲。
开着这叮当乱响的破面包,他时速竟然能飙到一百四,不禁让王会怀疑他是不是开喷气式飞机的。
一直到了市区,测速和红灯多了起来,小伙儿这才慢慢减速,将一脸苍白的王会送到江北大学的路口,便一股黑烟消失了。
“黑云来,黑烟去,你是妖精吧!”王会扶着垃圾桶,吐了个昏天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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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商家最喜欢带妹子的顾客
(祝大家新年快乐)
“会哥哥。”王会刚一进门,一个身材苗条少女慌忙站来起来,怯生生的喊道。
少女纤细的腿上穿着黑色的丝袜,完美的腿型勾出诱人的弧度,脚上踩着一双棕色的短筒小皮靴,更是衬得少女亭亭玉立。
少女身上穿着一套玫红的连衣裙,颜色有些艳俗,乍一看有些风尘味道。但配上少女清丽的面容,却形成了强大反差,好似堕入凡尘的天使。
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开来,有几缕耷拉在少女很有料的胸脯上,好像磁铁一般吸引眼球。
除了嘴唇上淡淡的浅粉色唇彩和浓密的长睫毛,少女脸上其他地方看起来都很自然,应该没怎么化妆。
“靠!都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我原来以为都是扯淡,现在我总算信了!小宁这丫头真是我看走眼了!”见到少女的模样,王会不禁一愣,心头暗叹。
他看女人从来都是从下到上,如果露脚就先看脚,之后看腿,再看腰,然后是胸,最后才是脸蛋。温思宁小的时候长得也不难看,但却是一个小胖妞,虽然脸上圆滚滚的也很可爱,但身材却不好,并不是王会的菜。
没想到几年不见,除了胸脯还是保持原来的高度,她竟然脱落成一个苗条的美女了,而且这身打扮,也忒勾人了点。
“呵呵,小宁,这么久不见,你比以前更漂亮了。”王会将外套脱下来,笑着说道。
“谢谢”少女脸一红,低着头发出几近蚊喃的声音。
“走走,坐屋里再说。”王会瞅着鹏子一脸垂涎三尺的模样,心里有些不爽。
“王会,你真不够意思。有这么个好妹妹,也不介绍给兄弟我。”鹏子把王会拉到一边,小声说道。
“你不是有女朋友了,还都快结婚了?怎么?想脚踏两只船?”王会眼睛一翻,挥手示意让温思宁先进去。
“咳,美女多认识一个又没什么坏处,你到底有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你要没,我可就进攻了。到时候别说我挖你墙角。”鹏子眯缝着眼,贱笑道。
“我当然有意思!你少打我妹子的注意。”王会狠狠白了鹏子一眼,“以后再有美女,肯定先介绍给你认识,小宁你就别想了。我明天再请你吃饭,今天我陪她出去吃,和你这个色狼搅和在一起,我不放心。”
说完,王会在鹏子极其鄙视的目光中,走进自己房间,反手把门锁上。
“呵呵,小宁你怎么来江北了,我听说你不是在读大专呢?”王会屋里地方不大,只好让少女坐在自己床上。
“恩,我去年就毕业了,最近一直在家闲着呢,有时候帮家里点忙。”温思宁白嫩的手指抚摸着床上的单子,若有所思。
“那你男朋友呢?上学还是工作呢?”王会从小冰箱里取了瓶统一绿茶递过去。
“没男朋友呢。”温思宁小脸一红,死死盯着自己的脚尖。
“哦?”王会心中没来由的一喜,不露声色的问,“我听说以前不是有个吗?”
“那个都是别人瞎传的,我们俩只是关系比较好,而且早就不联系了。”温思宁慌忙辩解,白嫩的小手乱挥,发丝随着摇曳起来。
“会哥哥,你女朋友可真信心,房间打扫的这么干净。”温思宁低着头小声说道,手掌又在床上摩挲起来。
“哪有什么女朋友啊!虽说不谈恋爱的大学是不完整的大学,但是我家出事你也应该知道,哪有那闲工夫。”王会扯了个谎。他总不能说自己没谈恋爱是因为别人看不上自己吧。
温思宁的身体不为人知的一颤,脸上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
“天也不早了,咱们先出去帮你补个手机卡,再买个手机。”王会掏出手机瞅了瞅时间,都四点多了,再不抓点紧,移动就下班了。
说着,跟鹏子打了个招呼,然后带着少女朝门外走去
大学旁边就是商业区,王会先带温思宁到移动营业厅补了电话卡,便带她到了旁边一个手机专卖店。
“我用普通的手机就好了,不用最新款的,太贵的话,我该没钱还你了。”温思宁见王会让店员拿出的全是最新型的手机,慌忙拉着他的衣袖轻轻说。
“没事,就当我送你的。”六万钞票说多不多,但买几个手机确是绰绰有余,王会难得这么阔气一会。
“不行,我一定要把钱还给你,不然就算你买给我,我也不要。”温思宁手臂一挥,挺翘的小鼻子微微皱起。
“好好,你说怎样就怎样。”王会给温思宁挑了最新的苹果手机,自己要了一个诺基亚N9。
“一共多少钱?”王会装作从西装的口袋掏钱出来。其实他早在回来的时候就把钞票全吸入空间里,身上拿那么多钱,总是不方便。
“诺基亚4500,苹果5500,一共一万。”店员已经将两款手机盒子都放进塑料袋里,放在柜台上。
“这么贵?抢钱啊!咱们换一家吧。”听到这个价格,温思宁吃了一惊,慌忙拉着王会往外走。
“时间不早了,换地方多麻烦,就这吧。喏,这是一万块钱。”王会微微一笑,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叠红色票子。
“你”见到王会阔气的表现,温思宁一张俏脸上阴晴不定,忽然一甩手,扭头朝门外走去。
“果然是女人心海底针,送她东西,她也会不乐意。她人生地不熟的,万一出了什么差池,我可以后悔一辈子。”
王会怎么也想不到温思宁说翻脸就翻脸,慌忙一个箭步冲过去,拉住少女的胳膊。
“会哥哥,你家出了那么大的事,你怎么花钱还大手大脚的!”温思宁眼圈一红,一抹眼泪在眼眶里面打转。
“没事,这是我自己靠本事赚的,又不是问家里要的。”听到温思宁这么说,王会才知道她是关心自己,慌忙解释。
“可是”温思宁欲言又止,被王会抢过话头,“没什么可是的,给你,你就拿着,反正你说要还我钱,就当是借给你的。”
这时店员已经数过钱,去柜台开了发票,让王会填保修卡。
王会填了保修卡拿了发票,就拉着兀自发愣的温思宁走出手机专卖店,挥手拦了出租车,朝江北市最上档次的饭店“豪客”开去。
第十四章赌瘾毒瘾的戒除难度都排不了第一
“豪客”——江北市数一数二的大饭店,这里的饭菜也许不是最好吃的,这里的服务可能不是最周到的,但这里的价钱绝对是最贵的。
豪客的老板申生星的经营理念就是——让顾客去豪客吃饭成为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
所以饭店里的装饰,绚烂奢华,光是大厅上面巨大的水晶吊灯,据说就花了上百万钞票。更别说大厅中间,闪亮着金色光芒的狮子型喷泉,墙壁上精美无比的浮雕壁画,还有鎏金的穹顶。
推开旋转的水晶玻璃门,王会心里暗暗吃惊,有种来到皇宫的感觉。
“先生您好?请问预约了吗?”身穿华服的高挑女子,一副甜美的笑容,轻声问道。
“没有预约。没位置了吗?”王会穷人乍富,心里还有些没底,见到如此奢华的场面,气势不禁颓了几分。
“请问先生几位。”身材高挑的女服务员依旧一脸笑容。
“肯定是没位置了,咱们换个地方吧。”温思宁藏在王会身后,悄悄拽了拽他的胳膊。
“就我们两个。”王会握了握温思宁柔若无骨的小手,微笑着点了点头。
“先生请随我来。”见到这种暧昧的场面,女服务员连眉眼之间都泛出笑意来,对着局促的两人说道。
店大欺客在别的地方可能是至理,但在江北市却并不适用。
豪客的服务员都受过专业训练。即使是一个衣衫褴褛,满脸烟灰的落魄中年人,她们也会一直保持职业微笑,尽全力服务周到,因为这人保不齐就是哪个矿场的大老板。
曾经有过这样的新闻:两个开着宝马的富二代在街上与一个开着长安之星的中年男人发生争执。这两富二代年少气盛,又嚣张跋扈惯了,见这男人其貌不扬,开的又是烂车。一言不合拿出车里的金属棒球棍将长安之星砸了个稀烂。那中年男人默默不语,拿出其貌不扬的手机拨了个电话。十分钟不到,五辆奥迪A6狂奔而来,从里面钻出十几个穿着西装的大汉,二话不说,对着宝马一通乱砸。吓得那俩青年赶紧打电话给他老子。
结果他老子怒气冲冲的赶过来,见到那中年男人也是一顿点头哈腰,最后掏出十万赔了长安之星,这才算了事。
江北市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暴发户,而暴发户们还喜欢扮猪吃虎的城市。
王会虽然一身衣衫不怎么高档,神情之间也有些局促,但眉宇中隐隐有着一股傲气。
女服务员干服务业也有几年了,自然懂得莫欺少年穷的道理,更别说王会出手阔绰,甩手给了她一百块的小费。虽然出于规矩,她没有收,但已经知道这青年是个年少多金的主,保不齐是哪家的公子,所以服务更是周到。
“极品鲍鱼,澳洲龙虾,小宁,你要点什么?”这几个菜都是王会听说过,没吃过的东西,所以今天全都要了,想过过嘴瘾。
“会哥哥,就这些吧,咱们两个吃不了那么多。”温思宁把小手端端正正的放在膝盖上,低着头轻轻的说。
“没事,吃不完打包回去,给鹏子解馋。”王会已经点玩菜,又要了一盒软中华,靠在椅子上,舒服的吞云吐雾。
有钱的感觉,就是爽!这一段天天吃泡面,肚里的馋虫都快被饿死了。
王会翘着二郎腿,轻轻的哼着小曲,眯缝着眼睛欣赏着眼前秀色可餐的少女,心里无比的惬意。
“会哥哥,我这次来江北,其实找你有事。”从耳朵上垂下来的头发盖住她的侧脸,让人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是光听语气,就有什么难言之隐。
“什么事,你说吧,只要我能帮忙的,一定帮忙!”王会轻轻一笑,语气庄重起来,朝着温思宁微微倾了倾身子。
“恩其实是为我爸的事来的。你知道吧,我爸很喜欢玩那个。”温思宁做了个起牌码牌的动作。
王会当然知道。温思宁的爸爸温国华,不抽烟不喝酒,但有一个极恶劣的毛病,就是喜欢赌博。
不光是麻将,只要能赌钱的东西,他都喜欢。前几年还去过澳门的赌场玩过一次,结果大败而回,消停了一段之后,又忍不住手痒,天天搓麻度日。
幸亏温思宁家家底殷实,她妈又坚强能干,倒是勉强维护着家里的生计,期望等到温国华有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不过赌博这泥潭可不是能轻易爬出来的,所以温国华最近又犯了毒瘾,从王会的家乡鼎洲市跑到省会江北市来玩。
“你的意思是说,让我好好劝劝你爸?实在不行找俩同学把他架走?”听完温思宁所说,王会面露难色。
他何德何能可以劝动温国华,到时必然是把老爷子强行架走。但这事毕竟只是温思宁家的家事,他一个外人插手可不太好。
“可是,可是我爸的身体最近十分不好,我怕他”温思宁着急起来,眼泪又在眼眶里滚动着,好似马上就要流出来。
王会最见不得女人哭,而起温叔叔以前对自己也是不错,心一软,只好答应,“江北市这么大,你知道他在哪吗?”
“恩,昨天他给我打电话让我给他送两千块钱过来,我当时没答应。现在说给他送钱,他肯定告诉我在哪。”见到王会答应,温思宁这才破涕为笑,使劲点了点头。
“那吃完饭,我就跟你一起过去,先劝劝看,实在不行的话,我就打电话找鹏子过来。”这时服务员已经开始上菜,见到这些饭菜惹人垂涎三尺的色泽,王会食指大动,也没跟温思宁多客气,便开动起来。
温思宁的吃相很文雅,一看就是家教很好。不过她明显心事重重,吃了几筷子就停了下来,盯着自己的脚尖,默默不语。
王会只好一个人狼吞虎咽胡吃海塞。
“额~!”王会使劲打了个饱嗝,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这些饭菜贵是贵,也没想象中的那么好吃嘛!”
王会叫服务员过来结了帐,便带着温思宁走出门,上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
凉爽的夜风透过车窗吹进来,温思宁柔软的长发在风中摇曳,王会凝视着少女的侧脸。
“如果不是这一脸愁苦相,怎么看也是一个魅惑众生的极品美女啊!就算是这一副愁苦相,也有一种西施捧心的凄美感觉啊。”
出租车走了大半个钟头,按照温思宁的提供的地点,停靠在江北市北城区一个不算繁华的地段。
这一片多是低矮的小楼,而且楼上的窗户上,无不挂着大大的广告,写着“棋牌酒水”四个字。
第十五章过年打麻将是中国人的传统
富裕的物质生活,空虚乏味的精神生活。
强烈的反差让许多人无所适从,许多人在经历过浑浑噩噩的生活后,都向往过上刺激的生活。
怎样的生活刺激?
偷情、婚外恋、逛夜店。这样的生活虽然也算刺激,可是很快就会乏味,特别是在这个到处都是婚外恋的社会。这种背德的快感,根本无法长久的保持。
所以真正能体验刺激生活的途径,大约只有两个,毒粉和赌博。
毒粉被国家严厉禁止,而且会对身体产生强烈的依赖作用,最后导致死亡。
有钱的人大约都是怕死的,所以他们会选取第二种,赌博。
其实赌博是比毒粉更加恐怖的洪水猛兽。几百万的资产光是毒粉的话,还能维持个几年。而几百万资产在赌博上,只需要一晚。
而这种豪赌带来的刺激与快感,才是真正麻醉人的心灵毒药,只要上瘾,就很难戒掉。
虽然国家严厉禁止赌博,但棋牌室明面上并不是赌博,所以还是大行其道,整个江北市,光棋牌室就有近万个。
温国华所在的棋牌室,只是其中的一个。
王会牵着温思宁柔软的小手,穿过昏暗的走廊,来到四楼棋牌室门口,推门走了进去。
几台自动麻将机,十几张椅子,强烈的白炽灯,满地的烟头,屋里呛人的劣质香烟味道,组成了这个小小棋牌室的一切。
因为棋牌室的竞争激烈,这个小小的棋牌室只有四个人在激烈的战斗。
三个大腹便便愁眉苦脸的中年大叔还有一个穿着花衬衫中分头的青年。
“自摸!混一色!(麻将的一种牌型)六番!位位六百!”王会他们到了还不到一分钟,那个穿着花衬衫的青年就已经胡了。而且还是混一色,一种较为难胡的特殊牌型,因为这次是他坐庄,庄家输赢翻倍,所以这一把牌为他带来1800块的收入。
“靠!真他妈的邪门!”其中两个大叔唉声叹气的掏出钱来,一张张数出来交到花衬衫手上。
“小宁,你可来了,快把钱拿出来,先把叔叔们的账给还上。”一个谢顶的中年胖子这才慌忙站起来,对温晓宁喊道,额头上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滚落下来。
能看出,温国华输的极惨,竟完全没有注意到和温思宁一起来的王会。
“呵呵,温叔叔好。”王会只好主动打招呼。
“啊这不是王会吗?你怎么来了?”温国华吃惊起来。
王会却一直讪笑,并不说话。他总不能说,是为了绑你回去的吧。
“我坐车的时候钱包被小偷偷走了,所以没钱带给你。”见到自己父亲这般模样,温思宁小嘴一撅,气鼓鼓的说,“爸,别玩了,反正都没钱了,咱们先回去吧。”
“哎,不是我不想走啊,昨天还行,赢了点钱。今天邪门透了,硬是连一个屁胡都没,带来的五万块钱全给输光了。还欠下两万的账。我这账不清,怎么走啊!”温国华脸上露出难色,小眼珠地溜乱转。
温国华也算是麻坛高手,他从小就喜欢打麻将,玩了有大半辈子,所以他在鼎洲市也算是赫赫有名的高手。这次他跟朋友到江北,本意是找几个肉鸡圈钱来的,但怎么也想不到,今天遇到史无前例的惨败。
不管他使出怎样的麻将技术,不管他怎么小心,可摸来的一直是烂牌,所以从中午到晚上,竟然没有胡过一把。他们玩的又大,一番算50块,要不是因为他后来换了策略,打的保守,也支撑不到现在。
好不容易支撑到温思宁来了,自己女儿竟然一分钱都没带来,温国华自然着急上火,看起来跟挨了枪子的兔子差不多。
“那叔叔你的意思是,如果不把欠账还光,就不能走?”王会算是听明白了意思,问道。
温国华使劲点了点头,从怀里摸出皱巴巴的烟卷正要点着。
“抽我的吧。”王会把豪客里买的中华递了过去。
“咦!好烟啊。王会你最近发财了?”温国华看王会的眼神有些怪异,取了一根烟点燃后,把烟盒还了回去。
“老温,快点啊!墨迹什么呢!”麻将桌旁的两名中年大叔也输昏了头,催促起来。
“好好,就过去。王会你身上有钱没,几百块也行。等翻本了加倍还你。”温国华急躁起来,竟然拉下脸向王会借钱。
“爸!你!”温思宁使劲瞪了她父亲一眼,“会哥哥,别给他!”
“哎呀,叔叔都说了,不赢钱就没法回去,再说他也不一定会输,这输一天了,肯定该转运了。”王会眼珠一转,心里忽然冒出来一个主意,从兜里掏出一千块钱,递到温国华手上。
“会哥哥,你!”温思宁见王会根本不听她的意见,硬是把钱给了自己父亲,急的小脚一跺,转身就要走,被王会一把拉住。
“你放心吧!我保管两个钟头内把叔叔给带回去,不信的话,咱们俩拉钩。”王会把少女的娇躯揽在怀里,在她耳边轻声说着。
温思宁虽然一脸不信的样子,但看王会说的坚决。她忽然想起小时候总是和王会玩拉钩上吊的游戏,他确实从来没有骗过自己。心里不由一甜,只好闷闷不乐的搬了个椅子坐在温国华身后。
麻将是中国人发明的游戏,传说还跟水浒传的108将有关。本来是一项极其有趣的娱乐活动,温文尔雅,老少咸宜。但是随着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麻将成为那些见物思赌,嗜赌若?( 超级无敌吸尘器 http://www.xlawen.org/kan/9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