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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2 部分阅读

    “你个小混蛋,搭上这么个有钱的富家女,老子当初欠的那五十万,估计还不值他们家墙上的一幅画钱,你个白眼狼,不替老子还钱,害得老子这段时间一直在外面做流浪汉——”

    易瑾眉头紧皱,“你就是看到这个报道才突然回来的?”

    “老子厌倦了这种流浪的日子,你明明找了个有钱的女朋友,明明有能力替老子还了债,你却不肯拉老子一把,反正这次,我要不到五百万,我是不会再走了,要是催债的上门,大不了老子将你娘拿出去抵债!”

    “你敢!”易瑾额头上的青筋跳了起来。

    姚志坚从鼻孔里哼了一声,“老子有什么不敢的?要是你不替老子还钱,老子连你一起卖!反正你这张脸,是越长越好看了!”

    “姚志坚,你不是人!我们离婚!”秋萍从易瑾身后站了出来,她泪流满面的瞪着姚志坚。

    姚志坚上前一步,用力揪住了秋萍的头发,就在易瑾上前准备和姚志坚对着干时,姚志坚突然从腰间抽了出一把匕首,他抵在了秋萍的脖子上,“反正老子就是要钱,不给钱,大不了大家同归于尽。”

    宋晚吓得哇哇直哭,她掏出手机想要报警,姚志坚见此,怒吼一声,“谁要是敢报警,我现在就捅死秋萍。”他真是受够了流浪的日子,担惊受怕不说,每天只能捡垃圾筒里的剩菜剩饭,还要被人指着鼻子骂臭乞丐!

    宋晚吓得手机掉到了地上。

    姚志坚将秋萍绑到椅子上,他又拿着匕首对着秋萍的脖子,恶狠狠的道,“你们俩个,都将手机拿过来。”

    宋晚将地上的手机捡起来后扔到了姚志坚面前,姚志坚见易瑾愣着不动,他往秋萍脖子上轻轻一划,一汩鲜血立即流了出来,易瑾赤红着眼,他面色发冷的将手机扔到了姚志坚的身前。

    姚志坚将宋晚和易瑾的手机卡都拔了出来。

    “小混蛋,你什么时候同意找你的小女朋友拿钱了,我就什么时候将手机还给你!”

    易瑾看着秋萍脖子上的伤口,用力捏了捏拳头“你放了妈妈,我让你绑着!”

    “阿瑾——”秋萍的眼泪掉了下来。

    “臭小子,你又想耍什么花样?老子告诉你,除非老子死了,否则你们娘俩这辈子都休想摆脱老子。”

    “我不会耍花样,妈她脖子流血了,需要处理一下,你放了她,我会乖乖做你的人质。”

    姚志坚红着眼,他将秋萍手上的绳子解开,扔到了宋晚身边,“你替他绑上,要绑得牢牢的。”

    宋晚看着易瑾,有些为难,易瑾对她点点头,“绑着吧!”

    宋晚将易瑾的双手绑上后,姚志坚检查了一下,见易瑾挣脱不开,他一脚将易瑾踢到了地上,然后又将他的双脚牢牢捆绑住了。

    “臭小子,你想通了就吱一声,我只要拿到钱,就会和你妈离婚,而且再也不会出现在你们面前了。”

    易瑾紧抿着双唇没有说话。

    姚志坚搬了把勉强还能坐人的椅子坐到了易瑾身边,他挑着眉对秋萍吼道,“去,跟老子搞点东西来吃一下。”

    秋萍站着不动。

    姚志坚拿着锋利的匕首在空中挥了挥,他怒喝,“快点给老子弄点东西来吃!”

    秋萍颤着身子,小泣着朝厨房走去。

    大概半小时后,她端着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面条放到了姚志坚的面前。

    姚志坚看着秋萍惨白如纸的脸色,他冷哼一声,“不会放药毒死老子吧?”

    秋萍的身子一震,她抢过碗,刚想进厨房倒了,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姚志坚恶狠狠的重新将抢碗了回来,他低下头,一顿狼吞虎咽。

    在姚志坚吃面的过程中,谁都没有注意到秋萍眼底闪过的恨意与狠绝。

    姚志坚吃完面,正准备喝汤时,身子突然抽畜了一下,捧在手上的碗,哐当一下掉在了地上,清脆的响声,让一直垂着眸子的易瑾猛地朝他看来。

    只见姚志坚瞳孔大瞠,四肢抽畜,口吐白沫,他手指发颤的指着秋萍,满眼的不可置信,“你、你、你——”想要站起来扇秋萍一耳光,可是身子抽畜得越来越厉害,瞳孔扩大,不一会儿,整个人倒在地上就没有反应了。

    看到这一幕,易瑾惊得睁大瞳孔,而宋晚则是双手捂住嘴巴,震惊得发不出一丝声音。

    “妈,你……”易瑾找到自己的声音,他眉头紧皱的看向哆嗦着身子的秋萍。

    秋萍吞了吞口水,她回房,拿了个床单盖到了姚志坚扭曲而丑恶的嘴脸上。

    “阿瑾,小晚,你们都不要害怕……其实我等这一天很久了,只是以前一直不敢下手……”秋萍跪坐在地上,泪水如断线的珍珠一样掉了下来,“我承认自己很懦弱,一直念着姚志坚曾经对我那一丁点好,那年阿瑾的哥哥高考,要不是姚志坚逼着他要钱,让阿瑾的哥哥压力陡增,他或许就不会考砸,也不会发生后来的悲剧……我对不起阿瑾的哥哥,也对不起阿瑾——”秋萍说着,突然起身,朝卧室里跑去,过了一会儿,她拿着一个金手镯,她哽咽着说道,“阿瑾,其实、其实你不是妈妈亲生的儿子,那年我在B市公园里做清洁工,发现冻得浑身发紫的你躲在大树底下,你当时才一岁,发着高烧,你迷迷糊糊的喊我妈妈,看着乖巧可爱的你,我那时起了歹心,因为你哥哥生病,没有钱治,我有一个在G市的远房亲戚正好想要儿子,我就将你卖给了他们。拿着卖你的两万块,替你哥哥看好了病。后来,我良心一直不安,然后回了G市,拼命的打工赚钱,还是在姚志坚的帮助下,我凑齐了两万块,重新将赎回了我身边。”

    秋萍颤着手,将那个金手镯递到易瑾的身前,“这是捡到你时,你手上戴的,因为镯子里刻着易瑾二个字,所以,我就一直叫你易瑾。是妈妈自私,明知你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却不敢再将你送回B市,我怕你们家的人找我麻烦,我没有站在他们的角度想过,他们失去你会有多痛苦!所以,阿瑾,你开学后,拿着这个手镯,试着去寻找你的家人吧!或许,那里姓易的有钱人家并不多……”

    易瑾的眼中含了泪,紧抿着的双唇不停地颤抖着,他一直以为,自己是被易家抛弃的,所以当他们找到他,心中一直怀着恨意……

    秋萍见易瑾不说话,她擦了擦泪水,起身进了厨房,易瑾见此,连忙对宋晚说,“宋晚,赶紧进厨房看着我妈。”

    已经被姚志坚的死吓傻的宋晚听到易瑾的低吼,她反应过来,迅速冲进了厨房。

    看到秋萍喝下了一碗面汤,她吓得大喊,“秋萍阿姨,你喝的什么?”她挥掉秋萍手中的碗,可是秋萍已经将面汤全喝完了。

    易瑾听到宋晚的喊声,他面色惨白叫道,“宋晚,快过来替我解开绳子。”

    宋晚跌跌撞撞的跑到客厅,慌乱的替易瑾解开了绳子。

    易瑾三步并作二步的冲进了厨房。

    他抱住倒在地上,四肢抽畜的秋萍,眼泪止不住的掉了下来,“妈,妈,你不要死,我不会恨你……我以后一定会挣很多钱,让你享福的,妈,我现在就送你去医院……”

    秋萍用力拉住了易瑾的手,她摇摇头,“阿、阿瑾……其、其实妈妈早就想下去找你哥哥了,只是一直一直放心不下你,你、你现在考上了Q大,也有了馨儿那么好一个女朋友,妈妈死而无憾了,我和姚志坚死后,再、再也不会有人拖累你了……”

    “妈,不要说了,我带你去医院,你不会死的……”易瑾抱着秋萍起身,才走到客厅,秋萍就闭上了双眼。

    易瑾双膝一弯,他跪到了地上,泪水,一颗接一颗的打到了秋萍的脸上。

    “都是凌馨儿,要不是她,你昨晚就不会去参加他们家举办的庆典,也不会上报,更不会让姚叔看到——”宋晚跪在易瑾身边,泣不成声。

    ……

    馨儿躺在床上,两眼一眨不眨的盯着手机,从早上,一直等到中午,也没有等到易瑾的电话。

    佣人上来喊她下去吃午餐,被她怒喝着支开了。

    她现在哪有心情吃饭?

    等到下午两点时,她终于忍不住主动拨了易瑾的电话。

    居然关机了!!!

    馨儿面色铁青,胸口难受得像是被重锤狠狠敲击了一下。

    易瑾难道真的不相信她吗?

    就在馨儿胡思乱想时,莲宸的电话打了进来。

    “丫头,下午有时间没有?我想去买衣服——”

    还不待莲宸说完,馨儿就道了声好。

    莲宸过来接馨儿到了商场,他发现她一路上都十分沉默,挑了挑漂亮的眉毛,“怎么了?还在为昨晚的事生我的气?”

    馨儿木然的摇摇头,她看向莲宸,眼眶突然就红了。

    莲宸吓得赶紧刹车,他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那是怎样啊?你别哭,哭得我好像自己真是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了一样。”

    “莲宸,如果、如果……我是说如果,你和你初恋的女朋友在一起了,发现的第一次没有见红,你会在意吗?”

    莲宸怔愣了几秒,他上下打量了番馨儿,“哇靠,你和他做了?”

    馨儿咬着唇点了点头。

    “没有见红?”

    馨儿羞愤的瞪了他一眼,“怎样?”

    莲宸摸了摸下巴,他敛起笑意,一本正经的道,“要是真心喜欢,就不会在意啊!更何况,你也确实是第一次对吧?怎么,你的小男友在意?”

    “一直到现在,他都没有主动联系我,我觉得他是在意的吧!也有可能,他不是那么喜欢我。”他们能在一起,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她在主动,也是她喜欢他,比他喜欢她要多吧!

    莲宸抽了张纸巾,替她将泪水擦掉,“要不你打个电话问问他?”

    “这种事要我怎么问出口?就算我脸皮厚,但也没有厚到这种程度!他要是真的在意我,就会主动联系我啊!”一想到他电话还关机了,馨儿哭得唇瓣都哆嗦起来了。

    莲宸轻轻拍了下馨儿的头顶,他声音温柔的道,“先别想这么多了,你要是不想跟他打电话,就再等等吧!或许,他晚点会联系你。先去陪我逛街?你一个人呆着的话,肯定会胡思乱想,走吧!”莲宸下了车,将副座的车门打开,拉着馨儿下了车。

    ……

    馨儿一边陪着莲宸买衣服,一边紧盯着自己的手机,生怕错过了易瑾的电话。

    可是,越期待,越失望。

    直到晚上九点,她都和莲宸吃完了晚餐,也没有待到易瑾的电话。

    失落、难受、煎熬……各种复杂的情绪盘踞在心头。

    ……

    透过半敞的车窗,易瑾和宋晚看到不远处的跑车里,莲宸正在替馨儿擦泪水,

    “你看到没有?她没有你,一样可以和别的男生亲亲我我。”宋晚气愤的说道。

    易瑾双手死死的捏成拳头,他一直紧盯着跑车里的两人,一句反驳宋晚的话也说不出来。

    “你还指望他们家借钱给你安葬秋萍阿姨——”

    宋晚话还没说完,易瑾就跑开了,宋晚连忙跟上他。

    ……

    追上易瑾后,宋晚看着他流着泪的脸庞,心疼的扯了扯他的衣袖,“阿瑾,要怎么办?阿姨和姚叔的安葬费,墓钱——”

    易瑾的脚步停在了一个报刊亭前,从包里掏出一张卡片,按照上面的电话,打了过去。

    “我养父母死了,我需要一笔钱安葬他们。”

    “可以,但是你妈要去英国动手术,你必须陪着过去。”

    ……

    馨儿接到易瑾的电话,已经是十天之后了。

    她真的已经气到了极点,一听到他的声音,她就挂断了电话。

    他再打过来时,她气愤的朝他吼道,“易瑾,是我先前追求你的没错,但我以为你对我动了感情,没想到你……我告诉你,我凌馨儿不是让你这么糟蹋的,你以为我没了你,就活不了了吗?我现在正式告诉你,我们完了,我已经喜欢上莲宸了,他家比你有钱,他也长得比你帅,更重要的是他风趣幽默,懂得体贴照顾我,我和他在一起超级开心,你以后不用再跟我打电话了!”说完,她啪的一下,挂断了电话。

    女生都是口是心非的,她想,只要易瑾主动过来找她,主动哄一哄她,或许,她就会气消了。

    可是,她一直等,一直等,都没有再等到他的消息。

    这个令她爱入骨髓的男生,自那天之后,就好像从她的生命里消失了一样。

    很久之后,馨儿再回忆起青春年少时,她只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梦,梦里有酸有甜有痛有伤。

    那个眉眼清冷,带着点淡淡忧郁的男孩,成就了她青涩年华里刻骨铭心的回忆。RO

    人生若只如初见(一)馨和瑾的社会篇

    结束一天的工作,馨儿揉了揉眉心,起身站到落地窗前,看着夜幕下闪烁着灯火的繁华城市,这样的凝视,让她紧张繁忙之余感到心安和平静。

    敲门声响了起来。

    馨儿没有回头,淡淡的道了句,“进来。”

    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一个小缝,秘书林琳探了个头进来,笑着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馨儿姐,马上就要过年放假了,今天销售部经理生日,他请客去红鼎,你要不要一起去啊?”

    馨儿笑着摇摇头,“我就不去了吧,免得扫了大家的兴。”老板和员工在一起玩,大家总会觉得拘束,放不开。

    “馨儿姐,你虽然是我们的顶头上司,但我们真的很想你和我们一起happy嘛!再说了,我有和销售部的同事打赌,说一定会请到我们的美女老板哦!”

    看着古灵精怪,笑容灿烂的林琳,馨儿一时有些恍惚,她似乎离这样天真无邪的年纪已经很遥远了!林琳是小朵的表妹,虽然才二十岁,但工作能力挺强的,性子活泼开朗,在她面前,也不像其他员工拘谨敬畏,大概是受了小朵的嘱托,平时员工间一有活动,总爱叫上她,不过大部分时间,馨儿都没有参与其中。

    “馨儿姐,我跟人家打赌,五千块啊!你就跟我们一起去嘛!”林琳跑过来,摇了摇馨儿的手臂。

    馨儿无奈的笑笑,“好吧,我去,我先换下衣服。”

    林琳兴奋的蹦了起来,“噢耶,我马上去通知销售部的同事。”

    ……

    红鼎,C市最奢侈的夜…场之一,名副其实的纸醉金迷,不同于其他娱乐场所,这里以会所的形式经营,来这里消费的大多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馨儿将宾利车停到红鼎门口,将车钥匙交给泊车员,她和林琳朝旋转大门走去。

    销售部的人已经先他们一步到了红鼎。

    因为包厢费用太高,而且只能钻石级贵宾才能进入,销售部总监就在外面大厅宴请大家。

    即使是在大厅,红鼎的消费也要比一般的娱乐场所高出好几倍。

    馨儿一进来,几乎就吸引了大厅里所有人的视线。

    她穿着一件薄荷绿的双排扣毛呢大衣,绿色衬她肌肤如玉一样润泽,及腰的黑色卷发如瀑布般披落在肩头,眸光澄澈明亮似翦水秋瞳,一双小腿在长靴的包裹下显得纤细而完美。

    馨儿早就习惯于被重重视线包围的感觉了,依旧面不改色的和林琳朝公司同事那桌走去。

    “陆经理今天生日,所有消费都由我来承担,我有这里的贵宾卡,大家进包厢玩吧!”馨儿笑着说道。

    林琳见大家都傻坐着不动,她笑着道,“我们的美女老板都发话了,大家还不赶紧挪地儿?”

    一阵欢呼后,大家朝着向往已久的红鼎包厢走去。

    馨儿正准备跟着进包厢,红鼎老板九爷叫住了她。

    “凌总,今天有没有兴致唱首歌?”

    自从到了C市分公司后,馨儿一个月里,大概有两三次会来红鼎的舞台唱唱歌,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当作排解压力的一种方式。

    就像那些都市白领,白天工作太繁忙,压力太大之后,夜晚喜欢泡吧跳舞一样,她因为腿的原因,不能在舞池里尽情摇摆,所以,她喜欢用唱歌来舒缓压力。

    久而久之,她在红鼎也算小有名气了,有时还会有大人物请她唱上一曲,但这都要随她的心情而定了。

    馨儿微微挑了下眉,她看着九爷,唇角勾起,“是有人要点我唱?”

    九爷知道瞒不过精明的馨儿,他笑着点头,“我们市里新调来的市…长。”

    馨儿倒是有些好奇了,她不认为自己名气大得连市…长都能惊动,毕竟在红鼎,比她会唱的人多得去了。

    “为什么是我?”

    “是沈氏地产的沈总推荐的您。”

    沈炜?馨儿眯了眯眸子,唇角勾起一抹淡淡的讥讽。

    沈家也是搞房地产开发的,这几年C市经济发展迅速,许多有钱人过来搞投资,房价也是一涨再涨,馨儿不想呆在G市,就向凌司夜申请调来C市分公司,而沈家也是看准了时机,在C市开了分公司。

    怎么说呢,这个沈炜,虽然高中时他喜欢过她,但在生意场上,他一点也含糊,处处和馨儿作对,他们俩算得上竞争对手。

    最近政府体育馆那块地皮要搞开发,馨儿找了好几次市政厅的领导,因为近来领导人要大换血,她一直没有搭上有利的关系,这个沈炜动作倒快,立马就和新调来的市…长搭上了。

    馨儿在心里嘀咕了一番,她有点摸不透沈炜的心思,按理说,他不应该向市…长推荐她来唱歌啊?要是她通过这首歌,和市…长搭上关系,对沈炜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好处——

    不过,这也算是间接给她一个和市政领导人搭上关系的机会了。

    “好啊,九爷,你去问问,我们的新市…长,想听什么歌?”

    ……

    九爷离开后,馨儿和包厢里的同事们打了声招呼,就朝红鼎的化妆间走去了。

    不一会儿,九爷就过来了。

    “他说,唱首许茹芸的《只说给你听》。”

    听到九爷的话,正在补妆的馨儿眸色顿时一紧,唇彩一下子就掉到了地上。

    抬起长长的羽睫,她看向镜子中妆容精致,眉目如画的女人,眼神有些飘渺起来。

    这首歌——

    那一年,她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深情对那个人演唱过。那时她才多大?十六岁,一转眼,她都二十七了。

    当年的很多细节,随着时间的消逝,她似乎都记不太清楚了。

    时间真是一个很好的疗伤剂,从一开始失去时,痛彻心扉,生不如死,到慢慢的麻痹,再到现的即便偶尔想起,也不会痛了,伤了。

    九爷见馨儿走神,他轻咳了声,“凌总,这首歌你会吗?要不要唱?”

    馨儿微微一笑,“唱啊,现在很难有人喜欢这种老歌了。”

    九爷暗自舒了一口气,眼前这位美女老总性子有些清傲,除非她自愿,否则一般人很难请得动她,再说了那位新上任的市…长,他是更加得罪不起的,幸好她愿意为他演唱。

    ……

    馨儿拿了把吉它,坐在了舞台中央的高脚椅上。

    清雅中带着淡淡忧伤的嗓音缓缓响起,红鼎正对着台上最高规格的包厢里,坐在沙发正中央的男人,微微仰靠在沙发上,修长有力的食指与中指间夹着一根烟,顶端的指甲修剪得整齐干净,随着歌声音进入高朝部分,他微微眯起了如黑曜石般深邃的眸子,嘴角擒着一抹别样的笑。

    男人一直盯着台上的女子,昏暗的灯光下,她低敛着长睫,娇俏艳丽,远远看上去,既有少女的楚楚动人,又有成熟女子的妩…媚风韵,这两种气息的结合,似在她身上浑然天成。

    沈炜看着身边的男人,他不断的找话题拉近两人的关系,可无论他说什么,这个人都是一副不显山不露水,儒雅沉淀的模样。

    时间真的能改变一个人,他真的不敢相信,眼前这位就是当年那个穷小子易瑾吗?以前易瑾给他的感觉,清冷、孤高、忧郁,而现在,他是一个十足成熟的男人,眉眼再也没有了那淡淡的忧愁,举手投足间,全是优雅、自信、沉稳,眼中也带着那种能轻易洞查人心的云淡风轻。

    不过也是,他要不是有能力,手段高,怎么会年纪轻轻就成为了C市市…长,当然,这和他们易家的家庭背景也有很大关系,沈炜真是做梦也想不到,易瑾居然是京城易家的太子爷。

    “易市,等下她唱完,要不要请过来坐坐?”沈炜不敢在易瑾面前乱说话,他先前只是在包厢里看到馨儿来了红鼎,就小心翼翼的提了馨儿会在红鼎唱歌的事,易瑾没有同意,倒也没反对,沈炜在商场摸爬打滚这么多年,他这点眼色还是有的,易瑾没反对,就表示他是想听馨儿唱歌的。

    后来,九爷过来问易瑾想听什么歌,沈炜没料到他会说出那首馨儿在多年前篝火晚会时唱过的歌。

    沈炜知道馨儿和易瑾早就分后了,馨儿这些年也交过好几个男朋友,还和那个偶像巨星莲宸一直传绯闻,而易瑾,按理说,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身边也一定不缺女人——

    谁没有个青涩年华,沈炜当年也喜欢过馨儿,后来还不是也爱上了别的女人,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沈炜觉得,这两人再见面,也只是将对方当成普通朋友了。

    易瑾掐熄烟蒂,他淡淡的道,“不必了。”

    ……

    馨儿唱完歌,她在后台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有人来请她。

    找到九爷,馨儿问道,“那位新上任的市…长没有请我过去坐一坐?”按理说,不应该啊,点她唱了首歌,怎么着也有所表示吧!

    九爷尴尬的笑了笑,“好像没有——”

    馨儿皱了下精致的黛眉,她知道,这次是她和市政的新领导攀上关系的好机会,凭什么她唱了歌,还要让沈炜捡个便宜?

    “九爷,麻烦你带下路,我想去敬我们的新导导一杯酒。”

    ……

    咳咳,社会的不太好写啊~~卡死中~RO

    人生若只如初见(二)

    馨儿在进到包厢前,她从包里拿出镜子,理了理头发,看着自己精致的妆容,嘴角勾起一抹淡雅的笑容。

    这些年,在职场上,应付什么样的人时,该露出什么样的笑容,她都做得无懈无可击。

    做为一个商人,她也懂得虚伪、奉承、敷衍,必要时戴着假面具将自己全副武装起来,任谁都无法偷窥她的内心。

    “易市,这是LY集团C市分公司的凌总,刚刚就是她为您唱了歌,很年轻又有能力的一位美女老总……”帮馨儿介绍的九爷回头对身后的馨儿眨了下眼睛,馨儿立即走上前,朝坐在沙发中央的男人伸出手,“易市,你好,我是……”抬起朝那人望去的眼眸,陡地扩大,震惊、错愕、不敢置信,一一从眼底划过,全身的血液,一下子全朝头顶涌来。

    甚至,在对上他那以深不见底却又蕴藏着浅浅笑意的黑眸时,她的脑海有片刻的空白,伸出去的手,僵在半空中,有些不知所措……

    但也仅仅只有几秒时间,她就恢复了镇定,多年的职场生涯,成就了她无论遇到任何事,都能够圆滑、轻松应付的能力。

    看着眼前随着时间推移,变得温文儒雅气质非凡的男人,馨儿弯了弯唇角,灿然浅笑,她将手伸到他面前,“易市,你好,我是LY集团的凌馨儿,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易瑾不疾不徐的站起身,修长的大手,轻轻与馨儿的交握。

    碰到他指尖微凉的肌肤,馨儿立即想要抽回手,他却五指扣拢,握住了她纤细的手指,深黑的墨瞳似笑非笑的看着馨儿,“凌馨儿,好久不见。”

    好一句好久不见,馨儿在心里冷哼,她宁愿这一生一世都不再相见。

    就在馨儿准备再次抽回手时,他却先松开了她的。

    九爷有些意外,他笑着道,“原来,易市和凌总以前认识啊?能再次见面,还真是缘份呢!”

    馨儿淡笑着点头,“我以前和易市是同学,也没有什么很大的交情,泛泛之交,不过以后还要麻烦易市多多关照呢!”

    易瑾接过沈炜递过来的香烟,他眯了眯深邃的黑眸,若有若无的弯了下唇角,“好说。”

    馨儿没想到他会回这么两个字,向来能说会道的她一下子哑口无言了。

    如果说十几岁的易瑾,是一汪带着清冷的泉水,那么现在,他绝对变成了深夜下不知深浅,不知温寒,神秘而可怕的大海。

    那个在馨儿记忆中孤寂而忧郁的高傲少年,似乎已经随着时间消失了,眼前的这个成熟男人,令她陌生、害怕。

    沈炜已经倒好了酒,他拉着馨儿坐到了易瑾的身边,“凌总,虽然我们大家以前是同学,但现在……还是要敬易市一杯的对吧?”

    馨儿笑笑,“当然。”接过沈炜递来两杯的茅台,馨儿的眼角微微抽了一下,将其中一杯递给易瑾,一杯送到自己唇边,笑着道,“易市,我敬你,请你以后多多关照。”

    易瑾接过酒杯,看着将一小杯茅台喝完的馨儿,她白皙的脸蛋上立即浮现出了一抹红晕,他扬了扬唇角,将酒送进嘴边,颇有风度的一饮而尽。

    “好,好——”沈炜笑言,又重新替三人的酒杯倒了酒,他从座位上站起来,双手各端一樽,一杯递给易瑾,一杯送至唇边,“易市,您有心了,百忙之中抽身前来,真是沈某的荣幸,来,这杯我再敬您。”

    易瑾同样将沈炜递来的酒一饮而尽。

    应酬就是这样,每个人都带着一张虚伪客套的面具,这样的应酬多了,也就乏了。馨儿的酒力早就锻炼出来了,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才喝几杯,就开始晕头转向,恶心想吐了。

    不想在沈炜面前输了阵势,馨儿一直强撑着。

    几个回合下来,沈炜自己倒是喝趴下了,躺在沙发上,睡得跟个猪一样。

    馨儿的脸也喝得红扑扑的,他看着被她和沈炜敬了许多酒的易瑾,他轻靠在沙发上,微垂着眼睑,双唇微抿,脸上的线条看起来有些疏冷。

    也许是感受到她打量的目光,他眸光薄冷的朝她看来,她来不及收回视线,四目撞在一起,她狼狈的落逃,“易市,我有点不舒服,先去个洗手间——”明明包厢里就有洗手间,可馨儿只想出去透口气,或许是他和沈炜抽烟的缘故,她觉得包厢里太令人窒息了。

    看着她渐渐远离的纤瘦身影,易瑾唇角擒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他拿出手机,按下一个号码,“何秘书,打个电话给胡局,今晚挺适合来场人工降雪的……不要全城,城东锦绣小区那片区域就可以了——”

    ……

    馨儿进了洗手间,她用冷水洗了洗脸,看着镜子中脸色嫣红,眼神却清醒的女人,她自嘲的冷笑了一声。

    再见面,真没想到,他会是高高在上的市…长,而她却是满身铜臭味的商人……

    年少时那些点点滴滴,似乎都好遥远了,他和她,都变了——

    因为太痛之后,从没有想过重逢之后要怎么面对,毕竟他离开,已经有十年了,曾经的刻骨铭心,都随着时间和距离冲淡了,再见面,谈不痛彻心扉,恨之入骨,只能说心底深处,还有那么一点点刺痛……

    馨儿待酒意消散不少后,先去了趟员工所在的包厢,跟他们打了声招呼,才回到那个令她不怎么舒服的包厢里。

    一进去,她发现不止沈炜醉了,就连易瑾,似乎也醉了,他双眼紧闭的靠在沙发上,即便是睡着了,姿态也优雅从容,不像沈炜,四仰八叉,一点形象也没有。

    馨儿有些为难,这两人都醉了,她要是单独离开,似乎不太好,虽然不愿意和易瑾有过多的接触,但以后他毕竟是她的‘领导’,她要拿下政府的项目,也要仰仗他的照顾,如果形同陌路,似乎不太可能,而且,她也不能因为他调来C市,就要放弃这边的工作回到G市,其实学会早点面对他,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她现在也有了自己的生活,新交的男友对她很不错,她对他也挺有好感。再者,易瑾说不定都成家立业了,她实在没必要顾影自怜。

    叫来了九爷,她将沈炜交给了他。

    她半蹲到易瑾的身前,轻轻拍了下他的手臂,“易市,醒醒,你秘书的电话多少,我通知他过来接你。”

    易瑾缓缓睁开幽沉的黑眸,他皱着眉头看着馨儿,神情里带着明显的醉意。

    馨儿叹了口气,“那我送你回去吧!你住哪里?”

    易瑾,“……”

    在九爷的帮助下,馨儿扶着易瑾到了红鼎门外,泊车小弟将车钥匙递到了馨儿手中。

    ……

    馨儿载着易瑾在城里绕了一个圈,她问了他无数遍地址,却没有得到一句完整的答案。

    终于,她忍无可忍的将宾利车停到了马路边。

    “易市,你带身份证没有?我跟你去酒店开个房间?或者你的手机拿出来,我帮你跟秘书打个电话?”

    馨儿等了半天,等不到他的回应,她眉头紧皱的看着他。他似乎睡着了,样子清俊而淡漠。

    馨儿想,如果自己伸手去拿他口袋里的手机,似乎不太礼貌,可是,她也不能漫无目的的在城里四处乱逛吧!

    吐了一口气,馨儿见他似乎睡得很熟,解了安全带,她倾起身子朝他靠去。

    在他西装的口袋里摸了摸,没摸到手机,视线又朝他的裤子方向看去。

    要是他手机放在裤兜里,她真的不太好拿出来——

    ……

    馨儿载着他到了自己所住的锦绣小区。

    一下车,寒风就嗖嗖直刮,天空中飘起了柳絮般的雪花,馨儿打了个哆嗦,她心里泛起嘀咕,先前别的地方都没有下雪,怎么单单他们这片区域下雪了?

    将易瑾扶到沙发上,馨儿便懒得再管他了,她想等他醒了,会识趣的自动离开吧!

    回卧室,拿了睡衣,去浴室洗澡。

    从浴室出来,发现客厅沙发上的男人已经不见了,馨儿舒了口气,早点走了也好。

    所以,当她走进卧室,看到那个以为走了的男人的背影时,她吓了一大跳。

    易瑾微微眯着黑眸,大手拿着馨儿和她新交男友的合照。

    “谁让你碰我东西的?”馨儿见此,她三步并作二步的跑到他面前,用力夺回了照片。

    易瑾单手插在裤兜里,似笑非笑的黑眸里闪过一抹阴翳,“新男友?”

    馨儿冷笑一声,“易市,这好像不是你该关心的吧!既然你已经酒醒了,那么我就不留你了。”

    “我怎么觉得他长得有点熟悉?”他依旧站在原地,唇角勾着一抹嘲弄。

    馨儿的胸口猛地一痛,她紧紧地将照片抱在胸口,双眼死死的瞪住眼前这个冷静从容得好像可以洞穿她内心的男人,语气越发疏冷,“易市,请你自重。”

    易瑾掉开领口的前三颗纽扣,墨色的眸子在灯光下散发着清冽幽深的冷芒,他步伐沉稳的一步步朝馨儿靠近,身上散发出来的强大气势令馨儿一时间忘了呼吸,她不由自主的往后倒退。

    直到后背抵上冷硬的墙壁。

    他一只手抽走了她手中的照片,另一只手抵在她耳侧的墙壁上,唇角冰冷的弯起,“凌馨儿,难道不是因为他有一双和我年少时神似的眼神吗?这次打算玩多久?三天,一个月?你这样游戏人间,将感情当成儿对好玩吗?嗯?”他说最后一个嗯字时,故意将唇凑到了她的耳边,灼…热中带着淡淡烟草味的气息喷拂到耳洞里,她全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馨儿张了张嘴,却说不一句话来。喉咙里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

    看着眼前这张陌生却又熟悉的庞,时间仿佛在飞速逆转……

    十年了,她脑海中那个年少的易瑾,早已经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五官虽然没变,却因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令他越发有男人味了。

    可是,这样的易瑾,是她不熟悉的——

    他漆黑的眸子牢牢锁着神情有些恍惚的她,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拨开她颊边的湿发,他微微俯首,指尖捏住了她的下巴,凉薄的唇,缓缓印了上去。

    馨儿的目光一点点恢复焦距,她回过神,看着突然吻了她的易瑾,瞳孔猛地放大,用尽全身力气将他推开,她扬手,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

    清脆的响声,让两个人都有些懵了。

    馨儿身子颤颤巍巍,以他们俩个现在的身份,她是万万不能打下这一巴掌的……

    易瑾突然捏住了馨儿的手腕,力度大得似乎要捏碎她的骨骼,指尖的温度异常冰冷,“你记住,二十岁之后的易瑾,没人敢动他一根手指头,这个世上,我只允许你一个人,这样对他!但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低沉的嗓音,如同冬日的夜色一样,带着一股冷冽。

    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压迫感,几乎让馨儿无法呼吸。她闭了闭眼,再睁开时,已是一片冷嘲,“这一巴掌,是你欠我的!以后,我也不希望你再做出轻…薄我的举动。”

    “我欠你?”那双黑眸陡然冷了下来,“我当时打你电话不接,写信你也不回,这就是你对我的感情,等我留完学回来你也不愿意?”

    提到信,馨儿的心都开始颤抖起来,他居然还有脸提到那封绝情信?

    “易瑾,你给我出去!”除以了后工作上的事,她一点也不想和他有所交集了。

    易瑾已经恢复了云淡风清,儒雅沉淀,他走到窗户前,唇角淡淡的弯起,“外面的雪已经没过轮胎了,估计车子无法通行了,你既然将我带到了这里,就得对我的人生安全负责。”

    馨儿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易瑾,你什么意思?我们早就分手了,你呆在我这里不方便,而且我男朋友明早会回来。”

    易瑾的瞳仁一凛,“你们同居了?”

    馨儿耸耸肩,笑言,“你难道没发现,你穿的就是一双男士拖鞋吗?”

    ……RO

    人生若只如初见(三)

    被易瑾那双渗出寒意来的黑眸牢牢盯凝着,馨儿有些烦燥的拨了拨头发,她满眼戒备的将他推离自己,走向卧室里的衣柜,拉开其中一格,“看到了没有,这是我男朋友的衣服——”

    易瑾眯着眼眸,看向衣柜里春夏秋冬各季节的男士服装,唇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讥讽,“那么,你喜欢他吗?”

    馨儿关上衣柜,她不可置否的挑挑眉,“当然喜欢,不喜欢我为什么会和他同居?”

    他突然朝她逼近,阴影笼罩在她的脸上,他与她的距离,近在咫尺,他带着淡淡烟草味的气息拂过面颊,她不由自主的朝后退,脊背撞到了衣柜拉手上面,一阵发疼。

    她想要推他的双手,突然被他扣住压在了柜子上,他整个人欺了上来。突如其来的压迫感让她有些呼吸不畅,这样强势的易瑾,是她所不熟悉的,也是她想要回避的——

    “易市…长,你究竟想干什么?别告诉我你还对我有意思?十年了,你我都不是当年青涩的少男少女了,想必你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吧,那么你现在这样对我是什么意思?是想再缘前缘,还是想让我做你的地下晴人?”馨儿唇角忽地露出妩媚的笑容,她用力摆脱他的桎梏,双手抱住了他的脖子,踮起脚尖,暖…昧的在他耳窝边呵着热气,“你今晚不想离开,是想我和上shuang吗——”

    她话还没说完,他忽然用力将她抱在他脖子上的双手扯了下来,欣长的身子朝后倒退了几步,用一种极其陌生的眼神看着她,“凌馨儿,你居然变成这样了?”

    馨儿冷笑起来,看着他的眼里闪过厌恶之色,“我变成怎样,都与你易市无关,现在的我们,除了必要的工作接触,恐怕连朋友也没得做,因为我看到你这张脸,就会想到我无知的过往,易瑾,我如今对你,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恨,我只希望你和我继续保持这十年间平行线毫无交错点的关系,麻烦,你离我远一点!”

    他看着她,眼神渐渐冷了下来,然后,再慢慢的恢复平静,如一汪沉寂的死水,任谁都看不透他的内心。

    过了好一会儿,他唇角一弯,笑得极其鬼魅,“你看着我的眼睛,说你已经爱上别人了。”

    馨儿垂在身侧的双手用力捏成了拳头,她仰起下巴,对上他漆黑如墨的双眸,一字一顿的道,“我早就不爱你了。”她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对眼前这个男人彻底死心的,时间太久了,记忆都已经模糊了——

    易瑾淡笑着点了点头,“好,如你所愿。”

    ……

    听到大门被关上的声音,馨儿的身子,慢慢地滑落到了地上。

    她抱着发疼的脑袋,深深地吸了几口气。

    拿出手机,她拨了柏子轩的电话,“你在哪呢?那里怎么那么吵……朋友生日在酒吧?现在来我家里,我想你了。”

    ……

    等了不到三十分钟,柏子轩就风尘仆仆的赶了过来。

    馨儿躺在沙发上,看着清秀干净的柏子轩,她眼里划过一抹温柔之色。柏子轩坐到馨儿身边,他俯身,吻了吻她,“我也想你了。”

    馨儿抱住他的脖子,将小脸埋进他胸膛,“帮我做点吃的好不好?晚上应酬,光顾着喝酒,都没有吃什么东西……”

    柏子轩点头,“好,你先休息会儿,我( 总裁前妻很抢手 http://www.xlawen.org/kan/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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