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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则叫马骡或驴骡。公驴和母马交配,生下的叫“马骡”,公马和母驴交配,生下的叫“驴骡”,马骡个大,具有驴的负重能力和抵抗能力,又有马的灵活性和奔跑能力,是走镖、赶车的选。于是连忙应道:“是我……呃,训着玩的……”
“训着玩?”白十一娘美目转到余广身上,饶有兴趣的说道:“我们镖局里驯马的师傅都没几个有这能耐呢。”
当下把小余广夸得面红耳赤,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哼!”身边传来一声冷哼,林可转头一看,只见紫苏在那边拿眼狠狠的瞪着车外面余广的背影,小嘴巴撅得老高。
林可看得心中好笑,这孩子才十三吧,至于这么早熟吗?真是青葱的岁月啊。
她摇摇头,合上眼睛。
过了一会儿,马车停了,只听余广回头说道:“夫人,到野马渡了,您也出来透透气儿吧。”
把紫苏打出去帮其他三女向各家分食盒,林可抱了寄福下车,顿时被眼前的景色吸引住了。
此地正是之前余广所说的野马渡。
野马渡,顾名思义,渡,渡头也,所以此处是个临水的地方。
夏季的雨水开始?多,即便是这里离山不远,但河水依旧形成浩大的声势,离老远就能听到隆隆的响声。
瓦蓝瓦蓝的天空缀着一排棉絮儿状的白云,没过脚面的青草踩在脚下软软的,裙带飘飘的女孩子们相互嬉戏窃窃私语,鲜衣怒马的少年郎装作在远处喂马,但视线却一直往女孩子们那里飘……
远处,郁郁葱葱的山峰在云雾中时隐时现,山腰处升起仿佛仙境般的云烟。
“那里就是白云庵。”
林可闻言回头,看见女镖师白十一娘站在身后,也跟自己一样抬头看着。
“白达官有理了。”林可说道:“此地果然是个遁世修行的好地方,世外仙境也不过如此。”
“嘻嘻,”白十一娘闻言噗嗤一声乐了,笑着说道:“高家姐姐,这么听你叫我还真不习惯,还是叫我十一娘,白达官白达官的叫着,分不清是叫我爹还是叫我呢。”
一听这话,林可也笑了起来,说道:“你倒是会见缝插针,之前我不是跟你说过要小心别人耳目吗?人家万一奇怪我们两个怎么认识的那怎么办?”
“所以我才借这个机会说什么也要跟过来啊,这样舒姐姐和我不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相识了吗?放心,我过来前看过了,没人猜得到你才是永兴镖局的大老板的。”十一娘眨眨眼睛说道。
蝼蚁撼树,不智也,但若不是蝼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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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人类有的时候会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并排斥着跟自己判断相驳的事实。
难道,真的有人会认为,自己这两年来就当真什么都没干吗?
从离开高家的第一天开始,林可就在思考着今后要怎么做。
被人打得浑身是伤只能直挺挺的躺在床上苟延残喘的人是她、差点被浸到水里淹死的人是她、孩子在眼前差点被活活摔死的人还是她,而结果……被人这么灰溜溜的拖家带口轰出来的依旧还是她!唯一的理由只有一个,跟拥有庞大势力的刘芳蕊比起来,她只不过是个渣,一个废渣!
她不是圣人,不可能就这样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生悠哉游哉的过着自己的日子,――所以从这一天起,她就告诉自己,林可,你给我记清楚了,人得有记性,这罪,你给我一件件的记在心里,这些苦楚,你得一样一样自己给自己讨回来!
从今往后,再也没有人能把你踩在脚底下当蝼蚁似的作践!
因此她选择了镖局,这个在电视里常见,实际却很陌生的行业。之所以选择这个行业林可有几条考虑:第一,由于当时她的力量太过弱小,因此一些穿越前辈经常采用的诸如玻璃制造一类的行业先被林可排除了,原因无他,怀璧其罪也,她不能指望再来一场日食救她;第二,当时的她仍在孝中,所以需要自己抛头露面的行业也被排除了,她不是男人,要顾及的事情依旧是太多了。
所以,她选择了镖局,这个不需要她出面,并且没什么科技含量很容易就能被人仿照的行业。容易被人仿照,这就意味着不会太引人注目。
最重要的一点,她凭借着镖局,能够光明正大的得到自己目前最需要的东西――详尽的情报和精兵式的武力。
这两年多以来,她既要避开周围人的视线,又要费心的帮着这个世界上第一个镖局“摸着石头过河”,可谓是耗尽心血。但好在文有自己那位深藏不露的表哥黄嘉帮忙出谋划策,武有一身肝胆的宋总镖头和白家父女,挣命了两年,终于让永兴镖局打出了如今番局面。
“夫人,大夫人往这边来了……”身后传来丁香的示警声。
不一会儿,就听身后有人说道:“好妹妹,我这里有些点心,你尝尝……呦,白达官也在……”
林可闻言回头,只见刘芳蕊拎着一个做工精巧的红漆描花食盒站在那里,脸上的表情微微有些诧异。
“姐姐怎么有空过这边来?”林可问道。
“哦,刚才尝了妹妹送去的食盒,有几样点心甚是稀奇,所以便也拿些点心让妹妹品评品评。”刘芳蕊笑着说道。“却没成想白达官也在此处,怎么?妹妹和白达官以前认识?”
“夫人说笑了……”回话的是十一娘,“我们只是说到这白云庵罢了。”
“白云庵?”刘芳蕊显然没有料到会是这么个回答,疑惑的看了看远处的山头,干涩的接口道:“呃……此地雨雾缭绕,倒是一副人间仙境的模样……”
林可被她那副古怪的语气逗得差点没忍住笑,真是,好奇就说嘛,何必这么拐弯抹角的。
“云雾缭绕是真……”十一娘看着远处的山峰说道。“不过说此地是仙境,那倒也不一定……”
“哦?怎么说?”
“两位夫人可知这白云庵的来历?”十一娘问道。
林可哑言,心想我上哪知道去。
“这白云庵说是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但实际上,六十多年前,这庙,可不叫白云庵,而是叫做灵钟寺,是个和尚庙……”
林可渐渐的被白十一娘的故事引出了兴趣。
“而说到这灵钟寺,那就要从三百多年前的一个传说说起。
三百年前,这翠云峰上有一条修炼成精的千年蛇妖。当时正值天灾的乱世,朱九号称大顺王,领三十万大军横扫中原,尸横遍野、血流漂杵。而这条蛇精就借此收人精魂,修炼法身……”
“若干年后,这条蛇精终于修炼成了人身。此时朱九已经伏诛,天下大定,于是它便化身青云和尚,借传播佛法之名收敛钱财。此外――”十一娘突然诡异的笑了一下,看着一个方向说道:“还专吸小女孩的魂魄!”
“啊……!”身旁传来一声惊呼,林可一转头,才现周围围过来了很多人,刚才出声音的,就是被林可打去分食盒的小紫苏。如今已经是小脸白,可见刚才被十一娘吓得不轻,因为十一娘最后一句话,就是看着她说的。
林可在暗叹十一娘的恶趣味的同时也在暗自好笑,一个蛇精,收敛钱财,莫非这丫还是西方龙转世的,喜欢在金币上睡觉?也就这些小姑娘会被这种鬼故事骗成这个样子,当真好玩得紧。
“那……后来怎么样了?”人群里有人问道。
“后来,此地路过了一个游方僧人,看出这青云和尚的真身是一条青花蟒蛇,与它斗了七七四十九天,依旧不能将其毙于伏魔杖下。直到这位僧人请来自己师傅,查出青花蟒蛇的真身就在这翠云峰上,毁掉它真身,这才降服了它。”
“两位高僧在降服了蛇精之后,用其骨肉融化进铜水之中铸成大钟悬挂于山顶,并依此修建寺院。此钟无人敲击却能自鸣,颇为灵异,乡人称其为‘灵钟’,而这寺院也被称为灵钟寺,百年来香火鼎盛,为此地一景……”
“如此说来这也是神迹,那为何之前白达官说此地不是仙境呢?”
一听这话,十一娘再次笑了笑,刚想说话,只听那边有人喊大家收拾东西准备启程,十一娘是护队镖师,自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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