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盛宠之嫡女医妃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365残局(第3/4页)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请访问最新网址:m.xlawen2.com
洋洋地笑了,官语白在一旁看在眼里,失笑地摇了摇头,而小四却是在后方鄙视地看着萧奕,心道:这个萧世子,还是那么无聊!

    几人很快到了书房‘门’口,官语白一到‘门’口,脚步便停顿了一下,小四以为发生了什么,也顺着官语白的视线往里面看了一眼,然后朝自家公子看去,那嫌弃的眼神仿佛在说,公子,你确定要进去吗?

    最近因为开始收拾东西,南宫玥忙着整理内院,暂时顾不他的外院书房,萧奕不想让她太辛苦,便自高奋勇地表示自己来。

    以至于现在书房“略显”凌‘乱’。

    萧奕满不在乎,一边灵活地在障碍物之间穿梭着,一边笑眯眯地说:“见笑见笑,反正小白你是自己人!随便找个地方坐好了!”

    想要找个地方坐,还真是不容易啊!

    官语白环视着四周,书籍,字画,棋盘,打开的箱笼……杂‘乱’地堆砌着。官语白几乎可以肯定平常这个书房能维持那么井然有序的模样必然是和萧奕没有一点关系。

    这才是它(他)的真面目吧!

    他叹息着绕过几个箱笼,在窗子边找到了一个还能坐的圈椅。

    两个主子进了书房后,竹子和小四守在了‘门’口。

    萧奕懒洋洋地坐到了书案后的梨‘花’木圈椅,翘着二郎‘腿’,道:“小白,皇昨日传了口喻让我协助你和百越和谈,想来是宣平伯的回信到了?”说着,他的眼闪过一道‘精’光。

    官语白含笑地点了点头,简单地说了一下宣平伯的回信。

    两人‘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这一次,还真是多亏了宣平伯,他们的计划才会进行得如此顺利。

    宣平伯此人一向体恤圣意,为人做事最是灵活应变,因此明明他无论才学品德武略都不算顶尖,却能一枝独秀地得了皇帝的宠信。他此行去百越必然不会空手而返,要有所“功绩”有所“建树”,既然皇帝去信说南凉和百越结盟了,宣平伯自然会下坡路骑驴,自找台阶下,呈给皇帝他想要看到的信息。

    萧奕勾‘唇’笑了:“宣平伯的《三十六计》学得可真是不错,这第七计用的是炉火纯青啊,只我差那么一点点了!”

    《三十六计》的第七计,说:“诳也,非诳也,实其所诳也。少‘阴’,太‘阴’,太阳。”

    用白话概括,那是“无生有”!

    官语白的指节在案几轻叩了两下,双眸微眯道:“接下来,我们坐等便是……”

    南凉和百越一旦“结盟”,那对于大裕而,南边再难安稳,如此一来,哪怕皇帝再忌惮,镇南王府这道屏障有存在的必要。而一旦说服皇帝扶持奎琅,那么对于远在百越的努哈尔而,恐怕会坐立难安,他必然会需要一道“保护伞”,再不敢起念脱离萧奕的掌控。

    两方权衡,镇南王府才能真正安稳。

    他们能做的已经都做了,现在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一道“南风”了。

    两人在书房里聊了近一个时辰,官语白便告辞了。

    一出书房,见一道熟悉的身影在前方等着他……

    “见过公子!”对方豪爽地对着他拱了拱拳,虽然过了几年大家闺秀般的日子,却也没甩掉骨子里的侠‘女’味。

    “百合。”官语白含笑地看着一身嫩黄‘色’衣衫的百合,敏锐地捕捉到她眼的一丝羞赧,了然地笑了,“我记得再过几日你要成亲了吧?贺仪我已经备好了,可惜我不便过来讨杯喜酒喝。”

    百合腼腆地笑了一下,然后表情又活泼了起来:“公子不必如此客气,……我是希望有一天可以带阿蓝来给公子请个安!”如今却是有些不方便,连她自己都无法跟任子南解释为什么她需要带着他来给官语白请安……想着,百合眼闪过一丝黯淡。

    “百合……”小四突然面无表情地出声道,“贺仪我是没有,不过,如果他欺负你的话,帮你揍他一顿还是可以的。”

    百合噗嗤地被逗笑了,不示弱地挥了挥拳头道:“哼,还用轮到你!”我自己可以了!

    官语白和小四走了,百合一直到二‘门’目送二人离去,有一种彷如昨日的感觉,好像昨日家破人亡的表姐和她才一起见到了公子,发誓为公子效命……

    而现在她竟然快要出嫁了?!

    百合的嘴角微勾,转过身往二‘门’而去,数起日子来,再过三天,她要出嫁了!

    忽忽两日过去,转瞬到了百合出嫁的前一天,一大早,任子南那边过来催妆了。

    百合虽然说是出嫁,但其实也是从王府的这头嫁到那一头去而已,楚大卫和任子南他们现在住在王府西南侧的厢房。

    百合平日里和百卉一起住在抚风院的偏房里,虽然起那些二等丫鬟、三等丫鬟,她的住处好了不少,却是不太适合出嫁,因此南宫玥和百卉干脆商量着把出嫁的地方定在了抚风院旁的菲絮居。

    因着百合要出嫁,与她‘交’情还不错的傅云雁一大早跑来凑热闹,这时,南宫玥和萧霏才刚用完早膳,三个姑娘一起去了菲絮居。

    菲

>(本章未完,点击进入下一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