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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风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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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堕落的天使(一(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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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就能趁顺昌保卫战全胜之势,“打过黄河,直捣黄龙府(金旧都,在今吉林省境内)”呢?

    根本不可能!

    史载,“闰月,癸酉朔,张俊遣统制宋超败金人于永城县朱家村……壬辰,岳飞遣统制张宪击金将韩常于颍昌府(今河南许昌),败之,复颖昌。丙申,张宪复淮宁府……岳飞遣统制郝晸(zhěng)等与金人战于郑州北,复郑州。李兴复汝州(今河南临汝),与金人战于河清县,败之,复伊阳等八县,李成遁去。韩世忠遣统制王胜、王权攻海州(今山东连云港海州镇),克之,执其守王山。戊戌,张俊率统制宋超等及王德兵会于城父县,郦琼及葛王褒遁去,遂复亳州(今安徽亳县)。己亥,金人救海州,王权等逆战,败之,复怀仁县。庚子,张俊弃亳州,引军还寿春。”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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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清楚,当岳飞在与金人大战时,张俊与打下宿州的王德合兵策应岳飞右翼,攻占了位居河南颖昌与江苏重镇徐州之间的战略要地——安徽亳州。此时,岳飞除了左翼的陕西是威胁外,右翼则有顺昌刘锜、亳州张俊、宿州王德、泗州扬沂中、楚州韩世忠,只要陕军牵制住岳飞左翼金军,岳飞确可放手一博。但现在的问题是,除了岳飞的十万大军可以成一只拳头出击外,刘、张、王、扬、韩可是互不统属的。刘锜主要任务坚守顺昌,保证岳飞右侧后翼,扬沂中坚守泗州,保证韩世忠左翼,这两支军队基本上是不能动的。而张俊出兵,也并不是八万人马全部出动,他还要把主力放在长江中部一线,防止一旦失利,避免长江成为空防,故在中部战线,也就只有张俊、王德的四、五万人可以机动作战,而这些军队,张俊部下的战斗力,又远低于王德。但他们面对的,却是金四路大军中葛王褒与叛将郦琼的十万余人,如果上去硬拼,显然是难以取胜的。可如果此时在安徽境内肃清金军的情况下,将这四、五万人退依淮河设防,则不仅可背依长江守军接应,还可在刘、扬两军的钳制下,形成一个袋口,有效实现了战线中部的四军协防,这就是军事上的“守江必守淮”。因此,张俊占领亳州仅六天,就督促王德率主力大踏步的退过淮河,到寿春布防去了!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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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韩世忠则在打下了海州后,其后唯一的军事行动,就是挥军进攻做为徐州军事屏障的淮阳军(徐州下邳,宋代地名加“军”者,类于今天的军区,主官军政兼职;淮阳军区可调动大半个山东兵员),虽已攻入城门,可最终还是败下来了。这是韩世忠无能吗?不是。实在是他手下虽号称八万,其实在楚州前线一直只有三万人马,其它人马则布署在身后的广大淮东地区,与张俊一样,做为一旦失利后的接应,及防止金人冲击长江天险后备。而他却要面对整个山东及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的徐州重镇,左翼则只有扬沂中在泗州的万余人马。而在张俊、王德退过淮河后,大本营命扬与刘锜协防亳、宿二州,而扬只能亲带骑兵一千五百人进入宿州,作为主力的步兵,仍需留在泗州,协防楚州。史载——

    “金人诡令来告敌骑数百屯柳子镇。存中欲即击之,或以为不可,存中不听。留王滋、萧保以千骑守宿,自将五百骑夜袭柳子镇,黎明,不见敌而还。金人以精兵伏归路,存中知之,遂横奔而溃。参议官曹勋不知存中存亡,以闻,朝廷震恐,于是有权宜退保之命。既而存中自寿春渡淮归泗,人心始安。”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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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看清楚点,此时岳飞的右侧后翼,可是只有刘锜的两万人马了,而岳飞却在两翼连防守都困难的情况下,“又遣兵东援刘锜,西援郭浩,自以其军长驱以阚中原”。郭浩是陕军,前面曾提到他援耀州(今陕西铜川)。而岳飞说是十万大军,可他却负责武昌到襄阳的千里战线,除需分兵援陕外,每打下一地,也要分兵防守,等他打到离东京只有二十五公里的朱仙镇时,身边多说也过不去三、四万人马,要不怎么史书总是记载“兀术益兵来,部将王刚以五十骑觇敌,遇之,奋斩其将。飞时出视战地,望见黄尘蔽天,自以四十骑突战,败之”,及岳云以八百骑兵冲击金兵数万,全是以少胜多呢。而以少胜多的“败之”,只是击溃,不是“全歼”,金军实力还在,不管是金军欲诱岳飞进入东京,聚而歼之,还是真要退过黄河聊避其锋,岳飞仅凭手下这些人马,真要是孤军深入,打过黄河,他还有可能回来吗?

    只要想想当年金兀术气势汹汹的十万大军打过江南,回来时却被韩世忠区区八千人就打成那个孙子样,就可知什么叫强弩之末了——此时此刻,你说岳飞究竟是该趁势打过黄河,直捣黄龙府呢?还是应该马上撤军回防荆襄呢?这就是为什么大本营要在一天之内连发十二道金牌,下死令让他退军的原因!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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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难道也是要卖国吗?

    后人无不痛惜岳飞的“十年之功,废于一旦!”但又有谁实事求是的问过一声——

    十年谁人之功?何为废之一旦?

    岳飞并未大破“拐子马”(六)

    什么是“拐子马”?

    《宋史·岳飞传》中载:“初,兀术有劲军,皆重铠,贯以韦索,三人为联,号‘拐子马’,官军不能当。是役也,以万五千骑来,飞戒步卒以麻札刀入阵,勿仰视,第斫马足。拐子马相连,一马仆,二马不能行,官军奋击,遂大败之。兀术大恸曰:‘自海上起兵,皆以此胜,今已矣!’”

    首先要指出的是,作这段记载的史家,在军事学上是一个无知的糊涂虫。因为“飞戒步卒以麻札刀入阵,勿仰视,第斫马足”的战术,根本就不是用于对付“拐子马”的,而是典型的对付“轻骑兵”的作战方式。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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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军事史上的骑兵建制,始于战国时期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此前,中国的军制则以“车战”为主。而车战又是对付当时游牧民族以骑兵为主的集团进攻最有效的战争手段。但车战的最大缺陷,就是它的不灵活及速度慢,顶多就是“击溃”骑兵,而不能“歼灭”骑兵。而自赵武灵王取游牧民族紧袖轻服的着装特点,学习骑马射箭并建立起骑兵部队后,中国的军事战术中,就有了以骑兵打步兵,以车战抗骑兵这样相辅相成的先进战术。不过,无论怎样先进,战争还是以步兵集团为主力的。于是,在长期的衍变中,车逐渐转向装运粮草器甲的随军运输工具,只在遇到骑兵时,才把它连接成“墙”,步兵隐在其后,用弓箭阻挡骑兵。

    然而,战争是以取胜为基本原则的。而取胜的最佳手段,就是偷袭或突袭。所以,当行进中的步兵或在战场上正厮杀的步兵突然遭到骑兵闪电般的突袭时,往往来不及或根本就不可能利用随军车辆,这就迫使步兵必须找到一种不依靠车辆、在野战中有效对付骑兵的战术。于是,步兵“点式小单位”对抗骑兵的战术,应运而生。

    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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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战术简单灵活,随时随地可实施,因为它是按照军制基本单位的“什人”建制而设定的,也就是今天的“一个班”。当发现大规模骑兵集团突袭时,只要指挥官一声号令,大家立即在各自所属的“什人长”带领下,以“什人”为单位,面对敌骑方向,前三名士兵席地而坐,将长枪末端顶在地上,两膝夹紧,双手紧握,枪尖斜刺向一人高的前方,形成“拒马”那样的效果;第二排三名士兵,则以跪姿贴其后,双手紧握长枪,未端夹在腋下,枪尖直刺前方约一人半至两人高处——这样布阵的唯一目的,就是阻止马的前冲及跨跃;而站在最后一排的三名士兵,则持弓放箭,负责射杀正前方及左右两侧的人和马。什人长负责指挥并观察接受上级的各种命令。

    这样的“什人”单位,就是战场上的“一个点”,而“点”的间距则数米至十来米不等,布局错落,看似随意,却散而不乱,迫使敌骑不得不在这些“点”中间乱窜,由战术上的主动攻击,转为战术上的被动挨打。

    实战中,步兵们又发现敌骑虽然对己失去攻击能力,但毕竟还能在“各点”的空隙间乱窜,并没失去其“机动”能力。又于是,有人开始尝试用长枪横扫侧方的马腿,干扰马的奔跑,只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但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启发步兵想起在枪刺的下面,安装一把勾形的镰刀,用以坐在地上或蹲在地上横割马腿。这就是“麻扎刀”——一种把镰刀用麻绳绑扎在长枪上的作战武器。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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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后世兵器谱上的“钩镰枪”。

    但需要注意的是,把枪刺与铁镰打造在一起的“钩镰枪”,仅是“兵器谱”上的一种武器,并非军事史上的“实战”武器。真正用于对付骑兵的并非“钩镰枪”,而是“麻扎刀”。也就是说,事先打造好的铁把镰刀,平时只是一种辅助器械,与枪身是分离开的,因为它的钩形刀刃,太容易伤人了。

    那么,这是不是说,骑兵在步兵的“点试单位”战术及“麻扎刀”武器面前,就再也拿步兵没办法了呢?

    不是。既然步兵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探索出新的战术及武器克制骑兵,骑兵也同样可以利用自己的特长,探索出克制步兵打骑兵的战术。于是,在骑兵的发展史上,就出现了“重装骑兵”。

    所谓“重装”,就是让人与马都披挂上厚厚的铠甲,这样就有效的防止了弓箭的伤害。而马上士兵手中的武器,也不再是细长轻便的马刀,全都换上了粗壮的长枪,这与今天西方影视剧中的“骑士”非常相象——作战时也是一手挺长枪,一手带缰绳,靠马的冲击发挥枪的冲刺威力。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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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同时也限制了马的奔跑速度,及人与马的机动灵活性。

    所以,重装骑兵作战,最忌的就是单兵出击,或散漫式冲击。最佳战术,就是组成方阵,各自保持一定距离,同时起步,不求快,而求步调一致,速度虽比轻骑兵慢,但远超过步兵的奔跑速度,形成一排排、一方方不怕弓箭远距离杀伤的装甲“墙”,在一道道“墙”上挺出一排排穿透力空前强大的长枪,这就使步兵的点式单位麻扎刀战术顿失作用。

    首先就是不能在地上坐着或跪着了,必须站起来迎击,可在长枪与弓箭都失去防卫和攻击作用的情况下,就算他们能躲过第一排重装骑兵的冲击,也难躲过第二排、三排及后面一排接一排长枪及装甲马匹的冲击,好容易逃过这一劫的,面对紧跟在骑兵后面冲锋的步兵集团,还能再有多少抗击信心、勇气及实际还手能力呢?

    那么,这是不是说,此时重装骑兵就是主导战场致胜的法宝了呢?

    不,事实正相反。重装骑兵自出世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无法成为战场致胜的有效手段。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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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装骑兵的战术优势,就在它的集团方阵冲击能力,可这既是它的优势,也是它的劣势。因为既称战场,就必有敌方,不管对手是轻骑兵还是步兵,总归还是“兵”,只要稍有抵抗,就会造成重装骑兵方阵的变形,势必阻挡后排的进攻,一波波的消弱其战斗力,此时若对方再有勇士杀入方阵中左冲右突,干扰惊乱马匹前进方向,则重装骑兵威力顿失。因此,重装骑兵自其出现,也就只能在特殊的场合下,还必须有轻骑兵、步兵保障其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它的冲击威力,所以一直无法成为决定战场致胜的关键因素。而历史上真正发挥出重装骑兵潜力,让重装骑兵成为战场上绝对致胜因素的,就是女真人。

    女真人最早的祖先叫靺鞨氏。靺(mo),用皮革制成的袜子;鞨(hé),用皮革制成的鞋子。可见,女真人的先祖善于制革,显然是以游牧为主,渔猎为辅的。东汉末期,其子孙生活在今东北地区的松花江、黑龙江、牡丹江、长白山一带,分为粟末、伯咄、安车骨、拂涅、号室、黑水、白山七部,但到隋唐时,就只有粟末和黑水两部了。此时,两部均附于高丽(朝鲜),唐太宗派李绩征高丽,黑水部就曾发兵十五万助高丽,被唐军大败于安市。后于唐玄宗开元时期来朝,玄宗封其地祖居地为黑水府,首领封都督、刺史,并派官员为长史监其治,赐姓李,名献城,领黑水经略史职。其后契丹兴起,遂绝朝贡。在松花江、牡丹江一带的女真人归契丹,称熟女真。而在长白山、黑龙江一带未归附契丹的女真人,则称生女真,自谓“白山、黑水”。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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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的始祖叫函普,原住在高丽境内,六十岁时决定脱离高丽内返,其兄阿古乃不愿相从,曰:“后世子孙必有能相聚者,我就留在这里吧。”函普回来后,娶女真完颜部女为妻,其后人完颜氏逐渐统一女真各部,开始了女真族争霸天下的大业。此时,阿古乃的后人也离开居住地参加进来。但不管这时,还是以后,金国是金国,高丽国是高丽国,与先前的秦、汉、魏、唐,和后来的宋、元、明清一样,咱们与朝鲜都是兄弟关系,除了晚清实力不行外,从来都是有求必应的。而汉族与朝鲜族也一直都在两国间享有自由居住权。假如(注意:这里说的是“假如”)有些糊涂东西借金的祖先曾居于白山、黑水和朝鲜一带,而说咱们今天的长白山、黑龙江一带、甚至连牡丹江一带都不是我们的,那你就完全可以反驳他,当年是女真人在为自己争霸,不是在为“其它国”争霸,更不是“哪个国”在指挥女真人争霸。而女真人建立的大金国失败后,女真人并不是跑到哪个国家去了,而是自愿融入了中华民族。若照你这个逻辑,那你是不是早该跟着融进来了呢?

    而女真人之所以特别钟情于重装骑兵建设,则除了他们游牧民族的特性在于骑马外,主要就是兵力资源太少,因此他们才利用多皮革的优势,发展攻击潜力具大的重装骑兵。而重装骑兵在他们手中雄风振起的决定性因素,却不过是在马的嚼口上,系了一段小小的“韦索”而已。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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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索,就是皮条。或说用皮割成的绳索。

    也正是这样一条小小的皮绳,使马在受到冲击干扰的情况下,个体无论怎样惊慌失措,也无法改变其前进方向,从而保证了重装骑兵方阵的强大攻击力。故女真人当年才能屡屡以少胜多,素有“女真不过万,过万无能敌”之称。

    而经过女真改进的重装骑兵之所以要叫“拐子马”,也并不是如史家所说的是它们“从阵地两侧拐出去冲锋”,因为轻骑兵出击时,也是从阵地两侧冲出去的。且不从两侧冲出去,还能从阵地中间的步兵身上踩过去吗?

    “拐子”是北方地区对跛脚“瘸子”的别称,而“拐子”与正常人相比,最大的差距,就是在双方的速度比中,“拐子”由于一只脚不灵活,使速度受到限制。这种称呼用在加了“韦索”的重装骑兵身上,则是指马匹不经过一定训练,步调肯定是不会一致的。尤其是马匹进入惯性奔跑阶段后,很难控制其速度的一致性,这势必造成一组三匹马中的快者被慢者拖住,慢者被快者加速的组与组之间的不协调,从而破坏重装骑兵方阵的攻击能力。于是,在训练中,就需把马的两条前腿用统一长短的绳索系住,使马在奔跑起来进入攻击速度时,快者无以加快,慢者无以放慢,始终保持统一的均匀速度。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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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拐子马”不是指它的战术,而是指它的速度限制。

    也就是说,咱们的军事史上根本就没出现过《水浒传》上写的那种用铁环联结重装骑兵的“连环马”;而徐宁也不可能用“钩镰枪”大破“连环马”。也只有这种虚构臆测的兵种,才会“一马仆,二马不能行”。而女真人所以在马嚼口上“贯以韦索”,而不是铁链,也正是怕出现“一马仆,二马不能行”的现象——区区皮绳,随便用佩刀一割就断了,故若一马仆,二马照样行。显然,当年的女真人比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拍《水浒传》电视剧的导演们聪明多了。当然也比写《宋史·岳飞传》的那些史家聪明多了。

    这就是为什么要说指挥岳家军以“麻扎刀入阵”的岳飞,并未大破“拐子马”的原因。

    当然,也许有人会说——或许是史家记载岳飞大破“拐子马”时,只是把所用的武器错记成破轻骑兵的“麻扎刀”了!仅以一个“麻扎刀”的错记,凭什么就肯定岳飞没有大破“拐子马”呢?

    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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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则是——

    之所以要断定岳飞或岳家军并未大破“拐子马”,并非只凭史家的一个“麻扎刀”记载,而是金军的这个致胜法宝,已在此前刚刚结束的顺昌保卫战中,早已被刘錡率领的“八字军”全歼了!

    大破“拐子马”是南宋集体智慧(七)

    邢卫华

    女真人崛起之时,大辽(契丹)曾发兵二十万征讨,却被女真区区不足万人打得丢盔弃甲,大败亏输。后又以四万打败大辽皇帝亲征军七十万,故有“女真不过万,过万无能敌”之称。而女真人屡屡以少胜多,靠的就是训练有素的独家致胜法宝——拐子马!

    “拐子马”为什么这样历害呢?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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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宋史·刘锜传》中,介绍了“拐子马”的具体作战方法,“……敌又以铁骑分左右翼,号‘拐子马’,皆女真为之,号‘长胜军’,专以攻坚,战酣然后用之”。

    史家在这里也有一个错记,即“铁骑分左右翼”是不对的。因为“拐子马”是一个集团方阵,其最大优势,就是“勇往直前”,最忌的就是在冲锋时左右转弯,否则阵形必乱。所以,“拐子马”是不能作为首发冲锋陷阵的兵种使用的,必“战酣然后用之”。

    战酣,就是两军交战打得难解难分的最激烈之时。用在这里,就是面对敌方兵力占绝对优势时,先派步兵与敌方步兵殊死战斗,若敌方原就人多,或主将仗着人多势众增兵助战时,己方主将即鸣金让步兵撤退,造成战败怯敌的假象,时弓箭手立即上前,射住阵脚,阻击敌方步兵追击,掩护己方步兵撤退,使敌我拉开一定距离,而阵前密布的旌旗后面,“拐子马”早就列阵而待,故步兵不可能向阵中撤退,只能闪向左右两侧,当敌方步、骑兵鼓勇大进时,旌旗倒处,“拐子马”如江河溃堤之势杀出,铁流奔泻,锋芒所向,谁人敢当!且最喜的就是敌方人多,布阵纵深越厚越得势,狂飙横扫,雷庭万钧,所过之处,无不狼奔豕突,肝胆俱裂——此时再以轻骑兵直突敌方主帅旗下,则后继步兵,也就只剩区区赶羊缚鸡之劳了。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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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北宋末年、南宋初年,宋军常常以数倍兵力决战金军,且士气无不高昂激奋,却无一不遭毁灭性惨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南宋初年,如何以现有军力打破女真“拐子马常胜军”的神话,就成为南宋各军上下及大本营军事专家们的当务之急!而首先尝试破“拐子马”并取得胜利的人,就是韩世忠。

    高宗八年(公元一一三四年),南宋经过数年不懈努力,逐渐形成了五大主力阵容,而岳飞则从鄂州(今武昌)渡江,以破竹之势,收复了千里汉水沿岸的伪齐之地,直下襄阳,横扫新、邓,将陕西与江淮连为一体。伪齐刘豫惊惶失措,便与金人合兵,大举攻宋。高宗亲下手札,命韩世忠迎敌。时韩世忠以建康(今南京)、镇江、淮东宣抚使驻守在镇江,接命即遣部将解元率步军主力,赶赴高邮当敌步军,自提轻骑过江趋大仪(今江苏扬州西北大仪集一带)当敌铁骑。时宋军对金人“拐子马”心怀畏惧,为坚军心,韩世忠伐木为栅,截断自己退路,以表在此与“拐子马”决死之心!

    大仪紧邻邵伯湖,属水网泥沼地带,草高水多,不利骑兵行动。韩世忠将人马分为五阵,交错设伏二十余处,并设计示弱,让敌误以为宋军害怕,已撤向长江布防,故金骑始敢从此经过。史载: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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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儿孛堇闻世忠退,喜甚,引兵至江口,距大仪五里;别将挞孛也拥铁骑过五阵东。世忠传小麾鸣鼓,伏兵四起,旗色与金人旗杂出,金军乱,我军迭进。背嵬军各持长斧,上揕(zhèn)人胸,下斫马足。敌被甲陷泥淖,世忠麾劲骑四面蹂躏,人马俱毙,遂擒挞孛也等二百余人。所遣董旼亦击金人于天长县之鵶口,擒女真四十余人。解元至高邮,遇敌,设水军夹河阵,日合战十三,相拒未决。世忠遣成闵将骑士往援,复大战,俘生女真及千户等。世忠复亲追至淮,金人惊溃,相蹈藉,溺死甚众。捷闻,群臣入贺,帝曰:‘世忠忠勇,朕知其必能成功。’沈与求曰:‘自建炎以来,将士未尝与金人迎敌一战,今世忠连捷以挫其锋,厥功不细。’帝曰:‘第忧赏之。’”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载记中,沈与求曰的那个“自建炎以来,将士未尝与金人迎敌一战,今世忠连捷以挫其锋,厥功不细”实在是胡说八道,先不说四年前的那个韩世忠大战黄天荡,只说此前三年即高宗五年,陕军的吴玠,就在大散关东的和尚原,仅以数千宋军,就彻底打败过金兀术亲率的十万大军,最后逼得金兀术削须换服,狼狈逃窜,仅以身免,首创宋军以少胜多,全胜金军的战例!这次战役,后面将专章涉及。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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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嵬者,游牧民族使用的皮制酒壶,“背嵬”就是背着酒壶的人。而在军中,只有将军才可随便饮酒,而为将军背酒壶的,自然就是亲兵。“背嵬军”就是亲军,按今的话说,就是一军之精锐,主将依靠专打硬仗的部队。

    请注意,这里背嵬军所使用的武器,可不是长枪大刀或“麻扎刀”,而是“长柄大斧”——这才是破“拐子马”的专用武器!

    为什么非用长柄大斧呢?

    因为斧既有锋刃,又有锤子一样的重量,面对刀砍不动,枪扎不透,箭射不穿的“重铠”,长柄大斧抡起来,亦砍亦砸,即使伤不了皮肉,也照样砸你个骨断筋苏,砍你个哭爹叫娘——什么狗日的“拐子马”,玩勺子去吧!

    揕者,震也,本意为“刺”,用在这里,就是用斧背的砸击力,震透甲士胸部的重铠,造成严重的内伤。

    而韩世忠所以要把部下分为五阵,设伏二十余处,而不是集中优势兵力打击敌骑,就因为他从长期对抗金人的作战中,看出“拐子马”一个致命弱点,就是它的长枪只能在正前方逞威风,而于侧背,则在一手夹枪的情况下,毫无能为,只能挨打。所以,他才选水网地带,让金骑跑不起来,而在行至宋军埋伏地点时,侧翼必然暴露,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大斧在身边上下翻飞,“上揕人胸,下斫马足”,玩命的往自己身上抡……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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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只看这一仗,其实并不大,金人不过才四、五百骑,最终俘获也不过二百余人,但这却是宋军首次彻底打败并全歼“拐子马”的战例,其意义则是空前而具绝对转折性的。

    从此之后,宋军就再也无人畏惧“拐子马”了。

    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刘锜才在数年后,于顺昌保卫战中,史无前例的创造了“大破拐子马”的辉煌战绩。史载:

    “方大战时,兀术被白袍,乘甲马,以牙兵三千督战,兵皆重铠甲,号‘铁浮图’;戴铁兜牟,周匝缀长檐。三人为伍,贯以韦索,每进一步,即用拒马拥之,人进一步,拒马亦进,退不可却。官军以枪标去其兜牟,大斧断其臂,碎其首。敌又以铁骑分左右翼,号‘拐子马’,皆女真为之,号‘长胜军’,专以攻坚,战酣然后用之。自用兵以来,所向无敌;至是,亦为锜军所杀。战自辰至申,敌败,遽以拒马木障之,少休。城上鼓声不绝,乃出饭羹,坐饷战士如平时,敌披靡不敢近。食已,撤拒马木,深入斫敌,又大破之。弃尸毙马,血肉枕藉,车旗器甲,积如山阜。”转自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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