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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肉干▉祭,又用俎上的肉干振祭;然后祭酒,再将爵中之酒饮尽。此时,丧主和众兄弟、妇人顿足而哭。丧主之妇洗涤足爵亚献,来宾之长洗涤爵三献,仪节也是如此。
丧祝走出室户禀告丧主,养礼已经完毕。丧主号哭,男众女都随之号哭。尸出室下堂、出门时,丧主及男女都要哭踊。尸出门后,丧祝将神前的祭品改设到室的西北角,陈设方式与先前一样,,即所谓的‘阳厌‘。祭品的外面用席围隔。
虞祭结束后,来宾出大门,丧主相送,拜了又叩首。
四、三虞、卒哭
虞祭的次数与所需要的时间有等差,士三虞、四天;大夫五虞、八天;诸侯七虞、十二天;天子九虞、十六天。古人用干支记日,凡是天干为甲、丙、戊、庚、壬者为刚日,天干为乙、丁、己、辛、癸者为柔日。古人安葬遗体用柔日,第一次虞祭在葬日的中午,所以必定是柔日。再虞之祭,隔一日举行,所以还是柔日。三虞之祭,在再虞的次日举行,所以是刚日。
祝辞的大意是:哀子某人和亲属,日夜悲伤不安。谨用洁净的祭牲、菹醢、黍稷、新醴,‘哀荐祫事‘。‘哀荐祫事‘是祝文的最后一句,意思是哀痛地荐献祭品,愿您的神明与先祖会合,第二、第三次虞祭的祝文相同,只是最后一句要分别改成‘哀荐虞事‘(哀痛地进行虞祭)、‘哀荐成事‘(哀痛地将虞祭之事进行完毕)。
三虞之祭的次日天明,举行卒哭之祭。我们在士丧礼中谈到,大敛以后,丧家男女每天只要在朝、夕两个时间时到殡宫号哭就可以了,不必整天哭声不断。朝、夕之外的时间,哀痛袭来时,也可以到殡宫痛哭,称为无时之哭。三虞之祭时,死者逝去已经百日左右,哀痛之心又有所减杀,所以有‘卒哭‘的仪节,这里的卒当停止讲,卒哭就是停止无时之哭。卒哭之祭后,丧家每天只有朝夕哭。卒哭是一个重要标志,卒哭之前的祭祀属于丧祭,卒哭之后的祭祀就属于吉祭了,所以《礼记·檀弓下》说:‘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
五、祔庙与作主
至此,我们要谈到祭祀中的木主(相当于后世的牌位)的问题。丧礼初始时,没有神主,所以用插着铭旌的‘重‘代替。从虞祭起,开始立神主,重则埋入地下。
神主有‘桑主‘和‘栗主‘两种。虞祭时用桑主。顾名思义,桑主用桑木制作,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桑与丧谐音,可以以桑表丧;二是因为桑木粗劣,与孝子的哀痛之心正好相符。《国语·周语上》说:‘及期,命于武宫,设桑主,布几筵。‘正是指此。
卒哭之祭后,新死者的桑主要按照昭穆次序祔庙,这就是《仪礼·士虞礼》所说的‘以其班祔‘。古人祭祀,太祖的神主居宗庙之中,座西向东;子孙的神主按照昭穆的次序在太祖的左右两侧排列;左面的一列座北朝南,南方明亮,故称为昭;右面的一列座南朝北,北方幽暗肃穆,故称穆。昭穆表示辈份,父为昭则子为穆,孙又为昭,曾孙又为穆。此时三年之丧尚未结束,新死者还没有自己的庙可居,只能附在与自己昭穆之班相同的祖庙受祭,所以称为‘祔祭‘,或者‘祔庙之祭‘。与虞祭不同的是,虞祭祭于殡宫,桑主也在殡宫;祔祭祭于祖庙,祭祀时桑主从殡宫移到祖庙,祭毕,桑主送回殡宫。
小祥之祭时,要将桑主弃埋,改用栗主,就是栗木做的神主。小祥之祭也在祖庙举行,祭前将栗主移送到祖庙,祭毕再送回殡宫。
小祥之祭时,还要举行‘坏庙‘的仪式。《谷梁传》文公二年说:‘作主坏庙有时日,于练焉坏庙。坏庙之道,易檐可也,改涂可也。‘坏庙又称毁庙,但并非毁坏旧庙,重建新庙。而只是对旧庙作某些象征性的改变。根据昭穆制度,新主的昭穆之位与其祖父相同,三年之丧完毕,新主要迁入祖庙。如果把祖庙原封不动地让给新主,则有苟且不敬之嫌;拆毁重建,又不免造成无谓的浪费。所以采取了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通过‘易檐‘和‘改涂‘来整新旧庙。所谓易檐,就是改换屋檐的某一部分。改涂是重新涂饰祖庙。更换旧庙的屋檐,并重新涂饰一次,表示已不再是旧庙,可以视为新庙。整新,是古人以节俭的原则来处理祭祀对象或场所发生变更后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方法,在其它礼仪中常常使用,限于篇幅,不再列举。
大祥与禫祭是三年之丧的最后两次祭祀,祭祀的地点都在殡宫。禫祭之后,新主必须迁往新庙,然后撤除殡宫。但是,毁庙之主的迁动是一件大事,不能轻率为之,必须先要经过禘祭。而禘祭有固定的时间,未必刚好与禫祭同月。所以,禫祭之后,迁新主于祖父之庙,等待禘祭。
禘作为祭名,所指不一,有天子郊祭之禘,有殷祭之禘,有时祭之禘。有学者认为,此时的禘祭,是三年之丧结束后临时举行的一种合祭,把毁庙和未毁庙的神主一起迁到太庙合祭,审视其昭穆之序,远主迁祧,以下诸庙依序而升
六、小祥、大祥和禫
从卒哭之祭到三年除丧,中间还要经过小祥、大祥、禫等几个重要仪节。
小祥是周年之祭,在第十三个月举行;大祥是两周年之祭,在第二十五个月举行;禫,是三年之丧中的最后一个祭名。禫祭的时间,《士虞礼·记》说是‘中月而禫‘,郑玄把‘中‘解释为间隔,就是与大祥之祭相隔一个月,在第二十七个月。王肃认为禫与大祥之祭在同一月,即第在二十五月。禫祭之后正式脱丧。
小祥是周年之祭,孝子的哀痛又有所减杀,于是开始用练冠代替原来的衰冠,所以小祥又名‘练‘。所谓练冠,就是用大功布加灰练之而成的布做的冠,练冠的性质介于凶服和吉服之间,标志着丧服由凶转吉的变化,所以《释名·释丧制》说,‘祥,善也,加小善之饰也‘。
在此,我们还要提到‘受服‘的概念。在古代丧服制度中,每逢大的仪节都要祭祀,虞祭之后,每祭一次几乎都要使丧服的某一项变为轻服,如为父服斩衰,初丧之服是三升布,冠是六升布;卒哭之后,丧服改用六升布、冠用七升布。为母服齐衰,初丧用四升布,卒哭受服后,改用七升布,冠用八升布。此外,卒哭之后,男子要‘去麻服葛‘,就是把腰绖换成葛绖,这也是受服的内容之一。
小祥以后戴练冠,中衣也可以变成练衣,领口可以镶浅红色的边,但是,男子还不能出去腰间的葛绖。古代有‘男子重首,妇人重带‘之说,男子的丧服,以首绖最重要;女子则以腰绖为最重要。所以,脱丧从最重要的地方开始,但要逐步进行。
大祥是两周年的祭名。《礼记·杂记下》说‘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意思是说,大祥是丧主的除服之祭。祭祀的前一天晚上,丧主身穿朝服,宣布大祥之祭的时间,次日大祥,依然身穿朝服。大祥之后,服饰基本恢复正常,可以戴缟(白色的生绢)冠,冠边镶以白绫。《礼记》说,孔子在大祥之后五天开始弹琴,而不成声调,大祥逾月之后的十天吹笙,声调才和谐。禫祭是大祥后的除服之祭,从此正式脱丧,衣饰也不再有任何禁忌。禫是澹澹然平安的意思,丧家的哀痛之念至此逐渐平复。
期年之丧丧期虽然只有一年,但也必须包含小祥、大祥和禫的仪节,所以时间行礼的时间不得不有所错动,《礼记·杂记下》说:‘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禫。‘意思是小祥之祭在第十一个月,大祥之祭在第十三个月,禫祭在第十五个月。
对于丧家来说,必须面对现实,不能无限期地沉浸在悲痛之中。凡事皆有终,《礼记·丧服四制》说‘丧不过三年‘,正是对丧礼的一种制断,以保证孝子‘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儒家在丧礼中安排卒哭、小祥、大祥、禫等各种仪节的目的,就是不断通过新的祭祀,提示生者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次变换丧服,逐步从悲伤中解脱出来,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
七、居丧要则
在不同的居丧阶段,人的悲伤程度也不同。礼时是表达情感的,因而丧礼对守丧者的起居也有许多阶段性的要求。除了上面已经提到的之外,至少还有如下种种。
首先是居处。为父母服丧,要居住在倚庐(倚墙搭建的草棚)中,室内不作任何涂饰,晚上睡在苫草上,把土块当枕头,首绖和腰绖也不脱去。服齐衰之丧,居住在垩室(土坯垒砌的草屋),当卧具用的蒲席,边缘虽然剪齐,但没有扎边。服大功之丧,可以睡在席子上。服小功、缌麻之丧,可以睡在床上。此外,居父母之丧,卒哭之后,可以将倚庐近地的一边用柱子撑高,使棚内空间增大。棚顶的草也可以略作修剪,睡觉用的草苫,可以换成齐衰之丧的那种。小祥之后可以搬到垩室去住,可以睡席子。大祥之后,可以回到自己的寝室居住。禫祭之后,就可以恢复正常生活,睡在床上了。如此的种种不同,《礼记·间传》说是‘此哀之发于居处者也‘。需要说明的是,居倚庐、寝苫草乃是针对男子而,女子不在此列。
其次是饮食。失亲之痛也必然会表现在饮食上。《礼记·檀弓上》说:‘哭泣之哀,齐斩之情,饘粥之食,自天子达。‘可见,无论地位高低,只要是至亲去世,都会无心饮食,而以饘粥为继,甚至不吃不喝。为了防止哀毁伤生,儒家做了许多规定。
《礼记·丧大记》说,一国之中,国君去世就是国丧,世子、大夫、庶子、众士都三天不吃饭。三天后,世子、大夫、庶子可以吃粥,一般是早晨熬一把米,晚上熬一把米,不过不限次数,饿了就可以吃。众士可以吃糙米做的饭,可以喝水,也不限次数。
父母之丧,孝子三天不吃不喝。三天以后,就必须让他喝粥。《礼记·间传》说,卒哭之后,可以吃糙米饭和喝水,但不能吃蔬菜和水果,小祥以后才能吃蔬菜和水果,大祥以后才能吃肉,并且可以有醯、酱等调味品。禫祭之后可以饮醴酒。此外,父亲尚健在,为母、为妻服期年之丧,终丧不可以吃肉、饮酒。
上述关于饮食的规定,对于年老体衰者可以例外。如七十岁以上的人服丧,穿上丧服就可以了,饮食可以与平常一样。
第三是谈。热孝在身,孝子必然沉默寡,随着丧期的延长,才慢慢发生变化,《礼记》中相关的论述很多,《丧大记》说‘父母之丧,非丧事不‘;《礼记·《丧服四制》说:‘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大功之丧,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可见,居丧者应该不谈丧事之外的事情;当宾客有所询问时,服斩衰之丧者只能表示是或者不是,而不作具体回答;服齐衰之丧者可以具体回答,但不可以主动发问;服大功之丧者可以主动发问,但不得发表议论;服缌麻、小功之丧者可以发表议论,但不能有显得快乐的表情。
落葬之后,如果孝子是国君,则可以谈天子的事,而不可以谈本国的事;如果孝子是大夫、士的,可以谈本国的事,而不可以谈自家的私事。
第四是服饰。《礼记·间传》:期而小祥,练冠縓缘,要绖不除,男子除乎首,妇人除乎带。男子何为除乎首也?妇人何为除乎带也?男子重首,妇人重带。除服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又期而大祥,素缟麻衣。中月而禫,禫而纤,无所不佩。易服者何?为易轻者也。斩衰之丧,既虞卒哭,遭齐衰之丧,轻者包,重者特。既练,遭大功之丧,麻葛重。齐衰之丧,既虞卒哭,遭大功之丧,麻葛兼服之。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大功之葛,与小功之麻同;小功之葛,与缌之麻同,麻同则兼服之。兼服之服重者,则易轻者也。
第五是行为。《礼记·曾子问》说,小祥后主人虽然改服练冠练服,但哀痛尚深,所以,不与众人一起站立、走路,也不到别人家吊丧、哭泣。
《礼记·杂记上》说,在服丧期间,小功以上的亲属,如果不是有虞、附、小祥、大祥,不可以沐浴。服齐衰之丧者,若有人请求见面,要到落葬之后才可以去见,但不可以主动要求请见他人。小功以下的亲属,落葬之后可以求见他人。此外,服三年之丧者,即使过了练祭,也不到别人家吊丧。服期年之丧者,在练祭之后,就可以外出吊丧。
对于国君而,落葬之后,天子的政令才可以通行于国中;卒哭之后才可以为王事奔走。对于大夫、士而,落葬之后,国君的政令就可以进入自己的家;如果遇到战争,还应该参加。小祥之后,国君可以谋国政,大夫、士可以谋家事。禫祭之后,一切恢复正常。
此外,在服丧期间游戏作乐、外出宴饮、嫁娶生子、匿丧求官等,都会被视为悖逆人性的禽兽之行,受到舆论的谴责。魏晋以后以礼入法,类似的行为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唐律疏议》规定:为为父母、丈夫服丧期间,自身嫁娶者、杂嬉作乐者、提前除丧者,要被判处三年徒刑;怀胎者,判处一年徒刑;参加吉宴者,杖刑一年。
上述规定必须严格遵守,任何超越阶段的行为,都会受到指责。《礼记》中记载了许多违礼的事情,让后人谨记,切不可重犯。例如,大祥之祭后,可以穿白色、但没有鞋鼻的鞋子,冠和缨带都用白色的生绢做成,冠的镶边也用白绢。而有若却拿丝带做冠缨,鞋子上也用丝做了装饰,这是禫祭之后才可以有的穿着。有若的做法,恰恰显示出他急于脱丧的心情。
又如,小祥时,主人酬敬宾的酒,宾不饮而放在席前,宾不举杯,也就不举行旅酬(彼此劝饮),这是礼的要求。而鲁昭公在小祥时就旅酬,鲁孝公到大祥之祭时还不旅酬,前者过之,后者不及,都不合乎礼。
有道的君子,绝对不会急于脱丧。即使已经到了脱丧的时间,也依然忧思在心。《礼记·檀弓上》说,鲁国大夫公孙蔑(孟献子)在禫祭之后,家中的乐器虽然悬挂而不奏,也不让侍寝的妇人入室,沉浸在思亲之情中。孔子赞叹说:‘献子真是超人一等啊!‘
儒家认为,三年之丧漫长而复杂,能否处处守而不失,正是观察人是否具有仁爱之心、通理之智、强健之志的极好时机,所以《礼记·丧服四制》说:‘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
●祭祀万世师表:释奠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二十一
祭祀万世师表:释奠礼
中国古代的祭祀对象,最引人注目的有两类,一类是天地、日月等,属于自然崇拜;另一类是血缘亲属,属于祖先崇拜。但还有一类祭祀对象,既非自然神只,也非血缘亲属,而是是文明的先驱,如农业、蚕桑、医学等科学领域的始创人,给人类以无限的福祉,可惜大多不知其姓名,祭祀时只能用‘先农‘、‘先蚕‘、‘先医‘等来代称。稍有例外的是对‘先师‘的祭祀,人们不仅确知受祭者是孔丘,仪式也最为隆重。
一、学行与生平
孔丘,子仲尼,鲁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551年)生于鲁国陬邑(今山东泗水县东南)。孔子的先世,可以上推到殷朝末年的贤臣微子,武王伐纣之后,封微子于宋(今河南商丘),数传之后有孔防叔,因避难而来到鲁国,遂以孔为氏。孔子的父亲叔梁纥,是鲁国的大夫,但在孔子三岁时就死去,故孔子少年时代很贫穷,他自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当过管仓库的小官‘委吏‘,也当过饲养牛羊的‘乘田‘,对社会下层的情况相当了解。孔子以‘三人行必有我师‘的态度,虚心向一切人学习。他十五岁就立志成为一名博学多才、道德高尚的君子。三十岁左右,学业有成,开始招生授业。当时,学术由官府掌握,只有贵胄弟子才有资格学习,即所谓‘学在官府‘。孔子以个人之力开创私学,打破了文化垄断,使学术下移到民间,推动了思想文化的普及和繁荣,堪称万世之功。孔子实施‘有教无类‘的方针,只要交给他‘束修‘(十条干肉)作为学费,就可以成为他的学生。相传他有三千弟子,其中学业优秀的有七十二人。孔子以文、行、忠、信为‘四教‘,要求学生文章、道德兼备,并且贯彻到行动之中。他还提出了因材施教、学思并重、启发式教学等教学原则。孔子的一生,‘学道不倦,诲人不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史记·孔子世家》)。后世把孔子作为伟大的教育家,绝非过誉。
孔子提倡仁爱,希冀实现‘大同世界‘的理想,为此而周游列国,可惜春秋衰世,诸侯力政,暴力相凌,弑篡迭起,孔子的学说受到冷遇,‘斥乎齐,逐乎宋、卫,困于陈、蔡之间‘(《史记·孔子世家》),到处碰壁,无奈之余,回到鲁国。孔子慨叹礼乐废弛,文献缺失,于是专心整理《诗》、《书》、《礼》、《易》、《乐》、《春秋》等‘六经‘,并用它作教材来教育学生。‘六经‘是中华文明的精华,也是最宝贵的原典,它能流传千古,声播海外,孔子之功居首。
鲁哀公十六年(公元前479年)夏四月已丑,孔丘卒,葬于鲁城北泗上,弟子及仰慕孔子的鲁人随之搬到墓边居住的多达一百多家,当时人称之为‘孔里‘。次年,鲁哀公下令将孔子生前居住过的三间房改为祀庙,人们又将孔子使用过的衣冠、琴、车、书籍等收藏于内,以志纪念。每年四时,人们都会自发地到孔子墓前祭祀,儒生们则在墓侧讲论孔子倡导的乡饮酒礼、大射礼等等。这一盛况,跨越战果,到司马迁时依然如此。
司马迁对孔子十分崇敬,认为他是天下罕有其匹的‘至圣‘之人。司马迁用《诗经》‘高山仰止,景行行之‘的诗句容自己‘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的心情。他亲往曲阜参观祭祀孔子的庙堂和车服礼器,目睹儒生在此习礼,无限感慨,以至‘低回留之不能去‘。(《史记·孔子世家》)
二、释奠说略
祭祀孔子原本属于个人行为,祭祀者以孔子后裔为主,主要形式是‘四大丁祭‘。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个月,分别称为孟月、仲月、季月。古代用干支纪日,每月不超过三十天,所以甲乙丙丁等天干一般会出现三次,祭孔用第一个丁日,称为上丁。四大丁祭,就是在四季仲月上丁日举行的祭祀。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近代。
此外,从汉代开始,共有十一位帝王、十八次到曲阜孔庙祭祀过孔子。开此先河的是汉高祖刘邦。据《汉书·高祖本纪》,汉高祖刘邦即位十二年,从淮南返回京城经过曲阜时,用太牢之礼祭祀孔子。
到了东汉,除了曲阜孔庙继续祭祀孔子之外,人们开始在各郡县的学校祭祀孔子。据《后汉书·礼仪志》,明帝永平二年三月,各郡县举行乡饮酒礼,礼毕,在当地学校祭祀先圣周公、先师孔子,以犬作为祭牲。
在学校中把孔子和周公放在一起祭祀,是因为《礼记·文王世子》说过:‘凡始立学者,必释奠于先圣、先师。‘意思是说,凡是建立学校,一定要用‘释奠‘的礼仪祭祀‘先圣‘和‘先师‘。根据汉代经学家的解释,先圣是指周公,先师是指孔子。所以,周、孔合祭的做法,通行于汉魏。但也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如隋大业以前,以孔子为先圣,颜渊为先师。唐初依然在国学同时祭祀周公、孔子。武德二年(619),唐高祖诏令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五年后,高祖亲行释奠礼,以周公为先圣,以孔子配。
这种祭祀对象混乱的状况,直到到唐太宗时才有了改观。贞观二年(628),房玄龄等提出,周公、孔子固然都是圣人,但国学应该祭孔子。得到太宗的首肯,于是罢周公,以孔子为先圣,颜渊配享。到高宗永徽年(650-655)间,一度又又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不过非常短暂,高宗显庆二年(657),礼部尚书许敬宗等奏议,认为周公践极摄政,辅助成王治国,功比帝王,应该配享成王才是,释奠礼仍当祭祀孔子。高宗从其说。从此以后,孔子在国学祭祀中的独尊地位再也没有变化。
唐太宗为推进全国各地的祭孔之礼,还作出过两个大的举措。贞观四年(630),唐太宗又命令各地州学、县学都要建孔子庙,以敦行儒学。这是我国州、县普遍建立建孔庙的开始,祭孔的仪式随之推行到各地。此其一。
州、县学如何祭孔?例如,由谁主祭?一年祭几次?每次在什么时间?等等,都没有成例可循。释奠的次数,郑玄认为是每季一次,故魏晋太学也是四季各祭一次。隋制,国子寺每岁以四仲月上丁释奠于先圣先师。唐高祖武德年间,国子学也是四时致祭。唐初州县之学多仿照魏晋故事祭四次,主祭者多由学官自己充任。贞观二十一年(647),唐太宗规定,释奠于春、秋的仲月举行。释奠仪式,当有规格,国学释奠,以国子祭酒为初献,祝词称‘皇帝谨遣‘,司业为亚献,国子博士为终献。州学,以刺史为初献,上佐为亚献,博士为终献。县学,县令为初献,县丞为亚献,主簿及县尉等为终献。太宗这一国学遣官释奠、州县由守令主祭的规定,提高了释奠的规格,为后世所沿用。如果是皇太子亲自释奠,则规格更高,皇太子自为初献,国子祭酒为亚献,司业终献。
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释奠‘一词源于《礼记·文王世子》。那么,释奠礼究竟是怎样的呢?《文王世子》本身并没有对此作出说明。郑玄为之作的注说:‘释奠者,设荐馔酌奠而已,无迎尸以下之事。‘由郑玄的解释可知,释奠礼与一般的祭祀的最大不同点在于不设‘尸‘,仅仅‘设荐馔酌奠而已‘。唐人孔颖达在郑玄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认为释奠是‘直奠置于物,无食饮酬酢之事‘。意思是说,只是将祭品直接放在神主之前,礼毕,致祭者之间不需要酬酢。可见,这是一种相当简略的仪式。相传古代祭祀先师、先圣之礼还有一种称为‘释菜‘的仪式。有学者说,释奠有音乐而无尸,释菜则连音乐也没有,仅仅在神主之前放一些苹、蘩之类的菜。可惜释菜礼在唐宋之际亡佚,今天已经无法考证。
随着历代政府对祭孔的提倡,释奠礼变得越来越复杂。刘宋元嘉初建立国学,讨论释奠礼的规格,裴松之提议加入舞队,用‘六佾‘。佾(yi)是古时舞队的行列,以八人为一佾,佾的多少,依等级而定,如天子用八佾,诸侯用四佾。裴松之建议用六佾,实际上是用诸侯的等级。由于金石器乐准备不足,未能实现。到南齐武帝永明三年,立国学时,再次讨论释奠的礼乐。尚书令王俭主张用轩悬之乐、六佾之舞,得到允许。到唐朝,皇太子亲释奠时,迎神、太子行、登歌奠币等仪节都有了专门的乐章,称为承和、肃和、雍和、舒和等。宋绍兴十年(1140),京城的释奠礼由原来的中祀升为大祀,笾豆用十二之数,祭祀规格与社稷相同。到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释奠礼由六佾升为八佾,笾豆等礼器的数目尽与天子等同。
此外,孔子的封号,也不断增益。孔子原本布衣,生前没有做过几天官,但却有身后之荣。唐开元年间,追谥孔子为‘文宣王‘。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加谥‘至圣文宣王‘。元武宗大德十一年,加谥
‘大成至圣文宣王‘。明世宗嘉靖九年(1530),改称‘至圣先师孔子‘,清人因之。在春秋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中,获得如此声誉,而且世世享祀不绝的,孔子一人而已。顺便要提到的,是孔子的弟子颜渊、曾参等等,也都获得了相应的封号,限于篇幅,此不赘述。
三、四配
上古有以德配天的传统,行祭天大礼时,夏后氏以黄帝配享,殷人以帝喾配享,周人以后稷配享。这种形式也为祭孔礼仪所仿效,孔庙以四位最杰出的孔门弟子颜渊、曾参、子思、孟轲配享,称为‘四配‘,但四人进入配享的时间有先后。
最早得到配享殊荣的是颜回。颜回,字子渊,习称颜渊,与其父颜路都是孔子的学生。颜渊是孔子最得意的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一心向学;又有‘闻一知十‘(《论语·公冶长》)的能力。孔子以德行、语、文学三个科目评价学生,德行以颜回为首。有一次鲁哀公问孔子,弟子中谁最好学?孔子说‘有颜回者好学‘,又说,颜回死了以后,‘未闻好学者也‘(《论语·雍也》)。颜回终身不仕,一直追随孔子,亲如父子,‘颜回之于孔子也,犹曾参之事父也‘(《吕氏春秋·劝学》)。所以,后人把他看作是孔子最亲近的弟子。三国魏正始二年(公元241年)春二月,齐王使太常以太牢祭孔子于辟雍,以颜渊配。这是以颜渊配享孔子之始。
第二位进入配享行列的是曾参。曾参,字舆,也是孔子最优秀的学生,与父亲曾点也都先后师从过孔子。曾子是著名的孝子,主张对父母‘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子·滕文公上》),唐人皮日休说‘曾参之孝感天地,动鬼神,自汉至隋不过乎‘(《宗圣志》卷七)。曾子又是一位刚毅超群的人,‘辱若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可避,君子视死如归!‘(《春秋繁露·竹林》)‘可以讬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孔子·泰伯》)等名都出自曾子之口。所著《大学》为《四书》之一,被誉为‘儒学纲领‘、‘入德之门‘。唐睿宗太极元年(公元712年),释奠以曾参配,是为曾参列入配享之始。
第三位是孟子。孟子受业于子思子的门人,是继孔子之后,儒学史上最重要的代表人物,被后人尊为仅次于‘至圣‘孔子的‘亚圣‘。孟子将孔子的德治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在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孟子还提出了‘君轻民贵‘、‘性善论‘等颇具影响的观点,他的心性学说,开启了宋明理学的先河。所著《孟子》七篇,在宋代列入《十三经》和《四书》,影响至巨。宋神宗元丰七年(公元1084年),孟子开始进入配享行列。
最后一位是子思,即孔子的孙子孔伋。子思幼年丧父,故一直与孔子一起生活。成年后曾为鲁穆公师,在学术上很有建树,后人曾将他的二十三篇二十三篇汇编为《子思子》一书,可惜除《中庸》一篇因被收入《礼记》而得以流传至今外,其余均亡佚于隋唐之际。《中庸》在中国哲学史上居有重要位置,韩愈认为其重要性与《易经》、《孟子》等同。程颢、程颐视之为‘孔门传授心法‘之作。朱熹将其列入《四书》,从此成为士子必读的经典之一。宋度宗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子思开始进入配享行列。
1126年,金人虏徽、钦二帝,北宋亡。高宗南渡,在临安建立南宋政府。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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