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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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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明 第 3 部分阅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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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女儿是赔钱货,要想从他手里讹一千两银子,办不到。对,他就这么说了。”高原越说声音越高:“不但如此,他还说,我丢了他的三匹马,让我赔。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惦记他的马,对,在他眼里,马比人还重要。”

    众人都安静下来,默默地看着高原。

    高原大声说:“乡亲们呀,他王财主不认妞妞这个女儿,可我们不能不认她。她姓王,是我们王家庄的人,是我们所有人的女儿。我们不能不管。”

    “对,不能不管。”有人怒吼一声。

    “对。这事要传了出去,我们王家庄的人还有什么面目见人,不行,必须救妞妞。”

    所有人都大声叫起来了。

    民心可用,高原很是欣慰,伸手虚按,示意大家安静下来,“那么,我们该如何救妞妞呢?”

    “蛮子,你主意多,你说咋办就咋办。”

    “对,我们听蛮子的。”

    “好,大家听我的。”高原猛地脱掉身上棉袄,一把摔在地上,拍了拍赤裸的胸膛,“各位老少爷们,我们也是男人,凭什么被官家这么欺负,他娘的,反了,操家伙,杀向高家集,救妞妞。高家集驿站只有十个官兵,而我们这里有两百多人,一人吐一口唾沫也要淹死他们。”

    ……

    长久的沉默。

    高原,“怎么了,你们伸手进裤裆摸摸,看看还有没有卵子,看看还是不是男人。”他有些恼火,大声地怒吼。

    “蛮子,你这是杀官造反,要灭九族的。”有人满头冷汗地说。

    “对,就是要造反,造这个吃人的世道的反,怎么,你们怕了?”

    “不是,不是这样,蛮子,你不懂我们中原人。”一个后生怯生生地上前。

    “怎么,中原汉子都没卵蛋?”高原轻蔑地看了他一眼。

    那后生赤红着脸,正要开口,身边的女人拉了他一把,大声尖叫,“狗子,你在这里做死呀,家里的柴和都烧干净了,想冷死我们娘俩?”

    “我我我……”

    高原哈哈大笑,“你不是男人。”

    一个老人走上前,将一把铜钱扔到碾子上,扭头对大家说,“乡亲们,大家凑凑,看能凑多少。他王有才不愿出钱,我们给凑凑。”

    “对,我们凑点。”众人仿佛都松了口气似的,纷纷从怀里摸出铜钱,放在高原面前,然后转身飞快地离去。

    “这,这是做什么呀!”高原眼泪都要下来了,他没想到群众的觉悟居然低到这种程度。一种深重的悲哀涌上心头。他已经完全能够体会到鲁迅先生所说的那个小黑屋。

    民众在很多时候都是麻木的,阶级斗争并不是一抓就灵。

    他第一次对自己的信念和做人做事的方法产生了怀疑。

    高原呆呆地站在那里,身上的雪水一道一道地顺着胸膛和脊背淌下。

    “滚,都给我滚!”他一脚朝脚下的铜钱踢去。

    罢了罢了,你们都不去,我自己去救人。大不了将这条命拼了就是,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女孩被官兵糟蹋,男子汉,大丈夫,要有担待。死则死尔,没什么大不了。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颜。死了当没来过,没准还可以离开这个可恶的世界呢。

    “蛮子,蛮子,快来救我……蛮子……你不是男人,你不是男人……”妞妞的悲呼叫还在耳边呼啸,让他无法呼吸,无法逃避。

    高原心口一闷,低头“哇!”一声吐出一口鲜红的鲜血,在雪地上开出一朵触目大花。

    内伤好象更重了。

    回到马厩,高原把剩余两匹军马喂饱,又从锅里挖了一大碗煮黑豆,细细地嚼着,虽然胸口恶心得直想吐,但他还是强忍着全吞了下去,只有吃饱才有力气去厮杀。

    吃完饭,将抬出王有才放在马厩里的鞍子仔细给马装好。这装鞍子看起来很简单,其实有很大学问,腹带必须勒紧。否则一跑起来鞍子一松便掉到马腹上去。马一感觉不舒服就会用脚乱踢,即便你骑术再高也控制不住受惊的烈马。等下就是一场生与死的考验,万万大意不得。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决定生死。

    慢慢将鞍子装好,高原提了一支锄头牵着马正要出门,却看见一条黑影从那边奔来,脚步在雪地上有些趔趄,声音闷闷的,“蛮子,等等我。”

    高原手搭凉棚看过去,正是王家大少爷王滔。

    高原咧嘴一笑,“大少爷,你是来阻止我的吗?小心我连你一起揍。”

    “不是,不是。”王滔背后背着一个长条型的包裹,他呼出一个长气体,将包裹打开,猛地从里面摸出一把明军制式雁翎刀。

    “你干什么?”高原吓得连忙跳开。

    王滔提着长刀,木木道:“我们王家也是有男人的,我同你去救妞妞。”

    “好,好汉子,好兄弟。”高原大力地拍着王滔的肩膀,“我以前倒小看你啦,走,我们一同去。”说着就要扶王滔上马,

    王滔一把推开高原,跃上马背,“驾!”这一用力,脚上的伤口迸裂,一股红色在纱布上沁出。

    “等我。”高原也跳上马。

    两骑穿过雪幕朝高家集合方向狂奔。看看天色,已经渐渐暗淡下去。大概是下午四点。如果走得快,傍晚能够到高家集。

    第十二章 壮士

    第十二章壮士

    从王家庄到高家集也不过三十里路,高原鞍马娴熟,带着王滔跑得轻快,不过一个小时便来到高家集外的一个小坡。

    坡下就是高家集,正是晚饭时间,炊烟袅袅,将已经漫天飘雪的天空弄得愈加混沌。

    武定等十几个官兵所住的驿站不在镇子里,而是在镇北面的驿道边上。要想袭击他们需要穿过繁杂而狭窄的街道。而且,那些官兵都躲在屋子里。高原并不认为他和王滔二人能够手提兵器冲进去将敌人全部打倒。

    高原所依仗的不过是高绝的骑术和马上劈刺功夫。若让他下马进屋当步兵同人家战斗,无疑是以己之短攻彼之长。这样的买卖是做不得的。再说,就算顺利得手救出妞妞,要想带着她穿过整个镇子逃走,显然也是不可能的。

    需要将他们全数引到这里来,依靠这座缓坡给他们来一个凶猛的冲击。

    想到这里,高原停下马对王滔说:“王滔,你先一个人去驿站对那个武定说银子已经带来了,让他带人过来交换。”

    “若他不答应呢?”王滔问。

    “他想要银子就不会不来,再说他一个官兵,骄横自大,不会害怕的。”高原说。

    让王滔去做这件事是最佳人选,这个明朝宅男给人一种木纳的感觉,其实心理素质非常过硬,如果换高原去,也许立即就会爆发,同人家动起手来。

    “好,我去。”王滔点点头,正要走,又听得高原道,“等下,把你刀留下。”

    王滔:“怎么?”

    “你带刀子去做什么,只怕还没见到人就给人砍了。对了,你去之后不要下马,只远远地喊话,然后飞快跑回来。别叫人抓了。”

    “好。”王滔将雁翎刀解下递给高原,“策!”一声,朝坡下冲去。

    高原摸了摸这把大明工部出品的雁翎刀,一种冰凉的感觉从手指朝心头延伸。这刀宽三指,厚两三公分,厚背薄刃,刀尖微微上弯。刀脊上有一道细长的血槽,宛若女子的秀眉。

    雁翎刀这个名字虽然听起来颇有诗意,却是不折不扣的杀人利器。以高原的臂力,借着马力,一刀下去能够将一个人砍成两段。

    刀的吞口处有一道铭文:万历十年,登州戚氏。

    还好是万历年间的,若是崇祯年制,就不那么让人放心了。

    “好刀,今日当一洗我男儿耻辱。”

    雪更大,渐渐弥漫开来,眼前已经看不太清楚了。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有马蹄声传来,定睛一看,却是王滔。

    “来了,后面。”王滔拔转马头同高原并排站而立,眼睛里居然带着一丝兴奋,“蛮子,刀给我。”

    “好。”高原伸出手来在王滔后颈一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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