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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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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六年3月13日晴正是樱花烂漫时(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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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她仰头看向宋北云:“你知道我当年为何对你特别青睐。”

    “不知啊,可能是长得好看吧。”

    “去去去,小孩子整日说些不正经的。”太后摇头打趣道:“你便是长得再好看又如何,好看的男子我见得太多了。只是你的眼神像极了年轻时的金郎,我一眼便知你不是个享乐之人。我便是想栽培你一番,没想到最后我也栽在了你的手中。”

    “唉,娘娘可不好这么说。”宋北云连连摆手:“我可是一直挂念着娘娘的情分呢。”

    “是啊,万事皆有因果,如若不然我恐怕已经死在你手中了。”

    这倒是没错,如果当年她像折腾那些外戚一样折腾宋北云,她现在坟头草都丈把高了,恰恰是因为她挺信任宋北云的,而且一贯待他都不错,最后她反倒是落下一个善终。

    也正是因为如此,自她落难以来,也只有宋北云会记得过来看看她,还会嘱咐人偶尔送些东西过来,那些曾经受她荫庇的子侄却是从未来过,甚至从未问过。

    这一饮一啄倒算是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了。

    “其实说实话,娘娘要是想出去也不是没有办法。”宋北云抱着膝盖说道:“如果想去辽国的话,也不是不行。”

    太后摇头轻笑:“不去了不去了,现在回望而去,却是不值得。在这鸟语花香之地了此残生也是极好,吃穿也不愁,心中无挂念。”

    “不想金郎?”

    “不想了。”太后一脸淡然:“他已有家,我便是去了,又能如何?”

    说起来南院大王的妻子好像是佛宝奴的亲姨娘,算是正儿八经的娘家人儿。她娘家在辽国本就是大贵族,现在佛宝奴得势,娘家人更是风光无限。而太后要真的去辽国,总不能明媒正娶吧?那就是无根无底了,去了恐怕也是要遭欺负的。

    唉,宋北云觉得自己到底还是年轻,有些东西还是一拍脑门子就开口的,现在想来到底是不够老练。

    “那娘娘我去给你寻只小狗来。”宋北云跳下院子:“养只狗也好过男人。”

    太后噗嗤一声乐了出来:“你这皮猴子……”

    真别说,宋北云说话还是顶管用的,他随手召了个人说想去狗市,不到一个时辰皇城司就搜罗了三百多只各色的狗子给送到了这里。

    权力啊……难怪说权力是男人的春药,这玩意真的要命。

    挑了一阵子,宋北云选出了一对儿品相极好的白狗,送到了太后那边。太后倒也是高兴,特意拿了几盒她亲手制的胭脂唇彩给了宋北云,让他回去讨个女孩欢心。

    捧着几大盒子胭脂回到自己的小院,刚一推门却发现她们在树下已经开始吃饭了,而宋北云异常不待见的赵橙也坐在那,端着碗小口小口的吃着。

    他走进来之后,巧云立刻起身相迎,宋北云便小声说道:“她怎么来了啊?”

    “我见她只是吃清水面,心中不忍就……”巧云像个乖巧的小狗狗似的仰头看着宋北云:“是我错了……”

    “没有没有。”宋北云将胭脂放在她手中:“巧云姐这么善良,当然干什么都是对的。”

    而巧云没说话,只是嘻嘻一笑,踮起脚凑到宋北云耳边细弱蚊蝇的说道:“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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