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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龟!还我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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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宛口夺食(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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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了东西,又都回到广场集合,互相小声议论着。

    “好了,安静!”

    “一会便带你们去各自的宿院,以后有事找各院的执事,生活所需,自去商号购买。”

    “7岁以下的,尚不识字或未认全的,可到那边的学堂报名。”

    “8岁以上的,要每天到讲法堂、演武馆跟教习修行。你们有半年时间,完成引气入体,半年后,未进入练气期的,降为杂役弟子,直到练气有成。”

    “7岁以下的加多3个月期限。”

    一番训话交待,便有一群低阶弟子,喊着牌号,一小队一小队带着绕到后山。

    “原来是有试用期的……”林宛不由一脸服气。

    循着广场过来的小路,到了后山,又见好大一片建筑院落。

    到了所分的院舍,门侧挂着牌子:丙35院。

    院子满大,4排房舍,每排隔成很多小间,每间可住2人。

    3排住的是外门弟子,1排住杂役。

    还有人侍候洗衣端水?

    “哇!……”x33

    “好舒服!”

    一进屋,灵儿就扔下包袱,爬上床滚被子。

    本来灵儿年岁小,是要另外分宿的。但奈不住灵儿一脸可怜的央求,登记的执事便允了跟着林宛。

    很小的房间,2张床中间夹一桌一镜,里墙靠个柜子,然后就剩过道了。

    林宛也放下包袱,把箩筐往柜顶一扔,抽出短棍,把仍缩着的贼龟往桌上一摆。

    “阿弥陀佛……”

    “咚咚咚……”

    竟把那龟当木鱼敲起来。

    灵儿:“……”

    果然,夺食之恨,不共戴天。

    龟:有种你超度了我!(http://.suya.cc/70/7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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