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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女性成长的必读书:一个人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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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女性成长的必读书:一个人的战争 第 7 部分阅读(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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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小镇,然后乘车到县城,从县城换车到地区,地区换车到B镇所在的县。  到家没几天,学校就开学了,我怀着重获新生的心情跑到学校报名。跨进学校门口,我一眼看到大厅正中贴着四年级报名处的地方正站着器重我的算术老师。他看到我眼睛一亮,说:林多米,上学期你回老家去了?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他在报名册上飞快地写下我的名字,然后微笑着看我说:这回你要补课了。这时又来了一个女同学要报名,女同学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老师忘了怎么写,又重复一次,这个场面使我感到自信。一上课,老师就说要复习上学期的内容,第一节课先出一些小数除法的题给大家算算,看掌握得怎么样。这正是我缺的课,我一点都不知道怎样除小数,我失去了那种老师一出完题我的得数也出来一半的优势,我只能问我的同桌。小数点移动的方法一经从她口中道出,我立即觉得这是我心中谙熟已久的方法,我对之毫不生疏,我熟练地写起了竖式,竖式的一横和一撇就像我的亲人使我感到万分熟悉和亲切,我安静地进入了状态。算术老师写完黑板后马上走到我桌边,他看到我会了。他走开之后我感到失学的难关过去了。  我知道,在这部小说中,我往失学的岔路上走得太远了,据说这是典型的女性写法,视点散漫、随遇而安。让我回到母亲和故乡的话题上。  我母亲肯定是一名好母亲,除了这次目的不明的失学(我不能问母亲,只能问我的姐姐,但我首先要找到她,我已经十几年没有她的消息了),我再也想不出她有什么不好了,她把我这样一个反常的、冷漠的、从来没给她带来过温情的孩子养大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碰上别人早就不要我了。直到我十八岁,母亲还帮我洗烂脚。那时我在农村插队,双脚每天浸泡在太阳蒸晒得发烫的水田里,脚面很快就长满了水泡,紧接着水泡就变成了脓泡,脚也肿了,人也开始发烧,于是只好回家治脚。母亲领我打针吃药,早晚两次用一种黄药水替我洗脚,她用一块纱布轻轻按在我的烂脚上,把我隐藏着脓汁的疤痕彻底捣掉,她把我的烂脚捧起来举到鼻子跟前仔细察看,这是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场面。另一个场景是我上大学的时候,母亲送我到地区所在地玉林,在那里换乘火车去遥远的W市,我轻松地就上了车,在车上我满脑子想的是我是本县的第二名,这个第二名是我轻而易举就拿到的,我将到大城市去了,我将跟所有的人一试高低,我豪情满怀,丝毫想不到要跟母亲说一句告别的话,我的心里还来不及产生脉脉温情和惜别之感,我连看都没有看站在站台上的母亲一眼,我只注意车厢上几个也是要到W市上学的女生,她们说着流利的普通话(军分区大院的?),使我有些自惭形秽,同时我又想,别看你普通话说得不错,未必我就不如你,我暗暗地跟那素不相识的人斗上了气,忘记了我的母亲站在站台眼巴巴地望着我。  她挤在人堆中,踮着脚尖。  火车动了一下,慢慢开了,车厢里的人全都涌到窗口跟送别的亲人挥手告别,这时我才想到向站台望一望,我看到母亲慌乱而笨拙地朝我挥手(这是一个她十分陌生的动作,她可能是模仿了旁边的人),她的脸奇怪地扭曲着,给我一种想哭的印象,她声音变形地叫着我的名字,我看见她追着火车跑了几步很快就不见了。我受到了强烈的震动,这是我第一次受到震撼。我想我的母亲在站台的人群中一定悲喜交集,她想她的女儿考上名牌大学了,从此就会有好的前途和好的工作,她全部的苦就都有了回报,她想起她曾经骂过我长大以后找不着饭吃,想不到还有考大学这一新政策,她反复说要感谢党中央。  我对我母亲的感情回忆总是这两个固定的场景,这对于一个女儿,尤其是一个三岁丧父的女儿实在太少了。我不知道我是否给过母亲什么光荣,让她因自己的女儿自豪。也许只有十九岁去电影厂的那件事以及考上大学这两件事,但前者那光荣的峰巅很快就演化为一个深渊,这个深渊给她造成的惊悸许多年都没有消散,直到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好多年,每次我回家或她来N城,她总要找一个我心情好的合适时刻,谨慎而心事重重地说一句话,这句话是:你不要再写诗了。这句话总是盘桓在她的心中,我想她肯定听到了许多难听的话,她从不告诉我,这所有难听的话哺育出了这样一个茁壮的念头,这个念头生了根,拂之不去。因此我想,无论我现在写了多少小说出了多少漂亮的书(这些东西对我是个极大的安慰),它们都不能给我的母亲带来光荣。这肯定不是她所期待的,当年我考大学的时候弃理改文,她一定感到了失望,她从来没有说过希望我以后干什么,现在我回想起她看医学院来实习的学生的目光,我想她最希望的就是让我读医学院,将来做一名医生。医生是一个有用的职业,作家有什么用呢?毫无用处。  她肯定是这样想的。  我想母亲养我这样一个女儿真是亏透了,小时候我从不跟她亲热,不跟她说话,把家只看做客栈(这是她的原话)。长大离家后也很少给她写信,有时半年才写一封,所有的信几乎都像电报一样简短无味,最长的信也从未超过两页纸。我在过年的时候总是想不到要回家看看母亲,总是要她写信来提醒,我也极少给母亲买过东西。我现在想来想去,只想出来曾经给她买过一双鞋,除此以外就再也没有了。继父多次提醒我给母亲配一副老花眼镜,我总是忘了这件事,我也极少给母亲寄钱,我自私地想:家里已经没有负担了,母亲又领两份工资,我还是留着钱给自己买电脑吧。&nbsp&nbsp

    一个人的战争 第三章(4)

    我想,母亲养我这样的女儿有什么用呢?我的婚姻也总是不能使她满意,我的生活总是在动荡之中,我的工作至今还没有固定,我在N城的家三年了也没能搬妥。我这样的女儿真是一点儿用处都没有,白白地让母亲操心。  我对家乡也是如此,在W城与N城,我从来不想念家乡,我不参加同乡会,不认老乡,不说家乡话。多年后,当我来到遥远的北京,回一次家真的是很不容易了。从B镇到N城,只需七个小时的火车、一个小时的汽车,同时N城除了是城市,它的树木花草、饮食人文、地理气候与B镇相去不远,它使我觉得这就是家乡,同在一个省里,怎么不是家乡呢?既然身在家乡还有什么需要强调的呢?完全可以无所谓。只有到了北京,到了这样一个完全北方的地方,这里的一切都不同,广大而寒冷,周围是永远也学不会的卷舌音。在这里,B镇被远远地隔断,一年一年地不回去而变得越来越不真实,越来越像前世了,只有这时,家乡这个字眼,才连同一条河、一个船厂、一个码头、一条灰色的街,以及由于回忆而变得明亮和美好的鸡蛋花来到我怀念的视野中,我所有与家乡有关的文字,几乎都是这个时候写作的。  但在当时,在我只身漫游的八十年代,这种怀念还远远未到,它们像一些珍贵的人性的水滴远远地停留在云层里,要等到下一个十年才能降落到我身上,滋润我远在异乡的身躯。  让我接着本章的开头,叙述我的路途。在那次遍及西南几省的漫游(这个词我一直觉得用得不太准确,漫,这个字令人联想到神仙般的轻松从容,想起一蹬脚就能腾云驾雾的形式)之前我还去过两个地方,一是远在北方的京城,一是离N城不远的北海。这耗去了我大学毕业后前两年的积蓄和当年的探亲假。  第一要去的地方是北京,这是一个深入我的骨髓、流淌在我的血液里的念头,它不用我思考和选择,只要我活着我就要到那里。很早我就认为,我的目的地在北京,不管那地方多么远、多么难以到达、多么寒冷、多么虚幻,我反正就是要去。不知这个念头是否跟我在幼年时曾和B镇唯一的一家北京人做邻居有关,在六十年代的南方边陲小镇,北京的确远得到了天上,凡人根本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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