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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兄弟。
在被焚烧的花园废墟内,我们又聚在了一起。我、阿德、罗遁、小袖,四个人,四把刀。
那晚的月亮又圆又亮,小袖就在这片月光下慢慢地舞了起来,“衰草低衬斜阳。斜阳外,水冷云黄,借使有肠也须断,况无肠。”她轻声曼唱着,冷艳而凄惨。我意识开始模糊,渐渐的,渐渐的,只剩下了悲凉的光茫和月下的舞者。
阿德后来告诉我,他也几乎没有了感觉,只有罗遁抬头望天,喃喃自语。
第二天的清晨,我们去了“不归天”。
从跨进大门开始,我们的刀就沾满了鲜血,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我们杀光了“不归天”的各路护法、长老,一直冲进了最后的秘堂,“不归天”的主人奚伯正端坐着等待我们的到来。
“好,不愧是自在一派的四把刀,你们四个功夫绝对不在岳孤帆之下。”奚伯一脸微笑道。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杀岳孤帆,杀我们自在一派的兄弟。”鲜血顺着小袖的刀尖滴落,她的脸色却异常平静。
“因为他该死。”奚伯道。,“他处处和我作对,我怎么能不杀他。”
“其实你根本就是扶桑的奸细,你的‘不归天’一直就和倭寇勾结在一起。”小袖道。
奚伯的脸色变了变,“岳孤帆连这都告诉你了,你们俩的关系的确不一般嘛。”他冷笑道。
“你受死吧。”小袖冷冷道。
奚伯笑了笑,轻声道:“那就杀了吧。”
罗遁突然挥刀,扫刀又快又狠,我和阿德在飞洒的鲜血中仆倒在地。
“你,罗遁?”小袖的柳叶刀指在了罗遁的胸前,“为什么?”她的眼中充满了绝望和痛苦,同样的,罗遁一脸的痛苦。
“哈哈。”奚伯开始大笑起来,“为什么?还不是为了你。岳孤帆抢了他的心上人,他干吗还要替岳孤帆卖命?要是没有你的这位兄弟拔刀相助,我们又怎么能轻易地除掉自在一派。”
一滴泪水从小袖的脸上滑过,“这是真的吗,罗遁?为了我,你就杀了自己的大哥和这么多的兄弟?告诉我。”她冲着罗遁柔声道。
我看见罗遁的刀在颤抖,他的声音同样的颤抖。“我,我真的受不了,你这样,这样温柔地陪着他,对他笑,和他说话,我,我……”
小袖猛地从怀里掏出一件东西,那块绝世的蓝宝石在她柔弱无骨的手心里妖艳地闪光。“你,你还带着它?”罗遁的话里充满了惊异。
“是的,我一直带着它。”小袖缓缓道,“因为这是我的爱人送给我的。”罗遁的胸口象是被人猛击一拳,向后踉跄了几步哑声道:“你,你说什么?”
“岳大哥曾经是我的救命恩人,从十二岁开始,我就跟着他闯荡江湖,我一直当他是我的大哥,他也对我亲如兄妹,甚至他已经为我准备好了嫁妆,就等我的意中人来娶我。”我不忍再看小袖的脸,我的心比身上的伤口还要痛。“可惜,我竟看错了人,我的这个意中人居然是个出卖自己大哥和兄弟的禽兽。”罗遁发出一声悲鸣,就象一只受伤的野兽。
“小心!”倚在墙角的阿德竭尽全力的大喝。
“不!”罗遁疯狂地喊道。
一切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奚伯猛击在小袖的后心,小袖在空中飞起,口中的鲜血喷红了白色的墙壁,而罗遁的刀全部的没入了奚伯的腹中。
“小袖,小袖,原谅我啊。”罗遁哭叫着抱起了小袖。小袖的脸色象纸一般的白,“不能…原谅……”这是她的最后一句话,“情人的眉”悄然地扎进了罗遁的心口。
一切归于寂静……
从此,江湖再也没有了自在一派和‘不归天’。
窗外是一轮圆月。
“已经过去那么长时间了,为什么还要提起那些事情呢?”阿德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有些事发生了,就一辈子没法忘记啊。”水泡淡淡道。
排排的柳树在夜风中发出了“哗啦啦”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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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江湖
我是一个捕快,我所在的那个小镇名叫细柳。wwW。
就象所有的江南小镇一样,小河蜿蜒着穿过镇子,一群群快乐的白鹅畅游其中,岸边传来洗衣少女细细甜甜的吴侬软语。踩着千年不变的古街,翻过一座座玲珑的小桥,唯一不同的是镇上排排的垂柳,抽出嫩芽的柳枝在春风中飘摇,一切都宛如画中。
这,就是捕快水泡的细柳镇。
我在这儿已经做了六年的捕快。
每天的清晨和傍晚,我都会别着我的弯刀,绕着镇子走上一圈。或是在朝霞中迎接小镇新一天的开始,或是随着黄昏和小镇一起归于恬静,有时候我也会撑着一把油纸伞,雨水滴滴答答地落下,在河水里激起一个又一个的漪涟。
小镇的居民本分地让我无所事事,大多数时候我总是坐在飘仙茶楼那个靠窗的位置上。但是我并不寂寞,因为我有很多朋友。一个刁蛮调皮又可爱的大小姐,一个说着没人听得懂的官话的广东大夫,还有几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虽然除了阿德,我并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来,他们曾经做过什么,可这并不妨碍我们在一起喝茶聊天。
生活,有时候就是这般简单。
然后他背着那把剑来了。
我轻轻端起茶碗,他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沾满灰尘的布袍已经让人很难分辨出原来的颜色,他望着我,那张饱经风霜的脸慢慢的,慢慢的浮出了一丝笑容。我的手开始颤抖,碗盖敲击着发出“叮当”的声响。我从窗户里直接窜了出去。
一直走到他的身边,我还端着那碗茶。他笑吟吟地看着我,然后大声道:“我来了。”
我轻轻道:“你来了。”
“我们有多长时间没见面了?”他笑着说。
“六年二个月又十二天。”我回答道。
又是一碗烈酒下肚,他抹了一下嘴巴大声道:“好酒。”我倒满了他的碗,问道:“多长时间没喝酒了?”
他笑了。“天天都喝,只是没有这般痛快。”
我默默无言。
“还记得在自在一派的日子吗?”他看着我,“我们几乎天天弹剑高歌,宿醉街头。”我低声道:“怎么会忘记呢?我们就是在那段日子成为生死之交的。”
“呵呵,生死之交。”他笑道,“和凤尾帮一战,若不是你替我挡了‘无地自容’花疯那一掌,我怎么还能在这喝酒?”我也笑道:“杀骷髅王的时候,又是谁为我挨了他的骷髅刀的?”
我们俩相视大笑。
他的面前堆满了酒碗,我忍不住道:“少喝一点吧,你要醉了。”他猛抬起了头道:“不会的,我怎么会醉?”说完又去拿酒,我一把按住了他的手。
“你来了,我很高兴。”
“是么?”
“难道我们不是朋友?”
“我们是,曾经是,但是现在你已经变了,你不象以前那样醉酒了,你不象以前那样拔刀了,你甚至不象以前那样豪放地笑。”
“曾经是,永远是。我变了,但是我的朋友永远是我的朋友。”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臂,眼神突然开始炙热地燃烧。“和我回去闯江湖吧,就象当初的日子一样,我的剑你的刀,我们是最好的同伴,我们还年轻,江湖是我们的。知道吗,这几年我一个人就象一个孤魂野鬼,当年的好兄弟死的死散的散,每次我独自拔剑的时候,我都会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真的好寂寞,好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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