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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三观不太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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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三观不太正 第 11 部分阅读(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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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他的肩膀,不过,这倒是挺好的,起码她垂下眼帘,四处张望,威利斯.尼尔应该也不会发现。

    唐逐雀随口应道,“苏先生他因公事出差了,还不知何时回来。”

    她话音落下,一阵沉默。阳台,阵阵清风拂来,惹人发冷,唐逐雀耸了耸肩,呼吸几口新鲜空气后,“威利斯先生,我想我该回去了。”

    威利斯.尼尔不作应答,她便快步离开,往餐桌一角走去。

    餐桌边,并不见人影,舞池边,那抹熟悉的蓝色身躯搂着凯特那金发女郎,优雅起舞——两人那灵巧的倾斜、摆荡、反身和旋转动作连绵不断,博得围观的人群一阵阵的鼓掌。

    他真的跳得很好,唐逐雀感叹一句,婉拒了几位前来邀舞的男宾,快步回了房。

    威利斯.尼尔那些探究的目光,不是无的放矢,他已经开始怀疑自己了,还未有所质问,应该是没有证据在手,那十亿酬劳,附赠而来的是威利斯父子这般的强敌。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桩交易她还是亏了。

    躺在床上,唐逐雀惴惴不安,她好一段时间没见父母,表妹了,还有那个得意洋洋的小三,白若玫。叶庭鹰,为何要派人追杀苏温泽,想了这么多天,依旧没有半点头绪。叶氏,苏氏两家集团,是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那两个男人到底有什么争执,要闹到取人性命——

    ******

    晚上十一点,频频被女人邀舞的叶庭鹰才回到套房,直接进了浴室,稀里哗啦地淋浴。淋浴完毕,他拿着大毛巾,进了卧房,把大毛巾扔到床上,冷声吩咐,“胸小无脑,别装睡了,快起来帮我擦头发。”

    唐逐雀双眼瞪圆,目露凶光,懒得理睬他。这男人,留下自己去面对威利斯.尼尔,只顾泡妞,根本就没管过她的生死。要是,威利斯父子真的对她下手,她求助无门,退无可退,什么下场,都不敢去想。

    叶庭鹰大步绕过床尾,弯腰,一把揪住被窝里的女人。

    他气力很大,揪得唐逐雀的手臂发疼,她不耐地起身,嚷骂道,“叶庭鹰,你这鸟人!你爸妈生你养你这么大,三十岁的人了,连头发也不会擦,是残废了还是脑子有问题?!”

    今晚,看着他佯作不知自己求助的目光,只顾与那两名金发女郎谈笑,调/情,她的心里莫名地愤怒起来,还有些闷闷不乐。此时,加上揪痛,唐逐雀的火气突突地烧了起来。

    叶庭鹰愣了下,然后沉声问道,“胸小无脑,鸟人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睡了。”唐逐雀没想过他这样问,再次钻进被窝。鸟人,一句粗话。此处的鸟是另一种发音,是指雄性的生/殖器官——但这个,让她怎么解释。

    叶庭鹰拿过大毛巾,自个儿擦了起来,“不知道你还骂,你洗澡没?没洗的话,不准睡床上。”

    唐逐雀这才记起自己回来后便赖在床,还没泡澡,洗漱。她翻身下地,从行李箱抽了两件衣服,进了浴室。沐浴过后,她特意换上一件密不透风的睡袍。

    落地窗前,叶庭鹰背对,站着——夜风呼呼而进,送凉。

    他真的很喜欢站在窗前。窗外,不过是一望无尽的草坪,没什么风景可看,那么,他是发呆?之前在叶宅,叶庭鹰与她同塌而眠,改嫁后也是分房睡,这男人属于坐怀不乱的人。现在,再睡一起也没什么大不了。唐逐雀毫不扭捏,躺进被窝,侧身睡去。

    十多分钟后,叶庭鹰见她闭眼睡去,灭了灯,跟着躺进被窝。侧身时,他的脚触到两只冰冰的脚板。叹了口气:身旁,这女人的体温永远那么低,她的身子总是冰到让人不愿去抱。

    苏温泽那八卦小人到底藏哪去了,看来,要想个法子引他出来才行。苏温泽,你可别怪我心狠,这条死路,是你自找的。叶庭鹰心里带着杀意,努力入睡——

    次日十点,唐逐雀睁眼醒来,感觉腰间一股重量,一大手搂住她,背后,沉稳的呼吸——她轻轻把那手拿开,掀被起身进了浴室,换衣。

    今天中午,他们就该上机回国了。她洗漱换衣后,床上,那男人依旧沉沉睡着。平时,都是他起得最早,今天怎么赖床了。

    “叶先生,你醒醒。”唐逐雀坐在床沿,轻手推推他。推了好一会,熟睡的男人一动不动,呼吸依旧沉稳,睡得很沉。

    她索性自个儿出房去吃早餐,早餐后。叶庭鹰嘴里叼着根电动牙刷,大步在沙发上坐下,“胸小无脑,怎么不叫醒我?”因为开口说话,一些牙膏泡沫已渗出他嘴角。

    “你睡得跟猪一样,叫不醒,你刷快点,赶不及上机了。”唐逐雀提醒着,一边把换洗的衣服统统装进透明旅行袋里,快速整理起行囊。威利斯.尼尔给他们安排的航班是在中午十二点多,而威利斯酒店离机场还有一个多钟的车程,时间真的很赶。

    “不用那么急,我们另行订票,晚点再回去。”叶庭鹰一边刷着牙,一边咕咕哝哝。

    唐逐雀收拾行李的动作并没有停下,早点回国才好,威利斯酒店这是非之地,不能久留。半小时后,酒店的工作人员,两男两女前来,帮忙把两人的行李空寄回去。一身蓝色西服的叶庭鹰拖着她,走廊对面的套房走去,在408房门停下,“胸小无脑,你敲门。”

    408房,这正是她昨天中午躲进去避难的那间套房,开门的是那持枪的男人,一身黑色的笔挺西服,白色衬衫,领带,腕表,皮鞋也是纯黑的,搭配冷若冰霜的脸庞,看上去冷峻深沉。

    凌霄纶淡淡看了眼她,视线转而停留在身边的蓝色身影,原本面无表情的脸庞突现恨意。炯炯有神的双眼,里面全是恨意,唐逐雀自然感受到了,准备好的感谢话一时说不出口。

    叶庭鹰的眉眼,嘴角倒是浮出浅浅笑意,“凌大哥,真是好久不见啊,这些年你躲哪去了?”

    他话音未落,对面一记鹰勾拳袭来,叶庭鹰看似反应不及,那拳直直打在他嘴上,很快,两侧嘴角,不少鲜血流出——

    唐逐雀怎么也没想到那男人会无缘无故突然出手打人,啊地惊叫一声后,急忙往旁边退开。

    叶庭鹰伸手抹了抹嘴边的鲜血,浓眉顿时打结,“胸小无脑,快给我手帕。”

    “我没有手帕。”唐逐雀摇摇头,她平时都只带湿巾,纸巾而已。

    叶庭鹰大手捂住嘴角,朝她冲去,一把扯下她脖颈的丝巾,快速擦拭嘴边的鲜血——

    “叶庭鹰,你还给我!”他速度很快,唐逐雀抢不过来,气得快哭了。

    那条淡黄|色的手工丝巾,百分百的天蚕丝,是奶奶送她的15岁生日礼物,10年了,无比珍藏,平时都不舍得用。

    东然,别让她亲我!

    叶庭鹰拿着那块丝巾,紧紧包住嘴边,鲜血直流,淡黄|色的丝巾只是一小块,很快全被染红。

    奶奶送的丝巾没了,这下真没了,唐逐雀怒瞪着罪魁祸首,欲哭无泪。

    叶庭鹰看着她欲哭无泪的愤怒表情,拉下脸来,一块破丝巾还有什么重要的。他转身,望了眼门边杀意重重的男人,咧开嘴角,“呵呵,凌大哥,少了你,凌霄环宇城真的没以前那样赚钱了,怎么样?还打算回海沙麽?”

    “叶庭鹰,滚,带着你的女人滚,别再来烦我,否则,休怪我这把枪不客气。”凌霄纶冷声赶人,提了下西服下摆,腰带一侧,别着把小巧的黑色手枪,是奥地利的格洛克17型手枪。

    这款手枪,大量地采用工程塑料,合成材料做的套简座,结构简单实用,重量很轻,手感好。枪支的套座,套筒都没有常规的手动保险机柄,所以,射击前不必特意去打开保险,能够第一时间开枪出击。

    除此之外,该枪配备了17或19发大容量弹匣,以及配有快速装弹器,能够快速发弹的同时,火力持续也很好。

    重量轻,便于携带,火力迅猛,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控制,好处多多,这款枪,现在,已成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军队和警察的标准配备。

    苏温泽的保险柜里也有好几把这款手枪,唐逐雀已见过好多次。苏温泽解释:这款枪射击精确,便于携带,耐用度也高,懂得枪械,擅长用枪的枪支好手,一定都会配备一两把-。执行任务也好,拿来防身也是最佳的选择。

    当然,海沙市是禁止枪支买卖的,但是欧美国家,除了国家军队,警察外,不少黑帮也会购买这款枪,方便厮杀,争夺地盘。

    从两个男人的对话看来,曾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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