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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学过一些,便想去找个差事。因为下邑距离村子较远,所以才说要三五天回来一趟。
贾易见她坚持,又想刺绣也不算太累,这才勉强同意下来。但却要坚持亲自送她到下邑,自己才放心。思烟知道他是关心自己,便也点头答应。
第二天一早,贾易便将昨天的新衣穿上,虽是粗布麻衣,但也长短合身,加之他昨晚运功一夜,伤势已经好的七七八八,整个人也显得容光焕发。就是思烟也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两人梳洗完毕后便匆匆上路。
贾易肩上背着一个包袱,里面都是思烟的换洗衣服,腰里挎着一柄黑色长刀,这长刀据说是贾易父亲的遗物,也算是他们家唯一值钱的东西了。吃过早饭,便随着思烟朝下邑走去。
二十里的路虽然也不算远,两人为了赶上早市,还是趁着天尚未黎明,便已出了家门。
看着自己身边的这个俏人儿,贾易感到自己对这女孩居然生出一种人前所未有的情感,希望就这样陪着她,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永远也不要停下来。走了不出数里,见思烟额头隐隐有汗,贾易一把把她搂着,两脚往下一登,人已经离地三四尺高,超前窜了出去。原本对他这种曾受特种训练的人来说,背负一百多斤重的东西,并不是太过困难的事,却也没有像现在这般,犹如寻常一样容易。
思烟却是被吓的大叫一声,显得非常惊讶,不过想到他以前练习刀法,一飞就能跃上五六仗的树梢,遂不再奇怪。
贾易刚用轻功,也是新奇的很,过了一会便也觉无趣,便对着怀里的思烟问道:“思烟,你知道,我把以前的事情都忘记了,你能跟我说说吗?先说你是怎样嫁过来的?还有你自己的家人都还有谁呢?”
思烟刚才虽然被他一下急跳吓得尖叫,但这会儿贾易在路上狂奔,犹如春风拂面,正看着身旁向后疾驰的景色。享受着这一刻的温柔。听到贾易问话,才答道:“奴家住在最北边的大草原,从那里过来要走一个多月的时间。我母亲本来是一个普通部落的牧妇,后来因为人长的好,被族长看重,便要去当了侍妾,后来那个部落被别人灭了族,我母亲便又跟了另外一个族长。我记得在我十三岁以前,便已经有过十几个爹爹,二百多个姨娘,一百五六十个兄弟姐妹。这些人很多我见都没有见过,这些都是听族里的人说的。后来十三岁的时候,有人出五十头牛来向最后一个爹换我,在我们族里也也算不错的礼物,于是爹爹便要我嫁给他。娘告诉我娶我那人已经六十多岁,不想让我当财物这样送人,便私下找了个人贩,就这样卖给了夫君。”
贾易放慢脚步,将她头放在胸口。却没有想到这个看似柔软的少女,却有着这样的经历。他低头问了句“那你后悔吗?”
思烟听闻,身手紧搂着他的脖子,小脑瓜子凑到他耳旁低声道:“奴家这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被卖给了夫君。”
贾易一楞,道:“为什么?”
“夫君以前虽不理奴家,却对奴家极好,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给奴家留上一份。奴家知道夫君要练功,不能破了身子,这才故意对奴家那样的。现在夫君回来了,还是像以前那样,体贴奴家。不似有的人家,动辄不是打骂,便是转手卖了的。”思烟这话说的贾易都有些汗颜。心里暗暗感谢以前那个自己,在美人心里给现在的自己打下这么好的基础。
等他们来到官道上的时候,东方已经露出一大片的鱼肚白。
第四章初显身手(二)
本来要在后世,这种搂搂抱抱到没有什么。可这毕竟是两千年前,虽然男女之防,并不像后来那般严格。但也不能任由这样,贾易便将思烟放下,两人并肩而行,一路谈笑。
思烟知道贾易是自己的丈夫,早就身有所属,又经过这些天相处,贾易对她更是疼爱有加,心里也喜翻了天。少女的心事也是这般奇妙,只要喜欢上的,纵然是江洋大盗,也会一头栽下去,更何况贾易这般温文儒雅。
跑在贾易前面,轻松声哼着歌儿。过往的辛苦,再这一刻都消失的没有了踪迹。留下的只是无穷快乐,见贾易反倒是走的慢了。转身笑问道:“刚才在小路上,你一跳便是五六仗远,如今到了这直道上,怎么反倒走不快了?”
贾易那里像她说的那样不堪,只是在想心事,速度这才慢了下来。古代最能赚钱的是什么?自然是战争。爵位、财富、奴隶这些都是可以通过战争直接得到的。但贾易知道自己的本事,在这种冷兵器时代,影响一场战争的胜负的因素太多了。绝不是他一个后人可以做到的。那些能在历史上留下一笔的人物,那个是容易对付的。
唉!可惜是灵魂穿越,什么都不能带来,若真能像一些小说那样,弄几十辆坦克过来。或者还可以争一下,现在只要能陪着他这个娇滴滴的老婆。过上安稳舒服的日子,便心满意足了。至于天下黎民,谁爱理谁理去。当然若是能找到刘邦,给他打几天短工,贾易自然也不会介意。
想到这里不由笑了出来。
旋即又想到自己前一世的父母,虽然在他们看来自己是个不孝子,很多时候他都想告诉他们,真实情况并不是他们看到的那样。可惜等自己可以告诉他们的时候,自己却莫名奇妙的来了这里。不要说报平安,就是想给他们通个电话,那也是肯定不可能的了。
他见思烟问自己,刚要回话,却听到身后车轮滚滚的声音。原来有是一队有十三四辆车子,组成的车队正从他们身后赶来。那车子上也不知载了什么东西,显得十分沉重。每辆车子都是用两匹马拉着,数十名护卫紧紧护着两翼。车子前后还有十几名骑士,走在最前面的一名老骑士,友善地向他们招呼一声,让他们让到路边好让车队先走。不过他那眼神却戒备地打量着贾易,相对于思烟这样的美人儿,看都没看一眼。这般素质让贾易还是佩服的。
车队远去后,又有数骑快马飞驰而过,这些骑士和刚才打扮不一样,都是古代的武士装束,马上后挂着一个包袱,贾易一眼就看出,里面一定是刀剑一类的武器。
两人避过马队。
思烟这才低声低估道:“不是天下都太平了,这些武士怎么还要往关内运输武器?”
贾易笑了一声,随口道:“这天下太平不了几年,就又会打仗的!”
脑袋里灵光一闪,忽然叫道:“哈哈!我终于想到什么职业可以赚钱了!”
他这一叫,倒吓了思烟一跳,她忽然想起什么,慌忙拉住贾易叫道:“你不要再去打仗了!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也不能再失去一次丈夫了。”
贾易安慰了她几句,并且保证不会在离开她,两人这才继续上路。
二十一世纪什么生意最赚钱?有人肯定说是毒品。若是给出这个答案的,贾易绝对会踹他几脚。他自己也做了十几年的毒枭,自然知道毒品利润高,但它却不是最赚钱。那个最赚钱的行业便是——军火。不论是古代,还是后世。不论是欧洲平原,还是非洲沙漠。只要有人的地方便会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便会有军火。这才是一个千年不衰,稳赚不赔的行业。
越是接近市下邑集市,路上的行人也越多了起来,大多人都是推着独轮木车,载着这种作物,贾易仅仅认识高粱和小麦这两种,其他那些在他那个时代,早就绝种了,他自然没有见过。混迹在行色匆匆的人群中,两人就是夫妇,也不能太过亲密,只能随着人群朝下邑赶去。
贾易这时才明白今日刚好赶上集会,心道怪不得小丫头非要今日来下邑,看来这次是口袋是非要出血不可了。
又走了不到半刻钟的时间,这才赶到下邑市集。
集市成东西走向,四周围起一道低矮的胸墙,只有一条主街道横穿而过,街道两边不规则的排列着数十幢泥屋,其中也有一些草屋,当然也有几家用的是和贾易家一样的瓦当。等他们到的时候,早市集已经开始,街道上挤满了各种农作物。还有一些牲囗,混迹在卖买的人群中央,这个小集市,登时充满了繁华。
一到市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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