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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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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中医 第 7 部分阅读(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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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劳损,都会自动消失,这也是陈轩的事情虽然已经被很多人所知道,但却没有一个圣阶来找他的原因,圣阶已经超越了正常人的范畴,除了中毒,根本不可能生病。

    不过话又说回来,三大陆的圣阶加起来又有多少,在这个各族人口加起来达到三四十亿的世界,除了光明教廷的神圣骑士团那么牛叉每个成员都是圣阶外,各个帝国的圣阶都是被供养起来的珍稀动物,甚至一些小点的国家连一个圣阶都没有。大部分人一生的顶峰也只能是剑师,能达到大剑师的已经算得上是天才了,要真正达到圣阶,却虽然机缘才行,更别说神级了。

    不过这些都与剑师无关,现在的他已经高兴得连自己的姓氏是什么都忘记了,因为那个神秘的医师陈轩竟然把他提前召了进去。而还在外面苦苦排队的人,都在懊恼自己刚才为什么不出手。

    剑师踏入院子后,只见满院子都是病人,这些人都在被那个金头发的小医师亚当治疗,在周围还有大概10个小孩在不断地检查着其他病人的情况。一路走来,终于到达了内堂,只见一个样貌平凡的青年坐在一张桌子旁,手上沙沙的不断地写些什么。看那年纪,竟然还不到20岁!

    “请坐。”大概是感觉到了剑师的到来,陈轩放下了手中的笔,示意他坐下。面对这个被外人传的神乎其神的,恩,中医,剑师发现自己竟然没有想象中的紧张,反而觉得这个青年医师有一种邻家男孩的感觉。

    “我就是陈轩,很感谢你刚才的所作所为,请问你的名字是?”陈轩先开口说道。“我叫帕特里斯•埃弗拉,来自卡鲁王国。”帕特里斯本来想一脸正经地回答的,但看到陈轩那随意的样子,不自觉地也随意了起来。“哦?卡鲁王国…不知道你与卡鲁王国的农业家族埃弗拉的关系是?”“说来惭愧,劳斯•埃弗拉正是我的父亲…”帕特里斯还没有说完,就听到陈轩大笑着说:“你就是那埃弗拉的异类?逃跑的三公子?”

    也难怪陈轩会如此失态,这个帕特里斯可谓是一代叛逆的代表啊!埃弗拉家族世代从事农业,他的历史比起卡鲁王国还要长久,在卡鲁王国拥有特殊的地位。这个家族的传人都是修炼水系魔法的,其中以这代最出色,家主劳拉•埃弗拉和大公子都是八级大魔导师,要知道大公子只有三十二岁而已,被誉为是埃弗拉家族最有可能成为法神的第一人。二公子虽然水系魔法并没有大公子那么强,但却以二十八岁的年纪达到了七级魔导师的级别,最重要的是,他也同样是个出色的炼金术师。

    只有这个年仅二十三岁的三公子是个异类,拥有超好的水系魔法天赋,却跑去修习水系斗气,凭着对水系元素的吸引力也勉强达到了六级剑师的阶段,但他修习斗气的天赋并不高,埃弗拉曾请过教导他的水系剑圣都说他终生的武艺水平也只能是六级而已,不过如果转而魔武双修,还是有可能成为六级的魔武士的。

    而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帕特里斯拒绝修炼魔法,在一年前竟然离家出走,说是要去寻找真的武道。没想的是,今天这位大名人竟然来到了中华医馆,他要治疗的,陈轩自然想得到。

    陈轩很喜欢这样的人,不是喜欢他的叛逆精神,而是喜欢他对信念的追求,对于这样的人,陈轩也打起了留他在身边的念头,至于他那所谓的界限,却不是问题,哪怕陈轩治疗不好,但只要帕特里斯能够继续追求下去,陈轩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找到属于他自己的武道的。

    不过,喜欢归喜欢,陈轩还是要考量一下这个青年的资质的,考量的不是他的武艺天赋,而是他的人品,他不想身边留住一个为了达到自己信念而不择手段的人,人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陈轩做人的原则。

    还没等陈轩开口,只听到院外一阵喧哗,陈轩皱了皱眉头,虽然自己没有要求,但是平时这帮人对自己都是毕恭毕敬,万不肯这样骚动。肯定是出事了,还没等陈轩起身,只听门外一道喊声:“城主亨里克•希拉里奥,前来拜访中华医馆馆主,中医陈轩。”陈轩想了一想,也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刚才那个管事受辱,肯定会回来找晦气的,不过这位城主也算了得,这都忍得了,还能亲自上门拜访,陈轩突然间看了看帕特里斯,心想来到正好。

    第三十章 傲气,傲骨

    陈轩完全不理外面的喧哗,他相信亚当会想到他这样做的用意,他一改刚才那随意的样子,在椅子上正襟危坐。帕特里斯虽然叛逆,但也是大家族出来的人,自然知道陈轩这个样子是有事情要对自己说了,也认真起来,只听陈轩道:“你觉得,人生在世,什么最重要?”这个问题,如果问的是别人,十有八九都会答,实力。因为这是一个尊崇强者的世界,连陈轩都没把握帕特里斯会不会也说出这个答案。

    还好,帕特里斯没有令陈轩失望,他想也不想地道:“梦想!一个人在世上,一定要有所追求,不单单是实力的追求,无论是什么方面,哪怕只是耕田也好,只要用心地去做,就不枉于世。”帕特里斯越说越激动,想起自己在这样一个魔法世家中自小追求武道,受过多少嘲笑,冷落,不解,但他始终都没有放弃,这是他的梦想,他毕生追求的梦想。

    “好,很好,我喜欢勇于守护自己信念的人。我只问你一句,愿意追随我,一起去为自己的信念而奋斗一生吗?”帕特里斯不是傻瓜,相反,他很聪明,他很清楚这是自己一生的转机,自己的情况他自己知道,如果陈轩真的能够改造他的身体的话,他绝对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但现在,“你在想我是不是有把握治疗你吧。原来这就是你的信念,为了信念而甘于人下?为了信念而不择手段?这样的你,与那些没有信念的人有何区别?!”

    陈轩厉声喝骂道,这一声如同九雷之音,狠狠地轰击在帕特里斯的脑海里,是啊!自己究竟在想什么,没有陈轩之前自己不是一直都这样独自追求自己的信念吗?难道陈轩治不好自己,自己就要放弃吗?不,绝不会这样,哪怕他治不好我,我也会继续去追求这股信念的。

    “我愿意以我的信念起誓,毕生最求陈轩左右,一起寻求心中的信念!至死不渝!”一个纯白色的魔法阵出现在帕特里斯的脚下,然后汇聚到他的额头,最后化为一个光点,消失不见,这是这个世界的守护承诺,也和鲁尼签订的平等契约一样是法则级别的存在,从此以后,帕特里斯就是陈轩的终生守护骑士了。“很好,既然你是真心想要追求自己的信念,那么现在我就教给你一个道理: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

    “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其实亨里克一早就已经来到内堂之外了,看到陈轩和帕特里斯的表现,自有一番感叹。尤其是听到陈轩说到这句话的时候,更是引起了亨里克的回忆,曾几何时,自己也是一个有傲骨的青年,既不低头示弱,也不盛气凌人,但今天呢?在经历那么多事以后,自己早已经被这个大染缸所掩埋,傲骨,这东西,离自己有多远?

    傲骨,是不动声色,虚怀若谷的自然流露,很难让人看得见,摸得着,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真实写照;傲气,是哗众取宠,盛气凌人的表演,举手投足,惟妙惟肖,是“不可一世,趾高气扬”的最好注释。

    有傲骨的人,只会使人感到亲近,感到和蔼,感到一种力量和尊严;有傲气的人,却会使人疏远,难以接受。或敬而远之,或躲而避之,使人感到压抑和难堪。

    傲骨是一种气质,一种风度,一种人格,一种素养,一种知识和道德综合后的存在,是人性中很高档次的境界;傲气,是一种浅薄,一种庸俗,一种偏狭,一种土财主式的夜郎自大的心态,一种歪门邪道和一知半解结合后的反映,是人性中很低级别的台阶。

    傲骨,是登高远望,天宽地广的襟怀,是能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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