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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语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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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语闲言 第 5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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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最好的,我会像爱自己亲生的孩子一样去爱她,她是她爸爸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因为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是可以让孩子看到美好未来的,是可以改变人一生的,而且:更是一种美!!!

    (再多的文字都无法写出曾经的伤痛,都无法表达我此刻的心.本不想写,因我不知从何诉起?写了反而有种残缺的痛,这也是残缺的回忆.正身为继母的同胞:我相信您一定是最好的母亲!)

    注:此文转载已征求作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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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新“二十四孝”?

    四十五。新“二十四孝”?

    据“搜狐新闻”转:“时报讯, 一个初中女生用亲身经历写下一个帖子,近日布在杭州某论坛中。每一个字都充满了对继母的恨。”

    “这是个令人同情、令人担忧、令人心痛的女孩,看了她的帖子,许多网友都希望她不要继续生活在仇恨中,……”

    据说,“网民的观点更多地是表达了对这个女生的担忧”:“这样的做法太不理智了。两败俱伤!”“别人不好过,自己心理扭曲,这个小姑娘生活在仇恨当中,何苦?”“过早地沉浸在仇恨里,是可怜,但更是可悲!”更有人奉劝:“一直让大人的感情纠葛缠在你充满仇恨的心中是不明智的。好好用你的聪明过好生活,好好孝敬你的继母和亲生父母。”

    劝这个孩子别“扭曲”,可这种“舆论”本身就很“扭曲”。(我质疑这不是全部,或许是被编辑有选择地忽略了另一种声音,这是某些媒体的习惯做法。)尤其那种要求孩子逆来顺受,“好好孝敬你的继母”的说教,简直像是新的“二十四孝”。

    我也说教一回,讲讲古老的“二十四孝”的故事:

    南朝人刘义庆写《世说新语》,记载有王祥的故事。王祥是“二十四孝”中的“先进典型”之一:

    “王祥事后母朱夫人甚谨。家有一李树,结子殊好,母恒使守之。时风雨忽至,祥抱树而泣。祥尝在别床眠,母自往暗斫(砍)之。值祥私起,空斫得被。既还,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请死。母于是感悟,爱之如己子。”

    大意是:继母爱吃李子,使王祥为其看守李子树,雨至不敢归;即便如此,继母还要用刀杀他,恰巧他起夜,仅砍到被子,于是王祥到继母面前下跪请死,感动了这个女人,终于“爱之如己子”。

    唐代人编的《晋书》中,王祥的行为更有所提高:

    “继母朱氏不慈,致失爱于父,母欲食鱼,王解衣卧冰,冰自解,双鲤跃出,持之以归。”

    “不慈”的继母冬天想吃鱼,王祥便裸身卧冰;结果是“自杀”未遂,反而得了两条“自杀”的大鲤鱼。

    这类故事,被鲁迅先生斥之为“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被柏杨先生斥之为:“作父母的种种奇怪恶行和作儿子的种种奇怪孝行”。 眼下,这类陈腐的说教又被一些“聪明人”冠之以“宽容”、“理解”、“理智”的美德堂而皇之的登场。

    我也不希望小姑娘“生活在仇恨当中”。但“仇恨”的种子是大人播下的,大人们应当做些什么?那位不良的继母又应当做些什么?

    请人们不妨看看1998年著名影星朱丽娅.罗伯茨主演的家庭伦理片《继母》(stepmom)。朱丽娅.罗伯茨扮演一个不被丈夫的前妻和两个孩子所接受的继母,但她凭借爱心和宽容,不懈努力,终于以自己的真诚感化了孩子们。

    人家是大人用爱心去宽容、感化孩子,而我们这儿是要求孩子以“孝顺”去宽容、感化大人。同样是人,这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古今中外有关继母的故事不少。面对恶毒的继母,格林童话中的“灰姑娘”和“白雪公主”就不必一忍再忍,不必“卧冰”,也不必“请死”,能够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人们喜欢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故事,就是因为这样的故事更合乎人性。

    毕竟时代变了,即便王祥复生,谆谆教导:“小姑娘,你去请死,去卧冰,用孝顺去感化你的继母呀!” 真能管事儿吗?

    继母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

    据“南国早报”2oo5年3月1日报道,民政部公布数字, 2oo4年办理离婚登记的为对。比2oo3年增长了21.2%。

    但按最保守估计,这16o万对,即32o万人,如果其中的二分之一再婚,加上丧偶再婚的,新组合的家庭也在二百万左右;那么这重组家庭中的孩子,按每家一个算,上溯十年,即便以前离婚率低,累计下来也不止千万;如向未来推五年,即便离婚率不增,累计下来也将达到千万。这样一个庞大的继父母?养子女群体,实在是不应忽略。

    我们应当关注那些被家庭所冷漠,被社会所忽略,而且相对于继(父)母是弱势,没有话语权的未成年人群体。关注的方式不是对他们进行迂腐的说教,而是真正的人性关怀,这要从大人也就是继(父)母开始做起。

    只要大人心中有爱,就不会在自己的孩子心里播下仇恨的种子;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我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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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四救四不救

    四十六。四救四不救

    清代的纪晓岚先生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一篇“幕僚四救”,讲的是当时官场上做幕僚的人在处理案件时有一个“潜规则”:“救生不救死,救官不救民,救大不救小,救旧不救新。”

    “救生不救死”,是因为死者不能复生,不必再搭上别人性命;至于死者冤不冤,那就顾不得了。

    “救官不救民”,是因为民告官如胜诉,当官的则命运难测;而告官不成即使反坐,百姓也不过是充军流放,没有死罪;至于是非曲直,那也不管它了。

    涉及官员的案子,则要“救大不救小,救旧不救新”,即救大官、旧官而牺牲小官、新官,因为大官、旧官牵连的人多,案子不易了结;推到小官、新官身上就容易结案;至于小官、新官受了受不了,那也不考虑了。

    纪先生写道,这些“四救先生”既不是私相报复,也不是有所求取,似乎是有“君子之心”;但按此规则办事,“则矫枉过直,顾此失彼,本造福而反造孽,本弥事而反酿事,亦往往有之。”

    纪先生也是为官之人,能揭示官场如此黑暗的办案“潜规则”,果然是一位令人敬佩的先贤。这个“四救四不救”规则乍听起来很陌生,细想起来又有几分熟悉。就拿近来网络上人们广为关注的几个案子来说,案件本身并不离奇,但案子生之后便蹊跷不断:如各方面的不正常干预,证据的忽略或丢失,证人的沉默或蒸,专家的反反复复,真相的扑朔迷离,等等;让人感觉到不是嫌疑人(或被告)“一个人在战斗”,似乎有一种隐藏的强有力的潜规则在起作用;它貌似依法实为违法,根于**又劣于**,跟“四救四不救”的丑恶规则倒很有点相象。难道是让荧屏上泛滥的“辫子戏”潜移默化,把大清朝的这个坏规矩也学过来了?可电视剧里不是也有正直不阿,“铁嘴钢牙”的纪晓岚吗!――真是学坏容易学好难,人心不向纪先生这边“古”,偏向“和大人”那边“古”。

    纪先生以寓言的笔法写道,“四救先生”们到了阴间,受到冥王的斥责,得到了报应:“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夙业牵缠,因缘终凑。未来生中,不过亦遇四救先生,列诸四不救而已矣。”

    也就是说,“四救先生”来世打官司定会遭遇“四救先生”,不过这回他们自己在“四不救”之例。

    这倒是“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的好办法,但如此环环相报,“四救先生”便绵绵不绝,乃至于谬种流传到现在;这个严重的“遗留问题”,纪老先生当时没有想到吗?

    看来,“协办大学士”纪文达公也有疏忽的时候。\

    (47).纪晓岚说植物人

    四十七。纪晓岚说植物人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谈到一个随主姓叫纪昌的奴仆,“晚得奇疾,目不能视,耳不能听,口不能言,四肢不能动,周身并痿痹,不知痛痒,仰置榻上,块然如木石,惟鼻息不绝。”与现代医学定义的“植物人”很相似。纪先生肯定地说此病“自古医经所不载”,那么,这是不是我国有关“植物人”的最早记录?我对此没有研究,尚不敢下结论。但这个病症,看来是古已有之的。

    纪先生认为得这个病是因为太用心眼儿,所以遭致的“业报”。据说纪昌小有才华,喜欢文艺,字也写得好;但缺点是“最有心计,平生无一事失便宜”。也就是说,此人工于心计,爱占便宜,是那种“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的逐利小人。为造物之所忌,才有此“身死而心生”的报应。这个“诊断”,按现在的医学观点来看,显然是不大正确的。

    纪先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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