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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天武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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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天武圣 第 2 部分阅读(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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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破庙距离城池还有一段距离,就算明ri有人发现李仲平的尸体,也根本找不到自己。

    上了船,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飞快自腰间摸出一枚黑不溜秋、核桃大小的霹雳子,杨逍冷笑,“李少爷,你吃遍山珍海味,可吃过这玩意儿吗?”

    李仲平看了一眼,瞳孔剧烈收缩,身体像是触电般哆嗦一下,酒气全部化作冷汗,简直要吓尿了。

    霹雳子!

    杨逍怎么会有这玩意儿?

    霹雳子的威力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挨上一记这玩意儿,轻则断胳膊断腿,重则一命呜呼,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瞬息之间,李仲平脑门上便是汗涔涔的一片,腿都有点软,飞退几步,急急忙忙道:“杨逍,你,你不要冲动!有话好好说。”

    小心翼翼观察着杨逍脸sè,李仲平干笑一声,“少爷……我……我刚才跟你闹着玩儿的。其实呢,今晚我之所以来找你,是奉父亲的命令。嗯,父亲他老人家说你恪尽职守,忠心耿耿,派我来告知你一声,明儿就升你为管事。”

    危急时刻,李仲平机智顿生,飞快编出一大串理由,说的唾沫星子乱飞,语气极其诚恳,也不管杨逍信不信,反正他自己是信了。

    此时此刻,李仲平心中,已经有点后悔今天晚上的行动了。

    父亲赐下把法器,自己心中畅快,又喝了点小酒,脑门一热,才想来找杨逍算账,问清楚心中的疑惑,顺便狠狠打这小子一顿。

    现在想想,真是吃饱了撑的,大好夜sè,喝喝花酒赌赌小钱,多舒服,多惬意……干嘛要来惹这个不要命的小子?

    呵!

    软蛋!

    杨逍心中冷笑。

    这,也是差距!

    若自己站在李仲平的位置上,面对敌人手中拿着霹雳子,唯一的,也是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尽全力,冲上去!

    拉近距离,凭着一股悍勇之气,逼得对手投鼠忌器,不敢丢出霹雳子同归于尽。

    而李仲平……亏他手中还拿着把法器,却连冲上来的勇气都没有。

    胆小如鼠,愚蠢如猪,偏偏还敢学螃蟹横行霸道,活该他死!

    ;

    第七章 杀人出海

    李仲平虽然已经服软,但,杨逍并不准备放过他。

    这厮平ri里仗着身份和权势,经常欺辱自己,现在就要出海了,正当好好跟他算算这笔账。

    手持霹雳子,杨逍挺直腰杆站着,眼珠转也不转的盯着他,朗声道,“李少爷,这两年来,其实我心中一直憋了些话,想跟你说道说道,只不过平时你是少爷,我是下人,哪敢和你直起腰来说话,可现在……呵呵……”

    瞅了一眼杨逍手上的霹雳子,李仲平缩缩脖子,既畏惧且尴尬的打个哈哈,“不不不,我算是什么少爷,你说,你随便说,想说什么说什么,骂我都行。”

    杨逍笑笑,眼神现出追忆之sè,悠悠道,“李少爷,两年之前,我刚入当铺之时,你借故扣我一个月工钱,整整三串大钱。对于你来说,或许也就是一道菜钱,但,你可知道,那个月我是怎么过来的?”

    “李少爷,去年我和人打架受伤,被打的鼻青脸肿,你可记得你是怎么说的?那句话,我这辈子也忘不了。你说,哈,狗娘养的小子,没本事还和人打架,被打死活该!”

    “李少爷,是,你是少爷,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大家少爷,我杨逍只是个一穷二白的烂扑街,但那只是你命好,有个好爹。我倒要看看,你下辈子,还能再找个好爹不?”

    吼到最后,杨逍的脸sè,已然是有些狰狞。

    两年的怨气,酣畅淋漓的喊出来,只觉心头无比的舒坦,像是大热天喝了一碗冰镇酸梅汤一般。

    李仲平脑门上冒出密密麻麻的汗珠,满脸的惊慌失措,已经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杨逍,你……我保证……以后……”

    “你没有以后了,侮辱我,我可以忍,但觊觎我的女人,一个字,死!”

    “死一万次都不够!”手指一动,杨逍毫不犹豫拉掉引线,把霹雳子朝李仲平丢过去,然后纵身飞退,身体蜷缩成球,纵身飞退,飞快退出门外。

    “不要!”李仲平绝望大吼,一枚漆黑的霹雳子在瞳孔中越来越大,占据了整只眼球。

    他万万想不到,杨逍真敢丢出霹雳子。

    原本以为,杨逍也就是出口气,打自己一顿罢了,没想到,他竟然是这么狠!

    “爹,救我啊!”

    轰!

    霹雳子爆炸开来,像是夏天暴雨来临前的一声惊雷,震耳yu聋,大地都在隐隐震颤。

    杨逍趴在庙外的一颗青石后,饶是他退的远远,在霹雳子爆炸的那一瞬间,仍然感觉像是一道天雷当头劈下。

    眼冒金星,耳中嗡嗡作响,全身都是震得发麻,像是被群大汉没轻没重的轮殴一顿,骨头都酥软无力。

    大半个时辰后,杨逍才恢复一点力气,感觉到手脚渐渐有力,于是挣扎着站起身来。

    活动一下手脚,等待庙里的烟尘缓缓散去,杨逍走了进去。

    看清楚庙中情形,杨逍目瞪口呆。

    兴奋之余,心底大呼侥幸。

    早已听说过霹雳子的威名,但这玩意儿金贵的很,自己还真是第一次用它。

    没想到,威力竟如此恐怖!

    半座庙都被炸烂,屋顶上的木椽砖瓦落下来,有皎洁的月光顺着房顶的漏隙洒了进来。

    大鱼神像只剩下半个身子,地上一片狼藉,大滩大滩的血迹,还有一只碎手,血腥气混杂着硝烟气,令人作呕。

    剧烈的爆炸中,李仲平早已和一对砖瓦不分彼此,血肉之躯碰上霹雳子,用脚趾头也能想到结果——死的不能再死了。

    这是杨逍第一次杀人,杀的还是个纨绔少爷,但他心中,却是没有半点畏惧,反而是觉得很是舒坦。

    扬眉吐气!

    热血澎湃!

    酣畅淋漓!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残酷法则,杨逍从小就清楚了,在最低层摸爬滚打好几年,他更加明白,不想死,唯有先下手为强。

    这一刻,杨逍仿佛觉得,压在心底许久的一块大石头,悄然消失不见了,全身上下都无比的放松,念头通达。

    这样的感觉,让他隐隐有些迷醉。

    好一会儿,杨逍才回过神来,脑海中悄然冒出一个念头。

    鱼肠剑呢?

    飞快动手清理废墟,挖开地上的砖瓦椽梁,杨逍瞪大眼睛仔细寻找。

    一堆混着血污的破砖乱瓦,血腥味,硝烟味,杨逍强忍恶心,在一堆砖瓦中摸索半天,出了一身汗。

    约莫盏茶工夫后,他灰头土脸,嘴角却是噙着一抹由衷的笑容。

    找到了!

    一把三寸青锋,静静躺在地上,紧紧捏着它,杨逍在身上擦了好几遍,眼睛发亮,心情澎湃。

    那句话怎么说的,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要想靠自己累死累活赚钱,攒上一辈子,也未必能买得起把法器。而现在,搏了一搏,立马有钱。

    轻轻摩挲这把鱼肠匕,杨逍咧嘴笑的开心。

    这把匕首,弧度美妙,锋芒冷冽,匕身上还有细小的血槽,简直是无比的jing致优雅。

    法器。

    这就是法器!

    轻轻咬破指尖,杨逍滴了一滴血上去。

    法器的认主方式很简单,滴血认主。

    血液滴在匕身,就像是一滴清水滴进海绵,顿时融了进去,与此同时,匕身上浮现出一道细微的血线。

    杨逍顿时感觉,自己和这把匕首,多了一种心灵上的联系,一种很玄妙的感觉。

    “收。”心念一动,鱼肠匕顿时钻入指尖。

    “出来。”一点寒光,蓦然浮现。

    像是一个得到新奇玩具的孩子一样,杨逍反反复复把玩着鱼肠匕,好一会儿,才心满意足的收了起来。

    这法器,就是自己手中最大的杀器,也是最强力的保障!

    ……

    天蒙蒙亮了。

    太阳刚从海平面上露出小半个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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