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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破庙距离城池还有一段距离,就算明ri有人发现李仲平的尸体,也根本找不到自己。
上了船,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飞快自腰间摸出一枚黑不溜秋、核桃大小的霹雳子,杨逍冷笑,“李少爷,你吃遍山珍海味,可吃过这玩意儿吗?”
李仲平看了一眼,瞳孔剧烈收缩,身体像是触电般哆嗦一下,酒气全部化作冷汗,简直要吓尿了。
霹雳子!
杨逍怎么会有这玩意儿?
霹雳子的威力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挨上一记这玩意儿,轻则断胳膊断腿,重则一命呜呼,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瞬息之间,李仲平脑门上便是汗涔涔的一片,腿都有点软,飞退几步,急急忙忙道:“杨逍,你,你不要冲动!有话好好说。”
小心翼翼观察着杨逍脸sè,李仲平干笑一声,“少爷……我……我刚才跟你闹着玩儿的。其实呢,今晚我之所以来找你,是奉父亲的命令。嗯,父亲他老人家说你恪尽职守,忠心耿耿,派我来告知你一声,明儿就升你为管事。”
危急时刻,李仲平机智顿生,飞快编出一大串理由,说的唾沫星子乱飞,语气极其诚恳,也不管杨逍信不信,反正他自己是信了。
此时此刻,李仲平心中,已经有点后悔今天晚上的行动了。
父亲赐下把法器,自己心中畅快,又喝了点小酒,脑门一热,才想来找杨逍算账,问清楚心中的疑惑,顺便狠狠打这小子一顿。
现在想想,真是吃饱了撑的,大好夜sè,喝喝花酒赌赌小钱,多舒服,多惬意……干嘛要来惹这个不要命的小子?
呵!
软蛋!
杨逍心中冷笑。
这,也是差距!
若自己站在李仲平的位置上,面对敌人手中拿着霹雳子,唯一的,也是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尽全力,冲上去!
拉近距离,凭着一股悍勇之气,逼得对手投鼠忌器,不敢丢出霹雳子同归于尽。
而李仲平……亏他手中还拿着把法器,却连冲上来的勇气都没有。
胆小如鼠,愚蠢如猪,偏偏还敢学螃蟹横行霸道,活该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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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杀人出海
李仲平虽然已经服软,但,杨逍并不准备放过他。
这厮平ri里仗着身份和权势,经常欺辱自己,现在就要出海了,正当好好跟他算算这笔账。
手持霹雳子,杨逍挺直腰杆站着,眼珠转也不转的盯着他,朗声道,“李少爷,这两年来,其实我心中一直憋了些话,想跟你说道说道,只不过平时你是少爷,我是下人,哪敢和你直起腰来说话,可现在……呵呵……”
瞅了一眼杨逍手上的霹雳子,李仲平缩缩脖子,既畏惧且尴尬的打个哈哈,“不不不,我算是什么少爷,你说,你随便说,想说什么说什么,骂我都行。”
杨逍笑笑,眼神现出追忆之sè,悠悠道,“李少爷,两年之前,我刚入当铺之时,你借故扣我一个月工钱,整整三串大钱。对于你来说,或许也就是一道菜钱,但,你可知道,那个月我是怎么过来的?”
“李少爷,去年我和人打架受伤,被打的鼻青脸肿,你可记得你是怎么说的?那句话,我这辈子也忘不了。你说,哈,狗娘养的小子,没本事还和人打架,被打死活该!”
“李少爷,是,你是少爷,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大家少爷,我杨逍只是个一穷二白的烂扑街,但那只是你命好,有个好爹。我倒要看看,你下辈子,还能再找个好爹不?”
吼到最后,杨逍的脸sè,已然是有些狰狞。
两年的怨气,酣畅淋漓的喊出来,只觉心头无比的舒坦,像是大热天喝了一碗冰镇酸梅汤一般。
李仲平脑门上冒出密密麻麻的汗珠,满脸的惊慌失措,已经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杨逍,你……我保证……以后……”
“你没有以后了,侮辱我,我可以忍,但觊觎我的女人,一个字,死!”
“死一万次都不够!”手指一动,杨逍毫不犹豫拉掉引线,把霹雳子朝李仲平丢过去,然后纵身飞退,身体蜷缩成球,纵身飞退,飞快退出门外。
“不要!”李仲平绝望大吼,一枚漆黑的霹雳子在瞳孔中越来越大,占据了整只眼球。
他万万想不到,杨逍真敢丢出霹雳子。
原本以为,杨逍也就是出口气,打自己一顿罢了,没想到,他竟然是这么狠!
“爹,救我啊!”
轰!
霹雳子爆炸开来,像是夏天暴雨来临前的一声惊雷,震耳yu聋,大地都在隐隐震颤。
杨逍趴在庙外的一颗青石后,饶是他退的远远,在霹雳子爆炸的那一瞬间,仍然感觉像是一道天雷当头劈下。
眼冒金星,耳中嗡嗡作响,全身都是震得发麻,像是被群大汉没轻没重的轮殴一顿,骨头都酥软无力。
大半个时辰后,杨逍才恢复一点力气,感觉到手脚渐渐有力,于是挣扎着站起身来。
活动一下手脚,等待庙里的烟尘缓缓散去,杨逍走了进去。
看清楚庙中情形,杨逍目瞪口呆。
兴奋之余,心底大呼侥幸。
早已听说过霹雳子的威名,但这玩意儿金贵的很,自己还真是第一次用它。
没想到,威力竟如此恐怖!
半座庙都被炸烂,屋顶上的木椽砖瓦落下来,有皎洁的月光顺着房顶的漏隙洒了进来。
大鱼神像只剩下半个身子,地上一片狼藉,大滩大滩的血迹,还有一只碎手,血腥气混杂着硝烟气,令人作呕。
剧烈的爆炸中,李仲平早已和一对砖瓦不分彼此,血肉之躯碰上霹雳子,用脚趾头也能想到结果——死的不能再死了。
这是杨逍第一次杀人,杀的还是个纨绔少爷,但他心中,却是没有半点畏惧,反而是觉得很是舒坦。
扬眉吐气!
热血澎湃!
酣畅淋漓!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残酷法则,杨逍从小就清楚了,在最低层摸爬滚打好几年,他更加明白,不想死,唯有先下手为强。
这一刻,杨逍仿佛觉得,压在心底许久的一块大石头,悄然消失不见了,全身上下都无比的放松,念头通达。
这样的感觉,让他隐隐有些迷醉。
好一会儿,杨逍才回过神来,脑海中悄然冒出一个念头。
鱼肠剑呢?
飞快动手清理废墟,挖开地上的砖瓦椽梁,杨逍瞪大眼睛仔细寻找。
一堆混着血污的破砖乱瓦,血腥味,硝烟味,杨逍强忍恶心,在一堆砖瓦中摸索半天,出了一身汗。
约莫盏茶工夫后,他灰头土脸,嘴角却是噙着一抹由衷的笑容。
找到了!
一把三寸青锋,静静躺在地上,紧紧捏着它,杨逍在身上擦了好几遍,眼睛发亮,心情澎湃。
那句话怎么说的,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要想靠自己累死累活赚钱,攒上一辈子,也未必能买得起把法器。而现在,搏了一搏,立马有钱。
轻轻摩挲这把鱼肠匕,杨逍咧嘴笑的开心。
这把匕首,弧度美妙,锋芒冷冽,匕身上还有细小的血槽,简直是无比的jing致优雅。
法器。
这就是法器!
轻轻咬破指尖,杨逍滴了一滴血上去。
法器的认主方式很简单,滴血认主。
血液滴在匕身,就像是一滴清水滴进海绵,顿时融了进去,与此同时,匕身上浮现出一道细微的血线。
杨逍顿时感觉,自己和这把匕首,多了一种心灵上的联系,一种很玄妙的感觉。
“收。”心念一动,鱼肠匕顿时钻入指尖。
“出来。”一点寒光,蓦然浮现。
像是一个得到新奇玩具的孩子一样,杨逍反反复复把玩着鱼肠匕,好一会儿,才心满意足的收了起来。
这法器,就是自己手中最大的杀器,也是最强力的保障!
……
天蒙蒙亮了。
太阳刚从海平面上露出小半个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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