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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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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报告 第 11 部分阅读(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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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公平,就说,姐,这件事我来帮你摆平吧。

    问:沈蓉是什么态度?

    答:她说,你别瞎来!我今天只是对你说说而已,没想让你做什么。说出来,我心里好受点。你姐不后悔,你姐也就是这个命吧。

    问:还有呢?

    答:我说,你放心,我会把这件事办好的。你只要告诉我,郁之光什么时候不在家就行了。

    问:还有呢?

    答:没有了。真的没有了。那天接到电话,我就到了落城,找到了郁之光的家。

    问:你是怎么知道郁之光家的住址的?

    答:是自己打听的……

    问:向谁打听的?

    答:我不认识。郁之光是一个名人,曾经在落城当过领导,知道他的人很多。

    问:是你姐姐沈蓉告诉你的吧?

    答:不,是我打听的。

    问:向谁打听的?

    答:我不认识,我是一步步打听的,先找到了他住的〃绿林小区〃,再问门号的。

    问:沈强,你这么说不觉得很荒谬吗?

    答:我是自己打听的……你们不信,我也没办法。

    问:好,你先往下说。

    答:我在小区的附近买了点东西,有香烟和酒,还有水果……

    问:为什么要买这些东西?

    答:为了好敲门。当官的不打送礼的,这个我懂。

    问:门就是这样敲开的?

    答:是的。当时就他老婆在家。

    问:这么巧?

    答:是的……如果当时有外人,我就会说〃对不起,敲错了〃。

    问:你接着说。

    答:我进门之后,那个女人对我很客气,说郁之光今天刚去省里。我说没关系,我把东西送来就走。她问我是哪里的,我说是金辉公司的……

    问:为什么说是〃金辉公司〃?

    答:我随便说的。我在落城的大街上看见过金辉公司开发〃月影高级住宅区〃的广告牌。

    问:然后呢?

    答:郁之光的老婆给我倒水,一会儿,我确信家里没有别人,就把水喝光了。他家的暖瓶放在厨房里,她老婆去为我续水,我就跟在她后面,直接动手了……

    问:说具体点。

    答:我用电线从后面套上了她的脖子,使劲勒,她挣扎了一会儿,就不动了。接着我就把她拖进了卧室,拉好窗帘。怕她不死,我就拿出刀捅了她前胸两下,又捅了她的喉咙……然后,我把现场看了看,觉得没有什么破绽,就悄悄离开了。出门的时候我看了一下表,十一点一刻。我把溅了血的衣服和那把刀装在尼龙袋里,扔进了一个下水道--我会带你们去找的。

    问:你把这个结果告诉沈蓉了吗?

    答:在回来的路上,我给她打了电话。是用一个公用电话打的,我说:我回来了,事摆平了,很顺利。

    问:沈蓉怎么说?

    答:她什么也没说……一句也没说,真的没说……我说过,这件事是我一个人干的,与我姐姐无关。

    审讯沈蓉笔录

    问:沈蓉,作为一名警察,你怎么会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

    答:是我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我愿意承担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

    问:你先交代你的罪行。你和郁之光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答:前后有八年了。

    问:是否已经同居了?

    答:不能说是同居,应该是幽会吧。那是经常有的……

    问:经常怎么解释?

    答:最初,那是1988年,我们认识之后就偷着来往。后来他去了县里挂职,见面要少一些,但只要他从县里回来,就会来找我。我也去县里看过他好几回。三年前他调回落城,成了我们直接上司,见面就不太方便了,主要是怕人知道。

    问: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不觉得这样维持很困难吗?

    答:我们原来是计划先各自离婚,再结婚的。

    问:为什么又没有这样做呢?

    答:我是做了,没做的是他。这我理解,他是领导,有很好的前程,担心这样的事情影响到仕途。

    问:你难道不认为这有悖道德规范吗?

    答:我认为婚姻应该让相爱的人在一起,才是道德的。

    问:所以你在郁之光离婚无望的情况下,对她妻子,那个无辜的女人下了毒手?

    答:是的……这是我的罪。当我听见郁之光向我哭诉,他要是离婚,那女人就要举报他受贿的要挟,我就起了这个念头。

    问:是你指使沈强这么做的吗?

    答:是我一手策划的。

    问:怎么策划的?

    答:我想必须把这件事摆平,我和郁之光的日子才有盼头。我就在国庆期间把沈强叫来了,对他布置了一切。我让他等我的电话,只要郁之光不在家,就可以动手去做了。我告诉了沈强具体的小区以及门号,让他买些东西装做送礼的人……我还提示他在现场不要留下任何痕迹。总之,是我一手策划指挥的,我应该负主要责任,我是主犯。

    问:沈蓉,你想过没有,你以这样残忍的方式,是在表达对郁之光的爱吗?你能带着这种罪孽心安理得地和他在一起吗?

    答:我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为了爱情,可以做出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包括……犯罪……

    问:事到如今,你居然还这么想?

    答:我就是这么想的……我知道我犯罪了,可我无法遏制自己。现在后悔也无济于事了,我愿意认罪伏法。

    &nbsp&nbsp

    死刑报告(二十四)

    〃11?12〃案件告破的第三天头上,柳青来到了蓝天律师事务所,正好李志扬出门,他们就站在街边进行交谈。律师刚刚从外地出差回来,事先,柳青已经和他通过了电话,简单地说了一下沈蓉的案子。律师没有做出明确的反应,在电话里停顿了很久才重重地叹了口气,说这个沈蓉好糊涂啊。现在柳青正式提出让他来帮沈蓉打这场官司时,律师又沉默了,神情显得有些复杂。

    柳青有点意外,就问:你能接这个案子吗?

    李志扬说:我这个人可能很不适合做律师……我对一个案件,首先就有了一个道德判断,然后才进行选择。沈蓉这个案子,我觉得我不适合做她的辩护律师。

    柳青就问:因为她是〃第三者〃?还是因为她是〃执法者〃?

    李志扬说:第三者倒没有关系。就婚姻关系看,沈蓉是第三者,但就感情关系看,她是郁之光的惟一。我的障碍还不在这里……

    柳青追问道:那在哪?

    李志扬说:你别问了。以后我会慢慢告诉你的。

    柳青说:李志扬,沈蓉是我过去的同事,我们的私交也不错。我请你担任她的辩护律师,并不指望能为她开脱什么--执法者犯法,严惩不贷,我知道。沈蓉即便是死,我也希望能让她死得服气,死得有理,死得没有遗憾。

    律师叹了口气:这可能吗?

    柳青嘲笑道:你现在很红,担心的大概是败诉吧?

    李志扬说:你觉得我这么狭隘?

    柳青说:那该作何解释呢?

    李志扬看了看布满阴霾的天空,说:我不想再次看见我的当事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我尤其不愿意看见一个女人因为我的无能而最终被枪毙--这是我心理的障碍,你懂了吗?

    谈话就这样在冷风里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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