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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胸罩的扣子,便一使劲扯开了它,然后一只大手便捂在了她的|乳|上。
手掌心传来的热量融化了素芳心中的拘谨,当秦高的大手揉搓着自己的椒|乳|时,她的手也激动地抚摸着心上人结实的后背,甚至越过了他的虎腰,在紧绷的屁股上惊鸿一现。
随着秦高的揉搓,素芳的|乳|又挺又大,|乳|头肿胀的如同两粒大大的子葡萄,身子却越来越柔软,因为自己的一条大腿正顶在她的私|处,那里的濡湿也逃不过他的法眼,他知道自己的小弟弟该上场了。
素芳用最后的一丝冷静把一条雪白的枕巾垫在了自己的屁股底下,然后就觉得一阵钻心的痛,悉心保有了二十载的贞操失守在心上人强有力的冲击中。
第二天碰巧是个礼拜天,李素芬和丈夫回到娘家。一进屋她就觉得她妈的脸上洋溢着喜庆的色彩,而她爹却有些闷闷不乐的。妹妹的房门关着,她心道,这死丫头,也够懒的,太阳都晒到屁股了,还没起床!郭秀芹正接过大女婿递过来的一网兜水果,转头看大女儿要推小女儿的房门,她想制止,可已经来不及了,房门“吱扭”一声被推开了。
屋里阳光明媚。妹妹坐在梳妆台前,正梳理着头发,转头看是姐姐,便嫣然一笑。窗和床之间立着个高瘦的男孩,正转头看着她,阳光照在男孩秀气的脸上和肌肉盘结的精赤上身,产生了一种奇异的魅力。
“是大姐吧?”
(九)
秦高很快在T市的市中心买了两处房子,把尚在农村的爹妈和四个弟弟妹妹都接到了城里,住进了其中的一处,而另一处自然是留给自己结婚用的。
第二年的春节,秦高和李素芳就在T市最豪华的明珠大酒店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两个月后,李素芬与丈夫离婚,因居无住所,便搬进了妹妹妹夫家。到了秋天,妹妹生下一子;一个月后,姐姐生下一女。
秦高开了家T城最大的电脑公司,一面卖电脑一面搞继续教育培训,因为他胆大心细,遇事果敢,公司颇有斩获。之后他看到这个行业做的人多了,便毅然抽出所有资金投入了自己熟悉的建筑业,建厂生产新型铝合金板材,结果大获成功,成为T市赫赫有名的年轻企业家,先后被选为T市青联委员、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市政协委员、常委。不过,出人意料的是,几年后,在T市春风得意的他突然将自己名下的所有事业转卖给了美国的一家跨国公司,然后举家迁往外地,此后不知所踪。
随着时间的推移,秦高的成功故事在T市逐渐成为一个传说,不少人以他为榜样激励着自己。
(十)
明珠大酒店最豪华的包房麒麟阁里杯盏交错,在T市也是个响当当角色的罗虎正大发感慨∶“小秦这家伙真他奶奶的不得了,说实话,我罗虎也是个见过市面的人,可在国外咱也不敢太诈唬。小秦好嘛,一动弹一大家子七、八口人且不说,全他妈住在五星级的宾馆,一个房间一晚上就两百多美金呀,他小子一开就四间,我听服务台说,他住了快十天了,连吃带喝的得多少钱呀!”
旁边一个马仔恭维道∶“罗哥,您不也住那儿吗?”
罗虎大眼珠一瞪∶“你懂个屁!”转头对一个中年人道∶“老王,小秦还真够哥们意思,我在巴塞罗那的费用都是他付的,这样的朋友,够交!”。
老王颇有同感的点点头,然后暧昧的笑问道∶“看到李家姐妹啦?”
“怎么没看到!”罗虎咂吧咂吧嘴∶“小秦咱就不说了,李家那姐妹俩妈的简直快认不出来了,我他妈的这才明白什么叫居移气养移体。就是小秦小孩的家庭教师都他妈是绝色啊!”
(十一)
澳洲墨尔本一栋海滨别墅。
秦高微微打了个寒战,素芬立刻感觉到了,温柔的问∶“阿高,是不是冷气太凉了?”
落地窗外风和日丽,宽大的泳池里,二子一女正和素芳还有家庭教师宫婷在嬉戏。秦高看得有些出神,素芬已经偎在了他怀里。
岁月似乎并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反而让她更加成熟而美丽。午睡后的他彷佛又有了使不完的精力,拍拍素芬的臀,她便明白了。
内裤是开裆的,露出暗红的花蕊。
“弄好了吗?”
“就知道你醒了要要。”素芬媚眼如丝。
秦高挺枪刺去,不是前面的玫瑰,而是后面的菊花。火热平滑的直肠紧紧地包裹着他,却一直探不到底,就像是无尽的深渊一般,没有尽头。
【完】
泥人
2001年5月于大连
后记∶
最近诸事不顺。先是姨奶故去,她老人家是我爷爷辈中的最后一人,我回阳奔丧,心情之坏自不待言。之后元元也上不去了,家里的宽带因为长城公司由卫星换光纤,可能是和网通出现了分歧,以致域名解析服务器停了好几天,秦守兄和其他朋友的邮件今天才看到,也才知道秦兄替我在元元上求救,真是谢谢秦兄了,同时谢谢那些关心我的朋友,像popline兄、吕萌兄、SongGuan兄等等。
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可能现在还在元元的门外徘徊。由此想到了元元的地位之所以不可动摇,不仅因为有众多的写手,还因为有众多助人为乐的读者呀!不过,可能是网通的缘故,朋友给我的代理都上不去元元,还是通过softweb才能上来。
这篇本是写给“十日谈”的,好换些其他作者的文章看。 ^_^ 不过,因为《大盗》遇到瓶颈(其实大盗5早写好了90%),而《我短暂的Yin贼生活》因为其他事情需要暂停,为报答支持我的朋友,只好拿这篇献丑了。
不过,这篇文章虽然短,却是我第一篇可以理直气壮写上一个“完”字的小说,对于自己来说,实在是很有纪念意义呀。至于文章的写作背景,因为工作的关系,接触到许多有钱人,他们中的大多数,特别是九十年代初起家的那批钱的来路都不正,用“血腥”二字形容决不为过,因为他们吸的都是国家和老百姓的血,这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最初动机。
周口店兄∶谢谢您的夸赞,小弟实在汗颜。《我》一文实在不敢与那些大家相比,套用您的一句话∶“写一个好开篇不难,难的是出一个好长篇”,期待您多提宝贵意见。
泥人
2001年7月于大连
附录∶《为泥人喝采兼谈一些想法》
发言人∶周口店
在下进元元的时间不长,也无抛砖引玉之好,只因最近看了元元上的几篇评论,另等泥兄的文章等得心焦,有几句话不吐不快。
所谓通俗文学,至少应能娱人(如只为自娱,煮茶翻书是更好的选择)。一篇武侠(情Se)小说是否好看,有个很旧的法子∶它的前两章是否能吸引你读下去。我相信绝大多数的金迷第一次看武侠的年龄应在20岁以前。这是阅读“成|人童话”的黄金时间——在下在离开校园以前,每次读《天龙八部》,都会被阿朱的情节感动得流泪;也曾和女朋友认真讨论过让杨过一等十六年如何如何的话题。
在以后的岁月里,在经过若干年追逐财富、女人的日子后,偶尔也会拿出他的作品一读,但只有寥寥数部还能让我再读下去(以为这几部可称为武侠文学中的《红楼》)。这也就不难理解像王朔这样洞悉世情的老混混在年过不惑第一次读金书——很不巧,是开篇无味的《天龙八部》——后将金庸称为XXX(恕我不能引用他的不敬之辞)。当然,王朔不是一个俗人,不能推而广之。以在下看来,如果是一部武侠精品,你十五岁时读它,怦然心动;五十岁时再翻,亦可为消遣。
回到正题,在下拜读过《寻秦记》和《大唐双龙传》的前两章,之后的感觉比慕名去看《卧虎藏龙》还失望(作者忝居金庸,古龙之列?)。元元上比较出名的武侠长篇基本上读了,方寸兄的水准应在黄易之上。但现代人的古白话文无法和金某比肩;制造冲突,把握节奏感的能力尚需时日;至于对人性的描述,因是情Se小说,不好苛求。金着是难以移动的群山,文风近似的作品总给人曾经沧海之感。
在下比较看好泥人兄的《我短暂的Yin贼生活》,这是一部真正使人愉悦的作品(至少给在下这种感觉)。它不群于其它作品(包括泥兄的其它作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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