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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黑衣剑圣,已经快一百岁了,虽然也算是你爷爷的后辈,但实力也极为强劲。毕生的追求就是武道的及至。他的斗气也极为特殊,像你们家一样,不属于任何一个属性,也是血脉传承的斗气。由于布兰迪身体十分不好,而且又是各国的心腹大患。所以经常遭暗杀,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布兰迪的母亲就是黑衣剑圣的女儿。在刚刚生下布兰迪的时候就死去了,所以黑衣剑圣十分疼爱自己的外孙女。并且时刻寸步不离的保护着她。看来这次有他们两个坐镇,我们的机会很小啊。”杜维林科说得头头是道。
“哦,原来是这样,这回知道对方的底细了。不用紧张。胜利的女神已经向我展露了微笑,你们就等着看他们大败吧!哈哈哈哈”擎天大笑着走出营帐,留下几个人面面相蓄。
等待,又过了几天,大陆的风季到了。擎天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这晚,擎天把自己所有手下都召集到了一起。“我知道,你们自从跟随了我以后就没有后悔过,因为,你们信任我。到了这里之后一直没有你们展现才华的机会。不过,现在机会就在眼前,你们和我,就要走上历史的舞台。你们将获得无上的荣誉,你们会得到让你们祖孙都会传颂和自豪的荣誉!现在,按照我先前交待过的,立刻准备。再过几天,我们将兵不刃血的拿下山里的要塞。”“誓死效忠少主!”诺维等人屈膝半跪,大声地喊着。擎天大手一挥,下面的人立刻分散着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中。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南风了。
第四十六章 火烧西刚山
大陆577年末,风季到来。后世的很多学者对这一年所发生的大事众说纷纭。有的说阿施罗陛下惊为天人,运用了自己聪明的才智和大自然的力量,一举击败了美尼斯军队,也有的说阿施罗残忍无比,活活残害几万条人命。但是,无论后是如何评价,阿施罗陛下还是赢了。就向他先前保证过的一样,不费一兵一卒。
这天早上,擎天早早得让人搭起了一个高台。在大家都不明白他的举动的时候,身披白袍,手拿木剑,一幅神棍的模样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阿施罗,你这是要干什么?”斯图亚十分不解。“赢得战役的关键时刻到了,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攻击要塞了。”说着,擎天拿着木剑,缓缓的走向了高台。“唉!要不是想增加一点神秘色彩,谁出来这样现眼呢?小爷我今天也来个阿施罗借南风,阿弥陀佛,伟大的诸葛孔明老前辈,您要是知道了可别从坟墓里跳出来咬我呀!”
擎天吩咐手下摆好香案,有点燃了几根蜡烛,有模有样的拿着木剑在那大喊着:“天灵灵,地灵灵。各地神灵快显灵!来风吧来风吧!”反正你们听不懂汉语,小爷我怎么念都像咒语!哈哈我真聪明!接着,拿起一支昨天的连夜赶工的简易毛笔,龙飞凤舞的在一张黄纸上写了五个大字——杨擎天必胜!插在了木剑之上。
慢慢的,擎天感觉南面有微风吹来,而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于是,转过身来,用剑直指西刚山。用标准的大陆语言喊道:“风起!”紧接着,很隐秘的发出一到雷电术。“轰”的一声,前面一个山头变成了平地。而此时,南风渐渐的大了起来,不一会的功夫,擎天身上的长袍已经呼呼作响了。
所有的士兵和长官都惊讶的看着擎天,似乎这根本不是人类能办到的事情。“当时,伯爵大人站在高台上,默念咒语,长剑直指西刚山。大喊‘风起’顿时,狂风大作,这并不是普通的风系魔法,而是真正的大风。伯爵大人当真是天神派下人间拯救我们的人啊!”多年后,有幸目睹这一场面的一位老兵回忆道。
其实擎天早就知道这几天会起风的,大陆上年末的时候就是风季,有几天会刮起大风,而且都是南风。因为庞大的冰冻之地处在大陆的最南端,大陆最北端则是精灵的家园-魔幻森林,气候温暖。由于气候的影响,每到风季,整个大陆都会刮起南风。擎天昨晚观察南面天空一片土黄,看来是有风沙吹来。晚上也根本看不见星星,所以断定今天会起风,而且一定是大风。于是就搭了个高台装神弄鬼。搞得自己像祭祀一般。用擎天后来的话说:“这个大陆的人都信仰神灵,只要我弄得神秘一些,就会让大家认为我有神灵相助,必然所向披靡!”
自己发出的闪电其实是个信号,诺维等人早就在山上做好了准备,只要擎天的闪电放出来。那么,所有人开始烧山!整整四百人,分布在不同的地方。之前已经布置好了不少的火油。众人意看到擎天的信号,立刻倒油放火。
“唉!多好的一座山啊!满山的大树,如今就要毁在我手上了。悲哀啊!”擎天站在高台上,感慨着,可是脸上丝毫没有一点悲伤。“哼!最近几天都会刮南风,你们靠山。整个山脉的大树至少要烧上十天八天的,到时候老子看你们还敢不敢龟缩在山坳里面!薰死你们,哼哼,到时候烟消了,云散了,小爷我白捡座空城。啧啧,不劳而获的感觉就是好!”想着,擎天摇晃着走下高台,与自己那三个将军“手下”碰面去了。
“怎么样,父亲,一阵南风吹过来,敌人薰死在要塞!我这样不费一兵一卒,等到大火着完,直接就能接手要塞了。”擎天挑着眉毛对斯图亚说着。“哈哈哈,大手笔啊,孩子,看你年纪不大,做起事来都是毫不留情。厉害!这么小就有大将风范了!”杜维林科看斯图亚尴尬得很连忙过来打圆场。“你这样做,把整山的森林都烧毁了,会不会有些不妥?”斯图亚总觉得擎天这样不太妥当。
“怎么不妥?这满山的森林不正是奇袭者最好的藏身之地么?只有烧光了它才能安宁,这里以后一定是兵家必争之地,我看过很多次西岗山的地图。这是一处进可攻退可守的要塞!只要完全占领了这里,就等于掐住了美尼斯一条大腿。到时候方圆几千里,任我们鱼肉。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为了这一山的树林,就放走眼前的大好机会么?父亲,您太保守了。”擎天的话语中隐隐带着一丝王者之气。
“你这样就能确定对方一定都被熏死在里头了?”大胡子将军探过脑袋小心地问道,现在它可不敢小看擎天了,动辄放火烧山的主,谁敢惹啊!“当然不会,他们能不断的增兵,就说明后面挖有地道,不过,这么短的时间里根本不会挖得太宽。所以一定会有人跑了的,但是,也仅仅是一小部分罢了。起码那位美尼斯病花和黑衣剑圣就不会被捆住。”擎天分析得很明白,自己这次是占了很大便宜。下次在战场上见面,就不会这么轻松了。
“哈哈,小侄真实聪明绝顶。连这样的方法都能想得出来,费尔南迪斯加后继有人啊!”大胡子现在可是对擎天崇拜的不得了了。
“哼哼,什么美尼斯之花,你有再大的本事也无法与天对抗!在大自然的面前,人的力量犹如沧海一粒。这个时候根本无法抵御,你只能乖乖的承受,要么只能躲避。真的可以能够和自然抗衡的时候,你就是神了。你那点程度,还远远不够看的。可能在正面战场上你会很难缠,但是论起耍阴谋诡计,你还嫩得很!好好的一个女孩子不在家养病,跑出来瞎指挥什么军队,成和体统?!”
第四十七章 接手矿山
大火整整烧了七天七夜,西刚山上无数的千年古木。全部付之一炬。至少百年之内,此处都将是一座荒山。浓烟不仅肆虐了整个山脉,还继续向梅尼斯境内刮去。
擎天则在大营之中安稳的等了七天。到了第八天中午,大火基本上熄灭了。偶尔还有几处零星地方还没有烧光,但是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擎天带着自己那三个将军和大部队一路向山坳中进发。
同样的路,已经走了数次的众人这回却有着不同的感受。一是胜利的喜悦,阿施罗真的没有食言,没有动用一点军队,直接获得了胜利。二是揣测和不安,看着沿途原本郁郁葱葱的山林现在变得满是浓烟和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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