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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欢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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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欢女爱 第 2 部分阅读(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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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了,而我们就发了。”

    王小花也大笑起来,就说:“正是,正是,就是这样的意思。”

    我也大笑起来,说:“好吧,让我们的故事看起来有趣一点,但是人家可能会有意见呢。你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人民群众的生活都应该是有趣的呢。”

    我知道,其实我们生活中有趣的东西并不多,而在某些人看来,有趣的东西都很可疑,容易让人想入非非,从而做出一些不符合规定的事情来,这是要犯错误的。所以他们…………也许压根儿就不想让一些有趣的东西出现。要想有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呀,这就是我们所要面对的生活。

    王小花说:“他妈的刘二,你先说吧,如果可以就先写下来,不行就枪毙掉,这也不招惹谁,你说是不是?”

    我笑着说:“好吧,我要说到一个女人了。因为有了男人和女人,他们就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了。”

    这时候我打开了我的笔记本电脑。屏幕上光标闪动,蓝天白云之下旗帜一闪而过,之后又是一片短暂的黑暗。我怔怔地盯着电脑屏幕,突然之间,我看到屏幕上似乎有一双眼睛看着我,直直盯住我的眼睛,好像看穿了我一样。

    我惊惶失措地说:“让我们的故事开始吧!”

    7我所知道的江南城市

    前面说到无名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抵达了城门跟前,迈开腿正要往城里跑的时候,被人挡在了城门外。挡住他去路的是几个守城的士兵。他们瞪大着几双牛眼看着他,并且各自掏出家伙,摆开架式准备和他大干一场。这个时候无名就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了,再不表明自己的身份事情看来就要闹大了。

    无名这个时候的处境有点不妙,就像我们突然遇到了查证的警察一样,亮出自己的脸蛋或屁股都不行,得把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亮出来——一种被称为身份证的硬壳片片。这个时候无名就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当然那个时候并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什么纸片片什么的。这个时候只见他不慌不忙地把背上的大麻袋解下来,咚地一声一把丢在地上,然后从胯部抽出一把乌黑发亮的长剑出来。

    长剑乌黑发亮,看来并非寻常之物,出鞘之后就带着一股邪气。这是一把多么奇怪的长剑呀,乌黑发亮的,就像是传说中的越人剑!这时候只见他单手持剑,自西向东一挥而过,剑的锋芒毕现,锐利无比,剑锋过处绑在大麻袋上的麻绳便像枯枝落叶,纷纷断落在地,转眼之间就从布袋里面滚出几个黑乎乎的人头来。

    这十颗人头就是他的身份证!

    人头就是人头,不是西瓜,这是错不了的,只不过这十颗人头并非一般的人头,是敌人的十颗人头,每个人头的脸上都盖着两颗蓝色的公文大印,左边一颗,右边一颗,以证明这几个人头是敌人的人头,而不是自己人的人头。看见这十颗人头,守城的士兵就彻底放下了戒心。他们显然是见过世面的,看到人头就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战功显赫的战士,便毕恭毕敬地向他打了一个手势。这个手势的样式因年代的久远我们无从考证,在我的想像中应该就和我们现在的敬礼仪式差不多,“啪”地一声守城的士兵向他敬了个军礼。当然这一个细节究竟如何其实并不重要,没有寻根究底的必要,重要的是无名就这样进到城里面去了。

    无名一脚踏进城里,城门便在他身后砰然落下,轰地发出一声巨响,就像威力巨大的火药突然爆炸了一样。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火药在那时候显然还没有出现。大家都知道火药的出现起始于一种古老的炼丹术,统治阶级追求长生不老把硝酸硫磺什么的搅拌在一起放在铜器里烧,一不小心就把火药搞出来了。春秋时期的人们虽然已经开始追求长生不老,但是却还不知道怎样去炼丹,所以那时候火药一直就还没有出现,但是这一声巨响却是实实在在的,伴随着这一声巨响的是一股尘土,转眼就向他身后飞速袭过来。但是无名已经顾不得那么多,只管着撒开腿儿向着城里街市的方向狂奔,转眼就进入了夜幕笼罩之下的街市上。

    无名走在街市上,巨大的脚掌把街市里的青石大道踏得怦然作响,引得一些人举目观看。

    “看呐,来了一匹大公马!”有人夸张地叫起来。此时无名的样子确实很不雅观,满头大汗不说,脸上也是脏脏的,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因为天气很热,此时有汗水不断地从他的身上涌出来,又很快地被蒸发掉。汗水蒸发之后,皮肤上就落下一层白白的盐巴巴,摸上去就像北方的盐碱地,咯手得很。对于别人的讥笑他只是咧了咧嘴,甚至笑了笑,对别人的惊叫毫不在意。

    他在城里的街市上走了好一会,城市的街道四通八达,充满着各种可能性。但是他一时不知往什么地方去。他站在夜幕降临的街头上,茫然四顾。

    他不知往什么地方走了。

    【这和刘二当年潜入城市时的模样是多么的相似呀。那是一个黑暗和潮湿的夜晚,刘二背着一个脏兮兮的背包,背包里面装了几件廉价衣服和几本皱巴巴的恶俗杂志从长途汽车上灰头土脸地滚下来。在城市五彩缤纷的灯光照射下他眯缝着眼睛,先是感到一阵莫明其妙的眩晕,然后就不知往什么地方去了。】

    无名站在二千多年前的街头上茫然起来。这个时候夜色已经有点深了。街市上人并不多,有三三两两的男女走动着。许多人也和他一样,脚上并没有穿鞋子什么的,都赤着一双大脚。因为天气炎热不堪,人们都把胸襟散开着,坦胸露|乳的,甚至有的男人图个凉快就光着膀子,把身上的肌肉露出来,身上的神秘的纹身图案在黑暗里若隐若现。据历史书上记载,赤脚纹身,这是当时吴人的习惯。当然那些贵族王爷什么的人,他们是要穿鞋子的。还有女人也是另外一回事。女人无论如何都是要穿鞋子的。如果她们不穿鞋子,她们的脚就会很脏,脚上的皮肤就会变得很粗糙,男人们就会不喜欢。俗话说“女为悦已者容”,所以那些女人们当然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她们才不赤脚呢。因此,在这里对历史的有关记载作一点说明很有必要,即那时候在大街上赤脚行走的人,应该只局限于男人和小孩子什么的人,女人们则应该都穿着一种或轻巧或笨拙的木屐,走在大街上丁丁当当,落地有声,走起路来就像是现在的某种打击乐器发出的声音一样,很是动听。

    无名在街头上茫然四顾的时候,有一些男人女人在街市上或慢或快地走着,从他的身边走过去。夜色慢慢深了,一些店铺已经关了门,街道上黑灯瞎火的,只有些许酒楼的门前还亮着灯。灯是一种样式古老的灯笼,里面燃着松香油什么的,外面蒙着一层薄薄的挡风的纱。灯笼在黑暗里发出火红火红的光,在黑暗里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引人注目。从酒楼的门外看过去,可以看到一些喝酒的人头在简陋不堪的酒桌前晃动着,而酒具在昏暗的灯光之下无一例外地呈现出青铜的光泽。

    这就是二千多年前的江南城市!

    你们会问,难道这就是二千多年前的城市吗?是的,这就是我眼中二千多年前的城市,而真实的情景其实永远在我们的想像之外。

    现在,我就要说到无名进城的目的了。

    无名此次进城,是为了寻找自己的母亲。前面说过无名曾经是个奴隶,他的父母都是奴隶。据历史学家考证,那时候中国的奴隶可以有自己少量的财富,也可以组织家庭生儿育女。他们唯一缺少的是对土地的所有权,还有人身自由,这一点和西方的奴隶不太一样,和我们课本上学到的知识也不太一样,但是经过历史学家多年的研究和考证,证明这就是历史的真实情况。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的奴隶社会,奴隶是奴隶主的主要财富之一,如果奴隶没有家庭,他们就没有后代,年老的奴隶死去之后奴隶的数量就会越来越少,奴隶资源就会越来越缺乏(当然奴隶的来源还有其他途径,例如战争中的俘虏和罪犯及他们的亲属等等,)奴隶主就会无从奴役,这对奴隶主来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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