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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你看看这钱包是你的吗?”
“嗯,嗯。”苏晓云感激的看着他。高大帅气,脸黑黑的,身材笔直,声音粗犷,带着军人特有的利落与英武。
两人将小偷扭送到了车站的保卫处,做完笔录才知道苏晓云要去F大。
“我们学校就在F大后面,我送你去吧。”没想到这么巧。
后来两人就成了朋友,由于冷继武是军校生,通讯不是特别的方便,而苏晓云对于古代的鸿雁传书又特别的情有独钟,因此两人就一直靠书信来往着。由于自小就崇拜军人,而冷继武又是个不折不扣的军事狂,这更加拉近了两人的距离,感情也在一封封的书信中慢慢升温着。
对于苏晓云,那是一段甜蜜的日子,虽然不能每天听到他的声音得到他的消息,可是每次收到他的信得时候她总是开心的不得了,躲到角落里捧着信反复的阅读回味。偶尔她也是忧伤的,不是有人说过,爱情似糖,甜到忧伤。
尤其是生病的时候,看到别的女孩有男朋友陪,她也会希望冷继武能够陪在她的身边。可是她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不是他不愿意,是不能。他们唯一能见面的时间就是假期的时候,苏晓云去北海,开始的时候是去看晓雨顺便见见他,再到后来就说不上看谁是顺便了,因为晓雨和他在她的心里都非常重要。
那个时候的冷继武已经是硕士研究生了,他的成熟稳重、他的胸怀抱负、他对军队的热爱,都深深的吸引了她。
他说:“你没有实现当兵的愿望,那么就让我来帮你实现。”所有她感兴趣的关于部队的情况,只要不涉及得到泄密,他都会帮她解答。她那时也觉得自己好像近距离的接触到了部队,弥补了自己没有当兵的遗憾。
她还记得当初他第一次牵她手时的那份羞涩,她还记得他第一次她额头的那份悸动,她还记得他第一次时的那份甜蜜与忧伤。
当她得知他再过两天就要走了,匆匆赶来道别,他用军人特有的嗓音吼出了周华健的那首《其实不想走》。
“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留下来陪你每个春夏秋冬,你要相信我,再不用多久,我要你和我今生一起渡过。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
他的嗓音并不美,甚至都谈不上唱,只是吼,可是苏晓云却被深深的感动了,她认为这是他爱的宣言。
离别时他拉着她的手,依依不舍,“晓云,等我,我一定回来。
苏晓云看到上面的原本的白色的底色已经发黑了,“都这么脏了怎么不扔掉?”
冷继武握着她的手,连带着那个发黑的平安符。“这是我临走前你亲手绣的,我怎么舍得扔掉。”
当时第一次绣十字绣,做的很粗糙,偶尔还有绣的漏针的地方。
“晓云,你想知道它是怎么变脏的吗?”
苏晓云有点疑惑,时间久了就脏了,不是吗?
“当时我从学校毕业之后刚刚来到军营,就赶上了组织的全军规模的大演习,最高强度级别,允许真实死亡。你送我的这个平安符我一直带在身上,我每天看到它就好像看到你一样。有一次在撤退的时候,我们班和大部队走散了,然后我突然发现怀里的平安符不见了,我自己跑回去找,后来终于在原来驻扎营区的草丛边上找到了,可是在这时却遇到了敌军的侵袭并因此中了弹。这个平安符我一直握在手里,也染上了鲜血。后来我在医院里昏迷了三个月才醒过来,可是这个平安符我再怎么洗,也洗不干净了,后来血液凝固随着时间也就变得越来越黑了。”
苏晓云错愕的听着他风淡云轻的描述着那段悲惨的经历,仿佛说的是别人的故事,跟他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你说你昏迷了三个月?就为了这个平安符?”
“其实也不全是因为平安符,你也知道我的个性,怎么会轻易的缴械投降呢?”
他越是这么说,她越是觉得愧疚。如果不是为了找平安符,他就不会一人陷入困境。“继武,对不起,我不知道……”怪不得她当时给他写的信都石沉大海了呢。
“晓云,”冷继武将她从椅子上拉起来,轻轻的抱住了她,“我不需要你跟我说对不起,你知道我要的不是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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